会计核算应当遵循的十三条原则(上)
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也称会计原则,在现行的《企业会计制度》中规定为十三条。这些原则既属于会计学的基本理论问题,也是会计核算应当遵循的基本要求。这些原则的内容,有些比较容易理解,有些内容对于初学会计者来说一时还难以准确把握。对于有些规定内容,在课堂讲授中也存在一定的难度,如“权责发生制”原则、“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原则、“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等,光靠语言的表述有时很难达到教学目的。为提高教学效果,使学生能够尽快理解和掌握这些原则的内容。笔者除了通过举例进行通俗易懂的讲述外,还在课件中设计了一定数量的图片,对这些原则的内容给予形象直观的描述。这样,不仅对教师本人授课产生了有益的帮助,而且也为学生尽快理解和把握相关的内容提供了方便条件。由于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内容较多,现先将笔者设计的十三条原则中前七条原则的图片上传,以便与感兴趣的各位同行进行交流。
1.客观性原则
基本内容:又称真实性原则,要求“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为依据,如实反映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图片设计:(见图1)
设计意图:从会计制度规定的内容看,关于客观性(或真实性)的要求,主要应体现在会计工作的两个环节:一是日常会计核算的环节,应当以企业实际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为依据进行核算,不可虚拟、编造业务事项,即“不做假账”。二是在会计期末报告会计信息环节。应当如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得编造虚假会计信息。笔者根据这两方面的基本要求,设计了图1,比较形象的对客观性原则要求的内容进行了描述。特别是在图片中利用了人们比较熟悉的类似于“禁止通行”的标志,说明虚假经济业务不能进入会计核算程序,虚假会计信息不能会计报告程序,容易给学习者以比较深刻的印象。再通过对会计造假案例的揭示,说明坚持客观性原则的重要意义,学习者就能够进一步理解客观性原则在十三条原则中所占的重要地位,以及为什么在会计核算上必须要坚持这条原则。
2.相关性原则
基本内容:也称有用性原则。即“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能够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以满足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要。”
图片设计:(见图2)
设计意图:会计核算的相关性原则,从字面上看不如客观性原则容易理解,因此必须首先说明这里的相关性的基本含义是什么:通俗的说,这里所说的相关具体是指会计上所提供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会计信息必须与会计信息使用者进行的经济决策相关联,对他们进行投资或贷款等经济决策有用,“满足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要”主要是体现在这一点上。在笔者设计的图2中,以一个带有虚线的圆形表示出企业会计信息的基本内容,用四个箭头表示会计核算的基本目标是向会计信息的使用者提供有用的会计信息。那么,这些信息都将提供给谁呢?笔者将会计信息的使用者群体进行一定的归类后,分别四个方面加以列示,能够集中说明会计信息的使用群体所涵盖的全部内容。在图2中,将“投资者和债权人”放在最上方,意在突出他们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最主要的会计信息使用者这一特征。
3.可比性原则
基本内容:要求“会计核算应当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会计指标应当口径一致、相互可比。”
图片设计:(见图3)
