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6章 对象修改
6.1 对象复制相关操作
6.2 对象方位相关操作
6.3 对象缩放和变形
6.4 对象倒角
6.1 对象复制相关操作
6.1.1 镜像复制
“修改”工具栏 →,镜像”
菜单:修改 → 镜像命令,MIRROR
使用 MIRROR命令,可以围绕用两点定义的轴线绘制对称图形,还可以选择删除原对象。
当对文本做镜像时,可以为文本完全镜像
( MIRRTEXT=1 ),也可以是文本可读镜像
( MIRRTEXT=0 ),如图所示。
6.1 对象复制相关操作
6.1.2 偏移复制
“修改”工具栏 →,偏移”
菜单:修改 → 偏移命令,OFFSET
指定偏移距离用 OFFSET命令可以建立一个与原实体相似的另一个实体。
对不同图形执行偏移命令,会有不同结果:
偏移圆弧时,新圆弧的长度要发生变化,但新旧圆弧的中心角相同。
对直线、构造线、射线偏移时,实际上是将它们进行平行复制。
对圆或椭圆执行偏移命令,圆心不变,但圆半径或椭圆的长、短轴会发生变化。如图所示。
偏移样条曲线时,其长度和起始点要调整,使新样条曲线的各个端点均位于旧样条曲线相应端点处的法线方向上。。
6.1 对象复制相关操作
6.1.3 阵列复制
“修改”工具栏 →,阵列”
菜单:修改 → 阵列命令,ARRAY
使用 ARRAY命令可以利用一个实体组成含有多个相同实体的矩形方阵或环形方阵。
对于环形阵列,用户可以控制复制对象的数目。
对于矩形阵列,用户可以控制行和列的数目、它们之间的距离和是否旋转对象。 如图所示。
6.2 对象方位相关操作
6.2.1 移动对象
“修改”工具栏 →,移动”
菜单:修改 → 移动快捷菜单:选择要移动的对象,在绘图区域中单击鼠标右键显示快捷菜单,在快捷菜单中选择“移动”选项命令,MOVE
移动时需要指定基点和位移。
AutoCAD将所选对象沿当前位置按照给定两点确定的位移矢量移动。
6.2 对象方位相关操作
6.2.2 旋转对象
“修改”工具栏 →,旋转”
菜单:修改 → 旋转快捷菜单:选择要进行旋转操作的对象,在绘图区域单击鼠标右键,在快捷菜单中选择“旋转”选项命令,ROTAT
使用 ROTATE命令,可以将图形对象绕某一基准点旋转,
改变图形对象的方向 。
旋转时通过指定参照,可避免用户去进行较为繁琐的计算 。
6.2 对象方位相关操作
6.2.3 对齐对象菜单:修改 → 三维操作 → 对齐命令,ALIGN
ALIGN命令是 Move命令与 Rotate命令的组合 。
使用它,用户可以通过将对象移动,旋转和按比例缩放,使其与其他对象对齐,并可以选择不同的对齐方式 。 如图所示 。
6.3 对象缩放和变形
6.3.1 缩放
“修改”工具栏 →,缩放”
菜单:修改 → 缩放快捷菜单:选择要进行比例缩放的对象,在绘图区域单击鼠标右键,在快捷菜单中选择“缩放”选项命令,SCALE
SCALE命令它可按照用户需要将图形任意放大或缩小,
而不需重画 。
缩放时,可以输入缩放比例,也可以选择参考值让自动计算缩放系数 。 如图所示 。
原图
A
A
原图放大2倍 加长后
6.3 对象缩放和变形
6.3.2 拉伸对象
“修改”工具栏 →,拉伸”
菜单:修改 → 拉伸命令,STRETCH
STRETCH命令可以在一个方向上按用户所指定的尺寸拉伸图形 。
使用交叉窗口或交叉多边形选择要拉伸的对象,则移动完全在窗口或多边形内的所有对象 。 如图所示 。
