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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
(教 案)
第一章 绪论
绪论的重点是把握什么是哲学和什么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特征两个问题。
第一节 哲学和哲学基本问题
一、什么是哲学
在哲学这门学科中有一个奇特而令人惊异的现象,就是哲学自从诞生之日起,哲学家们就一直对哲学本身是什么进行探讨,而且乐此不疲,经久不衰。这种现象在其他学科中是极 少见到的。因为哲学对宇宙人生终极意义和本质的追问是以哲学的自我追问为途径的。哲学的自我追问表征着人的自我追问,哲学自我追问的非一致性表征着人的自我追问的非一致性。什么是哲学,哲学家的看法并非一致,可以说有多少真正的哲学家和哲学体系,就有多少哲学意义。
那么,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中,哲学是什么呢?对此可以从以下四个相互联系的方面来理解。
(一)哲学是理论化,系统化的世界观
要理解这句话,必须弄清两个问题:一是什么是“世界观”,二是什么是“理论化,系统化”。
1.什么是世界观
所谓世界观,就是人们对整个世界的根本看法,根本观点。
世界观,观者,看也。看什么,观什么呢?看的是“整个世界”,而不是“局部世界” 。用中国哲学的话说,看的是宇宙“大全”。如果你看世界的时候,看的是“局部世界”,那就不叫世界观了,不叫哲学了,而叫科学。这就在看的范围上把哲学和科学区别开来了。,整个世界”是世界观概念中的第一个要点。
第二个问题是,看“整个世界”的哪一个层次,我们说看的是“整个世界”最深层次的本质,而不是“整个世界”的表层现象。所谓“根本看法”,就是对“整个世界”最深层次本质的看法,用中国传统哲学的话说,就是对宇宙“太极”的看法。譬如,哲学家看到一匹马,他一直要将其本质抽象到不能再抽象、不能再概括的高度,才算达到了“根本看法”、,根本观点”,这样的看法、观点才能叫“世界观”,才算是哲学。图示:
从图示可以看到,对作为个别事物的“黑马”,将其本质抽象概括到“动物”,“生物,,“有机物”,还都不叫“根本看法”,只有将其抽象概括到“存在”这一不能再抽象的高度才能叫“根本看法”、“根本观点”。以“存在”为研究对象的学问才能叫“哲学”。
有同学会问,哲学为什么要将万事万物的本质抽象到这么高呢?哲学为什么需追问世界的终极本体呢?是不是在故弄玄虚?不是的。这里的原因有二。首先,这是由哲学自身的性质决 定的。哲学的本性就是对宇宙万物作“追本溯源”、“穷究会通”地思考,否则就不是哲学了。譬如,当我们将“黑马”的本质抽象到“动物”层次,那只能形成“动物学”,而“动物学”是具体科学,不是哲学。只有将包括“黑马”在内的“万物”抽象概括到“存在”这一“万物”(多)的最大共性,普遍性才能形成对“整个世界”的“根本看法”,从而形成世界观,形成哲学。
其次,这是由哲学的“爱智慧”性质决定的。哲学是“爱智慧”,那么,什么是“智慧,呢?古希腊哲学家赫拉克利特说:“承认一切是一,那就是智慧的。”(《古希腊罗马哲学》,P23)这句话中“一切”指世界万物(多),“一”指万物的终极本质、本体。承认、发现了,万物”中的“一”,即终极普遍的万物本体,那就获得了“智慧”。因此,哲学要追寻,智慧”,就要极力发现和把握“一”,即万物的本质。同时“爱智”中的“爱”也和终极的,一”内在相关。因为哲学意义上的“爱”,其对象不可能是一具体有限的东西,换句话说,“爱”不会把自己的对象封限在某一具体对象上,她总是要超越具体对象,扑向那无限的、绝对的、圆满的可爱对象,而这样的对象正是一无限的,绝对的存在,即“一”。古希腊神话中的“爱神”是由“贫乏之神”和“丰富之神”结合所生之子,在“爱神”身上永远存在着“贫乏”,因而“爱神”必须不断地去寻求,这寻求是指向那无限者,绝对者的。由古希腊神话中的这一观念向下开启了中世纪“爱上帝”,因为“上帝”,正是那无限者、绝对者。西方不少思想家认为,爱只有和绝对者结合才会完美的,如德国近代哲学家费尔巴哈 认为,人类的爱(包括两性爱)只有“盖上宗教印章的时候,他才同意并承认它们是完美的,。(恩格斯:《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当然哲学不同于宗教,我们所理解的爱 的对象是宇宙万物的终极本体,是这个意义上的无限者、绝对者。
总之,无论从哲学的“追本溯源”性质,还是哲学是“爱智慧”性质来看,哲学在面对,整个世界”、宇宙人生的时候,都要去探寻那万物(多)之中,之上的“一”,达到对宇宙人生的“根本看法”(根本理解、根本领悟、根本体验)、“根本观点”,即达到“世界观” 的高度。
哲学是研究“世界观”的,这样可以把哲学和科学区别开来,但还不能把哲学和宗教区别开来,因为宗教也涉及“世界观”。那么,怎样把哲学和宗教加以区别呢?哲学和宗教的区别就在于哲学是“理论化、系统化”的世界观,就是说“理论化、系统化”这一点,可以把哲学和宗教区别开来。
理论化、系统化的——哲学世界观
信仰化、非理性化的——宗教
同时,“理论化、系统化”这一点也能将哲学的一般人所具有的常理性的世界观区分开来。一般来说,世界观人人都有,但并非人人都是哲学家。一般人的世界观是常理性的东西。
理论化、系统化的——哲学世界观
感性的、零碎的——常识
2.什么是“理论化、系统化”?
,理论化、系统化”的实质在我看来是“理性化”。理性化的表现是以概念为基本要素的逻辑判断、推理、论证。当然,哲学并不排斥超逻辑的直觉、体验、灵感等因素,但哲学的表达是理性化、逻辑化的。〔在此存在着“知性”和“理性”的复杂关系、语言和默会的复杂关系,即言与默的复杂关系。孔子的学生说在孔子那里,性与天道不可得而闻也。老子也讨论“可道、可名的东西”与“不可道、不可名的东西”,即超言绝象的东西间的关系。“辩证法”正是从这种“复杂关系”中产生出来的。〕
就是说,哲学对宇宙人生终极本体,世界观的探求是通过理性的、逻辑论证的方式进行的,而不是通过信仰的,情感的等非理性,非逻辑的方式进行的。哲学以严密的理性和逻辑论 证成全其对宇宙本体的看法,这一思想在黑格尔的哲学中叫作本体论与逻辑学的统一,也就是理性和本体的统一,思维和存在的统一。这同宗教是很不相同的,宗教是相信、信仰那无 限、绝对的存在。所谓理论化、系统化,就是用一系列概念、范畴和系统的逻辑论证而形成的世界观理论体系。哲学深奥难学主要是因为它是理论化、系统化的东西,同时哲学亦平凡,因为世界观人人都有。哲学既是深奥的,又是平凡的。
哲学作为世界观,它要探索整个世界的终极本质、本体,即“存在”、“一”这个“终极本体”(存在、一)离我们平常人的日常感性生活很远、很间接,用恩格斯的话说,哲学是飘浮在空中的学科。于是,人们就提出这样一个问题:这种哲学知识是否可靠?因为对看得见、摸得着的感性事物,一般人并不怀疑其存有的可靠性,而对于哲学上说的那终极本体人们就会提出上述问题。追寻终极实体的哲学家肯定认为,关于终极本体的知识是可靠的,问题是用什么方式保证哲学知识的可靠性?怎样避免恩格所批评的以“臆想”的联系代替“真实”的联系呢?马克思主义哲学对哲学知识可靠性的论证方式是将哲学知识和科学知识联系起来,即 用科学知识的可靠性来论证哲学知识的可靠性。因为,一般来讲,人们并不怀疑科学知识的可靠性和权威性。因而,关于对哲学的理解就进到下一个方面。
(二)哲学是自然知识、社会知识和思维知识的概括和总结。
意思是说,哲学知识来源于科学知识,哲学家是通过对具体科学知识进行概括和总结的途径来形成自己对宇宙终极本体的知识和观点的。就是说哲学作为普遍知识来源于作为特殊 的科学知识。在此,“概括”是指从特殊到普遍(最高的一般),相当于抽象,就是把各门具 体科学知识中共同性的东西抽绎出来;“总结”是指从部分到整体,相当于综合,就是将各门具体科学知识加以辩证综合,形成对世界的整体性图景。先秦时期的哲学家荀子说:“知之所合谓之智”。(《荀子·正名》)就是说把各种具体科学知识合起来就不是知识了,而是智、智慧了。智慧就属于哲学范畴了。“概括和总结”体现的是认识从特殊向普遍的上升运动,是符合认识规律的。
哲学是自然知识、社会知识和思维知识的概括和总结这一观点包含两层意思:
1.哲学是一门科学知识体系,具有与科学知识一样的可靠性和权威性。
由于哲学是对具体科学知识的“概括和总结”,所以哲学就具有了科学知识的性质,成为 一门科学知识体系。大家知道,科学知识的最高目标是追求真理,即求真,既然哲学是一门 科学知识体系,那么,它就以求真为最高目标。哲学的科学知识属性保证着哲学知识的可靠性和确实性。就是说哲学这种抽象知识的可靠性来自具体科学知识的可靠性。(这是哲学借科学的威名来增强自己的权威性,但是在18世纪的时候,哲学和科学的关系恰恰相反,那时科学须借重哲学的威名来提高自身的地位。连大科学家牛顿那时也要将自己的科学著作取名为《自然哲学的数学原理》,而不取名为《自然科学的数学原理》。哲学和科学地位的互换是在19世纪发生的。随着科学的凯歌行进以及它在生产生活的中的应用,人们看到了科学的优越性,科学所拥有的确实性和优越性渐渐成了哲学的楷模,哲学家们纷纷将自己的哲学为科学,就连强调哲学独立性的黑格尔也将自己的哲学著作叫作《哲学科学全书纲要》。哲学借重科学的威名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有充分地体现,如我们将马克思主义哲学叫作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将其历史观叫作科学的历史观。但我们亦须看到哲学的存在本身意味着科学具有不完善性,将哲学等同于科学有取消哲学的危险。)但哲学知识的可靠性最终又来自实践,因为科学知识是从实践中来的。图示:
哲学(一般之“理”)
科学哲学 价值哲学

自然科学知识 人文社科知识

技术工艺 教化规范

生产力 生产关系

实践(个别之“事”)
实践的真实性可靠性人们并不怀疑,因而当我们将哲学建立在实践基础上时,哲学也就获得了它的最终可靠性。
哲学是玄远深奥的,但它直接来源于科学,最终来源于现实实践,因而它又不是世界之外 的遐想。哲学既是玄奥的,又是平凡的,用中国传统哲学的话说,这叫“极高明而道中庸” (庸:平凡、平常)
哲学是一门科学知识体系,但它又不等同于具体科学知识,因为:
2.哲学是最一般的知识体系
哲学是对具体科学知识的“概念和总结”,这种“概括和总结”属于最高的“概括和总结,,因而其所形成的结果必定是最一般的知识。就是说哲学是处于人类知识阶梯最高层次的知识。哲学知识所反映原是万事万物的最大共性,最后本质,它对一切具体科学知识具有统摄和解释功能。因而学任何一种具体科学知识的人都须学习哲学。
哲学是最一般的知识体系,那末,这种最一般的知识中所包含的内容是什么呢?是整个世界最普遍本质的一般规律。因此:
(三)哲学是关于整个世界最普遍本质和规律的学科。
这是说,哲学的研究对象是整个世界的最普遍本质和规律。马克思主义哲学这样来规定哲学的研究对象合理地解决了哲学和科学的关系问题。
1.哲学和具体科学是普遍和特殊、共性和个性的关系。
哲学研究整个世界的一般规律,具体科学研究局部世界的特殊规律,这是哲学和科学相区 别之处。但一般又存在于特殊之中,要通过特殊来体现,因而哲学和具体科学又有内在联系 。一般和特殊相互联系、相互依赖,因而,哲学和科学也处于相互联系、相互依赖、相互作用中。
2.哲学和具体科学相互依赖、相互作用
这种相互联系,相互作用表现在相互关联的两个方面:
一方面,哲学以具体科学为基础。为什么哲学要以具体科学为基础?首先,从逻辑上说,哲学所研究的一般本质和规律只能存在于具体科学所研究的特殊规律之中,因而要发现一般 规律就要研究特殊规律,要研究哲学就得研究、了解具体科学,否则哲学难以产生、存在和发展。其次,从事实上说,哲学从产生之日起就是在不断追踪、概括、总结具体科学成果的 过程中发展、深化和前进的。其三,哲学的材料、营养和灵感来源于具体科学。哲学中的许多概念、范畴如结构、功能、系统、机制等是从具体科学中移植和提升而来的。哲学如果 离开具体科学,就会丧失其生命力,就会变成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就会被时代所抛弃。当然,哲学也一直保持着对科学的批判范导功能。
另一方面,具体科学以哲学为指导。就是说,各门具体科学研究必须以哲学世界观为基本理论和基本研究态度,以哲学方法论为基本视角和思维方式。
为什么具体科学必须以哲学为指导呢?
因为“大道理”是管“小道理”的。作为“大道理”的万物的一般规律领导、统摄和规范着作为“小道理”的特殊规律。譬如生物活动规律相对于动物活动规律就是“大道理”,因此,动物活动规律得遵循生物活动规律这个“大道理”。因而,研究动物的动物学家就得理解生物活动规律这一“大道理”,并受其理论指导。而生物活动规律相对于有机物活动规律又成了“小道理”,它又得遵循有机物活动规律这一“大道理”。循此向上哲学所研究的一般规律就是“最大的道理”了,因别的“小道理”都得遵循这个“最大的道理”,因而研究动物 的动物学家就得理解生物活动规律这一“大道理”,并受其理论指导。而生物活动规律相对 于有机物活动规律又成了“小道理”,它不得遵循有机物活动规律这一“大道理”。循此向上哲学所研究的一般规律就是“最大的道理”了,因别的“小道理”都得遵循这个“最大的道理”,因而各门具体科学研究要受哲学指导。毛泽东在《中国革命战争的战略问题》一文中曾指出:要研究“中国革命战争的规律”,就必须研究“革命战争的规律”,因为后者相对于前者来说是“大道理”,它指导、规范前者。当然我们还可以再向上推:要研究“战争的规律”,就得研究“矛盾斗争的规律”,“矛盾斗争规律”就是哲学上“最大的道理”了。毛泽东后来写了哲学著作《矛盾论》,研究“矛盾斗争的规律”,这是合乎认识的逻辑的。毛泽东深深懂得“大道理”管“小道理”,即哲学指导具体科学的道理的。佛教里有一句著名的话,叫“一月普现一切水,一切水月一月摄”(宋明理学将此道理表达为“理一分殊” 命题)。哲学研究的一般规律、万物终极本体,就是一轮圆月,具体科学研究的特殊规律就 是一切水,圆月普现在一切水中。哲学指导着具体科学。
哲学以具体科学为基础,要吸收具体科学成果,这道理用孔子的话说叫“下学上达”;具 体科学研究要以哲学为指导,叫“上学下达”。我们只有作到“下学上达”和“上学下达” 的上下通气对流,才能出现宋儒朱熹所期待的“天光云影共徘徊”的生动景象,哲学和具体科学才能同时健康发展。因此,哲学家要谦虚一点,要眼睛向下“俯察地理”,具体科学研究者则要眼晴向上一点,要“仰观天文”。只有这样,哲学和科学才能在相互对流、对话、促进中充满生机,蓬勃发展。有学生曾问我的学术境界是什么,我说是“上下通气不咳嗽”。
哲学作为研究最一般规律的理论,具有玄远性的一面,那么,它怎样与我们的日常生活,工作实践,学习思考活动挂上钩呢?我们说哲学主要是通过方法论把自己和我们的日常工作实践勾通起来的。如果说哲学是通过“概括和总结”科学知识的途径,自下而上地把自己同科学和实践联系起来的话,那么,哲学就是通过方法论,自上而下地把自己和实践联系了起来。图示:
哲学(一般之“理”)
实践(特殊之“事”)
(四)哲学既是世界观又是方法论
世界观表现为一种理论,当人用这种理论去认识和处理问题时,理论就转化成方法了。因而,世界观和方法论是统一的,哲学的认识功能和实践功能是统一的。
1.什么是方法论?
先说什么是方法。方法是人们认识和处理问题的角度、途径、程序和框架。方法论就是关 于方法的理论。方法论主要解决人在现实生活中面对事物和问题须“怎么办”这个问题,世界观主要解决世界“是什么”问题。“是什么”和“怎么办”是有区别的,从而世界观和方法论并不完全等同。你知道了桌子“是什么”,但不会自然而然地知道“怎么”造桌子,二者之间有个转化过程问题。这是一方面,另一方面,世界观和方法 又有统一的一面。当我 们用世界观理论去观察和解决问题时,它会转化、体现为方法论。用当代著名哲学家冯契先生的话说,这叫“化理论为方法”。
2.世界观和方法论统一的表现
第一,世界观和方法论是同一个问题的两个侧面
同一个哲学原理、理论,如果从理论的静态的角度看,它是一种认识成果,是世界观,如 果从应用的动态的角度看,它又是一种认识和解决问题的方法,是方法论。譬如,“运动是 物质的根本属性”是一哲学原理。这一原理是人认识的成果,是理论,是世界观,而当我们运用这一原理、理论时,它就成为“从运动的观点看问题”的方法了。因而,我们既可以 将某一哲学原理看作已取得的认识成果,又可以把它当作进一步认识事物的起点和视角。前者为世界观,后者为方法论。
第二,一般来说,有什么样的世界观就会有什么样的方法论,世界观决定方法论。
世界观是方法论的根据,人们总是根据世界观来确定自己的方法论。譬如,当你认识到事 物都是现象和本质的统一,本质要通过现象来表现这一原理时,那么你在认识事物时就会采 取透过现象看本质的方法。当你认识到事物的本质是由事物内部的特殊矛盾决定的这一原理时,你在认识事物时就会采用矛盾分析方法。如此等等。因此我们说,有什么样的世界观就 会有什么样的方法,世界观决定方法论。另一方面,一个人在生活实践中所实际采用的方法论也能反映出他的世界观。我们通常是根据一个人做事的方式方法来判断这个人的内心世 界,即世界观的。因为世界观和方法论是统一的。
既然世界观和方法论是统一的,那么我们在学习理解每一个哲学概念、原理和理论时都既 要将其看作世界观,又要将其看作方法论,学会化理论为方法的本领。这样我们在哲学中就 既能得到境界的提升,又能得到实用工具的掌握。有同学说,哲学是智慧之学,但我学了哲学似乎并没有变得智慧起来。我们说其中的原因之一,就是没有把世界观转化成方法论,即 没有化理论为方法。在世界观和方法论统一问题上,我们要向邓小平同志学习。邓小平理论的基本内容是解决了“什么是”社会主义和“怎样”建设社会主义问题,从哲学思维方式上看,邓小平是把“是什么”和“怎么样”统一起来,这是世界观和方法论相统一的典范。
以上我们从四个方面阐释了什么是哲学问题,其中第一点是从哲学的性质上说明什么是哲学,第二点是从哲学思想的来源上说明什么是哲学,第三点是从哲学的研究对象上说明什么 是哲学,最后一点是从哲学的功能上说明什么是哲学。
上面我们讲到,哲学的研究对象是整个世界的最普遍本质,也就是我们从“黑马”等世界 万物中抽象出的那个“存在”(这里的“存在”不是和思维相对的存在,而是指对一切事物的总概括,即万物所具有的最大共性和最终根据)现在我们接下来要问,这个“存在”究竟是什么?对此问题哲学家们有两种相反地回答,一种认为这个作为万物最大共性和最后根据的“存在”是物质,另一种则认为“存在”是精神、思维。于是,“存在”是物质还是精神,物质和精神的关系问题便成为哲学中一个最大问题,最高问题或基本问题。
二、哲学基本问题
哲学基本问题也就是哲学中的最高问题或最根本问题。那么,这一基本问题是什么?
(一)什么是哲学基本问题?
思维和存在或精神和物质的关系问题是哲学的基本问题。哲学基本问题是恩格斯首次提出来的。他说:“全部哲学,特别是近代哲学的重大的基本问题是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219页)思维和存在两范畴也可以表述为精神和物质、主观 和客观。
(二)为什么思维和存在的关系会成为哲学基本问题?
,基本问题”词组有两个意思:“基本”指最高、根本;“问题”指疑问、疑惑。因而,哲学基本问题也可以叫哲学中的最高疑问、根本疑惑。费尔巴哈说它是哲学中“最困难的问题”。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之所以是哲学基本问题,其根据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理解。
1.这是由哲学的研究对象决定的。如上所说,哲学的研究对象是从包括“黑马”在内的宇宙万物中抽象概括出的那个“存在”,即万物的最大共相或普遍本质。当人们把感性万物的本质抽象到“存在”(共性、一)时,人们必然会提出这“存在”究竟是物质的还是精神的问题。一般来说,当人们面对感性事物,如“黑马”、“桌子”等时是不会提出它是精神的,还是物质的问题(当然像贝克莱那样的哲学家也会提出这样的问题),因为它们是看得见摸得着的。而从万物中一旦抽象出“存在”,那人们就会提出它是物质还是精神这样的问题,因为“存在”作为“共性”是看不见摸不着的。对于看不见摸不着的东西(电看不见,但能摸得见因而人不怀疑其客观性)人们是会产生它是精神的还是物质的这样的问题 。譬如,老子说的“道”看不见,摸不着,因而人们一直在问它是物质的还是精神的。“存在”也是这样的东西,因而,人们一直在问它是人的思维、心造出来的,还是世界万物中所固有的。解放前有位著名哲学家张东荪就曾谈到过这个问题。他说,由于从万物中抽出来的那个最大“共相”(存在)不是事物,而是普遍者,因而会产生许多问题,“第一个问题是:这样的普遍共同的形相究竟是外界自己存在的呢?还是仅在人心中,而为心所造的呢?第二个问题是:共同的形相与特殊的事物之关系究竟是如何?”(《张东荪文选》第483页)就是说,由“共相”或,存在”的出现会产生两个问题(当然不只是两个,还有有限和无限的关系,相对的和绝对 的关系等等),前一个问题是精神和物质的关系问题,后一个问题是共相和殊相,一般和个 别的关系问题(冯友兰先生曾说,一般和个别的关系问题是一个真正的哲学问题。冯先生把这个问题看作是哲学的基本问题)马克思主义哲学所重视的是前一个问题,即“共相”(“存在”)究竟是物质还是精神问题,认为这是哲学的基本问题。哲学的对象是万物的最大“共相”或“共性”或普遍本质,由此对象必然产生出此最大“共相”是物质还是精神,是外部事物固有的(客观的)还是由人的思维或人心所造出来的这样的问题。由于这个问题直接涉 及到宇宙万物的终极本体是什么这一重大哲学问题,因而它就成了哲学中的最高问题或基本问题。
2.这是由人自身的存在及其特点决定的。哲学是对世界的根本认识和理解。人在认识和理解世界的时候会把自己的特点和最关切的问题投射到对象身上去。人的存在特点是其存在 的双重性或“一体双元性”,即人是肉体和灵魂的统一,因此,人在理解世界时就或者将世界的本质看作与肉体相一致的物质,或其将其看作与灵魂相一致的精神。人最关切的问题是生死善恶问题。生是灵和肉的统一,死是灵和肉的分离,善是高尚的精神,恶是无尽的物欲,可见,人的生死善恶问题都同物质和精神关系问题内在相关。因而,哲学要将精神和物质、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作为哲学的基本问题。
3.这是由人的认识和实践的本质决定的。哲学的重要任务是解决认识和实践中的根本问题。认识中的根本问题是主观如何正确反映客观的问题,实践中的根本问题是主观见之于客 观的问题,即人的头脑中的理想、目的、方案、计划这些主观的东西,怎样变为现实的问题。因此,主观和客观的关系问题是认识和实践中的根本问题。哲学家解决认识和实践中的根本问题,实际上就是要解决主观和客观即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同时,人们在生活实践中经常所碰到的言行关系、名实关系、知行关系等实质上都可归结为精神和物质的关系问题。
4.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是哲学派别斗争的焦点,对这一问题的解决规定和制约着对哲学中其他问题的解决。凡是哲学都要回答宇宙万物的终极本体是什么的问题,而要回答此问 题就不可避免地要解决世界的本体是物质还是精神,是外在的还是内在的问题。因而,精神和物质的关系问题是哲学派别斗争的焦点问题。对世界的本体论作何回答会决定怎样回答哲 学中的其他问题。如若把世界的本体看作物质,那么自然就会把人的本质,运动的主体、认识的来源和内容等都看作是物质的东西,若相反,就会将人的本质、运动的主体、认识的内 容和来源等都看作是精神的。由此可见精神和物质关系在整个哲学中的重要地位。
根据以上四点,我们认为精神和物质、思维和存在的关系是哲学的基本问题。
(三)哲学基本问题的内容
所谓哲学基本问题的内容,就是思维和存在之间所包含的关系。思维和存在的关系主要有三个方面,因而,哲学基本问题的内容也就有三个方面。
1.思维和存在何者为第一性,何者为第二性问题。这个问题属于本体论问题。所谓第一性,是指时间上的在先性,地位上的根源性,作用上的决定性。第二性则是指时间上的在后 性,地位上的被派生性,作用上的被决定性。若认为思维是第一性的,那就是指思维在时间上是在先的、地位上是根源性的,作用是上决定性的。对思维和存在何者为第一性问题的回 答是划分唯物主义和唯心义的标准。
2.思维能不能正确地反映存在的问题。就是恩格斯说的,“我们能不能在我们关于现实世界的表象和概念中正确地反映现实?”这个问题叫做思维和存在有无同一性的问题。按恩格斯的说法,思维在此主要指“表象和概念”,我看主要是“概念”。如我们上面说的“存在,(不是和思维相对的存在,而是作为万物共同的存在)就是一“概念”,这个“概念”中是否反映了世界的实际呢?“运动”也是个“概念”,这“概念”能不能反映运动的实际呢?,飞矢不动”的说法就是人在“概念”(思维)中能不能反映现实的怀疑。康德的不可知论认为,“概念”(思维)只能用感性事物及其本质相同一,不能和宇宙大全和“物自体”相同一。这个问题属于认识论问题。
3.思维怎样反映存在的问题。在承认思维能反映存在的前提下,人们就会问思维怎样反映存在问题。承认人的思维反映整个世界本质的哲学家一般都坚持辩证法,即通过辩证方法 认识世界。因为只有运用辩证法才能把有限和无限,相对和绝对,部分和整体统一起来,把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统一起来。因为辩证法坚持对立中有统一,坚持在过程中,时间中解决 问题。相反,不承认思维(概念)能认识整个世界本质者则不坚持辩证法,认为有限不能飞跃到无限,相对不能飞跃到绝对。这个问题属于方法论问题。
哲学基本问题的内容就包括以上本体论、认识论和方法论三个方面。这三个方面是既有区 别又有联系的。本体论决定认识论和方法论,如果认为万物的共相、本质是物质,那么在认 识论上就会坚持反映论,在方法论上就应该坚持辩证法。如果认为万物的共相、本质是精神,那么在认识论上就会坚持先验论。认识论和方法论服务于本体论。另一方面,本体论也依 赖于认识论和方法论。如本体是什么是一个认识的结果,这认识结果要通过相应的方法来达到。因而,本体论、认识论和方法论三者是不可分割的。
三、哲学形态及其历史演变
哲学家们对从包括“黑马”在内的万物中抽象概括出的“存在”(万物的最大共性、本质) 的看法是不同的:有的把“存在”看作是物质,是人心之外固有的东西,相反,有的则将,存在”看作精神的东西,这样就形成了不同的哲学派别,哲学形态。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是两种基本哲学形态。
(一)唯心主义哲学形态
凡认为万物的最大共相和本质是精神的哲学家及其哲学理论都叫唯心主义哲学。但是,唯 心主义哲学家们对“精神”的理解又是不同的。有的把“精神”理解为“客观精神”,有的则把精神理解为“主观精神”。把“精神”理解为“客观精神”的哲学叫“客观唯心主义” 。哲学史上,柏拉图的“理念”、朱熹的“理”、黑格尔的“绝对精神”等都是对万物共相 和本体的不同称呼,这些哲学家认为,它们都是“客观精神”,因而他们的哲学都是客观唯心主义哲学。把“精神”理解为“主观精神”的哲学叫“主观唯心主义”。哲学史上,王阳明和陆九渊的“心”、贝克莱的“感觉”、叔本华和尼采的“意志”等都是个人所具有的内在的“主观精神”,这些哲学家的哲学都叫“主观唯心主义哲学”。
客观唯心主义(万物共相、本质是“客观精神”)
唯心主义
主观唯心主义(万物共相、本质是“主观精神”或万物共相、本质为人心所造)
(二)唯物主义哲学形态
凡认为万物的最大共相和本质是物质的哲学家及其哲学理论都叫唯物主义哲学。但唯物主 义哲学家对物质的理解并不相同,由此形成不同形态的唯物主义。唯物主义可分为三种基本 形态。
1.古代朴素唯物主义
古代朴素唯物主义已经能够认识到多样性的万物是有其统一性基础和根源的,并认为这一统一性(共性)的东西是物质性的。如西方第一位哲学家泰勒斯提出万物具有其“始基”,就是认识到了多样性背后的统一性,并认为“始基”是物质性的东西——水。
古代朴素唯物主义的特点是把物质理解为某种或某些物质具体形态。例如泰勒斯认为万物的“始基”是“水”,万物从水中生出,又复归于水。赫拉克利特认为万物始基是“火”。中国古代的五行说认为生成万物的基本元素是金、木、水、火、土。为什么要把万物的统一性本质视为具体的物质形态呢?是由于古代哲学家的抽象思维水平低吗?似乎不是,因为他们能抽象出“始基”范畴,这说明他们的抽象思维水平已能达到多样性万物中最大共性和统一根源。他们之所以要把物质等同于物质的具体形态,主要原因是为了说明物质的客观性、确实性和可靠性。因为像水、火这些物质具体形态是能看得见、摸得着的,因而,大家并不怀疑其客观性、确实性和可靠性。当然他们这样作的时候也带来了相应的问题,这就是要用某一具体物质形态来解释其他万物都是由它所产生的,这是困难的。具体物质形态是客观的、真实的,但解释力差,普遍性程度低;一般的“始基”(共相)普遍性程度高,解释力强,但由于看不见、摸不着即非具体性,使得其客观性、确实性易受到怀疑。因此,怎样把万物本体的普遍性、抽象性与客观性、确实性统一起来始终是摆在唯物主义哲学家面前的艰难任务。因为要从理论上来论证普遍性、抽象性的存在是客观的、确实的,的确难度很大。因此,列宁之前的唯物主义哲学家都不敢把物质看作是抽象的、普遍性的东西,而看作具体的、特殊的东西。只有列宁把物质看作是共性和客观性相统一的东西(与普遍和客观相对的范畴是个别和主观。哲学家常问:普遍的共性的何以是客观的,而非主观的?这说明共性与个性,精神和物质的确是哲学中的重大问题。)此问题我们在下一章将会讲到。
古代朴素唯物主义把万物的本源看作是某种物质具体形态(个别性),并没有科学根据,只 是一种猜测,但按恩格斯的看法那是一种天才的猜测。譬如,泰勒斯把万物本源看作是“水,就是天才的猜测。水的基本构成元素是氢,氢在化学原素周期表中是第一个元素,所有其他元素都可以由它合成。万物都是由元素构成的。古代朴素唯物主义的物质观具有猜测性和朴 素性,这是它的局限性。
2.近代形而上学唯物主义(机械唯物主义)
近代形而上学唯物主义把构成事物的最小单位原子(或分子)等同于物,由于原子具有广 延性、不可分性、运动性等特征,因而物质的特性也就是广延性、不可分性和运动性(有的哲学家不承认原子自己会运动)。万物都是由原子构成的,这样就坚持了物质统一性原理。物质具有广延性,因而凡不是具有广延性的东西都是不真实的,如上帝就是不真实不存在的;物质自己会运动,因而不需要上帝推动,这也否定了宗教神学。把物质(最真实的东西看作具有广延性和不可分性的(或不可入性)的原子,对科学和民主具有重大推动作用。既然物质是具有广延性,即具有长、宽、高,那么,这就告诉科学家,要了解宇宙中最真实的东西就要研究长、宽、高,这样就推动了几何学,数学的发展;既然物质、原子具有不可入性,这原子体现在社会政治生活中就是独立的个人。原子具有不可入性,因而个人的权利神圣不可侵犯。这是民主政治的基石。
近代形而上学唯物主义的局限性。(1)机械性。它企图用机械力学原理来论证世界的物质 统一性,用力学规律解包括生理、心理在内的各种现象。(2)形而上学性。用孤立、静止、片面的观点看问题。(3)不能把唯物主义贯彻到社会历史领域,即在历史观上是唯心主义的。
3.马克思主义的实践唯物主义(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
辩证唯物主义把从包括“黑马”在内的世界万物中抽象出来最大共性的本质视为物质,即 认为世界的统一性在于其物质性。这同以往的唯物主义是一样的。但以往的唯物主义都把物 质看作物质的具体形态,而辩证唯物主义则与此不同,它认为物质是共性的、一般性的东西,而这个共性、一般性的物质是具有客观实在性的。也就是说“物质=共性+客观”。这是列宁物质观中的思想。马克思创立了唯物史观,认为社会历史是自然历史过程,社会存在是物 质性的东西。这里马克思提出了社会物质的重要思想。如果说,以往的唯物主义把物质等同于物质具体形态的话,那么,马克思也有类似的思想,即他把物质主要看作“社会存在”,看作“社会物质”。这样有其好处,就是能够使一般的物质具体化,时代化。因此,我们可以说,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主要内容是历史唯物主义。
(三)辩证法的基本形态
哲学要讨论一般和个别的关系、精神和物质的关系、相对和绝对的关系、运动和静止的关系等是离不开辩证法的。辩证法是哲学家探讨和认识问题的重要方法论,同时也是世界观。辩证法在其历史发展中经历了三个基本历史形态:第一阶段是古代朴素辩证法,包括古希腊和中国鸦片战争以前的辩证法思想。代表性的人物和著作是赫拉克利特、老子、《周易》。第二 阶段是以德国古典哲学的重要人物黑格尔为代表的唯心主义辩证法。第三阶段是马克思主义的唯物辩证法。
第二节 马克思主义哲学
在对一般的哲学问题有了初步了解后,我们再来了解我们将着重学习的马克思主义哲学。马克思主义哲学既继承和吸收了它之前的哲学和优秀成果,同时又区别于以往同时代的哲学,它的产生在哲学史上具有伟大的变革意义。
一、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产生
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时空是19世纪40年代的欧洲。为什么能在这样一个时空中产生马克思主义哲学呢? 这主要不是因为在此特殊时空,马克思和恩格斯二人出生了,而是说在此特殊 时中出现了马克思主义哲学产生的条件。前面我们讲到哲学是对具体科学的概括和总结,而具体科学知识又来源于实践,因而哲学最终来源于实践,马克思主义哲学也不例外,也来自 实践。在19世纪40年代的欧洲出现了马克思主义哲学产生的实践基础。这说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产生不是偶然的,而是必然的。
(一)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在资本主义发展和无产阶级革命实践基础上产生的。
实践包括人和自然的关系、人和人的关系。就实践中的人和自然关系看,18世纪后半期发生了产业革命,出现了机器大生产。机器属于工具,同时是物质性的东西。大机器的出现使劳动生产率成几十倍上百倍地增长,同时决定着社会分工、社会结构、社会政治和文化生活 性质。这使马克思看到经济因素,物质因素在社会生活中的基础地位,使马克思有可能概括出物质资料生产方式是社会发展的决定力量,生产力是社会发展的最终动力等唯物史观基本 原理。因而机器大生产是马克思哲学(唯物史观)产生的实践基础。
有了机器大生产就必然会有工厂。在工厂中有两种人即工人和资本家,也就是资产阶级 和无产阶级。这两大阶级在根本利益上是对立的,即资产阶级剥削无产阶级,于是产生了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的阶级斗争。19世纪30—40年代在西欧先后爆发了三次大的工人运动和起义。这是实践中人与人的关系的特点。无产阶级要能够取得阶级斗争的胜利,就要有理论指导,马克思主义哲学就是为了适应这一要求而产生的。资本家剥削工人,从历史角度看虽有发展生产力(效率)的作用,但那是不公平、不正义的。马克思反对剥削和私有制,就是要实现 社会正义、社会和谐、实现个人自由。我们应看到马克思主义哲学所蕴含的这些人类永恒的价值。
(二)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在总结和概括19世纪自然科学发展成果基础上产生的。19世纪上半 叶具有划时代意义的自然科学成就主要是三大发现即细胞学说的发现、能量守恒和转化定律 的发现和达尔文进化论的诞生。三大发现对哲学的意义在于它揭示了自然界的唯物辩证本性,从而为唯物辩证法的产生提供了科学条件。例如,能量守恒和转化定律表明,物质和能量既不能产生也不能消灭,只能从一种形式转化为另一种形式,这说明自然界的物质性和辩证联系。进化论说明人不是上帝创造的,事物是进化发展的。这其中明显地蕴含着唯物辩证法思想。
(三)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在批判继承人类以往哲学成果,特别是在批判继承黑格尔和费尔巴哈哲学积极成果基础上产生的。黑格尔的辩证法和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 直接理论来源。黑格尔的辩证法是唯心主义辩证法,讲的是绝对精神的运动发展。马克思批判了其唯心论,即否定了运动发展的主体绝对精神,继承了其辩证法。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 是形而上学唯物主义,马克思批判了其形而上学,即否弃了对物质静止、孤立、片面的看法,继承了唯物主义。马克思拿过辩证法和唯物主义,将其结合起来就形成了辩证唯物主义。
二、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特征
事物的特征是从一事物同别的事物相区别的意义上讲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特征是相对于旧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而言的。同旧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比较而言,马克思主义哲学有其自 身独有的特征。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既批评了旧唯物主义,又批评了唯心主义。他批评旧唯物主义“只是”从“客体”的方面理解事物,即只坚持客观主义原则,放弃主体性原则;批评唯心主义“只是”抽象地发展“能动的方面”,即只坚持主体性原则,放弃客观性原则。马克思的想法是,必须把旧唯物主义坚持的客观性原则和唯心主义坚持的主体性原则辩证地统一起来。而客观性原则和主体性原则只能在实践的基础上才能统一起来,或者说在实践中既包含着主体性原则,又包含着客观性原则。为实践的受动性、合规律性就是实践中的客观性原则,实践中的触动性,合目的性就是实践中的主体性原则,前者和“真,相通,后者和“善”相通。真与善结合起来就是马克思说的实践按照美的规律来创造。因此,实践观点是马克思主义哲学首要的和基本的观点,实践性是马克思主义哲学最显著、最主要的特征。
主体性原则(能动性、合目的性、价值、善):区别于旧唯物主义实践
客观性原则(受动性、合规律性、知识、真):区别于唯心主义
具体来说,马克思主义哲学和基本特点,体现在它的研究对象、内容、首要观点和社会作 用几个方面。
(一)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特征在哲学研究对象上的体现,是把整个世界的普通本质和一般规律作为哲学的研究对象。将哲学的研究对象作这样的确定,我认为起码有两个好处或意义,一是符合哲学的本性,二是正确地处理了哲学和科学的关系。
哲学的本性是“追本溯源”、“穷究会通”,也就是说它是以探寻宇宙人生的终极根据、本体为使命的。因此,哲学不能将特殊的东西,个别的东西、感性的经验的东西作为自己的研究对象,而必须把最普遍的东西、最终极的东西作为自己的研究对象。这样才符合哲学的本性。罗素说:“哲学的起始是一些人提出一个普遍性的问题。”(罗素,《西方的智慧》,第6页)把宇宙人生的最普遍本质的规律作为哲学的研究对象是哲学本性的内在要求。哲学是“爱智慧”。“智慧”就是人对多样性中的统一性,即多中的一的承认、掌握和运用;“爱”也指向那作为“无限者”的“一”。
哲学和科学的关系是哲学在确定自己的地位时必须处理的问题。在近代各门自然科学未从哲学中分化出来之前,哲学和科学的区别是不清晰的。那时哲学也研究今天具体科学的研究 的问题。数学也是哲学、如牛顿写的数学书叫《自然哲学的数学原理》。在17—18世纪的欧洲,甚至连修鞋的、理发的也纷纷打出“修鞋的哲学”、“理发的哲学招牌。直到19世纪 初,英国人仍将一些经验科学称为哲学。(参见刘放桐等:《马克思主义与西方哲学的当代走向》,第296页)哲学曾经是包罗万象的东西。历史进入近代以后,各门自然科学纷纷从哲学中独立出去,这时哲学的研究对象发生这一次危机,就是哲学似乎没有什么可研究的了。法国社会科学家孔德比喻说,此时的哲学好像莎士比士戏剧中的李尔王,他的女儿纷纷离开了他,他成了孤独的国王。当我们把哲学的研究对象确定为整个世界的普遍规律时,哲学和具体科学的关系就得到正确处理了。规律分为普遍规律和特殊规律,哲学研究普遍规律,具体科学研究特殊规律。这样就将哲学中具体科学区别开来了。同时也把哲学和具体科学联系起来了。因为一般规律存在于特殊规律中,所以哲学研究又要吸收具体科学的成果。哲学要以具体科学为基础。另一方面,由于普遍规律规范着特殊规律。所以,具体科学研究又要以哲学为指导。哲学世界观的内容是世界的普遍本质和规律,因而对具体科学有指导意义。
有一种看法认为,把世界的最一般规律看作哲学的研究对象,实际上是把哲学等同于一般意义上的科学。具体科学是小科学,哲学是大科学,这样哲学和科学没有性质区别,只有层 次的区别。我们认为哲学和科学不仅有层次的、程度的区别,还有性质的区别。当我们把世界最普遍本质的理论已经成为“世界观”了。世界观是对整个世界的根本看法。所谓“根本看法”就是对世界普遍本质和一般规律作为哲学的研究对象时,那么,关于世界最普遍要质的看法。在人的“世界观”中存在着一个最深刻最集中的矛盾,这矛盾就是思维和存在的矛盾,精神和物质的矛盾。因为“世界观是人在“观”(观察、理解、解释、领悟)世界,所以,在“世界观”中总是存在着人和世界的“关系”问题,即存在着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这“关系”必然体现于“世界观”中,体现在“世界的最普遍本质,中。人在研究一般的客观物体时可以把研究者人的作用忽略不讲。但在研究微观客体时就必须把研究者人的作用考虑进去。著名物理学家海森堡说,“在自然科学中,研究的主题已 不再是自然本身,而是受人质疑的自然……这里,人再一次遇到他自己。”(〔德〕海森堡:《现代物理学的自然观》),与此相似人在研究深奥的万物本质时也会遇到人自己,也必 须把自己考虑进去。这就是“世界观”中具有的深刻矛盾,即人和世界的矛盾,思维和存在的矛盾。正因为思维和存在这一哲学基本问题在“世界观”中的存在,哲学和科学有了性质上的区别。因此把世界的普遍本质和一般规律作为哲学的研究对象并没有降低或取消哲学。
(二)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特征在哲学内容上的体现,是实现了“两个高度统一”,即唯物主义和辩证法的统一,唯物辩证的自然观和唯物辩证的历史观的统一。前一个统一的结果是产生了辩证唯物主义,后一个统一的结果是产生了历史唯物主义。因而,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内容就是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辩证唯物主义把马克思主义哲学同旧唯物主义区别了开来,历史唯物主义把马克思主义哲学同以往所有的哲学区分了开来。
唯物主义和辩证法在古代哲学中曾经是结合一起的。例如,赫拉克利特为,世界的本质是,火”(物质),火是按一定的规则不断燃烧的(运动)。到了近代唯物主义和辩证法又分离了,到马克思这里唯物主义和辩证法又统一起来了。这体现了哲学发展的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的合规律的过程。
唯物主义讲“世界物质统一性原则”,辩证法讲“发展原则”(包含矛盾原则、过程原则 等)。唯物主义和辩证法的统一就是要把“世界物质统一性原则”和“发展原则”统一起来。讲“世界物质统一性原则”(唯物论)就是要把包括人、精神在内的世界万物的本质还原为最低级的“物质”;讲“发展原则”(辨证法),就是要指明物质是从低级向高级发展的,其最高级的目标指向是人及其“精神”。因此,如果说,唯物主义和辩证法的统一是“世界物质统一性原则”与“发展原则”的统一的话,那么,这统一的实际上是“物质”和“精神”在对立中的统一。唯物主义和辩证法的统一,是对哲学基本问题的一种正确解释。再往深处讲,是对人的问题的一种哲学解决,因为人正是“精神”和“物质”、超验和经验的对立统一体。可见,哲学的奥秘在于人。唯物主义即“世界物质统一性原则”指向“事实”,辩证法即“发展原则”指向“价值”。因而,唯物主义和辩证法的统一亦是“事实”和“价值”的统一。
唯物主义和辩证法的统一体现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每一个概念、原理和整个理论体系之中,因而我们在学习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每一个概念、原理,把握它的整个理论体系时,都要 既唯物又辩证地对其加以理解。这样才能全面深刻地掌握马克思主义哲学。
如果说唯物主义和辩证法的统一在哲学史上还曾经有过的话,那么唯物辩证的自然观和唯物辩证的历史观的统一则在马克思主义以前从来没有过。马克思把唯物辩证的自然观和历史 观统一起来,创立了唯物史观,这在哲学史上是破天荒的第一次,是马克思的独创。恩格斯说发现唯物史观是马克思在人类思想史上的最大成就之一(另一个是剩余价值理论)。
由于社会历史是由人所创造和参与的,而人的活动是受人的思想、目的、动机、激情这些意识性的东西支配的,因而以往的哲学家都不敢肯定社会历史是客观的、物质性的东西,而 认为社会历史的本质是人的思想、观念,就是说他们对社会历史的看法都是唯心主义的。连旧唯物主者都是这样,唯心主义就自不待言了。马克思独具慧眼,他认为,社会历史虽然是 人们创造的,人参与其中的,人是历史的剧作者,但是,社会一旦被人创造出来后,它就成为人身外的,独立于人的一种同物质自然一样的客观性结构,它有自己的运动规律,是一个,自然历史过程”。因而人不仅需面对“自在自然”这一物质世界,还要面对“人化自然” (社会历史)这一物质世界。把社会历史看作自然历史过程是唯物史观所坚持的客观性原则,另一方面,社会历史及其结构又是人的本质的对象化,是人实现自己本质的客观的必然形式。马克思说,“这些物质关系不过是他们的物质的和个体活动所借以实现的必然形式罢了。,(《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321页)这是唯物史观所坚持的主体性原则。这样唯物史观在社会历史问题上就把客观性原则和主体性原则辩证统一起来了。这种统一是在实践的基 础 上实现的。因为在实践过程中,一方面,自然社会化、历史化、人化了,自然成为社会性历史性的自然,另一方面,社会也不断地进入到自然中去,社会历史也自然化了。这样被旧唯 物主义和唯心主义割裂开来的“自然”和“历史”在实践基础上统一了起来,即自然成为历史的自然,历史成为自然的历史。历史唯物主义把“自然”和“历史”统一起来了,用中国传统哲学的话说天人统一起来了。
(三)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特征体现在哲学的基础、出发点、核心、归宿和社会作用上,是实践性及建立在实践性基础上的科学性和革命性相统一的的无产阶级哲学。
在马克思的墓碑上刻着标志马克思哲学基本特征的两行字:“以往的哲学家只是解释世界,而问题在于改造世界。”“解释世界”是认识,“改造世界”是实践。马克思曾把自己的哲学叫做“实践的唯物主义”,马克思还认为,辩证法的实质是“批判的、革命的”,“批判的,革命的”就是实践。这些都体现出实践观点,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重要地位。对实 践观点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地位可从以下两点来理解。
1.实践观点是马克思主义哲学首要的和基本的观点
实践是人能动地改造世界和实现自我的客观性物质活动。马克思主义哲学把这样的实践作为自己的首要和基本的观点。其意思有两点:(1)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来源和活力是实践,目 的和归宿也是实践。马克思主义哲学及其基本观点,原理是对实践经验的概括和总结,是实践精神的精华,随实践的发展而发展。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目的和归宿指导的实践活动,使人能更自觉地改造世界和实现自我。(2)实践观点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出发点和核心,是贯穿于马克思主义哲学整个理论体系的一条主线。就是说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体系的逻辑出发点是实践范畴,从实践观点看,物质只不过是实践活动的一个对象性要素。马克思主义哲学全部理论是围绕实践这一核心而展开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本体论、辩证法、认识论和历史观诸理论都以实践观点为基础和核心。以往我们只承认实践是认识论的首要的和基本的观点,近年来人们进一步认为实践观点也是马克思主义世界观辩证法、历史观的首要的和基本的观点。
实践的世界观意义,是在实践中人创造出了一个不同于“自在世界”的“属人世界”(,感性世界”、“现存世界”、“现实世界”),从而使“世界”呈现出二重化。“属人世界,是“自在世界”本身的运动不可能产生的事物。就是说实践使世界发生分化。“属人世界,就是“按照人的样子来组织世界。”(《马恩全集》第42卷,第24页)实践还使“属人世界,不断发展。这就是实践的世界观意义。
实践对辩证法的意义。实践和辩证法的结合使辩证法成为实践辩证法。辩证法的根据既不存在于旧唯物主义所执着的“纯粹感性”,也不存在于唯心主义所执着的“纯粹理理”,而在 于人的实践活动。实践活动中所蕴含的精神和物质、一般和特殊以及否定性本性是辩证法现 实基础和原型。
实践是认识论的首要的基本观点。实践是认识的基础,是认识的来源、动力、目的、是检验认识真理性的唯一标准。
实践是历史观的首要的基本的观点。人类社会历史是在劳动实践中产生的,是在劳动中发展的。劳动作为实践的最基本形式是历史唯物主义理论体系的逻辑起点。
总之,实践对于马克思主义世界观、辩证法、认识论、历史观来说都是它们的首要的和基本的观点,从而是整个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首要的和基本的观点。
2.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实践基础上的科学性和革命性相统一的无产阶级的世界观。
这一命题的意义是说,马克思主义具有实践性、科学性、革命性和阶级性之特征,这四个特征是有机统一的,其统一的基础是实践。上面我们讲到实践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最主要,最显著的特征,这里我们需指出,在实践的基础上必然会形成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科学性、革命性和阶级性特征。因为实践就是对现存世界进行改造、批判、否定,而这就是“革命性”;实践出真知,实践可以修改、完善认识,可以成为检验认识真理的标准,这保证着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科学性”;改造世界的活动是有主体的,这个主体主要是无产阶级和广大劳动群众,这就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阶级性。可见,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革命性、科学性、阶级性都是从实践性中引申出来的。这也说明这四个特征是有机统一的。
实践基础上的科学性和革命性的统一表现在:科学性是革命性的必要前提和保证。这是说没有科学性理论的指导,革命性活动是难以成功的;而革命性则是科学性的必然结论和归宿。就是说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理论必然得出无产阶级革命的结论,它的目的也是使现存世界革命化、完善化。实践基础上科学性和革命性的实质是真理和价值的统一,真和善的统一。科 学就是追求真理,求真,革命就是把不合人性的世界,即不好、不善的世界转变成符合人性的,好的、善的世界,就是追求价值、实现价值,即趋“善”。
革命性——价值——趋善(仁:实践理性)
实践性
科学性——真理——求真(知:理论理性)
真理和价值是人的实践活动的两大基本原则,马克思主义哲学把这两大原则辩证统一起来。真使人可信,善使人可爱。一种哲学既能可信,又能可爱,这是哲学的最高境界了。王国 维曾感叹,哲学可爱者不可信,可信者不可爱,而马克思主义哲学试图把可信和可爱统一起来。中国传统儒学的宗师孔子所追求的目标是“仁且知”,这和马克思的哲学心灵有感应相通处。列宁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评价和体认有深刻之处。他曾认为马克思主义之所以对人具有不可遏止的吸引力,就在于它把真和善统一起来了。他是这样说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对世界各国的社会主义者之所以具有不可遏止的吸引力,就在于它把严格的和高度的科学性(它是社会科学的最高成就)和革命性结合起来,并且不是偶然地结合起来(即不仅因为学 说的创始人本人兼有学者和革命家的品质),而是指二者内在和不可分割地结合在这个理论本身中。”(《列宁选集》第1卷,第81页)哲学在追求真和善的统一,实质上是人在追求真 和善的统一。因而,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世界观和人生观是统一的。我们应善于体认和发现马克思主义哲学世界观中的人生观意蕴,用正确的理论武装人,实现“化理论为德性” 。
以上我们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对象、内容、基本观点和社会使用三个方面,阐述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特征,这三个方面也正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在哲学史上的革命性变革意义所在。正是这三个方面使得马克思主义哲学同别的一切哲学有了显著的不同。
第三节 学习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目的和方法
学习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目的,一是培养精神境界,“化理论为德性”,二是训练理论思维能力,即“化理论为方法”,归结到一点就是改造世界和实现自我,用中国传统哲学的话说就是“成物”和“成己”。
学习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根本方法就是理论联系实际的方法,就是“就事论理”和“就理论事”相结合的方法,单纯的“就事论事”和“就理论理”的方法容易陷入经验主义和唯理主义。
一、学习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目的
上面我们讲到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最主要、最显著的特点是实践性,其中一个含义是说,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目的是为了改造世界,即实践。循此道理,我们说学习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目 的也是为了实践,即为了改造世界。因为实践就是改造世界。
改造世界包括两个方面,即改造我们周围的客观世界和改造我们自己的主观世界。因而,说学习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目的是为了实践、改造世界,就包含改造客观世界和改造主观世界 两方面。这两个方面是有内在联系的,改造客观世界必然要求改造主观世界,主观世界改造好了才能更好地改造客观世界。要按照改造客观世界的要求改造主观世界,同时也要按照改 造主观世界的要求去改造客观世界。
改造主观世界又包括两个方面,就是培养和提高人的精神境界和训练人的思维能力。无论是培养精神境界还是训练思维能力都要通过对世界观理论的学习、理解、转化、内化而达到。区别在于,培养精神境界主要是要“化理论(指世界观理论,即哲学)为德性”,训练思维 方法主要是要“化理论”(指世界观理论,即哲学)为方法”。
改造客观世界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改造自然,以实现人所追求的“幸福”价值(此处的,幸福”是指人的感性物质需要得到充量满足的状态,主要不是指精神意义上的幸福。康德所理解的幸福就是感性幸福),二是改造社会,以实现人所追求的“正义”价值。改造客观世界是为了实现“幸福”和“正义”两种价值。
改造主观世界的成果,即崇高的精神境界和较高的思维能力有助于改造客观世界,即有助于“幸福”和“正义”价值的实现;同样改造客观世界的成果,即“幸福”和“正义”的实现也可以保证精神境界(美)的培养和思维能力的提高。
培养精神境界——化理论为德性
改造主观世界
训练思维能力——化理论为方法学习目的 改造世界(实践) 改造社会——实现“正义”价值
改造世界观
改造自然——实现“幸福”价值
冯友兰先生曾用两部西方哲学名著的书名来喻说学习哲学的目的。黑格尔有部哲学著作叫《逻辑学》,斯宾诺莎有一部哲学著作叫《伦理学》。冯友兰先生说:“这两部古典的哲学 著作的名称可以说明哲学的两方面的作用。黑格尔重视理论思维,所以他的重要著作称为‘ 逻 辑学’,斯宾诺莎注重精神境界,所以把他的著作称为‘伦理学’”(冯友兰:《中国哲学史新编》第1册,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27页)冯先生亦将哲学的作用和目的看作培养精神 境界和提高理论思维能力。培养精神境界,可以实现人的超越的精神价值,收到以哲学代宗教之效果。训练思维能力,则使人能有较好的作事、工作、实践,以收到功利的效果。因此,学习哲学可以实现人的功利和精神、经验和超验双重目的。
无论是培养精神境界,还是训练理论思维能力都需要通过学习、理解世界观理论来达到。掌握世界观理论是“化理论为德性”和“化理论为方法”的前提。这个世界观理论就是马克思 主义世界观。因此学习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直接目的是要掌握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历史观和 人生观理论,树立共产主义的世界观和人生观。
世界观理论的学习、理解和领会能否培养人的精神境界和训练人的思维能力呢?回答是肯 定的。世界观是哲学对宇宙人生终极本体的理解和领悟,人一旦对人生宇宙的终极本体有所 觉解、领悟并能长时间地去体验之(觉而时习之),就能同宇宙的本体有所通契、契合、感通。人的精神就会得到提升。譬如人能体会到宇宙万物是一大化流行,即辩证唯物主义所讲的物质是运动的,中国哲学讲的“天道流行”,“维天之命,於穆不已”,体悟到宇宙万物,创生不已之真几”,人就会从中领悟到一种精神,就会把人自己的活动自觉地加入到宇宙大化之中去,即与天地参,同时会有一种“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的”“健”德。如果能领会到在宇宙之大化流行中,包括人在内的万物只不过是这个大化流行中气之聚散,那么就有可能超越生死之痛苦,获得一种生命的洒落。如果人能领会到天道不可违,即物质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人就会有一种在世界面前的“谦虚”态度和一种“敬畏”之感,就会获得一种厚德载物的“顺”德。如果能领悟到宇宙主体的“无”性,就会有一种超脱一切有执的洒落,如孔子的“吾与点也”之情,道家的真人境界;如果能理解到宇宙 本体的“有”性,则会有一种事事“认真”的执着精神。总之,哲学世界观是对宇宙万物本体的理解、觉解、领悟,这种精神活动是以扩充和提升精神自身为目的的活动,它对精神境 界的提升作用是不言而喻的。
世界观理论的学习、理解和领悟能够训练人的思维能力。人在探索宇宙万物本体时总是通过不同的方法、程序进行的,世界观理论中自然会包含这些方法和程序,对这些方法和程序 的不断认识和运用,就会训练和提高人的理论思维能力。譬如,宇宙本体是一“共相”、,一般”、“共相”、“一般”总是和“殊相”、“个别”相连的;宇宙本体是“绝对”,而,绝对”总是和“相对”相连的;宇宙本体是“物质”,而“物质”总是和“精神”相连的,这样在理解宇宙本体即世界观理论时,就会在思维中建构起“共相和殊相关系”,“一般和个别关系”、“绝对和相对关系”、“无限和有限关系”、“精神和物质关系”、“本体和现象关系”等思维框架和形式。能自觉运用这些框架和形式思考问题,就意味着思维能力的提高。本体思维或世界观理论既有其内容,又有其形式,注重理解其形式方面就可以提高人的思维能力。黑格尔将其哲学理论称为“逻辑学”,就是强调其理论的“形式”层面,即思维方式层面,这是有利于训练人的思维能力的,所以有人将黑格尔哲学称为人的“智力体操”。
二、学习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方法
既然学习马克思主义哲学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那么怎样才能学好马克思主义哲学呢?这就涉及到学习方法问题。
学习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方法是很多的,以逻辑分析方法、演绎推导方法、归纳总结方法、问题切入方法、因果推求方法、史论结合方法等,但一条最根本的方法是理论联系实际的方 法。