设计意图:与相关性原则一样,从字面上看,可比性原则也不大容易理解,因此,让学习者弄清楚“相互可比”的基本含义是理解这条原则内容的关键。笔者在设计的图3中将“相互可比”分为了两个层次:一是指不同会计主体之间的相互比较;二是指不同会计主体之间所采用的会计指标相互之间的可比。为清晰的说明第一层含义,笔者借助于原来在“会计核算的四个基本前提”图片当中设计的代表不同会计主体的圆形进行了描述,用两个圆形代表两个不同的会计主体,再用两端带箭头的线段将它们联系起来,突出说明“相互可比”首先指的是不同会计主体之间的相互比较,而不是企业内部某些方面的相互比较;具体可比的内容究竟是什么呢?就是各个会计主体在会计核算中所使用的会计指标。但是,关于会计指标的内容很多,初学会计的同学在当前的学习阶段还没有更多的接触会计指标的内容。那么,怎样才能将“会计指标口径一致、相互可比”的问题讲清楚呢?笔者利用学生在前段学习中已有的基本知识,利用图示进行了简要说明:企业在对外报告的财务情况时,不论哪一个会计主体,都必须按照统一的口径,分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三个方面进行报告,而不能各行其是。在这里,“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就相当于各个会计主体在对外报告财务状况时所使用的会计指标。不同会计主体都要按照这些指标进行财务状况的汇总,并按照统一的口径对外报告,这样,不同会计主体之间的资产规模和负债总额等方面就具有了一定的可比性。此外,利用这些指标还可以进行不同会计主体之间资产负债率等方面的比较。这样,学习者对可比性原则就有了比较深刻的印象。
4.一贯性原则
基本内容:也称一致性原则,要求“企业的会计核算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保持一致,不得随意改变。如有必要变更,应当将变更的内容和理由、变更的累积影响数,以及累积影响数不能合理确定的理由等,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
图片设计:(见图4)
设计意图:一贯性原则的核心要求是“企业的会计核算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保持一致”。 笔者利用图示描绘了这条要求的基本内容(见图4):当企业选用了某一种会计核算方法后,应当在一个会计年度的前后各月份连续使用,中途不要变来变去。图4中不同会计月度之间相互连接的箭头,形象的说明了“企业的会计核算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保持一致,不得随意改变”的规定内容。但一贯性原则中所说的“会计核算方法”并不是一般意义上的用于会计核算的基本方法,如设置账户和复式记账等,而是指企业确认和计量费用、成本等时所采用的具体做法,如企业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可以采用的年限法和工作量法,对存货的计价可以采用的先进先出法、后进先出法等等。采用的不同的计算方法,各月所确认的折旧费用数额存货的结存成本等是不同的,而费用的高低又会影响到当月利润的计算。正因为如此,在会计核算上才特别强调必须坚持有关性原则。笔者运用折旧计算的基本方法举例对一贯性原则的内容进行了简单说明:不管在折旧的计算上是采用年限法,还是采用工作量法,企业一经选定,一般都要在一个会计年度内连续使用,不得随意改变。如有必要变更,应当将变更的内容和理由、变更的累积影响数,以及累积影响数不能合理确定的理由等,在会计报告中予以说明。在图4的最后,用文字强调了一贯性原则与可比性原则之间的重要区别:二者虽然都具有“比较”的意思,但一贯性原则要求的是同一会计主体在不同会计期间使用会计核算方法上的纵向比较;而可比性原则要求的是不同会计主体之间在同一会计期间使用会计核算方法上的横向比较。这样,可以使初学会计者避免混淆一贯性原则与可比性原则之间的界限。
5.及时性原则(见图5)
基本内容:要求,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及时进行,不得提前或延后。”
图片设计:
设计意图:这条原则的内容比较容易理解,要求会计信息应当及时处理。设计的图片中用一个简单的实例进行了简单说明:4月份发生的购入材料的业务内容,必须在4月份的会计核算中反映出来,不能记入3月,也不能记入4月,即“会计核算应当及时进行,不得提前或延后。”当然,也可以引申一步:企业对外报告会计信息也应当及时提供,否则就失去了会计信息在作用。
6.清晰性原则
基本内容:要求,企业的会计核算和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清晰明了,便于理解和运用。”
图片设计:(见图6)
设计意图:这也是一条比较容易理解的原则,与客观性原则的基本要求一样,贯彻这条原则的要求,主要也应体现在会计核算工作的两个环节:一是日常会计核算的环节,无论是填制的各种会计凭证,还是登记的各种账簿,都应当做到清晰明了,易于辨认和理解。二是会计期末报告会计信息环节,会计所提供的各种信息,应当便于信息使用者理解和使用。为此,笔者在设计的图6中,首先设计了会计核算工作的基本程序图,利用相互的会计凭证、账簿和会计报表,形象直观的描述了会计核算工作的基本程序,对会计核算的基本工作内容进行了简单明了的交代。在此基础上,清晰的划分了“会计核算”和“会计报告”两个基本环节,并用比较醒目的文字说明,突出的显示了“企业的会计核算和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清晰明了,便于理解和运用”要求的基本内容。
7.权责发生制原则
