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导论》讲课教案
[教学目的与要求]
本课程属于文科基础理论课程,讲述哲学学科的基本性质、问题领域及研究旨趣,阐明哲学与其他学问的区别与联系、哲学与人类生活的关系、以及哲学学习与研究的基本方法与途径。
本课程要求学生通过听课与讨论领会哲学作为关于世界观的学问与作为人类知识基础与文明基础之批判的双重特征;了解哲学问题的根源、性质与领域;了解哲学研究的基本领域(本体论与形而上学、认识论与方法论、历史观与文化观等)及其旨趣、特征;了解西方哲学史上的几次重大转折;了解哲学与时代的关系,为在其他哲学专业课程中的学习与探索准备好必要的认识水平与学理基础。
本课程的总学时:2(18=36(学时)
[教材与参考用书]
本课程已由课程负责人王德峰编撰教材----《哲学导论》,于2000年6月由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
本课程以下列书籍作为课外参考书:
,智慧之光——世界十大思想家》(王德峰、吴晓明)(上海古籍出版社)
,思想家》([英] 麦基)(三联书店)
,人论》([德]恩斯特·卡西尔)(上海译文出版社)
,理想的冲突》([美]宾克莱)(商务印书馆)
,中国哲学简史》(冯友兰)(北京大学出版社)
,中西哲学之会通十四讲》(牟宗三)(上海古籍出版社)
[课程讲授纲要]
第一讲 哲学学科的基本特征
第一节 哲学是人类知识的开端
哲学的起点标志着对理性权能的确认。 哲学晚于神话和原始宗教。 神话和原始宗教是初民解释经验世界的最初方式,这种方式的基本特征是用超自然的力量来解释自然现象和社会生活。 在对待世界的神话态度中,人类心灵的理性权能从属于对超自然力量的迷信。 古希腊第一位哲人泰勒斯提出“水是万物的始基”这一命题,意味着确立了用自然本身来说明自然的原则。这一原则的实质是要求在解释经验世界时诉诸人类心灵的理性能力。 理性的对象是实在的终极真实性。从这里引出了与单纯的想象和迷信相区别的关于“真正的知识”的观念,哲学从这里起步。
近代自然科学的形成与发展造成了狭义的知识概念:“真正的知识”是对于经验事实普遍有效的概念表达与数学描述。 这种知识概念将哲学排除在知识的范围之外。经验科学成为知识的同义语。
哲学确实不是一门经验科学,它并不提供关于经验世界的具体知识。但是,哲学是人类追求知识之努力的思想基础。一切经验科学都包含着不能由经验本身加以证实的基本信念作为前提。这些前提正是科学的知识体系赖以存在与发展的思想基础。科学家在一般情况下并不追问科学的思想基础的可靠性,而一旦由于科学危机的逼迫而进行这样的追问,他便进入了哲学的领域。
在业已形成了狭义的知识概念的前提下,我们有必要将知识和智慧加以区别。对philosophy一词的词源追溯表明,在西方人的心目中哲学与智慧相关。何谓“智慧”?人为什么需要智慧?智慧与知识的关系如何?如何获取智慧?这些问题关乎哲学的性质、作用。
第二节 哲学探讨人类信念体系(世界观)的思想根据
人不仅生活着,而且知道自已生活着。在生活意识中包含着人自身与周围世界的关系这一基本问题。每一个人在其实际生活中都必须以某种方式来回答这一问题,因为不具有一定的生活意识的生存并不是人的生存状况。人通过对于生活的意识以及对这种意识的表达与实践,不仅是对既有环境的适应,而且是对环境的改变。因此,生活意识是渗透在每一个人的生活实践中的观念的东西。它作为解答人与世界的关系问题的特定信念,我们称之为世界观。日常生活中的每一个人在其对各种事物的认识、评价和处理中都透露出他的世界观,或者说他的一定的“哲学观点”。从这一点可以看到哲学并不仅仅存在于学院的课堂上和哲学家的书斋里。
日常生活中的世界观带有自发和朴素的性质,往往是对生活经验的直接的、粗浅的反应。它们作为信念是未经理性审视和证明的假定。哲学的任务在于对人们普遍加以接受的信念作出理性的审视和评价,在更进一步的要求中,还要探讨这些信念在人类生活的一定的文明类型中的根基,从而导向对文明基础本身的批判性研究。
凡世界观,就其性质而言,不是一种由殊相上升到共相的科学概括,而后又在观察和实验中能被重复证实。世界观是对人自身及其所面对的周围世界的总体性的理解和态度,它无法为任何一条具体的经验事实所确证或否证。这种无法为经验所证实的理解和态度就是信念。
在人们所持有的种种不可称作知识的信念中都隐藏着某种基本的思想,常人对于这种基本思想往往并不自觉地意识到。从信念追溯到思想的考察,是哲学的旨趣所在。因此,哲学与世界观的关系就是:哲学将世界观所隐涵的基本思想予以揭示并对其作理性的考察,然后探讨其根源和广泛的后果。哲学在这样做了之后,往往也就形成了成为学说体系的世界观,诉诸人的理性。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说,哲学是关于世界观的学问。
第三节 哲学是对人的理想的证明
哲学的根本任务是凭藉对历史的理性考察来推进人的自我认识。历史上的和不同民族的每一种文明类型都以人的特定的自我形象作为其核心。这种人的自我形象构成了该文明规定其自身价值的基本的精神尺度。
文明不是自然界演进的自然产物,而是人通过劳动而实现自我教化的结果。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才说劳动是人类文明的终极基础。人是在劳动中自我诞生的。这个诞生过程是劳动把人教化为一种精神存在的过程。反过来也正是这种教化才使劳动成为社会的生存方式,从中生发出人的自我形象,以构成特定的文明类型的精神尺度。
文明的精神尺度是哲学的考察对象,不管这种尺度采取何种表现形态,是原始巫术的形态,还是宗教的形态,或是艺术的形态。
文明的精神尺度总是特定的、历史的和包含内在矛盾与冲突的,这反映了人的生成的自我命运。所以整个历史无非是人性的不断改变而已。哲学在历史的维度上考察人的自我形象改变的过程,从而力图揭示人按其本性必将走向何方。人由于不仅是一种自然存在,而且是一种精神的存在,所以他必然将未来包括在他的视野之内,也就是说,他对自身的既有的文明形式必然采取一种从理想的层面而来的批评态度。哲学的根本任务即在于将人们得自于生活意识的自发的、尚属模糊的理想通过分析使之明晰,通过批判使之符合于人性本来的发展趋向。一句话,哲学是对人的理想的证明。通过这种证明,哲学力图指出人类文明继续发展的基本的原动力(哲学研究的基础部分—本体论研究—正是致力于这一目标)。
