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马克思主义哲学是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
第一节 哲学和哲学的基本问题
一、什么是哲学
"哲学"一词源于古希腊文philosophia,本来由"爱"(philem)和"智慧(sophia)两字所组成。"哲"之为"学",就是指给人以智慧、使人聪明的学问。但这只是词源上的含义,并不是科学的定义。从科学的意义上来看,哲学总是同人们的世界观联系在一起的,作为一门特殊的学问,哲学是理论化、系统化的世界观,又是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方法论。
1、哲学是世界观的理论体系什么是世界观?世界观也称宇宙观,是人门对整个世界的总的看法和根本观点。世界观是人人都有的,是人们在长期的社会实践中逐渐形成的。在生活实践中,人们为了自己的需要,每时每刻都同周围的事物打交道,力求认识并按照自己的需要改造它们。开始时,接触到的只是个别事物和现象,形成对各种具体事物和现象的看法。随着人们在实践中接触的事物日益增多、眼界日益扩大,就由认识个别事物和现象深入到认识事物一般的或共同的本质,逐渐形成对整个世界的总的看法、根本的观点,即世界观或宇宙观。世界观形成以后,对人们的言行起着指导作用。不过,这些世界观一般是朴素的、零散的、不系统的,缺乏理论论证和严密的逻辑。
哲学作为理论化、系统化的世界观,它是关于世界观的理论,是依靠理论论证和逻辑分析系统地回答世界观问题。这种理论化和系统化,就是哲学和一般的世界观的区别。各种哲学都是哲学家们自觉创立的各种世界观的理论化和系统化的学说。要掌握哲学学说就必须下苦工夫学习它。
哲学作为世界观的理论体系,不是凭空产生的,它是自然知识、社会知识和思维知识的概括和总结。科学的门类很多,但归纳起来无非有三大类:研究自然界及其发展规律的自然科学知识,研究社会及发展规律的社会科学知识和研究思维及其发展规律的思维知识,这些科学知识统称为具体科学。具体科学研究的是世界一定领域、一定层次的本质和规律;而哲学研究的是世界的整体、世界的普遍本质和世界发展的普遍规律。具体科学从对世界的直接研究中揭示特殊本质和特殊规律,而哲学则是从对具体科学的概括和总结中揭示世界的普遍本质和普遍规律。因此,哲学和具体科学是相区别的。同时,哲学和具体科学又是相联系的。其联系是:每一时代的哲学都是以该时代各门具体科学为基础,用从具体科学中总结和概括出来的一般结论和原则去指导人们认识自然界、社会和人类思维本身,这具有世界观和方法论的意义。
哲学和具体科学的关系是共性和个性、普遍和特殊的关系,二者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认识哲学和具体科学的关系具有重要意义,首先,哲学以具体科学为基础,哲学工作者必须自觉地关注科学的发展,概括、总结科学发展的新成果,这是哲学发展的重要条件。其次,哲学为具体科学提供世界观和方法论的指导,离开了哲学的指导,会影响具体科学的研究。在哲学与具体科学的关系问题上,要反对两种错误倾向,一种是贬低哲学的哲学“无用论”和“取消论”,即认为哲学没什么用处,可以取消哲学;另一种是夸大哲学作用的“代替论”,即认为可以用哲学取代具体科学基础理论研究。这两种倾向都割裂了哲学和具体科学的联系。
方法论是关于人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方法的学说和理论。哲学是理论化、系统化的世界观,也是指导人们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方法论。当人们运用关于世界的总的观点去观察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时,世界观就变成了方法论。例如,我们对世界的根本看法是唯物的、辨证的,用这种观点分析处理问题的方法就是实事求是的方法、工作的方法,就是世界观基础上所确立的基本原则和基本方法。在现实生活中,哲学世界观和方法论总是统一的:一定世界观总要表现为一定的方法论,一定的方法论也总是一定世界观的表现;没有不表现为方法论的世界观,也没有不表现为世界观的方法论。在世界观和方法论的统一中,世界观决定方法论,有什么样的世界观,就有什么样的方法论。人们的世界观不同,观察和处理问题的方法也就不同。凡是树立了正确世界观的人,一般也具有正确的方法论,而方法论不同,也会影响和动摇已具有的正确的世界观。因此,学习马克思主义哲学,既要注意其世界观,也要注意方法论。
从哲学在社会中所处的地位来看,它是由社会存在决定并反作用于社会存在的特殊的社会意识形态,是上层建筑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哲学处于社会意识形态,中的最高层次,它远离社会的经济生活,但归根到底仍然是该时代的经济和政治的反映。
综上所述,哲学是关于世界观的学问,是理论化、系统化的世界观;是关于自然、社会和思维知识的概括和总结;是世界观和方法论的统一;是以最一般的形式来反映社会存在的特殊的社会意识形态。
二、哲学的基本问题及其意义
1、哲学的研究对象任何一门科学都有自己特定的研究对象,哲学也有自己的研究对象,不过人们对哲学对象的认识经历了一个过程。
早在古希腊古罗马时期,哲学家们就提出了哲学的研究对象问题,他们把万物的本原或“始基”看作哲学的研究对象。亚里士多德则明确地认为,哲学是一门关于万物“最初的根源和最高的原因”的知识,也就是关于“存在的存在”的学问即形而上学。这种对哲学对象的理解在原则上是正确的,但是存在着两个缺陷:一是没有将哲学的对象与万物的具体形态区别开,误将“水”、“气”、“火”等具体物质形态视为万物的本原或“始基”;二是没有将关于哲学对象的知识与具体科学关于具体事物的知识区别开来,误将哲学视为包罗万象的知识总汇。这后一缺陷甚至在进入西方近代哲学发展后也没有得到完全的克服。在这一时期的一些哲学家看来,哲学这种形而上学是“科学的玉女”或“科学的科学”,它凌驾于具体科学之上,代表着知识的终极真理。
人们对哲学对象的这种理解上的缺陷,是与当时人类的认识,特别是与具体科学的发展相关联的。哲学形成的早期,各种具体科学尚处在襁褓阶段,远不能为人们揭示世界的本质和普遍联系提供足够的科学材料,为了说明世界,人们不得不用哲学关于世界的“最初的根源和最高的原因”的知识去设想整个世界。欧洲文艺复兴以后,随着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发展,分门别类研究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具体科学比较完整地形成了,但在15—17世纪,它们还没有完全从作为知识总汇的哲学中分化、独立出来,往往还要借助于哲学的语言来描述和解释各种现象,用恩格斯的话说就是,还不能完全摆脱“用观念的、幻想的联系来代替尚未知道的现实的联系,用想象来补充缺少的事实,用纯粹的臆想来填补现实的空白”①。
这种情况在18世纪得到了改变,随着各门具体科学的相继成熟,哲学日益失去了过去那种“独尊”的地位并开始受到了批判。马克思说:“17世纪的形而上学……还是有积极的、世俗的内容的。它在数学、物理学以及与它有密切联系的其他精密科学方面都有所发现。但是在18 世纪初这种表面现象就已经消失了。实证科学脱离了形而上学,给自己划定了单独的活动范围。现在,正当实在的本质和尘世的事物开始把人们的全部注意力集中到自己身上的时候,形而上学的全部财富只剩下想像的本质和神灵的事物了。形而上学变得枯燥乏味了。”②
在对形而上学的批判中,人们对哲学的对象的认识进一步深化了。在这方面,18世纪末—19世纪初的德国古典哲学家起了重要的作用,康德首先明确区分了自然科学研究的对象与形而上学的研究对象,认为自然科学是现象界的知识,而形而上学则是关于本体界或“物自身”的学问,两者界限分明。黑格尔不同意康德关于“物自身”不可知的看法,认为哲学虽与具体科学不同,但它不能脱离具体科学,哲学是具体科学的经验总结,只有当它成为各门具体科学的经验的结果时,它才得到自己是评价。
马克思和恩格斯批判地继承了德国古典哲学关于哲学对象的合理思想,从哲学与具体科学关系的角度把哲学的对象确定为“自然、人类社会和思维的运动和发展的普遍规律”③也就是“外部世界和人类思维的运动的一般规律” ①。这样就使哲学成为同具体科学相区别,具有自己确定研究对象的学说。
2、哲学的基本问题哲学的对象是整个世界的最一般本质和规律,那么围绕这个对象进行研究的基问题是什么呢?
恩格斯指出:“全部哲学,特别是近代哲学的重大基本问题,是思维与存在的系问题。”① 并认为哲学基本问题包括两方面的内容:第一方面的内容是,思维和存在或精神和物质,谁是第一性、谁是第二性的问题,也就是两者谁是本原、谁是派生的问题。对此问题所作的不同回答,是划分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两大哲学基本派别的唯一标准。凡承认物质第一性,精神第二性,承认物质是世界的本原,精神是物质派生的,就是唯物主义。相反,凡认为精神第一性,物质第二性,精神是世界的本原,物质是由精神派生的,就是唯心主义。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是哲学上的两大基本派别,一切哲学观点和哲学体系要么属于唯物主义,要么属于唯心主义,超越这两大派别之上的中立的哲学是没有的。哲学基本问题第二方面的内容是,“我们关于我们周围世界的思想对这个世界本身的关系是怎样的?我们的思维能不能认识现实世界?我们能不能在我们关于现实世界的表象和概念中正确地反映现实?用哲学的语言来说,这个问题叫做思维和存在的同一性问题。”②对此问题所作的不同回答,是划分可知论和不可知论的标准。可知论坚持思维和存在具有同一性,认为世界上只有尚未认识之物,没有根本不可认识之物。不可知论把思维和存在绝对对立起来,抹杀二者同一性,认为人根本不可能认识世界或不能彻底认识世界,它的基本倾向是唯心主义的。
哲学基本问题两方面的内容中,第一方面的内容是主要的、根本的,第二方面的内容是从属的。对第一方面的回答是对第二方面回答的前提,只有从唯物主义观点出发,才能科学地解决世界可知性的问题;反过来,也只有坚持真正的世界可知性,才能真正贯彻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
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之所以是哲学的基本问题,首先是由哲学研究的对象决定的。哲学作为理论化、系统化的世界观,所要揭示的是世界万物的最一般本质,要达到此目的,必须研究带有最大普遍性的现象,自从人类产生以来,世界上的事物和现象归根到底无非有两大类:物质现象和精神现象。哲学要表达自己对世界的根本看法,就不能不首先对这两大类现象及其相互关系作出说明,这一点,对于任何一种意义上的哲学研究都有普遍的使用性,区别仅在于,不同的时代,不同的民族对于哲学基本问题的表达方式各有特点。在远古时代,思维和存在的关系是以灵魂和肉体、灵魂和外部世界的关系的形式出现的,只是到了近代才以尖锐的形式针对着教会提了出来。在中国传统哲学中,哲学家对理气关系、心物关系、形神关系等的探讨,就具有哲学基本问题的性质。其次,对思维和存在关系问题的不同回答,决定着哲学发展的方向和路线。哲学作为一种理论体系,它的出发点和理论前提对它的思维方向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规定着它的基本性质。例如,世界的本质、运动和静止、认识和实践、真理和谬误等等一系列哲学问题的解决,都是以对哲学基本问题的不同回答为依据的。一切哲学问题都必须提高到哲学基本问题上加以认识和解决。因此,这个问题也是哲学的最高问题。最后,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也是人类实践的基本问题。人们如何看待主观和客观、理想和现实的关系,是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还是坚持从原则出发,其实都与这个问题有关。我们在实践中能不能正确地认识世界和有效地改造世界,关键是能不能处理好主观和客观的矛盾。例如,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只有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按客观规律办事,才能达到主观和客观的同一,才能取得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成功,否则就会失败。
思维和存在这个一般的哲学基本问题,贯彻到社会历史领域中,就表现为历史观的基本问题,即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的关系问题。历史观是人们对于自身所处社会历史及其发展的根本看法。历史唯物主义是马克思主义的社会历史观,它主张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具有反作用,二者是辩证统一的。人生观是人们对于人生的目的和意义的根本看法和根本态度。世界观、历史观和人生观是相互联系的。第一,人生观是世界观和历史观的组成部分。世界观和历史观包括人生观,人生观的对象内在地包含在世界观和历史观之中。第二,世界观特别是历史观能对人生观产生巨大影响,具有决定的意义。人生观离不开世界观和历史观,一定的人生观是一定的世界观和历史观的现实的表现。第三,人生观直接影响着人们对整个世界、对社会历史的根本看法,人生观在世界观和历史观中有特殊的地位。所以,世界观和历史观也不能离开人生观,它们之间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和相互作用。
三、唯物论和唯心论的对立及其根源
1.哲学思想的产生哲学作为理论化系统化的世界观,是人类生活实践和思维发展的必然结果。在原始社会,由于生产力水平极端低下,科学知识极端贫乏,人们不懂得人体的构造和做梦等现象,错误地认为,思维和感觉不是他们身体的活动,而是一种独特的灵魂在活动。这个灵魂寓于人体之中,也可以暂时离开人体,人死了,灵魂仍然活着。这样,就产生了灵魂不死的观念;对于自然界的一些变化,如雷鸣、闪电和水旱灾等原因无法解释,对自然灾害无力抵抗,于是,就把自然力量神秘化、人格化,就产生了最初的神。这样,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形成的世界观,就表现为借助超自然的幻想来说明世界各种现象的原始宗教和神话。与此同时,人们为了满足自己的生活需要,就要改造客观物质世界,就要面对现实。这样,人们就产生了关于自己赖以生存的周围现实环境的客观实在性的朴素观念。可以说,这是唯心主义和唯物主义观点的最初胚胎与萌芽,是社会生产力低下的产物。真正的哲学是在人类进入文明时代、进入奴隶社会以后形成的。
在人类进入文明时代、进入奴隶社会以后,人类的实践水平逐渐提高,社会生产力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生产力的发展导致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的分工,产生了阶级的分化。这种现象,一方面表明社会上出现了阶级剥削和阶级压迫,另一方面也为科学和哲学的产生提供了必要的条件。这就有可能使一部分从事脑力劳动的知识分子去进行专门的哲学研究,去构造符合自己阶级需要的理论化、系统化的哲学理论。与此同时,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社会文明的进步,在农业、手工业、建筑业、商业和航海业需要的推动下,数学、力学、地理学、天文学和一些社会科学都达到了那个时代的相当高的水平,人类的抽象能力也有了明显的进步。抽象思维能力提高到一定程度的时候,才能形成完整的自我意识和对象意识,才能对自然知识、社会知识进行概括和总结,才能透过万事万物所呈现给人们的现象去把握其共同的本质,原始思维才能转化为哲学思维。
哲学思想的产生和发展,除了有其深刻的社会根源、阶级根源外,还有深刻的认识论根源。人们在实践中产生的认识是一个矛盾的复杂发展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主观和客观、认识和实践都是对立统一的。如果人们坚持主观和客观、认识和实践的统一,遵循认识发展规律去观察事物,那就会得出唯物主义的结论。如果相反,使主观和客观、认识和实践相分离,那就会得出唯心主义的结论。列宁指出在;“哲学唯心主义是把认识的某一个特征、方面、部分片面地、夸大地发展(膨胀、扩大)为脱离了物质、脱离了自然的、神化了的绝对。”“直线性和片面性,死板和僵化,主观主义和主观盲目性就是唯心主义的认识论根源。”
从哲学产生的条件可以看出,哲学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因而它所反映的内容也必然具有时代性,正如黑格尔所说的那样,哲学是“被把握在思想中的它的时代”。马克思赞同黑格尔的这个看法并进一步指出:“任何真正的哲学都是自己时代精神的精华”,“是文明的活的灵魂”。因为在真正的亦即符合时代进步要求的哲学中,集中了“人民的最美好、最珍贵、最隐蔽的精髓”。因此,尽管从形式看,哲学所使用的普遍概念和范畴具有高度的抽象性,似乎远离现实,纯粹是哲学家在书斋中冥思苦想的产物,其实不然。所有哲学家都生活在尘世中,他们的思想虽然在某些方面可以超越现实,但决不能脱离现实,脱离其所处时代的经济、政治和文化。相反,真正有意义的超越只有在深刻把握现实的基础上才有可能实现。
2.哲学思想的发展人类的哲学思想从萌芽、形成,到现在的发展,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在这个过程中,由于不同民族的历史文化传统和现状,形成了不同哲学的概念体系和发展道路。从古代的中国哲学、印度哲学和作为西方哲学来源的希腊哲学,到近、现代哲学,产生了许多带有本民族特点的哲学流派,但基本的派别有两个: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在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对立中还交织着辩证法和形而上学的对立和斗争。
唯心主义有两种基本形态:客观唯心主义和主观唯心主义。客观唯心主义断言,有某种客观的、先于世界而存在的精神实体或精神原则,由它外化或演化出整个现实世界。如中国宋代程朱理学中的“理”、古希腊柏拉图的“理念”、德国哲学中莱布尼茨的“单子”和黑格尔的“绝对精神”,都被说成是这样的精神实体或原则。这其实,是把人类思维绝对化、神秘化为某种先天性的“无人身的理性”,并据以演绎出自己的唯心主义体系。客观唯心主义是用哲学语言装扮起来的宗教创世说。主观唯心主义则认为,世界依存于人的主观意识,是人的主观精神或意志的产物。宋代和明代的陆九渊、王守仁的“心学”,断言“宇宙便是吾心,吾心便是宇宙”和“心外无物”,以及英国近代哲学家贝克莱的“存在就是被感知”的说法及其哲学体系,就是这方面的典型。现代西方哲学中,诸如唯意志论、生命哲学、现象学、存在主义、实用主义和解释学等学派,实质上都属于主观唯心主义哲学。不管是主观唯心主义还是客观唯心主义,它们都否认世界的本原是物质的,都是违背实践、违背科学的。
唯物主义作为与唯心主义相对立的一个基本的哲学派别,其总的理论立场是,坚持物质对精神的根源性和意识对物质的派生性,即努力从物质世界本身来说明现实世界的各种现象或变化、发展。随着人类文明的进步和实践与科学的发展,唯物主义哲学在其发展中也以不同的形态出现。按其历史形态而言,唯物主义思想的发展大体上经历了古代朴素唯物主义、近代形而上学的唯物主义、现代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三种历史形态。与此相对应,辩证法思想的发展大体上也经历了古代朴素的辩证法、近代以黑格尔为代表的唯心主义辩证法、现代的唯物主义辩证法三种历史形态。
第一种历史形态:古代朴素的唯物主义和朴素的辩证法。这种唯物论和辩证法思想存在于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的发展中,古代朴素唯物主义的主要特征,是把世界的物质本原理解为某一种或几种具体的物质形态。例如,公元前7—6世纪古希腊哲学家泰勒斯认为水是万物的本原,后来的赫拉克利特又认为火是万物的本原。中国古代的“五行说”认为,宇宙万物是由金、木、水、火、土这五种元素构成的。其中,古希腊的德谟克利特关于万物都由微小的、不可分的原子所构成的原子论,代表了古代朴素唯物主义的最高成就。古代的唯物主义坚持了世界物质性的正确立场,但缺乏科学的论证带有猜测的成分。在古代朴素唯物主义的思想中往往交织着辩证法的思想,唯物主义和辩证法处于某种程度的自发结合的状态。被列宁称作辩证法奠基人的赫拉克利特则认为,“世界是包括一切的整体,它不是由任何神或任何人创造的,它过去、现在和将来都是按规律燃烧着、按规律熄灭着的永恒的活火”,被列宁评价为“对辩证唯物主义原则的绝妙说明”。中国古代的唯物主义在把“五行”当作世界的本原的同时,还以它们之间“相生相克”的关系来说明世界的联系和发展。
古代朴素唯物主义和辩证法的思想,用物质的原因来说明世界,否认世界是由神创造的,并且看到了事物的联系和发展,可以说,在本质上是一种正确的世界观。但由于受当时具体科学发展水平的制约,这种世界观带有自发性、直观性的特点。
第二种历史形态:近代形而上学的唯物论和以黑格尔为代表的唯心主义辩证法。近代形而上学的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辩证法,产生在资产阶级革命时期,这种唯物主义以16—17世纪英国培根、洛克的经验论的唯物主义、欧洲大陆斯宾诺莎的唯理论的唯物主义、18世纪法国唯物主义以及19世记德国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为代表。近代形而上学唯物主义的基本点是认为世界万物都是由原子构成的,原子的世界的“始基”,物质即原子,原子的特性就是物质的特性。近代形而上学唯物主义是同近代科学相联系的、富有成果的资产阶级哲学,它克服了古代朴素唯物主义的直观性,坚持了世界的物质性,在反对封建专制和宗教神学的斗争中起了旗帜的作用,也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产生提供了宝贵的思想材料,作了理论上的准备,马克思主义的经典作家曾给这一时期的思想家以很高的评价,这是它的历史贡献。但是,近代形而上学的唯物主义也有自身无法克服的严重缺陷,即机械性、形而上学性和不彻底性(历史观上的唯心主义)。哲学思想的这种状况由当时自然科学发展水平的限制与剥削阶级的局限性所决定的。当时的自然科学尚处于“搜集材料”阶段,为了认识不同的事物,就要对既成事物进行分门别类的研究,这种研究是当时认识自然现象方面获得巨大进展的基本条件,但同时也给人们留下了一种习惯,即孤立、片面、静止地看待事物。这种考察事物的方法被培根、洛克引入哲学领域中来,并因此成为近代唯物主义的一大缺陷。加之,在当时的自然科学中,只有刚体力学达到了比较完善的地步,这就致使法国唯物主义想用机械性来说明一切。正如笛卡儿把动物视为机器一样,18世纪法国的唯物主义者也把人说成是机器。恩格斯指出,“这种想法在当时是不可避免的”,因为“这是同当时的自然科学状况以及与此相联系的形而上学的即反辩证法的哲学思维方法相适应的。”至于这些近代资产阶级哲学,都毫无例外地不能唯物地理解社会生活,至多只能唯物地理解自然界和一般认识的源泉,则是由资产阶级的历史地位和形而上学的思维方式所限定的。
由康德开始的德国古典哲学是以往哲学思想的继承和发展,康德提出的太阳系起源的“星云假说”,第一次打开了形而上学自然观的缺口。而黑格尔是德国古典哲学的主要代表,是全面论述辩证法的第一人。恩格斯指出:“黑格尔第一次——这是他的巨大贡献——把整个自然的、历史的和精神的世界描写为一个过程,即把它描写为处在不断的运动、变化、转变和发展中,并企图揭示这种运动和发展的内在联系。”但是,黑格尔的辩证法是唯心主义的辩证法。在他看来,在自然界和人类出现以前,就存在着“绝对观念”,世界上的一切事物和现象都是“绝对观念”的体现和派生的物。因此,黑格尔的辩证法是头脚倒置的辩证法。同时,由于唯心主义体系的需要,他把自己的哲学看作是“绝对观念”发展的顶点,是一个凌驾于一切科学之上的、包括一切代替一切的“科学之科学”。这样,合理的辩证法思想就被保守的唯心主义体系所窒息。
费尔巴哈是德国古典哲学的最后代表,是一位杰出的唯我主义哲学家。他的巨大功绩在于通过反对基督教神学和黑格尔的客观唯心主义,恢复了唯物主义应有的权威,他把自然界和人类当作哲学的出发点,坚持物质不是精神的产物,而精神才是物质的最高产物。这些思想对于人们从唯心主义的束缚中解放出来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费尔巴哈简单地否定了黑格尔,把黑格尔的辩证法同唯心主义一起抛弃了。他的哲学没有超出18 世纪资产阶级唯物主义的范围。他的唯物主义还是形而上学的,他的历史观仍然是唯心主义的。费尔巴哈的哲学同黑格尔哲学一样,都没有解决唯物主义和辩证法分离的问题,黑格尔保守的唯心主义窒息了合理的辩证法思想,费尔巴哈的形而上学限制了他的唯物主义。因而他们的哲学都不能适应当时已经成为独立的力量而走上政治舞台的无产阶级的革命要求。适应时代要求而出现的是马克思、恩格斯所创立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即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这是唯物主义和辩证法思想发展的第三种历史形态。
马克思、恩格斯总结了19世纪40年代无产阶级革命斗争的经验和自然科学的最新成果,批判地继承了人类文化的遗产,特别是批判地吸取了德国古典哲学中黑格尔和费尔巴哈哲学思想中的合理因素,解决了唯物主义和辩证法相分离的矛盾,第一次把唯物主义和辩证法有机地结合起来,把唯物辨证的自然观和历史观有机地统一起来,建立起了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从而实现了哲学史上的一次革命变革。
第二节 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产生和基本特征
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产生是哲学发展史上的伟大革命,它超越了以往的旧哲学,使哲学的主题、职能和思维方式发生了根本的变化,为人们提供了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学习马克思主义哲学,就要深刻地领会其与时俱进的理论品格,掌握其根本方法,指导我们正在从事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实践。
一、马克思主义哲学产生的历史必然性任何真正的哲学都是自己时代精神的精华。人类历史发展到19世纪40年代,已跨入了一个新的时代。旧的哲学已经不能代表新的时代精神,必须创立新的哲学才能适应新的历史需要。马克思主义哲学是适应时代的需要产生的,它的产生不是偶然现象,而是社会发展的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
1.社会历史条件马克思主义哲学产生于19世纪40年代中期。这个时期,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得到了充分的发展,资本主义已经在欧洲一些主要国家确立起来。资本主义制度的确立,产业革命的发生与扩展,蒸汽机的发明和使用,生产规模的日益扩大,航海和海外贸易的发展,使世界越来越成为一个相互联系的整体。资本主义经济的大发展,开创了人类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全球化、一体化的进程。资产阶级在它不到一百年的统治中所创造的生产力,比过去一切时代创造的生产力的总和还要多、还要大。资产阶级的这些成就,一方面极大地推动了社会历史的进步和发展,开阔了人们的视野,为正确、全面、深刻地揭示自然界和社会历史的内在联系提供了可能。另一方面也使得资本主义制度的固有矛盾日益尖锐和激化,使得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成了生产力进一步发展的桎梏。其突出的表现就是愈来愈危及整个资本主义社会的经济危机频繁出现。资本主义发展的现状,撕去了蒙在社会关系上的面纱,经济因素以及围绕经济利益所进行的阶级斗争在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比以往任何时代都更加明显地暴露出来,如何认识资本主义的本质和它的发展规律,它将向什么方向发展,代替它的未来社会将具有什么样的基本规定性等等,这便是那个时代提出的一些问题。马克思主义及其哲学正是在这种历史条件中产生的。
2.阶级基础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无产阶级也随之成长起来。由于无产阶级同资产阶级在根本利益上是对立的,所以资本主义社会从一开始就存在着无产阶级反抗资产阶级的斗争。这种斗争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经历了一个由自发到自觉的过程。无产阶级在斗争中日趋成熟,19世纪40年代,已经作为一支独立的政治力量登上历史舞台。1831年到1834年,法国里昂工人发发动了两次大规模的武装起义。从1836年开始,英国爆发了声势浩大的“宪章运动”,延续了10余年,斗争浪潮遍及全国。1844年6月,德国西里西亚纺织工人举行了武装起义,提出了“反对私有制社会”的战斗口号。无产阶级反对资产阶级的斗争已经由分散的自发的斗争发展到有组织的大规模的联合行动,他们提出了改善生活条件,提高政治地位的革命要求,显示了无产阶级的伟大力量和历史作用。但由于缺乏科学理论的指导,无产阶级的斗争先后都失败了。这表明,无产阶级的革命斗争迫切需要得到一种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指导,马克思主义哲学正是适应无产阶级斗争的需要而产生的,是代表无产阶级利益并为无产阶级反对资产阶级的斗争服务的。
3.自然科学前提哲学是自然知识、社会知识、思维知识的概括和总结,随着自然科学领域中每一划时代的发现,唯物主义也必然要改变自己的形式。从18世纪下半叶开始,自然科学在研究方式上发生了一个飞跃,即从经历长达四个世纪之久的搜集材料的阶段发展到系统地整理材料阶段,人们对事物的研究也从分门别类的认识上升到理论概括阶段。研究方式的这种转变带来的重要成果是揭示了自然界各种事物之间的有机联系和发展过程,一些新的学科如地质学、胚胎学、古生物学、有机化学等等都陆续建立起来。其中,关于细胞学说、能量守恒和转化定律以及达尔文的进化论三大科学的发现具有划时代的意义。恩格斯指出:“由于这三大发现和自然科学的其他巨大进步,我们现在不仅能够说明各个领域内的过程之间的联系,而且总的说来也能够说明各个领域之间的联系了,这样,我们就能够依靠经验自然科学本身所提供的事实,以近乎系统的形式描绘出一幅自然界的清晰图画。”这就是说,“新的自然观就其基本点来说已经完备:一切僵硬的东西溶解了,一切固定的东西消散了,一切被当作永恒存在的特殊的东西变成了转瞬即逝的东西,整个自然界被证明是在永恒的流动和循环中运动着。”这就有力地打击了唯心主义和形而上学的自然观,为从哲学上概括物质世界发展的一般规律提供了可靠的自然科学基础。
4.思想理论来源在人类文明发展史上,任何一种有价值的学说的创立,都同以往的思想文化有一定的继承关系。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产生同其他新的学说一样,也是从已有的思想材料出发的。马克思、恩格斯批判地继承了人类历史上的一切优秀的文化成果,其中对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产生具有直接意义的是德国古典哲学。德国古典哲学的主要代表有康德、费希特、谢林、黑格尔和费尔巴哈,德国古典哲学中黑格尔哲学和费尔巴哈哲学的优秀成果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直接理论来源。
黑格尔是德国古典哲学的集大成者,他是第一个全面地有意识地叙述了辩证法的一般运动形式的哲学家。他对形而上学进行了系统的批判,恢复了辩证法这一最高的思维形式。他在阐述“绝对观念”的辨证发展中,把整个自然、历史和精神的世界描绘成一个不断运动、变化和发展的过程。他提出了关于矛盾是发展的内在源泉的思想,关于从量变到质变的转化思想,关于发展形式的“否定之否定”的思想,并且把辩证法运用于认识过程,揭示了概念的矛盾运动。这是黑格尔对辩证法所作的重要贡献,是他哲学中的“合理内核”。但是,黑格尔的辩证法是头足倒置的,它的表现形式是唯心主义、神秘主义的。费尔巴哈是德国古典哲学的最后一位代表。当黑格尔的唯心主义辩证法取代18世纪法国唯物主义,在欧洲哲学史上占统治地位时,费尔巴哈奋起批判了黑格尔哲学的唯心主义。费尔巴哈指出黑格尔的绝对精神创造万物,是用理性的形式宣扬了“上帝创造了万物”。他把自己的哲学称为人本主义,宣称哲学的任务就在于把神学还原为人本学。他运用人本学的理论论证了唯物主义自然观和唯物主义认识论,坚决维护物质第一性、精神第二性的原理,彻底否认所谓在物质世界之外独立存在的精神实体,这是费尔巴哈哲学的“基本内核”。但是,费尔巴哈在批判黑格尔的唯心主义时,把辩证法也简单地抛弃了,这就使得他的这种唯物主义哲学带有较浓厚的形而上学性,并且在历史观上仍然是唯心主义,是一种不彻底的“半截子”唯物主义。
以上四个方面说明,19世纪40年代马克思主义哲学产生的历史条件已经成熟。与此同时,马克思主义及其哲学的创始人马克思、恩格斯在政治上也完成了从资产阶级民主主义到共产主义的转变。推动这个转变的根本原因,是他们积极参加了当时的社会实践特别是工人运动,在总结工人运动经验和自然科学成果的基础上,他们对德国古典哲学思想进行了批判性的改造,汲取了黑格尔哲学中辩证法思想的“合理内核”,并对之进行了唯物主义的改造;吸取了费尔巴哈哲学中唯物主义思想的“基本内核”,并克服了它的机械性、形而上学性和不彻底性,把唯物主义和辩证法、唯物辨证的自然观和历史观有机地结合起来,创立了崭新的马克思主义哲学。
二、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根本特征马克思主义哲学是由马克思、恩格斯创立的“新唯物主义”,是唯物主义哲学发展的现代形态。马克思主义哲学有其鲜明的基本特征,其中实践性是最基本的特征。正是这个基本特征决定了马克思主义哲学是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
马克思主义哲学产生以前的旧哲学,已经提出了实践的概念,但都没有看到人民群众革命实践的意义,没有正确说明实践与社会生活、实践与理论的本质关系。马克思主义哲学对以“解释世界”为己任的旧哲学的超越,就表现在它强调“改变世界”。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这种实践性包含相互联系的两层意思:第一,他在理论上全面地、科学的论证了实践是人类有目地的改造客观世界的物质活动,是人类基本的生存方式,是社会生活的本质,因而也是一切理论形成和发展的基础;第二,理论来源于实践、在实践中发展、受实践检验,并以实践作为最终的目的。因此马克思主义哲学强调自己的全部理论都要付诸实践,在指导群众的行动中转化改造世界的物质力量。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恩格斯把自己的学说叫做“实践的唯物主义”。
“实践的唯物主义”是对马克思主义哲学本质特征的理论概括。实践的观点是新的世界观和历史观的生长点和立足点,也是马克思主义的“新唯物主义”与包括费尔巴哈在内的一切旧唯物主义的根本分界点。马克思主义的创始人不仅把实践引入认识论,更重要的是揭示了实践在社会历史中的基础地位,将社会发展史从根本上理解为生产实践史即劳动史,劳动发展史是理解全部社会发展史奥秘的一把钥匙。可以说,没有对实践的科学阐述,就没有历史唯物主义,就没有哲学发展史上的这一伟大变革,也就没有马克思主义哲学。
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以往一切哲学有着本质的区别,它是完备、彻底的唯物主义哲学,是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产生是哲学史上伟大革命。
第一,在研究对象上,马克思主义哲学与旧哲学有着本质的区别,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关于自然、社会和思维发展的普遍规律的科学。它在哲学史上第一次以“外部世界和人类思维运动的普遍规律”为对象,否定了那种企图包括一切科学并凌驾其上的“科学之科学”。
马克思主义哲学以前的旧哲学,虽然也以认识世界的总体作为自己的任务,但由于那时的科学成就还不足以给世界发展的全貌提供一幅完整的图画,所以,即使是唯物主义哲学,也不可能完全依赖科学的成果,实现认识世界总体的任务。为了描绘世界的全貌,哲学家们必须在许多方面凭借逻辑或想象进行推演,以弥补科学材料的不足,这些哲学往往企图站在科学之上,独立地创造一个包罗万象的知识体系,并称之为“科学之科学”。他们认为在自己的哲学体系中应该而且已经穷尽了世界上的一切知识。尽管这些哲学对当时的科学成就有所概括,但更多地是包括大量的主观臆测的成分,甚至也有不科学的、荒谬的因素。这种哲学淹没了哲学作为世界观和方法论的本质,没有正确地解决哲学的对象问题。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产生,结束了包罗万象的旧哲学体系,第一次正确地解决了哲学和具体科学的关系,从而使之成为关于自然、社会和思维的普遍本质和一般规律的科学。
第二、在理论内容上,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完整、严密的科学体系。在马克思主义以前的旧哲学中,唯物主义和辩证法在总体上是相脱离的。古代朴素的唯物主义和辩证法虽然有某种程度的结合,但大都是自发的、直观的、缺乏科学依据的,因而经不起唯心主义和形而上学的进攻。近代唯物主义和辩证法是分离的,由于唯物主义脱离了辩证法,因而不可能将唯物主义贯彻到底;辩证法脱离了唯物主义,也就受到了限制和歪曲。在马克思主义以前,虽然有些进步的思想家也试图唯物地揭示某些社会现象,但从总体上来说,包括形而上学唯物主义在内的旧哲学,在历史观方面都是唯心主义的。
马克思主义哲学在科学实践的基础上,把唯物主义和辩证法有机地高度统一起来,建立了辩证唯物主义的理论体系。这种既唯物又辨证的科学世界观,不仅正确地回答了世界的本质是什么的问题,而且正确地回答了世界是怎么样的问题。由于客观物质世界本来就是普遍联系、永恒发展变化的物质世界,因此,当马克思主义哲学唯物地解释世界本原的时,已经内在的包含着辩证法思想;当马克思主义哲学在揭示世界状况怎么样时,又必然把唯物主义当作自己的前提和基础。同时马克思主义哲学第一次把辩证唯物主义贯彻到社会历史领域,创立了历史唯物主义,把唯物辩证的自然观同唯物辨证的历史观有机地统一了起来,从而结束了唯心史观长期占统治地位的历史。历史唯物主义的创立,是人类思想史中的伟大成果,它和辩证唯物主义一起构成了马克思主义哲学这一完整、严密的科学体系。
第三,在社会作用上,马克思主义哲学是以实践为基础的科学性和革命性相统一的无产阶级哲学,是无产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强大思想武器,其社会作用是过去任何旧哲学所不能比拟的。马克思指出:以往的“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马克思主义哲学不仅要科学地解释世界,而且更强调革命地改造世界,二者在实践的基础上达到了高度的统一。
实践性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区别于以往一切旧哲学的最主要、最显著的特点。马克思主义哲学在哲学史上第一次把科学的实践观点引入哲学,全面地、科学地论证了实践在认识中的决定作用和在哲学中的基础地位。它坚持自己的理论必须建立在实践的基础上,并且要不断地接受实践的检验,这就体现和保证了马克思主义的真理性、科学性。
马克思主义哲学正因为具有实践性的鲜明特点,因而它才具有严格的科学性。所谓科学性,就是它的正确性、真理性,是指它不仅以科学的发展为基础,而且是指它通过实践和自然科学的成就正确地揭示了自然、社会、思维发展的一般规律。它之所以是同那些脱离实践的抽象教条截然不同的哲学,正在于它是在实践中产生又经过实践检验并随着实践的发展而发展的科学真理。它永远同实践保持着密切的联系。马克思把自己的战斗生涯看作是在永无止境的科学道路上攀登,恩格斯把马克思称为“科学巨匠”,列宁称马、恩的著作是“科学的著作”。实践性以及由此而来的科学性,是马克思主义及其哲学的本质和灵魂;离开了实践性、科学性,也就没有马克思主义及其哲学。
正因为马克思主义哲学具有鲜明的实践性特点,它也就具有彻底的革命性。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革命性是指它不崇拜任何东西,它不把任何现存的事物看成是永恒的、神圣不可侵犯的东西,按其本性来说,它是批判的、革命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革命性,突出地表现为它的无产阶级的阶级性,阶级性是它的又一特点,如马克思所说,哲学把无产阶级当作自己的物质武器,同样地,无产阶级也把哲学当作自己的精神武器。在阶级社会里,一切哲学都是有阶级性的,超阶级的“无党派”哲学是没有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是无产阶级世界观的理论表现,其任务是为解放全人类服务的,因而没有狭隘的阶级私利和阶级偏见。马克思主义哲学公开申明自己的阶级性,公开宣布自己代表无产阶级从而也代表全体劳动人民的根本利益,是为消灭资本主义和一切剥削制度,建立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这一最革命、最进步的事业提供的理论武器,把变革旧世界和改变现存事物作为自身的任务和目的。马克思指出:“对实践的唯物主义者即共产主义者来说,全部问题都在于使现存世界革命化,实际地反对并改变现存的事物。”这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以外的其他哲学所办不到的,其他哲学多数属于剥削阶级的意识形态,代表少数剥削者的利益,为剥削制度作论证,这就决定了它的程度不同的狭隘性和虚伪性。马克思主义哲学与旧哲学有本质的不同,它同无产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它越是广泛地掌握无产阶级和劳动群众,越是化为广大群众的革命实践,就越呈现出它的真理性和阶级性的统一。
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革命性和科学性是统一的,正如列宁所指出的:“这一理论对世界各国社会主义者所具有的不可遏止的吸引力,就在于它把严格的和高度的科学性(它是社会科学的最新成就)同革命性结合起来,……把二者内在地不可分割地结合在这个理论本身中。”
总之,马克思主义哲学是以实践为基础的崭新的哲学,它把严格的高度的科学性和革命性内在地不可分割地结合于自身之中。正因为如此,马克思主义哲学能够担当起无产阶级所赋予的伟大历史使命,成为指导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思想武器。
三、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精髓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关于自然界、人类社会和思维发展的普遍规律的科学,是无产阶级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强大思想武器。马克思主义哲学有些什么功能?如何发挥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思想武器作用?这是需要给以科学回答的问题。曾经有过一个时期,人们把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功能无限夸大,出现了所谓“哲学万能论”,要求马克思主义哲学为自然、社会、思维等领域提供一个万能的公式,期望它能够回答一切问题,解决一切问题。也有人否认或贬低哲学的功能,认为“哲学无用”,马克思主义哲学已经“过时”。因此,正确地评价哲学,科学地说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功能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马克思主义哲学在社会中的基本功能是多方面的,人们可以从不同侧面阐述。但一般说来,哲学在社会生活中的基本功能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哲学对人们的认识和实践活动有指导作用。哲学以高度概括的理论形式反映现实,具有高度的概括性和普遍的适用性,它从世界观、方法论的高度服务于实践,指导人们的实践活动,为人们提供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一般原则。正如列宁所说,“马克思的哲学是完备的哲学唯物主义,他把伟大的认识工具给了人类,特别是工人阶级。”它为我们提供了正确认识自然规律和社会规律、正确处理各种复杂矛盾的立场、观点和方法。但是哲学不像其他具体科学那样可以直接提供具体问题的具体答案,它往往要以具体科学的理论和方法作为中介,把科学世界观、方法论与具体实践相结合,才能切实地研究具体问题,为自己开辟通往现实的道路。
第二,哲学作为社会意识的重要部分,它的发展和变革,能够唤起整个社会的思想解放,为科学发展制造舆论,扫清前进的障碍,成为推动科学进步的巨大精神力量。科学的发展需要良好的社会环境,这包括社会对科学的态度、社会舆论、民主气氛、自由探索精神,等等。哲学的发展,能够使社会形成科学的价值观念和价值目标,弄清科学的性质和作用,提高人们对科学重要性的认识,改变排斥、轻视科学的错误观念,养成重视科学、尊重科学和支持科学的社会态度,给科学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在历史上,唯物主义和辩证法的发展,唯物主义历史观的传播,往往成为科学进步的先导,它帮助科学家摆脱旧思想、旧传统、旧权威和习惯势力的错误影响,面对客观世界勇敢地进行探索和创新,打开科学研究的新天地。人类历史的发展表明,哲学高潮必然会带来思想解放的高潮,而思想的大解放必然会开创科学繁荣高潮的新局面。
第三,哲学有提高人们理论思维的作用。人们对客观事物的认识,不但依赖于观察和经验,也要依赖于理论思维的能力,恩格斯指出:“一个民族想要站在科学的最高峰,就一刻也不能没有理论思维。”科学研究总要进行理论思维,如果没有理论思维,即使对两种自然的事实也联系不起来,或者对二者之间所存在的联系也无法了解,当然也就谈不上科学。而理论思维的正确与否不能离开哲学。科学发展的历史表明,科学工作者总是要受哲学的支配,问题是受唯心主义和形而上学的支配,还是受唯物主义和辩证法的指导。马克思主义哲学作为自然、社会和人类思维发展的最一般规律的科学,为各门具体科学提供了正确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为科学的研究指引方向,这是哲学对科学指导作用的最根本的方面。科学研究是脑力劳动,要依靠思维,错误的世界观会使科学家对事物、现象做出错误的解释,在研究过程中迷失方向。而正确的世界观则能帮助科学家提高预测和预见能力,把握科学研究中的突破口,选择研究方向和确定研究步骤,尽量减少研究工作的摸索和时间与精力上的浪费,提高研究效率。对科学研究在方向的指导是很关键的,特别是在科学发展的转折关头更为重要。著名科学家、哲学家库恩说过,特别是在公认的危机时期,科学家们必须转向哲学分析,作为揭开他们的领域中的迷的工具。我们从事各项科学研究工作,要以马克思主义哲学作为自己的理论指导,有了一个正确的理论思维和研究方法,才能比较顺利地从纷繁复杂的现象中探索事物的本质,找到解决问题的最好途径,才能适应当代科学发展中出现的整体化趋势,从而推动各门科学的发展。
第四,哲学对人们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有导向作用。马克思主义哲学是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在人们的精神世界里居于重要地位,起着核心和支柱的作用。它能够帮助人们不断重构和更新心态结构和认知结构,提高精神境界,为人们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起着导向与激励的作用。
无产阶级人生观是以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为指导、以集体主义为原则、以实现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为目标的人生目的与道路的基本观点。无产阶级的这种人生观也就决定了无产阶级人生价值观最本质、最核心的东西是无私奉献。无产阶级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是不可能自发地产生的,只有经过认真学习,长期实践,才能逐步树立起来。在我国,剥削阶级虽然已经消灭,但是,阶级斗争仍然在一定范围内存在;在人民内部,封建主义、资本主义的意识形态的影响,还将长期存在。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新时期中,出现了许多新矛盾、新情况,在人们的思想中还会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还由于人们各自的经历和所处的环境不同,自我改造的要求和努力不同,存在着各种各样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因此,只有认真地学习马克思主义哲学,树立起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才能不断开拓新视野,发展新观念,防止和克服来自剥削阶级以及旧习惯势力的影响,抵制和反对社会上各种错误思潮的侵蚀,使自己的思想和行为适应不断发展着的新情况,进入新境界
第三节 马克思主义哲学与现时代
马克思主义哲学是自己时代精神的精华。它与自己时代中的实践、科学保持着密切的联系,随着时代的变化不断更新自己的内容,改变自己的理论形式。马克思主义哲学是一个充满活力、开放创新的科学理论体系,具有与时俱进的理论品质。
一、马克思主义哲学与现代科技革命哲学既然是对自然知识、社会知识和思维知识的概括和总结,它就必然会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而发展,不断丰富和充实自己的内容。
在人类历史上,曾经发生过多次科学革命和技术革命,而且几乎是平行的。但到20世纪中叶,科学、技术、生产的关系则发生了革命性的变化,科学基础研究成为技术进步和生产工艺改革最主要的推动力,成为技术和生产发展的主导性因素。这表明二者的相互作用日益加强科学和技术趋于一体化。因此,人们才用“科技革命”这一新范畴来概括这一重大变化。历史的发展也已证明,自然科学的发展是技术革命的前奏和基础。
本世纪50年代之后,自然科学获得了突破性的进展,相继出现了分子生物学、信息论、控制论、系统论、突变论、协同学、耗散结构理论等一系列新兴学科,科学技术呈现出了加速度发展的态势,人类在半个世纪的科技进步超过了过去20个世纪的总和。自然科学发展的新成就,引发了以六大技术群体的崛起为标志以微电子技术为主导的新技术革命:(1)信息技术群体,包括微电子、计算机、激光、光导纤维、光电子、卫星通讯等;(2)新材料技术群体,包括非晶体、多晶薄膜、碳纤维、结构陶瓷、记忆合金、分离膜、超导体等;(3)新能源技术群体,包括核能、风能、生物能、海洋能、地热能、太阳能等;(4)生物技术群体,包括微生物、酶、细菌、基因等;(5)海洋技术群体,包括海底采矿、海水淡化、海水提铀、海水养殖等;(6)空间技术群体,包括空间探测、空间工业、航天运输、空间军事等。微电子技术由于自身的诸多优点在这些技术群体中居于主导地位。
上述情况充分说明,科学技术不仅在内容上有了巨大进步,而且其结构和作用亦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主要表现为:(1)科学的整体性不断加强,分化与综合并驾齐驱,而综合的特征尤为明显。(2)科学技术发展速度更加迅猛,知识更新周期加快,由19世纪下半叶的30年左右缩短到5—8年。(3)基本形成了科学技术与生产的一体化态势,由19世纪的“科学—技术—生产”的单向联系,形成了当代的“科学—技术—生产”的交互作用联系,新的科学技术从发明、发现到转化为物质产品的周期由19世纪的30—50年缩短到1—3年,劳动生产率的提高80%是靠科学技术取得的。(4)现代科技革命改变了生产力的构成,生产力系统中的诸要素都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而发展,科学技术不仅渗透到生产力的诸要素中,而且制约着生产力的发展。(5)现代科技革命的实质是智能革命,这是现代科技革命区别于以往任何一次科学革命和技术革命的主要标志。现代科技革命的实质主要不是减轻或代替人的体力,而是代替或延伸人脑的部分职能,是人脑的一次大解放,是智能革命,其中,人工智能是现代科技革命的最突出的成就。
现代科新技术的迅猛发展,对马克思主义哲学产生极大的影响。第一,现代科技革命在许多领域实现了重大突破,使得人类对世界的认识活动达到了前所未有的广度和深度,深化和拓展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宇宙观。例如,射电望远镜的发明和使用,使人们对宏观宇宙的观察可达到200亿年以上。物质结构理论,特别是夸克禁闭理论,使人们对宏观宇宙的认识达到了前所未有的水平。第二,现代科技革命所取得的丰硕成果,证明、充实和丰富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一系列基本原理。如,爱因斯坦相对论以确凿的科学事实揭示了物质和运动、物质运动与时间空间的不可分割性,有力地证明了马克思主义哲学关于世界物质统一性的原理。又如,现代系统论科学极大的丰富了马克思主义哲学关于世界普遍联系的原理。再如,电脑科学和现代人工智能技术,极大地充实了意识的本质和能动作用的原理。第三,现代科技革命提出的许多新的问题推动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进步和发展。宇宙的起源和演化问题,生命科学和生物工程提出的伦理问题,计算机的广泛应用所引发的各种社会问题,现代科技革命如何更有效地推动社会的全面发展问题,现代科技革命给人类社会带来的正面和负面的影响以及任何预测负面作用的问题等等,所有这些问题,都需要以马克思主义哲学为指导进行深入的研究和探索,都要求马克思主义哲学作出新的概括。从而在内容和形式、体系和方法上全面扩大和加深自己理论的深度和广度,在新的条件下得到丰富和发展。
现代科技革命与马克思主义哲学是相互促进的,一方面现代科技革命大大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内容,另一方面在马克思主义哲学指导下,现代科技革命将会更迅猛地发展。我们既要反对过去曾经发生过的用马克思主义哲学来代替具体科学研究的错误,也要警惕试图以现代科技革命的成果来动摇和否定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原理的错误倾向。
二,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中国传统哲学、现代西方哲学现代西方哲学就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产生以后在西欧和北美流行的哲学。现代西方哲学就其源头而言,始于19世纪40年代。19世纪40年代,随着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哲学沿着两个不同的方向发展,一个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产生和广泛传播;另一个是现代西方哲学思潮的出现。
现代西方哲学并不是一个统一的哲学派别,其中包含着许多观点不同、思想各异的哲学流派。现代西方哲学是对19世纪40年代以来流行于西方社会各种哲学派系的一个总称。从思想倾向上来看,现代西方哲学可分为两股思潮:一个是人本主义思潮,另一个是科学主义思潮。人本主义思潮发端于德国哲学家叔本华和尼采的唯意志主义,它提出意志是万物的本原和基础,“生命本身就是强力意志”,这种意志是非理性的、不受制约的。在对待社会和人生态度上,叔本华宣扬悲观主义和虚无主义;尼采鼓吹“超人哲学”。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特别是20世纪60年代初期,西方人本主义思潮的重要代表是存在主义,其中萨特的存在主义哲学一度曾产生非常深刻而广泛的影响。这种哲学声称关注个人的存在,主张“人就是自由”,并提出要用存在主义的人学去填补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存在的“人学空场”。
科学主义思潮源于实证主义哲学,法国哲学家孔德是其创始人。这种哲学提出追求“确实的”知识,即凭感觉经验获得的知识,把经验和科学理解为主观感觉、表象的总和;强调知识只能建立在经验范围内的“实证”基础上。20世纪初叶,在美国兴起的实用主义以及20世纪30—50年代流行于西方的逻辑实证主义,都属于科学主义思潮的哲学流派。实用主义提出“有用即真理”的观点,逻辑实证主义认为科学的哲学决定于经验与逻辑的统一。二者都声称科学的哲学改变了传统的哲学,是哲学发展史上彻底的革命。
在现代西方哲学中,还有介于科学主义和人本主义两大思潮之间的一些流派,如新康德主义、新黑格尔主义、新托马斯主义、人格主义等等,后又有解释学等新流派的兴起。现代西方哲学,虽然学派林立,但作为西方社会的意识形态,又有着本质上的共同特征。
第一,抹杀哲学基本问题的存在,混淆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界限。科学主义往往以“中性”的“经验”来取代物质与意识的对立,因而认为讲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对立是没有意义的。人本主义则避免直接回答物质与意识的关系问题,而把人、人的意志情绪的存在视为世界的本原。就其实质而言,现代西方哲学不管以什么名目取代哲学基本问题,从总体上看都没有跳出唯心主义的窠臼。
第二,否定反映论,宣扬先验论。现代西方哲学各流派在批判旧唯物主义反映论的同时,能动的反映论也一起被否定。科学主义大都把一切科学概念和理论看作一种假设或工具,从而否定了客观真理。人本主义则夸大人的意识中的非理性因素,在认识论上陷入了神秘主义的唯心主义的泥潭。现代西方哲学大都不同程度地具有先验论的色彩。
第三,抛弃了以黑格尔为代表的丰富的辩证法思想,较之近代西方哲学是一种倒退。现代西方哲学大多用庸俗进化论反对马克思主义的唯物辩证法,或者在批判绝对静止的形而上学观点时走向另一极端,转向相对主义诡辩论。
第四,与唯物史观相对立,宣扬唯心史观。它们强调社会发展的偶然性和无序性,否认社会发展的必然性和规律性。现代西方各流派,不管对资本主义持批判态度揭露其弊端,还是站在保守主义立场上否认其弊端,大都主张社会历史发展是随意的,认为某些人的思想、情感、意志、道德及某个别偶然事件都有可能改变历史发展的基本进程。
马克思主义哲学在现代哲学中居于主导地位,马克思主义哲学与现代西方哲学是两种性质根本不同的哲学,它们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阶级属性不同。马克思主义哲学是无产阶级革命的世界观理论,是指导无产阶级为实现自己的伟大历史使命而奋斗的思想武器;而现代西方哲学不管其内部存在多少流派,也不管这些流派之间进行怎样的激烈的争论,就其总体和主流来说,它们都是现代资产阶级利益的哲学表现。
第二,理论实质不同。马克思主义哲学是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完整严密的科学体系,是以实践为基础的唯物主义和辩证法的高度统一、唯物辨证的自然观和历史观的高度统一,是彻底的唯物主义、彻底的辩证法;现代西方哲学无论怎样标榜自己是“超越”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之上的“最新哲学”,就其总体和主流来说,都没有摆脱唯心主义和形而上学的阴影,这在它们的社会历史观上表现的非常明显。
第三,社会作用不同。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指导无产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科学地认识世界和革命地改造世界,并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改造主观世界,发展和完善人自身,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和人的真正解放;而现代西方哲学除了从总体上直接为现代资本主义制度作论证外,还有不少哲学流派长期远离社会现实,脱离社会实际的发展,专门研究一些细小的纯学术问题,使哲学成为一种思想奢侈品和供少数学者参与的专业化的特殊理论性活动。正因为如此,现代西方哲学的不少流派对社会的实际作用是极其有限的。
第四,发展形态不同。马克思主义哲学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和发展自己,具有独特的自我更新能力,它的基本内容——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是稳定的、首尾一贯的而现代西方哲学则形态多变,更替频繁,有的只是昙花一现。在发展形态上的短暂性和多变性,内在地反映出现代西方哲学的先天不足和危机。
现代西方哲学毕竟是西方资本主义社会生活的反映,是西方社会意识形态的组成部分。对于现代西方哲学我们必须采取科学的态度。一方面,必须以马克思主义哲学为武器,揭露、批判现代西方哲学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歪曲、攻击。另一方面,对现代西方哲学要批判地吸收。我们应当看到,由于受现代科技发展和社会实践的影响,现代西方哲学在自己研究的领域中,提出了许多很有价值的观点,提供了许多很有意义的思想资料,这些对于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哲学是有借鉴和参考价值的。我们应当以实事求是的态度,批判其总体上的、根本的错误,吸收其中有价值的东西。这无疑是坚持、捍卫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重要途径。
三、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中国化与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及其最新成果马克思是德国人,以他的名字命名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产生于德国,带有德国的民族性。相对于中国和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而言,马克思主义哲学是一种外来哲学。那么,这种哲学为什么能在中国生根、开花、结果,在实践中发挥巨大的指导作用呢?也就是说,马克思主义哲学为什么能够中国化呢?除了中国革命实践的需要外,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即马克思主义哲学是一种世界哲学,是全世界无产阶级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科学体系。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中国传统文化又有着内在联系,他们之间是相通的。中国自古就有丰富的唯物主义和辩证法的优良传统,因而中国人民比较容易接受和体会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为了把马克思主义哲学同中国的实际和传统文化紧密地结合起来,使之成为中华民族文化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就必须使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
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的实质就是,在把马克思主义同中国具体实践相结合的过程中,在革命和建设的实践中,对马克思主义不断地进行创新和发展。中国共产党一贯重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问题,历来强调根据中国的国情和特点来研究和学习马克思主义,并提出把马克思主义同中国实际结合起来,按照中国的特点去运用它。从十月革命马克思主义开始在中国传播直至现在,中国共产党把马克思主义创造性地运用于中国革命和建设实践,解决了中国的前途和命运问题。正如江泽民同志在十五大报告中所指出:马克思列宁主义同中国实际相结合有两次历史性飞跃,产生了两大理论成果。第一次飞跃的理论成果是被实践证明了的关于中国革命和建设的正确的理论原则和经验总结。它的主要创立者是毛泽东,我们党把它称为毛泽东思想。第二次飞跃的理论成果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它的主要创立者是邓小平,我们党把它称为邓小平理论。这两大理论成果是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是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发展的新阶段,既体现了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基本原理,又包含了中华民族的优秀思想和中国共产党人的实践经验。
毛泽东哲学思想是毛泽东思想科学体系的哲学基础。它是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历史经验的哲学总结,是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的集体智慧的结晶。毛泽东哲学思想是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继承和发展,但就其理论的具体内容和表现形式来说具有中国的特色。毛泽东不仅从理论上反复强调马克思主义同中国实际相结合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而且他本人就是坚持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实际和传统文化相结合,创造性地发展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卓越典范。毛泽东的《反对本本主义》、《实践论》、《矛盾论》、《关于领导方法的若干问题》、《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人的正确思想是从哪里来的?》、《论十大关系》以及大量军事著作和文献,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认识论、唯物辩证法、历史唯物主义和军事辩证法等等都作了深刻的发挥和创造性的发展,并将哲学原理具体化为科学的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毛泽东通晓中国古代优秀的哲学思想,特别是宋明理学。他对古代哲学家的名言名句的引用和发挥,即升华了中国古代优秀的哲学思想,又丰富和充实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内容。毛泽东反对书斋哲学,主张和推动哲学的民族化、通俗化和群众化。毛泽东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中国化作出了巨大的贡献。
邓小平哲学思想是邓小平理论科学体系的哲学基础。邓小平哲学思想是新时期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对马克思主义哲学和毛泽东哲学思想的继承和发展。它是指导社会主义改革开放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武器。邓小平重新恢复了党的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这条正确的思想路线体现了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体现了革命胆略和科学精神的统一。正是由于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的重新确立,有力地推动和保证了思想上、政治上的拨乱反正,解决了关系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一系列重大问题,进行全面改革,开创了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坚持解放思想和实事求是的统一,实质上就是坚持唯物论和辨证法的统一。只有坚持这个统一,才能从理论上同以主观和客观相分裂、认识和实践相分离为特征的唯心论和机械唯物论、“左”的和右的错误划清界限,才能在实践中有效地克服主观主义和主观盲目性、片面性和绝对化等错误倾向。邓小平还在实践中全面运用唯物史观,确立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党的基本路线,提出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和科教兴国的基本国策,创造性提出关于改革也是解放生产力、关于“三个有利于”的标准、关于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关于坚持群众路线和独立自主、自力更生等思想。特别是他抓住“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这个根本问题,深刻揭示了社会主义的本质,从而把对社会主义的认识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邓小平哲学思想贯串于邓小平理论的各个方面,是邓小平理论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基础。邓小平哲学思想是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强大思想武器。
以江泽民为核心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坚持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在处理国际国内的一系列重大问题中,对新的实践进行了新的理论概括,继承、丰富和发展了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江泽民“三个代表思想的提出,从根本上回答了在新的历史时期,我们应该建设一个什么样的党,以及怎样建设这样的党的重大而生客的问题。在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发展史上,它是对唯物主义历史观基本原理的继承和创新性运用,是坚持党的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思想路线,将马克思主义与当代中国具体实践相结合而产生的又一重大理论成果。这一理论成果是在新的历史时期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及其哲学中国化所取得的重大理论成果,是马克思主义与时俱进品质的具体体现,是把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与中国具体实践相结合,而产生的第三次理论飞跃。
江泽民指出:“在新的历史时期,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关键要坚持用邓小平理论去观察当今世界,观察当代中国,不断总结实践经验,不断作出新的理论概括,不断开拓前进。”这实际是说,马克思主义的发展,马克思主义及其哲学的中国化是一个永无止境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马克思主义及其哲学必将对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产生巨大推动作用;而中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践又会反过来促进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中国化,为之不断开辟新的途径和无限广阔的前景。
第四节 学习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意义和方法一、学习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意义学习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目的和方法即为什么学和如何学的问题,这些问题统称学风问题。以什么样的学风学习马克思主义哲学,是由马克思主义哲学本身的性质决定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是以实践为特征的科学性和革命性相统一的无产阶级的世界观和方法论,这个特性决定了我们学习目的。
第一,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世界观是人们对整个世界的根本看法和观点,这种看法和观点制约、支配着人们的思想和言行。人们对一些问题的看法之所以不同,对待事物的态度和处理问题的方法之所以各异,说到底是由于世界观不同。各种世界观并非都是科学的,在当今世界惟有马克思主义哲学才是最科学的世界观。如果一个人经过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学习,能够掌握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维方法,想问题办事情既能从实际出发,尊重实践,又敢想敢创,这对其今后一生的事业发展都是至关重要的。人生观是人们依据一定的世界观和实践经验对人生重大问题,诸如人生的意义、人生目的、人生价值、人生道路选择等问题的根本看法和态度。人生价值观是人们在对人生目的和实践活动进行认识和评价时所持的基本观点和态度。人生观、价值观从根本上讲是受世界观制约的,世界观一旦形成就会给人生观、价值观以一般观点和方法论的指导,成为人生观、价值观的理论基础。人们在一些重大问题上的思想言行,归根到底是受一定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支配的。青年学生刚刚踏上人生的道路,肩负着到本世纪中期把我国建设成为中等发达国家水平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任,必须牢固树立科学的人生观,因为人生观是做人的向导,是选择生活道路的指南,它从根本上决定着人生的归宿,制约着人生价值的实现,它贯穿于人们的生活理想、信念和抱负中,表现在人们对人生幸福、苦乐、荣辱、生死以至恋爱、婚姻、家庭等一系列问题的看法中,决定找一个人对社会所起作用的性质和大小。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根本宗旨的共产主义人生观,就是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思考人生得出的必然结论。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不可能自发地形成,而必须努力学习,学习并掌握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培养和确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根本途径。
第二,锻炼和提高理论思维能力。理论思维就是哲学思维。古希腊哲学家说,哲学是智慧之学。哲学何以能成为智慧之学呢?首先,在于哲学能启迪人的思维。因为哲学的根本任务是在于揭示事物一般的本质和规律,它是一种深刻的理论思维,是一种创造性的思维。因此,学好哲学能使人的思维进入较高的境界和较深的层面,使之能见别人所未见、发别人所未发。学哲学能使人聪明,道理就在这里。
现在,无论是实际工作领域还是科学研究领域的竞争都很激烈。成败的关键常常取决于思维方式是否正确。未来世界的竞争越来越来是知识的竞争。知识的竞争固然包含着掌握知识的质和量的竞争,但比这更重要的是如何获取知识、运用知识和更新知识,就是说,更重要的是要有一个正确的思维方法,要有一个正确的思路。在实际工作中,只要掌握了科学的思维方法,有了正确的思路,我们才能应对科学的迅猛发展和复杂多变的社会问题,才能有效地推动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的进展。
为了提高我们的理论思维能力,需要从各方面进行学习,其中包括学习社会科学和管理科学、自然科学和技术科学、各个重要问题的历史经验和国际经验,而更为直接意义的则是要学习马克思主义哲学这一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正如恩格斯所指出的,理论思维能力“必须加以发展和锻炼,而为了进行这种锻炼,除了学习以往的哲学,直到现在还没有别的手段。”马克思主义哲学既然是全部哲学史的积极成果的总结,那么,要提高理论思维水平,就必须学习它,这是开发智力的一条有效途径。
第三,提高我们理解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的自觉性。马克思主义哲学是无产阶级政党思想路线和政治路线的理论基础。把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运用于我国革命和建设实践中就成为我们行动的思想路线,实际上就是化为指导思想并体现在革命和建设实践中的哲学路线。我们共产党人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具体分析社会发展的历史和现状,总结革命和建设的经验教训,找出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制定出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中国共产党的历史证明,要使革命和建设取得胜利,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什么时候按照这条规律办事,我们的事业就会取得胜利,向前发展;反之,什么时候偏离了这条路线,我们的事业就会遭受挫折,甚至造成灾难性的严重后果。
目前,我们国家正处在一个新的时期。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的路线是正确的,邓小平理论是马克思主义同中国实际相结合的最新成果。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是邓小平理论的精髓。江泽民“三个代表”的思想体现了马克思主义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方法。“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理论勇气,坚持从新的时代特点出发,把蕴涵于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之中的若干重要思想和原理,根据新的历史条件和新的实践要求,加以创造性地继承和发展,构成了一个新的、完整的科学概念和理论体系,从而加深了对共产党执政的规律、社会主义建设的规律和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我们只有学好了马克思主义哲学才能深刻理解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三个代表”思想的历史地位和指导意义,才能增强贯彻和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2、学习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方法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性质和任务决定了学习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目的,而学习目的又决定了学习马克思主义哲学应采取的方法。
理论联系实际是学习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根本方法。这首先是由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实践性所决定的。实践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础,马克思主义哲学源于实践,并随着实践的发展而不断发展,它的科学性和旺盛生命力的根源就在于它同实际紧密结合。正是这一特性,决定了我们学习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方法必然是要将它的基本原理同实际结合起来,用它指导我们去观察、研究和解决实际中所遇到的问题。只有这样,才能把握马克思主义哲学活的灵魂,才能避免把马克思主义哲学变成僵死的教条。其次是由我们学习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目的决定的。毛泽东指出:“对于马克思主义的理论,要能够精通它、应用它,精通的目的全在于应用。”只有密切联系,解决实际问题才能真正学懂能通马克思主义哲学,也只有这样,学习马克思主义哲学才有现实意义。
联系实际的范围极其广泛,涉及到人们实践活动的一切领域和一切方面,例如国际和国内的自然界和社会的、历史和现实的诸多问题,以及人们工作、学习、生活和思想等方面的实际,等等。当代中国最大的实际,就是我国现在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是我们正在从事的最根本的实践,我们在学习中只有分析、研究和解决我国改革开发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才能不断丰富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内容,并推动马克思主义哲学不断向前发展。
理论联系实际是我们党一贯倡导并长期保持的优良学风。早在延安时期,毛泽东就严厉地批评了那种理论和实际分离的直接违反马克思主义的学风,提出学习马克思主义的一条基本原则是理论和实际的统一,主张学习马克思主义一定要有的放失,应确立以解决中国革命实际问题为中心,废除静止地孤立地研究马克思主义的方法。邓小平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哲学同当代中国实际结合起来的典范。他反对离开自己国家的实际空谈马克思主义,认为这样做是毫无意义的。江泽民同志在十五大报告中指出,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一定要以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实际问题、以我们正在做的事情为中心,着眼于马克思主义理论的运用,着眼于对实际问题的理论思考,着眼于新的实践和新的发展。”明确指出:“离开本国实际和时代发展来谈马克思主义,没有意义。静止地孤立地研究马克思主义,把马克思主义同它在现实生活中的生动发展割裂开来、对立起来,没有出路。”
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必须反对教条主义和实用主义。教条主义只知道背诵马克思主义书本上的个别结论和个别原理,根本不去联系实际,把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当成僵死的教条。实用主义则从自己的主观需要出发,从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寻章摘句;或者以发展马克思主义为借口,对马克思主义进行“补充”或“修正”。表面上看实用主义很重视理论联系实际,实际上把马克思主义的科学体系分割成了互不相干的只言片语,并主观地强加到实际中去。这两种倾向都背离了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破坏了马克思主义的生机,都曾经给中国的革命和建设造成过重大的损失。
总之,学习马克思主义哲学一定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方法,在学习中,分析、研究和解决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只有这样,才能不断丰富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内容,推动马克思主义哲学发展。
思考题
1.什么是哲学?怎样理解哲学的基本问题?
2.为什么说马克思主义哲学是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
3.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功能是什么?
4.如何理解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中国化?
5.为什么要学习马克思主义哲学?怎样才能学好马克思主义哲学?