对于由 LINE,ARC,TRACE,SOLID,PLINE等命令绘制的直线段或圆弧段,若其整个对象均在窗口内,则执行的结果是对其移动 。
6.3 对象缩放和变形
6.3.3 拉长对象
“修改”工具栏 →,拉长”
菜单:修改 → 拉长命令,LENGTHEN
LENGTHEN命令可延伸或缩短非闭合的直线,
圆弧,非闭合多段线,椭圆弧和非闭合样条曲线的长度,也可以改变圆弧的角度 。
多段线只能被缩短,不能被加长,而直线由长度控制加长或缩短,圆弧由圆心角控制 。
6.3 对象缩放和变形
6.3.4 延伸对象
“修改”工具栏 →,延伸”
菜单:修改 → 延伸命令,EXTEND
EXTEND命令可以拉长或延伸直线或弧,使它与其他对象相接,也可以使它们精确地延伸至由其他对象定义的边界 。 如图所示 。
可被延伸的对象包括圆弧,椭圆圆弧,直线,开放的二维多段线和三维多段线以及射线,有效的边界对象包括二维多段线,三维多段线,圆弧,圆,椭圆,浮动视口,
直线,射线,面域,样条曲线,文字和构造线 。
不封闭的多段线才能延长,封闭的多段线则不能 。
6.3 对象缩放和变形
6.3.5 修剪对象
“修改”工具栏 →,修剪”
菜单:修改 → 修剪命令,TRIM
TRIM命令可以剪去对象上超过交点的部分 。 如图所示 。
可以修剪的对象包括圆弧,圆,椭圆弧,直线,打开的二维和三维多段线,射线,构造线和样条曲线 。 可以作为剪切边的对象包括直线,弧,圆,椭圆,多段线,射线,构造线,区域填充,样条曲线 。
2
3
4
1
6.3 对象缩放和变形
6.3.6 打断
“修改”工具栏 →,打断”
菜单:修改 → 打断命令行,BREAK
BREAK命令可以把实体中某一部分在拾取点处打断,进而删除。如图所示。
可以打断的对象包括直线,圆,圆弧,多段线,
椭圆,样条曲线,参照线和射线 。
6.3 对象缩放和变形
6.3.7 打断于点
“修改”工具栏 →,打断于点”
“打断于点”功能是“打断”功能的特殊情况,它将对象在选择点处直接打断,只需要选择一点即可。
6.3.8 对象合并
“修改”工具栏 →,合并”
可以将多个分开的相似对象合并起来 。 可以合并的对象包括圆弧,椭圆弧,直线,多段线和样条曲线 。
6.4 对象倒角
6.4.1 倒直角
“修改”工具栏 →,倒角”
菜单:修改 → 倒角命令,CHAMFER
可以进行倒角操作的对象包括直线,多段线,参照线和射线 。 另外,还可以进行多次连续倒角 。 如图所示 。
如果倒直角的两个对象具有相同的图层,线型和颜色,
则棱角对象也与其相同;否则倒角对象采用当前图层,
线型和颜色 。
6.4 对象倒角
6.4.2 倒圆角
“修改”工具栏 →,圆角”
菜单:修改 → 圆角命令,FILLET
FILLET命令可用光滑的弧把两个实体连接起来 。 该功能的对象主要包括直线,圆弧,椭圆弧,多义线,射线,
构造线或样条曲线 。 另外还可以进行多次连续倒圆角 。
在,修剪,模式下倒圆角时会将多余的线段修剪掉,并且两对象不相交时将其延伸以便使其相交;在,不修剪,
模式下倒圆角时保留原线段,即不修剪也不延伸 。 如图所示 。
6.4 对象倒角
6.4.3 多段线倒角
多段线是有宽度的直线和圆弧的结合体,编辑多段线过程中,只需要选取其中一段,而不用像编辑基本几何图形组成的实体一样要选取其中的每一段 。 但是,圆角,和,倒角,操作却不一样 。
在一条多段线组成的闭合多边形中,可以有两种方法倒角 。 一种是作闭合多边形的一个倒角,
另一种是对闭合多边形的所有边作倒角 。 如图所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