由于哲学从事对文明的精神尺度的考察,哲学包含的一项重要任务便是进行文化批判。无需哲学的教导,人们也能知道通货膨胀的危险或天黑遭人抢劫的危险,但是由这些问题所组成、所表征的整个文明的根本病症需要来自哲学的诊断。在这种诊断中哲学家并不杜撰新原则或新观念,而是让人们的社会生活中所暗含的“文化基因”突现出来,使这些“基因”所包含的毛病昭然于天下,从而有利于人们去形成正确的基本思想。唯有我们的基本思想是正确的,我们才能获得对于特殊问题的正确答案。
第四节 哲学问题的特征和研究的方法
每一门学科就其根本而言都生存于它所专有的问题域中,哲学也复如此。哲学的生命力在于,它的问题域不能为其他学科的问题域所还原、所替代。日常生活中的以及科学研究中所处理的问题无非有两大类:经验问题和逻辑问题。对付这两类问题的方法也无非是经验观察或实验的方法以及数学的或逻辑的推论方法。但是另有一类问题是追根究底的思考所必然提出的问题(如“磁性和磁力究竟是什么,它们是真实存在的某种实体吗?”再如,“数真实存在吗?数是物质实体还是精神实体,或是物质实体的属性、样式,抑或仅是人心中的观念?”)。对于这类问题,人们既无法通过经验观察来求解,也无法通过单纯的逻辑推断来求解。这类问题就是哲学问题。哲学问题虽然在通常的情况下并不影响人们对实际问题的处理,但是,人们在处理实际问题的过程中其实隐藏着对哲学问题的特定的回答。这种不自觉的回答支配了对实际问题的认识与解决。哲学固然不能烤面包,但是没有一块面包不是在人们回答了人生意义问题的前提下被烤出来的。在科学发生危机的时刻,科学一向所采取的对哲学问题的不自觉的回答便突现出来。
哲学问题的基本性质是它的超验性。哲学问题并不直接针对经验事实本身,因此无法直接由某项或某类经验事实来解答。它也不指向人们认识、表述、整理经验事实的逻辑形式,它不是逻辑学问题。它的超验性在于它关涉经验的总体性质与根据。这里所谓的“超验”并非指完全脱离经验而去玄想
事物的超验本质,而是试图发现使经验事实得以可能的根本原理。这种原理不是来自对大量经验事实的共相概括,而是来自对人们如何获得一定领域中的经验的基本方法的考察。我们可以把这种考察一般地称之为“思辨”。思辨是哲学的“正宗”(但并非“思辨哲学”是哲学的唯一形式,因为思辨哲学只是一种特定的称呼,用来指专以对概念和范畴的思辨来超越地获取事物的本质的那一类哲学),不管思辨是指向感觉质料、或指向语言、或指向概念、范畴、或指向人的非理性的存在状况;思辨取向的不同,造成不同的哲学路向。
哲学问题要用思辨的方式来解决,但却并不意味着思辨的解决可以完全不顾来自经验的“证词”。恰恰相反,任何哲学理论的证明与自我辩护正是在于它能使它所揭示的“超验之理”合适地指明人类经验的总体性质和经验所由形成的根据所在。在这里,例如,物理学理论对待日常物理经验的思想方式与哲学对待总体经验世界的思想方式在原则上就是一致的,区别只在于,物理学的方式能够凭借数学的精确性来证明自己的理论在物理经验的领域内的普适性,而哲学的方式则要通过论证使经验总体得以可能的人的生存的“隐秘判断”来证明自己对“超验之理”的演说。
第二讲 哲学研究的基本领域(上)
第一节 前本体论:世界本原学说
哲学的起点是探求世界的统一性原理,这就形成世界本原学说。世界本 原学说的缘起是人类对自身文化创造的最初体会。以劳动为基础的文化存在中的合目的性与内在统一性造成人类关于世界存在的信念。文化是诸创造物的总和。“创造物”这一观念蕴含“创造者”的存在问题。原始宗教的基本思想是用超自然的创造主体(诸神)来反映对文化的合目的性与统一性的体会。在宗教那里,世界统一性的基础是超自然的人格神(造物主)。把“造物主”驱赶出去,便产生哲学(泰勒斯),即产生最初的前本体论问题—世界的本原问题。世界本原问题把创世问题转变为万物如何从统一的根源产生出来的问题。本原问题的提法已经肯定了本原一定能够找到,但是,承认本原存在无异于假定在经验世界的因果链上有一个绝对的起点,然而这样一种起点因其仍在经验之中,所以只能是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必须超越相对的、有限的经验事物,才能去解决世界的统一性的基础问题。然而如何才能达到这里所需要的“超越”,即摆脱经验事物的纠缠而去追问诸存在者的统一根基?对“超越之法”的探寻开辟了“本体论”的境界。
第二节 从第一因观念到自因(实体)观念的转变:本体论之诞生
本体论的主旨是超越具体有限的经验事物,这就要求从第一因观念的束缚下解放出来。“自因”不在作为现象的经验世界中,有如“太阳本身”与“阳光”的区别:“太阳”是存在者,即自因之存在,它不是感性的对象,而“阳光”则是感性经验中的事物,太阳与阳光的因果关系中不包含时间因子。所以,自因乃是“实体”。实体不是感性之对象,只能是思维之对象。古希腊哲学家巴门尼德首次从经验事物折向纯粹思维,把“逻各斯”(语词)看成是思维的居所,指出隐藏在话语中的思维是存在的本质:“能被思维者与能存在者是同一的”。巴门尼德开创了本体论。
第三节 宇宙本体论:借助形式逻辑去指认存在者的基本规定
本体论在其历史发展中主要形成了三种基本的形态:宇宙本体论、理性本体论、存在本体论。
宇宙本体论的基本特征是直接从思维范畴中为世界寻找其统一的基础。旧唯物主义与理念论的唯心主义的对立是物质本体论与理念本体论的对立。这种对立的实质是如何看待人的精神的能动性在文化创造中的地位与意义问题。由于这两种本体论都坚执抽象的实体范畴(物质实体或精神实体),因此都未能真正发现文化创造的最基本的原动力。
宇宙本体论的基础是将思维的形式法则实体化,所以无法消解物质与精神的二元对峙。
第四节 理性本体论:借助先验逻辑去指认存在者的基本规定
纯思范畴不是“自在之物”自身固有的法则,也非彼岸的理念世界的产物,而是人心自身的先天法则。但这个“人心”并非作为“灵魂”的主观精神实体(笛卡尔作为近代哲学的开创者的功绩与失误)。
康德以“先验自我”的概念指出人类理性的主体性是文化创造的最基本的原动力,规定了理性是人的主体自由,扬弃了旧本体论所暗含的“造世主”观念,张扬了根基于普遍理性的人的主体自由(这种理性的主体自由既使关于自然界的科学知识得以可能,又使社会世界得以可能)。但是,康德保留了先验自我无法对其行规定的“自在之物”,这就使得对于世界基础的先验的理性证明无法贯彻到底。自在之物的世界是无法进入语言和思维的“本无”世界,而人却双重地生活在理性逻辑的世界和“本无”世界之中。由此可见,康德由于停留在人心的逻辑形式之中,而终于把文化创造的原动力的真实内容放逐到了“本无世界”中。