教学参考书:
1. 马克思、恩格斯《共产党宣言》,《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
2. 恩格斯《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
3. 恩格斯:《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三卷。
4,列宁:《马克思主义的三个来源和三个组成部分》,《列宁全集》第11卷。
第二章 世界的物质性和人的实践活动
第一节 物质及其存在方式一、辨证唯物主义的物质观
“物质观”是人们对物质是什么的总的回答。不同历史时期,不同的哲学家,对什么是物质,有不同的回答,从而形成了不同的物质观。在这个过程中,唯物主义对物质的认识,经历了朴素唯物主义、形而上学唯物主义、辩证唯物主义三个基本历史阶段。
1.古代朴素唯物主义物质观古代朴素唯物主义物质观是哲学物质观发展的第一个基本历史阶段。在这一历史阶段,古代朴素唯物主义者依据自己的生活经验和对自然现象的直观认识,把世界的本原归结为某一种或某几种“原初物质”。如中国古代的“五行说”主张,宇宙万物皆由金、木、水、火、土五种原初元素相生相克所生成。“元气说”提出,“天地成于元气”,“万物乘于天地”,元气是生成天地万物的本体。又如,古希腊米利都学派的泰勒斯认为,水滋养了万物,水是万物的始基。赫拉克利特认为,火生则万物生,火灭则万物灭,火是世界万物的本原。德谟克利特认为,世界万物是“原子与虚空”的结合体。原子在虚空中上下运动、互相结合则生成物体;互相分离则物体灭亡。古代朴素唯物主义的物质观在生产力极其低下、科学落后、人们愚昧无知的历史条件下,不是用神或灵魂解释自然的本原,而是用自然界本身的具体事物去解释自然的本原,在本质上坚持了唯物主义的方向。但是,古代朴素唯物主义也有它的局限性:第一,这种观点只是一种可贵的猜测,在当时缺乏科学的根据;第二,它把万物归结为某一种或某几种“原初物质”,这就把问题简单化、直观化了;第三,它虽然自发地接触到了具体和抽象、杂多和统一的关系,但总是在“某种固定形体的东西中,在某种特殊的东西中去寻找这个统一”,这就不可避免地存在着形而上学的杂质。
总之,这种朴素唯物主义物质观,把世界的物质性与物质的特殊形态混为一谈,把特殊当成一般,并不能真正反映世界无限多样的统一性。
2.近代形而上学唯物主义物质观形而上学唯物主义物质观随着资本主义经济和自然科学的产生、发展而形成。这是哲学物质观发展的第二个基本历史阶段。19世纪以前的自然科学揭明:自然界各种物质形态都是由不同的化学元素组成的。元素是组成化合物的基本单位,而各种元素的分子又可进一步分解为原子,原子是当时科学认识所能达到的关于物质结构的最深层次。人们由此认为,原子就是生成世界万物的最小的物质单位,是世界的本原。世界统一于最简单的、不可再分的基本单位原子,原子的特性就是物质的特性。这就是从17世纪到马克思主义哲学产生以前长期占统治地位的形而上学唯物主义的物质观。
形而上学唯物主义物质观同古代朴素唯物主义物质观相比,前进了一大步。它以当时自然科学提供的材料为依据,克服了古代朴素唯物主义物质观自发的带有猜测的性质,并以此来解释世界的物质性,把对世界本原的研究推进到了一个新的阶段。然而,由于科学发展水平的限制和缺乏辩证思维,它仍然存在着明显的缺陷。第一,它把在质上无限多样的物质世界,仅仅归结为原子在量的组合上的不同,而看不到原子本身的质的多样性、复杂性,看不到原子也是不可穷尽的。第二,它不了解认识发展的辩证法,把人类对原子这个物质层次的认识当作对物质的最终层次的认识,因而未能对自然科学物质结构理论的发展做出认识论上的正确概括。第三,它不理解特殊和一般、个性和共性的辩证统一,把某种特殊物质形态误认为物质的一般,把原子的个性错看成物质的共性;与此相关,也就混淆了特定历史条件下的关于物质结构的自然科学理论与哲学上的物质范畴的关系。第四,它只局限于对自然界的了解,割裂了自然界与人类社会的物质统一性。形而上学唯物主义物质观把物质归结为原子,根本无法解释社会历史现象,所以在社会历史领域里陷入了唯心主义,不能把唯物主义一元论的世界观贯彻到底。
总之,马克思主义以前的唯物主义在世界的本原问题上,虽然做出了有益的探索,但都未能做出科学的解释。古代朴素唯物主义曾经是唯物主义和辩证法在一定程度上的自发结合,但缺乏科学论证;近代形而上学唯物主义在总结当时自然科学成就的基础上曾丰富和发展了唯物主义,但却是以唯物论和辩证法的分离为特征的。当唯物主义和形而上学结合的时候,辩证法却被唯心主义加以抽象地发展了。唯物主义脱离了辩证法,唯物主义的原则就不能贯彻到底;而辩证法脱离了唯物主义,辩证法的灵魂就会受到扭曲和窒息。可见形而上学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辩证法虽然都对哲学的进一步发展留下了丰富的资料,但又都不能形成对世界本质的科学认识。只有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辩证唯物主义,才对物质概念作了科学的结论,实现了物质观上的伟大变革。
3.辩证唯物主义物质观马克思主义哲学继承和发扬了以往唯物主义物质观的合理思想,在总结19世纪以来科学、尤其是自然科学重大成就的基础上,克服了以往唯物主义的局限性,实现了唯物主义和辩证法的高度统一,唯物辩证的自然观和唯物辩证的历史观的高度统一,对世界的本原和统一的基础做出了科学系统的论证,创立了辩证唯物主义的物质观。这是哲学物质理论发展史上的重大飞跃,是哲学物质观历史发展的高级阶段。
早在19世纪80年代,恩格斯就对哲学的物质观作了唯物辩证的说明。他指出:“……物,物质无非是各种物的总和,而这个概念就是从这一总和中抽象出来的。”从而说明“物质”作为哲学范畴它是对各种具体实物共性的概括,为辩证唯物主义物质观的形成奠定了科学的理论基础。列宁又在新的条件下,对19世纪末到20世纪初的自然科学新成就,特别是原子中有原子核和电子等更小的粒子,电子的质量随其运动速度的变化而变化,某些元素会转化为另一种元素等一系列新的发现,进行了科学的概括和总结。在批判“原子非物质化”、“物质消失了”的错误观点时,对辩证唯物主义的物质概念进行了全新的阐述,给物质下了科学的经典性的定义。列宁指出:“物质是标志客观实在的哲学范畴,这种客观实在是人通过感觉感知的,他不依赖于我们的感觉而存在,为我们的感觉所复写、摄影、反映。”列宁的物质定义言简意深,内容极其丰富,具有多方面的重大意义。
第一,列宁的物质定义,贯彻了彻底的唯物主义一元论,同唯心主义一元论、二元论以及多元论划清了界限。列宁从哲学基本问题的全新立场出发,坚持客观实在性是物质的惟一特性,这种客观实在性不依赖于人的感觉而存在,能为人的感觉所反映。既指出了物质对意识的本原性和独立性,又指出了意识对物质的依赖性和能动性,全面揭示了物质和意识的关系,有力地回击了唯心主义的进攻,捍卫了辩证唯物主义一元论的世界观。
第二,列宁的物质定义,坚持了辩证唯物主义的反映论和可知论,同唯心主义先验论和不可知论划清了界限。列宁指出,物质这一客观实在并非不可认识之物,而是可以认识之物。尽管某些事物人类的感官无法直接感知,但人类却可以通过自己创造的各种科学技术手段去感知。在科学和实践面前,只存在人类尚未认识的事物,根本不存在人类永远不可认识的事物。这就有力地驳斥和批判了唯心主义先验论和不可知论。为人类探索世界的奥秘增强了信心,指明了方向。
第三,列宁的物质定义,指出客观实在性是物质的惟一特性,科学阐明了哲学物质范畴同具体物质形态以及自然科学物质结构理论的联系与区别,从根本上克服了旧唯物主义物质观的缺陷。列宁的物质定义既概括了物质的本性,也概括了哲学的物质范畴和具体物质形态、具体物质结构的关系。随着科学技术和社会实践的飞速发展,人们对具体物质形态和具体物质结构的认识会不断变化,但物质作为客观实在这一本质却永远不会改变。这就是在个别中把握一般,可变中把握不变,相对中把握绝对,暂时中把握永恒。这一定义完整而严密,既是高度的抽象,又是丰富的具体,是抽象和具体的统一。
总之,列宁的物质定义立足于社会实践和科学发展的基础上,吸取了哲学史的积极成果,是我们反对唯心主义、二元论、不可知论以及克服旧唯物主义不彻底性的锐利思想武器,其正确性和伟大意义,正随着实践和科学的发展日益显示出来。
4.物质和物质形态、自然科学物质结构坚持辩证唯物主义的物质观,还要进一步认清哲学的物质范畴与具体物质形态、自然科学物质结构理论之间的关系。
哲学的物质范畴是物质的共性,是对世界上一切物质形态普遍具有的共同本质的科学抽象和概括,物质的惟一特性是客观实在性。除此之外,不能再附加任何东西。具体物质形态是指具有各自质和量的规定性的事物和现象。物质形态是多样的、生动的、具体的、可变的,它是物质的个性。哲学的物质范畴与具体物质形态的关系是共性和个性的统一。一方面,哲学的物质范畴不是抽象的存在,要通过具体的物质形态存在并表现出来;另一方面,具体物质形态又都含有物质的共性,即客观实在性。总之,世界上如果没有无限多样的具体物质形态,就没有标志客观实在的哲学物质范畴可言。
哲学的物质范畴与自然科学物质结构理论既有区别,又有联系,是绝对与相对的统一。其区别是:哲学的物质范畴是对世界普遍本质的最高概括,是对一切物质形态的共性的最高抽象。物质范畴的客观实在性是无限多样物质具体形态、结构和属性所共同具有的,无论自然科学对物质结构、物质属性、物质层次的认识深化到何种程度,也不会推翻物质存在于人的意识之外这一基本事实。因此,哲学物质范畴永远不会过时,它是不变的、绝对的。而自然科学的物质结构理论则是对自然界具体事物的具体形态、结构、属性、层次的认识,它随实践和自然科学技术研究的深入而不断变化。所以,自然科学的物质结构理论是可变的、相对的。其联系是:一方面,自然科学的物质结构理论为哲学物质范畴提供可靠的自然科学基础;另一方面,辩证唯物主义的物质范畴对现代科学的发展具有重要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指导意义。科学发展史证明,任何有价值的科学研究成果,都是自觉或不自觉地以承认世界的物质性为前提,是从客观实在性出发的。自然科学所研究的对象都是形态各异、千百万化的,但它们的共同本质都是客观实在,都是可以认识的。因此,自然科学的研究必须以辩证唯物主义物质观为指导,坚持研究对象的客观实在性和可知性,才能防止和抵制唯心论、不可知论和形而上学的干扰,才能对自然界有正确的认识,从而推动自然科学的发展。
总之,现代科学的发展,不是推翻了而是进一步证实了列宁的物质定义的正确性,并使科学的物质范畴不断得到深化。
二、运动是物质的根本属性辩证唯物主义物质观是建立科学运动观、时空观的理论前提和基础。作为世界本原的物质,同作为物质根本属性及存在形式的运动、时间与空间是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
1.运动是物质的存在的根本方式运动是标志宇宙间一切事物、现象和过程的变化的哲学范畴。恩格斯指出:“运动,就就他被理解为存在的方式、被理解为物质的固有属性这一最一般的意义来说,囊括宇宙中发生的一切变化和过程,从单纯的位置运动起直到思维。”运动和物质一样是具有最大的广泛性和普遍性的哲学范畴。
运动是物质的根本属性,是说运动不是物质之外的东西,它是由事物内在矛盾引起的,根源于事物诸要素之间和一事物与他事物之间的相互作用。形而上学唯物主义不能把运动看作是物质的固有属性,主张运动是由外力作用引起的。如牛顿认为地球原本是沉寂不动的,它之所以动了起来,是上帝用自己的智慧之手,沿地球切线方向给它第一次推动力的结果。这样一来,必然会导致外因论,把整个宇宙的运动看作是神或上帝创造出来的。
运动是物质的存在方式,是说物质和运动具有不可分割的内在统一性。一方面,世界上不存在脱离运动的物质,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处在无限多样而又川流不息的运动之中,运动是物质客观实在性的表现形式。从宏观天体到微观粒子,从无机界到有机界,从自然界到人类社会,万物无不经历发生、发展、灭亡、向他事物转化的运动过程。而每一不同形式的运动,都有不同的表现,发出不同的信息。这些不同的表现和信息作用于人的感官,就使人产生了对物质世界的各种认识,并获得了各种知识。如果事物是绝对静止、永恒不变的,不经历过去、现在和将来,永远一样,绝对同一,那么,人也就无从去认识、区别事物,无从获得任何知识。物质只有在运动中才能被人们认识,人们对物质的认识,实际上就是认识物质的运动及其运动形式。设想存在不运动的物质,或把一切运动都归结为机械运动,否认物质运动的多样性,这是形而上学唯物主义的运动观。另一方面,世界上也不存在脱离物质的运动,物质是运动的主体和内容。凡是运动都和一定的物质形态相联系,并以其作为自己存在的基础。机械运动的主体是宏观物体,物理运动的主体是分子和基本粒子,化学运动的主体是原子,生物运动的主体是生命有机体,社会运动的主体是人及其生产方式,思维运动的主体是人脑,等等。设想存在没有物质的运动,认为主观精神或某种神秘的外在精神是产生运动的根源,是唯心主义的运动观。现代科学的发展,不断证明了物质和运动内在统一的原理。
物质是运动的,物质运动表现为绝对运动和相对静止的辩证统一。从整个物质世界来看,没有不运动的物质,这说明运动的绝对性;从物质的具体存在形式来看,又有暂时的静止、平衡或稳定状态,这说明运动的相对性。物质世界是绝对运动和相对静止的辩证统一。
相对静止是标志物质在一定条件下、一定范围内,处于暂时稳定和平衡状态的哲学范畴。是物质在绝对运动中所显示出来的一种特殊运动状态。它通常表现为三种情形:第一,从局部情况看,物体在此时此地,在一定条件和范围内,没有进行这种或那种特定的运动,处于暂时的稳定状态。第二,从特定的参考系看,物体与物体之间的关系,保持一定的平衡,没有发生机械位移。第三,从事物本身看,处于量变过程,没有发生根本性质的显著变化。但我们从整体、从别的参考系、从事物的发展来看,物体即使处于静止状态之时也仍然进行着各种运动和变化,并迟早会失去自身的性质而转化成别的事物。所以,任何形式的物质运动,都是在绝对运动和相对静止的对立统一中进行的。相对静止中存在着绝对运动,没有不运动的纯粹的静止;绝对运动中又存在着相对静止,也没有不包含静止的纯粹运动。静中有动,动中有静,动静结合,这是绝对运动与相对静止的辩证法。
运动的绝对性和静止的相对性,只是说明了物质运动具有两方面的属性和他们在物质运动中具有不同的作用,并不能由此得出绝对运动重要,相对静止不重要的结论。承认相对静止的存在具有重要意义:第一,相对静止是事物存在发展的必要条件。不了解相对静止,就不能理解物质的客观实在性和无限多样性。绝对运动是产生无限多样具体物质形态的根源,相对静止则是将各种不同形态的物质运动表现出来。事物有相对静止,才能在内部进行分化,积累必要的量,以实现由一种形态向另一种形态的转化。正是由于相对静止的存在,才为不同物质形态的生成、分化和发展提供了条件。第二,相对静止是人们认识事物的必要条件。只有承认事物的相对静止,才能区别事物,才能对事物进行确定的分析。如果事物没有相对静止,像旋风一样转瞬即逝,变化莫测,那么,一切事物就将会变得无法捉摸,无从认识和把握。第三,相对静止是测量和计算运动的尺度。恩格斯指出:“从辩证的观点看来,运动可以表现在它的对立面中,即表现在静止中。”,运动应当在它的对立面即静止中找到自己的尺度。” 这就是说物质运动是通过相对静止表现出来的,如果离开了相对静止来谈运动,既不知道是什么事物在运动,是什么物质形式的运动,又无法对事物的运动做出定量分析。
坚持物质运动是绝对运动与相对静止的统一。就要既反对形而上学的不变论,又要反对相对主义和诡辩论。形而上学的不变论,又叫绝对主义。它离开运动讲静止,夸大静止否定运动。相对主义和诡辩论离开静止讲运动,夸大运动否定静止。这两种错误观点,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中都是非常有害的。
同物质形态的多样性相联系,物质运动的形式不仅是多样的,而且还是有规律的。认识物质的运动,最根本的就是认识物质运动的各种形式及其内在规律。
恩格斯根据当时科学达到的水平,把无限多样的物质运动形式,按其复杂程度和发展顺序划分为机械运动、物理运动、化学运动、生物运动和社会运动五种基本形式。其中,每一基本形式又包含若干具体的运动形式。各种运动形式既不能无中生有,也不能由有化无。它们之间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并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第一,各种运动形式由于具有不同的物质载体,包含着不同的特殊矛盾,受不同规律的支配,因此相互间有着本质区别。既不能把高级运动形式归结为低级运动形式,也不能把低级运动形式拔高为高级运动形式。机械唯物主义者的一个根本错误,就是把一切运动形式都归结为机械运动。如拉美特利提出“人是机器”,这不仅抹杀了人的生命运动的特殊本质,而且根本抹杀了人的社会性。社会达尔文主义的根本错误,也在于混淆了社会运动形式同生物运动形式之间的本质区别,用生物学的规律来解释社会的阶级斗争。第二,各种运动形式之间又有内在联系。低级运动形式是高级运动形式存在的基础,高级运动形式由低级运动形式发展而来,并包含着低级运动形式。因此,在研究高级运动形式时,可以适当应用“还原原则”,通过解剖低级运动形式深入认识高级运动形式的本质。第三,各种运动形式之间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而且运动转化的总能量守恒,运动转化的能力是不会消失的。这恰是物质各种运动形式是多样性统一的深刻表现。
物质运动形式虽然是多样的,但并不是杂乱无章的,物质运动的存在发展和相互转化有其客观规律性。规律是物质运动过程本身固有的本质的必然的稳定的联系。规律是事物内部本身固有的联系,体现了规律的客观性,不管人们是否认识到它,也不管人们的主观愿望如何,它都以自己的方式客观存在着并发生其作用;规律是事物本质的联系,体现了事物及其发展过程的基本性质;规律是事物必然的联系,体现了事物发展过程中必定如此、确定不移的基本趋势;规律是事物稳定的联系,体现了它是千差万别的现象中共同的东西,只要具备同样的条件,必然产生同样的结果。这说明规律具有客观性、普遍性、必然性、稳定性和重复性等特点。人们只能认识规律、利用规律,而决不能创造规律、消灭规律。唯心主义否认世界的物质性,必然否认物质运动规律的客观性。主观唯心主义者认为规律是人的自由意志的创造物。如,康德认为,“物本身”是无所谓因果性、必然性、规律性的,是人们的“知性”把这些东西强加给自然界的。实用主义者认为,规律是人造的工具,是为了使人们在解释现象时感到“方便”的“作业假说”。客观唯心主义者认为,规律是先于物质世界、不依赖于物质世界的“客观”精神的产物。主客观唯心主义虽然表现形式不同,但实质上都否认了规律的客观性。这些观点不仅在理论上受到唯物主义的批判,而且也遭到实践和科学发展的有力驳斥。
三.时间和空间是运动着的物质的存在形式世界是物质的,物质是运动的,物质的运动是在时间和空间中进行的,没有离开时间、空间的物质运动。时间和空间是运动着的物质的存在形式。
①时间和空间时间是指物质运动的持续性和顺序性。它通常表现为:一事物存在和一种物质运动过程进行的久暂;一事物和另一事物、一个运动过程和另一个运动过程依次出现的先后顺序、间隔的长短等。时间的特点是一维性或不可逆性。它只有过去、现在到未来一个方向,它的流逝总是沿着单向前进,去而不返。俗话所说的“机不可失,失不再来”,指的就是时间的一维性和珍惜时间的重要性。
空间是指运动着的物质的伸张性和广延性。它通常表现为:任何物体都有一定的长、宽、高;都具有一定的形状和规模;都占居一定的位置,与它事物之间存在着并存或分离的状态,存在着上下、前后、左右、东、西、南、北、中的排列次序和方位关系。任何物体都有长、宽、高三个方向,这就是空间特点的三维性。现实的空间都是三维空间。
时间和空间作为运动着的物质存在的基本形式,同物质运动是不可分割的。一方面,物质运动离不开时间和空间,离开时间和空间的物质运动是不存在的。任何物质运动都有自己发生、发展、灭亡、向他事物转化的过程,即都要经历时间;任何物质运动只要其存在,就具有一定的体积、规模、形状、空间排列、方位等,即都要占居空间。Л介子的寿命虽然极其暂短,但它毕竟经历了一亿亿分之一秒的时间;基本粒子的体积尽管极其微小,但它毕竟占有十万分之一厘米的空间。科学证明,世界上没有脱离时间和空间的物质运动。另一方面,时间和空间也离不开物质的运动,离开物质运动的时间和空间也是不存在的。时间是以物质在空间中的运动来度量的。如人们对时间单位年、月、日的测量,就离不开物质天体在宇宙空间的运动。空间同样也是以物质在时间中的运动来测量的。如现代天文学依据光在一年中的行程——光年,测定宇宙天体间的空间距离。
坚持时间和空间同物质运动不可分割的原理,就要反对唯心主义的时空观和形而上学唯物主义的时空观。唯心主义否定物质的客观实在性,因而也否认时间和空间的客观实在性,把时间和空间看作是意识、观念的产物。康德认为,时间和空间是人类感性直观中的先天形式。人通过它去感知事物,事物便因此有了时间性和空间性。黑格尔认为,时间和空间是“绝对观念”的产物。形而上学唯物主义的时空观,把时间和空间的客观性同物质运动分割开来,认为时间和空间具有不受物质形态及其运动形式变化影响的绝对不变的特性,时间和空间可以脱离运动着的物质而独立存在。牛顿的“绝对时间”和“绝对空间”是形而上学唯物主义时空观的典型代表。牛顿认为,“绝对的、真正的和数学的时间自身在流逝着,而且由于其本性而均匀地与任何其他外界事物无关地流逝着”;“绝对的空间,就其本性而言,是与外界任何事物无关而永远是相同的和不动的。”现代非经典科学的发展,特别是非欧几何学和相对论的问世,证明这种脱离物质运动独立存在的“绝对时间”和“绝对空间”是不存在的。事实上,时间和空间随物质运动的变化而变化,既具有绝对性,又具有相对性。
②时间和空间的绝对性与相对性时间和空间作为运动着的物质存在的基本形式,是绝对性与相对性的辩证统一。时间和空间的绝对性是指,时间和空间是运动着的物质的存在方式,它和物质一样,其根本特性是客观实在性,这一点是永恒不变的、无条件的、因而是绝对的。承认时间和空间的客观实在性,就必然要承认时间空间存在的绝对性,人们的时间、空间观念,不过是对客观存在的时间和空间的正确反映。时间和空间的相对性包含着两重含义:第一,时间和空间的具体特性是受物质运动的具体特性所制约的,即其具体特性随着物质运动的形态和特性的变化而变化,他的特性是可变的,有条件的;第二,人们关于时间和空间的观念也是可变的,随人们对时间和空间认识的飞跃而不断深化。人们时空观念的可变性,反映了时空具体特性的可变性。
现代科学的发展,不仅以确凿的事实进一步证明了时间和空间的客观实在性,而且更深刻地揭示了时间和空间同物质运动的联系,时间和空间的绝对性与相对性的统一。
非欧几里得几何学的创立,冲破了长期以来人们对欧几里得几何学关于绝对不变的空间观念的迷信,证实了空间特性的可变性。欧氏几何学把物体在地面上狭小范围内做等速运动时物质的空间特性,如三角形内角之和等于180゜,宣布为绝对不变的特性。非欧几何学则突破了这一传统思想的束缚,提出了不同于欧氏几何学的定理和公理。俄国数学家罗巴切夫斯基认为,在大尺度的宇宙空间里,由于物体受重力场的影响具有弯曲性,所以,三角形三内角之和必然小于180゜。德国数学家黎曼在研究非固体物质运动受到热力影响下的空间特性时发现,其三角形的三内角之和必然大于180゜。这些研究成果表明,无论是欧氏几何学还是非欧几何学,他们所得到的关于三角形内角和的结论,在各自的研究范围内都是正确的。由此可见,由于物质运动本身的特性是具体的、有条件的,所以作为其存在形式的空间特性也是具体的、有条件的。
爱因斯坦的相对论对于揭示时间和空间同运动着的物质之间的深刻联系,具有特殊的重大意义。第一,时间的具体特性受物质运动状态的制约。爱因斯坦的狭义相对论,以在真空中光速不变和相对性原理为前提,重新审定了时间的概念。证明时间的具体特性直接受物质运动状态的制约。按照他的理论,没有绝对不变的时间和绝对不变的同时性。某一事件在时间上的先后顺序虽然是确定的、不可逆的,但是,两个事件的“同时性”却不再是绝对的,而是相对的。“同时”或“不同时”,只有和运动着的物质状态联系起来才能确定。如炮弹的发射和落地这一不同地点发生的两件事,如果在地面上看来是同时发生的,那么在高速运动的观察者看来则不是同时发生的。这说明“同时”的概念随物质运动状态的变化而变化。第二,狭义相对论证实,时间和空间的特性与物质运动的速度密切相关。物质客体虽然有其空间的广延性和时间的持续性,但根据相对论公式,空间广延的长短和时间间隔的快慢也不是绝对的。当物体以接近光速运动时,尺子的长度会随运动速度的增加而缩短,同样,同一个时钟的时间持续却会随运动速度的增加而变慢。而且空间长度缩短和时间持续变慢二者在数值上是相互补偿的。第三,爱因斯坦把上述研究推广到重力场研究中去,得出了广义相对论。广义相对论进一步证实,重力场的时间和空间特性依赖于物质质量的分布。物质的质量愈大,分布愈密,重力场愈强,空间曲率也就愈大,时间的流逝也就愈慢。
科学的发展不仅进一步证实了时间和空间的绝对性与相对性是辩证的统一,而且也证实了时间和空间是无限性与有限性辩证的统一。
③时间和空间的无限性与有限性时间的无限性是指,物质世界在时间上的一维持续性是无限的,时间无论向后追溯多远,没有开端;无论向前探索多久,没有尽头,世界永远不存在“无时间”的状态。空间的无限性是指,物质世界在空间上的三维广延性是无限的,空间无论从哪一点出发,沿上下、前后、左右延伸出去,永远不会达到边际,世界永远不存在“无空间”的状态。时间的有限性是指,物质世界存在的每一具体事物,都要经历发生、发展、灭亡、转化的具体时间历程。空间的有限性是指,物质世界的每一具体事物占有的方位,拥有的体积、规模都是有边际的。
时间和空间的无限性与有限性是辩证的统一,其统一性源于物质世界本身,源于物质运动的绝对性与相对性的统一。时间和空间的无限性与有限性的辩证关系表现为:一方面,无限存在于有限之中,无限由有限所构成。宇宙的无限时间和空间存在于无数有限的时间空间之中,无限的宇宙时空,必然把具体的现实的有限的时间和空间包含于、充实于自身之中,离开一个个有限的时间和空间,时空的无限性就不复存在。另一方面,有限包含着无限,体现着无限。任何具体的确定的事物在时间和空间上都有自己的界限,然而由于事物运动、转化的本性,有限的界限又不断地被打破、被否定而趋于无限。而且,任何一个有限的物质客体,就其特性、层次说也是无限的,是包含着无限的有限客体。总之,有限是局部,是无限的必要环节,无限是全体,是有限的必然趋势;有限是有条件的、暂时的、相对的,无限是无条件的、永恒的、绝对的。无限和有限既是相互排斥的,又是相互贯通的,是对立的统一。
掌握时间和空间无限性与有限性辩证统一的原理有重要意义。一方面,时空无限性原理是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的重要内容,是批判唯心主义、宗教神学时空有限论,提高人们识别各种歪理邪说能力的锐利思想武器。另一方面,时间和空间是无限性与有限性关系的原理,对于人们的实践活动也有重要指导作用。时间和空间既是客观的、绝对的,又是可变的、相对的。这就要求人们想问题、办事情、做任何工作,必须既唯物又辩证地考虑当时当地的具体情况,一切以时间、地点和条件为转移。做到因时制宜,因地制宜,因事制宜,因人制宜。特别是在知识经济初露端倪、科学技术突飞猛进的条件下,我们生活的空间相对缩小了,时间的节奏加快了,这就要求我们利用时间和空间的新特点,不失时机地促进事物的发展,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更大贡献。
第二节 人对物质世界的实践把握一、实践的本质、特点及其基本形式
1.什么是实践?
实践是主体能动地认识和改造客体的社会性的物质活动。
2.实践的特点第一, 客观物质性。
第二, 自觉能动性。
第三, 社会历史性。
3.实践的基本形式第一, 改造自然的生产实践。
第二, 处理人际关系的社会实践。
第三, 探索自然社会奥秘的科学实验。
二、实践是人的存在方式
1.实践是人安身立命之本。
2.实践是使人成为有意识的类存在物。
3.实践既改造客观世界又改造人自身。
三、实践是人与世界相互作用的环节
1.自在世界与人类世界的关系。
2.实践是人与世界相互作用的中介。
第三节 意识与世界的物质统一性一、意识对物质的依赖性意识的起源问题长期以来是科学和哲学中最大的难题之一。马克思主义以前的哲学,由于受科学水平和历史条件的局限,都没能正确地解决这个问题。客观唯心主义把人的意识归结为“宇宙精神”的自我意识和神的启示。主观唯心主义把意识归结为个人心灵的自由创造。旧唯物主义有的认为意识是一种最精微的物质,如“精气”、“原子”的作用;有的主张“万物有灵论”;还有一种庸俗唯物主义,把意识看作是人脑分泌出来的一种特殊物质,如同肝脏分泌胆汁一样。马克思主义哲学以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哲学研究的成果为基础,第一次科学地解决了意识的起源问题。
1,意识是自然界长期发展的产物辩证唯物主义认为,物质是世界的本原,不存在起源问题,而意识却并非如此。它既不是“天赋”的,也不是“独立自在的”,而是物质世界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
意识的产生是一个漫长而复杂的辨证发展过程,期间经历了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的三个具有决定性意义的环节。第一,从一切物质所具有的反应特性到低等生物刺激感应性。一切物质都具有反应特性。在无机界,无机物虽没有感觉和意识,但却存在着简单的、被动的反应特性。如高山滚石、水中倒影、岩石风化、铁质生锈等,都属于无机物具有的机械的、物理的、化学的反应形式。无机界的漫长发展产生了有机界,出现了生命。随着生命的出现,物质的反应特性发生了质的飞跃,出现了低等生物的刺激感应性。刺激感应性是低等生物遇到外界刺激时所做出的一种本能的特殊反应形式。如植物的趋水性、向光性,原生动物趋利避害的选择性等等。低等生物的刺激感应性虽然并不是感觉,但是它已经包含了感觉的萌芽。第二,从低等生物具有的刺激感应性到动物的感觉和心理。随着生物的进化,生物与外部环境的相互作用日趋复杂,因此生物机体对外部环境的反应形式也逐渐的由简单到复杂,由低级到高级发展。从对外界刺激的简单的直接的“感应”,到分化出了专门反映外部刺激的感觉器官,再到形成以大脑为中心的中枢神经系统,于是在动物身上便产生了能对客观环境作统一反映的动物的感觉和心理。动物的感觉是指动物通过感觉器官与机体内部的感受器同内外环境发生联系,反映外界或自己内部正在发生着的那些物质过程的能力。动物心理是指动物简单的动机。但动物的感觉和心理,只是萌芽状态的意识,远不是人的意识。第三,从动物的感觉和心理到人的意识的产生。随着高等动物的出现,逐渐产生了更高级的专门的感觉器官,和把各种感觉器官联系起来的中枢神经系统及周围神经系统。中枢神经系统包括大脑,它是指挥神经系统的中心。有了这样的进步和发展,就能把高等动物对外界的各种刺激或信息的反映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高等动物的感觉和心理不仅包括感觉、表象、识记和某种情感,甚至已包含初步的形象思维、分析和判断的能力。在适应和对付复杂多变的环境过程中,动物感觉和心理对动物活动的调节作用越大,大脑也就越发达。最后,伴随着类人猿向人的转化这个伟大飞跃而来的是产生了最复杂最完善的人脑。与此相应,也就产生了人类所特有的高级反映形式——意识。
由此可见,意识的产生是自然界本身固有的物质反应特性由低级向高级辩证发展的合乎规律的结果,是自然界漫长发展的产物。
2,意识是社会的产物。
人的意识的产生和发展,决不是一个单纯的生物进化过程,而是同人类社会一起产生的,是社会的产物。恩格斯指出,社会的生产劳动,“是一切人类生活的第一个基本条件,而且达到这样的程度,以致我们在某种意义上不得不说:劳动创造了人本身。”可见,劳动在人的意识形成和发展的过程中具有决定作用。
人同动物的本质区别,就在于人能制造和使用工具进行劳动,积极主动地改造环境。人类由于要从事劳动,就不仅需要感知外部世界的表面现象,而且更重要的是需要认识事物的本质和规律。要做到这一点,仅靠动物心理是不够的,必须凭借具有抽象思维能力的人类意识这种反映形式。可见,劳动为意识的产生和发展提供了客观的需要和可能。
人脑是思维的器官,它是意识产生的必要条件之一。社会劳动促使形成中的人脑日益完善,为意识的产生和发展提供了生理基础。
人类的祖先在进化到人的漫长过程中,最初,是利用天然工具进行“劳动”的,以后慢慢地学会了制造工具,它们的“手”(前肢)变成了人手,它们的活动变成了人类的生产劳动。由于劳动,原始人和自然界的接触越来越多,活动的范围也不断扩大,使得各种感觉器官获得的感性材料越来越丰富,大脑接受的外界信息越来越多,从而促使正在形成中的人的各种感官越来越发达,使全身的神经和脑的联系越来越密切,使脑量不断增加,脑细胞不断增多,脑的形状和内部结构日趋精密和完善,脑机能不断发展,产生了抽象和概括的能力。这样一来,猿脑就逐渐地变成了人脑,动物的心理就发展为人的意识。
人类的生产劳动,从一开始就是社会性的。原始人在生产劳动中,由于互相帮助,相互协作,彼此间的交往越来越多,由此也就产生了交流思想的迫切需要。这些正在形成中的人,已经到了有什么非说不可的地步。需要产生了自己的器官。猿类不发达的喉头,由于音调的抑扬顿挫的不断增多,缓慢地得到改造,而口腔器官也逐渐学会了发出一个个清晰的音节。语言就这样在社会劳动中产生了。有了语言,人脑就能用词来概括各种感性材料,进行抽象思维活动。这样,人类所特有的抽象思维能力就慢慢地形成了,并在劳动中不断得到发展。
人类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劳动工具逐渐改革,劳动规模日益扩大,劳动技能日渐提高,推动人类社会不断向前发展。社会劳动改变着人类的物质生活条件和精神生活条件,促进了人与人之间社会交往广泛深入地开展,从而日益加深了人类对自然现象及相互之间的联系、对人与自然的关系以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的认识,提高了意识的水平。语言为思维提供了工具,人们可以使用语言总结劳动中获得的丰富经验,形成各种自然知识和社会知识,并且代代相传,从而使意识的内容得到不断的丰富和发展。
由此可见,劳动和语言是意识产生的两个推动力,而劳动和语言一开始就是社会性的,因而,“意识一开始就是社会的产物,而且只要人们还存在着,它就仍然是这种产物。”
二,意识的能动性意识的本质就是关于意识质的规定性。辩证唯物主义把意识的本质概括为两个相互联系的基本观点:意识是人脑的机能,意识是客观存在的主观映象。
1.意识是人脑的机能
从意识产生的物质基础来说,人的意识也是物质的机能,只不过它是一种高度组织起来的特殊物质——人的大脑的机能。过去人们把意识活动这种现象看得非常神秘,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对大脑的结构和机能没搞清楚,认为“心之官则思”。现代科学的发展已经揭开了人脑之迷。
现代脑科学对人脑的研究表明,人脑是由1000亿个神经细胞组成的极其精密的神经网络,神经细胞中的核糖核酸RNA的含量特别多。核糖核酸是一种结构非常复杂的生物大分子,可以组成1000万亿种各有特色的类型,是储存各种信息的物质基础。现已发现人的大脑皮层有200多个功能区,每个功能区之间和每个神经细胞之间通过神经纤维相联系,而且大脑皮层还同各级神经中枢相沟通,形成纵横交错的网络,组成有严密结构的有机整体。大脑皮层还通过遍布全身的43对神经,直接间接地同各种内脏器官、感觉器官和运动器官相联系,使神经系统成为沟通人脑同外界刺激的畅通渠道,并加以控制和调节。医学和生物学表明,人脑是意识的物质器官,意识是人脑的机能,如果大脑受损或有某种疾病,大脑的生理过程受阻,与此相应的功能就会受到影响甚至丧失。
意识的产生是经过人的大脑对客观外界刺激的一系列反射活动实现的,巴浦洛夫的条件反射学说阐明了意识活动的生理机制。高等动物具有条件反射的能力。引起条件反射的信号有两种:一种是以实物(声、光、形等)作为信号,由这种信号引起的条件反射叫第一信号系统。第一信号系统是人和动物共有的,在此基础上产生的是对客体具体形象的感性反映,动物心理就是建立在这一基础上的。另一种是以语言作为信号,接受语言刺激而引起的条件反射叫第二信号系统,如“谈虎色变”。第二信号系统是人特有的,在此基础上的反映是抽象概括的理性反映。动物只有第一信号系统而没有第二信号系统,所以只能产生动物心理而不能形成意识。人类兼有两种信号系统,因此人不仅有感性认识,而且还有理性认识。人类在第一信号系统和第二信号系统基础上进行的思维活动,就是意识。
现代高级神经生理学证实,意识活动过程是脑神经细胞通过传递生物电来处理信息流的过程。当人体感觉器官接受了外界刺激而产生神经冲动时,就产生出了脉冲生物电,并迅速传递到大脑。脑神经细胞的树突接受信号后,传递到细胞体,细胞体对信号进行整理发出信号给轴突,再由轴突末梢把传出信号输送给另一组神经细胞。每个神经细胞接受和输出的信号,都具有一定强度的电脉冲,信息就是以电脉冲的形式在脑神经细胞之间传递,结果便在大脑皮层上形成各种电波形,再现刺激物。信息的传递不仅以电脉冲的形式进行,而且还以化学的形式进行。在人脑中,存在着由化学物质(乙醚胆碱、去甲肾上腺素、三磷酸腺苷等)组成的神经质(亦称神经递质,其功能是刺激相邻的神经细胞,使冲动从一个细胞传递到下一个细胞,从而实现神经系统内的传递),这些神经介质对大脑的神经活动起着兴奋或抑制的作用。
总之,现代科学对人脑的生理机制的研究表明,意识活动与人脑的生理活动是分不开的,人脑是意识活动的物质基础,人的意识是结构精细、组织严密、高度完善的人脑的机能或属性。
2,意识是对客观存在的主观映象人脑是意识的物质器官,但不是意识的源泉。意识是人脑的机能,具有反映外界的能力,但人脑不会凭空产生意识。意识是以客观物质世界为内容的,它是客观存在的主观映象。
意识是物质的反映,物质世界是意识的惟一源泉。只有当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同客观世界相接触、使人的感觉器官和人脑与客观事物发生联系时,才会产生意识。意识内容只能是被意识到了的客观存在,没有被反映者,就不会产生反映。脱离了物质世界,就不可能有客观事物的映象。成语“胸有成竹”生动地说明了这个道理。宋朝画家文与可善于画竹,他画的竹子很逼真,有人写诗称赞他:“与可画竹时,胸中有成竹。”从此,“胸有成竹”就成了一句脍炙人口的成语。文与可胸中的“成竹”,既不是天生的,也不是主观自生的,而是他长期细心观察竹子的结果。假如文与可从来没有看见过竹子,或者是见过竹子但没有长期仔细观察过竹子的生长,那么不管他怎样冥思苦想,也不管他的绘画技巧多么高超,也做不到“胸有成竹”,成为画竹高手的。文与可胸中的“成竹”,完全是现实竹子在他头脑中的反映。
恩格斯指出:“一切观念都来自经验,都是现实的反映——正确的或歪曲的反映。”正确的意识是对客观事物的正确反映,错误的意识,甚至荒诞的宗教迷信观念以及稀奇古怪的幻想,也都是对客观存在的反映,只不过是歪曲的、虚幻的反映而已。所以,不管是多么荒唐的意识,都可以在现实生活中找到它的原型。可见,意识依赖于物质,是以客观存在为内容的。
意识的内容来源于客观存在,但它不是对客观事物照相式的简单机械的反映,而是经过人脑加工改造过的东西。人的大脑好比一个加工厂,原材料和半成品都来自于客观物质世界。人脑对客观物质世界的反映过程,是对外界输入的信息不断加工制作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用主观的反映形式对外界信息进行加工、改造,从而实现主观与客观的统一。所以,意识既不是和人脑一起与生俱来的,也不是先天就有的,正如马克思所说:“观念的东西不外是移入人的头脑并在人的头脑中改造过的物质的东西而已。”马克思这句话,从反映者与被反映者的关系上对意识的本质进行了科学的规定,揭示了意识的二重性,即意识的形式是主观的,内容是客观的,意识是主观形式和客观内容的统一。
意识的形式是主观的,说的是意识反映外界不象照镜子那么简单。意识决不是对客观事物原封不动的机械的反映,而是对客观事物的主观映象。首先,意识是以自己特有的感性形式和理性形式来反映客观世界的,意识的这两种反映形式虽然是主观的,反映的内容却是客观的。其次,个体意识的差异性表明了意识的主观性,但其产生的根源却是客观的。其中,既有先天生理素质的原因,又有个人实践经验的多寡、所处环境的不同,阶级立场的差异、文化修养的高低等等。所以,个体意识的差异性也是主观和客观的统一。
综上所述,意识既不能脱离其物质器官——人脑的机能而存在,也不能脱离其反映对象——客观物质世界而存在,是主观形式和客观内容的统一。在意识的本质问题上,庸俗唯物主义把意识等同于物质,形而上学唯物主义只承认意识内容的客观性而否认意识形式的主观性,唯心主义只承认意识形式的主观性而否认意识内容的客观性,都是极其错误的。
3.意识和思维模拟
思维模拟亦称人工智能,是20世纪中叶出现的。它是人们根据控制论的基本原理,运用功能模拟的方法制造电脑以模拟人脑的部分功能。电脑之所以能够模拟人脑的部分思维,原因就在于电脑的运动和人的思维活动有着共同的特点,它们都表现为一定的信息输入和输出,都是一个接受和加工信息的过程,通过信息变换过程,利用反馈来实现自动调节的。控制论认为,信息变换和反馈调节是一切控制系统所共有的最基本的特点。如前所述,反射是人类精神系统的基本活动方式,他是通过感受器(感官)、传入神经、神经中枢、传出神经和效应器等几部分活动来实现的。这种反射活动具有获取、加工处理和传递信息的能力,形成一系列的反馈。人脑思维活动所包含的这些物理的、化学的和生理的运动形式,就是思维模拟的客观物质基础。思维模拟,就是用机械的、物理的运动模拟人脑思维的这些运动过程。电脑就是用输入装置模拟人的感觉器官,接受外来信息;用存储器来模拟人脑的记忆能力,记存外来信息;用运算器和控制器模拟人脑的分析、综合、判断、选择、计算等等思维功能;用输出设备模拟人对外界环境反映,输出计算结果、与外部设备连接并指挥别的机器运作。人工智能是人类劳动和智慧的结晶。
思维模拟具有重大的哲学意义。电脑能够把人脑这种复杂的物质同电子这个简单的物质通过功能的模拟直接联系起来,这就有力地证明了意识不是什么超物质的神秘的东西,而是物质的属性,是物质运动的产物;思维也是由物质产生的,是可以用自然科学的精确方法加以描述和模拟的。同时,思维模拟的出现,表明了人脑的物质过程同电脑具有某些共同的规律性,这就进一步证明了思维活动的物质过程是有客观规律的。总之,人工智能的诞生和发展,以科学的事实证明了辩证唯物主义关于意识本质的论断是正确的。
自本世纪40年代第一台电子计算机诞生以来,电脑的发展相当迅速,已经更换了四代,第五代正在研制中。现在,电脑已经能够用来运算复杂的数学问题,证明几何和逻辑定理,整理文件和翻译文字,辅助人们进行经济管理,控制复杂的生产流程和从事繁重、危险的作业,识别图纸、声音、气味,还能开医疗处方和同人下棋。现在的电脑,其运算操作速度及存储记忆的容量,都已经大大超过了人脑。有人据此认为机器会思维,更有甚者认为“机器思维将代替人的思维并将统治人”。
上述观点显然是毫无根据的。事实上,人工智能与人类思维有本质的区别。第一,二者的物质基础不同。人类思维是建立在高度发达的神经系统基础之上的,是人脑一系列复杂的生理、心理活动过程,而人工智能纯粹是无意识的、机械的、物理的过程。第二,二者的功能性质不同。电脑没有人类思维所具有的能动的创造力。它虽然可以贮存大量的信息,但却不会主动地提出问题,更不会进行发明创造。第三,在二者的关系上,人脑决定电脑。人工智能是人类智能的物化,它的产生和发展,既依赖于人类科技的发展水平,又决定于人类对自身的认识的深化。所以电脑的功能永远不会超过人脑功能的水平。第四,人工智能没有社会性。人能了解自己正在做的事情的社会效果;而电脑在解决问题时,并不懂得任务本身的社会意义,它只是执行命令而不顾后果,谁操纵它它就为谁服务。
总之,电脑不是人脑,思维模拟并非思维本身,人工智能也不是本来意义上的人类智能,而只是人的思维的物化表现,是人思维活动的手段和工具。电脑在某方面可能超过人脑的智能,但它决不会成为人脑,取代人脑,更不可能统治人类。认为机器思维完全替代人脑思维的观点是毫无根据的。
第三节 意识与世界的物质统一性
一、意识对物质的依赖性世界统一性所回答的是,世界的本原归根到底是一个还是多个的问题。在这一问题上,辩证唯物主义一元论同二元论是根本对立的。二元论(如笛卡尔)的哲学否认世界的统一性,把物质和意识绝对对立起来,认为它们是世界的两个相互并行的实体、两个各自独立的本原。二元论的观点是错误的:一方面,它肯定精神不依赖于物质而独立存在,这本身就是唯心主义;另一方面,它虽然承认物质是独立的本原,但在说明物质与意识的关系时,又把意识说成是惟一具有能动性的力量,并用神(上帝)把物质和意识这两个独立的“本原”结合起来。可见,二元论不仅在逻辑上是自相矛盾的,而且最终必然会与唯心主义同流合污。同二元论相反,辩证唯物主义一元论在世界统一性问题上则坚持世界的统一性在于它的物质性的观点。
辩证唯物主义一元论同唯心主义一元论是根本对立的。虽然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都承认世界是统一的,都是一元论的世界观,但在世界统一于什么的问题上却是截然相反的。唯物主义一元论认为世界统一于物质,物质是世界的本原;唯心主义一元论则认为世界统一于精神,精神是世界的本原。
辩证唯物主义一元论同旧唯物主义一元论也有本质的区别。一切唯物主义哲学学派的共同本质是主张世界的统一性在于其物质性,其分歧是对世界物质统一性的理解。旧唯物主义把世界的本原归结为某些“原初”物质,或归结为某一具体的物质形态、结构和属性,并在此基础上描绘世界的物质统一性,这就必须把世界的统一看作是机械的、呆板的统一。与此不同,辩证唯物主义认为世界的物质统一性不是机械的、死板的同一,而是多样性的统一,在辩证唯物主义看来,世界的物质统一性,以具体物质形态的差异性、丰富性和多样性为前提;而物质形态的差异性、丰富性和多样性,又以它们的客观实在性为基础。离开多样性的物质统一性,是空洞的抽象;离开客观实在性的多样性,则是纯粹的虚无。只有坚持物质世界的多样性的统一,才是对世界本来面目的正确认识。
需要指出的是,辩证唯物主义所理解的世界的物质统一性,并不是脱离人类社会的纯粹自然的物质统一性,而是包括人类社会物质性在内的统一性。马克思主义把自然界的物质统一性和人类社会历史的物质统一性统一起来。这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对以往哲学世界观的深刻革命。
如何认识社会历史的物质性是彻底解决世界物质统一性的关键。马克思主义哲学在解决这个问题上紧紧地把握了人类实践这一基础和前提。马克思主义把科学的实践观引入哲学,既指出了实践的自觉能动性和客观物质性,又指出了实践沟通自然与社会的“中介性”。马克思主义哲学透过人类的实践活动审视世界,把实践同自然和人类社会的活动过程联系起来考察,从自然界与人类社会双向运动的角度,从人类社会与自然界相互作用的关系,把握世界的物质统一性问题,建构了一种在实践基础上自然与人类社会有机统一的“新世界观”,这就是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创立,从根本上消除了“物质的自然”与“精神的历史”的对立,克服了旧唯物主义物质观的不彻底性,科学地解决了自然与社会的物质统一性问题,完整地、彻底地说明了世界的物质统一性。
二、意识的能动性物质决定意识和意识对物质具有能动作用,这是物质和意识关系的两个相互联系、不可分割的方面。辩证唯物主义认为,就意识的本质和起源来讲物质决定意识,意识依赖于物质;就意识的功能和作用来讲,意识对物质的反映又不是消极被动的,他会对物质产生积极的能动作用。辩证唯物主义物质观把意识对物质的依赖性和意识对物质的能动性统一起来,既唯物辩证地解决了物质和意识的关系问题,又彻底地解决了世界的物质统一性问题,从根本上克服了唯心主义和旧唯物主义的片面性,为人们正确地解决和发挥意识的能动性提供了理论根据。
意识的能动作用,亦称自觉的能动性。意识的能动性是人区别于动物的特点,是人能动地反映世界和能动地改造世界的能力。意识的能动性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意识具有目的性和计划性。人们在反映客观对象时,总是基于实践的需要带有一定的主观倾向和要求,抱有一定的动机和目的。人的活动中预定的目标、蓝图、活动方式和步骤等,都体现了意识活动的目的性和计划性。
第二,意识具有主动创造性。意识对世界的反映是一个主动地创造性地过程。意识不仅能通过感性形式反映事物的表象,而且还能通过理性形式反映事物的本质和规律。意识不仅能“复制”当前的对象,而且能追溯其过去,推测其未来,创造一个理想的或幻想的世界。
第三,意识能控制人体的生理活动。科学发展的大量事实证明,人的意识活动既依赖于人体的生理活动,又能积极地反作用于人体的生理活动,对人的生理和病理具有很大的影响。如,人的七情六欲可直接影响人体的健康。又如,中医把治病与治心统一起来辨证施治等等。都反映了意识对人体生理的控制性。
第四,意识对客观世界具有改造作用,这是意识能动性最突出的表现。因为意识的能动性不仅在于人们从实践中形成正确的思想,更重要的则是以这些正确的思想为指导,通过实践把思想的东西变成现实,创造出巨大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推动人类社会的进步。这就是列宁所说的“人的意识不仅反映客观世界,并且创造客观世界。”
怎样才能正确发挥意识的能动作用呢?要正确发挥意识的能动作用需要一定的条件。
第一,要正确发挥意识的能动作用,必须科学地理解物质与意识的关系。在坚持物质决定意识的前提下,要看到意识的能动反作用。对意识能动作用的估计要恰当,既不能夸大也不能缩小。唯心主义夸大了意识的能动作用,导致了唯意志论;形而上学唯物主义否定了意识的能动作用,导致了消极无为的机械决定论。
第二,正确发挥意识的能动作用,离不开社会实践。实践是物质和意识相互转化的惟一桥梁和途径。意识是一种精神力量,要使它变为现实的物质力量,只能通过实践。
第三,意识能动作用的实现必须依赖一定的物质条件和物质手段。人们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物质条件和物质手段越先进,人们认识、改造世界的能力也就越强。
第四,正确发挥意识的能动作用,最根本的是要正确处理好发挥主观能动性和尊重客观规律性的关系。发挥主观能动性与尊重客观规律是辩证的统一。一方面,正确认识和掌握客观规律,是科学有效地发挥主观能动性的前提。主观能动性发挥的程度,是同对客观规律的认识成正比的。另一方面,要认识和利用客观规律又必须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规律深藏于事物的内部,要掌握它并非易事;按规律办事也会存在诸多困难和阻力。如果不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既不能认识规律,也做不到按规律办事。
在客观规律和主观能动性的关系问题上,既要反对以尊重客观规律为名,否认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的机械论,也要反对以强调发挥主观能动性为名,否认客观规律决定作用的唯意志论。总之,只有在客观物质条件允许的范围内,正确处理尊重客观规律与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的关系,把高度的革命热情同求实的科学态度结合起来,才能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才能开辟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
三、世界的统一性在于它的物质性辩证唯物主义指出,世界是物质的,世界的真正的统一性在于它的物质性,“而这种物质性不是魔术师的三两句话所能证明的,而是由哲学和自然科学的长期的和持续的发展所证明的。”对此,辩证唯物主义哲学不论从科学上还是从哲学上,都做了最有力的论证。
世界物质统一性的科学证明,就是用科学发展特别是自然科学发展所揭示的系统事实证明下列两点:第一,不存在独立于物质世界之外的精神世界;第二,这个物质世界所发生的一切过程都是由物质的原因所引起的,并且各个过程是相互联系的、是统一的。
现代进化综合理论证明:宇宙中的一切天体都是不依赖于人的意识而存在的物质客体,它们各有自己形成和发展的历史。生命的基础是物质,生命是通过化学的途径从无生命的物质演化而来的。人类不是上帝创造的,而是由动物分化产生的。随着人类的出现,人类社会也就形成了。社会存在的基础是由一定物质资料的生产方式以及人口因素、地理环境等条件构成的复杂的物质体系。人类社会也是整个物质世界的一部分。总之,现代进化综合理论深刻地表明,物质世界具有多样性,而这种多样性是物质世界本身演化、进化和发展的结果。
现代系统科学提出:物质世界是以系统为其存在形式的,系统具有的一个重要性质就是同型性。同型性是指系统结构和联系的相对独立性,即在不同类型和不同性质的系统中,往往会因为具有共同的结构而产生同样或类似的功能。例如,负反馈结构系统具有自调节、自稳定的功能。该性质原是从生理系统中发现的,后来被用于机械系统和电子元件系统中,使无机界表现出了自动化和目的性的功能。现在这一机制又被用于社会领域,形成了许多社会中的自调节、自稳定系统。在各类不同性质的系统中,同型性现象所具有的普遍性,给予世界的物质统一性以新的科学证明。
现代科学的发展还进一步表明,一方面,科学分工越来越精细,出现了越来越多的学科,并还在继续分化;另一方面,各学科之间又相互渗透、相互制约,出现了许多边缘学科、横断学科和综合学科;整个科学发展正呈现出自然科学、社会、人文科学日益融合的整体化趋势。这都是物质世界多样性统一的有力证明。
世界物质统一性的命题,是对无限丰富多样的永恒发展着的整个宇宙这一普遍本质的总的概括,因而是一个普遍的哲学命题、哲学结论。对这一普遍的哲学命题、哲学结论,仅以自然科学或社会科学的证明是不够的,因为单纯科学的证明毕竟是有限的证明,即使对目前全部的科学研究的成果作详尽无遗的罗列,也未穷尽一切领域。可见,要论证无限的东西,必须运用理论思维的力量,对有限的东西进行概括,从有限中发现无限,说明无限,这就是哲学的论证。
世界物质统一性的哲学论证是指,运用理性思维的力量,揭示世界无限多样的具体事物普遍具有的物质本质。辩证唯物主义以科学发展提供的大量事实为依据,吸取了哲学史的经验教训,从哲学理论的高度进一步论证了世界的物质统一性。
第一,马克思主义哲学具体地提出和解决了世界物质统一性问题。世界究竟统一于物质,还是统一于意识?二元论否定这个问题;不可知论回避这个问题;实证主义取消这个问题;杜林提出“世界统一于存在”,模糊这个问题,如此只会给唯心主义留下阵地。辩证唯物主义在对上述各种观点的分析批判中,明确提出了世界的物质统一性:其一,世界的统一性在于物质性;其二,世界的物质统一性是一种多样性的统一;其三,世界的物质统一性是一种运动、发展中的统一。
第二,马克思主义哲学正确地说明了解决世界物质统一性的科学方法。这种方法既要以科学事实为依据,但又不局限于科学事实,还要运用辩证思维。因为,没有科学事实的论证,只能是思维的幻想;有了科学事实,要想从个别上升到一般,通过有限揭示无限就必须依靠辩证思维进行抽象和概括。形而上学唯物主义之所以把世界的统一性归结为某种具体的物质形态,就是离开了辩证法。
第三,马克思主义哲学对世界的物质统一性还作了广泛的哲学论证。首先,科学地界定了哲学上的物质概念并分析了物质的各种特性,为论证世界的物质统一性奠定了基础。其次,科学地说明了意识是人脑的机能,是对客观世界的反映,驳斥了形形色色的唯心主义的观点。再次,科学地分析了社会生活的客观实在性,坚持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深刻揭露了历史唯心论的社会根源、阶级根源和认识论根源。这些都贯穿着对世界物质统一性的论证。
总之,物质世界及其运动变化是无限的,人类对世界的物质统一性的认识也是无限的。不论是科学还是马克思主义哲学,都没有穷尽对世界物质统一性原理的证明和论证。随着科学和哲学的发展与进步,辩证唯物主义关于世界物质统一性的原理将会得到不断的充实和完善。
世界物质统一性原理和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世界物质统一性原理,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大厦的基石,是我们党的思想路线的理论基础,也是指导我们进行社会实践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党的思想路线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在实践中检验真理和发展真理。而世界的物质统一性原理,即物质第一性和意识第二性原理则是党的思想路线的哲学依据。
坚持党的思想路线,这是辩证唯物主义一元论的根本要求。既然世界是一个统一的物质世界,是不依赖于人的意识而独立存在着的客观实在,这就要求人们在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中,在一切实际工作中,必须坚持从客观存在的实际出发,如实反映实际情况,使自己的认识同客观实际统一起来;既然物质世界总是在一定的时间和空间中运动着、发展着,这就要求人们的思想不要僵化,一切以不断变化着的时间、地点、条件为转移,使主观符合客观并实现具体的历史的统一;既然物质运动不是杂乱无章的,而是按自己本身所特有的规律运动发展着的,这就要求人们要认识客观规律,尊重客观规律,使自己的行动符合客观规律;既然世界是多样性的统一,是各种事物、现象互相联系的整体,那么就要求人们必须从联系的统一整体出发,从多样性中看到统一性,又从统一性中把握多样性。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坚持党的思想路线。
要坚持党的思想路线,就必须处理好几个方面的关系:
第一,实事求是是党的思想路线的核心。党的思想路线是一个有机联系的整体,它的各个组成部分虽各有侧重,但又相互贯通、相互补充。在党的思想路线和各个组成部分中,实事求是是核心。“实事”是客观存在着的一切事物,“是”是客观的必然规律,“求”是发挥主观能动性,努力去研究。实事求是体现唯物主义的科学态度和辩证方法的统一,体现客观规律和主观能动性的统一,体现着自由和必然的辩证关系。所以,抓住了实事求是,也就抓住了党的思想路线的根本。
第二,解放思想和实事求是是辩证的统一。一方面,解放思想是为了实事求是。邓小平指出:“我们讲解放思想,是指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打破习惯势力和主观偏见的束缚,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江泽民则进一步指出,要解放思想,就要“自觉地把思想认识从那些不合时宜的观念、做法和体制中解放出来,从对马克思主义的错误的和教条式的理解中解放出来,从主观主义和形而上学的桎梏中解放出来。坚持科学态度,大胆进行探索,使我们的思想和行动更加符合客观实际,更加符合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情和时代发展的要求。”另一方面,只有实事求是才能真正地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就是“一定要从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实际问题出发,以我们正在做的事情为中心,着眼于马克思主义理论的运用,着眼于对实际问题的理论思考,着眼于新的实践和发展。”解放思想不能离开实事求是,解放思想只有沿着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前进,才会打破思想禁锢,进行科学的认识和思维。可见,解放思想才能实事求是,实事求是才能真正解放思想,二者是辩证统一的。
第三,坚持党的思想路线,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是我们党保持先进性和增强创造力的决定性因素。与时俱进,就是党的全部理论和工作要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也是一个政党永葆生机的源泉。世界在变化,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在前进,人民群众的伟大实践在发展,迫切要求我们党以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勇气总结实践的新经验,借鉴当代人类文明的有益成果,在理论上不断扩展新视野,做出新概括。只有这样,党的思想理论才能引导和鼓舞全党和全国人民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断推向前进。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是社会发展和变革的先导。只有通过理论创新,才能推动制度创新、科技创新、文化创新以及其他各方面的创新。创新就要不断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实践没有止境,创新也没有止境。我们要突破前人,后人也必然会突破我们。这是社会前进的必然规律。
第四,坚持党的思想路线,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就要反对“左”和右两种错误倾向。我们实际工作中“左”和右的错误,都是以理论和实践相脱离、主观和客观相分裂为特征的。“左”和右的错误都曾经给党的事业造成过巨大危害。所以,我们要坚持党的思想路线,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就要反对这两种错误倾向。
总之,世界物质统一性原理是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的理论基础;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是世界物质统一性这一哲学原理在实践中的具体运用,是马克思主义哲学提供给人们的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一条基本原则。坚持这一原则,才能继往开来,与时俱进,把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推向前进。
思考题
1.怎样理解列宁的物质定义及其重要意义?
2.什么是运动?怎样理解物质与运动不可分割?说明运动和静止的关系及认识相对静止的重要意义。
3.什么是时间和空间?怎样理解时间和空间是绝对性与相对性、无限性与有限性的统一?
4.物质与意识的关系是怎样的?为什么意识必须依赖于物质?正确处理意识能动性与客观规律的关系有何重要意义?
5.怎样理解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关系?为什么说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是辩证唯物主义一元论的根本要求?
