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复习指导民法应试分析一、考纲总要求
1.能够比较准确地理解民法基本概念的内涵和外延,较为系统地了解和掌握民法的基本原理。
2.能够理解各种基本民事权利的得失变更,逐步掌握在具体社会关系中识别各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能力,并力求准确地表述基本民事权利义务的内容。
3.掌握运用自己所学过的民法理论来分析和解决现实生活中的具体法律问题的能力。
二、考试特点与应试要求通过对全国成人高考专科起点升本科法学专业的,民法考试大纲,和历年全国成人高考专科起点升本科考试中
,民法,的试题进行综合分析,可以看出,其考试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第一,从内容上看,民法考核点多、试题覆盖面较大,试题对民法学理论体系结构的各个基本组成部分从无遗漏,
重点章节显示并不明显。加之此类考试考核时间不长,总结经验、把握重点有一定困难。因此,学习和复习必须
“以大纲为纲,以大纲为本”,以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和教育部考试中心制订的,全国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复习考试大纲,专科起点升本科法学专业的,民法考试大纲,
(以下简称,大纲,)为依据,,大纲,对民法课程的考核要求、考试内容、考试形式及试卷结构,都作了说明和明确规定,它是这门课程考试命题和自学辅导的依据。所以,
应试者必须掌握,大纲,中所规定的这门课程每一章的考核要求、复习内容和考核知识点同时也应看到,,大纲,
所规定的这门课程的内容,是提纲要领的概括性说明,不可能对课程内容进行系统分析和详细论证,
因此,应试者必须对照,大纲,系统地学习民法课程,选择一套主流的、规范的、系统的民法应试辅导教材,以
,大纲,为指导和依据,以应试辅导教材作为基本的学习材料,将主要精力放在认真学习,大纲,和刻苦钻研教材上,掌握民法的基本概念和原理,认识和明析民事法律关系的基础。这是学好这门课程和参加考试的最基本的要求和方法。
第二,从考试范围及难度讲,考核不仅有民法理论,更涉及具体的民事法律规定,并要求具体的实际运用。成人高考虽说有考试大纲,但并不要求采用统一的教材,使考试内容在一定程度上带有不确定性,加之民法内容极其丰富,
应试者往往理不清头绪,于是越深入学习越感到内容繁多,
杂乱无章。相应的,试题量偏大,命题的技巧性强,更增加了考生应试的难度。一方面,试卷分值为 150分而非百分卷,题量比较大;另一方面,试题命题技巧性又极强,
主观性试题较多,很少有直观性题目,试题大都角度很新,
疑点极微,差别甚小,而考试时间很紧,应试者回答问题不容深思熟虑,极少有推敲和思考的时间。因此,就要求应试者重点掌握民法知识体系结构。如果应试者能从大纲入手,理清民法的知识体系结构,条理自然清晰。
民法内容再多,从体系上也无非是总论和分论两部分。总论部分除概述外,主要是民事法律关系理论,自然人和法人制度,民事法律行为制度,代理制度,诉讼时效和期间。
分论部分可概括为民事权利和民事责任。民事权利体系,
除传统民法的物权、债权与合同两大块外,主要还有人身权,知识产权和财产继承权。当然这只是知识结构的第一个层次。应试者还应逐步深入,掌握知识结构点的概念和原理。熟记概念是应试中回答选择题、判断题和简答题必不可少的准备;而对于要求理论系统性的论述题和综合性很强的案例题,掌握基本概念和原理,也是回答问题的第一步。复习时要明确民法的各个部分在整个民法体系中的地位,注意每一部分与其他民事法律制度的联系与区别,
全面学习,综合理解,融会贯通。
第三,民法试卷对能力层次的要求全面,且题型多样化。
民法在能力考核方面可分为三个层次:其一,识记。知道有关名词、概念、知识的含义,并能正确认知和表述;其二,领会。在识记的基础上,能全面理解基本概念、基本知识的内容,能掌握有关概念和知识的区别和联系,能对知识作解释和说明;其三,应用。在领会的基础上,能用学过的知识点,分析和解决问题。以上三个能力层次是由低到高的递进关系,后者必须建立在前者的基础上。民法试题的难度结构大致分为:较易、中等难度、较难三个等级。每份试卷中,不同难易度试题的分数比例一般为 3,5:
2。必须注意,试题的难度与能力层次不是一个概念。在每一个能力层次中,都存在不同难度的试题。但是对于每个能力层次中,难度等级的比例没有严格的要求。民法试卷的题型多样化,根据考试大纲的试卷结构和样卷要求,
民法试卷题型有:选择题、判断题、简答题、论述题和案例题五种。需要特别说明的是,2003年的民法试卷在题型方面有所变化,取消了原来的填空题,增补了判断题。
这样,改变后的民法试卷题型在一套试卷中所占的分数比例大致是:
“选择题”占 60分;“判断题”占 20分;简答题”占 24分,
“论述题’’占 16分,“案例题”占 30分。试卷满分为
150分。选择题和判断题主要是考核应试者的识记和领会能力,有的也考核其简单应用能力;简答题考核应试者的识记、领会能力,表现为组织答题的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而论述题在此基础上主要考核应试者运用基本理论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案例题是在分别对各知识点理解、
掌握的基础上进行的一种综合各知识点提出的复杂题目,
考核应试者运用综合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题型特点与解题技巧
1.选择题选择题主要考查考生对基本概念、基本原理的记忆、
判断能力。这种题型一般由题干和四个备选答案两部分构成。题干描述该试题的来龙去脉,给出已知的条件和回答问题的范围、层次、角度等要求。四个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而且必须有一个选项是正确的。其他三个选项视做干扰选项,起到检测考生对问题理解的准确性的作用。应试者解题时,首先一定要认真审题,特别要弄清题干的内容和要求;然后再分析四个备选答案,看看它们各自的关系到底是什么。如果备选答案很接近,更要比较哪个答案更加准确,不要被干扰项所迷惑。选择题较其他题型的能力层次要求低,难度低,容易回答。回答选择题要把注意力集中在找出正确的选项来。有不少选择题在相关法律规定上,如,民法通则,,,合同法,,,著作权法,,,专利法,,,继承法,及其司法解释上有明确答案,只要理解并记住了法条的有关表述,就可以找出正确选项。但也有不少选择题在法条上并没有现成的答案,只有对有关知识点理解深透并会简单应用,才能找出正确选项。回答这类问题,从解题技巧上讲,可以用的方法大致有:其一,
排除法。在四个答案中找出明显能够否定的答案。排除不正确的答案,保留正确的答案。
例如:知识产权的客体是 ( )
A,与人身有关的财产或利益
B.人身非财产利益
C.特定的行为 D.智力成果以上选项中 A,B,C都是错误的,剩下的 D自然就是正确选项。如果能否定三个问题也就解决了。但是往往不能否定三个,自然问题还不能解决,还要结合其他方法解题。
其二,筛选法。用抽签的办法选出与题干联系最密切相关的一个答案,这是肯定的方法。如果在筛选过程不能最终肯定,不妨多选一两个,留待下一步处理。其三,对比法。
在经过筛选还不能解决问题时,就得用对比法。就是把不能最终确定的两个 (或者三个 )答案,互相对比,留一个和题目要求最接近的、差距最小的,其常常就是正确答案。
例如:单位或者个人对于财产的实际管领或控制行为属于
( ),
A.占有 B.使用 C.收益 D.处分在筛选时,以“实际管领或控制”为特征,将有可能选择 A,B;然后,再将 A和 B进行对比,就会发现,A与 B
虽然都具有上述特征,但题目只要求斗个正确答案,那么只能选择一个最接近的,那就选择 A。当然,上述的三种技巧不是截然分开的,在答题过程中它们可以交错使用。
2.判断题判断题与选择题类似,都是以考查应试者对基本概念、
基本知识的识记,、判断能力及理解领会为目的。这种题型一般由一条题干构成。题干描述该试题的来龙去脉,叙述一个问题,但是这个叙述的正确与否交由应试者判断;
它要应试者甄别的既可以是一个理论学说、法律规则或法学概念的命题,也可以是一个案情的分析,显然判断题比选择题的难度要大一些。判断题在内容上大体有如下几种:
其一,概念的辨析。这类题主要考察应试者对概念的准确理解,要求其要掌握概念的根本特征。例如:“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其二,条件的认可。这类试题要求应试者对法律规定要有准确的理解,明确某些法律概念有其法定的解释或特定的内涵。例如:“抵押权和质权的不同之处在于,质权自将出质物交付由质权人占有时成立”。其三,性质的判断。这类题主要考察考生运用知识的判断、分辨能力;
例如:,赠与合同是单务、诺成合同”。其四,期间的确定。这类题主要要求考生对常用的法律规定的期间应当谁确掌握。例如:“身体受到伤害请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 1年”。
此外还有考查应试者对某些法律关系之间的对立关系、矛盾关系等相互关联的把握。由于判断题的上述特点,所以在解答这类问题时,应试者一定要特别注意仔细、反复地审题,彻底弄清题意,然后再来解答题目。至于解题方法,
选择题、简答题和案例题的某些方法也可用于判断题。
3.简答题简答题要求按着题意对问题做出简单、正确的回答。
简答题的题目可以说五花八门,应有尽有。凡是可以当作问题提出的,都可以出简答题。不过常见的题目大致可以有以下几种类型:其一,考查基本概念、基本特征、基本原则或法律基本规定。这类考题往往能在法条或辅导教材上直接找出答案。例如:代理的概念和特征、专利法不授予专利权的对象等题目。其二,考查基本概念、基本特点或基本原理间的相互关系。这种题目是考核考生的综合归纳能力,在法条或辅导教材中往往不能直接找到相应的答案,但是可以从几个段落中归纳出正确答案。例如:诉讼时效中止和诉讼时效中断的区别、委托合同和行纪合同的区别等题目。
其三,考查法律规定或法律范畴的必要性。例如:缔约过失责任的现实意义、区分诺成性合同和实践性合同的法律意义等题目。简答题要求回答问题时观点正确,论点完整,
逻辑清楚。回答简答题要注意以下几点:一要简明扼要,
抓住要点,不要举例说明,不要过多地发挥解释。二要论点全面,论点不全就要丢分。三要逻辑清楚,即层次分明,
论述清楚,不要不分层次,混乱不清。要求规范、标准,
内容正确、完整,应当注意将关键词语答出。切忌将所有可能的内容全部写出,广种薄收。最好能够分点、分段地回答问题。简答题的内容组织,上也可以采用划分法和对比法。前者是说,简答题的内容要求,一般如前边所说多是法律特征、构成要件、意义等。答题的第一步,用法律术语讲就是“识别”。如果是法律关系,那么,可以从法律关系的三个要素 ——主体、客体和内容三个方面分析;
如果是构成要件,可以从主体、客体、主观方面与客观方面四个方面分析;如果是意义,可以从理论意义、实践意义两个方面分析。后者是说,简答题的很大一部分是要求考生对法律概念要有较为深入的理解。不管是直接或者间接考查对概念的理解也好、性质也好、区别与联系也好,
都不能离开对概念表述的真正理解。民法学的概念很多,
要死记硬背地熟记那么多的定义是有困难的。这就需要考生掌握定义的表述规则,用定义规则去分析概念、理解概念、掌握概念
4.论述题论述题是典型的论文式试题。民法考试的论述题既有重要原理的试题,也有理论联系实际的试题;既要求阐述法律原则或法学理论,又要求用法律原则或法学理论分析实际问题。因此,论述题要求的能力层次高,难度较大。
回答论述题总的方法就是根据试题的要求,首先应阐述清楚有关理论,对每个要点和论据做出分析和论证,不能只是罗列几个要点和论据,不做剖析和说明。在此基础上再运用法学理论分析试题要求回答的实际问题。这里,阐明理论和分析实际是两个紧密相联系的方面,这两个部分都不可偏废。论述题正因为是论述,而且分值很高,所以要求相对也较高。大致有以下几个方面:其一,理论性。论述题的首要要求就是:要有理论性。论点要明确,论据要充分,说理要透。其二,系统性。论述题回答时,论述要完整、系统。整个论述题的回答,包括总观点、分论点、
论据、分析、批驳、联系实际、总结等,往往都可能涉及。
其三,深刻性和实践性。回答论述题不像简答题,观点不能蜻蜓点水,往往要展开论证;并以理论为指南,对现实中的实际问题要进行具体分析。基于上述要求概括出沦述题的答题思路:其 —,总观点。答论述题的第一步,是用一两句话,说明自己的基本观点。其二,基本论点论据。
这是论述题的核心内容,要充分论证。大致可以分为这样几个层次:①从表述概念人手,讲清问题的性质。
② 从法理到法律原则、具体的法律规定,分层次论证自己的观点。③联系法律实践以说明自己的观点,用事实材料充分论证。其三,有时还要对理论界的有关观点进行评述,
历史地、客观地进行论证,说明自己观点的理论价值。其四,总结。用一两句话作总结性收尾。当然,这里仅仅是介绍论述题的答题思路,而不是说每道论述题都必须回答这些内容。在答题时,应根据每个不同的论述题目有所侧重,灵活掌握的能力。看看是否能够熟练地将各种法学原理、规则、规定联系起来,并判断其是否适用。应试者不可能直接在辅导教材或法律规定中找到答案,往往也不可能通过某一章的内容来解决问题。这是多知识点、理论结合实践的题目,要求应试者一定要在掌握了基本知识的基础上,善于综合,善于联系实际,善于思考,这样才能取得正确的结果。案例题采用的形式多为先介绍基本案情,
然后提出问题,要求应试者将其掌握的抽象的法学理论或法律规定,应用到具体的情景中,切实解决法律实践中的问题。这类题就素材讲,首先是一件民事纠纷,其次是如何处理。
因此案例题就题型特点讲,大致有两类:一类是发生了民事纠纷,问应当如何处理;另 —类是对发生的民事纠纷已经作过处理,让应试者分析处理的是否正确。这种题目 —
般都比较大,所占的分数也比较多。但是往往会分成几个小问题,采取分别给分,对一小题给一小题的分数:;应试者分析案例题时,首先,要仔细审题。题中给的条件都是有用的,不可忽略,结合题目,逐一分析。其次,确定争议的性质。适用法律的前提是,定性,,识别是什么性质的民事纠纷;纠纷的性质,当事人争议的权益明确了,
正确适用法律就不是什么难事。应需分析该题目中具体法律关系,揭示出主体、客体及相关权利义务。然后再理清矛盾、查找问题症结。再次,确定应适用的法律。要解决适用什么法律,哪一条法律?对相关法律规范进行解释,
将这一抽象规定落实到具体个案中得出结论。最后明确案件的处理结果。适用法律处理纠纷后,自然会有 —个法律后果的问题,就是案子如何处理的问题。民事纠纷的法律后果,基本上是财产责任。可根据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
写出处理结果。答题时还要注意应将答题思路及基本根据表述出来。另外,全国成人高考专科升本科的法学专业考试的民法考试试卷中,没有单独的名词解释试题,但是,
这并不意味名词概念的理解就不重要,因为,名词概念是理解基本原理的关键点,不仅在回答简答题和论述题时需要对重要的名词概念做出解释,而且在选择题中往往包含着对名词概念理解的测试。因此.对名词概念要准确而全面的理解,并在理解的基础上进行记忆。以上所阐述的各类试题的答题方法,都是在应试者通过刻苦学习,基本上掌握了考试大纲和辅导教材所要求把握的概念、知识和理论的基础上才能加以运用的方法,单纯只靠掌握答题方法是不会答好题的。既要学好基本理论,又要学会答题方法,才能在考试中取得好。
民 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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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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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等主体 财产关系 人身关系
(总论 1) | (人身权 2)
自然人、法人、国家 | 人格权、身份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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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物权 3 债权 4 继承权 6 知识产权 5
|———————————— |———————————— |
民事责任 7
第一部分 总论一、民法概念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核心:商品经济的法律表现 。
总称:广义:所有。。。法律规范狭义:我国指,民法通则,。共九章 156条基本原则( 7项):
自愿原则(意思自治原则),平等原则合法民事权益受保护的原则 公平原则等价有偿原则 诚实信用原则禁止滥用权利的原则渊源:民法的不同表现形式。制定法、习惯法解释与类推适用 范围(效力):
人:中国公民和法人;
境内外国人、无国籍人和法人; 境外中国人时间,生效,1987,1,1; 不溯及既往空间,领土,领空,领水二、民事法律关系指当事人之间符合民法规范的具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的社会关系。
特征:主体地位平等、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对等权利救济的补偿性。
要素:主体、内容、客体(物、行为、智力成果)
民事权利:指民法赋予民事主体为实现其利益可实施行为范围。
分类,6种分法保护方法:公力救济、私力救济(自卫、自助)
民事义务:指民事法律关系的当事人一方,依法为满足另一方的利益而为某种行为或不为某种行为的拘束。
民事法律事实:指法律规定的,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现象。
事件:与人的意志无关的客观事实。 自然行为:人的有意志的活动。
合法行为与不法行为,
表意行为(法律行为)和非表意行为。
构成:引起某一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的几个法律事实总和。
三、平等主体:
自然人:公民、外国人、无国籍人民事权利能力:出生时起,死亡时止:自然死亡宣告死亡失踪:持续下落不明满 2年利害关系人申请法院宣告法律后果:设立财产代管人死亡:持续下落不明满 4或意外事故起 2年利害关系人申请法院宣告法律后果:一切民事法律关系消灭。
财产、婚姻、继承撤消宣告:返还、恢复民事行为能力:
完全,18岁、智力正常,
16-18岁、自己劳动收入、视为限制,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无,10周岁以下,
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变更:法定程序监护:
设定:法定、指定资格:未成年人、精神病人职责,6点(题六、三,41)
终止:自然、诉讼身份文件:户籍、身份证住所:户籍所在地; 经常居住地:连续居住 1年以上。
个体工商户:财产责任农村承包经营户:财产责任个人合伙:财产责任法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名士义务的组织。
特征:
分类,6种分法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
同时产生同时消灭;范围一致;由机关实现。
责任能力:法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法定代表人;工作人员;非法成立:依法成立;有必要的财产或经费;
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组织机构:变更、终止及清算 ;
民事法律行为:指民事主体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
分类,6种成立要件:意思表示; 特殊:有因行为、实践行为一般生效条件:主体合格、内容不违法、意思表示真实特殊生效要件:附条件、附期限形式要件:口头、书面、推定、沉默无效民事行为: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行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行为虚构、恶意串通、欺诈、胁迫、乘人之危违反法律、违反公共秩序和社会风俗规避法律损害国家利益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效力未定的民事行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行为无权处分行为无权代理可撤消的民事行为:重大误解 显示公平部分无效的民事行为:
代理:本人 ——————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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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人法律特征: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代理行为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代理行为代理主要是实施法律行为代理行为的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担种类:委托代理、法定代理、指定代理行使:
表见代理:
无权代理:
代理权的消灭:
时效:
取得时效:
诉讼时效:
种类:
开始:
中断:
中止:
延长:
效力:
期间:
分类:约定;法定;指定。
计算方法:始期;终期。
以上、以下、以内、届满:含本数;不满、以外:不含第二部分:人身关系
(人身权)
人身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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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人格权,身份权:
| |
生命健康权,亲属权:
姓名权,监护权:
名称权:
名誉权:
肖像权:
隐私权:
人身权:
指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与特定人身相联系而不直接具有财产内容的民事权利。
特征:与人身密不可分;不具有直接财产内容;
绝对权人格权:民事主体所固有的,以人格利益为客体,且为实现其独立人格所必须的权利。
特征:
非财产性; 民事主体所固有;
专属权、支配权、绝对权; 普遍享有、一律平等。
生命健康权:
姓名权:
名称权:
肖像权:名誉权:
隐私权:
身份权:指公民因具有某种特定身份而依法享有的,
以身份利益为内容的权利。
特征:特定身份; 自然人享有;
权利义务同一; 设权行为。
亲属权:
监护权:
财产关系:
财产关系:
|——————————— |————————— |
财产所有关系 财产流转关系
| | |
物权,继承权,债权、
| |
所有权、他物权 合同、侵权、不当得利、无因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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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益物权,————————————— — 担保物权
| |
地上权、地役权、永佃权 抵押权、质权、留置权
|
国有企业经营权、
农村承包经营权、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自然资源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
采矿权物权:指权利主体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物直接支配、并排斥他人干涉的权利。
物:指民事主体能够实际支配和控制的,并能满足人们生产生活需要的物质资料。
分类:动产与不动产;原物与孳息基本原则,物权法定;
一物一权;
公示、公信;
变动:动产:交付转移; 不动产:登记所有权: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题六、四,44)
取得与丧失:
所有权的请求权:
相邻关系:
共有:按份共有;共同共有。
他物权:在他人所有权上设定的物权。
用益物权,——————————————担保物权
| |
地上权、地役权、永佃权 抵押权、质权、留置权
|
国有企业经营权、农村承包经营权、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自然资源使用权、
宅基地使用权、采矿权 (题六、三,42)
债权:债的权利人能够请求义务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以实现其权益的权利。
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债的发生、变更和消灭:
债的担保: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
不当得利:
无因管理:
合同:
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法律赋予人们对其创造性智力成果享有的权利。
主体:无行为能力限制。
客体:知识产品。
特征:无形性、专有性、时间性、地域性、二权和一。
著作权:基于特定作品的人格权以及直接支配文学艺术作品并获取利益的权利。
专利权:
商标权:
其他智力成果权。
继承权继承权:继承人取得遗产的权利。
继承:指自然人死亡后,其近亲属按照其有效遗嘱或者法律的具体规定,无偿取得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原则:
遗产:
行使和丧失法定继承:
遗嘱继承:
遗产的处理:
民事责任民事责任:是民事主体违反民事义务时所应承担的不利后果。
归责原则:
过错责任:
无过错责任:
公平责任:
承担方式:
侵权行为民事责任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第二次编辑民 法
|
调整对象
|——————————— |———————— |
平等主体 财产关系 人身关系
( 总论 1) | ( 人身权 2)
自然人,法人,国家 | 人格权,身份权
|——————— |—————— |——————— |
物权 3 债权 4 继承权 6 知识产权 5
|———————————— |———————— |
民事责任 7
民法 ( 概念,特征 )
基本原则 民事法律关系 渊源与适用范围
( 主体,内容,客体 ) ( 人,时间,空间 )
( 民事权利,民事义务,法律事实 )
|
|—————————平等主体 ——————————|
自然人 国家 法人
( 公民,外国人,无国籍人 ) ( 概念,特征 )
民事权利能力 民事行为能力 民事权利能力 民事行为能力出生 完全 同时,同内容死亡:自然 限制 ----| 责任能力:
宣告:失踪 无 --| 监护:资格,成立,4点死亡 责任 组织机构个体工商户 变更,终止及清算农村承包经营个人合伙:
民事法律行为 代理 期间与时效一般生效条件:主体合格,内容不违法,意思表示真实特殊生效要件:附条件,附期限形式要件:口头,书面,推定,沉默无效民事行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行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行为虚构,恶意串通,欺诈,胁迫,乘人之危违反法律,违反公共秩序和社会风俗规避法律 损害国家利益效力未定的民事行为: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行为无权处分行为 无权代理可撤消的民事行为:重大误解 显示公平部分无效的民事行为:
代理:被代理人 ( 本人 ) -------------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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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人法律特征: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代理行为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代理行为代理主要是实施法律行为代理行为的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担种类:委托代理,法定代理,指定代理行使,表见代理,无权代理代理权的消灭:
时效:取得时效:
诉讼时效:种类,开始,中断,中止,延长,效力期间人身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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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格权,身份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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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健康权,亲属权:
姓名权,监护权:
名称权:
名誉权:
肖像权:
隐私权:
财产关系:
|———————————— |—————————— |
财产所有关系 财产流转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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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继承权,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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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权,他物权 合同,侵权,不当得利,无因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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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益物权,————————————— — 担保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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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上权,地役权,永佃权 抵押权,质权,留置权国有企业经营权,农村承包经营权,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
自然资源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采矿权用益物权,————————————— — 担保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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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上权,地役权,永佃权 抵押权,质权,留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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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经营权,农村承包经营权,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
自然资源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采矿权债权:债的权利人能够请求义务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以实现其权益的权利 。
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
债的发生,变更和消灭:
债的担保: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 。
不当得利:
无因管理:
合 同一般原理广义:指确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
债权合同,身份合同,物权合同狭义:,合同法,债权合同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
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
合同的订立:要约,承诺,合同成立的时间和地点缔约过失责任:
合同的效力:无效合同合同的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条件合同的解除:约定,法定分论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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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 —————————————— 工业产权主体:原始,继受 |
客体:作品 专利权 ---------------------商标权内容:著作人身权 主体:专利权人 概念,特征著作财产权 客体:发明创造 种类取得:创作,注册 授予条件,程序 注册保护期限,撤消,无效与终止 争议,无效,终止限制,内容与限制 权利与义务邻接权 期限 期限与续展保护 保护 保护继 承继承:指自然人死亡后,其近亲属按照其有效遗嘱或者法律的具体规定,无偿取得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
继承权:继承人取得遗产的权利 。
原则 遗产 行使和丧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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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继承 ———————————— 遗嘱继承法定继承人范围,顺序 遗嘱的形式,内容代位继承 遗嘱见证人资格转继承 变更,撤消遗产分配 有效要件继承的开始和遗产的保管 遗赠继承和受遗赠的接受与放弃 执行被继承人债务的清偿遗产的分割遗赠抚养协议民事责任归责原则:过错责任,无过错责任,公平责任承担方式: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
恢复名誉,赔礼道歉侵权行为民事责任 ———————— 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一般侵权行为构成要件,免责理由 构成要件与免责理由特殊侵权行为:职务侵权产品责任,高度危险作业,污染环境公共场所施工,建筑物倒塌,脱落,坠落动物损害;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损害;都无过错民事责任:是民事主体违反民事义务时所应承担的不利后果。
买卖合同 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增与合同 借贷合同租赁合同 融资租赁合同承揽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 委托合同行纪合同 居间合同保管合同 仓储合同技术合同民 法 (模拟一 )
一,选择题:本大题共 30小题,每小题 2分,共 60分 。 在每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把所选项前的字母填在题后的括号内 。
1,人民法院指定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应当
A,根据有利于保护失踪人财产的原则指定
B,根据有利于保护失踪人名誉的原则指定
C,根据有利于保护财产代管人财产的原则指定
D.根据有利于保护财产代管人名誉的原则指定 [ A ]
2,以公民个人名义申请登记的个体工商户和个人承包的农村承包经营户,用家庭共有财产投资,或者收益的主要部分供家庭成员享用的,其债务
A,应以家庭共有财产清偿 B,应以其个人财产清偿
C.应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 D。应以其用于投资的财产清偿
[ A ]
3,对于共有财产,部分共有人主张按份共有,部分共有人主张共同共有,则
A。 如果不能证明财产是按份共有的,应当认定为共同共有
B。 如果不能证明财产是共同共有的,应当认定为按份共有
C,属于共同共有
D,属于按份共有 [ A ]
4,在幼儿园,学校生活,学习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在精神病院治疗的精神病受到伤害或者给他人造成损害,单位
A,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B,应适当给予赔偿,无论其是否有过错
C,应适当给予赔偿,如果单位有过错的话
D。 不承担任何责任 [ C]
5,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
A,可能被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B,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C,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D,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 A ]
6,有关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民事法律行为是合法行为
B,民事法律行为可以是合法行为,也可以是非法行为
C,民事法律行为是导致民事权利或民事义务产生,变更或消灭的所有行为
D,有的民事法律行为并不导致民事权利或民事义务产生,
变更或消灭 [ A ]
7,下列情形中不一定会导致法定代理或者指定代理终止的是
A,被代理人取得或者恢复民事行为能力
B,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死亡
C,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D,指定代理人拒不接受指定 [ D ]
8,在公共场所,道旁或者通道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
A,施工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B,批准施工的部门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C,施工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D,施工人与受害人应当分担民事责任 [ A ]
9,下列各项中不属于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的为
A,停止侵害,B,排除妨碍
C,缴纳罚金 D。 消除危险 [ C ]
10,对于诉讼时效中断而言,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
A,继续计算 B,重新计算
C,予以延长 D,终止 [ B ]
11,下列各项中,,不能使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为
A,提起诉讼
B,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履行义务
C,当事人一方同意履行义务
D,出现使当事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不可抗力 [ D ]
12,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
A,仍应承担保证责任
B,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C,是否承担保证责任要视情况而定
D,是否承担保证责任要视保证方式而定 [ B ]
13,下列财产中可以抵押的是
A,土地所有权
B,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
C,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D,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 B ]
14,质押合同自
A,签定之日起生效 B,质物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
C,双方达成合意时生效 D,经登记后生效 [ B ]
15,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时,下列各项中,哪一项不属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负的法定义务?