黑格尔力图在坚持理性的主体性的前提下,同时使先验的理性本体化(实体即主体的原则),即,使之仍然成为诸存在者的基本规定,也即赋予理性的先验形式以现实的历史内容。他以辩证逻辑改造先验逻辑,使之可以将人类历史进程的极为丰富的内容纳入绝对理念自身的辩证的逻辑展开。这样,黑格尔便把文化创造的原动力描述为绝对理念自身的辩证法。这种辩证法把人在逻辑前的“本无世界”中的生活内容归结为概念运动的表现形式。康德的理性原则在本体论的目标前面停步不前,而黑格尔则完成了理性本体论。
第五节 生存本体论:在文化的非理性成分中寻求本体
前两种本体论的共同之处在于都从思维形式中探寻人类文化创造的原动力,而遗忘了人在“本无”中的存在。
从十九世纪中叶开始,西方哲学渐次发生本体论上的重大转向,即重新要求记起被遗忘了的“存在”。存在不是实体的一种属性—哪怕是最重要的属性—,而是没有存在就根本谈不上实体。存在是一切事物之逻辑前的“在场”。这种在场在人那里得到真正的自我领悟。这种领悟,在马克思那里是与人们以劳动实现的生存活动相一致的关于人自身的社会存在的实践意识。在这种实践意识的基础上才有思维的逻辑及其真理。在海德格尔那里,存在作为人对自身在场的领悟,是此在的在世之在,即每一个个别的人对世界的逻辑前的领会。这种领会的基本特性是它的有限性与历史性。只有紧紧抓住这种存在的有限性和历史性,才能使终有一死的人避免在概念的思想方式中把自己物化为由概念所处理的客观对象。只有始终从存在本身出发,才有人类文化创造的活水源头,才不致于使文化创造的成果反过来成为对人本身的桎梏。
但是,当代西方哲学尚未真正找到能够克服文明危机的新的文化创造的原动力。西方哲人正以各种形式到逻辑前的本无世界中去发现对文化的生命感受,但对于人的本性的新的自我认识,或者说一种新的人的理想,即足以鼓舞西方人去开拓克服异化的新文明的人的自我形象还远未达到。哲学中的当代本体论创新还在走在半途中。
第六节 本体论与人的终极关怀——兼谈哲学与宗教的关系
人是什么?人生的意义何在?这些问题是人必定要向自己提出的。人生在世,有种种关怀:对存活的关怀,对物质利益的关怀,对爱与尊敬的关怀,等等。还有一种关怀则涉及到人的安身立命,即关涉有限人生的最终意义问题。这种关怀便是所谓“终极关怀”。
终极关怀,是对“终极实在”的关怀,是力图找到人生在世不得不被抛入其中的变化无常的世事背后的“终极实在”(使生活价值得到无条件肯定的最高真实性)。可见,终极关怀问题属于本体论范围。中国现代哲学家熊十力先生曾经报道自己求学问道如何出于终极关怀的需要的心路历程,这是很具有典型意义的(见熊十力:《心书·船山学自记》)。
古希腊的斯多葛学派的人生理想反映了古代西方理念论的本体论对终极关怀问题的解决方法。
源自东方犹太哲学对理性的绝对权能的怀疑的基督教思想,代表了宗教对终极关怀根本态度,这种根本态度生发出宗教信仰对人心的持久的吸引力。宗教信仰的力量根植于人的自我的存在所必然包含的对立面——虚无。逻辑的理性无法处理外在于自我意识之绝对的肯定性的那个“自我意识的非存在”,即虚无。当代哲学充分认识到了这一点,因此重新把终极关怀问题列为哲学的最为严肃的课题之一。
宗教否认理性的努力是解决终极关怀问题的合适方法,它认为终极关怀不是知识的问题,而是信仰的行动,即一种向比我们人类更高的存在(一种比自己更伟大的救赎形象)献身的行为。
研究本体论是哲学指向终极关怀的方式。这种方式是理论的,而非实践的。但是,哲学的理论途径可以有效地避免对于人生的消极逃遁,批判种种愚昧的信仰形式,以与人类文明健康发展相一致的方向探索人生的意义。
第三讲 哲学研究的基本领域(中)
第一节 形而上学的基本问题
形而上学(metaphysics)在希腊语中原指“物理学之后”,是亚里士多德的弟子在整理亚氏的著作时所创,用以指亚氏讨论“第一哲学” 的著作。
本体论是形而上学的基础部分。在本体论所提供的视野范围之内,形而上学研究人对于他所面对的整个世界之基本性质与根本法则的理解方式。因此,形而上学除了本体论问题之外还包括如下一些问题:身-心问题、自由与决定论问题、目的论与因果决定论问题等。
(一)身-心问题
自我的存在及其与身体的关系问题是形而上学的一个基本问题。在这个问题上形成了种种不同的理论。
(1)唯物论的身-心关系说:并不存在心灵实体,人的存在只是物质实体的一种样式,所谓“心灵”只是在人身上发生的物质事件的一种现象。
(2)唯心论的身-心关系说:唯一的实体是精神,自我具有最高的真实性,人的肉体存在是心灵的外部表现。
(3)相互作用论:心灵与身体是两种实体,它们以某种方式彼此作用,甚至可以找到相互作用的联结点。(这是法国近代哲学家笛卡尔提出的理论。)
(4)偶因论:心灵与身体是不同的实体,它们并不相互作用,意志不能推动肉体,肉体也不能产生意志;人的一切心灵生活是由上帝偶然给他带来的,上帝使这种心灵生活跟身体内发生的一切情况严密地保持一致.(这是法国哲学家马勒伯朗士提出来的理论.)
(5)身心平行论:心灵和身体是同一个实体的两个方面.一切事物都可用物质的谓词来描述,亦可用精神的谓词来描述.(这是荷兰近代哲学家斯宾诺莎的理论.)
(6)先定和谐论:一切事物(包括灵魂)都是单独的实体(单子),这些实体在被创造之时即已有彼此之间的先定和谐的关系,即各个单子发展变化的历程和内容都是彼此和谐一致的.(这是德国哲学家莱布尼茨的理论.)
(7)马克思的社会存在论:自我是人与其身处的人群共同体之间的关系的产物.这种关系即是人的社会存在,它同时也是人的实践意识.实践意识是社会在个人身上的现实存在,它使具有自然意识的生物个体转变为具有文化精神的"自我".
(8)海德格尔的此在学说:自我并不是被封闭在人的体肤内的某种实体或事件.人的基本特征是"在世界中的存在".人必须先"存在"而后才有"我".人的存在是一个"场",即"在那儿的在"(Dasein,此在),"我"即意味着我所牵挂的世界,"我"弥漫于整个这一世界中.儿童最初对自己的名字的反应透露出"自我"的真相--一个必须对之作出反应的"场".
(二)自由与决定论问题
(1)决定论的基本原理:世界从过去到现在的一切状况在其每一个细节上都是确定的,就连人的思想和意愿本身在每一特定的时刻也都是确定的.每一特定时刻上的状况之所以是确定的,因为它是前此状况的结果;也就是说,因果联系是普遍的、永恒的.这就规定了从过去到现在直至将来的一切世界状况的唯一性,
(2)自由意志的基本原理:世界状况中的某些因素是由人的自由意志所产生的;人的行为的基本特征是包含对将来的某种主观决定,正因为如此,人在作出行为之前要进行"考虑"."考虑"并不是指试图预知未来的真实事情,而是试图作出抉择.人的行为因此就以承诺自由意志的存在为前提.这个前提是使伦理道德和法律制度得以可能的一个形而上学信念.没有这种关于自由的基本信念,就没有任何道德责任可言.
