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讲 高层建筑给水排水工程高层:建筑高度超过24m的公共建筑、工业建筑,
10层及10层以上的住宅
1给水工程
高层建筑生活给水系统与消防给水系统宜分开设置,但可共用一个水箱和贮水池。
1特点管线长,若采用同一给水系统,低层管道中静水压力过大(耐高压管材、水锤、水流喷溅)
5.1.2 技术措施采用竖向分区供水
5,1.2.1分区原则使各区最低卫生器具处的静水压力小于其工作压力(0.3~0.35MPa,0.35~0.45 MPa)
充分利用室外管网水压共用设备层
5.1.2.2分区形式串联式减压式(减压水箱和减压阀)
并列式(水泵水箱、气压给水设备、变频调速)
5,1,3水力计算大宾馆、饭店,设计秒流量宜采用公式:
采用较低的流速:干管、立管为1.0m/s,支管为0.6~0.8m/s(噪音、水锤、出水量要求高)
5.2排水系统
5.2.1特点
排水量大、横管多、压力波动大
5.2.2技术措施
解决好通气问题设置专用通气管新型型单立管排水系统苏维脱排水系统(瑞士,60年代):
气水混合器,气水分离器速微特排水系统
UPVC螺旋排水系统(韩国,90年代):
偏心三通,有螺旋线导流突起的UPVC管
5.2.3管道布置与敷设低层排水管应单独排出尽量采用斜三通、斜四通连接,立管和横管用大于90°弯头连接增加出户管的坡度,或出户管与检查井不直接相连
5.3.热水供应系统
5.3.1特点低层管道中静水压力过大
5.3.2 技术措施采用竖向分区供水
5.3.2.1分区原则
与给水系统分区一致,各区的水加热器进水由同区的给水系统供给
5.3.2.2分区形式集中式(多于三个分区不宜采用)
分散式
5.3.3管线布置与敷设分区范围超过5层时,应采用全循环或立管循环;小于5层但立管多于5根,采用干管循环可放大回水管管径,临时作配水管用
5.4消防给水系统
5.4.1特点
火灾危险性大,高层部分无法依靠室外消防设施协助救火
5.4.2技术措施
高层建筑必须设置独立的消防给水系统,消防立管管径不小于100mm
(2)各类高层建筑中均需设置消火栓给水系统
100m以上的高层建筑均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面积小于5m2的卫生间除外)
二者同时设置时,优先采用独立给水系统;若合用消防水泵,则应在后者报警阀进水口前将管网分开在高级宾馆、重要办公楼、一类建筑的商业楼、展览馆、综合楼和高度超过100m的其它建筑内,均应增设消防卷盘(小口径消火栓)
选用65mm口径消火栓,喷嘴直径不小于19mm
5.4.2.1给水压力高压消防给水系统(有室外高压管网,不需设水箱)
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均需设高位水箱,贮存10分钟消防水量)
水箱高度应满足最不利喷头处工作压力不低于0.05 MPa和最不利点消火栓静水压力不低于0.07 MPa(<100m)或不低于0.15MPa
5,4.2.2分区原则:消火栓口压力不大于0.8MPa,自动喷水系统管网压力不大于1.2MPa
形式:串联式、并联式分别设水泵接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