所谓理论联系实际,就是把书本上学习到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包括概念、命题、原理、观点等自觉地运用于分析和解决客观实际和思想实际问题,同时在认识和解决实际问题 过程中深化、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如果我们按照中国传统哲学的概念,把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叫作“理”,把实际叫作“事”的话,那么,理论联系实际就是这样相互联系的两个方面,即“就事论理”和“就理论事”。“就事论理”就是从我们所要认识和处理的“事”中发现哲学之“理”,看看这“事”中存在和体现着什么样的哲学之理。譬如,我们在生活中会看到有的人“利令智昏”的“事”,我们就应发现这“事”中的哲学之“理”,这“理”就是哲学认识论中的“利益”和“认识”的关系问题。“就理论事”就是用哲学理论去自觉地分析我们思想和工作中发生的“事”或将要发生的“事”。把“就事论理”和,就理论事”结合起来就是理论联系实际的方法。
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方法就要反对两种片面性方法,一是经验论方法,一是唯理论方法。经验论是“就事论事”,把“事”提高不到“理”的高度,认识往往失之于肤浅;唯理论是“就理论理”,注重理论自身范围内的逻辑指导,而不顾实际如何。唯理论容易滑向教条主义,本本主义。譬如,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说社会主义不能搞商品经济,我们在自己 的实践中就不敢搞商品经济了。这就是“就理论理”的本本主义,而不是“就事论理”(实践决定认识)的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一方面我们应当以实际中发生的新的“事”来修正和发展“理”,使理论之树常青,另一方面,我们应当用正确的“理”来引导、指导、规范实际中的“事”。因为实际中的“事”,也并非“事事”正确、合理,因而也应用“理”来批判,评判事,这就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批判反思功能。
第二章 世界的物质性
上一章我们说哲学作为世界观,是研究和探讨从包括“黑马”在内的万物中抽象的作为万物本质的最大共性——“存在”。由于这一万物的最大共性存在已经不是像“黑马”那样的感性事物,而是非感性的东西,即看不见摸不着的东西,于是,就出现了哲学中的一个最大困难的问题,即这作为最大共性的存在是客观的、物质的,还是主观的。是人心所造的,还是万物中客观固有的?唯物主义者对此的回答是,它是客观的、物质的,万物自身固有的。就是说作为万物共性的东西是物质的,即世界的本质是物质的。万物的共性是物质的是对共性和个性关系,精神和物质关系的一种唯物主义回答;万物的共性是物质的,也就是世界物质统一性原理。
本章的内容将围绕“万物的共性,本质是物质的”,即围绕世界物质统一性原理而展开。 本章主要讲“三观”,即辩证唯物主义的物质观、运动观和时空观,本来还应讲“意识论”,但我们放在下一章讲,三观和意识论讲完就能得出世界统一于物质的基本看法。物质观主要是从物质和精神,一般和个别的基本关系上来说话明物质的客观实在性;运动观则是要说明物质自己是能动的,因而不需要上帝从外面推动它,反对宗教神学以证明世界的物质性。时空观是要说明物质体现为有时空特征的感性实物,感性实物是客观的,因而物质是客观的,同时时空是无限的,因而上帝无藏身之处,说明物质是自本自根的,因而是客观的。可见,物质观、运动观、时空观三观都是围绕世界的物质统一性原理而展开的。
第一节 物质
把万物(个别)的共性、本质认定为物质,这是所有唯物主义的共同态度和立场,但物质本身是什么,它是个别的东西还是一般性的东西,它可知还是不可知,辩证唯物主义是如何 理 解物质的,这是接着要搞清的问题。本节主要是要理解和掌握恩格斯和列宁给物质范畴所作的界定。为此我们先简要地回顾一下哲学物质观的发展过程。
一、物质观的发展
以上所说,唯物主义的发展经历了三个阶段,即古代朴素唯物主义、近代形而上学唯物主 义和马克思主义的现代唯物主义即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三种形态的唯物主义对于 物质的理解既有相同的地方,也有不同的地方。
按照英国哲学家罗素的看法,哲学是从人们认识到一种普遍性的东西开始的。这个看法是正确的。譬如,古希腊的第一个哲学家是泰勒斯。他之所以有资格成为第一个哲学家就是因为他提出了“始基”这一概念。“始基”就是多样的万物中的普遍性的,即共性的、统一性的东西。这说明泰勒斯能把一般和个别、普遍和特殊区别开来了。《周易》何以能称为中国的第 一部带有哲学性质的著作呢?因为《周易》的作者能从多样的万物中抽象出两种符号:“一” 和“一一”。这里“一”的(阳爻)就代表万物的共性,即普遍性。
古代朴素唯物主义者把万物(个别)的共性即“始基”认定为物质,这个能产生万物(个 别) 的“始基”就是宇宙的本源、本质,它是客观存在的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万物从“始基,中流出,万物又流回到“始基”,万物的这个活动轨迹也是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即客观的。“始基”的这种客观性成为物质性规定同希腊神话中的一个至高无上的观念——“命运”内在相关。“命运”是不可违背的,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哲学来源、脱胎于神话,因而继承了“命运”的这种不可违逆性内含,抛弃了“命运”的神秘性和不可理解性。物质就是“始基”(即个别中统一性的东西),“始基”是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的。
但是,在问到“始基”是什么的时候,古代朴素唯物主义者大多数都将其看作是具体的感 性的物质形态,即个别的感性实物。如泰勒斯说“始基”是“水”,赫拉克利特说“始基” 是“火”。中国古代朴素唯物主义则将“五行”(金、木、水、火、土)视为万物的本质,或把气看作物质。“水”、“火”、“气”等都是感性个别的东西,不是共性,一般的东西。
那么,物质究竟是一般的东西?还是个别的东西?这个问题可以说是古代朴素唯物主义者内心的一个根本性困惑。因为,从寻找万物的“统一性”这一使命来讲,必须把物质看作一般 的,共性的东西,而从物质的客观性来讲,则宜将物质看作个别的东西。因为个别的东西是看得见,摸得着的,人一般不怀疑它的客观性,而共性的东西看不见摸不着,无声无息,怎 么来说明它的客观性呢?不好办。但,客观性、确定性毕竟对于物质概念来说是更为重要的属性,因而,古代朴素唯物主义更多地把物质看作是个别的东西。
近代形而上学唯物主义在两点上和古代朴素唯物主义是一致的。一是认为世界统一于物质,二是仍然主要把物质看作具体、个别的物质形态。区别在于,近代形而上学物质观具有自 然科学根据,即克服了古代朴素唯物主义的朴素性,猜测性局限。近代形而上学唯物主义把物质理解为构成万物的最小单位原子。原子的特性就是物质的特性。原子具有广延性,不可 入性,物质也有这些特性。古希腊以来的西方哲人有一个持久的愿望,就是寻找构成宇宙万物的最小材料,即所谓“宇宙之砖”。因此,当近代科学物质是元素构成的,元素是分子 构成的,分子又是由原子构成的,哲学家们欣赏若狂,他们认为“宇宙之砖”找到了,这就是构成万物的最小单位原子。原子是万物最后的真实。因此,物质就是原子。原子是个别的东西,是物质的具体形态。
但是,我们不能说近代形而上学唯物主义只是从个别的经验的层面理解物质,而不从一般的层面上理解物质。事实上他们也从一般的意义上来说明物质。如斯宾诺莎的“实体”说,洛克的“实在本质”说都将“物质”看作是不同于属性的个别事物的一般的东西。不过洛克等人将一般性的物质只看作是一种“假设”,一种不可认识的东西。这也说明把物质看作个别的东西是近代形而上学唯物主义的主导性倾向。在这一点上它同古代朴素唯物主义是一致的。
因此,我们可以得到这样的看法,马克思主义以前的所有唯物主义既从一般的层面理解物质,也从个别的层面理解物质,但主导的倾向性的思想是从个别的、经验的层面上理解物质。强调前一方面的意义是说明世界的物质统一性,强调后一方面的意义则是要说明物质的客观性、确定性、真实性、可知性。
由于以往的唯物主义注重从个别层面来理解物质,把握宇宙万物的终极真实,因而在价值 观上,以往的唯物主义较注重感性个体及其感性需要的满足,即强调个人的“幸福”价值的重要性,把道德、艺术、文化都建立在人的感性感受性基础上,如法国十八世纪的唯物主义 即如此。在认识论上强调感性认识、经验、实证的重要性。
二、辩证唯物主义物质观
物质范畴作为全部唯物主义理论的基石性范畴,是任何形态的唯物主义不得不认真对待的重大问题。马克思主义哲学作为现代唯物主义必须对物质范畴作出自己的理解。马克思主义 哲学既对以往唯物主义物质观有所继承,同时又根据新的实践和科学发展,对以往唯物主义物质观有重大发展。马克思主义哲学在理解和界定物质范畴上的新意或理论创新主要体现 在两点:一是侧重于从共性、一般意义上理解和规定物质范畴,二是注重于从实践、社会、人的角度具体地理解和规定物质范畴。对物质范畴的理解,各位经典作家的侧重点和角度有所不同。恩格斯侧重从一般和个别的关系和本体论角度来理解和规定物质范畴,列宁侧重从物质和精神的关系和认识论角度来理解和规定物质范畴,马克思侧重从人与物质、社会与物质关系和社会本体论角度理解物质。
(一)恩格斯从一般和个别关系和本体论角度对物质的界定
恩格斯在理解物质概念时,把“物质”和“实物”加以区别,认为“物质”是一般的、共性的东西,而“实物”是个别的,感性经验的东西。经验世界中我们能用感官感知的物质具体形态,如山、水、桌子等都是“实物”。“物质”不同于“实物”,同时又同“实物”有内在联系,即它是从“实物的总和”中抽象概括出来的实物的共同属性。恩格斯说,物质,这 样的名词无非是简称,我们就用这种简称,把许多不同的、可以从感觉上感知的事物,依照其共同的属性把握住。”(《马恩选集》第3卷,第556页)就是说,物质是对各种个别的感性事物的高度抽象和概括,是对各种感性个别事物共同属性和本质的反映。据此,恩格斯对物质范畴作了这样的规定:“实物,物质无非是多种实物的总和,而这个概念就是从这一总和中抽象出来的。”(同上第556页)物质作为从实物的总和中抽象出来的共性,说明它舍弃了事物的具体形态、结构、层次和具体特性及质的差异,而取其共同属性、共同本质,说明它是不同于个别实物的共性的东西。对此,恩格斯明确指出:“注意。物质本质是纯粹的思想创造物和纯粹的抽象,当我们把各种有形地存在着的事物概括在物质这一概念下的时候,我们是把他们的质和差异撇开了。因此,物质本质和各种特定的、实存的物质不同,它不是感性地存在着的东西。”(《马恩选集》第20卷,第598—599页)这里恩格斯所强调的是“物质”和“实物”的差异,区别,这种差异和区别正是共性和个性的差异和区别。这样以来,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物质范畴就同旧唯物主义的物质有所不同了。旧唯物主义虽说也认识到了物质是共性这一点,但主导的思想将物质理解为“水”、“原子”等个别的东西,而马克思主义哲学则着重从共性意义上来理解物质。着重从共性、普遍性层面理解物质是辩证唯物主义的一个重要特点。旧唯物主义总是害怕把物质理解为共性会失去物质的客观性、确实性,害怕唯心主义攻击,害握轻忽了个别存在,个性存在,害怕失去了认识上的实证精神。
马克思主义哲学注重从共性上来理解物质,但它又要强调物质的客观性、确定性。那么,怎样来解决这一问题呢?它所借重的是辩证法,即认为共性是存在于个性之中的,物质是存在于实物之中的,以此来保证物质的客观性、确实性。不过,这里存在一个问题仍然需要予以正视和回答:如果说哲学的使命是在寻求终极真实的话,那么,在辩证唯物主义看来究竟共性的东西是终极真实,还是个性的东西是终极真实?从把物质理解为共性的东西来看,共性是终极的真实。这个问题体现在价值观上就是个体、个性还是群体、整体、公意是终极真实问题。这是我们需要进一步思考和研究的问题。
(二)列宁从物质和精神的关系和认识论角度对物质的界定
列宁物质概念产生的科学背景是19世纪和20世纪之交的物理学重大发现,特别是电子的发现。形而上学唯物主义把物质等同于原子,认为物质、原子的特性是广延性,不可分性、质 量不变性等。但世纪之交的物理学发现表明,一种原子可以转化为另一种原子、原子还可以分出电子等等。科学发现表明,原子并非不可变、不可分。在这种科学发现面前,唯心主义 者兴高采烈,高喊“物质消失了”、唯物主义已经被驳倒了”。旧唯物主义已难以应对这种挑战了。为了回应挑战,列宁写了《唯物主义和经验批判主义》一书,重新界定了物质概念。列宁的考虑是,不能离开精神从物质自身的结构上来理解物质的特性。形而上学唯物主义就是离开精神单从物质结构自身来看物质特性,如把物质的特性理解为不可分性,质量不变性等。这都不是从与精神的对照中来规定物质的特性。列宁主张必须从物质和精神的比照中来规定物质的特性。从物质、与精神的比照中看,物质只有一种特性,即客观实在性,至于说不可分性,广延性等,那都不是从物质和精神的关系上说的,因此,不能叫物质的特性。电子究竟可分不可分,质量不变等是科学上的事,不是哲学上的事,哲学所关心的是物质和精神的关系问题,而非单独的物质问题。从物质和精神关系上来理解物质的特性,物质只有和精神相区别的客观实在性。
1.列宁的物质定义
列宁说:“物质是标志客观实在的哲学范畴,这种客观实在是人通过感觉感知的,它不依 赖于我们的感觉而存在,为我们的感觉所复写、摄影、反映”。(《列宁选集》第2卷,第128页)列宁这一物质意义具体来看包含三方面的意思:(1)物质具有客观实在性。列宁说:,物质的唯一‘特性’就是:它是客观实在,它存在于我们的意识之外。哲学唯物主义是同承认这个特性分不开的。”(《列宁选集》第2卷,第266页)为什么物质具有客观实在性呢?列宁从人的感觉来说明这一问题。他说:“接受或者抛弃物质概念这一问题,是人对他的感官的提示是否相信的问题,是关于我们的认识源泉问题。”(同上,第129页)看来,列宁把物质的客观性问题诉诸于两点,一是感觉问题,二是相信。相信严格说来是个态度问题,而不是逻辑理性问题。看来,唯物主义同人的态度,是否相信是相关的。当然,实践,日常生活都可以说明物质的客观性问题。(2)物质具有可知性。物质可以“为我们的感觉所复习、摄影、反映”,这说明物质是可以认识的。可以被感觉感知的肯定是感性个别的实物,至于说作为共性的物质,特别是最大共性的物质,即终极本质能不能被认识,那就需借重于辩证法了,即怎样解决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的关系问题,是否承认人有“智的直觉”能力问题。马克思主义认识论是坚持感性认识能上升为理性认识的,因是,物质是可以认识的。(3)物质具有一般性或共性。客观实在是一共性,是万物所具有的共同性质。当然,列宁说物质是可感觉的,这显然指的是个别的物质形态,但按辩证法思维,个性中是包含共性的。就把物质看作共性来说,列宁继承了恩格斯的思想。
2.列宁物质定义的意义
(1)从物质和精神的关系看,物质和精神有对立的一面,即物质对精神保持着独立性,不依人的感觉和意识为转移,具有客观实在性,这样就同唯心主义划清了界限。按列宁的看法就是唯物主义是相信人的感官的提示的,相信在感觉和意识之外,存在着独立于感觉和意识的物质。从精神与物质的统一性上看,物质是根源,精神是派生的,物质是实体、精神是属性,因而精神依赖于物质。这样就同二元论划清了界限。这种划清是在根源和派生的关系意义上划清的。如果不从根源和派生关系上看问题,而从现象学上看问题,那是可以另当别论的。
(2)从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的统一性上看,物质是可知的,从而同不可知论划清了界限。 列宁说,物质可以被感官感知,这显然是对感性物质的感性认识。从感性认识可以飞跃到理 性认识的认识辩证法看,一般的物质也是可知的。不过不借重辩证法,可知论是难以坚持的。如果说,作为共性的物质不可知,那辩证唯物主义就和旧唯物主义一样了。可见,辩证法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极端重要性。
(3)从个别和一般关系上看,列宁认为“客观实在性”是共性。一般性,这样就和旧唯物主义侧重从个别性理解物质有所不同,也和自然科学的物质结构概念不同。当然,列宁也说物质是可以被感觉感知的,这显然是从个别性意义上来理解物质的。列宁有从个别和一般的统一上来理解物质的思想倾向。
(三)马克思从人与物质,社会与物质关系和社会本体论角度对物质的界定。
马克思善于从思维方式和思想范式的意义上理解问题。在马克思看来,唯心主义和旧唯物主义虽然在立场、观点上是对立的,但在思维方式上是相同的,这就是他们对世界本质的理 解都从离开人的生命活动,离开人的自身来进行的。譬如,唯心主义者黑格尔把世界的本体看作是理性,而这理性是无人身的理性,是脱离了人脑、人的生命活动的具有独立自主性的理性。旧唯物主义与此相同,它对物质的理解也是脱离开人,离开人的生命活动,实践活动来进行的。可见,唯心主义和旧唯物主义在思维方式上是相通的。因而,马克思说:,抽象的唯灵论是抽象的唯物主义;抽象的唯物主义是物质的抽象的唯灵论。”(《马恩全集,第1卷,第355页)因此,马克思不同意这种思维方式,不同意旧唯物主义抽象的物质观。马克思主张从物质与人、实践、社会、时代的内在关联中,具体地而不是抽象地来理解物质。费尔巴哈已注意到他之前的唯物主义离开人的生命和感觉来理解物质的局限,他说:“斯宾诺莎虽然将物质当作实体的一种属性,却没有将物质当作感受痛苦的原则。”(《费尔巴哈哲学著作选集》上卷,第110—111页),但费尔巴哈并未将人理解为从事社会实践活动的人。因此,马克思批评旧唯物主义说:“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是:对对象、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作感性的人的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体方面去理解。”(《费尔巴哈》,第83页)就是说,马克思不同意离开人、主体、实践,“只是”从客体方面来理解物质、对象、现实,而主张从主客体统一角度来理解物质。因为马克思的理论兴趣不在于离开时代问题,人去寻找世界的本源,而是关注对资本主义的认识和批判。而资本主义的特点就是“物化”,即劳动产品都是人的活动的物化,对象化,物即商品、货币成了和黑格尔哲学中的理性一样的,即离开人身的主体了,人则变成这个主体手中的物了。物变成了主体,主体变成了物,这就是,物化”。所以,马克思关注的是已变成主体的商品、货币这样的物,这物就是“人化自然,。因此,马克思所关注的物是作为劳动“要素”,劳动“结果”的物质。这种物质是社会物质,是同人的社会实践活动相关的物质。西方马克思主义和海德格尔等都认识到马克思所 理解的物质是同人的实践相联系的具体的物质。如海德格尔在说到要和马克思的唯物主义对话时说:“为了进行这样的对话,摆脱关于这种唯物主义的天真的观念和对它采取的简单排斥的态度是十分必要的。这种唯物主义的本质不在于一切只是物质的主张中,而是在于一种 形 而上学的规定之中,按照这种规定,一切存在者都显现为劳动的材料。”(《海德格尔:《关于人道主义的通信》,转引自《俞吾金集》,第312页,
马克思把物质理解为作为人的本质对象化的“人化自然”及其背后的客观性社会关系和结构。人作的桌子是“人化自然”,这是物质的显化性层面,马克思的物质观还包括“人化自然”背后的客观社会关系。马克思说:“用木头来做桌子,木头的形状就改变了。可是桌子还是木头,还是一个普通的可以感觉的物。但是,桌子一旦作为商品出现,就变成一个可感觉而又超感觉的物了。它不仅用它的脚站在地上,而且在对其他一切商品的关系上用头倒立着,从它的木脑袋里生生比它自己跳舞还奇怪得多的狂想。”(《资本论》第1卷,第87—88 页)作为物质的“人化自然”有“可感觉”层,有“超感觉”层。这“超感觉”层就是客观的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社会结构。唯物史观认为,社会物质关系、结构是客观的、物质的,其所表达的就是马克思的物质观。
马克思的物质观,即“人化自然”及其背后的社会关系,其具体含义有以下点:1.物质具有客观性。“人化自然”所改变的只是物质的形式,形态而不是物质本身,因而“人化自然”,有其客观性。“自然”就是物质性、客观性东西,同时“人化自然”背后的社会关系也是客观的。
2.属人性。“人化自然”是人的本质的对象化,因而具有属人性。
3.特殊性、具体性。“人化自然”不是一般性的东西,是有形的可感的东西;它是同人相联系的东西,不是抽象的东西。
4.终极性。“人化自然”及其社会关系所揭示的是人的本质问题,人本质属于此在,但这此在和存在是相通的。自然演化至人的社会生活就到了至高阶段了,而“人化自然”及其社会关系所揭示的是这个自然演化的最高形态的本质。从此意义上说,马克思这种具体的物质观带有终极性特征。
以上我们论述了恩格斯、列宁和马克思对物质这一重要概念和的理解。恩格斯和列宁的物质概念都注重从共性的意义上来理解物质,这同旧唯物主义注重从个别性意义上理解物质是 不同的。尽管旧唯物主义者也从共性上了解物质,但这不是他们的主导性方面。马克思的物质概念注重从具体的意义上,而非共性的意义理解物质,这同旧唯物主义有同样之处,但又 有重大不同,这就是他把物质同人,同人的社会实践活动联系起来理解,这不仅克服了旧唯物主义的抽象物质观,更重要的是把唯物主义推进到了社会历史领域,建立了唯物史观,这 是马克思划时代的理论贡献。如果说旧唯物主义对物质范畴既有共性意义上的理解(如泰勒斯的“始基”说,斯宾诺莎的“实体”说,洛克的“实在本质”说等),也有个性意义的理 解(如“水”,“火”,“五行”等),那么,马克思主义哲学对物质也从共性和个性两方面予以理解,这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在物质观上和旧唯物主义相同的地方。当然都把物质理解为客观性的东西这是自不待言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物质观和旧唯物主义物质观不同的地方在于:(1)马克思主义哲学侧重于从共性上界说物质。(2)在从具体性上理解物质时把物质同人,人的社会实践活动联系起来,克服了旧唯物主义物质观的抽象性,把唯物主义首次推进到社会历史领域。(3)承认物质是可知的。近代形而上学唯物主义基本上认为作为共性的物质是不可知的,是一种“假设”。
从共性上理解物质,特别是从人、人的实践活动上理解物质,这两点可以看作是马克思 主义哲学在物质观上的重大理论突破和创新,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物质观的要害所在。譬如,把共性理解为客观实在的观点就引起了哲学家和科学家们的关注和兴趣。有人认为辩证唯物主 义和实在主义走到一起了。现代量子物理代表之一的玻尔认为,与其将辩证唯物主义归入唯物主义,还不如归入“实在主义”,这种实在主义“是每一个理智的自然科学家对他的工作所持有的一种观点,……因此,我们大家,包括普朗克和爱因斯坦在内,在许多问题上是和 我们东方的朋友一致的,就毫不奇怪了。(转引自《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第83页)因为“实在主义”认为共相和本质是实在的、真实的。但辩证唯物主义物质观和实在主义也有区别。实在主义认为共相独立于个别事物,而且既非精神也不是物质。辩证唯物主义认为共相是物质的,是存在于个别感性事物之中的。至于马克思把物质同人及其社会实践联系起来,认为物质是“人化自然”及其背后的社会关系更是一种前所未有的崭新物质观,需要进行深入研究和理解。马克思的物质观和时代紧密相连的,它是对资本主义社会本质,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社会本质的最精致地反映和理解,是时代精神的精华。从两千余年来唯物主义物质的发展演变看,作为共相的物质及其客观性是稳定的连续性的观点,但个性意义上的物质概念总是随着实践,科学和时代的变化而更新的。从水、火、原子到马克思的“人化自然”是不断变化着的。因此,我们既应从共性的连续性意义上理解物质,更要从个性的变动的意义上理解物质。
第二节 运动、时间和空间
本章主要是讲作为万物(个别)的共性、本质的物质和人对物质的认识,那么为什么在讲物质时要讲运动、时间和空间问题呢?它和理解物质有何关系呢?我们先作一种假设,假设物质 本身是不会动的,物质内部没有能动的可能性和能力,那会怎么样,会得出什么结论,我们说那样就会得出一个宗教神学的结论:万物之所以是动的是由于上帝最初的推动,就是牛顿 所说的上帝是星体运动的第一推动力。这样就走到唯物主义的反面宗教唯心主义那里去了。为了避免走向宗教唯心主义,就必须承认物质自己是能运动的,运动是物质本身固有的根本属性。这就是讲物质时为什么要讲运动。这是从唯物主义和宗教唯心主义的对立上讲的。如果从一般和个别,本质和现象关系上看,我们说作为万物共性和本质的物质是推动万物,统摄万物,能解释万物的东西。万物为什么会运动呢?因为在万物的内部本质中有动的可能性存在,所以万物会动。老子就是通过道的运动来解释万物何以会生成的。他说:“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由“道”(万物的本质,一)过渡到“万物(现象,多)所依赖的是“生”,这“生”就是“运动”。“道”如果没有“生”,即运动的潜能,万物是无法产生的。说“道”有“生”的潜能,就是说道,宇宙本体中有运动的潜能。道中包含着两种对立的性质:一是稳定性,一是能动性,前者为静,后者为动。作为万物本体的“物质”也一样,既有稳定性,又有能动性。能动性就是运动。物质有了内在能动性个别物质形态才能表现出运动的现象来。
一、运动
(一)什么是运动
运动观念如果从日常生活,经验的意义上来看是非常好理解的现象问题。我们在写字、走路、水在流、鸟在飞、汽车在跑、树在长、花在开,如此等等都是经验中,现象中所能看到 的运动。这样的运动是人从感觉上所了解的运动。哲学对运动的了解主要不是从感觉来进行的。如果从感觉上来理解运动,那就太简单了,就用不着哲学家费心了。再说从感觉上了解 运动根本就不是一个“问题”。哲学是从有“问题”的地方开始的。那么,哲学不是从感觉上了解运动从什么意义上理解运动?哲学主要是从理性,或逻辑概念的意义上来理解运动。哲学要回答的问题是怎样才能在概念上说明运动。譬如,从感觉上来说,飞矢是动的,但有的哲学家却提出“飞矢不动”的命题来,说飞着的矢是不动的。因为矢要从甲地飞到乙地,在第一个时间瞬间对应着第一个固定的空间点,在第二个瞬间对应着第二个固定的时间点,如此类推,固定点加固定点,还是固定。这样飞矢就是由许多不动的点所构成的,因此飞矢不动。这里关于飞矢动不动的问题并不产生在感觉上,而产生在概念上,理性上。那么,在概念上如何解释飞矢是动的呢?恩格斯是这样解决的:飞矢在某一时间瞬间既在某一空间点,又不在某一空间点。这样,从概念上来说,运动就是在与不在统一,在是肯定,不在是否定,因此,从概念上来说,运动就是矛盾,就是肯定和否定的统一。我们在后面讲物质运动规律时,就是要讲矛盾规律和否定之否定规律,就是从概念上,理性上进一步理解运动、发展。
运动是物质的固有属性,是物质的存在方式,是宇宙中发生的一切变化和过程,运动是一般的变化。这是我们给运动范畴所下的定义。说运动是物质的固有属性,意思是说运动不是 物质的外面加给物质的,物质不用上帝推,自己就能动,自己就有运动的能力。这个观念叫,自己运动”观念,这个观念是哲学上一个极为重要的观念,可以说整个辩证法理论都是在说明“自己运动”思想。“自己运动”观念上可以否定神学,可以启发人对自己的认识,即对人的自由本质的思考。说运动是物质的存在方式,意思是说,物质这一万物内部看不见的共性和本质总要显现出来,它不显现人就很难说明它的存在,物质就是通过运动而显现的。我们把显现物质的运动称为物质的存在方式。物质有了运动,物质才能表现和实现自己。譬如,种子能生发(运动)出幼芽,“生发”就是运动,“生发”(运动)显现和实现着种子实在性或存在。种子若不能“生发”(运动)种子就无法表现和实现自己的本质、自己的实在性和存在。在此意义上说,运动是物质的存在方式,存在就是运动。这意思用中国哲学的话说叫“即存有即运动”。存在、物质潜在地蕴含着自己的丰富本质,这本质要靠运动来展开、显现、实现。
哲学上说的运动主要不是指个别的、感性的运动形态,而是指一般的、共性的东西。恩格斯说:“应用到物质上的运动,就是一般的变化”,一般的就是共性的东西,不是水在流,人在走这样的感性的运动。在一般的、共性的意义上来理解运动,运动是指万物内部所固有的一种能动潜质或能动可能性,它是物质内部一种非感性的“虚机”。譬如,我们在冬于看见一棵桃树,只要这树活着(“活着”就是说它内部尚有活力,此活力就是运动),它在 春天就会发芽开花结桃。由此我们可以想象出桃树里面有一种生气,一种能动的可能性,一 种“虚机”,用中国传统哲学的话说,就是桃树里面有一种“创生不已之真几”。物质内部这种看不见的“生气”、“能动的可能性”、“虚机”、“创生不已之真几”就是运动,就是作为共相、一般的运动。马克思正是在这种意义上理解运动的,他把运动理解为物质内部,生命力”、“紧张”、“趋向”、“痛苦”。马克思说:“在物质本身所有的特性中,运动是第一个特性而且是最重要的特性,——这里所说的运动不仅是机械的和数学的运动,而更 是趋向、生命力、紧张……”(《马恩全集》第2卷,第163页)正因为物质内部有这种“趋向,、“生命力”、“紧张”、“创生不已之真几”,因而马克思在讲到物质运动时说出了一段充满诗意的话:“唯物主义在他的第一个创始人培根那里,还在朴素的形式下包含着全面 发展的萌芽。物质带着诗意的感性光辉对人的全身心发出微笑。”(同上)物质的诗意正源自它内部的“生命力”、“趋向”、“紧张”、“创生不已之真几”,即运动。诗意属于美感,而美感和物质运动相关。我们在冬天看见挺立的树干树枝富有诗意美感,那是由于在树干 树枝中有生机、有运动。
(二)运动和物质的关系
当我们在讲运动的概念时,就已经是在讲运动和物质的关系了。如我们说运动是物质的固有属性,是物质的存在方式时实际上就是说运动和物质的不可分性关系。运动和物质是统一 的、不可分割的关系,对此可以从相互联系的两个方面来理解。
1.物质是运动着的物质,脱离运动的物质是没有的。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经常会看到稳定地存在着的物质形态,如这座楼房是稳定的,这张桌子是稳定不动的。能否依此认为存在着不运动的物质呢?不能。因为这种稳定只是相对静止。就拿这座楼来说,它过上百年就破旧了用不成了就要被毁掉了,这张桌子再过50年就朽坏了,变成别的了。就是说它们都是动着的。我们所看到的现在保持着它自身的物质形态却可以说是无限运动过程中的一个暂时环节,它们肯定要被下一个环节所取代,下一个环节又要被下一环节所取代,为此会无限地取代下去。对每一具体物质形态来说,它在任一时刻都既是它自己又不是它自己,即既是肯定同时又是否定。也就是说都处在运动当中。如果说物质是不运动的,那么现有的所有物质具体形态就会成为永恒的,我们在坐的各位同学都会是永恒的,长生不老的。但这是不可能的,因为物质是运动的。因而我们都是暂时的,是运动过程中非常短暂的一个环节。说到这里我们就可以体会到《论语》中孔子面对永远流着不停的河水所发的感叹:“子在川 上曰: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论语·子罕》)就可以理解古希腊哲学家赫拉克利特,一切皆流”、“我们不能两次踏进同一条河流”的著名辩证法思想。
人们的现实生活和科学都证实,任何事物都在不停地运动着。正如恩格斯所说:“从最小 的东西到最大的东西,从沙粒到太阳,从原生生物到人,都处于永恒的产生和消灭中,处于 不断的流动中,处于无休止的运动和变化中。这表明运动是绝对的、无条件的。
坚持和承认物质是运动的,运动是物质的固有属性,也就是坚持和承认“自己运动”的思想。“自己运动”的思想非常重要,它不仅否定了宗教神学思想(牛顿就认为:“没有神力之助,我不知道自然界中还有什么力量竟然促成这种横向运动。”),而且有利于我们理解人的自由本质,理解人的本质与宇宙本体的相通相契关连。同时,坚持物质是运动的也否定了旧唯物主义某些哲学家否定物质运动的错误思想。
2.运动是物质的运动,脱离物质的运动也是没有的。
这一原理是要回答什么在运动或运动的主体是什么的问题。对此,马克思明确地说:,物 质是一切变化的主体。”(《马恩全集》第2卷,第164页)运动有五种基本形式,其中每一种 物质运动形式都有其相应的物质载体、主体或物质承担者。如机械运动的物质载体是宏观物体,物理运动的主体是宇宙天体以及分子、原子、电子等微观粒子和场,化学运动的主体是 原子、离子、原子团等,生命运动的主体是各种生物体以及蛋白质、核酸等,社会运动的主体是人,思维运动的主体是人脑。
运动形式:机械运动 物理运动 化学运动 生物运动 社会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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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质载体:宏观物体 微观粒子 原子粒子 蛋白质、核酸 人
思维运动

人脑
在此,宏观物体、微观粒子、原子、离子、蛋白质、核酸、人、人脑都是物质的东西。因此,运动的主体是物质。
唯心主义总是和唯物主义相反,唯物主义说运动的主体是物质,唯心主义就说运动的主体是精神。因为唯心主义强调的是精神的能动性,世界上的一切都是由精神生出来的,因而只有 精神 有“生”(运动)的能力,世界上的其他一切都是被生的,因而都不是能动性本身。运动、生成的能力只能是精神的,不是物质的。从人的日常经验来看,运动总是物质的运动,但唯心主义的看法常常和日常生活经验相违背。但把唯心主义的观点说成是一派胡言也是有问题 的,简单化的。因为唯心主义的观点虽然不对。但有其形成的哲学认识论原因。上面我们讲过,哲学不是从感觉上,而是要从概念上,思维上来理解运动。因为从感觉上来看运动是不 成为“问题”的,从概念上、思维上看运动才成了“问题”。因为从思维上看有人提出了,飞矢不动”的看法。从思维上来理解运动就是要把运动理解为“在和不在”的统一,而“在和不在”的统一是我们用眼睛看不到的,只能用思维才能理解它。这样以来,唯心主义者就说,对运动的理解要依赖于思维,因而他们就得出了“运动依赖于思维”(而不是物质)这样一种看法。既然运动依赖于思维,那么,思维就成了运动的主体。运动的主体就不是物质了。唯心主义的错在于,把人对运动的理解要依赖于思维这个问题等同于运动要依赖于思维,即把认识论等同于本体论了。这是唯心主义所坚持的认识论和本体论的统一。唯心主义者的主观用意是想强调思维、理性的本体地位。“没有思维一切都不能理解”,在唯心主义那里 变成了“没有思维就没有一切”。“理解”就是“解释”。由于以往的哲学主要是“解释” 世界,因而,他们就非常强调“解释”、“理解”的地位,即思维的地位,理性的地位。,解释”、“理解”用冯友兰先生的哲学语言讲叫“觉解”,而培养和提高人的精神境界的途径正是人对世界的“觉解”。可见,强调“解释”、“觉解”是同培养人的精神境界内在相对的,而按冯友兰先生的看法,哲学的作用就在于培养精神境界。因此,唯心主义强调“理 性”、“理解”、“觉解”的地位就可以理解了。“理解”、“觉解”是“功夫”,而功夫即本体(境界)。这就是唯心主义的一套看法。相反,马克思的唯物主义强调“改造世界” 以实现幸福和正义价值,这样就必须把世界看成是客观的,必须如实的面对客观世界及其变 化运动事实,否则,“改造世界”的实践活动就会失败。唯心主义要强调“境界”,就要看重思维,唯物主义要强调“幸福”、“正义”,就要重视物质,就要把运动看成物质的运动。
(三)相对静止及其意义
运动是物质的固有属性和存在方式,同物质不可分割,这说明运动是无条件的(不需要上 帝从外面推动等条件),绝对的。因为运动是“自己运动”,是“自生自化”,所以不是相对的,而是绝对的,不是有条件(推动者)而是无条件的。但运动的绝对性,并不意味着某种特殊运动形式的绝对性。就是说,物质的某一种运动形式可以在一定条件下暂时不发生作用。如这张桌子未动,就是说这张桌子暂没有进行位移这种机械运动,因而我们说它是相对静止。
1.什么是相对静止?
静止是运动的特殊状态。就是说,静止是针对运动的某种特殊形式而言的,它是整体的或总体的运动过程中的局部表现,是运动的特定状态。相对静止是指:(1)就机械运动而言,相对于特定参照系物体没有发生位移,如这张桌子,相对于地面,墙未发生位移这种机械运动。(2)某物没有发生质变。某物未进行特定形式的运动,但进行着别种形式的运动;某物性质暂时未变,但将来会变,这说明运动是绝对的,静止是相对的。
2.静止和运动的关系
(1)静止是相对的,运动是绝对的。任何一事物都有稳定不变的状态,但不是永远如此,它总是要变成另外的某物。为人,他活着,未死,这是静止、稳定,但他不会长生不死。如果某人能长生不死,那静止就成为绝对的了,但这不可能。所以静止是相对的,运动是绝对的 道理,是人必死的哲学根据。由此引出了人对生死的种种感叹和思考。大概哲学对静止相对性 的运动绝对性的思考就是由对人的生死问题的思考而产生的。哲学问题和人生问题本来就是 相互联系着的。
(2)绝对运动中存在着相对静止,相对静止中存在着绝对运动,即动中有静,静中有动,动不舍静,静中含动。不承认运动中有静止,会滑向相对主义和诡辩论,相反,不承认静止 中有运动会走向形而上学。我们既要反对相对主义、诡辩论,又要反对形而上学,坚持动静统一的辩证法。承认运动中有静止、稳定,人的生活才会有秩序,法律、信认等是建立在事物的稳定性、相对静止之上的。人之所以会储蓄,是人们相信未来的钱会和今天的钱一样能买到东西,否则人就不会存钱了。相传古代希腊有一位诡辩家叫欧布里德,向邻居借了一笔钱,约定一月后归还。到期了,邻居要他还钱,他故作惊讶地说:“我没有借你的钱呀!” 邻居说:“您忘了吗?是上月向我借的。”他说:“对!上月我借了你的钱。不过哲学家说,一切皆流,一切皆变。现在的我已经不是一个月前向你错钱的我了,你怎么能叫现在的我为过去的我还钱呢?”邻居回家想出办法,拿了根木棍,把欧布里德痛打了一顿。欧布里德气势汹汹地说:“你打人了,我要到法院告你!”邻居笑着说:“您去告谁呢?现在的我已经不是刚才打您的我了,您要告就去刚才打你的那个我吧!”邻居以诡辩对付诡辩,驳得欧布里德无话可说。可见,不承认相对静止,生活就会失去秩序,人就不会有未来预期,法律、道德就难以建立起来。秩序、法律、道德和哲学上的静止、稳定问题内在相关。如果人格没有了持续性,坚定性、一贯性,随波逐流,那还有什么道德可讲。
3.承认相对静止的意义
承认绝对运动的主要意义是反对宗教神学,坚持“自己运动”思想,那么承认相对静止的意义是什么呢?(1)相对静止是物质分化的根本条件,因而是区分和认识事物的基础。统一的 物质,必须表现、显现为多样的,不同的具体形态,即“一”必须显现为“多”。事物的多样性、差异性之所以会显现出来是因为各种事物都有其稳定性的质,就是说它们是相对静止的。如果没有相对静止、稳定,一切瞬息万变,那多样性,差别性就显现不出来。因此,静止使事物显现出多样性来。如果说运动产生多样性的话,那么,静止是显现多样性的。事物的多样性、差异性显现出来了,人才有可能认识事物。认识事物的第一步是区分事物,区分事物的可能性在于事物具有差异性并能显示出来,而差异性的显示依赖于静止。(2)相对静止是事物发展的必要条件。发展、质变是建立在量变基础上的,而事物的量变状态就是一种静止状态。如果说,没有量变就没有质变的话,那么同样可以说没有静止没有质变,没有发展。量变(静止)是一点一滴的变化,承认静止,稳定对发展的作用就是承认一点一滴的变化对质变,对发展的作用。中国近代以来的激进主义没有认识到这一点,对中国造成了很大损失。(3)静止是衡量运动的尺度。
二、时间和空间是物质运动的基本形式
,物质”作为万物(或物质具体形态)的共性和本质,本是看不见也摸不着的东西,就好像 一粒种子内部能发芽的那种“质”是看不见也摸不着一样。但种子内部的“质”通过“生发,出幼芽来呈现自己的那种“质”,“生发”就是运动。于是,“运动”成为“物质”的存在方式。这是我们在上面讲的思想。接着这个思想我们要讲空间和时间。当“物质”通过,运动”显化为具体物质形态时,这具体物质形态就能看得见摸得着了,就像种子的“质”( 物质)通过“生发”(运动)而出现“幼芽”(物质具体形态),这“幼芽”就能看得见摸得着了。这样共性的“物质”通过“运动”就过渡到“具体物质形态”了。具体物质形态的特点是它们都具有空间和时间特征,即它们都要占有空间经历时间。“物质运动”必然产生、显化为具体物质形态,而具体物质形态是有时空特征的,在此意义上,我们说物质运动的基本形式是时间和空间。老子说的“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中的“道”是“一般”,经过“生”(运动)过渡到了“万物”,“万物”即个别,即物质具体形态。物质、运动、时空之间的关联可图示如下:
物质(一般、内部)

运动(中介)

具有时空特征的物质具体形态(个别、外部)
由于时空是物质运动的存在方式,所以下面我们来讲时空问题
(一)时间
1.什么是时间?时间是物质运动的持续性、顺序性和间隔性。什么是物质运动的持续性,顺序性和间隔性呢?可举例来说明。如一朵花(运动着的物质形态),就其自身来看,它开放了七天,七天就是它的持续性。花谢了后果实出现了,先有花后有果实,这是花果之间的顺序性。花变成果实之间有一间隔,这是物质运动的间隔性。时间就是物质运动的持续性、顺序性和间隔性。持续性是就一物而言的,顺序性和间隔性是就一物和他物的关系和转化而言的。“转化”即运动,是有顺序性和间隔性的,即是有时间的。
2.时间的特点。时间的特点是一维性或不可逆性。意思是说时间的流向只有一个方向,就是从过去到现在再到未来,一直向前不可逆转。日常生活中所说的“机不可失,时不再来”说的就是时间的一维性特点。一个人只能沿着婴儿、少年、青年、壮年、老年的顺序性生活,不能返老还童。古代不少皇帝想返老还童,长生不死,但由于违背时间的一维性而都归于失败。时间的一维性和不可逆性给个体人生赋予了不可重复性和短暂性特征,或者说个体人生存在的时间特点是不可重复性和短暂性。人生的一次性和短暂性使人的生死和意义成为人生最大问题。人是“知其不可为而为之”的生灵,因而当人面对生命的一次性和短暂性时总是追求不朽、无限和永恒,把人生的不朽、无限和永恒作为人生的价值和意义。人生的一次性和短暂性是问题的客观的、经验的、实然性层面,而不朽、永恒、无限则是人生的精神的、超验的、价值的层面,人不仅是经验性物质存在,则同是超验性精神存在。因而人追求不朽、无限、永恒并非没有意义。“知其不可为”是就人的经验的物质的层面说的;“而为之”则是从人的超验的精神层面而言的。生命的一次性和短暂性是人的物质规定,属命运问题,追求不朽、永恒、无限是人的精神规定,属境界问题。这是时间和人生的关系问题。
(二)空间
1.什么是空间?空间是指运动着的物质客体的广延性和并存的秩序。广延性是就某物自身而言的,指某物有体积,有长宽高;并存秩序是就某物同周围其他某物的关系而言的,指某 物总占有一定的位置,有前后,上下左右关系。综合起来看,空间其实就是指物质的体积和位置。位置是物体并存的秩序。前面讲时间是物质运动的顺序性,是指物体、事物的过程中 的秩序。可见,时间和空间和物质运动的秩序内在相关。老鼠的体积可大可小,但不能大到和猪、牛一样大。其他动物也一样,这里就有个并存秩序问题。这秩序是客观的,物质运动 中固有的东西,它属于“自然法”范畴。法律是要研究秩序问题的,因而要很好地注意研究物质运动的时间和空间问题。物质运动及其时空问题是秩序存在的哲学基础或宇宙论基础。
2.空间的特点。空间的特点是三维性。就是说任何事物的空间从广延性或体积上看,都有长、宽、高三个维度,用这三个维度就可以对某物的广延性、体积加以完全量度;任何事物的空间从并存秩序或位置上看,都有前后、左右、上下三个维度,用这三个维度就可以对其某物的并存秩序或位置加以完全量度。
(三)时间和空间同物质运动的关系
一般的物质运动必然要表现为时间和空间,物质运动如果不表现为时间和空间,那它就成为统一的东西或纯内在的东西了,作为万物共性和本体的物质运动只有通过时空才能表现为 现象,才能实现自己。就象一个人的内在本质必须面对他所创造出来的产品才能表现出来一样。人的内在本质如果不对象化为具有时空特点的成果,这本质就没有了存在方式。物质运动作为一般的内在的东西,它也要有自己的存在方式,这就是时间和空间。“物质运动”表现为时空后就可以成为科学的研究对象了。
时空和物质运动的关系可以作这样的理解:时间和空间是运动着的物质的存在形式,是物质运动的属性,时空同物质运动不可分离。
1.物质运动离不开时间和空间,没有离开时间和空间的物质运动。从内容和形式的关系看,物质运动是内容,时间空间是形式,内容离不开形式,从而物质运动离不开时间空间; 从一般和特殊的关系看,物质运动是一般,时间空间是特殊,一般离不开特殊,在特殊之中,从而物质运动离不开时间空间;从内在和外在关系看,内在的东西离不开外在的东西,物质运动是内在的,它离不开外在的时空;从活动与秩序的关系看,物质运动是活动,时间空间是秩序,活动离不开秩序,从而物质运动离不开时间空间。这是从逻辑上来看。从现象上或事实上看,物质运动总要经历一定的时间,占有一定的空间。如机械运动就是物质或物质微观粒子在一定时间内的空间的位置移动。基本粒子运动的速度再快也要经历一定的时间,基本粒子体积再小也要有一定的空间。不经历时间;不占有空间的物质运动是根本不存在的。正因为物质运动离不开时间空间,所以时间空间对人来说非常重要、人类的许多战争,人间的许多斗争,竞争都是为了空间而进行的。所谓“寸土不让”、“寸土必争”,就是说的是空间的重要性。日本侵略中国和东亚各国就是为了扩大日本的空间。农村的许多官司一个墙、一个地坂子偏了几公分。在城市买房子很贵,说明空间对人的生存和发展的很重要。人 类发展科学技术探索海洋和宇宙也是为了寻求新的发展空间,即寻找人类运动的形式。时间 就是金钱,时间就是生命,表达着作为物质运动形式的时间的重要性。从现代科学成果看,科学揭明,物质运动速度是限的,而不是无限的,因而运动必然要经历时间。光的运动速度 是最快的,但也要经历时间。
2.时间和空间离不开物质运动,没有离开物质运动的时间空间。我们说的年、月、日这些时间单位都有其相应的物质运动内容。年是地球绕太阳公转一周的持续性;日是地球绕地 轴自转一周的持续性。我们说的米、公里、光年这些空间单位也都有相应的物质运动内容1米是光在真空中于1/299792458秒时间内所经过的路程。1光年是光子在真空中一年所经历的长度。时间是以物质在空间中的运动来度量和认识的,空间同样也是以物质在时间上的运动 来度量的。
中国人自古以来都非常重视“物质运动”与“时间空间”的统一和谐关系,甚至将其神秘 化。如中国人的“时中”观念,风水观念、命相观念都是重视“物质运动”与“时间”和谐统一的表现。“时中”观念认为,人的活动要和时间相和谐,要“与时偕行”,“与时偕极,,“见几而作”,要遵循“天时”、“人时”;人的活动要和空间相统一,要得其中,要在空 间秩序中寻找恰当的位置,即得中而行。“易道深矣!一言一蔽之,曰:时中。”人的活动不合“时中”,不合时宜,则会有凶险。今天我们说“与时俱进”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精髓之一,就是讲的时空与物质运动的关系问题。民间流行的“命相”观念认为,人的生存、发展、吉凶祸福与人出生的年月日时(四柱)相关,因而婚丧嫁娶,商旅等活动要选择黄道吉日 。“风水”观念则认为,人的生存、发展、吉凶祸福与人的空间位置相关,因此,居室、室内陈设、祖先墓地等都要选择恰当的空间位置。“命相”和“风水”既有体现“时空”与,物 质运动”统一的哲学道理,又有迷信因素。这是民间文化对时空与物质运动和谐的重视。时 空与物质运动的统一观念体现在精英文化中,就是人们将“生生”(时间,与天道运行相统一的时间)和“中庸”(主要是空间观念)作为人生的最高境界。时空与物质运动的统一和谐哲理的人生观体现可列图示如下:
,生生”(时间)
精英所重者 境界
,中庸”(空间)
“命相”(时间)
民众所重者 境遇
“风水”(空间)
(四)时间和空间是绝对性和相对性的统一
本章的主要任务是要阐明和论证世界是物质的,要说明世界是统一于物质的,就必须承认和证明物质世界在时间和空间上都是无限的,即至大无外,至小无内,无始无终的。因为只 有说明了物质世界在时间和空间上是无限的,人们才不会去设想在世界之外、之先还有别的东西,如神存在着。相反,如果肯定物质世界在时间空间上是有限的,那人们就会设想在物 质世界之前、之外还存在着和世界不同的东西,如造物主之类,这样就给宗教神学留下了余地和空隙,因此,唯物主义者必须把这个余地和空隙去掉,这样就必须阐明和肯定时间和空 间的无限性。
1.时间、空间的客观性和时间、空间具体特性的可变性。
时空的绝对性首先表现为时空的客观性及其无条件性上。既然时空是物质运动的存在形式,那么同物质运动的客观性是绝对的一样,时空的客观性也是绝对的。只要物质世界存在着、运动着,就一定有某种时间和空间的形式存在,一定表现为某种时空特征,这是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的、绝对的。就是说时空的客观性是不变的、无条件的,因而是绝对的。与唯物 主义相反,唯心主义否认时空的客观性。康德把时空看作是人类感性直观的先天形式,人们通过这种先天形式去感知事物时,才给予事物以时间性和空间性。马赫认为,时空是用以调 整认识材料的工具,调整认识材料先后顺序的就是时间,调整认识材料相互之间上下、前后、左右排列秩序的就是空间。其实我们也认为,时空是一种秩序框架,如时间体现着事物的纵向先后顺序性秩序,空间体现着事物的并列位置秩序,只是我们认为,这种时空秩序框架是客观事物固有的,客观的,而不是人在认识事物时加给事物身上的。人头脑中的时空观念是人对客观事物所固有的时空框架秩序的反映。唯心主义者的动机是想为科学和价值寻找哲学基础。为什么数学,几何学等人所发明的科学知识具有普遍性和必然性,他们认为是由于人的头脑中先天地存在着时空形式,这种先天的时空形式超越了个人的偶然性和感性材料的偶然性,而具有必然性和普遍性,因而经过它整理的而得到的科学知识就有了普遍必然性。从价值问题看,有的人认为社会历史运动是循环的,有的人则认为是进步的,向前的。为什么会这样呢,唯心主义者认为,这都是人把自己观念中所有的时间秩序框架加到社会历史上的结果。人怎样把人的时间观加于人生和历史,人生和历史就会有什么样的价值。如后现代主义者认为,人生和社会生活无历史、无未来,只有现在,这是他们赋予人生和社会的时间秩序,因而出现了当下即是片刻即好,用完就扔,活够就死的人生价值观。唯物主义认为,时空是客观的,因而在生活中人必须遵循事物的时空秩序,这样人的活动才能取得成功。
时空的相对性的首要表现是时空具体特性的可变性。就是说事物的时空特征是会随着物质运动速度的快慢而变化的。这种情况我们在日常生活中是看不到的,但它是事实。这是由爱 因斯坦相对论所证明了的科学理论。爱因斯坦相对认为,时间的快慢和空间的长度都会随物质运动速度的变化而变化。当物质运 动速度接近光速时,时间就会变慢,空间长度就会缩短。国外有一无名作家写了首打油诗来 描写了高速运动物体的空间收缩效应:
斐克小伙剑术精,
出刺迅捷如流星,
由于空间收缩性,
长剑变成小铁钉。
按爱因斯坦的理论,如果一个当爸爸的人,坐上一接近光速飞行的宇宙飞船在宇宙空间遨游若干年,那么他的年龄就比留在地球上的儿子和年龄小了。如果物质运动速度比光还快,那么时间就会变快。又有一首打油诗,构想这种情况:
年轻女朗名伯蕾,
神行有术光难追;
爱因斯坦来指点,
今日出游昨夜归。
不过这种情况是不可能有的,因为科学揭示,没有任何物体能以光速或超光速运动。(参见〔美〕C.盖莫夫:《从1到无穷大》,第93页)
非欧几何学说明,天体运动的大尺度宇宙空间和微观粒子运动的小尺度微观空间的特性与欧几里德几何学所揭示的宏观物体运动空间特征是不同的。如非欧几何学揭示,在空间曲率不等于零即不平坦的物体上,三角形的内角和可以大小或小于180°。这些都说明时空具有特性的可变性、相对性,同时说明时空同物质运动的有机关联性和统一性。
将以上两方面结合起来看,时空既是客观的、绝对的,其具体特性又是可变的,相对的,时空是客观性、绝对性和具体特性可变性、相对性的辩证统一。坚持前者以反对唯心主义,坚持后者以反对形而上学唯物主义。
2.时间和空间是有限性和无限性的辩证统一。
这里首先得区分宇宙总体或物质总体和物质具体形态。因为时空的有限性是相对于具体事物而言的,时空的无限性是相对于物质总体而言的。时空是有限的还是无限的这个“问题” 主要发生在“物质总体”那里。时间的有限性和无限性作为人生观、价值观问题则主要发生 在个体人那里。
(1)时空的有限性,具体事物在时间上的有限性是指每个具体事物是有始有终的;具体事 物在空间上的有限性是指每个具体事物的体积是有限的,向上向下、向左向右、向前向后的 延伸是有尽头的。我们无论在日常生活还是科学探索中都没有见过时空是无限大或无限小的具体事物。具体事物在时空上都是有限的,是有一定的界限的。宇宙中的各种具体事物各有 各的大小,各有各的寿命,这样形成了宇宙间的时空秩序。这就是说宇宙的秩序来源于宇宙中具体事物在时空中的有限性,即有界限性。罗素说,相信宇宙间的事物是有界限的,这是希腊人思想中很深的信仰。可以说,具体事物时空上的有限性是秩序之源、正义之源。研究法学、政治学的人应当关注具体事物时空的有限性问题,研究秩序,正义的时间和空间基础。
(2)时空的无限性。物质整体在时空上的无限性是指整个物质世界在时间上是无始无终的。空间上的无限性是指整个世界在空间上是无边无际的,即中国古代哲学所说的“至大无外”。整个世界在时空上的无限性观点要得到证明是有很多困难的,对人类来说是一道难题。因为“整个世界”是超出人类经验范围的存在,在人类中谁也没有看见过“整个世界”。天文学家借助射电望远镜可以看到距地球100亿光年的宇宙,但这也是“部分世界”,不是,整个世界”。由于“整个世界”对人类来说是谁也看不到的,是超出人类的可经验范围的,因而关于“整个世界”的时空问题就形成了两种相反的观点,一种认为“整个世界”在时空上是有限的,另一种观点认为它在时空上是无限的。双方都在寻找科学上的根据以证明自己 的观点。以有限论者说,科学上的宇宙大爆炸理论证明“整个世界”是有限的。宇宙大爆炸理论假设在某个时刻(200亿年前),宇宙中的物质都密集成一个极端致密、温度极高的“原始原子”。它发生激烈的爆炸后使物质散开,然后由急而缓地膨胀下去,形成了宇宙。那个,原始原子”就是“整个世界”的时间起点,因而宇宙是有开端的,即有限的。无限论者也抓住这个科学理论,他们说,那个“原始原子”并不“原始”,在它之前肯定还有引起它的东西存在。科学家希尔克说:“我们所说的宇宙年龄,是指大爆炸以后逝去的时间。我们不 能排除存在一个爆炸前时期的可能性,但对此我们基本上无话可说。”其实,科学所研究的对 象都是有限的、局部的世界,而不是“整个世界”(只有哲学世界观才面对、处理“整个世界,,这我们在第一章讲过)。而时空的无限性是相对于“整个世界”而言的。同时,科学所运用的是人的“知性”,而非“理性”,而“知性”是认识有限事物的能力。因此,单靠科学来证明“整个世界”是有限的,还是无限的是困难很大的。科学和“知性”对论证和理解,整个世界”的无限还是有限问题上的局限性被康德所抓住和强调。康德认为:“整个世界,是有限的还是无限的问题是超出了人的“知性”认识能力的问题,是不可认识的问题。当康德说“整个世界”是有限的还是无限的问题是不可知的问题时,他其实是把这个问题从科学的范围内排除出去了。这样以来“整个世界”是有限还是无限就不是一个科学上的问题了,而成为哲学上的一个问题了。就此问题是哲学问题而言,康德是有贡献的,其贡献在于他发现了“整个世界”的有限性和无限性是一对矛盾。当然他将此问题放入哲学也算是个贡献。康德还认为,关于“整个世界”是有限还是无限的矛盾、二律背反所要表达和追求的不 是一个知识问题,而是人的终极价值问题,是道德和宗教问题。(参见康德:《纯粹理性批 判》,第451页)既然科学、知性难以解决“整个世界”的无限性问题,那么靠什么来解决呢?按黑格尔的思想是要靠辩证法来解决这一科学和知性难以解决的问题。
(3)时空有限性和无限性的辩证关系。要用辩证方法来解决时空的无限性问题,就要把,整个世界”看作一个过程,把无限性和有限性联系起来理解。因而,要讲时空有限性和无限性的辩证统一关系。从有限性中寻找无限性是黑格尔和恩格斯的思想。对此恩格斯是这样说 的:“事实上,一切真实的、详尽无遗的认识都只在于:我们在思想中把个别的东西从个别性提高到特殊性,然后从特殊性提高到普遍性;我们从有限中找到无限,从暂时中找到永久,并且使之确定起来。”(《马恩选集》第3卷,第554页)首先,有限中包含着无限。任何具体事物都是有限的,但有限的具体事物具有不断超出自身,打破自身,转化为别的事物的转化本性,或运动本性,而转化出的事物同样有超出自身转化为别的事物的本性,这种有限事物超出自身的过程会不断进行下去,因而从有限趋向无限。有限事物可以不断超出自身、打破自身趋向无限,这一有限和无限的辩证法,是有限的人生能够不断地否定或揭示自我趋向完美,走向圆境,达于无限的哲学基础或宇宙观基础。老子说为道的方法是损之又损,指的正是有限自我对自身的不断扬弃、否定以达到道的境界,即无限的、圆满的境界。在此辩证法和人生观、宇宙观和价值观是辩证统一的,按中国传统哲学的概念讲天和人是合一的。其次,无限是由有限构成的,无限包含有限。无限不在有限之外,无数有限事物构成无限。具体的有限事物构成无限的环节、部分和因素。以上两点都说明我们是从有限来说明无限的。这表明有限和无限的对立统一关系。
在讲完了物质观、运动观、时空观及其关系后,我们可以将这些思想综合起来得出一个 总的看法,这个看法就是:世界的共相和本质是在时空中有规律的不断运动着的物质。我们可在头脑中想象一下这一本质,并用一个图将其表示出来。什么是在时空中运动着的物质呢? 譬如有一支烟,烟里卷着烟丝,烟丝由烟叶而来,烟点燃后烟丝一部分变成烟,一部分变成烟灰,烟灰还会变成别的东西即他物。这样会不断地变下去。在这种由烟叶变成烟丝,由烟 丝变成烟灰,由烟灰变成他物,由他物再变成他物的连续过程中,我们可以想象它们之中有一个连续不断的东西存在着,它永远不会消失,这贯穿于烟叶、烟丝、烟灰、他物1、他物 2,他物n中的那个连续不断的东西,就像我们说的作为万物共性和本质的“运动的物质”。图示:
烟丝(断) 他物1 他物3 他物n

运动物质(不断)
烟叶 烟灰(断) 他物2

(“物质运动”或世界本质图)
在此“物质运动”图中,烟叶变成烟丝,意味着烟叶不存在了。即“断”了,烟丝变成烟 灰,意味着烟丝又不存在了,即“断”了,等等。但在 此“断”中始终有一个“不断”的、连续的东西存在着,它就是由直线表示的作为万物(个别)共性和本质的“运动物质”。曲线则表示个别的具体物质形态的交替,它是有“时空”特征的。因此,世界的本质就是那,断”中的“不断”,“不断”呈现于现象界就是“断”。整个世界就是“断而不断”、“不断而断”。“不断”是形上的宇宙本体,“断”是形下的具体经验现象。《周易》中的两个最为关键的符号“—”、“一一”,即阳爻和阴爻及其关系所表达的也是宇宙本体的消息。 阳爻“—”,是一连线,它是“一”(与“多”相对),是连续不断的本体,阴爻“一一”,是一断线,它是“多”。“—”和“一一”的关联和我们上面的曲直交涉的“世界本质图” 是一致的。佛教里也有一个表达人生宇宙本质的图叫曼陀罗图,其形状是圆中有方,方中有圆:
乘虚者
落实智
(曼陀罗图)
曼陀罗图同“世界本质图”在形式上也是类似的。其中圆表示“不断”,方表示“断”,同样是“不断而断”、“断而不断”。
在此曲直交涉、方圆交涉的世界本质图中潜含着深湛而精妙的人生智慧、价值和美感。
1.“世界本质图”中的智慧意蕴
在“世界本质图中”,“直”,“圆”所像征的是“形上”,“虚灵”,“无碍”,,无 限”,“圆满”。它所蕴含的人生智慧叫“乘虚智”;图中的“曲”、“方”所象征的是,形下”、“实用”、“有碍”、“有限”、“有缺”。它所蕴含的人生智慧叫“落实智”。,乘虚智”要求人要关切和眷注形上的超验的虚灵和无限圆满的精神境界,要有无执、无碍、洒落的廓然胸次。孔子“吾与点也”的生命情调,道家上下与天地同流,物我两忘的天地境界,禅宗的妙道自得等都是这种“乘虚智”的体现。“乘虚智”的获得令人有超然的胸怀与气象,有不沾滞于物的心境。“落实智”,是要求人要关切和执着现实,要有认真作事、脚踏实际的精神,要正视有碍,克服有碍,要遵循规律,战胜困难,改造世界。人生的完整智慧应当是“乘虚智”和“落实智”的完美结合。无“乘虚智”,人就缺少超拔感和精神境界,会变得庸俗;无“落实智”,人就缺少务实和执着,会变得空疏轻飘。中国古代哲学讲,儒道互补”、“儒法互用”,讲内圣外王之道,正是要把“乘虚智”和“落实智”完美的综合统一起来,使人获得完美的智慧。
2.“世界本质图”中的价值意蕴
上面谈智慧其实已在谈价值了。中国儒家认为“诚”是人的根本价值,“诚”的古意有,直,的意思,它包含了“正义”、“美”诸价值。诚作为价值的本体,根本要表现、实现于具体而复杂的事物中,要经过“曲”的途径。譬如,某人的亲人患了不治之症,某人暂时把病情隐瞒起来,孔子说父偷了羊,子要为父隐,以显示对亲人的爱(诚)。孔子说:“子为父隐,直在其中”。在此就有个曲直关系问题,对此关系,《中庸》中有个经典性的表达,就是“至诚为体,致曲为用”,简称“至诚致曲”。就是说“至诚”为价值之本体,“致曲” 是价值本体实现的途径。人应把至诚价值和致曲价值,把本体和程序结合起来。“世界本体图” 中的“断”是个体有限事物,包括个人在内,“不断”则是无限的本体。由于“断”和“不断”不可分割,因而个体有限事物和无限本体都有其存在价值和意义。个体一方面因传递和充弘无限本体而获得价值,另一方面个体自身也有其价值。无限本体则构成有限个体的终 极价值依托和支撑点。
3.“世界本质图”中的审美意蕴
美可分为“壮美”(即崇高)和优美。“世界本质图”中有限个体的“断”所呈现的美为,壮美”或“壮”。因为任何有限个体是通过自己生命的毁灭和死亡来传递和充弘那无限本体的。个体生命因实现无限本体而毁灭和死亡,令人惊骇战栗,她是一种壮美。个体有限生命为传递和充弘无限本体和意义而“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动心忍性”(孟子语)此亦是显出个体生命的壮美。贺麟先生说黑格尔的绝对精神好像一员身经百战、遍体鳞伤的战将,这战将所体现的也是壮美。个体有限生命可以在自己的意识里觉解认同无限本体、达到上下与天地同流之境界,即中国人讲的同天而乐天,这种美叫作“优美”。“优美”和“壮美”都是美的不同形态,其哲学本体论基础正是“曲直交涉”,“断而不断”宇宙自身。“壮美”是个体有限生命为传递和充弘无限本体和终极价值所经历的苦难和特殊,“优美”是个体有限生命因觉解、认同于无限本体和终极意义而产生的神志愉悦,因而,这“善”之中又蕴含了“美”,“美”和“善”在这里达到了一种统一。美善统一问题正是哲学、人文学的重大课题。