A,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B,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
C,按照对方的要求,对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予以说明
D.在合同订立之前,与对方对合同条款进行逐条协商
[ D ]
16,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
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
A,债务人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B,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C,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全部债权
D,债务人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全部债权 [ B ]
17,借款合同的当事人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且不能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也无法确定 。 在此情况下,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A,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B,借款期间为三年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
C,借款期间为三年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最后半年的利息,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D,借款期间为五年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最后半 年 的 利 息,应 当 在 每 届 满 一 个 月 时 支 付
[ D ]
18,对于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不可抗力灭失,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A,承运人免除赔偿责任
B,未收取运费的,承运人不得要求支付运费
C,已收取运费的,托运人可以要求返还
D,承运人与托运人分担货物损失 [ D ]
19,有关行纪合同,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行纪人卖出或者买入具有市场定价的商品,除委托人有相反的意思表示的以外,行纪人自己可以作为买受人或者出卖人
B,行纪人卖出或者买入商品,除委托人有相反的意思表示的以外,行纪人自己可以作为买受人或者出卖人
C,行纪人卖出或者买入具有市场定价的商品,行纪人自己可以作为买受人或者出卖人
D,行纪人卖出或者买入商品,行纪人自己不可以作为买受人或者出卖人 [ A]
20,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A,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
B,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
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
C,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
D,作品的著作权,一律由作者享有 [ D ]
21,民法中所用的下列措辞中,不包括本数的是
A.,以上,B.,以下,
C.,以内,D.,以外,[ D ]
22,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
A,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B,不再承担保证责任,除非保证合同另有约定
C,仍应承担保证责任
D,是否承担保证责任要视保证方式而定 [ B ]
23,财产抵押后,该财产的价值大于所担保债权的余额部分
A,可以再次抵押,但不得超出其余额部分
B,不能再次抵押
C,经前一次抵押的抵押权人的同意,方可再次抵押
D,不能再次抵押,但前一次抵押的抵押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 A ]
24,在下列合同中,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没有留置权的合同是
A,保管合同 B,买卖合同
C,运输合同 D,加工承揽合同 [ B ]
25,下列格式条款中可能有效的条款是
A,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的条款
B。 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加重对方责任的条款
C,提供格式条款一方要求对方承担责任的条款
D.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 [ C ]
26,下列有关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作法,不正确的是
A,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B,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无论受让人是否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都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C,因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D,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 B ]
27,租赁合同中的租赁期限 ·
A,不得超过十年 B,不得超过二十年
C,不得超过五十年 D。 由双方自由约定 [ B ]
28,如果多式联运经营人与参加多式联运的各区段承运人就多式联运合同的各区段运输约定相互之间的责任,则
A,该约定不影响多式联运经营人对全程运输承担的义务
B,多式联运经营人对全程运输承担的义务解除
C,托运人有权撤销该约定
D,该约定无效 [ A ]
29,行纪人卖出或者买入具有市场定价的商品
A,除委托人有相反的意思表示的以外,行纪人自己可以作为买受人或者出卖人,但行纪人不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报酬
B,除委托人有相反的意思表示的以外,行纪人自己可以作为买受人或者出卖人,此时行纪人仍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报酬
C,行纪人自己不可以作为买受人或者出卖人,除非委托人明确表示同意
D,行纪人自己不可以作为买受人或者出卖人 [ B ]
30,在下列作品中,著作权由作者享有的是,
A,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
地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
B,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
C,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
D,除上述各项以外的其他职务作品 [ D ]
二,判断题:本大题共 10个小题,每小题 2分,共 20分 。 把答案填在题后括弧中,正确的打 ( V) ;错误的打 ( × ) 。
31,宣告失踪不是宣告死亡的必经程序 [ √ ]
32,民法所称的,不满,,包括本数 。 [ X ]
33,对于当事人可以自愿办理抵押物登记的抵押,当事人未办理抵押物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 [ √ ]
3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只要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合同就未成立 。 [ X ]
35,运输合同中的承运人不得拒绝旅客,托运人通常,合理的运输要求 [ X ]
36,信息网络传播权属于著作权,受我国著作权法的保护
[ √ ]
37,商标使用人应当对其使用商标的商品质量负责 [ √ ]
38,在法定继承的情况下,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 情 况 下,第 二 顺 序 继 承 人 才 开 始 继 承 。 -
[ √ ]
39,有限责任公司属于财团法人 [ X ]
40。 过错推定原则属于严格责任原则的一种变形 。 [ X ]
三,简答题:本大题共 3小题,每小题 8分,共 24分 。
41,简述民事法律行为的特征 。
答,(1)以发生一定的民事法律后果为目的 。,
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为了设立、变更、终止一定的民权利或者民事义务的民事行为,是与人们的意志相联系的一种法律事实。
(2)以行为人的意思表示为核心要素 。
所谓意思表示,是行为人将其期望发生法律效果的内心意愿以一定方式表达于外部的行为 。 意思表示是民事法律行为最基本的要素,若没有意思表示,就不会产生民事法律行为 。
(3)是一种合法行为 。
合法的民事行为才会得到法律的保护,才能产生当事人期望发生的民事法律后果 。 合法性正是民事法律行为的构成要件之一 。
42,简述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 。
答:在我国,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主要包括三类;
(1)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不受著作权法保护 。
(2)不适用于著作权法的作品,不受著作权法保护 。 包括:
① 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 。
② 时事新闻 。
③ 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
(3)已过保护期的作品,其著作权中除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以外的其他权利不受著作权法的保护。
43,简述过错责任与无过错责任原则的区别 。
过错责任原则,也叫过失责任原则,是以行为人主观过错为承担民事责任要件的归责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又称无过失责任原则,指行为人对造成他人损害没有过错,也得依照法律承担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二者的主要区别如下:
(1)无过错责任原则适用于法律有特别规定的情形,过错责任原则适用于一般情况 。
(2)无过错责任原则不以行为人的主观过错为承担责任的条件,只要行为人不能证明存在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均应承担民事责任 。 在过错责任原则中,主观过错是承担民事责任的必要条件 。
(3)由于责任性质、责任构成要件的不同,无过错责任原则在责任范围上通常有限额规定。过错责任原则的目的在于预防损害的发生和在损害发生后弥补损失,因此一般要求全部赔偿。
四,论述题:本题满分 16分 。
44,论民法的适用范围 。
答:民法的适用范围,即民法的效力范围,包括时间效力范围,空间效力范围和对象效力范围 。
(1)民法在时间上的适用范围 。
民法在时间上的适用范围,是指民事法律规范生效时间,失效时间,以及对其施行之前的行为有无溯及力。如,民法通则,
第 156条规定,本法自 1987年 1月 1日起施行。
一般说来,民法的效力自实施之日发生,至废止之日停止 。
法律规范何时开始实行,可以由法律规范本身加以规定,也可以由制定机关以命令或者决议加以规定。法律规范效力的停止时间,法律一般不予规定,在法律明文废止或者修改时才停止生效;也有少数法律规范在公布之时就规定了停止生效的日期。例如,合同法第 428条规定:本法自 1999年
10月 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合同法,同时废止。
民事法律规范对其实施前的民事案件,原则上没有溯及力,
即对它生效之前的民事案件不适用 。 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
(2)民法在空间上的适用范围 。
民法在空间上的适用范围,是指民事法律规范在地域上的效力 。
一般地说,民事法律规范的效力及于制定该规范的机关所辖领域 。 但法律特别规定适用或不适用于某些地区时,
其适用范围应当依特别规定 。 由于制定,颁布民事法律规范的机关不同,相应的民事法律规范的空间适用范围就不同:凡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国务院及其所属各部,委,局,署,办等中央机关制定并颁布的民事法律规范,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除台,港,澳之外的领陆,领海,以及依据国际法和国际惯例应当视为我国领域的一切域外领土,如我驻外使馆,驻外领馆,我国航行或停泊于境外的飞机,船舶等,。 凡属地方各级机关所制定的民事法律规范,只在该机关所辖区域内生效 。
(3)民法对人的适用范围 。 民法对人的适用范围,指民事法律规范对于哪些人发生法律约束力 。 具体如下:
① 我国民法对居住在中国领域内的公民和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法人,具有法律效力 。
② 我国民法对居留在我国境内的外国人,无国籍人和经我国政府批准设立在我国境内的外国法人及其分支机构,原则上具有法律效力 。 但是根据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双边条约或我国认可的国际惯例有不同规定的除外 。
( 3) 我国民法中有关专门由中国公民,法人享有的权利能力的法律规范,对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法人及其分支机构不具有法律效力 。
五,案例题:本大题共 2个小题,每小题 15分,共 30分 。
45,北京的 A公司与天津的 B公司签定一项买卖建材的合同 。
A公司是卖方 。 但合同中未明确合同的履行地 。 事后双方为此争执不下,最后诉至法院 。
问:法院应如何确定合同付款地及交货地?法律根据何在 。
答:首先,根据合同相关条款或交易习惯来确定合同履行地 。 对此合同法有明确规定 。
其次,如果根据合同相关条款或交易习惯仍无法确定合同履行地,则 B公司付款地应为北京,A公司的交货地也应为北京 。 其法律依据是合同法的规定:当合同的履行地点不明确,双方又达不成补充协议,同时根据合同相关条款或交易习惯仍无法确定履行地时,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 北京既是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也是其他标的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 。
46,住在四层楼上的张某在阳台上摆放了一盆花 。 一日风大,
该盆花被吹落,将行人路某砸伤 。 路某要求张某赔偿 。
问,( 1) 该盆花砸伤人的民事责任适用何种归责原则来确定?
( 2) 张某是否应赔偿?为什么?