第三章 世界的联系、发展及其规律
第一节 世界的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一,联系的客观性和普遍性当我们观察这个世界的时候,我们就会发现所有的事物都是互相联系的,整个世界是一个普遍联系的整体.正如恩格斯所说:“当我们深思熟虑地考察自然界或人类历史或我们自己的精神活动的时候,首先呈现在我们眼前的,是一幅由种种联系和相互作用无穷无尽地交织起来的画面,其中没有任何东西是不动不变的,而是一切都在运动、变化、生成和消逝。”①所谓联系,就是指一切事物、现象之间及其内部诸要素之间的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和相互作用。事物之间的联系具有客观性。所谓联系的客观性,就是指联系是事物本身的联系,是事物固有的本性,是不依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人们既不能任意创造事物的联系,也不能任意消灭事物的联系,只能实事求是地反映客观事物的联系。事物联系的普遍性是指任何事物的内部和外部都处在相互联系之中,整个世界是一个由无数相互联系的事物所构成的统一整体,任何事物和现象都是这个统一整体中的一个部分或环节。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是普遍联系的,从宏观世界到微观粒子,从无机界到有机界,从物质生活到精神生活,事物无不处于普遍联系之中。
唯物辩证法承认事物的普遍联系,并不否认事物之间的区别或界限,恰恰相反,是以承认事物间的界限为前提的。普遍联系是相互区别的具体事物、现象之间的联系。如果否认了事物之间的区别和界限,就不能区别事物,就不能分清究竟是什么事物在联系。如果世界是浑沌一团,也就无所谓联系。唯物辩证法要求在有区别的事物之间看到它们所固有的联系,又要在相互联系的事物中看到它们所存在的区别。
二、联系的多样性和条件性事物间的相互联系是普遍的,但各个具体事物因情况、性质和条件的不同,联系的形式也不同。事物联系的形式是多种多样的,其中主要有内部联系和外部联系、本质联系和非本质联系、必然联系和偶然联系、主要联系和次要联系、直接联系和间接联系等等。多种多样的联系交织在一起,形成一个错综复杂的联系之网,不同的联系对事物的存在和发展所起的作用是不同的。内部的、本质的、必然的和主要的联系决定事物的基本属性及其发展的基本趋势;而外部的、非本质的、偶然的和次要的联系则加速或延缓事物的发展。认识的真正任务,就是要通过事物外部的、非本质的、偶然的联系,认识其内部的、本质的、必然的联系,掌握事物的发展规律。
既然一切事物都处于普遍联系之中,那么,每一事物都要受到周围条件的制约。所谓条件,是指同某一特定事物相关联的、对其存在和发展发生影响的诸要素的总和。任何事物都处在普遍联系之中,任何具体事物的联系都是有条件的,总是在一定条件下产生、发展和灭亡的,离开条件,事物就无法存在,也无法理解,甚至连“下雨好不好”这样一个简单的问题也无法做出肯定和否定的回答。条件是复杂的、多种多样的,有必要条件和非必要条件、内部条件和外部条件、客观条件和主观条件、有利条件和不利条件等等。具体地分析具体条件,充分估计不同条件的不同作用,是我们认识事物和解决矛盾的必要前提,是做好各项工作的关键。脱离条件去想问题,那是没有根据的空想;不顾条件去办事情,那是鲁莽的行为。当然,条件不是一成不变的,客观事物在不断的运动、变化、发展,事物间联系的条件也必然处在变动之中。人们必须从条件的可变性出发,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千方百计地利用有利条件,改造不利条件,变不利条件为有利条件,从而达到预期的目的。
三、联系的系统性在物质世界的普遍联系中,任何事物都是作为系统而存在的。科学研究的成果表明,系统性是事物的根本属性。所谓系统,是指由若干相互联系的要素按一定方式构成的具有特定功能的有机整体。任何具体事物都是作为系统而存在的,同时又是组成更大的系统中的一个要素或子系统。如在自然界中,大至太阳系、银河系、总星系都是一个系统,小至微观世界里的原子也是由原子核和电子所组成的系统,人体也是一个有神经系统、呼吸系统、生殖系统、循环系统等组成的复杂系统。在社会领域中,各种社会组织、生产单位、企业部门等也都是一个系统,整个社会就是一个由工交系统、农业系统、财贸系统、文教卫生系统等组成的更为庞大、复杂的社会系统。
系统论作为一门现代科学和现代思维的一种方式,是由美籍奥地利生物学家贝塔朗菲在20世纪20年代创立的。系统论是研究系统的模式、原则和规律,并对其功能进行数学描述的一门学科。它是由系统理论、系统方法、系统工程组成的。系统论的基本理论、基本方法和基本范畴,与唯物辩证法有着极其密切的联系。系统论认为,系统是世界联系的普遍形式,它由各种要素构成,但系统并不是要素机械相加之总和。在要素与要素的相互作用和相互联系中,产生了系统的整体性和系统性,事物越是处于复杂的要素的相关性中,这种整体性就变得越是重要。整个世界的各种系统构成了一种有序的关系,无论从结构、功能,还是从相互关系上,形成了一个由低级到高级的发展过程。整体性原则是系统论最重要的原则。唯物辩证法也要求用整体的观点认识事物,它认为整体是由部分构成的,没有部分就没有整体,因而整体依赖于部分。但是,整体的属性、功能又并非是各部分属性、功能的简单相加,而是具有新的特性和功能的整体,因而部分又依赖于整体。因此,系统论的观点与唯物辩证法的观点是一致的,并在许多方面使唯物辩证法得到进一步丰富、深化和具体化,它是现代社会发展中的一种极其重要的思维方式,具有重要的哲学意义和实践意义。
第二节 世界的永恒发展一、发展的实质和过程事物、现象之间或内部诸要素之间的相互联系、相互依赖必然表现为相互作用,相互作用必然使对象的原有状态和性质发生或大或小的改变,引起事物的运动、变化和发展。因此事物的普遍联系同事物的运动、变化和发展密切相关。运动、变化和发展属于同等程度的范畴。分别使用这三个范畴时,它们又相互区别,各有侧重。运动是物质存在的方式,是对物质的一切变化和过程的概括。变化是指事物各种形态、性质的改变,既包括事物的量变,也包括事物的质变。运动、变化具有最大的普遍性。但是运动、变化并非都是发展。发展是指事物由低级到高级、由简单到复杂的不断更新的过程,其实质是旧事物的灭亡和新事物的产生。发展是比运动、变化更为深刻的概念,是变化的高级形式,表明了事物运动的总趋势,更为深刻地体现了唯物辩证法的本质特征。
事物的发展同联系一样,也是客观的、普遍的。事物发展的客观性表明物质世界的发展是事物本身所固有的,是由事物自身矛盾关系所决定的,表明了唯物辩证法与唯心辩证法的根本区别。事物发展的普遍性表明世界上一切事物都处于变化发展之中,世界上从来没有一成不变、永远如此的事物,无论自然界、人类社会还是人类思维领域中的一切事物,都有其产生、发展和灭亡的过程。恩格斯指出:唯物辩证法强调,“不存在任何最终的东西、绝对的东西、神圣的东西;它指出一切事物的暂时性;在它面前,除了生成和灭亡的不断过程、无止境地由低级上升到高级的不断过程,什么都不存在。”形而上学由于否认事物的普遍联系,必然也否认事物的变化和发展,否认世界是一个永恒发展的过程,把认识束缚在固定的静止状态中,在实践中必然表现为因循守旧,停止不前。
唯物辩证法关于任何事物都是过程的思想,具有重要的方法论意义。它要求我们必须用具体的、历史的方法观察和处理问题,不仅要看到一事物同他事物间的横向联系,还要了解事物间的纵向发展;不仅要把握事物的现状,还要了解它的过去,预测它的未来发展趋向。这样,才能科学地认识事物在其特定历史条件下的地位和作用。只有从事物的动态中认识事物,才能防止思想僵化,最终达到改造客观世界的真正目的。
唯物辩证法和形而上学在发展观上是根本对立的。毛泽东指出:“在人类的认识史中,从来就有关于宇宙发展法则的两种见解,一种是形而上学的见解,一种是辩证法的见解,形成了互相对立的两种宇宙观。”唯物辩证法和形而上学作为两种发展观,存在着多方面的对立。
第一,联系观点和孤立观点的对立。唯物辩证法认为,宇宙万事万物都是相互联系、相互依赖、相互制约的,整个世界就是一个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复杂的矛盾总体。因此,辩证法要求用联系的观点看问题。形而上学则是用孤立的观点看问题,按照形而上学的观点,世界上的一切事物和现象都是彼此孤立、互不相干的偶然堆积,因而在观察问题时,只见局部,不见整体,只见树木,不见森林,只见个别事物,看不到它们的联系。
第二、全面的观点和片面的观点的对立。唯物辩证法坚持联系的观点,必然要求人们用全面的观点看问题,从多方面、多角度、多方位、多层次地去考察一个事物。形而上学坚持孤立的观点,必然用片面的观念看问题。比如在事物之间的同异关系上,认为,“同”就是绝对的同,“异”就是绝对的异,看不到同中有异、异中有同的辩证关系,因而在研究事物的区别时,总是企图找到一条绝对分明、固定不变的界限。
第三,发展观点和静止观点的对立。唯物辩证法认为,世界上的一切事物和现象都处于不断的运动、变化和发展之中;静止是物质存在和发展的必要条件,但静止是相对的,运动是绝对的,因而它以发展的观点看问题。形而上学则是以静止的观点看问题,它认为事物、现象和人的思想等都是静止不动的,如果说有变化,也只是数量的增减和场所的变动,没有质变,没有飞跃。
第四,坚持矛盾观点和否定矛盾观点的对立。唯物辩证法和形而上学的根本对立,就在于是否承认事物内部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唯物辩证法认为,物质世界是充满矛盾的,事物内部矛盾是事物运动、变化、发展的源泉,矛盾的观点是联系观点和发展观点的基础。形而上学否认矛盾的存在,否认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在于事物内部的矛盾性,把事物运动、变化的原因简单的归结为外力的推动,最终必然陷入唯心主义。
发展的实质是旧事物的灭亡和新事物的产生。
发展从本质上讲,就是新事物代替旧事物。新事物是指符合事物发展规律、具有强大生命力和远大前途的事物。旧事物是指丧失了存在的必然性、日趋灭亡的事物。
判断一个事物是新事物还是旧事物,不能根据它在时间上出现的先后,新事物是新产生的,但新产生的不一定是新事物;也不能根据它的形式是否新奇,是否具有新特点,形式新奇和具有新特点的事物,未必有强大的生命力,不一定是新事物;也不能根据它的力量是否强大、是否完善,因为新事物在刚产生时,往往是弱小的、不完善的,由弱小到强大、由不完善到较完善,需要经过一个发展过程。判断一个事物是新事物还是旧事物,不能从表面上看,必须从本质上看。区分新旧事物的客观标准是看它是否符合事物发展的必然趋势,是否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和广阔的发展前途。
新事物在最初出现的时候总是比较弱小的,旧事物反而比较强大。但是暂时弱小的新事物必然会战胜表面上强大的旧事物,这是由事物发展的辩证本性决定的。
第一,新事物符合事物发展的规律,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和广阔的发展前途,而旧事物则不符合事物发展的必然趋势,丧失了存在的必然性。因此,新事物能迅速成长壮大,最终战胜旧事物。
第二,新事物优越于旧事物。新事物是在旧事物的母腹中产生的,它克服了旧事物中一切消极的、腐朽的东西,吸收了旧事物中一切合理的因素,并增添了旧事物所不能容纳的富有生命力的新内容。因此,新事物具有旧事物不可比拟的优越性。
第三,在社会领域中,新事物符合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要求,因而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所以它必然战胜旧事物。
新事物不断战胜并取代旧事物的过程,就是事物由简单到复杂、由低级到高级的不断发展前进的过程。
物质世界是永恒发展的,世界就是不断发展变化的过程。恩格斯说:“世界不是既成事物的集合体,而是过程的集合体”。这就是说,不能把世界看成是没有发展没有变化的事物的堆积,而要把世界看成是过程的集合。所谓过程,就是说任何事物都有成有毁,都有它产生、成长和灭亡的历史,任何事物都是作为或久或暂的过程而存在的。世界上没有永世长存的事物。自然界中的事物都是不断发展变化的过程,人类社会也是不断发展变化的过程,不再发展变化的、尽善尽美的社会只能在人们的幻想中存在。人们的认识也是在不断发展变化的,任何一种思想观念、理论学说都处在不断修改和发展变化过程中,永远不会出现不再发展的终极真理。
恩格斯把关于世界是“过程的集合体”的思想称为“一个伟大的基本思想”,它是唯物辩证法的发展观的基本思想。坚持这一思想,我们就要善于识别新生事物,热情地保护新生事物,支持新生事物迅速成长壮大。坚持这一思想,我们对现实事物就要采取科学的批判态度,就要认识到任何现实事物都是作为过程而存在的。当它还有其存在理由时,要维护它的存在,使它获得正常的发展,充分发挥其积极作用。但又不能把它看成永恒的而加以崇拜,而是要把握它发展的必然趋势。当它随着时间的推移失去了存在的理由时,就要对它实行变革,用新的、更高级的东西来代替它。
物辩证法的科学体系和核心从总体上看,唯物辩证法是关于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的学说,但从理论形态上看,唯物辩证法不仅反映世界的联系和发展这个一般形态,而且揭示了联系和发展的内容、实质和规律。它是由一系列规律和范畴按其内在的联系所构成的科学理论体系。
唯物辩证法是一个包含着丰富内容的科学体系,其中主要包括对立统一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和一系列范畴。规律是事物发展中本身固有的本质的、必然的、稳定的联系。范畴是人的思维对事物、现象普遍本质的概括和反映。规律和范畴从不同的方面反映了事物的普遍联系和发展的辩证过程。一方面,规律包含了范畴。从逻辑形式上看,规律以判断来表达,范畴以概念来表达。判断离不开概念,规律离不开范畴。另一方面,范畴体现了规律。范畴及其关系加以展开,就构成了规律,如原因引出结果,内容决定形式,现象表现本质等,都是事物存在的客观规律。总之,离开范畴,规律就无法表达,离开规律,范畴就变成一个个孤立的概念,就变成空洞无物的抽象。因此,如果把范畴和规律割裂开来,它们的辩证性质,就会被歪曲,二者都会变成不可理解的东西。
规律和范畴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二者的区别可以归结为:二者的侧重点不同,规律侧重于反映对象的运动发展,范畴侧重于反映对象和对象本身的联系;二者的思维逻辑形式不同,规律的思维形式主要是判断,范畴的思维形式主要是概念;二者起作用的范围和程度不同,规律从事物发展、联系的总链条上去反映事物的本质,揭示事物发展的动力、形式和道路,是对世界整体性的反映,范畴则是通过事物发展总链条的某一阶段或某一侧面来反映事物的本质联系的。总之,唯物辩证法的范畴是对唯物辩证法规律的补充,它从不同侧面反映了事物联系和发展的辩证过程,它和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规律一起,科学地概括了人类对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的世界不断深化的认识过程,反过来又以一般的科学思维方法指导着人类认识的进一步完善和提高。
唯物辩证法的诸范畴从不同的侧面揭示了事物联系和发展的最一般性质,按照它们所反映的层次和深度而相互区别开来。其中,通过质和量、对立和统一、肯定和否定等范畴所揭示的质量互变、对立统一和否定之否定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规律。
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内部对立双方的统一和斗争是事物普遍联系的根本内容,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动力。
质量互变规律揭示了普遍存在于一切事物的两个最明显的属性或规定性质和量以及它们之间的联系,揭示了普遍存在于一切事物变化发展过程的两种最基本的形态或状态――量变和质变以及它们之间的联系。
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事物由矛盾引起的发展,是肯定自身――否定自身而转化为他物――否定再回到自身的前进运动。
这三个基本规律构成唯物辩证法理论体系的主干。除此之外,唯物辩证法还包括一系列最普遍的范畴,并通过这些范畴的联系和转化,进一步从各个侧面揭示了事物的一般规律。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规律和范畴一起,共同构成唯物辩证法的科学体系。
在唯物辩证法的诸规律和范畴中,对立统一规律乃是实质和核心,列宁明确指出:“统一物之分为两个部分以及对它矛盾着的部分的认识……,是辩证法的实质。”,可以把辩证法简要地确定为关于对立面的统一的学说。这样就会抓住辩证法的核心,可是这需要说明和发挥。”毛泽东指出:“事物的矛盾法则,即对立统一的法则,是唯物辩证法的最根本的法则。”
第一,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联系的根本内容和变化发展的内在动力。唯物辩证法认为,联系的根本内容就是互相区别、互相对立的矛盾双方之间的联系;发展的源泉、动力就在于事物内部矛盾双方的对立统一。这就从根本上阐明了世界联系、发展的内容和实质。这是唯物辩证法中最根本的问题,只有解决了这个问题,唯物辩证法关于世界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的原则才能确立。
第二,对立统一规律是贯穿于唯物辩证法其他规律和范畴的中心线索,是理解其他规律和范畴的关键。唯物辩证法的各个规律和范畴从不同侧面说明了事物的联系和发展,作为事物联系和发展实在内容和根本动力的对立统一规律,必然贯穿于唯物辩证法的其他规律和范畴之中。唯物辩证法的其他规律和范畴,都是对立统一规律的展开和补充。
第三,矛盾分析的方法是认识事物的根本方法。事物就是矛盾,认识事物就是认识矛盾,分析问题就是分析矛盾。唯物辩证法作为宇宙观,最根本的就是关于世界的矛盾观;唯物辩证法作为认识的规律,最根本的就是矛盾的规律;唯物辩证法作为认识的方法,最根本的就是矛盾分析的方法。在实践中,只有按照矛盾分析方法去认识事物,分析问题,才能克服前进道路上的“障碍”,有效地进行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活动。
第四,是否承认事物内部的矛盾性是辩证法和形而上学两种发展观的根本分歧。
总之,在唯物辩证法的科学体系中,对立统一规律作为实质和核心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但是,核心并不能代替一切,没有其他规律和范畴,也就没有对立统一规律的核心地位。所以,只有全面正确理解和掌握唯物辩证法的三个基本规律和诸范畴,才能完整准确地把握唯物辩证法的科学体系。
第三节 物质世界辩证发展的一般规律
一.对立统一规律
对立统一又叫矛盾规律,矛盾是指事物内部两方面之间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也就是事物内部两方面之间既相互排斥又相互联系的关系。简言之,矛盾就是对立统一。同一性和斗争性是矛盾的两个基本属性。
1.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矛盾的同一性是指矛盾双方相互联系的性质,它包括两方面含义:
第一,矛盾双方相互依存,就是矛盾双方互为存在的前提,一方的存在以另一方的存在为条件,双方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如,正与负、化合与分解、同化与异化、正确与错误、剥削与被剥削,双方都是依赖对方的存在而存在的。
第二,矛盾双方相互贯通,是指矛盾双方存在着由此达彼的桥梁。它主要表现为以下两种情形:其一是矛盾双方相互渗透,就是指矛盾双方都包含着对方的因素。例如生产中包含着消费,消费中包含着生产;感性认识中包含理性认识,理性认识中也包含着感性认识的因素。其二是矛盾双方向自己的对立面转化的趋势,如好事和坏事、胜利和失败、先进和落后等等,无不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矛盾的斗争性是指矛盾双方相互排斥、相互对立的性质。矛盾的斗争性是一个具有广泛含义的哲学范畴,具有无限多样的表现形式,既包括矛盾双方的激烈冲突,也包括矛盾双方的区别和差异。物理现象中的吸引与排斥的对立,生物体内同化和异化的区别,生物之间的弱肉强食的生存竞争,敌对阶级的阶级斗争,人民内部不同意见的争论,都是矛盾斗争性的表现。不能把矛盾的斗争性只理解为激烈的冲突和对抗。
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是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结的。
首先,同一性和斗争性是有区别的,是矛盾的两种相反的基本属性,它们在事物矛盾运动中所处的地位是不同的,矛盾的同一性是有条件的、相对的,矛盾的斗争性是无条件的、绝对的。矛盾的同一性之所以是有条件的、相对的,是因为只有在一定条件下,矛盾双方才能相互依存,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保持质的稳定性;也只有在一定条件下,矛盾双方才能互相转化。然而,条件都是可变的,矛盾的同一性及其所体现的事物的静止和稳定,也是暂时的、可变的,因而是相对的。矛盾的斗争性之所以是无条件的、绝对的,是因为无论在任何条件下矛盾双方都会有斗争。矛盾的斗争性既存在于事物的相对稳定状态中,也存在于事物的显著变动状态中。矛盾的斗争性及其所体现的事物的运动变化都是无条件的、绝对的。
其次,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又是相互联结、不可分离的。
一方面,同一性是包含斗争性的同一性,没有斗争性就没有同一性。矛盾双方的同一性,是包含差别和对立的具体的同一性,而不是绝对的自身等同。如果认为事物自身中不包含它的对立面,事物没有矛盾,也不会有事物的发展。这是一种形而上学观点。另一方面,斗争性寓于同一性之中,没有同一性也就没有斗争性。矛盾的斗争性是互相联系着的矛盾双方的相互区别、对立与排斥。如果两个方面毫无联系,就不能构成矛盾,双方的斗争就无从发生。脱离同一的对立,就是绝对的对立。绝对对立与绝对同一一样,都是形而上学的观点。
既然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是相互联结的,任何矛盾都是既具有同一性,又具有斗争性,失去其中任何一种属性就不成其矛盾。因而我们在认识和实践中。要把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结合起来,学会在对立中把握同一,在同一中把握对立,反对只见同一不见对立或只见对立不见同一的形而上学观点。
2.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
事物发展的动力在于事物的内部矛盾,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在事物发展中都起着重要作用。
矛盾的同一性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主要表现在:
第一,矛盾双方相互依存,使事物保持相对稳定性,为事物的存在和发展提供必要的前提。只有矛盾双方相互依存,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事物才有相对稳定性,才能存在,在此基础上,事物才能发展。如果没有矛盾双方的相互依存,事物就不能存在,也就根本不可能发展。
第二,矛盾双方互相吸取有利于自身的因素而得到发展。矛盾双方是互相渗透的,矛盾双方都从对方吸收和利用有利于自身的因素,促进自身的发展,从而推动整个事物的发展。
第三,矛盾的同一性规定了事物向着对立面转化的基本趋势。发展就是一物转化为他物,但这种转化不是任意的,而是向自己的对立面转化。这一转化的基本趋势是由矛盾的同一性规定的。
矛盾的斗争性在事物发展中也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它的作用主要表现在:
第一,在事物量变过程中,斗争推动矛盾双方的力量对比和相互关系发生变化,为质变做准备。在矛盾双方相互排斥、相互斗争的过程中,双方的力量此消彼长,造成矛盾双方发展的不平衡,使力量对比和相互关系发生变化,从而使事物发生量变,为质变创造条件。
第二,在事物质变过程中,斗争突破事物存在的限度,促成矛盾的转化,实现事物的质变。当矛盾双方力量的消长达到某一限度时,只有通过矛盾斗争才能突破这个限度,使旧的矛盾统一体分解,新的矛盾统一体产生,才有事物的质变。在阶级社会中,只有靠革命阶级对反动统治阶级的坚决彻底的斗争,才能推翻反动阶级的统治,实现社会形态的飞跃。
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在事物发展中都有重要作用,但都不能孤立地起作用。只有二者结合在一起才能成为事物发展的动力。毛泽东指出:“有条件的相对的同一性和无条件的绝对的斗争性相结合,构成一切事物的矛盾运动。” 矛盾着的对立面又统一、又斗争,由此推动事物运动发展。
事物的内部矛盾是推动事物发展的动力,同时事物的外部条件对事物的发展也发生重要的影响作用,因此,必须正确认识事物发展的内因、外因及其相互关系。
内因是事物的内部矛盾。外因是一事物与他事物之间的相互影响和相互作用,即外部矛盾。内因和外因的关系是:
第一,内因是事物发展变化的根据。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不在事物外部,而在事物内部。
第二,外因是事物发展变化的条件。任何事物都不是孤立的,都和周围的事物相互影响、相互作用,外因是事物发展变化不可缺少的条件,不具备一定的外部条件,事物也不会发展变化。在一定的情况下,外因对事物的发展甚至起决定性作用。
第三,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外因对事物发展所起的作用,表现在对事物内部矛盾的影响上,也就是通过使矛盾双方的状况发生变化,推动事物的发展变化。外因的作用无论多大,也必须通过内因而起作用。
唯物辩证法关于事物发展的内因与外因辨证关系的原理,是我国坚持独立自主、自力更生和对外开放方针的理论基础。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必须首先依靠本国人民独立自主、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只有这样才能建立起繁荣昌盛的社会主义强国。中国的发展离不开世界,对外开放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项基本国策。现代的世界是开放的世界,各国经济技术联系非常密切,在这种情况下闭关自守只能导致愚昧、落后,不可能实现现代化。邓小平指出:“现在任何国家要发达起来,闭关自守都不可能。我们吃过这个苦头,我们的老祖宗吃过这个苦头。”,长期闭关自守,中国搞得贫穷落后,愚昧无知。”[c1] 我国的对外开放是以独立自主、自力更生为基础的。我们必须从我国的实际出发,积极地借鉴和吸收世界各国一切文明成果为我所用,增强我国自力更生的能力,加快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步伐。
3.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矛盾的普遍性就是矛盾的共性,绝对性,它包括两个方面的含义:“其一是说,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其二是说,每一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存在着自始至终的矛盾运动。”
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就是说一切事物都存在着本身所固有的矛盾,矛盾无处不在。中国传统哲学中就曾有过“凡物莫不有对”、“独中有对”、“善者恶之对也,有善则有恶”、“没者存之对,终者始之对”、“有之与无,难之与易,长之与短,高之与下,音之与声,前之与后,是皆不免有所对”的思想。说的就是任何事物都有矛盾。人类社会实践发展到今天,已经证明无论自然界、人类社会还是思维领域,矛盾都是普遍存在的。
每一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存在着自始至终的矛盾运动,即是说每一个事物从它产生到灭亡的整个发展过程中,时时刻刻都存在着矛盾,旧的矛盾解决了,还会产生新的矛盾,开始新的矛盾运动。矛盾不断产生,又不断解决,事物发展过程中不存在无矛盾状态。这就是说,矛盾无时不有。但是应该指出,矛盾的存在有一个逐步展开的过程,差异、对立、对抗、转化就是表达矛盾不同发展程度的概念,这只是矛盾存在形式的差别性问题,而不是矛盾的有无问题。矛盾普遍性原理要求我们在任何时候,对任何事物都有勇于承认矛盾、揭露矛盾、分析矛盾,并采取恰当的方法去解决矛盾。
矛盾的特殊性是矛盾的个性、相对性,是指具体事物的矛盾以及矛盾的每一个侧面各有其特点。现实存在的事物往往不是单一矛盾构成的,而是极为复杂的矛盾群体。因此,要区分矛盾的特殊性,必须注意把握矛盾的各种情形。
第一,每一不同的事物,不同的物质运动形式都包含着自身特殊的矛盾,从而构成一事物与他事物、一种运动形式与其他运动形式区别开来的特殊本质。世界上的各种事物的运动之所以千差万别,就是因为各种事物的内部矛盾各自有其特殊性。
第二,同一事物或同一物质运动形式的不同过程或不同阶段上的矛盾各有特殊性。一个比较复杂事物的发展,一般要经历若干过程或阶段,区分这些不同过程或阶段的基础,就是它们各自包含的特殊矛盾。只有了解事物发展过程及其阶段的矛盾特殊性,才能把握这一过程的本质和各阶段的特殊本质。
第三,不同运动形式、过程和阶段中的矛盾的不同侧面各有特殊性。任何矛盾包含对立统一的方面,这两个方面也各有特点,并且一方的变化必然引起另一方的变化。因此要分析矛盾的特殊性不仅要分析物质运动形式、过程和阶段中的矛盾特点,而且要分析矛盾不同侧面的特点。
第四,解决矛盾的具体斗争形式也各不相同。由于矛盾的性质以及矛盾存在和发展条件的复杂性,使矛盾解决的形式也多种多样。一般说来,主要有矛盾一方克服另一方、矛盾双方同归于尽、矛盾双方融合成一个新事物三种基本形式。认识和把握矛盾解决的形式,对于正确解决矛盾促进事物的发展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认识矛盾的特殊性是各门科学分类的依据,是科学地认识事物的基础,是正确地解决矛盾的前提。列宁说:“马克思主义的精髓,马克思主义的活的灵魂:对具体问题作具体分析。” 这就深刻地说明了认识和把握矛盾特殊性的重大意义。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关系,是共性和个性、绝对和相对的辨证统一关系。毛泽东说:“这一共性个性、绝对相对的道理,是关于事物矛盾问题的精髓,不懂得它,就等于抛弃了辩证法。”
第一,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相互区别。矛盾的普遍性是共性、绝对性,矛盾的特殊性是个性、相对性。共性概括了个性中共同的本质的东西,它比个性深刻,但不能完全代替个性;个性比共性丰富,但它不能完全进入共性之中。
第二,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互相联结。任何一个具体事物都是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统一、共性和个性的统一。矛盾的普遍性存在于特殊性之中,共性存在于个性之中,个性表现共性。既没有脱离特殊性而独立存在的普遍性,也没有不包含普遍性的特殊性。
第三,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在一定条件下互相转化。由于事物范围的极其广大,发展的无限性,所以在一定场合为普遍性的东西,在另一场合则变为特殊性,反之亦然。这说明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区别是相对的,它们既有确定的界限,也可以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过渡。
学习和掌握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相互关系的原理具有重要意义。
第一,这一原理是科学的领导方法、工作方法、思想方法的理论依据。毛泽东同志倡导的解剖麻雀、抓典型、一般号召和个别指导相结合等领导方法和工作方法,就是对这一原理的具体运用和体现。
第二,这一原理是无产阶级政党坚持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与各国具体实践相结合这一基本原则的哲学基础。邓小平提出的“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就是把马克思主义普遍原理同中国现代化建设具体实践相结合的当代典范。“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体现了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共性和个性的有机统一。其中,社会主义体现的是普遍性、共性,中国特色体现的是特殊性、个性。我们必须从中国的国情出发,建设具有自己民族形式和特点的社会主义,而绝不能照抄照搬别国模式。
第三,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辨证关系的原理是反对教条主义和经验主义的思想武器。教条主义和经验主义是从不同方面割裂了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相互关系,把马克思主义和具体实践割裂开来。教条主义者只承认矛盾的普遍性,否认矛盾特殊性,拒绝对具体情况作具体分析,把马克思主义当成僵死公式,到处套用。经验主义者只承认矛盾的特殊性而否认矛盾的普遍性,把局部的经验当成普遍真理到处搬用。只有把握矛盾普遍性与特殊性的辨证统一关系,才能克服教条主义和经验主义。
4.矛盾发展的不平衡性矛盾发展的不平衡性是矛盾特殊性的重要表现。它主要表现为两种情形:一种是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的不平衡,另一种是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的不平衡。
第一,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在一个复杂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往往有许多矛盾存在,这些矛盾的发展是不平衡的,其中有一种居于支配地位、起着决定作用的矛盾,这就是主要矛盾,其他处于服从地位的矛盾是次要矛盾。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是相互影响、相互作用,并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的。首先,主要矛盾规定和影响着次要矛盾的存在和发展,对事物的发展起决定作用,主要矛盾解决得好,次要矛盾就可以比较顺利地解决;次要矛盾解决得如何,反过来又影响主要矛盾的解决。其次,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的地位不是一成不变的,在一定条件下它们可以相互转化。基于这种关系,我们在观察和处理复杂问题的时候,要首先抓住和解决主要矛盾,同时又不忽略次要矛盾,做到统筹兼顾,并且还要注意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的转化,不失时机地转移工作重点。
第二,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不仅同一事物中的各个矛盾是不平衡的,而且一矛盾双方的力量也是不平衡的,其中居于支配地位、起着主导作用的方面是矛盾的主要方面,处于被支配地位的是矛盾的次要方面。
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是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并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的。首先,矛盾的主要方面支配次要方面,事物的性质是由取得支配地位的矛盾的主要方面决定的;矛盾的次要方面也制约和影响矛盾的主要方面。其次,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的地位不是固定不变的,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随着矛盾双方主次地位的转化,事物的性质也就发生了变化。基于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这种关系,我们在分析问题时,要分清主流和支流,抓住主流,正确认识事物的性质,同时也不能忽视支流,并且要注意主流和支流的转化。
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关系的原理,要求我们在实际工作中坚持“两点论”和“重点论”的统一。
“两点论”,就是认识复杂事物的发展过程时,既要看到主要矛盾,又不忽略次要矛盾;在认识某一矛盾时,既要看到矛盾的主要方面,又不忽略矛盾的次要方面。如果只看到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忽略了次要矛盾和矛盾的次要方面,就会陷入片面性而犯“一点论”的错误。“重点论”就是认识复杂事物的发展过程时,要着重抓住它的主要矛盾;在认识某一矛盾时,要着重把握矛盾的主要方面。如果不分主次轻重、不抓重点,就会犯“均衡论”的错误。“两点论”和“重点论”是相互包含、辨证统一的。坚持“两点论”和“重点论”的统一,就是看问题、办事情既要全面,又要善于抓住重点。我国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和一系列“两手抓”的方针,认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形势要分清主流和支流,既要看到主流,坚定信心,又不忽略支流、提高警惕的方法,都是坚持“两点论”和“重点论”统一的具体体现。
二.质量互变规律
1.质、量、度一切事物都具有一定质和量,是质和量的统一体。质是一事物区别于他事物的内在规定性。世界上的事物千差万别,就是因为都具有自己内在的、质的规定性。质和事物是直接同一的,不具有一定质的事物是根本不存在的,某一事物一旦丧失了自己的质,它就不再是自身而变成他物,而他物同样也有自己的质。另一方面,质又总是一定事物的质,脱离一定事物的纯粹的质也是根本不存在的。一个事物往往是多方面的矛盾统一体,具有多方面的质。其中事物的根本的质贯穿于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决定事物的存在。事物的质通过属性表现。属性就是一事物和他事物发生联系时表现出来的质。由于事物具有多方面的质,因而它具备多方面的属性。事物的质决定了事物具有什么样的属性,而属性又说明事物具有什么样的质,人们通过属性来认识和把握事物的质。
量是事物存在和发展的规模、程度、速度以及构成事物的成分在空间上的排列组合等可以用数量表示的规定性。量和事物的存在不是直接同一的,在一定范围内,量的变化不会改变事物的质的规定性。事物的量是多方面的,如事物的多少、大小、长短、高低、轻重、厚薄等等都是事物不同量的表现。量又可以概括为外延的量和内涵的量两个方面。外延的量,表现事物的外部特征,如规模、范围等;内涵的量,表现事物的内部特征,如事物的层次、等级等。
认识事物的质和量具有重要意义。质是人们认识事物的前提和基础,认识事物首先就是区别一事物与他事物的特殊的质,只有把握了事物的质的规定性,才能正确地区分事物,划清不同事物的界限。而认识事物的量是认识事物的继续,可以加深对事物质的认识,是认识的深化和精确化,把对事物的定性分析提高到定量分析,是进而准确地把握事物的重要环节。
任何事物都是质和量的统一。度就是反映事物质和量相统一的哲学范畴。所谓度,是指事物保持自己质的量的限度,是和事物的质相统一的数量界限。质和量的相互结合、相互规定,使质量双方在度的范围内处于统一状态,形成某物之所以成为某物的质和量的统一体。
掌握事物的度对于认识和实践具有重要意义。首先,只有认识了事物的度,才能准确把握事物的质。当人们的认识还停留在质的阶段时,对事物的认识还是模糊的、笼统的。由质进到量,对事物的认识就比较清晰一些。只有把握了事物的度,才能对事物有清晰准确的认识。其次,只有准确把握事物的度,才能提出指导实践活动的正确准则,坚持适度原则,防止“过”或“不及”。当需要保持事物的相对稳定性时,人的自觉活动要设法使其量变不超出度的范围。通常说的“注意分寸”、“掌握火候”、“适可而止”、“过犹不及”,都是要求在实践中坚持适度原则。
2.量变和质变及其辨证关系一切事物的量和质都是运动、变化的,量变和质变是事物发展变化的两种状态。量变即量的变化,是指事物数量的增减和场所的变更,它体现着事物发展的连续性。量变是事物处于相对稳定阶段的变化,原有的矛盾统一体仍然存在,事物的根本性质没有改变,因而具有渐进性(或连续性)和不显著的特点。质变即事物根本性质的变化,是指事物由一种质态向另一种质态的飞跃,它体现着事物发展变化的非连续性。质变是对事物原有质的突破,是旧的矛盾统一体的瓦解,新的矛盾统一体的形成,因而具有间断性(非连续性)和显著性的特点。
量变和质变作为事物发展过程中的两种不同的状态,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结、相互转化,是辨证的统一。
首先,从二者的相互依存来看,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事物的变化总是从量变开始,以量变为基础,没有量的积累作基础,质变发生是不可能的,但单纯的量变不会永远持续下去,当量的积累达到一定限度时,必然引起事物的质变。
其次,从二者的发展过程来看,在量变基础上发生的质变并不是事物发展的结束,而是在新质的基础上开始了新的量变。在这一过程中,质变体现和巩固着量变的成果,并为新的量变开辟道路,在新质的基础上又开始了新的量变,二者相互转化,构成事物的无限发展过程。
量变和质变的相互依存和相互转化,说明事物运动发展的过程是由量变到质变,又由质变到新的量变,如此循环往复,使事物不断由低级向高级发展。它体现了事物发展是量变和质变的统一,即渐进性和飞跃性、连续性和非连续性的统一。形而上学则割裂量变和质变的辨证关系,表现为两种极端的方式:一种是“激变论”,一种是“庸俗进化论”。“激变论”只承认事物的质变,否认量变,否认质变必须有量变做准备,而把质变看作是突然发生的。“庸俗进化论”则只承认事物的量变、进化,否认事物的质变和飞跃,否认量变向质变的转化。
3.量变和质变的复杂性质量互变规律是自然界、人类社会和人类思维领域普遍起作用的客观规律,并已为人类的社会实践和科学研究的发展所证实。但是,质量互变规律的具体表现又是特殊的和复杂的。量变和质变的复杂性主要表现为量变和质变形式的多样性与量变和质变的相互渗透。量变的基本形式可分为两种:一种是事物数量上增加或减少;另一种是事物在构成要素排列组合和结和形式上发生一定的变化。质变的基本形式可分为两种:爆发式飞跃和非爆发式飞跃。所谓爆发式飞跃,是指通过对抗的形式来实现的质变。如自然界中的火山爆发、地震等;阶级社会中的军事冲突、暴力革命等。所谓非爆发式飞跃,是指不通过对抗的形式,而通过新质要素的逐渐积累和旧质要素的逐渐消亡来实现的质变。如旧物种发展为新物种、由猿转变为人、科技革命等。
由于事物矛盾运动的复杂性,无论是量变还是质变,都不是以纯粹的形式出现的,而是相互渗透、相互交错的过程。
一是总的量变过程中有部分质变,量变中渗透着质变,这种质变有阶段性部分质变和局部性部分质变两种情形。阶段性部分质变是事物的根本属性未变,而比较次要的性质发生了变化,使事物的发展呈现出阶段性,这是事物的本质属性和非本质属性变化不平衡的一种表现。如资本主义社会从自由竞争的资本主义阶段到垄断资本主义阶段,就是同一社会制度下的阶段性部分质变。我国分三步走的战略部署,每一阶段每一步都是一定程度的部分质变。局部性部分质变是指事物全局性质未变,而某些局部性质发生了变化,这是事物各部分变化不平衡性的一种表现。如我国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一块块革命根据地的建立,相对于全国处于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而言,就是局部性的部分质变。
二是质变过程中有量的扩张,质变中又渗透着量变,这是指事物进入质变过程以后新质因素有量的扩张,旧质因素有量的消亡直到完成质变。当事物的质变开始时,新质并不是同时在事物的全体上出现的,而是在旧质范围内首先突破一点或几点,由个别到部分,再从部分到全体,从数量上迅速增加,直到占领全盘而完成质变 。在这里,还应该把质变中的量的扩张与量变区别开来。质变中量的扩张的每一步所产生的都是新质,是新质的量的扩张,而一般量变过程中,它只是相对稳定状态下的数量变动,没有也不可能产生新质。
量变和质变的相互渗透,揭示事物的发展是连续性和阶段性的统一。总的量变过程中的部分质变,说明事物的发展是具有阶段性特点的;质变中量的扩张,说明事物发展的阶段又是一个连续性的过程。阶段性与连续性的统一,使事物发展既有节奏性,又有连贯性,这对于我们在把握事物的运动发展时,把不断革命论和革命发展阶段论统一起来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三.否定之否定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也是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规律,它揭示了事物发展的方向和道路。
1.肯定和否定任何事物内部都包含着肯定和否定两个方面。肯定方面是事物中维持其存在的方面,即肯定事物为它自身而不是他物的方面。否定方面是指事物中促使其灭亡的方面,即破坏现存事物使其转化为他物的方面。如在生物有机体中,遗传就是维持其物种不变的肯定方面,变异则是促使其变为新物种的否定方面。正由于事物中都包含着肯定方面,所以它才存在;由于事物中包含着否定方面,所以它又不是永恒不变的,它会被新事物取代。当肯定方面处于主导地位时,事物保持其原有的性质而继续存在。当否定方面处于主导地位时,事物丧失其原有的性质而发生质的变化。
肯定和否定是对立的统一。肯定和否定是事物内部两种相反的方面、趋势,它们是对立的。同时,肯定与否定又是统一的。一方面,肯定和否定相互依存。离开了肯定没有否定,离开了否定也没有肯定。另一方面,肯定和否定相互渗透。肯定中包含着否定,对一事物的肯定就包含着对与之相反的另一事物的否定,在一定意义上,肯定就是否定;否定中包含着肯定,在一定意义上,否定就是肯定。唯物辩证法的否定观就是建立在对肯定和否定辨证统一的理解基础之上的。
唯物辩证法的否定观集中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哲学批判的、革命的本质。马克思说:“辩证法在对现存事物的肯定的理解中同时包含对现存事物的否定的理解,即对现存事物的必然灭亡的理解;辩证法对每一种既成的形式都是从不断的运动中,因而也是从它的暂时性方面去理解;辩证法不崇拜任何东西,按其本质来说,它是批判的和革命的。”在辩证法看来,世界上的任何事物都不是永恒的、绝对的,总是要被否定的。否定是事物发展的推动力量。
2.两种对立的否定观唯物辩证法的否定观是:
第一,辨证的否定是通过事物内部矛盾而进行的自我否定。一事物被否定是通过事物内部否定方面来实现的,而不是外力作用的结果。
第二,辨证的否定具有两个重要特点。其一,否定是发展的环节。事物的 发展通过否定实现。没有新事物对旧事物的否定,就没有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就没有事物由低级向高级的发展。其二,否定是联系的环节。新事物是在旧事物中生长起来的,它对旧事物的否定不是把旧事物中的一切因素完全抛弃,而是否定其中过时的、消极的东西,保留其中合理的、积极的因素,经过改造加以吸收,使之成为新事物的有机组成部分。这样,辨证的否定又把新旧事物联系起来。
第三,作为发展环节与联系环节之统一的辨证的否定是扬弃,是既克服又保留。新事物既克服旧事物中消极的东西,又保留旧事物中的积极成果。克服是就发展的环节而讲的,它表明新旧事物之间有一条确定的界限,是发展中的非连续性;保留是就联系的环节而讲的,它表明新旧事物之间存在着继承关系,是发展中的连续性。辨证的否定是包含着肯定的否定,是连续性和非连续性的统一。
形而上学的否定观与辩证法的否定观是根本对立的。它的主要错误在于:第一,它认为否定不是事物的自我否定,而是外力强加于事物的。这样,否定就成了偶然的甚至是主观任意的否定。第二,它把否定看成是对事物的消灭,是发展的中断。第三,它把肯定和否定绝对地对立起来,认为肯定就是绝对的肯定,就是肯定一切;否定就是绝对的否定,就是否定一切,“是即是,非即否,除此之外,皆是鬼话”,就是它的公式。这种形而上学的否定观在实践中有极大的危害性。
坚持辨证的否定观具有重大的实践意义。既然否定是“扬弃”的过程,这就要求我们对任何事物都要采取科学分析的态度,既不能肯定一切,也不能否定一切。在对待我国传统文化和西方文化上,要采取辨证否定、批判继承的态度,坚持“取其精华,去其糟粕”的原则,做到“古为今用”,“洋为中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应努力挖掘人类历史上的一切优秀文化遗产,努力学习其他国家和民族在经济政治科学技术文化艺术管理等方面的一切长处,结合中国的实际不断创新,以加快我国现代化建设的步伐。
3.否定之否定事物的辨证否定不是一次完成的,而是连续不断地进行的,要经历三个阶段、两次否定而出现仿佛向旧东西恢复的周期性的运动过程。在每一周期之中,肯定阶段和否定之否定阶段都是否定阶段的对立面,因而否定之否定阶段和肯定阶段在形式上不可避免地具有某些相似之处,表现出否定之否定阶段向肯定阶段的“回复”,好像又回到了原来的出发点,所以,这种“回复”是事物发展中的逻辑必然性。但是,这里的“回复”并不是真正地回到原来的出发点,而只是“仿佛是向旧东西回复”。从内容上看,否定之否定阶段重复肯定阶段的某些特征,只是某些方面的重复,决不是全部特征、特性的回复,是在新的基础上的回复和更高阶段上的发展,包含了与肯定阶段本质上不同的新内容,达到了肯定方面与否定方面的对立统一,使事物发展到了更高一级阶段。
事物的发展由肯定到否定,再到否定之否定,形成一个完整的周期。但是,由于受事物发展的前进性所支配和制约,事物发展的这种周期又不是封闭的而是开放的。否定之否定阶段既是事物自身发展的前一个周期的终点,又是事物发展的下一个周期的起点.事物发展的周期总是一个接着一个,循环往复,以至无穷,由此表现出事物由低级到高级、由简单到复杂的无限发展过程。这一过程从其内容上看,是自己发展自己、自己完善自己的自我运动过程; 从其表现形态上看,则是一个螺旋式上升或波浪式前进的过程。事物的发展是前进性和曲折性的辨证统一。前进性是指事物发展的基本趋势,事物发展的总趋势或方向是前进的、上升的,这是事物自我发展、自我完善的一个根本特征。从根本上说,这是由否定的辩证性决定的。在由辨证否定所组成的发展链条中,每经过一次否定,都是对旧事物的“扬弃”,既克服了旧事物中消极过时的东西,又保留和发扬了其中积极合理的因素,使新事物具有了新性质和新特征。客观事物正式通过自身内在的否定而实现由低级向高级发展的。
曲折性是指事物发展的具体道路。新事物否定旧事物不是一帆风顺的,通常要经历艰难曲折的斗争,经历多次的反复和挫折才能实现。在一定时期内,一定条件下,还可能出现某种局部的或暂时的倒退现象。但是,事物在一定时期和一定条件下,出现的倒退现象只是暂时的,它改变不了事物发展的前进上升的总方向和总趋势。
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的事物的发展是前进性和曲折性的统一的原理,不仅有重要的理论意义,而且具有重大的实践意义。其理论意义在于,它是反对形而上学的循环论和直线论的思想武器。循环论只看到事物发展的曲折性,否认了事物发展的前进性,认为事物的发展是周而复始的循环。直线论只看到事物发展的前进性,否认了事物发展的曲折性,认为事物的发展道路是笔直的,没有任何曲折和倒退。这两种观点都是形而上学的错误观点。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的事物的发展是前进性和曲折性的统一的原理,对于我们正确认识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既然事物发展的总趋势是前进上升的,那么,我们就应当坚定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信念,满怀信心地为共产主义而奋斗。既然事物发展的道路是曲折的,那么,我们就要准备走曲折的路,克服盲目乐观的态度,要在克服困难中开辟前进的道路。总之,前途是光明的,道路是曲折的。
第四节 联系发展的基本环节一、现象和本质现象和本质这对范畴是揭示事物的外部表现和内在联系及其相互关系的一对范畴。
现象是事物的外部联系和表面特征,是事物本质的外在表现。事物的现象是纷繁复杂的,一般可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直接从正面表现本质的现象,它和事物的本质相一致,这类现象称为真象;另一种以间接的方式,从反面表现事物的本质或以歪曲颠倒的形式表现本质的现象,这类现象称为假象。假象同真象一样具有客观性,它与人们在感知过程中产生的错觉不同,错觉是主观的,假象是客观的。
本质是指事物的根本性质,指组成事物的各个基本要素的内在联系。本质作为事物的根本性质,它不同于广义的质,而是一事物具有质的规定性的内在根据。本质是事物的内在联系,这种内在联系是由事物本身所固有的特殊矛盾决定的。本质与必然性、规律性是同等程度的概念,不过本质的含义更广泛一些,它是事物内部所包含的一系列必然性、规律性的综合。
现象和本质之间的关系是对立统一关系。
首先,现象和本质是相互区别的、对立的。主要表现在:第一,现象是事物的表面特征和外部联系,暴露于事物外部,可以为人们的感官直接感知;本质则是事物的根本性质和内在联系,深藏于事物内部,是不能直接感知的,只有通过抽象思维才能把握。第二,现象是个别的、具体的,是多种多样的;而本质则是同类现象中一般的、共同的东西。第三,现象是多变的、易逝的;本质则是相对平静、相对稳定的。
其次,现象和本质又是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的。一方面,任何本质都要通过一定的现象表现出来,没有不表现为现象的赤裸裸的本质。另一方面,任何现象都从一定的方面表现本质,没有不表现本质的纯粹现象。此外,本质和现象之间并不是并列关系,本质决定现象,是现象存在的根据,现象的产生和变化归根到底是依赖于本质的。
掌握现象和本质辩证关系的原理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现象和本质的对立,说明了科学研究的必要性。现象和本质的统一,决定了科学研究的可能性。现象和本质是相互区别的、对立的,认识了现象不等于认识了本质,这就有必要通过科学研究揭示事物的本质。如果事物的现象和本质是直接合而为一的,一切科学研究就成为多余的了。现象和本质又是统一的,本质通过现象表现出来,现象表现着本质,人们就可以通过对现象的认识达到对本质的认识。
其次,我们在认识和实践活动中要透过现象,抓住本质。既然现象和本质之间是对立统一的关系,我们既不能使认识停留在表面现象的层次上,也不能脱离现象去凭空地构想事物的本质,而是在实践的基础上,通过大量现象的分析,去揭示事物的本质。毛泽东指出:“我们看事物必须要看它的实质,而把它的现象只看作入门的向导,一进了门就要抓住它的实质,这才是可靠的科学的分析方法。”
二.原因和结果原因和结果的联系是事物或现象之间引起和被引起的联系。引起一定现象的现象是原因,由原因所引起的现象是结果。
因果联系有一个显著的特点,就是原因在先,结果在后。但并不是所有时间先后的联系都是因果联系,“在此之后”不等于“由此之故”。例如春夏秋冬四季的更替,虽然在时间上先后相继,但它们之间并没有因果联系。白昼和黑夜也是时间上先后相继的,它们之间也没有因果联系。所以,因果联系是时间上先后相继的、一种现象引起另一种现象的必然联系。
原因和结果之间的关系是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
首先,原因和结果是对立的。在具体的因果联系中,原因就是原因,结果就是结果,二者不能混淆颠倒。这是原因和结果区别的确定性。如果倒因为果或倒果为因,就会得出荒谬的结论。
其次,原因和结果又是统一的,表现在:
第一,原因和结果是相互依存的。原因之所以成其为原因,是相对于它引起的结果而言的;同样,结果只有相对于引起它的原因来说才成为结果。如果双方失去一方,另一方就不能存在。
第二,原因和结果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在具体的因果联系中,原因和结果的区别是确定的,但在世界的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中,原因和结果的区别又是不确定的。同一种现象在一种联系中是原因,在另一种联系中则是结果,反过来也是一样。
第三,原因和结果是相互作用的。在原因和结果的关系中,不仅原因引起结果,而且结果也可以反过来作用于自己的原因,引起原因的进一步变化,这就是彼此之间互为因果。
原因和结果之间的联系是客观的、普遍的。因果联系的客观性是指,因果联系是客观事物本身所固有的,是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人们头脑中的因果观念无非是客观的因果联系的反映。因果联系的普遍性是指,世界上的一切事物和现象无不处在一定的因果联系之中。任何事物和现象都是由一定的原因引起的,它们也都会引起一定的结果。
承认因果联系的客观普遍性和因果规律(必然性)的哲学,是唯物主义决定论。坚持唯物主义决定论原则,是科学地认识世界和有目的地改造世界的前提。唯心主义非决定论否认因果联系的客观性和因果规律(必然性),如英国哲学家休谟认为,因果联系是人们多次看到两组现象先后相随而形成的心理习惯。德国哲学家康德认为,客观世界没有因果联系,原因和结果是人们用来整理感觉经验的一种先天知性形式。奥地利哲学家马赫宣称,在自然界中,既无原因,又无结果,因果律的一切形式都是从主观意想中产生的。与唯物主义决定论相对立的还有神学目的论,它虽然承认因果联系,但却把万事万物变化的终极原因归之于上帝或神的目的。唯心主义非决定论和神学目的论都是错误的。
因果联系是普遍的,但具体表现是复杂多样的。其中主要的类型是:一因多果,同因异果,一果多因,同果异因,多因多果,复合因果。在分析复杂的因果联系时,一定要进行具体、全面的分析。
掌握原因和结果辩证关系的原理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只有找出某一事物或现象产生的原因,才能认识其本质和规律,提出解决问题的有效方法。例如在医学上,只有找出某种疾病产生的原因,才算对这种疾病有了深刻的认识,才能找到预防和治疗这种疾病的方法。
其次,正确把握因果联系才能很好地总结经验教训。我们在行动之后总结经验,就是从结果中找原因,认识获得成功的原因,从而继续加强这些原因,争取更大的成功;认识招致失败的原因,从而努力消除这些原因,避免失败,转败为胜。
三.内容和形式世界上的任何事物都是内容和形式的统一体。内容是指构成事物一切要素的总和,也就是事物的各种内在矛盾,以及由它们所规定的事物的特性、成分、运动过程和发展趋势的总和。形式是指把内容诸要素统一起来的结构或表现内容的方式。
内容与形式的关系不仅是对立统一关系,而且是相互作用的关系。
内容和形式是对立的统一。内容和形式是现实事物的内在要素和结构方式这两个不同方面,两者是对立的。对于特定事物来说,内容就是内容,形式就是形式,二者不能混淆和颠倒。同时,内容和形式又是相互依存的。任何内容都具有某种形式,离开了形式,内容就不能存在;任何形式都是一定内容的形式,离开了内容就没有形式。另外,内容和形式的区别和对立是相对的,只有对特定的事物和确定的关系才有意义,在一定条件下,内容和形式可以相互转化。在某一联系中是形式的东西,在另一联系中可以成为内容,反过来也是一样。例如,思想是人们反映客观世界的主观形式,同时又是语言的内容;语言是思想的形式,同时又是语言学的内容,等等。
内容和形式又是相互作用的。第一,内容决定形式。有什么样的内容就要求有什么样的形式与之相适应;内容发生了变化,形式迟早要发生相应的变化。例如文学作品的题材决定体裁。第二,形式对内容有反作用。被一定内容所决定的形式并不是消极被动的,它能反过来积极影响内容。当形式与内容适合时,对内容的发展起积极的促进作用;当形式不适合于内容时,对内容的发展起消极的阻碍作用。第三,内容和形式的相互作用构成两者的矛盾运动。事物的内容和形式这两个方面,内容是活跃易变的,形式则是相对稳定的。活跃易变的内容与稳定少变的形式之间自始至终存在着矛盾。在事物发展的初期,形式与内容是基本适合的,这时形式对内容的发展起促进作用。经过一段时间,内容有了较大的变化,形式落后于内容,逐渐成为内容进一步发展的障碍,形式与内容基本不适合,这时就产生了变革旧形式以适合新内容进一步发展的客观要求。经过变革,打破旧形式,代之以适合内容发展要求的新形式,形式与内容又基本适合。形式与内容的矛盾运动,就是这样从基本适合到基本不适合,再到新的基本适合的无限发展过程。
在内容和形式的相互作用和矛盾运动中,二者的关系是错综复杂的。首先,内容决定形式是根本意义上的决定,而不是僵死的决定。内容和形式之间并不存在僵死的一一对应关系。在一定条件下,同一内容可以采取多种形式,同一形式也可以表现不同的内容。例如,同一题材可以采用小说、电影、戏剧等多种形式来表现。同样是小说,既可以表现革命的内容,也可以表现反动的内容。其次,在一定条件下,新内容可以利用旧形式,旧内容也可以以新形式的面貌出现。例如,现代生活的内容可以用京剧等旧形式来表现;一些封建迷信的东西以“科学预测学”的形式招摇过市,骗钱害人。事物的内容是极其丰富的,事物的形式是多种多样的,它们之间的联系也是非常复杂的。只有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才能全面、深刻地认识事物的内容和形式。
掌握内容和形式辩证关系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内容决定形式。我们在观察处理问题时,必须首先注意事物的内容。注意内容,就是根据内容的需要保持或改变形式。当形式基本上适合于内容时,我们要使这种形式相对稳定,不能任意改变这种形式;当内容发生了较大变化,形式基本不适合内容时,要及时地采取措施,抛弃旧形式,建立新形式,为内容的不断发展开辟道路。注意内容,就要反对脱离内容片面追求形式的形式主义。
其次,形式对内容有反作用。我们不能忽视形式,选择、利用和创造适当的形式,促进内容的发展,把充实的内容和恰当的形式结合起来。不忽视形式,就要反对只强调内容否认形式作用的形式虚无主义。
四.必然性和偶然性
必然性和偶然性是事物联系和发展中两种不同的趋势。必然性是指事物联系和发展中一定要发生的、不可避免的趋势。必然性与本质和规律是同等程度的概念。偶然性则是事物联系和发展中不确定的趋向。偶然的东西可能出现,也可能不出现;可以这样出现,也可以那样出现。如新事物战胜旧事物经过怎样的曲折道路是偶然的。
必然性和偶然性之间的关系是对立统一关系。
首先,必然性和偶然性是事物发展的两种不同趋向,它们产生的原因以及在事物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是不同的。必然性和偶然性都是由一定的原因引起的,但两者的原因各不相同。必然性根源于事物内部的根本矛盾,而偶然性的产生则主要是由事物的非根本性矛盾或外部条件引起的。与此相应,必然性在事物发展过程中居于支配地位,是一定要贯彻下去的趋势,这决定着事物发展变化的方向、前途和命运。偶然性则在事物发展过程中居于从属地位,它只能对事物的发展起影响作用,加速或延缓事物发展变化的进程,使事物发展过程的具体特点呈现出不同的面貌。
其次,必然性和偶然性又是统一的,二者的统一表现在:
第一,必然性总是通过大量的偶然现象表现出来,由此为自己开辟道路,没有脱离偶然性的纯粹必然性。事物的每一过程都是按其根本矛盾引起的必然规律发展的,但事物内部的非根本矛盾和种种外部条件等因素,对事物的发展都起不同的影响作用。事物的发展不能排除各种偶然因素的影响,总是在大量的偶然性变动中贯彻自己发展的必然趋势。有些看来是纯粹必然的过程,也有大量的偶然因素包含于其中,并通过这些偶然性表现出来。
第二,偶然性是必然性的表现形式和必要补充,偶然性背后隐藏着必然性并受其制约,没有脱离必然性的纯粹偶然性。在高级的运动形式中,特别是在生物领域和社会领域,直接呈现出来的是大量的随机现象和偶然事件,几乎看不到必然性。然而,生物的进化和社会历史的发展都是按其内在矛盾所规定的必然趋势,从简单到复杂、从低级到高级进化和发展的。如在社会历史中,出现的各种各样的历史人物和历史事件,都带有偶然性,但是偶然的历史人物和历史事件,是由社会基本矛盾决定的,是由历史必然性支配的,是历史发展必然规律的表现和补充。
第三,必然性和偶然性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由于事物的范围极其广大和发展的无限性,必然性和偶然性的区别是相对的,二者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这主要是指以下两种情形:一种情形是,在前一个过程中具有必然性的东西,对于后一过程来说可以转化为偶然性,反过来也是一样。另一种情形是,在小范围是必然的东西,对于大范围来说可以变为偶然的,反过来也一样。
必然性和偶然性是辩证的统一,把二者割裂开来就会导致形而上学的机械决定论和唯心主义的非决定论两种错误观点。
机械决定论把世界上的一切现象都看成必然的,否认偶然性的存在。机械决定论者把因果联系和必然联系混为一谈。他们认为世界上一切现象都是有原因的,因而一切都是必然的,偶然性是不存在的。如法国的霍尔巴赫认为,在大风扬起的尘土漩涡中,没有任何一个尘土分子的分布是偶然的。这样,他们就把偶然性也当成了必然性。这在表面上抬高了必然性,实际上是把必然性降低到偶然性。同时,如果在社会生活中,把一切都说成是必然的,就会导致“命运”决定一切的唯心主义宿命论,取消人的积极活动,使人完全服从“命运”的摆布。
唯心主义非决定论则把一切现象看成是纯粹偶然的,否认事物发展的必然性和规律性。如英国哲学家比尔生认为,必然性只属于概念世界,现实世界本身是没有必然性的。法国分子生物学家莫诺认为,偶然性是生命的起源和发展的基础,生物进化的根基是绝对自由的,但又是盲目的纯粹偶然性。唯心主义非决定论否认了客观世界发展的必然性和规律性,也就取消了人们认识世界的可能性,从而使人或者消极无为,或者盲目冒险。
掌握必然性和偶然性辩证关系的原理有重要意义。
首先,必然性决定着事物发展的方向和前途,我们必须努力发现必然性,按必然规律办事。只有这样,才能使我们在实践中避免盲目性,提高行动的自觉性,取得预期的效果。绝不能离开必然规律,不按规律办事,把希望寄托在侥幸的偶然事件上。否则就会犯类似“守株待兔”的错误,
其次,偶然性对事物的发展起着重要的影响作用,我们绝不能忽视偶然性。在实践中,我们必须善于分析各种偶然性,正确估计它可能给事物发展带来的各种影响,充分利用有利的偶然因素推进事物的发展,尽量避免不利的偶然因素的影响,还要对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有所准备,以便处变不乱、应付自如。
此外,在科学研究中,应该抓住偶然现象提供的机遇,揭示其背后隐藏的必然规律,抓住机遇往往是在科学研究上做出重大发现的关键环节。如电流磁效应的发现、青霉素作用的发现、X射线的发现,都是通过抓住和分析偶然现象而取得的重大科学发现。反之,如果排斥偶然性,否认机遇作用,就会错过科学发现的时机,不利于科学的发展。
五、可能性和现实性在事物运动发展过程中,必然性通过偶然性为自己开辟道路时,都要经历由可能向现实转化的过程。
现实就是现在存在着的客观实在,现实性是指包含有内在根据的、合乎必然性的存在,是事物和现象种种联系的综合。由于事物处在不断产生、发展、消亡的过程中,现实的存在可分为两种状态,一种是生长着的现实,是最有前途、最有生命力的东西,它具有成长的必然性和合理性;一种是衰亡着的现实,这类事物虽然还存在着,但它已失去了生命力,丧失了继续存在的必然性。现实性和必然性相联系,只有生长着的必然性的东西,才是现实的、合理的、符合事物发展规律的,也才是具有现实性的。
可能性是指包含在现实事物之中的、预示着事物发展前途的种种趋势。可能性是潜在的、尚未实现的东西。
为了全面理解可能性这个范畴,必须区分以下几种情况。
第一,要分清可能性和不可能性。可能性是指在现实事物中有内在的根据、在一定条件下能够变成现实的趋势。不可能性是指在现实事物中没有任何根据,在任何条件下都不会变成现实的事情。
第二,要分清现实的可能性和抽象的可能性。现实的可能性是指具备了充分的根据和必要的条件,目前就可以实现的可能性。抽象的可能性是指虽有一定根据,但根据还不充分,尚不具备必要条件,当前无法实现的可能性。抽象的可能性虽然当前无法实现,但随着现实的发展,条件的成熟,它可以转化为现实的可能性。
第三,要分清两种相反的现实可能性――好的可能性和坏的可能性。在事物发展的具体过程中,由于必然性和偶然性都会起作用,存在多种现实的可能性。这些可能性从对人有利还是不利的角度看,基本上可分为两种:好的可能性和坏的可能性。如种地有丰收的可能性,也有歉收的可能性;打仗有胜利的可能性,也有失败的可能性。在这两种相反的可能性竞争中,一种可能性的实现意味着另一种可能性的消失。究竟哪一种可能性能变成现实,通常取决于事物内部的矛盾斗争和各种外部条件。我们要努力促使好的可能性变成现实,防止坏的可能性变成现实。
第四,要分清可能性的大小。或然率(也叫“概率”、“几率”)是对可能性大小的一种科学说明和测定。或然率是所要测定的偶然事件的数目与全部可能发生的偶然事件总数之间的比率。把握可能性的大小,可以正确地规定自己行动的目的和任务,并创造条件,使有利可能性的或然率增长,使不利可能性的或然率减小。
可能性和现实性之间的关系是对立统一关系。
首先,可能性和现实性之间有着明显的区别和对立。现实性是业已实现了的当下的客观实在,可能性则是目前尚不存在以后才会出现(或并不一定能出现)的东西。可能性还不是现实性,现实性已不再是可能性,决不能将二者混淆起来。
其次,可能性和现实性又是统一的。一方面,二者相互依赖,不可分离。现实性不能离开可能性,这是由可能性转化而来的,不可能的东西永远不会成为现实;可能性也不能离开现实性,它的内在根据存在于现实之中。另一方面,可能性和现实性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现实性是由可能性发展转化而来的,同时它又包含着新的可能性,这种新的可能又将转化为新的现实。客观事物的发展就是在可能性和现实性的相互转化过程中实现的。
掌握可能性和现实性辩证关系的原理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可能性不等于现实性,一切工作都要从现实出发,而不要从可能出发。列宁说:“马克思主义的政策是以现实的东西而不是以可能的东西为依据。”可能的东西,是可能出现而未必一定出现的东西,以这样的东西为依据是不牢靠的。正确估计事物发展的各种可能性是必要的,但要把自己活动的依据建立在现实性这个可靠的基础上。
其次,为了使好的可能性转化为现实,我们必须在尊重客观规律的基础上,自觉发挥主观能动性。现实的可能性有多种,基本上有好的可能性和坏的可能性两种。可能性向现实性转化的过程,就是两种相反的现实可能性互争实现的过程。在有人参与的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哪种可能性会转化为现实,除了一定的客观条件起作用外,人的主观能动性起着巨大作用。人通过发挥主观能动性,可以创造有利条件,改变不利条件,争取使好的可能性变为现实,避免坏的可能性实现。即使在坏的可能性变为现实性的过程中,只要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也可以做到有备无患,减少不必要的损失。这就是所谓“做最坏的打算,力争最好的结果”。
思考题:
1.怎样理解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
2.为什么说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
3.运用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辩证关系的原理,说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一战略方针的正确性。
4.质量互变规律的基本内容是什么?学习和掌握这一规律对我们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有何指导意义?
5.什么是辩证的否定观?掌握辩证的否定观对于我们正确对待中国传统文化和西方文化有什么指导意义?
6.如何理解唯物辩证法诸范畴,其方法论意义分别是什么?
教学参考书:
1.列宁:《谈谈辩证法问题》、《马克思主义三个来源和三个组成部分》,《列宁选集》第2卷。
2.黑格尔:《美学》,第1卷。
3.毛泽东:《矛盾论》,《毛泽东选集》第1卷。
第四章 认识的本质和辨证运动
第一节 辩证唯物主义的反映论一、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是能动的反映论认识的本质问题,也即认识是什么的问题。这一问题同认识的发生问题有着不可分割的内在联系,是一切认识论都无法回避的重要问题。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在扬弃以往旧哲学认识论的基础上,明确指出认识的本质是在实践基础上主体对客体的能动反映,创立了能动的革命的反映论。
在认识论上,历来存在着两条根本对立的路线,即“从物到感觉和思想”和“从思想和感觉到物”的践线,前者是唯物主义反映论的认识路线,后者是唯心主义先验论的认识路线。这两条认识路线对立的实质,是在思维与存在、意识与物质、主观与客观的关系问题上谁产生谁、何者为认识的源泉。
唯心主义先验论从意识第一性、物质第二性的前提出发,坚持“从思想和感觉到物”的认识路线,把认识看作是先于物质、先于实践经验的东西,以不同的方式鼓吹先验论。如,客观唯心主义把人的认识看作是从天上掉下来的,认为人的认识来自现实世界之外的某种神秘的精神力量,或者来自所谓上帝或神的启迪,或者来自对所谓神秘的“理念世界”的“回忆”。主观唯心主义认为,人的认识是自己头脑里固有的,是主观自生的。所谓“存在就是被感知”、“存在就是观念的集合”和所谓“致知不假外求”、“吾心即宇宙,宇宙即吾心”等,都是主观唯心主义认识路线的典型表现。各派唯心主义的说法尽管多种多样,但本质是共同的,即都否认认识来自客观物质世界,物质世界是认识的本原和源泉。
唯物主义反映论从物质第一性、意识第二性的前提出发,坚持“从物到感觉和思想”的认识路线,除了那种把意识也看作物质而抹杀了物质与意识的对立的庸俗唯物主义之外,都坚持反映论。反映论包括两个根本观点:第一,物质世界是认识的唯一源泉,人的认识对象是客观物质世界,没有被反映者就没有反映,被反映者是不依赖于反映而客观存在的。第二,人有正确认识世界的能力,认识能够正确地反映物质世界。人的认识和一切知识既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也不是头脑中主观自生的,而是从后天接触客观世界中得来的。
在认识论上,除了唯物主义反映论与唯心主义先验论的根本对立之外,还有可知论与不可知论的对立和斗争。不可知论怀疑人的认识的可靠性,否认人有正确认识世界的能力。如休谟认为,人的认知能力是极其有限的,人只能认识感觉经验范围之内的事物,永远不可能认识感觉经验之外的事物。康德主张,客观世界是不可认识的“自在之物”,不能变成“为我之物”。即使能认识,也只能认识其现象,不可能认识其本质和规律。
唯物主义认识论承认人的认识是人脑对客观存在的反映,这也就肯定了人有正确反映客观世界的能力,因此,唯物主义反映论也就是可知论。可知论有唯物主义可知论与唯心主义可知论之分。彻底的唯心主义者(如黑格尔)也承认世界的可知性,但他所说的仅仅是绝对观念的自我认识。在唯物主义可知论中,只有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科学地解决了世界可知性问题。马克思主义认识论把实践作为认识的基础,并把辩证法运用于认识论,彻底地驳斥了不可知论。恩格斯指出:“对这些以及其他一切哲学上的怪论的最令人信服的驳斥是实践,即实验和工业。”,社会实践作为驳斥不可知论最有力的武器,它可以反复证明人有反映客观世界的能力。实践每前进一步,都是对不可知论的有力驳斥。
唯物主义的认识论虽然都是反映论,但是由于对反映原则的不同理解,又区分为形而上学唯物主义认识论和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二者存在原则的区别。
第一,形而上学唯物主义离开社会实践考察认识问题,看不到人的社会性,看不到人的主观能动性。它的反映论以感性直观为基础,把人的认识看成类似照镜子那样。因此是消极、被动的反映论。与此相反,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则把科学的实践观引入认识论,把实践视为沟通主客观的桥梁和基础,从而正确地全面地解决了意识和物质、主观和客观的关系。物质或客观是意识或主观产生、发展的总根源,对意识或主观具有决定性,意识或主观是对物质或客观的反映;意识或主观产生之后,既对物质或客观具有依赖性,又对物质或客观具有能动的反作用。正是在意识与物质、主观与客观的相互作用中,人们改造着客观世界,也改造着自己的认识能力,正确的认识才得以产生、形成和发展。
第二,形而上学唯物主义认识论离开辩证法考察认识问题,由于缺乏实践观点,也就不能了解认识的辩证性质,不能辩证地考察人的认识。它把复杂的认识过程简单化,把活生生的认识运动疑固化,把多方面的认识要素绝对化、片面化。与此相反,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把辩证法应用于反映论及整个认识过程,揭示了认识和实践、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理性因素与非理性因素、真理的绝对性与相对性、实践标准的确定性与不确定性、认识的至上性与非至上性等一系列辩证关系,科学地阐明了人的认识是一个以实践为基础的充满矛盾的、由浅入深、由片面到全面的无限深化的辩证过程。同时还指出了认识同客观世界的关系也是辩证的,它不仅反映客观世界,而且还通过实践给予客观世界以能动地改造。
总之,马克思主义认识论是以实践为基础的能动的革命的反映论,是科学的认识论,它的产生是人类认识史上的伟大变革。
二、认识的本质是主体在实践基础上对客体的能动反映马克思主义的能动反映论的建立,科学地揭示了认识的本质,即认识活动是主体和客体的相互作用,认识是主体在实践基础上对客体的能动地反映。认识的主体是指处于一定社会关系中从事实践活动和认识活动的人。它具有自然性、社会性、能动性和实践性四个方面的特征;表现为个体主体、集团主体、社会主体三种基本形式;认识的主体同时也是实践的主体和历史的主体。认识的客体是指进入主体活动范畴并与主体发生联系的那部分客观事物,是主体认识、改造的对象。它具有客观性、对象性和社会历史性的特征;表现为自然客体、社会客体、精神客体三种基本形式;认识的客体同样也是实践的客体和历史的客体。
认识的主体和客体之间相互依赖、相互作用,在实践的基础上统一起来。主体和客体的相互依赖表现为:它们各以对方作为自己存在、发展的前提,失去任何一方,都无法形成对象性活动的认识结构,都不能发生相互作用的功能关系。主体和客体的相互作用表现为:首先,主体改造客体。人与世界的关系首先是改造与被改造的关系,主体是在自觉地、主动地改造世界的过程中反映世界的。主体与客体改造和被改造的关系,是人的认识所特有的能动性的最突出的表现,是人的认识所特有的本质力量的最有力的证明。其次,主体反映客体。主体与客体反映与被反映的关系,是在主体与客体改造与被改造的关系的基础上产生出来的。正是在主体改造客体的过程中,才有可能产生主体对客观对象的反映。主体对客体的反映过程,实际上是主体对在改造客体中获得的大量信息进行有组织的加工、改造和整合的过程。人通过对客体信息的选择和建构等机制,来实现主体对客体的能动反映。
三、认识和实践的辨证关系认识和实践是辨证统一的关系,这种辨证统一关系主要表现为实践对认识的决定作用和认识对实践的导向作用。
辩证唯物主义认为,实践是认识的基础,认识依赖于实践,实践在认识中起着决定作用。
第一,实践是认识的来源。人们对客观事物的认识既不是人的头脑里固有的,也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而是从实践中产生的。实践出真知,认识的发生一点也离不开实践。正如毛泽东所指出:“无论何人要认识什么事物,除了同那个事物接触,即生活于(实践于)那个事物的环境中,是没有法子解决的。”一切真知都来源于实践。直接经验和间接经验是“源”和“流”的关系。知识作为认识1的成果,从源泉上说,只能来源于实践。但这并不是说对每个具体对象的认识都必须亲自参加实践,这是不可能也没有必要的。实际上,每个人的知识大部分是来自间接经验,即书籍、报刊等知识载体和社会教育,间接经验是我们获取知识的重要途径。对我是直接经验的,对他人来说,则是间接经验;反之亦然。因此,实践是认识的惟一来源。
第二,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认识是随着实践的发展而不断发展的,认识每前进一步都离不开实践,实践由低级到高级的发展,推动着认识由浅入深、由片面向全面发展。
变化发展的实践不断给人们提出新的认识课题,并提供解决新课题的经验材料。认识产生于实践的需要,在古代,天文学、数学、力学等学科首先产生并发展起来,正是由于当时畜牧业、农业、建筑、航海等生产实践的需要。近代自然科学的兴起和发展,也是由当时社会实践的需要决定的。现代社会解决环境污染和生态平衡失调问题的需要,推动环境科学和生态科学的发展。实践的需要是不断变化发展着的,它不断提出新的认识课题,而每一个新的认识课题的解决都推动了认识的发展。
实践的发展不断给人们提供日益完备的认识工具和技术手段,使人类的认识水平不断提高。人靠自身的感觉器官接触外界事物的范围是有限的,但是人们在实践中不断制造出来的新的认识工具和技术手段的使用,不仅突破了人的感官的局限,扩大了人的认识视野,而且延伸了人的大脑,帮助人们深入探索自然的奥秘,从而推动人们的认识在新的广度和深度方面得到发展。
实践的发展锻炼和提高了人们的认识能力。人们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又不断地改造着主观世界,不仅积累了丰富的认识成果,又发展了人类的思维能力。人的认识能力、思维能力,以及思维的敏锐性、深刻性等都是在实践中培养、锻炼和提高的。恩格斯指出:“人在怎样的程度上学会改变自然界,人的智力就在怎样的程度上发展起来。” 人类智能的开发,受着社会实践水平的制约。人们改造世界的实践能力达到什么程度,智力发展也相应地达到什么程度。
第三,实践是检验认识真理性的惟一标准。人们在实践中形成的认识,是否正确地反映了事物的本质和规律,是否具有真理性,用什么做检验标准呢?只能以社会实践作标准,在社会实践中得到检验。列宁说:“他们应当懂得,现在一切都在于实践,现在已经到了这样一个历史关头:理论在变为实践,理论由实践赋予活力,由实践来修正,由实践来检验。” 毛泽东进一步指出:“判定认识或理论之是否真理,不是依主观上觉得如何而定,而是依客观上社会实践的结果如何而定。真理的标准只能是社会的实践。” 这就是说,只有通过实践的检验,才能辨别认识的真假,从而确定并保留真理性的认识,抛弃错误的认识,推动认识向前发展。
第四,实践是认识的目的。实践既是认识的来源,也是认识的归宿。认识本身不是目的,认识世界是为了改造世界。在实践基础上产生和发展起来的认识,反过来又指导实践。一切科学理论知识,归根到底都是以为实践服务为目的的。如果有了正确的理论,只是把它空谈一阵,束之高阁,并不实行,那么,这种理论再好也是没有实际意义的。
总之,实践是认识的来源,是认识发展的动力,是检验认识真理性的标准,是认识的根本目的。认识的发生、发展、检验和归宿,以及认识过程的每一环节,都离不开实践。实践是全部认识活动的基础,在认识中起着决定性作用。所以,实践的观点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之第一的和基本的观点。
实践和认识的关系是相辅相成的,马克思主义认识论一方面承认实践是认识的基础,在认识中起着决定作用,同时又承认正确反映事物本质和规律的认识,对实践具有能动的指导作用。
第一,认识是实践活动中不可缺少的重要因素。人的实践活动之所以和动物的活动有着本质的区别,就在于人的活动总是在一定的认识指导下进行的,总要受到一定意识的支配。马克思说:“蜘蛛的活动与织工的活动相似,蜜蜂建筑蜂房的本领使人间的许多建筑师感到惭愧。但是,最蹩脚的建筑师从一开始就比最灵巧的蜜蜂高明的地方,是他在用蜂蜡建筑蜂房以前,已经在自己的头脑中把它建成了。” 因此,认识是实践不可缺少的重要因素,是区别人与动物的根本标志。
第二,认识制约着人的实践活动的发展。理论是认识的高级形式,随着实践的发展和水平的提高,理论对实践活动的制约作用日趋明显,它往往走在实践的前面,为人们确定行动的方向、计划、措施提供依据。它指导实践活动的进程,规定实践活动的方向,规范实践活动的价值取向。理论水平的高低、内容的正误,直接制约着实践活动的效果。
第三,科学的认识对实践有着巨大的指导作用。科学理论是认识成果的结晶,它反映了事物的本质和发展规律,对实践具有不可缺少的指导作用。原子物理学及核物理学的诞生,创造了核动力技术;化学结构理论的问世,开创了化学合成工业的新时代;环境科学和生态科学的出现,使人类由破坏性生产转入可持续性生产。在社会历史运动中,科学理论对实践的指导作用更为显著。共产主义运动由在欧洲大陆徘徊的一个幽灵到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正是共产主义理论指导的结果。我国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所取得的辉煌成就,同样也离不开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指导。现代社会的发展,人们的实践活动在越来越大的规模和程度上依赖科学理论的指导。
实践决定认识和认识指导实践是一个统一的过程。主体总是在实践中认识,又在认识指导下实践。离开实践就没有认识,实践又总是包含着认识作为它的构成因素。认识在实践中产生、发展和接受检验的过程,同时也是它指导实践、发挥认识功能的过程。因此,人们在实际工作中,既要重视实践,在实践中发现、发展和检验认识,又要重视认识,以正确的认识指导实践。只有这样,才能达到认识和实践即知与行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
第二节认识的辩证运动以实践为特征的能动的反映论,生动地体现在认识运动的辩证过程中。这一辩证过程表现为“从生动的直观到抽象的思维,并从抽象的思维到实践”的循环上升运动,也就是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循环往复、无限发展的辩证过程。
一、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的能动飞跃
1.从实践到认识辩证的认识运动,首先是从实践到认识的过程,这一过程就是在实践基础上由感性认识能动地发展到理性认识的过程,这是认识过程的第一次飞跃。
感性认识是认识的初级阶段,是人们在实践中通过感觉器官所获得的关于事物外部联系和表面特征的认识。感性认识具有直接性、具体性和表面性的特点,反映的是事物的现象。它包括感觉、知觉、表象三种形式。感觉是客观事物作用于人的感官而引起的一种最简单的反映形式,是人的感官对事物个别属性和特性的反映。感觉和客体之间没有中间环节,它既是感性认识的起点,也是整个认识的起点。知觉是对事物表面现象和外部联系的综合反映,它是在感觉基础上形成的,是对事物各种感觉的综合,形成对事物的整体形象的反映。表象是在知觉的基础上形成的感性形象。表象与感觉和知觉不同,感觉和知觉是对当前事物的反映,是由当前的事物引起的;而表象则是对曾经感知过的而此时不在眼前的事物的反映,是大脑对感觉和知觉的再现。表象具有某种程度的抽象性,但它所映现的只是客体的表面现象以及现象之间的联系,仍属于感性认识。
从感觉、知觉到表象,已经显示了认识的发展。这一发展,是从对事物表面的个别特性的反映到各种特性的综合反映,从对事物的当下反映到事后的回忆再现。在表象中,认识已经表现出了一定的选择性,表象已经有了概括、抽象的萌芽。但是,表象并没有超出感性认识的范围。感性认识的局限性在于它只是对事物表面的现象的认识,而认识的任务则要求把握事物的本质、全体和内部的联系。因此,人们的认识不能停留在感性认识上,必须进一步上升到理性认识。
理性认识是认识的高级阶段,是人们在感性认识的基础上,通过抽象思维达到对事物本质和规律的认识。理性认识具有间接性、抽象性、深刻性的特点,反映的是事物的本质和规律。它包括概念、判断、推理三种形式。概念是人脑对同类事物的共同的、一般特性的反映。概念是思维的“细胞”,它打破了感性认识直观性的局限性,实现了由感性具体到思维抽象的飞跃。概念的产生标志着理性认识的开始。判断是人脑对事物间关系的反映,是对事物是什么或不是什么,是否具有某种属性的判明或断定。判断是从概念发展而来的,是展开了的概念,反映着对象的对立统一关系。由概念到判断是思维的深化运动。推理是从已知判断推出未知判断的思维运动。这种合乎规律的思维运动与事物的发展规律是同一的。推理能做出正确预测,揭示客体发展过程的矛盾运动和本质联系。理性认识这三种形式既相区别,又相联系。从概念到判断再到推理,是理性认识由简单到复杂的发展,是主体对客体的反映愈来愈深入、愈来愈全面的过程,是思维内容逐步丰富和思维形式逐步完善的过程。
理性认识是以抽象思维的形式间接地反映客观事物。从形式上看,它远离了客观对象,其实恰恰是对客观事物更深刻、更正确、更完整地反映,因为它剔除了事物的个别的、非本质的、表面的东西,从事物的现象中概括出共同的、一般的、本质的东西。正因为如此,它是在更深层次上更深刻、更正确、更完全地反映了客观事物,在认识结构中,处于高于感性认识的层次。
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作为认识过程中的两个阶段,两者的形式、内容和特点都有着质的区别。感性认识反映事物的表面现象,是认识的初级阶段。理性认识反映事物的本质和规律,是认识的高级阶段。但在实际的认识过程中两者又是统一的。第一,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相互依赖。一方面,理性认识依赖于感性认识。感性认识是认识的起点,理性认识必须以感性认识为前提,离开了感性认识,理性认识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整个认识运动就无法进行。另一方面,感性认识需要深化,有待于发展为理性认识。这是因为感性认识是认识的低级阶段,有其局限性。它只反映事物的表面现象,没有反映事物的本质和规律。感性认识只有发展为理性认识,把握了事物的本质和规律,才能理解事物纷繁复杂的现象,指导实践。如果认识只停留在感性阶段,它不仅不能指导实践,而且很可能为事物的表面现象所迷惑,产生错误的认识。第二,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相互渗透。人的认识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在实际的认识活动过程中,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是不可分割的,既不存在纯粹的感性认识,也不存在纯粹的理性认识。一方面,人们总是在理性认识的指导下去感知事物;另一方面,理性认识不仅以感性认识为基础,而且需要以感性的形式来表达或说明。