基本内容:要求“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凡是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在当期收付,也不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图片设计:(见图7、图8)
设计意图:权责发生制是会计核算中用以确认收入和费用的一种非常重要的做法。对初学者来说,也是比较难以理解的一条原则。学习者必须明确这条原则是对会计核算中哪些方面的基本要求。笔者利用设计的图7,首先明确指出:权责发生制是企业类会计主体在会计核算中用以确认收入和费用的一条重要原则。图7中不同颜色的“收入”和“费用”条块非常醒目的提醒学生注意到了这一点。那么,在会计核算中为什么要解决收入与费用的确认方法问题呢?主要是由于收入的实现时间与实际收到货款的时间往往不一致,费用的发生时间与款项的实际支付时间也经常出现不一致所引起的。为说明解决收入和费用方法的重要意义,笔者在图7中设计了两个比较简单的例子,用以说明在收入和费用的确认上经常遇到的问题,并以此引起同学们对该原则进行探讨的兴趣。那么,在权责发生制下是如何确认企业的收入与费用的呢?笔者利用设计的图8进行了深入说明:即从确认收入的角度看,权责发生制采用的是“应收”标准:凡是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不论款项是否收到,都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加以确认;而从确认费用的角度看,权责发生制采用的是“应付”标准:凡是当期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支付,都应当作为当期的费用加以确认。这样,运用简单的图示举例,学生自己就可以判断出举例当中的收入和费用,在权责发生制究竟应当怎样加以确认了。当然,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应收应付”标准的要求,“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在当期收付,也不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这些内容比较复杂,不是一时能够向学生讲述清楚的,权且留待学生在后续的学习过程中逐步加深理解和把握,暂时可不做展开。
(未完待续)
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也称会计原则,在现行的《企业会计制度》中规定为十三条。这些原则既属于会计学的基本理论问题,也是会计核算应当遵循的基本要求。这些原则的内容,有些比较容易理解,有些内容对于初学会计者来说一时还难以准确把握。对于有些规定内容,在课堂讲授中也存在一定的难度,如“权责发生制”原则、“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原则、“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等,光靠语言的表述有时很难达到教学目的。为提高教学效果,使学生能够尽快理解和掌握这些原则的内容。笔者除了通过举例进行通俗易懂的讲述外,还在课件中设计了一定数量的图片,对这些原则的内容给予形象直观的描述。这样,不仅对教师本人授课产生了有益的帮助,而且也为学生尽快理解和把握相关的内容提供了方便条件。由于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内容较多,现先将笔者设计的十三条原则中前七条原则的图片上传,以便与感兴趣的各位同行进行交流。
1.客观性原则
基本内容:又称真实性原则,要求“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为依据,如实反映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图片设计:(见图1)
设计意图:从会计制度规定的内容看,关于客观性(或真实性)的要求,主要应体现在会计工作的两个环节:一是日常会计核算的环节,应当以企业实际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为依据进行核算,不可虚拟、编造业务事项,即“不做假账”。二是在会计期末报告会计信息环节。应当如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得编造虚假会计信息。笔者根据这两方面的基本要求,设计了图1,比较形象的对客观性原则要求的内容进行了描述。特别是在图片中利用了人们比较熟悉的类似于“禁止通行”的标志,说明虚假经济业务不能进入会计核算程序,虚假会计信息不能会计报告程序,容易给学习者以比较深刻的印象。再通过对会计造假案例的揭示,说明坚持客观性原则的重要意义,学习者就能够进一步理解客观性原则在十三条原则中所占的重要地位,以及为什么在会计核算上必须要坚持这条原则。