答,(1)应适用过错推定的原则来确定民事责任,这种原则属于过错责任原则的一种特殊情形 。
(2)张某应承担赔偿责任 。 因为民法通则规定,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 在本案中,
张某应该能想到阳台上的花盆可能被风吹落,他没有采取安全措施致使落花伤人,他显然在主观上有过错 (或疏忽大意,或过于轻信,因此应承担责任 。
民 法 (模拟二 )
一,选择题:本大题共 30小题,每小题 2分,共 60分 。 在每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把所选项前的字母填在题后的括号内 。 ·
1,下列各项中不属于我国担保法规定的担保方式的是
A,保证 B,留置
C。 定金 D,违约金 [ D ]
2。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
A,一年 B,六个月
C.一个月 D。二年 [ B ]
3,下列抵押中符合担保法的是
A,乡 (镇 ),村企业的土地使用权单独抵押
B。 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作抵押,该国有土地上的房屋不予抵押
C,以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上的房屋作抵押,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不予抵押
D.以乡 {镇 }、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作抵押,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 [ D]
4,定金合同从
A,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B。 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C,合同签定之日起生效 D。 登记之日起生效 [ B ]
5,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且按通常理解对格式条款有良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
A,由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作出解释
B,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
C,作出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
D.按合同规定的解释方式作出解释 [ B ]
6,下列有关合同解除权消灭的说法,错误的是
A,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
该权利消灭
B,法律规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
该权利消灭
C,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D.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 C ]
7,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若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则
A,视为不定期租赁
B,该租赁合同无效
C,租赁期限以双方订立合同时的约定为准
D,该租赁合同可以撤销 [ A ]
8,在下列有关保管合同成立的各种说法中,正确的是
A,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B,保管合同一律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
C,保管合同一律自合同签订时成立
D.保管合同自合同签订时成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A ]
9,居间合同是居间人
A,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不支付报酬的合同
B,代委托人订立合同,委托人不支付报酬的合同
C,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D.代委托人订立合同,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 C ]
10,如果美术作品原件所有权转移,则
A,不视为作品著作权的转移,但美术品原件的展览权由原件所有人享有
B,作品的著作权随之转移
C,作品的著作权不受任何影响
D,作品的修改权随之转移 [ A ]
11,下列各单位中,可以作保证人的是
A,育红中学 B,篮天幼儿园
C,星海生命科学研究所 D,北京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 C ]
12,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
A,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B,一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C。 一年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D,二年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 A ]
13,下列抵押中,不必办理抵押物登记的是
A,以空地使用权抵押的 B,以城市房地产抵押的
C,以企业的动产抵押的 D,以农村中农民的房屋抵押的
[ D ]
14,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
A,百分之二十 B,百分之二十五
C,百分之十 D,百分之五十 [ A ]
15,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下列合同中,无效的是
A,法定代理人未追认的纯获利益的合同
B,法定代理人未追认的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
C,相对人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而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合同
D,法定代理人追认的合同 [ C ]
16,有关买卖合同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A,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B.因买受人的原因致使标的物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买受人应当自违反约定之日起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
C,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买受人承担
D.出卖人按照约定未交付有关标的物的单证和资料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自标的物的单证和资料交付时起转移 [ D]
17,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
A,承租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的除外
B,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C,承租人在作出适用补偿后,可以解除合同
D,双方仍应履行租赁合同 [ B ]
18,下列有关仓储合同生效时间的说法,正确的是
A,仓储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B,仓储合同自仓储物交付时生
C,仓储合同自仓储物入库时生效 D,仓储合同自支付仓储费时生效 [ A ]
19,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则
A,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B,仍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适当的报酬及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C.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也不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所支出的费用
D,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一切费用 [ A ]
20,在著作权所包含的下列权利中,保护期不受限制的是
A,署名权 B,发表权
C,修改权 D,保护作品完整权 [ A ]
21,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且保证人没有约定保证份额,则
A,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
B,保证人按同等份承担责任
C,保证人的保证无效
D,保 证 人 之 间 须 明 确 保 证 份 额 之 后,保 证 才 有 效
[ A ]
22,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保证人
A,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
B,仍按保证合同承担保证责任
C,保证责任解除
D.与担保物的所有人承担连带责任 [ A ]
23,下列抵押中,不必办理抵押物登记的是
A,以林木抵押的 B,以车辆抵押的
C,以企业的动产抵押的,D,以私人的马匹抵押的
[ D ]
24,下列协议中,适用合同法的是
A,婚姻协议 B。 收养协议
C,知识产权转让协议 D。 监护协议 [ C ]
25,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A,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
B,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外,
该代表行为有效
C,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
D,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而以所谓的被代理人的名义订立合同,
在任何情形下,被代 理 八 对 该 合同 均 不 承 担责 任
[ D ]
26,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
A,半数的,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
B,五分之一的,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
C.三分之一的,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
D,三分之二的,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
[ B ]
27,在融资租赁合同中,
A。 承租人有权选择出卖人和租赁物
B,承租人有权选择出卖人,无权选择租赁物
C。 承租人有权选择租赁物,无权选择出卖人
D,承租人对出卖人和租赁物都无选择权 [ A ]
28,受托人为处理委托事务垫付的必要费用,委托人
A,应当偿还该费用及其利息 B,应如数偿还
C,不必偿还 D,不予偿还 [ A ]
29,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A,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
依照著作权法享有著作权,
B,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著作权法享有著作权
C,未与中国签订协议或者共同参加国际条约的国家的作者以及无国籍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的成员国出版的,受著作权法保护,
D,未与中国签订协议或者共同参加国际条约的国家的作者以及无国籍人的作品在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同时出版的,
受著作权法保护 [ B ]
30,公民的非合作作品,其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为
A,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 12月 31日
B,作品发表后五十年,截止于作品发表后第五十年的 12月
31日
C,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作者死亡日
D,作品发表后五十年,截止于作品发表后第五十年的作品发表日 [ A ]
二,判断题:本大题共 10个小题,每小题 2分,共 20分 。 把答案填在题后的括弧中,正确的打 (√);错误的打 ( X )。
31,不作为的默示只有在法律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双方有约定的情况下,才可以视为意思表示 。 [ √ ]
32,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一律无效 。 [ X ]
33,对于当事人可以自愿办理抵押物登记的抵押,当事人办理抵押物登记的,登记部门为抵押人所在地的公证部门 。
[ √ ]
34.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即便双方还未签字或者盖章,
合同也有可能成立。 [ √ ]
35,承运人未按照约定路线或者通常路线运输增加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可以拒绝支付增加部分的票款或者运输费用 。 [ √ ]
36,没有参加创作的人,绝对不能成为合作作者 。 [ √ ]
37,三维标志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 [ √ ]
38,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 [ √ ]
39,法律法规对于某一民事法律行为的形式及程序未作明确的规定,此 种 民 事法 律 行 为 属 于要 式 法 律 行为 。
[ X ]
40,无过错责任又被称为严格责任 。 [ √ ]
三,简答题:本大题共 3小题,每小题共 8分,共 24分 。
41,简述法人的概念与特征 。
答: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 法人具有如下特征:
(1)法人是社会组织 。
自然人是民事主体,法人也是民事主体,但法人是一种社会组织,这是其区别与自然人的关键 。 作为民事主体的法人,
可以是自然人的集合,也可以是一定财产的集合 。
(2)法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
法人可以自己的名义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 。
(3)法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
法人拥有独立财产,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 法人的独立财产,
是指法人享有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的财产,它与组成法人的成员的财产或者法人创立者的财产相分离 。 作为独立的社会组织,法人能以其全部独立财产对自己的债务承担责任 。 法人的成员和创立者对法人的债务不负直接责任 。
42,简述不安抗辩权的成立条件 。
答:不安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中应先履行义务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义务的能力,从而中止履行自己义务的权利 。 不安抗辩权的成立需要三个条件;
(1)提出抗辩的一方具有先履行的义务 。
(2)后履行一方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能力 ‘ 的状况 。,合同法,第 68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 )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 )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 )丧失商业信誉,(四 )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3)在通知情况下,后履行义务一方不能提供或不提供担保 。
当事人行使不安抗辩权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 。 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 。 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
43,简述专利权无效宣告的效力 。
(1)宣告无效的专利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 。
(2)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对在宣告专利权无效前人民法院作出并已执行的专利侵权的判决,裁定,已经履行或者强制执行的专利侵权纠纷处理决定,以及已经履行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和专利权转让合同,不具有追溯力 。 但是因专利权人的恶意给他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给予赔偿 。
(3)如果在第 (2·)项的情形下,专利权人或者专利权转让人不向被许可实施专利人或者专利权受让人返还专利使用费或者专利权转让费,明显违反公平原则,专利权人或者专利权转让人应当向被许可实施专利人或者专利权受让人返还全部或者部分专利使用费或者专利权转让费 。
四,论述题:本题满分 16分 。
44,论所有权的权能 。
答:所有权是指对财产的占有,使用,处分,收益的权利 。
占有,使用,处分,收益即是所有权的四项权能 。
(1)占有权能 。
占有是所有权人对所有物占有,即管理与控制的权利 。 基于这种权利,所有权人可以决定是由自己占有所有物,还是根据自己的意思,允许其他人占有所有物 。 如对于所有权人的房屋,他可以自己居住,也可将房屋出租给承租人,
将房屋借给借用人,这都是根据所有权人的意思决定的 。
辩证地看,这种占有权与所有权的分离,不但不是所有权的缺损,而恰是所有权行使的重要体现 。
但是,客观上占有与所有权的分离不全是所有权人的意思表示的结果 。 当所有权物被其他人在无任何法律规定和依据,亦无所有权人的允许的情况下被占有时,便构成了非法占有 。 如财物被盗窃,遗失物被其他人拾得等等 。 当小偷窃取他人财物时明知,也应当知道这种占有是非法的,
从而构成一种恶意的占有 。
(2)使用权能 。
使用是指按照物的性能与用途,在不违反法规与社会习俗的条件下对物加以利用而满足某种需要的权利 。 使用可以根据所有权人的意志与所有权人分离而交由他人使用,在这种情况下作为一种物权的使用权,可以对抗第三人 。 例如所有权人将房屋出租给承租人居住,在双方约定的承租期内,所有权人将房屋的所有权转让给第三人后,原成立的租赁协议仍有效,即买卖不破除租赁,其使用权作为物权也得到保护 。
了解使用权能时需要明确一点:使用是不损毁,不改变物的性质的条件下的使用,一方面,这强调了依法与善良习俗的要求,另一方面,这强调了使用与处分权能的区别:
将物进行加工并改变物的性质,例如将小麦加工为面粉,
将面粉加工:为面包,将面包出售消费掉,属于处分权能中的事实上的处分,而不再是使用 。
(3)收益权能 。
收益权能是基于物的占有,使用,通过经营等手段而取得的利益 。
收益与原物相对应,是在物权和物本身不变的情况下取得的。
收益又可以称为孳息,并进一步分为天然孳息与法定孽息。
天然孳息是物基于自然规律产生或基于物的自然使用而产生出来的收益,如牲畜所产的仔畜,奶牛所产的牛奶等 。 但如同使用权能的不包括改变物的性质的,使用,一样,收益也不包括对天然孳息的产物进行改变其性质的加工,如牛奶加二仁成酸奶,乳酪等行为 。 法定孳息是基于法律规定或特定的法律关系所产生的收益 。 如存款利息是由法律规定直接规定的,房租是基于出租人与承租人所订立的合同法律关系所产生的 。
(4)处分权能 。
处分权能是指所有权人对属于自己的物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和条件下进行转让或使物的性质发生变化的权利 。 所谓转让是指原所有权人将所属物权有偿或无偿地转交他人,从而导致旧的所有权消灭,新的所有权产生 。 由于物本身的客观存在,变化的是与物发生关系的所有权,所以又称为法律上的处置,换言之,法律上的处置是指依所有权人的意志,通过某种法律行为对财产进行处理,如以物做抵押,
转让他人等 。 所谓变化是指在生产和生活中使物的物质形态发生变更甚至消灭,如金属等原材料被加工为产品和机器,粮食被食用或者加工为酒类 。 ·
五,案例题:本大题共 2个小题,每小题 15分,共 30分 。
45,甲公司与乙公司签定买卖合同 。 由甲公司购买乙公司生产的食用油 20吨,总价十万元 。 合同约定,甲公司于 8月 1日应先付 60% 的货款,款到后三天即 8月 4日,
乙公司发货 。 同年 7月 20日,甲公司周经理从报纸及当地电视台的新闻中得知,乙公司发生火灾,公司全部财产损失殆尽,且该公司此前未上任何保险 。 在新闻稿中,记者还写到,,乙企业原本就效益不好,负债累累,经此劫难,
可谓雪上加霜 。,7月 31日,乙公司经理给周经理来电话,
要求甲公司第二天按合同约定付款,否则就要承担违约责任 。
问:如果你是甲公司的法律顾问,你应如何出具法律意见?
答:根据案情,甲公司如果按合同付款,极有可能该款项有去无回。如果直接解除合同,又违反合同义务。为此,
应建议甲公司利用合同法上的不安抗辩权来维护自己的利益。
具体作法为:甲公司先向乙公司申明对方因火灾而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因此甲公司中止履行合同,并给对方一个合理的期限由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或恢复履行能力 。 中止履行后,如果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甲公司就解除合同 。
46,贾某在某杂志上发表一篇诗歌,风语,。 其后,甲地人民广播电台未经贾某许可,亦末向贾某支付报酬,即在其节目中予以播送 。 —— 年后,贾某得知其散文被甲地人民广播电台擅自播送一事,遂找该电台负责人交涉 。 贾某认为,其作为,风语,一文的作者,对该文享有著作权,未经其许可,甲地人民广播电台无权播送该篇散文 。 而甲地人民广播电台的负责人则认为,该篇散文是在某杂志上发表的,且广播电台在播送该散文时已声明其作者为贾某,
因此完全合理合法 。
问,(1)贾某的观点是否正确,为什么?
( 2) 电台负责人的观点是否正确,为什么?