第三章 意 识
要阐明“世界物质(相对于精神)统一性(相对于多样性)原理”,除了讨论上章的“物质观”、“运动观”和“时空观”,还要讨论和说明“意识”是怎么回事,即研究“意识论” 。在我们的头脑中有一个和物质不同的意识存在着,这是事实,因而能说世界统一于物质吗?“世界物质统一性原理”中本身包含着怎样处理“一般”(统一性)和“个别”(多样性)的关系,物质和精神的关系问题。(上一章主要处理的是物质世界的一般和个别关系、物质和精神关系、物质和上帝关系问题)为了进一步理解和处理这些关系,本章将讲“意识论”问题。本章的重点是理解和掌握意识的本质问题,了解意识的“根源”和“内容”是物质的东西,即意识对物质的依赖性问题,把握意识的相对独立性原理,理解意识对物质的依赖性和 意识对物质的相对独立性关系问题,在意识问题上坚持客观性原则和主体性原则的辩证统一。本章将讲意识的起源、本质、相对独立性和作为第二、三章总结的“世界物质统一性原理,。
第一节 意识的起源
意识的起源是要从意识的产生上来说明物质对意识的根源性,意识对物质的依赖性。在意识起源的意义上,意识对物质的依赖主要是指对两种物质形态的依赖,这就是“自然”和,社会”(劳动)。因此本节主要掌握两个原理,一是意识是自然界长期发展的产物,二是意识是社会或者劳动的产物。
一、意识是自然界长期发展的产物
意识是人脑对外部世界的反映,因而,讲意识的产生过程就是讲反映形式从低级到高级的 发育过程。反映形式及其发展依赖于两种基础条件:一是反映者自身由低级到高级的发展,二是反映者与被反映者相互作用的活动(如动物和外部环境相互作用的活动。)前者的发展高峰是“人脑”,后者的发展高峰是“劳动”。意识就是在具有了“人脑”的人的“劳动”基础上产生的。
意识的孕育和产生的时间极为漫长,大约经历了45亿年时间。在此漫长过程中经历了三个具有决定性的发展环节。第一个环节是由一切物质所具有的反应特性到低级生物的刺激感应 特性;第二个环节是由低级生物的刺激感性到高级动物的感觉和心理;第三个环节是由动物的感觉和心理到人类意识的产生。
(一)由一切物质的反应特性到低级生物的刺激感应性
这里的一切物质指非生命的无机物质,如石头、土、水、金属等。地球上最初的物质就是 这样的无生命的无机物质。这些东西能产生出意识吗?它直接是产生不了的,如石头、水 不能直接产生意识。但这些物质是意识产生的最初基础。那么,这些物质身上的什么东西能成为意识产生的基础呢?就是它们身上和意识相通的东西。按照科学和常识,甲要能生出乙,条件是甲和乙之间要有相通的、相一致之处。杏树上可以嫁接桃树结出桃,花椒树就嫁接不成桃树结不出桃,因为缺少相通之处。无机物质要能最终产生出意识就要有和意识相一致 的特性。列宁找到了这一相似特性,这就是无机物质的反应特性。列宁作了一种假定,他说:“假定一切物质都具有本质上跟感觉相近的特性,反映的特性,这是合乎逻辑的。”(《列宁选集》第2卷,第89页)无机物质的反应特性是指一种无机物质在受到另一无机物质作用 时会发生相应的变化,作出反应,如石头受到空气、阳光、水的作用会发生风化,一物体碰到另一物体会使另一物体发生位置和速度变化。无机物的反应特性为从无机物质产生出有机 物质,从有机物质产生出有感觉的物质,进而从有感觉的物质产生出意识提供了最初的可能性。
在无机物质的反应特性基础上形成了低等生物,即原生动物和植物。低等生物的反映形式是刺激感应性。如植物的枝叶会伸向有阳光的地方,根会扎到有水肥的地方。生物刺激感应 性的物质基础是细胞膜的外层——质膜。生物的刺激感应是比无机物质的反应特性高级的反映形式,其高级的表现是:(1)它具有自主性。(2)它具有选择性。(3)它具有趋利避害性。这三个特点颇有启发意义,它喻示我们越是高级的存在物越是具有自主性、选择性和趋利避害性,或者反过来说越具有自主性、选择性的存在物就越是高级。对于个体来说,个体越具有自主性,自身就越强大,自身越强大,它所在的那个种群就越强大。群体强大的前提是个体的强大。西方文化精神更为契合这一自然奥秘,而中国文化同这一自然奥秘却有所相违。我们应从自然的几奥中获取文化启迪和智慧。
生物细胞的外层质膜因与外界直接接触,因而新陈代谢最活跃,最易发生变异,由此逐步进化出神经细胞和神经系统,于是出现了新的反映形式。
(二)由低等生物的刺激感应性到高级动物的感觉和心理。
生物在同环境的相互作用的活动中不断进化产生出动物。动物具有了新的更高级的反映外界刺激的物质基础,这就是动物的神经系统和大脑。由于有了神经系统这种物质基础,因而 动物有了感觉这样的反映形式。高级动物有了由神经系统进化而来的大脑,因而有了心理这种反映形式。动物心理包括感觉、知觉、表象、记忆和情感。
(三)从动物的感觉和心理到人类意识
人是由高级动物进化而来的,有了人便有了比动物大脑更为高级复杂的人脑。人脑是意识产生的直接生物学基础或物质基础,有人脑,意识的物质基础具备了,但人的意识要产生还需要“社会”这一基础。
从意识的起源过程可以发现,反映形式从低级到高级都是依赖于相应的物质基础的,没有相应的物质基础的出现不会有相应的反映形式。图示:
反映形式:反应特性→刺激感应性→感觉→心理→意识
↑ ↑ ↑ ↑ ↑
物质基础:无机物质→ 细胞质膜 →神经→大脑→人脑
反映形式的物质基础为什么能从无机物质进化为细胞质膜,细胞质膜为什么会进化为神经系统,神经为什么会进化为大脑,大脑为什么会进化为人脑呢?直接地回应,这是由反映者和环境的相互作用及其活动所决定的(这种相互作用的最高形式是人的劳动。因而我们接着要讲劳动在意识产生的决定作用)。是否还可以再问呢?为什么反映者和环境的相互作用及其活动能决定和促进反映形式物质基础发展呢?假如反映者对环境作用没有积极地回答,那反映形式的物质基础恐怕是难以向高级方向变异和进化的。因而反映者具有积极性、主动性、趋高性就成了问题的答案。那么,反映者为什么要表现出积极性、主动性、趋高性呢,为什么不消极、不被动、不趋低呢?因为反映者的本性中一种奔向最“好”的时间矢向。反映形式的物质基础的进化便成了反映者本性中这一奔向最“好”的时间之矢的物质载体。这“好”的内容包括反映者的自我保存、自我完善、自我优化。这是宇宙自然中“最高的法”,或西方哲学中所说的“自然法”。近现代法律把“生命权、财产权、自由权”作为人的最基本权利,是有其深刻的哲学根据的。这三种权利体现的是“自我保存”,目的是“自我完善” 和“自我优化”。
二、意识是社会的产物
刚生下来的婴儿是有“人脑”(意识的物质基础)的,但让他和动物生活在一起,即脱离开 人的社会生活,他是不会有人的意识的。这说明意识的产生还决定于“社会”或作为社会活动的劳动。在“人脑”和“劳动”的基础上意识才能产生。动物没有“人脑”,因而即便让刚生下来的动物和人一直生活在一起,它同样不能产生意识。
意识的产生取决于社会或劳动,其原因从意识自身来说是因为意识和动物心理比较起来有两个特点:一是意识具有抽象的、一般的理性特征(与心理的具体的、个别的感性特征相对),二是意识具有自我意识特征(与客体心理或物我不分相对)。“理性”和“自我意识”都同劳动相关,是在劳动的基础上形成的。再者,我们在讲意识起源时说过,反映形式的进化,一方面决定于反映者自身及其物质基础的进化,另一方面取决于反映者与环境的相互作用及其活动,这个相互作用及其活动到了人这里就是“劳动”了”。社会或劳动对意识产生的作用具体来说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劳动为意识的产生和发展提供了客观需要和可能。
1.劳动不同于动物的特征是“改造世界”。人为什么要“改造世界”,是因为人自己或自我形成了新的需要,这新的需要现成的自然界满足不了,所以要改造世界。人的新需要的产生是因为人对自我有了认识、理解,而人对自我的认识和理解就是“自我意识”。“自我意识”是意识区别于动物心理的特征之一。“自我意识”产生“新需要”,“新需要”的满足要求“改造世界”即劳动。这样说来“自我意识”(人的意识)成了“因”,劳动成了“果”。但事实是“自我意识”和“劳动”是互为因果的,其中劳动是自我意识(意识)的基础性的原因,从历史本体论角度讲特别是这样(当然从别的角度如从现象学、人学本体论、一体双元哲学来讲情况会稍有不同,但无论怎么讲,劳动在发生学意义上产生出意识是件事实)。马克思把“新需要”的形成归因于劳动,实际上也就是把“自我意识(意识)的形成原因归结为劳动。马克思说:“已经得到满足的第一个需要本身、满足需要的活动和已经获得的为满足需要用的工具又引起新的需要。这种新的需要的产生是第一个历史活动。”(《马恩全集》第3 卷,第32页)把“新需要”归结为劳动,就等于说把“自我意识(意识)归因于劳动。从“自我意识”(意识)产生的普遍必然性上讲,把自我意识(意识)归因于劳动是合理的。
2.劳动作为“改造世界”的活动为“理性”(意识)的产生提出了客观需要。“改造世界,要求认识事物的本质和规律,而本质的规律是动物心理无法认识的,它需要理性去认识,这样以来劳动就为“理性”(意识)的产生提出了客观需要,推动着“理性”(意识)的产生。
3.劳动使“自我意识”和“理性”的产生具有了可能性。因为在劳动中产生了一系列重大分化,如一与多的分化,包括工具和产品的分化、制度和个人的分化、语言和感性的分化等,主体与客体的分化。劳动内部的分化结构在人脑中的内化和积淀就产生了“自我意识” 和“理性”。
劳动是使用和制造工具以制造产品的活动。在劳动过程中劳动产品随着人对它的消费很快消失,而产生它的工具则长久地保存着。这样就发生了“一”与“多”的分化,即“工具” 成为稳定的连续的普遍的“一”,而产品成了多变的多样的“多”。劳动要在群体联合中进行,群体联合是由“制度”维持的。这其中“制度”是稳定的统一的“一”,集体也是“一”,而个体是“多”。劳动中发生了“语言”。语言是“一”,语言所整理的事物是感性的,多”。劳动结构中的“一”即工具、制度、语言、向人的内心积淀形成了具有抽象思维能力的“理性”(人的意识)同时工具、制度、语言作为“一”对“多”有综合作用,综合活动的内化就形成思维“理性”。在劳动中还发生了劳动者和劳动对象的分化,即主体和客体的分 化。主体的出现使人有可能把主体自身作为意识对象,从而产生出“自我意识”(意识),主客 体的分化首先是在横向上发生的,即在改造者人和被改造者物的关系中发生的,当这种主客 关系变成人的思维模式后,人也用此模式对待人自己,于是把人自己区分为主体和客体,人对自己的意识就是“自我意识”。图示:
,一”:[工具 制度 语言] 理性(意识)
劳动
,多”:[产品 个人 材料] 感性(心理)
,综合,内化、积淀
主 体 运用于 产生
劳动 ︱ 主客体思维模式 人 自我意识(意识)
客 体
意识的特征在于它具有“理性形式”和“自我意识”。“自我意识”大体上相当于黑格尔说的“主观精神”,“理性形式”大体相当于黑格尔说的“客观精神”。用中国哲学语言说前者相当于“心”,后者相当于“理”。当然意识整体包括“自我意识”和“客体意识”,理性和感性。
(二)劳动推动了语言的产生和发展,语言作为思维(理性)的形式推动了思维的产生和发展。劳动需要在群体间协调动作,需要传递和交流劳动经验、需要传达感性激发动力,这些都 需要作为符号的语言。因而在劳动中产生了语言。有了语言、语词,人就会用语言,语词来概括感性材料,这就推动了综合思维和抽象思维能力的产生和发展,促进了意识的形成和发 展。
语言是理性的形式,对理性有能动作用。如果全面理解理性,那么理性应包括理论理性和 实践理性。因而说语言推动了理性的发展应包括语言推动了理论理性和实践理性的产生和发展。语言对实践理性产生和发展的推动作用表现在语言可以承载和传递意义,有了语言就有 了对话、商谈,对话可以形成共识,共识可以使人们相互认同与合作,从而避免“暴力”。言语的使用可减少“暴力”,但语言也可以产生“欺骗”。通过语言的使用,对话,如何达到减少“暴力”和“欺骗”,是人类意识和文化发展面临的重要使命。哈贝马斯的“商谈理性”、阿伦特对对话的强调对此使命的实现都有重要意义。理论理性相当于孔子说的“知”,实践理性相当于孔子讲的“仁”,孔子的理想人格是“仁且知”。怎样通过语言的能动作用(对话辩论、思想活动等)达到“仁(减少暴力和欺骗)且知”,是文化发展的时代任务。
(三)劳动和语言促进了意识的生理基础——“人脑”的形成。劳动需不断分解和组合材料,这不仅要通过手,同时要通过“脑”,在此过程中锻炼了人脑,使人脑复杂化;劳动中发 明了火,使人能吃上熟食,这对脑的发育有利。人脑通过语言在综合材料中也使人脑得到锻炼。这些都促进了人脑的发育和成熟,从而推动了意识的产生和发展。
人的意识、理性是在劳动和语言基础上产生和发展的,这一原理对我们提高和完善人的意 识和理性,培养理想人格具有重要的启发和指导意义。1.既然劳动是人的意识、性产生和发展的基础,那么,我们就必须把人的智力的提高和劳动结合起来,通过积极劳动以提高自己的理智能力,增加自己的科学知识。现代劳动是同科学知识密切相关的,进入劳动过程,劳动体系可以提高人的知识水平。青年人的知识许多是在学校获得的,而学校其实是完整的劳动过程的准备环节。只有加入到这个劳动的准备环节中去,人的理论理性才能提高。直接的劳动过程更是产生真知的基础。实践出真知就是讲的劳动实践对提高人的知识水平的地位问题。2.既然劳动是人的意识、性产生和发展的基础,那么,我们就必须把人的德性提高和培养同劳动结合起来。节制、忍耐、团结、竞争、合作、正义、尊重科学等观念都是人的德性的重要内容。这些德性培养的最根本途径是劳动。黑格尔在《精神现象学》中说,劳动要把人的欲望的实现延缓、推后,这样就可以培养人的节制意识和德性。劳动要付出汗水、体力、智力,这可以提高人的忍耐意识。在劳动中还可以养成竞争、合作、团结、务实、实事求是等德性。我们从热爱劳动的人的身上常可以看到这些美德。当然。儒家、佛教、耶教讲的修养、灵修等对人的德性的提高也有其重要的作用。3.既然劳动是人的意识理性产生和发展的基础,那么,必须把培养理想人格和劳动结合起来,在劳动中使人成为理想的人,在劳动中实现自我,“成已”。孔子的理想人格是是“仁且知”,即人道精神(仁)和理性 精神(知)的结合,但孔子没有找到实现其理想人格的劳动途径,因而其成效不显。今天我们从马克思这里找到了实现理想人格的根本途径——劳动。前述表明,在劳动中人的知识和德性、真和美都能得到培养和提高。劳动作为合规律性和合目的性统一的活动,还可以将知识和德性、真和美、知和仁统一起来。同时,劳动还可以实现“幸福”价值,因为劳动成果能满足人的物质需要。这样劳动不仅可以实现“仁里知”,而且可以实现“福”。人达到,仁且知且福”就算达到理想人格了。这种理想人格目标在康德那里叫“至美”或“圆善”。 4.既然人的意识,理性得在语言的推动下产生和发展的,那我们就应通过语言的使用、即通过对话、交流、辩论、商谈、谈判、理论交流来改善我们的理性和认识,形成共识与合作,避免战争、暴力和欺骗。各民族语言的相互学习、交流和渗透到提高人类的意识和理性水平。母语和外语的学习和使用会使进人的理性发展。语言是人类之家。
将以上两点结合起来,我们说人和意识的产生是由“自然”和“社会”(劳动)两大因素决定的。既然如此,那么在人的任何意识中都有“自然”和“社会”两种内容,而不只是其中的一种。譬如,人的审美意识中就既有感性“自然”的要素,又有“社会”要素。美的词义有两解,一是“羊大为美”,一是“羊人为美”。“羊大为美”同人的“自然性”相关,是说又肥又大的羊吃起来很甜美,能满足人的感性物欲。“羊人为美”则同人的“社会性”相关。古代从事巫术礼仪活动的巫在舞蹈时带上羊头面具,人说他很美,这美的意识是在人的社会活动中产生的,所以,它是意识中的社会性层面。其他意识如“善”、“真”、“正义”等都具有“自然”和“社会”,即感性和理性两个层面。图示:
羊人为美(社会、理性层面)
美 羊大为美(自然、感性层面)
第二节 意识的本质
对意识的本质问题可以从多种角度来理解,譬如,可以从人类意识与动物心理相区别的角度说意识的本质特征是其“理性形式”和“自我意识”。但哲学的基本问题是意识和物质的关系问题,哲学的所有理论和讨论都得围绕解决这一基本问题进行。因此,对意识本质的理解就只好从意识和物质的关系范围内来进行,就像上面对物质的理解要从物质和意识的关系中来进行一样。当然在意识和物质的关系中也密切地渗透着一般和个别、本体和现象、形式和内容等关系框架。譬如,在意识中是否存在不包含感性内容的纯粹理性形式或逻辑形式,它是怎样依赖于物质的,应当从什么角度来对待它,应当从发生角度看,还是从现象角度看?等等。
从意识和物质的关系上来理解意识的本质,具体来说是从意识和人脑的关系、意识和外部 客观存在的关系来理解意识的本质。从前者看意识的本质表现为,意识是人脑的机能;从后 者看意识的本质表现为,意识是客观存在的主观映象。
一、意识是人脑的机能
意识是人脑的机能这一原理的意思说,人脑和意识的关系是体和用的关。人脑是体、实 体、基础,意识是这个体的用、功用、功能、机能。对人脑来说意识是功用、功能、机能,但对意识自身来说,这功用,作用就成了体,即本质。由于“用”总是依赖于“体”,所以,意识总是依赖于大脑这块物质。
(一)人脑是意识的物质器官
恩格斯说意识是地球上最美丽的花朵,意思是说意识是地球上最高级、最珍贵的东西。但 意识这朵花是开在物质的土地上的。这土地不是所有物质形态者都能充当的。因为最高级的 意识需要一个最高级的物质形态来充当她的土地。地球大约有50亿年的年龄,在这漫长的50 亿年中,它所进化出来的最高级的物质形态就是我们每人都有一块的人脑。只有人脑能成为 意识的物质器官,别的物质形态都不行,石头不行,人身上的其他部分也不行,只有人脑这部分物质能产生意识机能。至于地球以外的地方有没有人脑这样的一块物质,目前人类还 不得而知。
人脑之所以能产生意识,成为意识的物质器官,根本原因是,人脑是高度复杂而严密的 物质体系。人脑中的神经细胞多得惊人,大约有1000亿个。由这些神经细胞组成极复杂的神经网络。人的眼、耳、鼻、舌、身把外界信息传给这个神经网络,这个神经网络经过信息加工就产生了意识,知识、理论、学说等产品。最复杂的神经网在大脑皮层,因此,人的大脑皮层 如果受损,那么人就失去思维能力了,就变成了白痴了。如果得了脑梗塞,血供不上,大脑皮层供氧中断,人就失去知觉了。这说明人脑是意识的器官,意识是人脑的功能。据说人的 情感是同人脑中的一块叫F肽的物质相关。一个人脑中的F肽多,这人就快乐,否则就痛苦。吸毒能促使人脑的F肽增加,能产生快乐。但吸毒是违法的,不需图一时快乐而以身试法。
(二)意识是人脑在反射活动中形成的精神活动
人脑能产生意识,那么人脑怎样产生意识呢?生理科学认为是通过反射活动形成的。
反射是动物和环境的相互作用形式,分为无条件反射和条件反射。无条件反射是动物对环境作用的一种反应,如动物看见能吃的东西分泌唾,看见危险的东西眨眼。它是动物的本能,是不需学习而能的生理过程。条件反射是动物通过后天“学习”获得的能力,是心理活动。如狗通过训练听到哨响会汾泌液。巴甫洛夫把动物接受外部的具体刺激而引起的条件反射,叫做第一信号系统。而第二信号系统是信号的信号的信号,即语言和文字系统。人拥有两种 信号系统,即第一和第二信号系统,人的意识就是在这两种信号系统基础上进行的精神活动。由第一信号系统产生感性意识,由第二信号系统产生理性意识。意识的理性形式是所独有的。
二、意识是客观存在的主观映象
人脑是意识的器官,但光有人脑还不能产生意识。人脑就像机器,意识就像产品,机器要能造出产品还需要原料。那么,大脑这台机器所需要的原料从何而来呢?从外部客观世界来。外部客观世界通过什么方式进入到人脑中呢?通过反映方式。这样以来,意识就是人脑对客观存在的主观映象。
我们可以对“意识是人脑对客观存在的主观映象”这一意识本质的命题作一要素分析。这一命题中有三个要素:(1)人脑,(2)客观存在,(3)主观映象。其中,人脑是物质形态。客观存在也是物质形态,主观映象是主观的。两种物质形态相互作用和结合所产生的产品应该也是物质的,那么,作为物质形态的客观存在进入作为另一种物质形态的人脑为什么会产生具有主观性(虽然其内容是客观的)的意识呢?我们认为意识主观性的根源只能从“人脑”这一方来寻找。“人脑”本身是一团血肉,是物质的东西,但“人脑”的“机能”却不是物质的,是有主观性特征的。至于说物质性的“人脑”为什么会有非物质的、主观性的“机能”,这恐怕是物质和意识之间很难搞清的关系了,这是人类科学和哲学中的最困难、最尖锐的 问题。
由于“人脑”具有主观性“机能”或主观性形式(相对意识内容)因而当“客观存在”以信息的方式通过“反映”进入“人脑”后,就同人脑的主观性机能相结合,于是就产生了主观性和客观性相统一的意识。因此,意识就是主观和客观的统一。“客观存在”是意识的来源、内容,它显然是客观的,“主观现象”则是意识的形式、存在方式,它是主观的。意识 是主观性和客观性的统一可从三个方面来理解。
第一,一方面,意识的形式具有主观性,另一方面,意识的内容具有客观性。意识反映形式所具有的抽象性、隔离性、想象和联想等特征都是主观世界中才有的,具有主观性。以意识中的认识来看,认识的形式有感觉、知觉、表象、概念、判断、推理,这些形式都是人的主观世界所特有的。谁也没有看见摸见过概念、判断、它以主观的形式存在着。主观性是意识的一方面特征,另一方面,这些主观形式的内容是客观的。每一个概念都是对客观事物本质的 反映。有的哲学家说,客观外部事物在进入意识主观形式后被主观形式改变了,因而不再是客观性的了。辩证唯物主义者觉得这个问题从理论上还的确不好说明,不好回答,但可以用 实践来证明认识中的内容是客观的。其实,认识形式的根源也是客观的,这就是实践活动和实践结构。在漫长的实践过程中,实践的普遍结构、程序内化、积淀于人的内心世界形成人 的主观认识形式。
第二,一方面,意识具有主观差异性,另一方面,主观差异具有客观根源。对同一对象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反映,会形成不同的认识,观念。不同的人看同一部电影,听同一首音乐,他们所形成的认识、所产生的评价是不同的,这种意识的差异性体现出意识的主观性。人们之间的共识并非不能形成,但这共识是相对的,共识的形成也是很难的,因为意识具有主 观性,差异性。这是一方面,另一方面,意识主观差异的产生根源是客观的。这根源就是不同的人不同先天素质、后天的社会实践、社会关系、社会地位等。
第三,一方面,意识具有主观特征,另一方面,意识的主观特征有意识基础。人的意识可以超越现存事物进行自由创造,可以脱离实际进行虚构、悬想,悬设。譬如,意识可以自由 创造、虚构、悬设童话世界、空想社会、超人、神、五皇大帝、鬼等观世界中并不存在的东西。意识可以天马行空、自由驰聘,这是意识的主观特征,正因为有意识的这种主观特征存 在,所以才有能动创造性。这是一方面。另一方面,意识的主观特征有其客观基础。鬼有三只眼、六只手、二、三尺的颈子,这些世界上都没有,但世界上有眼、手、颈这些客观的东 西。意识的主观性是对这些客观的东西进行夸张、重组、虚构而已。
从以上三点可以看到意识的主观性表现在常识形式,主观差异和主观创造诸方面,而其客观性则表现在意识的内容,根源,基础上。因而,意识是主观和客观的统一。意识具有客观 性,说明意识对物质的依赖性,意识具有主观性,说明意识对物质具有相对独立性。因而,意识是物质依赖性和相对独立性的统一。
意识的相对独立性主要表现在:1.意识同物质具有质上的差异性、对立性,意识不能等同于物质。虽然意识的根源、内容、基础都是客观的,但意识毕竟不同于物质。在这一点上 辩证性唯物主义是批判庸俗唯物主义的。庸俗唯物主义把物质产生意识看作胆囊分泌胆汁一样。胆汁是物质性的东西,从而意识也是物质性的东西。辩证唯物主义认为这是抹煞了意识和物质的差异。2.意识具有主观性。意识和物质质的差异在什么地方呢,就在于意识的主观性上。假如意识没有主观性,物质也就无所谓客观性了,因为客观性就是相对于主观性而言的。意识存在于内心世界,以心理、观念、思维的方式存在着。3.意识具有超越性、自主性、自由性、创造性、批判性、理想性等特征。意识可以超越物质和现实世界上人自己的尺度去创造、建构、批判现实世界,创造出现实世界中所没有的东西来。意识自己可以有主心骨,心存有主,她可以不依物质为主,不随波逐流。在物质面前意识、精神可以有不可摇夺的坚定性、一惯性,精神、意志可以作到“威武不能屈,贫贱不能移,富贵不能淫。”4.意识具有独立存在的价值和意义。通常我们讲到意识的价值的意义是从意识对物质的作用上说的,如说意识可以反作用于物质,可以为物质文明发展提供精神动力、智力支持、理论保证等,好像除此以外精神就别无价值了。这其实是抹杀了精神自身的价值。其实精神自身是有其独立的价值和意义的。精神的自主、自由、自律、创造、悬设等都是意识的独立性价值所在。如果人的精神意义都要唯物质欲望之马首是瞻,那精神文明就没有多大价值了。5.基于以上所说,不能把意识还原为,归结为物质,意识的内容基础可以还原为物质,但不能把全部意识都还原为物质。如果这样就等于取消了意识,就倒退到庸俗唯物主义了。这里涉及到唯物主义这一概念的含义问题。我们认为,唯物主义的主要含义是说,意识的“根源”、“内容”、“基础”是物质。这是从哲学基本问题第一方面而言的。这个思想恩格斯就强调过。他说:“除此之外,唯心主义和唯物主义这两个术语本来没有任何别的意思,它们在这里不能在别的意义上被传用。”(《马恩选集》第4卷,第2版,第224—225页)对意识的理解是不是只能从其“根源”、“内容”、“基础”上来理解呢?不是。意识的“根源”问题只是从时间的、纵向的角度寻求意识产生的最终原因,这是发生学的方法,侧重于科学。意识的,内容”问题只是从意识形式所包含的东西是什么意义上来理解意识。对意识的研究还可以从空间的、现象学的角度来研究,即“面向事物本身”,把意识看作“直接给与”的东西来理解。这种理解就是要把意识的“根源”、“内容”等问题用括号括起来,暂不管它,而是研究关注意识本身。总之,对意识可以进行多角度地研究。这样以来唯物主义、世界物质统一 性原则就可以获得确定的含义。
第三节 意识的作用
意识和物质的关系全面地看有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意识依赖于物质,上面意识的起源和本质两节主要讲这种依赖性关系,另一方面,意识反过来对物质有能动反作用。因为意识虽依 赖于物质,但并不等同于物质,它具有相对独立性,相对独立性的重要表现就是对物质有能动反作用。辩证法是两点论和重点论的统一。在意识论上两点论就是要看到上述两个方面,重点论就是要看到意识对物质的依赖性是矛盾的主要方面。
一、物质决定论和意识能动论的辩证统一
物质决定论原理是说,意识是由物质决定的,意识依赖于物质。意识能动论原理是说,人的意识有相对独立性,它能认识和改造客观世界,能动地反作用于物质世界。辩证唯物主义 认为,这两个原理是辩证统一的。
在物质决定论和意识能动论关系问题上存在着两种各执一端的片面观点。一是唯心主义。它片面地夸大意识的能动作用,否认物质对意识的决定作用,坚持意识决定论和精神万能论。一是形而上学唯物主义。它与唯心主义相反,只承认物质决定论,不承认意识对物质有能动反作用。唯心主义以否认物质决定论来坚持自己的唯心主义,形而上学唯物主义以否认意识能动论来维护自己的唯物主义。这两种观点不仅不能指导人们解释世界,也不能更好地指导人们改造世界。那么,为什么会出现这种各执一端的片面性呢?这同整个西方哲学一样占主导地位的思维方式相关。这种思维方式就是理念世界和感觉世界两个世界分离的思维框架。理念世界是观念世界、精神世界,感觉世界是质料世界。这种思维方式同时统治着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者。由于受这种思维方式的统治,所以从自然心态和自然存在意义上说,唯心主义者并不认为精神产生和决定于物质,他们也得吃饭喝水啊,唯物主义者也不认为物质能产生精神决定精神。如泰勒斯认为有神存在,洛克认为精神不可知。但是,从哲学心态和认识论、价值论、本体论上看情况就不同了。唯心主义认为世界的意义来源于精神,是由精神建构起来的,在此意义上精神决定物质,而不是相反;唯心主义者则认为,意义也好,认识也好,里面都有个物质质料,没有物质质料观念,认识(精神)就是空洞的东西,因而还是物质决定精神而不是相反。说到底唯心主义和唯物主义都强调和夸大了同一问题的一个层面:唯心主义夸大了认识、意识的形式层面,唯心主义夸大了认识、意义的质料层面。由于二者都受柏拉图,亚里士多德二元世界哲学框架之统治二者难以调和。这就是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分裂和斗争的原因。
辩证唯物主义认为,物质决定论和意识能动论是辩证统一的。统一表现在相互联系的两个方面:一方面,物质决定论构成意识决定论的前提,物质决定论中内在地包含着意识能动论。因为物质、实践之所以要产生意识就是要求意识帮助意识主体来战胜环境。连低级的反映形式的产生都是这样,低等生物产生出刺激感应性就是要它帮助生物趋利避害,避开环境( 物质世界)中的害。意识更是这样了。另一方面,意识能动论内在要求遵循物质决定论,因为意识如果不反映物质的客观规律,不遵循物质的客观规律,意识能动性就不能正确得到发挥。如大跃进时期就是离开物质决定论前提而谈意识能动论而导致失败。“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就是脱离物质决定论的意识能动性。脱离物质决定论的意识能动论在实践中会导致准意志论;相反,脱离意识能动论的物质决定论会导致宿命论。在个人身上,宿命论是狷者,唯意志论是狂者。宿命论者有“顺德”,意志论者有“健德”。完整的人格应是狂狷互用,顺健两兼,这是辩证唯物主义哲学的人生观启示。由此我们想到《周易》中的话:“一阴一阳之谓道,继之者善也,成之者性也。”(《周易·系辞上》)物质决定论和意识能动论的统一正是“一阴一阳之道”,人接继、遥契之则成“狂狷互补”,“顺健两兼”之善德,善德内化则成人性,此为天人合一之道也。
二、意识的能动作用
辩证唯物主义在承认物质决定论的前提下,认为意识对物质具有能动反作用。意识的能动性是人之所以区别于物的特点,主要是指意识的特有的认识和改造世界的能力。意识的能动 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四点:
第一,意识活动的目的性和计划性。人反映世界的认识活动,是意识活动,这种活动是有目的 有计划的。人反映事物总有一定的目的和计划。人认识疾病的目的是治疗疾病。认识疾病的活动是有计划性的。在意识指导下的人的活动因意识的参与也是有目的有计划的。罗素说,除了文明人以外“没有一种动物,也没有一种野蛮人会为了冬天吃粮食而在春天工作。”(罗素:《西方哲学史》上,第38页)农民在春天劳作,他的目的不在当下的春天而在未来的冬天 。目的是人劳作和忍受苦难的动力和观念支撑。
第二,意识活动的能动创造性。意识不仅能描摹、复制当前的对象,而且因其主观性能够超越现在追溯过去、推测未来,藏往知来,创造一个现在世界中没有的理想世界或幻想世界。意识能超越经验,超越时间,从而能创造新事物。意识如果不会复制现实、不会创造,那么就不会有日新月异的现实世界。运动不息(运动是绝对的),生生不息是宇宙的本质,与之相通的创造则是意识和人的本质。因而意识的创造性不仅是其“作用”(用),而且是她的本体(体)。
第三,意识活动对客观世界的改造作用。意识先是在观念范围内把知识和价值结合起来创造出一个世界上没有的理想的人想要的事物,这种理想的事物以理论,观念的形态存在着。 这理论,观念可以变成实践的目的,通过指导实践,然后转化成现实的东西,精神变物质。这个精神变物质的过程也就是意识通过实践改造世界的过程。因此说意识对客观世界有改造作 用。意识通过实践对世界的改造使“自在自然”变成“人化自然”。人越来越生活在意识所创造的“人化自然”世界之中。意识,尤其是意识中的科学在近现代世界中的作用越来越大。
第四,意识活动对人体生理活动有控制作用。灵魂和肉体、意识和身体的关联最为密切。身体好坏会影响情绪、思维、态度、反过来人的情绪、思维、态度也反过来影响和控制人的 身体及其生理活动。据说在患癌病症的人中有80%的人是被吓死的。许多疾病是心因性疾病。负面的情绪,心态会对人体的生理过程产生消极影响,而乐观的情绪,健康的理性,崇高的精神境界则对人体生理过程产生积极的影响。现代社会使人的心理精神压力不断增大,这对人的生理,身体很不利,因而如何优化人的心理、精神,使之和身体生理结构相协调是心理学、教育学、哲学所需要解决的新课题,是意识和物质矛盾的新表现。
意识中除了认识成分外,还有道德、意志、激情、信念、信仰、审美等因素,这些意识因素对人和客观世界的反作用同样是巨大的。意识、精神对人和客观世界的作用是巨大的。人 与人之间的差异优劣主要不表现在身体上,而表现在人的思想,思维,智力,意志,情感方面,即人的意识上。因此,培养人提高人,主要是培养和提高人的意识、思想、精神。德,智、体中德和智都是意识。因此应高度重视人的意识问题。孙中山先生重视“心理建设”问题,毛泽东重视人的灵魂、人的思想的改造问题,邓小平重视精神文明建设,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中有代表先进文化前进方向,这都是重视意识问题,精神问题的体现。再往前说,两千多年来儒家重“内圣”,重道德也是重意识、精神的体现。这些重视意识的思想态度和实践对改善民族人的精神起了很大作用。但也存在问题,如现实中存在的信仰危机,道德滑坡等问题都要求我们要探索更合理地培育意识,发挥意识能动作用的途径和方法。
三、怎样正确发挥意识的能动作用
首先,要对意识的能动作用有个恰当的估计。对意识的作用估计过高会导致唯意志论,成为狂者,相反估计过低会导致宿命论,会成为无所作为的狷者,因此要反对过和不及,过 犹不及。
其次,必须明确发挥意识能动作用的基本途径是实践。意识要能认识、创造和改造世界都 要依靠实践。实践是将精神变成物质,把理想变成现实的中介,途径,因此不能坐而论道( 对知识分子来说坐而论道可以,但也要和实践相结合),而要起而行道。八十年代到南方创业的青年有个极端的口号:“十个正确的想法也不如一个错误的行动”。这是以极端的形式强 调行动,实践的重要性。《尚书·说命中》中说:“非知之艰,行之惟艰”。就是说懂得道理并不困难,困难的是实行。颜元倡导“只向习行上做工夫”。这些都是强调行、实践对发 挥意识能动的重要性。
再次,正确发挥意识能动作用的关键是遵循客观规律。发挥意识的能动作用就是认识和改造世界,认识世界能否成功看是否遵循认识规律,改造世界能否成功取决于能否遵循改造对 象和实践过程的规律。只有符合规律的行动才能取得成功。客观规律包含在科学知识中,因此要遵循客观规律就要勤于学习,善于思考。一个不爱学习、思考的人很难做到按客观规律 办事。有不少乡镇企业家,私营老板事业成功,但学历不高,书本知识不多,他们是否遵循了规律呢?肯定是。因为他们都是爱思考的人,他们是在思考中,实践中发现和遵循规律的,这就是明末清初哲学家王船山说的“行可兼知,知不可兼行”的道理。
最后,还要明确意识能动作用的发挥还要依赖于一定的物质条件和手段。认识天体要有望远镜,要开发西部需要资金、要修路需要水泥、要盖房需要建材,没有物质条件再好的理想 也难以实现。这叫“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当然,巧妇可以“找米下锅”,创造条件,实现理想。
概括以上四点,那就是,要正确发挥意识的能动作用就必须把主体性原则和客观性原则结合起来,把合目的性和合规律性结合起来,把理论和实践结合起来,把主观热情和科学态度 结合起来。这些对立方面的这些结合再概括下就是主观和客观的结合,精神和物质的结合,而这就是哲学基本问题,就是对立统一的规律。看来哲学基本问题、辩证法是人的实践成功 的根本思想依据是人的最根本的成功学。
以上三节我们讲了意识的起源、本质和作用,意识的起源和本质侧重讲意识对物质的依赖性,意识的作用侧重讲意识的相对独立性和能动反作用。总起来看仍是在讲意识和物质的关 系问题。可以用图来总结这三节内容:
反作用
存在
人脑
社会
自然
 决 定
(意识和物质关系图)
第四节 世界物质统一性
上一章讲的物质观、运动观、时空观和本章前三节讲的意识论都是为了说明一个问题,这就是“世界物质统一性原理”。“世界物质统一性原理”是对物质观、运动观、时空观、意识论诸原理的一个总结。
一、什么是世界物质统一性原理
世界物质统一性原理是从物质和意识、统一性和多样性(或共相和殊相)辩证关系的高度对世界本质的根本理解,它是指多样的世界万物是有统一性本质的,这个统一性本质是物质,物质是不依赖于意识的在时间和空间中有规律地永恒运动着的客观实在。
世界物质统一性原理是人们从哲学基本问题的高度,从一般和个别关系的角度对世界本质的认识,也就是说,在世界物质统一性原理中包含着两种基本关系,即物质和意识的关系、一般和个别(或统一性和多样性)的关系。
世 界 物 质 统 一 性 原理
意识 多样性
(一)世界物质统一性原理是从世界的多样性和统一性关系对世界本质的理解。世界上的具体事物是千差万别、多种多样的,各有其质的规定各有其存在价值和地位,这是世界的多样 性(“多”);千差万别的事物又有其共性,这是世界的统一性(“一”)。辩证唯物主义承认世界具有统一性,有共同的本质,这是一元论。同时认为统一性不能脱离多样性,认为二者是对立统一的关系:统一性是多样性的统一性,统一性离不开多样性;多样性是具有统一性的多样性,受统一性规范,多样性离不开统一性。这就是说多中有一,一中有多;个别中有一般,一般存在于个别之中。统一性使世界具有秩序,多样性使世界充满活力。统一性与多样性的统一、一般与个别的统一就是秩序与活力的统一。有秩序无活力事物是僵死的,有活力无秩序事物是混乱的。我们所追求的理想就是秩序和活力统一的社会。僵死的专制主义和无序的无政府主义是不合乎世界本质的,自由和秩序的统一是理想社会的应有状态,因为它 和宇宙的本质(一与多统一)相契合的。法律和其他社会制度应以实现自由和秩序的统一即正 义为根本价值目标。
(二)世界物质统一性原理是从物质和意识关系的角度对世界本质的根本理解。多样性的万物具有统一性本质,那么这个统一性本质是什么呢,是物质,还是意识?这问题又回到了我 们在第一章第一节讲“世界观”概念时遇到的问题了。在那里,我们从“黑马”等万物中抽出了万物的最大共性存在,也就是这里所说的统一性东西,那时我们就提出万物的最大共性 是物质还是精神的问题,认为这是哲学的基本问题。唯物主义认为万物最大的共性,即统一性的本质是物质,而不是意识。哲学家为什么会对作为万物的最大共性,即“一”有相反的看法,如唯物主义认为“一”是物质,唯心主义认为“一”是精神。原因我们曾讲过一些。这里再指出这一分歧产生的原因:当把“一”看作万物中最低级的东西时,这“一”是物质,当把“一”看作万物中最高级的东西时,这“一”是精神;当把“一”看作抽象思维的内容时,这“一”是物质,当把“一”看作抽象思维水平的标志时,这“一”是精神。唯物主义从低级的(基础的)和内容的角度来理解“一”。所以认为“一”是物质的。这种理解无疑是有它的真理性的。
总之,世界万物是有统一性的,统一性的本质是同意识相对立的物质。这就是辩证唯物主义对世界本质的根本理解。
二、世界物质统一性的证明
关于世界物质统一性的证明问题,恩格斯说过这样的话:“世界的真正的统一性在于它的 物质性,而这种物质性不是魔术师的三两句话所能证明的,而是由哲学和自然科学长期的持 续的发展来证明的”(《马恩选集》第3券,第83页)恩格斯说明了证明世界物质统一性原理的长期性和艰巨性,也说明了证明的途径是哲学和科学。我们认为对世界物质统一性的证明 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来进行。
(一)感觉证明。感觉证明是列宁的思想。列宁说“接受或者抛弃物质概念这一问题,是人对他的感官的提示是否相信的问题。”(《列宁选集》第2卷,第266页)我的感官感觉到火是 热的,不是冷的,我相信这一感官提示,就会承认火是客观存在的、物质的。“相信”是个态度问题,所以对世界本质是物质的思想也同“态度”、“信念”有关。“态度”、“信念,是价值,因而唯物主义也和价值有关。
(二)实践证明。人的实践是改造外部对象。在实践中你按外部对象的本性、结构和规律办事,就成功,否则就失败,这证明外部世界的本质是客观的,不以我们的意志为转移的。
(三)科学证明。
现代科学研究成果证明世界的统一性在于其物质性。现代科学揭示宇宙天体是物质。物理学揭示微观粒子是物质的。生命科学证明生命、人是从无生命的物质发展而来的,精神是人 脑的机能。唯物史观证明社会历史的本质是物质的。因而,科学成果证明着世界统一于物质。
(四)哲学证明。世界统一于物质是个哲学命题,哲学是面对整个世界的,而科学是面对局部世界,科学对世界物质统一性的证明只具有部分的、特殊意义。因而对这一原理必须进行 哲学证明。哲学证明的主要工具是辩证法。辩证法的特征在于对立中把握统一。我们所能看到的,用科学方法发现的物质形态都是有限的、相对的、部分的、特殊的,我们的感觉和科 学能证明它们是物质的,辩证思维能帮助我们把有限上升到无限,把相对上升到绝对,把部分上升到整体,把特殊上升到普遍,从而证明“整个世界”(不是“局部世界”)统一于物质。这样以来唯物论就依赖于辩证法了。形而上学唯物主义主要把物质理解为个别的东西,不需要从个别过渡到一般,因而可以不要辩证法,但辩证唯物主义认为共性、一般是客观的、物质的,这就必须要辩证法了,因为要从个别向一般,从有限向无限过渡,这过渡所需之舟就是辩证法。辩证法成为唯物主义的渡河之舟。因而,辩证法本身的合理性和合法性就成了关键性的事了。一般唯物主义要解决精神和物质的关系,辩证唯物主义则要从一般和个别统一的角度解释精神和物质的关系,因而离不开辨证法,反过来说,辩证法主要是与精神和物质关系,一般和个别关系相关。
以上前三点证明都是从特殊的层面对世界物质统一性的证明,最后一点是从普遍与特殊关系上的证明。这些证明从不同的侧面、层面表明了世界统一于物质。
三、世界物质统一性原理的意义
这一原理具有重要的理论、实践和人生观意义
(一)理论意义。这一原理是辩证唯物主义整个理论大厦的基础,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一系列原理、原则都是以世界物质统一性原理为基础,为中心的。
(二)实践意义
1.既然世界统一于物质,那么在实践中就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
2.既然世界的统一性是多样性中的统一性,那么在实践中就要把集中统一和灵活多样结合起来,把纪律和个性结合起来,把秩序和自由结合起来,反对专制主义和无政府主义,反 对僵化和无序。
3.既然物质是运动的,那么在实践中就要坚持用运动、变化、发展的观点看问题,与时俱进,把发展和稳定统一起来。
4.既然物质运动是在时空中进行的,那么在实践中就要有强烈的时空观念,重视和珍视时空,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地作好工作。
5.既然物质运动是有规律的,那么在实践中就要尊重、认识和利用规律,按客观规律办事,认真学习和运用科学知识。
(三)人生意义
1.冷慧与热慧双举。既然世界是物质的,那么就要以冷静、清醒、客观的态度对待世界和人生,这种智慧叫冷慧;既然人的意识、精神具有相对独立性,那么应以热烈的情感,创 造世界的精神投入实践和生活,实现理想,成全自我这叫热慧。唯物主义给人的是冷慧,物质世界不相信眼泪。唯心主义给人的是热慧,辩证唯物主义在唯物主义基础上把物质决定论 和意识能动论统一了起来,其所给予人的启迪就是冷慧和热慧双举。
2.健德与顺德相资。既然世界是物质的,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的,那么人要顺应物质世 界,要在物质世界面前顺从而不违逆,谦虚而不狂妄,敬畏而不玩世,这叫顺德。既然物质 是运动不息,健动不止的,人就要刚健有为,自强不息,建功立业,开物成务,这叫健德。既然物质和运动是统一的,那么人就应顺健相资。《周易》中乾卦的本质是“健”。即“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坤卦的本质是“顺”。“坤,顺也”(《周易·说卦传》)“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
3.自由与节制并重。物质是运动的,运动是物质的固有属性,物质运动不需要上帝之手 推动,这叫“自己运动”。“自己运动”就是自因自本,这一宇宙本质所启示与人的价值理念就是“自由”,人应以自由为至高价值。同时,物质运动又有时空秩序,有自己的空间位置和范围,有自己的时间顺序,不能随便越过时空秩序,这启发人要有所节制。节制为古希 腊四大美德之一。物质运动是在时空中进行,因而人要把自由和节制两种价值结合起来。
4.瞬间和永恒互渗。物质运动在时间上既是有限的,又是无限的,时间是有限性和无限性的统一,有限中包括着无限,无限体现在有限之中。因此,人应在自己的有限生命中追求 无限,在瞬间中追求和体验永恒。不应为个体生命在时间上的短暂性和不可重复性而悲观,要认识到有限中有无限,在有限的生命时间中实现永恒价值,追求不朽。离开无限的生命是 缺乏意义的空虚的;离开有限生命追求无限和不朽不仅不实际,而具有否定生命走向邪教的危险。
5.奋斗与静穆兼得。动中有静,静中有动,动不舍静,静中含动。绝对运动和相对静止是辩证统一的,这一哲理启迪人们应当兼具两种精神境界,即奋斗境界和静穆境界。奋斗境 界由物质的运动属性下惯于人而得。上天之道,於穆不已,人要不断奋斗,在奋斗中提升自我。静穆境界是由物质的相对静止属性下贯于人而得。它要求人要静穆恬淡,怡然自足。,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寒波澹澹起,白鸟悠悠下”。静穆之境也。奋斗境界中的人如战将,静穆境界中的人如仙佛,各有胜场。前者如鲁迅、毛泽东之人格境界即是,后者如陶渊明、朱光潜、沈从文之人格境界即是。
第四章 物质世界的联系和发展
第二、三章主要讲唯物论,从本章开始讲辩证法。这里首先要讲一下唯物论和辩证法的关系。对唯物论和辩证法的关系必然从哲学基本问题的高度来理解,只有这样才能看到它们 的相互区别与内在联系。哲学基本问题是精神和物质的关系问题,唯物论和辩证法都是围绕着精神和物质的关系来展开的。
1.唯物论和辩证法的区别。
唯物论讲“世界物质统一性原则”,辩证法讲“发展原则”。要讲世界物质统一性原则就要把万物的共性和本质归于物质,这得沿着一个向下的路线进行。辩证法的发展原则讲从低级到高级的演进,这得沿着向上的路线走。向下走必将走到“物质”,向上走必须走到“精神”。“物质”成了下极,“精神”成了上极,两极相离,两极又相通。精神和物质的对立和统一在唯物论的关系中充分展开。我们以图来表示
唯物论要证明世界统一于物质,就要沿着下行路线,把意识的基础和根源归结为比意识低级的人脑,再把人脑的基础归结为比它低级的动物的大脑,这样层层向下归结,最后把意识的根源归结为无机物质,这样就完成了意识是由物质派生的这一唯物主义原则,就说明了世界统一于物质的原理。与此相反,辩证法讲“发展原则”,它认为物质是沿着从低级到高级的上升方向发展的,发展到最高峰形成的最高级的东西就是精神。如图中的虚线所示,由最低级的无机物质发展出细胞质膜,层层上升直到发展出精神。于是,唯物论和辩证法分为两极。这是唯物论和辩证法的区别,即“世界物质统一性原则”和“发展原则”的区别。
2.唯物论和辩证法的统一
(1)辩证法的“发展原则”主张世界是从低级到高级上升运动的,而发展的起点是物质,最高峰是精神,这说明物质可以发展出精神,精神由物质发展而来。在此唯物论和辩证法是统一的。
(2)唯物论要证明世界统一于物质,必须从部分过渡到整体,从有限过渡到无限,从特殊过渡到普遍,而实现这种过渡的工具,即渡河之舟是辩证法。这个问题在证明“世界物质统一性原理”时已讲过。这说明唯物论依赖于辩证法。
(3)辩证法所讲的发展从哲学基本问题的高度看,应是物质和精神的共同发展。而这种共同发展的方式是物质和精神两个对立面的相互转化,即精神不断地扬弃自己转化为自己的对 方物质,物质也不断扬弃自身转化为对方精神,实质上就是人的本质的对象化和自然的人化的不断进行过程,这一过程是一辩证过程。这里体现着唯物论和辩证法的统一。
总之,从哲学基本问题,即物质和精神关系看,唯物论和辩证法是既相区别又有机联系的,它们所围绕的共同的中心问题是精神和物质的关系问题。这告诉我们必须从哲学基本问题的高度来理解唯物主义和辩证法问题。
本章主要讲三个问题,即联系概念、发展概念和作为对联系发展反映的辩证法理论体系。难点是发展概念问题,重点是辩证法理论的核心及核心和辩证法总特征的关系问题。
第一节 物质世界的普遍联系
上面我们讲到唯物论的根本原理是“世界物质统一性原理”。既然世界上的万事万物具有统一性、共性,那么由此就必然得出万物是相互联系的看法。因为万物有统一性,所以万物相互联系。万物的相互联系是万物统一性的表现。而联系包括事物间的相互作用,由相互作用构成事物的运动。发展是方向向上的运动。这样唯物论讲的统一性原则和辩证法讲的发展原则就统一起来了。
物质统一性→联系→运动→发展
一、联系的客观性和普遍性
世界上任何一个具体事物,从横向上看,都处在一张“联系之网”中,从纵向看,都处在一个“因果锁链”中。事物不处在“联系之网”中和“因果锁链”中,事物就不能产生、存在和发展。因此我们必须认识这个“联系之网”和“因果锁链”。先讲“联系之网”。
(一)什么是联系?联系作为普遍的哲学范畴,是指一切事物、现象之间及内部诸要素之间的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和相互作用。相互联系是物质的普遍本性之一。
1.联系的主体是事物和现象。
2.联系包括内部联系和外部联系。
3.联系是相互的。一事物作用于另一事物,另一事物也会用于这一事物。
(二)联系的特征
1.联系具有客观性。这是从物质和意识关系角度分析联系。意思是说联系是事物本身所固有的,是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因为联系和事物的存在直接相关:事物存在着就说它联系着,无联系了也就不存在了,联系和存在同在,所以联系是客观事物固有的。例如,树叶存在着,这意味着树叶和光、水等联系着,不和光、水等联系了,树叶就不存在了。因此,承 认了事物存在的客观性也就承认了联系的客观性。
2.联系具有普遍性。这是从普遍和特殊关系角度分析联系。首先,一个事物内部的各要素是相互联系着的。其次,事物和外部其他事物是联系着的。再次,由于以上两点,整个世界是相互联系着的,世界是一张联系之网。

(三)联系和区别和关系
事物之间的联系并不否定事物之间的区别和个性。事物既作为联系的环节而存在,又作为个体事物而存在。联系所体现的统一性和区别所体现的个性是统一的。联系和区别互为前提,互为条件。不能因事物的联系性、统一性否定事物的差异性、个性,也不能因事物的差异性、个性而否定事物的联系性、统一性。前者如佛教,认为事物都有“缘”(联系)因而说个体事物的本质是“空”,否定了事物的个性。后者如机械唯物主义,认为事物是有区别的,无内在性联系,因而事物是孤立的,无联系的。空无观点和孤立观点都是我们要反对的。
二、联系的多样性和条件性
从统一性和多样性关系上分析联系,我们说联系既有统一性又有多样性,从整体和部分关系上分析联系,我们说部分的,具体的事物是有条件的,而整体的物质世界是无条件的。
(一)联系的多样性
联系是物质的客观普遍本性,这是从一般的,本质的层面讲的。一般的本质的联系又表现为具体的多样的联系之中。
1.联系多样性的表现。联系有直接联系和间接联系、内部联系和外部联系、本质联系和非本质联系、必然联系和偶然联系等等。例如,法和生产关系有直接联系,和生产力间接联系。人和食物有直接联系,和种庄稼有间接联系。学生和学习是必然联系,和打工是偶然联系。资本家和剥削之间是本质联系,和捐款捐物非本质联系。
2.不同的联系在事物存在和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不同。一般来说,内部联系、本质联系、必然联系决定着事物的基本性质和发展基本趋势,而别的联系则只是对事物有影响和制约作用,无决定性作用。这要求人们在认识事物时要有重点抓住本质的、必然的、内部的联系,当然也要考虑到认识的全面性。
(二)联系的条件性
由于任何一个具体事物都同周围事物有联系,所以它周围的其他事物就成了它产生、存在和发展的条件。世界上除了整体物质世界是无条件的以外,凡具体事物都是有条件的。
1.什么是条件
阳光、水、肥是树木、庄稼的条件,衣、食、住是人的条件,草是食草动物的条件。条件是指同特定事物相联系的,对它的产生、存在和发展发生作用的诸种要素的总和。(1)事物 和条件不可分割。因为事物都是有联系的,因而事物都是有条件的。事物离开了条件就不能产生,假如产生了也不能存在和发展。个体人的生产需要父母这个条件,无父母则无子女。 (2)事物的联系和条件不可分割。事物内部和事物之间的联系依赖于一定的条件,并因条件的变化而变化。联系的性质和方式随条件的变化而变化。例如,你小的时候你和父母联系的性质是你依赖于父母,你长大了你和父母的联系性质是你养活父母,条件是你的年龄。中国贫弱时和西方列强的联系性质是不平等,强大了联系性质就是平等,条件是强弱。所以联系的性质和方式随条件的变化而变化。计划经济条件下,政府和企业的联系方式是管理,市场经济条件下倒是服务。所以,一切以条件为转移。离开条件无法正确认识事物。
2.条件的多样性
一个事物的产生、存在和发所需要的条件不是一种,而是要有多种多样的条件,它是在多种条件综合作用下产生、存在和发展的。条件的多样性表现是:有必要条件和非必要条件( 可有可无的条件)、决定的条件和非决定的条件、主观条件和客观条件、有利条件和不利条件等等。这些不同条件在事物存在和发展中的作用是不同的。
3.怎样正确对待条件
对待条件的正确态度是把客观性原则和主体性原则结合起来。一方面,要承认、尊重条件,客观、全面地分析和把握事物的条件,不作不顾条件的空想家、鲁莽家。另一方面,要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改变和创造条件,变不利条件为有利条件。因为条件是可变的。譬如,人可以建造温室大棚,提前蔬菜的成熟期,人可以制造降雨的条件搞人工降雨,学生可 以打工勤工俭学。因此,不应坐等条件到来,不做禄禄无为的庸人和宿命论者。将这两方面统一起来就是对待条件正确态度。
第二节 物质世界的无限发展
世界的统一性使世界万物相互联系,相互联系会产生运动,在运动基础上事实上出现了发展。
这里首先要厘定一下三个概念的关系。运动、变化、发展这三个概念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从外延来看,运动的外延最大,其次是变化,再次是发展。运动作为物质的普遍属性,是指一切变动和过程,但运动未明确变动有无质变,象有的形而上学唯物主义者只承认运动,不承认质变,认为天下无新事。因此,变化这个概念指事物的质变,这样就承认天下有新事了,事物的运动不仅是从小到大,或从大到小,而且是从无到有,或从有到无,有性质的变化。但变化概念没有指明质变的方向是向下还是向上。发展概念概括着事物上升的前进的运动或变化,反映着事物由低级到高级、由简单到复杂的不断更替和生成的过程,不断奔向更高 更好的过程。发展是更为深刻的具有价值意味的概念。
向上的质变=发展
质变=变化
运动 ↑ 向下的质变
量变
(运动、变化、发展关系图)
一、联系构成运动
哲学作为一个理论体系是由许多概念、范畴按一定的逻辑规则组成的。众多的概念、范畴的排列不是任意的,而是有讲究的有序的。它们是按从抽象到具体的原则排列的。最打头的 范畴是最抽象的,这个范畴叫逻辑起点范围。如我们这个哲学体系先讲存在,再讲物质,再讲联系,再讲运动,再讲变化,再变发展,再讲矛盾,再讲量变、质变等。其中后一个范畴 是从前一个范畴中推出来的。在这里运动范畴就是由联系范畴生出来的或推出来的。
(一)联系为什么能构成运动
对比恩格斯是这样讲的,他说:“这些物体是相互联系的,这就是说,它们是相互作用着的,并且正是这种相互作用构成了运动。”(《马恩选集》第3卷,第492页。)在稍后我们将 进一步指出,联系的根本内容是矛盾或对立统一,因而矛盾是事物运动的根本动力。联系中包含着相互作用。两个物体或事物的相互作用必然引起物体位置和形态的变化,而物体位置和形状的变化就是运动。譬如我用手将桌子推了一下,这是相互作用,结果桌子的位置就会发生变化了,这就是运动。两种化学物质的相互作用会产生第三种物质,这也是相互作用引起运动。树叶和阳光发生相互作用,即光和作用构成树的生长这种运动,各国的经济交往、贸易是相互作用,会引起国家经济的运动。人和人的相互作用会引起人的运动变化。譬如,我在此讲课,你们听课这也是相互作用,是思想的相互作用,这会引起思想的活动和变化。总之,万物的运动是由相互作用这种联系所引起的,相互作用是运动的原因。我国的对外开放方针,加入WTO举措都是要我国和世界其他各国联系起来,相互作用起来,以此来促动我国的运动发展,改革则是要国内各要素相互作用起来,推动国家的运动发展。
这样说来,联系的作用和意义就是联系能引起运动。同时联系还是世界统一性、共性的表 现,通过联系还可以通向统一性、共性。因此,联系可以上通统一性、共性,下起运动、发 展。统一性、共性使社会有秩序,运动、发展可以使社会有活动,变得更好,而这些都要通过联系(相互作用、制约、影响、交往、交谈、对话等)来实现。

(联系意义图)
(二)运动的基本形式及其关系
物质都是运动的,这是运动的共性层面,而运动的具体形式不是一种而是多种,如人行走是一种运动形式,人的肠胃消化是又一种运动形式,火在燃烧又是一种运动形式,人在思考问题是又一种运动形式。各种运动形式可以概括为五种基本运动形式。由低到高是机械运动、物理运动、化学运动、生物运动和社会运动。各运动形式之间既有区别又有联系。
1.各种运动形式相互区别
各种运动形式的相互区别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各种运动形式的物质基础不同。如机械运动的物质基础是宏观物体,物理运动的基础是原子、场等,化学运动的基础是化学原素,生物运动的基础是蛋白质和核酸,社会运动的基础是社会生产方式。第二,各种运动形式的内部基本矛盾不同。机械运动的基本矛盾是作用和反作用的矛盾,物理运动的基本矛盾是吸引和排斥的矛盾,化学运动的基本矛盾是化合和分解,生物运动的基本矛盾是同化和异化、遗传和变异,社会运动的基本矛盾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第三,各种运动形式所遵循的规律不同。由于各种运动形式是相互区别的,所以不能把各种运动形式混同起来。社会达尔文主义就是把生物运动规律等同于社会运动规律,认为人类社会所遵循的规律是生物学规律。
2.各种运动形式相互联系
各种运动形式有差异性,同时又有统一性,相互联系着。它们之间的联系表现在两个方面:(1)低级运动形式是高级运动形式的基础,高级运动形式中包含着低级运动形式。机械运 动和物理运动这两种低级运动形式是基础性的运动形式,就地球来说,除了这两种形式外,曾在长期内并没有其他运动形式,化学运动是后来才有的,是在物理运动基础上发展出来的。生物运动是在化学运动基础上发展出来的,社会运动是在生物运动基础上发展而来的。另一方面,高级运动形式中包含着低级运动形式,譬如,思维运动中有生物运动,生物运动中有物理运动,物理运动中有机械运动。但值得注意的是包含在高级运动中的低级运动形式同纯粹的低级运动已有所差异。譬如,社会运动中包含有生物运动,但它和纯生物运动有所不同。人要吃食物、动物也要吃食物,但人吃东西不仅为了充饥,而且为了美味,正是某种社会身份的表现。有的人为了摆阔买了昂贵的酒席,不吃走了,这在动物世界中是绝不会有的。动物的性爱在人类中就成了爱情。社会生物主义没有看到包含在高级运动形式的低级运动形式已受到高级运动形式的渗透,具有了人化性质。
(2)各种运动形式可以相互转化。热属于物理运动,燃烧属于化学运动,热可以引起燃烧,说明物理运动可以转化为化学运动。摩擦可以生热,说明机械运动可以转化为物理运动。作为生物运动的蛋白质和核酸是从化学运动转化而来的。生物长期进化产生了人类的祖先类人猿,在劳动中类人猿转化成人。人在存在的前提是各种运动形式可以转化。人吃进食物后,如果不消化,即不转化为化学运动,食物就不会转化为热,没有热量,人就无法行动。能量守恒和转化定律表明,任何一种运动形式都能从自身产生出转化为其他运动形式的条件,就是说物质内部有转化为其他运动形式的能力。在运动形式的相互转化中不仅能量的数量不变,而且转化的能力也不会消失。这一进一步说明了物质的运动是“自己运动”的本质特点。
各种运动形式的相互联系和相互转化一方面说明了世界的“统一性原则”,即各种运动形式的转化中物质和能量永不消失,说明统一性的内容是物质和能力,另一方面说明了世界的,发展原则”,因为转化可以从低级到高低,直到发展出人及其精神。这从运动(运动形式的联系)的意义上说明物质和精神的关系。运动形式的转化说明世界既统一于物质,又说明物质可以转化出精神。
既然各种物质运动形式是相互转化的,那么在科学研究方法上就应把“还原法”和“逆溯法”结合起来。所谓还原法,就是通过研究作为高级运动形式基础的低级运动形式来研究高级运动形式,如通过研究人脑的生物化学运动来了解思维活动。所谓逆溯法,就是先研究高级运动形式,然后用关系于高级运动形式的理论去研究低级运动形式。
二、发展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
从“联系”可以顺利地过渡到“运动”,但从“运动”怎样过渡到“发展”就是一个极为复杂而深奥的科学和哲学问题了。因为“发展”有了上升的、前进的方向。大家会问宇宙间的事物为什么是上升的、前进的,而不是倒退的衰落的呢?何况现实中确有倒退和衰落的事实,如一个社会从繁荣要到衰败,人从生到死。尽管有这些现象但辩证法仍然认为物质世界是发展的,坚守哲学的发展原则。如果放弃“发展原则”,不相信世界的上升性、前进性,说世界是向着衰落的、倒退的、朝末日的方向走,那社会人生还有何价值、有何意义呢?辩证法的主要思想原则就是“发展原则”,放弃“发展原则”就于放弃了辩证法,走向形而上学,放弃社会和人生本有的价值。形而上学放弃物质世界本身的发展是想把人生社会世界的价值和意义还给上帝、宗教。由上帝从人之外、人之上赋予人和历史以意义。而辩证法坚持事物本身是上升的,前进的,奔向更高更好目标的,这就把意义和价值之源放置到世界自身、人自身了。可见,辩证法和形而上学同价值哲学内在相关,和是否承认上帝、宗教内在相关。东方哲学的主导性思想是辩证法思想,所以像中国这样的东方国家其文化是无神论文化。因为辩证法不仅承认发展,而且认为超验的、整体的、绝对的、无限的本质就在经验的、部分的、相对的、有限的事物之中,它们之间可以相互渗透和转化。超验的、绝对本体是价值之源,而它在有限之中,因而人不必有上帝存在。东方人,包括中国人坚持辩证法有其深远的传统文化根基。
(一)发展的含义与特征
1.什么是发展?