(3)对自由意志论的反驳:自由意志是一种假象,比如,一块被抛到空中去的石头如果突然具有了意识,由于它只意识到自己正在运动,而不认识运动的真正原因,它就会以为自己是运动的根源.(斯宾诺莎)
(4)现象的自由与本体的自由之区分:德国哲学家康德认为,人具有双重的存在--在现象界中的存在和在本体界中的存在.前者是宇宙普遍的因果链条上的一个环节,后者则超越因果关系,是理性的自主性.自由意志的根源就是人具有理性赋予的超验能力:他能摆脱因果关系的自然必然性而为"应当"立法.
(三)目的论与因果决定论问题
(1)自然科学对于世界的基本性质持有因果决定论的信念:因果关系是世界万事万物共同遵循的基本关系,因而是用以解释每一种具体事物的生成、变化和消亡的基本原理.科学不用因果律之外的其他原则来说明自然事物和自然现象.一切对自然的目的论解释都是对自然作非科学的拟人化.
(2)在生物学领域中,目的论原理继续保持为对生物现象的一种理解原则:在生物体内发现的每一种新的未知要素都必须在生物的目的-功能系统中找到其位置,它才算得到了解释.生物体的精妙构造之明显的合目的性,是否只能理解为盲目的自然力长期作用的偶然结果(按照达尔文关于自然选择的进化论)?"某人是因为带着钓鱼竿才去钓鱼,还是为了钓鱼才带着钓鱼竿?"偶合与合目的性之间的悖论,也特别明显地表现在相信人的感官是认识器官这一信念上.
第二节 认识论的基本问题
(一)认识论与本体论的关系
认识论是研究人类的知识何以可能的学问.本体论则试图揭示人类安身立命的根基.由于宇宙本体论与理性本体论都以语言和思维的逻辑本性来揭示文化最基本的原动力,所以在现代以前的西方哲学中,认识论居于核心的地位.本体论问题与人对实在的真理性认识的可能性问题紧密相关,然而,认识论研究的基本路向归根到底还是由本体论的基本路向所规定的.
(二)认识论的核心问题是真理的性质问题
真理的性质问题是意识的主体性与世界的自在性之间的关系问题.在哲学史上先后出现了几种不同的真理观:唯物主义的反映论、唯理主义的理性超越论、经验主义的观念论、先验哲学的先天构造论、实用主义的效用论、马克思的实践论、海德格尔的思存同一论.
(三)认识的基础问题
这一问题即是主客体的起源问题.知在行前,还是行在知先?对于这一问题的几种不同的解答分别反映了不同的本体论立场.近代哲学的认识论中心主义先行设定主客体的分立.当代哲学重返主客体分立之前的生活世界.
(四)认识的来源问题
康德对人的认识能力作了感性、知性和理性的区分.感性的有限性和可靠性问题成为康德在知识中区分质料与形式的起点.知识的形式来自人心先天具备的纯粹直观与纯粹思维的能力.康德对于认识论的贡献在于破除了经验论与唯理论在知识来源问题上的抽象对立,揭示了人的认识的能动性原理.但是康德未能进一步指出认识的能动性的根源,具体地说,就是未能说明纯粹直观和纯粹思维的起源.马克思的实践论指出了去研究逻辑真理的历史性根源与生存论根据的方向.
第四讲 哲学研究的基本领域(下)
第一节 历史观的理论范围
社会世界及其历史过程的基本原理构成历史观的理论范围.历史观的旨趣在于揭示人类社会之历史变迁的根源、动力与未来向度.历史观要考察社会实在的性质问题,人的生存的历史性原理,历史的偶然性与必然性问题,民族历史与世界历史的关系问题,个人在历史上的作用问题,以及历史知识的基本性质问题.历史观作为哲学的一个重要的研究领域,为史学理论提供基本原则.
第二节 社会实在的基本性质
(1)社会实在的存在条件是它的意义性
"意义先行"是社会事实成立的先决条件.社会实在的意义性来自人们对文明的超验价值的共通感悟(黑格尔称之为"理念").社会实在的意义性不是社会客体的自然属性,而是在社会生活中历史地形成起来的人与人的关系的意义法则,它是理性的对象(如货币、资本就是超验的存在).
(2)社会存在的存在特性是它的自我理解
自然实在本身并不受到自然科学家对它的理论解释的影响,而社会实在在其本身的构成中即包含它的自我理解.社会实在是由人们的实践意识所构成的,宗教、哲学、社会科学理论都对人们的实践意识发生"观念立法"的作用."对社会事实的预言"与"对自然事实的预言"有根本的差别:前者有"预言自行实现"的功效.对社会实在所持的信念可以转化为社会实在自身的真实性.
第三节 历史性概念
事物过程的时间性并不等于历史性.一个过程仅当它创造自己的规律(命运自生)时,它才是历史性的.所谓"传统",即是存在于当下中的过去,是为当下所规定的过去和为过去所规定的当下.
"变化"也不等于"历史"."变化"仅指事物在样态上的变更,如自然界中的变化;而"历史"则指样态本身的自我更新.
第四节 历史理性与历史规律
黑格尔第一次以历史理性的概念完成了一种历史哲学.黑格尔认为,世界历史无非是自由意识的进展.自由意识的进展潜伏在历史变迁的背后,并且遵循着理念发展的内在逻辑."人类的热情"是"自由的观念"用来实现自身的手段,这两者交织而成世界历史的经纬线.马克思则以人的生产方式的自我发展的历史规律来取代黑格尔的历史理性:"人们之所以有历史,是因为他们必须生产自己的生活,而且是以一定的方式来进行的".生产方式的变革即是人的自我诞生过程,所以历史规律并非是历史本身的某种先定的逻辑,而只是体现为在每一历史阶段上人们为进一步摆脱自然必然性的束缚而向自己提出的可以解决的历史任务.历史有其确定的方向,这个方向就是自然界对于人的生成和人对于自然界的诞生.
第五节 个人在历史上的作用问题
(1)英雄与时势的关系
(2)事变性人物与事变创造性人物
(3)时代的真理与历史变迁中的个人烙印
第六节 历史知识的基本性质
(1)历史知识的价值在于人的自我认识:知道人能做什么的唯一线索就是人已做过什么.关于人类社会的乌托邦理论的根本失误在于不懂得人性的历史性.人的自我认识与人性是合二而一的东西,而人的自我认识正是一个历史过程.例如,马克思指出"十八世纪的个人"是历史的结果,而非历史的起点.
(2)史学研究的真正目的不是准确地记起、恢复各种仅仅作为事件的事件,而是关心那些真正表现了人们在既往时代中的自我认识的历史事件.史学家只有重新思想了那种创造了他们正在研究的事件的思想,他们才能理解那个事件.这就表明了历史研究与哲学探讨的相互促进的关系.一切历史研究归根到底都是为了解决当代问题.过去的永存性就活动在现在之中.处于当代问题的视野中的历史学家,通过重做人的自我认识在过去曾经做过的事情而使这些过去的事情转化成作为当代人的精神财富的历史知识.