答,(1)贾某的观点不正确。因为尽管贾某对其作品拥有著作权,但我国著作权法对著作权的行使也有限制。法定许可制度就是对著作权的一种限制。著作权法明确规定:,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已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支付报酬。,据此,广播电台播送贾某已经发表的作品,并不须经贾某的许可,属于法定许可的范围之列,因此贾某的观点不符合著作权法的规定,不正确。
(2)电台负责人的观点也不正确 。 因为尽管电台播送贾某作品的行为属于法定许可的范围之列,不须经著作权人的许可,
但著作权法明确规定应当支付报酬 。 由于电台并未向贾某支付报酬,因此电台的作法不能说是完全合理合法 。
1.能够比较准确地理解民法基本概念的内涵和外延,较为系统地了解和掌握民法的基本原理。
2.能够理解各种基本民事权利的得失变更,逐步掌握在具体社会关系中识别各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能力,并力求准确地表述基本民事权利义务的内容。
3.掌握运用自己所学过的民法理论来分析和解决现实生活中的具体法律问题的能力。
二、考试特点与应试要求通过对全国成人高考专科起点升本科法学专业的,民法考试大纲,和历年全国成人高考专科起点升本科考试中
,民法,的试题进行综合分析,可以看出,其考试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第一,从内容上看,民法考核点多、试题覆盖面较大,试题对民法学理论体系结构的各个基本组成部分从无遗漏,
重点章节显示并不明显。加之此类考试考核时间不长,总结经验、把握重点有一定困难。因此,学习和复习必须
“以大纲为纲,以大纲为本”,以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和教育部考试中心制订的,全国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复习考试大纲,专科起点升本科法学专业的,民法考试大纲,
(以下简称,大纲,)为依据,,大纲,对民法课程的考核要求、考试内容、考试形式及试卷结构,都作了说明和明确规定,它是这门课程考试命题和自学辅导的依据。所以,
应试者必须掌握,大纲,中所规定的这门课程每一章的考核要求、复习内容和考核知识点同时也应看到,,大纲,
所规定的这门课程的内容,是提纲要领的概括性说明,不可能对课程内容进行系统分析和详细论证,
因此,应试者必须对照,大纲,系统地学习民法课程,选择一套主流的、规范的、系统的民法应试辅导教材,以
,大纲,为指导和依据,以应试辅导教材作为基本的学习材料,将主要精力放在认真学习,大纲,和刻苦钻研教材上,掌握民法的基本概念和原理,认识和明析民事法律关系的基础。这是学好这门课程和参加考试的最基本的要求和方法。
第二,从考试范围及难度讲,考核不仅有民法理论,更涉及具体的民事法律规定,并要求具体的实际运用。成人高考虽说有考试大纲,但并不要求采用统一的教材,使考试内容在一定程度上带有不确定性,加之民法内容极其丰富,
应试者往往理不清头绪,于是越深入学习越感到内容繁多,
杂乱无章。相应的,试题量偏大,命题的技巧性强,更增加了考生应试的难度。一方面,试卷分值为 150分而非百分卷,题量比较大;另一方面,试题命题技巧性又极强,
主观性试题较多,很少有直观性题目,试题大都角度很新,
疑点极微,差别甚小,而考试时间很紧,应试者回答问题不容深思熟虑,极少有推敲和思考的时间。因此,就要求应试者重点掌握民法知识体系结构。如果应试者能从大纲入手,理清民法的知识体系结构,条理自然清晰。
民法内容再多,从体系上也无非是总论和分论两部分。总论部分除概述外,主要是民事法律关系理论,自然人和法人制度,民事法律行为制度,代理制度,诉讼时效和期间。
分论部分可概括为民事权利和民事责任。民事权利体系,
除传统民法的物权、债权与合同两大块外,主要还有人身权,知识产权和财产继承权。当然这只是知识结构的第一个层次。应试者还应逐步深入,掌握知识结构点的概念和原理。熟记概念是应试中回答选择题、判断题和简答题必不可少的准备;而对于要求理论系统性的论述题和综合性很强的案例题,掌握基本概念和原理,也是回答问题的第一步。复习时要明确民法的各个部分在整个民法体系中的地位,注意每一部分与其他民事法律制度的联系与区别,
全面学习,综合理解,融会贯通。
第三,民法试卷对能力层次的要求全面,且题型多样化。
民法在能力考核方面可分为三个层次:其一,识记。知道有关名词、概念、知识的含义,并能正确认知和表述;其二,领会。在识记的基础上,能全面理解基本概念、基本知识的内容,能掌握有关概念和知识的区别和联系,能对知识作解释和说明;其三,应用。在领会的基础上,能用学过的知识点,分析和解决问题。以上三个能力层次是由低到高的递进关系,后者必须建立在前者的基础上。民法试题的难度结构大致分为:较易、中等难度、较难三个等级。每份试卷中,不同难易度试题的分数比例一般为 3,5:
2。必须注意,试题的难度与能力层次不是一个概念。在每一个能力层次中,都存在不同难度的试题。但是对于每个能力层次中,难度等级的比例没有严格的要求。民法试卷的题型多样化,根据考试大纲的试卷结构和样卷要求,
民法试卷题型有:选择题、判断题、简答题、论述题和案例题五种。需要特别说明的是,2003年的民法试卷在题型方面有所变化,取消了原来的填空题,增补了判断题。
这样,改变后的民法试卷题型在一套试卷中所占的分数比例大致是:
“选择题”占 60分;“判断题”占 20分;简答题”占 24分,
“论述题’’占 16分,“案例题”占 30分。试卷满分为
150分。选择题和判断题主要是考核应试者的识记和领会能力,有的也考核其简单应用能力;简答题考核应试者的识记、领会能力,表现为组织答题的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而论述题在此基础上主要考核应试者运用基本理论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案例题是在分别对各知识点理解、
掌握的基础上进行的一种综合各知识点提出的复杂题目,
考核应试者运用综合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题型特点与解题技巧
1.选择题选择题主要考查考生对基本概念、基本原理的记忆、
判断能力。这种题型一般由题干和四个备选答案两部分构成。题干描述该试题的来龙去脉,给出已知的条件和回答问题的范围、层次、角度等要求。四个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而且必须有一个选项是正确的。其他三个选项视做干扰选项,起到检测考生对问题理解的准确性的作用。应试者解题时,首先一定要认真审题,特别要弄清题干的内容和要求;然后再分析四个备选答案,看看它们各自的关系到底是什么。如果备选答案很接近,更要比较哪个答案更加准确,不要被干扰项所迷惑。选择题较其他题型的能力层次要求低,难度低,容易回答。回答选择题要把注意力集中在找出正确的选项来。有不少选择题在相关法律规定上,如,民法通则,,,合同法,,,著作权法,,,专利法,,,继承法,及其司法解释上有明确答案,只要理解并记住了法条的有关表述,就可以找出正确选项。但也有不少选择题在法条上并没有现成的答案,只有对有关知识点理解深透并会简单应用,才能找出正确选项。回答这类问题,从解题技巧上讲,可以用的方法大致有:其一,
排除法。在四个答案中找出明显能够否定的答案。排除不正确的答案,保留正确的答案。
例如:知识产权的客体是 ( )
A,与人身有关的财产或利益
B.人身非财产利益
C.特定的行为 D.智力成果以上选项中 A,B,C都是错误的,剩下的 D自然就是正确选项。如果能否定三个问题也就解决了。但是往往不能否定三个,自然问题还不能解决,还要结合其他方法解题。
其二,筛选法。用抽签的办法选出与题干联系最密切相关的一个答案,这是肯定的方法。如果在筛选过程不能最终肯定,不妨多选一两个,留待下一步处理。其三,对比法。
在经过筛选还不能解决问题时,就得用对比法。就是把不能最终确定的两个 (或者三个 )答案,互相对比,留一个和题目要求最接近的、差距最小的,其常常就是正确答案。
例如:单位或者个人对于财产的实际管领或控制行为属于
( ),
A.占有 B.使用 C.收益 D.处分在筛选时,以“实际管领或控制”为特征,将有可能选择 A,B;然后,再将 A和 B进行对比,就会发现,A与 B
虽然都具有上述特征,但题目只要求斗个正确答案,那么只能选择一个最接近的,那就选择 A。当然,上述的三种技巧不是截然分开的,在答题过程中它们可以交错使用。
2.判断题判断题与选择题类似,都是以考查应试者对基本概念、
基本知识的识记,、判断能力及理解领会为目的。这种题型一般由一条题干构成。题干描述该试题的来龙去脉,叙述一个问题,但是这个叙述的正确与否交由应试者判断;
它要应试者甄别的既可以是一个理论学说、法律规则或法学概念的命题,也可以是一个案情的分析,显然判断题比选择题的难度要大一些。判断题在内容上大体有如下几种:
其一,概念的辨析。这类题主要考察应试者对概念的准确理解,要求其要掌握概念的根本特征。例如:“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其二,条件的认可。这类试题要求应试者对法律规定要有准确的理解,明确某些法律概念有其法定的解释或特定的内涵。例如:“抵押权和质权的不同之处在于,质权自将出质物交付由质权人占有时成立”。其三,性质的判断。这类题主要考察考生运用知识的判断、分辨能力;
例如:,赠与合同是单务、诺成合同”。其四,期间的确定。这类题主要要求考生对常用的法律规定的期间应当谁确掌握。例如:“身体受到伤害请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 1年”。
此外还有考查应试者对某些法律关系之间的对立关系、矛盾关系等相互关联的把握。由于判断题的上述特点,所以在解答这类问题时,应试者一定要特别注意仔细、反复地审题,彻底弄清题意,然后再来解答题目。至于解题方法,
选择题、简答题和案例题的某些方法也可用于判断题。
3.简答题简答题要求按着题意对问题做出简单、正确的回答。
简答题的题目可以说五花八门,应有尽有。凡是可以当作问题提出的,都可以出简答题。不过常见的题目大致可以有以下几种类型:其一,考查基本概念、基本特征、基本原则或法律基本规定。这类考题往往能在法条或辅导教材上直接找出答案。例如:代理的概念和特征、专利法不授予专利权的对象等题目。其二,考查基本概念、基本特点或基本原理间的相互关系。这种题目是考核考生的综合归纳能力,在法条或辅导教材中往往不能直接找到相应的答案,但是可以从几个段落中归纳出正确答案。例如:诉讼时效中止和诉讼时效中断的区别、委托合同和行纪合同的区别等题目。
其三,考查法律规定或法律范畴的必要性。例如:缔约过失责任的现实意义、区分诺成性合同和实践性合同的法律意义等题目。简答题要求回答问题时观点正确,论点完整,
逻辑清楚。回答简答题要注意以下几点:一要简明扼要,
抓住要点,不要举例说明,不要过多地发挥解释。二要论点全面,论点不全就要丢分。三要逻辑清楚,即层次分明,
论述清楚,不要不分层次,混乱不清。要求规范、标准,
内容正确、完整,应当注意将关键词语答出。切忌将所有可能的内容全部写出,广种薄收。最好能够分点、分段地回答问题。简答题的内容组织,上也可以采用划分法和对比法。前者是说,简答题的内容要求,一般如前边所说多是法律特征、构成要件、意义等。答题的第一步,用法律术语讲就是“识别”。如果是法律关系,那么,可以从法律关系的三个要素 ——主体、客体和内容三个方面分析;
如果是构成要件,可以从主体、客体、主观方面与客观方面四个方面分析;如果是意义,可以从理论意义、实践意义两个方面分析。后者是说,简答题的很大一部分是要求考生对法律概念要有较为深入的理解。不管是直接或者间接考查对概念的理解也好、性质也好、区别与联系也好,
都不能离开对概念表述的真正理解。民法学的概念很多,
要死记硬背地熟记那么多的定义是有困难的。这就需要考生掌握定义的表述规则,用定义规则去分析概念、理解概念、掌握概念
4.论述题论述题是典型的论文式试题。民法考试的论述题既有重要原理的试题,也有理论联系实际的试题;既要求阐述法律原则或法学理论,又要求用法律原则或法学理论分析实际问题。因此,论述题要求的能力层次高,难度较大。
回答论述题总的方法就是根据试题的要求,首先应阐述清楚有关理论,对每个要点和论据做出分析和论证,不能只是罗列几个要点和论据,不做剖析和说明。在此基础上再运用法学理论分析试题要求回答的实际问题。这里,阐明理论和分析实际是两个紧密相联系的方面,这两个部分都不可偏废。论述题正因为是论述,而且分值很高,所以要求相对也较高。大致有以下几个方面:其一,理论性。论述题的首要要求就是:要有理论性。论点要明确,论据要充分,说理要透。其二,系统性。论述题回答时,论述要完整、系统。整个论述题的回答,包括总观点、分论点、
论据、分析、批驳、联系实际、总结等,往往都可能涉及。
其三,深刻性和实践性。回答论述题不像简答题,观点不能蜻蜓点水,往往要展开论证;并以理论为指南,对现实中的实际问题要进行具体分析。基于上述要求概括出沦述题的答题思路:其 —,总观点。答论述题的第一步,是用一两句话,说明自己的基本观点。其二,基本论点论据。
这是论述题的核心内容,要充分论证。大致可以分为这样几个层次:①从表述概念人手,讲清问题的性质。
② 从法理到法律原则、具体的法律规定,分层次论证自己的观点。③联系法律实践以说明自己的观点,用事实材料充分论证。其三,有时还要对理论界的有关观点进行评述,
历史地、客观地进行论证,说明自己观点的理论价值。其四,总结。用一两句话作总结性收尾。当然,这里仅仅是介绍论述题的答题思路,而不是说每道论述题都必须回答这些内容。在答题时,应根据每个不同的论述题目有所侧重,灵活掌握的能力。看看是否能够熟练地将各种法学原理、规则、规定联系起来,并判断其是否适用。应试者不可能直接在辅导教材或法律规定中找到答案,往往也不可能通过某一章的内容来解决问题。这是多知识点、理论结合实践的题目,要求应试者一定要在掌握了基本知识的基础上,善于综合,善于联系实际,善于思考,这样才能取得正确的结果。案例题采用的形式多为先介绍基本案情,
然后提出问题,要求应试者将其掌握的抽象的法学理论或法律规定,应用到具体的情景中,切实解决法律实践中的问题。这类题就素材讲,首先是一件民事纠纷,其次是如何处理。
因此案例题就题型特点讲,大致有两类:一类是发生了民事纠纷,问应当如何处理;另 —类是对发生的民事纠纷已经作过处理,让应试者分析处理的是否正确。这种题目 —
般都比较大,所占的分数也比较多。但是往往会分成几个小问题,采取分别给分,对一小题给一小题的分数:;应试者分析案例题时,首先,要仔细审题。题中给的条件都是有用的,不可忽略,结合题目,逐一分析。其次,确定争议的性质。适用法律的前提是,定性,,识别是什么性质的民事纠纷;纠纷的性质,当事人争议的权益明确了,
正确适用法律就不是什么难事。应需分析该题目中具体法律关系,揭示出主体、客体及相关权利义务。然后再理清矛盾、查找问题症结。再次,确定应适用的法律。要解决适用什么法律,哪一条法律?对相关法律规范进行解释,
将这一抽象规定落实到具体个案中得出结论。最后明确案件的处理结果。适用法律处理纠纷后,自然会有 —个法律后果的问题,就是案子如何处理的问题。民事纠纷的法律后果,基本上是财产责任。可根据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
写出处理结果。答题时还要注意应将答题思路及基本根据表述出来。另外,全国成人高考专科升本科的法学专业考试的民法考试试卷中,没有单独的名词解释试题,但是,
这并不意味名词概念的理解就不重要,因为,名词概念是理解基本原理的关键点,不仅在回答简答题和论述题时需要对重要的名词概念做出解释,而且在选择题中往往包含着对名词概念理解的测试。因此.对名词概念要准确而全面的理解,并在理解的基础上进行记忆。以上所阐述的各类试题的答题方法,都是在应试者通过刻苦学习,基本上掌握了考试大纲和辅导教材所要求把握的概念、知识和理论的基础上才能加以运用的方法,单纯只靠掌握答题方法是不会答好题的。既要学好基本理论,又要学会答题方法,才能在考试中取得好。
民 法
|
调整对象
|
|———————————— |————————————— |
平等主体 财产关系 人身关系
(总论 1) | (人身权 2)
自然人、法人、国家 | 人格权、身份权
|
|——————— |—————— |——————— |
物权 3 债权 4 继承权 6 知识产权 5
|———————————— |———————————— |
民事责任 7
第一部分 总论一、民法概念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核心:商品经济的法律表现 。
总称:广义:所有。。。法律规范狭义:我国指,民法通则,。共九章 156条基本原则( 7项):
自愿原则(意思自治原则),平等原则合法民事权益受保护的原则 公平原则等价有偿原则 诚实信用原则禁止滥用权利的原则渊源:民法的不同表现形式。制定法、习惯法解释与类推适用 范围(效力):
人:中国公民和法人;
境内外国人、无国籍人和法人; 境外中国人时间,生效,1987,1,1; 不溯及既往空间,领土,领空,领水二、民事法律关系指当事人之间符合民法规范的具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的社会关系。
特征:主体地位平等、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对等权利救济的补偿性。
要素:主体、内容、客体(物、行为、智力成果)
民事权利:指民法赋予民事主体为实现其利益可实施行为范围。
分类,6种分法保护方法:公力救济、私力救济(自卫、自助)
民事义务:指民事法律关系的当事人一方,依法为满足另一方的利益而为某种行为或不为某种行为的拘束。
民事法律事实:指法律规定的,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现象。
事件:与人的意志无关的客观事实。 自然行为:人的有意志的活动。
合法行为与不法行为,
表意行为(法律行为)和非表意行为。
构成:引起某一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的几个法律事实总和。
三、平等主体:
自然人:公民、外国人、无国籍人民事权利能力:出生时起,死亡时止:自然死亡宣告死亡失踪:持续下落不明满 2年利害关系人申请法院宣告法律后果:设立财产代管人死亡:持续下落不明满 4或意外事故起 2年利害关系人申请法院宣告法律后果:一切民事法律关系消灭。
财产、婚姻、继承撤消宣告:返还、恢复民事行为能力:
完全,18岁、智力正常,
16-18岁、自己劳动收入、视为限制,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无,10周岁以下,
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变更:法定程序监护:
设定:法定、指定资格:未成年人、精神病人职责,6点(题六、三,41)
终止:自然、诉讼身份文件:户籍、身份证住所:户籍所在地; 经常居住地:连续居住 1年以上。
个体工商户:财产责任农村承包经营户:财产责任个人合伙:财产责任法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名士义务的组织。
特征:
分类,6种分法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
同时产生同时消灭;范围一致;由机关实现。
责任能力:法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法定代表人;工作人员;非法成立:依法成立;有必要的财产或经费;
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组织机构:变更、终止及清算 ;
民事法律行为:指民事主体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
分类,6种成立要件:意思表示; 特殊:有因行为、实践行为一般生效条件:主体合格、内容不违法、意思表示真实特殊生效要件:附条件、附期限形式要件:口头、书面、推定、沉默无效民事行为: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行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行为虚构、恶意串通、欺诈、胁迫、乘人之危违反法律、违反公共秩序和社会风俗规避法律损害国家利益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效力未定的民事行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行为无权处分行为无权代理可撤消的民事行为:重大误解 显示公平部分无效的民事行为:
代理:本人 ——————代理人
|
第三人法律特征: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代理行为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代理行为代理主要是实施法律行为代理行为的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担种类:委托代理、法定代理、指定代理行使:
表见代理:
无权代理:
代理权的消灭:
时效:
取得时效:
诉讼时效:
种类:
开始:
中断:
中止:
延长:
效力:
期间:
分类:约定;法定;指定。
计算方法:始期;终期。
以上、以下、以内、届满:含本数;不满、以外:不含第二部分:人身关系
(人身权)
人身关系:
|
|—————————————————— |
人格权,身份权:
| |
生命健康权,亲属权:
姓名权,监护权:
名称权:
名誉权:
肖像权:
隐私权:
人身权:
指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与特定人身相联系而不直接具有财产内容的民事权利。
特征:与人身密不可分;不具有直接财产内容;
绝对权人格权:民事主体所固有的,以人格利益为客体,且为实现其独立人格所必须的权利。
特征:
非财产性; 民事主体所固有;
专属权、支配权、绝对权; 普遍享有、一律平等。
生命健康权:
姓名权:
名称权:
肖像权:名誉权:
隐私权:
身份权:指公民因具有某种特定身份而依法享有的,
以身份利益为内容的权利。
特征:特定身份; 自然人享有;
权利义务同一; 设权行为。
亲属权:
监护权:
财产关系:
财产关系:
|——————————— |————————— |
财产所有关系 财产流转关系
| | |
物权,继承权,债权、
| |
所有权、他物权 合同、侵权、不当得利、无因管理
|
用益物权,————————————— — 担保物权
| |
地上权、地役权、永佃权 抵押权、质权、留置权
|
国有企业经营权、
农村承包经营权、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自然资源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
采矿权物权:指权利主体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物直接支配、并排斥他人干涉的权利。
物:指民事主体能够实际支配和控制的,并能满足人们生产生活需要的物质资料。
分类:动产与不动产;原物与孳息基本原则,物权法定;
一物一权;
公示、公信;
变动:动产:交付转移; 不动产:登记所有权: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题六、四,44)
取得与丧失:
所有权的请求权:
相邻关系:
共有:按份共有;共同共有。
他物权:在他人所有权上设定的物权。
用益物权,——————————————担保物权
| |
地上权、地役权、永佃权 抵押权、质权、留置权
|
国有企业经营权、农村承包经营权、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自然资源使用权、
宅基地使用权、采矿权 (题六、三,42)
债权:债的权利人能够请求义务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以实现其权益的权利。
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债的发生、变更和消灭:
债的担保: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
不当得利:
无因管理:
合同:
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法律赋予人们对其创造性智力成果享有的权利。
主体:无行为能力限制。
客体:知识产品。
特征:无形性、专有性、时间性、地域性、二权和一。
著作权:基于特定作品的人格权以及直接支配文学艺术作品并获取利益的权利。
专利权:
商标权:
其他智力成果权。
继承权继承权:继承人取得遗产的权利。
继承:指自然人死亡后,其近亲属按照其有效遗嘱或者法律的具体规定,无偿取得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原则:
遗产:
行使和丧失法定继承:
遗嘱继承:
遗产的处理:
民事责任民事责任:是民事主体违反民事义务时所应承担的不利后果。
归责原则:
过错责任:
无过错责任:
公平责任:
承担方式:
侵权行为民事责任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第二次编辑民 法
|
调整对象
|——————————— |———————— |
平等主体 财产关系 人身关系
( 总论 1) | ( 人身权 2)
自然人,法人,国家 | 人格权,身份权
|——————— |—————— |——————— |
物权 3 债权 4 继承权 6 知识产权 5
|———————————— |———————— |
民事责任 7
民法 ( 概念,特征 )
基本原则 民事法律关系 渊源与适用范围
( 主体,内容,客体 ) ( 人,时间,空间 )
( 民事权利,民事义务,法律事实 )
|
|—————————平等主体 ——————————|
自然人 国家 法人
( 公民,外国人,无国籍人 ) ( 概念,特征 )
民事权利能力 民事行为能力 民事权利能力 民事行为能力出生 完全 同时,同内容死亡:自然 限制 ----| 责任能力:
宣告:失踪 无 --| 监护:资格,成立,4点死亡 责任 组织机构个体工商户 变更,终止及清算农村承包经营个人合伙:
民事法律行为 代理 期间与时效一般生效条件:主体合格,内容不违法,意思表示真实特殊生效要件:附条件,附期限形式要件:口头,书面,推定,沉默无效民事行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行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行为虚构,恶意串通,欺诈,胁迫,乘人之危违反法律,违反公共秩序和社会风俗规避法律 损害国家利益效力未定的民事行为: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行为无权处分行为 无权代理可撤消的民事行为:重大误解 显示公平部分无效的民事行为:
代理:被代理人 ( 本人 ) -------------代理人
|
第三人法律特征: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代理行为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代理行为代理主要是实施法律行为代理行为的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担种类:委托代理,法定代理,指定代理行使,表见代理,无权代理代理权的消灭:
时效:取得时效:
诉讼时效:种类,开始,中断,中止,延长,效力期间人身关系:
|
|—————————————————————— |
人格权,身份权:
| |
生命健康权,亲属权:
姓名权,监护权:
名称权:
名誉权:
肖像权:
隐私权:
财产关系:
|———————————— |—————————— |
财产所有关系 财产流转关系
| |
物权,继承权,债权,
| |
所有权,他物权 合同,侵权,不当得利,无因管理
|
用益物权,————————————— — 担保物权
| |
地上权,地役权,永佃权 抵押权,质权,留置权国有企业经营权,农村承包经营权,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
自然资源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采矿权用益物权,————————————— — 担保物权
| |
地上权,地役权,永佃权 抵押权,质权,留置权
|
国有企业经营权,农村承包经营权,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
自然资源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采矿权债权:债的权利人能够请求义务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以实现其权益的权利 。
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
债的发生,变更和消灭:
债的担保: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 。
不当得利:
无因管理:
合 同一般原理广义:指确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
债权合同,身份合同,物权合同狭义:,合同法,债权合同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
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
合同的订立:要约,承诺,合同成立的时间和地点缔约过失责任:
合同的效力:无效合同合同的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条件合同的解除:约定,法定分论知识产权:
|
著作权 —————————————— 工业产权主体:原始,继受 |
客体:作品 专利权 ---------------------商标权内容:著作人身权 主体:专利权人 概念,特征著作财产权 客体:发明创造 种类取得:创作,注册 授予条件,程序 注册保护期限,撤消,无效与终止 争议,无效,终止限制,内容与限制 权利与义务邻接权 期限 期限与续展保护 保护 保护继 承继承:指自然人死亡后,其近亲属按照其有效遗嘱或者法律的具体规定,无偿取得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
继承权:继承人取得遗产的权利 。
原则 遗产 行使和丧失
|
法定继承 ———————————— 遗嘱继承法定继承人范围,顺序 遗嘱的形式,内容代位继承 遗嘱见证人资格转继承 变更,撤消遗产分配 有效要件继承的开始和遗产的保管 遗赠继承和受遗赠的接受与放弃 执行被继承人债务的清偿遗产的分割遗赠抚养协议民事责任归责原则:过错责任,无过错责任,公平责任承担方式: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
恢复名誉,赔礼道歉侵权行为民事责任 ———————— 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一般侵权行为构成要件,免责理由 构成要件与免责理由特殊侵权行为:职务侵权产品责任,高度危险作业,污染环境公共场所施工,建筑物倒塌,脱落,坠落动物损害;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损害;都无过错民事责任:是民事主体违反民事义务时所应承担的不利后果。
买卖合同 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增与合同 借贷合同租赁合同 融资租赁合同承揽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 委托合同行纪合同 居间合同保管合同 仓储合同技术合同民 法 (模拟一 )
一,选择题:本大题共 30小题,每小题 2分,共 60分 。 在每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把所选项前的字母填在题后的括号内 。
1,人民法院指定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应当
A,根据有利于保护失踪人财产的原则指定
B,根据有利于保护失踪人名誉的原则指定
C,根据有利于保护财产代管人财产的原则指定
D.根据有利于保护财产代管人名誉的原则指定 [ A ]
2,以公民个人名义申请登记的个体工商户和个人承包的农村承包经营户,用家庭共有财产投资,或者收益的主要部分供家庭成员享用的,其债务
A,应以家庭共有财产清偿 B,应以其个人财产清偿
C.应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 D。应以其用于投资的财产清偿
[ A ]
3,对于共有财产,部分共有人主张按份共有,部分共有人主张共同共有,则
A。 如果不能证明财产是按份共有的,应当认定为共同共有
B。 如果不能证明财产是共同共有的,应当认定为按份共有
C,属于共同共有
D,属于按份共有 [ A ]
4,在幼儿园,学校生活,学习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在精神病院治疗的精神病受到伤害或者给他人造成损害,单位
A,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B,应适当给予赔偿,无论其是否有过错
C,应适当给予赔偿,如果单位有过错的话
D。 不承担任何责任 [ C]
5,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
A,可能被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B,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C,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D,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 A ]
6,有关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民事法律行为是合法行为
B,民事法律行为可以是合法行为,也可以是非法行为
C,民事法律行为是导致民事权利或民事义务产生,变更或消灭的所有行为
D,有的民事法律行为并不导致民事权利或民事义务产生,
变更或消灭 [ A ]
7,下列情形中不一定会导致法定代理或者指定代理终止的是
A,被代理人取得或者恢复民事行为能力
B,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死亡
C,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D,指定代理人拒不接受指定 [ D ]
8,在公共场所,道旁或者通道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
A,施工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B,批准施工的部门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C,施工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D,施工人与受害人应当分担民事责任 [ A ]
9,下列各项中不属于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的为
A,停止侵害,B,排除妨碍
C,缴纳罚金 D。 消除危险 [ C ]
10,对于诉讼时效中断而言,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
A,继续计算 B,重新计算
C,予以延长 D,终止 [ B ]
11,下列各项中,,不能使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为
A,提起诉讼
B,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履行义务
C,当事人一方同意履行义务
D,出现使当事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不可抗力 [ D ]
12,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
A,仍应承担保证责任
B,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C,是否承担保证责任要视情况而定
D,是否承担保证责任要视保证方式而定 [ B ]
13,下列财产中可以抵押的是
A,土地所有权
B,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
C,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D,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 B ]
14,质押合同自
A,签定之日起生效 B,质物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
C,双方达成合意时生效 D,经登记后生效 [ B ]
15,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时,下列各项中,哪一项不属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负的法定义务?