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表明,人类认识在实践的基础上由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是认识过程一次能动的飞跃,是认识发展的必然趋势。要实现这一飞跃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第一,要掌握丰富的、合乎实际的感性材料。掌握丰富的、合乎实际的感性材料,这是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的基础。事物的本质和规律隐藏在现象背后,要发现事物的本质和规律,达到理性认识,必须深人实际,调查研究,获得十分丰富和合于实际的感性材料,然后根据这些材料抽象概括出理性认识。第二,必须运用科学的思维方法。要把握事物的本质和规律,只掌握感性材料是不够的,还要掌握和运用科学的思维方法,“将丰富的感性材料加以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改造制作功夫,造成概念和理论的系统。” 。加工制作的过程是主体的创造性思维活动,这个过程需要发挥想象、直觉等非理性因素的作用,但更主要的是必须运用科学的理论思维方法。
2.从认识到实践由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即由实践到认识,只是认识运动的一个过程,并不是认识运动的结束,要完成一个完整的认识过程,主体在获得理性认识之后,还必须将理性认识用于实践,实现由认识到实践的飞跃。这一飞跃是认识运动的第二次飞跃,它是比第一次飞跃意义更加伟大的一次飞跃。这是因为:第一,认识世界的目的是为了改造世界。实践是在理论指导下进行的,理论的意义和价值,只有通过指导改造世界的活动才能实现。脱离实践,不为实践服务,这种理论再好也没有意义。从这个意义上说,第一次飞跃只是第二次飞跃的准备,第二次飞跃才是第一次飞跃的目的。第二,理论只有回到实践中去,才能得到检验、修正、充实和发展。在感性认识的基础上得到的理性认识是否正确,只有回到实践中去,才能使正确的认识得到证实,错误的认识得到纠正,不完全的认识得到充实。不仅如此,从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的飞跃,即使得到的是正确的认识,也必须回到实践中去,才可能随着实践的发展而不断发展。
理性认识向实践飞跃也就是理论向实践的转化。对立面的转化需要一定的条件。实现由理性认识向实践的飞跃,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第一,理论应当是正确的。只有正确的理论,才能为实践指出正确的方向,才能使主体合乎规律地改造世界,从而使理论自身转化为物质力量。但是,正确的理论要转化为现实的物质力量还必须同具体实际相结合。如果脱离了实际情况,即使正确的理论也难转化为现实的物质力量。第二,理论必须掌握群众,化为群众的自觉行动。群众是实践的主体,理论只有为群众所掌握,才能变为改造自然和改造社会的物质力量。马克思指出:“批判的武器当然不能代替武器的批判,物质的力量只能用物质的力量来摧毁;但是理论一经掌握群众,也会变成物质力量。理论只要说服人,就能掌握群众;而理论只要彻底,就能说服人。” 再好的理论,如果不被群众所掌握,不化为群众的自觉行动,就不能变为改造世界的物质力量,理论也就不能实现向现实的转化。第三,实现理性认识向实践的飞跃,使理论为群众所掌握,必须使用一定的物质手段,运用正确的方法。否则,理论不能在实践中得到利用,群众也不能很好地理解理论。理论也就不会变成改造世界的物质力量。
哲学史上的唯理论和经验论割裂了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的辩证关系。唯理论只重视理性认识的实在性和可靠性,贬低感性认识。经验论只重视感性认识的实在性和可靠性,贬低理性认识。实际工作中的教条主义和经验主义犯了唯理论和经验论的错误。教条主义轻视感性经验,一切从本本出发,把马克思主义当作万古不变的教条,反对具体事物具体分析,照搬照抄理论。经验主义轻视理论,把局部经验当作普遍真理,不知道把个别上升到一般。这两种倾向都是犯了主观主义的错误,都违背实事求是这一马克思主义的精髓,都曾给中国革命和建设事业带来巨大损失。
二、主体因素和非理性因素在认识过程中的作用人的认识过程是十分复杂的,认识不仅受到客体表现状况和发展过程的限制,而且受到社会实践、历史条件和科学技术的限制,另外还受到理性因素、非理性因素、生理因素、社会因素等的限制,是多种因素综合起作用。
理性因素即主体的认知结构,它是由思维方式、科学知识和价值取向等方面凝结成的统一体。它直接制约着主体的认识取向、目标和方法,规定着主体对客体或主客体之间的关系的各种信息内容的选择、分析、综合和整理的情况。主体的认知结构作为认识的中介贯串并制约认识的全过程,对认识和实践起着重要的作用。
第一,主体按认知结构选择认识的客体,确立实践和认识的目标。当主体意识到某一客观事物能够满足人们的某种需要,对人类具有一定价值时,才会去认识、变革它。人的这种选择的价值取向受主体思维方式和知识素养的影响,不同思维方式和知识素养的人对同一事物会作出不同的价值判断。
第二,主体按认知结构选择实践的手段和途径。认识客体和实践的目标确定后,采取什么形式去实现价值目标,这主要由主体的思维定势和知识理论所决定。
第三,主体按认知结构去整理、解释客体。认知结构的差异状况决定了主体从不同层次、不同角度去整理、解释客体。主体可以从感性层次,也可以从理性层次,可以从一般的科学层次,也可以从哲学的高度上整理、把握客体。如弗洛伊德从潜意识和性欲角度去解剖人的心理和行为,费尔巴哈从生物学意义上去理解人的本质和行为,马克思则从社会关系上去解释人的本质和行为。由于整理和解释的角度、立足点不同,对客体认识作出的结论必然有深刻与不深刻、正确与错误的差异。
非理性因素是相对于理性因素而言的。非理性因素也直接制约和影响着主体的认识。它主要是指主体的情感、情绪、意志以及潜意识、欲望、信念、信仰、习惯等无逻辑性的意识形式。非理性因素本身虽不属于人的认识能力,但对人的认识活动、主体认识能力的发挥,起着重要的调节和控制作用。
第一,激发或抑制作用。人的认识活动总有情绪情感的因素贯串其中,并受到情绪情感的激发或抑制。积极的情感、情绪会给认识活动注入活力和生气,对认识的发展是一种推动的力量。强烈的好奇心、求知欲和浓厚的兴趣,使人产生种种想象,认识受到情感的激化,从而激发人的认识潜能,加速认识的进行。反之,当人对某种认识活动缺少热情和情感,或情绪低沉时,人的认识能力就会受到抑制,认识进程就会受到影响。主体的想象力不同,其对客体改造和认识的能力和程度也就不同。爱因斯坦说:“想象力比知识更重要,因为知识是有限的,而想象力概括世界上的一切,推动着进步,并且是知识进化的源泉。严格地说,想象力是科学研究中的实在因素。” ①主体的想象力可以冲破时空的限制,加深和扩展人的认识。不可言传的意念、感觉、体验能够激发主体产生直觉和灵感。直觉是认识主体超越感性阶段,直接达到对客体的本质和规律的把握。灵感是一种非预期性的、敏捷性的、突发性的、奇特的思维现象。当主体对某一问题长期思索,百思不解时,突然受到某种刺激而豁然开通。主体思维的敏捷性制约着对客体改造、认识的程度。激情可以打破思维的平静,使人爆发出智慧的火花。但过度的激情也会使人失去理智、思维混乱或违反逻辑。因此,要发挥情感情绪对认识过程的积极作用,就需要正确把握它,对其进行调节和控制,使认识成果具有一定的价值性。
第二,调节作用。人总是在一定的情感、情绪支配下,并受一定意志力影响去从事实践和认识活动。一方面,情感、意志等非理性因素可以触发和维持思维定势。坚强的意志力、执着追求的情感和稳定良好的情绪由于能满足主体的需要,它会成为诱发思维定势的巨大力量。特别是面对复杂的认识对象,往往需要以百折不挠、坚忍不拔的意志去克服重重困难,实现某种目标和理想。人类历史上一切重大的科学发现和技术发明无不是主体以百折不挠的毅力和勇气而获得的。主体的情感、情绪、意志力不同,其对客体的改造、认识的能力和程度就不同。另一方面,非理性因素又能解除思维定势。当固有的思维定势遇到困难或障碍时,就会出现出一种消极的影响,即情感体验恶化,意志呈现动摇和冲动,使主体思维陷入困境,影响问题的解决。在这种情况下,非理性因素就表现出解除思维定势的作用。
第三,价值选择作用。面对形形色色的事物,人们往往根据自己的情感、意志等非理性因素进行取舍。当某种对象符合或是能够满足主体的某种需要时,主体就愿意接受它,使之成为认识活动的对象;当某种对象不符合或者不能满足主体需要时,主体就会产生消极否定的情绪,引发出疏远甚至拒绝的心理,也就谈不上进一步去认识。
主体认识不仅受理性、非理性因素等精神方面的影响,而且还受生理因素的制约。生理因素主要指思维器官、感觉器官、劳动器官和身体健康状况等方面。
第一,大脑这一思维器官是制约认识最突出、最主要的生理因素。主体的脑结构如何、脑容量大小、脑细胞多少,会影响后天知识获得的状况、认识的深浅、才能的大小。主体的生理禀赋不同,认知结果也有区别。
第二,感觉器官也是制约认识的主要生理因素。感官是主体感知客体的物质基础,感官状况不同,其感觉能力和认知结论必有差异。如色盲者和正常人眼前所呈现的自然界就大不相同。双目失明、听觉失聪的人就无法感知物质世界的色彩、形态和音响。
第三,劳动器官和身体健康状况对实践和认识也具有明显的制约作用。如在同等精神状态下,肢体不全的人和四肢齐备的人对客观世界的改造和认识的深度和广度是难以等同的。但天才在于实践,在于勤奋。实践和勤奋可以弥补先天生理素质的不足。
社会因素对认识也具有制约作用。认识对象以何种形式存在于思维之中,取决于人在社会中的地位。一方面,社会生产力和科学技术发展的不同水平提供了不同的认识手段和认识工具,人们对客观世界认识的广度和深度也不同。另一方面,人们在社会中的经济利益不同,认知也不同,在阶级社会中阶级利益强烈地制约着对客观事物,尤其对社会历史的认识。
三、认识中的认知、评价和审美认识的客体是真善美的统一。所谓真,就是客体在主体面前被剥去了虚假的、外在的东西,显示出实在的本质和规律;所谓善,就是主体按自己的目的和愿望改造客体,使之满足人的需要,符合人的利益;所谓美,就是主体揭示并遵照客观规律实现了自身的目的和要求,使客体达到真善美的统一,产生情感上的愉悦。
实践是客体具有真善美的根据,又是实现真善美统一的基础。客观事物(自在之物)无所谓“真善美”,只有通过主体的实践活动,主体围绕自身的目的和需求,遵循客观规律,达到预期目的,化“自在之物”为“为我之物”,才能实现真善美的统一。因此以实践为基础的主体的认识活动中包括认知、评价和审美活动。
认识中的认知活动是指主体揭示客体的本质和规律,达到对“真”的把握,从而获得对客体的知识。知识就是认知活动的结果。认知的本质就是主体在实践中依据认知结构,通过主客体的互相作用来摹状和反映客体。其目的在于揭示客体的本质和规律。认知有感性和理性两种形式。为了达到对客体“真”的反映,主体必须不断地调整认知结构,始终遵循客观性原则。不同的主体对于同一客体的正确认知、真实反映应该是一致的,认知成果具有不依赖于主体意志的客观性和普遍性。
认识中的评价活动是指主体从自身需要出发,揭示客体属性和主体需要之间的关系,把握客体的价值的一种认识活动。评价的本质就是揭示客体具有的功能和价值。评价活动具有强烈的主体性特征,评价总是从主体需要出发来看待客体对主体所具有的意义,不同主体对同一客体会作出不同评价。评价是多元的,利益是主体进行评价的标准。承认评价主体性原则意味着尊重主体的需要和利益,但正确的评价应将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个人自身利益与他人、社会利益相结合。
认识中的审美活动是主体通过生产实践,使人的本质力量对象化,产生合规律性和合目的性的结果,体现了主体和客体之间的交融;主体在其所创造的世界中直观自己的本质力量,感受到主客体之间的融洽和和谐,从而在情感上形成美感,美是人的本质力量对象化的感性显现。美和美感是同一的,表现为客体的客观现象界为“美”,表现为主体的主观现象界为“美感”。
审美具有认知和评价的双重功能和特征,是认知活动和评价活动的统一。美作为人的本质力量的感性显现,它必须在内容上反映主体的本质力量,在形式上表现为客体的感性显现。正是在评价和认知活动的基础上,客体才能以主体的本质力量对象化的感性形式,呈现在主体意识中,使主体感受到主体和客体之间的融洽和和谐,从而产生美感。审美活动就是在实践的基础上,主体以审美结构对客体的事实信息和价值信息进行整理,用情感形式和审美范畴予以摹状和反映的认识活动。
审美活动作为认知和评价活动的统一,体现了客观性原则和主体性原则的统一。客观性原则就是指在认知活动中排除主观片面性干扰,如实揭示客体的本质和规律,它要求“有物无我”;主体性原则是指在评价活动中总是从主体的需要和利益出发来评价客体的意义,它真正关心的不是客体属性本身,而是客体属性满足主体需要的意义,它要求“无物有我”。审美活动以客体整体形象为认知条件,但必须超越客体形象,又以客体的属性的评价为基础,但必须升华客体意义,达到“物我同一”、“内外交融”的自由境界,也即美的境界。
认知、评价、审美三者之间既互相区别,又互相依赖、互相作用。首先,三者的地位和层次是不同的。认知活动是基础,只有弄清了客体是什么,才能进行评价和审美活动。审美活动内含了评价和认知,是最高层次的认知活动。其次,三者互相依赖、互相作用。认知是基础,评价、审美依赖认知活动,但认知又离不开评价和审美。人们之所以以某一事物为认知客体,就是因为它能满足主体需要,给主体带来利益,对认知的评价就转化为认知活动的方向、目的和动力,这就是评价作用于认知活动。审美也能促进认知。在追求美的过程中往往会激发起人们的认知热情,激起了人类的想象和求知欲。在认识中,认知、评价、审美三者之间互为因果,互相促进,推动着人类的认识活动不断向纵深发展。
四、认识的不断反复和无限发展经过由实践到认识,又由认识到实践的两次飞跃,一个具体的认识过程已经完成。但是,由于受主体、客体及实践水平的限制,人们的认识往往需要经过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多次反复才能完成。
认识过程之所以具有反复性,这是因为人们所能达到的认识不仅总是受主体的认识能力、文化水平、政治立场、世界观等因素的制约,而且受客体表现出来的程度以及人们所能达到的实践水平的制约。因而人们对事物认识的广度和深度是有限的。要达到对一个事物的本质和规律的正确认识,必然要经过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多次反复。例如,我们对市场经济的认识经历了一个反复和深化的过程。长期以来的传统观念认为,市场经济是资本主义特有的东西,计划经济才是社会主义经济的基本特征。党的十—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改革的深入,人们才逐步摆脱了这种观念,形成了新的认识:市场经济不是资本主义的专利,社会主义也可以搞市场经济;计划经济也不是社会主义的专利,资本主义也有计划。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是配制资源的方式。计划多一点还是市场多一点,不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从根本上解除了把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看作属于社会基本制度范畴的思想束缚,使我们在计划与市场关系问题上的认识有了新的重大突破。
人类认识运动由实践到认识,又由认识到实践的多次反复,不是没有前进、上升的循环往复,而是一个无限发展的过程。一方面,认识的客体——客观世界的具体事物及其过程是无限的,每一具体事物都具有无限多样的因素或方面,人类改造世界的实践活动总是不断向前发展的,实践的发展对认识不断提出新的问题,这就决定了人类认识必须不断地扩展和深化。另一方面,主体认识能力的提高也是无限的。主体的认识能力在实践中产生并在实践中不断发展。因此,以实践为基础的主体对客体的认识必然是一个无限发展的过程。
认识过程的反复性和无限性表明,人类认识是一个螺旋式上升的运动过程。正是在这种认识的辩证运动中,人类通过现象认识本质、通过相对认识绝对、通过有限认识无限,发展着自己的认识成果和客观真理体系;同时又不断创造新的认识工具,完善自己的认识结构,更新自己的思维方式,推动着人类的认识系统和实践境界不断迈向新的阶段。对此,毛泽东作了科学的概括:“从感性认识而能动地发展到理性认识,又从理性认识而能动地指导革命实践,改造主观世界和客观世界。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这种形式,循环往复以至无穷,而实践和认识之每一循环的内容,都比较地进到了高一级的程度。这就是辩证唯物论的全部认识论,这就是辩证唯物论的知行统一观。” 这就从实践和认识的辩证关系上,揭示了人类认识永无止境无限发展的客观规律。
认识的辩证运动过程体现了主观和客观、认识和实践是具体的历史的统一。认识运动中贯串着主观和客观、认识和实践的矛盾。认识的任务就在于不断地解决主观和客观、认识和实践之间的矛盾,达到它们之间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所谓具体的统一,就是主观认识要同一定时间、地点、条件下的客观实际相符合。即人们运用认识指导实践必须从具体的实际情况出发,使认识与具体实践相结合。所谓历史的统一,就是主观认识要同不断发展变化着的客观实际相符合。如果主观认识落后于或超越于客观实践的发展阶段,都是主观和客观、认识和实践相脱离,在实际工作中就会犯保守主义的右倾错误或冒险主义的“左”倾错误。毛泽东指出,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必须坚持“主观和客观、理论和实践、知和行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反对一切离开具体历史的‘左’的或右的错误思想” 。
毛泽东把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基本原理运用到实际工作中,提出了“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领导方法和工作方法。所谓“从群众中来”就是深人群众,调查研究,将群众的分散的无系统的认识,经过研究,化为集中的系统的认识,形成路线、方针、政策的过程。这个过程也就是在实践的基础上由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的过程。所谓“到群众中去”就是把集中起来的系统的认识。经过研究而形成的路线、方针、政策等交给群众,向群众作宣传解释,化为群众的认识,指导群众的实践,并在群众的实践中检验这些认识是否正确的过程。这个过程也就是由理性认识到实践的过程。因此,“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不断反复的过程,也就是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循环往复无限发展的过程。总之,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与无产阶级政党的群众路线是一致的。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是党的群众路线的理论基础;群众路线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在领导工作方法中的创造性的运用。把认识论化为群众路线的工作方法,又把群众路线化为认识路线,是我们党和毛泽东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重大贡献。
第三节认识的真理性及检验标准一、真理的客观性真理是标志主观与客观相符合的哲学范畴,是客观事物及其规律在人们头脑中的正确反映。真理作为一种认识,它不是客观事物及其规律本身,而是对它们的正确反映。客观事物本身无所谓真理,只有人们对这些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认识才有真理和谬误之分。真理作为主观对客观的反映,是通过思想、理论的形式,以概念、判断、推理等逻辑思维形式表现出来的。真理在形式上是主观的,内容上是客观的,真理是主观形式和客观内容的有机统一。
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从物质决定意识,意识是对物质的反映的前提出发,认为真理具有客观性的基本属性。真理的客观性包含两层含义:其一,真理的内容是客观的。真理作为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本身包含着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内容。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中的正确理论之所以称为真理,就是因为它们正确反映了自然界和社会领域中的客观实际,具有客观内容。其二,检验真理的标准是客观的社会实践。真理之所以是真理并不是因为某位天才人物的决断,只能以社会实践为标准,是社会实践检验的结果。
真理是客观的,因而真理是没有阶级性的。尽管在阶级社会人们对真理的认识和运用总是受阶级立场制约,但真理本身是没有阶级性的。因此,在真理面前人人平等,这就是:在对真理的认识上人人平等,究竟谁能掌握真理,不在于他的权位高低,而取决于他有没有老老实实的科学态度;在真理标准面前人人平等,检验真理的标准是社会实践,对任何人都是一样的;在真理的作用上人人平等,任何人都要服从真理,一个人不管权位多高,如果违背真理,迟早会受到真理的惩罚。人人要服从真理,其实际内容是人人都要服从客观规律。
同唯物主义相反,唯心主义从意识第一性、物质第二性的基本前提出发,否认认识是主体对客体的反映,否认真理的客观性,坚持主观真理论。主观真理论最典型的代表是实用主义真理观,其基本观点是“有用就是真理”。它只强调真理的有用性而否认真理的客观性。实际上,真理的客观性才是其根本属性,真理的有用性是以客观性为前提的。如果离开了客观性仅仅凭有用性来判断一种认识是否真理,就会把荒谬的东西也说成真理。
在认识过程中,既有真理,又有谬误。真理和谬误是对立的统一。真理和谬误是对立的,真理是对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谬误是对事物本来面目的歪曲反映,二者在一定范围内的对立是绝对的,不能混淆。真理和谬误又是统一的,一方面,真理和谬误相比较而存在,相斗争而发展;另一方面,真理和谬误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真理向谬误的转化主要表现为,真理是具体的,任何真理都有其适用的条件和范围,如果超出了其适用的条件和范围,真理就会变成谬误。例如,牛顿力学是适用于宏观低速运动范围的真理,如果把它用于微观高速运动,就会变成谬误。此外把真理性的认识从完整的科学体系中孤立出来,真理也会转化为谬误。谬误向真理的转化主要表现为,谬误是正确认识的先导,可以在纠正错误、批判谬误中引出真理性的认识。
二、真理的绝对性和相对性坚持真理的客观性,承认客观真理,这是真理问题上的唯物论;就人们对客观真理的认识程度和过程来说,坚持人们对真理的认识是一个由相对到绝对的过程,这是真理问题上的辩证法。真理的绝对性和真理的相对性是同一真理的两种不同属性。马克思主义真理观,既明确地肯定了客观真理,又科学地揭示了真理的绝对性与真理的相对性之间的辩证关系。
真理的绝对性或绝对真理是指人们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认识具有确定性、无条件性。它有两方面的含义:第一,从内容上看,任何真理都是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认识,都包含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内容,都同谬误有原则的界限,都不能被推翻,这是确定的、无条件的、绝对的。在这个意义上讲,承认了真理的客观性也就承认了真理的绝对性。第二,人的认识按其本性来说,是能够正确反映客观世界及其规律的;客观存在按其本性来说,也是可以被人的思维正确反映的,因而人的认识每前进一步,都是对无限发展着的客观世界的接近,这一点也是绝对的,无条件的。在这个意义上讲,承认人能够获得对无限发展着的物质世界的正确认识,承认世界的可知性,也就承认了绝对真理。
真理的相对性或相对真理是指人们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认识具有近似性、有条件性。它包含两方面的含义:第一,从广度上看,任何真理只是对无限宇宙的一个部分、一个片断的正确反映。物质世界无论在时间上和空间上都是无限的,人们对它的真理性的认识,总是只能认识它的一部分而不是它的全体,总是还有许多事物没有认识或没有完全认识。承认有尚未被认识的领域,尚未认识完全的事物,我们的认识还要扩展,也就承认了真理的相对性即相对真理。第二,从深度上看,任何真理都只是对客观事物一定程度、一定层次、一定阶段的正确反映。对事物深度的反映,总是不能穷尽的,只能是近似的,承认认识不能穷尽客观对象,必须不断深化,也就承认了相对真理。总之,任何真理,都是人们处在一定空间和时间内对客观过程的认识,都是有限的、有条件的,因而都是相对的。
真理的绝对性和相对性虽然是同一真理的两种属性,但从真理是一个发展过程来看,真理的绝对性和相对性是人们获得真理性认识的两个不同方面,二者是有区别的。不仅如此,二者又是统一的。第一,真理的绝对性和相对性相互联结、相互渗透。一方面,相对之中有绝对,任何相对真理中都包含着绝对的成分、颗粒;另一方面,绝对之中也有相对,绝对真理存在于无数相对真理的总和之中,无数相对真理的总和趋近绝对真理。第二,相对真理向绝对真理的辩证转化。人的认识是不断发展的,它永远处于从相对真理向绝对真理无限转化的过程之中。任何一个真理性的认识,都是向物质世界完整面貌的接近,都是由相对真理向绝对真理的转化过程中的一个环节,无数相对真理之和构成绝对真理。如果把绝对真理比作一条"长河",那么,相对真理就是这条"长河"中的"水滴",当人们获得了某种相对真理,也就获得了一部分绝对真理,使人的认识向绝对真理前进了一步,都在绝对真理的“长河”中,增添了新的“水滴”。人类认识就是这样,以无数相对真理的"水滴",汇成绝对真理的"长河",逐步认识永恒的物质世界。
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的辩证统一,是同人的认识能力、思维能力的至上性和非至上性的辩证统一相联系的。人类的思维能力是至上的、无条件的,每一个人的具体认识能力又是非至上的、有条件的,思维认识能力至上性与非至上性的对立统一,决定了真理的绝对性和相对性的对立统一。
承认真理是绝对性和相对性的统一,就必须以辩证的态度对待一切科学真理,既反对绝对主义,又反对相对主义。绝对主义和相对主义都是以割裂真理的绝对性和相对性的统一为特征的。绝对主义夸大真理的绝对性,否认真理的相对性,把已有的理论看成万古不变的教条,不承认真理是一个由相对真理走向绝对真理的无限发展过程。与绝对主义相反,相对主义则夸大真理的相对性,否认真理的绝对性,不承认真理包含着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内容,主观随意地看待真理,抹杀了真理和谬误的界限,陷入唯心主义诡辩论。绝对主义和相对主义在实际工作中则表现为教条主义和经验主义。教条主义脱离具体实践,把普遍真理当成万能的公式,生搬硬套;经验主义则把局部的经验绝对化,堵塞了真理发展的道路。
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作为科学真理,是绝对性和相对性的辨证统一。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正确揭示了自然、社会和思维发展的一般规律,它的基本原理具有普遍性和绝对性,因而我们必须坚持。同一切科学真理一样,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没有也不可能穷尽一切事物及其规律,即使是对自然界、人类社会和人类认识的普遍规律的认识也只是近似的不完全的正确认识,它没有也不可能对不断发展的社会实践所提出的新的问题提供现成的答案,它的理论内容必须随着社会实践的发展而不断地扩展和深化,因而又具有相对性。江泽民根据国际国内形势的新变化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际,提出"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三个代表"思想的提出,充分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人对待马克思主义的真理采取坚持和发展相统一的正确态度,是马克思主义与时俱进理论品质的生动体现。我们对待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必须采取坚持和发展相统一的科学态度,既要坚持又要发展,在坚持中发展,在发展中坚持。坚持是发展的前提,只有发展才能更好地坚持。
三、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惟一标准人们在探索真理的过程中,为了认识真理、坚持真理并发展真理,必须首先确定真理的标准。真理的检验标准问题是哲学上的一个重要问题,如怀疑主义者庄子根本否认有什么检验认识真理性的标准,主张“此亦一是非,彼亦一是非”。这是真理标准问题上的虚无主义。但大多数哲学家肯定检验认识真理性标准的存在,但以什么为标准又有不同的看法。
唯心主义否认客观真理也就必然否认真理的客观标准。有的“以孔子之是非为是非”;有的以“吾心之是非为是非”;有的以大多数人的意见、经验为标准;还有的以主观体验的“有用”、“效果”为标准。凡此种种,说法不一,但都把真理标准限制在主观意识的范围之内,都否认了真理标准的客观性。旧唯物主义者承认真理的客观性,在什么是检验真理的标准问题上作过一些有益的探讨,但由于他们不理解实践在认识中的作用,所以也不可能科学地揭示检验真理的标准。
马克思主义哲学第一次科学地解决了检验真理的标准问题。马克思指出:“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这不是一个理论的问题,而是一个实践的问题。人应该在实践中证明自己思维的真理性,即自己思维的现实性和力量,自己思维的此岸性。”毛泽东说:“真理只有一个,而究竟谁发现了真理,不依靠主观的夸张,而依靠客观的实践。只有千百万人民的革命实践,才是检验真理的尺度。” 又说:“真理的标准只能是社会的实践。”这就是说,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惟一标准,没有第二个标准。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惟一标准,这是由真理的本性和实践的特点决定的。检验认识的真理性,就是检验人的主观认识同客观实际是否相符合。怎样判明主观同客观是否符合以及符合的程度呢?这个问题在主观范围内兜圈子是根本无法解决的,不超出主观范围,不同客观世界发生联系,是不可能证明的。客观世界是独立于人的意识之外的客观实在,它是无目的、无意识的,不能把主观同客观加以比较对照,因而也无法判明某种认识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而实践高于(理论的)认识,因为实践不仅有普遍性的优点,并且有直接现实性的优点。所谓实践的普遍性,就是同样的实践,在同样的条件下,必然产生同样的结果。因此,同样的实践能反复检验主观认识是否同客观事物相符合,给予真理性的认识以确定性。所谓实践的直接现实性,就是实践本身既是直接的现实,又能使理论变成现实,它是把主观认识同客观实在直接联系起来的桥梁,实践是主观见之于客观的东西,人们在一定思想理论指导下从事改造客观世界的活动,能把思想理论转化为现实。因此,实践既有主观性的一面,又有客观性的一面。实践是沟通主观和客观关系的桥梁,只有实践才能把主观认识同客观事物联系起来加以对照和验证。一般说来,一种思想理论经过实践检验,如果达到了预期的效果,那就证明这种思想理论是正确的,反之,则是错误的。
实践作为检真理的标准,具有两重性,即实践标准既是绝对的、确定的,又是相对的、不确定的,是确定与不确定、绝对与相对的统一。实践标准的绝对性或确定性是指:第一,一切认识是否具有真理性,必须拿到实践面前、并通过实践的检验,只有实践才是检验认识真理性的惟一标准,此外再没有第二个标准,这是无条件的、绝对的;第二,凡是经过实践证明的真理都包含有永远不能被推翻的客观内容,这又是无条件的、绝对的;第三,随着社会实践的发展,真理终将被证实,谬误终将被驳倒,这也是无条件的、绝对的。实践标准的相对性或不确定性是指实践检验认识是一个过程,实践具有社会历史的局限性。这种局限性表现为两种情况:第一,某一历史阶段的实践,不能完全证实或驳倒现有的一切认识,而只能驳倒或证实当时的部分认识,实践检验真理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往往需要经过长期的多次反复才能完成。第二,即使已经被实践证明了的真理,也还需要继续经受新的实践检验。
坚持实践标准的辩证法具有重要的意义。正如列宁所说,“这个标准也是这样的‘不确定’,以便不让人的知识变成‘绝对’,同时它又是这样的确定,以便同唯心主义和不可知论的一切变种进行无情的斗争。” 正确地认识实践标准的辩证性,就要自觉地坚持实践标准的确定性和不确定性的统一。坚持实践标准的确定性和绝对性,使我们认识到:任何思想和理论都必须毫无例外地接受实践的检验。自然科学理论是如此,社会科学理论、马克思主义理论也是如此;坚持实践标准的确定性和绝对性,对于人们解放思想,破除旧观念的束缚,树立大胆开拓创新精神,加快改革开放的步伐,也有十分重要的意义。1978年关于实践是检验真理惟一标准的大讨论,对于冲破个人崇拜和“两个凡是”的束缚,全国人民思想的解放,重新恢复和确定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我国改革开放的顺利进行,起了巨大的推动作用。同样,坚持实践标准的不确定性和相对性,对于促进入们转变观念,防止和克服思想僵化,勇于探索,大胆实践,也具有重要意义。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惟一标准,但并不排斥逻辑证明的作用。逻辑证明就是运用已知的正确概念和判断作为前提,通过逻辑推理,从理论上来论证另一个判断是否正确的逻辑方法,是一种探索真理、论证真理的手段。逻辑证明在检验认识真理性的过程中有重要作用:第一,逻辑证明给实践提供理论指导,使实践经验由特殊提高到普遍,从而把握实践的总和,以便实现检验真理的作用。第二,逻辑证明可以论证实被无法直接检验的科学假说的正确性。第三,逻辑证明给实践检验提供理论根据。但是逻辑证明只是论证真理的手段,是实践检验真理标准的必要补充,它并不是和实践相并列的检验真理的标准,更不能代替实践标准。这是因为:首先,逻辑证明中的前提必须已经被实践证明为正确的认识;其次,逻辑推理所遵循的逻辑规则,也必须是在实践中产生、并经过人类实践证明为正确的规则;再次,经过逻辑证明所得到的结论,还必须得经过实践功检验才能最后确定是否正确。夸大逻辑证明的作用,否认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惟一标准,必然会导致唯心主义。
第四节辩证思维的基本方法
一、归纳和演绎归纳和演绎是两种不同的推理方法。
归纳是从个别事实走向一般概念和结论的思维方法,即从许多个别的事物中概括出一般原则。归纳的过程是从个别到一般的思维运动。主体的认识顺序总是先接触、认识个别事物,然后上升到对事物共同本质的认识。归纳法是科学认识和发现的重要方法,它从大量观察、实验得出来的材料中,发现规律、总结定理,这是科学研究最基本的工作。
演绎是从一般到个别的推理方法,即用普遍性的原则、原理引伸出个别结论。它表示思维从一般到单一的认识过程。演绎推理也是科学认识和发现的重要方法,它把一般原理用于个别特殊现象,从而获得关于这一特殊现象更新的知识。它是作出科学预见的一种重要手段。
归纳和演绎的客观依据,是客观事物本身所固有的个性和共性、特殊和一般的对立统一关系。个性中包含着共性,特殊中包含着一般,只有通过对许多个别事物的归纳,才能得出一般的概念和结论,这就要采取归纳的方法。同时,共性存在于个性之中,一般存在于特殊之中,同类事物的共性必然体现在每一个别事物的个性之中,认识了一般可以为进一步研究个别提供方向性指导,这就需要采取演绎的方法。因此,人们既可以从个别中归纳出一般,又可以从一般中演绎出个别。
归纳和演绎虽是两种相反的思维方式,但在人们的实际思维中二者却是相互依赖、相互补充的。在思维过程中,归纳以演绎为指导,演绎以归纳为基础,两者互为前提、互相促进。一方面,归纳是演绎的前提和基础,演绎离不开归纳及其他思维方法。演绎必须以一般原理如公理、定律等为前提,这个前提是思维运用归纳及其他方法的结果。因此,没有归纳就没有演绎。另一方面,演绎是归纳的前导,归纳离不开演绎。在实践的基础上进行的归纳,首先要解决的问题诸如归纳是什么,怎样归纳,为什么进行归纳等目的性和方向性的问题。这些问题归纳本身无法解决,必须求助于演绎,由演绎提供理论根据,由演绎给归纳提供指导。演绎所达到的结论又是归纳的起点,并为新的归纳提供方向。因此,没有演绎就没有归纳,不以演绎为指导的归纳是盲目的归纳。
归纳和演绎是既对立又统一的思维方法,割裂归纳和演绎的统一,主观任意地拔高一方,都不能正确思维,因为归纳法和演绎法都各有其局限性。归纳虽然能概括出同类事物的共性,但不能区分本质属性和非本质属性;归纳法根据有限的同类对象得出的一般结论,往往会产生以偏盖全的错误。而光靠演绎推理不能保证推理结论的正确性,因为演绎本身不能确定前提的真伪。归纳和演绎的局限性表明,人们在思维过程中只有把归纳和演绎结合起来,作为一种统一的思维活动相互补充,交替进行,并与其它思维方法相结合才能形成完整的科学的思维方法。正如恩格斯指出的那样:“归纳和演绎,正如分析和综合一样,必然是属于一个整体的。不应当牺牲一个而把另一个捧到天上去,应当设法把每一个都用到该用的地方,但是只要记住它们是属于一个整体,它们是相辅相成的,才能做到这一点。” ①离开演绎的单纯的归纳和离开归纳的单纯演绎,在理性思维中,实际上都是不存在的。
二、分析和综合分析与综合是在运用归纳和演绎由特殊到一般、由一般到特殊的认识过程中同时使用的又一基本的思维方法。它是比归纳和演绎更为深刻的一种思维方法。
所谓分析是指在思维中把认识对象分解为不同的组成部分、方面和特性,分别加以研究,寻求对象本质和规律性的思维方法。分析不是简单地机械地分解,而是把事物的各个部分、方面和特性放到事物的矛盾运动中去加以理解,从中提取出本质的、主要的东西。分析方法有多种形式,如矛盾分析、结构分析、功能分析、定性分析、定量分析、因果分析、系统分析、信息分析等等,其中矛盾分析是贯串于各种分析方式之中最核心的方式。分析方法的运用曾是近代自然科学获得巨大进展的基本条件,如果没有分析方法就不能将自然科学的各种门类从自然哲学中独立出来。现代科学无论是实验观察,还是理论研究都不能离开分析方法。分析是必要的,它能帮助我们深入了解认识对象的各个部分。但是,如果只停留在分析上,就只能认识事物的局部而不能认识事物的全体,就可能孤立地静止地看待事物。因此,分析又不能离开综合。
所谓综合就是指在思维中把认识对象分解出来的各个部分、方面和特性再组合为一个统一整体而加以研究,从整体上揭示对象的本质和规律的思维方法。综合不是主观的虚构,不是现象的罗列和材料的堆积,也不是对事物各个部分、方面和特性机械地拼凑,而是经过分析之后,在思维中把对象的各个本质方面按其必然联系有机统一起来,揭示认识对象整体的本质和发展规律。综合在认识和实践中都具有重要作用。
分析是从整体到部分的思维运动,综合则是从部分到整体的思维运动。它们虽然是两种相反的思维过程,但在实际的思维活动中却是辩证统一的。首先,分析和综合相互依赖、相互包含。一方面,分析是综合的基础,没有分析就没有综合。只有对客观对象进行周密的分析,对事物的各个部分和矛盾的各个方面清楚的认识,才能在这个基础上进行综合。另一方面,综合是分析的前导,没有综合也就没有分析。分析总是要以综合的成果为指导,并且以综合为目的。没有综合就不能形成对事物的整体认识。在人们的辩证思维中,分析与综合密不可分。分析中有综合,综合中有分析,二者相互结合,交替进行。其次,分析与综合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对于一个事物的认识,不是经过一次分析和综合就能完成,在实际的认识过程中,分析和综合是相互促进、相互转化的。一方面,分析向综合转化。人们在思维中将客观对象的整体分解为各个部分、方面、特性等分别加以认识,一旦抓住了客观对象的本质规律性,人的思维活动就由分析进到综合,形成对客观对象统一的综合的认识。另一方面,综合向分析转化。人们的认识是不断发展的,每个在分析基础上得来的综合认识,又总是在进一步的分析中得到深化。人类的认识史,就是一个分析、综合、再分析、再综合的循环往复、无限发展的过程。
三、抽象和具体从抽象上升到具体是辩证思维的又一基本方法,是人们在认识客观事物过程中,与分析、综合等方法同时并用的逻辑思维方法和实际过程。
抽象和具体的含义是复杂的。辩证思维中的抽象既可以是思维的成果,又可以是思维的方法。作为思维成果的抽象,是指思维经过分析所抽取出来的规定。作为思维方法的抽象,是指在思维中把客观对象的某些本质属性抽取出来而暂时舍弃非本质属性进行研究的一种逻辑方法。辩证思维中的具体,是指许多规定综合的统一体。思维中的具体分为感性具体和理性具体。感性具体是人们通过感官得到的关于事物生动而具体的完整形象,是认识的起点,是对事物的现象和外部联系的整体反映,没有反映事物的本质和规律。要揭示事物的本质和规律必须借助思维的分析活动,对感性具体进行分解,深入地认识事物的本质属性,形成各种抽象规定,从感性具体发展到抽象的思维。
抽象是任何科学认识从感性上升到理性的必经途径。抽象比感性具体在形式上离具体事物更远了,但在内容上却深入到了事物的内部,把握了事物的本质。但每个抽象的规定,只反映事物的属性、特点和关系的一个方面,只是对研究对象的多样性统一体中的一个部分或一个方面的本质的认识。如果把认识仅仅停留在抽象规定上,即使是科学的抽象,也会导致认识的片面性和绝对化。因此,抽象规定不是认识的目的,而是认识的手段和方法。要想真正达到对事物全面而具体的认识,还必须用综合的方法,把对事物各方面的抽象规定联系起来,在理性思维中把事物的各种属性、特点和关系作为完整的统一体具体地再现出来,由思维中的抽象向理性具体运动,从而上升到理性的具体。也就是说,为了掌握具体必须进行抽象,经过科学抽象之后,再达到理性具体。
理性具体,也就是思维中的具体,是在感性认识的基础上,经过分析把事物的各种属性、特点联系起来形成概念,通过综合,把各种抽象规定作为事物的各个方面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统一整体,在思维中完整地、具体地再现出来,形成一系列的概念、原理的理论体系。理性具体从形式上来说是主观的,但是,就其内容来说,它是客观的。因为它在思维中把握了事物的一切方面以及它们的联系,从而达到了对事物的真理性认识。正如马克思所说:“具体之所以具体,因为它是许多规定的综合,因而是多样性的统一。” 只有达到理性具体,我们对一个具体事物的认识才算有了一个真正的结果,才有可能获得与客观对象的本质和规律相符合的科学认识。
从感性具体到抽象,再从抽象到理性具体,是统一思维运动的两个不可分割的过程,两者相互依赖并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没有感性具体到抽象,也就没有由抽象上升到理性具体,理性具体也就失去了客观依据;抽象的规定也有待上升到理性具体,否则,认识就是片面的,不能从整体上去深刻地把握事物。从感性具体到抽象,又由抽象到理性具体的过程,就是具体和抽象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的过程由感性具体到抽象,再由抽象到理性的具体,是认识的实际过程,也是辩证思维的基本方法。从感性的具体到抽象的规定,是形成理性认识的必经途径和必要手段,但不是理性认识的完成,认识还有待于继续发展和深化。如果把认识停留在获得抽象的规定这一步,那么,即使是科学抽象的成果,也会导致片面性和绝对化的错误。这就需要把认识进一步从抽象的规定上升到理性的具体。理性具体既优越于感性具体,又优越于抽象的规定。
从感性的具体到抽象的规定,又从抽象的规定到理性的具体,这是一个具体——抽象
——具体的否定之否定的过程。抽象是对感性的具体的否定,它离开了具体,但是抽象又包含着对自身的否定,它接近着理性的具体。所以,抽象是离开和“接近”具体的统一,是从感性具1体发展到理性具体的决定性环节。科学抽象不是空洞的幻想,而是对客观事物的某一方面本质的概括和反映,这样的科学的抽象必须是反映对象的最一般最基本的本质的抽象;是构成具体对象的基本单位;包含着对象整个发展中的一切矛盾。具备上述条件的科学的抽象,虽然低于理性具体,但却是认识的上升运动的决定性的中间环节和可靠基础。
思维达到了具体,相对于一个认识对象来说,达到了认识的终点,但对于更大范围和更深层次的认识对象来说,它又成为认识的起点,思维又开始了新的行程。而这样的每一次循环,都给人类知识提供了新的内容。
从抽象到具体的方法,无论对于各门具体科学,还是对于哲学都是普遍适用的。它是否定之否定规律在人们认识过程中的具体表现。掌握这一方法,对于我们完整地准确地理解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科学体系,提高理论思维能力,克服思维的盲目性,增强自觉性,从而对于推进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建设,加速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步伐,都具有重要意义。
四、逻辑和历史的统一逻辑的方法和历史的方法、逻辑的东西和历史的东西相一致,是辩证思维构建科学知识体系的主要原则和方法。辩证思维中的历史的东西这一范畴包含两方面的内容:一是指客观实在自身的历史发展过程,二是指反映客观实在的人类认识的历史发展过程,即科学史、认识史、哲学史、语言发展史等等。逻辑的东西这一范畴则是逻辑范畴之间的次序、层次、关系等等。所谓逻辑的和历史的相一致,是指理论的概念体系的逻辑顺序是客观历史发展顺序和认识发展顺序的反映。因此,历史的东西是逻辑的东西的基础,逻辑的东西是历史的东西在理论思维中的再现,是由历史的东西派生出来的。逻辑和历史相统一的原则和方法,归根到底是思维与存在这一哲学基本问题在逻辑学和方法论中的体现和贯彻。
逻辑和人类认识的发展是相一致的。每个个体对于具体事物的认识过程,是由感性的具体到抽象,又由抽象上升到具体。从整个人类认识史来看,也经历了这样的过程。肯定逻辑和人类认识的历史相一致,也就肯定了逻辑和客观实在发展的历史相一致。认识发展史作为主观的东西,是客观的东西的反映。事物发展的原始状态是最简单、最单纯的,它也就成为思想的逻辑进程由以出发的起点。恩格斯指出,“逻辑的方式是惟一适用的方式。但是,实际上这种方式无非是历史的研究方式,不过摆脱了历史的形式以及起扰乱作用的偶然性而已。历史从哪里开始,思想进程也应当从哪里开始,而思想进程的进一步发展不过是历史过程在抽象的、理论上前后一贯的形式上的反映” 。但是这里应该指出,如哲学范畴、力学范畴的逻辑只是同哲学、力学的发展史相一致,而不是与客观历史相一致。
逻辑的和历史的相一致的方法,不论对于社会科学还是对于自然科学的研究都是必须采用的重要方法。马克思对政治经济学、国家等问题的研究就是运用了这一方法。在自然科学中,达尔文之所以能对品种繁多的生物物种作出科学的理论说明,也在于他运用了这一方法。现代生物学的发展表明,要真正揭示生命的奥秘,必须追溯到更远的历史,研究最原始的生命的起源。对生命的研究是如此,对非生命物质的研究也是如此。可见,要对任何现象作出科学的研究和说明,都必须运用历史的方法,贯彻逻辑的东西和历史的东西相一致的原则。
逻辑和历史既相统一又相差别。承认逻辑和历史的差别,对于科学研究同样具有重大意义。第一,逻辑的东西是“修正过”的历史的东西。这种“修正”有两种形式:首先,逻辑是按历史规律修正过的历史的东西。逻辑对历史的反映,不是机械的照相,不是简单的复制和翻版。逻辑反映历史,正如恩格斯指出的“是经过修正的,然而是按照现实的历史过程本身的规律修正的” 。实际的历史发展通过大量的偶然性、偏差和曲折为自己开辟道路。辩证思维的任务,就是要依据历史事实和经验材料,经过抽象概括的加工改造功夫,抛弃细节,抓住主流,抛弃偶然,抓住必然,抛弃曲折和偏差,抓住基本方向和基本线索,从而形成理论概念体系,以便能够在比较“纯粹的形态”上把握历史发展的内在规律性。显然,按照历史固有的逻辑“修正过的”东西,比起未加“修正”的自然主义的历史描述来,更能深刻地反映历史。其次,逻辑的东西有其相对的独立性。逻辑的东西来源于历史的东西,但却是“修正过”的历史的东西,在一定条件下和一定范围内,它具有自己的某种独立性。在某些情况下,逻辑的东西可以离开历史发展的顺序,而不需要绝对准确地追随历史发展的具体进程。在这方面,《资本论》为我们提供了典范。例如,土地所有制和地租的出现在历史上先于资本和利润,然而在《资本论》中,马克思首先论述的却是资本和利润。他认为,把经济范畴按它们在历史上起作用的先后次序来安排是不行的,它们的次序倒是要由它们在资本主义社会中的相互关系决定的,因而这种关系同它们的历史发展次序有时恰好相反。因为资本在资产阶级社会中支配着一切社会关系,马克思就牢牢抓住了资本,对它进行了历史的也是逻辑的分析,从而把资本如何支配全部经济关系(其中也包括资本主义地租)的画面清晰地摆在人们的面前。
第二,逻辑和历史的差别又表现为逻辑方法和历史方法的差别。历史方法是根据历史发展的自然进程来揭示历史规律的方法。为了再现历史发展的最完整的情景,人们必须追随历史发展中的重要曲折包括某些偶然因素,并通过分析重大的历史事件,考察与之有关的有血有肉的历史人物及其活动,研究历史的具体发展过程。历史方法是研究历史科学的基本方法。逻辑方法则是舍弃历史发展的曲折过程和偶然因素的研究方法,它通过一系列概念、范畴来揭示历史规律,并根据问题的不同方面和事物的相互关系来建立理论的体系。显然,历史方法和逻辑方法有着不同的角度和方式,是两种有着重大差异性因而不能混淆的方法。
然而历史方法与逻辑方法又是相互联系、不可分割的。排斥逻辑方法的历史方法是经验主义的,排斥历史方法的逻辑方法是空洞抽象的。历史方法决不能只限于历史现象和具体事例的堆积,而要进一步揭示历史发展的规律,就离不开逻辑的方法。逻辑的方法又必须以历史的实际发展为基础,它实质上就是摆脱了历史形式的历史方法。历史方法和逻辑方法的统一还表现为“在它完全成熟而具有典范形式的发展点上”来考察客体,在这种发展点上,逻辑与历史都充分展现着,它既是历史发展的充分形式,又是逻辑关系展开的充分形式。
总之,客观世界和人类认识都是活生生的,是不断变化发展的。要把握这一矛盾运动和普遍联系的过程,就必须立足于概念的辩证本性,通过概念、判断、推理、假说和理论体系的演化,综合运用归纳和演绎、分析和综合、从抽象上升到具体、逻辑的和历史的相一致的辩证思维的基本方法,才能充分发挥主观辩证法反映和创造世界的作用。
思考题
1.为什么说马克思主义认识论是能动的革命的反映论?
2.为什么说实践的观点是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首要的和基本的观点?
3.根据真理的绝对性和相对性的辨证关系,说明我们对待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正确态度。
4.为什么说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惟一标准?掌握这一原理有何现实意义?
5.科学的逻辑思维方法主要有哪些?掌握这些方法有何意义?
教学参考书:
1.马克思:《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
2.毛泽东:《实践论》,《毛泽东选集》第3卷。
第五章 社会历史观及其基本问题
第一节 历史唯物主义是惟一科学的历史观一、社会历史观的基本问题
1.什么是社会历史观社会历史观是人们对社会历史的根本看法和基本观点。
2.社会历史观的研究对象社会历史观的研究对象是社会存在发展的本质和规律。
3.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的关系社会存在是指社会生活的物质方面,它是人类社会赖以存在发展的一切物质条件的总和。包括:地理环境、人口因素和物质资料的生产方式。
社会意识是指社会生活的精神方面,它是人们对社会存在的观念反映。包括:一切意识要素、精神生活过程和各种意识形态。
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的关系是辨证统一的关系。首先,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其次,社会意识反作用于社会存在。
二、两种历史观的对立及其根源
1.什么是唯心史观唯心史观——用社会意识决定社会存在的观点解释社会历史的观点。
2.唯心史观的两种表现形式一是主观唯意志论;二是客观宿命论。
3.唯心史观长期存在发展的根源第一, 社会历史根源。
第二, 社会阶级根源。
第三, 社会认识根源。
4.唯心史观的理论缺陷第四, 片面夸大人们的思想动机,而没有看到隐藏在思想动机背后的物质根源。
第五, 片面夸大少数英雄人物的作用,而没有看到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作用。
5.什么是唯物史观唯物史观——用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的观点解释社会历史的观点。
三、唯物史观产生的重大意义第一,宣告了唯心史观的彻底破产。
第二,使社会主义由空想变成了科学。
第三,为社会历史研究提供了科学的方法。
第二节 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物质基础一、劳动在人类社会形成和发展中的作用人类社会是怎样产生的呢?这个问题长期以来被人们认为是一个“宇宙之谜”。茫茫自然,在时间上无始无终,在空间上无边无际。自然界从无机物演化出有机物,从有机物演化出高等动物。胚胎学、解剖生理学、考古学和古生物学提供的大量材料充分证明,人类是由高度发展的类人猿进化而来的。类人猿生活在原始森林中,用臂行的方式在树枝上攀缘,使其四肢以至整个身体的结构不断变化,为下地活动时逐步采取两足直立行走的姿势打下了基础,从而为使用和制造工具创造了条件。类人猿具有杂食习性,使其比其他哺乳动物都能更适应大范围的环境,易于适应地面的生活。类人猿是最合群的动物,群体组织程度比较高,则是类人猿能向人类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
类人猿向人类的进化是由于气候条件的变化引起的。类人猿原来生活于茂密的原始森林中。由于气候的变化,使森林地区减少和林木稀疏,树丛间的空隙增多和扩大,迫使类人猿到林间的地面上来活动和觅食,从而逐步习惯于直立行走,而把森林只当作栖息之所,这样便奠定了向人类发展的基础。
从类人猿转变为人的过程,不仅仅是物质进化规律作用的结果。恩格斯说:“劳动创造了人本身”,第一次确定了在猿变为人的过程中劳动所具有的决定性意义。
第一,劳动促使类人猿前、后肢分工,创造了人的手。类人猿到地面生活以后,为了适应地面生活的需要,便把天然的树枝和现成的石块作为工具,用来获取食物、构筑巢穴、防御其他兽类的侵袭。人类祖先这种“最初的动物式的本能的劳动形式”,经过一定的发展,使前肢和后肢的分工逐渐确定下来,下肢起着支撑身体和直立行走的作用,上肢则主要起着掌握工具、获取猎物的作用。经过长期的发展,类人猿逐渐从使用天然工具到学会自己制造和使用劳动工具,形成真正严格意义上的劳动,猿的手也就变成了人的手。这说明“手不仅是劳动的器官,它还是劳动的产物。”
第二,劳动创造了人脑,推动了语言和意识的产生和发展。直立行走扩大了人的眼界,手从动手身体的作用中解放出来,能够触摸到比原先多得多的东西,工具的使用延长和扩大了人的感官,促进了脑的发达。在劳动过程中,正在形成中的人需要彼此交流思想和经验,已经到了彼此间有什么非说不可的地步了。于是喉头得到发展,产生了说话的器官,口部开始发出一定的音节,逐步清晰的音节和一定的思想相结合,产生了语言。劳动和语言的产生和发展,又进一步推动了脑髓和感觉器官的发展,产生了意识和人类所特有的抽象思维能力。恩格斯说:“首先是劳动,然后是语言和劳动一起,成了两个最主要的推动力,在它们的影响下,猿脑就逐渐地过渡到人脑;后者和前者虽然十分相似,但是要大得多和完善得多。”
第三,通过劳动形成了人类的社会关系。古猿的活动具有群体性特点,但这种群体性是自发地形成的。随着劳动产生、发展和人类的逐渐形成过程,人类的活动,由原来动物性的自发的群体活动,逐渐变为自觉的社会生产劳动。在生产劳动中,人与人之间结成了社会生产关系。在生产劳动和生产关系的基础上,人们还从事其他社会活动,形成其他社会关系。
这样,由于劳动改变了古猿的身体结构,创造了人的手和大脑,产生了语言和意识,形成了社会关系,于是就有了人类和人类社会。人类和人类社会的产生过程与人类劳动的形成与发展过程是一致的。人类和人类社会是自然界长期发展的产物,也是劳动的产物。
二、地理环境及其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人类社会的存在和发展离不开一定的物质生活条件。要认识社会有机体的结构,揭示社会生活的本质,首先要研究社会生活的物质条件。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是社会赖以存在和发展的基础,它是指构成社会物质运动形态诸要素的总和,包括地理环境、人口因素和物质资料的生产方式。
地理环境是指与人类社会所处的地理位置相联系的各种自然条件的总和。包括气候、土壤、河流、矿藏、山脉以及动植物等等。地理环境是社会物质生活条件之一,是社会存在和发展的经常、必要的条件。它在社会的存在和发展中有重要的作用。
第一,地理环境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必要的物质前提。地理环境是人类生存和活动的场所。人们在一定的地理环境中生活,在一定的地理环境中进行创造历史的活动。如果离开了地理环境,人类和人类社会就不能存在。同时,地理环境还为人类提供了所必需的物质和能量。人类的衣、食、住、行等一切生活资料和生产资料所需要的原材料,是自然界提供的,或是人们从自然界中取得的。人类通过劳动,从自然界中获得必要的物质资料和能量,因此,人类的生活资料和生产资料最终来自于自然界,否则,社会生活就不能维持下去,当然也谈不到社会的存在和发展。
第二,地理环境影响着社会发展的速度。社会发展的速度,归根结底取决于社会的生产方式,但是,地理环境对社会发展也有很大的影响作用,它可以加速或延缓社会的发展。一般说来,在其他劳动条件大致相同而地理环境优劣不同的情况下,人们所创造的的劳动生产率是不一样的。自然条件较好的地区,社会生产的发展就会快些。相反,自然条件较差的地区,社会生产的发展就会慢些。
第三,地理环境影响着社会经济体系的一些结构和生产发展的某些方向。地理环境是否优越,资源是否丰富,对一个国家的生产特点会发生一定的影响。这种地理环境对生产发展方向的影响,在人类的早期更为明显,并且至今还在各民族所经营的古老的和传统的部门表现出来。
第四,保持生态平衡,对于社会的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人类社会所处的地理环境是一个由各种自然条件所组成的有机整体,是一个相互制约、相互作用的平衡系统。在这个系统中,无论森林、草原、动物、植物、或者光、水、土、气等,都不是孤立存在的,它们相互联系、相互制约。如果各种因素之间进行正常的能量交换和物质循环,就会使它们得到正常的存在和发展,从而也就有利于社会的发展;反之,破坏了它们之间的生态平衡,例如滥用资源、毁林开荒、污染环境等,就会给人类社会带来巨大的灾害。
地理环境对社会发展的影响作用,是十分明显的,但是,它不是社会发展的决定力量。这是因为:第一,地理环境不能决定社会制度的性质。它不能说明为什么地理环境相同或相似而社会制度却不同,地理环境不同的国家又为什么有相同的社会制度。第二,地理环境不能决定社会形态的更替。地理环境的变化一般是比较慢的,而社会制度的变化是比较快的。变化慢的地理环境是不能成为变化快的社会的原因的。第三,地理环境对社会作用的大小是受社会条件制约的,特别是受生产方式制约的,生产方式中的生产力、生产关系的状况不同,地理环境的作用就不同,在我国,只有在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以后,才为合理地利用自然资源创造了有利的条件。
看不到地理环境对社会发展的重大影响作用是错误的,但把地理环境的重大影响作用看成是决定性的也是错误的。资产阶级社会学的地理学派的“地理环境决定论”和由此演变而成的“地理政治论”,不仅在理论上是错误的,而且在政治上是反动的。
三、人口因素及其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人口因素指的是构成人类社会的有生命的个人的总和,包括人口的数量、质量、构成以及人口的发展和分布等等。
人是社会生产和生活的主体,也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承担者,社会的存在和发展都离不开人口因素。人口因素也是社会物质生活条件之一,对社会的发展起着重大的影响作用。
第一,人口因素是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前提。社会是人类的社会,没有一定的人口因素,就不能组成社会,也就没有社会的存在和发展。“全部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无疑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①“根据唯物主义的观点,历史中的决定性因素,归根结蒂是直接生活的生产和再生产。但是,生产本身又有两种。一方面是生活资料即食物、衣服、住房以及为此所必需的工具的生产;另一方面是人自身的生产,即种的蕃衍。”②人是生产力中的能动因素,又是生产关系的体现者,没有人就不存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就没有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和再生产,也就没有社会的存在和发展。
第二,人口因素影响社会发展的速度。人口状况如何,对社会的发展起着加速或延缓的作用。一方面,在一定的生产力发展水平上,适度的人口数量、合理的人口分布等等都能促进社会的发展。反之就会阻碍社会的发展。另一方面,人口的构成质量也影响着社会的发展。适应社会生产需要的人口构成和人口质量,就会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
但是,人口作为社会的自然前提,和地理环境一样,不是社会发展的决定力量。因为:第一,人口因素不能决定社会的性质和面貌。人口数量的多少和人口密度的大小不能说明一个国家为什么是这种而不是那种社会性质;人口增长的速度和人口密度不同的国家,社会制度可能是相同的;一个国家的社会制度是先进的还是落后的,不能用这个国家的人口多少来说明。第二,人口因素不能决定社会制度的根本变革。人口的多少、增长速度的快慢不能解释某一旧制度正好为某一新的而不是其他的社会制度所代替。第三,人口因素的作用受到社会物质资料生产和生产方式的制约。一方面,只有在一定的生产方式下,通过生产劳动和其他社会活动,才能发挥它的作用,如果离开了一定社会的生产和生产方式,人口因素的社会作用就无从谈起。另一方面,人口本身的繁衍和发展,并不是纯粹的自然过程,人口的再生产和发展,总要受到社会物质生产状况的制约,受到社会发展规律的支配。因此,不同的社会有不同的人口规律,“每一种特殊的、历史的生产方式都有其特殊的、历史地起作用的人口规律。”
我们一方面要重视人口因素的作用,另一方面也要反对夸大人口作用的观点。马尔萨斯所谓人口“按几何级数增长”、生活资料“按算术级数”增长的“一般规律”的理论是错误的,在实践中是有害的。在我国,把实行计划生育,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确定为基本国策,科学反映了人口发展规律的客观要求。
四、生产方式是社会发展中的决定力量物质资料的生产方式指的是社会生活所必需的物质资料谋得方式,它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统一。在社会生活的诸条件中,只有生产方式才是社会发展的决定力量。
第一,生产方式是人类社会赖以存在的物质基础,是社会这一特殊机体的物质承担者。人类为了生存,就必须在一定方式下进行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如果停止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人类不能生存,人类社会就不能存在。其他一切活动都是以物质生产活动为前提的。
第二,生产方式决定社会的结构、性质和面貌。有什么样的生产方式,就有什么样的社会形态,每一种社会形态的经济结构、政治结构和思想文化结构,每一种社会形态的性质及整个社会的物质生活、精神生活的面貌,都可以从该社会的生产方式中得到科学的说明。
第三,生产方式决定社会历史的变化和社会形态的更替。社会生产方式是社会发展的内部动力,推动着社会生产的不断发展。随着生产水平的不断提高,一定会引起生产关系的变革,这时,一种低级的生产方式必然要被另一种高级的生产方式所取代。生产方式的根本变革,必然会引起社会形态的更替,随之而来的必然是生产各个领域的变化,由此推动着人类社会由低级向高级的发展。人类有史以来,历史的发展,社会形态的更替,都是由生产方式的变革而引起的,从某种意义说,人类社会的发展史就是生产方式更替的历史。
基于上述原因,马克思指出:“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这就是说,生产方式是社会赖以存在的基础,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决定力量。
三、人类社会历史的本质特征一、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社会的本质问题,是历史观的核心问题,围绕这一问题,各派哲学进行了激烈的争论。把人类社会神化的神学历史观认为社会本质上是“神定的一种秩序”,“上帝”是主宰国家兴亡、民族盛衰的最高力量。这就否定了社会的客观性,否定了人在社会中的主体性,从而对社会的本质作了目的论的歪曲。把社会精神化的唯心史观认为,社会本质上是人的意志、意识活动或心理活动的产物,或者是绝对理性在时间中的展开。这种观点的错误在于,只看到了人们历史活动的思想动机,而没有看到思想动机背后的物质原因。把人类社会自然化的自然主义历史观把社会的本质归结于自然条件,认为社会所处的地理环境决定社会的性质,从而片面夸大了地理环境的作用。总之,马克思主义哲学产生之前的旧哲学,由于受历史条件和阶级条件的限制,不理解实践在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都没有真正理解和把握社会的本质。
马克思主义哲学通过对人类实践活动在社会生活中作用的全面探讨,在人类哲学思想史上第一次科学地揭示了人类社会的本质。马克思深刻指出:“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凡是把理论导致神秘主义的神秘东西,都能在人的实践中以及对这个实践的理解中得到合理的解决。” 马克思这一论断,揭示了人类社会及其生活过程的本质就是人类的实践及其活动过程。
第一,实践是人的全部社会关系形成和发展的基础。人的实践活动,是人与自然之间物质变换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人们不仅同自然界发生关系,而且人和人之间也必然要结成一定的关系并交换其活动。人们“只有以一定的方式共同活动和互相交换其活动,才能进行生产。为了进行生产,人们相互之间便发生一定的联系和关系;只有在这些社会联系和社会关系的范围内,才会有他们对自然界的影响,才会有生产。”在实践中产生了人与自然界的关系和人与人的关系。而在以后的发展中,实践的作用则主要表现为推动人类社会关系的发展,从而使人们的社会联系和关系日益具有十分复杂和多方面的内容。因此,人类的实践活动是社会关系的发源地。
第二,实践构成了社会生活的本质内容。人类社会生活是丰富多彩的,人类社会生活的全部现实内容主要包括物质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社会物质生活,即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是人类社会全部生活的基础。政治是经济的最直接、最集中的反映,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具有不同的内容。精神生活是社会生活中的重要内容。实践构成了社会生活的基本领域。在整个社会生活过程中,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抓住了生产实践,也就抓住了社会生活的本质内容。
第三,实践构成了社会发展的动力。社会发展主要是社会关系的变化以及社会结构的变迁,而社会关系、社会结构是人的实践活动的对象化和实践得以进行的自为存在形式,因此,社会发展的动力决不会产生于人的实践活动之外,它只能形成于人的实践活动之中。即使是社会发展的最终决定力量——生产力也不是纯粹的外部自然力,而是人们的实践能力的结果,并且只有在个人的社会交往中才能成为社会发展的最终决定力量。人的物质实践活动构成了社会发展的动力之源。人既是历史的“剧中人”,又是历史的“剧作者”。
总之,人类社会的本质是实践的。实践内在地包含着人与自然、人与人以及人与其自身意识的关系,它构成了人类社会历史的基础、本质以及人类一切关系产生的源泉。当马克思、恩格斯确认社会的实践本质时,就把社会当作实践去理解,他们看到了社会中物所体现、所承担的社会关系,找到了社会发展的物质根源,发现了社会的物质过程和精神过程的辩证运动,用物质实践而不是用观念来解释社会历史,从而正确解决了历史观的基本问题,并以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为基础,揭示了历史发展的一般规律。
二、物质生产实践是全部社会生活的基础物质生产实践是人类解决与自然的矛盾的最基本的实践,是其他一切实践活动的基础。人类自身的生产和精神生产等实践都是在物质生产实践基础上发生、发展的。物质生产实践决定、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的一般过程,是全部社会生活的基础,是理解全部社会历史的钥匙。
生产实践是人类有意识、有目的地创造价值的活动,是人类创造满足自身需要的生存条件和生活资料的社会性的活动与过程。广义的生产实践具有不同形态和层次,包括物质生产、人自身生产和精神生产等三个子系统。狭义的生产实践仅指物质生产活动。物质生产是指人类创造物质产品的活动与过程。物质生产是人类的最基本的实践活动。人类与动物的根本区别就在于,人类是通过物质生产以获得所需要的物质生活资料,解决人与自然之间的根本矛盾的。
与其他两种生产相比较,物质生产实践的根本特点在于:第一,它是人类为获取生存资料而进行的改造自然、创造具有使用价值的物质产品的活动。物质生产是人类社会与自然之间相互联系的基本环节和特有方式,它要解决的根本矛盾是人与自然的矛盾,即人的物质需要与自然不能以现成形态满足人的需要的矛盾,以及人类不断增长的物质需要与自然无法满足这种需要的矛盾。自然不能满足人,人只能通过物质生产活动去改造、变革自然物的存在形态,使它成为能够满足人类生存需要的物质生活资料,从而达到对自然物的利用、控制和占有。这就是物质生产实践的本质内容。第二,物质生产是在一定意识、目的支配下的人与自然之间的物质、能量和信息变换活动。物质生产的产品,在它们被创造出来以前,已经作为目的而观念地存在于人的头脑之中。它们是人们的目的对象化的结果,因而属于人的创造性活动的产品。在物质生产活动中,人是作为一种对象性存在的自然力与自然物质相对立,通过自身的自然力的运动去作用于自然的对象。在物质生产活动中也包含着精神活动的因素,它既需要人的体力支出,也需要人的智力支出,而且随着物质生产活动向更高形式的发展,智力支出占有愈来愈重要的地位。
物质生产是社会生产体系中最根本的实践形式。它不仅是人类社会存在的基础,而且是制约社会的性质和面貌的决定性因素,是推动社会历史发展的根本动力。物质生产实践在人类社会生活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物质生产实践作为人类获得物质生活资料的源泉,是维持人类生存的根本条件。马克思和恩格斯指出:“我们首先应当确定一切人类生存的第一个前提,也就是一切历史的第一个前提,这个前提就是:人们为了能够‘创造历史’,必须能够生活。但是为了生活,首先就需要吃喝住穿以及其他一些东西。因此第一个历史活动就是生产满足这些需要的资料,即生产物质生活本身”。生产实践是人类获得物质生活资料的惟一途径。人类的生活资料需要靠物质生产实践创造,人类进行物质生产、再生产的生产资料也需要由物质生产实践创造出来。毛泽东指出:“人类的生产活动是最基本的实践活动,是决定其他一切活动的东西。”物质生产实践是人类的始源性活动,是先有物质生产实践活动,然后在它的基础上才会产生出人类的其他一切实践活动——政治活动、科学活动、艺术活动等等。物质生产实践为人类从事其他活动提供物质的和时间的条件,物质生产实践发展的水平决定着人类政治活动、科学活动、艺术活动发展的程度。
第二,物质生产实践是制约社会结构、社会性质和社会面貌的决定性因素。有什么样的物质生产实践便会有什么样的社会生活,从而也就会有什么样的社会结构和社会面貌。社会的经济结构、政治结构和思想文化结构及其发展的状况,都直接或间接地受着物质生产方式的制约,亦即受着物质生产实践的制约。
第三,物质生产实践是社会发展的根本的决定力量。正是物质生产实践创造出了人类的社会文明,并推动着社会文明不断发展。社会形态处于运动、变化之中,社会中的各种要素和方面对于推动社会形态的变化和更替都有作用,但最根本的力量则是社会的物质生产实践。物质生产实践的发展不仅引起社会形态的量变和进化,而且最终会导致社会形态的质变,导致一种社会形态向另一种新的更高的社会形态的转变。
第四,物质生产实践还规定着人的本性及其发展的状况。物质生产实践是使人类和动物区别开来的第一个历史活动,也是人区别于动物的根本标志。它作为人所特有的存在方式和生存方式,是人的主体性的基本根据,并集中地表现着人的本性,规定着人是能动的社会存在物以及人作为社会主体的存在状况。人的主体地位、主体素质、主体能力的提高,取决于多种因素,但决定性的因素是社会物质生产的进步与发展。物质生产的高度发展,是实现人类彻底解放的根本条件。从这个意义上说,物质生产实践的发展史也就是人自身的发展史,人的历史就是社会物质生产实践的历史。
总之,物质生产实践是人类最根本的实践形式,也是认识和理解人和人类社会的本质及其发展规律的关键,是认识和理解社会一切现象的总的根据。
三、物质生产基础上的社会有机系统人类社会作为一种特殊的物质形态,区别于自然界,但又与自然界一样是一个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把社会同生物有机体相类比的思想可以追溯到古代社会。19 世纪英国著名哲学家和社会学家斯宾塞第一次明确、系统地用“有机体”的概念来解释社会。但他抹杀了社会有机体与生物机体的本质区别,提出社会生活也应服从于生物学的基本规律,从而论证资本主义制度的永恒存在。他的这种观点被称为“社会有机论”。
马克思批判地继承了以往思想家关于“社会有机论”的合理内核,创立了历史唯物主义的“社会有机体”理论。马克思反对把社会生活的发展归结为生物学现象,但是他认为把社会看作一个活的有机体的思想是合理的。马克思说:“社会不是坚实的结晶体,而是一个能够变化并且经常处于变化过程中的机体。”后来,列宁也科学地指出:“马克思和恩格斯称之为辩证方法(它与形而上学方法相反)的,不是别的,正是社会学中的科学方法,这个方法把社会看作处在不断发展中的活的机体”,“辩证方法要我们把社会看作活动着和发展着的活的机体。”马克思的社会有机体概念同期宾塞的“社会有机论”的本质区别在于:前者认为社会有机体的运动是高级运动形式,它有自己的特殊本质和运动规律;后者把社会机体同生物机体作简单类比,以支配生物机体的运动规律来取代社会运动规律,把高级运动形式归结为低级运动形式,使社会生物学化。
马克思以人的社会性实践活动来说明社会有机体的构成及运行,从人类社会发展的角度来分析社会有机体的运行机制,从而科学地揭示了社会的奥秘。马克思最初提出“社会有机体”这个范畴是在《哲学的贫困》一书中。他指出:“单凭运动、顺序和时间的唯一逻辑公式怎能向我们说明一切关系在其中同时存在而又互相依存的社会机体呢?”他认为,社会就是“一切关系在其中同时存在而又互相依存”的有机整体,不能将社会有机体的各个部分割裂开来。马克思不仅认为社会是一个有机统一整体,同时还认为:“社会——不管其形式如何——是什么呢?是人们交互活动的产物。”正是通过人类个体交往中的互相作用,才推动了社会的存在和发展。在此基础上,马克思进一步揭示了社会有机体的运行机制。他指出:“这种有机体制本身作为一个总体有自己的各种前提,而它向总体的发展过程就在于:使社会的一切要素从属于自己,或者把自己还缺乏的器官从社会中创造出来。有机体制在历史上就是这样向总体发展的。它变成这种总体是它的过程即它的发展的一个要素。”马克思在这里比较完整地阐明了“社会有机体”理论的内容:第一,社会是一个有机的统一整体,构成社会有机体的各种要素是相互联系的;第二,社会有机体的一切要素都从属于社会有机整体,总体还缺乏的器官也必须从社会性活动中创造出来;第三,在社会要素运动、发展中形成总体,这也就是历史的发展和演进过程。
马克思的社会有机体理论立足于社会经济形态来概括社会一切关系有机运动的内容。社会有机体作为一个总体性范畴,是指人类社会是以生产方式为基础的各种社会因素相互制约、有机联系所构成的整体。正如马克思所说,“社会不是由个人构成,而是表示这些个人彼此发生的那些联系和关系的总和”,它包括经济关系、政治关系、思想关系、血缘关系、伦理关系等等。这是一个有机联系的社会体系,其中,各种因素是按照特定的方式组合起来的,彼此形成一种固定的关系,表现出一定的秩序,从而使社会成为一个具有内在统一性的整体。在这个社会有机体中,生产方式决定并制约着全部社会生活的领域和过程,它是社会大厦的基础,好比社会有机体的“骨骼”,支撑着社会有机体,决定着社会有机体的存在和发展。而全部社会有机体的“血肉”,即社会中的一切政治的、思想文化的等等社会关系,都是在物质资料的生产方式基础上竖立和“生长”起来的。
总之,马克思的社会有机体理论是一个全面分析社会结构、动态地展开各种社会关系运动,并最后凝结于人类自身发展之中的社会发展理论。这一理论为我们全面理解社会的内部结构、发展动力、生长机制和运动规律提供了科学方法论。
第六章 社会的基本结构与文明进步
第一节 社会的经济结构一、生产力的内涵物质生活资料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必要前提,但自然界并未自动满足人的需要,不会为社会提供现成的物质生活资料,这就造成了人和自然界之间的矛盾。因此,人类“第一个历史活动”,就是“生产物质生活本身”。正是在解决社会同自然的矛盾中才形成了生产力。
生产力是人们解决社会同自然矛盾的实际能力,是人类为获得物质生活资料而改造自然的社会物质力量。生产力所表示的是人和自然的关系。生产力具有客观性,这是因为:第一,任何一种生产力都是一种既得的生产力,不具有选择性;第二,生产力的发展具有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性;第三,任何一种生产力都是由一定的物质要素所构成的客观的物质实体。同时,生产力又是一种具有社会性和历史性的物质力量。
生产力的构成是一个复杂的物质系统,包括参与社会生产和再生产过程的一切物质技术要素的总和。其中具有一定生产经验和劳动技能的劳动者、以生产工具为主的劳动资料和引入生产过程的劳动对象,是生产力的三个基本要素。现实的生产力正是这三个要素交互作用的结果。但三个要素在生产发展过程中所起的作用是各不相同的。
劳动者是生产力中首要的因素,是全人类的首要的生产力,因为,劳动资料的制造、使用和劳动对象的改变,都依赖于劳动者的活动,劳动者永远是生产力中的能动的主导因素,是“最强大的一种生产力”。
劳动资料是生产力中的重要因素。劳动者只有借助劳动资料,才能进行改造自然的活动。马克思曾形象地把它比喻为骨骼系统和肌肉系统。劳动资料是一个结构复杂、范围广泛的物质系统,它随着历史的发展而经常变化,包括动力系统、能源系统、运输系统、自动化控制和信息传递系统等。其中生产工具是具有决定意义的因素。生产工具是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客观尺度,是人类改造自然能力的标志,也是划分不同社会经济形态的物质标志。历史上每一种社会形态之所以比先前的社会形态达到更高的生产力水平,归根到底是因为在生产中应用或能够应用更为进步的生产工具,因而创造了比在它之前的社会形态更高的生产力。正如马克思所说:“手推磨产生的是封建主的社会,蒸汽磨产生的是工业资本家的社会。”,“各种经济时代的区别,不在于生产什么,而在于怎样生产,用什么劳动资料生产。”
劳动对象也是生产力中不可缺少的要素。劳动对象通常是指人们在生产过程中所能加工的一切物质实体,它包括两大类,一类是未经加工的天然物体;另一类是经加工的原材料。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没有劳动对象就无法进行生产,它是进行物质生产的前提,是现实生产力所必备的要素。同时,劳动工具和劳动时间等条件相同的情况下,由于劳动对象不同,生产出的产品的质量和数量往往有很大差别。
上述三个基本要素,是生产力系统的实体性要素。除此之外,生产智能性亦称渗透性要素,管理性亦称运筹性要素和准备性要素。在现代化大生产过程中,只有把这些要素构成相互作用过程,才能形成现实的生产力。
生产力是质与量的统一。生产力的性质是指生产力的质的方面,表现在社会结合和物质技术结合两个方面:在社会结合方面,表现为集体性生产抑或个体性生产,分工协作及其相互关系的状况是它的主要内容;在物质技术方面,表现为劳动者用什么劳动资料进行生产。生产力的量的方面则表现为生产力的水平,它也包括社会结合和物质技术构成两个方面:在社会结合方面,主要是指社会分工和协作的规模、程度等;在物质技术方面,主要是指劳动力和劳动资料的多少,产品的数量、生产发展及劳动速度以及劳动生产率的高低等。生产力的性质和水平是相互联系、相互渗透、相互过渡的,二者的统一就是生产力的状况。
从生产力的构成可以看出,生产力实际上标志着人与自然之间的现实关系,是人们控制人与自然之间物质变换的能力。在与自然的物质变换过程中,作为主体的人不仅付出自身的体力和智力,而且还要借助自然力来改造自然。这是一个以人的本质力量对象化而实现的“自然的人化”过程,是一个自然力被同化于人的体力、自然规律被转化为人的智力的过程。二者相互依存、相互制约,形成一种双向运动。这两个方面的统一构成了生产力的本质,缺少其中任何一个方面,都不能构成现实的生产力。没有生产力也就不会有社会经济结构的各种部件,就没有社会生活本身。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生产力是社会经济结构的奠基石。
二、生产关系的内涵在生产过程中,人们除了同自然界发生关系外,彼此间也发生一定的关系,即生产关系。生产活动从来就是社会性的,马克思指出:人们只有“以一定方式结合起来共同活动和互相交换其活动”,“才会有他们对自然界的影响,才会有生产。”也就是说,人们只有结成一定的生产关系才能进行生产。否则,彼此隔绝地单独一个人进行生产是不可能的。
生产关系是人们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物质关系。它表示的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这种关系是在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的总过程中与一定生产力的发展状况相适应的社会性的物质关系。
生产关系是一个多层次结构的复杂系统,它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即生产资料所有制关系、人们在生产中的地位和交换关系、产品分配关系以及由此所决定的消费关系。其中生产资料所有制关系是最基本的方面,是生产关系的基础,它决定着生产关系的性质;决定着生产关系的其他两个方面的内容,而生产关系的其他方面、环节也不是消极被动的,对所有制关系则起着制约和影响作用。这三个方面相互联系、相互制约,共同组成一个有机的统一整体,形成社会的经济结构。
生产资料所有制关系是指生产资料和人的结合方式,其实质就是生产资料归谁所有、所支配的问题,这是人们之间在物质生产中所发生的最基本的经济关系。这种经济关系归结起来有两种基本类型:一种是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生产关系,包括原始社会的生产关系、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和未来的共产主义生产关系;一种是以生产资料私有制为基础的生产关系,包括奴隶制生产关系、封建制生产关系和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在我国社会主义现阶段的生产关系,从所有制来看,则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份共同发展的生产关系。
人们在生产中的地位和交换关系,是指在生产过程中生产的组织者、企业管理者以及直接从事生产的成员之间所发生的相互关系,这种关系是由生产资料所有制关系决定的。在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生产关系中,人们之间是平等、互助、合作的关系;在以私有制为基础的生产关系中,人们之间是剥削与被剥削、压迫与被压迫的关系。
产品的分配关系也是由生产资料所有制关系决定的,生产资料所有制关系又通过分配关系得到体现。由于生产资料所有制关系不同,产品分配形式也就不同。同样是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生产关系,产品分配关系也是不同的,原始社会是平均分配的方式;社会主义社会则是以“各尽所能,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多种分配方式;共产主义社会将实行“各尽所能、按需分配”的方式。同样是以私有制为基础的生产关系,在奴隶社会,奴隶主阶级不仅占有全部生产资料和产品,还直接占有奴隶;在封建社会,地主阶级无偿占有农民的绝大部分劳动产品;在资本主义社会,资本家则无偿地占有雇佣工人所创造的全部剩余价值。
生产关系是一种客观的物质关系。这是因为:一方面,任何一种生产关系的产生、存在和发展,都有客观规律性。在一定历史条件下,人们只能结成某种生产关系而不能是别的生产关系,而且,这种生产关系的发展只能转化为某一特定的生产关系。另一方面,一切生产关系都体现着人与人之间的物质利益关系,在私有制社会里,物质利益集中表现为阶级的利益。这种物质利益总是一定的社会历史条件所允许和规定的,而不是取决于人们的主观愿望和要求。
作为“生产关系的总和”的社会经济结构有其独特的功能。第一,它以一定形式把人和物结合起来,这是生产力中人和物的要素由可能的生产力变为现实生产力的基本前提;第二,它决定着其他方面的性质,直接决定社会的政治结构和观念结构,构成政治结构和观念结构的现实基础。正是从这种意义上,马克思又把作为生产关系总和的经济结构称为经济基础。
第二节 社会的政治结构
1.政治结构的内容及其核心
.社会的政治结构是社会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一定社会的政治上层建筑及其结合方式。它包括国家、宪法等一系列政治法律制度,以及军队、警察、法庭、监狱、政府机关、政党等组织设施。其特点是:第一,它是由经济结构决定的。作为建立在经济基础之上的政治上层建筑,它集中反映社会经济结构的客观要求,并积极反作用于社会的经济运动。第二,它在阶级社会中具有鲜明的阶级性。其功能在于维护统治阶级的利益,调节各阶级之间的利益关系。但是当阶级消灭以后,政治结构的阶级对抗性质将随之消灭,其功能也从调节各阶级之间的利益关系转换为调节人民内部的关系,从事经济、文化建设,对人的政治统治变成对物的管理和对生产过程的领导。第三,具有强制作用。为有效地调节阶级间的关系,它从其形成的那一天起,就成为一种现实的、独立的强制力量,不仅军队、警察、法庭、监狱、国家政权等机构和设施表现为物质性的暴力,即使是政治制度和法律规范的条文也对人们具有强制作用。它不仅集中地反映着一定的社会物质经济结构,反作用于社会的经济运动,而且广泛地影响和制约着社会的精神文化生活,对一定的社会观念结构的形成和发展起主导作用。
国家政权是社会政治结构的核心。首先,从其对国内作用来看,国家政权是统治阶级维护符合本阶级利益的政治法律制度和经济制度的重要保证。作为统治阶级意志体现的政治法律制度、经济制度,其建立、巩固和发展完善必须凭借国家政权的力量。政治法律制度的强制力量,只有借助国家政权的强制力量才能实现。从历史上看,任何国家的反动统治阶级都是通过建立、控制、掌握国家政权来维护其腐朽的政治法律制度和经济制度的。革命阶级要想推翻反动统治,也往往都是把反对统治阶级的斗争发展为政治斗争,并抓住政治中最本质的东西即国家政权问题,才有可能最终取得革命的胜利。国家政权是否从反动统治阶级手中转移到革命阶级手中,是革命成功与否的首要的和基本的标志,也是社会政治、经济制度能否进行根本性变革的重要前提。因此,历代统治阶级为了有效地调整阶级之间的关系,保持社会的政局稳定、经济稳定,维护本阶级在经济、政治、思想的统治地位,总是首先建立、控制国家政权。其次,从其国际作用来看,建立、控制、掌握了国家政权,有了军队、警察等强力机构,就在很大程度上能维护国家主权的完整性和独立性。对于一个国家来说,国家政权不仅可以保证国家的对内主权,还能为本国在对外主权上提供强有力的保障。没有国家政权,也就难以维持国家主权的独立和完整。
2.国家的本质与职能国家不是一个简单的地理概念,而是以一种阶级统治为实质的社会政治权力的组织形式。国家的出现同阶级和阶级斗争相关。在原始社会,没有私有制,没有阶级,也就没有国家。国家是随着原始公社制社会的解体和奴隶社会的产生以及奴隶社会阶级矛盾的尖锐化而产生的。在奴隶社会,占人口极少数的奴隶主阶级为了镇压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奴隶阶级及其他劳动人民的反抗,维护其阶级利益,就需要在经济统治的基础上,建立一种强有力的政治权力,这就是国家。列宁指出:“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和表现。在阶级矛盾客观上不能调和的地方、时候和条件下,便产生国家。”国家的起源表明,国家在本质上是一个阶级统治另一个阶级的暴力工具。
国家的本质通过国家的职能表现出来。任何国家都有对内和对外两个方面的基本职能。
国家的对内职能包括政治统治和社会管理两个方面。对内的政治统治就是掌握国家权力的阶级对被统治阶级和敌对势力实行专政,强制其服从,确保统治阶级的根本利益不受侵犯。对内的社会管理就是执行社会公共事务的组织、管理和调节。国家的对外职能则是以国家为特定的社会主体,在经济、政治、文化、军事等方面进行国际交往的职能。一方面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防御外来的侵略和颠覆;另一方面根据自己的利益调整国与国之间的关系,进行国际间的交流,参与国际经济政治生活。
国家对内对外这两种基本职能是一个有机整体,二者在本质上是一致的。对内职能是基本的、实质性的,对外职能是对内职能的继续和延伸。在对内的两种职能中,政治统治职能是首要的和基本的方面,社会管理职能是从属于或服务于统治阶级的政治统治的。但政治统治的职能不能脱离社会管理的职能。
国家有不同的类型和形式。国家的类型和形式问题也就是国体和政体的关系问题。所谓国体,是指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它表明哪个阶级掌握国家政权,哪个阶级是统治阶级,哪个阶级是被统治阶级。国体是国家的阶级内容,是决定国家阶级性质的方面。在国家历史上,国体有两种基本类型:一是奴隶主阶级专政、封建地主阶级专政和资产阶级专政的剥削阶级国家,即少数人统治的国家;一是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即由无产阶级和全体劳动人民占统治地位的、多数人统治的国家。
政体是指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即统治阶级采取何种形式去组织自己的政权机关。历史上国家的政权形式很复杂,但归结起来剥削阶级的国家主要有两种政权形式。一种是君主专制政体,其特点是独裁制(国家最高权力属于君主)、终身制、世袭制。另一种是共和政体,其特点是代议制(国家的最高权力不属于个人,而属于由选举产生的、有一定任期的代议机关)、任期制、选举制。此外还有介于二者之间的君主立宪制,其特点是君主作为国家元首是世袭的,但国家实权掌握在对议会负责的内阁手中,君主只具有象征的地位。