发展是在事物运动、变化的基础上进一步揭示物质世界运动的整体趋势和方向性的范畴。 发展是指客观事物由低级到高级、由简单到复杂、由无序到有序的上升的前进的运动。发展 的实质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
2.发展的特征
(1)发展具有普遍性。发展的普遍性是指在多向性的事物运动中,上升性的运动居主导地位,自然社会和人类运动的总的方向和基本趋势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上升性是 事物运动的总体特征。我们并不否认事物中存在着下降性运动,如人从生到死,但个体人的死亡正是人类上升运动的环节,个体生存的一个重要意义就是加入到了人类的总体性上升运 动之中了。进化论、耗散结构理论都证明世界在总体上,在基本趋势上是前进的。
(2)发展的过程性。具体事发的发展要经历从产生到发展再到消亡的历史,这是过程。整 体世界的发展是由具体事物发展的过程组成的更长更大的过程。发展过程的最基本内容是物 质和精神的不断相互转化,一般和个别的不断相互转化,有限和无限的不断相互转化,部分和整体不断相互转化。自然界从无机物质的漫长发展转变为精神,精神再对象化或转化为人 化自然,在此转化中自然和人类社会都得到了发展。社会的发展是人的理想(精神)转化为现实(人化自然等),现实又转化为精神这样一个不断转化和上升的过程。对立统一规律,质量 互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就是对此过程及其规律的揭示。
(二)新生事物不可战胜规律
发展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新事物不断战胜旧事物。只有承认新事物必然会战胜旧事物,事物的发展才会是必然的。说新事物不可战胜是个规律,规律就是必然的,从而 说明发展是必然的,上升的前进的运动是必然的。这里体现着规律和价值的一致性,即真和善的一致性。
所谓新生事物,是指合乎历史前进方向的、具有远大前途的东西。相反,旧事物是指历史过程中逐渐丧失其历史必然性的,日趋灭亡的东西,它是下降方向的运动。前进、发展是在 不断地否定这些下降运动中实现。新旧事物区别的根本标志是,它们是否同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相符合。
新生事物不可战胜的根据是什么呢?是新旧事物的本质特点和事物发展的辩证本性。
第一,新生事物产生于旧事物的内部,它在未分化为一个独立的事物以前存在于旧事物之中。在旧事物中它既是旧事物的否定因素,即促使它灭亡的因素,同时又是旧事物赖以存在 的因素。作为旧事物赖以存在的因素,旧事物是不能将它消灭的。这就使新生事物能存在和壮大起来。例如种子的胚芽是新事物,它存在于种子之中,它既是否定种子的因素,又是种 子赖以存在的因素,种子因它而是种子,即因它而存在,所以种子不能消灭它。这就使得新事物有了产生和存在的必然性。
第二,新事物比旧事物有更多的优越性和更大的生命力。新事物否定了旧事物中消极的东西,吸收了旧事物中积极的东西,增加了为旧事物所不能容纳的新内容,因而比旧事物优越,富有生命力。
新生事物不可战胜的规律表明发展是必然的,前进的上升的运动是必然的。在此“前进性”和“必然性”是统一的,“发展”和“规律”是统一的,价值和真理是统一的。后面讲的辩证法的三大规律是要展开地说明“发展”和“规律”的统一,“前进性”和“必然性”的统一,“价值”和“真理”的统一。这种统一是肯定和否定的统一,精神和物质的统一,一般(本质)和个别(现象)的统一,有限和无限的统一。
第三节 唯物辩证法是关于联系和发展的科学
上面两节讲了物质的联系和发展(发展的向上性指向是最高级的人及其精神,当然精神也是发展,它是在与物质的相互转化中同物质一同发展的。这是从哲学基本问题的高度看 辩证法),联系和发展反映在思想中,理论体系中,就是辩证法理论体系。本节就讲辩证法理论体系的特征、内容、实质和核心。
一、两种对立的发展观
在回答世界万物有无内在联系、物质自己能不能运动、物质内部有没有矛盾问题上,有两种不同的哲学理论,这就是辩证法和形而上学。这是两种对立的关于世界状态的观点。其对 立表现在三点:
第一,联系观点和孤立观点的对立。辩证法认为,世界万物因其有统一性,所以是有内在联系的,是相互依赖,相互作用的。相反,形而上学则认为万物是彼此孤立的,没有内在联 系。他们为了强调个体事物的独立性而不惜牺牲事物的内在联系以及内在联系构成的整体。所以辩证法和形而上学的这一对立反映出在个体和整体关系上不同的观点,不同的态度和价 值观。中国传统哲学重整体,从而重联系,但辩证法是在对立统一中思考问题的,因而并不否定事物个体的独立性。
第二,发展观点和静止观点的对立。联系构成运动,形而上学否认了联系也就自然要否定运动和发展。辩证法承认联系,联系构成运动,运动中有发展,因而在物质能不能自己运动 上,辩证法和形而上学就形成了对立。形而上学要把运动和发展的能力从物质中分离出去,然后,再由物质之外、之上的东西将其赋予物质。这就给上帝留下了地盘,给宗教留下了空间。他们把能动之源、价值之源都放到上帝那里去了。这就形成了两个世界,即能动的、有 价值的上帝、超验世界和被动的、无价值的物质世界、经验世界。“两个世界”是西方哲学和文化的老传统,它的理论基础是形而上学,中国哲学的老传统是“一个世界”,它的理论基础是辩证法。中国本体论的特点是“即存有又活动”。
第三,承认矛盾观点和否认矛盾观点的对立。这是辩证法和形而上学的根本对立。辩证法承认矛盾,认为矛盾双方的对立斗争和相互转化是事物发展的动力源泉,而形而上学否认矛 盾,认为矛盾的存在是谎谬的。在形而上学看来,对立着的东西是不能有内在统一的,对立是绝对的对立,如经验世界和超验世界只是对立、对峙,不能有内在同一,这样就形不成矛 盾,因为矛盾是对立统一,即对立中有统一的。康德说用人的知性去认识整体世界时就会出现“二律背反”,“二律背反”是先验幻象,是知性无法解决的,这种对立、对峙是不能统一的。黑格尔接过康德的“二律背反”,但他认为背反的、对立的双方是可以统一的。黑格尔把世界理解为时间中展开的过程,对立的东西在过程中能达到统一,如有限和无限的对立在过程中能够统一,于是承认了矛盾。过程本身是无始无终的,无限的,但这无限过程由有限构成,有限不断超出自身达到无限。在过程中矛盾成立了。马克思继承了黑格尔的辩证法,吸收了其中的“合理内核”。不承认矛盾在世界观上是想坚持“两个世界”,即有限世界和无限世界的分判,承认矛盾是想坚持“一个世界”,即认为有限世界和无限世界可以在一个过程中。“两个世界”使人有紧张感,导致罪感文化,“一个世界”使人感到意义内在,少紧张感,导致忧乐圆融的文化。这种差异是中西方哲学的差异。
二、唯物辩证法的科学体系
唯物辩证法作为一个理论体系是由一系列丰富内容构成的,这些内容又是有机联系的,它们围绕着一个核心、实质而展开。那么,唯物辩证法的内容和核心是什么呢?这是这里要讲 的问题。
辩证法是研究联系和发展两个问题的。联系和发展是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联系和发展都有其规律,因而联系和发展又要体现为规律;规律是由范畴构成的,因而辩证法理论体系中 还包括范畴。这样唯物辩证法的理论体系由三个层次的内容构成。图示如下:
联系和发展——总特征
 对立统一规律——实质和核心唯物辩证法内容基本规律 质量互变规律
 否定之否定规律
 原因和结果
 必然和现实
 基本范畴 可能性和现实性
 内容和形式现象和本质
(唯物辩证法内容图)
由“联系”所构成的“发展”就是赫克利特所说的“火”,“火”熊熊燃烧,不断跃动,充满无限活力。但“火”的燃烧是有“分寸”的,这“分寸”就是“逻格斯”。我们所说的,规律”就相当于赫拉克利特的“逻格斯”(logos)。“火”与“逻格斯”的统一,就是,发展”和“规律”的统一。
(一)规律
1.什么是规律?规律是事物发展过程中本身固有的本质的、必然的、稳定的联系。
从这个意义可以看到“规律”存在于“发展”过程之中,是发展过程中的某些“联系” 。 发展是事物的“活动”所在,“联系”是事物的“秩序”所在,因而“规律”试图将“活力,和“秩序”结合起来。(我们在前面讲过,“统一性原则”是“秩序”的基础,而“统一性”体现为“联系”,联系在这里体现为“秩序”。“活动”和“秩序”及其关系法哲学、政治哲学、法学、政治学中的核心问题,需进一步研究。
2.规律与联系和发展
(1)规律是发展的范畴。规律是存在于发展过程中的秩序,是规范发展的东西,发展的节奏、机制都是由规律执行的。发展离开了规律就没有了秩序,没有了秩序也就没有了发展。 我们平常一提到规律就讲发展的规律这是很对的。“发展的规律”这个平常话意义极为深刻,它把“发展”和“规律”,即“发展”和“秩序”结合起来了。如果能在实践中将二者结合起来那就太好了。
(2)规律是联系的范畴。规律是“发展”中的“联系”,但不是所有的联系,而是“本质 的”、“必然的”、“稳定的”联系。譬如地球和太阳之间所具有的“向心力”和“离心力,及其平衡就是稳定的联系,必然的联系、本质的联系。人和世界的对象化关系或联系也是稳定的、必然的、本质的联系,因而它们都是规律。
3.规律具有客观性特征。规律是客观事物本身固有的,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的秩序。人 不能创造、消灭、取消规律。但人有主体能动性,可以认识利用规律,按规律办事,以实现 人的目的、理想和价值。马克思说:“一个社会即使探索到了本身运动的自然规律,它还是既不能跳过也不能用法令取消自然的发展阶段。但是它能缩短和减轻分娩的痛苦。”(《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第11页)
(二)范畴
规律由范畴构成,因而要进一步了解规律需要讲一下范畴。
1.什么是范畴?范畴是最基本的概念,是人们的思维对事物普遍本质的概括和反映。范畴和概念有相同的一面,都是对事物本质的反映,但范畴比概念“基本”。“基本”的意思是说范畴比概念的概括范围大,抽象程度高。如“家用电器”、“交通工具”不能成为经济学的范畴,但将其概括为“商品”就可以成为经济学的范畴。范畴是思维形式,其内容是事物的本质。
2.范畴和规律的关系。一方面,规律包含范畴,规律的逻辑表达形式是“判断”,而,判断”是“概念”或“范畴”的关系。如对立统一规律由“同一性”、“斗争性”等范畴构成。另一方面,范畴体现着规律,范畴之间的关系和运动就构成规律。因此,了解规律和了解范畴密切相关。
3.范畴是认识的重要工具。人改造世界要依赖于工具。人是制造和使用工具的动物。人认识世界同样依赖于工具,认识的工具不是有形的机器这样的工具,而是“范畴”。人头脑中有了“范畴”这种无形的工具,就可以用它来加工和整理感性材料,从而形成理性认识,如果没有“范畴”,或“范畴”很少很老就不能深刻正确地认识事物。人和人认识能力的差异主要表现在能否用范畴、概念进行思维,表现在头脑中范畴的多少和新旧、表现在范畴的 运用能力上。因此在认识和学术研究中要高度重视运用范畴、创造范畴。
(三)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
关于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马克思和恩格斯比较重视否定之否定规律,而列宁和毛泽东比较重视对立统一规律。列宁和毛泽东认为对立统一规律是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对对立 统一规律作为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的原因和根据是什么呢?主要有以下三点:
1.从对立统一规律同联系和发展的关系看,对立统一规律是联系的根本内容和发展的内 在动力。联系构成运动和发展,而联系中最根本性的联系是事物内部对立双方的联系,这种 联系就是对立统一或者矛盾。前面我们把运动、发展的原因归结为联系,通过对联系的进一步揭示,可以把运动发展的内在动力归结为对立统一或矛盾。
2.从对立统一规律与辩证法其他规律和范畴的关系看,对立统一规律是贯穿于其他规律和范畴的中心线索。质量互变规律揭示质和量、质变和量变的对立统一关系,否定之否定规 律揭示了肯定和否定、曲折和前进、继承和发展的对立统一关系。辩证法的成对范畴中的每一对范畴都是对立统一关系。
3.矛盾分析法是最根本的认识方法。由于认识事物主要就是认识事物的内外部矛盾,认 识了事物内部的特殊矛盾就认识了事物的本质,因而在认识事物的方法中矛盾分析方法就成 为根本方法。
第五章 世界联系和发展的基本规律
在第二章中我们讲到物质自己是能运动的,我们把这一思想或原理叫“自己运动”原理,在第四章中我们讲到联系构成运动原理,这也是“自己运动”原理,因为联系是物质固有的本性。所以前面讲的内容中一个重要思想就是“自己运动”思想。本章我们将进一步深化、具体化“自己运动”原理。列宁认为,辩证法的目的是要深化“自己运动”思想,他明确地指出:唯物辩证法的“主要注意力放在‘自己运动’的源泉上。”(《列宁选集》第2卷,第712 页)“自己运动”的源泉或动力是对立统一规律。除了对立统一规律,本章还要讲另外两个规律,即质量互变规律和否定之否定规律,这两个规律也是围绕“自己运动”的。质量互变规律讲“自己运动”的状态,否定之否定规律讲“自己运动”的道路和方向。图示:
动力——对立统一规律(对立面的斗争与转化)
自己运动 动态——质量互变规律(量变和质变两种状态)
 动向——否定之否定规律(自我完善方向)
本章应注意掌握的几个重要思想:
1.“自己运动”思想。对立统一规律讲发展的动力主要在事物内部不在外部,这强调的是“自己运动”思想,否定之否定规律讲事物经过两次否定又会在形式上回到出发点,即未离开自己,这也是“自己运动”思想。“自己运动”是贯穿在唯物主义(物质会运动)和辩证法中的一个一以贯之的重要哲学思想。
2.“自我完善”思想。这主要是在否定之否定规律中讲的。这一规律要说明事物发展的基本方向和趋势是“自我完善”、“自我发展。”对立统一规律讲“自我完善”的动力问题。
3.“发展秩序”思想。规律作为“逻格斯”是讲“秩序”的。对立统一规律讲,对立中一方发展到极端就会向相反的方向转化,即物极必反,这是“秩序”;质量互变规律中讲的“度”,正是“秩序”。适度就是讲“界限”,讲“节制”这都关涉到秩序问题;否定之否定规律讲事物发展的方向是确定的,即沿着上升方向走,发展的方向不是任意的,而是确定的,这就是发展的秩序。如果运动方向是任意的,那就无序了。所以三个规律都涉及到“秩序,,都是讲“发展秩序”的。
如果从价值哲学角度看问题,那么,“自己运动”讲的是价值的自由性(自主性)和自有性 (如果把运动理解为生生不息之真几,那“自己运动”讲的还是价值的本体问题);“自我完善”讲的是价值的主体性和趋高性;“发展秩序”讲的是价值的有序性。可见,唯物辩证法和价值哲学内在相关。
第一节 对立统一规律
本节主要讲矛盾的概念、属性、结构、作用和存在问题。
一、矛盾及其基本属性
(一)什么是矛盾?
正如对时间等概念的理解,可以从具体事物和世界总体两个层面进行一样,对矛盾的理解也可以从具体事物和世界总体两角度来进行。具体事物中的矛盾像生产和消费、团结与分裂、难和易、上和下、左和右、强和弱、愚和智等等。具体事物的矛盾是无限多样的。世界整体的矛盾康德只讲了四个,即他提出的著名的四个二律背反。其实关于世界整体还有一个内在的 根本的矛盾,这就是物质和精神的矛盾,这一矛盾是世界观中最根本的矛盾。在康德的四个二律背反中和哲学最为密切的是有限和无限的矛盾,自由和必然的矛盾,这两个矛盾再加上 思维和存在的矛盾,现象和本质的矛盾,普遍和特殊的矛盾,经验和超验的矛盾等可以说是关于世界总体的若干主要的矛盾。按哲学是世界观的学问这一性质来说,哲学应主要研究关 于“世界总体”的矛盾,但黑格尔往后的哲学家们把矛盾的范围扩大了,哲学也研究“具体事物”的矛盾了。
所谓矛盾,是指反映事物内部或事物之间对立和同一及其关系的基本哲学范畴。同一性和斗争性是矛盾的两种基本属性。
事物内部和事物之间都存在着许多关系,如金、木、水、火、土之间有并存关系、依赖关系、相互影响关系等,但从发展的角度看,从本质的角度看,它们的关系是相生相克关系。,相生”就是同一关系“相克”就是对立关系。任何事物内部从运动发展角度看都有两种相反因素、趋势、力量,二者既有对立关系,又有同一关系,这两种关系之间也有关系。矛盾就是反映同一和斗争两种关系及两种关系之间的关系的概念。
正因为同一和斗争是矛盾所包含的两种主要因素,因而同一性和斗争性是矛盾的两种基本属性。
(二)矛盾的基本属性
1.同一性
(1)什么是矛盾的同一性。矛盾的同一性是指矛盾着的对立面之间的相互依存、相互吸引、相互贯通的一种趋势和联系。
世界的奇妙性在于两种相反的东西,相异的东西总是相吸的,相依相赖的,自然界中磁石的两极,生物界的雌雄,人类中的男女都是相异者而相吸,相同者相斥。同一性这个概念就 是反映相对立者相吸、相依、相辅这种关系的。同一性是意义之源之一,动物间若无雌雄相吸,则无相生,无生生不息之生命创造,人类中无男女之相吸相依则无激动人心的爱情,即,爱络斯”(eros)。无爱的人类将会是怎样的人类呢?
(2)同一性的内容。对立面之间的同一关系具体分析起来包含相互依赖关系和相互贯通关系。
首先,矛盾的对立面相互依赖。就是说矛盾双方任何一方的存在依赖于对方的存在,发展也依赖于对方的发展。例如,上和下,上的存在因为有下,无下则无所谓上。有限之所以是有限,因为和无限相比而言,无限之所以存在是同有限相比而言。这是矛盾双方存在上的相互依赖。矛盾 双方在发展上也相互依赖。就人类社会内部而言,精神要发展依赖于物质的发展,相反物质要发展依赖于精神的发展。如果矛盾一方把一方消灭了那么消灭者本身就既不存在了,也不 能发展了。假如资产阶级把无产阶级消灭了,那么,资产阶级自身也就不“存在”了,作为资产阶级也不“发展”了。无产阶级也一样。
其次,矛盾的对立面相互贯通。这是更深入的同一。相互贯通表明同一关系是内在的,有机的同一。相互贯通又有两个内容,一是对立双方相互包含,二是对立双方有相互转化的趋 势。相互包含就是对立双方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中国传统文化中有太极图,太极图中的黑白鱼,黑鱼的眼睛是白的,白鱼的眼睛是黑的。这个反映宇宙本质的图所表达的就是对立双 方的相互包含,对立中的同一关系。元朝书画家赵孟俯的夫人(管夫人)写了一首表达爱情的词:“把一块泥,捻一个你,塑一个我。将咱两个、一齐打破,用水调和,再捻一个你,再塑一个我。我泥中有你,你泥中有我。”同一性和“爱”有关,古希腊的恩培多克勒就把同一性理解为“爱”,把斗争性理解为“恨”。相互贯通还表现在对立双方有相互转化的趋势。就是说对立双方都有转化到对方去的内在冲动、内在趋势。被统治阶级有着转化为统治阶级的趋势,统治阶级也有着转化为被统治阶级的趋势,物质有转化为精神的趋势,精神有转化为物质的趋势。凡矛盾对立面都存在着相互向对方转化的趋势。正因为矛盾双方可以相互转化,所以世界才充满生机,人才充满希望和理想。试想如果统治者不能转化为被统治者,被统治者也不能转化为统治者,那陈胜、吴广们还有起义的冲动、胜利的可能吗,没有,假如无知不能转化为知,学习还有意义吗?所以,“希望”,“理想”及其实现的根据在矛盾的同一性上。
2.斗争性
世界的奇妙之处不仅在于相反相异的东西是相互吸引的,还在于相互吸引的双方又是排斥的、否定的、背反的、分离的。爱中有恨、有苦的根源就在于宇宙的这一法则中。孔子讲的,仁”是指“爱人”,因此,爱中一定是有“苦”、“苦难”的。“爱”需要付出、牺牲、无我、克欲、克己、甚至灭欲,这是“苦”,是“苦难”。基督教讲的“圣爱”更和“苦难,相连,基督教为了爱要人抛弃家庭、肉身,这是“苦难”,耶稣钉在十字架上表达的是对人类和上帝的“爱”,即和上帝的同一,但肉体却是痛苦的,即人对上帝的同一中有着对,肉欲”的排斥。我们把这种排斥叫斗争性。
所谓斗争性,是指矛盾着的对立面之间相互排斥的属性,相互分离的倾向和趋势。
,杀身成仁”、“舍生取义”、“大公无私”、“公而忘私”、“舍己救人”、“见利忘义”、“水火相克”等等所反映的就是身和仁、生和义、公和私、己和人、利和义、水和火之间的斗争性关系。杀、舍、无、忘、克等都是体现斗争性含义的。日常生活中经常用到的这些词常常表达的就是矛盾斗争性。
为什么“相吸”的双方又必然要“相斗”呢?因为只有“相吸”就不成其为“矛盾”,那么,难道世界是为矛盾而存在的吗?你还可以说,“相吸”中有“相斗”这是个“事实”。但难道“事实”和“价值”能分开吗?不能。从“价值”的角度看,“相吸”的双方如果没有“相斗”,事物就会丧失生机,就会永远如此,不会变化,不会发展。所以“相吸”中有,相斗”可以用“发展”来解释。辩证法的研究对象正是“发展”。
在理解斗争性时要注意两个问题:第一,把斗争性和斗争的具体形式区别开来。第二,事物在不同发展阶段中斗争性的形式是不同的,不能因斗争性在事物一定发展时期(发生阶段)表现 不明显而否认斗争性存在。如果这样就否定了矛盾的普遍性。
3.同一性和斗争性相互联结
光有斗争性不能叫矛盾,光有同一性更不能叫矛盾,斗争性和同一性结合在一起才能叫矛盾。同一性和斗争性本身就是同一个矛盾的“两面”,而不是“两个”。一个硬币有两面,两面就是说它们同一个东西身上,“两个”则是不同的两个单独事物,如两个硬币。同一个事物的两面那一定是不可分离的了。呼和吸是人的呼吸的两面,所以呼不能离开吸,吸也不能离开呼。同一性和斗争性是同一个矛盾的两面,所以二者不可分割,相互联结。只强调其中的一面都会取消矛盾,因此取消发展。例如“文革”中只强调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双方,斗争性”一面,导致中国经济不得发展。因为它取消了矛盾,取消了发展的动力。譬如人征服自然(主体性),是人和自然的斗争性,而人在征服自然中若不遵循自然规律,征服(斗争)就会失败,而遵循自然规律(客观性)是人和自然之间的同一性。
(1)同一性和斗争性相互联结的表现。
一方面,同一性不能脱离斗争性而存在,没有斗争性就没有同一性。因为①辩证法讲的同一是具体的同一,而不是抽象的同一。具体的同一是包含差异和对立的同一。孔子讲:“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和”就是有差异的同一,“同”则是无差异的同一。(孔子把“和”的思维方式,即同中有异的思维方式用来分析“仁”,得出“爱有差等”,即,亲亲”、“尊尊”的观点。孔子的思维方式就是同一中有差异、斗争的辩证思维,而墨子的,兼爱”则缺少辩证思维。)“具体的同一”相当于孔子讲的“和”,它里面是有差异、斗争的。②没有斗争性就没有同一性。对方双方的相互依存、相互转化都依赖于斗争性。譬如,矛盾双方如果无差异、无对立,它们就不会相互吸引。两性相吸,其前提是两。矛盾双方的相互转化的实现要依靠斗争。理想要转化为现实,依赖于斗争、奋斗,失败转化为成功,小转化为大,弱转化为强等都依赖于斗争,没有斗争矛盾双方不会转化。③同一性如果离开了斗争性事物将会变成僵死不变的东西,就不会有运动和发展。一个事物内部如果没有否定这个事物的因素存在,这个事物就会永恒地存在下去,世界上没有这样的事物,这说明同一中是有差异和斗争的。如果生物的遗传(同一)中不包含变异(斗争)那这种生物、动物就永远是它自己。同一中有差异说明辩证法所理解的“共性”、“统一性”不是纯粹的、绝对的。这有利于批判“独断论”。同一中有差异表明世界上不会有绝对的“共识”和“认同”。,万众”不可能完全是“一心”。“一心”中总有“多心”,共同意志中总有不同声音。卢梭所说的“公意”也不是绝对的。
另一方面,斗争性也不能脱离同一性而存在,没有同一性就没有斗争性。因为①斗争是统一体内部的斗争。斗争、差异的双方首先要能组成一个统一体然后才能斗争。学生给老师提 意见,是因为学生和老师处于一个教学统一体中,有了教和学的联系,学生只会给教他的老师提意见,不会给不教他的老师提意见,因为不教他的老师和他不在一个统一体中。两个人 在吵架总是因为发生了某种联系。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恨,缘和故就是同一性。毫无联系的两个事物是斗争不起来的。②斗争的对方是“自己的”对方。斗争的对方不是任意的事物而是“自己的”对方,自己的对立面。主观有“自己的”对立,这就是客观,它只能和客观相对立、相斗争。债权人讨债不能向任何人讨,而是向作为对方的债务人讨。有限只能和无限相对立,相斗争,人是有限的,所以人追求无限、不朽。追求无限就是超出有限。由于有限要依赖于无限(同一)所以有限才要超出自己(斗争)走向无限。③斗争双方的斗争必须有一个共同争夺的东西,否则斗争不起来。譬如甲乙两球队在激烈地竞争都是想争取赢,统治阶级和被统治阶级斗争是为了权,前者要保权,后者要夺权。这说明没有同一就没有斗争。
(2)同一性和斗争性相互联结原理的方法论意义
①这一原理要求我们在认识事物时要在同一中看到对立,在对立中看到同一,在实践中要在同一中把握对立,在对立中把握同一。只有这样才能全面和深刻地认识事物。
②这一原理要求我们在强调统一意志、集中、纪律时不要忽视人的差异、个性、多样性。因为同一总是有差异的同一,具体的同一;同时在强调差异、斗争时不要忽略双方的一致、同一,不要“残酷斗争,无情打击。”伦理和法律中讲宽容就是因为敌人、坏人、恶人和自己、好人、善人有一致的地方,都有弱点,按基督教的说法都有“罪”。刑法中免除死刑就是因为罪犯和被害人都有弱点。同一性制约着斗争性。在艺术创作中把对立的双方统一起来会产生美感。如“蝉噪林愈静,鸟鸣山更幽”诗句即是。
二、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
在上一章中我们说事物的“运动”是由“联系”引起的,而“联系”的根本内容是对立统一或矛盾,因而在此我们说矛盾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动力。在第二章我们还讲过物质的“自己运动”原理,要进一步理解“自己运动”原理,就要把事物运动的动力理解为在事物“内部,。只有根本动力在“内部”不在“外部”,才能称得上“自己运动”。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就是要进一步说明事物的“自己运动”。
由于联系有内部联系和外部联系,所以作为联系根本内容的矛盾也就有内部矛盾和外部矛盾。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中的矛盾包括内部矛盾和外部矛盾。内部矛盾也叫内因,外部矛 盾也叫外因。这里先讲内因外因的关系问题。
(一)内因和外因及其辩证关系
内因是事物的内部矛盾,外因是事物的外部矛盾。
内因和外因的关系表现为:“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内因是变化的根据,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毛泽东选集》第1卷,第277页)就是说,内因和外因对事物的运动变化都起作用,但作用是不同的,内因更重要,是“根据”,外因是“条件”,而且还要通过内因才能起作用。
1.内因是事物变化的根据和第一位的原因。要坚持“自己运动”原理,必须承认内因的这一地位。为什么内因是变化的根据和第一位原因呢?(1)内因是事物存在的深刻基础,内因消失了就意味着该事物彻底变化了。内因就是事物根本矛盾,试想如果同化和异化这个根本矛盾不存在了生物还会存在吗?(2)内因是一事物区别于另一事物的主要依据,看一事物是否发生了变化要看内因是否有了变化,即内部矛盾对立双方的主次地位是否有了变化。(3)内因规定着事物发展的基本方向。外因对事物有作用,但不能决定事物发展的基本方向。犯罪是有原因的,内因是犯罪的第一位的原因。就是说犯不犯罪主要是“由自”而不是“由他”的。这是对罪犯实施惩罚的依据。“自己运动”原理是对罪犯实施惩罚的依据。
2.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变化主要是由内因引起的,但内因如果离开外因也无法发生变化。鸡蛋能变化成小鸡,但没有适当的温度这个外因也是变不成小鸡的。人能行走、跑步,但如果没有食物、水等的摄入,他也是动不了的。所以外因构成事物运动变化的条件。外因有时会影响事物性质的变化。固态物体的矛盾在一般条件下是分子、原子之间的吸引和排斥,而在高压条件下则成为原子内部原子核和电子的吸引和排斥。外部条件制约着事物内部变化层次的深浅。中国古代碰到的野蛮民族不会使中国发生深层变化,但近代西方民族就使中国发生深层变化,就好像固态物体遇到了高压,连深层的原子核都要变化一样。
3.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外因的作用无论有多大,不通过内因也是不会起作用的。外 面的温度再高,如果蛋壳是隔热的,到不了鸡蛋内部,条件也不会起作用,到了内部如果内因不吸收热能也不行。外因只有转化为事物的内部因素,渗透到事物内部去,才会对事物起 作用。老师讲课学生不能入耳、入脑,也不会起到变化思想之作用。移植和吸收外因的优秀东西,如果不能将其转化为自身的因素那也难以真正起作用。这进一步说明内因是变化的根 据和第一位原因,外因只是条件。
4.内外因辩证关系原理的意义
(1)这一原理进一步说明了运动是“自己运动”。
(2)这一原理说明自主、自由、自力更生是第一位的东西,在此前提下要重视外部环境,外部条件的作用,重视对外开放,重视和环境的信息、能量、物质交换,重视把外部因素转 化为内部因素。黑格尔曾赞扬古希腊民族善于把其他民族的思想当作材料内化为自己的东西。
矛盾,特别是内部矛盾是事物发展的根据和第一位的原因,那么,矛盾怎样推动事物发展呢?
(二)矛盾怎样推动事物发展
矛盾内部同一性和斗争性相互结合,共同起作用推动事物发展。只有斗争性或只有同一性都不能推动事物发展。“文革”中搞的“斗争哲学”未能推动中国发展就说明单一的一方面不能成为事物发展的动力。同一性和斗争性对事物发展都起作用,但作用是不同的,这里分别分析它们的作用。
1.同一性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
同一性的内容包含矛盾双方的相互依存,相互包含,相互转化三个层次,下面分别看这三个层次要素对事物发展的作用。
(1)相互依存对事物发展的作用。事物发展的条件是该事物是一个较稳定的统一体,而稳定的统一体得以形成的条件是矛盾双方的相互依存。例如,一个国家的经济社会要发展,其条件是国家处在一个稳定的统一体中,国家动乱经济则不能发展,而国家稳定的条件是国内各矛盾双方的相互依存,如统治者和被统治者相互依存,未分裂,公平和效率相互依存,未严重分离,穷人和富人相互依存,未分裂。这样才能形成稳定的统一体,事物的量变就是在这种稳定的统一体中实现的。再者,对立双方的发展都依赖于对方的发展。如精神文明越发展,物质文明就越发展,反之亦然。孟子认识到了矛盾一方的发展依赖于相反的一方发展的道理。他说:“无敌国外患者国恒忘。”(《告子下》)柳宗元说:“敌存灭祸,敌去召过。”(《柳河东集·敌戒》)格言云:“生于忧患死于安乐”。“非典”是健康的敌人,这敌人出现了,人也就知道健康和生命的重要了。所以费希特说,自我必须建立非我,非我强大了自我才能强大。美国要到处找敌人,找对立面,在和对立面的依存中促使自我强大。中国近代若无列强的侵略那很难奋起实现现代化。市场经济的竞争机制就是利用矛盾双方各以对方的发展为条件的规律。
(2)相互包含对事物发展的作用。矛盾双方的相互包含可以使矛盾双方相互利用、相互促进,从而推动事物发展。相互利用是事物发展的重要形式,这种发展形式之所以可能是因为 矛盾双方存在着相互包含的同一性。譬如,精神文明中有物质文明的因素,物质文明中有精神文明的因素,因而二者可以相互利用,共同发展。有限的人的生命中包含着无限的因素,无限中有有限的成份,因而有限人生和无限意义之间可以相互促进。孔子说:“人能弘道”,人是有限的,道是无限的,人能弘道,说明有限能促进无限的发展,无限的道则范导着有限人生的不断完善。农业中有工业的因素,工业中有农业的因素,因而双方可以相互利用和促进。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战争与和平,管理者和被管理者都因有相互包含的同一性,所以能相互利用,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3)相互转化对事物发展的作用。相互转化规定着事物发展的基本趋势或基本方向。这是因为矛盾双方相互转化的方向不是任意的,偶然的,可以胡乱转化的,而是朝着确定的方向 转化的,这个确定的方向就是对立双方各向自己的对方转化而去。事物的性质是由对立双方中居主要方面一方的性质决定的,因而如果在对立双方的相互转化中非主要方面转化到主要 方面去了,那未来事物的性质就是现在的这个非主要方面的性质所决定的了。非主要方面迟早要转化为主要方面的地位上,因而人们可以分析现在的非主要方面的性质来确定事物发展 的未来趋势。矛盾双方可以相互转化,并向对方的方向转化,这使人可以预测未来。抗日战争时期许多中国人相信阴阳转化的道理,认为失败可以转化为胜利。中国人相信祸可以向福 转化,因而有乐观意识;福可以向祸转化,因而有忧患意识。综合起来看,中国人的性格和文化特征,既不完全是李泽厚说的“乐感文化”,也不完全是徐复观说的“忧患意识”,而是“忧乐圆融”意识,这是由中国人的辩证思维精神所决定的。
总之,同一性决定着事物发展的条件、形式和基本方向。
2.斗争性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
(1)在事物的量变过程中,斗争性的作用在于能引起矛盾双方力量的消长,造成矛盾双方力量对比的变化,为矛盾非主要方面向主要方面转化准备条件,换句话说就是为事物的质变 准备条件。
(2)在事物的质变过程中,斗争性的作用在于促成旧的矛盾统一体或旧质事物的破裂、瓦解和新的矛盾统一体或新质事物的产生,从而使事物发生质变,实现新事物代替旧事物,使 事物得以发展。这是斗争性作用的最突出的表现。没有斗争性,事物只能在旧事物范围内活动,因而天下永远无新事。事物的性质变化主要依赖于斗争性。西方哲学史中很重视矛盾双 方的斗争性。
以上说明,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对事物发展都起作用,不能重视一方面忽视另一方,双方只有结合起来才能成为事物发展的真正动力。要防止和批判单纯的“斗争哲学”和“同一哲学”。在生活实践中应将合作与竞争结合起来,把团结和批评结合起来,把文化认同和文化冲突结合起来,把文化继承和文化批判结合起来,这样才能推动事物发展。
(三)同一性的相对性和斗争性的绝对性
矛盾的斗争性和同一性在事物发展中都有作用,这是二者的相同处,但二者也有不同处,这就是二者在事物发展中所处的地位和作用是不同的,二者的地位有不平衡性,其中同一性 是相对的,斗争性是绝对的。不注意这个问题就不能解释运动的绝对性和发展。
1.同一性的相对性
同一性的相对性,是指(1)同一性的有条件性。要理解这一问题必须把同一性和由同一性所构成的统一性即事物看成是具体的事物,有限的事物。具体有限的事物总是有生有灭的,在一定条件下产生,在一定条件下消灭。既然具体有限的事物即统一体是有条件的,那么统一体内部矛盾双方的相互同一自然就是有条件的了。例如有了大机器才有了工厂、有了工厂,才有了工人和资本家矛盾双方的同一性。这就是说同一性是有条件的,不是无条件的。学生和教师有同一性是因为你在上学、进入了学校,你们毕业了,这种同一性就没有了。
(2)同一性是暂时的、易逝的,不是永恒的。由于同一性是有条件的,而条件是可变的,因而同一性也是暂时的,易逝的,不可能永远存在。
2.斗争性的绝对性
斗争性的绝对性是指斗争性的无条件性。斗争性不是也依赖于同一性么,怎么又说它是无条件的呢?斗争性的无条件性不是指斗争性的存在不需要具体条件,而是说斗争性能够打破 具体条件的限制,并创造新条件,斗争性打破具体条件限制的能力是无条件的,因而是绝对的。“打破”具体条件,就是“超越”具体条件,超越了具体那就成了普遍的了。超越具体,那就是说斗争在具体之上了,而不在具体之中了。看来唯物辩证法在关键处也得承认普遍、一般可以在具体、个别之上,否则就不会有绝对性的东西。过去老是说只有唯心主义才讲普遍共相在特殊之上,看来是不全面的。不承认超越,即一般在个别之上,就不能解释发展,不能解释上升的运动,不能解释价值问题。“超越”具体是“飞跃”,没有“超越”具体这一下,旧事物飞不到新事物那里去,因而发展就不可能。因而理解斗争的绝对性就需要从超越具体和有限的东西处理解了。在此存在着绝对和相对、普遍和具体、无限和有限的矛盾,这些矛盾是涉及“世界总体”的矛盾,同具体事物中的矛盾有所不同。“总体”、“发展”都是典型的哲学问题,同它们相关的矛盾是哲学矛盾。在此“发展”的确同“矛盾”相关,同具体和普遍、相对和绝对、经验和超验的矛盾相关。而这些矛盾和康德讲的二律背反就处在同一层面了。
强调“斗争性的绝对性”是要解释和倡言“发展”。冯友兰先生说这是中西哲学的一个很大的不同。他说西方哲学的特点是“仇必仇到底”,中国哲学的特点是“仇必和而解”。就是说西方哲学重视斗争性,中国哲学重视“同一性”。
三、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
上面讲到矛盾的作用是能推动事物发展,而矛盾推动事物发展的作用是通过矛盾的解决表现出来的,要正确地解决矛盾,就要研究矛盾的特殊性,而矛盾的特殊性总是同矛盾的普遍 性相联系的。因此,本目要讲一下矛盾的特殊性和普遍性及其关系。
(一)矛盾的普遍性
矛盾的普遍性是说矛盾存在于一切时空之中,任何事物在任何时候都存在着矛盾。
1.什么是矛盾的普遍性
(1)从空间上来看,矛盾的普遍性是指,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之中,即处处有 矛盾,矛盾无处不在。宏观世界、微观世界、无机界、有机界、社会领域、思维领域、单位,家庭等等,其内外部都有矛盾。世界上没有不存在矛盾的事物。
(2)从时间上看,矛盾的普遍性是指,每一事物的发展过程自始至终都存在着矛盾运动,即时时有矛盾,矛盾无时不有。理解矛盾在时间上的普遍性,关键是承不承认事物在新旧转 化的时间过程中是否存在矛盾。新旧事物转化的过程是旧的统一体及其同一性瓦解,被打破的过程,在此过程中同一性的状态是既存在,又不存在,而斗争性则一直存在,因而这时的 矛盾也是既存在,又不存在,就是说不能说矛盾完全不存在。这是一个值得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2.矛盾普遍性原理的意义
(1)承认矛盾普遍性是彻底坚持辩证法的前提,否定了矛盾的普遍存在就不能坚持辩证法了,因为没有了矛盾也就没有了运动、发展。在认识和实践中要承认矛盾,认识矛盾和解决 矛盾,不要回避和掩盖矛盾。
(2)承认矛盾的普遍性就是承认人始终生活在矛盾之中,因此“操心”、“麻烦”、,痛 苦”是人的不可避免的生存事实。人不能超越矛盾,但人能改变对待矛盾的态度。人能通过对世界统一性的觉解在精神上达到物我合一之境界,但在经验的,现实的世界中人会永远生活在矛盾之中。
(二)矛盾的特殊性
矛盾的存在是普遍的,但矛盾在具体事物和时空中的表现是特殊的。
1.什么是矛盾的特殊性
矛盾的特殊性是指不同事物所包含的矛盾与其每一矛盾的各个方面,以及矛盾解决的形式有其不同的特点。
2.矛盾特殊性的表现
(1)矛盾性质的特殊性。
①从空间上看,不同事物有不同的矛盾。如有机物和无机物有不同性质的矛盾,生物和社会有不同性质的矛盾,中国和美国有不同性质的矛盾,城市和农村有不同性质的矛盾等等。
②从时间上看,同一事物在其发展的不同阶段有不同性质的矛盾。如原始社会和私有制社会有不同性质的矛盾。社会发展的自然经济阶段和商品经济阶段有不同性质的矛盾。
在此应注意,在事物的发展过程中有的矛盾贯穿于事物发展的全过程,并决定着整个过程的基本趋势和该事物的性质,这样的矛盾,我们将其叫做根本矛盾。而有的矛盾既不存在于 事物的全过程,也不决定事物的根本性质,这样的矛盾我们将其叫非根本矛盾。根本矛盾如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非根本矛盾如阶级斗争即是。根本 矛盾和非根本矛盾是相互作用的。
(2)矛盾地位的特殊性
在同一个事物内部往往不是只有一种矛盾,而是有许多矛盾。这许多矛盾在这个事物中的地位是不同的,其中有一个矛盾是主要矛盾,而其他的都是非主要的矛盾。不论在主要矛盾 还是次要矛盾的内部都有对立着的两个方面,这两个方面的地位也是不同的,其中有一个是矛盾的主要方面,另一个是非主要方面:
①主要矛盾和非主矛盾。
A.什么是主要矛盾和非主要矛盾
主要矛盾是处于支配地位的,对事物的发展过程起决定作用的矛盾。它的存在和发展规定和影响着其他矛盾的存在和发展。事物内部主要矛盾以外的矛盾都叫非主要矛盾。非主要矛 盾是处于从属地位的,对事物发展过程不起决定作用的矛盾。
B.主要矛盾和非主要矛盾的辩证关系
主要矛盾和非主要矛盾相互作用,并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②矛盾主要方面和非主要方面
A.什么是矛盾主要方面和非主要方面。在一个矛盾里的对立双方中处于支配的地位,起着主导作用的方面,叫矛盾的主要方面,处于被支配地位,不起主导作用的方面叫矛盾的非主 要方面。
B.矛盾主要方面和非主要方面的辩证关系。二者是相互作用的,并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C.矛盾主要方面的地位和作用。矛盾的主要方面是决定事物性质的主要因素,或者说事物的性质,主要是由矛盾的主要方面决定的。因而矛盾主次方面一旦发生了转化事物就由旧质 事物转变为新质事物了。这一点对理解质量互变规律和否定之否定规律十分重要。
③矛盾地位特殊性原理的意义
这一原理要求我们在认识和实践中要坚持唯物辩证法的两点论和重点论的统一,反对一点论和均衡论。重点论就是要在认识和实践中集中精力抓根本矛盾,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 面,抓住了这些矛盾,解决了这些矛盾,其他矛盾也就迎刃而解了。毛泽东把抓重点的方法叫牵牛鼻子的方法。不分主次,平均使用精力的方法叫均衡论,这是无重点的工作方法,是 要避免的。人的时间和精力有限,只有抓住主要矛盾才能实现自己的理想目标。歌德和黑格尔都讲,人要学会限制自己,把精力用到一个重要的事情上,这样才能取得成就。不限制自 己,什么都想干,那什么也干不好干不精。重点论,也就是有所为,有所不为。两点论就是在着重抓主要矛盾及其主要方面时也要研究非主要矛盾及其非主要方面,以促进主要矛盾的 解决,在此要反对一点论。重点论和两点论是统一的,重点是两点中的重点,两点是有重点的两点。
(3)矛盾解决形式的特殊性
矛盾性质的特殊性和矛盾解决条件的特殊性决定了矛盾的解决方式不是唯一的,而是多样的,特殊的。一把钥匙开一把锁,不能用一种方式去解决所有的矛盾。在此问题上我国在文 革中曾有血的教训,这就是把战争中一方吃掉一方的矛盾解决方式普遍化、唯一化,用它来解决所有的矛盾。如用它来解决学术领域里、思想领域里的矛盾,导致了对大量知识分子的 人身攻击和肉体消灭,对我国的学术文化带来重大损失。应当看到把一方吃掉一方的矛盾解决方式唯一化,普遍化在我国有深厚的文化传统根源,这就是一元化的哲学思维方式和一元 化的政治价值观。经历了惨痛教训后我们必须重视矛盾解决方式的多样性,特殊性问题。矛盾解决的基本形式有以下几种类型:
①矛盾双方的并存形式。这是事物在量变过程中解决矛盾的形式。其意思是说事物在其发展中产生出了适合于矛盾双方在其中运动的某种适当的形式,使矛盾双方达到平衡、协调,使矛盾得到解决。太阳和地球之间存在着向心力(吸引)和离心力(排斥)的矛盾。是不是一定要让向心力吃掉离心力或相反呢?不是。二者矛盾的解决是取得平衡,达到并存。社会中的发展和稳定的矛盾也可以通过寻找双方并存的形式来解决。
②矛盾一方克服一方。两军对阵一方打败一方,体育比赛中一方战胜另一方,无机界吸引克服排斥或排斥克服吸引,这些都是矛盾一方克服一方的矛盾解决方式。
③矛盾双方“同归于尽”,为新的对立双方所代替。阶级社会形态中,两大阶级的矛盾的 解决方式都是同归于尽的方式。在社会质变阶段,奴隶战胜了奴隶主,奴隶自己也就不存在 了,因为对立双方的存在都是依赖对方的存在的,对方不存在了,当然己方也就不存在了。农民阶级消灭了地主阶级,自己就不存在了;无产阶级消灭了资产阶级自己也不存在了。这 就是同归于尽。
④矛盾的对立双方融合成一个新事物,使矛盾得到解决。例如,城乡矛盾、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的矛盾,仁和知的矛盾等都不能用一方吃掉另一方的方法来解决,最后要通过双方的 融合来解决。但在实践中很难做到以这种方式来解决矛盾。例如,过去用“红”来吃掉“专”,有所谓“白卷先生”张铁生,现在却有以“专”吃掉“红”,以“智”吃掉“德”的倾向。看来矛盾解决方式与一个民族的文化传统和现实诸多因素密切相关,不只是一个自我理性选择的问题。
既然矛盾解决方式是多样的、特殊的,因而不能把其中的一种方式唯一化、一元化、普遍化;既然矛盾解决方式同文化、利益等现实因素相关,因而我们要用理性的、现实的力量对 之加以改造,使矛盾解决方式适合矛盾的性质和人的要求。
(三)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辩证关系
毛泽东同志认为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关系是矛盾问题的精髓,不懂得它就有抛弃辩证法的危险。
1.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相互区别。它们的区别表现在,矛盾的普遍性是共性,具有绝对性,特殊性是个性,具有相对性;矛盾的普遍性比特殊性深刻,特别性比普遍性丰富。特别性、个性不可能全部进入共性、普遍性,否则世界就丧失了自己的丰富性、个体性。
2.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相互联系。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是矛盾的两面,任何一个事物都是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的统一。矛盾的共性、普遍性存在于个性特殊性之中,个性中必然 包含共性,以共性为本质。个性是共性的基础,共性是个性的本质。个性的基础地位不能抹煞,共性的本质特征也不可忽视。
3.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在一个较大范围内是特殊性的东西,在较小的范围内就转化为普遍性的东西,反之亦然。如阶级矛盾在整个人类历史中是特殊性的 矛盾,在阶级社会中就转变为普遍性的矛盾。但是,就整个世界来说普遍性就是普遍性,它向特殊性的转化是指它可以表现为特殊性,特殊性可以实现普遍性,实现是部分的实现。
(四)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辩证关系原理的意义
1.这一原理把共性和个性、绝对和相对的关系问题提高到辩证法核心中的核心的重要地位。毛泽东说:“这一共性个性、绝对相对的道理是矛盾问题的精髓,不懂得它,就等于抛弃 了辩证法。”(《毛泽东选集》第1卷,第295页)大家知道矛盾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而毛泽东进一步说,共性和个性,绝对和相对的道理是这个核心的精髓,这就把这一原 理提高到了一个不能再高的高度了。这是对列宁辩证法核心思想的发展。如果只讲矛盾,不讲共性个性,绝对相对,还是不好解释发展问题的。在质变过程中如果不把斗争性理解为共 性、绝对性的东西,那矛盾、斗争性就无法超越、打破旧的统一体,不可能实现发展。关键处对同一性和斗争性作个性和共性,相对和绝对的划分,使得发展原则得以证成。其实在世 界观中不仅包含着思维和存在的关系,同时包含着共性和个性、绝对和相对的关系。甚至可以说,只是因为有了共性和个性的关系才产生了思维和存在的关系。希腊哲学是先讨论共性 和个性的关系问题的。毛泽东说,共性和绝对性都是矛盾的共性和绝对性,因而这种共性和绝对性就内在地包含着差异和相对。
2.这一原理是马列主义普遍原理与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基本原则的思想基础。马列主义不能照搬,因为要和中国特殊实际结合,中国实践不能离开马列主义,因为特殊中有普遍。
3.这一原理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哲学基础。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实现共同富裕,这是社会主义的共性。“中国特色”是个性。共性和个性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结,因而社会主义必须要有中国特色,中国特色不能脱离社会主义。二者的统一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道路。
第二节 质量互变规律
上节讲到矛盾推动事物的发展,其具体过程是矛盾对立双方中的非主要方面转化为主要方面时事物的性质就发生了变化。现在我们要问矛盾非主要方面转化为主要方面是突然的还是 经历一个量的增加过程,我们说要经历一个量的增长过程,这就是本节要讲的量变。那么,量变一定会引起质变吗?我们说必然会引起质变,那么,为什么量变必然会引起质变,这就要研究量和质的统一关系即度的问题。本节主要讲量变和质变的辩证关系问题。
一、质、量、度
要理解量变为什么会引起质变,质变为什么会引起量变,就要研究质和量及其关系度。
(一)质
1.什么是质。事物之间都是有区别的,之所以有区别就是因为每一个事物都有自己的质。所谓质,是指事物成为它自身并使该事物同其他事物区别开来的内在规定性。规定性就是特 性。譬如制造和使用工具是把人这种动物和其他动物区别开来的质,是人之所以成为人的特性。
2.质的特征。质的特征是在和后面讲的量的区别的意义上说的。质的特征是,质和事物的存在是直接同一的。意思是说,当一个事物的质存在着的时候,这个事物就存在,当一个事 物的质消失了之后,这事物就不存在了。譬如,人的质是人能劳动、有理性等。当人丧失了劳动能力、思维能力医学上把这样的人称为“植物人”。“植物”不是人,后面加了个“人”,那是因为他曾经是人或从伦理学法学上说他还是人。食物之所以是食物是由于它有作为食物的质如有营养、新鲜等,当它发霉变质了,它就不成其为食物了。西方医学和法律上把思维停止看作人死亡的标志。具体来说,质和事物存在的直接同一,有两方面的含义:一是指事物总是具有一定质的事物,无质的事物是不存在的。如商店里的商品各有其名,各有其性能,这就是它们的质,如果无名称、无特殊性能,使用价值,那人就无法选择和购买商品。二是指质又总是一定事物的质,质总要附丽于一定的事物,不附着于事物之上的质也是没有的。我们讲到“好”、“坏”这些质总是讲的好人、好事、坏人、坏事。当然,理论上可以把“好”这种质专门拿出来研究,但这是理论分析意义上可以的事,在现实中质和事物总是结合着的。质还有和量相同的地方,这就是质有多样性,就是说,一个事物不是一种质,而有多种多样的质,如人有生理质、有社会质,说你是否健康,指生理质,说你思想好不好,是指社会方面的质。一个人犯了罪,犯罪就是他的社会方面的质。
3.质和属性的关系。质是事物内在的东西,人看不见。如人的思想好坏这社会质用眼是不能直接看的。因而质总要表现出来,表现于外的质,人能看到感觉到的质叫属性。
所谓属性,就是一事物和他物在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中表现出来的质。属性是外在的能感觉得到的东西。质是内在的感觉不到的东西。质和属性的关系表现在两方面:一方面,质决定 属性,有什么样的质就会有什么样的属性,另一方面,属性表现质。譬如,你买了一支钢笔,它的质怎么样呢?你直接看不见。当你用它到纸上写字,即让它和纸相互作用,它就会表现出写字流利或不流利的属性,这属性你是可以感觉到的。钢笔写字流利的属性表现着钢笔的质,而这流利的属性是由它的质决定的。我们通过感觉来认识属性,再用思维对感觉进行分析了解事物的质。内在的质又是由事物更内在的东西,即特殊矛盾决定的,这样属性、质、特殊矛盾就是三由浅到深由表到里的概念了。图示:

属性—外—可感觉
↑
质—内
↑ 不可感觉
特殊矛盾—更内
一事物的属性必须在同他事物的相互联系、相互作用中,运动中才能表现出来,否则是表现不出来的,因此要认识一事物必须和这事物发生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医生要了解患者的 病得望、闻、问、切,它就是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科学实验、实践对认识的必要性、重要性可以从此得到理解。事物的联系是多样的,因而属性也是多样的,可变的,而质是相对稳 定的东西。
4.认识质的意义。(1)辩证法讲运动、发展,那么,人怎样才能判断出事物发展了没有呢? 那就要看事物的质变了没有。而要能作到这一点你得首先知道什么是质,否则你就不知道事 物发展了没有。你不知道小康社会的质是什么,怎么能知道小康社会到了没有呢?(2)认识事物的质是认识和实践的起点。认识事物首先是区别事物、区别事物就是认识事物的质。小孩 是先知道什么是钱,然后才知道是多少钱(量)的。实践是改造对象,你不知道对象的性质怎么能改造对象呢?实践的起点是先搞清对象是什么。邓小平曾说,过去几十年的教训就是没有搞清什么是社会主义,而它的理论贡献就是搞清了什么是社会主义,即社会主义的质,从而在实践中取得了巨大成就。
(二)量
事物除了有质的规定性,还有量的规定性,你到商店里去不能只说我要鞋、钢笔,你必须说要几双鞋、几支笔,几斤菜等,也就是说必须把质和量结合起来才行。
1.什么是量。
量是事物固有的规定性,它是指事物的规模、程度、速度,以及它的构成成分在空间上的排列组合等可以用数量表示的规定性。事物构成成分在空间上的排列组合也叫量,它主要是 指事物各成分的组成比例,如一副中药中有好多种药,这中间有个比例问题,比例就是一种量。国民经济中工业和农业有个比例问题。这也叫量。
2.量的特点。量的特点是在和质相比较的意义上说的。量的特点是一定程度的外在性,和事物存在的不直接同一性。质一变事物的存在马上就变了,但量在一定范围内的变化不会引 起事物的变化。水的温度可高可低,可以是30度,可以是50度,这种量变不会影响水的液态质。在马尾巴上拨几根毛,不会使马尾巴变成秃的马尾巴。多一点非公有制经济不会使中国 变成资本主义。这是量的外在性特点。但并不是说量变不会引起质变,量的变化超出了一定的范围必然会引起质变。把马尾巴的毛不断拨下去,就会出现秃的马尾巴。水杯可大可小但 过大了就变成水缸了,过小了就变成酒盅了。量和质一样也具有多样性,就是说一个事物不是有一种量,而是有多种量,如人有体重、身高、胖瘦、知识多少、智力高低、思想觉悟高 低等。水有温度、纯度、密度、硬度等等。
3.认识量的意义。(1)认识事物的量是对事物质的认识的深化。医生看病先给患者下个臆断,说是什么病,这是认识质。然后给患者一个化检单去化验,通过化验得出各种数据后,医生就更深入更精确地认识这种病,即这种质。(2)认识事物的量能将同质的事物区别开来。不同质的事物的区别通过认识质来达到,对同质的事物的区分则要通过量。例如,同样都是水泥,但有500号水泥,有800号水泥,同样是大学生,但学习成绩不同,同样都是教授但成果数量质量不同。管理中的定量化管理的任务之一就是要对同质的东西进行区分。(3)定性分析要和定量分析相结合。定性分析是认识事物的质,要深化精确化对质的认识就要进行定量分析。要确定一个人偷东西的行为的性质是偷窃,还是盗窃罪,要进行定量分析,量达到一定程度才叫盗窃罪。交警确定驾车者出事故的性质要量一下车轮是否在中线以外。马克思指出,一种科学只有当它达到了能够运用数学时,才算真正发展了。(参见拉法格:《回忆马克思》)
之所以认识事物的量对认识事物的质有意义,就在于量和质是相互规定,相互统一的。度这个范畴就是反映量和质的统一的范畴。理解了度就能理解后面要讲的量的变化为啥能引起 质的变化。
(三)度
度这个范畴非常重要,有人认为度具有本体特征(李泽厚:《历史本体论》)它对于理解法学、政治学等学科中的关键问题,如正义问题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1.什么是度。人长得再高也有限度。老鼠长得再大也不能长得和牛一样大,山再高也有个极限高度。万物都有一定的度,否则宇宙间就没有秩序,没有正义了。所谓度,就是事物保 持自己质和量的限度、幅度、范围,是和事物的质相统一的量的限界。度是质和量的统一。简要地说,度是“保质的量”。水在0℃~100℃之间这个量保证着水液态的质,超过100℃ 液态质就保不住了,就变成汽态的质了。评三好学生要求平均成绩80分以上,80分以上这个 量就保证着“三好学生”这个质。所以度是“保质的量”。作为度的量不是一个点,而是一个区间、幅度、范围。区间的两端叫关节点。0℃是关节点,100℃也是关节点。度是两个关节点以内的量。
2.度是质和量的统一。度是“保质的量”这个定义本身就蕴含着度是质和量的统一。(1 ) 在度中质和量相互结合、相互依存。一方面,量中有质,度中的量不是单纯的量,是具有一 定质的量;另一方面质中有量,度中的质也不是单纯的质,而是具有一定量的质。(2)在度中质和量相互规定。一方面,量规定着质。例如,人均国民生产总值3000美元这个量规定着小康社会这个质。800号这个量规定着水泥相应的质,平均成绩80分以上规定着三好学生这个质。另一方面,质也规定着量的活动范围。老鼠自身的质规定着它的体积的范围,它不可能长得和牛一样大,人的质也规定了人的各种量的活动范围,人的身高不可能跟大树一样高。山的最高高度不能超过3万米,超过了山脚下的岩层就会下陷,使它降下来。可见质也规定着量。
3.度的原理的意义。(1)度的原理的理论意义在于为量变引起质变原理提供了基础。既然在度中量规定着质,那么当量的变化超过了度时,质必然会发生变化。质中有量,因而新质 又会引起新的量的变化。(2)度的原理要求在实践中掌握适度原则,反对“过”和“不及” 。过犹不及。为了保持事物的质就要把量维持在度以内,为了破坏事物的质就要促使量超出度的范围。(3)度的原理是法学、政治学上强调的“正义”价值的哲学基础。正义是说个人的活动应当有界限,有范围,有克制,不应超出自己的利益范围,活动界限,否则就会侵犯他人的利益,这样社会生活才会有秩序,才能和谐。这一正义价值的哲学基础是度的原理。度的原理认为万物皆有其度,皆有其界限,这是万物和谐有序的前提,度体现现在社会中就是社会正义。在希腊神话中司正义复仇的女神纳美西斯就是度的象征。希伯来颂诗的基调就是认为上帝赋予一切事物以度。因此,度的原理应引起法哲学、政治哲学、社会哲学的重视。
二、量变和质变的辩证关系
由于在度中量规定着质,因而当量的变化超出了度的范围时就出现了事物的质变。量为什么会变呢?因为量的承担者是事物内部的对立双方,对立双方的斗争导致双方量的增减。当 矛盾的非主要方面的量增长到能够转化为主要方面的地位的程度时,矛盾双方的相互转化就会发生。相互转化的实现就是质变。因为质中有量,所以质变又会引起新的量变。事物的发 展过程就是量变和质变交替进行的过程。
(一)量变和质变相互区别
1.量变。量变是事物在原有性质的基础上量的变化,包括数量的增减和构成事物的成分在排列组合上的变化。事物内部矛盾双方规模、程度在增减,双方的内部结构和整个事物的内 部结构在变化,这就是量变。例如我国国民经济这个事物内部公有制和非公有制经济双方在发生量的消长,在消长的过程中双方各自的结构在变,整个国民经济的结构因而也在变,这 种量的减增和比例的变化就是量变。量变所呈现出来的面貌和特点是静止、相持、平衡、连续性的保持等。
2.质变。质变是事物性质的变化,是一种质态向另一种质态的转变,是由事物内部矛盾主次两方面地位的转化所导致的旧事物的灭亡和新质事物的产生。事物在质变时呈现出来的面 貌和特点是统一体的分解、静止、平衡、相持的破坏。
3.区分量变和质变的根本标志。量变和质变的区分在理论上是清晰的,但在现实中是很复杂的,有时很难在新旧事物之间划上一条分明的界限,何况在新旧事物之间还存在着中间类 型的事物。鸭嘴兽、始祖鸟就是鸟类和爬行类之间的中间类型。恩格斯说:“辩证法除了‘ 非此即彼’又在适当的地方承认‘亦此亦彼’!并且使对立互为中介。”(《马恩选集》第3 卷,第535页)为了区分量变和质变,新旧事物必须要有一种标志。这个标志就是看事物量的变化是否超出了度的范围。当然度的范围究竟在那里这又是一个复杂的问题。例如1992年我国工业产值中非公有制经济和公有制经济的比例首次达到了52∶48。这叫不叫超过了度的范围,当时经济学界有争论,针对此问题,党的十五大提出了控制力概念。在企业中公有股虽未达到51%,但有控制力就算是公有制企业。所以,度的范围是个具体科学问题,在社会生活中还和利益、价值问题密切相关、相当复杂。
(二)量变和质量的辩证统一
量变和质变是不同的,是事物发展中的两种状态,两种形式,但二者又是统一的。它们的统一表现在量变和质变相互依赖相互转化、相互引起、相互渗透等方面。
1.量变和质变的必要准备。这一原理包含三点内容:(1)量变是质变的基础和前提。就是说事物质的变化不可能偶然的无根据的产生和出现,它有其基础和前提,这就是量变。没有 长期的量的积累、准备、质变的发生是不可能的。“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没有台下的十年功,即量的长期积累,就不可能有台上一分钟的精彩表演。有些年轻人只看到成功人士“台上一分钟”的一面,看不到“台下十年功”的一面,即只看到光彩夺目的新质状态的闪亮登场,看不到量变的艰难困苦和默默无闻。例如文明的行为,创造力等都要经过相当长时期量的积累才行,甚至要从幼儿园起就要进行量的积累,然后到长大了才有质的变化。在幼儿园中老教小孩要“听话”,到大了却要让他(她)进行创造性思维。这怎么可能呢?没有量变的基础和前提嘛?(2)事物在质变之前必须一步一步地走过度的“区间”,否则质变无从发生,而走过度的“区间”的过程就是量变的过程。(3)量变规定着质变的性质和方向。拿人来说,人身上好坏善恶两种因素,如果一个人所进行的量变是不断积累他身上坏的恶的因素,那最后也会引起质变,不过这质变的性质和方向是犯罪分子。相反如果他不断积累好的、善的,即德、智、体、美等方面的量,那他所发生的质变的性质和方向就是实现自己的理想人格,即自我实现。事物内部有矛盾双方,量变就是这双方的量在变,如果非主要方面的量压倒了主要方面,那质变后的事物的性质就是非主要方面事物的性质。以上三点表明质变依赖于量变,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
2.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量变引起质变是不是一种必然性,规律性的关系呢?回答是肯定的。量变不是说可以引起质变也可以不引起质变,而是一定会或势必会引起质变。为什么 量变必然会引起质变呢?其根据有两点:(1)事物内部矛盾双方可以相互转化,因而当矛盾非主要方面的量增长到能够转化到主要矛盾地位去的时候,事物的质变就会发生,因为事物的 质主要是由矛盾主要方面决定的。(2)度的原理认为,量和质是相互统一,相互规定的,因而当保持旧质的量不存在时,旧质也就保不住了,就要被新质事物所代替,即发生质变。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意味着事物的变化不仅是由小到大,而且是由无到有。量变必然引起质变的原理给正在进行艰苦量变的人们以必胜的信念,使他们充满信心地去默默地进行量的积累。在此“必然”和“信念”是统一的,辩证法既让人能劳其筋骨,苦其心志地去进行量变,又让人充满必胜的信念。
3.质变体现和巩固量变的成果,并为新的量变开辟道路。质变对于它之前的量变的意义是体现和巩固量变的成果,对它之后的新量变的意义是为新量变开辟道路,提供更好的发展条 件,法国大革命后发布的“独立宣言”和各种法律把资产阶级长期斗争的成果写进了这些文献,从而体现和巩固了以往斗争的成果,如果没有质变这是不可能的。质变发生后原来为旧 质事物所限制的矛盾非主要方面成为主导的方面了,处于支配地位了,因而能得到更充分地发展,这就是质变为新的量变开辟道路。从这个意义上说量变又依赖于质变:只有质变才能 使新事物代替旧事物,即实现发展;只有质变量变才能打破旧质的限制,使量变已有的成果体现出来,巩固起来。
总之,量变和质变是辩证统一的,是相互依赖、相互转化的。
(三)量变和质变辩证关系原理的意义
1.既然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质变依赖于量变,那么在学习和实践中就必须首先作艰苦的量的积累工作,要有脚踏实际,埋头苦干的精神,要一点一滴地做细小的事情,反对急于 求成,立竿见影,拔苗助长,须知欲速则不达的道理。就好像开门,猛力推门门会反弹回来关上,只有徐徐用力门才能开一样。李泽厚说中国实现民主的途径就和开门是一个道理,不 能急燥,这就是适用了量变是质变必要准备的哲学道理。老子说:“为学日益,为道日损” 。“日益”、“日损”都是量变的过程。
2.既然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是规律性的,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趋势,那么,在进行量的积累时就要充满必胜的信心和信念,不能因量变的漫长和艰辛而放弃或失去信心,要相 信规律、相信质变必然会发生。劳其筋骨,苦其心志的量变过程不是任何人都能坚持下来的,没有信念、毅力常常会半途而废,所以成功者毕竟不是多数。不仅量变的终点是有意义的,而且量变的过程也是有意义的,这意义的来源之一是质变的回溯。质变目标的回溯使量变过程的艰难困苦具有意义。
3.既然质变能体现和巩固量变的成果,并为新的量变开辟道路,那么,在学习和实践中就要高度重视质变,在量变达到能够引起质变时要有敢于突破的勇气,敢于破旧立新的精神,把工作和事业推向一个新的阶段。不要做满足于微小进步的庸人。
老子讲:“为学日益、为道日损”。“日益”、“日损”就是量变,就是日复一日的积累,日积月累,这样才能成道。“日益”、“日损”就是作细小的事。所以老子又说:“为大于其细。天下难事,必作于易;天下大事,必作于细。是以圣人终不为大,故能成其大。” (《老子·六十三》)“大”就是质变,“小”就是量变,“为大于其细”就是质变要靠量变。“细”、“小”也就是老子说的“弱”,所以老子说:“反者道之动,弱者道之用。”就是说矛盾双方向相反的方向相互转化(对立统一规律)的实现要靠“弱”的,“小”的东西的积累,也就是量的积累。“反者道之动,弱者道之用”,把对立统一规律和质量互变规律结合起来了。王国维引用三首宋词来说明作学问的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第二阶段是:“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身憔悴”,第三阶段是:“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这也运用的是量变和质量相互关系的哲学道理。“蓦然回道,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是“质变”,前面的“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衣带渐宽”,“身憔悴”,“众里寻他千百度”,都是为质变作准备的艰难困苦的量变。