A,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B,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
C,按照对方的要求,对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予以说明
D.在合同订立之前,与对方对合同条款进行逐条协商
[ D ]
16,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
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
A,债务人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B,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C,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全部债权
D,债务人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全部债权 [ B ]
17,借款合同的当事人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且不能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也无法确定 。 在此情况下,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A,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B,借款期间为三年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
C,借款期间为三年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最后半年的利息,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D,借款期间为五年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最后半 年 的 利 息,应 当 在 每 届 满 一 个 月 时 支 付
[ D ]
18,对于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不可抗力灭失,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A,承运人免除赔偿责任
B,未收取运费的,承运人不得要求支付运费
C,已收取运费的,托运人可以要求返还
D,承运人与托运人分担货物损失 [ D ]
19,有关行纪合同,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行纪人卖出或者买入具有市场定价的商品,除委托人有相反的意思表示的以外,行纪人自己可以作为买受人或者出卖人
B,行纪人卖出或者买入商品,除委托人有相反的意思表示的以外,行纪人自己可以作为买受人或者出卖人
C,行纪人卖出或者买入具有市场定价的商品,行纪人自己可以作为买受人或者出卖人
D,行纪人卖出或者买入商品,行纪人自己不可以作为买受人或者出卖人 [ A]
20,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A,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
B,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
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
C,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
D,作品的著作权,一律由作者享有 [ D ]
21,民法中所用的下列措辞中,不包括本数的是
A.,以上,B.,以下,
C.,以内,D.,以外,[ D ]
22,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
A,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B,不再承担保证责任,除非保证合同另有约定
C,仍应承担保证责任
D,是否承担保证责任要视保证方式而定 [ B ]
23,财产抵押后,该财产的价值大于所担保债权的余额部分
A,可以再次抵押,但不得超出其余额部分
B,不能再次抵押
C,经前一次抵押的抵押权人的同意,方可再次抵押
D,不能再次抵押,但前一次抵押的抵押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 A ]
24,在下列合同中,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没有留置权的合同是
A,保管合同 B,买卖合同
C,运输合同 D,加工承揽合同 [ B ]
25,下列格式条款中可能有效的条款是
A,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的条款
B。 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加重对方责任的条款
C,提供格式条款一方要求对方承担责任的条款
D.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 [ C ]
26,下列有关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作法,不正确的是
A,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B,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无论受让人是否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都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C,因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D,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 B ]
27,租赁合同中的租赁期限 ·
A,不得超过十年 B,不得超过二十年
C,不得超过五十年 D。 由双方自由约定 [ B ]
28,如果多式联运经营人与参加多式联运的各区段承运人就多式联运合同的各区段运输约定相互之间的责任,则
A,该约定不影响多式联运经营人对全程运输承担的义务
B,多式联运经营人对全程运输承担的义务解除
C,托运人有权撤销该约定
D,该约定无效 [ A ]
29,行纪人卖出或者买入具有市场定价的商品
A,除委托人有相反的意思表示的以外,行纪人自己可以作为买受人或者出卖人,但行纪人不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报酬
B,除委托人有相反的意思表示的以外,行纪人自己可以作为买受人或者出卖人,此时行纪人仍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报酬
C,行纪人自己不可以作为买受人或者出卖人,除非委托人明确表示同意
D,行纪人自己不可以作为买受人或者出卖人 [ B ]
30,在下列作品中,著作权由作者享有的是,
A,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
地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
B,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
C,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
D,除上述各项以外的其他职务作品 [ D ]
二,判断题:本大题共 10个小题,每小题 2分,共 20分 。 把答案填在题后括弧中,正确的打 ( V) ;错误的打 ( × ) 。
31,宣告失踪不是宣告死亡的必经程序 [ √ ]
32,民法所称的,不满,,包括本数 。 [ X ]
33,对于当事人可以自愿办理抵押物登记的抵押,当事人未办理抵押物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 [ √ ]
3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只要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合同就未成立 。 [ X ]
35,运输合同中的承运人不得拒绝旅客,托运人通常,合理的运输要求 [ X ]
36,信息网络传播权属于著作权,受我国著作权法的保护
[ √ ]
37,商标使用人应当对其使用商标的商品质量负责 [ √ ]
38,在法定继承的情况下,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 情 况 下,第 二 顺 序 继 承 人 才 开 始 继 承 。 -
[ √ ]
39,有限责任公司属于财团法人 [ X ]
40。 过错推定原则属于严格责任原则的一种变形 。 [ X ]
三,简答题:本大题共 3小题,每小题 8分,共 24分 。
41,简述民事法律行为的特征 。
答,(1)以发生一定的民事法律后果为目的 。,
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为了设立、变更、终止一定的民权利或者民事义务的民事行为,是与人们的意志相联系的一种法律事实。
(2)以行为人的意思表示为核心要素 。
所谓意思表示,是行为人将其期望发生法律效果的内心意愿以一定方式表达于外部的行为 。 意思表示是民事法律行为最基本的要素,若没有意思表示,就不会产生民事法律行为 。
(3)是一种合法行为 。
合法的民事行为才会得到法律的保护,才能产生当事人期望发生的民事法律后果 。 合法性正是民事法律行为的构成要件之一 。
42,简述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 。
答:在我国,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主要包括三类;
(1)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不受著作权法保护 。
(2)不适用于著作权法的作品,不受著作权法保护 。 包括:
① 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 。
② 时事新闻 。
③ 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
(3)已过保护期的作品,其著作权中除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以外的其他权利不受著作权法的保护。
43,简述过错责任与无过错责任原则的区别 。
过错责任原则,也叫过失责任原则,是以行为人主观过错为承担民事责任要件的归责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又称无过失责任原则,指行为人对造成他人损害没有过错,也得依照法律承担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二者的主要区别如下:
(1)无过错责任原则适用于法律有特别规定的情形,过错责任原则适用于一般情况 。
(2)无过错责任原则不以行为人的主观过错为承担责任的条件,只要行为人不能证明存在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均应承担民事责任 。 在过错责任原则中,主观过错是承担民事责任的必要条件 。
(3)由于责任性质、责任构成要件的不同,无过错责任原则在责任范围上通常有限额规定。过错责任原则的目的在于预防损害的发生和在损害发生后弥补损失,因此一般要求全部赔偿。
四,论述题:本题满分 16分 。
44,论民法的适用范围 。
答:民法的适用范围,即民法的效力范围,包括时间效力范围,空间效力范围和对象效力范围 。
(1)民法在时间上的适用范围 。
民法在时间上的适用范围,是指民事法律规范生效时间,失效时间,以及对其施行之前的行为有无溯及力。如,民法通则,
第 156条规定,本法自 1987年 1月 1日起施行。
一般说来,民法的效力自实施之日发生,至废止之日停止 。
法律规范何时开始实行,可以由法律规范本身加以规定,也可以由制定机关以命令或者决议加以规定。法律规范效力的停止时间,法律一般不予规定,在法律明文废止或者修改时才停止生效;也有少数法律规范在公布之时就规定了停止生效的日期。例如,合同法第 428条规定:本法自 1999年
10月 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合同法,同时废止。
民事法律规范对其实施前的民事案件,原则上没有溯及力,
即对它生效之前的民事案件不适用 。 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
(2)民法在空间上的适用范围 。
民法在空间上的适用范围,是指民事法律规范在地域上的效力 。
一般地说,民事法律规范的效力及于制定该规范的机关所辖领域 。 但法律特别规定适用或不适用于某些地区时,
其适用范围应当依特别规定 。 由于制定,颁布民事法律规范的机关不同,相应的民事法律规范的空间适用范围就不同:凡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国务院及其所属各部,委,局,署,办等中央机关制定并颁布的民事法律规范,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除台,港,澳之外的领陆,领海,以及依据国际法和国际惯例应当视为我国领域的一切域外领土,如我驻外使馆,驻外领馆,我国航行或停泊于境外的飞机,船舶等,。 凡属地方各级机关所制定的民事法律规范,只在该机关所辖区域内生效 。
(3)民法对人的适用范围 。 民法对人的适用范围,指民事法律规范对于哪些人发生法律约束力 。 具体如下:
① 我国民法对居住在中国领域内的公民和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法人,具有法律效力 。
② 我国民法对居留在我国境内的外国人,无国籍人和经我国政府批准设立在我国境内的外国法人及其分支机构,原则上具有法律效力 。 但是根据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双边条约或我国认可的国际惯例有不同规定的除外 。
( 3) 我国民法中有关专门由中国公民,法人享有的权利能力的法律规范,对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法人及其分支机构不具有法律效力 。
五,案例题:本大题共 2个小题,每小题 15分,共 30分 。
45,北京的 A公司与天津的 B公司签定一项买卖建材的合同 。
A公司是卖方 。 但合同中未明确合同的履行地 。 事后双方为此争执不下,最后诉至法院 。
问:法院应如何确定合同付款地及交货地?法律根据何在 。
答:首先,根据合同相关条款或交易习惯来确定合同履行地 。 对此合同法有明确规定 。
其次,如果根据合同相关条款或交易习惯仍无法确定合同履行地,则 B公司付款地应为北京,A公司的交货地也应为北京 。 其法律依据是合同法的规定:当合同的履行地点不明确,双方又达不成补充协议,同时根据合同相关条款或交易习惯仍无法确定履行地时,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 北京既是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也是其他标的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 。
46,住在四层楼上的张某在阳台上摆放了一盆花 。 一日风大,
该盆花被吹落,将行人路某砸伤 。 路某要求张某赔偿 。
问,( 1) 该盆花砸伤人的民事责任适用何种归责原则来确定?
( 2) 张某是否应赔偿?为什么?