2.相关性原则
基本内容:也称有用性原则。即“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能够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以满足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要。”
图片设计:(见图2)
设计意图:会计核算的相关性原则,从字面上看不如客观性原则容易理解,因此必须首先说明这里的相关性的基本含义是什么:通俗的说,这里所说的相关具体是指会计上所提供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会计信息必须与会计信息使用者进行的经济决策相关联,对他们进行投资或贷款等经济决策有用,“满足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要”主要是体现在这一点上。在笔者设计的图2中,以一个带有虚线的圆形表示出企业会计信息的基本内容,用四个箭头表示会计核算的基本目标是向会计信息的使用者提供有用的会计信息。那么,这些信息都将提供给谁呢?笔者将会计信息的使用者群体进行一定的归类后,分别四个方面加以列示,能够集中说明会计信息的使用群体所涵盖的全部内容。在图2中,将“投资者和债权人”放在最上方,意在突出他们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最主要的会计信息使用者这一特征。
3.可比性原则
基本内容:要求“会计核算应当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会计指标应当口径一致、相互可比。”
图片设计:(见图3)
设计意图:与相关性原则一样,从字面上看,可比性原则也不大容易理解,因此,让学习者弄清楚“相互可比”的基本含义是理解这条原则内容的关键。笔者在设计的图3中将“相互可比”分为了两个层次:一是指不同会计主体之间的相互比较;二是指不同会计主体之间所采用的会计指标相互之间的可比。为清晰的说明第一层含义,笔者借助于原来在“会计核算的四个基本前提”图片当中设计的代表不同会计主体的圆形进行了描述,用两个圆形代表两个不同的会计主体,再用两端带箭头的线段将它们联系起来,突出说明“相互可比”首先指的是不同会计主体之间的相互比较,而不是企业内部某些方面的相互比较;具体可比的内容究竟是什么呢?就是各个会计主体在会计核算中所使用的会计指标。但是,关于会计指标的内容很多,初学会计的同学在当前的学习阶段还没有更多的接触会计指标的内容。那么,怎样才能将“会计指标口径一致、相互可比”的问题讲清楚呢?笔者利用学生在前段学习中已有的基本知识,利用图示进行了简要说明:企业在对外报告的财务情况时,不论哪一个会计主体,都必须按照统一的口径,分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三个方面进行报告,而不能各行其是。在这里,“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就相当于各个会计主体在对外报告财务状况时所使用的会计指标。不同会计主体都要按照这些指标进行财务状况的汇总,并按照统一的口径对外报告,这样,不同会计主体之间的资产规模和负债总额等方面就具有了一定的可比性。此外,利用这些指标还可以进行不同会计主体之间资产负债率等方面的比较。这样,学习者对可比性原则就有了比较深刻的印象。
4.一贯性原则
基本内容:也称一致性原则,要求“企业的会计核算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保持一致,不得随意改变。如有必要变更,应当将变更的内容和理由、变更的累积影响数,以及累积影响数不能合理确定的理由等,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
图片设计:(见图4)
设计意图:一贯性原则的核心要求是“企业的会计核算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保持一致”。 笔者利用图示描绘了这条要求的基本内容(见图4):当企业选用了某一种会计核算方法后,应当在一个会计年度的前后各月份连续使用,中途不要变来变去。图4中不同会计月度之间相互连接的箭头,形象的说明了“企业的会计核算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保持一致,不得随意改变”的规定内容。但一贯性原则中所说的“会计核算方法”并不是一般意义上的用于会计核算的基本方法,如设置账户和复式记账等,而是指企业确认和计量费用、成本等时所采用的具体做法,如企业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可以采用的年限法和工作量法,对存货的计价可以采用的先进先出法、后进先出法等等。采用的不同的计算方法,各月所确认的折旧费用数额存货的结存成本等是不同的,而费用的高低又会影响到当月利润的计算。正因为如此,在会计核算上才特别强调必须坚持有关性原则。笔者运用折旧计算的基本方法举例对一贯性原则的内容进行了简单说明:不管在折旧的计算上是采用年限法,还是采用工作量法,企业一经选定,一般都要在一个会计年度内连续使用,不得随意改变。如有必要变更,应当将变更的内容和理由、变更的累积影响数,以及累积影响数不能合理确定的理由等,在会计报告中予以说明。在图4的最后,用文字强调了一贯性原则与可比性原则之间的重要区别:二者虽然都具有“比较”的意思,但一贯性原则要求的是同一会计主体在不同会计期间使用会计核算方法上的纵向比较;而可比性原则要求的是不同会计主体之间在同一会计期间使用会计核算方法上的横向比较。这样,可以使初学会计者避免混淆一贯性原则与可比性原则之间的界限。