国体和政体是国家统一体的两个方面。其中国体是国家的内容,政体是国家的形式。国体与政体的关系是:一方面,国体决定政体。一个国家采取何种政体形式主要是由国体决定的,同时也受着民族文化传统、阶级力量的对比、统治阶级的构成等具体历史条件的影响,因此,同一种国体有不同的政体形式。另一方面,政体与国体相适应,并服务于国体的需要。政体对保证国家的性质和政权的稳定具有重大作用。
国家也是一个历史范畴。国家是一种从社会中产生,又自居于社会之上并且日益同社会相脱离的力量。当国家和社会的脱离到了十分尖锐的程度时,情况就会走向反面,即国家与社会的关系由脱离重新走向统一,即把迄今所吞食的一切权力都归还给社会。无产阶级的革命是这种转化的契机,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政权是国家走向消亡的最后一种过渡形式。当国家真正代表整个社会力量时,即国家走向与社会的统一时,当人民普遍参与国家的管理时,国家也就真正消亡了。这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
第三节 社会的文化结构一、社会观念的构成社会的观念从其实质上说,是由社会存在决定并反映社会存在的社会意识。作为社会的精神产品,它是人们物质关系的直接产物,是人们物质关系在观念上的表现。社会观念的构成是十分精微和复杂的。从其结构来看:
第一,从社会观念的主体构成上来看,它包括个体观念和群体观念。个体观念是个人的独特社会经历与社会地位的反映,是个人独特实践的产物。它直接影响着个人的人生态度和社会行为等,也直接间接地影响社会。个体观念包括个人的认识、情感和意志,这三方面是互相影响、互相制约的,但最基本的是认识,情感和意志都是在认识基础上产生的。群体观念是指一定人群共同体的共同意识,是社会群体实践的产物,它包括集团观念、阶级观念和政党观念等。群体观念是为以生产实践为基础的整个社会实践,为维持一定的社会关系、社会秩序服务的。
个体观念与群体观念相互依赖、相互作用、相互转化。一方面,个体观念的形成,离不开一定的群体观念的指导,同样,群体观念也要不断地从个体观念中吸取丰富的思想材料,丰富发展自己;另一方面,个体在群体观念的熏陶下形成个体观念,个体观念又在一定情况下上升为群体的观念,实现二者的辩证转化。恰恰是个体观念群体化,群体观念个体化,循环往复,以至无穷,使社会观念在合乎规律的演变中逐步升华、发展。
第二,从社会观念的不同层次看,它包括低层次的社会心理和高层次的社会观念形式。
社会心理是一种低层次的社会观念,它直接与社会生活相联系,是人们在日常生活和交往中自发形成的不系统、不定型的观念形式。社会心理包括个人心理、民族心理、阶级心理以及职业心理、时代心理等,具体表现为感情、情绪、意愿、风俗习惯、成见、自发倾向和朴素的信念等。社会心理是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形成和积累起来的对物质经济关系、人们生存的社会条件的经验的反映,其中交织着感性因素和理性因素,但以感性因素为主,还不具有自觉的理性形式。在阶级社会中主要是由阶级心理和民族心理相互交错而构成的社会心理,特别是占统治地位的阶级心理,对于观念形态的状况和发展有很大的影响。
社会意识形式是一种高层次的观念形式,它是人们自觉建立起来的、以特定的形式和较为严整的体系表现出来的观念形式,是对社会存在比较间接的反映,是从社会生活中概括提炼出来的系统的、自觉的、理论化的反映形式,包括政治法律思想、道德、宗教、艺术、哲学、科学等不同形式。
社会心理和社会意识形式之间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社会心理和社会意识形式有低级和高级、直接和间接的区分,这是它们的差别性。社会心理往往是社会意识形式的思想基础,为一定的社会意识形式的形成和发展提供最初的动机、激情等思想素材,而系统化、理论化的社会意识形式往往给社会心理的发展以重大影响,并逐步转化为社会心理。
第三,从社会观念同经济基础的关系来看,它又可区分为属于上层建筑的社会意识形式和不属于上层建筑的社会意识形式两部分。属于上层建筑的社会意识形式是观念(思想)上层建筑,通常称为社会意识形态,它包括政治法律思想、道德、艺术、宗教、哲学以及大部分社会科学,它是对经济基础的直接或间接的反映,并直接或间接为经济基础服务。在阶级社会中,社会意识形态具有鲜明的阶级性。社会意识形式中不属于上层建筑的部分被称为非意识形态部分,主要是指自然科学,也有部分社会科学和思维科学,如语言学、逻辑学等。非社会意识形态在阶级社会中不具有阶级性,它们可以被不同的阶级利用,为不同的阶级服务,不过,它们在应用中往往受到一定阶级的制约。
作为高层次观念形式的政治法律思想、道德、艺术、宗教、哲学等诸形式,它们分别具有各自不同的特点,并发挥着自己特殊的社会作用。
政治法律思想是社会观念文化结构中诸意识形式的核心部分,是在阶级和国家出现以后才出现的。政治思想是人们关于社会政治制度、政治生活、国家、阶级、社会集团及其相互关系的观点、理论之总和。法律思想是关于法的关系、规范、制度和设施的观点、理论的总和。政治思想和法律思想的联系极为密切,人们一般把它们合称为政治法律思想。政治、法律思想是经济基础的最直接、最集中的反映。它们同阶级的利害关系最为密切。在阶级社会里,经济利益是各阶级最基本的利益,政治斗争是由经济关系决定的,是围绕经济解放而展开的。法律也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是保护统治阶级的经济利益和统治地位的手段。它是由一定的阶级、生产力和交换关系的发展决定的,因此它们是阶级和阶级斗争的产物,是历史的范畴。
在阶级社会里,政治、法律思想是阶级斗争的工具,具有强烈的阶级性。一定社会的占统治地位的政治、法律思想只能是统治阶级的思想,它们竭力地为统治阶级的利益服务,统治阶级的政治、法律思想除了表现为理论形式之外,还体现在国家的政治、法律制度和政治法令中,它们直接维护统治阶级的统治。被统治阶级在阶级斗争中也会形成自己的政治、法律思想,被统治阶级利用它们破坏统治阶级的统治,为夺取国家政权,建立自己的阶级统治而服务。
政治、法律思想的社会作用,除了维护一定阶级的阶级利益,积极反作用于社会的经济基础外,还在意识形态中占据核心和主导的地位,对其它社会意识形式起着统帅和指导作用。
道德是调整人们之间及个人和社会之间的关系的行为规范的总和。道德是社会存在的反映,是由经济基础决定,又为一定经济基础服务的。在阶级社会里,道德是有阶级性的。道德的内容极其广泛,它包括调节人与人之间的行为使之和睦相处的规则,调节个人与集体利益使之协调一致的规则,确定和巩固一定道德规范和道德关系的准则以及评价人们行为的标准等等。道德和法律有相似之处,都是用以调整人与人之间、人与社会之间关系的准则,但是两者之间仍有质的不同。道德不像法律那样,由国家强制地制定和强制地执行。它是依靠社会舆论的力量,依靠人们的信念、习惯、传统和教育的力量来维持的。人们常以善和恶、正义和非正义、公正和偏私、诚实和虚伪等道德标准评价人们的行为,调整人们之间以及个人和社会之间的关系。道德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要比法律广泛的多,而且有的显然是法律所不可能做到的。道德和法律是相互补充的。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辅相成。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与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相协调、与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相承接的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体系,认真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弘扬爱国主义精神,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集体主义为原则、诚实守信为重点,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教育,这是时代的要求,是我国社会发展的要求。只有把道德和法律的作用紧密地结合起来,才能使道德的社会作用得到有效的发挥。
艺术是以具体、生动、感人的典型形象反映社会存在的一种社会意识形式。它通过美的感染力具体地影响人的思想感情和社会生活。大致可分为四类:第一类是表演艺术,比如音乐、舞蹈;第二类是造型艺术,比如绘画、雕塑;第三类是语言艺术,比如文学、相声;第四类是综合艺术,比如戏剧、电影。它们虽各有其特点和风格,但都是通过典型形象来再现生活的。用典型形象反映社会生活是艺术的基本特征。艺术的典型性就是用艺术形象反映社会生活的本质和规律,而不是某些个别的具体事物的简单再现。艺术典型是社会生活个性和共性的统一。艺术实践证明,凡是成功的或优秀的艺术创作都是共性和个性的完美统一。艺术典型虽然来源于社会生活,但又高于社会生活,比社会生活更集中。艺术家们只有创造典型的艺术形象,才能再现社会生活,才能给人以美的享受,才能教育人们,感染人们。
社会生活是艺术的惟一源泉。在原始社会早期,艺术就产生了,它是当时社会生活的一部分。原始人在生产劳动以后,为了表达喜悦的心情,他们就以绘画、舞蹈、诗歌、讲故事等艺术形式表现自己的生活。最初的唱歌,就是他们的劳动“号子”,原始艺术中的舞蹈、壁画、雕像等,就是当时社会生活的再现,是生产实践活动的美化形式。在没有专门艺术家的情况下,每个原始人都过着一定的艺术生活,以推动当时的生产实践活动。到了阶级社会,艺术才成为精神生活的一种独特形式。
在阶级社会里,由于社会生活本身具有阶级性,所以一般地说,艺术是有阶级性的,属于上层建筑,是经济基础的反映。艺术总是反映一定的阶级和社会力量的愿望和要求。不同阶级的艺术对社会发展起着不同的作用。在创立和发展无产阶级艺术的过程中,必须站在无产阶级的立场上,采取批判继承的态度,积极地吸取人类历史上的一切优秀的艺术遗产,不断地促进社会主义艺术事业朝着健康的道路发展,以满足人们不断增长着的物质和文化的需要。无产阶级艺术只有做到革命的政治内容和尽可能完美的艺术形式的统一,坚持艺术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针,才能成为无产阶级团结人民、教育人民进行革命和建设的强大思想武器。
宗教是统治人们的那些自然力量和社会力量以虚幻的、颠倒的形式在人们头脑中的反映,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历史现象。宗教以崇拜超自然的神灵为基本特征,盲目的信仰是它的共同原则。宗教观点、宗教情感和宗教仪式是它的基本内容。
宗教是自然压迫、社会压迫和人们愚昧无知的产物。在原始社会里,由于生产力极端低下,人们对自然灾害无法抵抗,对自然界千变万化的现象无法解释,对自己的身体构造和梦境等无法说明,于是产生了对超自然力量的崇拜,形成了原始的宗教观念。随着阶级剥削和人们对于所受到的自然力量和社会力量的压迫是无能为力,于是就产生了祈求神灵来保佑自己并帮助自己解脱现实苦难,希望在“来世”得到幸福生活等想法,进一步为宗教产生提供了思想条件。在阶级社会中,剥削阶级的剥削与压迫是宗教产生、发展的主要根源。可见,宗教是在一定的社会物质条件下产生的,并且是随着社会的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的变化而变化的。
在阶级社会里,宗教是反动阶级统治和压迫劳动人民的工具,是麻醉人民群众的鸦片。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宗教是一种历史现象,随着宗教产生和存在根源的消失,宗教最终将必然消亡。要使宗教消亡,必须彻底推翻剥削制度,消灭阶级压迫,铲除宗教赖以存在的社会的和阶级的基础,只有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极大提高,人类真正成为自然和社会的主人,到那时,宗教才能消灭。在社会主义社会中,产生宗教的阶级根源已经基本消灭,但宗教影响还会长期存在。这是同经济发展程度、科学发展水平以及宗教观念本身的顽固性相联系的。面对这种复杂的情况,我们应当慎审地对待宗教问题,严格执行党的宗教政策,大力发展生产力,同时大力普及科学文化知识,提高人们的科学意识和思想境界,为最终消灭宗教创造条件。
社会观念的各种形式之间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它们之间的区别是:历史发展的过程和前途不同;对社会存在、社会生活反映的角度和方式不同;同经济基础联系的密切程度不同;对社会存在的作用方式、大小和性质,在不同的历史条件下也不同。它们之间的联系是:它们都是对统一的社会经济形态的反映;它们之间在内容上相互补充、相互渗透;它们在发展变化的历史过程中,相互影响、相互制约。总之,各种社会观念形式通过相互联系,汇合成具大的精神力量,共同作用于社会存在。
二、社会观念的一般特点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社会意识一旦产生就有自身的特点。
第一,社会意识是对社会存在的反映。一方面,社会意识的内容是由社会存在决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不同,生产发展水平不同,社会意识也就不同。另一方面,社会意识的发展变化也是由社会存在决定的。社会存在、社会物质资料的生产方式是具体的、历史的,作为社会存在之反映的社会意识也就必须是具体的、历史的。
第二,在阶级社会里,社会意识具有阶级性。由于阶级地位不同和阶级利益的根本对立,不同的阶级、不同阶级的人,就有不同的思想感情、愿望和道德观念,形成不同的、甚至根本对立的社会意识形态。
第三,社会意识具有相对独立性。首先,社会意识的发展变化与社会存在的发展变化的不完全同步性。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的反映,并不总是同它所依赖的社会物质基础的变化完全一致的,有时落后于社会存在并阻碍其发展,有时又预见到社会存在未来的发展趋势,推动社会的发展。其次,社会意识的发展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平衡性。一般地讲,社会意识的发展程度,同一定的社会的经济水平是一致的,但是在特殊情况下,也会出现不平衡的情况。历史上有许多经济上落后的国家,在思想领域内却超过了经济上先进的国家。再次,社会意识的发展具有历史继承性。各个时代的社会意识都同以往的社会意识有着一定的继承关系。每时代的思想家、科学家、艺术家在认识和解决当时社会存在的问题时,无论是在内容方面,还是在形式方面,都要批判地吸收前人所创造的积极思想成果,从而推动社会意识向前发展。最后,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的反作用。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具有能动的反作用,是它的相对独立性的最突出表现。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及其发展的反映不是消极被动的,而是能够起促进或阻碍作用的.具体地考察社会意识的反作用,应该从质和量两个方面加以分析。社会意识的作用,就是它对社会历史发展影响的性质,是促进还是阻碍。任何社会意识在历史上的地位和命运,首先取决于它起作用的性质。先进的社会意识促进和加速社会的发展,落后的社会意识阻碍和延缓社会的发展,这是衡量一切时代的社会意识反作用性质的标志。社会意识反作用的量的方面,就是它影响社会发展的程度深浅、范围大小、时间久暂等等。社会意识只有通过群众的实践才能起作用。一种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的作用的大小,主要取决于它实际掌握群众的广度和深度。一定的思想体系,不论是先进的还是落后的,只要它能够掌握一定量的群众,就能影响社会的发展。掌握的群众越多,作用也就越大。一定的质决定一定的量,不同质的意识形态作用的量的变化方向,也是各不相同的。先进的革命思想的作用总的方向是不断增强,落后的保守意识的作用总的方向是不断削弱。但这还只是一种可能,要使这种可能变为现实,还得靠新旧意识形态之间旷日持久的争夺人心的斗争,先进思想由于其本身的真理性,它必将逐步深入人心,日益广泛地掌握群众,成为推动社会前进的物质力量。
由于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的反作用有其特殊的方式,这就决定了社会意识领域的斗争具有自己独特的规律性。社会意识领域中的斗争只能靠说服而不能靠强制和压服。通过思想斗争、说理斗争来解决矛盾,这是社会意识独特的发展规律。党的“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是对社会意识发展规律的创造性运用,是正确开展意识形态领域里的斗争和促进社会意识形态发展的基本方针。
三、文化与中国传统文化的现代化探讨社会的观念结构不能不涉及文化。文化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文化是指人类创造的物质和精神成果的总和。其中包括物态的、制度的、思想的和习俗的等不同层次。狭义上的文化,是相对于经济、政治而言的社会意识形式,主要包括政治思想、法律思想、道德、艺术、宗教、哲学等。文化从本质上说,是一定社会的政治和经济在观念形态上的反映。文化大致可以划分为四个基本方面的类型:世界观文化、科学文化、艺术文化和规范文化。它们是人类对世界改造和认识的不同的文化成果,有着不同的功能。
民族性、国度性是文化的重要特性之一。在世界历史上,各民族、各国家分别在不同的自然、社会条件提供的舞台上,演出了情节有别、风格各异的文化正剧。中国文化是中华民族对于人类的伟大贡献,中国文化就其发生、发展的历史而言,可以划分为中国传统文化、中国近代文化和中国现代文化。中国传统文化,一般可规定为1840年鸦片战争以前的中国文化,它是我们的先辈传承下来的丰厚遗产,曾长期处于世界领先的地位。
文化对社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主要表现在:第一,在一个社会中占统治地位的文化具有维护、巩固这种社会制度,调控并保持其正常运转的功能。第二,文化是经济发展的重要保证。文化反映经济的基本特征,又对经济的发展起能动的促进作用,为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提供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第三,文化是民族的灵魂和血脉,是凝聚民族的精神纽带,具有知识传承和教化功能,并能构建民族心理,塑造民族性格,形成民族传统。第四,文化是增强综合国力的重要力量,它以精神财富的身份显示综合国力。
中国传统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在中国迈向现代化,迈向21世纪的今天,大力弘扬中国传统文化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第一,中国传统文化中所蕴含的优秀的人文精神和民族精神对于为现代化而奋斗的中国人民具有强烈而积极的精神激励功能。江泽民在十六大报告中指出:“民族精神是一个民族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精神支撑。在五千多年的发展中,中华民族形成了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伟大民族精神。”如反抗外来侵略的爱国主义精神,“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奉献精神,“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高尚情操,“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英雄气概,“贫贱不能移、富贵不能淫、威武不能屈”的光辉品格,“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社会公德,以天下为己任的社会责任感,自强不息、不屈不挠的奋进精神等。这些优秀的人文精神,长期受到人们的尊崇,成为生活行为的最高准则,指导着人们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价值观、道德准则和生活、思想方式,使人们摒弃民族自卑感,树立民族自尊心、民族自信心和民族自豪感。因此,它理所当然地成为维系全民族共同心理、共同价值追求的思想纽带,成为焕发人们为祖国统一、社会进步而英勇奋斗,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让中华民族秀甲于世界之林的精神源泉。面对世界范围各种思想文化的相互激荡,必须把宏扬和培育民族精神作为文化建设极为重要的任务,使全体人民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
第二,中国传统文化中所蕴含的“天人合一”、“以人为本”、“刚健有为”、“贵和尚中”等文化精神具有重要的民族凝聚功能。它以巨大的思想统摄力量,超越地域、种族、时代的界限,哺育着每一个中华儿女,使其凝为一体,同心同德地为中华民族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不懈地奋斗。“国家一统”、“中华一体”等民族文化心理对于我们国家、社会的政治、经济长期稳定发展,起着十分重要的聚合作用。不仅如此,“天下一家”、“民胞物与”、“四海之内皆兄弟”等观念,还成为凝聚全社会的精神力量。以国家统一为乐、以江山分裂为忧,是中华民族天经地义的政治价值取向。中国传统文化的基本精神是民族凝聚力形成并发挥作用的基础,是凝聚全国各族人民、统摄人心、团结族类的精神纽带和思想依托。
第三,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优秀文化成果为我们在历史的新时期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文化提供了雄厚的历史文化基础。江泽民在十六大报告中指出:“在当代中国,发展先进文化,就是发展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以不断丰富人们的精神世界,增强人们的精神力量。”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文化,就是在社会主义制度下,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建立古今中外文化的最佳互补结构,亦即批判继承历史传统而又充分体现时代精神的立足本国而又面向世界的社会主义新文化。这种新文化是在中国本土上、在中国固有文化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体现民族精神和中国现代化进程的新文化。这种新文化的建设决不能和历史传统断裂开来,而要承认原有文化基础的历史继承性,承认文化的发展进化是在原有基础上的发展进化,以文化历史传统作为新时期文化发展的内在依据。所以,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文化,必须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大力发展先进文化,支持健康有益文化,努力改造落后文化,坚持抵制腐朽文化;辩证地处理好“古”与“今”即历史传统和时代精神的关系。一方面,当代中国文化要立足于21世纪,要高瞻远瞩,面向世界,面向未来,要有强烈的时代精神,决不能把自己局限于一个狭小的格局中孤芳自赏,更不能盲目地颂古、泥古、信古、好古、怀古;另一方面,要对历史传统认真进行研究,谨慎地甄别,以当代中国文化建设的需要为标准,分清糟粕和精华,然后进行正确的取舍,把中国传统文化中优秀的思想成果汲取进来,为今天所用,并通过综合创新实现中华民族文化的伟大复兴。
思考题:
1.为什么说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
2.怎样理解社会经济结构及其功能?
3.怎样理解社会政治结构及其核心?
4.怎样理解社会观念结构及其特点?
教学参考书:
1.马克思恩格斯:《神圣家族》、《德意志意识形态》,《马克斯恩格斯选集》第3卷。
2.毛泽东:《在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
3.恩格斯:《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
4.列宁:《国家与革命》,《列宁选集》第3卷。,
第六章 社会的基本结构与文明进步
第一节 社会的经济结构一、生产力的构成与先进生产力
1.生产力的构成要素生产力是人们在生产过程中利用和改造自然以获取物质生活资料的实际能力,是解决人类社会与自然之间矛盾的客观物质力量。
生产力具有客观性。
第一, 生产力是一种既得的物质力量。
第二, 生产力不容选择。
生产力是一个复杂的物质系统。它的实体性部分由具有一定生产经验和生产技能的劳动者、以生产工具为主的劳动资料和纳入生产过程的劳动对象有机构成。
其中,劳动者是生产力中具有决定性作用的因素。劳动资料是劳动者用以改变劳动对象形态的物质手段。劳动对象是劳动过程中劳动者利用劳动资料加工改造的对象。
劳动者是生产力中人的因素,是最积极、最活跃、最革命的因素,是最强大的生产力。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是生产力中物的因素。人的因素与物的因素有机结合在一起,才能构成现实的物质生产力。
在生产力系统中,除了上述三个基本要素是构成生产力系统的实体性要素之外,生产力系统还包括非实体性的要素。如科学管理、科学技术和教育等。
2.先进生产力先进生产力是指集中反映科学技术发展水平并以此为标志的社会生产力。先进生产力是相对于落后的生产力而言的,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有不同的表现形式。科学技术是不断发展的,因此,人类历史就是先进生产力不断取代落后生产力的过程。
科学技术是生产力,这是马克思主义历来的观点。
邓小平指出,在当今时代科学技术不仅是一般的生产力,而且已经是第一生产力。
代表和发展先进生产力,是中国共产党先进性的重要表现。中国共产党要保持自己的先进性,就要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立足中国现实,顺应时代潮流,使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工作符合先进生产力发展的规律,不断开拓先进生产力发展的新途径,通过不断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大力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等途径,努力实现中国生产力的跨越式发展。
二、生产关系的构成与类型
1.生产关系的构成生产关系是人们在生产过程中所发生的一点的、必然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物质关系。
生产关系的内容,如果从生产和再生产的运动过程看,包括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四个环节。如果从静态看,包括生产资料所有制关系、人们在生产中的地位和相互关系和产品的分配关系。
其中,生产资料所有制关系在生产关系中起决定作用。
第一, 它决定生产资料和劳动者的结合方式。
第二, 它决定人们在生产中的地位和相互关系。
第三, 它决定产品的分配关系。
第四, 它决定生产关系的性质和变革。
2.生产关系的类型截止到目前为止,人类已经出现了两种类型的生产关系。
第一类是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生产关系。
第二类是以生产资料私有制为基础的生产关系。
每一基本类型的生产关系中,又包含有多种类别和具体形式。
3.经济基础经济基础是指同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应的、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各方面的总和。
生产关系是相对于生产力而言的,它相对于上层建筑而言,又叫经济基础。
任何社会都不存在单纯的经济基础。实际上,每一个社会形态往往都有多种生产关系。既有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也有以往旧社会生产关系的残余,同时还有未来新社会生产关系的萌芽。
中国目前经济基础的现状是: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生产关系同时并存、共同发展。
公有制的实现形式应该是多样化的。一切反映社会化生产规律的经营方式和组织形式,都可以大胆利用。关键是看它是否坚持了“三个有利于”标准。
三、阶级与阶层
1.阶级的产生第一, 阶级产生的物质基础是剩余产品和剩余劳动力的出现。
第二, 阶级产生的社会历史条件是商品交换和社会分工的扩展。
第三, 阶级产生的直接根源是贵族世袭制和生产资料私有制的出现。
2.阶级的实质第一,阶级是一个经济范畴。
阶级产生于经济,它首先是一个经济实体。
阶级是指因在特定社会经济结构中所处的地位不同而形成的不同的社会集团或人群共同体。
阶级的实质是一个集团对另一个集团劳动的剥夺和占有。
分析阶级要从经济、政治和思想文化等多方面进行,但划分阶级却只能以经济为标准。
3.社会阶层各个阶级内部还有阶层。
阶层是人们基于相同的社会地位、职业和收入等条件形成的社会群体。同一阶级中不同阶层的人们,虽然在经济关系上存在着共同利益,但其又有着明显的差别。
社会主义社会是一个由阶级社会向无阶级社会过度的社会,这一社会不再以阶级对抗为基础,但又不是无阶级的社会,还在一定范围内存在着阶级和阶级斗争。
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仍存在着复杂的社会阶层。他们各具特点,但都是社会主义的劳动者。包括知识分子在内的工人阶级、广大农民始终是推动我国先进生产力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的根本力量,在社会变革中出现的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个体户、私营企业主、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等社会阶层,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
第二节 社会的政治结构一、政治上层建筑社会政治上层建筑是指建立在一定经济基础之上的社会意识形态以及相应的政治法律制度、组织和设施的总和。
1. 政治上层建筑的构成政治上层建筑包括两个部分:
第一,政治上层建筑第二,思想上层建筑;
按照列宁的见解,这两个部分的关系是互为因果的。其中,政治上层建筑一旦建立起来之后,就在整个上层建筑中居于核心地位。政治上层建筑属于思想的社会关系。经济关系的客观变化,必然首先反映到人们的思想上,然后在一定的思想指导下建立政治制度、国家制度。政治上层建筑是通过人们的思想意识而形成的,是一定阶级为维护和巩固自己的经济基础自觉建立起来的,是统治阶级意志的直接反映。
2.政治结构的内容和特点政治上层建筑可以分解为三个要素:
第一, 政治法律设施;
第二, 政治制度;
第三, 政治组织。
其中,国家政权是政治上层建筑的核心,军队是国家的主要成分。
政治上层建筑的特点有三个:
第一, 由经济结构所决定。集中反映经济基础的客观要求,并为其服务。
第二, 在阶级社会具有鲜明的阶级性。
第三, 具有强制作用。
二、国家的本质、类型和职能
1.国家的本质
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是一个阶级压迫另一个阶级的权利机构和暴力工具。
2.国家的类型国家的类型和形式也就是国体和政体的关系问题。
国体是指国家的阶级性质。政体是指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
国体和政体的关系是内容和形式的关系。首先,国体是内容,国体决定政体;其次,政体反映国体,为国体服务,在一定条件下还可以反作用于国体。
3.国家的职能国家的职能是指国家的功能和作用。一切国家都有对内对外两种职能。
对内职能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政治职能;二是社会组织管理职能。
对外职能也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维护国家利益;二是处理国际关系。
不同性质的国家具有完全不同的国家职能。
国家的两种职能是相互配合的,对内职能决定对外职能,对外职能是对内职能的延伸和发展。
三、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民主是和法制相对应的一种政治制度。民主从来就不是抽象的、绝对的,而是具体的相对的。
在阶级社会里民主又具有鲜明的阶级性。超阶级的民主是不存在的。
社会主义的民主是最广泛、最真实的民主。一方面,它是民主与专政的统一;另一方面,它是民主和集中、自由和纪律的统一。
社会主义法制是社会主义国家所制定的各种法律、法令等法的规范和制度,它和社会主义国家的民主是相互保证的。一方面,为了保护社会主义民主必须实行法制,依法治国;另一方面,为了保障社会主义法制,又必须实行社会主义的民主。
总之,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和依法治国的统一。
第三节 社会的文化结构一、社会意识的构成及特点
1.文化的本质文化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文化,是指人类有史以来所创造的一切文明成果的总和。狭义的文化,是指精神文化。包括社会意识、精神生产的成果以及与之相适应的制度。我们在这里所研究的文化是狭义的文化。
2.社会意识的构成社会意识的构成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分析。
首先,从主体的角度看,可分为个体意识和群体意识。
其次,从层次的角度看,可分为社会心理和社会意识形式。
再次,从对经济基础关系的角度看,有属于上层建筑的社会意识和不属于上层建筑的社会意识。
3.社会意识形态诸形式的特点
⑴政治和法律思想。
⑵道德
⑶艺术
⑷宗教二、社会意识的相对独立性社会意识的相对独立性是指社会意识诸形式具有自己独特的发展规律和能动性。
第一, 社会意识与社会存在具有不完全同步性。
第二, 社会意识与经济发展水平具有不平衡性。
第三, 社会意识具有历史的继承性。
第四, 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具有能动的反作用。
三、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本质与功能在当代中国,先进文化的本质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就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坚持和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内涵包括:
第一, 坚持和巩固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意识形态领域的主导地位。
第二, 坚决贯彻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和“双百方针”。
第三, 把塑造“四有”新人作为根本任务。
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具有多方面的功能:
第一, 塑造社会主义新人,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第二, 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
第三, 调节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稳定。
第四节 文明进步与社会发展一、人类社会的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什么是社会文明?社会文明是指——社会的进步程度和开化状态。恩格斯曾根据人类早期生产活动的特征,肯定了摩尔根的提法,把人类历史划分为三个时代:一是蒙昧时代——人以现成的木棍和石块获取现成的自然物的时代;二是野蛮时代——人类学会畜牧和农耕的时代;三是文明时代——人类创造了工业和艺术,学会对自然物进行加工制作的时代。 社会文明不仅发源于物质生产的进步,而且也是社会政治制度、政治生活和精神生产的进步,是人类与自然和谐发展的进步。就社会文明的内涵来说,一开始就包含了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
物质文明——是人类改造自然界的物质成果的总和,它包括生产力的状况、生产的规模、社会物质财富积累的程度以及人们日常物质生活条件的状况等。
政治文明——是人类在政治领域中创造的各种政治成果的总和,它包括社会政治制度、法律制度和民主政治生活的进步等。
精神文明——是人类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也改造主观世界的精神成果的总和,它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科学文化和智力技能;二是思想道德和理想情操。
生态文明——是人类在解决人与自然矛盾的过程中,对人与自然关系认识成果的总和,它包括不断地认识自然生态规律,逐步地按照自然生态规律与自然环境和谐相处,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等。
在社会文明发展的过程中,物质文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是相辅相成的。这四个方面存在相互交织、相互制约、相互作用的关系。
首先,物质文明是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的基础,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是根据物质文明提供的现实条件,为适合物质文明发展的特点而建立起来的,没有一定的物质文明,就没有其它文明的存在和发展,所以,物质文明是社会文明程度的根本标志。
其次,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是一定社会形态在政治、精神和环境建设方面的重要标志,是物质文明的必要补充和发展条件。政治文明为物质文明提供政治动力和政治保障;精神文明为物质文明提供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生态文明为物质文明提供自然资源和优越的生存环境。
由此可见,没有一定的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条件,物质文明的成果就不能巩固,物质文明的发展就会遭到破坏和窒息。
二、实现社会主义经济、政治和文化的协调发展社会主义社会是一个经济、政治和文化协调发展的社会。我国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过程中,始终致力于社会的全面进步和协调发展。
我们党提出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总目标充分体现了经济发展、政治发展和文化发展之间的关系。
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同样着眼于经济、政治和文化的协调发展。
发展是硬道理。在中国这样一个经济文化落后的发展中大国,要实现现代化和强国富民的宏伟蓝图,必须把发展作为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
思考题:
1.什么是先进生产力?如何理解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
2.社会政治结构的内容和特点是什么?
3.如何理解社会意识的构成及其特点?
4.从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的关系,分析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协调发展的重要意义。1、?
教学参考书:
1.毛泽东;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毛泽东选集〉第5卷。
2.恩格斯:“论权威”。
3.邓小平:在武昌、深圳、珠海、上海等地的谈话要点。
4.江泽民: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代表大会上的政治报告。
第七章 社会发展规律与历史主体
第一节 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律
一、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及其规律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构成社会的基本矛盾。这两对矛盾存在于每一个社会形态,贯串于人类社会的始终。
人类要生存发展,要满足生活的需要,首要的和最基本的活动就是物质资料的生产活动。在生产活动中,必然发生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在这对矛盾中,生产力是矛盾的主要方面,它决定矛盾的次要方面——生产关系。同时,生产关系又对生产力起反作用。
第一,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首先,生产力的状况决定生产关系的性质。在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中,生产力是社会生产的内容,生产关系是形式。内容决定形式,形式必须适合于内容。有什么样发展水平的生产力,就有什么样发展水平的生产关系。生产力的状况包括生产力的性质、水平和发展要求。生产力的性质,主要指劳动者用什么生产资料生产,以及怎样进行生产;生产力的水平,主要指劳动力和劳动资料的数量多少、规模大小、技术高低、发展快慢。生产力状况是生产关系形成的前提和物质基础。原始社会公有制为基础的生产关系,源于当时使用石器工具的极低的生产力水平;奴隶主占有制的生产关系,源于金属工具的广泛使用和生产力有了一定程度的发展;同样,手推磨产生的是封建主为首的社会,蒸汽磨产生的是工业资本家为首的社会。判断一种生产关系是否合理、是否先进,基本标准是看其是否适合当时的生产力状况。其次,生产力的发展决定生产关系的发展、变革。在生产方式中,生产关系是相对稳定的因素,而生产力是相对活跃的因素。经济制度一经建立,就将稳定一定时期;而生产力则是不断进步的。人们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总是不断提高的,它必然推动人们去生产。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不断积累和增长生产经验和劳动技能;科学技术不断进步和引入生产过程,生产工具不断创造和提高。这些因素都不断推动生产力的发展。生产力的不断发展,要求改进和打破旧的生产关系,建立新的生产关系。每当生产力发展到新的更高水平,就使原来与它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变得越来越不适应,容纳不下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以致成为生产力发展的桎梏,这样就将引起生产关系的变革,或以新的适应生产力发展状况的生产关系代替旧的生产关系。正是生产力的不断发展,推动生产关系由奴隶制到封建制、到资本主义制度再到社会主义制度。
第二,生产关系反作用于生产力。首先,当生产关系适合生产力状况时,就促进生产力的发展。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状况时,就成为生产力发展的条件和动力。在社会发展史上,每一次生产关系合乎历史趋势的变革,新建立的适应生产力状况的生产关系,都不同程度地解放了生产力,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当然,生产关系对生产力的促进作用,并不是说它能使生产力自然而然地发展。而是说,适合生产力的生产关系,可以不同程度地调动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使生产资料得到更合理的配置,使科学技术得到更好的开发和应用,并使生产工具和劳动对象的作用得到更高程度的合理使用。也即新的、符合历史发展趋势的生产关系,可以促进劳动者、生产资料、科学技术、自然资源的合理结合,为生产力的发展创造更有利的条件。其次,当生产关系不适合生产力状况时,就阻碍生产力的发展。表现为落后的生产关系,不能使劳动者和生产资料很好地结合,劳动者的劳动积极性受到挫伤,科学技术不能充分开发和利用,生产工具和劳动对象不能发挥其最大功效。严重时甚至会引起社会动荡,以致发生战争。
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辩证关系中,既不能只强调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否则便违背了历史辩证法;也不能只强调生产关系对生产力的反作用,否则将会犯历史唯心主义的错误。
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间的相互作用,构成了生产方式内部的矛盾运动。一种新的生产关系建立的初期,往往是比较适合生产力状况的,能够促进生产力发展的。这种情况下,保持生产关系的相对稳定,是生产力发展的需要。但生产力在其内部各因素的推动下,总是不断发展的,而生产关系则具有相对稳定性,当生产力发展到一定程度时,生产关系就会由生产力发展的形式,变成生产力的桎梏。为了推动生产力的进步,就必须变革旧的生产关系,建立新的生产关系。随后,又要发生新的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从适合到不适合的演进。总之,生产方式的矛盾运动,就是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之间从基本适合到不适合,再到新的基本适合这样一个不断演进的过程。
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体现了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状况的规律。这个规律包含两方面的内容:首先,一定的生产力决定一定的生产关系能否产生及其发展变化的方向和形式。其次,生产关系的反作用,归根到底取决于和服从于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所以,要促进生产力发展,生产关系就要适合生产力的要求。生产力发展到一定程度迟早会引起生产关系的变革,这是必然的。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的发展状况,不适合就必然要改变,这是客观的、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
为了全面正确地理解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状况这一客观规律,要注意这样几个问题:一是不能认为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之间要么就是适合,要么就是不适合。因为,生产力和生产关系适合生产力状况时,也只是基本上适合,不可能是绝对适合。生产关系中总会有些方面、环节等与生产力状况不相适合。二是不能机械地认为生产力的任何变化都会立即引起生产关系的变革,并且贸然去变革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是以存在着不适合的情况为前提的。只有当生产力的发展积累到一定程度时,生产关系的变革才有必要和可能。实际上,生产关系也不可能时时、处处绝对地适合生产力。三是即使当生产关系在总体上已经不适合生产力状况、成为生产力发展的桎梏时,生产关系也不会自动地、自然而然地发生变化。 因为“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状况”虽是历史发展的必然性,但这种必然性是要通过人们的自觉活动去实现的。
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状况的规律,贯串于一切社会形态之中,存在于人类社会的始终,是在一切社会中都起作用的普遍规律。认识和掌握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状况的规律,具有重大意义。
首先,这个规律为人们提供了认识社会历史发展根源的一把钥匙。社会历史首先是物质生产资料的发展史,是生产力的发展史。生产力要不断发展,就必须打破过时的生产关系。生产力必然会最终冲破束缚自己的桎梏,为自己的发展开辟道路。这个规律体现了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和生产关系反作用于生产力两方面的统一。这一规律说明,生产关系必须与生产力发展状况相适应;生产关系既不能长久地落后,也不能超前于生产力。
其次,这一规律是我们制定路线方针政策的客观根据,是生产关系变革、经济体制改革的客观基础。我国原有的经济体制既有适合我国生产力发展的一面,也有不适合生产力发展的环节和方面,在经济体制上形成了一种同生产力发展要求不相适应的僵化的模式,阻碍了生产力的发展。根据这个规律,若不及时进行经济体制改革,调整和变革生产关系中不适合生产力发展的一系列环节和方面,便不能推动生产力的迅速发展。我们制定的各项改革政策,都必须以我国现实的生产力状况和发展要求为出发点,既要反对保守僵化的思想和行为,又要反对急于求成。
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建设的根本目的和根本任务是大力发展生产力,这是由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状况的规律决定的。只有发展生产力,才能充分显示出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才能把我国建设成为现代化的强国。
二、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运动及其规律社会基本矛盾除了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外,还有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这两对矛盾相互交织、相互作用,推动人类社会发展。为了深刻理解和把握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在研究了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后,还要研究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运动。
经济基础是生产力的一定发展历史阶段上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各方面的总和。即它包括该社会占统治地位的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人们在生产过程中的地位和相互关系,以及产品分配形式。而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是生产关系的基础和核心,决定生产关系的性质。因此,经济基础的核心部分是生产资料归哪个阶级或集团所有。这个问题决定经济基础的性质。
上层建筑是建立在经济基础之上的政治法律制度、设施和社会意识形态。上层建筑中属于观念形态的有道德、艺术、宗教、哲学等;属于制度形态的有政治法律制度等;属于设施形态的有政权机构、军队、警察、法庭、监狱等。
上层建筑各项内容之间的关系是:第一,政治法律制度、设施都是在一定的社会意识形态指导下建立起来的,它直接代表统治阶级的意志。第二,各种思想观念、社会意识也总要求一定制度、设施与它相适应。第三,意识形态的维护、传播和贯彻,依赖于一定的制度和设施的推动。
上层建筑的核心是国家政权。国家政权最能代表社会的性质,最能代表统治阶级的利益和统治,对社会的经济基础有独特的作用。国家政权的支柱是军队。统治阶级要掌握国家政权、维护本阶级的统治地位,首先依靠的是军队。所以,军队、国家政权、上层建筑都具有鲜明的、强烈的阶级性。
社会形态是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统一。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辩证关系是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反作用于经济基础。
第一,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首先,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产生。上层建筑是为经济基础服务的,一定的经济基础总要求建立一定的上层建筑为自己服务。在社会关系中,相对来说经济基础应归为物质范畴,上层建筑应归为思想范畴。精神性的东西总是根源于物质性的东西。其次,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性质。一定的经济基础需要特定的上层建筑与自己相协调,有什么性质的经济基础,就有什么性质的上层建筑。封建的经济基础要求有封建的上层建筑为之服务,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则要求其上层建筑的性质是社会主义的。再次,经济基础的变革决定上层建筑的变革。当旧的经济基础被新的经济基础代替时,旧的上层建筑或快或慢也要被新的上层建筑所取代。即使在同一社会形态里,当经济基础发生一定变化时,上层建筑也会发生相应的变化。
第二,上层建筑反作用于经济基础。首先,上层建筑的反作用集中表现在为自己的经济基础服务上。上层建筑总是要通过多种途径,比如通过政治、法律、思想的力量,论证、保卫自己的经济基础,使它得以巩固和发展。政治上层建筑会干预社会生活,消除异己力量,把人们的行为控制在预定秩序内;而观念上层建筑,则通过人们的思想来支配人们的行为,以此达到为自己的经济基础服务的目的。其次,当上层建筑与其经济基础相适应时,就会对其经济基础起保护和促进作用;不适应时,则起阻碍或破坏作用。再次,上层建筑反作用的性质,决定于它所服务的经济基础的性质。当上层建筑服务的经济基础先进时,就有利于生产力的进步和社会的发展;当它的服务对象是落后的经济基础时,就会阻碍生产力的进步和社会的发展。
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的相互作用,构成了它们之间的矛盾运动。一种新的经济基础建立之初,建立于其上的上层建筑一般来说是与之相适应的。但随着经济基础的变化,上层建筑因其相对稳定性而不能及时产生同步变化,便产生矛盾。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的关系,也总是由基本适合到基本不适合再到新的基本适合,如此循环演进,向前发展。正是这种演进,推动社会形态的由低级向高级地发展。
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运动,体现上层建筑一定要适合经济基础状况规律。这一规律包含两方面内容:一是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产生、性质和发展方向;再是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的反作用归根到底取决定于、服从于经济基础的性质和需求。
认识和掌握上层建筑一定要适合经济基础状况的规律,对我们的认识和实践都有重大意义。
首先,这条规律具有客观普遍性,它存在于各种社会形态之中。这一规律在每一个社会形态以及每一个社会形态的不同发展阶段上都毫无例外地起作用。这个规律同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于生产力状况规律是密切联系在一起的。在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没有生产关系适合生产力状况的规律,就没有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辩证发展的规律。社会历史的发展,总是从生产力的进步开始,推动生产关系的变化,以及建立其上的上层建筑的变化。承认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辩证发展的规律,是以承认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于生产力状况规律为前提的。
其次,这一规律是我们制定路线方针政策,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的客观根据。我们正确地遵循这一规律,就会促进经济建设等各方面事业,否则就会犯“左”或右的错误。1978年以来,我们党制定和执行的政治体制改革措施,就是以上层建筑一定要适合经济基础状况规律为客观基础的。实践证明,我们党由于自觉运用了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辩证发展的规律,我们的革命和建设事业才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反对不正之风,精简机构,取消干部终身制等,都不同程度地解决了社会主义社会上层建筑中的某些部分和环节不适合经济基础状况的矛盾。
三、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运动规律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矛盾、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决定社会主义改革的必要。社会主义改革是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直接动力。
社会主义制度建立之后,社会主义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还有没有矛盾?这一问题在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史上相当长的时期内没有得到正确解决。有的人不承认社会主义社会还存在着矛盾,因而在社会矛盾面前处于被动地位。毛泽东在总结历史经验的基础上科学地回答了这一问题,指出:“在社会主义社会性中,基本的矛盾仍然是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之间的矛盾,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之间的矛盾。”并指出:“不过社会主义社会的这些矛盾,同旧社会的生产关系和生产力的矛盾、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的矛盾,具有根本不同的性质和情况罢了。” 这就是说,人类社会的基本矛盾在社会主义社会依然存在,但它与以往的社会相比,具有不同的性质和特点。
社会主义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产生与建立同旧社会具有根本不同的情况。在人类历史上的私有制社会中,生产关系的变革,是一种私有制代替另一种私有制,所以新社会的生产关系能够在旧社会中孕育产生,从时间顺序来说,新的经济基础产生于新的上层建筑之前,封建社会代替奴隶社会、资本主义社会代替封建社会的情况都是如此。而社会主义社会的建立则是以公有制代替阶级社会的私有制,公有制的经济基础同以往一切私有制的经济基础是不相容的,所以不可能在资本主义私有制经济基础内部自发产生,只有通过社会主义革命,建立无产阶级公有制。从时间顺序上来看,社会主义的上层建筑则是建立在经济基础之前。这是历史唯物主义所揭示的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这一普遍规律的一种特殊表现。例如,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基础就是在无产阶级取得政权之后,利用无产阶级专政的力量建立起来的。这种情况并不违背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基本原理,因为无产阶级专政的建立,归根到底是由经济基础的原因决定的,是生产力发展客观要求所决定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矛盾运动的必然结果。
在社会主义社会,处于主体地位的公有制的生产关系各方面的总和,构成了社会主义社会的经济基础;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政权和一系列政治法律制度与设施,以及占统治地位的马克思主义指导下的整个意识形态,是社会主义社会的上层建筑。社会主义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性质,决定了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同以往的社会相比,具有根本不同的特点、性质及其解决方式和发展前景。毛泽东指出:“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已经建立起来,它和生产力的发展是相适应的;但是,它又还很不完善,这些不完善的方面和生产力的发展又是相矛盾的。除了生产关系和生产力发展的这种又相适应又相矛盾的情况以外,还有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又相适应又相矛盾的情况。” 这就是说,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特点表现为既相适应,又相矛盾,适应是基本的、主要的,不适应是非基本的、次要的。
从社会主义的生产关系与生产力的发展状况来看,基本上是相适应的。第一,以社会主义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生产关系同社会化的生产力是根本一致的。在社会主义制度下,生产资料属于人民的国家、集体及劳动人民个体所有,这就克服了在资本主义社会无法解决的社会化大生产同生产资料私人占有之间的矛盾,实现了劳动者和生产资料的直接结合,有利于提高劳动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第二,由于公有制的建立,人们在生产中建立起来的关系,是一种新型的、同志式的互助合作关系,使劳动者摆脱了以往那种被压迫被奴役的地位,这就有可能使劳动者的积极性、创造性得到充分发挥,为生产力的发展开辟广阔的道路。第三,在分配方面,“各尽所能,按劳分配”原则的实行,从根本上铲除了旧社会“不劳而获、劳而不获”的剥削制度。
总之,就其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本质而言,能够使生产力中人的要素和物的要素得到充分发挥和合理使用,为这两类因素的结合提供了一个良好的条件,为生产力的发展开辟了广阔的天地。
但是,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适合的前提下,也还有矛盾,还存在着不相适应的环节和方面。第一,社会主义生产资料公有制,是一种崭新的制度,在其成长过程中,总还有一些不完善的方面和环节,从而同生产力的发展相矛盾。特别是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所有制,各种不同的所有制之间必然有这样或那样的矛盾。第二,在人与人关系方面也还存在种种矛盾,如工农之间、城乡之间、脑力劳动者和体力劳动者之间、领导和群众、企业管理者和劳动者之间,以及不同行业之间等等,也还存在着差别,还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矛盾。第三,在分配方面,在积累和消费之间、长远利益和眼前利益之间,尤其是在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之间,也都还存在着矛盾。从而影响了劳动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阻碍了生产力的发展。
总之,在社会主义社会,在生产资料所有制方面、在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上及产品分配方面,都还存在着矛盾,需要正确认识和处理,如果处理不好必然会影响生产力的发展。所以,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六大的报告中强调,今后我们要继续“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和完善宏观调控;深化分配制度改革。”
从社会主义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状况来看,也是基本相适应的,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建立以来的历史和现实证明了这一点。第一,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和政治法律制度,是适应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的需要而产生并为其服务的,因而是建立、维护和发展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的强有力的工具,从而保证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第二,无产阶级政党是社会主义上层建筑的领导力量。共产党是用马克思列宁主义武装起来的先进组织,能够自觉地反映社会主义发展的客观规律,同时,它的本质又决定它是无产阶级和一切劳动人民根本利益的代表者,因而是领导和团结全体人民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取得胜利的根本保证。第三,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及其精神文明建设,是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的强大精神力量,对于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经济基础,对物质文明建设起着巨大的促进作用。
在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除了相适应的一面,也还有不相适应的矛盾的一面。第一,社会主义上层建筑有一个形成过程。新型的上层建筑还有不完善的方面,又缺乏成熟的经验,往往不能适应社会主义发展的要求,同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发生矛盾。比如,在我国政治体制上,由于民主与法制不健全、机构庞大臃肿等弊端,使得官僚主义、等级特权等腐败现象长期存在,败坏了党的声誉和形象,引起广大群众的很大不满,极不利于发挥人民群众建设社会主义的积极性,相当严重地妨碍了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的巩固与发展。第二,社会主义经济基础本身也还要不断完善和发展,要求上层建筑也应适时地发生相应的变革。但由于人们的主观意识往往落后于客观实际,不能及时地变革上层建筑中某些已经过时的东西,因而必然使上层建筑的某些环节同经济基础发生矛盾。第三,在上层建筑中,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封建主义、资产阶级剥削阶级的思想、道德观念等意识形态的残余,以及旧社会遗留下来的旧传统、旧习惯、旧作风等,这些都是同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相矛盾的。
但是,在社会主义社会,不论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矛盾,还是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同资本主义社会中这两对矛盾是根本不同的,其性质都是非对抗性矛盾。在私有制的阶级社会,基本矛盾的性质是对抗性的,在阶级关系上表现为阶级对抗,甚至是剧烈的阶级斗争。在社会主义社会,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既是首要的生产力,又是生产资料的主人;既是国家的主人,又是经济制度的维护者。所以,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就其性质而言,必然是非对抗性矛盾,大量表现为人民内部矛盾(当然也不排除少量的敌我矛盾),即根本利益一致基础上的矛盾。否认或夸大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都是错误的,在实践上会导致右或“左”的错误。
所以,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六大的报告中强调我们今后要“继续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巩固和发展民主团结、生动活泼、安定和谐的政治局面。政治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的主要任务是: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改革和完善决策机制;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维护社会稳定。”
第二节 社会发展的动力
一、社会基本矛盾是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社会基本矛盾是整个人类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人类社会内部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运动,推动了人类社会不断向前发展,从一种社会形态过渡到更高级的社会形态。历史上五种基本社会形态的演进就是由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这个社会基本矛盾运动直接推动的结果。
在社会基本矛盾运动中,生产力既是起点,又是社会发展的最终决定力量。社会的发展总是从生产力的变化和发展开始。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关系作为经济基础又决定上层建筑;与此同时,生产关系又反作用于生产力,上层建筑又反作用于经济基础。在人类历史上,有什么样的生产力,就会有什么样的生产关系,以及由它们所构成的生产方式;有什么样的经济基础,就会有什么样的上层建筑,以及由它们所构成的社会形态。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是更为基本的矛盾,它决定着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但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矛盾的解决,又有赖于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矛盾的解决。由此可见,生产力、生产关系、上层建筑是社会基本矛盾中最基本的三个层次,三者之间是层层决定而又层层反作用的关系,反作用的关系服从于而又制约着决定的关系。正是这两对矛盾的交互作用形成了社会基本矛盾运动,推动着人类社会发展的一般进程。
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就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不断产生又不断解决的历史。当一个社会刚刚建立和在它上升时期,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相适应是基本的,这时生产关系对生产力的发展起推动作用,上层建筑帮助自己的经济基础进一步形成、巩固和发展,从而促进生产力乃至整个社会的发展。生产力是社会发展过程中最活跃最革命的因素,它永远不会停止在同一个水平上。当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原来与之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就会逐渐变成阻碍生产力发展的力量,而原来的上层建筑又拼命地维护旧的生产关系,阻碍新的生产关系的产生,这时社会基本矛盾便激化起来。于是引发革命,斗争的结果,以新的上层建筑代替旧的上层建筑,促进新的生产关系(经济基础)的形成、巩固和发展。这时,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就由基本不适合转化为基本适合,在新的基础上又开始了新的矛盾运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从基本适合到不适合,又在新的基础上达到基本适合;社会的进程由量变到质变,又由质变到新的量变,如此循环往复,川流不息,推动着人类社会不断向前发展。迄今为止,人类社会已经经历了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一部分国家已经进入了社会主义社会,这是人类社会发展的一般进程。,社会的物质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便同它们一直在其中运动的现存生产关系或财产关系发生矛盾。于是这些关系便由生产力的发展形式变成生产力的桎梏。那时社会革命的时代就到来了。随着经济基础的变更,全部庞大的上层建筑也或慢或快地发生变革。” 马克思的这一科学论断揭示了人类社会发展的根本原因,即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就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不断产生又不断解决的历史。具体说,生产力、生产关系、上层建筑是人类社会每一个社会形态中最基本的三个层次,正是这三个环节的相互作用,构成社会的基本矛盾运动,推动人类社会从低级到高级的发展。
二、阶级斗争和社会革命是阶级社会发展的直接动力阶级是一个经济范畴。阶级是社会生产体系中的不同集团。“所谓阶级,就是这样一些大的集团,这些集团在历史上一定的社会生产体系中所处的地位不同,对生产资料的关系(这种关系大部分是在法律上明文规定了的)不同,在社会劳动组织中所起的作用不同,因而取得归自己支配的那份社会财富的方式和多寡也不同。所谓阶级,就是这样一些集团,由于它们在一定社会经济结构中所处的地位不同,其中一个集团能够占有另一个集团的劳动。” 阶级的划分根据,是社会各集团在特定的生产体系、经济结构中所处的不同地位,其核心是他们对生产资料的关系不同。阶级的实质就是“一个集团能够占有另一个集团的劳动。”
阶级是一个历史范畴。阶级不是从来就有的,也不是永远存在下去的,它与生产发展的一定历史阶段相联系。在原始社会,由于生产力水平极其低下,没有剩余产品,因而也就没有剥削,没有剩余产品的占有,因而也没有阶级。到原始社会末期,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人们的劳动产品增加,出现了剩余产品。这就使一部分人占有另一部分人的产品成为可能;而随着社会分工的发展和产品交换的扩大,产生了生产资料私有制。于是,便产生了阶级。
历史上第一个有阶级的社会是奴隶社会,奴隶社会有两个基本的阶级,即奴隶主阶级和奴隶阶级。
奴隶主阶级的产生主要有两条途径:一是氏族首领利用职权在交换和分配氏族公有财产时化公为私,成为富有者和剥削者;二是氏族中少数富裕家庭,占有较多的社会财富和生产资料,并以此占有他人的劳动而成为剥削者。
奴隶阶级的产生也有两条途径:一是战争中的俘虏变成奴隶;二是氏族内部贫穷者因负债而变成奴隶。
阶级产生以后,人类社会经历了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这三个剥削阶级占统治地位的社会形态。在这三个社会形态里,各有两个基本对立的阶级,即:奴隶主和奴隶、地主和农民、资本家和工人。在阶级社会中,必然产生阶级斗争。阶级斗争是经济利益根本对立的对抗阶级之间的斗争。阶级斗争在阶级社会中具有必然性。阶级斗争根源于阶级利益的根本对立。剥削阶级总是利用其对生产资料的占有权和在生产体系中的统治地位,对被剥削阶级实施经济剥削和政治压迫以及思想奴役。被统治阶级为了维护和争取自身的利益,也总是努力摆脱受剥削受压迫的地位,这就必然发生反对剥削、反对压迫的斗争。阶级斗争构成了阶级社会历史的主线。
阶级斗争的形式是多种多样的。在资本主义社会里,无产阶级反对资产阶级的阶级斗争最主要表现为三种形式:经济斗争、政治斗争和思想斗争。其中,政治斗争是中心环节,其主要任务是用暴力方式推翻资产阶级的统治,建立无产阶级专政。思想斗争是政治斗争的先导。经济斗争则是阶级斗争的基础。这三种斗争形式相互区别而又相互联系。无产阶级必须善于利用这三种形式,以夺取革命的胜利。
阶级斗争是阶级社会发展的直接动力。恩格斯指出:“自从原始公社解体以来,组成为每个社会的各阶级之间的斗争,总是历史发展的伟大动力。” 阶级斗争在阶级社会发展中的作用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
第一,阶级斗争是推动阶级社会社会形态更替的直接动力。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发展到一定程度时,落后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就会阻碍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为了推动生产力的发展,代表先进生产力的阶级就与维护落后生产关系的腐朽统治阶级发生矛盾冲突。这时,只有通过阶级斗争才能推翻反动阶级的统治,实现生产关系的更替和社会制度的变革,从而解放生产力,把社会推向前进。
第二、阶级斗争对社会发展的作用,还表现在同一社会形态内部发展的量变过程中。在阶级对抗的社会里,阶级斗争是不可避免的。历史上每一次较大规模的阶级斗争都在一定程度上打击了统治阶级,都不同程度地迫使统治阶级做一些让步,促使统治阶级进行一些政策调整,从而或多或少地推动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使社会得以进步。
阶级现象和阶级斗争现象是阶级社会中极为重要的社会现象。只有用科学的阶级分析方法,才能正确认识阶级社会的历史发展,才能正确处理阶级社会生活中的复杂问题。阶级分析方法,就是运用马克思主义关于阶级和阶级斗争的观点,去观察和分析社会历史和社会现象的方法。阶级分析方法是历史唯物主义认识阶级社会的历史及其规律、分析阶级社会社会生活、尤其是历史和意识形态等重大问题的基本方法。“马克思主义提供了一条指导性的线索,使我们能在这种看来扑朔迷离、一团混乱的状态中发现规律性。这条线索就是阶级斗争的理论。” 阶级和阶级斗争是阶级社会最基本、最重要的现象,分析社会历史问题,必须运用阶级分析这一根本方法。首先,阶级社会的每个人都从属于一定阶级,人们的思想观念、活动特点等方面都必然地受其阶级地位的影响和制约。因此只有用阶级分析方法才能认识人的本质。其次,阶级社会的社会基本矛盾必然表现为阶级斗争,而且必须通过阶级斗争才能解决。不用阶级分析方法,就不能准确认识社会发展过程,就不能正确认识社会历史发展的动力。最后,只有运用阶级分析方法才能正确认识阶级社会的各种社会现象,才能使社会学、历史学变成真正的科学,才能摆脱分析社会历史问题上的肤浅性。
在阶级社会中,阶级关系是纷繁复杂的。所以在运用阶级分析方法时,首要的是分析各阶级在社会经济结构中所处的地位,在这个基础上还要进一步结合分析各阶级的政治态度和思想表现。但要注意不要把阶级当作标签到处乱贴,把阶级当作固定模式到处乱套,更不要在划分阶级的问题上,用政治思想当作划分标准。
目前中国,剥削阶级作为一个阶级已经消灭,但由于国际、国内的原因,还存在着阶级斗争。社会主义时期阶级斗争的内容、形式、地位、任务都有了新的特点。阶级斗争虽然还存在,但已不是社会主义社会的主要矛盾。在社会主义条件下,阶级斗争还将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下去,在某种情况下还可能激化。坚持这个科学观点,就要正确运用阶级分析的方法,正确认识和对待我国现阶段的阶级斗争,严格区分和正确解决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就要反对和防止“阶级斗争熄灭论”的观点和“阶级斗争扩大化”的观点。这样才能为社会主义建设提供安定团结的环境。错误地估计形势,不恰当地认识和处理阶级问题,尤其是把民族问题和阶级问题相混淆,便会造成极其严重的后果。
三、科学技术革命是推动社会发展的巨大杠杆科学技术是科学和技术的总称。科学是人们正确反映自然、社会和思维发展规律的知识体系,是对客观世界各种运动形式的本质及其规律的反映。技术是社会实践活动的人工组织系统的效能标志,包括工具、设备等物质手段和知识、经验、技能等智能因素。科学技术则是科学与技术的一体化、集合化,是人们认识和实践中形成的精神产品和物化了的精神产品。
科学技术相互联系、相互作用。每一次重大科学突破,都会引起技术上的重大发明和改进;而一些重大技术发明和创新,也会对科学发展产生巨大推动力。科学技术具有创新性的特点。创新是科研的灵魂,是科技进步的动力。没有创新,就没有科学技术,更谈不上科学技术的进步。
人类的实践活动推动了科学技术的产生和发展。科学技术对社会的发展具有重大的作用。
第一,科学技术具有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作用。它可以帮助人们认识和改造事物,提高人们认识和实践的能力。科学技术本身是人类脑力和体力的延伸,或说是人类各种器官的加强。人们为了更好地生活,总要深入地认识事物和改造事物,而实现这一目的的最好办法就是发展科学技术。科学技术越发达,人们认识和改造世界的范围就越宽、程度就越深,就越能更高层次地利用事物,便越能满足人们多方面的需要。
第二,科学技术具有创造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作用。人们创造和发展科学技术的最主要目的就是创造物质、精神财富,以满足人们的生活需要。目前较发达国家的社会财富增加方式,主要依靠科学技术,而不是增加人力和财力的投入。
第三,科学技术具有提高人们素质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作用。现代生产要求劳动者具有一定的科学技术水平,劳动者不具备一定的科技知识和技能,便不能胜任生产劳动;科学技术水平已成为现代人素质的重要指标。科学技术是现代人类文明、人类文化的最主要支柱。科学技术很大程度上决定人们的精神风貌和思想观念。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极大推进了人的全面素质的提高。
科学技术在经济、政治、文化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科学技术对社会发展起着巨大的推动作用。科技革命对社会的推动作用主要表现为科技革命有助于社会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思维方式的变革。在科技革命的影响下,生产力及其要素,社会进步与科学技术进步,共产主义社会的物质技术基础,社会主义的社会结构,社会主义的生活方式等等,得到了根本的质的改变,丰富了新的内容。
科学技术是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发展的。科学技术的发展是有规律的。其发展的规律主要表现为:科学技术的发展与社会实践相统一的规律;科学技术相互转化、趋于一体化的规律;科学技术发展加速度规律;科学技术从变量到科技革命的规律;科学社会化和社会科学化的规律。
科学技术的发展与社会实践相统一的规律。科学技术的发展是社会需要发展的结果,社会需求是科技发展的最初动因。科学技术归根到底来自于社会实践,特别是生产实践的要求,社会生产实践的要求是科技发展的根本动力。而科技发展又反过来对社会实践,特别是生产实践起着巨大的反作用。同时,一定的社会关系的实践,特别是在阶级社会中,不同阶级的政治需要也影响和制约着科技的发展。
科学与技术相互转化、趋于一体化的规律。科技综合化趋势加强,表现为科学技术这两类本质不同的人类活动相互间的联系不断加强。许多技术发明得益于科学发现,许多高新技术都是多学科多种技术门类相组合、相融合的结果。自然科学理论直接指导技术变革和生产部门的创立,而技术的发展又为科学研究提供技术支持。在这个发展过程中出现了科学发展的两种不同的趋势:既有学科分支越来越细的倾向,又有学科综合、一体化的倾向。这表明了学科向纵深和横断两方面的进展。这与科学队伍的组成、科研主体的特点相联系。分化越细,表明在相关学科的研究在向深层次发展;而综合、一体化的趋势则表明,科学研究向系统化、普遍联系、整体化方向发展。科学技术的发展又是一个从量变到科学革命的过程。
科学技术的加速发展的规律。科学技术在知识积累的基础上,产生了不断加速发展的新情况,有人称之为“知识爆炸”。当前知识总量比以往任何一个时代的总量都要高。
马克思早就指出:“生产力中也包括科学。”,劳动生产力是随着科学和技术的不断进步而不断发展的。” 针对当代科学技术的进步及其对生产的巨大推动作用,邓小平进一步指出:“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
近现代,尤其是当代科学技术对生产的影响,使人们越来越清楚地看到,科技不仅仅是一般生产力,而且,“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
科学技术不是生产力的实体要素,它不是直接的、现实的生产力,而是潜在的、间接的生产力。但是当科学技术通过一定的途径应用到具体的生产过程,渗透到生产力的各个基本要素之中,通过一系列的物化过程,便成为直接的、现实的生产力。
第一,科学技术作用于劳动者,为劳动者所掌握和利用,可以提高劳动者的素质,提高劳动能力,使其能创造更多的劳动产品,促进生产力的发展。
第二,科学技术作用于生产工具,凝结到生产工具中,可以创造出新的更高级的劳动工具,延长人类的体脑器官,提高改造世界的能力,拓展社会生产的深度和广度。工具不同,生产能力便不同,创造出的社会财富的多少以及质量高低也不同。
第三,科学技术作用于劳动对象,既可拓宽人类劳动对象的范围,又可以深化对劳动对象的利用率。新的科学技术的运用,可以准确深刻地认识自然物的属性,提高劳动对象的质量,在更为深广的范围内,让自然物造福人类。
第四,科学技术作用于生产管理可以使管理更科学化,使生产更高效化。科学技术用于劳动生产过程,可以用“科学管理”取代盲目无序管理和经验型管理,使生产中的各种要素得到高效利用、合理配置,发挥它们的最高能量,创造尽可能多的财富。
近现代社会生产表明,每一次科学技术的重大进步,都极大地推动了生产力的飞跃发展。十八世纪中叶蒸汽机的发明和使用,导致了生产机械化;十九世纪七十年代电的发明和使用,导致了生产电气化;二十世纪四十年代以来,原子能、电子计算机、空间技术的发明和应用,导致了生产自动化;目前世界范围内新的技术革命,导致了人类体力、脑力的节省,它们都延伸了人的体脑器官,都很大程度上解放了人类,解放和提高了生产力。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促进了人类生产力水平的巨大飞跃。
邓小平同志关于“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理论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我国正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还很落后,这与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的矛盾还很尖锐。因而,目前发展生产力的任务十分繁重。而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发展生产力,就目前国际形势来说,要主要依靠科技进步,而不是单靠人力、财力的投入。这就要求我们大力发展科学技术,推动科技创新。
生产力的发展是社会进步的最高标准。科学技术进步与社会进步是紧密地、有机地相互联系和相互制约的。所以,江泽民同志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八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而且是先进生产力的集中体现和主要标志。科学技术的突飞猛进,给世界生产力和人类经济社会的发展带来了极大的推动。”
科学技术与可持续发展科学技术是人类解放自己、提高劳动生产率、追求生活幸福的工具和手段。正是为了满足人类提高劳动效率的需要,才产生了科学技术;科学技术大大延伸了人类体脑器官,减轻了人类体脑劳动强度,大大解放了人类;在此过程中,人类依靠科学技术,克服了许多愚昧无知,改善了生产和生活条件,使整个社会得到了进步。
但是,科学技术是把“双刃剑”,它既可以造福人类,又可以危害人类。它一方面促进了社会发展,另一方面也引起了一系列严重影响人类生存和社会发展的问题。特别是近几十年来,它们带来了危机地球和人类的“全球问题”。所谓“全球问题”,是指人口增长过快,粮食短缺,能源和资源枯竭,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等程度不同地触及世界所有国家和民族的利益而具有世界性影响的问题。
如何看待和解决科学技术带来的“全球问题”,当今人们的观点和解决方案是多种多样的。比较有代表性的有:
一是以罗马俱乐部为代表的“技术悲观论”。他们认为随着生产和科技的发展,“全球问题”将越来越严峻,人口会更膨胀,资源会更稀少,环境会更恶劣,继续发展下去会危及人类的生存和地球的命运。他们看到了近现代以来,尤其是近几十年来,随着生产和科技的进步,森林资源在减少,生物物种在加速灭绝,动物资源在减少,土质过分流失、土地在沙漠化,环境大气在迅速污染等等现象,对地球和人类的未来很感悲观。就此,他们提出了解决全球问题的“零点方案”,即实行经济生产和科技进步的零增长,把社会维持在简单再生产基础上,是解决“全球问题”的基本途径和方法。
这种观点和解决方案的思想基础是:人们生产和劳作的目的是追求生存和幸福,而“零增长”是可以达到既生存又幸福的目的的。既然如此,为何以牺牲人类未来利益及幸福,甚至以危及人类存在为基础去追求生活幸福的些许增长呢?