三、质量互变规律的复杂性
质量互变规律是世界的“一般”规律,“一般”总要表现为“特殊”、“个别”,“个别,事物是千差万别的、复杂的,因而质量互变规律这个“一般”的东西,在具体的“特殊” 事物中又有复杂性、特殊性。
(一)量变和质变形式的多样性
1.量变形式的多样性。我们在讲量的概念时说量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事物的规模、速度等,一是构成事物的成份在空间上的排列组合。那么,量变的形式也就包括这两个方面的变化,而不是一个方面的变化。(1)数量上的增加或减少。化学元素周期表里,原子量的变化会引起元素质的变化,水温的增加会引起水从液态变为汽态,偷盗数目的增加会引起罪种的变化和刑罚种类的变化,高考成绩的变化会引起会成为大学生的质的变化等。(2)构成事物的成分在排列次序,结构形式、比例关系的变化。这种量变形式也会引起质变。化学中的同素异形体和同分异构体,是由于构成方式的变化而形成质的差别,其成分本身并没有变。人数和素质相同的军队由于组成方式不同会导致战斗胜败两种不同质的结果。田忌赛马的故事也说明了此道理。体制改革就是对现有的要素进行一种构成方式的变革。
2.质变形式的多样性。事物的发展都要通过质变、这是普通的、一般的东西,但质变的形式不是一种,而是具有多样性。如突变论认为,当导致突变的连续变化因素少于四个时,突 变的类型就有七种之多,当因素多于四个时就有无限多的种类,这充分反映出事物质变的复杂性、多样性、特殊性。这里我们从质变过程中的对抗和非对抗的角度,将质变形式分为两 类:(1)爆发式飞跃。它是指解决对抗性矛盾的质变形式,其特征是新旧事物发生剧烈的外部冲突。如火山爆发、炸弹爆炸,不同制度的更替等。(2)非爆发式飞跃。它是指解决非对抗性矛盾的质变形式,其特征是旧事物向新事物转化时不发生剧烈的外部冲突,而是通过新质要素的逐渐积累和旧质要素的逐渐衰亡而实现的。如从猿到人的转化、语言的更新、科学的革命、人的世界观的转变等都是这种质变形式。
那么决定和制约事物质变形式的因素是什么呢?其决定因素是事物自身的性质,同时受外部条件的制约。同样是原子核的裂变,在原子弹中是爆发式飞跃,而在原子能发电站是就是 非爆发式飞跃。条件不同质变形式有所不同。这说明两种质变形式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
(二)量变和质变相互渗透
在现实的事物发展过程中,很难看到单纯的量变,总的量变中渗透和包含着部分质变,也很难看到单纯的质变,质变中渗透着量变的特征。
1.总的量变过程中的部分质变。部分质变可以分为两种情况
(1)阶段性部分质变。所谓阶段性部分质变,是指事物的根本性质未变,而比较次要的性质发生了变化,使事物的发展呈现出阶段性。例如,人从生到死之间人的生理特征心理特征 会发生变化,使人呈现出儿童阶段、少年阶段、青年阶段、壮年阶段、老年阶段。这就是阶段性部分质变。人的思想发展也和生理心理一样有阶段性部分质变。孔子就把自己思想成长 的过程分为许多阶段:“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随心所欲不逾矩。”
(2)局部性部分质变。所谓局部性部分质变,是指事物全局的性质未变,而其中个别部分发生了性质的变化。这是事物内部各部分发展不平衡性的表现。例如,我国改革开放中允许 一部分人和地区先富起来的政策就是利用了局部性部分质变的原理。事物内部各部分、各要素活跃程度不同,有的先变快变,有的后变慢变使事物呈现出不平衡性,这种不平衡性有利 于事物的全局性质变的实现。过去我们不懂此哲学道理,要求社会齐步向前,导致共同贫穷。局部性部分质变同尊重个性、多样性、不平衡性相关。在自然界中,水在没有达到100℃ 之前有些水分子已经蒸发变成汽体了。这也是局部性部分质变。
总之,量变不是纯粹的,里头渗透着质变,因此,在实践中不能搞“一刀切”,应允许个别事物先发生质变,应扶持部分质变的出现,尊重整体中的个别性要素,肯定它们的活力和 积极性、先进性,促进整体质变的较快到来。
2.质变过程中有量的特征。同没有纯粹的量变一样,也没有纯粹的质变,质变中总是渗透着量变。质变发生在关节点上,但关节点并非几何学上那种完全没有大小的“点”,而是一个过程,就是说质变是个过程,从引起质变到完成质变要有一个时间持续过程。这个过程的 内容就是新质要素的迅速扩张,即从部分到整体的扩展。所谓质变中量的特征就是指质变过程中新质要素在量上的迅速增长。如解放战争中,城市一个个的迅速解放,占领。质变中量 的扩张的道理告诉人们不能误把质变的开始当成质变的完成,防止功亏一溃。李自成的失败就是把质变的开始误当成质变的完成,鉴于此,毛泽东在解放前夕让大家要吸取李自成的教 训。其时郭沫若写的名文《甲申三百年祭》就是总结李自成教训的文章。可见中国共产党的胜利与运用辩证法,即利用质变中量的扩张的哲学思想相关。
量变中有质变,质变中有量变反映了量变和质变的对立统一关系。我们既要看到二者的区别,又要看到二者的统一,即二者的相互依赖,相互转化和相互渗透。
第三节 否定之否定规律
对立统一规律讲到矛盾双方的“相互转化”(相互转化是同一性的,最深刻内容,是斗争性所要达到的目的),质量互变规律讲到“质变”,“相互转化”、“质变”其实都是新质事物代替旧质事物,按说这也叫“发展”,但事物如果只经过“一次”“相互转化”、“质变”,那只能是从一个极端跳到另一个极端,因而具有片面性,事物不能达到完善,另外,如果事物只经过“一次”“相互转化”、“质变”不能返回到自身,事物要完善还得返回到自身,才叫“自我完善”或“自我发展”。人的内在本质在未转化为外在客观对象前是内在的、精神性的,这是精神性一极。当人的内在本质对象化或转化为外在客观对象时,精神把自己实现在客观对象上了,但这时人又成为物化的人了,这一又是一极,是客观性一极,是另一种片面,就是说经过一次转化、质变人都是片面地去得到完善的。完善的人应是主观性和客观性的统一,应把精神和物质两极统一起来,为此,人又需对物化了的精神再进行一次否定,即返回到人自身,这时的人自身就既是精神的又将物质包含于自身的人自身,因而是达到“自我完善”、“自我发展”的人自身。因此,“相互转化”、“质变”必须进行“两次”,返回到出发点自身,完成一个周期,事物才能“自我完善”。“相互转化”、“质变,也就是否定,因而,事物要实现“自我完善”的目标,必须经历“两次”否定“三个” 阶段,“一个”周期才能达到。这个过程就是否定之否定规律的内容。
一、辩证否定
要理解事物的“自我完善”、“自我发展”需弄清两个问题,一是“辩证否定”问题,一是经过两次否定返回到自身问题。我们先讲第一个问题辩证否定。
(一)肯定和否定
辩证否定首先一个含义是自我否定,要理解“自我否定”中的“自我”含义,首先得了解肯定和否定范畴。
所谓肯定,也叫肯定方面,是指事物内部维持其存在的方面,即肯定这一事物为它自身的方面。所谓否定,也叫否定方面,是指事物内部中促使它灭亡的方面。譬如在人内在本质或 精神内部存在着一种把自己外化于客观对象的冲动,人想倾诉、相交谈,想划画、想写文章、想作工,这些就是要把自己物化的要求,即否定自己的主观性的要求,这就是促使精神的主观性消灭的方面,即否定方面,而精神中又有一种不使自己物化、客观化的方面,这就是肯定方面,法律上说的隐私权就是精神中的肯定方面。肯定方面和否定方面都是事物内部的、自身的方面,不是外部的,因而事物的否定是自我否定,不是外物否定或外力否定。
辩证否定是包含着肯定的否定,要理解这一点,就得理解肯定和否定的关系。
事物内部的肯定和否定除了相互对立的关系以外,还有相互统一的一面。肯定和否定的相互统一体现在两方面:
1.肯定中包含否定,在一定意义上肯定就是否定。如人的精神是主观的,但主观性内部有一种把自己对象化为物质的冲动意向,花不同于果实,但花中包含着生发出果实的因素,即 否定自己的因素。鸡蛋不是小鸡,但鸡蛋中包含着生出小鸡的因素,即否定自己的因素。肯定的东西中如果不包含否定自己的因素,肯定的东西就不能发展,精神若把自己封闭在主观 性中,不外化为它的对立面物质它就不能发展。所以肯定中包含着否定,只有这样事物才能发展。在一定的意义上,肯定同时就是否定。当我们肯定精神是主观的时候就同时否定了它 是客观的,当我们肯定某人是男人时同时就否定了他是女人,当我们肯定某人是好人时,同时就否定了某人是坏人。“文革”中红卫兵批斗陈毅元帅,陈毅从帽子里取出一个纸条念道:“毛主席说陈毅是个好同志”,这同时是说陈毅不是坏人。如果只是对一事物作单纯的肯定,而不顾及到它的否定方面,不顾及到此事物和他事物的差别,那么这样的肯定是没有分量的,不全面的,不确定,不可靠的,无生命力的。例如,当我们肯定某人所犯的错误属于人民内部矛盾时,也就同时否定了它属于敌我矛盾。如果不清楚两种矛盾之间的差异、联系和转化的条件,那和我们所作的肯定性论断就缺乏确定性和可靠性,因而是不完全的、无力量的。
对某物的肯定同时也就是对某物的否定,这意味着对某物某种界限的划定。斯宾诺莎说:,一切规定都是否定”,此论断得到黑格尔的高度称赞。“规定”、“肯定”就是对事物的性质、状态、范围有所“限制”,即“有限”,这就否定了某物没有别的性质、状态和资格。规定,肯定就是否定,就是划定界限。这样以来,肯定、规定和否定就同界限,正义、权利、度等问题相关起来了。因此,研究肯定和否定的辩证关系对于理解法学、政治学、哲学上的正义、权利等价值有重要意义。这又一次使我想起罗素说的话:界限意识是古希腊人思想中最深刻的信仰,这信仰目的具体化为肯定和否定的关系问题了,或转化为哲学辩证法问题了。查士丁尼,乌尔比安所提出的法律的“三个古典公式”或“权利的三个公式”就是否定之否定规律的体现或实践原型。“三个古典公式”是:正直地生活;不侵犯任何人;把各人自己的东西归给他自己。这是从肯定到否定再到否定之否定的过程。“正直地生活”是人的自我肯定;“不侵犯任何人”是否定;“把各人自己的东西归给他自己”则是肯定和否定的统一,即否定之否定。康德“人是目的”的总体性价值命题就是从“正直地生活”中引伸而来的。
2.否定中包含着肯定。在一定条件下否定就是肯定。肯定不是纯粹的,同样否定也不是纯粹的,否定中总是包含着肯定。铁生锈以后形成了氧化铁,氧化铁是对铁的否定,但氧化铁 中有铁的成分,即否定中包含着肯定。人的内在本质(精神)对象化为人化自然之后,人化自然中包含着精神的因素,如审美的、智慧的因素。如果否定中不包含肯定,只是纯粹的否定,那否定的结果只能是“虚无”。在一定的意义上,否定就是肯定。相对于人的内在精神,人化自然是否定,但它同时也是对精神的肯定,因为它是对人的内在精神的外在呈现确证、展示,所以又是对精神的肯定。人及其精神把自己肯定在肯定之中,这是人的发展的重要特点。精神从主观性到客观性,是对精神的否定,同时是对精神的肯定。有限的人对无限、不朽的追求是无限对有限的否定,但同时是对有限人生的肯定。如老子、孔子等思想伟人他们成了不朽的文化巨人,不朽是对有限人性的否定同时也是肯定,“存天理(无限)灭人欲(有限)”也是对人生的某种肯定。对有限的否定就是对无限的肯定,即对有限的超越就是对无限的肯定。人遵守法律、道德规范给人划定的界限,这是对人的任性的否定,但同时是对人公理性的肯定。“治病救人是对人的疾病的否定,同时是对人的健康的肯定。所以说在一定意义上否定就是肯定。否定、界限、范围看来是消极的东西,其实是积极的。社会生活中的规则意识、法律意识、纪律意识,对人来说是否定,是界限,但同时是对人的理性社会性的肯定。如果没有这种否定意识,人就不能肯定自己。古希腊哲学家讲的“节制”美德,孔子讲的“克己”精神,儒家讲的以理节情等都是否定,但同时就是肯定。反之人如果单纯的肯定自己的欲求反而是对自己的否定。西方的辩证法是否定辩证法,同时也是肯定辩证法。
对于肯定和否定的这种统一关系,黑格尔说:“人们总以为肯定和否定具有绝对的区别,其实两者是相同的。我们甚至可以称肯定为否定;反之,也同样可以称否定为肯定。同样,譬如说,财产与债务并不是特殊的独立自有的两种财产。只不过是在负债者为否定的财产,在债权者即为肯定的财产。同样的关系,又如一条往东的路同时即是一条往西的路。因此,肯定的东西与否定的东西本质上是彼此互为条件的,并且只是存在于它们的相互联系中。” (黑格尔:《小逻辑》,第256-257页)
理解了肯定和否定是事物内部的两个方面,就可以理解辩证否定是自我否定;理解了肯定和否定是辩证统一的,就可以理解辩证否定是联系环节和发展环节的统一。(肯定与否定的统一,从横向上来看是自主与限制,自由与节制的统一,从纵向上来看是联系与发展,连续性与中断性的统一,即断与不断的统一。)
(二)辩证否定的内容与特征
辩证否定观是建立在上述对肯定和否定对立统一关系理解基础上的。
1.什么是辩证否定。辩证否定,是指事物在自身矛盾的推动下而进行的自身否定,并通过这种自身否定,实现“自己运动”,自我发展。
辩证否定的特点是:(1)自我否定。辩证否定的动力、能力来自事物内部,而非外部,是事物内部肯定和否定两方面的对立统一所引起的事物的自我否定。事物的灭亡主要原因在内部。正如孟子所言:“夫人必自侮然后人侮之,家必自毁然后人毁之,国必自伐而后人伐之。”《太甲》曰:‘天作孽犹可违,自作孽不可活’,此之谓也。”(《孟子·离娄上》)“灭六国者非秦也六国也。”辩证否定是“自我否定”说明运动是“自己运动”,发展是“自我发展”。
(2)辩证否定是发展的环节。正因为辩证否定是事物的自我否定,所以它既是发展的环节又是联系的环节(因为事物内部肯定和否定是对立统一的)。所谓辩证否定是发展的环节,是 指通过辩证否定新质事物从旧质事物中超越、分离出来了,不再是旧质事物中的一个因素了,否定是新事物代替旧事物。没有否定,新质因素就只能永远停留在旧事物之中,不会成为一个独立的事物存在。
(3)辩证否定是联系的环节。辩证否定一方面把新事物和旧事物区分开来了,另一方面又把新旧事物联系起来了。由于否定中包含着肯定,因而否定后所产生的新事物中包含着旧事 物中的积极的合理的因素,带有旧事物的痕迹,这样新旧事物就联系起来了。所以辩证否定不是和旧事物一刀两断,不是彻底抛弃和决裂,而是有内在联系。汽艇是对划艇的否定,但 汽艇中包含着划艇的基本原理,电磨是对石磨的否定但电磨中包含着石磨的基本原理,冰是对水的否定但冰中包含着水,幼芽是对种子的否定但幼芽中包含着种子的因素,牛奶是对草 料的否定但牛奶中包含着草料的精华,新文化是对旧文化的否定但新文化中包含着旧文化的成分。这些都说明否定又是联系的环节。
把发展环节和联系环节统一起来的辩证否定也叫“扬弃”。所谓扬弃就是既克服又保留。保留是发展的历史延续,是发展中的连续性、不断性;克服是发展中的连续性的中断,是发 展中的非连续性、有断性,因而,辩证否定或扬弃,是事物发展中连续性和非连续性的统一,是不断和断的统一,是包含着肯定的否定,是事物把自己肯定于否定之中。这是多么辩证而深刻的思想呀!人要肯定自己就必须否定自己,自克、自限、节制、自律、守法、内在本质对象化等都是自我否定,但正是在此自我否定中得到了自我肯定。劳其筋骨、苦其心志、动心忍性、苦难是自我否定,但正是在这种自我否定中得到了自我肯定。中国传统文化重道德,西方重法律直接看都是自我否定,但同时是自我肯定,即自我发展,自我完善,区别在于中国人的肯定是“内圣”或“高尚”价值的肯定,西方侧重于“幸福”、“正义”(集中在权利)价值的肯定。但都是通过否定实现肯定,都是把自己的肯定实现于否定之中。作为人的存在方式的实践就是把对自己的肯定实现在否定之中。改造世界就是否定世界,否定世界,就是肯定自己。辩证否定的原型,乃至辩证法的原型是实践。因而马克思重实践、重辩证否定。马克思因重实践而重辩证否定。马克思认为:“辩证法不崇拜任何东西,按其本质来说,它是批判的和革命的。”(《马恩选集》第2卷,第218页)辩证否定集中地体现了辩证法的批判性和革命性本质。辩证法的这一本质是同实践的改造世界、否定世界的本质完全是一致的。实践和辩证法都体现着人的主体性和超越性,或者说人的主体性和超越性体现在展开在实践和辩证法的批判性和革命性的本质之中。而批判性和革命性又体现在辩证否定之中,即体现在肯定和否定的对立统一中,体现在自主(肯定)与限制(否定),断(发展)与不断(联系)的统一中。因此,主体性原则、超越性原则不是抽象的,而是具体的,它体现在实践中,体现在辩证法的规律中、命题中、原理中。
2.形而上学否定观的缺陷
形而上学否定观是和辩证否定观相对立的,其缺陷主要表现在两方面:(1)在否定的动力问题上,认为否定不是自我否定而是外力否定。它否认事物自身内部有否定自己、超越自己 的能力,把否定的动力归结为事物之上、之外的上帝或某种神秘力量。(2)在否定与肯定的关系问题上,把否定和肯定绝对对立起来,否认二者的统一。它的信条是:“是就是,不是就不是,除此以外都是鬼话”。其公式是:肯定就是绝对的肯定,否定就是绝对的否定。要么肯定一切,要么否定一切。费尔巴哈对待黑格尔哲学的态度就是绝对扔弃的态度。
(三)辩证否定观的意义
1.既然辩证否定是自我否定,那么,(1)应该在自我内部寻找否定、发展和完善的根源。儒家讲的“为仁由己”,不假外求,西方哲学讲的自因、自动、自主等都体现着动力内在,能力自有的思想。本质自有、价值自主、意义自定,责任自担,自作自受是自我否定的题中应有之意。相反,怨天忧人、依赖权威、责任外推,价值外求等是有违自我否定原则的。(2)否定就是限制,因而人应自限、自律、自克、节制,即自我否定,在自我否定中实现自我肯定,把自己肯定于否定之中。遵纪守法,履行道德规范、以理节欲,以理节情就是自限、自律、自克、节制,就是自我否定,同时是自我肯定。脱离开否定去直接肯定自己是己身中心主义,这不能真正肯定自己。人的自我肯定的辩证法是由人的实践本质所决定的。(3)自我的对立面是他物,客观对象,非我,因而自我否定就是把自己的内在本质对象化为自己的对立面,即制造出对象、产品、成果,只有在此否定中精神才能克服主观性,过渡到客观性,在有时空特征的外部对象中确证自己,直观自己,展现自己,即肯定自己。这就要求劳动、实践。因此把自己肯定于否定之中在此就是劳动、实践。辩证法必然导致实践、劳动、实践、劳动也必然升华为辩证法。这就是马克思既肯定黑格尔的辩证法,又称赞黑格尔发现了劳动的作用的原因。
2.既然在辩证否定中否定和肯定是辩证统一的,那么,(1)在认识和实践中就既不要肯定一切,也不要否定一切,而要在肯定中看到否定,在否定中看到肯定,坚持具体分析的态度。(2)在对待传统文化的态度上应坚持批判和继承相结合的态度,反对虚无主义和复古主义;在对待外来文化的态度上应坚持学习移植和鉴别选择相结合的态度,反对全盘西化和闭关自守。只有这样才能走出一条既自体现现代性世界文明水平又有本民族特点的新文化之路。
二、否定之否定
辩证法要解释和说明事物的运动趋向是“自我完善”或“自我发展”。怎样解释和说明呢?它认为像上面讲的辩证否定,如果只进行一次那事物是不会“自我完善”的,它必须经过两次否定,事物才能达到“自我完善”的目的。人的内在本质即精神对象化为客观对象、人化自然,这是客观性对主观性的否定,这是一次否定。经过这一次否定人还没有“自我完善,。虽然他的本质(主观)外化为人化自然(客观)了,但如果人不能控制、支配、享用这个外部客观的东西,那么人反而处于受控制,受奴役地位了,异化是其典型表现,为此,人需要对这个否定环节再进行一次否定,这次否定的结果是客观的东西能受主观的控制、支配,为主观服务。也就是说第一次否定造成了主观和客观的两极对立,第二次否定则达到了主观和客观的统一,即人造的东西能为人服务。这样人就达到“自我完善”了。人的本质既展开了,实现了,确证了,又能为人所支配、控制,即实现了自由。马克思的唯物史观作为人的自我发展和实现的学说(恩格斯语)正是否定之否定规律在人的社会历史中的展开。辩证法所看重的是第二次否定即对否定的否定,认为这是发展的核心。因为只是到了否定之否定阶段,肯定阶段和否定阶段才达到辩证综合,从而实现了“自我完善”。所以恩格斯说:事物发展的辩证过程“按本性说是对抗的、包含着矛盾的过程,每个极端向它的反面的转化,最后,作为整个过程的核心的否定之否定。”(《马恩选集》,第3卷,第180页)
看来事物的自我完善、自我发展的完整过程是经过两次否定,三个阶段,完成一个周期而实现的人。这就是否定之否定规律的基本内容。否定之否定规律表明事物发展的总体趋势和 方面是自我完善,自我发展,而其道路是要经历两次否定,三个阶段一个周期的长期曲折的过程。“自我完善”中包含两个意思,即主体是“自我”,方向是“完善”。下面我们将说明事物运动的方向是“完善”,主体是“自我”。
(一)否定之否定过程的基本方向是事物的自我完善(自我发展)
为什么否定过程的基本方向是事物的自我完善,自我发展呢?对此可以从以下两方面来理解。
1.自我完善是两次否定三个阶段的必然结果。
事物在没有被它自身的否定因素否定之前是肯定阶段,在这个阶段,事物内部的矛盾主 要方面居于统治地位,它压制着限制着否定方向,即矛盾的次要方面。就是说肯定的,主要方面的性质本性充分展开了,而否定的,次要的方面的本质未能展开,这是一种片面性,即不 完善性。这是肯定阶段的情况。当事物内部的否定因素把旧事物否定了之后,事物进入否定阶段,第二阶段。在此阶段,原来的矛盾次要方面,否定方面跃居主要方面地位,因而否定 方面的本质得到了展开、实现,但因原来的主要方面成了次要方面而受到限制,这是第一种片面性,即不完善性。可见,一次否定后就出现了两个极端,两种片面性。显然经过一次否 定事物是片面的、不完善的。因此,必须进行二次否定,进入第三个阶段,即否定之否定阶段。第三阶段是要把第一阶段展开了的肯定方面的本质和第二个阶段展开了的否定方面的本 质综合起来,并克服前面两阶段的片面性、极端性,因而使事物达到完善、提高。这里的完善性在于一是把对立的东西结合了起来。二是对立的两个方面都展开了,都充分展示了各自 的优缺点,然后综合吸收其优点,克服其不足。如果只停留在一次否定和前两个阶段,那事物永远是片面的,只有再否定一次事物才能完善。图示:
甲 乙 乙 甲 甲 乙
主 次 主 次 主 次
肯定阶段 否定阶段 否定之否定阶段
 甲的本质展开 乙的本质展开 甲乙优点综合甲片面发展 乙片面发展 自我完善以人的自我完善过程看,人的理想、目的在未对象化之前是主观性的,在对象化之后,即被否定了之后变成了客观性的了,但主观性和客观性是两极,两种片面性,因而客观性再被否定后就达到了主观性和客观性的统一,人达到了完善。图示:

主观性 客观性 主客统一
肯定阶段 否定阶段 否定之否定阶段片面性 片面性 自我完善
2.自我完善是通过仿佛回到出发点的运动实现的。
前面一点讲的是“自我完善”中的“完善”义,现在讲其中的“自我”义。
事物的每一次否定都是事物矛盾双方各向自己的对方转化一次。矛盾的甲乙双方在肯定阶段甲是主要方面,第一次否定后甲转化到次要地位了,第二次否定后甲又回到了主要方面了。因此这种否定不是乙否定甲,丙否定乙,丁否定丙等等,离出发点越来越远了,而是到了第三阶段又回到了原来的出发点。这样就形成了一个周期性的圆圈。但这个圆圈不是平面上 的圆圈,而是螺旋式的圆圈。因为在第三阶段事物的基础、内容都进到了一个更高阶段上了。因而我们将它叫做仿佛回到出发点。回到出发点的意思是说经过两次否定事物并没有离开自己。这表明事物的发展是自我的发展,发展的主体是自我。一个小孩在后来一生的奋斗中他多次否定了自己,但他仍然是他自己,而不是变成别人了。因而否定之否定的过程是“自我”完善。
总之,事物经过两次否定三个阶段一个周期所实现的是事物的“自我完善”、“自我发展”。这是否定之否定规律的实质性内容。
(二)否定之否定过程是事物螺旋式上升或波浪式发展的过程。
前面讲到否定之否定过程的基本方向是“自我完善”,这也就是上升、前进;自我完善要经过两次否定三个阶段一个周期,这也就是曲折、螺旋、波浪的道路。这两点合起来,形象 地说就是事物的发展是螺旋式上升或波浪式发展过程。这过程的实质是,事物的发展是前进性和曲折性的统一,即事物发展的方向是前进的,道路是曲折的。
1.为什么事物的发展方向是前进的?这主要和辩证否定的本性相关。首先,辩证否定是发展的环节。事物每一次否定都是新事物代替旧事物,都是一次发展,因而经过两次否定新事 物克服了旧事物的片面性,实现了前进、上升。其次,辩证否定是“扬弃”,扬弃是既克服又保留,因而经过两次否定事物实现了前进上升。
2.为什么事物发展的道路是曲折的?这也和否定相关。首先,否定是对原有事物的限制、离开、克制,因而不会是顺利的。如人要限制、克制自己的欲求,这是要经过内心激烈斗争 的,这其中有曲折。其次,否定是新旧事物激烈斗争的过程,是否定方和肯定方激烈斗争的过程,在此过程中新事物有暂时失败,有暂时退却,这都是事物的道路呈现的曲折性。再次,在第三阶段事物要向出发点复归,形成一个周期,这也使事物的道路呈现曲折性。
3.事物的发展是前进性和曲折性的辩证统一。事物发展的基本内容和方向是前进的,道路是曲折的。前进是曲折中的前进,离开曲折事物无法前进,因为没有自我否定事物不能前进,而自我否定就是曲折、艰难;曲折是前进的曲折,因为否定就是发展的环节,就是前进,曲折、艰难中蕴含着前进。既没有离开曲折的前进,而没有不包含前进的曲折。离开曲折的 前进叫直线论,相反,离开了前进的曲折叫循环论。事物要发展就必须把前进性和曲折性统一起来。
(三)否定之否定规律的意义
1.既然自我完善要经历两次否定三个阶段,那么,人既应充分展开其内在的精神世界,又应充分展开其外在的对象化世界,同时善于将内外、主客两个世界统一起来。儒家讲的“内圣”就是充分展开人的内在主观精神世界,马克思讲的人的本质的对象化就是充分展开其外在的客观方面。内圣和外王的统一就是将主客两方综合起来。当然,“外王”不仅要转化为民主、科学,而且要转化为实践基础上的人的本质的对象化。
2.既然前进性和曲折性是统一的,那么,人在成长中应把“苦难”和“成人”综合起来,把“劳其筋骨”和“自我完善”统一起来,把“致曲”和“至诚”结合起来,把“日损”和,成道”结合起来,把“克己”和“为仁”结合起来,只关注“成人”、“成道”、“自我完善”、“为仁”不去体验经历苦难,劳其筋骨,日损、克己、自律是不具体的、难以实现的。基督教的中心义是“苦难”与“恩典”,这同辩证法在形式上是一致的,当然基础是不同的。俄罗斯知识分子有承受和担当苦难的精神、传统和人格,从辩证法哲学看这是深刻 的。个体和民族如果不能承受和担当苦难,那这个个人和民族是缺乏深度和深刻的,也是难以成全自身的。我们应向那些承受命运、担当民族、家庭和个人苦难的人保持敬意。
3.既然自我完善要通过回到出发点来实现,那么,人在前进、趋新、创造的过程中应不断返回自身,返回家园,防止失去生命的原始朴茂。生命的原初朴质永远是人的生命画面的质 地。儒家讲“绘事后素”,道家讲朴、讲赤子婴儿,讲“既雕既琢,复归于朴”,讲绝圣弃智都是要人返回到生命的原始朴茂。我们在强调隆礼重法,化性起伪、人为、人化、文化时不应忘掉自然、元气。
第六章 世界联系和发展的基本环节(略)
第七章 认识和实践
本章和下一章属于哲学中的认识论部分。为什么要讲认识论?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世界,是什么”问题是和人能否认识世界的问题内在相关的,换句话说,本体论和认识论问题是密切相关的。譬如,你说“世界万物的共性和本质是物质”,这个命题是一种“认识”,或者说是认识的结论。针对这个认识,哲学家们会提出许多问题,如,你有无能力认识世界的本质,你是怎样得到这种认识的,怎样才能检验你这种认识的真假?等等。认识论就是要回 答这些问题,不回答这些问题,人们就会对“世界万物的共性和本质是物质的”这一世界观,这种认识产生怀疑。二是人的所有活动都要在认识的指导下进行,正确的认识能保证人的活动取得成功。为了获得正确的认识人就要对认识本身进行研究。研究认识的哲学理论就叫认识论。认识论以认识为研究对象,是对认识的认识,思想的思想。认识论要研究认识的来源、对象、性质、本质,认识过程,认识活动的规律,检验认识真理性的标准等问题。本章主要讲三个大问题,一是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的性质,二是认识的基础,三是认识运动的辩证过程。重点掌握认识和实践的关系。
第一节 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是能动的革命的反映论
这一节主要是讲马克思主义认识论或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的性质。面对同一种认识,不同的哲学家会形成很不相同的看法,甚至相反的看法。譬如,不同的哲学家面对“世界万物的 共性和本质是物质”这一认识,有的哲学家说这种认识是靠不住的,因为有限的人根本没有能力认识无限的世界,相反,有的哲学家则认为这种认识是靠得住的,有限的人是有能力认识无限的世界的。这样就产生了不可知论和可知论的对立;有的哲学家说这种认识是人脑对客观世界的反映,相反,有的哲学家则说这种认识只能来源于人的头脑。这样就产生了反映论和先验论的对立;有的哲学家说人只能消极被动地反映外部世界,相反,有的人则说反映是能动的,其中有人的创造作用在。这样就产生了消极反映论和能动反映论的区别。
那么,面对一种认识,辩证唯物主义的看法是什么呢?它认为,认识是认识主体在实践的基础上对认识客体的能动的革命的反映。因此,能动的革命的反映论就是辩证唯物主义对认 识性质的看法。下面我们将展开讲这一看法。
一、唯物主义反映论和唯心主义先验论的对立
面对同一种认识,唯物主义认为它是人脑对认识对象的反映,而唯心主义则认为它是在人没有感觉之前人头脑中就有的。这就是反映论和先验论的对立。
(一)什么是反映论和先验论
人的认识和别的事物一样是由两部分构成的,一部分是认识形式,也叫认识框架、认识图式、认识结构。另一部分是认识内容,就是认识形式、框架中所包含的东西。人的认识的实 际过程是人头脑中的认识形式把外部材料进行加工包含于自己之中,形成认识。就是说认识是认识形式和认识内容的结合。在研究认识的过程中,唯物主义者比较关注认识的内容,由 此容易走向反映论,而唯心主义则比较关注认识的形式,由此容易走向先验论。
1.什么是先验论?
所谓先验论,是指把人的认识形式、认识能力看作是先于感觉经验的东西,是人先天就有的或头脑中固有的东西的认识理论。柏拉图的“回忆说”、“笛卡儿的“天赋观念”说,都属于先验论。康德认为,人的感性认识形式和知性认识形式(因果范畴、必然性范畴等)都是人先天固有的整理感性材料的能力。的确,认识形式对于现在的个体人来说具有一定程度的先于个人经验的特征,这一点唯心主义看到了,但对于人类来说,认识形式不是先验的,它是人类在亿万斯年的长期反复实践中内化、积淀而成的。就是说对于人类来说认识形式不是先验的,是建立在物质的实践活动基础之上的。先验论的错误在于把认识形式不分个体和人类全部先验化了。先验论的功绩在于发现了人的认识的能动性方面,即认为人的认识形式对感性材料具有加工整理使之形成知识的作用。这一点被马克思主义所强调和继承。
2.什么是反映论?
所谓反映论,是指把人的认识看成是人的头脑对外部客观世界的反映的认识理论。一般唯物主义者认为认识的内容来源于客观物质世界,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唯物论还认为认识形式也 是建立在长期的历史实践基础上的。所有的唯物主义在认识论上都坚持反映论,也就是说,反映论是唯物主义认识论的共同原则。反映论可以分为两种,即消极反映论和能动反映论。 消极反映论只强调反映的模写性,能动的反映论除强调反映的模写性之外,还强调反映的创造性。
(二)两条根本对立的认识论路线
为什么在对认识性质的看法上会形成先验论和反映论两种相反的观点和理论,其原因主要在本体论上。在本体论上唯心主义认为意识先于物质(主要指逻辑的先后),认识是一种意识,因而认识先于外部认识对象,认识形式先于认识内容。唯物主义认为,物质先于意识,那自然物质也先于认识了。由此形成了两条根本对立的认识论路线,即唯物主义认识论路线和 唯心主义认识论路线。
唯物主义认识论路线,是指“从物到感觉和思想”的认识论路线。唯心主义认识论路线,是指“从思想和感觉到物”的认识论路线。“从物到感觉和思想”,就是认为先有物质世界的存在,然后有人对物质世界的感觉,再后有人对感觉进行抽象概括而来的思想。被反映者先于反映者而存在。物先于感觉和思想,那感觉和思想就只能来源于物了,这样就必然得出认识是反映的看法。当然,在唯心主义者来看,物先于感觉的看法本身是要论证的。贝克莱就认为感觉先于物,他说存在就是被感知。唯物主义是用常识和实践来证明物先于感觉的。如在常识中生活中贝克莱总不能去吃面包的感觉吧,他得吃面包本身。所以唯物主义同生活常识和实践有着密切联系。“从思想和感觉到物”,就是说先有人的思想,然后有感觉,再然后有物质世界。这里的“思想”主要指认识形式。上面我们说过,就个人而言“认识形式,(思想)具有一定的先在性,但就人类来说认识形式(思想)则不是先在的。唯心主义由此必然得出先验论的结论。不过对于先验论不能全盘否定,它强调认识主体能动性的思想被马克思所赞扬和继承。
总之,认识论和本体论是密切相关的,即哲学基本问题的两个方面是内在相关的。有什么样的本体论就会有什么样的认识论,因为本体论是认识论的前提和基础,反过来说有什么样 的认识论也会有什么样的本体论。因为本体论是认识的结论。这就是本体论和认识论的统一性。
二、可知论和不可知论的对立
面对一种认识,特别是关于整个世界的认识,哲学家们常常会问这种认识可靠不可靠,真实不真实?这个问题的实质是人的表象和概念能否正确地认识世界的问题。这是认识论中长 期争论的问题,在此问题上存在着可知论和不可知论的对立。
(一)什么是可知论和不可知论
所谓可知论,就是主张世界,特别是整个世界及其本质是可以认识的,肯定人有认识世界的能力,人的表象和概念能正确地反映世界的认识理论。
所谓不可知论,就是主张世界的本质,特别是整个世界的本质不可能认识的认识理论。不可知论的典型代表人物是近代英国哲学家休谟和德国哲学家康德。休谟并不是认为所有东西 都不能认识,而是认为超出人的感觉范围之外的东西不可认识,感觉范围内的事物还是可知的。难道人不知道杯子里的东西是不是水?碗里的东西是不是饭?连这都不可知了人还能活。 所以不可知论不是说这些东西不可知。休谟认为感觉之外的东西不可知,如上帝是否存在不可知,因为上帝看不见,摸不着。精神和物质也不可知,和上帝是一样的。康德认为,人只 能认识现象不能认识本体,只能认识有限的东西,不能认识无限的宇宙大全。不可知论是一种认识理论,但这种认识论有非认识的目的和意图。它的非认识的目的和意图就是想为信仰、价值等人文精神留出地盘,空地。它认为知性、认识不能无限扩张,占领信仰、价值地盘。它想给科学、知识划定一个范围使它不得越界。
(二)实践是驳斥不可知论的有力工具
辩证法可以从理论上驳斥不可知论,因为它主张现象和本质是统一的,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是统一的,同时它把整个世界和认识看作是过程,认为人能在漫长的时间过程中认识整个 世界及其本质。黑格尔的辩证法作用之一就是要回应康德的不可知论。黑格尔把从知性到理性,从对有限性、多样性的认识到对无限性、统一性的认识变成了一个从抽象到具体、从片 面到全面,从贫乏到丰富的漫长曲折的矛盾发展过程,在此漫长过程中人可以达到对整个世界的认识(这意味着每一个具体历史时期的人的认识都有局限性。)除了辩证法之外,恩格斯 认为驳斥不可知论的最有力的工具是实践。因为:1.认识和对象、主观和客观的统一不仅是个理论问题,更重要的是个实践问题。2.实践能锻炼和提高人的认识能力。3.实践可以创造 出各种认识工具和认识手段,扩大人的认识领域,加深人的认识程度。需要注意的是,辩证唯物主义主张世界的可知性,并不否认认识的矛盾性和相对性,也决不是说人们有朝一日能 够穷尽对整个世界的认识,因为整个世界在时空上是无限的。可知性原理只是说,世界上只有未知之物,没有不可知之物。总之,只有坚持辩证法和实践才能坚持可知论,放弃了辩证 法和实践就放弃了可知论。在下面我们将进一步看到辩证法和实践在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中的地位。
三、能动的革命的反映论和直观被动的反映论的原则区别
这是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和旧唯物主义认识论的区别。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和旧唯物主义认识论有共同之处,这就是他们都坚持反映论,区别在于前者的反映论是能动的反映论,后 者的反映论是消极被动的反映论。两种反映论的根本区别主要表现以下两点:
第一,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把科学的实践观引入认识论,并作为认识的基础。旧唯物主义认识论离开实践考察认识问题,把认识主体看作脱离实践和社会的人,把认识主体和客体的 关系看作认识和被认识的关系,没看作改造和被改造的关系,因而看不到主体对客体的能动作用,把认识看成照镜子式的反映。镜子对于对象既不会选择也不会创造,因而是被动的,消极的反映。与此不同,辩证唯物主义把实践作为认识的基础,这样对认识主客体及其关系都有了新的看法。认识主体是从事实践活动的人,客体既是认识的对象又是改造的对象,认 识主客体的关系首先是改造和被改造的关系,其次才是认识和被认识的关系。这样主体对客体的认识,反映就成为能动的革命的反映了。因为当人抱着改造对象的态度在改造对象的过 程中认识对象时就必然出现这些情况:1.认识具有了选择性。因为改造对象就是满足人的需要,因而人只注意认识和能满足需要相关的对象,这就出现选择。2.认识能深入到事物的本 质,因为实践(包括实验)在高等事物中能把事物的本质暴露出来。3.认识具有创造性。因为实践要求知道事物的未来和理想状态,这就需要主体创造。选择性、揭示本质、创造性都是 认识中能动性的表现。另需值得注意的一点是把实践引入认识论必然要把价值和认识结合起来,把美和真结合起来。因为“改造”对象就包含着要满足人的需要,实现人的价值理想在 内。这就是“革命的反映论”中“革命”的含义。所以以实践为基础的认识论是价值和认识相结合,美和真相结合的认识论。
第二,辩证唯物主义把辩证法引入认识论,认为认识的发展是一个充满矛盾运动的辩证过程。在辩证法看来,认识的运动过程就是不断地解决主体和客体,认识和实践,感性认识和 理性认识,真理和谬误,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等等矛盾的过程。由于矛盾观念引入认识过程,所以感性认识可以飞跃到理性认识,这样人就能够认识事物的本质了。由于过程思想的引入,认识成为一个无限发展的过程,人对整个世界的认识只能展示于这个无限的过程中。这 样就回应了不可知论所提出的问题。
总之,由于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把实践作为认识的基础,把辩证法运用于认识过程,所以成为能动的革命的反映论。这样反映就成为摹写性和创造性相统一的反映,成为价值和认识 相结合的反映,总之成为主体性原则和客观性原则相结合的认识论。
综合以上三点,我们可以看到,马克思主义认识论是区别于先验论、不可知论和消极被动反映论的能动的革命的反映论。
第二节 实践是认识的基础
这是讲实践和认识的关系,用中国传统哲学的话说是讲知和行的关系。从回应先验论的意义上说,实践是认识的基础主要是说实践是“认识形式”的基础;从驳斥不可知论的意义上 说,实践是认识的基础主要是说实践能检验认识的真理性,在实践基础上能认识事物的本质,能将认识和价值结合起来;就回应旧唯物主义被动反映论来说,实践是认识的基础主要是说,认识主客体之间的关系更主要的是改造和被改造的关系,这样反映才具有选择性、创造 性,即能动性。总之,实践论既要强调认识的唯物论性质或客观主义原则,又要强调认识的能动性或主体性原则,并把二者在实践的基础上统一起来。实践论试图把逻辑和实验(实践) 统一起来,逻辑就是“认识形式”。中国传统哲学中所欠缺的正是“实验”和“逻辑”,所以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可以纠中国哲学之偏。
要了解认识和实践的关系,首先要了解什么是实践。
一、实践及其特征与形式
(一)实践范畴
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产生之前,实践概念已经出现,但马克思主义哲学之前的实践观和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实践观大不相同。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以前,唯心主义把实践归结为精神活动,旧唯物主义把实践等同于动物式本能活动,前者把实践看作是主观的东西,后者把实践看作是没有精神能动性的本能性的东西。
在马克思主义哲学看来,实践是介于主观和客观之间的东西。实践既能把主观(认识、理想、目的)转化为客观(实践结果、产品),又能把客观事物的属性、结构、规律转化为观念的内容,即主观。因此马克思主义要求从主观与客观、主体与客体的对立统一关系中来把握实践。列宁、毛泽东都是从主观和客观对立统一角度来理解实践的。如列宁认为,主体和客体,精神和物质的“交错点=人的和人类历史的实践”(《列宁全集》第38集,第310页)。毛泽东认为,实践是“主观见之于客观的东西。”(《毛泽东选集》第2卷,第445页)。图示:
 主观(认识,理想)
 ↑↓
 实践(中介)
 ↑↓
 客观(人化自然)
柏拉图认为,理念世界和感性世界之间的关系是“分有”、“摹写”,马克思主义认为是实践。实践能把理念、认识转化为感性事物,又能够产生出新的理念和认识。马克思主义哲学并未离开柏拉图以来的西方哲学传统,而是对其进行了改造与超越。
所谓实践,就是人类为了自己的理想所进行的能动地改造世界的一切社会性的客观物质活动。这个定义,既把实践同动物的活动区别开来了,又把实践同精神活动区别开来了。因为,改造世界”是人所特有的活动,动物只能适应世界;“客观物质活动”是同精神活动相对立的。所以,实践既是属人的活动,又是物质性活动,前者体现了主体性原则,后者体现了 客观性原则。
(二)实践的基本特征
从上述实践范畴的定义中我们可以看到实践具有以下三个基本特征:
1.客观现实性。就是说实践是一种感性物质性活动,它同感性直观客体一样具有客观实在性。实践虽然有人的理性,精神因素的参与,但实践已经是走出了意识活动范围的活动,它 已进入了现实经验世界,要遵循现实经验世界的客观规律,其对象、手段、结果都具有客观性。康德说,人的行为受理性支配,但行为已进入经验世界,因而经验世界的因果律开始起 作用。当然实践和康德讲的人的行为不完全相同,实践主要是物质生产活动。儒家哲学虽然也强调“行”、“功夫”,但它未把“行”理解为物质生产活动,因而这种哲学是缺乏力量的伦理哲学。
2.自觉能动性。实践的自觉性是说,实践是有意识有目的的活动,实践要受理想、目的、认识的指导,因而是自觉性的活动。实践的能动性是说,人的实践能改造世界,能创造出世 界上原本没有的新东西,即人化自然,属人世界。没有实践我们不可能有今天所享用的各种用器、环境。实践造成了不同于“自在世界”的“人化世界”,即把一个世界变成了两个世界。实践可以分化世界,能创造出一个更适合人的本性和理想的世界。这就是实践的能动性。
3.社会历史性。实践的社会性是说,实践不是孤立的个人的活动,而是社会的人在社会关系中进行的活动。孤立的个人是不能进行实践活动的。有时你能看到一个人在那里劳动,但 他手中的工具、土地、头脑中的知识可能却是他人的,他必须和他人发生联系,才能进行实践。分工合作是社会关系的重要形式,人都在分工合作体系中进行劳动,这是实践具有能动 性的根本原因。实践的历史性是说,实践的对象、规模、深度、广度是随历史的发展而变化的。今天的现时的实践中都有着以往历史所积累下来的东西,如经验、传统、文化、积习等。没有历史,人的实践就同动物的活动差别不大了,所以实践总是历史的实践。
(三)实践的基本形式
实践都是人改造客观世界的活动,这是实践的共性本质,但实践的具体形式是多种多样的,而且随着分工的发展实践的形式会越来越多。概括各种实践形式,可将其分为三种最基本 的形式。
1.物质生产实践。这是人改造自然世界的活动。农民种地、工人作工、司机开车、矿工采矿、石油工人开采石油等都是改造自然的物质生产活动。物质生产实践是各种实践活动的基 础,没有这种活动人的其他一切活动都无法进行。人对自然世界的认识和了解就是在物质生产实践中进行的。生产实践是认识的基本来源。
2.处理和调整社会关系的实践。人对自然的改造活动是在社会关系中进行的,社会关系是否合理会影响生产的效率和分配是否公平、正义。因而,处理和调整社会关系即人与人之间 的关系就变得十分重要。我们进行的政经体制改革、司法人员办案、行政人员办公、开会等都是处理社会关系的实践活动。人在这种活动中了解和认识了社会,形成了社会科学知识。
3.科学实验和精神生产活动。科学实验是专门为了认识世界而进行的一种探索性、准备性,尝试性、学习性的实践活动。精神生产活动,是人们为社会创造精神产品并以一定的对象化的形式提供给社会的活动,主要包括科学、艺术、文化教育以及意识形态等方面的探索性和创造性活动。精神生产和纯粹精神过程有所不同,它需要物质手段,如写文章需要笔、纸 等,其产品作为物化的东西要进入社会。
以上所讲实践的三种基本形式是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整体。它们共同构成认识的基础。
二、实践在认识中的决定作用
在实践和认识的关系中,实践是认识的基础,它对认识起着决定作用。实践对认识的决定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实践是认识的来源。这个认识论原理大家不易理解,因为大家根据自己经验会说,我的知识、认识来自于幼儿园、小学、中学的课堂,来源于书本。这不错。我们这里要问的问 题主要不是你头脑中的知识直接是怎么来的,来自何处,而是问书本上的知识又是从哪里来的,也就是说知识最终是从哪里来的。我们认为从最终来源的意义上说,知识来源于实践。 书本肯定是在人学会实践之后才有的。有人可能会说,知识最终来源于人头脑的思考活动,这也有道理。这一类已经包含在实践中了。因为实践是主客体的相互作用,已经把主体的思 考活动包括于其中了。
为什么说实践是认识的来源呢?
1.认识产生于实践的需要。人为什么要认识世界,因为实践需要人去认识世界。譬如,人缺水,需要打口井,打井的实践会得出认识哪里的地下有水,哪里地下没水。有了这种需要 人才去认识,通过认识产生出知识。恩格斯说:“社会一旦有了技术上的需要,这种需要社会比十所大学更能把科学推向前进。”(《马恩选集》第4卷,第732页)西方近代大多数科学和技术发明都是在工厂中发现的,而不在大学中。由于农业生产实践较简单,没能提出认识自然的更深入的需要,因而导致中国科学在近代的落后。进入近代市场经济社会后,社会实践要求人们按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统一尺度进行生产,这大大促进了科学发展。
2.认识是在实践活动中产生的。人们在实践活动中才能更真切地接触认识对象从而能产生感性认识;同时在改造对象中对象的本质才能展现和暴露出来,特别是在科学实验这种实践 中是这样,这样以来人就可以形成理性认识,即对事物本质的认识。
3.一切真知都来自于实践。书本上的知识是别人在实践中形成的,因而对学习书本知识的人来说总不是真切的,不是很受用的。只有你经过亲身实践后得来的知识才是真切的,受用 的,是“真知”。孙悟空为什么不背上唐僧翻个跟头直接到西天取经呢?而要经过千难万险呢?因为真理要自己亲身来体验才是“真知”。所以,古人说:“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当然没有必要事事都去实践,这没必要,也浪费时间。对个人来讲主要还是要通过书本、报纸、课堂、交流来获取知识。从书本上得来的知识叫间接经验,间接经验是,流”不是“源”,直接经验才是“源”。
(二)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
对于个人来说“好奇心”、“求知欲”、“理论兴趣”对于认识发展都有一定的推动作用,很难设想对事物没有“好奇心”的人会有重大科学发现。但就整个社会的知识来说,推动认识发展的根本动力是实践。为什么说实践是认识发展的根本动力呢?
1.实践为人提出了新的认识课题,新的问题。要求人去解决,在解决这些课题、问题的过程中认识得到了发展。譬如,古代埃及的几何学比较发达,是因为尼罗河水定期泛滥,冲毁 土地后又要丈量土地、规划田亩,丈量土地的实践需要便促进了几何学发展。几何学的英文原意就是土地丈量术。在埃及的古墓中保存有用小绳丈量土地的图画。中国现在搞市场经济,如何在公有制基础上发展市场经济就是中国社会实践向经济学家提出的问题,经济学家解决此课题就能推动经济知识的发展。当然,认识有相对独立性,不少课题是从理论的内部产生出来的,但人们在研究它时也要考虑它的实践意义。
2.实践创造出推动认识发展的手段。实践创造的射电望远镜可以使人看到更远的天体,实践创造的高能加速器可以使科学家看到物质内部的基本粒子,显微镜使生物学家可以观察到 更小的物体。正是实践所提供的物质手段和条件推动着认识的发展。发达国家科学发达的原因之一是有先进的物质实验手段。一些留学人员不回国的原因是国内的物质实验条件差。冯 友兰说五四出国留学的人回到国内觉得英雄无用武之地。这用武之地就是实验室,而那时中国极少,这就难以推动中国科学发展,也不能使人尽其才。实践对认识的动力作用由此可见 一斑。
3.实践锻炼和提高人的认识能力。
(三)实践是检验认识真理性的唯一标准。一种认识是否正确,是否是真理要有一个客观可靠的标准,这个标准也是实践,没有实践检验人很难最终判定一种认识是不是真理。这是实 践在认识中基础地位的又一重要内容。
(四)实践是认识的目的。人认识世界的目的是什么,对于有的人来说,是为了满足好奇心,满足理论兴趣,这种情况也是大量存在的。但就整个认识活动来说,其最终目的还是为了 实践,即为了指导人的实践活动。
以上四点说明实践是认识的基础,在认识中起着决定性作用。实践对认识的基础地位和决定性作用启示我们:1.为了促进知识、科学发展必须关注实践提出的新问题、新课题,积极 地解决这些新问题,新课题。如果离开了实践中的问题,那认识就缺乏现实动力。2.知识、科学要发展就必须关注人的需要,围绕人的需要的满足来研究问题。因为实践作为认识的动 力和目的,都同满足人的需要相关。在此价值和知识是统一的,善和真在实践中是统一的。关心人的需要,满足人的需要就会逻辑地出现认识活动。价值和知识的关联中介是市场经济 (社会关系)。因此,必须注重中介,即市场经济。3.知识和科学要发展必须把实验和逻辑结合起来。实验就是实践,逻辑就是认识形式。实践使认识形式获得了唯物主义解释,因而可 以大胆主张认识形式的能动作用。实验提供认识内容、材料,逻辑组织,整理材料,二者的结合就是知识。中国传统文化中最缺少的就是实验和逻辑,因而必须重视二者及其结合。4,不能因强调实践的作用而忽视“好奇心”、“理论兴趣”的作用,应注意培养学生的“好奇心”、“求知欲”和“理论兴趣”。
第三节 认识的辩证运动
上节讲到实践是认识的基础。那么人在实践的基础上怎样形成认识呢。我们说,人在实践的过程中首先用感觉器官观察对象,由此形成感性认识,然后用在以往的实践中形成的认识 形式对这些感性认识材料进行加工制作形成理性认识,然后再把这种理性认识放到实践中去接受实践的检验,并指导实践。可见,认识的运动过程就是在实践基础上由感性认识到理性 认识,又由理性认识再回到实践的过程。认识过程是由两次飞跃构成的,即由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的飞跃,从理性认识到实践的飞跃。认识的过程就是从实践到认识,又从认识到实践 循环往复以至无穷的运动过程。
一、由实践到认识
由实践到认识的过程包括两个认识阶段,即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
(一)感性认识
1.感性认识的含义。感性认识是认识过程的开始,是认识的初级阶段,它是由感觉器官直接感觉到的关于事物的现象,外部联系的认识。
2.感性认识的特征。感性认识的特征是直接性和形象性。直接性是说感性认识是在人和认识对象直接接触的过程中形成的。你没来到政法学院前,不会对政法学院有感性认识,因为 你没有直接接触过它。历史学家的感性认识很少,因为他没见过古代社会。形象性是说,感性认识中保留着认识对象的形象。
3.感性认识的内容。感性认识的内容是事物的表面现象和外部联系。
4.感性认识的形式。感性认识的形式是感觉、知觉和表象。人要形成感性认识首先需要借助感觉的形式,就是要用眼看、耳听等。如果不借助感觉,那感性认识是无法形成的。感觉 是人脑对直接作用于感觉器官的客观事物的个别属性、个别方面的反映。知觉比感觉要高级一些了。知觉是在感觉的基础上对客观事物整体的反映。知觉是感觉的结合。知觉要受知觉 定势的影响。表象是人脑对过去的感觉和知觉的回忆。表象有一定程度的间接性和概括性,从而成为感性认识通向理性认识的通道或中介环节。
(二)理性认识。
1.理性认识的含义。理性认识是认识的高级阶段,它是人们关于事物的本质、全体、内部联系的认识。本质是看不见、摸不着的,不能通过感官直接把握到。
2.理性认识的特征。理性认识的特征是间接性和抽象性。理性认识已经不是认识者直接面对对象了,人可以坐在房子里通过符号来理解对象。理性认识是人通过抽象思维对事物一般 性本质的认识,已抽掉了事物的外部形象。
3.理性认识的内容。理性认识的内容是事物的内在联系,本质和规律。
4.理性认识的形式。理性认识的主要形式是概念、判断和推理。概念是客观事物的一般属性和内在本质在人的思维中的反映。判断是对事物之间的联系和关系的反映,是对事物是什 么、是否有某种属性的断定。判断把概念中潜存着的对立统一部分,如个别和一般、特殊和普遍,既区分开来又统一起来。推理是从事物的联系或关系中由已知合乎逻辑地推出未知的 反映形式。推理表现为判断之间的联系或关系。
(三)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的辩证关系
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是统一的认识过程中的两个阶段,它们是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辩证统一的。二者的联系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理性认识依赖于感性认识,感性认识有待于发展为理性认识。从认识发展的阶段性上看,理性认识是认识过程中的高级阶段,感性认识是低级阶段。高级阶段是建立在低级阶段基 础上的,因而理性认识要建立在感性认识的基础上。从理性认识的形成来看,理性认识是要通过对感性认识进行加工制作来形成,没有感性认识,理性认识就没有加工制作的材料,因 而无法形成。从理性认识的内容来看,本质存在于现象之中,必须从现象中发现本质,感性认识所包含的现象中有本质存在,理性认识正是从感性认识中或者说透过感性认识而发现事 物的本质的。因此,理性认识依赖于感性认识,离开感性认识,理性认识就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成了主观自生的东西了。另一方面,感性认识有待于发展和深化为理性认识。从 感性认识自身来看,它所认识的只是事物的表面现象,未深入到事物内部去,这种认识是肤浅的,因而有待于深化。从认识的任务来看,认识是为了揭示事物的本质,为了完成认识的 任务,就必须使感性认识深化为理性认识。理性认识必须否定感性认识的直接性、表面性,提取抽象其中一般性本质性的东西,形成从个别到一般,从感性经验到理性的飞跃。
2.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相互渗透
在认识的实践过程中,既没有纯粹的感性认识,也没有纯粹的理性认识。首先,感性认识中渗透着理性认识。其表现是:人的理性的价值观念、目的要求影响和制约着感知的方向; 主体已有的理性知识影响和制约着感性认识的深度和水平。毛泽东说:“感觉到了的东西,我们不能立刻理解它,只有理解了的东西才能深刻地感觉它。”(《毛泽东选集》第1卷,第263页)“理解”就是理性认识,它影响着感觉的深浅和水平。感性认识的结果要运用语词,运用理性形式来表述。这就是感性认识中所渗透的理性认识。同样,也没有纯粹的理性认识,理性认识中总是渗透着感性认识。其表现是:理性认识中包含着感性认识的内容;理性认识要以具有声音和文字的语言、符号形式为手段。理性思维活动表现为一种语言、符号的操作过程。思考就是运用语言。人们在说、写的过程中进行理性思考活动。
3.感性认识向理性认识的飞跃
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的统一还表现在感性认识可以过渡和飞跃到理性认识。从感性认识飞跃到理性认识要依赖于一定的条件和方法。这些条件和方法是:(1)必须获取丰富而真实的 感性材料。这是实现飞跃的基本前提。这是对感性材料的要求。“丰富”,是从量上对感性材料的要求。一星半点,鸡零狗碎的感性材料不足以上升为理性认识。“真实”,是从质上对感性材料的要求。道听途说,捕风捉影的感性材料更不足以上升为理性认识。因此必须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进行调查研究和科学实验以获取丰富和真实的感性材料。要有优质充足的原材料才能制出好产品。(2)必须运用理性思维及其正确方法对感性材料进行加工制作。这是实现飞跃的正确途径。“加工制作”的一般方法就是毛泽东讲的“十六字方法”: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更具体的思维方法是:归纳和演绎、分析和综合、比 较、分类、类比、统计、理想化、从抽象到具体、逻辑和历史相统一等逻辑思维方法。不会运用这些方法而是要从感性认识上达于理性认识,那是不可能的。因此,实验和逻辑是认识科学发展的两大基本因素。实验提供材料,逻辑加工材料。西方科学近代以来飞速发展的重要原因就是实验和逻辑两大因素的结合。伽利略开重实验之风气,笛卡尔等人重逻辑;二者的结合推动了西方科学的飞速发展。我们强调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的结合,实质上就是强调实验和逻辑的结合。当然,在从感性认识向理性认识的飞跃中除了逻辑思维方法外,还有非逻辑思维方法,如想象、直觉、灵感等。
4.经验论和唯理论及其片面性
在哲学史上,有的哲学家强调感性认识的重要性,相反,有人则强调理性认识的重要性,于是形成了经验论和唯理论的斗争。以笛卡尔和斯宾诺莎为代表的唯理论片面夸大理性在认 识中的作用,轻视感性认识的重要性。与此相反,经验论则片面夸大感性经验在认识中的作用,轻视理性在认识中的作用。二者的错误在于割裂了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的统一性,各执 一端,都不符合认识的本来面目。在实际工作中存在着教条主义和经验主义两种片面性。前者片面夸大书本知识的作用,轻视实践经验,生搬硬套马克思主义理论,犯了类似唯理论的 错误;后者片面夸大经验的作用,轻视科学理论,把局部经验误认为是普遍真理,犯了类似经验论的错误。在实际工作中应努力克服这两种片面性。只有坚持一般和个别的统一,理性 和感性的统一,才能坚持主观和客观的统一,换句话说,为了坚持主观和客观、思维和存在的统一,就必须坚持一般和个别的统一,理性和感性的统一。因为唯理论和经验论在本质上 都是主观主义。主客关系和共殊关系应当统一起来。
二、由认识到实践
理性认识形成后,认识的过程还没有结束。因为这种理性认识是否正确还需要检验,同时,认识的目的还没有实现。要完成认识的任务和实现认识的目的,就必须实现第二次飞跃,这就是由认识到实践的飞跃。
(一)由认识向实践飞跃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由认识向实践的飞跃既有其必要性,又有其重要性。对此可以从认识和实践两方面来分析。
1.从认识方面看,由认识到实践的飞跃是认识本身的要求。从认识的目的来说,人不是为了认识而认识,而是为了指导自己的实践而认识,因而认识如果不回到实践中去指导实践,那认识的目的就没有达到,认识和实践就没有统一,知和行就没有统一。一个人花了很多心血去认识规律,但认识了并不用,其意义不大。中国人讲学以致用,就是讲理论要指导实践。人不光要坐而论道,而且在起而行道。有了理论只是把它空谈一阵,束之高阁,并不实行,这样的理论意义不大。同时,认识只有回到实践中去,才能对实践发挥能动反作用,才能显示出理论、认识的价值和意义。再者,认识只有回到实践中去,其是否具有真理性才能得到检验,认识才能得到发展。
2.从实践方面看,认识回到实践中去是实践本身的要求。人的实践是在一定的认识指导下的实践,实践只有在正确认识的指导下才能取得成功。实践如果没有理论的指导就是盲目的,是会失败的。
(二)由认识向实践飞跃的条件和途径
第二次飞跃不一定都能取得成功,有的第二次飞跃也以失败而告终。在错误的理论指导下的第二次飞跃就肯定是失败的。因而要成功地实现第二次飞跃就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和途径 。
1.用来指导实践的理论应当是正确的。认识有正确和错误之分,第二次飞跃要能取得成功必须选择正确的理论。大家会问,认识未经实验检验怎么能知其正确与否呢?我们说理论在 未经实践检验之前可用逻辑证明来论证其正确性,即用逻辑的力量来说明认识的正确性。当然该理论是否是真理,最终要由实践来检验。
2.要坚持一般理论与具体实践相结合的原则。理性认识,理论都是一般性、普遍性的东西,而实践具有具体性、特殊性。特殊的实践怎样体现一般的理论,一般的理论怎样才能具体 地指导实践是一个新的课题,必须解决了这个课题,第二次飞跃才能取得成功。这个课题其实是很难解决的,这是第二次飞跃过程中的一个难点问题。解决此问题需要一个过程。
3.理论须为群众所掌握。实践的主体是群众,因而理论要回到实践中去,作为实践主体的群众必须能理解、掌握这种理论。如果群众对理论不了解、不懂,那理论就很难回到实践中 去。因此必须用理论武装实践主体。儒家理论对中国实践作用很大,是因为它掌握了群众,古代社会通过“三字经”等启蒙教育已深入人心,达到了妇孺皆知的程度。要让群众掌握理论,理论就得通俗化。如邓小平理论就有很通俗的表达,如“猫论”,“两手都要硬”,“扭住不放”,“换脑筋”等等。这样使得群众不难理解。
4.应建立实践理念。所谓实践理念,是指人们在现实的实践活动之前事先建立起来的,关于实践的观念模型或理想的蓝图。实践理念的内容把认识和需要结合起来,即把真和善结合 起来。列宁在转述黑格尔关于“观念是……作为认识和意志的真和善的观念”的思想时写道:“观念是〔人的〕认识和追求(欲望)……”(《列宁全集》中文第2版第55卷,第165页) 如果能作到以上四点,认识的第二次飞跃就能成功地实现。
三、认识运动的反复性和无限性
由实践到认识,再由认识到实践只完成了一次循环,而认识辩证运动的全过程是“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这种形式循环往复以至无穷。”(《毛泽东选集》第1卷,第273页),也就是说认识运动过程具有反复性和无限性。
(一)认识运动的反复性。
认识运动的反复性是指对于一个具体的事物的认识由于主客观条件的限制由实践到认识由认识到实践这样的循环进行多次才能完成。譬如人们对原子结构的认识,在从1808年至今的180多年里就经历了由实验到认识,从再实验到再认识的多次循环,才形成了比较正确深刻的认识。当然还不能说这个认识现在完成了,还要进行循环。
实践 认识 实践 认识 实践 认识 无穷循环
一次循环 二次循环 三次循环
(二)认识的无限性
整个世界是无限发展着的,它在时间和空间上都没有尽头,这一点决定了人的认识的无限性,就是说上述由实践到认识,由认识到实践的循环会无限的进行下去,人类认识世界的任 务永远不会完结,人对世界的认识会越来越深化全面。人只能无穷地接近对整个世界的认识,但不能完成对整个世界的认识。对于整个世界人永远有尚未认识的东西存在。世界就像一个无限美好的东西在永远吸引着人去追求它,但永远也追不到。这使人想起《诗经·蒹葭》中的诗句:“所谓伊人,在水一方。溯洄从之,道阻且长。溯游从之,宛在水中央。”哲学的“爱智慧”之意亦与追求无限的目标相关。“爱”的特征是不为某一已达到的具体目标所封限,而一直扑向那无限的对象。“智慧”的内容也是无限。康德引用贺拉斯的诗喻说哲学对绝对的东西的无限追求:
乡下佬等候在河边,
企望着河水流干;
而河水流啊,流啊,
永远流个不完。
(三)认识运动的反复性和无限性原理的意义
1.这一原理说明主观和客观,理论和实践的统一是具体的历史的统一。认识的任务就是要求得这种具体的历史的统一。主客观统一的具体性是说,主观认识要同一定时间、地点、条 件下的客观实践相结合、相统一。主客观统一的历史性是说,主观认识要同不断发展变化着的客观实践相适应。这就是今天说的与时俱进。因此,在实践生活中人们的认识应和具体的 变化发展着的客观实际相符合。既反对左的东西,又反对右的东西。这个马克思主义的道理同中国传统哲学中的“时中”观念是一致的。
2.这一原理是党的群众路线的认识方法、领导方法和工作方法的重要哲学基础。党的群众路线是“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就是将群众的意见(分散的无系统的意见)集中起来( 经过研究,化为集中的系统的意见),又到群众中去作宣传解释,化为群众的意见,使群众坚持下去,见之于行动。这样不断反复。这一群众路线的工作方法、领导方法同认识论的从实践到认识,又从认识到实践认识运动过程原理完全一致的。群众是实践的主体,从群众中来就是从实践中来,到群众中去,就是认识、意见又回到实践中去。因而认识论和群众路线是一致的。从这里也可以看到认识理论和历史观的一致性。认识从实践中来,而实践、劳动是历史的基础,社会历史就是实践、劳动活动的展开。因此,说认识的基础是实践,实际上就是说认识的基础是社会历史活动。认识是要在观念领域解决主观和客观的统一,社会历史是要在现实领域、物质生活领域解决主观和客观的统一。
第八章 真理与价值
真理是人对已得到的理性认识的一种评价。就是说,面对已经获得的理性认识,人们要问它究竟是正确的还是错误的认识,是真理还是谬误?如果是真理人就可以坚持它,甚至可以 为它而牺牲,如布鲁诺,哥白尼等。如果不是真理那就不值得坚持,更不值得献身了。这就涉及到什么是真理,检验认识真理性的标准是什么等问题,这是真理论要研究的问题。认识 是不是真理要靠实践来检验,实践是满足人的需要的活动,满足人的需要涉及到价值问题。真理和价值,即真和善是人的实践活动应遵循的两大原则。真理所涉及的是物的尺度,价值 所涉及的是人的尺度,如何在实践中把二者综合起来,即把真和善、科学与人文结合起来,是我们所要解决的重大而困难的问题。本章主要讲三个问题,一是真理,二是价值,三是真 理和价值的关系,即真和善的关系。
第一节 真理
要评价一种认识是不是真理,首先须知道什么是真理,不知道什么是真理就无法评价一种认识是不是真理。因此,本节我们主要讲真理的规定、属性,以及实践是检验认识真理性的 标准等问题。
一、真理和谬误
(一)真理
认识中的根本矛盾是主观和客观的矛盾,认识的结果应该使主观和客观的矛盾得到解决,即主客观达到统一。真理就是标志主观和客观相统一的范畴。
1.什么是真理?