[教学目的与要求]
本课程属于文科基础理论课程,讲述哲学学科的基本性质、问题领域及研究旨趣,阐明哲学与其他学问的区别与联系、哲学与人类生活的关系、以及哲学学习与研究的基本方法与途径。
本课程要求学生通过听课与讨论领会哲学作为关于世界观的学问与作为人类知识基础与文明基础之批判的双重特征;了解哲学问题的根源、性质与领域;了解哲学研究的基本领域(本体论与形而上学、认识论与方法论、历史观与文化观等)及其旨趣、特征;了解西方哲学史上的几次重大转折;了解哲学与时代的关系,为在其他哲学专业课程中的学习与探索准备好必要的认识水平与学理基础。
本课程的总学时:2(18=36(学时)
[教材与参考用书]
本课程已由课程负责人王德峰编撰教材----《哲学导论》,于2000年6月由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
本课程以下列书籍作为课外参考书:
,智慧之光——世界十大思想家》(王德峰、吴晓明)(上海古籍出版社)
,思想家》([英] 麦基)(三联书店)
,人论》([德]恩斯特·卡西尔)(上海译文出版社)
,理想的冲突》([美]宾克莱)(商务印书馆)
,中国哲学简史》(冯友兰)(北京大学出版社)
,中西哲学之会通十四讲》(牟宗三)(上海古籍出版社)
[课程讲授纲要]
第一讲 哲学学科的基本特征
第一节 哲学是人类知识的开端
哲学的起点标志着对理性权能的确认。 哲学晚于神话和原始宗教。 神话和原始宗教是初民解释经验世界的最初方式,这种方式的基本特征是用超自然的力量来解释自然现象和社会生活。 在对待世界的神话态度中,人类心灵的理性权能从属于对超自然力量的迷信。 古希腊第一位哲人泰勒斯提出“水是万物的始基”这一命题,意味着确立了用自然本身来说明自然的原则。这一原则的实质是要求在解释经验世界时诉诸人类心灵的理性能力。 理性的对象是实在的终极真实性。从这里引出了与单纯的想象和迷信相区别的关于“真正的知识”的观念,哲学从这里起步。
近代自然科学的形成与发展造成了狭义的知识概念:“真正的知识”是对于经验事实普遍有效的概念表达与数学描述。 这种知识概念将哲学排除在知识的范围之外。经验科学成为知识的同义语。
哲学确实不是一门经验科学,它并不提供关于经验世界的具体知识。但是,哲学是人类追求知识之努力的思想基础。一切经验科学都包含着不能由经验本身加以证实的基本信念作为前提。这些前提正是科学的知识体系赖以存在与发展的思想基础。科学家在一般情况下并不追问科学的思想基础的可靠性,而一旦由于科学危机的逼迫而进行这样的追问,他便进入了哲学的领域。
在业已形成了狭义的知识概念的前提下,我们有必要将知识和智慧加以区别。对philosophy一词的词源追溯表明,在西方人的心目中哲学与智慧相关。何谓“智慧”?人为什么需要智慧?智慧与知识的关系如何?如何获取智慧?这些问题关乎哲学的性质、作用。
第二节 哲学探讨人类信念体系(世界观)的思想根据
人不仅生活着,而且知道自已生活着。在生活意识中包含着人自身与周围世界的关系这一基本问题。每一个人在其实际生活中都必须以某种方式来回答这一问题,因为不具有一定的生活意识的生存并不是人的生存状况。人通过对于生活的意识以及对这种意识的表达与实践,不仅是对既有环境的适应,而且是对环境的改变。因此,生活意识是渗透在每一个人的生活实践中的观念的东西。它作为解答人与世界的关系问题的特定信念,我们称之为世界观。日常生活中的每一个人在其对各种事物的认识、评价和处理中都透露出他的世界观,或者说他的一定的“哲学观点”。从这一点可以看到哲学并不仅仅存在于学院的课堂上和哲学家的书斋里。
日常生活中的世界观带有自发和朴素的性质,往往是对生活经验的直接的、粗浅的反应。它们作为信念是未经理性审视和证明的假定。哲学的任务在于对人们普遍加以接受的信念作出理性的审视和评价,在更进一步的要求中,还要探讨这些信念在人类生活的一定的文明类型中的根基,从而导向对文明基础本身的批判性研究。
凡世界观,就其性质而言,不是一种由殊相上升到共相的科学概括,而后又在观察和实验中能被重复证实。世界观是对人自身及其所面对的周围世界的总体性的理解和态度,它无法为任何一条具体的经验事实所确证或否证。这种无法为经验所证实的理解和态度就是信念。
在人们所持有的种种不可称作知识的信念中都隐藏着某种基本的思想,常人对于这种基本思想往往并不自觉地意识到。从信念追溯到思想的考察,是哲学的旨趣所在。因此,哲学与世界观的关系就是:哲学将世界观所隐涵的基本思想予以揭示并对其作理性的考察,然后探讨其根源和广泛的后果。哲学在这样做了之后,往往也就形成了成为学说体系的世界观,诉诸人的理性。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说,哲学是关于世界观的学问。
第三节 哲学是对人的理想的证明
哲学的根本任务是凭藉对历史的理性考察来推进人的自我认识。历史上的和不同民族的每一种文明类型都以人的特定的自我形象作为其核心。这种人的自我形象构成了该文明规定其自身价值的基本的精神尺度。
文明不是自然界演进的自然产物,而是人通过劳动而实现自我教化的结果。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才说劳动是人类文明的终极基础。人是在劳动中自我诞生的。这个诞生过程是劳动把人教化为一种精神存在的过程。反过来也正是这种教化才使劳动成为社会的生存方式,从中生发出人的自我形象,以构成特定的文明类型的精神尺度。
文明的精神尺度是哲学的考察对象,不管这种尺度采取何种表现形态,是原始巫术的形态,还是宗教的形态,或是艺术的形态。
文明的精神尺度总是特定的、历史的和包含内在矛盾与冲突的,这反映了人的生成的自我命运。所以整个历史无非是人性的不断改变而已。哲学在历史的维度上考察人的自我形象改变的过程,从而力图揭示人按其本性必将走向何方。人由于不仅是一种自然存在,而且是一种精神的存在,所以他必然将未来包括在他的视野之内,也就是说,他对自身的既有的文明形式必然采取一种从理想的层面而来的批评态度。哲学的根本任务即在于将人们得自于生活意识的自发的、尚属模糊的理想通过分析使之明晰,通过批判使之符合于人性本来的发展趋向。一句话,哲学是对人的理想的证明。通过这种证明,哲学力图指出人类文明继续发展的基本的原动力(哲学研究的基础部分—本体论研究—正是致力于这一目标)。