另一具有代表性的观点和方案是“技术乐观论”。他们认为科技发展造成的“全球问题”,靠科技本身就能解决。解铃还需系铃人,系铃人一定能解铃。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一定能发明出解决目前问题的办法来。人类智能是发展的,科学技术是不断进步的,问题是由人来解决的,科技进步有无限的潜力。
这种观点和方案的根据是,他们认为,想要保持生产和技术的零增长,只能是一厢情愿,是绝对办不到的。人类任何时代也没有停止过前进的脚步,以后将更是如此。另一方面,人类总是在“碰到问题—解决问题,再碰到新的问题和再新的解决”中前进的。到目前为止,人类还没有遇到过它不能闯过的难关。
上述两种观点和解决方案都片面夸大了科学技术的作用,而忽略了人的需要、社会制度和社会关系对科学技术的制约作用。“全球问题”不单纯是科学技术问题和经济生产问题,而是一个复杂得多的社会问题。它的解决不仅依赖科学技术和经济生产的发展,还依赖各国家、各民族的协同努力,依赖人类全方位的合作、对话,依赖各国共同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
可持续发展,是一种全新的发展观念和全新的发展模式。
人类以往的发展观念和发展模式,是以经济增长为中心,为最主要目标。它基本上以经济增长量为尺度,来衡量各国、各时代的发展水平。其弊端是往往为了近期经济增长,而不顾环境的破坏、资源的浪费、人口的失控增加等。这种发展,甚至到了“吃子孙粮、断子孙路”的程度,可以说它是一种全球范围的短期行为。其典型代表是各国资本主义原始积累阶段,它甚至直接伤害本时代的人们,尤其是工人阶级和落后民族的利益。
最好的教育是惩罚。过去的发展模式不仅伤害、教育了劣势群体,也直接伤害、教育了社会优势群体。人类开始觉醒,越来越意识到实施可持续发展的必要。
可持续发展的理论和发展战略经历了一个过程。20世纪50年代以前,人们对此还没有一个深刻的认识。50年代末到70年代初,人口剧增、资源危机、环境污染等问题,给人类以当头棒喝。这成为可持续发展理论形成的基础。特别是在关于资源与发展关系问题上乐观派与悲观派的争论,更引起人们的理性思考,并逐渐在此基础上达成基本共识:“发展不能以破坏资源环境质量为代价”、“为保护资源环境应当控制人口增长”等等。70年代初的石油危机,加剧了人口、发展、资源的矛盾。一系列的事件,一系列的共识,推动了可持续发展概念、理论的产生、成熟。
1972年世界环境大会上,产生了“连续的或持续的发展”概念;1980年联合国《世界资源保护大纲》中提出了“持续不断发展”概念;而同年的国际自然资源保护联合会的《世界保护策略》一书中,则提出可持续发展的含义是“强调人类利用生物圈的管理,使生物圈既能满足当代人的最大持续利益,又能保持满足后代人需求与欲望的潜力”。当然,它这是从生态学角度上说的。
1981年,美国世界观察研究所所长莱斯特·R·布朗发表《建设一个可持续发展社会》一书。其中明确把“可持续发展”作为一个新概念提出,但他在此并未明确其定义涵义。
1987年,联合国署名《我们共同的未来》的文件中,明确概括“可持续发展”为“既满足当代人需要,又不对后代人满足其需要的能力构成危害的发展”。
概括“可持续发展”概念内涵的演化史和当今大多数人的共识,“可持续发展”理论及其战略的基本内容,可包括下述方面:
第一,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可持续发展的主体是人,中心也是人。为促进可持续发展,必须形成一个良好的人口环境,使人口发展不仅要保护适度规模,而且要有合理的结构,并不断提高人口素质。可持续发展,它考虑的是人类需要的长期性和永久性利益。
第二,人类的生产不仅追求本代人的利益,而且谋求人类长远利益持续发展。可持续发展是以人类共同的、持续的利益为出发点的,这种发展既要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能对后代人满足其需要的能力构成危害。它反对占用应由后代人支配的资源,这就为人类社会持久发展和资源的永久利用创造了条件。
第三,人类的生产不仅追求经济发展,而且追求实现人口、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可持续发展首先强调的是发展,特别是面向未来的发展。它追求的是社会的全面发展及其发展的持续性,而非仅仅把经济增长速度作为发展的最主要目标。只有保持人口、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各要素间的协调发展,才能实现人类的可持续发展,前者是后者的基本内容。
第四,人类的生产要以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为前提条件。为保证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对自然资源必须坚持开发利用与保护相结合的原则;开展资源综合利用,提高资源利用率;根据经济发展的要求和资源特点确定合理的开采规模,以延长非再生资源使用年限,或提高可再生资源供给弹性;利用最新科技寻找新资源,增加资源的后备储量和替代资源;改进资源开采方式和方法,减少浪费,提高回采率等。
第五,社会发展过程中,要保护和治理好生态环境。加强对环境的保护,积极改进生产方法和工艺流程,减少排污量;开展污染物的无害化处理,防止环境污染;保护生态资源,防止生态退化,为人类创建一个优美、清静、舒适的生活环境。
第六,保持合理的消费结构和消费水平。确定资源节约型的消费结构,尽量减少对资源的消耗,是可持续发展的一项重要内容。
可持续发展与短期行为相对立,与片面发展相对立。可持续发展是一个综合范畴,它包括经济、生态、社会、人才、教育、资源等方面的可持续性,主要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经济、社会三个方面的基本内容。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基础,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增长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人的现代素质的提高和社会的全面进步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条件和目标,三者相互协调。
可持续发展思想具有重要的哲学方法论意义。
第一,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提出,改变了传统认识论对主客体关系的处理,即不再只把客体视为主体认识与改造、征服与获取资源的对象,而主张在自然与社会发展可持续性的前提下实现主体与客体、自然与社会的和谐共处。可持续发展思想表明并进一步证实,社会发展是一个人类与自然协调发展的过程,自然史和人类史彼此相互制约,一旦人与自然的关系的和谐遭到破坏,社会的发展就会出现灾难性的后果。
第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提出也改变了传统的关于主体间关系的认识。它坚持“代际平等”的原则,主张不同代的主体在生存和发展问题上的平等性。反对一代人只从自身出发来考虑问题,主张不同代的主体在资源环境等问题上具有共享的权力。
人类在推动社会发展的过程中,要把人们的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结合起来,把人类的内在尺度和客观世界的外在尺度统一起来。社会发展规律不仅存在于人与人的关系之中,也存在于人类与自然的关系中。这就要求人们应从更宽的视角和更深的层面去不断探索社会发展规律。
可持续发展作为社会发展战略已开始实施,中国政府积极参与了国际社会关于可持续发展的讨论与行动,把控制人口、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放到重要位置,努力使人口增长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相适应,使经济建设与资源、环境相互协调,实现良性循环,以保证经济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中国政府在可持续发展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战略目标明确,并制定了有关法律法规,这为中国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法律依据和思想保证。但是,中国人口众多、资源不足,在可持续发展的道路上还存在着许多困难和问题,对此,我们必须有一个清醒的认识。中国人民有战胜困难的信心和决心,在未来中国的发展中,中国一定能够实现经济与社会相互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可持续发展的意义是重大的。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六大的报告中,明确指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包括:“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生态环境得到改善,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推动整个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四、生产力是社会发展的最终动力社会基本矛盾是整个人类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人类社会内部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运动,推动了人类社会不断向前发展,从一种社会形态过渡到更高级的社会形态。历史上五种基本社会形态的演进就是由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这个社会基本矛盾运动直接推动的结果。
在社会基本矛盾运动中,生产力既是起点,又是社会发展的最终决定力量。社会的发展总是从生产力的变化和发展开始。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关系作为经济基础又决定上层建筑;与此同时,生产关系又反作用于生产力,上层建筑又反作用于经济基础。在人类历史上,有什么样的生产力,就会有什么样的生产关系,以及由它们所构成的生产方式;有什么样的经济基础,就会有什么样的上层建筑,以及由它们所构成的社会形态。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是更为基本的矛盾,它决定着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但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矛盾的解决,又有赖于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矛盾的解决。由此可见,生产力、生产关系、上层建筑是社会基本矛盾中最基本的三个层次,三者之间是层层决定而又层层反作用的关系,反作用的关系服从于而又制约着决定的关系。正是这两对矛盾的交互作用形成了社会基本矛盾运动,推动着人类社会发展的一般进程。
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就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不断产生又不断解决的历史。当一个社会刚刚建立和在它上升时期,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相适应是基本的,这时生产关系对生产力的发展起推动作用,上层建筑帮助自己的经济基础进一步形成、巩固和发展,从而促进生产力乃至整个社会的发展。生产力是社会发展过程中最活跃最革命的因素,它永远不会停止在同一个水平上。当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原来与之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就会逐渐变成阻碍生产力发展的力量,而原来的上层建筑又拼命地维护旧的生产关系,阻碍新的生产关系的产生,这时社会基本矛盾便激化起来。于是引发革命,斗争的结果,以新的上层建筑代替旧的上层建筑,促进新的生产关系(经济基础)的形成、巩固和发展。这时,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就由基本不适合转化为基本适合,在新的基础上又开始了新的矛盾运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从基本适合到不适合,又在新的基础上达到基本适合;社会的进程由量变到质变,又由质变到新的量变,如此循环往复,川流不息,推动着人类社会不断向前发展。迄今为止,人类社会已经经历了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一部分国家已经进入了社会主义社会,这是人类社会发展的一般进程。,社会的物质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便同它们一直在其中运动的现存生产关系或财产关系发生矛盾。于是这些关系便由生产力的发展形式变成生产力的桎梏。那时社会革命的时代就到来了。随着经济基础的变更,全部庞大的上层建筑也或慢或快地发生变革。” 马克思的这一科学论断揭示了人类社会发展的根本原因,即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就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不断产生又不断解决的历史。具体说,生产力、生产关系、上层建筑是人类社会每一个社会形态中最基本的三个层次,正是这三个环节的相互作用,构成社会的基本矛盾运动,推动人类社会从低级到高级的发展。
在社会基本矛盾的运动中,最活跃最先发生变化、起根本的带动作用的,是生产力。生产力是社会基本矛盾的主要方面。
生产力是社会发展的最终决定力量第一,生产力是社会基本矛盾运动的起点。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进而决定上层建筑,决定整个社会关系的基本面貌,决定整个历史发展的进程。一种新的社会制度的产生、发展及其性质归根到底是由生产力发展状况决定的。整个社会基本矛盾运动是从生产力开始的。人类要生存,就一天也不能停止生产,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和再生产贯串人类社会的始终。一种新的生产力出现后,最终或迟或早总会产生新的生产关系与之相适应,从而进一步产生与之相应的社会上层建筑,最终导致社会形态的更替。
第二,生产力的发展是社会进步的尺度。生产力的发展既是社会进步的物质基础,又是社会进步的首要内容。社会进步表现为经济的、政治的、文化教育的等诸多方面,但生产力水平是第一位的。政治、思想、文化的存在合理性又是以是否有利于生产力发展为尺度的。生产力的发展,这是社会进步的最高标准。政治、思想、文化等方面的发展要以生产力发展为基础。生产力发展了,才能为社会的全面进步和繁荣提供物质基础。
所以,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六大的报告中强调:“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最根本的是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我们要“在优化结构和提高效益的基础上,国内生产总值到二O二O年力争比二OOO年翻两番,综合国力和国际竞争力明显增强。基本实现工业化。” 江泽民同志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八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我们党要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就是党的理论、路线、纲领、方针、政策和各项工作,必须努力符合生产力发展的规律,体现不断推动社会生产力的解放和发展的要求,尤其要体现推动先进生产力发展的要求,通过发展生产力不断提高人民众的生活水平。”
第三节 人民群众是历史的主体一、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到底是“英雄”创造历史,还是人民群众创造历史,这是历史学家和哲学史家长期以来争论不休的问题,也是唯物史观和唯心史观斗争的焦点之一。
历史唯心主义从社会意识决定社会存在的基本前提出发,片面夸大少数英雄人物的历史作用,贬低或否定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作用。唯心史观有两种表现形态:一种是唯意志论;另一种是宿命论。唯意志论认为,少数帝王将相、英雄豪杰、“超人”、“天才”、“圣人”的主观意志决定历史的发展进程,人类历史就是由这些历史人物随心所欲地创造的。人民群众不过是“愚昧无知”的“群氓”,是供他们驱使的工具。宿命论认为,决定历史发展的是某种神秘力量。如“上帝”、“命运”、“神”、“绝对精神”等。英雄人物则是诸如此类神秘力量的体现者和受托人,他们奉旨来决定社会历史发展、主宰人民群众命运。这两种理论虽然在表现形态上各异,但在本质上却异曲同工、殊途同归,共同信守唯心主义英雄史观。
历史唯物主义从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的基本前提出发,认为社会发展的历史从根本上说是生产发展的历史;是物质资料生产方式新陈代谢的历史;是物质资料生产者的历史。因此,人民群众是历史的真正创造者。
人民群众是指以劳动人民为主体的对社会发展起推动作用的社会成员中的大多数。人民群众既有量的规定性,又有质的规定性。人民群众量的规定性,是指社会成员中的大多数。人民群众质的规定性,是指一切对社会发展起推动作用的人们。人民群众是一个历史的范畴。社会历史是发展变化的,人民群众的内容也随着历史的发展而不断地变化。在不同的国家以及同一个国家的不同历史时期,人民群众有着不同的内涵。在阶级社会中,由于各国的社会形态、阶级结构、历史发展的具体进程不同,它包括不同的阶级、阶层和社会集团。例如,在我国抗日战争时期,一切抗日的阶级、阶层和社会集团都属于人民群众的范畴。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一切赞成、拥护和参加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阶级、阶层和社会集团,都属于人民群众的范畴。但是,不论在什么样的历史条件下,人民群众的主体始终是直接从事物质生产的劳动者及其劳动知识分子。在阶级社会中,人民群众还包括一切促进社会进步的阶级和社会力量。可见,随着人类历史活动的深入和发展,人民群众范畴的外延将会不断扩大,当历史进入无阶级的共产主义社会时,人民群众这一范畴将与全体社会成员的范畴趋于重合。
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所谓历史的创造者是指,社会发展的推动者以及社会发展方向和趋势的决定者。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作用,主要表现在:
第一,人民群众是物质财富的创造者。首先,人类要生存和发展,就得生产衣、食、住、行、用等需要的物质生活资料,而这一切都是人民群众创造的。没有人民群众所从事的物质资料的生产活动,就根本谈不上从事政治、科学、文化、艺术等其他一切社会活动,也就无所谓人类社会生活和人类历史。其次,人民群众在生产活动中不断积累生产经验,改进生产工具,扩大劳动对象,提高劳动、管理技能,推动科学技术进步,繁荣了社会经济,改善了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加速了社会物质财富的积累。再次,生产力是衡量社会物质财富发展程度的客观尺度,是社会发展的物质基础和最终决定力量,而人民群众则是社会生产力的体现者,是推动历史前进的最伟大的物质力量。
第二,人民群众是精神财富的创造者。首先,人民群众丰富多彩的实践活动,是社会一切精神财富创造的惟一源泉。人民群众改造自然的生产实践和科学实验活动,是自然科学技术、工程科学技术产生的源泉;人民群众改造社会的社会实践,是社会科学产生的源泉;人民群众改造主观世界的实践,是思维科学、人文科学产生的源泉。离开了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实践,就没有人类渊源流长的深厚文化,就没有人类为之骄傲的睿智精神,就没有人类璀璨的历史文明。其次,人民群众的物质生产活动,为科学家、思想家、文学家、艺术家们从事精神产品的创造提供了必需的物质资料和物质设施。再次,不仅作为人民群众主体的劳动群众及其劳动知识分子是精神财富的直接创造者,而且许多出身于剥削阶级的杰出的思想家、科学家、文学家、艺术家,按其所处的社会地位和所表现的历史进步作用,也应归属于人民群众的范围。他们所创造的精神成果,理所当然包括在人民群众创造的精神财富当中。
第三,人民群众是社会变革的决定力量。在人类历史发展的过程中,生产方式的变革,社会制度的更替,新的生产关系和新的上层建筑的建立,都是历史发展的必然。但这一必然过程并不是自发实现的,而是通过人民群众自觉的革命活动实现的。人民群众是社会革命的主体,一切真正的革命运动,实质上都是劳动人民自己起来推翻反动阶级统治,摧毁腐朽社会制度的斗争。奴隶们的英勇斗争冲垮了奴隶主的反动统治,为新兴地主阶级的统治创造了条件。无数次的农民起义和农民战争,使封建王朝陷于土崩瓦解之中,为资本主义的兴起铺平了道路。社会主义代替资本主义,最终实现共产主义,也必须通过无产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斗争才能完成。
总之,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承认人民群众是创造历史的决定力量,同肯定物质资料的生产劳动是社会历史的基础,社会生产力是社会发展的最终决定力量是一致的。任何抹杀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观点,都是同历史的本来面目相违背的。
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但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活动并不是随心所欲的,会受到各种社会历史条件的制约。制约人民群众创造历史活动的社会历史条件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经济条件,即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和生产关系性质的制约。在不同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中,人民群众创造历史作用的大小是各不相同的。二是政治条件,即国家政治制度的制约。在不同的社会制度中,人民群众的政治地位和享受的政治权利不同,他们创造历史的作用也不同。三是精神条件,即历史传统和科学文化水平的制约。一定历史时期的人民群众总是受到一定社会思想文化传统和意识形态的影响。社会经济的、政治的和精神的条件相互渗透,构成一个总的历史条件,制约着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活动。因此,每个特定时代人民群众的创造力是有限的。但人民群众世代延续的创造力却是无限的。人类社会发展史,实际上就是人民群众既受制约又不甘受制约,并不断地克服、冲破这种制约性的历史。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伟大作用,也正是在不断解决这种有限与无限的矛盾过程中充分表现出来的。看不到具体条件下人民群众创造力量的有限性,就会夸大主观意志和主观努力的作用,犯急噪冒进的错误,最终将导致历史唯心主义;看不到不断发展着的人民群众创造力量的无限性,就会失去前进的信心,感到这也不可能,那也办不到,犯右倾保守的错误。因此,对人民群众历史作用的估计必须建立在对历史状况的科学分析的基础上。
二、个人在历史上的作用历史唯物主义坚持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并不否认个人在历史发展中的作用。因为,人民群众是由个人所组成的。在对人民群众作用的肯定中,实际上已经内在地包含了对个人作用的肯定。不同的个人在历史上的作用是有差异的,唯物史观按其对社会历史影响作用的大小,把个人区分为普通个人和历史人物。
1.普通个人的作用个人作为唯物史观的范畴,与群众、群体、集体等范畴相对应,是指处于一定社会关系之中并具有不同的社会地位、才能和作用的个体的人。普通个人对整个历史进程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恩格斯指出:“历史是这样创造的:最终的结果总是从许多单个的意志的相互冲突中产生出来的。”“这样就有无数互相交错的力量,有无数个力的平行四边形,而由此就产生出一个合力,即历史结果。”“但是各个人的意志——其中的每一个都希望得到他的体质和外部的、归根到底是经济的情况使他向往的东西——虽然都达不到自己的愿望,而是融合为一个总的平均数,一个总的合力,然而从这一事实中决不应做出结论说,这些意志等于零。相反地,每个意志都对合力有所贡献,因而是包括在合力里面的。”
从恩格斯的这段论述中可以看到,历史是在由无数普通个人意志相互冲突所构成的合力中实现的。每个普通个人对历史的发展都有所贡献,他们的意志不等于零。因为:第一,普通个人的情欲、需要的存在不等于零。普通个人的情欲、需要是指,人类的衣食住行。这种需要被纳入历史总体发展的需要中去,就构成了人类社会历史活动的第一个前提——满足人类衣食住行的物质生产劳动。普通个人的需要与人类历史发展的前提是一致的,这是全部历史活动的根据。第二,普通个人所占据的社会分工位置不等于零。分工的多样性给历史带来了多种色彩,带来了个人之间天赋才能的多种差异。马克思指出,普通个人与杰出人物的出现,不是分工的原因,而是分工的结果。马克思十分重视普通个人的社会分工与整个社会总体分工的关系,他在《资本论》中用“协作”这个概念揭示了两者之间的联系:普通个人的劳动通过协作使个人劳动具有社会平均劳动的性质;尽管普通个人所占据的社会分工有时显得微不足道,但他仍然是整个社会生产过程不可缺少的环节和链条。第三,普通个人在社会互动关系网络中的作用不等于零。社会是由各种不同个人的相互联系所构成的系统网络,普通个人在这种网络中扮演着各种角色,占有一定的位置。每个个体都按自己的期望而行动,社会的发展就是在无数个体与社会的互动关系中向前发展的。
既然普通个人参与历史活动的意志不等于零,因而,他们在历史发展中起着多方面的作用。第一,平凡之中见伟大,普通个人的工作同样具有伟大的意义。“伟大”是一个价值判断,他有绝对、相对两种意义。其绝对意义是指,个人对社会的贡献越大,价值就越高,从而社会便会给予其伟大的品格确认。其相对意义是指,价值判断中质与量可比的相对性,即有的事业对整个社会发展虽无明显质的影响,但却为质变潜移默化地提供着必要的量的积累。如,许多普通个人虽然没有外在形式的轰轰烈烈和惊天动地,但却以大量浩繁、艰辛、默默无闻的劳动,源源不断地为历史发展的长河倾注着一桶桶智慧的汗水。人类社会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就是由他们无私的奉献创造的,社会同样应给予他们伟大的品格确认。第二,杰出人物源于普通个人,历史上的杰出人物都是由普通个人发展而来的。普通个人为历史输送杰出人物的主要根据在于:二者有着生命发展的延续关系;普通个人的活动场所是杰出人物成长的摇篮;普通个人与杰出人物的关系是源和流的关系。任何杰出人物既不是神造的,也不是天生的,他们都是由普通个人在社会实践中锻炼成长起来的。第三,在高度信息化的时代,普通个人对历史的发展有着“超常性影响”作用。如普通电脑工作者发明的“软件”,可实现整个生产过程或办公过程的自动化,甚至全球信息的网络化。随着电子技术的飞速发展,普通个人在某种实践环节中,借助于一定的高科技手段,通过对实践客体的干预,可以产生影响整个历史发展的大空间效应。
充分肯定普通个人的历史作用,既有助于加深对唯物史观关于历史主体作用的全面理解,又可激发普通个人在社会历史中的创造性。同时,也有助于正确理解和评价杰出人物的历史作用。
2.历史人物的作用历史人物是指在历史上留下过明显痕迹、起过重大作用并产生过重大影响的个人。历史人物按照其对历史所起作用的性质,又可区分为正面人物和反面人物。正面人物亦称杰出人物或英雄人物,是指在一定历史阶段代表进步阶级利益、对社会发展起推动作用的伟大人物,包括杰出的政治家、思想家、军事家、科学家和文学家艺术家等,杰出的政治家被称为领袖人物。反面人物则是指那些代表反动阶级利益、逆历史潮流而动、阻碍社会向前发展的人物。我们在这里着重研究的是杰出历史人物在历史发展中的作用,他们在历史上起着非常显著的重大作用。
第一,历史人物是历史任务的发起者。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总有当时应该完成的历史任务,而成熟的历史任务又总是由少数杰出人物首先发现和提出来的。他们的见解要比一般人深广,他们能够提出先进的思想和理论,从而成为社会变革的先导;他们能够把历史的客观需要转化为人的主观努力,把历史的可能性转变为历史的现实。需要指出的是,社会需要是多方面的,因而总会在各个方面涌现出自己的代表人物,甚至出现一些同时能够担当多方面任务的杰出人物。
第二,历史人物是历史事件的组织者和指挥者。社会历史活动不是许多个人的简单汇集,而是以一定的组织方式进行活动的群体。如果不是有组织有领导地进行各方面的斗争,任何变革社会的活动都是不可能持久和深入的。这种有组织的活动,又是通过历史人物的指挥形成和实现的。各种历史人物所反映的是不同的社会需要和实际利益的矛盾冲突,他们各自的背后也总有一些群众,由于他们代表着一定的群众利益而成为他们的组织者和指挥者。
第三,历史人物是历史进程的影响者。历史人物在各种特定的历史事件中,总会深深地打上自己的烙印,使历史事件具有特殊的外貌特征。他们直接决定着个别事件的早些或者晚些发生,决定着历史事件的规模或影响范围的大小,以及事件的成功与失败。所以,历史人物是历史事件的影响者。
历史证明,杰出人物作为实现历史任务的发起者、组织者、指挥者,在事关社会历史进程的重大历史事件中,一方面留下了自己鲜明的印记,使具体历史事件具有独特的“个性”;另一方面通过参与、组织、指挥重大历史事件,完成了特定时代的历史任务,解决了社会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从而有力地推动了社会的发展和历史的进步。但是这种作用无论多大,也决不能决定历史发展的总趋势,对历史发展的整个过程而言,仍然不过是对历史发展速度和具体的外貌的影响而已。所以,对历史人物的作用应当做出恰当的评价,否认或夸大这种作用都是错误的,都是违背历史唯物主义原则的。
3.无产阶级领袖的作用无产阶级领袖是杰出人物,但无产阶级领袖同历史上其他阶级的杰出人物有本质的区别。无产阶级领袖是指在无产阶级政党内,最有威信、最有影响、最有经验、被选出来担任最重要职务而称为领袖的人们所组成的比较稳定的集团。
无产阶级的阶级本性、历史使命和伟大实践,培育了自己的领袖优于其他一切阶级领袖的优秀品质:首先,无产阶级领袖一身兼有革命家和理论家的品格。他们既是革命家,总是站在社会实践的最前面,身先士卒、运筹帷幄地领导群众进行斗争;同时又是理论家,他们通晓社会发展规律,特别是在革命的危急时刻,能够把握历史的方向,指导革命转危为安、转败为胜。其次,无产阶级领袖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模范。他们一切从党的利益、阶级的利益和群众的利益出发,具有为人民利益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地献身精神。再次,无产阶级领袖是坚持民主集中制的模范。他们能够正确处理个人和组织的关系,自觉执行民主集中制,遵守党的纪律,维护党的统一,自觉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最后,无产阶级领袖是谦虚谨慎、善于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模范。无产阶级领袖不是完美无缺的人,他们有了错误不是文过饰非,而是勇于纠正错误,并用以教育全党和全体人民。无产阶级领袖的优秀品质,是他们成为杰出人物和起到伟大历史作用的主观因素。正因如此,他们才起到历史上其他阶级的领袖不可比拟的重要作用。无产阶级领袖的伟大作用主要表现在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
第一,无产阶级领袖对马克思主义理论做出了巨大的贡献。马克思、恩格斯是马克思主义学说的创始人,他们创立的唯物史观和剩余价值学说,使社会主义由空想变成了科学;列宁提出社会主义可以首先在一国或少数几个国家率先取得胜利的学说,使社会主义由理论变成现实;毛泽东和他的战友们把马克思列宁主义普遍真理同中国具体实践相结合,创立了毛泽东思想,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马列主义,开辟了一条半殖民地半封建国家实现新民主主义革命并跃入社会主义的正确道路;邓小平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把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同当代中国社会主义建设实践相结合,解决了什么是社会主义以及如何建设社会主义的问题,创立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江泽民高举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创造性地提出了“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进一步回答了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中一系列迫切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为坚持、丰富和发展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做出了新的理论贡献。
第二,无产阶级领袖为推动工人运动和社会主义、共产主义事业建立了不朽的功勋。马克思、恩格斯使工人运动由自发变成了自觉,揭开了国际无产阶级运动的新篇章;列宁领导俄国人民取得了十月社会主义革命的胜利,开创了人类社会的新纪元;毛泽东和他的战友们浴血奋战,建立了新中国;邓小平在新的历史时期,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领导中国人民大胆探索,勇于实践,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使我国社会生产力得到迅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综合国力不断增强。江泽民继往开来,坚持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坚持“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弘扬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精神,为领导全党和全国人民在新世纪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速现代化事业、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做出了杰出的贡献。实践证明,无产阶级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所取得的每一个胜利,都是同无产阶级领袖的作用分不开的。
杰出人物对社会发展的作用是巨大的。但是,任何历史发展阶段上的杰出人物、包括无产阶级领袖在内,都要受到一定社会历史条件的制约。他们的作用再大,也不能决定或改变历史发展的基本方向,也不能超越人民群众在历史发展中的决定作用。这是因为:一方面,任何杰出人物都是一定时代的产物,都必然受到所处时代社会条件的制约,这就是通常所说的时势造英雄。所谓时势,即指一定时期内各种社会条件的总和所造就的社会发展的具体态势。时势呼唤英雄;时势锻造英雄;时势筛选英雄。不管杰出人物多么卓越,他们都只能在当时的社会历史条件下起作用。在阶级社会,杰出人物总是一定阶级的代表,因而也必然受到所属阶级的制约。另一方面,杰出人物及其作用受人民群众及其实践活动的制约。杰出人物是在群众实践中产生的,他们的历史作用是以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作用为基础的。杰出人物历史作用的大小取决于他们在多大程度上反映了群众的愿望和要求,只有代表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得到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集中人民群众的智慧和力量,杰出人物才能发挥显著的作用。此外,杰出人物的功过是非必须接受人民群众实践过程的检验,最终由人民群众评说。
既然历史人物是历史的产物,那么,评价历史人物就必须坚持历史主义的方法和阶级分析的方法。
历史主义的方法,是指要将历史人物放在他所处的历史环境中去加以评价,要根据当时的历史条件对历史人物的功过是非进行历史的全面的考察,不能按政治需要或主观模式去塑造历史人物,也不能按照现代的眼光去苛求前人;要求如实地反映历史人物与当时历史条件的关系,如实地反映历史人物的历史作用和历史地位。判断历史人物的功绩,要看他在当时的条件下,给历史和人类贡献了什么,对人类历史起了何种作用,看他们比他们的前辈提供了哪些新东西。只有这样,才是尊重历史的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
阶级分析的方法,是指要将历史人物同他所属的阶级联系起来加以评价。在阶级社会中,任何人都会打上阶级的烙印,历史人物同样不能摆脱阶级的制约。他们的历史作用同他们所代表的那个阶级的历史作用是分不开的,他们随本阶级的兴衰而沉浮。为此,对历史人物及其作用做阶级分析,就要弄清他们代表哪个阶级的利益和要求;该阶级的社会经济、政治地位如何;他在社会发展中起什么作用;当时的社会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状况怎样以及历史人物在阶级斗争中起什么作用等等。只有这样,才能透过历史的迷雾,从复杂混沌的社会现象中把握其主要线索和历史人物的活动背景。离开一定的阶级背景,就难以理解历史人物的产生、作用及其性质。
总之,历史主义的方法和阶级分析的方法是一致的,二者相互联系、相互渗透,不可偏废。只有坚持科学的方法,才能对历史人物的作用做出科学的评价。
三、中国共产党的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历史唯物主义关于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的原理,是无产阶级政党的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的理论基础。无产阶级政党在领导革命和建设事业中,必须坚持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
无产阶级政党的群众观点,有着十分丰富的内容:第一,坚信人民群众自己解放自己的观点。这就是要承认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推动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要尊重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充分发挥其积极性、主动性与创造性。第二,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服务的观点。为人民谋利益,是无产阶级政党的根本宗旨,也是党享有崇高威望的根本原因。在无产阶级政党看来,人民利益高于一切。无产阶级政党只有代表和维护人民的利益,才能成为人民的勤务员和公仆。第三,一切向人民群众负责的观点。人民群众的利益,就是无产阶级政党的利益。为人民服务,就是对人民负责,这是无产阶级政党及其成员检验自己言行的最高标准。第四,虚心向人民群众学习的观点。人民群众是社会的主体,是真正的英雄,是智慧和力量的源泉。无产阶级政党只有虚心向人民群众学习,才能制定出正确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才能取得各项工作的胜利。
无产阶级政党的群众路线是在群众观点的指导下形成的,是群众观点在党的实际工作中的贯彻运用。它包括: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一切为了群众”,是群众路线的基本出发点和归宿,集中体现了群众观点的根本宗旨;“一切依靠群众”,是群众路线的基本要求,是落实群众观点的根本途径;“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是无产阶级政党的根本领导方法和工作方法,是群众观点在领导工作中创造性的运用。坚持无产阶级政党的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具有重要的意义。在理论上,无产阶级政党的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是毛泽东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共产党对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独特贡献,是我们党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丰富和发展;党的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是马克思主义关于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观点与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基本原则的有机统一,是中国共产党形成正确认识,制定正确路线、方针、政策的基础和源泉。在实践上,坚持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既是我们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特征之一,又是党在一切工作中取得胜利的法宝。对于无产阶级政党来说,坚持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是党的生命线。在民主革命时期,党与群众生死与共取得了民主革命的胜利。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党更加自觉地发扬群众路线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取得了社会主义建设的伟大胜利。但是,也要看到无产阶级政党成为执政党之后,官僚主义开始在少数人中滋长,损害群众利益、压抑群众积极性,以权谋私已成为执政党生死存亡的重大问题。因此,邓小平特别强调党的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要求全党要把“人民拥护不拥护”、“人民赞成不赞成”、“人民高兴不高兴”、“人民答应不答应”,作为制定各项方针、政策的出发点和归宿,并把是否有利于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作为检验一切工作成败得失的标准之一。江泽民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为了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增强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凝聚力,不仅把“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提到立党之本、执政之基、力量之源的高度,而且还提出“党的一切工作,必须以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最高标准。”有力地保证了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的贯彻执行。总之,历史已经证明,并将继续证明,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是党的生命线,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只有始终坚持这一路线,才能坚定不移,无往而不胜思考题:
1.什么是社会的基本矛盾?怎样理解社会的基本矛盾运动规律及其重大意义?
2.为什么说生产力是社会发展的最终决定力量?
3.如何理解阶级斗争、社会革命和科技进步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
4.如何认识人民群众和个人在历史上的作用?
5.中国共产党要始终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的理论依据和现实意义是什么?
教学参考书:
1.毛泽东:《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毛泽东选集》第5卷。
2.恩格斯:《论权威》。
3.邓小平:《在武昌、深圳、珠海、上海等地的谈话要点》。
4.江泽民:《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代表大会上的政治报告》。
第八章 社会进步与人的发展第一节 社会进步是人类历史发展的总趋势一、社会发展过程的客观必然性和主体的选择性所谓社会历史发展的决定性是指社会历史发展的客观规律性。马克思指出:“我的观点是把经济的社会形态的发展理解为一种自然史的过程。不管个人在主观上怎样超脱各种关系,他在社会意义上总是这些关系的产物。”列宁指出:“只有把社会关系归结于生产关系,把生产关系归结于生产力的水平,才能有可靠的根据把社会形态的发展看作是自然历史过程。”马克思的科学论断和列宁对马克思论断的进一步论述,都在于说明,人类社会的发展和自然界一样,具有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性。他们所强调的就是社会历史发展的决定性。在这里,他们把物质决定意识这个一般的哲学唯物主义原理应用于研究人类社会历史,说明在社会历史领域里,也是物质的东西决定精神的东西,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在整个社会大系统中,是生产关系决定人们的社会关系,生产力又决定生产关系,由此就建立了社会形态发展决定论的理论。
第一,社会历史发展之所以具有决定性,首先在于它在本质上是一种客观的物质体系。人类社会不是从来就有的,既不是“上帝”的创造物,也不是“绝对观念”的派生物,而是物质世界长期合乎规律地发展的结果,任何社会形态的存在和发展都有其深刻的物质根源和客观必然性。
第二,社会历史发展的决定性,在于任何社会形态都存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即社会基本矛盾。正是这一基本矛盾运动推动着人类社会不断由低级到高级发展,经历着新陈代谢、不断更新的辩证发展过程,构成了人类社会不可逆转的发展史。
第三,社会历史发展的决定性,还在于社会历史的发展不是杂乱无章的纯粹偶然事件的堆积,而是有其固有的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尽管这些规律往往通过大量偶然性表现出来,但偶然性的背后总是隐藏着必然性。因而社会的发展仍然是具有客观规律性的物质过程。人们可以认识规律和利用规律,加速或延缓历史的进程,实现自己的某种目的,但是任何人都不能主观任意地取消或改变社会发展规律。如果夸大偶然性,否定必然性、规律性,必然陷入唯心主义决定论。
然而,作为社会主体的人并不是消极、被动地接受客观规律的制约,而是在历史所能提供的多种可能性中进行选择。这种自觉选择使人类社会呈现出新的生命力,并自觉展开为有序的社会运动和不断地自我发展、自我完善的历史过程。
所谓历史主体的选择性,是指作为历史主体的人的主观能动性。也就是人从自身的需要和知识结构、经验、技能出发,根据历史的客观条件和发展趋势自觉地选择自己行为的方式和方向。这种选择性是人类所特有的,它包含着非常丰富的内容。
第一,选择的目的性。人的活动的目的性是相对于动物的本能活动而言的。动物的活动只消极地适应自然界为其提供的自然生存环境,这决定了动物只能是自然界的一部分。人类则能根据客观条件和自我需要,产生适合自我的目的和计划并付诸实践,从而克服了动物的无目的性而使自身脱离自然界,组成为社会。
第二,选择的主动性。作为历史主体的人,不是盲目地受制于其他事物,而是主动地发起一定的活动,并积极地排除干扰将其推向前进,进而实现一定的目的。人的选择活动包含着一系列的意志活动,人类的理性给予人们驾驭和主宰自然界的智慧和力量,这种选择是人们在一定社会历史条件下,对事物深层本质分析和认识的结果。
第三,选择的社会性。人是隶属于社会的,而社会不是单个人的总和。社会是由个人与个人、个人与社会之间相互关联而形成的整体系统。个人的活动只有通过和他人活动的联系,才能得以实现。所以,人类在作为社会主体进行选择时,只有首先从社会的整体利益出发,选择的结果才有利于社会的进步。
但是,人在社会中的选择不是主观任意的。人的选择性和社会发展的决定性即人的自觉活动和社会发展规律的客观性是辩证统一的。一方面,承认人的自觉活动并不否认社会发展规律的客观性。这是因为:其一,人的思想动机和目的是由社会物质条件决定的;其二,人的思想活动和选择活动能否实现,归根结底取决于是否体现社会物质条件和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其三,人的自觉活动只能加速或延缓社会发展的历史进程,不能改变历史发展的总趋势。另一方面,承认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性,也并不意味着抹杀人的自觉活动的作用。这是因为:其一,只有承认社会发展规律的客观性,才能把人的自觉活动建立在唯物主义的基础之上,这是正确发挥人的自觉活动作用的前提;其二,人们能够通过自己的实践认识规律并在实践中驾驭它,从而更有效地发挥自己的主动性和创造性,获得真正的自由,使自己的选择性变成现实。社会主义在中国的出现,就不是偶然的,是中国社会基本矛盾运动的必然结果,是中国亿万人民的自觉选择性、创造性和中国社会发展的历史必然性、决定性的高度统一。
在对待社会发展的决定性和主体选择性的关系上,存在着两种错误倾向:一种是片面夸大社会发展规律的客观性、决定性,否认人的自觉性、目的性和选择性的机械决定论;另一种是片面夸大人的自觉性、目的性和选择性,否认社会发展规律的客观性和决定性的唯意志论。这两种错误倾向虽各走一个极端,但却殊途同归,都必然导致唯心主义历史观。
二、社会进步的前进性与曲折性
1.社会的前进性社会的前进性是指人类社会进步和发展的过程是由低级到高级、由简单到复杂的不可逆转的的基本方向和总趋势。社会的前进性是由社会内部矛盾作用的结果,也是人类社会发展的一种客观的必然历史过程。这是因为:
第一, 社会的前进性是由社会发展的辨证本性和新社会的本质决定的。
第二, 社会的前进性是由社会发展的规律性决定的。
第三, 社会的前进性代表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人民群众的希望和要求。
2.社会发展的曲折性社会之所以会出现曲折,这是因为:
第一, 社会发展的曲折性是否定之否定规律在社会发展中的具体表现。
第二, 社会发展过程中的偶然性形成社会发展的曲折性。
第三, 在阶级社会中,各阶级、社会集团间的力量对比的此消彼长,也会造成社会发展的曲折性。
社会发展是前进性与曲折性的统一。前进是必然的,是永恒的;曲折是偶然的、暂时的;
前进性寓于曲折性之中,曲折性是前进性的表现形式。在历史发展进程中,只看到前进中的曲折,夸大偶然性和曲折性,否定进步的悲观主义是错误的。同样,只看到进步的趋向,而否定社会发展道路的曲折性,也是错误的。
科学的把握前进性与曲折性相统一的辨证关系原理,可以使我们在复杂的国际形势面前,
坚定信念,沉着应对,战胜各种困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三、社会发展进程的统一性和多样性社会进步的客观必然性使社会形态的更替呈现出统一性和多样性。社会形态的统一性表现为社会形态的更替是一个由低级到高级的运行过程。这个过程是从原始社会——奴隶社会—
—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共产主义社会这五种社会形态的依次更替。社会形态更替的多样性表现为,不同的民族或国家由于其内部基本矛盾与外部条件不同,会通过不同的形式和道路向高级的社会形态迈进,在特定的条件下还可以超越某一种甚至几种社会形态而跳跃式地向前发展。人类总体历史进程的统一性,并不意味着一切民族,不管它所处的历史环境如何,都注定走上述五种社会形态依次更替的历史轨迹。相反,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某一个或某些民族能够超越某种社会形态而直接走向更高级的社会形态。例如,西欧的日耳曼民族在征服罗马帝国之后,就越过了奴隶制,从原始社会直接走向封建社会;东欧的一些斯拉夫民族以及亚洲的蒙古民族也走着类似的道路;北美洲在欧洲移民到来之前仍处于原始社会,随着欧洲移民的到来,北美洲迅速建立起资本主义制度;大洋洲也走着类似的道路;在非洲,有的民族从奴隶社会,有的甚至从原始社会直接走上了资本主义道路。马克思曾经指出过资本主义社会产生的三条道路,即从封建制度的“衰亡”中产生;从奴隶制和农奴制的
“解体”中产生;从原始公有制的“崩溃”中产生。其中,第一条道路是典型的道路,另外两条道路则体现着社会形态更替的多样性。社会形态更替的多样性并不能否定人类总体历史进程的统一性。因为,某一个民族虽然可以跨越一定的历史阶段,但它的历史运行路线不可能是同人类总体历史进程逆向的,相反,其跨越的方向总是同人类总体历史进程是一致的。
实际存在着的社会形态及其生产力规定着跨越的限度,现实存在的较先进的社会形态对跨越具有导向作用。从历史上看,任何一个民族跨越一定的社会形态,都是在世界上尤其是周围国家已经存在着更先进的社会形态条件下实现的。没有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存在及其对落后国家的影响、冲击和渗透,一些民族就不可能跨越封建制、奴隶制而直接走向资本主义社会,
如果没有俄国十月革命和社会主义生产方式的存在,中国也就不可能跨越资本主义的历史阶段而直接走向社会主义社会。
社会形态的统一性和多样性,除了表现在社会形态更替的统一性和多样性以外,还表现在每一种社会形态存在和运行模式的统一性和多样性,以及社会进步实现手段的统一和多样性。
实际上,每一种社会形态,在不同的国家或民族都有自己的特殊的表现形式,每一种社会形态存在和运行模式的统一性正是通过各个国家或民族社会形态模式的多样性来体现的。从社会进步的实现手段来看,社会进步或社会发展的深刻根源在于社会基本矛盾,特别是社会生产方式的内在的矛盾。因此,社会进步就是通过社会基本矛盾的斗争和解决引起的社会变革来实现的,但是,由于社会基本矛盾的性质不同,因而解决矛盾的方式也不同,同样呈现出多样性。
总之,我们在研究和把握人类历史发展的基本线索时,既要看到社会形态更替的统一性要通过各个民族不同的历史发展道路或途径表现出来,又要看到社会形态更替的多样性同人类历史的一般进程是一致的。我们要反对和防止两种片面性:一种是片面强调社会形态发展的统一性,否认社会形态发展的多样性,把各国社会形态的发展简单化、公式化、模式化;另一种是片面强调社会形态发展的偶然性、多样性,否认社会形态发展的规律性、统一性。这两种片面性都割裂了社会形态发展的统一性和多样性的辨证统一,都是错误的四、关于全球化的问题当代社会发展中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全球化问题。这是一个涉及社会未来发展趋势的重大问题,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必须回答的问题。
什么是全球化?全球化不是指一般性的变化,而是20世纪60年代中期以来,发生的一种人们经验到的事实和趋势:生产力和科学技术的发展,打破了人类活动的时空界限,以人的活动之间的极强的相关性为依托,使整个世界联为一体。它表现为资本、技术、商品、服务在世界性生产、消费和投资领域的扩散。因此,经济全球化是全球化的基础,也是全球化的决定性的因素。
全球化在世界范围内已经产生了非常广泛而深刻的影响,在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表现出了巨大的积极的意义;首先,在经济领域,以高科技的迅猛发展和巨大成果为先导,
引发了社会生产力持续高速的发展,使得现在一天的生产超过以往几年甚至几十年。由于世界市场和普遍交往的发展,使得生产、消费、贸易、金融真正成为世界性的,导致了信息、
资源、资金、技术、人才等在世界范围的大流动,并为这些因素的重新配置创造了条件,
出现了资本高度集中的趋势;其次,在政治领域内,由于政治是经济的最直接的反映,因此,经济的全球化,也使国家政权和社会制度发生了一些明显的变化。比如,国家部分职能被现在的跨国公司、国际组织和国际金融机构所取代,社会制度的变化也越来越受到经济全球化的影响。第三,在文化领域,由于信息和网络技术在全球范围迅速扩展和运用,
突破了原有的地域和国家的限制,促进了各国之间的文化交流和相互渗透,使得民族的、
国家的文化越来越成为世界性的,使得人们的精神也越来越具有世界的性质。
由于当今的全球化是以资本主义为主导的全球化,因此,它也带来了一系列的负面影响;首先,以资本主义为主导的全球化,目的是要促使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社会制度和价值观念在全球的扩散,已导致了世界范围的两级分化和贫富悬殊,这终将加剧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的矛盾,加剧发达国家与落后国家和民族之间的矛盾,加剧对发展中国家思想文化的侵略。其次,全球化资本主义只关注创造金钱的能力,而世界的真正财富正在迅速的遭到破坏。以资本主义为主导的全球化是少数人的利益为目的的,它已经导致了掠夺性地开发自然资源、破坏生态平衡、造成全球性的环境污染等严重的问题,这已经严重威胁着人类的生存。第三,以资本主义为主导的全球化,必然进一步导致世界范围的以强凌弱,破坏社会的公平和公平,产生更为严重的灾难和罪恶。
虽然至今全球化仍被资本主义所主导,但资产阶级并不能真正完成全球化,因为,全球化的发展从本质上说是同资本主义制度相冲突的。全球化的充分展开,必将冲破资本主义制度本身,把人类社会推向资本主义的反面。全球化的最终前途只能是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
全球化在本质上与社会主义是一致的。这种一致性具体说来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 社会主义按其制度特征和形成基础来说,与全球化是一致的。这就是说,社会主义是一种先进的社会制度,它对全球化、对生产力的发展有着巨大的包容性,它在经济的和政治的社会关系方面为生产力的发展、为全球化创造了条件。
第二,社会主义按其发展的要求和条件来说与全球化是一致的。社会主义的发展表现为社会主义经济、政治和文化的全面发展。这种发展需要一定的形式和条件。我们正在进行的改革、开放就是根据社会主义发展,在发挥社会主义制度优势的前提下,全球化能够为社会主义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和提供实际的发展条件。
第三,全球化按其发展的趋势和社会要求来说与社会主义是一致的。全球化是在一定的历史、社会条件下发生的,它的不断发展也不断地在制度上提出适应其发展的要求。很显然,已经开始的全球化过程暴露出资本主义社会制度是不适应全球化的,其结果和前景是反资本主义的。社会主义制度成了全球化的推动力量。
社会主义为全球化提供了条件,社会主义发展的高级阶段是共产主义,只有共产主义才能彻底解放生产力,为人们提供尽可能丰富的物质享受的条件,并在此基础上生产出丰富多样的精神产品,以满足人们精神的需要,使得人们的需要真正成为全球性的;只有共产主义才能实现人的真正解放,使人成为自由和全面发展的人;也只有共产主义才能实现各民族之间的真正平等,才能使各民族和国家间的交往更加密切和普遍,并且最终使各民族带着自己以往发展的全部优秀成果融入世界有机体,从而使得历史的发展真正成为全球性的发展。
全球化是当今世界发展的必然趋势,我们不能避开这一趋势去求得自身的发展,如果说在资本主义以前各个国家和民族还能相对孤立地发展的话,那么,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建立起来以后,再想脱离世界这个有机的整体而孤立地发展,就根本不可能了。因此,我们必须顺应这一客观的历史进程,积极投入全球化这一历史潮流之中,在这一过程中,既要借鉴和吸取资本主义所创造的一切文明成果,又要拒斥它的落后的政治制度和腐朽的思想文化,根据我国的实际和现代化的规律,来制定和推行改革开放政策,以推动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第二节 人的本质和价值一、人的本质人类很早就非常关心人的本质和人性问题,中国古代哲学尤其如此。早在战国时期就有关于人的本性善恶的争论。孟子最早提出“性善论”,与之相对立的是荀子提出的“性恶论”。此外,还有人提出“性无善无恶论”及“性有善有恶论”。古希腊的哲学家也很关心人以及人在世界中的地位。德谟克利特提出“人是一个世界”;普罗泰戈拉提出“人是万物的尺度”;亚里士多德提出“人天生是政治动物”。近代欧洲的思想家对人的本质的探索更为关注。14—16世纪文艺复兴时期的思想家们指出,人与动物的区别突出表现在人有思想,人是“先思而后行”。此外,他们还指出人是自由的,人有“自由意志”;“人具有满足自己欲望和追求享乐的本性”。18世纪启蒙运动时期的思想家提出“天赋人权论”,认为人不是上帝创造的,而是从自然界中发展出来的;人的权利既不是神赐的,也不是人给的,而是人生来就有的。除此之外,他们中有些人还提出“人是环境的产物”,“人是教育的产物”。
以往的思想家们对于人及其本性研究的重大意义在于:古代的思想家们已经开始冲破神学世界观的束缚,把人和社会联系起来,看到了人的复杂性,意识到了人在世界中的主体地位。近代欧洲的思想家们用无神论和唯物主义的自然观考察人,用人权否定神权,用人性否定神性,用人的世俗欲望否定宗教禁欲主义,解放了人的思想,为资产阶级革命制造了舆论准备。但不论是古代的思想家还是近代欧洲的思想家,他们关于人性及人的本质的理论都存在着严重的缺陷。首先,这些思想家认为人的本性的善恶不仅是天赋的、与生俱来的,而且是永恒不变的,这是唯心主义和形而上学的观点。其次,他们所说的人,并不是生活于现实社会中的具体的人,而是一般的抽象的人。他们指出人是自由的、平等的,这虽然有力地批判和否定了封建等级制对人的禁锢,但现实中的人怎样才能实现自由、平等,这种自由、平等最终属于谁,在这些问题上,他们便无能为力了。再次,他们所揭示的人的本性即自由、平等、追求幸福等也是抽象的。这些缺陷被后来的一些资产阶级思想家所沿袭,就连费尔巴哈也不例外。马克思和恩格斯在批评费尔巴哈时指出,费尔巴哈把人看作纯生物学的人,抽象的人,从来没有看成现实的、在具体社会关系中存在着的、从事着具体实践活动的人。他根本不知道人与人之间还有什么其他的人的关系。
综上所述,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产生以前,封建阶级和资产阶级的思想家对人的本质的研究,尽管有许多可取之处,但都未能达到真正科学的水平。对人的本质的科学揭示是由马克思主义哲学完成的。
马克思主义哲学从社会实践的观点出发,坚持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的基本原则,主张从具体现实的、在社会历史领域中实践的人出发去理解人的本质,在社会实践和社会关系中探讨人的本质。
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事物的本质是由事物自身所包含的特殊矛盾构成的。所谓人的本质,就是人性的各种规定性中的本质属性,是人之为人的内在根据。人的本质通过人的属性而体现,人既有自然属性又有社会属性。虽然人是自然界长期运动演化的产物,是地球上生物发展的最高形式,但并不是单纯的生物学意义上的人,而是生活在一定社会交往关系中的实践的具体的现实的人。马克思指出:“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这一论断有着丰富而深刻的内容:
第一,人的本质的社会性。人之所以为人的根据并不在于人具有饮食、男女等自然属性,而在于人具有社会性,人是社会的存在物。人的产生离不开社会,人的生存与发展也离不开社会。人生下来就会受到各种社会关系的影响和制约,不仅要受到父母、亲属的影响,而且就连最初的咿呀学语也都会贯注着一定的社会文化内容。一个人才能的获得、锻炼、表露和实现,只有在社会之中才得以进行。
第二,人的本质的综合性。人的本质不是由单一的社会关系决定的,而是由多方面社会关系的总和所决定的。社会关系是丰富多彩的,具有多层次性、多向度性。人之所以比动物更高级,就在于他有意志、情感、理性等方面,形成一定人格,而各种人格的形成无不折射出复杂多样的社会关系,各种各样的社会关系塑造着一个人、表现着一个人。在各种社会关系中,社会的生产关系是最基本的,是其它一切社会关系的基础,只有以生产关系为基础对人的各种社会关系进行综合考察,才能全面把握人的本质。
第三,人的本质的历史性。社会关系是具体的历史的发展着的,人的本质作为特定历史条件下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也是具体的历史的发展着的。人的本质不是凝固不变的抽象物,在不同的社会历史时代随着各种社会关系的发展变化会有不同的表现,展现出不同的具体内容。
第四,人的本质的阶级性。在阶级社会中,社会关系主要表现为阶级关系,因而人的社会性主要表现为人的阶级性。在阶级社会中没有抽象的超阶级的人,每一个人都在一定的阶级地位中生活,各种思想无不打上阶级的烙印。不同的阶级、甚至同一阶级不同阶层中的人都有不同的本质。
总之,人的本质具有社会性、综合性、历史性和阶级性。资产阶级人性论或人道主义割裂人与社会的有机联系,撇开人的社会性去抽象地谈论人的本质,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都是站不住脚的。
二、人的价值人的价值是与人的本质密切相关的一个问题。人的本质决定人的价值,人的价值体现着人的本质。
1.人的价值的内涵价值这个概念,有着十分久远的历史,不同的学科有不同的理解。哲学的价值是表征主客体之间意义的关系范畴,它表示的是客体满足主体需要的关系。马克思说:“‘价值’这个普遍的概念是从人们对待满足他们需要的外界物的关系中产生的”。①这就是说,如果主体具有某种需要,客体具有满足主体需要的某种属性,主体为了满足自己的需要而“追求”客体,那么客体对于主体就具有价值,就是主体的价值对象。
人是一种特殊的社会存在物。其它存在物在价值关系中只能作为客体,而不能作为主体。人则不然,人在价值关系中既可以是主体,也可以是客体。人作为主体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群体或社会;个人既认识他人又以自我为认知对象,既满足自我又满足他人。人的这种二重性规定了人的价值的二重性,于是也就有了两种意义上的价值主体和价值客体。两种意义上的价值主体是指:个人作为价值主体,一方面表现在他是自我的主体,具有要求自我满足自我需要的特性;另一方面他又是社会的主体,他具有要求他人或社会满足自我需要的特性。两种意义上的价值客体是指:个人作为价值客体,一方面他要用自我的实践活动去满足自我、完善自我;另一方面他也要通过创造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去满足他人或社会需要。人的价值的二重性,具体地表现为个人的自我价值与社会价值。当个人是主体,他人、群体、社会作为客体时,客体对主体需要的满足,就是人的自我价值;当他人、群体、社会作为主体,而个人作为客体时,客体对主体需要的满足,就是人的社会价值。
人的社会价值和自我价值是辩证统一的。第一,二者相互区别。就人的社会价值而言,其核心是个人对社会、他人的责任和奉献。这时个人是价值的客体,作为物质生产者具有社会物质价值,作为精神生产者具有社会精神价值,作为社会关系中的一员具有综合价值。就个人自我价值而言,其核心是社会、他人对个人需要的尊重和满足。这时个人是价值的主体,个人通过自己的劳动,要求社会和他人满足自己生存发展的物质需要、精神需要及其综合需要。第二,二者相互制约。由于个人既是主体又是客体,因此,个人的自我价值和社会价值是不可分割的。自我价值是社会价值的必要前提;社会价值是自我价值的外在表现。一方面,没有个人便无社会,所以个人的社会价值并不排斥个人的自我价值,并不排斥个人的获取、享受和消费;另一方面,没有社会也无个人,所以个人自我价值的实现及其满足又是社会性的,个人的自我评价,归根到底要以个人的社会价值为根据。
马克思主义价值观是集体主义的价值观,它是权利与义务,享受与奉献,索取与创造的统一。在社会主义社会中,人的价值既包含社会对个人的尊重与满足,又包括个人对社会的责任和贡献,二者是对立的统一。首先,二者密切联系。社会关心个人,个人积极贡献于社会,个人与社会水乳交融。社会应尽可能地创造条件,使个人的自我价值得到保证,为满足个人发展自己的个性和才能的需要,提供必要的物质、精神条件;个人也必须努力对社会尽责,尽可能地奉献自己的聪明才智,为人类造福。一个人如果完全脱离社会不为社会做任何奉献,一味强调社会、他人对自己的尊重,强调个人需要的满足,这是不合理的,也是不能实现的。只讲权利不讲义务,只讲索取不讲奉献,只讲享受不讲创造或者相反,都是对人的价值的片面理解。其次,二者也有不一致、相矛盾的方面。当个人与社会发生矛盾,个人利益和社会利益不能兼得的时候,集体主义价值观主张牺牲个人利益保全社会利益。这种牺牲既是道德要求又是人本质的必然要求,从总体来看这种牺牲又带有局部性、个体性和暂时性。之所以如此,主要是因为有时牺牲个人暂时利益,往往是为了更好地满足个人的长远利益。可见,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具有内在的统一性。片面地夸大自我价值否定社会价值,就会导致私欲膨胀和极端的个人利己主义;片面夸大社会价值否定自我价值,不仅会严重挫伤个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而且最终也会危害整个社会利益。
2、人的价值的实现不论是人的社会价值还是自我价值,都存在一个由潜在变为现实的问题。一个人的价值由潜在变为现实,是有条件的,是受各种条件的制约的。
首先,从客观条件来看,个人价值的实现取决于社会的发展。先进的社会制度,可以为个人价值的实现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发达的社会生产力和科学技术,可以为个人价值的实现提供多样化的实践形式;社会飞快的发展速度,可以为个人价值的实现创造更多的机遇。
其次,从主观条件来看,个人价值的实现与主观素质有密切关系。如,为国家、民族、社会利益、人民利益献身的人生抱负;不怕挫折、自强不息、积极进取的开拓精神;宽以待人、严于律己、忠于职守、公而忘私的正直为人;博学多才、一专多能的工作技能;稳定坚强的心理承受能力和广泛的人际交往能力等,都为个人价值的实现奠定了基础,准备了条件。
最后,实现个人价值的惟一的途径是勇于参加社会实践。只有勇于参加社会实践,才能表现出为社会所作的奉献及其大小,才能使人的自我价值得到实在的表现而被社会所承认。社会的实践形式是多种多样的,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需要的变化,新的实践形式层出不穷。生活于现实社会中的人究竟以什么样的实践形式去实现自己的价值,这是比较复杂的,应当因人而异。例如,具有高知识、高技术的个人,可以通过选择知识技术密集型的实践形式来实现自己的价值。文化技术水平低的个人,既可以通过选择劳动密集型的实践形式来实现自己的价值,也可以通过再学习、再提高、更换社会角色的形式来实现自己的价值。
总之,一个人要实现自己的价值,就必须积极投身于社会实践,在当前,就是要投身于祖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的伟大实践,在实践中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从而使自身的价值得到充分实现。
3.人的价值的评价价值评价是人们依据一定标准对个人的实践活动及存在状态做出肯定或否定的判断,包括价值的善恶、优劣、高低的评价。换言之,人的价值评价是运用一定的价值标准,通过个人心理活动、群体意识倾向和社会舆论,对他人或自己活动及其结果进行衡量,从质上判断其对社会是否有积极意义,从量上判断其积极意义的大小,从而表明对这一行为肯定或否定、赞扬或鄙弃的态度。人的价值不仅有质的规定性,而且有量的规定性,不仅包含人类的价值评价,而且包括个体的价值评价。人类的价值评价是人类的自我评价,其标准只能是人类自由自觉的创造活动。个体的价值评价是社会群体对个体价值的评价。
一般来讲,人的价值是一种主体性价值,在人的价值中主客体关系往往转化为主体自身的目的性和工具性的关系,所以,人是通过实现自己的工具性价值去实现自己的主体性价值的,人的价值的评价也就是对于人的工具性价值是否具有实现人的主体性价值的意义的判断。为此,人的价值评价包含两个不可分割的方面:其一,人是否实现了自己的工具性价值,即是否创造了社会价值。这是人的价值评价的基础。人不能创造社会价值,就表明他不具有创造价值的价值,即不具有主体性价值。其二,人在实现社会价值的同时是否实现了自己的主体性价值,这是人的价值评价的实质内容。人只是创造社会价值却不能由此而实现人的主体性价值,表明他只是作为工具而存在和活动,并不是作为主体而存在和活动。在私有制社会里,劳动者只具有工具性价值而不具有主体性价值,劳动者创造的价值和他们所获得的价值成反比。只有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劳动者才真正享有了主体性地位,他们的工具价值与主体价值才实现了真正的统一。
人的价值作为一种主体性价值,它的尺度就是人的活动及其结果是否实现和提高了人的主体性。但这只是评价人的价值的一般尺度。主体性不是抽象的,而是具体的。人的主体性是人的现实本质的体现。现实的主体是在一定社会关系中进行现实活动的人,处在不同社会关系中的人具有不同的主体性,从而也具有不同的主体性价值。因此,不能离开人和社会的关系去孤立地考察人的主体性并将其作为评价人的价值的尺度。
由于在现实生活中,存在着个人、群体、民族、阶级、国家制度、意识形态、文化传统、宗教等各种矛盾冲突和复杂关系,往往存在着多样的、多层次的和多元的价值判断及其标准。对于具体人的具体价值,从不同评价主体的立场上或用不同的尺度,都会得出不同的评价结论。大体上,对人的价值的评价可分为两种不同的类型,即:一定行为主体的“自我评价”;他人、社会对他的“社会评价”。这两种评价,作为对人的价值的认识和判断,都只是对人的客观价值的主观反映,并不等于人的自我价值或社会价值本身。人的价值作为一种主体性价值也是一种客观的价值,是人的活动在社会生活中的客观的作用和意义,表现为对于社会生活的客观的效果。评价只有如实地反映这种效果,并实事求是地指出这种效果对人自己和社会的意义,才能是客观的、公正的。因此马克思主义的价值观认为:第一,对人的价值的评价不应是个体的、主观的、多元的,而应是社会的、客观的、一元的。应超越个人和阶级等主观界限,以社会对个人的满足程度和个人对社会的贡献的统一作为评价的标准。第二,个人对社会的贡献是人的价值的实质和核心,也是评价人的价值的主要尺度。运用这一尺度评价人的价值,就是看人的活动及其结果是否满足了社会的需要,以及在何种程度上满足了社会的需要。人是通过对于社会的奉献去显示自己人生的意义的,是通过实现自己的工具性价值而实现自己的主体性价值的。为社会奉献,为人类造福,不仅不是同自我的完善互不相容的,而且恰恰是自我完善的根本途径。第三,社会的尺度同时也是历史的尺度,评价人的价值必须采取历史主义的态度,将其放在特定的历史环境中去评价。人的价值实现是一个历史过程,人的价值评价也是一个历史过程。只有与人类社会生活及其发展相一致的广大人民群众的实践,才能最客观、最公正地检验个人的价值,只有站在尊重历史发展规律和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立场上,才能客观、公正地评价人的历史价值。
4.树立正确的人生价值观研究人的本质和人的价值,就是要我们树立正确的人生价值观。人生价值观是人们对人生目的和实践活动进行认识和评价时所持的基本观点和态度。人生价值观是一个社会历史范畴,是指生活于一定社会环境中的人,依据某种世界观和个人生活体验所形成的对人生的意义、理想、目的、态度等的根本看法和信念,是一定社会的政治和经济的能动反映。它随着社会经济、政治的变化而变化。不同的社会、不同的阶级、不同的人们有着不同的人生价值观,即使同一社会、同一阶级的人,由于个人生活目的、条件、实践的不同,其人生价值观也会不同。
在当今世界,有两种主要的又相对立的人生价值观,这就是以个人主义为核心的资产阶级价值观和以集体主义为核心的无产阶级价值观。资产阶级价值观的核心是极端的个人利己主义。这种价值观以自私为最高原则,以满足个人需要为最高价值,把不择手段地攫取金钱和恣意享乐作为人生高于一切的目的,把他人和社会都看作实现自我的手段。无产阶级价值观的核心是集体主义。无产阶级价值观以推翻资产阶级统治、消灭一切剥削阶级和剥削制度、实现共产主义为人生的最高目的和理想,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本质特征。无产阶级价值观是建立在对社会发展规律和个人与社会关系的科学认识的基础上的,是当代人类最进步的价值观。我国是社会主义社会,一方面为个人价值的实现创造了无可比拟的优越条件;另一方面,由于我们的社会主义尚处于初级阶段,生产力比较落后,社会主义制度也不完善,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倡导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以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为基本要求的价值观;必须把为社会作贡献、为人民服务放在第一位;当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相冲突时,要以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把终身为社会主义、共产主义奋斗作为最高的人生价值追求。
树立正确的人生价值观,对于每一个人,特别是对于青年来说是十分重要的。当代青年是与改革开放同行、与中华民族复兴并进的一代,是这个过程的直接参加者,是这段历史的直接创造者,任重而道远。青年能否树立正确的人生价值观,事关祖国的前途命运。然而,正确人生价值观的树立不是一蹴而就的,这就需努力学习,积极投身我国四化建设和改革开放的实践,在学习、生活和未来的工作实践中身体力行,才能确立正确的人生价值观。
第三节? 人的全面发展与共产主义理想
一、人类从必然王国向自由王国的飞跃社会进步和人类解放是一致的,它们是从不同的方面考察同一社会发展过程。从社会方面看,表现为社会进步,人类文明的发展,即社会的前进。从人的方面看,表现为人的解放,即人类从必然王国向自由王国的飞跃。
必然是指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性。必然王国是指人们受着必然性的支配,特别是受着自己所创造的社会关系的奴役这样一种社会状态。自由是对必然的认识和对客观世界的改造。自由王国是指人们摆脱了盲目的必然性的奴役,成为自己社会关系的主人,从而也成为自然界的主人,成为自己本身主人这样一种社会状态。
自由王国是历史发展的产物。对此,恩格斯做了深刻的论述。他指出:“自由不在于幻想中摆脱自然规律而独立,而在于认识这些规律,从而能够有计划地使自然规律为一定的目的服务。”并说:“自由就在于根据对自然界的必然性的认识来支配我们自己和外部自然;因此它必然是历史发展的产物。最初的、从动物界分离出来的人,在一切本质方面是和动物本身一样不自由的;但是文化上的每一个进步,都是迈向自由的一步。”①而到了共产主义社会,“人们第一次成为自然界的自觉的和真正的主人,因为他们已经成为自身的社会结合的主人了。”“人们自身的社会结合一直是作为、自然界和历史强加与他们的东西而同他们相对立的,现在变成他们自己的自由行动了。至今一直统治着历史的客观的异己的力量,现在处于人们自己的控制之下了。只是从这时起,人们才完全自觉地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只是从这时起,人们使之起作用的社会原因才大部分并且越来越多地达到他们所预期的结果。这是人类从必然王国进入自由王国的飞跃。”②综合恩格斯的论述,可以归纳为如下三点:(1)在阶级社会未消亡以前,人类基本上是处于必然王国之中,受着自然规律和社会规律的统治。只有到了共产主义社会,由于消灭了生产资料私有制,消灭了人剥削人的现象,消灭了生产的无政府状态,等等,人们才能从根本上改变这种被动局面,自觉地掌握和运用自然规律和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为自己服务,才开始进入自由王国之中。(2)从必然王国向自由王国的飞跃,是一个历史过程。社会主义的建立只是这个飞跃的开始。在社会主义社会里,由于建立了社会主义公有制,社会生产力得到很大的解放,科学技术也能有很大的发展,人们在自然界面前,较过去有了更多的自由,但这种自由仍然是有限的。人们只有不断地提高社会生产力和科学技术发展水平,加强自己认识和改造自然界的能力,才能逐渐缩小“必然王国”的地盘,扩大“自由王国”的范围。对社会的认识和改造也是这样。只有到共产主义社会的高级阶段,这种情况才能有根本的转变。(3)从必然王国向自由王国的飞跃,是一个永远不会完结的历史过程。马克思主义认为,人们对客观世界的认识和改造是一个永无止境的过程,只要人类存在,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活动存在,就始终存在着主观与客观的矛盾、自由与必然的矛盾。所以,毛泽东同志曾说:“人类的历史,就是一个不断地从必然王国向自由王国发展的历史。这个历史永远不会完结。在阶级存在的社会内,阶级斗争不会完结。在无阶级存在的社会内,新与旧、正确与错误之间的斗争永远不会完结。在生产斗争和科学实验的范围内,人类总是不断发展的,自然界也总是不断发展的,永远不会停止在一个水平上。因此,人类总得不断地总结经验,有所发现,有所发明,有所创造,有所前进。停止的观点,悲观的观点,无所作为和骄傲自满是观点,都是错误的。”1这是人类从必然王国向自由王国飞跃的历史辩证法,也是人类解放和人的发展的辩证法。
二、社会进步与人的全面发展人类从必然王国向自由王国飞跃的过程,就是人类追求自由和争取解放的过程,也就是人本身得到全面发展的过程。人是社会的人,社会是人的社会。人的发展离不开社会的发展,而社会发展最终要归结到人的全面发展。只有共产主义才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社会形态。
1、 人的全面发展人的全面发展是人的发展的最理想的境界,一般来说,是指人在自然规律和社会规律面前获得了彻底的解放。人的全面发展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含义:第一,人的全面发展是人的身心的全面发展。在社会生产力水平还很低和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条件下,劳动是一种沉重的负担,人被限制在狭小的劳动岗位上,因而,劳动还不能使人的身心得到充分的发展。在生产实行科学化和社会化以后,特别是在消灭私有制和旧式分工以后,劳动将变成人的生活的第一需要和人的身心的充分发展手段。同样,人的其他活动也会成为人的身心发展的手段。第二,人的全面发展是人的活动能力的多方面的发展。它是由人的身体和精神相统一的结构所产生的人的活动能力,是人的身体和精神的全面发展在人的活动能力上的具体表现,因而人的活动能力的多方面发展能够明确而具体地表现为人的全面发展的程度。第三,人的全面发展是个体和社会的协调统一和全面发展。人不是抽象、孤立的个体,而是在社会中存在的个体,社会在人的劳动过程中不断发展着,这是人的本质的外在表现,是人类发展水平的客观标志;同时,特定的社会条件作为每一时代的人们存在的基础和前提,既促进个体的发展又制约着个体的发展,因此,人的发展和社会发展不仅是同步的,而且是同一问题的两个侧面。脱离开社会来讨论人的全面发展,只能是一种理论研究中的抽象。人的身心的全面发展既要以社会的全面发展就高度完善为条件,又要以进一步推动和促进社会的发展为目的,即全面发展作为人的自由特性,就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不断摆脱自然力、社会关系和旧思想的束缚,提高自由的程度;充分发挥自然的历史赋予个人的各种潜能素质,并使之日益增强;不断提高认识和驾驭客观规律的程度,增强改造世界观的自觉性;在社会进步的基础上,通过个人对社会的积极贡献,使个人的物质、文化需要日益丰富,从而更加激发和增强人们自由、全面发展的热情和动力。一句话,就是使人的智力、体力、性格和潜能均得到充分发展和自由运用。
人的全面发展并不排除某个人在某个或某些方面的特殊才能的发展,并不否认人的个性特长。即使所有的人都得到了全面发展,人与人也还会有差别,每个人都还会有自己的个性、特长和风格。每个人都得到了自由、充分的发展,一切人才能得到全面的发展,正如马克思、恩格斯所指出的:“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发展的条件”。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是我们一代又一代的共产主义者的奋斗目标。
人的全面发展,既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又是一个历史的过程和历史的产物。在人类发展的早期,单个人表现出一种原始的全面性,那是因为社会生产力只是在狭窄的范围内和孤立地发展着,还没有造成自己丰富的关系。这种原始的全面性与人类的蒙昧和野蛮相伴随,是生产力水平低下的标志。此后,直到资本主义社会,人的“原始的全面性”被否定。人在形成普遍的社会物质交换和全面社会关系的同时,将整个工人阶级变成了机器的附庸,将资本家阶级变成了金钱的奴隶;一方面它力求全面地发展生产力,另一方面又把人这个生产力的主体推向片面的发展。然而也只有在将来共产主义的生产条件下,才能为一个把每一个人都有完全的和自由的发展作为根本原则的高级社会形态,形成现实的基础。因为生产力的普遍发展和世界交往的普遍性,客观上成了个人全面发展的基础,而个人从这个基础出发的实际发展,是对历史上以往的各种限制的不断消灭。工人阶级日益意识到这一限制,并利用公有制来消灭私有资本,逐步排除这种限制。资本主义再也不能控制它自身产生的巨大生产力,从而也不能阻止人类趋向全面发展的历史过程。
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实现了社会关系的根本变革,为人的全面发展开辟了广阔的前景。江泽民指出,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这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社会的本质要求”,“我们要在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基础上,不断推进人的全面发展”。“推进人的全面发展,同推进经济、文化的发展和改善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是互为前提和基础的。人越全面发展,社会的物质文化财富就会创造得越多,人民的生活就越能得到改善,而物质文化条件越充分,又越能推进人的全面发展。社会生产力和经济文化的发展水平是逐步提高、永无止境的历史过程。人的全面发展程度也是逐步提高、永无止境的历史过程。这两个历史过程应相互结合、相互促进地向前发展。”高度发展的社会生产力及其创造的社会物质文化生活条件,构成个人全面发展的现实基础。人的全面发展是历史的产物,归根到底是社会生产力发展的产物。无论对社会进步还是对人的发展来说,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都是一项最重要的任务。然而生产力的高度发展并不直接等于人的全面发展。如果一个人的生产条件使他只能牺牲其他一切特性而单方面地发展某一方面的特性,只提供他发展一种特性而不是其他特性的材料和时间,那么这个人就只能但方面地畸形地发展。这种情况在当今生产力高度发达的资本主义社会中广泛地存在着。因此人的全面而自由地发展,还要求有高度发达的生产关系、高度发达的政治关系和文化关系。高度发达的生产力、生产关系以及政治关系和文化关系是人的发展的外在条件,人的本身的主体因素则是这种发展的内在条件。二者不能在分离的状态下孤立地发展,相反,二者是紧密联系、不可分割的。江泽民同志提出的“两个历史过程”,只有在社会主义建设的进程中才能很好地统一起来,融为一体;也只有把“两个历史过程”统一于社会主义的建设进程中,人的全面发展才不会流于空谈,才能得到真正的落实。
三、立足现实、面向未来,为实现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而奋斗社会主义为人的全面发展提供了前提条件和基础,促进了人的全面发展。但社会主义毕竟还是共产主义的低级阶段,社会主义的生产力水平还不高,社会的物质财富还不太丰富,人们的思想文化素质还有待提高等等,人的全面发展还受多方面的制约。只有在共产主义条件下,每一个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才能成为现实。因为共产主义社会是在高度发达的生产力基础上建立起来的,消灭了片面性和固定化的旧式分工、消灭了人剥削人和人压迫人的现象,形成了丰富的、全面的社会关系,为人们自由、全面地发展自己的才能和提高自己的素质提供了一切物质、文化条件和社会条件。共产主义社会不是为了获得剩余劳动时间而缩减必要劳动时间,而是直接把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缩减到最低限度,给所有的人腾出更多的自由活动时间,创造更多的手段,使个人在科学、文化、艺术、体育等等适合自己个性的方面自由、全面地发展。共产主义社会作为自由王国,就是以每个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为基本原则的最美好的社会。
思考题:
1. 如何理解社会进步是人类历史发展的总趋势?