真理是标志主观同客观相符合的哲学范畴,是人们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如牛顿力学、相对论、量子力学、系统论、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等都是真理。
(1)真理是认识。就是说真理是属于思想意识领域的东西,不是外在于思想意识领域的东西。纯粹外在于人的思想的客观事物及其规律不能叫真理,只有它如实地进入到人的思想,认识中来才能叫真理。
(2)真理是正确的认识。认识有正确和错误之分,真理是认识中的正确认识。
(3)真理是用思想形式组织起来,用语言表达出来的认识。就是说,真理的形式是思想,是用思想形式把认识内容组织起来。思想形式的形式是语言。思想形式仅仅是真理的形式,马赫主义者波格丹诺夫所说的“真理是思想形式,是人类经验的组织形式”的观点显然是只看到了真理的形式层面,没有看到内容层面,因而是片面的,主观主义的。
2.真理的客观性
真理虽然属于思想意识的领域,但并不能因此否认真理的客观性。辩证唯物主义真理论认为,真理具有客观性。
所谓真理的客观性,是指在真理中包含着不依赖于主体对它的意识的客观内容。上面指出,真理作为认识是有其思想形式,语言形式的。思想形式如概念、判断、理论等,但辩证唯物主义认为,这些主观的思想形式,语言形式并没有使真理的内容变成主观的。唯心主义者认为,认识的思想形式、认识形式会改变认识内容,因而真理不可能是客观的,我们认为这 是不对的。
真理之所以是客观的是因为:(1)真理的内容是客观的。真理的思想形式并未改变真理内 容的客观性。(2)真理的基础和检验真理的标准是客观的。真理的基础和检验标准是实践,实践具有客观性,它保证着真理的客观性。
3.反对主观主义真理论。
唯心主义真理论是主观主义真理论。主观主义真理论的实质是否认真理内容的客观性。马赫主义者波格丹诺夫把真理只看作是“思想形式”、“人类经验的组织形式”。“思想形式,当然是主观的了,主观真理论的另一种形式是实用主义所说的“有用就是真理”。实用主义把“有用”和“真理”等同起来。而如果把“有用”理解为人的主观需要,那真理就成为主观的了。谎言、骗术对野心家和骗子“有用”,但能说它是真理吗?显然不能。因而,主观真理论是站不住脚的。当然,唯心主义在实际生活中肯定是要按真理办事的,他总得相信,吃饱了不饿这个真理吧,但他们认为,真理的客观性在概念解释中存在问题,就像运动在经验生活中并不成问题,但在概念解释中会有问题一样。唯心主义总是纠缠于对事物进行概念解释时所出现的问题,总是在思维、概念、逻辑领域作文章。而马克思则认为,问题不在于只是解释世界,而在于改变世界。这就把哲学从理性主义拉回到了生活实践。因而对于运动、真理等重大哲学问题,马克思主义主张从实践上来解决。因而,真理有无客观性,要用实践来检验。邓小平深得实践论的真谛,他说他主张不争论,看准的事干(实践)就行了。干完(实践后)再看对不对。中国1978年以来的改革就是这么走过来的,是在实践论真理观的指导下走过来的。这说明实践论真理观确有其实践价值。
(二)谬误
真理不是谬误,但真理和谬误总是纠缠在一起的。不了解谬误,也就不了解真理。
1.什么是谬误?
谬误是同客观事物及其发展规律相违背的认识,是对客观事物本来面目的歪曲反映。谬误作为认识也是有思想形式的,其在形成中人的主观性作用也是参与其中的,但主观性思想形式和 人的主观作用改变了事物的客观性,因而导致了错误的认识。
2.谬误的不可避免性。由于人不是神,人不仅在道德上有不完善性,人在智力上也有不完满性,因此,不管是什么人在认识过程中总是会出现谬误的。错误是难免的。当代著名科学 哲学家波普尔说:“我的著作是想强调科学的人性方面。科学是可以有错误的,因为我们是人,而人是会犯错误的。”(〔英〕波普尔:《科学知识进化论》,第1页)承认谬误的不可避免性在哲学上可以避免独断论,在政治上可以防止专制主义,包括文化专制主义,在人生观上,可以使人比较谦虚。
(三)真理和谬误的辩证关系
1.真理和谬误相互对立
真理和谬误的性质是相反的,二者之间是有明确界限的,不能把二者混为一谈。当然,在实际生活中要把真理和谬误泾渭分明地区分开来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真理和谬误的区分是 很难的,没有很高的认识能力是难以达到的,但不能因此而说真理和谬误之间没有确定的界限。
2.真理和谬误的辩证统一
真理和谬误产生于同一个认识过程,因而真理和谬误总是纠缠在一起的。真理和谬误的辩证统一表现在:二者相伴而生,相比较而存在,相斗争而发展,并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 化。这就是说,真理的产生、存在和发展都同其对立面谬误密切相关。
(1)真理和谬误相伴而生。这是说,真理的产生离不开谬误。真理的产生过程是人运用认识形式对认识材料进行加工制作和组合、编排、抽象、分类。在此过程中人可能出现多次的 组合、编排错误,其中有一次编排对了,那就产生了真理。对认识材料的编排,组合进行了多次才产生真理,说明真理和谬误相伴而生。怕犯错误就难以获得真理。
(2)真理和谬误相比较而存在。这是说,真理的存在离不开谬误。在对同一事物进行认识时常常会产生多种不同的认识,在这些多种不同的认识中有真理有谬误,人们通过对这些不 同的认识进行比较、发现、鉴别出真理来。没有多种认识的比较,只允许有一种认识,真理是无法显示的。譬如,关于社会主义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认识,经过比较我们认为邓小平对社 会主义的认识具有真理性质,如果不比较这个结论难以得出。真理和谬误相比较而存在启示我们,首先要让谬误存在,让各种认识都存在,然后才谈得上比较,如果不让谬误存在那真 理就很难存在。因此思想自由,百花齐放是非常重要的,它是追求真理所必然要求的局面。思想自由体现在学术研究上就是学术自由。学术自由不同于学术民主。学术民主是用投票的 方法选择谁的观点正确,学术自由则不理会投票。200个人搞研究我是其中之一,我没有必要和199人保持一致,这叫学术自由。
(3)真理和谬误相斗争而发展。真理和谬误都存在,这叫百花齐放,齐放是并存,都存在,但都存在是不够的,还需要斗争、争鸣,这就是百家争鸣。争鸣就是各家、各种观点相互 对话、辩论。各种观点对话、辩论的结果是分出真理和谬误。就是说谁是真理,谁是谬误,不是在斗争,对话前就确定的,而是在斗争,对话结束后才确定的。如果在争鸣之前就确定了真理和谬误,那对话就没意义了。
(4)真理和谬误相互转化。首先,真理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转化为谬误。第一,真理是具体的,它只适用于一定的范围和条件,如果超出范围和条件,真理就会变成谬误。第二,真理 是一个过程,主客观的统一是具体的、历史的统一,因此如果事物变化了,历史向前发展了,还固守过去的真理,那真理就转为谬误了。第三,真理是全面的,是一个有机的体系,因此,如果把真理体系中的一个原理从体系中抽出来,那么,这个原理就由真理转化为谬误了。其次,谬误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转化为真理。第一,把超出了特定范围和条件的真理再恢复其范围和条件,谬误就又转化为真理了。第二,错误认识是正确认识的前导,人们从错误认识中总结经验教训,就会得到正确认识,谬误就会转化为真理。第三,在批判谬误中发现真理,是谬误向真理转化的另一种形式。
三、真理的绝对性和相对性
人要追求真理,推动真理的发展,就必须不断地发现和解决两种矛盾,一种是真理和它的对立面谬误的矛盾,另一个是真理自身内部的矛盾,即相对真理和绝对真理的矛盾。真理内 外两个矛盾的不断解决,是真理发展的基本途径。
真理和谬误是对立的,真理不是谬误,真理中包含着客观内容,这一点是确定无疑的,这是真理的绝对性。真理的绝对性是在同谬误相区别的意义上说的。但是,当我们确定了真理 不是谬误时,我们千万不能狂妄自大,我们又必须看到,这个同谬误相对立的真理具有相对性、局限性,因而应抱着谦虚的态度去发展它。就是说仅把真理和谬误区别开来是不够的,还要不断地去发展真理。
(一)真理的绝对性
真理的绝对性也叫绝对真理,是指真理作为主客观的统一,其内容具有客观性、确定性,其发展具有无限性。具体来说,绝对真理包含两方面涵义:
1.真理的内容是客观的、主客观的统一在其所适应的范围内是不可否定,不可推翻的,这一点是无条件的,绝对的。因此,承认真理的客观性也就是承认真理的绝对性。真理的这一 性质可以使我们对真理产生坚定的,不可动摇的信念,可以使我们心有存主,理智上有的所执守,不去随波逐流。而那些不相信真理绝对性的人会失去思想的坚定性的,他们心无存主,随波逐流,游谈无限,可谓“颠狂柳絮随风舞,轻薄桃花逐水流。”
2.就人类认识的本性来说,主观向客观的接近的方向是不可逆转的,人类认识发展的可能性是无限的。人对无限发展的整个世界的完全认识虽然不能在某一天达到,但人对它的接近 的努力和方向是无限的。主观在向客观无限地走近、接近,这是绝对的。绝对真理存在于无限的时间过程中,而不是存在于某一有限的时间点上。承认了世界的可知性,也就是承认了 真理的绝对性。
(二)真理的相对性
真理的绝对性,使我们能够把真理和谬误区别开来,把可知论和不可知论区别开来,使我们在思想中对真理具有坚定信念,但不能因此而走向独断论。因此我们必须承认真理同时具 有相对性。
真理的相对性也叫相对真理,是指人们在一定条件下对客观过程及其规律的正确认识是有局限性的、近似的、不完全的。真理的相对性也有两方面的涵义:
1.从范围上看,任何真理都是对世界整体中某一部分,片断的正确反映。真理不是对整个世界或宇宙大全的认识,任何真理都不能穷尽对无限世界的认识。这一点表现出真理的相对 性、局限性。这里大家可能会想起一个问题,就是前面的第一章不是说哲学作为世界观的学问不是以整个世界为研究对象的么,既然真理都是对整个世界的局部的正确认识,那么世界 观何以成立,哲学何以成立?要解决这个问题必须引入辩证法。辩证法认为有限和无限是统一的,人们可以从有限过渡、飞跃到无限,从部分过渡飞跃到整体。因此,我们虽然直接认识的是局部世界;但可以由此飞跃到对整个世界的理解。当然,不承认辩证法的人,认为这种飞跃是不合理的。这些问题都涉及到哲学是否可能的问题。
2.从程度上看,任何真理对认识对象的正确认识都是近似的。就是说,主观和客观的符合只是一定程度,一定水平上的符合,不是丝毫不差的符合。这表现出真理的相对性。因此,真理性的认识有待于深化。
(三)相对真理和绝对真理的辩证关系
相对真理和绝对真理不是两个真理,而是同一个客观真理的两个方面,两种特性,它们像同一硬币的两面统一于客观真理。就是说,任何真理既是绝对的,又是相对的。离开相对性 的绝对真理是不存在的,同样离开绝对真理的相对真理也是不存在的。因而二者总是统一的。
1.相对真理和绝对真理是相互依存,相互包含、相互制约的。一方面,绝对真理存在于相对真理之中,受相对真理的制约。例如,在平直空间范围内,三角形的内角和等于180°。 这个真理是个相对真理,因为“平直空间范围”表明它是有条件的,因而是相对的,但我们说绝对真理就存在于这个相对真理之中,就是说在平直空间范围内三角形内角和等于180°,这是不可推翻的,主观是符合客观的,因而是绝对的。绝对真理如果离开了一个一个这样的有条件的相对真理,那它是无法存在的。另一方面,相对真理中包含着绝对真理。上面这个例子同样说明相对真理中包含着绝对真理。
2.相对真理和绝对真理是辩证转化的。真理的发展是一个相对真理不断向绝对真理转化的永无止境的过程。这一转化过程可从两方面理解:(1)人们不断地发现相对中的绝对和绝对 中的相对,使真理的绝对性不断拓展和深化。(2)无数相对真理的总和构成或转化为相对真理。相对真理好像水滴,绝对真理好像长河、无数相对真理的水滴,可以构成或转化为绝对 真理的长河。任何真理都是由相对真理向绝对真理转化中的一个环节。
3.相对真理和绝对真理辩证统一的主体性基础。这个主体性基础就是人的认识能力的至上性和非至上性的统一。就人类来说,其认识能力具有至上性,能够认识无限发展着的物质世 界,就每一个个人来说,人的认识能力是非至上的,其认识能力是受自身和时代条件限制的。
4.相对真理和绝对真理辩证统一原理的方法论意义
(1)这一原理要求我们既要反对绝对主义真理论,又要反对相对主义真理论。绝对主义真理论只看到真理的绝对性一面,看不到真理的相对性。它在理论上会造成独断论和思想僵化,在政治上往往走向专制主义。相反,相对主义真理论只看到真理的相对性一面,看不到真理的绝对性一面,这样会导致主观主义和诡辩论。二者的共同缺点是割裂了相对和绝对的统一,都是形而上学的思维方式。在思想史、哲学史上、生活中常常是从绝对主义走向相对主义,又从相对主义走向绝对主义。
(2)这一原理为我们提供了对待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正确态度,这就是坚持和发展辩 证统一的态度。一方面,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作为真理具有绝对性,因而必须坚持;另一 方面,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作为真理又具有相对性,因而要在新的时代条件下对其加以发展。相对真理和绝对真理既然是统一的,因而就必须把坚持和发展统一起来,在坚持中发展,在发展中坚持。应反对把二者割裂开来的作法。
三、实践是检验认识真理性的唯一标准
上面我们说过,真理问题是对认识的评价问题。就是说从感性认识飞跃到理性认识,我们所获得的这个理性认识是不是真理,需要评价。要评价理性认识是不是真理,首先要知道什 么是真理,就是说要有个评价的尺度。这个尺度就是真理的本性。真理上面说了是主观和客观的统一,因而,理性认识如果达到了主观和客观的统一,即解决了认识中主客观的矛盾,那它就是真理,否则就不是真理。在此真理是评价认识的尺度。认识和真理的本性(主客统一)相合是真理,否则不是真理。现在的问题是,用什么来检验主观和客观是否一致?就是说检验真理的标准是什么?
检验真理的标准是什么,是认识论中长期争论的重大问题,也可以说是政治领域中的重大问题。在哲学史和文化史中,唯心主义者主张用主观的东西作检验真理的标准。如贝克莱把 真理标准看作是“集体知觉”。苹果是不是红的,大家感觉到是红的就是红的。笛卡尔认为检验真理的标准是概念的“清楚明白”。西方中世纪评价检验真理的标准是《圣经》中的教义。中国古代社会检验真理的标准是“圣人之言”,即孔子说过的话。“以孔子之是非为是非”。“文化大革命”中是以“最高指示”为检验真理的标准,大家口袋里都装着“红宝书,(《毛主席语录》),随时可以拿出来对照。当然也有不同意以孔子的是非为是非的人,如王阳明、李贽。王阳明说:“求之于心而非也,虽其言之出于孔子,不敢以为是也。”这是以“心”为标准,仍然是主观标准论。
旧唯物主义者主张用“实验”、“实践”来检验真理。如狄德罗说:“除了实验以外,没有别的办法可以识别错误。”(《十八世纪法国哲学》,第408页)当然,旧唯物主义对实验、实践的理解是狭隘的、片面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总结了哲学史上的经验教训,认为实践是检验认识真理性的唯一标准。
(一)为什么说实践是检验认识真理性的唯一标准
这是由真理的本性和实践的特点所决定的。
1.从真理的本性来看,真理是主观和客观的统一。因而检验认识是不是真理,就是检验主观和客观是不是统一、符合。这样就必须有一个能够把主观和客观连续起来,沟通起来的中 介、桥梁、纽带,这就是实践。因为实践就是“主观见之于客观的东西”。实践中既有主观性的东西,同时又有客观性,因此能将主客观沟通起来。认识理论这种主观的东西,通过实践可以转化成客观的东西,然后就可以把主观性的认识、理论和实践所造成的客观结果加以对照,就可以知道主观是否符合客观。例如,改革开放的理论、认识是否是真理,我们可能通过改革开放实践得到其转化为客观结果,然后将改革开放理论(主观)同这个客观结果(生产力发展)加以对照,就可以得出改革开放理论是符合中国生产方式、社会存在的客观实际的,因而这种理论是真理性认识。纯主观的东西和纯客观的东西都不能成为检验真理的标准。
2.从实践的特点来看,实践不仅有普遍性特点,而且有直接现实性特点,特别是实践的直接现实性特点,使实践有资格成为检验真理的标准。直接现实性是说实践的结果是看得见,摸得着的,客观的摆在人面前的东西。人对这种看得见摸得着客观地摆在面前的东西是相信的。认识是观念的东西,它究竟对不对,在观念领域内往往难以确定,而一旦将其放到实践 中去,转化为直接现实的实践结果,认识的正确与否就能得到检验。例如,铁丝能不能导电,农药能不能毒死人等认识如果只在理论范围内争,君子动不动手,那是难以得出正确与否的结论的,如果作一实验,把铁丝接上电源立刻就能知道铁丝能导电的认识是正确的。这是我们强调的是实践结果的直接现实性的优点,这个优点的实质是能把观念的,理论的转变为客观的、直观的、可感的东西。日常生活中有“眼见为实”的说法。实践结果的直接现实性就使得人能“眼见为实”。列宁说,是否相信唯物主义就是是否相信你的感觉的提示,是否相统一和认识是真理同样也是是否相信你的感觉的提示。在此“感觉”、“态度”(相信)都有其重要性。唯物主义及其认识论同“感觉”、“态度”有很重要的关联性,值得进一步思考。
实践是检验认识真理性的标准,但当我们回过头来看实践标准本身时,又应看到实践标准自身的矛盾性。这个矛盾就是实践标准的确定性和不确定性的矛盾,或绝对性和相对性的矛 盾。
(二)实践标准是确定性和不确性的辩证统一
实践标准既是确定的,又是不确定的、既是绝对的,又是相对的,是二者的统一。
1.实践标准的确定性或绝对性。什么是实践标准的确定性或绝对性呢?它是指实践标准的客观性,唯一性和最终性。就是说只有实践才是检验真理的客观标准,此外没有别的客观标 准,一两次实践不能证明认识的真理性,但实践最终能证明认识的真理性。
2.实践标准的不确定性或相对性。这是指实践标准的过程性和具体实践的局限性。实践对认识真理性的检验往往不能一、两次完成而要经历一个多次进行的过程。具体的实践由于受 历史和主客观条件的制约有一定的局限性,因而往往不能充分证实或否证某一认识的真理性。例如,关于人类起源于猿的认识,现在的实践无法复现猿变为人的过程,因而,不能充分地证实这一认识的真理性,只能大体上、部分地证实其真理性。如“狼孩”不能有人的意识,说明劳动在从猿到人的转变过程中确有作用。
实践标准是确定性和不确定性的矛盾统一。只有坚持实践标准的确定性,才能反对唯心主义和不可知论,只有坚持实践标准的不确定性才能反对教条主义、独断论,“以便不至于使 人的知识变成‘绝对’。”实践标准的这一辩证特性告诉我们既要坚持真理,又要发展真理,既要有所执守,又不要拘泥僵化。既要心有存主,又要“毋必、毋固、毋我。”(《论语·子罕》)
(三)实践标准与逻辑证明
认识是不是真理要用实践来检验,但实践是要花费人力、物力、财力的,何况人总想在实践之前就想知道认识是否正确。因而有没有一种在实践之前就能知道认识有无真理性的方法 呢?有。这就是逻辑证明。
1.逻辑证明及其作用
所谓逻辑证明,就是运用已知的正确概念和判断,通过推理从理论上来论证另一种概念和判断的正确性的逻辑方法。例如,我知道“凡人皆要死”是正确的判断,由此可推论出“张三必死”的判断是正确的。
逻辑证明不仅能在具体实践之前大体证明认识的真理性,节省人力、财力、物力,而且对于实践检验真理的过程有重要作用。(1)逻辑证明能够把特殊的实践结论提高到普遍。例如,小岗村的实践证明家庭联产承包的经验是正确的,那么,它是否适合全国农村呢?通过逻辑证明可以使特殊结论具有普遍性。(2)逻辑证明可以论证实践无法直接检验的认识。如宇宙大爆炸理论,人类起源理论等。(3)逻辑证明能在实践检验前初步判定认识的正确性,为实践提供理论依据。
2.逻辑证明不能代替实践标准
因为:(1)逻辑证明中的推理前提是在以往的实践中被证明的正确的认识。(2)逻辑证明中使用的逻辑规则是在实践中产生,并被实践证明过的。(3)逻辑证明所得的结论还要再回到 实践中去由实践最后判定其真理性。逻辑证明在根本上依赖于实践标准。
实践标准和逻辑证明的辩证统一告诉我们,实践和逻辑、或实验和逻辑,认识基础和认识形式这两种因素对于认识非常重要。孤立的、单独的强调二者之中的任何一方都是片面的。在认识和追求真理的过程中必须把实验和逻辑,内容和形式,经验和理性结合起来。忽视实践、实验、内容、经验会走向唯心论、忽视逻辑、形式、理性会抹煞认识的主体能动性。
第九章 历史唯物主义是科学的历史观
在第一章中我们讲过唯物史观是马克思的独创性成就。就是说,在马克思之前不管是唯心主义还是唯物主义都是用精神因素来解释社会历史,把精神作为社会历史的基础。马克思在 人类思想史上第一次把社会历史看作是和自然一样的客观的有规律的发展过程。马克思之所以能把社会历史也看作和自然一样是客观的有规律的发展过程,最关键的原因是他把劳动( 实践的基本形式)作为社会历史的基础和认识理解社会的出发点。劳动是人的内在本质的对象化,用黑格尔的语言就是主观性转化为客观性。人的内在本质的对象化也叫物化、异化、客观化,而物化、异化、客观化的共同含义是人对象化出去的本质成了物质性、客观性的东西了。而人对象化出去的东西就是产品、工具、社会关系,主要是体现人和自然关系的生产力、体现人与人关系的生产关系。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统一叫生产方式。人的本质对象化出去的主要是生产方式。既然人的本质对象化是物化、异化、客观化,因而,作为人的本质对象化结果的生产方式也就物化了、客观化了。这也就是说,社会历史成了物质性、客观性的东西了。这样唯物史观就诞生了。本章我们主要讲劳动在社会产生、存在、发展中的地位,讲生产方式(人的本质的物化)在社会历史中的基础地位和决定性作用。
第一节 两种历史观的根本对立
两种历史观指唯物史观和唯物史观。唯心史观把社会历史的基础总是看作非物质的观念性的东西,有的人把心理宗教教义,有的人把道德精神,有的人把英雄意志作为社会历史的支 配力量,我们把这些非物质的观念的东西用一个总名来概括就是“社会意识”。与此相反,马克思的唯物史观用生产方式来解释历史,把生产方式作为历史的基础,我们把生产方式叫“社会存在”。看来,两种历史观对立的焦点是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谁是社会历史的基础和决定历史问题。
一、社会历史观的基本问题
历史观中的基本问题也就是历史观中的基本矛盾或根本矛盾。就是人们在对社会历史发表根本看法时所出现的根本矛盾,根本对立之处是什么。
(一)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的关系问题是历史观的基本问题
首先须了解什么是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
1.社会意识。如果有针对性地说,社会意识指唯心主义作为历史基础的那些观念、意识如心理欲型、宗教教义、神的义旨、道德精神、英雄人物的思想和意志等。因为唯心主义者是 把这些东西作为社会历史的基础来看待的。全面地看,社会意识是指社会的意识现象的总称,其内容包括道德、宗教、艺术、哲学、政治、法律思想、科学、社会心理等。我们在后面将专门讲社会意识问题。
2.社会存在。社会存在主要是指作为人的本质对象化的但又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的物质资料生产方式,同时还包括作为劳动的自然前提的地理环境和人口因素。
3.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的关系。这二者的关系是指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谁是根源基础,谁是起决定作用的方面问题。如果认为社会意识是社会存在的根源基础,社会意识决定社会存 在,那么,这种理论就叫历史唯心主义。如果认为社会存在是根源基础,是决定性的方面,那这种历史理论就叫历史唯物主义。当然,历史唯物主义同时认为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有反 作用,对社会存在保持着相对独立性。
(二)为什么说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的关系问题是历史观的基本问题?
1.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的关系问题是两种对立的历史观斗争的焦点,历史唯物主义和历史唯心主义的划分是以如何回答这个问题为标准的。这个问题也是任何历史哲学不能回避的问题。
2.全部复杂的社会关系归纳起来不外物质关系和思想关系两大类,因此研究社会就必须首先研究这两大类的关系问题,把二者的关系问题作为历史观的基本问题。
3.解决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的关系问题是解决其他的所有历史观问题的前提。如解决历史 发展的动力问题就受解决历史观基本问题的决定:如果认为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那就会 在社会存在中找历史的动力,相反,就会在社会意识中找社会发展的动力。
二、历史唯物主义对历史观基本问题的正确回答
历史唯物主义认为,社会存在是社会意识的基础根源,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又有能动反作用。
(一)劳动是正确回答历史观基本问题的关键
劳动是人的内在本质的对象化、物化。人的内在本质在没有对象化时是以意识的、观念的形式存在于人自身内部的,它是意识性的东西,它包括人的理想、目的、动机等。唯心主义 看到了社会活动和产品是这些意识性的东西外化而来的,因而就说,社会活动、产品的本质是这些意识性的东西,因而得出了社会意识是社会存在的基础,根源的唯心史观的看法。马 克思恩格斯也看到了社会、社会关系是人的本质的对象化,即看到了社会的主体性一面,但马克思恩格斯认为,人的本质的对象化不仅是人的本质的展示和确证,而且是物化、客观化。也就是说在劳动中对象化出去的人的本质,即生产力、生产关系物化了,客观化了。作为人的本质对象化产物的生产方式物化了成了客观性物质性的东西了。这种物化了的人的本质,即生产方式,也就是社会存在,反过来要成为人的内在本质即内在观念,人的本性的根源,原因了。这就是说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社会意识了。原来的历史唯心主义者们认为人的内在本质本性是社会生活的原因、基础,马克思把问题反过来了,他认为,人所创造出的物化的东西是人的内在本性、本质的原因,这种因果关系的颠倒就产生了历史唯物主义。对此,普列汉诺夫说:马克思“完全从相反的方面去接近问题,他把人的天性看作是永远地改变着的历史运动的结果,其原因在人之外。为了生存,人应该维持自己的机体,从他的周围的外间自然中摄取他所必需的物品。这个摄取需要人对这个外间自然的一定的作用。可是‘在作用于外间自然时,人改变了自己本身的天性’。在这几句话中包括着马克思的历史理论的全部本质。”(《普列汉诺夫哲学著作选集》第1卷,第671页。)也就是说劳动所所创造的东西以及劳动过程本身反过来决定人的天性,即人的内在心理、精神。这就是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
这是一方面,另一方面,人们的意识、精神又试图指导和控制人所物化出来的东西,这就是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的反作用。但只有到共产主义才能达到“一直统治着历史的客观的异 己的力量,现在处于人们自己的控制之下了。”(《反杜林论》第280页。)
(二)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的表现
1.“物质动因”决定“思想动机”(恩格斯)
2.“环境”决定“意见”,实践决定环境。(马克思)
(三)马克思主义以前的社会历史理论的两个根本缺陷
1.只看到历史活动的思想动机,没有看到思想动机背后的物质原因。
2.只看到少数英雄人物的历史作用,没有看到人民群众在历史上的决定作用。
第二节 人类社会的产生和社会物质生活条件
上节指出,作为人的本质对象化、物化的生产方式,即社会存在反过来决定人的本性、人的意识,即社会意识,而生产方式不过是劳动的社会形式。生产方式是在劳动中产生的,也 就是说人和人类社会是在劳动中产生的。作为劳动的社会形式的生产方式,即社会存在或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构成社会的基础和社会存在、发展的决定力量。
一、劳动创造了人和人类社会
人是由古猿变来的。在从猿到人的转化过程中,劳动起了决定性的作用。促使和决定人和社会产生的劳动是指“动物式的本能劳动形式”。这种劳动形式是介于动物本能活动和人的 典型劳动之间的一种劳动形式。
(一)为什么说劳动创造了人和人类社会?
1.劳动是促进了人的“手”的形成,从而使人制造和使用工具成为可能。恩格斯说:“手不仅是劳动的器官,它还是劳动的产物。”
2.劳动促使语言的产生。语言是人区别于动物的重要特征,古希腊人说:“人是会说话的动物”。而语言是在劳动中形成的。
3.劳动促使意识的产生。劳动使古猿的心理不断发生变化,使心理发展为意识。
人具备了制造和使用工具的能力,有了语言、意识,就意味着人的产生,同时意味着社会的产生。制造和使用工具就是社会活动。
(二)劳动是人类生命存在和人类社会存在的基础和源泉
人和社会的产生离不开劳动,人和社会的存在和发展也离不开劳动,因而劳动是理解人和人类社会发展奥秘的一把钥匙。
1.劳动是人的本质活动,是人的生命活动的基本形式。人区别于动物的根本因素是劳动,没有劳动就没有了人这一独特的类。人的生命存在依赖于劳动,人的本质是由劳动规定的。 劳动是人之为人的内在本质。
2.劳动是人的全部社会关系形成的基础。劳动一方面生产出人的生存所必须的生活资料,另一方面也生产出社会关系。在劳动中要发生人与人的社会关系。在劳动时会遇到劳动资料 归谁占有,产品怎样分配、管理和被管理等社会关系。在这些基本社会关系基础上又会产生政治关系和思想关系。
3.劳动不仅把人类社会和自然界分离开来(主客二分),同时又把二者联系起来,即劳动不 断地在人和自然之间进行物质能量和信息交换,从而使社会能够不间断地存在和发展下去。 劳动必须是连续不断地进行的。
二、物质资料生产方式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决定力量
既然劳动在人和社会的产生中起着决定性作用,是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础,因而对人类社会的认识就应从劳动出发来进行。
劳动要能进行,需要两个条件,一是自然前提,二是社会形式。自然前提指地理环境和人口因素,社会形式指物质资料生产方式。
社会形式—生产方式
劳动 人口因素
自然前提 社会物质生活条件
地理环境
地理环境、人口因素、生产方式三者可用物质生活条件概念来概括。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是社会运动的基本物质要素。其中的地理环境、人口因素都是社会存在和发展的经常的、必要 的条件,但地理环境、人口因素不对社会发展起决定作用,只有生产方式才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决定力量。
(一)地理环境及其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
1.什么是地理环境?地理环境是指与人类社会所处的位置相联系的各种自然条件的总和,如气候、土壤、山脉、河流、矿藏等以及植物和动物等等。
2.地理环境对社会发展的作用。地理环境是社会存在和发展的经常的,必要的基本条件。 (1)地理环境为人类生存提供必要的物质生活资料。人生存所必须的水、空气、阳光、食物,能源、蔬菜等都是地理环境所提供的。当然,人主要通过劳动从地理环境中取得这些物质生活资料。(2)地理环境的好坏对于劳动生产率和生产发展速度有重要影响。我国东西部地 区经济发展不平衡,地理环境是重要因素。(3)地理环境影响生产部门的分布。如新疆生产部门的分布是“白加黑”,即棉花生产加石油工业。这同那里的地理环境密切相关。
3.地理环境不是社会发展的决定力量。因为(1)地理环境不能决定社会的性质。(2)地理环境不能决定社会的更替。地理环境只能加速或延缓社会发展,不是社会发展的决定力量。因 而孟德斯鸠等人主张的地理环境决定是错误的。
4.合理开发自然维护生态平衡。一方面人征服利用自然,造福人类,另一方面,对自然界的过度开发也会导致自然界报复人类。由于地理环境是一有机系统,如不有节制有计划的开 发,就会造成“生态失调”。因而维护生态平衡已成为当代社会发展中的紧迫任务。出路在于:切实地按照“两种尺度”(自然界的规律和人的内在需要)的统一去改造自然。
(二)人口因素及其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
1.什么是人口因素?所谓人口,是构成人类社会的一切有生命的个人的总和。它是一个包 括人口数量、质量、构成,人口的发展、分布、迁移,人口的自然变动和社会变动等多种因 素的综合性范畴。人是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统一的实体。人的自然属性就是人的生物性,人的社会属性指人是社会活动的主体,是社会关系的承担者。
2.人口因素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人口也是社会存在和发展的经常的、必要的条件。(1 )一定数量的人口是社会物质生产的必要前提。(2)人口状况能够加速或延缓社会的发展。
3.人口不是社会发展的决定力量。因为(1)人口不能决定社会制度的性质。(2)人口不能决定社会制度的更替。“人口决定论”是错误的。
4.合理调节人口,保持人口与生产资料平衡。人口是可调节的,因为人是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的统一,人口的发展不仅遵循生物规律,更重要地是遵循和社会规律。通过有计划地调 节人口生产,使人口的数量、质量和物质生产资料的数量相协调、相平衡。
(三)物质资料生产方式是社会历史发展的决定力量
1.什么是物质资料生产方式。物质资料生产方式是人的本质的对象化、物化,是生产劳动的样式,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统一,是社会历史的基础和决定力量。这个界定分别从生产 方式的形成、性质、内容、地位和作用诸方面说明了生产方式范畴。从生产方式的形成看,它是人的本质的对象化物化,这说明它有主体性和客观性双重特征;生产方式的内容是生产 力和生产关系的统一;生产方式的地位和作用是,它是人类社会的基础和决定力量。
2.为什么说物质资料生产方式是人类历史发展的决定力量?
(1)生产方式是人类社会赖以存在的基础,是社会这一特殊机体的物质承担者。人的生存 依赖于劳动,劳动要能进行依赖于一定的社会形式,这种社会形式就是生产方式。没有生产 方式这种社会形式劳动就不成其为劳动,也无法生产出人所需要的东西。因而生产方式是社会赖以存在的基础。生产方式作为人的本质的物化,是物质性的存在,因而社会的政治关系、思想关系都是建立在它之上的。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主要是以这一事实为根据的。
(2)生产方式决定着社会的结构、性质和面貌。有什么样的生产方式,就有什么样的社会 结构。例如,以手工工具和自然经济为特征的生产方式基础上的社会结构同以大机器和市场 经济为特征的生产方式基础上的社会结构是很不相同的。生产方式决定着社会的性质。中国和美国的社会性质不同主要是因为两国的生产方式不同,即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不同。假如生 产方式相同了,那社会性质也就相同了。日本和美国的社会性质相同,那是因为它们的生产方式相同,都是机器大生产和生产资料的资产阶级所有。生产方式决定社会的面貌。中国现 在的社会面貌和古代不同,同二十年前的“文革”时期也不同,因为生产方式变了。因而,想改变社会的结构、性质和面貌,就必须改变生产方式。
(3)生产方式的变化决定整个社会历史的变化,决定社会形态的更替。生产工具变了,所 有制关系变了整个社会形态就会发生变化。生产工具不变,政治、思想等别的东西是不会变 的。人的力量再大,如果此力量没有用在生产工具的改变上,而用在别的地方,那是不会引起社会性质的变化发展的。例如,中国在二千余年的封建社会中农民阶级进行无数次起义,但每次起义胜利后所建立的社会和政治形态都同前代是一致的,没有产生出新的社会形态。为什么?因为工具仍然和以往一样都是手工工具。1840年以来中国人想努力改变传统社会形 态,为此进行了无数次的社会运动和革命,但只有洋务运动和1978年以来邓小平倡导的改革开放是围绕着生产工具作文章的。一百多年来,这两个时期是符合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的,因而取得的成绩也大。邓小平说要扭住发展生产力这个硬道理不放,江泽民“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中提出要代表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这些都是对中国百年来现代化实现过程中经验教训的深刻地科学地总结,是符合马克思创立的唯物史观的,亦符合人的本质,因为制造和使用工具正是人的本质。
以上我们主要讲了劳动在人类社会产生、存在和发展中的根源性,基础性地位,讲了作 为 劳动社会形式的生产方式对社会历史发展的决定作用。下面的章节将顺着这个思路继续深入理解社会历史的本质和规律。图示:
思想上层建筑 社会意识
上层建筑
政治上层建筑
生产关系(经济基础)
社会形式 生产方式
生产力劳动
人口因素 社会存在自然前提
地理环境
,表示决定作用.,表示反作用
第十章 社会基本矛盾
上章讲到物质资料生产方式是社会历史发展的决定力量,现在我们要问,生产方式怎样推 动社会历史发展?这就要分析生产方式的内部矛盾。生产方式的内部矛盾是生产力和生产关 系的矛盾,正是这个矛盾推动了社会历史的发展。需要注意的是,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发生了矛盾,人要改变生产关系时,总有一种东西保护生产关系,阻止人去改变生产关系,这就 是上层建筑。生产关系相对于上层建筑而言叫经济基础。这样又形成了另一对矛盾,即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因此,社会基本矛盾就成了两对:即生产力 和生产关系的矛盾和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其中前一对矛盾是更根本的矛盾,它决定 着后一对矛盾,而后一对矛盾又制约着前一对矛盾。两对矛盾是密切联系着的。本章主要讲这两对矛盾以及由这两对矛盾所构成的人类社会发展的两条基本规律。
第一节 生产力和生产关系
人为了自身的生存和发展,为了实现幸福价值,必然要同自然界发生关系,去主动地改造自然,在此过程中形成生产力;人为了改造自然必须结成社会关系,这些社会关系中最基本的东西是生产关系。因而在人的生产劳动中就发生了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这对矛盾是社会的根本矛盾,是社会发展的决定力量。本节我们将讲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两大范畴,讲二者的辩证关系,讲由这对矛盾所构成的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状况的规律。
一、生产力、生产关系、生产方式
(一)生产力
1.生产力的涵义。马克思说:“任何人类的第一个前提无疑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因 此 第一个需要确定的具体事实就是这些个人的肉体组织,以及受肉体组织制约的他们与自然的关系。”(《马恩选集》第1卷,第24页。)人有肉身,肉身有欲,为了满足此欲,人就要占有自然。人的独特性在于人是通过劳动来占有自然的。因为自然界中没有人所需要的现成的 东西,所以人必须在劳动中创造出人所需要的东西来。人改造自然界有能力大小问题,生产力概念就是反映人改造自然能力的哲学概念。
所谓生产力或社会生产力,是指人们在劳动过程中形成的解决社会和自然之间矛盾的实际 能力,是改造自然和影响自然并使之适应社会需要的客观物质力量。生产力是反映人和自然 关系的范畴。生产力是在人的需要向劳动的转化中形成的,就是说人的需要如果不向劳动转化,仅停留在自身内部是形不成生产力的。
2.生产力的特征。(1)生产力具有客观性。因为生产力是人的内在本质的对象化、物化。 人的内在本质是肯定,是主观性的,其对象化了之后,就物化了,主观性就被否定了,因而 成为客观性的东西。具体来说,第一,生产力是一种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的既得的力量。第二,生产力的各构成要素是客观的。(2)生产力具有主体性。这同样是因为生产力是 人的本质的对象化。生产力是人的能力,能力就是主体性。生产力作为人的本质的对象化是人的本质的物质载体,是人的本质得以实现的必然的物质形式。人的本质要得到确证,得到 呈现和展开必须对象化为生产力。我们可以从生产力最直观的看到人的能力、智慧发展的程度和水平。因而,生产力虽然是物质的东西,但不同于纯自在的物质的东西。(3)生产力具有社会历史性。生产力是在人的需要向劳动的转化中形成的,但更重要的是劳动向人的需要的转化。从马克思的历史观是科学的角度看,劳动向需要的转化更重要。如果只看到需要向劳动的转化就会把人的物欲、需要看得比生产力更根本,而这是同马克思历史观的科学性质 不协调的。李泽厚曾指出:“实践也有感知,为什么感知不是出发点和基础?好些人搞不清这个基本问题;正如好些人认为先有需要(吃、喝……)才去生产,因而需要比生产应更根本更是出发点一样,这是由于他们没重视任何需要,感知的具体存在和发展状况恰好是被历史地决定于具体社会实践和社会生产的条件和水平。例如原始人的感知和需要就不同于现代人……。”(李泽厚:《批判哲学的批判》第480页。)这个意思马克思已经指出过。他说:,已经得到满足的第一个需要本身、满足需要的活动和已获得的为满足需要用的工具又引起新 的需要。这种新的需要的产生是第一个历史活动。”(《马恩选集》第1卷,第32-33页。),新的需要”是由,工具”(生产力)引起的。因而这种需要就不是纯生物心理性的了,而是社会历史性的了。这种历史性的需要是不断增长 和扩大的(原因在劳动),因而生产力就有了发展的内在动力,从而处于历史的发展变化中。
3.生产力的构成。生产力作为人的能力要体现在一些有形的、物质性的实体身上,这些实体构成生产力的要素。生产力主要由三个实体性要素构成,即劳动对象、劳动资料和劳动者。
(1)劳动对象。人改造自然的能力要通过劳动对象体现出来,劳动对象的范围大小、深度都反映着人改造自然的能力。例如工业生产中看看你所有的材料(劳动对象)就知道生产能力有多大。那么,什么是劳动对象呢?所谓劳动对象,就是劳动过程所能加工的一切对象。自然界是可能的劳动对象的总和。劳动对象之所以是生产力的基本要素之一,是因为,第一,劳动对象是进行生产的物质前提。第二,劳动对象对于劳动工具具有直接的制约作用。第三,劳动对象直接影响整个生产力的发展水平。
(2)劳动资料。人改造自然的能力更主要地体现在劳动资料中。所谓劳动资料,是指在劳动过程中用以改变和影响劳动对象的物质资料或物质条件,是人与劳动对象之间的媒介体。生产工具是劳动资料中最主要的、具有决定意义的因素,是劳动资料的主干。人的劳动和动物活动的主要区别在于人在人和自然之间加入了工具这个中介。人让物(工具)与物(劳动对象) 相互作用,然后人去获取其成果。黑格尔将这叫作“理性的狡计”。荀子也说,人的特点在 于“善假于物”。生产工具是人所达到的劳动生产率的最重要的标志,是衡量人类征服自然的尺度。生产工具是人在生产过程用来对劳动对象进行直接加工的物件,直接传递人对自然的作用。生产工具是人的体力和脑力的延长。工具的变化会引起整个生产力的变化,生产力的变化又会引起生产关系即经济基础的变化,经济基础的变化又会引起上层建筑的变化,所以,整个社会的变化是从工具变化开始的。因此,马克思说,如果说动物发展史是动物器官变化的历史,那么,人类的历史首先是生产工具不断改进的历史。生产工具是劳动资料的主干,围绕着生产工具正形成了动力系统、能源系统、控制系统、信息传递系统等。
(3)劳动者。人改造自然的能力直接地体现在人自己身上。所谓劳动者,是指具有一定劳动经验和劳动技能即具有一定劳动能力的人。劳动者是人,但不是所有的人都是劳动者,如婴儿、老弱病残、无劳动能力的人虽然是人,但不是劳动者。人要成为劳动者,就要有劳动能力。人从出生到幼儿园直到大学一直都在学习,一个重要的目的就是要获得劳动能力,成为生产力中的劳动者。劳动能力从内容上看包括人身上的自然力和精神力。
自然力也就是体力,精神力包括智力和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德性——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责任心
精神力劳动能力 智力——经验、知识、技能
自然力—体力在劳动能力中,体力、智力、德性是缺一不可的。有体力无智力不能成为合格劳动者,有体力和智力但无德性,不想干活,那也不能成为合格劳动者。有德性无智力体力也不能成为合格劳动者。我们的许多社会制度、体制、政策正是围绕着培养“劳动能力”而设计的。如发展体育运动和优生优育,是为了增强体力;发展教育事业是为了增强智力(当然也有体,德育);建设精神文明,进行政经体制改革是为了增强人的德性,即激发人的主动性、积极性、责任心。因此,某种体制、制度、政策对不对,要看它是否有利于培养人的“劳动能力” 。这是生产力标准的具体化。因此学习哲学有利于增强我们判断是非善恶的能力,增强判断体制政策是非的能力。
劳动者在生产力中的地位。劳动者是生产力中最重要、最活跃的要素。因为,在生产力中劳动对象和劳动资料都是“物”的因素。劳动者是“人”的因素,物是死的因素,人是活的因素。劳动资料要由人来创造,发动和控制,再好的劳动工具,如果没有人去发动它,它永远只是可能的生产力,变不成现实的生产力。因而,最基本的生产力是主体的劳动能力,即存在于个人的“活的机体中的劳动能力”(《马恩全集》第47卷,第35页)。劳动者属于人力资源,人力资源是第一资源。人力资源开发是推动生产力发展的极其重要的事业。培养、尊重和爱护人才是发展生产力的重要条件。一个不尊重人才的社会必然是一个生产力落后,经济贫穷的社会。凡尊重人才的社会一定是生产力发达,经济富裕的社会。当然,尊重人才要由相应的人事制度、分配制度来保障,这就涉及到生产关系问题了,是下面要讲的内容。
生产力主要由以上三个实体性要素构成,或者说,人改造征服自然的能力主要体现在这三个因素上面。除了三个实体要素外,生产力还包括科学技术、管理等智能性要素。
4.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
(1)马克思和邓小平对科学技术和生产力关系的论述。马克思说:“生产力也应包括科 学,(《马恩全集》第46卷下,第211页)“劳动生产力是随着科学和技术的不断进步而不断发展的。”(《马恩全集》第23卷,第664页)由于科学技术在生产中的地位和作用愈来愈重要,邓小平同志提出:“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274页),这是对科技 与生产力关系的科学概括。
(2)为什么说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科学技术本身是知识形态的生产力,是潜在的生产力,不是直接生产力,但科学技术可以渗透到生产力的实体要素中去,转化为直接的、现实的生产力。首先,科技对劳动者素质起决定作用。科技把劳动者武装起来可以使人成为合格的劳动者。现代生产中脑力在劳动消耗中占的比重迅速增长。体力和脑力在劳动消耗中的比例,在机械化程度很低的情况下为9∶1;在中等机械化水平时为6∶4;在高度自动化情况下为1∶9。脑力的内容主要是科技知识。其次,科学技术可以物化为劳动工具,推动先进工具的运用。科技越发达,工具就越先进,生产率就越高。再次,科学技术是扩大劳动范围的关键。科技可以创造新型人造材料;使已知物的用途扩大;使生产过程中的废物重新加入生产循环,即成为劳动对象。最后,在现代生产力发展过程中科学已走在了技术和生产的前面,出现了科学→技术→生产的新过程。现代生产中科学、技术、生产的基本关系模式是:生产→技术→科学的双向发展过程。现代生产力是知识因素和物质因素的有机结合。科技在现代生产中具有决定性作用。上世纪80年代以来发达国家国民生产总值的增长%60-80依靠科技进步取得。马克思说,科技是“历史的有力杠杆”,是最高意义上的革命力量。他还指出,科学技术是比当时法国一些著名革命家“更危险万分的革命家”。
(二)生产关系
人的生产是社会性的生产,就是说生产总是在一定的社会形式下进行的。生产力中的各要素只有在一定的社会形式中结合起来,才能形成现实的生产力。这种社会形式也反作用于生产力。这种社会形式就是生产关系。
1.生产关系的涵义。人在生产中要发生两种最基本的关系,即人与自然的关系和人与人的关系。生产力是标志人和自然关系的,生产关系则是标志人和人的关系的。所谓生产关系,是指人们在生产过程中形成的,同一定的生产力相适合并且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的经济关系。生产关系直接表现为人和物的关系,如人对生产资料(物)的占有、所有关系、劳动产品( 物)的分配等都是人与物的关系,但其实质是人与人的关系。人与人的关系通过人与物的关系表现出来。例如,在工厂中资本家是生产资料的所有者,这表现着资本家(人)与工人(人) 之间的关系是剥削和被剥削的关系。反过来说,人与人之间的剥削和被剥削关系表现为生产资料(物)的资本家私人占有、所有。因此,要解决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就要解决人与物的关系,如解决所有制关系、分配关系、交换关系、消费关系等。人与人之间正义、平等、自由价值的实现得依赖于解决人与物的关系,这就是马克思关注所有制关系的原因。马克思真正关心的是人、人际间或主体间关系。马克思研究生产力的目的也在此。生产关系是人在生产中必然要发生的关系。你要种地(生产)你就必然碰到这地是谁的(所有制关系),打下的粮食怎么分配(分配关系)。在分工的条件下,生产的产品必须能交换(交换关系),否则生产无法再进行下去。这些关系都是经济关系。因此,马克思说:“一切生产都是个人在一定社会形式中并借这种社会形式而进行的对自然的占有。”(《马恩选集》第2卷,第90页)
2.生产关系的特点。(1)生产关系具有主体性。因为生产关系是人的本质的对象化或者说是人的活动的产物。在生产关系中体现着人的本质。我们只熟悉麻布、亚麻是人在劳动中生产出来的产品,是人的本质的对象化,而在马克思看来,社会关系、生产关系和亚麻一样也是人的劳动的产品,是人的本质的对象化。马克思说:“这些一定的社会关系 同麻布亚麻等一样,也是人们生产出来的。”(《马恩选集》第1卷,第108页)人们在生产和对象化物质产品时也生产和对象化着生产关系。马克思认为,生产关系不过是人的物质实践活动以及个体活动所借以实现的必然形式。(2)生产关系具有客观性。这同样是因为生产关系是人的本质的对象化。由于人的本质的对象化就是物化,就是客观性对主观性的否定,因而生产关系具有客观性。生产关系和别的产品一样,一旦对象化出来就进入了现象界,现实关系领域,成了客观性的东西了。生产关系的客观性表现在它是在生产过程中结成的现实的经济关系,它不是按人的主观意志构成的,它要受生产力状况的决定。(3)生产关系具有稳定性。一种生产关系一旦建立就有相当大的稳定性,它作为生产力的形式为生产力发展提供了一个现实的空间和可能的发展余地。
3.生产关系的内容。生产关系是生产过程中发生的人与人的关系,那么,在生产过程中都会发生哪些人与人之间的客观经济关系呢?人在进行生产时首先会发生生产资料(生产资料是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的统一)是为谁所有的,你要种地得知道这地是谁的,然后才知道能不能种,怎样种,生产出来的东西如何进行分配,这也是在生产中要发生的关系。在分工的情况下,生产出来的产品还要交换,否则下一步生产无法进行,这是生产中发生的交换关 系。分配后的产品要消费,不消费劳动力不能再生产,生产也无法进行,这是生产中发生的消费关系。生产中必然要发生的这些经济关系就是生产关系。
这些关系可以归纳为以下三个方面。一是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关系;二是人们在生产中的社会地位和互相交换活动的关系;三是产品分配关系以及由它所直接决定的消费关系。这就是生产关系的基本内容。
在生产关系的这三个方面的内容中有没有一个处于核心地位或作为生产关系本质的内容呢?回答有肯定的。它就是生产资料所有制。
为什么说生产资料所有制是生产关系的核心,在生产关系中处于基础地位呢?首先,从生产资料所有制和生产力的关系看,生产资料所有制使生产力从可能的生产力变为现实的生产力。生产力中的劳动者和生产资料在分离的状态下,只能是可能的生产力,只有二者按一定的形式结合起来时才能变成现实的生产力,而生产资料所有制就是把劳动者和生产资料结合起来的形式。其次,从生产资料所有制和生产关系中的其他内容看,生产资料所有制决定着生产关系中的其他内容。譬如,分配关系就由所有制关系决定。如果生产资料是私有制,那就是按生产资料分配。谁是所有者谁就分得的劳动产品多,否则就少。分配多了消费当然就多了。生产资料是私有制,那交换就会采取市场形式,是公有制就有计划调拨形式。人在生产中的地位也由生产资料所有制决定。正因为生产资料所有制在生产关系中处于核心地位。因而,在改革中和社会形态更替中变革所有制都是最深层次的、难度。最大的变革内容。一种所有制合理不合理也就对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中的其他方面关系极大。
这是问题的一个方面,另一方面,生产关系中的其他内容和环节对生产资料所有制也起着重要作用。生产资料所有制要通过生产关系中的其他内容来实现、来落实,否则,生产资料所有制就会落空。资本家在生产中的管理地位、按资分配、平等交换、消费中的富裕化、工人的相对贫困化,这些都体现着生产资料资本家所有。所有制最终得落实到分配、交换、消费中来,否则所有制就是空洞的抽象的。交换、分配也会产生财产的所有关系的新变化。人们占有、所有生产资料一个重要目的就是为了消费。从社会的角度看是为了更有效率的交换、生产,更合理的分配。
上面我们分别介绍了生产方式中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这二者作为生产方式统一体中的两个因素又是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着的,它们是生产方式内部矛盾的两个方面,二者的同一和斗争推动着物质生产的发展,生产方式的发展,从而推动着整个社会的发展。下面我们讲二者的辩证关系。
二、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辩证关系
在生产过程中,生产力是人对自然直接的改造、控制、占有关系,但是人所改造的自然和改造自然的工具都不是纯自在的自然,而是有所归属的,它是归属于一定的人的。如果人所改造的自然和改造自然的工具没有任何归属关系,那生产无法进行。这样以来就产生一个问题,人改造自然后所形成的产品,在归属者和改造者之间怎样分配就成为一个复杂的分配关系问题。譬如,产品是归自然和工具的所有人呢?还是归改造者自己?在此归属关系、分配关系就是人改造、占有自然的社会形式,即生产关系。人们改造自然的效率与这种社会形式内在相关。生产力和这种社会形式的关系是相互作用的关系。这种相互作用关系是生产过程中很复杂的关系。人类的苦难与争斗,前进与发展都同这种相互作用内在相关。中国历代的农民战争不是这种相互作用的体现么,近代资产阶级革命、中国当前的改革不也是这种相互作用的表现么,生活的改善和下岗失业的出现不也是这种相互作用的表现么。
(一)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相互作用
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相互作用中,首先是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同时生产关系又反作用于生产力。
1.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一个国家、一个地区在一定的历史时期实行什么性质的所有制及其形式,建立什么分配制度这究竟要由什么来决定?是个别政治权威的意志,大家的良好愿望?都不是,因为这些都是主观的属于社会意识。唯物史观认为,决定生产关系的只能是生 产力状况,既生产力的性质、水平和发展要求。建立在生产力状况基础上的符合生产力的生产关系才能促进生产力发展。生产力对生产关系的决定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两点:
(1)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的性质。就是说有什么样的生产力,就会有什么样的生产关系。例如原始社会的生产力主要是简陋的石制工具,这样的生产工具不可能生产出剩余产品,因而不可能产生一部分人占有另一部分人的产品的私有制生产关系、生产资料所有制只能是原始的公有制。金属工具出现了之后,生产有了剩余,这时候才产生了生产资料私有制这种性 质的生产关系。生产力状况决定着生产关系的形式。手工工具的生产力状况决定了生产资料的地主阶级私人占有。因为手工工具适合以家庭为单位进行生产,地主是一个家庭,农民也是以家庭为单位的。分配形式主要是地租形式。生产力发展到机器大工业,生产的单位就是工厂了,工厂及其生产资料是资本家的,于是产生了生产资料资本家私人占有。以家庭为单位的地主占有不行了,要让位给以工厂为生产单位的资本家私人占有,分配的形式也变成了资本利润的形式和工资的形式。中国现在农业生产力主要以手工工具进行生产,因而其生产关系形式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因为这种生产关系形式比较适合手工工具生产力状况。从资本主义发展的实际看,生产资料的资本家私人占有这种生产关系对生产力的容纳空间是非常之大的,从大机器直到今天的自动化生产它都能容纳。象美国的比尔·盖茨,他搞的是计算机软件这种最先进的生产力,但他公司的性质仍然是生产资料资本家私人占有的。
(2)生产力的发展决定生产关系的变革。既然生产关系的性质是由生产力决定的,由此会逻辑地得出生产力的变化决定生产关系的变化的观点。只要承认第一点,就必须承认第二点。就是说一个国家的生产关系要不要变,要不要革它的命,或变革它,这不是由任何人说了算,而是要看生产力是不是发生了变化。生产力变了,生产关系必然会变,生产力没有变,人为地去变生产关系,那就要给生产力、经济带来灾难。例如,我国1949年新民主主义胜利后,本来计划好要实行新民主主义的生产关系,这样的生产关系是符合中国生产力实际的,但当时的主要国家领导人主观地改变了原来的计划,搞“一大二公”的生产关系,结果给我国生 产力发展造成了很大损失,规律惩罚了我们。由于这一曲折我们现在不得不实行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生产关系结构。中国的实践充分地证明,只有生产力的发展才能决定生产关系的变革,任何人,即便是非常伟大的人也不能随意地主观地改变生产关系。生产力是客观的经济生活中自生自发的力量,由这种自生自发的客观的力量决定生产关系是符合唯物史观的意思的。在这种意义上哈耶克批评理性的自负是有其积极意义。
总之,生产关系的性质,形式和变化都是由生产力的状况和变化决定的,任何生产力之外的力量都不可以去主观地改革和选择生产关系。
2.生产关系对生产力的能动反作用
由生产力所产生出来的生产关系并不是消极被动的,它对生产力有能动反作用。生产关系对生产力的反作用主要体现在两方面:
(1)促进作用。合理的所有制、分配关系、交换关系、消费关系会极大地激发劳动者的积极性,从而促进生产力的发展。促进作用的原因在于生产关系适合了生产力状况,即当生产关系适合生产力状况时,生产关系就能成为促进、推动生产力发展的力量。什么是生产关系适合生产力状况呢?就是生产关系的形式和性质适合生产工具的性质和水平,生产关系的形式和性质适合劳动者的本。拿所有制性质来讲,如果工具不能达到使财富大量涌流,劳动者的私欲本性未变,那么,在这种生产力状况下实行公有制那就很难说适合生产力状况了。再拿分配关系来说,什么叫适合生产力状况的分配原则呢?能够把劳动产品在人所改造的自然和改造自然的工具的所有人和直接改造自然的人之间能得以合理分配,那这种分配关系就是适合生产力状况的,就能促进生产力发展。如果所有者拿的太多或劳动者拿的太多都不利于生产力发展。所以产品在所有者和劳动者之间的分配必须恰到好处。
(2)阻碍作用。不合理的所有制、分配制度、交换关系、消费关系会阻碍生产力的发展。阻碍作用的原因是生产关系不适合生产力状况。例如中国农村在改革开放前的生产关系就不 适合生产力状况。那时生产的组织形式不是家庭,而是生产队,分配制度也不是联产承包,而是记工分,劳动产品和收入不是直接的。这种生产关系形式不能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举 例来说,如果一个村有一百口人,除过老幼病残,大约有50口能劳动的人。这50人中正副队长3人,会计1人,出纳1人,保管员1人,干部6人,剩下44人,一个干部如果有一个相好的,可以给派轻活干,就剩下38人。这38人中还有出工不出力的人。这样以来,真正劳动的人的人并不多。这种生产关系形式显然不能促进生产力发展。改革开放后,农村的生产关系形式变成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生产单位从生产队变成了家庭,分配上劳动产品和劳动者直接挂钩,这样调动了劳动者积极性。
什么样的所有制关系、分配关系、交换关系和消费关系能促进生产力发展,能使人富裕,实现人所追求的幸福价值,是经济学、民法、商法、经济法中的关键性问题。经济学研究生产关系的目的是为了让生产关系促进生产力发展。民法对所有权、契约的研究也是要解决生产关系怎样才能促进生产力发展问题。民法中的物权、债权、继承权等权利观念和制度的目的是要解决促进生产力发展问题。所以,经济学法学是要把哲学中讲的道理具体化、技术化、制度化。哲学是形而上,具体科学是形而下,但有着相同的精神和价值理念。
(二)生产方式的矛盾运动
相互作用构成运动。生产方式内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相互作用构成生产方式的矛盾运动。
1.生产方式矛盾运动的原因。生产方式矛盾运动的原因是我们上面说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相互作用,再深入一点地说是生产力的活跃性和生产关系的稳定性之间的矛盾。生产力的特点是活跃性。生产力每日每时都在积累和变化,劳动者的需要、能力、经验、技能每日每时在增长,这使得生产力具活跃性,是最革命的因素。与此相反,生产关系一旦建立起来,就具有很大的稳定性,不能随便说变就变。例如,我们建立了公有制生产关系你就不能随便 改变它,它有强大的上层建筑在保护着它,很稳定。生产力是活跃的,而生产关系是稳定的,这就产生了二者之间的矛盾。正是这种矛盾推动着生产方式的运动。活跃的生产力就像一个婴儿的身体,稳定的生产关系就像婴儿身上的衣服,婴儿的身体不断地长大,衣服就得不断地换、更新。成长的身体要求更新衣服。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这种矛盾推动了生产方式的发展,即推动了物质生产的发展。
2.生产方式矛盾运动的基本过程。生产方式矛盾运动的基本过程是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之间由基本适合到基本不适合,经过矛盾的解决达到新的基本适合,循环往复,不断上升发展的过程。
一种新生产关系建立后,它同生产力是基本适合的,由于生产力的活跃性和革命性,在这种新生产关系下它会不断发展,达到一定程度,这种生产关系又变得不适合生产力了,于是这种生产关系被否定,再建立新的生产关系,这种新的生产关系和生产力是基本适合的,但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又会变得不适合。生产力和生产关系这样不断循环,使生产方式和整个社会不断向前发展。值得注意的是这里的适合和不适合都是“基本”的,意思是说适合和不适合都是相对的,不是绝对的,是有矛盾的,不是无矛盾的。
三、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状况的规律
运动是有规律的。生产方式矛盾运动过程中也是有规律的,这个过程中的规律就是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状况的规律。
上面我们讲了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相互作用。我们认为,这种相互作用体现着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内在的、本质的、必须的联系,而这种联系就是规律;上面我们讲了生产方式的矛盾运动过程,在此过程中我们看到当生产关系不适合生产力时,就必定要变,变得适合生产力。这里所体现的恰恰是“一定要适合”的规律。因而,我们可以把上面讲的内容提炼、概括为一个规律,这就是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状况的规律。
(一)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状况规律的内容
这一规律的内容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关系的性质和变革,归根到底取决于生产力的状况。另一方面,生产关系对生产力有反作用。生产关系适合或 不适合生产力状况,会促进或阻碍生产力发展。在这两方面的内容中,前一方面是这一规律的根本内容,是最重要的方面。因为“一定要适合”的要求及其前提都是因生产力而引发的,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显然“一定要适合”是生产力的发展要求,而不是生产关系提出的要求。生产力中劳动者追求幸福(物质欲望的满足状态)的要求和生产工具的性质和水平提出了生产关系要适合自己。如果说生产关系的价值是“正义”和“效率”的话,那么,“正义”和“效率”价值是服从于“幸福”价值的,同时是服从于生产工具的性质和水平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都是人的本质的对象化,生产力是人追求“幸福”本质的对象化,它体现着“爱洛斯(eros)”精神;生产关系是人的“正义”、“效率”本质的对象化,它体现着“逻格斯”的精神 。根据生产力的决定性地位,我们说,“幸福”价值和“爱洛斯”精神是首要的价值,是最根本的 价值,而“正义”、“效率”则要适合“幸福”价值。这是从价值哲学来看这一规律。如果 说价值是主体性问题的话,那么,马克思的唯物史观将价值和生产方式结合起来则要把主体性和客观性两种原则结合起来。同时“一定要适合”的前提也是由生产力决定的。“一定要 适合”的前提是“不适合”,否则就没必要要求适合了。生产关系“不适合”生产力是由生产力的发展所引起的。因此,在此规律中,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是根本内容。