答,(1)应适用过错推定的原则来确定民事责任,这种原则属于过错责任原则的一种特殊情形 。
(2)张某应承担赔偿责任 。 因为民法通则规定,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 在本案中,
张某应该能想到阳台上的花盆可能被风吹落,他没有采取安全措施致使落花伤人,他显然在主观上有过错 (或疏忽大意,或过于轻信,因此应承担责任 。
民 法 (模拟二 )
一,选择题:本大题共 30小题,每小题 2分,共 60分 。 在每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把所选项前的字母填在题后的括号内 。 ·
1,下列各项中不属于我国担保法规定的担保方式的是
A,保证 B,留置
C。 定金 D,违约金 [ D ]
2。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
A,一年 B,六个月
C.一个月 D。二年 [ B ]
3,下列抵押中符合担保法的是
A,乡 (镇 ),村企业的土地使用权单独抵押
B。 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作抵押,该国有土地上的房屋不予抵押
C,以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上的房屋作抵押,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不予抵押
D.以乡 {镇 }、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作抵押,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 [ D]
4,定金合同从
A,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B。 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C,合同签定之日起生效 D。 登记之日起生效 [ B ]
5,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且按通常理解对格式条款有良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
A,由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作出解释
B,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
C,作出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
D.按合同规定的解释方式作出解释 [ B ]
6,下列有关合同解除权消灭的说法,错误的是
A,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
该权利消灭
B,法律规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
该权利消灭
C,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D.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 C ]
7,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若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则
A,视为不定期租赁
B,该租赁合同无效
C,租赁期限以双方订立合同时的约定为准
D,该租赁合同可以撤销 [ A ]
8,在下列有关保管合同成立的各种说法中,正确的是
A,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B,保管合同一律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
C,保管合同一律自合同签订时成立
D.保管合同自合同签订时成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A ]
9,居间合同是居间人
A,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不支付报酬的合同
B,代委托人订立合同,委托人不支付报酬的合同
C,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D.代委托人订立合同,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 C ]
10,如果美术作品原件所有权转移,则
A,不视为作品著作权的转移,但美术品原件的展览权由原件所有人享有
B,作品的著作权随之转移
C,作品的著作权不受任何影响
D,作品的修改权随之转移 [ A ]
11,下列各单位中,可以作保证人的是
A,育红中学 B,篮天幼儿园
C,星海生命科学研究所 D,北京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 C ]
12,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
A,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B,一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C。 一年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D,二年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 A ]
13,下列抵押中,不必办理抵押物登记的是
A,以空地使用权抵押的 B,以城市房地产抵押的
C,以企业的动产抵押的 D,以农村中农民的房屋抵押的
[ D ]
14,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
A,百分之二十 B,百分之二十五
C,百分之十 D,百分之五十 [ A ]
15,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下列合同中,无效的是
A,法定代理人未追认的纯获利益的合同
B,法定代理人未追认的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
C,相对人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而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合同
D,法定代理人追认的合同 [ C ]
16,有关买卖合同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A,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B.因买受人的原因致使标的物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买受人应当自违反约定之日起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
C,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买受人承担
D.出卖人按照约定未交付有关标的物的单证和资料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自标的物的单证和资料交付时起转移 [ D]
17,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
A,承租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的除外
B,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C,承租人在作出适用补偿后,可以解除合同
D,双方仍应履行租赁合同 [ B ]
18,下列有关仓储合同生效时间的说法,正确的是
A,仓储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B,仓储合同自仓储物交付时生
C,仓储合同自仓储物入库时生效 D,仓储合同自支付仓储费时生效 [ A ]
19,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则
A,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B,仍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适当的报酬及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C.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也不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所支出的费用
D,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一切费用 [ A ]
20,在著作权所包含的下列权利中,保护期不受限制的是
A,署名权 B,发表权
C,修改权 D,保护作品完整权 [ A ]
21,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且保证人没有约定保证份额,则
A,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
B,保证人按同等份承担责任
C,保证人的保证无效
D,保 证 人 之 间 须 明 确 保 证 份 额 之 后,保 证 才 有 效
[ A ]
22,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保证人
A,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
B,仍按保证合同承担保证责任
C,保证责任解除
D.与担保物的所有人承担连带责任 [ A ]
23,下列抵押中,不必办理抵押物登记的是
A,以林木抵押的 B,以车辆抵押的
C,以企业的动产抵押的,D,以私人的马匹抵押的
[ D ]
24,下列协议中,适用合同法的是
A,婚姻协议 B。 收养协议
C,知识产权转让协议 D。 监护协议 [ C ]
25,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A,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
B,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外,
该代表行为有效
C,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
D,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而以所谓的被代理人的名义订立合同,
在任何情形下,被代 理 八 对 该 合同 均 不 承 担责 任
[ D ]
26,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
A,半数的,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
B,五分之一的,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
C.三分之一的,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
D,三分之二的,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
[ B ]
27,在融资租赁合同中,
A。 承租人有权选择出卖人和租赁物
B,承租人有权选择出卖人,无权选择租赁物
C。 承租人有权选择租赁物,无权选择出卖人
D,承租人对出卖人和租赁物都无选择权 [ A ]
28,受托人为处理委托事务垫付的必要费用,委托人
A,应当偿还该费用及其利息 B,应如数偿还
C,不必偿还 D,不予偿还 [ A ]
29,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A,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
依照著作权法享有著作权,
B,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著作权法享有著作权
C,未与中国签订协议或者共同参加国际条约的国家的作者以及无国籍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的成员国出版的,受著作权法保护,
D,未与中国签订协议或者共同参加国际条约的国家的作者以及无国籍人的作品在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同时出版的,
受著作权法保护 [ B ]
30,公民的非合作作品,其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为
A,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 12月 31日
B,作品发表后五十年,截止于作品发表后第五十年的 12月
31日
C,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作者死亡日
D,作品发表后五十年,截止于作品发表后第五十年的作品发表日 [ A ]
二,判断题:本大题共 10个小题,每小题 2分,共 20分 。 把答案填在题后的括弧中,正确的打 (√);错误的打 ( X )。
31,不作为的默示只有在法律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双方有约定的情况下,才可以视为意思表示 。 [ √ ]
32,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一律无效 。 [ X ]
33,对于当事人可以自愿办理抵押物登记的抵押,当事人办理抵押物登记的,登记部门为抵押人所在地的公证部门 。
[ √ ]
34.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即便双方还未签字或者盖章,
合同也有可能成立。 [ √ ]
35,承运人未按照约定路线或者通常路线运输增加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可以拒绝支付增加部分的票款或者运输费用 。 [ √ ]
36,没有参加创作的人,绝对不能成为合作作者 。 [ √ ]
37,三维标志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 [ √ ]
38,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 [ √ ]
39,法律法规对于某一民事法律行为的形式及程序未作明确的规定,此 种 民 事法 律 行 为 属 于要 式 法 律 行为 。
[ X ]
40,无过错责任又被称为严格责任 。 [ √ ]
三,简答题:本大题共 3小题,每小题共 8分,共 24分 。
41,简述法人的概念与特征 。
答: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 法人具有如下特征:
(1)法人是社会组织 。
自然人是民事主体,法人也是民事主体,但法人是一种社会组织,这是其区别与自然人的关键 。 作为民事主体的法人,
可以是自然人的集合,也可以是一定财产的集合 。
(2)法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
法人可以自己的名义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 。
(3)法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
法人拥有独立财产,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 法人的独立财产,
是指法人享有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的财产,它与组成法人的成员的财产或者法人创立者的财产相分离 。 作为独立的社会组织,法人能以其全部独立财产对自己的债务承担责任 。 法人的成员和创立者对法人的债务不负直接责任 。
42,简述不安抗辩权的成立条件 。
答:不安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中应先履行义务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义务的能力,从而中止履行自己义务的权利 。 不安抗辩权的成立需要三个条件;
(1)提出抗辩的一方具有先履行的义务 。
(2)后履行一方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能力 ‘ 的状况 。,合同法,第 68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 )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 )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 )丧失商业信誉,(四 )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3)在通知情况下,后履行义务一方不能提供或不提供担保 。
当事人行使不安抗辩权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 。 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 。 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
43,简述专利权无效宣告的效力 。
(1)宣告无效的专利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 。
(2)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对在宣告专利权无效前人民法院作出并已执行的专利侵权的判决,裁定,已经履行或者强制执行的专利侵权纠纷处理决定,以及已经履行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和专利权转让合同,不具有追溯力 。 但是因专利权人的恶意给他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给予赔偿 。
(3)如果在第 (2·)项的情形下,专利权人或者专利权转让人不向被许可实施专利人或者专利权受让人返还专利使用费或者专利权转让费,明显违反公平原则,专利权人或者专利权转让人应当向被许可实施专利人或者专利权受让人返还全部或者部分专利使用费或者专利权转让费 。
四,论述题:本题满分 16分 。
44,论所有权的权能 。
答:所有权是指对财产的占有,使用,处分,收益的权利 。
占有,使用,处分,收益即是所有权的四项权能 。
(1)占有权能 。
占有是所有权人对所有物占有,即管理与控制的权利 。 基于这种权利,所有权人可以决定是由自己占有所有物,还是根据自己的意思,允许其他人占有所有物 。 如对于所有权人的房屋,他可以自己居住,也可将房屋出租给承租人,
将房屋借给借用人,这都是根据所有权人的意思决定的 。
辩证地看,这种占有权与所有权的分离,不但不是所有权的缺损,而恰是所有权行使的重要体现 。
但是,客观上占有与所有权的分离不全是所有权人的意思表示的结果 。 当所有权物被其他人在无任何法律规定和依据,亦无所有权人的允许的情况下被占有时,便构成了非法占有 。 如财物被盗窃,遗失物被其他人拾得等等 。 当小偷窃取他人财物时明知,也应当知道这种占有是非法的,
从而构成一种恶意的占有 。
(2)使用权能 。
使用是指按照物的性能与用途,在不违反法规与社会习俗的条件下对物加以利用而满足某种需要的权利 。 使用可以根据所有权人的意志与所有权人分离而交由他人使用,在这种情况下作为一种物权的使用权,可以对抗第三人 。 例如所有权人将房屋出租给承租人居住,在双方约定的承租期内,所有权人将房屋的所有权转让给第三人后,原成立的租赁协议仍有效,即买卖不破除租赁,其使用权作为物权也得到保护 。
了解使用权能时需要明确一点:使用是不损毁,不改变物的性质的条件下的使用,一方面,这强调了依法与善良习俗的要求,另一方面,这强调了使用与处分权能的区别:
将物进行加工并改变物的性质,例如将小麦加工为面粉,
将面粉加工:为面包,将面包出售消费掉,属于处分权能中的事实上的处分,而不再是使用 。
(3)收益权能 。
收益权能是基于物的占有,使用,通过经营等手段而取得的利益 。
收益与原物相对应,是在物权和物本身不变的情况下取得的。
收益又可以称为孳息,并进一步分为天然孳息与法定孽息。
天然孳息是物基于自然规律产生或基于物的自然使用而产生出来的收益,如牲畜所产的仔畜,奶牛所产的牛奶等 。 但如同使用权能的不包括改变物的性质的,使用,一样,收益也不包括对天然孳息的产物进行改变其性质的加工,如牛奶加二仁成酸奶,乳酪等行为 。 法定孳息是基于法律规定或特定的法律关系所产生的收益 。 如存款利息是由法律规定直接规定的,房租是基于出租人与承租人所订立的合同法律关系所产生的 。
(4)处分权能 。
处分权能是指所有权人对属于自己的物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和条件下进行转让或使物的性质发生变化的权利 。 所谓转让是指原所有权人将所属物权有偿或无偿地转交他人,从而导致旧的所有权消灭,新的所有权产生 。 由于物本身的客观存在,变化的是与物发生关系的所有权,所以又称为法律上的处置,换言之,法律上的处置是指依所有权人的意志,通过某种法律行为对财产进行处理,如以物做抵押,
转让他人等 。 所谓变化是指在生产和生活中使物的物质形态发生变更甚至消灭,如金属等原材料被加工为产品和机器,粮食被食用或者加工为酒类 。 ·
五,案例题:本大题共 2个小题,每小题 15分,共 30分 。
45,甲公司与乙公司签定买卖合同 。 由甲公司购买乙公司生产的食用油 20吨,总价十万元 。 合同约定,甲公司于 8月 1日应先付 60% 的货款,款到后三天即 8月 4日,
乙公司发货 。 同年 7月 20日,甲公司周经理从报纸及当地电视台的新闻中得知,乙公司发生火灾,公司全部财产损失殆尽,且该公司此前未上任何保险 。 在新闻稿中,记者还写到,,乙企业原本就效益不好,负债累累,经此劫难,
可谓雪上加霜 。,7月 31日,乙公司经理给周经理来电话,
要求甲公司第二天按合同约定付款,否则就要承担违约责任 。
问:如果你是甲公司的法律顾问,你应如何出具法律意见?
答:根据案情,甲公司如果按合同付款,极有可能该款项有去无回。如果直接解除合同,又违反合同义务。为此,
应建议甲公司利用合同法上的不安抗辩权来维护自己的利益。
具体作法为:甲公司先向乙公司申明对方因火灾而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因此甲公司中止履行合同,并给对方一个合理的期限由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或恢复履行能力 。 中止履行后,如果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甲公司就解除合同 。
46,贾某在某杂志上发表一篇诗歌,风语,。 其后,甲地人民广播电台未经贾某许可,亦末向贾某支付报酬,即在其节目中予以播送 。 —— 年后,贾某得知其散文被甲地人民广播电台擅自播送一事,遂找该电台负责人交涉 。 贾某认为,其作为,风语,一文的作者,对该文享有著作权,未经其许可,甲地人民广播电台无权播送该篇散文 。 而甲地人民广播电台的负责人则认为,该篇散文是在某杂志上发表的,且广播电台在播送该散文时已声明其作者为贾某,
因此完全合理合法 。
问,(1)贾某的观点是否正确,为什么?
( 2) 电台负责人的观点是否正确,为什么?
答,(1)贾某的观点不正确。因为尽管贾某对其作品拥有著作权,但我国著作权法对著作权的行使也有限制。法定许可制度就是对著作权的一种限制。著作权法明确规定:,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已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支付报酬。,据此,广播电台播送贾某已经发表的作品,并不须经贾某的许可,属于法定许可的范围之列,因此贾某的观点不符合著作权法的规定,不正确。
(2)电台负责人的观点也不正确 。 因为尽管电台播送贾某作品的行为属于法定许可的范围之列,不须经著作权人的许可,
但著作权法明确规定应当支付报酬 。 由于电台并未向贾某支付报酬,因此电台的作法不能说是完全合理合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