2. 如何理解社会的前进性和曲折性、统一性和多样性?
3. 如何理解人的本质在其现实性上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
4. 如何理解个人的价值和社会价值?怎样实现自己的价值?
5. 如何理解人的全面发展?
教学参考书:
1.马克思恩格斯:〈共产党宣言〉,〈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
2恩格斯:〈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
3.邓小平:在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会议上的讲话。
4江泽民:在纪念中国共产党诞辰8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
橢橢扛5lジジジジジ8??<?尔ò:噪[1]噬噬噬噬噬噬$崆?弦l嚐?ジ嚐间和空间的相对性包含着两重含义:第一,时间和空间的具体特性是受物质运动的具体特性所制约的,即其具体特性随着物质运动的形态和特性的变化而变化,他的特性是可变的,有条件的;第二,人们关于时间和空间的观念也是可变的,随人们对时间和空间认识的飞跃而不断深化。人们时空观念的可变性,反映了时空具体特性的可变性。
现代科学的发展,不仅以确凿的事实进一步证明了时间和空间的客观实在性,而且更深刻地揭示了时间和空间同物质运动的联系,时间和空间的绝对性与相对性的统一。
非欧几里得几何学的创立,冲破了长期以来人们对欧几里得几何学关于绝对不变的空间观念的迷信,证实了空间特性的可变性。欧氏几何学把物体在地面上狭小范围内做等速运动时物质的空间特性,如三角形内角之和等于180゜,宣布为绝对不变的特性。非欧几何学则突破了这一传统思想的束缚,提出了不同于欧氏几何学的定理和公理。俄国数学家罗巴切夫斯基认为,在大尺度的宇宙空间里,由于物体受重力场的影响具有弯曲性,所以,三角形三内角之和必然小于180゜。德国数学家黎曼在研究非固体物质运动受到热力影响下的空间特性时发现,其三角形的三内角之和必然大于180゜。这些研究成果表明,无论是欧氏几何学还是非欧几何学,他们所得到的关于三角形内角和的结论,在各自的研究范围内都是正确的。由此可见,由于物质运动本身的特性是具体的、有条件的,所以作为其存在形式的空间特性也是具体的、有条件的。
爱因斯坦的相对论对于揭示时间和空间同运动着的物质之间的深刻联系,具有特殊的重大意义。第一,时间的具体特性受物质运动状态的制约。爱因斯坦的狭义相对论,以在真空中光速不变和相对性原理为前提,重新审定了时间的概念。证明时间的具体特性直接受物质运动状态的制约。按照他的理论,没有绝对不变的时间和绝对不变的同时性。某一事件在时间上的先后顺序虽然是确定的、不可逆的,但是,两个事件的“同时性”却不再是绝对的,而是相对的。“同时”或“不同时”,只有和运动着的物质状态联系起来才能确定。如炮弹的发射和落地这一不同地点发生的两件事,如果在地面上看来是同时发生的,那么在高速运动的观察者看来则不是同时发生的。这说明“同时”的概念随物质运动状态的变化而变化。第二,狭义相对论证实,时间和空间的特性与物质运动的速度密切相关。物质客体虽然有其空间的广延性和时间的持续性,但根据相对论公式,空间广延的长短和时间间隔的快慢也不是绝对的。当物体以接近光速运动时,尺子的长度会随运动速度的增加而缩短,同样,同一个时钟的时间持续却会随运动速度的增加而变慢。而且空间长度缩短和时间持续变慢二者在数值上是相互补偿的。第三,爱因斯坦把上述研究推广到重力场研究中去,得出了广义相对论。广义相对论进一步证实,重力场的时间和空间特性依赖于物质质量的分布。物质的质量愈大,分布愈密,重力场愈强,空间曲率也就愈大,时间的流逝也就愈慢。
科学的发展不仅进一步证实了时间和空间的绝对性与相对性是辩证的统一,而且也证实了时间和空间是无限性与有限性辩证的统一。
③时间和空间的无限性与有限性时间的无限性是指,物质世界在时间上的一维持续性是无限的,时间无论向后追溯多远,没有开端;无论向前探索多久,没有尽头,世界永远不存在“无时间”的状态。空间的无限性是指,物质世界在空间上的三维广延性是无限的,空间无论从哪一点出发,沿上下、前后、左右延伸出去,永远不会达到边际,世界永远不存在“无空间”的状态。时间的有限性是指,物质世界存在的每一具体事物,都要经历发生、发展、灭亡、转化的具体时间历程。空间的有限性是指,物质世界的每一具体事物占有的方位,拥有的体积、规模都是有边际的。
时间和空间的无限性与有限性是辩证的统一,其统一性源于物质世界本身,源于物质运动的绝对性与相对性的统一。时间和空间的无限性与有限性的辩证关系表现为:一方面,无限存在于有限之中,无限由有限所构成。宇宙的无限时间和空间存在于无数有限的时间空间之中,无限的宇宙时空,必然把具体的现实的有限的时间和空间包含于、充实于自身之中,离开一个个有限的时间和空间,时空的无限性就不复存在。另一方面,有限包含着无限,体现着无限。任何具体的确定的事物在时间和空间上都有自己的界限,然而由于事物运动、转化的本性,有限的界限又不断地被打破、被否定而趋于无限。而且,任何一个有限的物质客体,就其特性、层次说也是无限的,是包含着无限的有限客体。总之,有限是局部,是无限的必要环节,无限是全体,是有限的必然趋势;有限是有条件的、暂时的、相对的,无限是无条件的、永恒的、绝对的。无限和有限既是相互排斥的,又是相互贯通的,是对立的统一。
掌握时间和空间无限性与有限性辩证统一的原理有重要意义。一方面,时空无限性原理是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的重要内容,是批判唯心主义、宗教神学时空有限论,提高人们识别各种歪理邪说能力的锐利思想武器。另一方面,时间和空间是无限性与有限性关系的原理,对于人们的实践活动也有重要指导作用。时间和空间既是客观的、绝对的,又是可变的、相对的。这就要求人们想问题、办事情、做任何工作,必须既唯物又辩证地考虑当时当地的具体情况,一切以时间、地点和条件为转移。做到因时制宜,因地制宜,因事制宜,因人制宜。特别是在知识经济初露端倪、科学技术突飞猛进的条件下,我们生活的空间相对缩小了,时间的节奏加快了,这就要求我们利用时间和空间的新特点,不失时机地促进事物的发展,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更大贡献。
第二节 意识对物质的依赖性和能动的反作用
意识是物质世界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只有科学地阐明意识对物质的依赖性和意识对物质的能动反作用,才能从根本上把辩证唯物主义一元论的世界观贯彻到底,才能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达到正确地改造世界的目的。
一、意识的起源意识的起源问题长期以来是科学和哲学中最大的难题之一。马克思主义以前的哲学,由于受科学水平和历史条件的局限,都没能正确地解决这个问题。客观唯心主义把人的意识归结为“宇宙精神”的自我意识和神的启示。主观唯心主义把意识归结为个人心灵的自由创造。旧唯物主义有的认为意识是一种最精微的物质,如“精气”、“原子”的作用;有的主张“万物有灵论”;还有一种庸俗唯物主义,把意识看作是人脑分泌出来的一种特殊物质,如同肝脏分泌胆汁一样。马克思主义哲学以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哲学研究的成果为基础,第一次科学地解决了意识的起源问题。
1,意识是自然界长期发展的产物辩证唯物主义认为,物质是世界的本原,不存在起源问题,而意识却并非如此。它既不是“天赋”的,也不是“独立自在的”,而是物质世界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
意识的产生是一个漫长而复杂的辨证发展过程,期间经历了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的三个具有决定性意义的环节。第一,从一切物质所具有的反应特性到低等生物刺激感应性。一切物质都具有反应特性。在无机界,无机物虽没有感觉和意识,但却存在着简单的、被动的反应特性。如高山滚石、水中倒影、岩石风化、铁质生锈等,都属于无机物具有的机械的、物理的、化学的反应形式。无机界的漫长发展产生了有机界,出现了生命。随着生命的出现,物质的反应特性发生了质的飞跃,出现了低等生物的刺激感应性。刺激感应性是低等生物遇到外界刺激时所做出的一种本能的特殊反应形式。如植物的趋水性、向光性,原生动物趋利避害的选择性等等。低等生物的刺激感应性虽然并不是感觉,但是它已经包含了感觉的萌芽。第二,从低等生物具有的刺激感应性到动物的感觉和心理。随着生物的进化,生物与外部环境的相互作用日趋复杂,因此生物机体对外部环境的反应形式也逐渐的由简单到复杂,由低级到高级发展。从对外界刺激的简单的直接的“感应”,到分化出了专门反映外部刺激的感觉器官,再到形成以大脑为中心的中枢神经系统,于是在动物身上便产生了能对客观环境作统一反映的动物的感觉和心理。动物的感觉是指动物通过感觉器官与机体内部的感受器同内外环境发生联系,反映外界或自己内部正在发生着的那些物质过程的能力。动物心理是指动物简单的动机。但动物的感觉和心理,只是萌芽状态的意识,远不是人的意识。第三,从动物的感觉和心理到人的意识的产生。随着高等动物的出现,逐渐产生了更高级的专门的感觉器官,和把各种感觉器官联系起来的中枢神经系统及周围神经系统。中枢神经系统包括大脑,它是指挥神经系统的中心。有了这样的进步和发展,就能把高等动物对外界的各种刺激或信息的反映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高等动物的感觉和心理不仅包括感觉、表象、识记和某种情感,甚至已包含初步的形象思维、分析和判断的能力。在适应和对付复杂多变的环境过程中,动物感觉和心理对动物活动的调节作用越大,大脑也就越发达。最后,伴随着类人猿向人的转化这个伟大飞跃而来的是产生了最复杂最完善的人脑。与此相应,也就产生了人类所特有的高级反映形式——意识。
由此可见,意识的产生是自然界本身固有的物质反应特性由低级向高级辩证发展的合乎规律的结果,是自然界漫长发展的产物。
2,意识是社会的产物。
人的意识的产生和发展,决不是一个单纯的生物进化过程,而是同人类社会一起产生的,是社会的产物。恩格斯指出,社会的生产劳动,“是一切人类生活的第一个基本条件,而且达到这样的程度,以致我们在某种意义上不得不说:劳动创造了人本身。”①可见,劳动在人的意识形成和发展的过程中具有决定作用。
人同动物的本质区别,就在于人能制造和使用工具进行劳动,积极主动地改造环境。人类由于要从事劳动,就不仅需要感知外部世界的表面现象,而且更重要的是需要认识事物的本质和规律。要做到这一点,仅靠动物心理是不够的,必须凭借具有抽象思维能力的人类意识这种反映形式。可见,劳动为意识的产生和发展提供了客观的需要和可能。
人脑是思维的器官,它是意识产生的必要条件之一。社会劳动促使形成中的人脑日益完善,为意识的产生和发展提供了生理基础。
人类的祖先在进化到人的漫长过程中,最初,是利用天然工具进行“劳动”的,以后慢慢地学会了制造工具,它们的“手”(前肢)变成了人手,它们的活动变成了人类的生产劳动。由于劳动,原始人和自然界的接触越来越多,活动的范围也不断扩大,使得各种感觉器官获得的感性材料越来越丰富,大脑接受的外界信息越来越多,从而促使正在形成中的人的各种感官越来越发达,使全身的神经和脑的联系越来越密切,使脑量不断增加,脑细胞不断增多,脑的形状和内部结构日趋精密和完善,脑机能不断发展,产生了抽象和概括的能力。这样一来,猿脑就逐渐地变成了人脑,动物的心理就发展为人的意识。
人类的生产劳动,从一开始就是社会性的。原始人在生产劳动中,由于互相帮助,相互协作,彼此间的交往越来越多,由此也就产生了交流思想的迫切需要。这些正在形成中的人,已经到了有什么非说不可的地步。需要产生了自己的器官。猿类不发达的喉头,由于音调的抑扬顿挫的不断增多,缓慢地得到改造,而口腔器官也逐渐学会了发出一个个清晰的音节。语言就这样在社会劳动中产生了。有了语言,人脑就能用词来概括各种感性材料,进行抽象思维活动。这样,人类所特有的抽象思维能力就慢慢地形成了,并在劳动中不断得到发展。
人类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劳动工具逐渐改革,劳动规模日益扩大,劳动技能日渐提高,推动人类社会不断向前发展。社会劳动改变着人类的物质生活条件和精神生活条件,促进了人与人之间社会交往广泛深入地开展,从而日益加深了人类对自然现象及相互之间的联系、对人与自然的关系以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的认识,提高了意识的水平。语言为思维提供了工具,人们可以使用语言总结劳动中获得的丰富经验,形成各种自然知识和社会知识,并且代代相传,从而使意识的内容得到不断的丰富和发展。
由此可见,劳动和语言是意识产生的两个推动力,而劳动和语言一开始就是社会性的,因而,“意识一开始就是社会的产物,而且只要人们还存在着,它就仍然是这种产物。”②
二,意识的本质意识的本质就是关于意识质的规定性。辩证唯物主义把意识的本质概括为两个相互联系的基本观点:意识是人脑的机能,意识是客观存在的主观映象。
1.意识是人脑的机能
从意识产生的物质基础来说,人的意识也是物质的机能,只不过它是一种高度组织起来的特殊物质——人的大脑的机能。过去人们把意识活动这种现象看得非常神秘,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对大脑的结构和机能没搞清楚,认为“心之官则思”。现代科学的发展已经揭开了人脑之迷。
现代脑科学对人脑的研究表明,人脑是由1000亿个神经细胞组成的极其精密的神经网络,神经细胞中的核糖核酸RNA的含量特别多。核糖核酸是一种结构非常复杂的生物大分子,可以组成1000万亿种各有特色的类型,是储存各种信息的物质基础。现已发现人的大脑皮层有200多个功能区,每个功能区之间和每个神经细胞之间通过神经纤维相联系,而且大脑皮层还同各级神经中枢相沟通,形成纵横交错的网络,组成有严密结构的有机整体。大脑皮层还通过遍布全身的43对神经,直接间接地同各种内脏器官、感觉器官和运动器官相联系,使神经系统成为沟通人脑同外界刺激的畅通渠道,并加以控制和调节。医学和生物学表明,人脑是意识的物质器官,意识是人脑的机能,如果大脑受损或有某种疾病,大脑的生理过程受阻,与此相应的功能就会受到影响甚至丧失。
意识的产生是经过人的大脑对客观外界刺激的一系列反射活动实现的,巴浦洛夫的条件反射学说阐明了意识活动的生理机制。高等动物具有条件反射的能力。引起条件反射的信号有两种:一种是以实物(声、光、形等)作为信号,由这种信号引起的条件反射叫第一信号系统。第一信号系统是人和动物共有的,在此基础上产生的是对客体具体形象的感性反映,动物心理就是建立在这一基础上的。另一种是以语言作为信号,接受语言刺激而引起的条件反射叫第二信号系统,如“谈虎色变”。第二信号系统是人特有的,在此基础上的反映是抽象概括的理性反映。动物只有第一信号系统而没有第二信号系统,所以只能产生动物心理而不能形成意识。人类兼有两种信号系统,因此人不仅有感性认识,而且还有理性认识。人类在第一信号系统和第二信号系统基础上进行的思维活动,就是意识。
现代高级神经生理学证实,意识活动过程是脑神经细胞通过传递生物电来处理信息流的过程。当人体感觉器官接受了外界刺激而产生神经冲动时,就产生出了脉冲生物电,并迅速传递到大脑。脑神经细胞的树突接受信号后,传递到细胞体,细胞体对信号进行整理发出信号给轴突,再由轴突末梢把传出信号输送给另一组神经细胞。每个神经细胞接受和输出的信号,都具有一定强度的电脉冲,信息就是以电脉冲的形式在脑神经细胞之间传递,结果便在大脑皮层上形成各种电波形,再现刺激物。信息的传递不仅以电脉冲的形式进行,而且还以化学的形式进行。在人脑中,存在着由化学物质(乙醚胆碱、去甲肾上腺素、三磷酸腺苷等)组成的神经质(亦称神经递质,其功能是刺激相邻的神经细胞,使冲动从一个细胞传递到下一个细胞,从而实现神经系统内的传递),这些神经介质对大脑的神经活动起着兴奋或抑制的作用。
总之,现代科学对人脑的生理机制的研究表明,意识活动与人脑的生理活动是分不开的,人脑是意识活动的物质基础,人的意识是结构精细、组织严密、高度完善的人脑的机能或属性。
2,意识是对客观存在的主观映象人脑是意识的物质器官,但不是意识的源泉。意识是人脑的机能,具有反映外界的能力,但人脑不会凭空产生意识。意识是以客观物质世界为内容的,它是客观存在的主观映象。
意识是物质的反映,物质世界是意识的惟一源泉。只有当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同客观世界相接触、使人的感觉器官和人脑与客观事物发生联系时,才会产生意识。意识内容只能是被意识到了的客观存在,没有被反映者,就不会产生反映。脱离了物质世界,就不可能有客观事物的映象。成语“胸有成竹”生动地说明了这个道理。宋朝画家文与可善于画竹,他画的竹子很逼真,有人写诗称赞他:“与可画竹时,胸中有成竹。”从此,“胸有成竹”就成了一句脍炙人口的成语。文与可胸中的“成竹”,既不是天生的,也不是主观自生的,而是他长期细心观察竹子的结果。假如文与可从来没有看见过竹子,或者是见过竹子但没有长期仔细观察过竹子的生长,那么不管他怎样冥思苦想,也不管他的绘画技巧多么高超,也做不到“胸有成竹”,成为画竹高手的。文与可胸中的“成竹”,完全是现实竹子在他头脑中的反映。
恩格斯指出:“一切观念都来自经验,都是现实的反映——正确的或歪曲的反映。”①正确的意识是对客观事物的正确反映,错误的意识,甚至荒诞的宗教迷信观念以及稀奇古怪的幻想,也都是对客观存在的反映,只不过是歪曲的、虚幻的反映而已。所以,不管是多么荒唐的意识,都可以在现实生活中找到它的原型。可见,意识依赖于物质,是以客观存在为内容的。
意识的内容来源于客观存在,但它不是对客观事物照相式的简单机械的反映,而是经过人脑加工改造过的东西。人的大脑好比一个加工厂,原材料和半成品都来自于客观物质世界。人脑对客观物质世界的反映过程,是对外界输入的信息不断加工制作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用主观的反映形式对外界信息进行加工、改造,从而实现主观与客观的统一。所以,意识既不是和人脑一起与生俱来的,也不是先天就有的,正如马克思所说:“观念的东西不外是移入人的头脑并在人的头脑中改造过的物质的东西而已。”① 马克思这句话,从反映者与被反映者的关系上对意识的本质进行了科学的规定,揭示了意识的二重性,即意识的形式是主观的,内容是客观的,意识是主观形式和客观内容的统一。
意识的形式是主观的,说的是意识反映外界不象照镜子那么简单。意识决不是对客观事物原封不动的机械的反映,而是对客观事物的主观映象。首先,意识是以自己特有的感性形式和理性形式来反映客观世界的,意识的这两种反映形式虽然是主观的,反映的内容却是客观的。其次,个体意识的差异性表明了意识的主观性,但其产生的根源却是客观的。其中,既有先天生理素质的原因,又有个人实践经验的多寡、所处环境的不同,阶级立场的差异、文化修养的高低等等。所以,个体意识的差异性也是主观和客观的统一。
综上所述,意识既不能脱离其物质器官——人脑的机能而存在,也不能脱离其反映对象——客观物质世界而存在,是主观形式和客观内容的统一。在意识的本质问题上,庸俗唯物主义把意识等同于物质,形而上学唯物主义只承认意识内容的客观性而否认意识形式的主观性,唯心主义只承认意识形式的主观性而否认意识内容的客观性,都是极其错误的。
3.意识和思维模拟
思维模拟亦称人工智能,是20世纪中叶出现的。它是人们根据控制论的基本原理,运用功能模拟的方法制造电脑以模拟人脑的部分功能。电脑之所以能够模拟人脑的部分思维,原因就在于电脑的运动和人的思维活动有着共同的特点,它们都表现为一定的信息输入和输出,都是一个接受和加工信息的过程,通过信息变换过程,利用反馈来实现自动调节的。控制论认为,信息变换和反馈调节是一切控制系统所共有的最基本的特点。如前所述,反射是人类精神系统的基本活动方式,他是通过感受器(感官)、传入神经、神经中枢、传出神经和效应器等几部分活动来实现的。这种反射活动具有获取、加工处理和传递信息的能力,形成一系列的反馈。人脑思维活动所包含的这些物理的、化学的和生理的运动形式,就是思维模拟的客观物质基础。思维模拟,就是用机械的、物理的运动模拟人脑思维的这些运动过程。电脑就是用输入装置模拟人的感觉器官,接受外来信息;用存储器来模拟人脑的记忆能力,记存外来信息;用运算器和控制器模拟人脑的分析、综合、判断、选择、计算等等思维功能;用输出设备模拟人对外界环境反映,输出计算结果、与外部设备连接并指挥别的机器运作。人工智能是人类劳动和智慧的结晶。
思维模拟具有重大的哲学意义。电脑能够把人脑这种复杂的物质同电子这个简单的物质通过功能的模拟直接联系起来,这就有力地证明了意识不是什么超物质的神秘的东西,而是物质的属性,是物质运动的产物;思维也是由物质产生的,是可以用自然科学的精确方法加以描述和模拟的。同时,思维模拟的出现,表明了人脑的物质过程同电脑具有某些共同的规律性,这就进一步证明了思维活动的物质过程是有客观规律的。总之,人工智能的诞生和发展,以科学的事实证明了辩证唯物主义关于意识本质的论断是正确的。
自本世纪40年代第一台电子计算机诞生以来,电脑的发展相当迅速,已经更换了四代,第五代正在研制中。现在,电脑已经能够用来运算复杂的数学问题,证明几何和逻辑定理,整理文件和翻译文字,辅助人们进行经济管理,控制复杂的生产流程和从事繁重、危险的作业,识别图纸、声音、气味,还能开医疗处方和同人下棋。现在的电脑,其运算操作速度及存储记忆的容量,都已经大大超过了人脑。有人据此认为机器会思维,更有甚者认为“机器思维将代替人的思维并将统治人”。
上述观点显然是毫无根据的。事实上,人工智能与人类思维有本质的区别。第一,二者的物质基础不同。人类思维是建立在高度发达的神经系统基础之上的,是人脑一系列复杂的生理、心理活动过程,而人工智能纯粹是无意识的、机械的、物理的过程。第二,二者的功能性质不同。电脑没有人类思维所具有的能动的创造力。它虽然可以贮存大量的信息,但却不会主动地提出问题,更不会进行发明创造。第三,在二者的关系上,人脑决定电脑。人工智能是人类智能的物化,它的产生和发展,既依赖于人类科技的发展水平,又决定于人类对自身的认识的深化。所以电脑的功能永远不会超过人脑功能的水平。第四,人工智能没有社会性。人能了解自己正在做的事情的社会效果;而电脑在解决问题时,并不懂得任务本身的社会意义,它只是执行命令而不顾后果,谁操纵它它就为谁服务。
总之,电脑不是人脑,思维模拟并非思维本身,人工智能也不是本来意义上的人类智能,而只是人的思维的物化表现,是人思维活动的手段和工具。电脑在某方面可能超过人脑的智能,但它决不会成为人脑,取代人脑,更不可能统治人类。认为机器思维完全替代人脑思维的观点是毫无根据的。
三、意识的能动作用物质决定意识和意识对物质具有能动作用,这是物质和意识关系的两个相互联系、不可分割的方面。辩证唯物主义认为,就意识的本质和起源来讲物质决定意识,意识依赖于物质;就意识的功能和作用来讲,意识对物质的反映又不是消极被动的,他会对物质产生积极的能动作用。辩证唯物主义物质观把意识对物质的依赖性和意识对物质的能动性统一起来,既唯物辩证地解决了物质和意识的关系问题,又彻底地解决了世界的物质统一性问题,从根本上克服了唯心主义和旧唯物主义的片面性,为人们正确地解决和发挥意识的能动性提供了理论根据。
意识的能动作用,亦称自觉的能动性。意识的能动性是人区别于动物的特点,是人能动地反映世界和能动地改造世界的能力。意识的能动性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意识具有目的性和计划性。人们在反映客观对象时,总是基于实践的需要带有一定的主观倾向和要求,抱有一定的动机和目的。人的活动中预定的目标、蓝图、活动方式和步骤等,都体现了意识活动的目的性和计划性。
第二,意识具有主动创造性。意识对世界的反映是一个主动地创造性地过程。意识不仅能通过感性形式反映事物的表象,而且还能通过理性形式反映事物的本质和规律。意识不仅能“复制”当前的对象,而且能追溯其过去,推测其未来,创造一个理想的或幻想的世界。
第三,意识能控制人体的生理活动。科学发展的大量事实证明,人的意识活动既依赖于人体的生理活动,又能积极地反作用于人体的生理活动,对人的生理和病理具有很大的影响。如,人的七情六欲可直接影响人体的健康。又如,中医把治病与治心统一起来辨证施治等等。都反映了意识对人体生理的控制性。
第四,意识对客观世界具有改造作用,这是意识能动性最突出的表现。因为意识的能动性不仅在于人们从实践中形成正确的思想,更重要的则是以这些正确的思想为指导,通过实践把思想的东西变成现实,创造出巨大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推动人类社会的进步。这就是列宁所说的“人的意识不仅反映客观世界,并且创造客观世界。”①
怎样才能正确发挥意识的能动作用呢?要正确发挥意识的能动作用需要一定的条件。
第一,要正确发挥意识的能动作用,必须科学地理解物质与意识的关系。在坚持物质决定意识的前提下,要看到意识的能动反作用。对意识能动作用的估计要恰当,既不能夸大也不能缩小。唯心主义夸大了意识的能动作用,导致了唯意志论;形而上学唯物主义否定了意识的能动作用,导致了消极无为的机械决定论。
第二,正确发挥意识的能动作用,离不开社会实践。实践是物质和意识相互转化的惟一桥梁和途径。意识是一种精神力量,要使它变为现实的物质力量,只能通过实践。
第三,意识能动作用的实现必须依赖一定的物质条件和物质手段。人们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物质条件和物质手段越先进,人们认识、改造世界的能力也就越强。
第四,正确发挥意识的能动作用,最根本的是要正确处理好发挥主观能动性和尊重客观规律性的关系。发挥主观能动性与尊重客观规律是辩证的统一。一方面,正确认识和掌握客观规律,是科学有效地发挥主观能动性的前提。主观能动性发挥的程度,是同对客观规律的认识成正比的。另一方面,要认识和利用客观规律又必须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规律深藏于事物的内部,要掌握它并非易事;按规律办事也会存在诸多困难和阻力。如果不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既不能认识规律,也做不到按规律办事。
在客观规律和主观能动性的关系问题上,既要反对以尊重客观规律为名,否认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的机械论,也要反对以强调发挥主观能动性为名,否认客观规律决定作用的唯意志论。总之,只有在客观物质条件允许的范围内,正确处理尊重客观规律与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的关系,把高度的革命热情同求实的科学态度结合起来,才能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才能开辟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
第三节 世界的物质统一性
辩证唯物主义的物质观、运动观、时空观、意识观以及社会历史观,相互联系、相互补充,从不同的方面揭示了世界的物质性,从而构成了辩证唯物主义世界物质统一性的原理。
一、世界的物质统一性世界统一性所回答的是,世界的本原归根到底是一个还是多个的问题。在这一问题上,辩证唯物主义一元论同二元论是根本对立的。二元论(如笛卡尔)的哲学否认世界的统一性,把物质和意识绝对对立起来,认为它们是世界的两个相互并行的实体、两个各自独立的本原。二元论的观点是错误的:一方面,它肯定精神不依赖于物质而独立存在,这本身就是唯心主义;另一方面,它虽然承认物质是独立的本原,但在说明物质与意识的关系时,又把意识说成是惟一具有能动性的力量,并用神(上帝)把物质和意识这两个独立的“本原”结合起来。可见,二元论不仅在逻辑上是自相矛盾的,而且最终必然会与唯心主义同流合污。同二元论相反,辩证唯物主义一元论在世界统一性问题上则坚持世界的统一性在于它的物质性的观点。
辩证唯物主义一元论同唯心主义一元论是根本对立的。虽然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都承认世界是统一的,都是一元论的世界观,但在世界统一于什么的问题上却是截然相反的。唯物主义一元论认为世界统一于物质,物质是世界的本原;唯心主义一元论则认为世界统一于精神,精神是世界的本原。
辩证唯物主义一元论同旧唯物主义一元论也有本质的区别。一切唯物主义哲学学派的共同本质是主张世界的统一性在于其物质性,其分歧是对世界物质统一性的理解。旧唯物主义把世界的本原归结为某些“原初”物质,或归结为某一具体的物质形态、结构和属性,并在此基础上描绘世界的物质统一性,这就必须把世界的统一看作是机械的、呆板的统一。与此不同,辩证唯物主义认为世界的物质统一性不是机械的、死板的同一,而是多样性的统一,在辩证唯物主义看来,世界的物质统一性,以具体物质形态的差异性、丰富性和多样性为前提;而物质形态的差异性、丰富性和多样性,又以它们的客观实在性为基础。离开多样性的物质统一性,是空洞的抽象;离开客观实在性的多样性,则是纯粹的虚无。只有坚持物质世界的多样性的统一,才是对世界本来面目的正确认识。
需要指出的是,辩证唯物主义所理解的世界的物质统一性,并不是脱离人类社会的纯粹自然的物质统一性,而是包括人类社会物质性在内的统一性。马克思主义把自然界的物质统一性和人类社会历史的物质统一性统一起来。这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对以往哲学世界观的深刻革命。
如何认识社会历史的物质性是彻底解决世界物质统一性的关键。马克思主义哲学在解决这个问题上紧紧地把握了人类实践这一基础和前提。马克思主义把科学的实践观引入哲学,既指出了实践的自觉能动性和客观物质性,又指出了实践沟通自然与社会的“中介性”。马克思主义哲学透过人类的实践活动审视世界,把实践同自然和人类社会的活动过程联系起来考察,从自然界与人类社会双向运动的角度,从人类社会与自然界相互作用的关系,把握世界的物质统一性问题,建构了一种在实践基础上自然与人类社会有机统一的“新世界观”,这就是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创立,从根本上消除了“物质的自然”与“精神的历史”的对立,克服了旧唯物主义物质观的不彻底性,科学地解决了自然与社会的物质统一性问题,完整地、彻底地说明了世界的物质统一性。
二、世界物质统一性的科学证明和哲学论证辩证唯物主义指出,世界是物质的,世界的真正的统一性在于它的物质性,“而这种物质性不是魔术师的三两句话所能证明的,而是由哲学和自然科学的长期的和持续的发展所证明的。”①对此,辩证唯物主义哲学不论从科学上还是从哲学上,都做了最有力的论证。
世界物质统一性的科学证明,就是用科学发展特别是自然科学发展所揭示的系统事实证明下列两点:第一,不存在独立于物质世界之外的精神世界;第二,这个物质世界所发生的一切过程都是由物质的原因所引起的,并且各个过程是相互联系的、是统一的。
现代进化综合理论证明:宇宙中的一切天体都是不依赖于人的意识而存在的物质客体,它们各有自己形成和发展的历史。生命的基础是物质,生命是通过化学的途径从无生命的物质演化而来的。人类不是上帝创造的,而是由动物分化产生的。随着人类的出现,人类社会也就形成了。社会存在的基础是由一定物质资料的生产方式以及人口因素、地理环境等条件构成的复杂的物质体系。人类社会也是整个物质世界的一部分。总之,现代进化综合理论深刻地表明,物质世界具有多样性,而这种多样性是物质世界本身演化、进化和发展的结果。
现代系统科学提出:物质世界是以系统为其存在形式的,系统具有的一个重要性质就是同型性。同型性是指系统结构和联系的相对独立性,即在不同类型和不同性质的系统中,往往会因为具有共同的结构而产生同样或类似的功能。例如,负反馈结构系统具有自调节、自稳定的功能。该性质原是从生理系统中发现的,后来被用于机械系统和电子元件系统中,使无机界表现出了自动化和目的性的功能。现在这一机制又被用于社会领域,形成了许多社会中的自调节、自稳定系统。在各类不同性质的系统中,同型性现象所具有的普遍性,给予世界的物质统一性以新的科学证明。
现代科学的发展还进一步表明,一方面,科学分工越来越精细,出现了越来越多的学科,并还在继续分化;另一方面,各学科之间又相互渗透、相互制约,出现了许多边缘学科、横断学科和综合学科;整个科学发展正呈现出自然科学、社会、人文科学日益融合的整体化趋势。这都是物质世界多样性统一的有力证明。
世界物质统一性的命题,是对无限丰富多样的永恒发展着的整个宇宙这一普遍本质的总的概括,因而是一个普遍的哲学命题、哲学结论。对这一普遍的哲学命题、哲学结论,仅以自然科学或社会科学的证明是不够的,因为单纯科学的证明毕竟是有限的证明,即使对目前全部的科学研究的成果作详尽无遗的罗列,也未穷尽一切领域。可见,要论证无限的东西,必须运用理论思维的力量,对有限的东西进行概括,从有限中发现无限,说明无限,这就是哲学的论证。
世界物质统一性的哲学论证是指,运用理性思维的力量,揭示世界无限多样的具体事物普遍具有的物质本质。辩证唯物主义以科学发展提供的大量事实为依据,吸取了哲学史的经验教训,从哲学理论的高度进一步论证了世界的物质统一性。
第一,马克思主义哲学具体地提出和解决了世界物质统一性问题。世界究竟统一于物质,还是统一于意识?二元论否定这个问题;不可知论回避这个问题;实证主义取消这个问题;杜林提出“世界统一于存在”,模糊这个问题,如此只会给唯心主义留下阵地。辩证唯物主义在对上述各种观点的分析批判中,明确提出了世界的物质统一性:其一,世界的统一性在于物质性;其二,世界的物质统一性是一种多样性的统一;其三,世界的物质统一性是一种运动、发展中的统一。
第二,马克思主义哲学正确地说明了解决世界物质统一性的科学方法。这种方法既要以科学事实为依据,但又不局限于科学事实,还要运用辩证思维。因为,没有科学事实的论证,只能是思维的幻想;有了科学事实,要想从个别上升到一般,通过有限揭示无限就必须依靠辩证思维进行抽象和概括。形而上学唯物主义之所以把世界的统一性归结为某种具体的物质形态,就是离开了辩证法。
第三,马克思主义哲学对世界的物质统一性还作了广泛的哲学论证。首先,科学地界定了哲学上的物质概念并分析了物质的各种特性,为论证世界的物质统一性奠定了基础。其次,科学地说明了意识是人脑的机能,是对客观世界的反映,驳斥了形形色色的唯心主义的观点。再次,科学地分析了社会生活的客观实在性,坚持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深刻揭露了历史唯心论的社会根源、阶级根源和认识论根源。这些都贯穿着对世界物质统一性的论证。
总之,物质世界及其运动变化是无限的,人类对世界的物质统一性的认识也是无限的。不论是科学还是马克思主义哲学,都没有穷尽对世界物质统一性原理的证明和论证。随着科学和哲学的发展与进步,辩证唯物主义关于世界物质统一性的原理将会得到不断的充实和完善。
三、世界物质统一性原理和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世界物质统一性原理,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大厦的基石,是我们党的思想路线的理论基础,也是指导我们进行社会实践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党的思想路线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在实践中检验真理和发展真理。而世界的物质统一性原理,即物质第一性和意识第二性原理则是党的思想路线的哲学依据。
坚持党的思想路线,这是辩证唯物主义一元论的根本要求。既然世界是一个统一的物质世界,是不依赖于人的意识而独立存在着的客观实在,这就要求人们在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中,在一切实际工作中,必须坚持从客观存在的实际出发,如实反映实际情况,使自己的认识同客观实际统一起来;既然物质世界总是在一定的时间和空间中运动着、发展着,这就要求人们的思想不要僵化,一切以不断变化着的时间、地点、条件为转移,使主观符合客观并实现具体的历史的统一;既然物质运动不是杂乱无章的,而是按自己本身所特有的规律运动发展着的,这就要求人们要认识客观规律,尊重客观规律,使自己的行动符合客观规律;既然世界是多样性的统一,是各种事物、现象互相联系的整体,那么就要求人们必须从联系的统一整体出发,从多样性中看到统一性,又从统一性中把握多样性。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坚持党的思想路线。
要坚持党的思想路线,就必须处理好几个方面的关系:
第一,实事求是是党的思想路线的核心。党的思想路线是一个有机联系的整体,它的各个组成部分虽各有侧重,但又相互贯通、相互补充。在党的思想路线和各个组成部分中,实事求是是核心。“实事”是客观存在着的一切事物,“是”是客观的必然规律,“求”是发挥主观能动性,努力去研究。实事求是体现唯物主义的科学态度和辩证方法的统一,体现客观规律和主观能动性的统一,体现着自由和必然的辩证关系。所以,抓住了实事求是,也就抓住了党的思想路线的根本。
第二,解放思想和实事求是是辩证的统一。一方面,解放思想是为了实事求是。邓小平指出:“我们讲解放思想,是指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打破习惯势力和主观偏见的束缚,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①江泽民则进一步指出,要解放思想,就要“自觉地把思想认识从那些不合时宜的观念、做法和体制中解放出来,从对马克思主义的错误的和教条式的理解中解放出来,从主观主义和形而上学的桎梏中解放出来。坚持科学态度,大胆进行探索,使我们的思想和行动更加符合客观实际,更加符合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情和时代发展的要求。”②另一方面,只有实事求是才能真正地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就是“一定要从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实际问题出发,以我们正在做的事情为中心,着眼于马克思主义理论的运用,着眼于对实际问题的理论思考,着眼于新的实践和发展。”③解放思想不能离开实事求是,解放思想只有沿着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前进,才会打破思想禁锢,进行科学的认识和思维。可见,解放思想才能实事求是,实事求是才能真正解放思想,二者是辩证统一的。
第三,坚持党的思想路线,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是我们党保持先进性和增强创造力的决定性因素。与时俱进,就是党的全部理论和工作要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也是一个政党永葆生机的源泉。世界在变化,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在前进,人民群众的伟大实践在发展,迫切要求我们党以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勇气总结实践的新经验,借鉴当代人类文明的有益成果,在理论上不断扩展新视野,做出新概括。只有这样,党的思想理论才能引导和鼓舞全党和全国人民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断推向前进。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是社会发展和变革的先导。只有通过理论创新,才能推动制度创新、科技创新、文化创新以及其他各方面的创新。创新就要不断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实践没有止境,创新也没有止境。我们要突破前人,后人也必然会突破我们。这是社会前进的必然规律。
第四,坚持党的思想路线,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就要反对“左”和右两种错误倾向。我们实际工作中“左”和右的错误,都是以理论和实践相脱离、主观和客观相分裂为特征的。“左”和右的错误都曾经给党的事业造成过巨大危害。所以,我们要坚持党的思想路线,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就要反对这两种错误倾向。
总之,世界物质统一性原理是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的理论基础;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是世界物质统一性这一哲学原理在实践中的具体运用,是马克思主义哲学提供给人们的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一条基本原则。坚持这一原则,才能继往开来,与时俱进,把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推向前进。
思考题
1.怎样理解列宁的物质定义及其重要意义?
2.什么是运动?怎样理解物质与运动不可分割?说明运动和静止的关系及认识相对静止的重要意义。
3.什么是时间和空间?怎样理解时间和空间是绝对性与相对性、无限性与有限性的统一?
4.物质与意识的关系是怎样的?为什么意识必须依赖于物质?正确处理意识能动性与客观规律的关系有何重要意义?
5.怎样理解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关系?为什么说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是辩证唯物主义一元论的根本要求?
教学参考书:
1.马克思:《资本论》,《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
2.恩格斯:《反杜林论》、《自然辩证法》,《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
3.邓小.平: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
第三章 世界的联系、发展及其规律
第一节 世界的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一,联系的客观性和普遍性当我们观察这个世界的时候,我们就会发现所有的事物都是互相联系的,整个世界是一个普遍联系的整体.正如恩格斯所说:“当我们深思熟虑地考察自然界或人类历史或我们自己的精神活动的时候,首先呈现在我们眼前的,是一幅由种种联系和相互作用无穷无尽地交织起来的画面,其中没有任何东西是不动不变的,而是一切都在运动、变化、生成和消逝。”①所谓联系,就是指一切事物、现象之间及其内部诸要素之间的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和相互作用。事物之间的联系具有客观性。所谓联系的客观性,就是指联系是事物本身的联系,是事物固有的本性,是不依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人们既不能任意创造事物的联系,也不能任意消灭事物的联系,只能实事求是地反映客观事物的联系。事物联系的普遍性是指任何事物的内部和外部都处在相互联系之中,整个世界是一个由无数相互联系的事物所构成的统一整体,任何事物和现象都是这个统一整体中的一个部分或环节。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是普遍联系的,从宏观世界到微观粒子,从无机界到有机界,从物质生活到精神生活,事物无不处于普遍联系之中。
唯物辩证法承认事物的普遍联系,并不否认事物之间的区别或界限,恰恰相反,是以承认事物间的界限为前提的。普遍联系是相互区别的具体事物、现象之间的联系。如果否认了事物之间的区别和界限,就不能区别事物,就不能分清究竟是什么事物在联系。如果世界是浑沌一团,也就无所谓联系。唯物辩证法要求在有区别的事物之间看到它们所固有的联系,又要在相互联系的事物中看到它们所存在的区别。
二、联系的多样性和条件性事物间的相互联系是普遍的,但各个具体事物因情况、性质和条件的不同,联系的形式也不同。事物联系的形式是多种多样的,其中主要有内部联系和外部联系、本质联系和非本质联系、必然联系和偶然联系、主要联系和次要联系、直接联系和间接联系等等。多种多样的联系交织在一起,形成一个错综复杂的联系之网,不同的联系对事物的存在和发展所起的作用是不同的。内部的、本质的、必然的和主要的联系决定事物的基本属性及其发展的基本趋势;而外部的、非本质的、偶然的和次要的联系则加速或延缓事物的发展。认识的真正任务,就是要通过事物外部的、非本质的、偶然的联系,认识其内部的、本质的、必然的联系,掌握事物的发展规律。
既然一切事物都处于普遍联系之中,那么,每一事物都要受到周围条件的制约。所谓条件,是指同某一特定事物相关联的、对其存在和发展发生影响的诸要素的总和。任何事物都处在普遍联系之中,任何具体事物的联系都是有条件的,总是在一定条件下产生、发展和灭亡的,离开条件,事物就无法存在,也无法理解,甚至连“下雨好不好”这样一个简单的问题也无法做出肯定和否定的回答。条件是复杂的、多种多样的,有必要条件和非必要条件、内部条件和外部条件、客观条件和主观条件、有利条件和不利条件等等。具体地分析具体条件,充分估计不同条件的不同作用,是我们认识事物和解决矛盾的必要前提,是做好各项工作的关键。脱离条件去想问题,那是没有根据的空想;不顾条件去办事情,那是鲁莽的行为。当然,条件不是一成不变的,客观事物在不断的运动、变化、发展,事物间联系的条件也必然处在变动之中。人们必须从条件的可变性出发,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千方百计地利用有利条件,改造不利条件,变不利条件为有利条件,从而达到预期的目的。
三、联系的系统性在物质世界的普遍联系中,任何事物都是作为系统而存在的。科学研究的成果表明,系统性是事物的根本属性。所谓系统,是指由若干相互联系的要素按一定方式构成的具有特定功能的有机整体。任何具体事物都是作为系统而存在的,同时又是组成更大的系统中的一个要素或子系统。如在自然界中,大至太阳系、银河系、总星系都是一个系统,小至微观世界里的原子也是由原子核和电子所组成的系统,人体也是一个有神经系统、呼吸系统、生殖系统、循环系统等组成的复杂系统。在社会领域中,各种社会组织、生产单位、企业部门等也都是一个系统,整个社会就是一个由工交系统、农业系统、财贸系统、文教卫生系统等组成的更为庞大、复杂的社会系统。
系统论作为一门现代科学和现代思维的一种方式,是由美籍奥地利生物学家贝塔朗菲在20世纪20年代创立的。系统论是研究系统的模式、原则和规律,并对其功能进行数学描述的一门学科。它是由系统理论、系统方法、系统工程组成的。系统论的基本理论、基本方法和基本范畴,与唯物辩证法有着极其密切的联系。系统论认为,系统是世界联系的普遍形式,它由各种要素构成,但系统并不是要素机械相加之总和。在要素与要素的相互作用和相互联系中,产生了系统的整体性和系统性,事物越是处于复杂的要素的相关性中,这种整体性就变得越是重要。整个世界的各种系统构成了一种有序的关系,无论从结构、功能,还是从相互关系上,形成了一个由低级到高级的发展过程。整体性原则是系统论最重要的原则。唯物辩证法也要求用整体的观点认识事物,它认为整体是由部分构成的,没有部分就没有整体,因而整体依赖于部分。但是,整体的属性、功能又并非是各部分属性、功能的简单相加,而是具有新的特性和功能的整体,因而部分又依赖于整体。因此,系统论的观点与唯物辩证法的观点是一致的,并在许多方面使唯物辩证法得到进一步丰富、深化和具体化,它是现代社会发展中的一种极其重要的思维方式,具有重要的哲学意义和实践意义。
第二节 世界的永恒发展一、发展的实质和过程事物、现象之间或内部诸要素之间的相互联系、相互依赖必然表现为相互作用,相互作用必然使对象的原有状态和性质发生或大或小的改变,引起事物的运动、变化和发展。因此事物的普遍联系同事物的运动、变化和发展密切相关。运动、变化和发展属于同等程度的范畴。分别使用这三个范畴时,它们又相互区别,各有侧重。运动是物质存在的方式,是对物质的一切变化和过程的概括。变化是指事物各种形态、性质的改变,既包括事物的量变,也包括事物的质变。运动、变化具有最大的普遍性。但是运动、变化并非都是发展。发展是指事物由低级到高级、由简单到复杂的不断更新的过程,其实质是旧事物的灭亡和新事物的产生。发展是比运动、变化更为深刻的概念,是变化的高级形式,表明了事物运动的总趋势,更为深刻地体现了唯物辩证法的本质特征。
事物的发展同联系一样,也是客观的、普遍的。事物发展的客观性表明物质世界的发展是事物本身所固有的,是由事物自身矛盾关系所决定的,表明了唯物辩证法与唯心辩证法的根本区别。事物发展的普遍性表明世界上一切事物都处于变化发展之中,世界上从来没有一成不变、永远如此的事物,无论自然界、人类社会还是人类思维领域中的一切事物,都有其产生、发展和灭亡的过程。恩格斯指出:唯物辩证法强调,“不存在任何最终的东西、绝对的东西、神圣的东西;它指出一切事物的暂时性;在它面前,除了生成和灭亡的不断过程、无止境地由低级上升到高级的不断过程,什么都不存在。”形而上学由于否认事物的普遍联系,必然也否认事物的变化和发展,否认世界是一个永恒发展的过程,把认识束缚在固定的静止状态中,在实践中必然表现为因循守旧,停止不前。
唯物辩证法关于任何事物都是过程的思想,具有重要的方法论意义。它要求我们必须用具体的、历史的方法观察和处理问题,不仅要看到一事物同他事物间的横向联系,还要了解事物间的纵向发展;不仅要把握事物的现状,还要了解它的过去,预测它的未来发展趋向。这样,才能科学地认识事物在其特定历史条件下的地位和作用。只有从事物的动态中认识事物,才能防止思想僵化,最终达到改造客观世界的真正目的。
唯物辩证法和形而上学在发展观上是根本对立的。毛泽东指出:“在人类的认识史中,从来就有关于宇宙发展法则的两种见解,一种是形而上学的见解,一种是辩证法的见解,形成了互相对立的两种宇宙观。”唯物辩证法和形而上学作为两种发展观,存在着多方面的对立。
第一,联系观点和孤立观点的对立。唯物辩证法认为,宇宙万事万物都是相互联系、相互依赖、相互制约的,整个世界就是一个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复杂的矛盾总体。因此,辩证法要求用联系的观点看问题。形而上学则是用孤立的观点看问题,按照形而上学的观点,世界上的一切事物和现象都是彼此孤立、互不相干的偶然堆积,因而在观察问题时,只见局部,不见整体,只见树木,不见森林,只见个别事物,看不到它们的联系。
第二、全面的观点和片面的观点的对立。唯物辩证法坚持联系的观点,必然要求人们用全面的观点看问题,从多方面、多角度、多方位、多层次地去考察一个事物。形而上学坚持孤立的观点,必然用片面的观念看问题。比如在事物之间的同异关系上,认为,“同”就是绝对的同,“异”就是绝对的异,看不到同中有异、异中有同的辩证关系,因而在研究事物的区别时,总是企图找到一条绝对分明、固定不变的界限。
第三,发展观点和静止观点的对立。唯物辩证法认为,世界上的一切事物和现象都处于不断的运动、变化和发展之中;静止是物质存在和发展的必要条件,但静止是相对的,运动是绝对的,因而它以发展的观点看问题。形而上学则是以静止的观点看问题,它认为事物、现象和人的思想等都是静止不动的,如果说有变化,也只是数量的增减和场所的变动,没有质变,没有飞跃。
第四,坚持矛盾观点和否定矛盾观点的对立。唯物辩证法和形而上学的根本对立,就在于是否承认事物内部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唯物辩证法认为,物质世界是充满矛盾的,事物内部矛盾是事物运动、变化、发展的源泉,矛盾的观点是联系观点和发展观点的基础。形而上学否认矛盾的存在,否认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在于事物内部的矛盾性,把事物运动、变化的原因简单的归结为外力的推动,最终必然陷入唯心主义。
发展的实质是旧事物的灭亡和新事物的产生。
发展从本质上讲,就是新事物代替旧事物。新事物是指符合事物发展规律、具有强大生命力和远大前途的事物。旧事物是指丧失了存在的必然性、日趋灭亡的事物。
判断一个事物是新事物还是旧事物,不能根据它在时间上出现的先后,新事物是新产生的,但新产生的不一定是新事物;也不能根据它的形式是否新奇,是否具有新特点,形式新奇和具有新特点的事物,未必有强大的生命力,不一定是新事物;也不能根据它的力量是否强大、是否完善,因为新事物在刚产生时,往往是弱小的、不完善的,由弱小到强大、由不完善到较完善,需要经过一个发展过程。判断一个事物是新事物还是旧事物,不能从表面上看,必须从本质上看。区分新旧事物的客观标准是看它是否符合事物发展的必然趋势,是否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和广阔的发展前途。
新事物在最初出现的时候总是比较弱小的,旧事物反而比较强大。但是暂时弱小的新事物必然会战胜表面上强大的旧事物,这是由事物发展的辩证本性决定的。
第一,新事物符合事物发展的规律,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和广阔的发展前途,而旧事物则不符合事物发展的必然趋势,丧失了存在的必然性。因此,新事物能迅速成长壮大,最终战胜旧事物。
第二,新事物优越于旧事物。新事物是在旧事物的母腹中产生的,它克服了旧事物中一切消极的、腐朽的东西,吸收了旧事物中一切合理的因素,并增添了旧事物所不能容纳的富有生命力的新内容。因此,新事物具有旧事物不可比拟的优越性。
第三,在社会领域中,新事物符合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要求,因而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所以它必然战胜旧事物。
新事物不断战胜并取代旧事物的过程,就是事物由简单到复杂、由低级到高级的不断发展前进的过程。
物质世界是永恒发展的,世界就是不断发展变化的过程。恩格斯说:“世界不是既成事物的集合体,而是过程的集合体”。这就是说,不能把世界看成是没有发展没有变化的事物的堆积,而要把世界看成是过程的集合。所谓过程,就是说任何事物都有成有毁,都有它产生、成长和灭亡的历史,任何事物都是作为或久或暂的过程而存在的。世界上没有永世长存的事物。自然界中的事物都是不断发展变化的过程,人类社会也是不断发展变化的过程,不再发展变化的、尽善尽美的社会只能在人们的幻想中存在。人们的认识也是在不断发展变化的,任何一种思想观念、理论学说都处在不断修改和发展变化过程中,永远不会出现不再发展的终极真理。
恩格斯把关于世界是“过程的集合体”的思想称为“一个伟大的基本思想”,它是唯物辩证法的发展观的基本思想。坚持这一思想,我们就要善于识别新生事物,热情地保护新生事物,支持新生事物迅速成长壮大。坚持这一思想,我们对现实事物就要采取科学的批判态度,就要认识到任何现实事物都是作为过程而存在的。当它还有其存在理由时,要维护它的存在,使它获得正常的发展,充分发挥其积极作用。但又不能把它看成永恒的而加以崇拜,而是要把握它发展的必然趋势。当它随着时间的推移失去了存在的理由时,就要对它实行变革,用新的、更高级的东西来代替它。
物辩证法的科学体系和核心从总体上看,唯物辩证法是关于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的学说,但从理论形态上看,唯物辩证法不仅反映世界的联系和发展这个一般形态,而且揭示了联系和发展的内容、实质和规律。它是由一系列规律和范畴按其内在的联系所构成的科学理论体系。
唯物辩证法是一个包含着丰富内容的科学体系,其中主要包括对立统一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和一系列范畴。规律是事物发展中本身固有的本质的、必然的、稳定的联系。范畴是人的思维对事物、现象普遍本质的概括和反映。规律和范畴从不同的方面反映了事物的普遍联系和发展的辩证过程。一方面,规律包含了范畴。从逻辑形式上看,规律以判断来表达,范畴以概念来表达。判断离不开概念,规律离不开范畴。另一方面,范畴体现了规律。范畴及其关系加以展开,就构成了规律,如原因引出结果,内容决定形式,现象表现本质等,都是事物存在的客观规律。总之,离开范畴,规律就无法表达,离开规律,范畴就变成一个个孤立的概念,就变成空洞无物的抽象。因此,如果把范畴和规律割裂开来,它们的辩证性质,就会被歪曲,二者都会变成不可理解的东西。
规律和范畴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二者的区别可以归结为:二者的侧重点不同,规律侧重于反映对象的运动发展,范畴侧重于反映对象和对象本身的联系;二者的思维逻辑形式不同,规律的思维形式主要是判断,范畴的思维形式主要是概念;二者起作用的范围和程度不同,规律从事物发展、联系的总链条上去反映事物的本质,揭示事物发展的动力、形式和道路,是对世界整体性的反映,范畴则是通过事物发展总链条的某一阶段或某一侧面来反映事物的本质联系的。总之,唯物辩证法的范畴是对唯物辩证法规律的补充,它从不同侧面反映了事物联系和发展的辩证过程,它和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规律一起,科学地概括了人类对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的世界不断深化的认识过程,反过来又以一般的科学思维方法指导着人类认识的进一步完善和提高。
唯物辩证法的诸范畴从不同的侧面揭示了事物联系和发展的最一般性质,按照它们所反映的层次和深度而相互区别开来。其中,通过质和量、对立和统一、肯定和否定等范畴所揭示的质量互变、对立统一和否定之否定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规律。
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内部对立双方的统一和斗争是事物普遍联系的根本内容,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动力。
质量互变规律揭示了普遍存在于一切事物的两个最明显的属性或规定性质和量以及它们之间的联系,揭示了普遍存在于一切事物变化发展过程的两种最基本的形态或状态――量变和质变以及它们之间的联系。
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事物由矛盾引起的发展,是肯定自身――否定自身而转化为他物――否定再回到自身的前进运动。
这三个基本规律构成唯物辩证法理论体系的主干。除此之外,唯物辩证法还包括一系列最普遍的范畴,并通过这些范畴的联系和转化,进一步从各个侧面揭示了事物的一般规律。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规律和范畴一起,共同构成唯物辩证法的科学体系。
在唯物辩证法的诸规律和范畴中,对立统一规律乃是实质和核心,列宁明确指出:“统一物之分为两个部分以及对它矛盾着的部分的认识……,是辩证法的实质。”,可以把辩证法简要地确定为关于对立面的统一的学说。这样就会抓住辩证法的核心,可是这需要说明和发挥。”毛泽东指出:“事物的矛盾法则,即对立统一的法则,是唯物辩证法的最根本的法则。”
第一,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联系的根本内容和变化发展的内在动力。唯物辩证法认为,联系的根本内容就是互相区别、互相对立的矛盾双方之间的联系;发展的源泉、动力就在于事物内部矛盾双方的对立统一。这就从根本上阐明了世界联系、发展的内容和实质。这是唯物辩证法中最根本的问题,只有解决了这个问题,唯物辩证法关于世界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的原则才能确立。
第二,对立统一规律是贯穿于唯物辩证法其他规律和范畴的中心线索,是理解其他规律和范畴的关键。唯物辩证法的各个规律和范畴从不同侧面说明了事物的联系和发展,作为事物联系和发展实在内容和根本动力的对立统一规律,必然贯穿于唯物辩证法的其他规律和范畴之中。唯物辩证法的其他规律和范畴,都是对立统一规律的展开和补充。
第三,矛盾分析的方法是认识事物的根本方法。事物就是矛盾,认识事物就是认识矛盾,分析问题就是分析矛盾。唯物辩证法作为宇宙观,最根本的就是关于世界的矛盾观;唯物辩证法作为认识的规律,最根本的就是矛盾的规律;唯物辩证法作为认识的方法,最根本的就是矛盾分析的方法。在实践中,只有按照矛盾分析方法去认识事物,分析问题,才能克服前进道路上的“障碍”,有效地进行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活动。
第四,是否承认事物内部的矛盾性是辩证法和形而上学两种发展观的根本分歧。
总之,在唯物辩证法的科学体系中,对立统一规律作为实质和核心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但是,核心并不能代替一切,没有其他规律和范畴,也就没有对立统一规律的核心地位。所以,只有全面正确理解和掌握唯物辩证法的三个基本规律和诸范畴,才能完整准确地把握唯物辩证法的科学体系。
第三节 物质世界辩证发展的一般规律
一.对立统一规律
对立统一又叫矛盾规律,矛盾是指事物内部两方面之间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也就是事物内部两方面之间既相互排斥又相互联系的关系。简言之,矛盾就是对立统一。同一性和斗争性是矛盾的两个基本属性。
1.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矛盾的同一性是指矛盾双方相互联系的性质,它包括两方面含义:
第一,矛盾双方相互依存,就是矛盾双方互为存在的前提,一方的存在以另一方的存在为条件,双方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如,正与负、化合与分解、同化与异化、正确与错误、剥削与被剥削,双方都是依赖对方的存在而存在的。
第二,矛盾双方相互贯通,是指矛盾双方存在着由此达彼的桥梁。它主要表现为以下两种情形:其一是矛盾双方相互渗透,就是指矛盾双方都包含着对方的因素。例如生产中包含着消费,消费中包含着生产;感性认识中包含理性认识,理性认识中也包含着感性认识的因素。其二是矛盾双方向自己的对立面转化的趋势,如好事和坏事、胜利和失败、先进和落后等等,无不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矛盾的斗争性是指矛盾双方相互排斥、相互对立的性质。矛盾的斗争性是一个具有广泛含义的哲学范畴,具有无限多样的表现形式,既包括矛盾双方的激烈冲突,也包括矛盾双方的区别和差异。物理现象中的吸引与排斥的对立,生物体内同化和异化的区别,生物之间的弱肉强食的生存竞争,敌对阶级的阶级斗争,人民内部不同意见的争论,都是矛盾斗争性的表现。不能把矛盾的斗争性只理解为激烈的冲突和对抗。
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是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结的。
首先,同一性和斗争性是有区别的,是矛盾的两种相反的基本属性,它们在事物矛盾运动中所处的地位是不同的,矛盾的同一性是有条件的、相对的,矛盾的斗争性是无条件的、绝对的。矛盾的同一性之所以是有条件的、相对的,是因为只有在一定条件下,矛盾双方才能相互依存,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保持质的稳定性;也只有在一定条件下,矛盾双方才能互相转化。然而,条件都是可变的,矛盾的同一性及其所体现的事物的静止和稳定,也是暂时的、可变的,因而是相对的。矛盾的斗争性之所以是无条件的、绝对的,是因为无论在任何条件下矛盾双方都会有斗争。矛盾的斗争性既存在于事物的相对稳定状态中,也存在于事物的显著变动状态中。矛盾的斗争性及其所体现的事物的运动变化都是无条件的、绝对的。
其次,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又是相互联结、不可分离的。
一方面,同一性是包含斗争性的同一性,没有斗争性就没有同一性。矛盾双方的同一性,是包含差别和对立的具体的同一性,而不是绝对的自身等同。如果认为事物自身中不包含它的对立面,事物没有矛盾,也不会有事物的发展。这是一种形而上学观点。另一方面,斗争性寓于同一性之中,没有同一性也就没有斗争性。矛盾的斗争性是互相联系着的矛盾双方的相互区别、对立与排斥。如果两个方面毫无联系,就不能构成矛盾,双方的斗争就无从发生。脱离同一的对立,就是绝对的对立。绝对对立与绝对同一一样,都是形而上学的观点。
既然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是相互联结的,任何矛盾都是既具有同一性,又具有斗争性,失去其中任何一种属性就不成其矛盾。因而我们在认识和实践中。要把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结合起来,学会在对立中把握同一,在同一中把握对立,反对只见同一不见对立或只见对立不见同一的形而上学观点。
2.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
事物发展的动力在于事物的内部矛盾,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在事物发展中都起着重要作用。
矛盾的同一性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主要表现在:
第一,矛盾双方相互依存,使事物保持相对稳定性,为事物的存在和发展提供必要的前提。只有矛盾双方相互依存,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事物才有相对稳定性,才能存在,在此基础上,事物才能发展。如果没有矛盾双方的相互依存,事物就不能存在,也就根本不可能发展。
第二,矛盾双方互相吸取有利于自身的因素而得到发展。矛盾双方是互相渗透的,矛盾双方都从对方吸收和利用有利于自身的因素,促进自身的发展,从而推动整个事物的发展。
第三,矛盾的同一性规定了事物向着对立面转化的基本趋势。发展就是一物转化为他物,但这种转化不是任意的,而是向自己的对立面转化。这一转化的基本趋势是由矛盾的同一性规定的。
矛盾的斗争性在事物发展中也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它的作用主要表现在:
第一,在事物量变过程中,斗争推动矛盾双方的力量对比和相互关系发生变化,为质变做准备。在矛盾双方相互排斥、相互斗争的过程中,双方的力量此消彼长,造成矛盾双方发展的不平衡,使力量对比和相互关系发生变化,从而使事物发生量变,为质变创造条件。
第二,在事物质变过程中,斗争突破事物存在的限度,促成矛盾的转化,实现事物的质变。当矛盾双方力量的消长达到某一限度时,只有通过矛盾斗争才能突破这个限度,使旧的矛盾统一体分解,新的矛盾统一体产生,才有事物的质变。在阶级社会中,只有靠革命阶级对反动统治阶级的坚决彻底的斗争,才能推翻反动阶级的统治,实现社会形态的飞跃。
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在事物发展中都有重要作用,但都不能孤立地起作用。只有二者结合在一起才能成为事物发展的动力。毛泽东指出:“有条件的相对的同一性和无条件的绝对的斗争性相结合,构成一切事物的矛盾运动。” 矛盾着的对立面又统一、又斗争,由此推动事物运动发展。
事物的内部矛盾是推动事物发展的动力,同时事物的外部条件对事物的发展也发生重要的影响作用,因此,必须正确认识事物发展的内因、外因及其相互关系。
内因是事物的内部矛盾。外因是一事物与他事物之间的相互影响和相互作用,即外部矛盾。内因和外因的关系是:
第一,内因是事物发展变化的根据。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不在事物外部,而在事物内部。
第二,外因是事物发展变化的条件。任何事物都不是孤立的,都和周围的事物相互影响、相互作用,外因是事物发展变化不可缺少的条件,不具备一定的外部条件,事物也不会发展变化。在一定的情况下,外因对事物的发展甚至起决定性作用。
第三,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外因对事物发展所起的作用,表现在对事物内部矛盾的影响上,也就是通过使矛盾双方的状况发生变化,推动事物的发展变化。外因的作用无论多大,也必须通过内因而起作用。
唯物辩证法关于事物发展的内因与外因辨证关系的原理,是我国坚持独立自主、自力更生和对外开放方针的理论基础。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必须首先依靠本国人民独立自主、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只有这样才能建立起繁荣昌盛的社会主义强国。中国的发展离不开世界,对外开放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项基本国策。现代的世界是开放的世界,各国经济技术联系非常密切,在这种情况下闭关自守只能导致愚昧、落后,不可能实现现代化。邓小平指出:“现在任何国家要发达起来,闭关自守都不可能。我们吃过这个苦头,我们的老祖宗吃过这个苦头。”,长期闭关自守,中国搞得贫穷落后,愚昧无知。”[c2] 我国的对外开放是以独立自主、自力更生为基础的。我们必须从我国的实际出发,积极地借鉴和吸收世界各国一切文明成果为我所用,增强我国自力更生的能力,加快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步伐。
3.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矛盾的普遍性就是矛盾的共性,绝对性,它包括两个方面的含义:“其一是说,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其二是说,每一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存在着自始至终的矛盾运动。”
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就是说一切事物都存在着本身所固有的矛盾,矛盾无处不在。中国传统哲学中就曾有过“凡物莫不有对”、“独中有对”、“善者恶之对也,有善则有恶”、“没者存之对,终者始之对”、“有之与无,难之与易,长之与短,高之与下,音之与声,前之与后,是皆不免有所对”的思想。说的就是任何事物都有矛盾。人类社会实践发展到今天,已经证明无论自然界、人类社会还是思维领域,矛盾都是普遍存在的。
每一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存在着自始至终的矛盾运动,即是说每一个事物从它产生到灭亡的整个发展过程中,时时刻刻都存在着矛盾,旧的矛盾解决了,还会产生新的矛盾,开始新的矛盾运动。矛盾不断产生,又不断解决,事物发展过程中不存在无矛盾状态。这就是说,矛盾无时不有。但是应该指出,矛盾的存在有一个逐步展开的过程,差异、对立、对抗、转化就是表达矛盾不同发展程度的概念,这只是矛盾存在形式的差别性问题,而不是矛盾的有无问题。矛盾普遍性原理要求我们在任何时候,对任何事物都有勇于承认矛盾、揭露矛盾、分析矛盾,并采取恰当的方法去解决矛盾。
矛盾的特殊性是矛盾的个性、相对性,是指具体事物的矛盾以及矛盾的每一个侧面各有其特点。现实存在的事物往往不是单一矛盾构成的,而是极为复杂的矛盾群体。因此,要区分矛盾的特殊性,必须注意把握矛盾的各种情形。
第一,每一不同的事物,不同的物质运动形式都包含着自身特殊的矛盾,从而构成一事物与他事物、一种运动形式与其他运动形式区别开来的特殊本质。世界上的各种事物的运动之所以千差万别,就是因为各种事物的内部矛盾各自有其特殊性。
第二,同一事物或同一物质运动形式的不同过程或不同阶段上的矛盾各有特殊性。一个比较复杂事物的发展,一般要经历若干过程或阶段,区分这些不同过程或阶段的基础,就是它们各自包含的特殊矛盾。只有了解事物发展过程及其阶段的矛盾特殊性,才能把握这一过程的本质和各阶段的特殊本质。
第三,不同运动形式、过程和阶段中的矛盾的不同侧面各有特殊性。任何矛盾包含对立统一的方面,这两个方面也各有特点,并且一方的变化必然引起另一方的变化。因此要分析矛盾的特殊性不仅要分析物质运动形式、过程和阶段中的矛盾特点,而且要分析矛盾不同侧面的特点。
第四,解决矛盾的具体斗争形式也各不相同。由于矛盾的性质以及矛盾存在和发展条件的复杂性,使矛盾解决的形式也多种多样。一般说来,主要有矛盾一方克服另一方、矛盾双方同归于尽、矛盾双方融合成一个新事物三种基本形式。认识和把握矛盾解决的形式,对于正确解决矛盾促进事物的发展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认识矛盾的特殊性是各门科学分类的依据,是科学地认识事物的基础,是正确地解决矛盾的前提。列宁说:“马克思主义的精髓,马克思主义的活的灵魂:对具体问题作具体分析。” 这就深刻地说明了认识和把握矛盾特殊性的重大意义。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关系,是共性和个性、绝对和相对的辨证统一关系。毛泽东说:“这一共性个性、绝对相对的道理,是关于事物矛盾问题的精髓,不懂得它,就等于抛弃了辩证法。”
第一,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相互区别。矛盾的普遍性是共性、绝对性,矛盾的特殊性是个性、相对性。共性概括了个性中共同的本质的东西,它比个性深刻,但不能完全代替个性;个性比共性丰富,但它不能完全进入共性之中。
第二,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互相联结。任何一个具体事物都是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统一、共性和个性的统一。矛盾的普遍性存在于特殊性之中,共性存在于个性之中,个性表现共性。既没有脱离特殊性而独立存在的普遍性,也没有不包含普遍性的特殊性。
第三,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在一定条件下互相转化。由于事物范围的极其广大,发展的无限性,所以在一定场合为普遍性的东西,在另一场合则变为特殊性,反之亦然。这说明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区别是相对的,它们既有确定的界限,也可以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过渡。
学习和掌握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相互关系的原理具有重要意义。
第一,这一原理是科学的领导方法、工作方法、思想方法的理论依据。毛泽东同志倡导的解剖麻雀、抓典型、一般号召和个别指导相结合等领导方法和工作方法,就是对这一原理的具体运用和体现。
第二,这一原理是无产阶级政党坚持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与各国具体实践相结合这一基本原则的哲学基础。邓小平提出的“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就是把马克思主义普遍原理同中国现代化建设具体实践相结合的当代典范。“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体现了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共性和个性的有机统一。其中,社会主义体现的是普遍性、共性,中国特色体现的是特殊性、个性。我们必须从中国的国情出发,建设具有自己民族形式和特点的社会主义,而绝不能照抄照搬别国模式。
第三,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辨证关系的原理是反对教条主义和经验主义的思想武器。教条主义和经验主义是从不同方面割裂了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相互关系,把马克思主义和具体实践割裂开来。教条主义者只承认矛盾的普遍性,否认矛盾特殊性,拒绝对具体情况作具体分析,把马克思主义当成僵死公式,到处套用。经验主义者只承认矛盾的特殊性而否认矛盾的普遍性,把局部的经验当成普遍真理到处搬用。只有把握矛盾普遍性与特殊性的辨证统一关系,才能克服教条主义和经验主义。
4.矛盾发展的不平衡性矛盾发展的不平衡性是矛盾特殊性的重要表现。它主要表现为两种情形:一种是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的不平衡,另一种是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的不平衡。
第一,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在一个复杂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往往有许多矛盾存在,这些矛盾的发展是不平衡的,其中有一种居于支配地位、起着决定作用的矛盾,这就是主要矛盾,其他处于服从地位的矛盾是次要矛盾。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是相互影响、相互作用,并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的。首先,主要矛盾规定和影响着次要矛盾的存在和发展,对事物的发展起决定作用,主要矛盾解决得好,次要矛盾就可以比较顺利地解决;次要矛盾解决得如何,反过来又影响主要矛盾的解决。其次,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的地位不是一成不变的,在一定条件下它们可以相互转化。基于这种关系,我们在观察和处理复杂问题的时候,要首先抓住和解决主要矛盾,同时又不忽略次要矛盾,做到统筹兼顾,并且还要注意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的转化,不失时机地转移工作重点。
第二,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不仅同一事物中的各个矛盾是不平衡的,而且一矛盾双方的力量也是不平衡的,其中居于支配地位、起着主导作用的方面是矛盾的主要方面,处于被支配地位的是矛盾的次要方面。