由于哲学从事对文明的精神尺度的考察,哲学包含的一项重要任务便是进行文化批判。无需哲学的教导,人们也能知道通货膨胀的危险或天黑遭人抢劫的危险,但是由这些问题所组成、所表征的整个文明的根本病症需要来自哲学的诊断。在这种诊断中哲学家并不杜撰新原则或新观念,而是让人们的社会生活中所暗含的“文化基因”突现出来,使这些“基因”所包含的毛病昭然于天下,从而有利于人们去形成正确的基本思想。唯有我们的基本思想是正确的,我们才能获得对于特殊问题的正确答案。
第四节 哲学问题的特征和研究的方法
每一门学科就其根本而言都生存于它所专有的问题域中,哲学也复如此。哲学的生命力在于,它的问题域不能为其他学科的问题域所还原、所替代。日常生活中的以及科学研究中所处理的问题无非有两大类:经验问题和逻辑问题。对付这两类问题的方法也无非是经验观察或实验的方法以及数学的或逻辑的推论方法。但是另有一类问题是追根究底的思考所必然提出的问题(如“磁性和磁力究竟是什么,它们是真实存在的某种实体吗?”再如,“数真实存在吗?数是物质实体还是精神实体,或是物质实体的属性、样式,抑或仅是人心中的观念?”)。对于这类问题,人们既无法通过经验观察来求解,也无法通过单纯的逻辑推断来求解。这类问题就是哲学问题。哲学问题虽然在通常的情况下并不影响人们对实际问题的处理,但是,人们在处理实际问题的过程中其实隐藏着对哲学问题的特定的回答。这种不自觉的回答支配了对实际问题的认识与解决。哲学固然不能烤面包,但是没有一块面包不是在人们回答了人生意义问题的前提下被烤出来的。在科学发生危机的时刻,科学一向所采取的对哲学问题的不自觉的回答便突现出来。
哲学问题的基本性质是它的超验性。哲学问题并不直接针对经验事实本身,因此无法直接由某项或某类经验事实来解答。它也不指向人们认识、表述、整理经验事实的逻辑形式,它不是逻辑学问题。它的超验性在于它关涉经验的总体性质与根据。这里所谓的“超验”并非指完全脱离经验而去玄想
事物的超验本质,而是试图发现使经验事实得以可能的根本原理。这种原理不是来自对大量经验事实的共相概括,而是来自对人们如何获得一定领域中的经验的基本方法的考察。我们可以把这种考察一般地称之为“思辨”。思辨是哲学的“正宗”(但并非“思辨哲学”是哲学的唯一形式,因为思辨哲学只是一种特定的称呼,用来指专以对概念和范畴的思辨来超越地获取事物的本质的那一类哲学),不管思辨是指向感觉质料、或指向语言、或指向概念、范畴、或指向人的非理性的存在状况;思辨取向的不同,造成不同的哲学路向。
哲学问题要用思辨的方式来解决,但却并不意味着思辨的解决可以完全不顾来自经验的“证词”。恰恰相反,任何哲学理论的证明与自我辩护正是在于它能使它所揭示的“超验之理”合适地指明人类经验的总体性质和经验所由形成的根据所在。在这里,例如,物理学理论对待日常物理经验的思想方式与哲学对待总体经验世界的思想方式在原则上就是一致的,区别只在于,物理学的方式能够凭借数学的精确性来证明自己的理论在物理经验的领域内的普适性,而哲学的方式则要通过论证使经验总体得以可能的人的生存的“隐秘判断”来证明自己对“超验之理”的演说。
第二讲 哲学研究的基本领域(上)
第一节 前本体论:世界本原学说
哲学的起点是探求世界的统一性原理,这就形成世界本原学说。世界本 原学说的缘起是人类对自身文化创造的最初体会。以劳动为基础的文化存在中的合目的性与内在统一性造成人类关于世界存在的信念。文化是诸创造物的总和。“创造物”这一观念蕴含“创造者”的存在问题。原始宗教的基本思想是用超自然的创造主体(诸神)来反映对文化的合目的性与统一性的体会。在宗教那里,世界统一性的基础是超自然的人格神(造物主)。把“造物主”驱赶出去,便产生哲学(泰勒斯),即产生最初的前本体论问题—世界的本原问题。世界本原问题把创世问题转变为万物如何从统一的根源产生出来的问题。本原问题的提法已经肯定了本原一定能够找到,但是,承认本原存在无异于假定在经验世界的因果链上有一个绝对的起点,然而这样一种起点因其仍在经验之中,所以只能是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必须超越相对的、有限的经验事物,才能去解决世界的统一性的基础问题。然而如何才能达到这里所需要的“超越”,即摆脱经验事物的纠缠而去追问诸存在者的统一根基?对“超越之法”的探寻开辟了“本体论”的境界。
第二节 从第一因观念到自因(实体)观念的转变:本体论之诞生
本体论的主旨是超越具体有限的经验事物,这就要求从第一因观念的束缚下解放出来。“自因”不在作为现象的经验世界中,有如“太阳本身”与“阳光”的区别:“太阳”是存在者,即自因之存在,它不是感性的对象,而“阳光”则是感性经验中的事物,太阳与阳光的因果关系中不包含时间因子。所以,自因乃是“实体”。实体不是感性之对象,只能是思维之对象。古希腊哲学家巴门尼德首次从经验事物折向纯粹思维,把“逻各斯”(语词)看成是思维的居所,指出隐藏在话语中的思维是存在的本质:“能被思维者与能存在者是同一的”。巴门尼德开创了本体论。
第三节 宇宙本体论:借助形式逻辑去指认存在者的基本规定
本体论在其历史发展中主要形成了三种基本的形态:宇宙本体论、理性本体论、存在本体论。
宇宙本体论的基本特征是直接从思维范畴中为世界寻找其统一的基础。旧唯物主义与理念论的唯心主义的对立是物质本体论与理念本体论的对立。这种对立的实质是如何看待人的精神的能动性在文化创造中的地位与意义问题。由于这两种本体论都坚执抽象的实体范畴(物质实体或精神实体),因此都未能真正发现文化创造的最基本的原动力。
宇宙本体论的基础是将思维的形式法则实体化,所以无法消解物质与精神的二元对峙。
第四节 理性本体论:借助先验逻辑去指认存在者的基本规定
纯思范畴不是“自在之物”自身固有的法则,也非彼岸的理念世界的产物,而是人心自身的先天法则。但这个“人心”并非作为“灵魂”的主观精神实体(笛卡尔作为近代哲学的开创者的功绩与失误)。
康德以“先验自我”的概念指出人类理性的主体性是文化创造的最基本的原动力,规定了理性是人的主体自由,扬弃了旧本体论所暗含的“造世主”观念,张扬了根基于普遍理性的人的主体自由(这种理性的主体自由既使关于自然界的科学知识得以可能,又使社会世界得以可能)。但是,康德保留了先验自我无法对其行规定的“自在之物”,这就使得对于世界基础的先验的理性证明无法贯彻到底。自在之物的世界是无法进入语言和思维的“本无”世界,而人却双重地生活在理性逻辑的世界和“本无”世界之中。由此可见,康德由于停留在人心的逻辑形式之中,而终于把文化创造的原动力的真实内容放逐到了“本无世界”中。