,一定要适合”体现着矛盾的同一性和和谐,同时“一定要适合”又是为了生产力的发展,幸福的更大限度的实现,因而,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状况规律体现了人类追求和谐、统一、发展、幸福的基本价值。
(二)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状况规律的意义
1.认识论意义。这一规律为人们提供了一把探索历史发展根源的钥匙。这一规律启示人们对于历史发展的根源要到生产方式中去寻找,特别是到生产力中去寻找,到人对自然的改造关系中去寻找,而不应到思想、政治领域中去寻找。社会历史的变化发展是由生产力中工具的变化引起的。工具是历史的基因,工具是社会有机体的器官。工具的变化引起生产力的变化,生产力的变化引起经济制度的变化,经济制度的变化引起政治的变化,政治的变化引起社会思想观念的变化。两千多年来中国的思想文化、政治未发生根本变化,保持着顽强的同一性、连续性,其根本原因是生产工具未变,即生产力未变。要改变传统社会就要先变工具。
2.价值论意义。这一规律启示我们,历史发展所追求的根本价值是幸福价值,为了追求幸福价值,人们追求效率价值和正义价值。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发展生产力就是为了满足人们的物质需要,即实现幸福。生产关系的价值是效率和正义(自私有制社会以来生产关系中就存在着剥削〔不平等〕与反剥削〔平等〕的矛盾,这个矛盾是生产关系内部效率和正义的矛盾)为了实现幸福,生产关系就既要有效率又要正义。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状况规律表明人所追求的价值次序是幸福、效率、正义。把价值和规律联系起来,就是把主体性原则和客观性质原则结合起来,就是把精神和物质结合起来。
3.实践意义。这一规律是无产阶级政党制定路线方针、政策的客观依据。无产阶级政党必须从生产力发展的客观实际出发制定路线方针政策,而不应从领导人的意志出发制定路线方针政策;无产阶级要改造社会必须从改造生产工具入手,即从改变生产力入手来进行,应而不首先从改造人的思想入手来进行。“文革”中搞的“从灵魂深处暴发革命”,就是从思想入手改造社会,到了1978年以后开始从改造生产工具入手来改造社会,走上了正确的轨道。
第二节 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
当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发生矛盾,生产关系不适合生产力发展时,必须改变这种生产关系,但是,生产关系是被军队、警察、法律等国家机器保护着的,要变它常常要坐牢、杀头、流血的。法国大革命、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杀了多少人的头才把旧的生产关系改变了。这里就又遇到了生产关系或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要解决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就要解决 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因为后一对矛盾的解决总是制约着前一对矛盾的解决。但是,前一对矛盾要比后一对矛盾根本,它决定着后一对矛盾。法律等上层建筑能改变所有制的具 体内容,但它不能改变所有制(生产关系)本身。譬如,某个资本家经营不好破产了,那么他的财产所有权失去了,这种所有关系,所有权的改变,资本主义法律、军队(上层建筑)不仅 不干预,而且允许,保护,允许和保护财产的流转。但是,资本家张三的财产失去了,可能流到资本家李四的口袋去了。因此,资产阶级所有制作为一种结构并没有因个别资本家财产 的丧失和相互流转而改变,就是说生产资料资产阶级所有制作为结构仍然没有变。它是法律等上层建筑变不了的,可谓“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法律等上层建筑能使兵卒流水般的流,但要改变所有制结构非生产力这一要素莫属。马克思把生产关系、经济制度理解结构,而非结构形式内部的具体内容,这一点对理解马克思思想非常重要。西方哲学家对认识的理解 也多是从形式上理解的,而这一点我们很多人不懂。总之,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比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更根本。
一、经济基础、上层建筑、社会形态
(一)经济基础
1.什么是经济基础。经济基础实质上就是我们上节中讲的生产关系。生产关系相对于生产力叫生产关系,相对于上层建筑就叫经济基础。因为它是上层建筑得以建立的基础。所谓经济基础也就是社会的经济结构,是指同生产力发展的一定阶段相适应的生产关系的总和。
(1)经济基础是指生产关系。这说明经济基础是经济关系,同时说明经济基础属于社会物质关系,而非思想关系。经济基础是客观的,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的。
(2)经济基础中不包括生产力。因为经济基础概念主要是要解释上层建筑的,而一般来讲生产力并不直接决定上层建筑,而是通过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
(3)经济基础是指现实社会中各种生产关系的总和。而不是指一种生产关系。在一个现实的社会经济生活中常常存在着多种生产关系,它们相互并存、相互影响、相互作用。例如,在封建社会中,除了占统治地位的封建土地所有制外,还存在着奴隶制的残余,后期则有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萌芽。在当代中国,不仅有占主体地位的公有制生产关系,而且还有不占 主体地位的非公有制生产关系,它们共同构成了当代中国社会的经济基础。马克思说:“人 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依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即同他们 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合的生产关系。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马恩选集》第2卷,第32页)马克思在此用的是“这些”生产关系,可见经济基础是现实社会中多种生产关系的总和。以往我们的教科书只把占统治地位的那种生产关系叫经济 基础,这既不合马克思的思想,也不合中国当代实际。譬如,假如把经济基础只看作占统治地位的那一种生产关系,那么,在当代中国,法律和上层建筑就只能保护公有制生产关系,而不能保护非公有制生产关系。这不合理,也不合法律和政治实际。因而以往那种“单一经 济基础论”应当被“综合经济基础论”所代替。
2.经济基础的结构。经济基础由多种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但在经济基础中各种生产关系的地位,力量和作用并不相同,其中必有一种生产关系占居统治地位,起着主导作用。正是这种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决定了经济基础的性质。例如,在当代中国的经济基础中,公有制生产关系是占主导地位的,其他生产关系则受它的制约、影响,具有了独特性。马克思说,这种占居主导地位的生产关系“是一种普照的光,一切其他色彩都隐没其中,它使它们的特点变了样。”(《马恩选集》第2卷,第109页)在我国,公有制生产关系就是这道“普照的光,,在它的照耀下,个体所有制、非公有制经济的特点“变了样”:原来是社会主义经济的,补充”,现在是“重要组成部分”,是“鼓励、支持、引导”的对象。
(二)上层建筑
有经济基础必然会有上层建筑,因为经济基础的核心内容是生产资料所有制,在一个社会全体成员中没有人不想成为生产资料的所有者,但事实上只有部分社会成员是生产资料的所有者。这种分所有者为了自己的生产资料不被非所有者夺走和侵害,就要建立军队、警察、法庭将财产保护起来,并创立种种理论学说,为这种生产资料的所有制作合理性论证。生产资料的所有者所建立的这一整套东西就是社会的复杂体系上层建筑。
1.什么是上层建筑?上层建筑是指建立在经济基础之上的社会思想、观点,以及相应的制度、设施和组织由两部分构成,即政治上层建筑和思想上层建筑。政治上层建筑的内容包括国家政权、法律制度、军队、警察、法庭、监狱、政府部门等设施,以及与之相联系的一套组织。由于政治上层建筑中有有形的东西,或“物质附属物”存在,如监狱、法庭、军队等都是有形可感的东西,所以产生一个问题,就是政治上层建筑是属于思想观念范畴,还是属于物质范畴?按照列宁的看法,政治上层建筑属于思想的社会关系。因为政治上层建筑同经济基础不同,经济基础是客观关系、物质关系,政治上层建筑则是人们根据经济基础的要求,并“通过人们的意识而形成的”。(,列宁选集》第1卷,第8页)这是政治上层建筑是思想性关系的第一个原因。第二个原因是经济基础、生产关系是经济生活中自然发生的,即自生自发的,而政治上层建筑是自觉建立起来的,即它是理性建构的东西。自生自发的经济关系是客观的,而理性建构的东西则是思想性的。这一物质关系和思想关系的区分非常重要。经济基础大体相当于“市民社会”,政治上层建筑大体相当于“政治国家”。要求把“市民社会”和“政治国家”区分开来是现时中外学术界的基本共识。我们把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区分开来,认为前者是客观性、物质性的东西,后者是思想性的东西,思想性的东西不能决定物质性的东西,因而上层建筑、政治国家不能决定经济基础和市民社会。经济基础、市民社会有其自主性、独立性、客观性和一定程度的自足性。因此政治国家必须尊重经济基础、市民社会的自主性、客观性,不要自命不凡地、自负地去决定、设计经济基础、市民社会。
思想上层建筑或观念上层建筑的内容包括政治法律思想、宗教、艺术、道德、哲学等各种观念体系。
2.政治上层建筑和思想上层建筑的关系。上层建筑中的这两个方面是密切联系着的,二者相互制约,互为因果。(1)制度要同观点相适应。就是说政治上层建筑要适应观念上层建筑。因为政治上层建筑是在观念上层建筑的指导下建立起来的,在此意义上制度应适合观点,不能违背观点。但在现实中这种不适应也是时有发生的。某省党校考试出了一道填空题,问我国的最高权力机关是什么,有不少干部填的是党委。这答案从观念上层建筑来看肯定是错的,而在实际中党委的权力确实不小。(2)观点要同制度相适应。就是说观念上层建筑要适应、符合政治上层建筑。因为政治上层建筑一旦形成,就成为一种既定的对象和现实的力量,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制约着人们的思想、观点、理论。如果观念上层建筑违背了政治上层建筑,那这种观念、思想就可能遭到批判、取消,制造和主张这种思想的人也会受到影响。
政治上层建筑和思想上层建筑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二者结合起来共同对经济基础和人的行为发生作用。政治上层建筑是有形的、强制性的,它更多的是阶级意志的体现,其主体是官员,它体现一种政统;而思想上层建筑则是无形的,劝说性的,它多是理性的体现,其主体是知识分子,它体现一种道统。图示:

思想上层建筑—观念—无形(软件)—士(思想家)—劝说—思想一道统(儒家)—高尚上层建筑
政治上层建筑—制度—有形(硬件)—官(政治家)—强制—行为—政统(法家)—正义
中国传统社会上层建筑的结构是“儒法互用”或“阳儒阴法”,之所以是这样就是要把政治上层建筑和思想上层建筑结合起来。因为人既有行为,又有思想,上层建筑既要使人的行为合乎正义价值(当然不同时代有不同的正义),又要让人的思想趋于高尚。(不同时代高尚的内容也不同)。前面讲的发展生产力是要实现人的“幸福”价值。生产关系是要在经济领域实现正义,政治上层建筑是要在政治领域实现正义价值。这样整个社会结构所追求的价值就是“幸福”、“正义”、“高尚”三大价值,这三大价值的共性、本质是人类所追求的最高价值即自由价值。
3.上层建筑的核心是国家政权。在上层建筑的庞大体系中有一个处于核心地位的内容,这就是国家政权。为什么国家政权是上层建筑的核心?(1)从国家政权与经济基础的关系看,国家政权最直接、最集中地反映经济基础。在社会主义国家中,国家代理全民行使所有权,国家政权可以调节所有制结构总体布局,如它可以说非公有制经济是整个国民经济的“补充,或“重要组成部分”,国家掌握着制定总体分配原则的权力,掌握着财政税收权力,货币发行调整权力。(2)从国家政权与阶级的关系看,国家政权是规定和调整阶级关系的主要力量。如它可以规定知识分子是工人阶级的一部分,新社会阶层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等。(3)从国家政权与上层建筑中的其他部分的关系看,国家政权强烈地影响和制约着上层建筑中的其他部分。像法律、道德、文艺、哲学、宗教等都要受到国家政权的强烈制约。值得注意的是,随着政治文明的发展,法律在上层建筑中的地位将会不断上升,法律至上,法治观念和制度将深入人心和逐步完备,国家权力的产生、运行将被法律化。
(三)社会形态
上面我们讲了社会结构中的生产力、生产关系即经济基础、上层建筑,这些内容基本上含盖了整体社会的基本领域,现在我们可以将它们综合起来,用社会形态范畴来标志社会的整全结构体系。
1.什么是社会形态。社会形态是指同生产力发展的一定阶段相适应的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统一体。社会形态是一个现实的具体的社会整体。它完整地含括了生产力、生产关系( 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认识一种社会形态,应全面地考虑它的各个层面和部分。如认识当前中国社会形态就要考虑到它的生产力、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上层建筑及相互联系,不能只从一个方面看。
2.社会形态理论的方法论意义。社会形态理论对于我们全面认识社会和社会建设实践具有重要意义。(1)这个理论指出了社会的具体性、历史性。由于构成社会形态的生产力、经济基础、上层建筑都是具体的、历史的,因而,社会形态也是具体的、历史的。具体的,是说历史和现存的社会形态都是有区别的、特殊的。历史的,是说社会形态总是变化的,生产力变了社会形态就会变。因此,对社会的认识和研究应从具体、特殊的社会形态出发,而不应从“一般社会”出发,应从个别走向一般,而不是相反。
(2)这个理论指出了社会的整体性,一般性。这个理论表明社会形态是由生产力、经济基础、上层建筑诸部分相互联系,相互作用构成的有机整体,任何社会中都无例外地存在着生产力、经济基础、上层建筑三个领域这是共同性的东西,任何社会都存在着物质关系和思想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市民社会和政治国家,这也是各社会形态中共同性、一般性的 结构。
(3)这个理论指出了社会的物质性、规律性,说明社会历史发展是一个自然历史过程。因为这一理论指出,上层建筑由经济基础决定,经济基础或生产关系最终由生产力决定,这样就把社会的基础归结为客观性、物质性的生产力了。从而社会历史发展就成为一个客观的有规律的过程了,即成为自然历史过程了。正如列宁所说:“只有把社会归结为生产关系,把生产关系归结于生产力的高度,才能有可靠的根据把社会形态的发展看做是自然历史过程。不言而喻,没有这种观点,也就不会有社会科学。”(《列宁选集》第1卷,第8页)
二、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辩证关系
经济基础是客观的,上层建筑是主观的;经济基础是自生自发的产生的,上层建筑是自觉地理性建构的,经济基础是自主的,上层建筑是依赖性的,这都是二者的区别,同时二者又是辩证统一的,相互作用着的。
(一)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相互作用
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相互作用表现在两方面:一方面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另一方面,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具有能动反作用。
1.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经济基础对上层建筑的决定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产生。就是说经济基础是根源、上层建筑是由此根源所派生出来的,前者是第一性的,后者是第二性的。例如,军队、警察、监狱这些上层建筑在没有私有制的原始社会中是不会产生的,后来有了私有制,为了保护私有财产,才产生出军队、警察、监狱这些上层建筑。中国实行市场经济后,就要求建立同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法律体系。 须注意的是,说上层建筑根源于经济基础,是从归根到底的意义上讲的。所谓归根到底是说,任何上层建筑现象最终都可以从经济基础中找到根源,得到说明。上层建筑本身是有历史继承性和相对独立性的,但继承哪些,摈弃哪些归根到底又都是适应于经济基础的需要而产生和变化的。
(2)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性质。意思是说,有什么样的经济基础,或迟或早就会有什么样的上层建筑,谁在生产关系中居于统治地位、谁就必然要在政治和思想领域居于统治地位。例如,资产阶级在生产关系中是生产资料所有者在政治中就是资产阶级专政,资产阶级在政治中就居于统治地位。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出现了新的社会阶层,这些新社会阶层也在政治上有他们的要求,上层建筑必须满足他们的要求。须注意的是,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性质,是就决定其根本性质而言的。由于各民族、国家的文化传统不同,各种具体条件不同,因而在相同经济基础上建立的上层建筑是各有其特点的,但上层建筑的根本性质是相同的。如美国和日 本的经济基础都是生产资料资产阶级所有制,但国家形式不同。这是由不同民族文化及其他 特殊条件造成的,但不论它们怎样不同,它们的根本性质是相同的,即都是资产阶级专政的国家,这是由经济基础的性质决定的。
(3)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发展。就是说,社会的经济基础变了,上层建筑就要随之而改变。例如,中国从计划经济转入到市场经济后,法律就要重新制定或修改。宪法已修改了几次,已经把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写进宪法,把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份并存写进了宪法,把发展市场经济和保护私有财产写进了宪法,法律模式也从阶级斗争模式 转变为权利义务模式。政府职能也要转变、政企要分开,政府要成为服务型政府。上层建筑中的所有这些变化,都是由经济基础的变化引发的。如果经济基础不变,那上层建筑一般是不会变的。
总之,上层建筑的产生、性质、变化都是由经济基础决定的,是由所有制、交换、分配、消费这些物质关系所决定的,最终是由生产力所决定的。经济是政治、思想的根源和基础,这是对政治、思想的唯物主义解释、科学性质的解释。同时说明了物质生活的根本性、幸福价值和自由价值(人在自然面前的自由)的根本性。
2.上层建筑反作用于经济基础。经济基础之所以要产生上层建筑,目的就是要上层建筑为自己服务。为什么生产资料的所有者要出钱养军队呢,那是为了让军队保护自己的财产不被人夺走。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的反作用体现在对经济基础的服务上。这种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服务的方向。上层建筑为经济基础服务的方向是两个方面的,一是“为我”,一是,排他”,也就是保护自己,打击或限制异己。“为我”就是保护自己的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排他”,就是排斥、打击、限制同自己的经济基础相异的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当然,“排他”中也有吸收、借鉴和利用。“排他是一种辩证否定或扬弃”。
(2)服务的方式。服务的方式是控制。“为我”和“排他”都是通过控制实现的。上层建筑通过对经济生活、社会生活和行为进行控制来为经济基础服务。当然这种控制应是一种宏观调控,而非微观干预。控制主要通过经济法、经济政策进行。政治上层建筑执行强制性控制,思想上层建筑执行非强制性控制。
(3)服务的效果。服务的效果有两种即促进和阻碍。对上层建筑反作用的效果,恩格斯曾有一精辟地论述。他指出:“总的说来,经济运动会替自己开辟道路,但是它也必定要经受它自己所造成的并具有相对独立性的政治运动的反作用。”其中主要是国家权力。“国家权力对于经济发展的反作用可能有三种:它可以沿着同一方向起作用,在这种情况下,就会发展得比较快;它可以沿着相反的方向起作用,在这种情况下它现在在每个大民族中经过一定的时期就都要遭到崩溃;或者是它可以阻碍经济发展沿着某些方向走,而推动它沿着另一方向走,这第三种情况归根到底还是归结为前两种情况中的一种。但是很明显,在第二和第三种情况下,政治权力能给经济发展造成巨大的损害,并能引起大量的人力和物力的浪费。”(,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482、483页)社会主义国家曾经在这方面有过惨痛教训。因而上层建筑必须顺着经济发展的方向起作用,不要人为的去改变经济的发展方向,让经济自己给自己开辟道路和方向,尊重经济的自主性、客观性。经济自主性,也就是经济自由。恩格斯承认经济自己可以给自己开辟道路,这是对亚当·斯密经济思想,即看不见的手的思想的继承,这是很有理论和实践意义的思想。其实,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就是坚持生产力、经济基础的客观性,客观性也就是自主性、自生自发性,这思想和经济自由思想具有一致性,芝加哥学派经济学同唯物史观确有一致性。
(4)上层建筑反作用力量的有限性。因为上层建筑的反作用是在经济基础起决定作用的前提下的反作用,因而是第二位的,它不能同经济基础的决定作用相等同,更不能超过经济基础的决定作用。上层建筑能解决经济领域中的矛盾,如用法律(民商法、经济法等)解决经济矛盾,但法律上层建筑无法改变经济结构、经济形式,经济的总体结构和形式要由生产力来决定。上层建筑也不可能以改变自身的根本性质来解决经济问题。因此恩格斯在谈到上层建筑的反作用时用的是“影响”,而不是“决定”一词。在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关系问题上,我们既要反对庸俗的经济决定论,又要反对上层建筑决定论,坚持两点论和重点论的统一。
(二)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运动
相互作用构成运动。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相互作用构成二者的矛盾运动。
1.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矛盾产生的原因。就上层建筑同自己的经济基础的关系来看,其同一性是主要方向,但二者之间仍有不同程度的矛盾。这种矛盾产生的原因是:(1)新的上层建筑在刚刚形成时,不可能尽善尽美,而存在不完善之处,这样就同经济基础发生矛盾。 (2)无论是上层建筑反映经济基础,还是反作用于经济基础都要经过许多具体环节,通过具体的人来实现,中间环节的众多和人自身的局限性都会使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发生矛盾。如在我国,上层建筑反映经济基础时,要通过各级官员,而官员往往虚报成绩,出现“官出数 字,数字出官”的不正常情况,上层建筑反作用经济基础时也要经过各级政府官员。有些官 员就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把戏。这些都会使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发生矛盾。(3)经济基础虽相对于生产力具有稳定性,但也会发生阶段性和局部性变化,上层建筑如不能及时变化,也会导致矛盾发生。
2.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矛盾运动的基本过程。二者矛盾运动的基本过程是,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从基本适合到基本不适合,通过矛盾的解决再达到新的基本适合,循环往复,不断上升前进。
三、上层建筑一定要适合经济基础状况的规律
运动是有规律的。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矛盾运动过程中也是有规律的,这个过程中的规律就是上层建筑一定要适合经济基础状况的规律。
(一)上层建筑一定要适合经济基础状况规律的内容
这一规律的内容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对上层建筑具有客观制约性,这是一种必然性,即必定如此的趋势。上层建筑如果不适合经济基础,超越或落后 于经济基础就会给社会带来动乱或停滞。社会要稳健地向前发展,上层建筑的方向、形式就必须要适合经济基础。社会常常以动荡、反常失序来显示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的不适合性,并要求上层建筑一定要适合经济基础。另一方面,上层建筑反作用于经济基础,这种反作用 包括促进和阻碍两种情况。正因为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有巨大反作用,相应也就有“一定要 适合”的问题。我国之所以要在进行经济体制改革的同时要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就是因为政治对经济有巨大反作用,因而经济体制要求政治体制“一定要适合”自己。否则经济体制改 革和运行就会停滞,会出现失序。在以上两方面中,前一方面是这一规律的根本内容。因为,一定要适合”的要求和前提都是由经济基础所引发的。经济基础中生产资料的所有者们和经济基础发展的客观要求都要求上层建筑要适合自己。首先是生产力要求生产关系即经济基础,一定要适合”自己,为此经济基础要求上层建筑“一定要适合”自己,前后两种“适合,都具备了社会才能快速、协调、稳定发展。世界上社会发展较好的国家都是两种“适合”都 基本作到了的国家,而发展不好的国家都是两种“适合”作得不好的国家。现在看来,工业生产、市场经济民主政治这三种因素是较能达到两种“适合”的社会结构,中国社会正在朝 此方向努力。两个“一定要适合”所体现的是社会发展的合规律性和合自的性的统一。
(二)上层建筑一定要适合经济基础状况规律的意义。
1.只有把握了这一规律才能全面地认识和理解社会历史发展的动力和规律。因为社会历史发展是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规律和上层建筑一定要适合经济基础状况规律共同起作 用的,两条规律有机联系不可分割,因而只有同时把握了两条规律,才能全面地理解社会历史过程。
2.这一规律是无产阶级政党制定路线方针政策的又一客观依据。历史和现实的经验教训告诉我们,无产阶级政党能否遵循这一规律是事业成败的关键所在。
3.掌握这一规律对于我们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实践具有重要的理论指导作用。政治体制改革的必然性、必要性、重要性和紧迫性的根源存在于这一规律之中。政治体制的方向、性质和形式可以在这一规律中得到说明。
第三节 社会基本矛盾的辩证运动
在分别了解了上面两对社会基本矛盾以及同这两对矛盾相联系的社会历史的两条规律后,我们现在可以把两对矛盾综合起来加以理解,看看它们在社会历史发展中的巨大作用、作用 的机制及其具体表现。
一、社会基本矛盾是社会发展的基本动力
一切事物发展的动力都是它内部的根本矛盾,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动力也是它内部的根本矛盾或基本矛盾。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是社会历史内部的根本矛盾,因而,它们是社会历史发展的基本动力。
(一)为什么说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是社会的基本矛盾?在众多的社会矛盾中这两对矛盾之所以是社会基本矛盾,其根据是:1.从含盖范围看,这两对矛盾含盖了整个社会的经济、政治、文化三大领域,能够反映社会的整体结构。2.从存在时间看,这两对矛盾存在于人类社会发展的始终,同人类社会共存亡。3.从地位和作用看,这两对矛盾决定着社会历史的性质和全貌,决定社会形态的更替和社会发展的方向。4,从同其他矛盾关系看,这两对矛盾规定和影响着其他社会矛盾的存在和发展。5.从它与社会规律的关系看,这两对矛盾构成了贯穿于人类社会整个历史发展过程的一般规律。从这五个方面来看,这两对矛盾有根据、有资格成为社会的基本矛盾。
(二)社会基本矛盾怎样推动社会历史发展
这里我们通过对社会基本矛盾运动的起点、归宿和机制的了解,来看社会基本矛盾怎样推动社会发展。
1.社会基本矛盾运动的起点是生产力。生产力是社会历史发展的最终原因。人和自然的相互作用,即人改造自然满足自己需要的活动是人类社会中最根本的相互作用和活动,其他活动都建立在这种活动上。社会基本矛盾运动的初始动因是生产力的变化,特别是其中劳动 工具的变化,生产力的变化引起生产关系变化、生产关系变化再引起上层建筑变化,这样推动着整个社会变化。如果不从生产力为起点来改造社会,而是从其他方面为起点来改造社会,往往是会失败的。
2.社会基本矛盾运动的归宿是生产力。生产力既是社会基本矛盾运动的起点,又是社会基本矛盾运动的归宿。说生产力是基本矛盾运动的归宿是因为生产关系的变化、上层建筑的变化、最终都是为了解放生产力,都是为了把生产力从旧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中解放出来,因而社会基本矛盾运动的归宿仍然是生产力。
3.社会基本矛盾运动的机制。社会基本矛盾运动的机制是层层决定和层层反作用的统一,即从生产力到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再到上层建筑是一个层层决定的过程,从上层建筑到生 产关系(经济基础)再到生产力是一个层层反作用的过程。社会基本矛盾就是在这种从物质的东西到思想的东西层层决定,反过来又层层反作用的过程。以生产力为起点和归宿的这种层 层决定和层层反作用的社会运动过程所体现的是社会历史发展的客观过程,从理论上看属于科学的历史观。也就是说这主要是从科学的角度看历史的。有的人会说,社会发展的起点不是生产力,而是人的需要欲求,但马克思认为人的需要是由人的生产活动,创造和使用工具引起的,并说由工具及使用制定工具所引起的需要是“第一个历史活动”。也就是说工具和制造使用工具的活动在需要之前,需要在后。古代的人们就没有看电视、坐飞机的需要,只是有了电视、飞机后,看电视、坐飞机才成为社会的普遍需要。从此意义上看,生产力才是社会历史发展的终极动力和原因。这是从科学的、历史的角度和层面看问题。如果换个角度,从价值的、人的角度看历史,那么,我们说发展生产力的目的是为了人,为了人的幸福价值的实现,因而社会运动的起点和归宿都是人。图示:
价值(价值观、求善)
人——生产力 生产关系(经济基础) 上层建筑——人
科学(历史观、求真)
需要指出的是在马克思的唯物史观中科学和价值是辩证统一的,真和差是统一的。社会基本矛盾的运动是合规律性和合目的性的统一。
(三)社会基本矛盾是社会发展基本动力原理的意义
1.这一原理把社会发展的基本动力和最终动力看作是客观性、物质性的东西,坚持了唯物主义的基本原因。这要求我们应到客观的东西中去找社会发展的动力,而不是在主观的、观念的东西中找发展的动力。
2.这一原理把生产力作为社会历史发展的最终动力,为人们改造社会,推动社会发展提供了正确指导思想,这一原理要求我们必须重视生产工具的发明创造,不断更新生产工具,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推动社会前进。
3.这一原理体现了历史发展的合规律性和合目的性的统一,客观性原则和主体性原则的统一、真和善的统一。以生产力为出发点和归宿的社会历史运动既体现了合规律性,又体现了合目的性。生产力是客观的,这样就把社会发展建立在了客观性基础之上,使社会发展有规律可循;生产力能满足人的物质需要,这是合目的的。抓住了生产力这个根本就抓住了规律和目的的统一,真和善的统一。
4.这一原理是邓小平“生产力标准”思想和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哲学基础。 由于生产力是社会发展的起点、终极动力和归宿。因此,衡量各项工作的根本标准就必须是是否有利于生产力发展。发展才是硬道理。既然生产力是社会历史发展的起点,终极动力和 归宿,因而,无产阶级政党必须代表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
二、阶级社会发展的直接动力(略)
三、改革是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直接动力
社会基本矛盾作为人类社会普遍性的矛盾存在于各个具体社会形态之中,当然也存在于社会主义社会形态中。就是说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仍然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这是矛盾的普遍性一面,同时在社会主义社会中社会基本矛盾又有其特殊性。这里我们着重讲社会基本矛盾在社会主义社会中的特殊性,特别是解决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特殊途径——改革。
(一)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特点
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同以往私有制社会基本矛盾比较起来有其突出的特殊性,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在产生上、性质上、状况上、解决方式上等都大不同于私有制社会的情况。
1.从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产生上看,社会主义的上层建筑先于其经济基础而产生,经济基础先于生产力而产生。前苏联的社会主义和中国的社会主义的实际情形都是这样的。按社会基本矛盾产生的正常情况,应是先有生产力,后有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再下来才有上层建筑,但这个正常的顺序在社会主义社会这里整个调个了。这是不是违背了社会历史发展的基本规律?一般认为不是违背规律,而是规律的特殊表现。因为在建立了社会主义上层建筑后,如果不迅速建立其经济基础,建立了经济基础后不迅速发展生产力,那么,社会主义就会失败,这说明社会发展规律仍然在起作用。
2.从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性质上看,矛盾属于非对抗性的矛盾。因为在社会主义社会里,生产力中的劳动者和生产关系中生产资料的所有者是同一人,都是人民群众。这样,劳动者(生产力)和所有者(生产关系)没有根本利益上的冲突。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是人民内部矛盾,是根本利益一致基础上的矛盾。须注意的是,生产资料的所有者在社会主义是由政府及其官员来代表的。因此,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就常常表现为劳动者与生产资料所有者的代表,即政府及其官员的矛盾。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表现为劳动者和领导者的矛盾。这和资本主义社会不同。资本主义社会里,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表现为劳动者(工人)和资本家的矛盾,而社会主义则表现为劳动者和官员的矛盾。就是说,在资本主义社会中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主要是经济矛盾,而社会主义中是经济 和政治交织在一起的矛盾,经济和政治难舍难分。
3.从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状况看,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是基本适合的。因为社会主义公有制从根本上克服了生产资料的占有者和生产力中劳动者相分离的状态,生产资料所有者和劳动者达到统一,这样有利于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能促进生产力发展。在改革中创造出的公有制的新的实现形式,如股份合作制把劳动者和所有者很好地结合了起来,促进了生产力发展。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形式并存的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结构,市场经济同生产力都是基本相适合的。社会主义的上层建筑是人民民主专政,是民主政治,强调依法治国,这同经济基础也是基本适合的。
(二)改革是解决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基本方法
1.社会主义改革的必然性和必要性。社会主义改革的必然性和必要性根源于社会基本矛盾及其特殊性之中。社会主义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之间虽然是基本适合的,但其中还存在着不适合的方面和环节,如所有制结构和形式还不完善,分配关系中既存在大锅饭,又存在两极分化、政企不分的现象,不承认经济的自主性、客观性,政府职能尚未转变,有的理论不适应经济基础客观要求等。这些不适应的方面和环节的存在都阻碍着生产力发展,但解决的方式不能用革命的方法,而只能用改革的办法,这是由社会主义基本矛盾的非对抗性质和基本适应的状况所决定的。
2.改革的性质。改革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调节和自我完善。就是说改革是在不改变社会主义根本制度的前提下,变革那些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中不适应生产力和经济基础的方面和环节。社会主义本质不能变。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达到共同富裕,这个根本制度不能变。我们说改革是一场深刻的革命是就改革所引起的社会变革的广度和深度而言的,不是说解决问题的方式是革命,而是说改革的结果 是革命性的。革命的方式不一定会导致革命的结果,而非革命的方式即改革却能造成革命性的结果。这是一个颇有趣味的问题。中国当代史中一直存在着改革派和革命派的斗争,英国派和法国派的斗争。这两派的斗争是值得总结的。
3.改革的任务。邓小平同志指出:“革命是解放生产力,改革也是解放生产力”。(,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370页)改革的根本任务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从改革的根本任务,改革是解决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基本方法来看,改革是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直接动力。
第十一章 社会意识
上面所讲的生产力、生产关系、经济基础诸问题都属于社会存在问题,上层建筑中虽涉及社会意识但只是部分社会意识,并未展开。但社会生活中不光是有社会存在或社会经济,还有社会意识。生产力、物质生活虽然在人和社会生活中处于基础性的地位,但不应因此而忽略社会意识、思想、精神生活在人和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大家现在都认识到了科学在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说它是第一生产力,但别忘记了科学是非物质性的、意识性的东西。美国未来学家托夫勒把现代社会比作一列火车,火车头是技术、火车头中燃料就是科学。马克斯·韦伯甚至说,宗教(清教)是西方近代社会发展的驱动力。这些观点虽然把问题绝对化了,但都说明了社会意识在社会生活和历史发展中的重要性。因此,我们在讲了社会存在问题后,这一章要讲一下社会意识。这样才能全面地整体性的认识社会的本质和规律。
本章首先从社会意识和社会存在关系中了解社会意识的一般特点,认为社会意识的本质是对社会存在的反映,同时社会意识又有相对独立性。社会意识无论是反映社会存在还是反作用于社会存在都要通过自然的结构,因此,第二节讲社会意识的结构。社会意识总是以特殊的形式存在的,因而第三节讲一下社会意识诸形式及其关系。重点是理解社会意识的一般特点。
第一节 社会意识的一般特点
本节从社会意识和社会存在的关系中考察社会意识的一般特点,认为社会意识和社会存在既有同一性,又有对立性。首先是社会意识依赖社会存在,是社会存在的反映,这是社会意识的本质特点,同时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又保持相对独立性,反作用社会存在。必须从这两方面的统一中来了解社会意识的一般特点。
一、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的依赖性
(一)社会意识范畴
社会意识是和社会存在相对应的哲学范畴。它是指人的一切意识要素和观念形态以及人类社会的全部精神现象及其过程。它的内容包括政治、法律、道德、艺术、宗教、哲学和科学等的思想和观点。社会意识依赖和反映社会存在是社会意识的本质特点。
(二)怎样理解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的依赖性
意思是说怎样理解社会意识的本质。因为社会意识的本质就是社会意识依赖和反映社会存 在。马克思说:“不是人们的意识决定人们的存在,相反,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社会意识。”(《马恩选集》第2卷,第32页。)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也就是社会意识依赖于社会存在。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的依赖性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社会意识的内容来源于社会存在,是对社会物质生活及其过程的反映。社会意识依赖于社会存在的重要表现是社会意识反映社会存在。在此要注意两点:一是反映的东西或对象;二是反映自身。反映的东西、对象或内容主要是社会存在。社会存在主要是指生产方式,即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社会意识的内容是非常杂多的,但能体现社会意识本质的内容是其中的社会存在部分,即生产力、生产关系部分。例如,作为社会意识的资产阶级法律思想所反映的内容很多,那么,什么是资产阶级法律思想本质性的东西呢?那就是资产阶级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思想。因为这个思想是对社会存在中生产关系的反映。法律思想的本质如此,政治思想、伦理思想、宗教思想、哲学思想的本质都由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决定,即由社会存在决定。因此,要了解一个阶级、一个阶层的思想的本质就要看这种思想中所反映的社会存在内容是什么,而不应看别的内容。因为人的物质生活,即财产所有关系、分配关系、消费关系才是人的存在本身,意识的本质应从人的存在本身中来找寻。在学校里,教师的物质生活就是工资、津贴、住房等,反映这些内容的思想才是教师思想中的本质思想。老板商人的物质生活(存在)就是利润、财产增殖、经营、享受(消费),因而它们思想的本质就是反映这些内容的思想。因此,马克思说:“意识在任何时候都只能是被意识到了的存在,而人们的存在就是他们的实际生活过程。”(《马恩选集》,第1卷,第30页)马克思考察社会意识社会思想的本质就是这样考察的。从反映自身来看,反映属于认识。因而社会意识反映社会存在,那就是说,社会意识中的认识部分是体现社会意识本质的部分,非认识的部分,如情感审美等是非本质的部分。认识分为正确的认识和错误的认识,但不管正确的还是错误的认识都能在社会存在中找到根源。
2.在阶级社会中,反映阶级关系的社会意识具有阶级性。在阶级社会中社会关系表现为阶级关系,因而社会意识就具有了阶级性。在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在意识形态领域也必然占统治地位。马克思说:“统治阶级的思想在每一时代都是占统治地位的思想。这就是说,一个阶级是社会上占统治地位的物质力量,同时也是社会上占统治地位的精神力量。支配着物质生产资料的阶级,同时也支配着精神生产资料,因此,那些没有精神生产资料的人的思想,一般地也隶属于这个阶级,占统治地位的思想不过是占统治地位的物质关系在观念上的表现,不过是从思想的形式表现出来的占统治地位的物质关系。”(《马恩选集》,第1卷,第98页)很显然,社会意识是依赖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的,是经济基础的反映,是经济基础的思想表现,或者说是意识到了的经济基础或人们的社会存在。阶级社会中的社会意识是复杂的,马克思讲的是问题的本质。
3.社会意识随着社会存在的变化而变化。这一点实际上是前面一点的逻辑推论,既然社会意识反映社会存在,那么,社会存在发生变化了,社会意识就得反映变化了的社会存在,这样社会意识自然而然的就变了。马克思说:“人们的意识,随着人们的生活条件、人们的社会关系、人们的社会存在的改变而改变。”(《马恩选集》,第1卷,第291页)这一点从我们身边的例子就可以看得很清楚。1978年以后我国的经济基础逐步从单纯的公有制变为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形式并存,从计划经济变为市场经济,因而整个社会意识也随之发生了巨大变化。比较一下那时人们的价值观、思维方式,同现在的价值观和思维方式其差别令人吃惊,比较一下那时的法律和现在的法律,那时的道德观念和现在的道德观念可以说是天翻地覆。社会存在固然是人的目的、观念、本质的对象化,但它一旦对象化出来就成为客观的了,并且反过来要决定人的目的、观念,让人的目的、观念随着它的变化而变化。不是人的内在观念的变化决定社会存在的变化,相反是人的社会存在的变化决定人的内在思想观念的变化。以往的思想家不懂得这一点,他们总是认为,社会中的东西是由人的思想、动机产生的,因而应当是人的思想决定社会关系、社会生活。而马克思恰恰相反,他认为是人的思想的物化体反过来决定人的思想。这在黑格尔那里叫异化,在马克思这里叫历史的客观规律。马克思把黑格尔的异化观改造为历史发展的规律。
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的依赖性决定了社会意识具有具体性和历史性。具体性是说,社会意识是有差别的,即多样的,因为生产关系是多样的,有差别的。一个现实社会中常常并存着多种生产关系,因而作为对它们的反映的社会意识也是有差别的多样的。历史性是说,社会意识是变化的,是随着社会存在的变化而变化的。
二、社会意识的相对独立性
社会意识依赖于社会存在讲的是社会意识和社会存在之间的同一关系,同时社会意识和社会存在之间还有对立性关系,即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保持相对独立性。这是社会意识的另一重要特点。如果只看到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的依赖性,那就会降低社会意识的地位和作用,就会抹煞社会意识的自主性和批判性功能,就会只注重物质生活的价值和意义,而无视精神 生活的价值和意义。因此,在重视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的依赖性的同时还应看到社会意识的相对独立性。
(一)社会意识相对独立性的含义
所谓意识的相对独立性,是指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的反映不是被动的、消极的,而是一个能动的、积极的过程;这种反映遵循着自身独特的发展规律;同时社会意识反作用于社会存在。所谓能动的、积极的反映,就是说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的反映不只是描述、陈述,还有创造、解释、批判和超越。如老子说:“大道废有仁义,六亲不和有孝慈。”就是说现实中大道废驰,然后人们才在意识中创造出仁义,提倡仁义,现实中六亲不和了,人才去导孝慈。反映遵循自身规律,如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的反映具有不平衡性、历史继承性,意识内部的相互作用,已有意识的作用等。这即体现着社会意识的相对独立性品性。
(二)社会意识相对独立性的表现
1.社会意识与社会存在发展变化的不完全同步性。就是说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的反映不是如影随形,亦步亦趋的,而会出现或落后于社会存在,或超越于社会存在的情况。落后和超越是不同步性的两种表现。譬如,现在我国的社会存在已从过去的单一公有制过渡到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状态,从计划经济已过渡到市场经济了,但有的人的思想和价值观还停留在改革开放前的状态,对现时的社会存在横加指责,认为是离开了社会主义,搞资本主义。这是社会意识落后于社会存在的表现,是不同步性的表现。因而在社会意识领域出现多次“交锋”。(参阅马立诚、凌志军著:《交锋——中国当代三次思想解放实录》) 超越是指社会存在还未变化,人们已预见到未来的情况或发现现有社会存在的不足而提出批判性思想。如马克思对未来共产主义的预见,现在学者们对分配不公的批评意识,对腐败的批评精神都是社会意识超越性,不同步性的表现。不过这种不同步性不是绝对的,而是相对的。因为旧的落后的思想在其物质基础消灭后不会长久存在下去,迟早会消灭。新的超前的社会意识也只是在社会存在的发展具备了提出新思想的条件时才能产生。
2.社会意识的发展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平衡性。就是说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地区、国家和时期会出现社会意识水平较低的情况,而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的地区、国家、时期社会意识发展可能较高。马克思恩格斯所举的事例是18—19世纪英、法、德诸国的情况。这三个国家按经济发展水平说前者比后者先进,而按思想文化说后者比前者先进。陕西的经济比广东落后,但陕西的文学艺术、书法、绘画、电影等比广东先进。当然这种不平衡性也是相对的,不是绝对的。经济上先进的地区未来文化上一定也会先进起来。
3.社会意识发展具有历史继承性。一个时代的社会意识的产生有两个来源,一是对现实社会存在的反映,一是对以往思想成果的继承。新时代的人们在形成自己的新思想时要利用以往人们所创造和使用的概念,如毛泽东思想中的“实事求是”、“矛盾”等概念形式都是从古代人思想中来的。马克思的思想也有其理论来源。当然,旧的思想形式中的内容主要是对现实社会存在的反映。任何时代的新思想都对以往的旧思想有继承关系,对传统批判再缴烈的思想都不可能不继承传统思想,即便是鲁讯、胡适、尼采这些反传统很历害的思想家也毫无例外地受传统思想的影响,不可能不继承传统思想。胡适、鲁迅思想中“以思想文化解决问题的方式”就是传统中的东西。尼采对古希腊哲学有继承关系。正因为社会意识有历史继承性,因而社会意识才有可追溯的历史线索和积累性,才不是一个摆满尸体的战场,才能形成哲学史、法律思想史等历史学科。总之,新时代的新思想有两种源头,一是社会存在;二是传统思想文化,这二者的综合创新构成新的社会意识。图示:
社会意识的历史继承性也是相对的,因为人们总是站在社会存在的立场上来选择、理解、扬弃以往的思想成果的,继承什么,抛弃什么都是以现实社会存在为尺度的。
4.社会意识各种形式之间相互作用、相互影响。不同形式的社会意识在反映社会存在时是相互作用和影响的。譬如,法律思想在反映社会存在时会受到哲学、宗教、伦理、政治等 思想的作用。别的意识形式的反映过程也是一样,要相互影响和作用。西欧中世纪、宗教对其他意识形式作用力很大,中国传统社会中政治思想、伦理思想对其他意识形式作用力很大,这些都使得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保持一定的独立性。
5.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的能动反使用。这一点是社会意识相对独立性的最突出表现。社会意识的反作用是指,社会意识可以通过人的实践变成现实的物质力量,对社会存在、社会发展发生重大作用。马克思说:“理论一旦掌握群众,也会变成物质力量。”(《马恩选 集》第1卷,第9页)毛泽东也讲物质变精神、精神变物质。精神变物质说的就是意识的反作 用。在现代社会我们能明显体会到的社会意识的反作用力量是科学。科学是一种社会意识,它 对社会存在的发展已成为最重要的推动力量。在中国政治思想的反作用力也很大。如十一届 三中全会以来由于政治上路线、方针、政策,即政治思想观念的变化,使中国二十多年来社会存在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的反作用在性质上有两种,即促进作用 和阻碍作用。先进的社会意识和文化促进社会发展,反之,落后的社会意识和文化阻碍社会发展。科学意识、民主意识、正义意识、权利意识、法律意识,道德意识等都是能促进社会 发展的社会意识。相反,迷信意识、专制意识、特权意识、人治意识、等级意识等都是阻碍社会发展的社会意识。既然先进社会意识能促进社会发展,因而就必须代表先进文化,消除 落后文化。“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中要求中国共产党必须代表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这是符合社会意识相对独立性原理的。但是,社会意识反作用力量也不是无限的,而是有限的,因 为同社会存在的决定作用比较,反作用是第二位的。
总之,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既有依赖性,又有相对独立性,这就是社会意识的一般特点。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的依赖性和相对独立性的统一体现了社会意识问题上唯物论和辩证法 的统一,客观性原则和主体性原则的统一,科学性和批判性的统一,认识和价值的统一,真和善的统一。因而在理解社会意识时不能把依赖性和独立性分裂开来。
第二节 社会意识的结构
上一节是从社会意识和社会存在的关系角度来了解社会意识,这一节我们将从社会意识自 身来了解社会意识。因为社会意识无论是反映还是反作用于社会存在都要通过自身的结构来 进行。事物没有结构就不会发出功能。反映和反作用都是功能而功能是由结构决定的,因此本节研究社会意识的结构。从社会意识内部看,社会意识中包括着个体意识和群体意识,社 会心理和社会意识形式、意识形态和非意识形态等成分。这些不同成分之间有较稳定的联系方式,即结构。这种结构决定着社会意识的反映和反作用功能。譬如,社会意识反映社会存 在首先要反映为社会心理,然后上升为社会意识形式,因而如果不懂得社会心理和社会意识形式的联系方式,反映功能就很难发挥好。只关注社会意识形式不关注社会心理,反映就 难以正确,很难保证社会意识的科学性、真理性。
一、个体意识和群体意识
这是从社会意识的主体角度来划分社会意识构成要素的。因为主体分为个体主体和群体主体,因而社会意识相应地就可分为个体意识和群体意识。
(一)个体意识
1.个体意识的含义。每一个个人都有不同于其他个人的思想感情、精神世界多多少少都有自己的特点或特殊性。个体意识概念主要是反映这种特殊性的。所谓个体意识,是社会中的个人的意识,它是个人独特的社会经历与社会地位的反映,是个人实践的产物。这是从个体意识的主体、基础上对个体意识的界定。
2.个体意识的特点。个体意识的特点是独特性和复杂性。所谓独特性也就是差异性、特殊性、个别性。就是说每个人都有同其他人不同的精神世界,有不同的生活体验生命感受。平常我们说“人心不同,各如其面”,指的就是个人意识的独特性。兵马俑的每个面孔都不同,表情各异,这是个人意识独特性的体现。既便是在大一统政治下,个人意识也保持着独特性。个人意识的独特性的原因是由个人意识的主体和基础的差异造成的。个人意识的复杂性是说个人意识中总是包含着种种对立的因素在里面。个人意识中既有善性又有恶性,既有人性,又有兽性,既有平庸世俗,也有高尚超越性。现实生活中“高大全”的人是没有的。个人意识的独特性和复杂性,要求我们应尊重个性、尊重差异性,要作到“万众一心”其实是 不可能的,用同一种生活模式要求每个人也是不对的。
(二)群体意识
1.群体意识的含义。个人结成群体才能生存和发展。群体也有自己的意识。如中华民族是一群体,美国也是个群体,他们都有自己的意识。所谓群体意识,是一定的人群所结成的 社会共同体(家庭、团体、行业、阶层、阶级、民族等)的共同意识。它是个人意识错综复杂的产物,是对群体共同的社会经历、社会地位和社会条件的反映,为维持群体的利益服务。 不同民族有不同的文化,不同的阶级有不同的思想,不同的行业有不同的思维习惯,不同地域的人有不同的风格等等,这都是群体意识存在的体现。人们常常从自己所处的群体意识来认识和反映世界和社会存在的。例如,中国人对世界的认识往往是站在中华民族意识上来进行的。
2.群体意识的特点。群体意识具有整体性和层次性特点。整体性是说,群体意识不是对该群体中个人意识进行机械相加得到的,而是对这个群体本质的反映。卢梭把群体中各个个人意识机械相加的意识叫“众意”,把体现该群体本质的意识叫“公意”。公意和众意是不同的。群体意识的层次性是说,群体意识有大小不同的层次,大体可分为家庭意识、宗族意识、团体意识、行业意识、派别意识、阶层意识、阶级意识、民族意识等由小到大的层次。在个人意识中层叠地存在着这些不同层次的意识。
(三)个体意识和群体意识的辩证关系
个体意识和群体意识是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的。其相互联系表现为二者相互依赖、相互作用和相互转化。
1.相互依存。个体意识和群体意识的关系是部分和整体、个别和一般的关系。一方面,整体离不开部分,群体离不开个体,因而群体意识离不开个体意识。个体意识是群体意识的基础。群体意识是在对个体意识进行概括和综合基础上形成的,因而没有个体意识不会有群体意识。另一方面,部分也离不开整体,个体离不开群体,因而个人意识也离不开群体意识。离开群体意识的个体意识其实是不存在的,因为凡是意识都具有社会性。个人意识是在群体意识的基础上形成的。因而个体意识和群众意识相互依赖。移居国外的中国作家,认为只有用母语写作才能写出好的作品,用外语很难,这是因为个人意识是离不开群体意识的。
2.相互作用。一方面,群体意识影响和作用于个体意识。每个人从生下来直到大学及大学毕业后都在接受教育,这种教育的内容大都是群体意识,所以个人从小到大一直在受群体意识的作用。例如,我现在给大家讲马克思主义哲学,这就是群体意识对大家每个人的个体意识的作用。因为马克思主义哲学就是无产阶级的阶级意识。大家学习的法律也属于群体意识,你看《论语》、《老子》等都是接受中华民族意识的作用和影响。另一方面,个体意识又作用和影响群体意识。个人对群体意识可以信服、认同,也可以批评、否定、创造,这都是个体意识对群体意识的作用。我们常讲的弘扬民族精神,批判封建糟粕,弘扬爱国主义等都是个体意识对群体意识的作用。知识人写了一本书、一篇文章,也是个体意识对群体意识的作用。
3.相互转化。个体意识和群体意识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让。一方面,群体意识可以转化为个体意识。我们每个人的思想中都有很多群体意识,这些群体意识就是在长期的教育中转化而来的。别人给你说话你能理解,你能预测人的大体行为动向,这说明你的思想中有群体意识。你头脑中若无群体意识,你就理解不了别人说的话,你就不能预测别人的行为。我讲了一学期课你听懂了,信服了,证明群体意识转化为个体意识了,否则就没有转化。你 看了孔子的《论语》理解了、信服了,群体意识就转化为个体意识了。另一方面,个体意识可以转化为群体意识。其一,思想家的意识被某一群体认同,意味着这位思想家的个人意识转化为群体意识了。孔子、老子、朱熹、王阳明、毛泽东、邓小平等,都是个人意识向群体意识转化的典型体现。个人意识转化为群体意识是人生价值实现的重要方面。它意味着个体有限的人生向无限的转化。中国古代文化把“立言”视为“三不朽”之一(其他两种不朽是 立德、立功)。
以上三点是个体意识和群体意识统一的表现。社会意识的发展就是在个人意识和群体意识的这种对立统一中实现的。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的依赖,反映和反作用也是在这种统一中实现的。社会规律开始总是先被少数思想家反映所,先成为个人意识,然后经过宣传而转化为群体意识。群体意识再去作用和转化于新一代个体意识。
二、社会心理和社会意识形式
这是从社会意识发展水平高低角度来划分社会意识的构成要素的。社会心理是发展水平较低的社会意识,社会意识形式则是发展水平较高的社会意识。
(一)社会心理
1.社会心理是含义。社会心理是一种低层次、低水平的社会意识,它是在日常生活和交往中形成的一种不系统、不定型、自发的反映形式。它表现为感情、风俗、时尚、习惯、成见、审美趣味、自发的信仰和信念等。它是对社会存在的较直接的反映,其中交织着感性因素和理性因素,但以感性因素为主。说社会心理发展水平低,就是由于它是不系统、不定型、自发的是以感性形式为主的。社会心理作为人对生活环境的最直接的朴素的反映是人人都有的。社会中的大部分成员或人们在大多数情况下都是按照社会心理去生活的。为人的穿衣打扮、交往礼仪、谈话说笑、生活行动等都受一个时期社会心理的影响。
2.社会心理的分类。社会心理可以分为个人心理和群体心理。群体心理又可分为集体心理、社团心理、阶层心理、阶级心理和民族心理等。在群体心理中对人影响最大的是阶级心理和民族心理。
(二)社会意识形式
1.社会意识形式的含义
社会心理是人人都有的,但社会意识形式就不是人人都有了,它得经过专门学习钻研才能被人所拥有。
社会意识形式是高水平、高层次的社会意识。它是思想家们从社会生活中概括提炼出来的比较自觉的抽象化和形式化的思想观念系统,有明确的分工和相对稳定的形式。社会意识形式以理性因素为主,其内容主要是,哲学、宗教、艺术、道德、政治法律思想和自然科学等。
2.社会意识形式出现的条件。社会意识形式的出现需要两个条件:一是人的抽象思维水平发展到较高的程度,这是主观条件,二是社会分工的出现特别是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分工的出现,出现了专门从事脑力劳动的人,出现了思想家、科学家。这两种条件具备后才能产生社会意识形式。对于个人来说也是这样,有了较高的抽象思维能力、能有时间专门进行脑力劳动,如上大学、研究生、搞科研或自学,都能掌握社会意识形式。
(三)社会心理和社会意识形式的辩证关系
二者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相互作用。
1.社会意识形式依赖于社会心理,以社会心理为基础。因为社会意识形式对社会存在的反映和反作用都必须通过社会心理。
(1)社会意识形式反映社会存在依赖于社会心理。社会意识形式是对社会存在的反映,但它并不是直接反映社会存在,而是通过社会心理这一中介来反映社会存在。就是说社会存在首先反映为人们的社会心理,然后思想家通过对人的社会心理进行加工制作,抽象概括,形成社会意识形式。社会存在中的财产所有关系,分配问题,消费问题,首先在社会成员中产生直接的反映,形成社会心理,这些社会心理是思想家形成相应社会意识形式的素材和营养。没有这些素材社会意识形式是不会形成的。正如普列汉诺夫所说,要了解一个国家的科学思想史或艺术史,只知道它的经济是不够的,还必须知道它的社会心理。存在主义哲学在二战之后的流行就同法国二战后人们的社会心理直接相关。
(2)社会意识形式反作用于社会存在依赖于社会心理。社会意识形式要能指导实践,反作用于社会存在就必须通过社会心理中介,即要渗透、转化到群众的社会心理中去,这样理论才能被群众所掌握。理论得通俗化、大众化,为群众喜闻乐见。否则你那些抽象的概念范畴命题群众怎么接受。儒家思想、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之所以能有效地对社会存在发生反作用,成功地指导实践,就在于它能够和社会心理相适合,能做到通俗化、易于为群众掌握。如邓小平提出的“猫论”,“发展是硬道理”、“两手都要硬”等理论群众一听就懂。这就做到了社会意识形式同社会心理的结合。
总之,社会意识形式反映和反作用于社会存在都要依赖社会心理。图示:
2.社会意识形式指导和影响社会心理。社会心理毕竟是低水平的社会意识,是处于混沌状态的社会意识,其中正确与错误杂陈、健康与不健康并存,积极与消极难分。这是社会心理的局限性所在。这种局限性的存在使得社会意识形式对它的指导和影响具有必要性和重要性。因此,社会意识形式必须通过传播、宣传、灌输,使之在社会中普及化,以引导群众的社会心理朝正确的、健康的、积极的方向发展。在此过程中知识分子应发挥积极作用。列宁说:“知识分子之所以叫做知识分子,就是因为他们最有意识、最彻底、最准确地反映了和代表了整个社会的阶级利益的发展和政治派别的发展。”(《列宁全集》第7卷,第30页)
三、意识形态和非意识形态
这是从社会意识形式是否反映经济基础的角度对社会意识形式所作的划分。
(一)意识形态
1.意识形态的含义。意识形态是指反映并服务于经济基础的社会意识形式。意识形态由于是对经济基础的反映,从而属于上层建筑范畴。在阶级社会中,意识形态是有阶级性的。意识形态由于是对经济基础的反映,从而总是同经济基础中生产资料所有者的利益内在相关的,这是意识形态的价值属性。同时意识形态为了有效地为经济基础服务,又必须正确地反映经济基础的本质和发展规律,从此意义上看,它又具有科学性。综合起来看,意识形态既具有价值属性,又具有科学属性,是科学和价值的统一。譬如马克思主义哲学是意识形态,那就是科学性和革命性的统一。