5.及时性原则(见图5)
基本内容:要求,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及时进行,不得提前或延后。”
图片设计:
设计意图:这条原则的内容比较容易理解,要求会计信息应当及时处理。设计的图片中用一个简单的实例进行了简单说明:4月份发生的购入材料的业务内容,必须在4月份的会计核算中反映出来,不能记入3月,也不能记入4月,即“会计核算应当及时进行,不得提前或延后。”当然,也可以引申一步:企业对外报告会计信息也应当及时提供,否则就失去了会计信息在作用。
6.清晰性原则
基本内容:要求,企业的会计核算和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清晰明了,便于理解和运用。”
图片设计:(见图6)
设计意图:这也是一条比较容易理解的原则,与客观性原则的基本要求一样,贯彻这条原则的要求,主要也应体现在会计核算工作的两个环节:一是日常会计核算的环节,无论是填制的各种会计凭证,还是登记的各种账簿,都应当做到清晰明了,易于辨认和理解。二是会计期末报告会计信息环节,会计所提供的各种信息,应当便于信息使用者理解和使用。为此,笔者在设计的图6中,首先设计了会计核算工作的基本程序图,利用相互的会计凭证、账簿和会计报表,形象直观的描述了会计核算工作的基本程序,对会计核算的基本工作内容进行了简单明了的交代。在此基础上,清晰的划分了“会计核算”和“会计报告”两个基本环节,并用比较醒目的文字说明,突出的显示了“企业的会计核算和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清晰明了,便于理解和运用”要求的基本内容。
7.权责发生制原则
基本内容:要求“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凡是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在当期收付,也不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图片设计:(见图7、图8)
设计意图:权责发生制是会计核算中用以确认收入和费用的一种非常重要的做法。对初学者来说,也是比较难以理解的一条原则。学习者必须明确这条原则是对会计核算中哪些方面的基本要求。笔者利用设计的图7,首先明确指出:权责发生制是企业类会计主体在会计核算中用以确认收入和费用的一条重要原则。图7中不同颜色的“收入”和“费用”条块非常醒目的提醒学生注意到了这一点。那么,在会计核算中为什么要解决收入与费用的确认方法问题呢?主要是由于收入的实现时间与实际收到货款的时间往往不一致,费用的发生时间与款项的实际支付时间也经常出现不一致所引起的。为说明解决收入和费用方法的重要意义,笔者在图7中设计了两个比较简单的例子,用以说明在收入和费用的确认上经常遇到的问题,并以此引起同学们对该原则进行探讨的兴趣。那么,在权责发生制下是如何确认企业的收入与费用的呢?笔者利用设计的图8进行了深入说明:即从确认收入的角度看,权责发生制采用的是“应收”标准:凡是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不论款项是否收到,都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加以确认;而从确认费用的角度看,权责发生制采用的是“应付”标准:凡是当期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支付,都应当作为当期的费用加以确认。这样,运用简单的图示举例,学生自己就可以判断出举例当中的收入和费用,在权责发生制究竟应当怎样加以确认了。当然,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应收应付”标准的要求,“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在当期收付,也不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这些内容比较复杂,不是一时能够向学生讲述清楚的,权且留待学生在后续的学习过程中逐步加深理解和把握,暂时可不做展开。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