黑格尔力图在坚持理性的主体性的前提下,同时使先验的理性本体化(实体即主体的原则),即,使之仍然成为诸存在者的基本规定,也即赋予理性的先验形式以现实的历史内容。他以辩证逻辑改造先验逻辑,使之可以将人类历史进程的极为丰富的内容纳入绝对理念自身的辩证的逻辑展开。这样,黑格尔便把文化创造的原动力描述为绝对理念自身的辩证法。这种辩证法把人在逻辑前的“本无世界”中的生活内容归结为概念运动的表现形式。康德的理性原则在本体论的目标前面停步不前,而黑格尔则完成了理性本体论。
第五节 生存本体论:在文化的非理性成分中寻求本体
前两种本体论的共同之处在于都从思维形式中探寻人类文化创造的原动力,而遗忘了人在“本无”中的存在。
从十九世纪中叶开始,西方哲学渐次发生本体论上的重大转向,即重新要求记起被遗忘了的“存在”。存在不是实体的一种属性—哪怕是最重要的属性—,而是没有存在就根本谈不上实体。存在是一切事物之逻辑前的“在场”。这种在场在人那里得到真正的自我领悟。这种领悟,在马克思那里是与人们以劳动实现的生存活动相一致的关于人自身的社会存在的实践意识。在这种实践意识的基础上才有思维的逻辑及其真理。在海德格尔那里,存在作为人对自身在场的领悟,是此在的在世之在,即每一个个别的人对世界的逻辑前的领会。这种领会的基本特性是它的有限性与历史性。只有紧紧抓住这种存在的有限性和历史性,才能使终有一死的人避免在概念的思想方式中把自己物化为由概念所处理的客观对象。只有始终从存在本身出发,才有人类文化创造的活水源头,才不致于使文化创造的成果反过来成为对人本身的桎梏。
但是,当代西方哲学尚未真正找到能够克服文明危机的新的文化创造的原动力。西方哲人正以各种形式到逻辑前的本无世界中去发现对文化的生命感受,但对于人的本性的新的自我认识,或者说一种新的人的理想,即足以鼓舞西方人去开拓克服异化的新文明的人的自我形象还远未达到。哲学中的当代本体论创新还在走在半途中。
第六节 本体论与人的终极关怀——兼谈哲学与宗教的关系
人是什么?人生的意义何在?这些问题是人必定要向自己提出的。人生在世,有种种关怀:对存活的关怀,对物质利益的关怀,对爱与尊敬的关怀,等等。还有一种关怀则涉及到人的安身立命,即关涉有限人生的最终意义问题。这种关怀便是所谓“终极关怀”。
终极关怀,是对“终极实在”的关怀,是力图找到人生在世不得不被抛入其中的变化无常的世事背后的“终极实在”(使生活价值得到无条件肯定的最高真实性)。可见,终极关怀问题属于本体论范围。中国现代哲学家熊十力先生曾经报道自己求学问道如何出于终极关怀的需要的心路历程,这是很具有典型意义的(见熊十力:《心书·船山学自记》)。
古希腊的斯多葛学派的人生理想反映了古代西方理念论的本体论对终极关怀问题的解决方法。
源自东方犹太哲学对理性的绝对权能的怀疑的基督教思想,代表了宗教对终极关怀根本态度,这种根本态度生发出宗教信仰对人心的持久的吸引力。宗教信仰的力量根植于人的自我的存在所必然包含的对立面——虚无。逻辑的理性无法处理外在于自我意识之绝对的肯定性的那个“自我意识的非存在”,即虚无。当代哲学充分认识到了这一点,因此重新把终极关怀问题列为哲学的最为严肃的课题之一。
宗教否认理性的努力是解决终极关怀问题的合适方法,它认为终极关怀不是知识的问题,而是信仰的行动,即一种向比我们人类更高的存在(一种比自己更伟大的救赎形象)献身的行为。
研究本体论是哲学指向终极关怀的方式。这种方式是理论的,而非实践的。但是,哲学的理论途径可以有效地避免对于人生的消极逃遁,批判种种愚昧的信仰形式,以与人类文明健康发展相一致的方向探索人生的意义。
第三讲 哲学研究的基本领域(中)
第一节 形而上学的基本问题
形而上学(metaphysics)在希腊语中原指“物理学之后”,是亚里士多德的弟子在整理亚氏的著作时所创,用以指亚氏讨论“第一哲学” 的著作。
本体论是形而上学的基础部分。在本体论所提供的视野范围之内,形而上学研究人对于他所面对的整个世界之基本性质与根本法则的理解方式。因此,形而上学除了本体论问题之外还包括如下一些问题:身-心问题、自由与决定论问题、目的论与因果决定论问题等。
(一)身-心问题
自我的存在及其与身体的关系问题是形而上学的一个基本问题。在这个问题上形成了种种不同的理论。
(1)唯物论的身-心关系说:并不存在心灵实体,人的存在只是物质实体的一种样式,所谓“心灵”只是在人身上发生的物质事件的一种现象。
(2)唯心论的身-心关系说:唯一的实体是精神,自我具有最高的真实性,人的肉体存在是心灵的外部表现。
(3)相互作用论:心灵与身体是两种实体,它们以某种方式彼此作用,甚至可以找到相互作用的联结点。(这是法国近代哲学家笛卡尔提出的理论。)
(4)偶因论:心灵与身体是不同的实体,它们并不相互作用,意志不能推动肉体,肉体也不能产生意志;人的一切心灵生活是由上帝偶然给他带来的,上帝使这种心灵生活跟身体内发生的一切情况严密地保持一致.(这是法国哲学家马勒伯朗士提出来的理论.)
(5)身心平行论:心灵和身体是同一个实体的两个方面.一切事物都可用物质的谓词来描述,亦可用精神的谓词来描述.(这是荷兰近代哲学家斯宾诺莎的理论.)
(6)先定和谐论:一切事物(包括灵魂)都是单独的实体(单子),这些实体在被创造之时即已有彼此之间的先定和谐的关系,即各个单子发展变化的历程和内容都是彼此和谐一致的.(这是德国哲学家莱布尼茨的理论.)
(7)马克思的社会存在论:自我是人与其身处的人群共同体之间的关系的产物.这种关系即是人的社会存在,它同时也是人的实践意识.实践意识是社会在个人身上的现实存在,它使具有自然意识的生物个体转变为具有文化精神的"自我".
(8)海德格尔的此在学说:自我并不是被封闭在人的体肤内的某种实体或事件.人的基本特征是"在世界中的存在".人必须先"存在"而后才有"我".人的存在是一个"场",即"在那儿的在"(Dasein,此在),"我"即意味着我所牵挂的世界,"我"弥漫于整个这一世界中.儿童最初对自己的名字的反应透露出"自我"的真相--一个必须对之作出反应的"场".
(二)自由与决定论问题
(1)决定论的基本原理:世界从过去到现在的一切状况在其每一个细节上都是确定的,就连人的思想和意愿本身在每一特定的时刻也都是确定的.每一特定时刻上的状况之所以是确定的,因为它是前此状况的结果;也就是说,因果联系是普遍的、永恒的.这就规定了从过去到现在直至将来的一切世界状况的唯一性,
(2)自由意志的基本原理:世界状况中的某些因素是由人的自由意志所产生的;人的行为的基本特征是包含对将来的某种主观决定,正因为如此,人在作出行为之前要进行"考虑"."考虑"并不是指试图预知未来的真实事情,而是试图作出抉择.人的行为因此就以承诺自由意志的存在为前提.这个前提是使伦理道德和法律制度得以可能的一个形而上学信念.没有这种关于自由的基本信念,就没有任何道德责任可言.