2.意识形态的内容。意识形态的内容包括政治法律思想、政治经济学、道德、艺术、宗教、哲学和大部分社会科学。
(二)非意识形态
1.非意识形态的含义。非意识形态是指不构成上层建筑成分的那些社会意识成分,主要指自然科学、思维科学和社会科学中的知识系统。非意识形态在阶级社会和非阶级社会中都没有阶级性。科学之所以不同于意识形态,主要在于科学知识不同于价值观念。科学是全人类共同的精神财富。过去曾认为科学有阶级性的看法是错误的。
2.非意识形态的内容。非意识形态的内容包括科学、逻辑学、语言学以及社会科学中的知识系统等。
意识形态和非意识形态在社会意识分类中的地位可图示如下:
意识形态(属上层建筑)
社会意识形式
社会意识 非意识形态(不属上层建筑)
社会心理
第三节 社会意识形态诸形式
作为意识形态的社会意识形式整体又是由许多具体形式构成的。每一种具体形式都有明确的分工,有不同的特点、内容和作用,同时又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相互渗透,形成社 会意识形式整体系统。
一、社会意识形态诸形式的特点
(一)艺术
1.什么是艺术。艺术作为社会意识,其本质也是对社会存在的反映,这同其他社会意识形式都是相同的,但各意识形式反映社会存在的方式是不同的,都有不同的分工,这又使它 们各自有其特殊性,或有其特殊本质。艺术是通过塑造具体生动的形象来反映社会生活的意识 形式,包括音乐、舞蹈、绘画、雕塑、戏剧、诗歌、文学、建筑、电影、电视等许多具体形 式。
2.艺术的特点。艺术不同于其他意识形式的最大特点,就是它依靠形象的美来表现人们对社会生活的理解、情感、愿望和意志。就是说艺术是用“形象”来反映社会存在的,这就 同别的意识形式不同,如哲学也反映社会存在,但它不同“形象”反映,主要用“概念”来 反映,看哲学书满篇都是概念、命题、推理,而看小说、电影等则都是人物、场景,既生动又形象。形象是具有一般意义的感性形式。形象必须是感性的东西,同时又在感性中包含一 般意义。其中感性的部分,并不是原样的现实中的感性,而是经过艺术处理的感性。如舞台上要表现骑马,就不能把马牵到台上去,要作一个仿照骑马的动作,这动作就是有所抽象的 感性形象。
3.艺术的作用。艺术是用美的感染力来影响或反作用于社会生活,人都有爱美、趋美、求美的内在冲动,艺术就是要用美的形象来感染、激起人的爱美、趋美的内在冲动,使人对 生活 产生积极向上的态度,作到“以美储善”,“以美启真”(李泽厚语)具体来说,艺术的作用表现在四个方面:(1)审美作用;(2)认识作用;(3)教育作用;(4)娱乐作用。
4.在阶级社会中艺术具有阶级性。就是说,艺术是为一定的阶级服务的,表达一定的阶级的利益、愿望和情感的。
(二)道德
1.什么是道德。道德是调整人们之间以及个人和社会之间关系的行为规范的总和。它包括伦理思想和在伦理思想指导下的人们行为体现的情感、风格、情操等。譬如,你到农贸市 场去买菜、墙上贴着公平买卖,童叟无欺,不短斤少两的话,这就是调整卖菜者和买菜者之 间矛盾的规范,它就是道德规范。卖菜者看到这些道德规范,认为这很好,决心照它去做,这就是道德思想和情感。
2.道德的作用和特点。道德的特点在于它依靠社会舆论和人内心的信念、习惯、传统和教育来对人的思想和行为起作用。就是说道德靠内外两种力量来保证人按照道德规范去行为 。外有社会舆论的评说,你干了不道德的事周围的人将“十目所视,十手所指,其严乎!” ;内有良知或良心,你做了不道德的事,即便他人不知道但你自己要受到良心的责备,感到“于心不忍,于心不安”。道德规范在这内外两种力量的作用下得以实行。因而社会生活中的道德风气怎样同社会舆论和内心良知的有无密切相关。中国儒家很注重舆论和良知。王阳明把 良知看作人的本质所在。法律和道德就不同了。法律的着重点在人的外在行为,而不在人的良心。一个人内心动机再坏再恶,他没有杀人行为,法律不能治罪,相反,一个人的动机再 好,但你有了杀人行为,法律照样要治罪。法律规范是否得到遵守主要依靠外在强制,而非内心良知。道德关注人的内在动机和良知,法律关注人的外在行为和客观结果。道德属于人 文学,而法律主要属于社会科学。
(三)政治法律思想
1.什么是政治法律思想。这是政治思想和法律思想的总称。政治思想是人们关于政治制度、政治生活、国家、阶级或社会集团及其相互关系问题的观点、理论的总和。例如作为党 的基本路线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思想,“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思想、西方近代三权分立、权力制衡思想、孙中山三民主义思想等都是政治思想。法律思想是人们关于法的本质、作用、规范、制度和设施的观点、理论的总和,如大家学的法理学,法哲学、法社会学、法律思想史等就是法律理论。
2.政治法律思想的特点。政治法律思想是特定经济基础最直接、最集中的表现,处于社会意识形态体系的核心地位。最直接,就是说它同经济基础之间没有中间环节,甚至政治思 想直接就是经济思想,如邓小平的先富政策和思想,解放发展生产力思想,既是政治思想,又是经济思想。最集中,就是说政治法律思想反映的是经济基础的最本质、最核心的东西。 如资产阶级法律中的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思想,就是经济基础中本质的、核心的东西。
(四)宗教
1.什么是宗教。宗教是统治人们的那些自然力量和社会力量在人们头脑中虚幻的、颠倒的反映,是由对超自然的实体即神灵的信仰和崇拜来支配人们思想和行动的一种社会意识形式。它包括有关信仰、信念,特殊的宗教仪式和生活规则,诵如经、祈祷、斋戒、膜拜等,以及相应的宗教组织、设施和专门的神职人员等因素。人活在世上,要受两种力量的统治,一种是自然力量,如农民要种地、天老不下雨、庄稼不会有好收成,另一种是社会力量,如 穷人老受富人剥削、劳力者老受劳心者管理。人对付这两种力量的正常办法是科学和实践,这是正常的办法,不正常的办法,就是幻想有一个比自然和社会力量更大的一种力量能拯救 和解脱自己,这种力量就是神、上帝。所以说,宗教是统治人的两种力量在人的头脑中的虚幻的、颠倒的反映。宗教由观念、制度、人诸因素组成。
2.宗教的作用。用阶级的观点来看,宗教的作用就是马克思说的:“宗教是人民的鸦片 。”(《马恩选集》第1卷,第2页)就是说,宗教把被统治者人民的贫穷、苦难的原因说成是 自己的命运,或自己与生俱来的罪感,而不是统治阶级剥削的结果,因而麻醉了人民欺骗了人民。这样会瓦解人民的造反斗志,涣散军心,使革命没办法搞,革命群众没办法发动起来 。因而,从阶级斗争角度看,宗教的作用是非常消极的,是要不得的。但从个人道德和心灵净化来讲,情况不是那么简单。宗教对个人道德的提升和心灵的净化确有一定作用。因为宗 教要求人的行为要受超自然的实体(上帝)支配,而不要受世俗物欲支配,这有可能使人摆脱物欲(自然力量)对人的奴役。同时,基督教要求把爱上帝和爱邻人结合起来,这对道德有推 动作用。但是,宗教正面作用的发挥要以承认科学为条件。那必须承认现象界中的事是受科学支配的,必须按科学办事,不能有病不吃药。就是说应处理好宗教和科学的关系,即把科 学放在现象界,把宗教放在心灵界,让“凯撒的归凯撒,上帝的归上帝”。
(五)哲学(略)
二、社会意识形态诸形式的关系
以上我们讲了社会意识形态诸形式的特点,也就是它们的相互区别,现在我们将这种区别归纳一下,再着重讲一下它们之间的联系。
(一)社会意识形态诸形式的相互区别
1.反映的内容不同。艺术反映的内容是社会生活中的美。道德反映的是社会生活中的善,宗教反映的是信仰,政治法律思想反映的内容是政治和法律。
2.反映的方式不同。艺术用“形象”反映社会,哲学用“概念”反映社会。道德法律用,规范”反映社会,政治用“政策”、“策略”反映社会、宗教用信仰反映社会。
3.同经济基础联系的密切程度不同。
4.对社会存在的作用不同。即作用的方式、大小不同。
5.历史发展的过程和前途不同。
(二)社会意识形态诸形式的相互联系
社会意识形态诸形式是密切地内在地联系在一起的,只看到区别,看不到统一联系,会使诸形式都难以得到健康发展。它们的联系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它们都是对统一的社会生活的反映,在内容上联为一个整体。同一时代的哲学、法学、政治学等所反映的都是同一个统一的社会存在,只是为了对这同一社会存在整体进行不同 侧面和层次的认识,才对社会意识形式作了哲学、法学、政治学等这样的分工,而实质上它们所反映的是一个统一的不可分割的整体。
2.它们之间在内容上相互补充,相互渗透,形式上相互交叉,相互为用。譬如,艺术可以把道德、政治、法律、宗教作为内容。宗教音乐,就是音乐(艺术)把宗教作为内容。
3.它们发展变化的历史过程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如法律思想史要受哲学史、宗教史、政治史的影响和制约。哲学史要受科学史、宗教史、政治史的影响和制约。
4.它们对社会生活的作用,是通过彼此联合、相辅互动来实现的。譬如,法律对社会的 作用,要依赖道德的辅助和配合,宗教对社会的作用要依赖道德和哲学的辅助和配合,艺术 对社会的作用要依赖道德、哲学的辅助和配合。单靠一种形式很难起到对社会的有效作用。如西方社会中用法律和宗教的相互配合来形成社会秩序。
社会意识形态诸形式的相互联系要求我们在学习任何一种形式时都不能忽视别的形式的学 习,否则你对某一形式的学习是不会学得好的。它也要求我们的教育体制,课程设计不要专 业意识太强,要重视各学科的相互综合和渗透。
第十二章 人民群众和个人在历史上的作用
上面我们讲了社会存在,社会意识,它们都属于“社会”,而人类社会是由“人”和,社 会”构成的,离开“人”,“社会”是不会存在的,正像离开了“社会”,“人”也不会存 在一样。因此,本章我们讲“人”,讲“人”在“社会”中的作用。我们把“人”分为人民 群众和个人,分别讲他们在社会历史发展中的作用。从更深一层意义上看,“社会”是“人,的本质的对象化,我们前面先讲了人的本质对象化出去的东西,即“社会”,现在我们回 到“人”。本章主要掌握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的原理。
第一节 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
历史是由人所创造的,这是由维柯最早提出的伟大思想,但这里的人究竟是少数英雄人物,还是人民群众却是一个有争论的重大历史观问题。历史唯物主义主张历史是由人民群众创 造的,反对英雄史观。
一、群众史观和英雄史观的对立
群众史观和英雄史观是两种对立的历史观。虽然二者都认为历史是由人创造的,但在历史是由什么人创造的这个根本问题上二者的看法却相互对立。
(一)英雄史观
1.什么是英雄史观。英雄史观是指从社会意识决定社会存在的基本前提出发,否认人民群众对于历史发展的决定作用,宣扬少数英雄人物创造历史的观点。就是说,它的理论前提 是社会意识决定社会存在。社会意识决定社会存在包含社会意识产生社会存在,这也就是说社会历史是由意识、精神创造的,而这种精神是伟大人物、英雄人物的精神,因而历史是由 英雄创造的。就是说英雄史观只看到精神的作用,看不到物质的作用,只看到个人的作用,看不到群众的作用,只看到英雄的作用,看不到劳动大众的作用。
2.英雄史观的两种基本形式。由于唯心主义有两种基本形式,即主观唯心主义和客观唯心主义,因而英雄史观也有两种基本形式:
(1)唯意志论或主观唯心主义英雄史观。什么是主观唯心主义英雄史观呢?所谓主观唯心主 义英雄史观,是指主张少数帝王将相、英雄豪杰的意志可以决定历史进程,人类历史是由这 些“大人物”随心所欲地创造的观点。那么,人民群众的作用在什么地方呢?他们是这么看人民群众的,他们说人民群众是一些“惰性的物质”,是消极的、被动的,是英雄人物的盲 目追随者,是供英雄使用的“材料”。既然是惰性的,被动的,因而其作用也就等于“零” 。俄国民粹派,就认为群众是实数后面的一串“零”,零前面的实数是英雄,没有前面的实数,后面的零再多都是没意义的。尼采认为,群众是“多余的人”,是“供实验的材料,一 大堆多余的废品,一片瓦砾场。”这种思想后来为希特勒所崇拜和利用,造成了严重人道主 义灾难。
(2)宿命论或客观唯心主义英雄史观。这种观点认为,社会历史是由冥冥中某种很神秘的 精神力量所决定的,历史不过是在实践和执行一种人们不知的“隐秘的计划”。这种神秘的 力量和隐秘的计划是“天命”、“上帝”、“绝对精神”等。黑格尔就持这种观点。那么这种观点是怎么走向英雄史观的呢?他们的思路是,支配历史的神秘力量是不会说话,不会直 接向人类下命令的,它必须在人中间找一个代表它的人,或找个代理它发布命令的人,就好像一个组织不会说话,它得有一个发言人一样。这个代表或发言人不是普通人,而是英雄人 物。这样就走到英雄史观上来了。黑格尔就认为拿破仑就是骑在马背上的绝对精神。
(二)群众史观
与英雄史观相反,唯物史观认为,历史是由人民群众创造的。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原理,是同前面讲的两个基本原理内在相关的。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是唯物史观最根本的原理。 由这个原理可以逻辑地得出生产方式是社会历史发展的决定力量原理。由生产方式是历史发展决定力量原理又可逻辑地推论出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原理。因为生产方式从动态上看,就是物质生产活动,而物质生产活动的主体不是英雄,而是人民群众。因而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决定力量或历史的创造者。当然,人民群众必须和生产工具结合起来才能决定历史。当 我们说人民群众创造历史时,是把人民群众作为物质生产的主体来看的,因而脱开了物质生产、生产工具的人民群众不能创造历史,硬要发动他们创造历史的话,那只能造成社会的动 乱,历史的倒退。中国在此问题上有血的教训。可见,唯物史观三个基本原理是一个具有内在逻辑联系的整体,不能分开来对待,分开来就有可能由真理转化为谬误。
二、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决定作用
要了解人民群众的作用,要先了解一下人民群众概念。
(一)什么是人民群众
人民群众概念,既有量的规定性,又有质的规定性。从量的规定看,人民群众是指社会成 员中的大多数人。少数人不能成为人民群众;从质上看,人民群众是指对历史发展起推动作 用 的人,阻碍历史发展的人不能叫人民群众。把质和量结合起来,所谓人民群众,是指推动社会发展的大多数人。人民群众的主体部分,始终是从事物质资料生产的劳动群众和参与社会 生产活动的知识分子。人民群众是大多数人,那么,怎样对待社会中除了这些大多数外的少数人呢?这少数人中有两种情况:一是对历史既不起促进作用,也不起阻碍作用的人,二是 对历史起阻碍作用的人,如犯罪分子。对这些少数人也应将其当公民看待,他们也应享有相应的权利和义务。还应注意一个问题,就是不能脱离物质生产劳动来理解人民群众,因为我 们是在物质生产劳动的主体意义上来理解人民群众的。
(二)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决定作用的表现
历史主要是生产方式的演变和发展史,同时也包括由生产方式所决定的精神演变史。因而 讲谁创造历史,就是谁创造了生产方式,推动了生产方式的发展。生产方式包括生产力和生 产关系。创造历史就是创造生产力和生产,创造精神财富。说人民群众对创造历史起决定作用,主要指对创造生产方式起决定作用,同时对创造精神财富起创造作用。
1.人民群体是社会物质财富的创造者。
首先,人民群众是生产力的要素——劳动者。劳动者是最活跃、最主要的生产力,他们 是 生产资料的发动者、使用者、控制者、推动者。其次,人民群众能不断地创造和改进生产工具、生产技术。生产工具变了,整个生产力会变、生产力变了引起上层建筑的变化,从而推 动整个社会历史的发展。这里说的人民群众包括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应当也包括管理者。再次,由于作为劳动者的人民群众使用工具,从而生产出供人们吃、喝、住、穿、用的 物质生活资料,有了这些物质生活资料人们才能从事政治、科学和其他精神活动。总之,人民群众既是生产力中的要素,又是劳动工具和物质生活资料的创造者。生产工具是历史的基 因,创造了工具也就是创造了历史。
2.人民群众是社会精神财富的创造者
说物质财富是人民群众创造的,这大家比较容易接受,说精神财富也是人民群众创造的,有些人可能会摇头。他们说精神财富不是知识分子,思想家、科学家们创造的吗,怎么成了 人民群众?我们认为人民群众是社会精神财富的创造者,其含义可以从以下几点来理解:首先,人民群众的生产经验和生活是精神产品的源泉。精神财富中的科学是在总结生产经验基 础上产生的。科学家是科学知识理论的直接发现者,但其源泉仍在群众的生产经验中。中国古代的《本草纲目》、《民齐要术》、《农政全书》等都是在总结生产、生活经验中形 成 的。精神财富中的文学艺术也是以群众的生活为源泉的,所以,文学家、艺术家要经常到群众中去采风、充电。其次,知识分子、思想家、科学家、艺术家本身也属于人民群众范畴。 说人民群众创造精神财富包含他们在内。再次,普通劳动群众直接创造精神财富。毕升、李时珍、瓦特(发明蒸气机)、法拉弟(电磁学家)、狄慈根、罗蒙诺索夫、高尔基等,都来自社 会下层,有的就是体力劳动者。基于以上三点我们说人民群众是社会精神财富的创造者。法学界近年来对民间法开始关注,民间法作为一种精神财富就是人民群众在自己的生产和交往 中自生自发的产生的。哈耶克关于法律是自生自发地产生的理论证明了人民群众创造精神的原理。大家都知道哈耶克的理论是最为人关注的理论,却不知此理论是对人民群众创造历史原理 的引伸而已。
3.人民群众是变革社会制度的决定力量。
社会发展可分为量变时期和质变时期。物质和精神财富的创造主要表现的是人民群众在社 会量变时期的作用,在社会质变时期,人民群众的作用表现在能使新的社会制度代替旧的社 会制度,使社会发生质变。因为统治阶级虽然可以搞一些具体社会体制的变革,但要让统治阶级自己去推翻社会的根本制度那是不可能的,因此,社会制度的根本改变必须依赖人民群 众。作为新生产力主体和代表者的人民群众有愿望、有力量推翻旧的生产关系和社会制度,建立新的社会制度。人民群众这一改变社会制度的作用根源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因而带有必然性。
三、人民群众创造活动的历史制约性
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但是不是人民群众想要什么立刻就能创造个什么呢?人民群众 想明天就创造个共产主义,行吗?人民群众想用一年时间创造个现代社会行吗?不行。那样的 话人民群众就成了神了,就是神创造世界还要六天呢。历史唯物主义认为,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活动要受到历史条件的制约,不是想创造什么就马上创造什么。过去我们对人民群众创 造活动的历史制约性认识不够,说人民群众“可上九天揽月,可下五洋捉鳖”。想摘天上的 星星就能摘下来,在这种认识下,提出了跑步进入共产主义等口号,给实践造成了很大损失 。
(一)制约人民群众活动的社会历史条件
所谓社会历史条件,是指人民群众在进行历史创造活动时所遇到的一切现存的社会要素的 总和。主要包括三类,即经济条件、政治条件和精神条件。其中经济条件是决定性的条件。
1.经济条件。主要指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如果生产力条件不具备,生产工具未发生质的变化,那么人民群众的活动是绝对不会创造出一个新的社会形态的。例如,在中国二千多年 的封建社会中,农民进行了无数次起义、斗争,但起义成功后建立的社会制度同过去的仍然相同,根本原因就在于生产工具未变。生产工具从根本上制约,决定了人民群众的活动结果 。生产关系也制约群众的创造活动。例如,如果生产关系中分配关系不合理,那就会制约人民群众创造历史主动性和积极性。像在大锅饭的分配制度下,大家就没有创造的积极性。当 然贫富分化也影响大家的创造积极性。
2.政治条件。政治制度和体制,法律制度也制约着人民群众的创造活动。在专制主义政治制度下,群众创造精神财富的积极性不会高,因为文化专制使人不敢进行思想创造。法律 制度如果不保护群众的知识产权,就会阻碍群众进行技术创新的积极性。法律制度如果不保护产权,那么就会阻碍群众创造物质财富的积极性。现在我国正在准备修改宪法,要把保护 私有财产写进宪法,这有利于群众创造物质财富的积极性。
3.精神条件。精神条件包括传统,既存的各种思想观念、思维习惯、价值观念。这些精神条件中有先进的,有落后的,其中落后的就成为阻碍群众活动的精神条件。例如,儒家思 想中的“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君子谋道不谋食”、“存理灭欲”等贵义贱利价值 观就不利于群众从事商品经济活动。法家的“以吏为师”观念就不利于人民当家作主。官本位观念不利于经济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极左观念不利于改革深化,大政府小社会观念不利 于政府职能转变,“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多子多福”观念不利于计划生育,无视人 权,权利观念不利于建设法治国家。如此等等,这些说明头脑中的精神观念对群众的创造活动有很大制约作用。因此,邓小平提出要解放思想,要“换脑筋”,要从“姓社姓资”的困惑 中解放出来,这样才能克服思想束缚,大胆实践。
(二)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力量是有限性和无限性的辩证统一
从人民群众创造活动要受历史条件制约看,其创造历史的力量是有限的;从人民群众不断 克服这种限制,创造活动世世代代沿续下去看,其创造历史的力量是无限的。人民群众创造 历史的过程,是限制和反限制斗争的过程,因此,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力量是有限性和无限性的统一。看不到群众创造力量的无限性,就会失去前进的信心,是懒汉懦夫世界观,看不 到群众力量的有限性,就会夸大主观意志的作用,犯急躁冒进的错误。因此,在认识和实践中必须掌握这一历史的辩证法。
第二节 个人在历史上的作用
群众是由个人组成的,因而肯定人民群众在历史上的作用,应包含肯定个人在历史中的作用。历史唯物主义承认历史人物对历史的重大影响作用。
一、历史发展中的个人
(一)个人的概念。所谓个人,是指一个个具有社会的、精神的和肉体的特性的个体,其中 社会的特殊居于支配的地位,体现了个人的本质。肉体性或自然性是个人成为个人的自然的 物质的基础。群体是没有肉体特性的。肉体性使个人具有追求幸福的本性。社会性则是个人的本质属性,精神性是个人的独特性的体现。总之,个人是具有自然性、社会性、精神性的 个体,或者说个人是这种属性的承担者。在这三个属性中最能将人区别开来的属性是精神性,其次是社会性,再其次是自然性。譬如,下面讲的历史人物、伟大人物与普通个人的区别 主要不在于身体方面,而在其精神性和社会性方面。人在自然性上基本上是平等的,但在精神性和社会性上就不平等了。
(二)个人的分类
个人主要因其社会性和精神性而有很大的差异,譬如,一个普通的学生就同牛顿、爱因斯 坦有很大差异,普通老百姓就和邓小平有很大差异,91年邓小平去南方谈了一次话,就把中 国的形势改变了,一个普通的人讲十次也不行,58年毛主席说了句“人民公社好”,一夜之 间全中国都成立人民公社了,这是一个普通人怎么也办不到的。
个人按其历史作用的大小,可分为两类,即普通个人和历史人物。所谓历史人物就是对历 史产生了重大影响,在历史上留下明显痕迹的“知名人士”。所谓普通个人就是在历史上作 用不大,没有留下明显痕迹的不知名的个人。历史人物按其对历史作用的领域,可分为政治家、思想家、科学家、艺术家;按其对历史作用的性质,可分为进步人物和反动人物。进步 人 物就是对历史起推动作用的历史人物,反动人物就是对历史起阻碍作用的历史人物,进步的历史人物也叫杰出人物。
二、历史人物的作用及其制约性
历史人物对历史发展具有十分显著而重要的作用,同时历史人物又受到历史条件的限制,具有其历史局限性。
(一)历史人物历史作用的表现
1.历史人物是历史任务的发起者。社会历史发展到一定时期总会产生出其新的客观要求和所要解决的新的历史课题或任务,但这不是任何人都能觉察和认识到的,只有少数先知先 觉者才能觉察到。譬如,49年后中国的历史课题是从阶级斗争转向发展生产力,78年后这一课题再度显现,但那时大部分人还在搞阶级斗争,只有邓小平等一批历史人物看到并提出了 新的时代课题,把中国的工作重心从阶级斗争转到发展生产力。所以,普列汉诺夫说:“伟 人确实是发起人,因为他的思想要比别人的远些,他的愿望要比别人强烈些”(《普列汉诺 夫哲学著作选集》第2卷,第373页)。历史人物的发起作用,能把历史的客观需要转变为人 们的主观努力,把历史可能转变为历史现实。宋儒朱熹说:“天不生仲尼,万古长如夜”,这里夸大了历史人物的作用,但也表明历史人物对历史确有重大作用。
2.历史人物是历史事件的当事者、策划者、指挥者。历史人物不仅提出历史任务,而且还直接参与实践,组织人们完成任务。就是说,他们不仅有较高的认识和理智水平,而且 有 较强的实践能力,能组织、策划、指挥群众的历史活动,达到一定的历史目的。因此,历史人物更会在历史事件上打上自己意志的印记,使之具有个别的外貌特征。例如,从1935年 至1976年的中国历史就打上了毛泽东个人的意志印记,使之具有特殊的外貌特征。从1978年到1997年的中国改革开放史就打上了邓小平的个人意志印记。鸦片战争打上了道光皇帝,林 则徐、琦善等人的个人印记,戊戌变法打上了光绪帝、康有为、梁启超、袁世凯、慈喜太 后的个人印记。历史总是和一系列的历史人物相联系,没有这些历史人物历史不知会是什么 样子。
3.历史人物是历史进程的影响者。历史人物由于发起组织领导历史事件,因而他们会对历史进程产生重大影响,表现在他们能加速或延缓历史的进程和历史的发展速度。因为他们 可以决定历史事件,对历史具体进程起作用。太平天国如果没有韦石之变也可能取得成功,戊戍变法中如果光绪有至高无上的权力,袁世凯不告密也有可能取得成功。这些历史人 物的具体作为影响了历史的进程。邓小平活了93岁,毛泽东如果也活93岁,中国的现代化进程肯定会和现在不同。
历史人物对历史有重大影响作用,这种作用的性质同历史人物的个人素质、性质、教养等 内在相关,怎样使历史人物的影响和历史前进方向保持一致,是历史学、政治学、哲学要研 究的问题。
(二)历史人物活动的历史制约性
历史人物是在一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下活动的,因而他们的活动要受历史条件的制约,不是 说历史人物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对历史人物来说心想事不成的事很多,康、梁心想戊戌变法 胜利,但是不成。这表明任何历史人物的活动都受历史条件制约。制约历史人物的历史条件也就是制约人民群众活动的那些历史条件。历史人物受历史条件的制约,是历史必然性的表 现。时势造英雄的说法亦体现着历史条件对历史人物的制约作用。
1.历史人物的产生和活动是历史必然性和偶然性的统一。历史人物的产生要受历史必然性的决定,但谁来担当此历史人物,他怎样活动是有其偶然性的。历史发展是有规律的,是 受必然性支配的。历史任务在一定时期成熟了,提出了社会变革的客观要求,必定会有人发现并提出这个任务,这是必然的。就是说在这种客观条件下必须会有历史人物产生,但这个 人是谁,是张三还是李四,个头多高,这是偶然的。社会历史没有提出新的重大历史课题,历史人物是否会产生的,假如中国历史在70年代末没有提出改革的历史课题,那么就不会出 现作 为改革设计师的历史人物。假如历史没有提出武装斗争的历史课题,那就不可能产生那些元帅、军事领袖人物。你现在想当元帅、军事领袖是不可能的,因为没有战争任务。可见历史 人物的产生是历史必然性的体现,是社会历史条件下的产物。杰出人物和野心家的区别之一就在于野心家在历史任务未成熟或未出现情况下想人为地制造条件成为历史人物,不是顺历 史潮流而动。
2.时势造英雄。时势就是历史条件。时势造英雄体现着历史条件对历史人物的制约性。不仅历史人物的产生要依赖历史条件,历史必然性,而且历史人物的成长也依赖历史条件。 首 先,时势召唤英雄。时势提出了成熟的历史任务,吸引和召唤着英雄去发现和提出它。中国市场经济发展、法治建设的时势召唤着大量的企业家、法学家的出现。其次,时势锻炼英雄 。英雄不是一生下来就是英雄,不是龙生龙、凤生凤。英雄是在历史任务的实践中锻炼而成的。再次,时势筛选英雄。时势的大浪淘沙,把真正杰出的人推向前台,把相形见绌者置入 次要地位,淘汰那些落伍者,变质者。
以上两点表明历史人物的产生、活动,活动结果都要受社会历史条件的制约。这说明历史 人物必有其历史特征和历史局限性。历史人物再伟大也不能超越时代,要讲时代的语言,做 时代所允许做的事,只能演出那个时代可能演出的时代话剧。
(三)评价历史人物的两条基本原则
既然历史人物要受历史条件的制约,因此在评价历史人物时就应考虑到这些历史条件。这要求我们在评价历史人物时要遵循以下两条基本原则:
1.历史主义的科学态度。就是说,在评价历史人物的是非功过时,要根据当时的历史条件,对其加以具体的全面的历史的考察,既不可把他们看得完美无缺,又不能过分苛求他们 。判断历史人物的历史功绩,不是根据他们是否提供了现代我们所需要的东西,而是根据他们是否比其前辈提供了新的东西。因为历史人物所解决的课题是他那个时代的,不是我们这 个时代的。当然,他们那个时代,同现代的课题有某些相同点,可以借鉴他们的解决办法。
2.阶级分析方法。在评价阶级社会的历史人物时要坚持阶级分析方法。阶级分析方法要求在评价人物时要搞清他属于哪个阶级,然后看这个人物所属的那个阶级在那个时代处于什 么地位,是落后地位还是进步地位。还要看他在所属阶级中代表那种倾向,他在此阶级中的特殊表现和性格。如果他所属的阶级和代表的倾向是进步的,那我们就应对其作出肯定的评 价,否则就不能作出肯定评价。
第三节 个人和群众的关系
上面我们分别了解了人民群众和个人在历史中的作用,本节我们把二者结合起来,考察一下个人和群众的关系。
一、个人和集体(略)
二、领袖和群众(略)
三、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
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的唯物史观基本原理要求无产阶级政党的思想和实践中必须坚持 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必须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必须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必 须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一)群众观点
群众观点是无产阶级政党的根本观点,它是建立在历史唯物主义的根本原理之上的。群众观点包括以下基本观点:
1.在谁是历史主人问题上,相信人民群众能够自己解放自己的观点。既然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那么就要看到人民群众是历史的主人,他们具有伟大的创造力,他们能自己解 放自己,不需要什么救世主和大救星。不能恩赐、包办运动群众。自己解放自己,就是说群众能自己解决自己的问题,自己获得自由,具有自主性、自足性,不要横加干预。这一点对 建设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极为重要。市场经济主体作为人民群众能自生自发地形成秩序,不需要政府直接插手微观经济活动。自己解放自己体现在政治上就是自治、民主、选举。
2.在群已关系问题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观点。党及其领导干部应为自己服务,还是应为人民服务,群众观点认为应为人民服务,要利为民所谋,而不要利为己所谋。
3.在上下关系问题上,一切向人民群众负责的观点。党及其领导干部应为上负责,还是应为下负责,群众观点认为,应为下负责,即为人民群众负责。现在干部中有一句话:“让 党放心,让群众满意”,二者谁重要呢,从群众观点看,“让群众满意”更根本、更重要。应 当是群众满意了,党就放心了。”
4.在师生关系问题上,向人民群众学习的观点。干部和群众谁是老师谁是学生?古代社会 的看法是“以吏为师”,而群众观点则相反,认为群众及其实践是老师,领导干部要向群众 学习。
群众观点是一种思想观念,还停留在主观范围内,要将其落实在行动中还要靠群众路线。
(二)群众路线
1.什么是群众路线。广义群众路线,是指在政治上代表群众利益,在工作上正确处理领导和群众的关系。狭义的群众路线,是指正确的领导方法和工作方法,其内容是“从群 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也就是“从群众中集中起来,再到群众中坚持下去。”(《毛泽东 选集》第3卷,第854-855页)从群众中来,就是把群众的实践经验和意见收集上来,加以研 究,形成理性认识,转化为政策、计划;到群众中去,就是把这些政策、计划再放到群众的实践中去,使之得到落实、修改、完善。群众路线既是认识路线,又是工作路线,即是根本 的领导方法和工作方法。
2.坚持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的重大意义。唯物史观的一系列重大原理落实到实践中集中 表现为坚持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问题。
(1)是否坚持党的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决定了党的根本性质和作风,关系到党的生死存 亡。坚持党的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党就能保持其无产阶级政党的性质,事业就能取得胜利 ;相反,党就会变质,事业就会失败。
(2)是否坚持党的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意味着能否遵循历史发展规律。群众观点和群众 路线是历史规律的体现。随着社会主义的发展,杰出人物和领导的作用将趋于降低,人民群 众的自主性、自足性、自治性将不断增强,只有坚持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才能促进和顺应这一历史趋势。
3.怎样才能坚持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1)必须牢固树立人民群众是国家主人观念。(2) 必 须坚持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用民主制度和法律制度来保证群众观点和群众路 线的落实。(3)必须深化政治体制改革,用先进的政治体制和政治文明保证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的落实。
(三)“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哲学基础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中的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思想是建立在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原理、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基础之上的。
1.既然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那么,中国共产党就必须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这样党的指导思想才能符合历史发展规律。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原理,生产方式是 历史发展决定力量原理的归宿是人民群众是历史创造者原理,因而代表人民群众根本利益集中地体现了唯物史观的思想精神。
2.既然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是党的根本的领导方法和工作方法,那么,中国共产党就必须通过代表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来体现这一领导方法和工作方法。胡锦涛总书记指出,“三个代 表”重要思想的实质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这就把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同立党和执政 的目的联系起来了。胡锦涛总书记要求党的领导干部要“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权为民 所用”,这是对党的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的具体化,他指出领导干部在情感、利益、权力诸 重要方面都应为人民着想。
第十三章 社会进步与人的自由全面发展
上面的第十、十一章我们着重讲了“社会”,第十二章讲了“人”,这一章也就是最后 一章我们把“社会”和“人”结合起来加以了解。人和社会是密切联系着的。社会进步的目的 是为了人的自由全面发展,而人的自由全面发展要依靠社会进步,要以社会进步为形式。能够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社会形式是共产主义。本章主要掌握社会进步与人的自由全面发 展的内在联系,深入理解人的本质和人的价值,充分认识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社会形式是共产主义。
第一节 社会进步
在第十章中,我们讲到社会的生产力、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上层建筑之间存在着层层决 定和层层反作用的关系,这种矛盾关系会不断推动社会进步。所以社会进步是社会基本矛盾 发展的必然结果。本节我们将讲社会进步及其根源、过程和衡量标准。
一、社会进步及其内在根据
(一)社会进步概念
社会运动是进步的,还是倒退的,或者是既有进步又有倒退?这是历史哲学中一个有争论 的问题。有的哲学家对社会进步持怀疑态度。他们认为“进步的观念”仅是一种“假说”,是“极可怀疑的假说”;有的哲学家认为物质、技术有进步,但精神无所谓进步;有的学者 认为,善亦进,恶亦进,如章太炎的“俱分进化论”。但大部分哲学家,还是认为社会运动的总趋势是进步的。
所谓社会进步,社会发展的基本趋势是前进、上升的,它是一个不断由简单到复杂,由低级到高级的合乎规律上升运动过程。社会进步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社会形态从低级向高级的发展。每一旧的社会形态为新的社会形态所代替,都在不同程度上解放了生产力,推动了生产力的发展,都使生产关系更为合理,使劳动者得到解放,使社会的经济、政治和思想文化等方面出现新的局面,把历史推向一个新的、高级的发展阶段。
2.同一社会形态内部的发展。在一个社会形态内部当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生产关系和生产力基本适合时,是会推动生产力,生产关系和政治文化发展的,同时社会也会对不适应 生产力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环节和方面进行调整和改革,从而推动生产力和整个社会发展。
总之,社会进步体现在社会质变和量变之中,在社会的质变、量变中生产力和整个社会是不断上升着的。
(二)社会进步的根据
社会进步不是偶然的而有其必然性,社会进步也不只是人的主观愿望,而有其客观根据。
1.社会进步的深刻根源存在于社会基本矛盾,特别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之中。生产力的发展要求生产关系变革、生产关系变革又推动生产力发展、生产力发展再要求生产关 系变革,这样的矛盾不断产生和解决是社会进步的深刻根源。
2.社会发展是一个辩证否定,即“扬弃”的过程。每一次社会变革都抛弃、克服了消极的东西,保留了积极的东西,创造了新的更优异的东西,因而新的社会形态总是优于先前的 社会形态。
3.社会进步符合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能得到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推动。总之,生产方式运动的客观力量与人民群众的主体力量结合起来必然会推动社会进步。
(三)社会进步的对抗性
有的思想家之所以否认社会是进步的,是因为他们看到了社会历史中的残酷剥削、压迫、奴役、血与火,如奴隶社会把人不当人,资本主义血腥的原始积累等。历史唯物主义当 然 也是承认历史的这种残酷性、非人性的一面。但它并未因此走向社会退步论,而是认为这是社会历史进步的辩证法所在,就是说社会进步不是在田园牧歌声中进行的,而是在对抗中,苦难中进行的。不经历风雨怎么见彩虹,不经历对抗、苦难怎么能见进步!
1.社会在对抗中进步,是社会进步的客观规律。马克思明确地指出:“当文明一开始的 时候,生产就开始建立在级别、等级和阶级的对抗上,最后建立在积累的劳动和直接的劳动 的对抗上。没有对抗就没有进步。这是文明直至今天所遵循的规律。”(《马恩全集》第4卷,第104页)因为进步是在劳动基础上实现的,而劳动是人的体力、智力的支出,是要流汗流 血的,是有苦难的,陕北人把劳动的人叫“受苦人”。而劳动的结果则给人以报偿,使社会 财富积累,社会进步。另外,劳动和社会形式常常使劳动者和所有者在分离状态下进行,义务与权利分离,所有者剥削劳动者,这也使社会进步在对抗中实现。马克思认为,社会在对 抗中进步是社会进步、文明发展的规律,不遵循此规律就要受惩罚。中国在49年以后不想搞市场经济,就是怕血与火,怕痛苦,结果违背文明进步规律。中国百年来人们头脑中有“避 苦情结”,老想避免市场、剥消、私有制等血与火,结果违背了规律。直到78年才回到社会文明进步规律的轨道。虽然出现了下岗、失业、国资流失等社会不公等对抗形式,但社会在20年来总体趋势是进步的。
2.对抗与进步的辩证统一。对抗和进步是对立中的统一。一方面,对抗中有进步。在剥削、压迫、失业、下岗、流血流汗、罢工、示威、阶级斗争等形式多样复杂的社会对抗中存 在着社会的进步、上升,存在着生产力的发展。现在大家说长城是中华民族文明的标志,但长城底下不知有多少民工的尸骨和孤儿寡妇的血泪。有研究房地产的学者说,现代城市中每 一座高楼大厦下都埋着血汗和尸骨(《读书》2003年第6期,第97页,李昌平文)经济学家何清涟在《现代化的陷阱》中揭示的公有资产流失现象也是社会对抗的表现。但对抗中有生产 力的发展,有社会进步。另一方面,进步中有对抗。在劳动者和所有者分离、劳动和生产资料分离的社会条件下、劳动者的劳动有矛盾性质:一方面他们为社会创造了财富,推动了 社会进步,同时他们自己不仅不能充分享用这些财富,而且这些财富会反过来成为奴役自己的手段。这就是马克思说的劳动异化 。就劳动者创造了社会财富看,是社会进步,就劳动 者受自己产品的奴役来说是对抗,所以进步中有对抗。人总想着社会只有进步,没有对抗、没有血与火,没有残酷的优胜劣汰,但这只是人的主观意志,而所谓社会规律就是不依人的 意志为转移的东西。因此,对抗血与火总是在人类生活中难以避免,基督教把这看作是人的欠缺性或罪性,并认为人的欠缺或罪是人的本质,而马克思则把它看作是文明进步的辩证法 。
3.社会进步规律的意义。社会在对抗中进步的规律无论对社会还是个人的进步都具有深刻地指导和启发意义。一个社会如果老想逃避对抗,回避市场、私有、剥削、竞争、优胜劣 汰那社会就不会进步。党的十四大肯定市场经济,十五大肯定非公有制经济的地位,十六大肯定合法的非劳动收入都是符合社会在对抗中进步的规律的,是按规律办事的表现,是求真 的表现,有真就会有美,因为合规律性和合的性是统一的。对个人来说,要进步也要有对抗。儒家讲先劳其筋骨,苦其心志,动心忍性,然后方能担当大任,基督讲苦难与恩典的统 一,流行歌曲中唱不经风雨怎么见彩虹,这些都是对在对抗中进步规律的不同形式的表现。
二、社会进步的标志
社会是进步的,那么衡量社会是否进步和进步程度的标准是什么呢?我们认为是文明,是 物质文明、制度文明、精神文明发展的程度。一个民族、国家的文明程度越高,其社会进步 程度就越高。
(一)文化与文明
衡量社会进步的标准是文明,而文明属于文化,所以在此我们先讲一下文化。
1.文化。文化是与自然相区别的一个概念。因此,广义地说,凡是人所创造的一切东西都是文化,因为人所创造的东西已经不是自然的东西了。《庄子》中说:“牛马之四足谓之 天,烙马首穿牛鼻谓之人”。烙马首穿牛鼻是人为的东西,就叫文化。文化的实质是人的内 在本质的对象化或者说是自然的人化。狭义的文化,是体现在人的活动成果和活动方式中的一套较为稳定而普遍的观念模式,包括思维模式、价值观念、审美模式。如中国人的天人合 一观念、辩证思维观念,西方人的主客二分观念,分析思维观念,就是中西方人普遍而稳定的观念模式,就是文化。观念模式的核心是其意义系统,它是人生活的意义所在。观念模式 是内在的东西,它总要表现出来,它表现出来就是制度文化和物质文化。所以制度文化和物质文化都是外层的或外显的文化,观念模式是内在的或内隐的文化。
2.文明。什么是文明?恩格斯说:“文明时代是学会对天然产物进一步加工的时期,是 真 正的工业和艺术产生的时期。”(《马恩全集》第1卷,第666页)看来文明和改造世界相关。 文明是人改造自然(外部自然和人自身自然)、改造社会、改造主观世界的积极成果及其程度。
文明和文化是什么关系呢?文明属于文化,是文化中的一部分。文化的外延大,文明的外 延小。文化包括人的活动的一切成果,其中既有积极成果,也有消极成果,文明只是文化中 积极的、合理的成果。譬如,剥削、压迫、奴役、酷刑、毒品等可以叫文化,因为它们都是人们活动成果,但不能叫文明。剥削、压迫、奴役可以创造文明,但本身不是文明。创造文 明的不全都是文明,就像粪肥可以使花长得更美,而粪肥本身不是花一样。
文明可以分为物质文明、制度文明和精神文明。
物质文明是人们改造自然界以满足人类物质需要为主的物质成果的总和,它包括生产力状 况、生产规模、社会物质财富积累程度,人们日常生活状况等,还包括生态平衡、自然人文 景观等。物质文明是从以知识、智慧、经验、审美等内在本质的对象化、客体化。物质文明以追求幸福价值为主要目标。
精神文明是人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改造主观世界成果的总和,是人类精神生产的水平及其 精神成果的体现。精神文明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智力技能方面;二是思想道德方向。精神文 明所追求的主要是科学和高尚价值,即真、善、美。
制度文明是人改造社会的积极成果及其程度。人通过法律、道德等手段协调人与人之间的 社会关系达到的水平体现着制度文明。制度文明主要包括政治制度文明、经济制度文明和法 治文明。制度文明所追求的主要是秩序和正义价值。
物质文明、制度文明、精神文明是相互依赖、相互作用、相互促进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 明互为因果,互为目的,而制度文明则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中介。物质文明通过制度文 明中介对精神文明起作用,精神文明也要通过制度文明对物质文明起作用。例如,科学属精神文明,而没有相应的制度文明,科学不能转化为物质文明。
(二)文明是衡量社会进步的标志
1.文明成为社会进步标志的根据。社会虽然也是人的本质的对象化,但社会中有好的和坏的,善的和恶的,积极的和消极的东西并存着,因此要有一个能区分好坏善恶的尺度,这 个尺度就是文明。因为文明是积极的东西。另外,社会是人自身发展的形式和手段,并非目的,而文明则是人所追求的目的。因此,文明能够成为社会进步的标准。
2.物质文明是社会进步的根本标志。因为物质文明是制度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基础,对其他文明形态具有决定作用。唯物史观强调的衡量社会进步的生产力标准,正是物质文明的根 本内容。例如,我们说资本主义社会文明比以往社会文明程度高就是因为资本主义生产是机器大生产。而使用自动化生产的社会则要比单纯使用机器生产的社会进步、程度高。所以,中国社会进步的根本在于发展物质文明。
3.制度文明是衡量社会关系进步程度的标志。看社会关系和社会制度是否进步及其程度要看其制度文明,即主要看制度是否适会生产力发展、适合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以及秩序和正义 价值体现得如何。
4.精神文明是衡量社会精神文化进步程度的标志。精神文明的主要内容是知识、道德、审美,即真、善、美。精神文化越是符合知识、道德、审美就越进步,越远离迷信、邪恶,丑陋越进步。
第二节 人的本质和人的价值
社会进步的最终目的是要实现人的本质和人的价值,那么,什么是人的本质和人的价值,这是本节应弄清的问题。
一、人的本质
什么是人的本质?这是哲学上最重要而复杂的问题。有的哲学家认为人的本质是不可定义 的,因为人本身是未定性,开放性的存在。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人的本质是可知的可以界定 的。
对人的本质可以从不同的角度来考察和界定。既可以从内在的角度,也可以从外在的现实 的角度来理解人的本质;既可以从人与动物的区别角度,也可以从人与人区别的角度理解人 的本质。
(一)从内在角度来考察人的本质,人的本质是人的自由和创造性。马克思说:“一个种 的 全部特性、种的类特性就在于生命活动的性质,而人的类特性恰恰就是自由的自觉的活动。,(《马恩全集》第42卷,第96页)种的类特性是这个种生命活动的性质,人作为一个种,她的特性也在于她的活动的性质。她的生命活动是劳动,劳动的性质是自由自觉性。因而人的特性和本质就是作为劳动性质的自由。人的本质是自由。自由就是由自,就是自己依赖自 己,自己是自己的根据。动物的生存依赖于自然界现成的东西,而人则依赖于自己创造的东西,这叫自己依赖自己,即自由。人的自由本质同整体世界的本质是内在相通的,整体世界 的本质是自本自根、自因自本,此本质下贯于人就是自由。自由和责任内在相关。因为人的行为是自己决定的,所以必须自己负责。佛教中讲的“自作自受”恰切地表达了人的本质。,自作”就是自由,“自受”就是自担责任。自由也就是创造。因为自己依赖自己,就是自己依赖自己创造的东西,如果自己不能创造东西那就只好依赖自然了,而自然是他物,这是,由他”,不是“由自”。因而,人的本质是创造。人的本质是创造同宇宙的“生生”本质 内在相关。“生生”就是宇宙创生不已之真几,就是“道”,人得此“道”则为“德”,此,德”就是人的本质,就是创造。
(二)从人与动物区别角度看,人的本质是劳动。
马克思和恩格斯说:“可以根据意识、宗教或随便的什么来区别人和动物。一当人们自 己 开始生产他们所需要的生活资料的时候,(这一步是由他们的肉本组织所决定的),他们就开 始把自己和动物区别开来。”(《马恩选集》第1卷,第24-25页)就是说,在人和动物的很多区别性中,把人和动物从根本上区别开来的是劳动。动物的生命活动是适应世界,人的生命 活动是改造世界,改造世界就是劳动;劳动体现着人对世界的否定性、超越性,这种否定性、超越性是动物所不具备的,是人特有的;劳动体现着人的能动性和主体性,这是动物所不 具备的,是人特有的;劳动是人的意识,语言等属性的基础;劳动能把人的本质对象化,劳动产品是“一本打开了的人们本质力量的书”,人能在劳动产品中实现和确证自己的内在本 质,体验和认识到自己的本质。
(三)从人与人的区别和外在现实的角度看,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合。
劳动是人的一般本质,是人共有的,在任何时代都不变的。管理是人的类本质。对于一般 的事物或动物来说,揭示出类本质就够了。因为一窝蜜蜂实际上只是一只蜜蜂,蜜峰的类特 性也就是个体的特性。人则不同。劳动不是人类个体所固有的特性,人作为孤立的个体并不具有劳动特性,并不能从事现实的劳动。因此仅停留在劳动是人的本质的认识上还不够,还 要从个人与个人的区别,从人的本质的变化性角度来理解人的本质。正如马克思所说:“首 先要研究人的一般本性,然后要研究在每个时代历史地发生了变化的人性。”(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第669页)从这个角度出发,马克思指出;“个人的本质并不是单个人的所 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会。”(《马克思选集》第1卷,第18 页 )“在其现实性上”,表明这是从个人的外在性现实性意义上来规定人的本质的。正如上面所讲,人的内在本质是自由和创造性,这种内在本性总要表现于外,实现在特殊的社会形式 和社会关系中。不实现和落实于特殊形式的自由和创造性是抽象的自由和创造性。凡是人都有自由,但作为资本家的人和作为工人的人,即不同社会关系中的人的自由 是很不相同的,因而必须从特殊的变化的社会关系上来了解个人的本质。
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这一界说包含以下重点含义:
1.人的本质是人的社会性,而不是自然性。人的自然性属于人性范畴,但不属人的本质范畴。人的本质是所有人性规定中最根本的人所特有的东西。自然性是人的属性之一,但不 是人特有的属性,人特有的,根本的属性是社会性。人的本质是社会性蕴含着人的本质的非先天性,非天赋性。因为人的社会关系不是一生下来就具有的,人的社会关系和社会地位是 人后来的奋斗中得到的。人一生下来并不知道自己会是个资本家还是个工人,是个省长、总理还是个老百姓,人的社会关系和地位,即人的本质是后天形成的。这在形式上同存在主义 所说的“存在先于本质”的命题有某些相通性,但在性质和前提上不同。人的本质是形成的,不是预成的,是后天的,不是先天的。中国儒家讲“成人”,即成为人,也蕴含着人的本质 是形成的思想。这样的人的本质观充满了积极向上精神和人独有的主体性。因为只有物的本质是先于存在的,人的本质不是先于存在,而是后于存在,起码在个人本质的意义上是这样 的。
2.规定人的本质的社会关系不是单一的,是多方面的关系的总和,其中生产关系是其他 社会关系的基础。人的社会关系包括家庭关系、经济关系、政治关系、业缘关系、地像关系、阶级关系等。人的本质受这些关系的规定,而主要是受生产关系、经济关系的规定 。例如,张三在生产关系中如果属于资本家,即生产资料的所有者,那么,张三的本质就主 要由资本家这一社会关系来决定,就是说他在本质上具有资本家的本性,认识张三的本质就要从资本家这种社会关系中来认识。相反如果张三在生产关系中属于工人,那么,张三的本 质就主要由工人这种社会关系来规定。至于党员关系、父子关系、夫妻关系等就成为他的本质中居次要地位的东西了。从此观点看,一个资本家(生产关系)加入了共产党(政治关系),他(或她)的本质还是由资本家这一社会关系和社会地位决定的,而不是由政治关系决定的。总之,个人的本质是由个人所承担的一切社会关系规定的,特别是由经济关系、生产关系决 定的。图示:
父亲
张三的本质是由这一切社会关系所规定的,是由资本家这一生产关系决定的。由于每个人的社会关系都同其他人不同,因而个人的本质有其独特性。
3.社会关系是不断变化发展着的,因而人的本质也是变化着的,是具体的、历史的。张三原来不是资本家的时候,他不具有资本家的本质,后来是资本家了,那就有了这种本质。 李四原来不是校长时不具有校长的本质,后来是了就有了校长的本质。我们常发现有的人当官前后不一样,按马克思人的本质观,那是自然而然的事,没什么奇怪的。因为人的本质 是随着规定他的社会关系的变化而变化的(人的价值则与此不同。人的价值要求人要有一贯性、坚定性,不可动摇性,要“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富贵不能淫。”)
人的内在本质、一般本质和现实本质是相互联系着的,内在本质要体现和实现于现实本质 之中,而现实的本质中具体地展示着内在本质;一般本质存在于具体的现实本质之中,具体 的现实的本质包含和体现着一般本质。
顺便说一下人的本质和人性两概念的关系。人性指人身上所有的特性和属性。人的属性或 人性主要有三个方面,即自然性、社会性、精神性。人的本质是人性中最根本的,能把人和 动物区别开来的特性。
二、人的价值
人的本质侧重于人的实然方面考察人,人的价值侧重于从人的应然方面考察人,就是说人 的价值主要是考察人应该是什么的问题。同时,人的价值和人的本质又有联系,后者是前者 的基础,前者是后者的升华。
(一)什么是人的价值?人的价值就是人的应然状态,是人自身的存在意义。应然状态就是 人所认可和期待的“好”的状态,是对现实的事实的人有所超越的状态。例如,奴隶主把人 不当人,这是人的存在事实,而当我们说应当把奴隶当人时,这就是对奴隶(人)的价值的肯定。
人的价值可分为人格价值和人生价值,人生价值又可分为功利价值和内在价值。
1.人格价值。人格价值就是人作为人的价值。这是从人的共同性而言的。在此意义上,当 我们说一个人有价值时,其根据不在于他是不是一个有贡献的人,不在于他是白人还是黑人,不在于他是良民还是罪犯,而仅仅在于他是一个人,而不是一只猫或一只狗。人格价值不分大小,将军和士兵,国家元首和普通公民,科学家和清洁工,其价值都是平等的。人格价 值追求的是人的尊严、人的权利、人的平等地位。
2.人生价值。如果说人格价值所涉及的是人的价值的有无问题的话,那么,人生价值所涉及的就是人的价值的大小问题。人生价值就是人的优异特质,就是人优于、贵于动物的地 方。如荀子说:“水火有气而无生,草木有生而无知,禽兽有知而无义。人有气有生有知,亦且有义,故最为天下贵。”“贵”就是价值,人的优异特性是创造。创造包括创造物质价值和精神价值。创造也就是贡献,就是追求。人的贡献越多追求越高价值就越大。人生价值 可分为功利价值和内在价值。
(1)功利价值。功利价值就是人创造和贡献物质价值以满足自己和社会的需要。人创造和贡 献的物质价值越多,其价值就越大,否则就越小。优秀企业家、科学家、发明家的价值大,就是因为他们创造和贡献多。瓦特、爱迪生、爱因斯坦、比尔盖茨等都是有很大价值的人。功利价值与人的能力、才能相关。功利价值主要追求的是幸福,包括自己的幸福和他人的幸 福。
(2)内在价值。内在价值就是人创造和追求精神价值的活动,是人对超越的理性的圆满境 界的追求。人的理想的圆满的境界的基本内容是真、善、美以及作为这三者升华的自由。人 的内在价值追求的主要是崇高。人的内在价值同人的能力没有直接联系。毛泽东说:“一个 人的能力有大小,但是要有这点精神,就是一个高尚的人,一个有道德的人,一个脱离了低 级趣味的人,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毛泽东选集》第2卷,第660页)雷锋的能力比不上 爱因斯坦,但他仍然有很大价值。
3.人格价值和人生价值的关系。二者既有区别又有联系。人格价值是平等的,不分大小,而人生价值是不平等的,分大小,人格价值追求人的尊严、权利,人生价值追求幸福和崇 高。二者的联系在于,人格价值和人生价值都是同一个主体,同一个人;人生价值越大,人越能受到尊重。
(二)人的价值的形式
由于人需要生活在具体的社会关系中,人的价值需在人的社会关系中来实现,所以人的价值又有其具体形式。人的价值形式主要有以下三种:
1.人的社会价值。人的社会价值是指人对社会的责任和贡献。责任指态度,是个人对社会和他人的负责精神,关爱之心,持敬认真态度。贡献是个人向社会作出的实际成绩。责任 相当于“三不朽”中的“立德”,贡献相当于“三不朽”中的“立功”。人的社会价值是,人生价值”的表现形式。
2.人的个人价值。人的个人价值指社会对个人的尊重和满足。尊重主要指人格上、精神 上的尊重。满足主要指人的物质需要上的满足。前者主要指人格价值,后者主要指功利价值。一个社会在人格上能尊重人,在物质需要上能满足人,说明个人在社会中有个人价值,同 时也说明这个社会有价值。
3.人的自我价值。人的自我价值是个人自己的活动对自己需要和追求的满足和实现,是自己对自己的责任。自尊、自爱、自重、自强不息、刚健有为、奋斗不已是自我价值的表 现。
人的个人价值和社会价值的关系是对立统一的关系。个人价值和社会价值统一的条件是合 理的社会制度、社会体制。在社会制度不公正、不正义的条件下,个人价值和社会价值是对 立的:“工人生产得越多,他能够消费的越少;他创造的价值越多,他自己越没有价值、越 低贱。”(《马恩全集》第42卷,第92页)因此,只有在社会制度、体制正义的 条件下,个人价值和社会价值才能得到统一。这就是从柏拉图到马克思再到今天的罗尔斯把正义作为中心问题对待和研究的根本意义所在。罗尔斯说:“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正像真理是思想体系的首要价值一样。”(罗尔斯:《正义论》第1页)法律和政治都以追求正义为中心价值。人对社会正义不懈追求的目的正是为了实现人的个人价值和社会价值的统 一,只有这二者达到了统一,社会才是和谐健康并迅速发展的社会。
第三节 人的发展及其社会形式
人的发展和社会进步是统一的,人的发展要依赖于一定的社会形式。人的发展实质上就是 个人的自由全面发展,而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得以实现的社会形式是共产主义社会。本节主要 了解个人自由全面发展理想和作为它的实现形式的共产主义社会以及二者的统一关系。
一、个人的自由全面发展
马克思在谈到未来理想人格和理想社会时指出:未来的社会是“一个更高级的,以每个 人 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为基本原则的社会形式。” (《马恩全集》第23卷,第649页)就是说我 们的理想人格是个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理想社会是以实现这一理想人格为基本原则的社会,即共产主义社会。
(一)个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含义
个人自由全面发展包含三个方面的含义,即个人全面发展,自由发展,充分发展。
1.个人的自由发展。这是从个人的自主性上谈个人的发展,它是指个人自由的实现、展开,个人自觉自愿地发展自己的才能,施展自己的本质力量。自由是人的本质,自由的发展 就是人的本质的实现,自由是人的价值,自由的发展就是人的价值的实现。自由的发展就是人的创造性的发展,是人的创造本质和才能的施展。同时,自由的发展也就是自律和责任的 发展。因为自由就是自律,它同责任密切相关。
2.个人的全面发展。这是从个人的广泛性上来谈个人的发展。它与片面发展相对,是指人的各方面才能和能力的协调发展。单向度的、片面的发展是人的异化。人的潜能和价值是 多方面的,人应全面地实现这些潜能和价值。人的真、善、美、利等价值应当得到协调全面地得到发展。
3.个人的充分发展。这是从个人发展的程度上来谈个人发展。马克思多次提出:“一切 天赋得到充分发展”,“自由而充分的发展”。充分发展是各方面能力都得到充分发展。
以上三个方面是有机联系着的,没有全面发展,就不会有自由发展,而没有自由发展也就 没有全面发展和充分发展。因此必须从三方面的综合与协调中来把握个人的自由全面发展。
(二)个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意义
个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首先是个人价值和本质的实现,具有重要的个体意义。其次,个人 的自由全面发展具有重要的社会意义,它是一切人自由发展的条件。马克思指出:“每个人 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马恩选集》第1卷,第273页)。
二、个人自由全面发展的社会形式
个人自由全面发展的社会形式是共产主义,即“自由人联合体”。
(一)个人发展与社会形式发展的关系
马克思根据个人发展与社会形式发展的内在联系,把社会历史发展分为三大形态。他说:,人的依赖性关系(起初完全是自然发生的),是最初的社会形态,在这种社会形态下,人的生产能力是在狭窄的范围内和孤立的地点上发展着。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是 第二大形态,在这种形态下,才形成普遍的社会物质交换,全面的关系,多方面的需求以及全面的能力体系。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生产能力成为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 基础上的自由个性,是第三阶段。第二个阶段为第三个阶段创造条件。”(《马恩全集》第4 6卷,上册,第104页)马克思这一社会历史分期理论表明个人发展形态同社会发展形式是相 互对应着的。
1.第一个历史阶段是人的依赖性与自然经济相对应的阶段。在此阶段,个人没有独立性,是依附于家庭等社会共同体的,其社会形式是自然经济。
2.第二个历史阶段是人的独立性与商品经济或市场经济相对应的阶段。在这一阶段人获得了独立性,人从共同体中独立出来成为独立的个人,其社会基础是物的依赖关系或市场经 济。这一阶段为第三个阶段准备条件。
3.第三个阶段是人的个性自由与“自由人联合体”相对应的阶段。在这一阶段个人成为具有自由个性的个人或自由全面发展的个人,其社会形式基础是“自由人联合体”,即共产 主义社会。共产主义的根本特征是个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当年有人要求恩格斯用一句话来表 明共产主义的基本特征,他选取了《共产党宣言》中的一句话作答:“在那里,每个人的自 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马恩选集》第1卷,第249页)
(二)共产主义是个人自由全面发展的社会形式
1.共产主义的含义。共产主义有三个方面的含义:第一,它是一种最科学合理的理论或思想体系;第二,它是由这一科学合理理论所揭示的最合理的社会制度;它是在这一科学合理理论指导下,以建立这种社会制度为最终目标的实际运动,即共产主义实践。
2.共产主义的基本特征。第一,生产力、科学技术高度发达,社会产品极大丰富;第二,一切阶级差别彻底消灭、工农、城乡、脑体劳动的差别消失;第三,实行各尽所能,按需 分配;第四,全体人民的共产主义理想和道德水平极大提高。第五,在以上基础上,自由时间和劳动时间的对立得到扬弃。劳动时间是人维持自身生命所需进行生产的时间,自由时间 是自己自由支配的时间,即可以用于从事科学、艺术、社交、休闲等活动的时间。自由时间有了劳动时间的性质,劳动时间有了自由时间的性质,因此,人得到了自由全面发展。
3.通向共产主义的道路是社会主义建设。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实现共同富裕。社会主义建设是实现共产主义伟大目标的途径和 条件,这是一个漫长而艰巨的过程。我们应该脚踏实际,动心忍性,埋头工作,为理想人格和理想社会的实现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