(3)对自由意志论的反驳:自由意志是一种假象,比如,一块被抛到空中去的石头如果突然具有了意识,由于它只意识到自己正在运动,而不认识运动的真正原因,它就会以为自己是运动的根源.(斯宾诺莎)
(4)现象的自由与本体的自由之区分:德国哲学家康德认为,人具有双重的存在--在现象界中的存在和在本体界中的存在.前者是宇宙普遍的因果链条上的一个环节,后者则超越因果关系,是理性的自主性.自由意志的根源就是人具有理性赋予的超验能力:他能摆脱因果关系的自然必然性而为"应当"立法.
(三)目的论与因果决定论问题
(1)自然科学对于世界的基本性质持有因果决定论的信念:因果关系是世界万事万物共同遵循的基本关系,因而是用以解释每一种具体事物的生成、变化和消亡的基本原理.科学不用因果律之外的其他原则来说明自然事物和自然现象.一切对自然的目的论解释都是对自然作非科学的拟人化.
(2)在生物学领域中,目的论原理继续保持为对生物现象的一种理解原则:在生物体内发现的每一种新的未知要素都必须在生物的目的-功能系统中找到其位置,它才算得到了解释.生物体的精妙构造之明显的合目的性,是否只能理解为盲目的自然力长期作用的偶然结果(按照达尔文关于自然选择的进化论)?"某人是因为带着钓鱼竿才去钓鱼,还是为了钓鱼才带着钓鱼竿?"偶合与合目的性之间的悖论,也特别明显地表现在相信人的感官是认识器官这一信念上.
第二节 认识论的基本问题
(一)认识论与本体论的关系
认识论是研究人类的知识何以可能的学问.本体论则试图揭示人类安身立命的根基.由于宇宙本体论与理性本体论都以语言和思维的逻辑本性来揭示文化最基本的原动力,所以在现代以前的西方哲学中,认识论居于核心的地位.本体论问题与人对实在的真理性认识的可能性问题紧密相关,然而,认识论研究的基本路向归根到底还是由本体论的基本路向所规定的.
(二)认识论的核心问题是真理的性质问题
真理的性质问题是意识的主体性与世界的自在性之间的关系问题.在哲学史上先后出现了几种不同的真理观:唯物主义的反映论、唯理主义的理性超越论、经验主义的观念论、先验哲学的先天构造论、实用主义的效用论、马克思的实践论、海德格尔的思存同一论.
(三)认识的基础问题
这一问题即是主客体的起源问题.知在行前,还是行在知先?对于这一问题的几种不同的解答分别反映了不同的本体论立场.近代哲学的认识论中心主义先行设定主客体的分立.当代哲学重返主客体分立之前的生活世界.
(四)认识的来源问题
康德对人的认识能力作了感性、知性和理性的区分.感性的有限性和可靠性问题成为康德在知识中区分质料与形式的起点.知识的形式来自人心先天具备的纯粹直观与纯粹思维的能力.康德对于认识论的贡献在于破除了经验论与唯理论在知识来源问题上的抽象对立,揭示了人的认识的能动性原理.但是康德未能进一步指出认识的能动性的根源,具体地说,就是未能说明纯粹直观和纯粹思维的起源.马克思的实践论指出了去研究逻辑真理的历史性根源与生存论根据的方向.
第四讲 哲学研究的基本领域(下)
第一节 历史观的理论范围
社会世界及其历史过程的基本原理构成历史观的理论范围.历史观的旨趣在于揭示人类社会之历史变迁的根源、动力与未来向度.历史观要考察社会实在的性质问题,人的生存的历史性原理,历史的偶然性与必然性问题,民族历史与世界历史的关系问题,个人在历史上的作用问题,以及历史知识的基本性质问题.历史观作为哲学的一个重要的研究领域,为史学理论提供基本原则.
第二节 社会实在的基本性质
(1)社会实在的存在条件是它的意义性
"意义先行"是社会事实成立的先决条件.社会实在的意义性来自人们对文明的超验价值的共通感悟(黑格尔称之为"理念").社会实在的意义性不是社会客体的自然属性,而是在社会生活中历史地形成起来的人与人的关系的意义法则,它是理性的对象(如货币、资本就是超验的存在).
(2)社会存在的存在特性是它的自我理解
自然实在本身并不受到自然科学家对它的理论解释的影响,而社会实在在其本身的构成中即包含它的自我理解.社会实在是由人们的实践意识所构成的,宗教、哲学、社会科学理论都对人们的实践意识发生"观念立法"的作用."对社会事实的预言"与"对自然事实的预言"有根本的差别:前者有"预言自行实现"的功效.对社会实在所持的信念可以转化为社会实在自身的真实性.
第三节 历史性概念
事物过程的时间性并不等于历史性.一个过程仅当它创造自己的规律(命运自生)时,它才是历史性的.所谓"传统",即是存在于当下中的过去,是为当下所规定的过去和为过去所规定的当下.
"变化"也不等于"历史"."变化"仅指事物在样态上的变更,如自然界中的变化;而"历史"则指样态本身的自我更新.
第四节 历史理性与历史规律
黑格尔第一次以历史理性的概念完成了一种历史哲学.黑格尔认为,世界历史无非是自由意识的进展.自由意识的进展潜伏在历史变迁的背后,并且遵循着理念发展的内在逻辑."人类的热情"是"自由的观念"用来实现自身的手段,这两者交织而成世界历史的经纬线.马克思则以人的生产方式的自我发展的历史规律来取代黑格尔的历史理性:"人们之所以有历史,是因为他们必须生产自己的生活,而且是以一定的方式来进行的".生产方式的变革即是人的自我诞生过程,所以历史规律并非是历史本身的某种先定的逻辑,而只是体现为在每一历史阶段上人们为进一步摆脱自然必然性的束缚而向自己提出的可以解决的历史任务.历史有其确定的方向,这个方向就是自然界对于人的生成和人对于自然界的诞生.
第五节 个人在历史上的作用问题
(1)英雄与时势的关系
(2)事变性人物与事变创造性人物
(3)时代的真理与历史变迁中的个人烙印
第六节 历史知识的基本性质
(1)历史知识的价值在于人的自我认识:知道人能做什么的唯一线索就是人已做过什么.关于人类社会的乌托邦理论的根本失误在于不懂得人性的历史性.人的自我认识与人性是合二而一的东西,而人的自我认识正是一个历史过程.例如,马克思指出"十八世纪的个人"是历史的结果,而非历史的起点.
(2)史学研究的真正目的不是准确地记起、恢复各种仅仅作为事件的事件,而是关心那些真正表现了人们在既往时代中的自我认识的历史事件.史学家只有重新思想了那种创造了他们正在研究的事件的思想,他们才能理解那个事件.这就表明了历史研究与哲学探讨的相互促进的关系.一切历史研究归根到底都是为了解决当代问题.过去的永存性就活动在现在之中.处于当代问题的视野中的历史学家,通过重做人的自我认识在过去曾经做过的事情而使这些过去的事情转化成作为当代人的精神财富的历史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