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是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并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的。首先,矛盾的主要方面支配次要方面,事物的性质是由取得支配地位的矛盾的主要方面决定的;矛盾的次要方面也制约和影响矛盾的主要方面。其次,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的地位不是固定不变的,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随着矛盾双方主次地位的转化,事物的性质也就发生了变化。基于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这种关系,我们在分析问题时,要分清主流和支流,抓住主流,正确认识事物的性质,同时也不能忽视支流,并且要注意主流和支流的转化。
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关系的原理,要求我们在实际工作中坚持“两点论”和“重点论”的统一。
“两点论”,就是认识复杂事物的发展过程时,既要看到主要矛盾,又不忽略次要矛盾;在认识某一矛盾时,既要看到矛盾的主要方面,又不忽略矛盾的次要方面。如果只看到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忽略了次要矛盾和矛盾的次要方面,就会陷入片面性而犯“一点论”的错误。“重点论”就是认识复杂事物的发展过程时,要着重抓住它的主要矛盾;在认识某一矛盾时,要着重把握矛盾的主要方面。如果不分主次轻重、不抓重点,就会犯“均衡论”的错误。“两点论”和“重点论”是相互包含、辨证统一的。坚持“两点论”和“重点论”的统一,就是看问题、办事情既要全面,又要善于抓住重点。我国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和一系列“两手抓”的方针,认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形势要分清主流和支流,既要看到主流,坚定信心,又不忽略支流、提高警惕的方法,都是坚持“两点论”和“重点论”统一的具体体现。
二.质量互变规律
1.质、量、度一切事物都具有一定质和量,是质和量的统一体。质是一事物区别于他事物的内在规定性。世界上的事物千差万别,就是因为都具有自己内在的、质的规定性。质和事物是直接同一的,不具有一定质的事物是根本不存在的,某一事物一旦丧失了自己的质,它就不再是自身而变成他物,而他物同样也有自己的质。另一方面,质又总是一定事物的质,脱离一定事物的纯粹的质也是根本不存在的。一个事物往往是多方面的矛盾统一体,具有多方面的质。其中事物的根本的质贯穿于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决定事物的存在。事物的质通过属性表现。属性就是一事物和他事物发生联系时表现出来的质。由于事物具有多方面的质,因而它具备多方面的属性。事物的质决定了事物具有什么样的属性,而属性又说明事物具有什么样的质,人们通过属性来认识和把握事物的质。
量是事物存在和发展的规模、程度、速度以及构成事物的成分在空间上的排列组合等可以用数量表示的规定性。量和事物的存在不是直接同一的,在一定范围内,量的变化不会改变事物的质的规定性。事物的量是多方面的,如事物的多少、大小、长短、高低、轻重、厚薄等等都是事物不同量的表现。量又可以概括为外延的量和内涵的量两个方面。外延的量,表现事物的外部特征,如规模、范围等;内涵的量,表现事物的内部特征,如事物的层次、等级等。
认识事物的质和量具有重要意义。质是人们认识事物的前提和基础,认识事物首先就是区别一事物与他事物的特殊的质,只有把握了事物的质的规定性,才能正确地区分事物,划清不同事物的界限。而认识事物的量是认识事物的继续,可以加深对事物质的认识,是认识的深化和精确化,把对事物的定性分析提高到定量分析,是进而准确地把握事物的重要环节。
任何事物都是质和量的统一。度就是反映事物质和量相统一的哲学范畴。所谓度,是指事物保持自己质的量的限度,是和事物的质相统一的数量界限。质和量的相互结合、相互规定,使质量双方在度的范围内处于统一状态,形成某物之所以成为某物的质和量的统一体。
掌握事物的度对于认识和实践具有重要意义。首先,只有认识了事物的度,才能准确把握事物的质。当人们的认识还停留在质的阶段时,对事物的认识还是模糊的、笼统的。由质进到量,对事物的认识就比较清晰一些。只有把握了事物的度,才能对事物有清晰准确的认识。其次,只有准确把握事物的度,才能提出指导实践活动的正确准则,坚持适度原则,防止“过”或“不及”。当需要保持事物的相对稳定性时,人的自觉活动要设法使其量变不超出度的范围。通常说的“注意分寸”、“掌握火候”、“适可而止”、“过犹不及”,都是要求在实践中坚持适度原则。
2.量变和质变及其辨证关系一切事物的量和质都是运动、变化的,量变和质变是事物发展变化的两种状态。量变即量的变化,是指事物数量的增减和场所的变更,它体现着事物发展的连续性。量变是事物处于相对稳定阶段的变化,原有的矛盾统一体仍然存在,事物的根本性质没有改变,因而具有渐进性(或连续性)和不显著的特点。质变即事物根本性质的变化,是指事物由一种质态向另一种质态的飞跃,它体现着事物发展变化的非连续性。质变是对事物原有质的突破,是旧的矛盾统一体的瓦解,新的矛盾统一体的形成,因而具有间断性(非连续性)和显著性的特点。
量变和质变作为事物发展过程中的两种不同的状态,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结、相互转化,是辨证的统一。
首先,从二者的相互依存来看,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事物的变化总是从量变开始,以量变为基础,没有量的积累作基础,质变发生是不可能的,但单纯的量变不会永远持续下去,当量的积累达到一定限度时,必然引起事物的质变。
其次,从二者的发展过程来看,在量变基础上发生的质变并不是事物发展的结束,而是在新质的基础上开始了新的量变。在这一过程中,质变体现和巩固着量变的成果,并为新的量变开辟道路,在新质的基础上又开始了新的量变,二者相互转化,构成事物的无限发展过程。
量变和质变的相互依存和相互转化,说明事物运动发展的过程是由量变到质变,又由质变到新的量变,如此循环往复,使事物不断由低级向高级发展。它体现了事物发展是量变和质变的统一,即渐进性和飞跃性、连续性和非连续性的统一。形而上学则割裂量变和质变的辨证关系,表现为两种极端的方式:一种是“激变论”,一种是“庸俗进化论”。“激变论”只承认事物的质变,否认量变,否认质变必须有量变做准备,而把质变看作是突然发生的。“庸俗进化论”则只承认事物的量变、进化,否认事物的质变和飞跃,否认量变向质变的转化。
3.量变和质变的复杂性质量互变规律是自然界、人类社会和人类思维领域普遍起作用的客观规律,并已为人类的社会实践和科学研究的发展所证实。但是,质量互变规律的具体表现又是特殊的和复杂的。量变和质变的复杂性主要表现为量变和质变形式的多样性与量变和质变的相互渗透。量变的基本形式可分为两种:一种是事物数量上增加或减少;另一种是事物在构成要素排列组合和结和形式上发生一定的变化。质变的基本形式可分为两种:爆发式飞跃和非爆发式飞跃。所谓爆发式飞跃,是指通过对抗的形式来实现的质变。如自然界中的火山爆发、地震等;阶级社会中的军事冲突、暴力革命等。所谓非爆发式飞跃,是指不通过对抗的形式,而通过新质要素的逐渐积累和旧质要素的逐渐消亡来实现的质变。如旧物种发展为新物种、由猿转变为人、科技革命等。
由于事物矛盾运动的复杂性,无论是量变还是质变,都不是以纯粹的形式出现的,而是相互渗透、相互交错的过程。
一是总的量变过程中有部分质变,量变中渗透着质变,这种质变有阶段性部分质变和局部性部分质变两种情形。阶段性部分质变是事物的根本属性未变,而比较次要的性质发生了变化,使事物的发展呈现出阶段性,这是事物的本质属性和非本质属性变化不平衡的一种表现。如资本主义社会从自由竞争的资本主义阶段到垄断资本主义阶段,就是同一社会制度下的阶段性部分质变。我国分三步走的战略部署,每一阶段每一步都是一定程度的部分质变。局部性部分质变是指事物全局性质未变,而某些局部性质发生了变化,这是事物各部分变化不平衡性的一种表现。如我国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一块块革命根据地的建立,相对于全国处于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而言,就是局部性的部分质变。
二是质变过程中有量的扩张,质变中又渗透着量变,这是指事物进入质变过程以后新质因素有量的扩张,旧质因素有量的消亡直到完成质变。当事物的质变开始时,新质并不是同时在事物的全体上出现的,而是在旧质范围内首先突破一点或几点,由个别到部分,再从部分到全体,从数量上迅速增加,直到占领全盘而完成质变 。在这里,还应该把质变中的量的扩张与量变区别开来。质变中量的扩张的每一步所产生的都是新质,是新质的量的扩张,而一般量变过程中,它只是相对稳定状态下的数量变动,没有也不可能产生新质。
量变和质变的相互渗透,揭示事物的发展是连续性和阶段性的统一。总的量变过程中的部分质变,说明事物的发展是具有阶段性特点的;质变中量的扩张,说明事物发展的阶段又是一个连续性的过程。阶段性与连续性的统一,使事物发展既有节奏性,又有连贯性,这对于我们在把握事物的运动发展时,把不断革命论和革命发展阶段论统一起来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三.否定之否定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也是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规律,它揭示了事物发展的方向和道路。
1.肯定和否定任何事物内部都包含着肯定和否定两个方面。肯定方面是事物中维持其存在的方面,即肯定事物为它自身而不是他物的方面。否定方面是指事物中促使其灭亡的方面,即破坏现存事物使其转化为他物的方面。如在生物有机体中,遗传就是维持其物种不变的肯定方面,变异则是促使其变为新物种的否定方面。正由于事物中都包含着肯定方面,所以它才存在;由于事物中包含着否定方面,所以它又不是永恒不变的,它会被新事物取代。当肯定方面处于主导地位时,事物保持其原有的性质而继续存在。当否定方面处于主导地位时,事物丧失其原有的性质而发生质的变化。
肯定和否定是对立的统一。肯定和否定是事物内部两种相反的方面、趋势,它们是对立的。同时,肯定与否定又是统一的。一方面,肯定和否定相互依存。离开了肯定没有否定,离开了否定也没有肯定。另一方面,肯定和否定相互渗透。肯定中包含着否定,对一事物的肯定就包含着对与之相反的另一事物的否定,在一定意义上,肯定就是否定;否定中包含着肯定,在一定意义上,否定就是肯定。唯物辩证法的否定观就是建立在对肯定和否定辨证统一的理解基础之上的。
唯物辩证法的否定观集中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哲学批判的、革命的本质。马克思说:“辩证法在对现存事物的肯定的理解中同时包含对现存事物的否定的理解,即对现存事物的必然灭亡的理解;辩证法对每一种既成的形式都是从不断的运动中,因而也是从它的暂时性方面去理解;辩证法不崇拜任何东西,按其本质来说,它是批判的和革命的。”在辩证法看来,世界上的任何事物都不是永恒的、绝对的,总是要被否定的。否定是事物发展的推动力量。
2.两种对立的否定观唯物辩证法的否定观是:
第一,辨证的否定是通过事物内部矛盾而进行的自我否定。一事物被否定是通过事物内部否定方面来实现的,而不是外力作用的结果。
第二,辨证的否定具有两个重要特点。其一,否定是发展的环节。事物的 发展通过否定实现。没有新事物对旧事物的否定,就没有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就没有事物由低级向高级的发展。其二,否定是联系的环节。新事物是在旧事物中生长起来的,它对旧事物的否定不是把旧事物中的一切因素完全抛弃,而是否定其中过时的、消极的东西,保留其中合理的、积极的因素,经过改造加以吸收,使之成为新事物的有机组成部分。这样,辨证的否定又把新旧事物联系起来。
第三,作为发展环节与联系环节之统一的辨证的否定是扬弃,是既克服又保留。新事物既克服旧事物中消极的东西,又保留旧事物中的积极成果。克服是就发展的环节而讲的,它表明新旧事物之间有一条确定的界限,是发展中的非连续性;保留是就联系的环节而讲的,它表明新旧事物之间存在着继承关系,是发展中的连续性。辨证的否定是包含着肯定的否定,是连续性和非连续性的统一。
形而上学的否定观与辩证法的否定观是根本对立的。它的主要错误在于:第一,它认为否定不是事物的自我否定,而是外力强加于事物的。这样,否定就成了偶然的甚至是主观任意的否定。第二,它把否定看成是对事物的消灭,是发展的中断。第三,它把肯定和否定绝对地对立起来,认为肯定就是绝对的肯定,就是肯定一切;否定就是绝对的否定,就是否定一切,“是即是,非即否,除此之外,皆是鬼话”,就是它的公式。这种形而上学的否定观在实践中有极大的危害性。
坚持辨证的否定观具有重大的实践意义。既然否定是“扬弃”的过程,这就要求我们对任何事物都要采取科学分析的态度,既不能肯定一切,也不能否定一切。在对待我国传统文化和西方文化上,要采取辨证否定、批判继承的态度,坚持“取其精华,去其糟粕”的原则,做到“古为今用”,“洋为中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应努力挖掘人类历史上的一切优秀文化遗产,努力学习其他国家和民族在经济政治科学技术文化艺术管理等方面的一切长处,结合中国的实际不断创新,以加快我国现代化建设的步伐。
3.否定之否定事物的辨证否定不是一次完成的,而是连续不断地进行的,要经历三个阶段、两次否定而出现仿佛向旧东西恢复的周期性的运动过程。在每一周期之中,肯定阶段和否定之否定阶段都是否定阶段的对立面,因而否定之否定阶段和肯定阶段在形式上不可避免地具有某些相似之处,表现出否定之否定阶段向肯定阶段的“回复”,好像又回到了原来的出发点,所以,这种“回复”是事物发展中的逻辑必然性。但是,这里的“回复”并不是真正地回到原来的出发点,而只是“仿佛是向旧东西回复”。从内容上看,否定之否定阶段重复肯定阶段的某些特征,只是某些方面的重复,决不是全部特征、特性的回复,是在新的基础上的回复和更高阶段上的发展,包含了与肯定阶段本质上不同的新内容,达到了肯定方面与否定方面的对立统一,使事物发展到了更高一级阶段。
事物的发展由肯定到否定,再到否定之否定,形成一个完整的周期。但是,由于受事物发展的前进性所支配和制约,事物发展的这种周期又不是封闭的而是开放的。否定之否定阶段既是事物自身发展的前一个周期的终点,又是事物发展的下一个周期的起点.事物发展的周期总是一个接着一个,循环往复,以至无穷,由此表现出事物由低级到高级、由简单到复杂的无限发展过程。这一过程从其内容上看,是自己发展自己、自己完善自己的自我运动过程; 从其表现形态上看,则是一个螺旋式上升或波浪式前进的过程。事物的发展是前进性和曲折性的辨证统一。前进性是指事物发展的基本趋势,事物发展的总趋势或方向是前进的、上升的,这是事物自我发展、自我完善的一个根本特征。从根本上说,这是由否定的辩证性决定的。在由辨证否定所组成的发展链条中,每经过一次否定,都是对旧事物的“扬弃”,既克服了旧事物中消极过时的东西,又保留和发扬了其中积极合理的因素,使新事物具有了新性质和新特征。客观事物正式通过自身内在的否定而实现由低级向高级发展的。
曲折性是指事物发展的具体道路。新事物否定旧事物不是一帆风顺的,通常要经历艰难曲折的斗争,经历多次的反复和挫折才能实现。在一定时期内,一定条件下,还可能出现某种局部的或暂时的倒退现象。但是,事物在一定时期和一定条件下,出现的倒退现象只是暂时的,它改变不了事物发展的前进上升的总方向和总趋势。
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的事物的发展是前进性和曲折性的统一的原理,不仅有重要的理论意义,而且具有重大的实践意义。其理论意义在于,它是反对形而上学的循环论和直线论的思想武器。循环论只看到事物发展的曲折性,否认了事物发展的前进性,认为事物的发展是周而复始的循环。直线论只看到事物发展的前进性,否认了事物发展的曲折性,认为事物的发展道路是笔直的,没有任何曲折和倒退。这两种观点都是形而上学的错误观点。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的事物的发展是前进性和曲折性的统一的原理,对于我们正确认识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既然事物发展的总趋势是前进上升的,那么,我们就应当坚定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信念,满怀信心地为共产主义而奋斗。既然事物发展的道路是曲折的,那么,我们就要准备走曲折的路,克服盲目乐观的态度,要在克服困难中开辟前进的道路。总之,前途是光明的,道路是曲折的。
第四节 联系发展的基本环节一、现象和本质现象和本质这对范畴是揭示事物的外部表现和内在联系及其相互关系的一对范畴。
现象是事物的外部联系和表面特征,是事物本质的外在表现。事物的现象是纷繁复杂的,一般可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直接从正面表现本质的现象,它和事物的本质相一致,这类现象称为真象;另一种以间接的方式,从反面表现事物的本质或以歪曲颠倒的形式表现本质的现象,这类现象称为假象。假象同真象一样具有客观性,它与人们在感知过程中产生的错觉不同,错觉是主观的,假象是客观的。
本质是指事物的根本性质,指组成事物的各个基本要素的内在联系。本质作为事物的根本性质,它不同于广义的质,而是一事物具有质的规定性的内在根据。本质是事物的内在联系,这种内在联系是由事物本身所固有的特殊矛盾决定的。本质与必然性、规律性是同等程度的概念,不过本质的含义更广泛一些,它是事物内部所包含的一系列必然性、规律性的综合。
现象和本质之间的关系是对立统一关系。
首先,现象和本质是相互区别的、对立的。主要表现在:第一,现象是事物的表面特征和外部联系,暴露于事物外部,可以为人们的感官直接感知;本质则是事物的根本性质和内在联系,深藏于事物内部,是不能直接感知的,只有通过抽象思维才能把握。第二,现象是个别的、具体的,是多种多样的;而本质则是同类现象中一般的、共同的东西。第三,现象是多变的、易逝的;本质则是相对平静、相对稳定的。
其次,现象和本质又是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的。一方面,任何本质都要通过一定的现象表现出来,没有不表现为现象的赤裸裸的本质。另一方面,任何现象都从一定的方面表现本质,没有不表现本质的纯粹现象。此外,本质和现象之间并不是并列关系,本质决定现象,是现象存在的根据,现象的产生和变化归根到底是依赖于本质的。
掌握现象和本质辩证关系的原理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现象和本质的对立,说明了科学研究的必要性。现象和本质的统一,决定了科学研究的可能性。现象和本质是相互区别的、对立的,认识了现象不等于认识了本质,这就有必要通过科学研究揭示事物的本质。如果事物的现象和本质是直接合而为一的,一切科学研究就成为多余的了。现象和本质又是统一的,本质通过现象表现出来,现象表现着本质,人们就可以通过对现象的认识达到对本质的认识。
其次,我们在认识和实践活动中要透过现象,抓住本质。既然现象和本质之间是对立统一的关系,我们既不能使认识停留在表面现象的层次上,也不能脱离现象去凭空地构想事物的本质,而是在实践的基础上,通过大量现象的分析,去揭示事物的本质。毛泽东指出:“我们看事物必须要看它的实质,而把它的现象只看作入门的向导,一进了门就要抓住它的实质,这才是可靠的科学的分析方法。”
二.原因和结果原因和结果的联系是事物或现象之间引起和被引起的联系。引起一定现象的现象是原因,由原因所引起的现象是结果。
因果联系有一个显著的特点,就是原因在先,结果在后。但并不是所有时间先后的联系都是因果联系,“在此之后”不等于“由此之故”。例如春夏秋冬四季的更替,虽然在时间上先后相继,但它们之间并没有因果联系。白昼和黑夜也是时间上先后相继的,它们之间也没有因果联系。所以,因果联系是时间上先后相继的、一种现象引起另一种现象的必然联系。
原因和结果之间的关系是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
首先,原因和结果是对立的。在具体的因果联系中,原因就是原因,结果就是结果,二者不能混淆颠倒。这是原因和结果区别的确定性。如果倒因为果或倒果为因,就会得出荒谬的结论。
其次,原因和结果又是统一的,表现在:
第一,原因和结果是相互依存的。原因之所以成其为原因,是相对于它引起的结果而言的;同样,结果只有相对于引起它的原因来说才成为结果。如果双方失去一方,另一方就不能存在。
第二,原因和结果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在具体的因果联系中,原因和结果的区别是确定的,但在世界的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中,原因和结果的区别又是不确定的。同一种现象在一种联系中是原因,在另一种联系中则是结果,反过来也是一样。
第三,原因和结果是相互作用的。在原因和结果的关系中,不仅原因引起结果,而且结果也可以反过来作用于自己的原因,引起原因的进一步变化,这就是彼此之间互为因果。
原因和结果之间的联系是客观的、普遍的。因果联系的客观性是指,因果联系是客观事物本身所固有的,是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人们头脑中的因果观念无非是客观的因果联系的反映。因果联系的普遍性是指,世界上的一切事物和现象无不处在一定的因果联系之中。任何事物和现象都是由一定的原因引起的,它们也都会引起一定的结果。
承认因果联系的客观普遍性和因果规律(必然性)的哲学,是唯物主义决定论。坚持唯物主义决定论原则,是科学地认识世界和有目的地改造世界的前提。唯心主义非决定论否认因果联系的客观性和因果规律(必然性),如英国哲学家休谟认为,因果联系是人们多次看到两组现象先后相随而形成的心理习惯。德国哲学家康德认为,客观世界没有因果联系,原因和结果是人们用来整理感觉经验的一种先天知性形式。奥地利哲学家马赫宣称,在自然界中,既无原因,又无结果,因果律的一切形式都是从主观意想中产生的。与唯物主义决定论相对立的还有神学目的论,它虽然承认因果联系,但却把万事万物变化的终极原因归之于上帝或神的目的。唯心主义非决定论和神学目的论都是错误的。
因果联系是普遍的,但具体表现是复杂多样的。其中主要的类型是:一因多果,同因异果,一果多因,同果异因,多因多果,复合因果。在分析复杂的因果联系时,一定要进行具体、全面的分析。
掌握原因和结果辩证关系的原理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只有找出某一事物或现象产生的原因,才能认识其本质和规律,提出解决问题的有效方法。例如在医学上,只有找出某种疾病产生的原因,才算对这种疾病有了深刻的认识,才能找到预防和治疗这种疾病的方法。
其次,正确把握因果联系才能很好地总结经验教训。我们在行动之后总结经验,就是从结果中找原因,认识获得成功的原因,从而继续加强这些原因,争取更大的成功;认识招致失败的原因,从而努力消除这些原因,避免失败,转败为胜。
三.内容和形式世界上的任何事物都是内容和形式的统一体。内容是指构成事物一切要素的总和,也就是事物的各种内在矛盾,以及由它们所规定的事物的特性、成分、运动过程和发展趋势的总和。形式是指把内容诸要素统一起来的结构或表现内容的方式。
内容与形式的关系不仅是对立统一关系,而且是相互作用的关系。
内容和形式是对立的统一。内容和形式是现实事物的内在要素和结构方式这两个不同方面,两者是对立的。对于特定事物来说,内容就是内容,形式就是形式,二者不能混淆和颠倒。同时,内容和形式又是相互依存的。任何内容都具有某种形式,离开了形式,内容就不能存在;任何形式都是一定内容的形式,离开了内容就没有形式。另外,内容和形式的区别和对立是相对的,只有对特定的事物和确定的关系才有意义,在一定条件下,内容和形式可以相互转化。在某一联系中是形式的东西,在另一联系中可以成为内容,反过来也是一样。例如,思想是人们反映客观世界的主观形式,同时又是语言的内容;语言是思想的形式,同时又是语言学的内容,等等。
内容和形式又是相互作用的。第一,内容决定形式。有什么样的内容就要求有什么样的形式与之相适应;内容发生了变化,形式迟早要发生相应的变化。例如文学作品的题材决定体裁。第二,形式对内容有反作用。被一定内容所决定的形式并不是消极被动的,它能反过来积极影响内容。当形式与内容适合时,对内容的发展起积极的促进作用;当形式不适合于内容时,对内容的发展起消极的阻碍作用。第三,内容和形式的相互作用构成两者的矛盾运动。事物的内容和形式这两个方面,内容是活跃易变的,形式则是相对稳定的。活跃易变的内容与稳定少变的形式之间自始至终存在着矛盾。在事物发展的初期,形式与内容是基本适合的,这时形式对内容的发展起促进作用。经过一段时间,内容有了较大的变化,形式落后于内容,逐渐成为内容进一步发展的障碍,形式与内容基本不适合,这时就产生了变革旧形式以适合新内容进一步发展的客观要求。经过变革,打破旧形式,代之以适合内容发展要求的新形式,形式与内容又基本适合。形式与内容的矛盾运动,就是这样从基本适合到基本不适合,再到新的基本适合的无限发展过程。
在内容和形式的相互作用和矛盾运动中,二者的关系是错综复杂的。首先,内容决定形式是根本意义上的决定,而不是僵死的决定。内容和形式之间并不存在僵死的一一对应关系。在一定条件下,同一内容可以采取多种形式,同一形式也可以表现不同的内容。例如,同一题材可以采用小说、电影、戏剧等多种形式来表现。同样是小说,既可以表现革命的内容,也可以表现反动的内容。其次,在一定条件下,新内容可以利用旧形式,旧内容也可以以新形式的面貌出现。例如,现代生活的内容可以用京剧等旧形式来表现;一些封建迷信的东西以“科学预测学”的形式招摇过市,骗钱害人。事物的内容是极其丰富的,事物的形式是多种多样的,它们之间的联系也是非常复杂的。只有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才能全面、深刻地认识事物的内容和形式。
掌握内容和形式辩证关系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内容决定形式。我们在观察处理问题时,必须首先注意事物的内容。注意内容,就是根据内容的需要保持或改变形式。当形式基本上适合于内容时,我们要使这种形式相对稳定,不能任意改变这种形式;当内容发生了较大变化,形式基本不适合内容时,要及时地采取措施,抛弃旧形式,建立新形式,为内容的不断发展开辟道路。注意内容,就要反对脱离内容片面追求形式的形式主义。
其次,形式对内容有反作用。我们不能忽视形式,选择、利用和创造适当的形式,促进内容的发展,把充实的内容和恰当的形式结合起来。不忽视形式,就要反对只强调内容否认形式作用的形式虚无主义。
四.必然性和偶然性
必然性和偶然性是事物联系和发展中两种不同的趋势。必然性是指事物联系和发展中一定要发生的、不可避免的趋势。必然性与本质和规律是同等程度的概念。偶然性则是事物联系和发展中不确定的趋向。偶然的东西可能出现,也可能不出现;可以这样出现,也可以那样出现。如新事物战胜旧事物经过怎样的曲折道路是偶然的。
必然性和偶然性之间的关系是对立统一关系。
首先,必然性和偶然性是事物发展的两种不同趋向,它们产生的原因以及在事物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是不同的。必然性和偶然性都是由一定的原因引起的,但两者的原因各不相同。必然性根源于事物内部的根本矛盾,而偶然性的产生则主要是由事物的非根本性矛盾或外部条件引起的。与此相应,必然性在事物发展过程中居于支配地位,是一定要贯彻下去的趋势,这决定着事物发展变化的方向、前途和命运。偶然性则在事物发展过程中居于从属地位,它只能对事物的发展起影响作用,加速或延缓事物发展变化的进程,使事物发展过程的具体特点呈现出不同的面貌。
其次,必然性和偶然性又是统一的,二者的统一表现在:
第一,必然性总是通过大量的偶然现象表现出来,由此为自己开辟道路,没有脱离偶然性的纯粹必然性。事物的每一过程都是按其根本矛盾引起的必然规律发展的,但事物内部的非根本矛盾和种种外部条件等因素,对事物的发展都起不同的影响作用。事物的发展不能排除各种偶然因素的影响,总是在大量的偶然性变动中贯彻自己发展的必然趋势。有些看来是纯粹必然的过程,也有大量的偶然因素包含于其中,并通过这些偶然性表现出来。
第二,偶然性是必然性的表现形式和必要补充,偶然性背后隐藏着必然性并受其制约,没有脱离必然性的纯粹偶然性。在高级的运动形式中,特别是在生物领域和社会领域,直接呈现出来的是大量的随机现象和偶然事件,几乎看不到必然性。然而,生物的进化和社会历史的发展都是按其内在矛盾所规定的必然趋势,从简单到复杂、从低级到高级进化和发展的。如在社会历史中,出现的各种各样的历史人物和历史事件,都带有偶然性,但是偶然的历史人物和历史事件,是由社会基本矛盾决定的,是由历史必然性支配的,是历史发展必然规律的表现和补充。
第三,必然性和偶然性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由于事物的范围极其广大和发展的无限性,必然性和偶然性的区别是相对的,二者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这主要是指以下两种情形:一种情形是,在前一个过程中具有必然性的东西,对于后一过程来说可以转化为偶然性,反过来也是一样。另一种情形是,在小范围是必然的东西,对于大范围来说可以变为偶然的,反过来也一样。
必然性和偶然性是辩证的统一,把二者割裂开来就会导致形而上学的机械决定论和唯心主义的非决定论两种错误观点。
机械决定论把世界上的一切现象都看成必然的,否认偶然性的存在。机械决定论者把因果联系和必然联系混为一谈。他们认为世界上一切现象都是有原因的,因而一切都是必然的,偶然性是不存在的。如法国的霍尔巴赫认为,在大风扬起的尘土漩涡中,没有任何一个尘土分子的分布是偶然的。这样,他们就把偶然性也当成了必然性。这在表面上抬高了必然性,实际上是把必然性降低到偶然性。同时,如果在社会生活中,把一切都说成是必然的,就会导致“命运”决定一切的唯心主义宿命论,取消人的积极活动,使人完全服从“命运”的摆布。
唯心主义非决定论则把一切现象看成是纯粹偶然的,否认事物发展的必然性和规律性。如英国哲学家比尔生认为,必然性只属于概念世界,现实世界本身是没有必然性的。法国分子生物学家莫诺认为,偶然性是生命的起源和发展的基础,生物进化的根基是绝对自由的,但又是盲目的纯粹偶然性。唯心主义非决定论否认了客观世界发展的必然性和规律性,也就取消了人们认识世界的可能性,从而使人或者消极无为,或者盲目冒险。
掌握必然性和偶然性辩证关系的原理有重要意义。
首先,必然性决定着事物发展的方向和前途,我们必须努力发现必然性,按必然规律办事。只有这样,才能使我们在实践中避免盲目性,提高行动的自觉性,取得预期的效果。绝不能离开必然规律,不按规律办事,把希望寄托在侥幸的偶然事件上。否则就会犯类似“守株待兔”的错误,
其次,偶然性对事物的发展起着重要的影响作用,我们绝不能忽视偶然性。在实践中,我们必须善于分析各种偶然性,正确估计它可能给事物发展带来的各种影响,充分利用有利的偶然因素推进事物的发展,尽量避免不利的偶然因素的影响,还要对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有所准备,以便处变不乱、应付自如。
此外,在科学研究中,应该抓住偶然现象提供的机遇,揭示其背后隐藏的必然规律,抓住机遇往往是在科学研究上做出重大发现的关键环节。如电流磁效应的发现、青霉素作用的发现、X射线的发现,都是通过抓住和分析偶然现象而取得的重大科学发现。反之,如果排斥偶然性,否认机遇作用,就会错过科学发现的时机,不利于科学的发展。
五、可能性和现实性在事物运动发展过程中,必然性通过偶然性为自己开辟道路时,都要经历由可能向现实转化的过程。
现实就是现在存在着的客观实在,现实性是指包含有内在根据的、合乎必然性的存在,是事物和现象种种联系的综合。由于事物处在不断产生、发展、消亡的过程中,现实的存在可分为两种状态,一种是生长着的现实,是最有前途、最有生命力的东西,它具有成长的必然性和合理性;一种是衰亡着的现实,这类事物虽然还存在着,但它已失去了生命力,丧失了继续存在的必然性。现实性和必然性相联系,只有生长着的必然性的东西,才是现实的、合理的、符合事物发展规律的,也才是具有现实性的。
可能性是指包含在现实事物之中的、预示着事物发展前途的种种趋势。可能性是潜在的、尚未实现的东西。
为了全面理解可能性这个范畴,必须区分以下几种情况。
第一,要分清可能性和不可能性。可能性是指在现实事物中有内在的根据、在一定条件下能够变成现实的趋势。不可能性是指在现实事物中没有任何根据,在任何条件下都不会变成现实的事情。
第二,要分清现实的可能性和抽象的可能性。现实的可能性是指具备了充分的根据和必要的条件,目前就可以实现的可能性。抽象的可能性是指虽有一定根据,但根据还不充分,尚不具备必要条件,当前无法实现的可能性。抽象的可能性虽然当前无法实现,但随着现实的发展,条件的成熟,它可以转化为现实的可能性。
第三,要分清两种相反的现实可能性――好的可能性和坏的可能性。在事物发展的具体过程中,由于必然性和偶然性都会起作用,存在多种现实的可能性。这些可能性从对人有利还是不利的角度看,基本上可分为两种:好的可能性和坏的可能性。如种地有丰收的可能性,也有歉收的可能性;打仗有胜利的可能性,也有失败的可能性。在这两种相反的可能性竞争中,一种可能性的实现意味着另一种可能性的消失。究竟哪一种可能性能变成现实,通常取决于事物内部的矛盾斗争和各种外部条件。我们要努力促使好的可能性变成现实,防止坏的可能性变成现实。
第四,要分清可能性的大小。或然率(也叫“概率”、“几率”)是对可能性大小的一种科学说明和测定。或然率是所要测定的偶然事件的数目与全部可能发生的偶然事件总数之间的比率。把握可能性的大小,可以正确地规定自己行动的目的和任务,并创造条件,使有利可能性的或然率增长,使不利可能性的或然率减小。
可能性和现实性之间的关系是对立统一关系。
首先,可能性和现实性之间有着明显的区别和对立。现实性是业已实现了的当下的客观实在,可能性则是目前尚不存在以后才会出现(或并不一定能出现)的东西。可能性还不是现实性,现实性已不再是可能性,决不能将二者混淆起来。
其次,可能性和现实性又是统一的。一方面,二者相互依赖,不可分离。现实性不能离开可能性,这是由可能性转化而来的,不可能的东西永远不会成为现实;可能性也不能离开现实性,它的内在根据存在于现实之中。另一方面,可能性和现实性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现实性是由可能性发展转化而来的,同时它又包含着新的可能性,这种新的可能又将转化为新的现实。客观事物的发展就是在可能性和现实性的相互转化过程中实现的。
掌握可能性和现实性辩证关系的原理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可能性不等于现实性,一切工作都要从现实出发,而不要从可能出发。列宁说:“马克思主义的政策是以现实的东西而不是以可能的东西为依据。”可能的东西,是可能出现而未必一定出现的东西,以这样的东西为依据是不牢靠的。正确估计事物发展的各种可能性是必要的,但要把自己活动的依据建立在现实性这个可靠的基础上。
其次,为了使好的可能性转化为现实,我们必须在尊重客观规律的基础上,自觉发挥主观能动性。现实的可能性有多种,基本上有好的可能性和坏的可能性两种。可能性向现实性转化的过程,就是两种相反的现实可能性互争实现的过程。在有人参与的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哪种可能性会转化为现实,除了一定的客观条件起作用外,人的主观能动性起着巨大作用。人通过发挥主观能动性,可以创造有利条件,改变不利条件,争取使好的可能性变为现实,避免坏的可能性实现。即使在坏的可能性变为现实性的过程中,只要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也可以做到有备无患,减少不必要的损失。这就是所谓“做最坏的打算,力争最好的结果”。
思考题:
1.怎样理解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
2.为什么说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
3.运用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辩证关系的原理,说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一战略方针的正确性。
4.质量互变规律的基本内容是什么?学习和掌握这一规律对我们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有何指导意义?
5.什么是辩证的否定观?掌握辩证的否定观对于我们正确对待中国传统文化和西方文化有什么指导意义?
6.如何理解唯物辩证法诸范畴,其方法论意义分别是什么?
教学参考书:
1.列宁:《谈谈辩证法问题》、《马克思主义三个来源和三个组成部分》,《列宁选集》第2卷。
2.黑格尔:《美学》,第1卷。
3.毛泽东:《矛盾论》,《毛泽东选集》第1卷。
第四章 认识的本质和辨证运动
第一节 辩证唯物主义的反映论一、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是能动的反映论认识的本质问题,也即认识是什么的问题。这一问题同认识的发生问题有着不可分割的内在联系,是一切认识论都无法回避的重要问题。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在扬弃以往旧哲学认识论的基础上,明确指出认识的本质是在实践基础上主体对客体的能动反映,创立了能动的革命的反映论。
在认识论上,历来存在着两条根本对立的路线,即“从物到感觉和思想”和“从思想和感觉到物”的践线,前者是唯物主义反映论的认识路线,后者是唯心主义先验论的认识路线。这两条认识路线对立的实质,是在思维与存在、意识与物质、主观与客观的关系问题上谁产生谁、何者为认识的源泉。
唯心主义先验论从意识第一性、物质第二性的前提出发,坚持“从思想和感觉到物”的认识路线,把认识看作是先于物质、先于实践经验的东西,以不同的方式鼓吹先验论。如,客观唯心主义把人的认识看作是从天上掉下来的,认为人的认识来自现实世界之外的某种神秘的精神力量,或者来自所谓上帝或神的启迪,或者来自对所谓神秘的“理念世界”的“回忆”。主观唯心主义认为,人的认识是自己头脑里固有的,是主观自生的。所谓“存在就是被感知”、“存在就是观念的集合”和所谓“致知不假外求”、“吾心即宇宙,宇宙即吾心”等,都是主观唯心主义认识路线的典型表现。各派唯心主义的说法尽管多种多样,但本质是共同的,即都否认认识来自客观物质世界,物质世界是认识的本原和源泉。
唯物主义反映论从物质第一性、意识第二性的前提出发,坚持“从物到感觉和思想”的认识路线,除了那种把意识也看作物质而抹杀了物质与意识的对立的庸俗唯物主义之外,都坚持反映论。反映论包括两个根本观点:第一,物质世界是认识的唯一源泉,人的认识对象是客观物质世界,没有被反映者就没有反映,被反映者是不依赖于反映而客观存在的。第二,人有正确认识世界的能力,认识能够正确地反映物质世界。人的认识和一切知识既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也不是头脑中主观自生的,而是从后天接触客观世界中得来的。
在认识论上,除了唯物主义反映论与唯心主义先验论的根本对立之外,还有可知论与不可知论的对立和斗争。不可知论怀疑人的认识的可靠性,否认人有正确认识世界的能力。如休谟认为,人的认知能力是极其有限的,人只能认识感觉经验范围之内的事物,永远不可能认识感觉经验之外的事物。康德主张,客观世界是不可认识的“自在之物”,不能变成“为我之物”。即使能认识,也只能认识其现象,不可能认识其本质和规律。
唯物主义认识论承认人的认识是人脑对客观存在的反映,这也就肯定了人有正确反映客观世界的能力,因此,唯物主义反映论也就是可知论。可知论有唯物主义可知论与唯心主义可知论之分。彻底的唯心主义者(如黑格尔)也承认世界的可知性,但他所说的仅仅是绝对观念的自我认识。在唯物主义可知论中,只有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科学地解决了世界可知性问题。马克思主义认识论把实践作为认识的基础,并把辩证法运用于认识论,彻底地驳斥了不可知论。恩格斯指出:“对这些以及其他一切哲学上的怪论的最令人信服的驳斥是实践,即实验和工业。”,社会实践作为驳斥不可知论最有力的武器,它可以反复证明人有反映客观世界的能力。实践每前进一步,都是对不可知论的有力驳斥。
唯物主义的认识论虽然都是反映论,但是由于对反映原则的不同理解,又区分为形而上学唯物主义认识论和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二者存在原则的区别。
第一,形而上学唯物主义离开社会实践考察认识问题,看不到人的社会性,看不到人的主观能动性。它的反映论以感性直观为基础,把人的认识看成类似照镜子那样。因此是消极、被动的反映论。与此相反,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则把科学的实践观引入认识论,把实践视为沟通主客观的桥梁和基础,从而正确地全面地解决了意识和物质、主观和客观的关系。物质或客观是意识或主观产生、发展的总根源,对意识或主观具有决定性,意识或主观是对物质或客观的反映;意识或主观产生之后,既对物质或客观具有依赖性,又对物质或客观具有能动的反作用。正是在意识与物质、主观与客观的相互作用中,人们改造着客观世界,也改造着自己的认识能力,正确的认识才得以产生、形成和发展。
第二,形而上学唯物主义认识论离开辩证法考察认识问题,由于缺乏实践观点,也就不能了解认识的辩证性质,不能辩证地考察人的认识。它把复杂的认识过程简单化,把活生生的认识运动疑固化,把多方面的认识要素绝对化、片面化。与此相反,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把辩证法应用于反映论及整个认识过程,揭示了认识和实践、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理性因素与非理性因素、真理的绝对性与相对性、实践标准的确定性与不确定性、认识的至上性与非至上性等一系列辩证关系,科学地阐明了人的认识是一个以实践为基础的充满矛盾的、由浅入深、由片面到全面的无限深化的辩证过程。同时还指出了认识同客观世界的关系也是辩证的,它不仅反映客观世界,而且还通过实践给予客观世界以能动地改造。
总之,马克思主义认识论是以实践为基础的能动的革命的反映论,是科学的认识论,它的产生是人类认识史上的伟大变革。
二、认识的本质是主体在实践基础上对客体的能动反映马克思主义的能动反映论的建立,科学地揭示了认识的本质,即认识活动是主体和客体的相互作用,认识是主体在实践基础上对客体的能动地反映。认识的主体是指处于一定社会关系中从事实践活动和认识活动的人。它具有自然性、社会性、能动性和实践性四个方面的特征;表现为个体主体、集团主体、社会主体三种基本形式;认识的主体同时也是实践的主体和历史的主体。认识的客体是指进入主体活动范畴并与主体发生联系的那部分客观事物,是主体认识、改造的对象。它具有客观性、对象性和社会历史性的特征;表现为自然客体、社会客体、精神客体三种基本形式;认识的客体同样也是实践的客体和历史的客体。
认识的主体和客体之间相互依赖、相互作用,在实践的基础上统一起来。主体和客体的相互依赖表现为:它们各以对方作为自己存在、发展的前提,失去任何一方,都无法形成对象性活动的认识结构,都不能发生相互作用的功能关系。主体和客体的相互作用表现为:首先,主体改造客体。人与世界的关系首先是改造与被改造的关系,主体是在自觉地、主动地改造世界的过程中反映世界的。主体与客体改造和被改造的关系,是人的认识所特有的能动性的最突出的表现,是人的认识所特有的本质力量的最有力的证明。其次,主体反映客体。主体与客体反映与被反映的关系,是在主体与客体改造与被改造的关系的基础上产生出来的。正是在主体改造客体的过程中,才有可能产生主体对客观对象的反映。主体对客体的反映过程,实际上是主体对在改造客体中获得的大量信息进行有组织的加工、改造和整合的过程。人通过对客体信息的选择和建构等机制,来实现主体对客体的能动反映。
三、认识和实践的辨证关系认识和实践是辨证统一的关系,这种辨证统一关系主要表现为实践对认识的决定作用和认识对实践的导向作用。
辩证唯物主义认为,实践是认识的基础,认识依赖于实践,实践在认识中起着决定作用。
第一,实践是认识的来源。人们对客观事物的认识既不是人的头脑里固有的,也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而是从实践中产生的。实践出真知,认识的发生一点也离不开实践。正如毛泽东所指出:“无论何人要认识什么事物,除了同那个事物接触,即生活于(实践于)那个事物的环境中,是没有法子解决的。”一切真知都来源于实践。直接经验和间接经验是“源”和“流”的关系。知识作为认识1的成果,从源泉上说,只能来源于实践。但这并不是说对每个具体对象的认识都必须亲自参加实践,这是不可能也没有必要的。实际上,每个人的知识大部分是来自间接经验,即书籍、报刊等知识载体和社会教育,间接经验是我们获取知识的重要途径。对我是直接经验的,对他人来说,则是间接经验;反之亦然。因此,实践是认识的惟一来源。
第二,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认识是随着实践的发展而不断发展的,认识每前进一步都离不开实践,实践由低级到高级的发展,推动着认识由浅入深、由片面向全面发展。
变化发展的实践不断给人们提出新的认识课题,并提供解决新课题的经验材料。认识产生于实践的需要,在古代,天文学、数学、力学等学科首先产生并发展起来,正是由于当时畜牧业、农业、建筑、航海等生产实践的需要。近代自然科学的兴起和发展,也是由当时社会实践的需要决定的。现代社会解决环境污染和生态平衡失调问题的需要,推动环境科学和生态科学的发展。实践的需要是不断变化发展着的,它不断提出新的认识课题,而每一个新的认识课题的解决都推动了认识的发展。
实践的发展不断给人们提供日益完备的认识工具和技术手段,使人类的认识水平不断提高。人靠自身的感觉器官接触外界事物的范围是有限的,但是人们在实践中不断制造出来的新的认识工具和技术手段的使用,不仅突破了人的感官的局限,扩大了人的认识视野,而且延伸了人的大脑,帮助人们深入探索自然的奥秘,从而推动人们的认识在新的广度和深度方面得到发展。
实践的发展锻炼和提高了人们的认识能力。人们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又不断地改造着主观世界,不仅积累了丰富的认识成果,又发展了人类的思维能力。人的认识能力、思维能力,以及思维的敏锐性、深刻性等都是在实践中培养、锻炼和提高的。恩格斯指出:“人在怎样的程度上学会改变自然界,人的智力就在怎样的程度上发展起来。” 人类智能的开发,受着社会实践水平的制约。人们改造世界的实践能力达到什么程度,智力发展也相应地达到什么程度。
第三,实践是检验认识真理性的惟一标准。人们在实践中形成的认识,是否正确地反映了事物的本质和规律,是否具有真理性,用什么做检验标准呢?只能以社会实践作标准,在社会实践中得到检验。列宁说:“他们应当懂得,现在一切都在于实践,现在已经到了这样一个历史关头:理论在变为实践,理论由实践赋予活力,由实践来修正,由实践来检验。” 毛泽东进一步指出:“判定认识或理论之是否真理,不是依主观上觉得如何而定,而是依客观上社会实践的结果如何而定。真理的标准只能是社会的实践。” 这就是说,只有通过实践的检验,才能辨别认识的真假,从而确定并保留真理性的认识,抛弃错误的认识,推动认识向前发展。
第四,实践是认识的目的。实践既是认识的来源,也是认识的归宿。认识本身不是目的,认识世界是为了改造世界。在实践基础上产生和发展起来的认识,反过来又指导实践。一切科学理论知识,归根到底都是以为实践服务为目的的。如果有了正确的理论,只是把它空谈一阵,束之高阁,并不实行,那么,这种理论再好也是没有实际意义的。
总之,实践是认识的来源,是认识发展的动力,是检验认识真理性的标准,是认识的根本目的。认识的发生、发展、检验和归宿,以及认识过程的每一环节,都离不开实践。实践是全部认识活动的基础,在认识中起着决定性作用。所以,实践的观点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之第一的和基本的观点。
实践和认识的关系是相辅相成的,马克思主义认识论一方面承认实践是认识的基础,在认识中起着决定作用,同时又承认正确反映事物本质和规律的认识,对实践具有能动的指导作用。
第一,认识是实践活动中不可缺少的重要因素。人的实践活动之所以和动物的活动有着本质的区别,就在于人的活动总是在一定的认识指导下进行的,总要受到一定意识的支配。马克思说:“蜘蛛的活动与织工的活动相似,蜜蜂建筑蜂房的本领使人间的许多建筑师感到惭愧。但是,最蹩脚的建筑师从一开始就比最灵巧的蜜蜂高明的地方,是他在用蜂蜡建筑蜂房以前,已经在自己的头脑中把它建成了。” 因此,认识是实践不可缺少的重要因素,是区别人与动物的根本标志。
第二,认识制约着人的实践活动的发展。理论是认识的高级形式,随着实践的发展和水平的提高,理论对实践活动的制约作用日趋明显,它往往走在实践的前面,为人们确定行动的方向、计划、措施提供依据。它指导实践活动的进程,规定实践活动的方向,规范实践活动的价值取向。理论水平的高低、内容的正误,直接制约着实践活动的效果。
第三,科学的认识对实践有着巨大的指导作用。科学理论是认识成果的结晶,它反映了事物的本质和发展规律,对实践具有不可缺少的指导作用。原子物理学及核物理学的诞生,创造了核动力技术;化学结构理论的问世,开创了化学合成工业的新时代;环境科学和生态科学的出现,使人类由破坏性生产转入可持续性生产。在社会历史运动中,科学理论对实践的指导作用更为显著。共产主义运动由在欧洲大陆徘徊的一个幽灵到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正是共产主义理论指导的结果。我国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所取得的辉煌成就,同样也离不开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指导。现代社会的发展,人们的实践活动在越来越大的规模和程度上依赖科学理论的指导。
实践决定认识和认识指导实践是一个统一的过程。主体总是在实践中认识,又在认识指导下实践。离开实践就没有认识,实践又总是包含着认识作为它的构成因素。认识在实践中产生、发展和接受检验的过程,同时也是它指导实践、发挥认识功能的过程。因此,人们在实际工作中,既要重视实践,在实践中发现、发展和检验认识,又要重视认识,以正确的认识指导实践。只有这样,才能达到认识和实践即知与行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
第二节认识的辩证运动以实践为特征的能动的反映论,生动地体现在认识运动的辩证过程中。这一辩证过程表现为“从生动的直观到抽象的思维,并从抽象的思维到实践”的循环上升运动,也就是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循环往复、无限发展的辩证过程。
一、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的能动飞跃
1.从实践到认识辩证的认识运动,首先是从实践到认识的过程,这一过程就是在实践基础上由感性认识能动地发展到理性认识的过程,这是认识过程的第一次飞跃。
感性认识是认识的初级阶段,是人们在实践中通过感觉器官所获得的关于事物外部联系和表面特征的认识。感性认识具有直接性、具体性和表面性的特点,反映的是事物的现象。它包括感觉、知觉、表象三种形式。感觉是客观事物作用于人的感官而引起的一种最简单的反映形式,是人的感官对事物个别属性和特性的反映。感觉和客体之间没有中间环节,它既是感性认识的起点,也是整个认识的起点。知觉是对事物表面现象和外部联系的综合反映,它是在感觉基础上形成的,是对事物各种感觉的综合,形成对事物的整体形象的反映。表象是在知觉的基础上形成的感性形象。表象与感觉和知觉不同,感觉和知觉是对当前事物的反映,是由当前的事物引起的;而表象则是对曾经感知过的而此时不在眼前的事物的反映,是大脑对感觉和知觉的再现。表象具有某种程度的抽象性,但它所映现的只是客体的表面现象以及现象之间的联系,仍属于感性认识。
从感觉、知觉到表象,已经显示了认识的发展。这一发展,是从对事物表面的个别特性的反映到各种特性的综合反映,从对事物的当下反映到事后的回忆再现。在表象中,认识已经表现出了一定的选择性,表象已经有了概括、抽象的萌芽。但是,表象并没有超出感性认识的范围。感性认识的局限性在于它只是对事物表面的现象的认识,而认识的任务则要求把握事物的本质、全体和内部的联系。因此,人们的认识不能停留在感性认识上,必须进一步上升到理性认识。
理性认识是认识的高级阶段,是人们在感性认识的基础上,通过抽象思维达到对事物本质和规律的认识。理性认识具有间接性、抽象性、深刻性的特点,反映的是事物的本质和规律。它包括概念、判断、推理三种形式。概念是人脑对同类事物的共同的、一般特性的反映。概念是思维的“细胞”,它打破了感性认识直观性的局限性,实现了由感性具体到思维抽象的飞跃。概念的产生标志着理性认识的开始。判断是人脑对事物间关系的反映,是对事物是什么或不是什么,是否具有某种属性的判明或断定。判断是从概念发展而来的,是展开了的概念,反映着对象的对立统一关系。由概念到判断是思维的深化运动。推理是从已知判断推出未知判断的思维运动。这种合乎规律的思维运动与事物的发展规律是同一的。推理能做出正确预测,揭示客体发展过程的矛盾运动和本质联系。理性认识这三种形式既相区别,又相联系。从概念到判断再到推理,是理性认识由简单到复杂的发展,是主体对客体的反映愈来愈深入、愈来愈全面的过程,是思维内容逐步丰富和思维形式逐步完善的过程。
理性认识是以抽象思维的形式间接地反映客观事物。从形式上看,它远离了客观对象,其实恰恰是对客观事物更深刻、更正确、更完整地反映,因为它剔除了事物的个别的、非本质的、表面的东西,从事物的现象中概括出共同的、一般的、本质的东西。正因为如此,它是在更深层次上更深刻、更正确、更完全地反映了客观事物,在认识结构中,处于高于感性认识的层次。
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作为认识过程中的两个阶段,两者的形式、内容和特点都有着质的区别。感性认识反映事物的表面现象,是认识的初级阶段。理性认识反映事物的本质和规律,是认识的高级阶段。但在实际的认识过程中两者又是统一的。第一,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相互依赖。一方面,理性认识依赖于感性认识。感性认识是认识的起点,理性认识必须以感性认识为前提,离开了感性认识,理性认识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整个认识运动就无法进行。另一方面,感性认识需要深化,有待于发展为理性认识。这是因为感性认识是认识的低级阶段,有其局限性。它只反映事物的表面现象,没有反映事物的本质和规律。感性认识只有发展为理性认识,把握了事物的本质和规律,才能理解事物纷繁复杂的现象,指导实践。如果认识只停留在感性阶段,它不仅不能指导实践,而且很可能为事物的表面现象所迷惑,产生错误的认识。第二,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相互渗透。人的认识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在实际的认识活动过程中,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是不可分割的,既不存在纯粹的感性认识,也不存在纯粹的理性认识。一方面,人们总是在理性认识的指导下去感知事物;另一方面,理性认识不仅以感性认识为基础,而且需要以感性的形式来表达或说明。
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表明,人类认识在实践的基础上由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是认识过程一次能动的飞跃,是认识发展的必然趋势。要实现这一飞跃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第一,要掌握丰富的、合乎实际的感性材料。掌握丰富的、合乎实际的感性材料,这是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的基础。事物的本质和规律隐藏在现象背后,要发现事物的本质和规律,达到理性认识,必须深人实际,调查研究,获得十分丰富和合于实际的感性材料,然后根据这些材料抽象概括出理性认识。第二,必须运用科学的思维方法。要把握事物的本质和规律,只掌握感性材料是不够的,还要掌握和运用科学的思维方法,“将丰富的感性材料加以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改造制作功夫,造成概念和理论的系统。” 。加工制作的过程是主体的创造性思维活动,这个过程需要发挥想象、直觉等非理性因素的作用,但更主要的是必须运用科学的理论思维方法。
2.从认识到实践由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即由实践到认识,只是认识运动的一个过程,并不是认识运动的结束,要完成一个完整的认识过程,主体在获得理性认识之后,还必须将理性认识用于实践,实现由认识到实践的飞跃。这一飞跃是认识运动的第二次飞跃,它是比第一次飞跃意义更加伟大的一次飞跃。这是因为:第一,认识世界的目的是为了改造世界。实践是在理论指导下进行的,理论的意义和价值,只有通过指导改造世界的活动才能实现。脱离实践,不为实践服务,这种理论再好也没有意义。从这个意义上说,第一次飞跃只是第二次飞跃的准备,第二次飞跃才是第一次飞跃的目的。第二,理论只有回到实践中去,才能得到检验、修正、充实和发展。在感性认识的基础上得到的理性认识是否正确,只有回到实践中去,才能使正确的认识得到证实,错误的认识得到纠正,不完全的认识得到充实。不仅如此,从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的飞跃,即使得到的是正确的认识,也必须回到实践中去,才可能随着实践的发展而不断发展。
理性认识向实践飞跃也就是理论向实践的转化。对立面的转化需要一定的条件。实现由理性认识向实践的飞跃,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第一,理论应当是正确的。只有正确的理论,才能为实践指出正确的方向,才能使主体合乎规律地改造世界,从而使理论自身转化为物质力量。但是,正确的理论要转化为现实的物质力量还必须同具体实际相结合。如果脱离了实际情况,即使正确的理论也难转化为现实的物质力量。第二,理论必须掌握群众,化为群众的自觉行动。群众是实践的主体,理论只有为群众所掌握,才能变为改造自然和改造社会的物质力量。马克思指出:“批判的武器当然不能代替武器的批判,物质的力量只能用物质的力量来摧毁;但是理论一经掌握群众,也会变成物质力量。理论只要说服人,就能掌握群众;而理论只要彻底,就能说服人。” 再好的理论,如果不被群众所掌握,不化为群众的自觉行动,就不能变为改造世界的物质力量,理论也就不能实现向现实的转化。第三,实现理性认识向实践的飞跃,使理论为群众所掌握,必须使用一定的物质手段,运用正确的方法。否则,理论不能在实践中得到利用,群众也不能很好地理解理论。理论也就不会变成改造世界的物质力量。
哲学史上的唯理论和经验论割裂了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的辩证关系。唯理论只重视理性认识的实在性和可靠性,贬低感性认识。经验论只重视感性认识的实在性和可靠性,贬低理性认识。实际工作中的教条主义和经验主义犯了唯理论和经验论的错误。教条主义轻视感性经验,一切从本本出发,把马克思主义当作万古不变的教条,反对具体事物具体分析,照搬照抄理论。经验主义轻视理论,把局部经验当作普遍真理,不知道把个别上升到一般。这两种倾向都是犯了主观主义的错误,都违背实事求是这一马克思主义的精髓,都曾给中国革命和建设事业带来巨大损失。
二、主体因素和非理性因素在认识过程中的作用人的认识过程是十分复杂的,认识不仅受到客体表现状况和发展过程的限制,而且受到社会实践、历史条件和科学技术的限制,另外还受到理性因素、非理性因素、生理因素、社会因素等的限制,是多种因素综合起作用。
理性因素即主体的认知结构,它是由思维方式、科学知识和价值取向等方面凝结成的统一体。它直接制约着主体的认识取向、目标和方法,规定着主体对客体或主客体之间的关系的各种信息内容的选择、分析、综合和整理的情况。主体的认知结构作为认识的中介贯串并制约认识的全过程,对认识和实践起着重要的作用。
第一,主体按认知结构选择认识的客体,确立实践和认识的目标。当主体意识到某一客观事物能够满足人们的某种需要,对人类具有一定价值时,才会去认识、变革它。人的这种选择的价值取向受主体思维方式和知识素养的影响,不同思维方式和知识素养的人对同一事物会作出不同的价值判断。
第二,主体按认知结构选择实践的手段和途径。认识客体和实践的目标确定后,采取什么形式去实现价值目标,这主要由主体的思维定势和知识理论所决定。
第三,主体按认知结构去整理、解释客体。认知结构的差异状况决定了主体从不同层次、不同角度去整理、解释客体。主体可以从感性层次,也可以从理性层次,可以从一般的科学层次,也可以从哲学的高度上整理、把握客体。如弗洛伊德从潜意识和性欲角度去解剖人的心理和行为,费尔巴哈从生物学意义上去理解人的本质和行为,马克思则从社会关系上去解释人的本质和行为。由于整理和解释的角度、立足点不同,对客体认识作出的结论必然有深刻与不深刻、正确与错误的差异。
非理性因素是相对于理性因素而言的。非理性因素也直接制约和影响着主体的认识。它主要是指主体的情感、情绪、意志以及潜意识、欲望、信念、信仰、习惯等无逻辑性的意识形式。非理性因素本身虽不属于人的认识能力,但对人的认识活动、主体认识能力的发挥,起着重要的调节和控制作用。
第一,激发或抑制作用。人的认识活动总有情绪情感的因素贯串其中,并受到情绪情感的激发或抑制。积极的情感、情绪会给认识活动注入活力和生气,对认识的发展是一种推动的力量。强烈的好奇心、求知欲和浓厚的兴趣,使人产生种种想象,认识受到情感的激化,从而激发人的认识潜能,加速认识的进行。反之,当人对某种认识活动缺少热情和情感,或情绪低沉时,人的认识能力就会受到抑制,认识进程就会受到影响。主体的想象力不同,其对客体改造和认识的能力和程度也就不同。爱因斯坦说:“想象力比知识更重要,因为知识是有限的,而想象力概括世界上的一切,推动着进步,并且是知识进化的源泉。严格地说,想象力是科学研究中的实在因素。” ①主体的想象力可以冲破时空的限制,加深和扩展人的认识。不可言传的意念、感觉、体验能够激发主体产生直觉和灵感。直觉是认识主体超越感性阶段,直接达到对客体的本质和规律的把握。灵感是一种非预期性的、敏捷性的、突发性的、奇特的思维现象。当主体对某一问题长期思索,百思不解时,突然受到某种刺激而豁然开通。主体思维的敏捷性制约着对客体改造、认识的程度。激情可以打破思维的平静,使人爆发出智慧的火花。但过度的激情也会使人失去理智、思维混乱或违反逻辑。因此,要发挥情感情绪对认识过程的积极作用,就需要正确把握它,对其进行调节和控制,使认识成果具有一定的价值性。
第二,调节作用。人总是在一定的情感、情绪支配下,并受一定意志力影响去从事实践和认识活动。一方面,情感、意志等非理性因素可以触发和维持思维定势。坚强的意志力、执着追求的情感和稳定良好的情绪由于能满足主体的需要,它会成为诱发思维定势的巨大力量。特别是面对复杂的认识对象,往往需要以百折不挠、坚忍不拔的意志去克服重重困难,实现某种目标和理想。人类历史上一切重大的科学发现和技术发明无不是主体以百折不挠的毅力和勇气而获得的。主体的情感、情绪、意志力不同,其对客体的改造、认识的能力和程度就不同。另一方面,非理性因素又能解除思维定势。当固有的思维定势遇到困难或障碍时,就会出现出一种消极的影响,即情感体验恶化,意志呈现动摇和冲动,使主体思维陷入困境,影响问题的解决。在这种情况下,非理性因素就表现出解除思维定势的作用。
第三,价值选择作用。面对形形色色的事物,人们往往根据自己的情感、意志等非理性因素进行取舍。当某种对象符合或是能够满足主体的某种需要时,主体就愿意接受它,使之成为认识活动的对象;当某种对象不符合或者不能满足主体需要时,主体就会产生消极否定的情绪,引发出疏远甚至拒绝的心理,也就谈不上进一步去认识。
主体认识不仅受理性、非理性因素等精神方面的影响,而且还受生理因素的制约。生理因素主要指思维器官、感觉器官、劳动器官和身体健康状况等方面。
第一,大脑这一思维器官是制约认识最突出、最主要的生理因素。主体的脑结构如何、脑容量大小、脑细胞多少,会影响后天知识获得的状况、认识的深浅、才能的大小。主体的生理禀赋不同,认知结果也有区别。
第二,感觉器官也是制约认识的主要生理因素。感官是主体感知客体的物质基础,感官状况不同,其感觉能力和认知结论必有差异。如色盲者和正常人眼前所呈现的自然界就大不相同。双目失明、听觉失聪的人就无法感知物质世界的色彩、形态和音响。
第三,劳动器官和身体健康状况对实践和认识也具有明显的制约作用。如在同等精神状态下,肢体不全的人和四肢齐备的人对客观世界的改造和认识的深度和广度是难以等同的。但天才在于实践,在于勤奋。实践和勤奋可以弥补先天生理素质的不足。
社会因素对认识也具有制约作用。认识对象以何种形式存在于思维之中,取决于人在社会中的地位。一方面,社会生产力和科学技术发展的不同水平提供了不同的认识手段和认识工具,人们对客观世界认识的广度和深度也不同。另一方面,人们在社会中的经济利益不同,认知也不同,在阶级社会中阶级利益强烈地制约着对客观事物,尤其对社会历史的认识。
三、认识中的认知、评价和审美认识的客体是真善美的统一。所谓真,就是客体在主体面前被剥去了虚假的、外在的东西,显示出实在的本质和规律;所谓善,就是主体按自己的目的和愿望改造客体,使之满足人的需要,符合人的利益;所谓美,就是主体揭示并遵照客观规律实现了自身的目的和要求,使客体达到真善美的统一,产生情感上的愉悦。
实践是客体具有真善美的根据,又是实现真善美统一的基础。客观事物(自在之物)无所谓“真善美”,只有通过主体的实践活动,主体围绕自身的目的和需求,遵循客观规律,达到预期目的,化“自在之物”为“为我之物”,才能实现真善美的统一。因此以实践为基础的主体的认识活动中包括认知、评价和审美活动。
认识中的认知活动是指主体揭示客体的本质和规律,达到对“真”的把握,从而获得对客体的知识。知识就是认知活动的结果。认知的本质就是主体在实践中依据认知结构,通过主客体的互相作用来摹状和反映客体。其目的在于揭示客体的本质和规律。认知有感性和理性两种形式。为了达到对客体“真”的反映,主体必须不断地调整认知结构,始终遵循客观性原则。不同的主体对于同一客体的正确认知、真实反映应该是一致的,认知成果具有不依赖于主体意志的客观性和普遍性。
认识中的评价活动是指主体从自身需要出发,揭示客体属性和主体需要之间的关系,把握客体的价值的一种认识活动。评价的本质就是揭示客体具有的功能和价值。评价活动具有强烈的主体性特征,评价总是从主体需要出发来看待客体对主体所具有的意义,不同主体对同一客体会作出不同评价。评价是多元的,利益是主体进行评价的标准。承认评价主体性原则意味着尊重主体的需要和利益,但正确的评价应将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个人自身利益与他人、社会利益相结合。
认识中的审美活动是主体通过生产实践,使人的本质力量对象化,产生合规律性和合目的性的结果,体现了主体和客体之间的交融;主体在其所创造的世界中直观自己的本质力量,感受到主客体之间的融洽和和谐,从而在情感上形成美感,美是人的本质力量对象化的感性显现。美和美感是同一的,表现为客体的客观现象界为“美”,表现为主体的主观现象界为“美感”。
审美具有认知和评价的双重功能和特征,是认知活动和评价活动的统一。美作为人的本质力量的感性显现,它必须在内容上反映主体的本质力量,在形式上表现为客体的感性显现。正是在评价和认知活动的基础上,客体才能以主体的本质力量对象化的感性形式,呈现在主体意识中,使主体感受到主体和客体之间的融洽和和谐,从而产生美感。审美活动就是在实践的基础上,主体以审美结构对客体的事实信息和价值信息进行整理,用情感形式和审美范畴予以摹状和反映的认识活动。
审美活动作为认知和评价活动的统一,体现了客观性原则和主体性原则的统一。客观性原则就是指在认知活动中排除主观片面性干扰,如实揭示客体的本质和规律,它要求“有物无我”;主体性原则是指在评价活动中总是从主体的需要和利益出发来评价客体的意义,它真正关心的不是客体属性本身,而是客体属性满足主体需要的意义,它要求“无物有我”。审美活动以客体整体形象为认知条件,但必须超越客体形象,又以客体的属性的评价为基础,但必须升华客体意义,达到“物我同一”、“内外交融”的自由境界,也即美的境界。
认知、评价、审美三者之间既互相区别,又互相依赖、互相作用。首先,三者的地位和层次是不同的。认知活动是基础,只有弄清了客体是什么,才能进行评价和审美活动。审美活动内含了评价和认知,是最高层次的认知活动。其次,三者互相依赖、互相作用。认知是基础,评价、审美依赖认知活动,但认知又离不开评价和审美。人们之所以以某一事物为认知客体,就是因为它能满足主体需要,给主体带来利益,对认知的评价就转化为认知活动的方向、目的和动力,这就是评价作用于认知活动。审美也能促进认知。在追求美的过程中往往会激发起人们的认知热情,激起了人类的想象和求知欲。在认识中,认知、评价、审美三者之间互为因果,互相促进,推动着人类的认识活动不断向纵深发展。
四、认识的不断反复和无限发展经过由实践到认识,又由认识到实践的两次飞跃,一个具体的认识过程已经完成。但是,由于受主体、客体及实践水平的限制,人们的认识往往需要经过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多次反复才能完成。
认识过程之所以具有反复性,这是因为人们所能达到的认识不仅总是受主体的认识能力、文化水平、政治立场、世界观等因素的制约,而且受客体表现出来的程度以及人们所能达到的实践水平的制约。因而人们对事物认识的广度和深度是有限的。要达到对一个事物的本质和规律的正确认识,必然要经过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多次反复。例如,我们对市场经济的认识经历了一个反复和深化的过程。长期以来的传统观念认为,市场经济是资本主义特有的东西,计划经济才是社会主义经济的基本特征。党的十—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改革的深入,人们才逐步摆脱了这种观念,形成了新的认识:市场经济不是资本主义的专利,社会主义也可以搞市场经济;计划经济也不是社会主义的专利,资本主义也有计划。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是配制资源的方式。计划多一点还是市场多一点,不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从根本上解除了把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看作属于社会基本制度范畴的思想束缚,使我们在计划与市场关系问题上的认识有了新的重大突破。
人类认识运动由实践到认识,又由认识到实践的多次反复,不是没有前进、上升的循环往复,而是一个无限发展的过程。一方面,认识的客体——客观世界的具体事物及其过程是无限的,每一具体事物都具有无限多样的因素或方面,人类改造世界的实践活动总是不断向前发展的,实践的发展对认识不断提出新的问题,这就决定了人类认识必须不断地扩展和深化。另一方面,主体认识能力的提高也是无限的。主体的认识能力在实践中产生并在实践中不断发展。因此,以实践为基础的主体对客体的认识必然是一个无限发展的过程。
认识过程的反复性和无限性表明,人类认识是一个螺旋式上升的运动过程。正是在这种认识的辩证运动中,人类通过现象认识本质、通过相对认识绝对、通过有限认识无限,发展着自己的认识成果和客观真理体系;同时又不断创造新的认识工具,完善自己的认识结构,更新自己的思维方式,推动着人类的认识系统和实践境界不断迈向新的阶段。对此,毛泽东作了科学的概括:“从感性认识而能动地发展到理性认识,又从理性认识而能动地指导革命实践,改造主观世界和客观世界。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这种形式,循环往复以至无穷,而实践和认识之每一循环的内容,都比较地进到了高一级的程度。这就是辩证唯物论的全部认识论,这就是辩证唯物论的知行统一观。” 这就从实践和认识的辩证关系上,揭示了人类认识永无止境无限发展的客观规律。
认识的辩证运动过程体现了主观和客观、认识和实践是具体的历史的统一。认识运动中贯串着主观和客观、认识和实践的矛盾。认识的任务就在于不断地解决主观和客观、认识和实践之间的矛盾,达到它们之间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所谓具体的统一,就是主观认识要同一定时间、地点、条件下的客观实际相符合。即人们运用认识指导实践必须从具体的实际情况出发,使认识与具体实践相结合。所谓历史的统一,就是主观认识要同不断发展变化着的客观实际相符合。如果主观认识落后于或超越于客观实践的发展阶段,都是主观和客观、认识和实践相脱离,在实际工作中就会犯保守主义的右倾错误或冒险主义的“左”倾错误。毛泽东指出,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必须坚持“主观和客观、理论和实践、知和行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反对一切离开具体历史的‘左’的或右的错误思想” 。
毛泽东把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基本原理运用到实际工作中,提出了“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领导方法和工作方法。所谓“从群众中来”就是深人群众,调查研究,将群众的分散的无系统的认识,经过研究,化为集中的系统的认识,形成路线、方针、政策的过程。这个过程也就是在实践的基础上由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的过程。所谓“到群众中去”就是把集中起来的系统的认识。经过研究而形成的路线、方针、政策等交给群众,向群众作宣传解释,化为群众的认识,指导群众的实践,并在群众的实践中检验这些认识是否正确的过程。这个过程也就是由理性认识到实践的过程。因此,“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不断反复的过程,也就是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循环往复无限发展的过程。总之,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与无产阶级政党的群众路线是一致的。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是党的群众路线的理论基础;群众路线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在领导工作方法中的创造性的运用。把认识论化为群众路线的工作方法,又把群众路线化为认识路线,是我们党和毛泽东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重大贡献。
第三节认识的真理性及检验标准一、真理的客观性真理是标志主观与客观相符合的哲学范畴,是客观事物及其规律在人们头脑中的正确反映。真理作为一种认识,它不是客观事物及其规律本身,而是对它们的正确反映。客观事物本身无所谓真理,只有人们对这些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认识才有真理和谬误之分。真理作为主观对客观的反映,是通过思想、理论的形式,以概念、判断、推理等逻辑思维形式表现出来的。真理在形式上是主观的,内容上是客观的,真理是主观形式和客观内容的有机统一。
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从物质决定意识,意识是对物质的反映的前提出发,认为真理具有客观性的基本属性。真理的客观性包含两层含义:其一,真理的内容是客观的。真理作为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本身包含着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内容。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中的正确理论之所以称为真理,就是因为它们正确反映了自然界和社会领域中的客观实际,具有客观内容。其二,检验真理的标准是客观的社会实践。真理之所以是真理并不是因为某位天才人物的决断,只能以社会实践为标准,是社会实践检验的结果。
真理是客观的,因而真理是没有阶级性的。尽管在阶级社会人们对真理的认识和运用总是受阶级立场制约,但真理本身是没有阶级性的。因此,在真理面前人人平等,这就是:在对真理的认识上人人平等,究竟谁能掌握真理,不在于他的权位高低,而取决于他有没有老老实实的科学态度;在真理标准面前人人平等,检验真理的标准是社会实践,对任何人都是一样的;在真理的作用上人人平等,任何人都要服从真理,一个人不管权位多高,如果违背真理,迟早会受到真理的惩罚。人人要服从真理,其实际内容是人人都要服从客观规律。
同唯物主义相反,唯心主义从意识第一性、物质第二性的基本前提出发,否认认识是主体对客体的反映,否认真理的客观性,坚持主观真理论。主观真理论最典型的代表是实用主义真理观,其基本观点是“有用就是真理”。它只强调真理的有用性而否认真理的客观性。实际上,真理的客观性才是其根本属性,真理的有用性是以客观性为前提的。如果离开了客观性仅仅凭有用性来判断一种认识是否真理,就会把荒谬的东西也说成真理。
在认识过程中,既有真理,又有谬误。真理和谬误是对立的统一。真理和谬误是对立的,真理是对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谬误是对事物本来面目的歪曲反映,二者在一定范围内的对立是绝对的,不能混淆。真理和谬误又是统一的,一方面,真理和谬误相比较而存在,相斗争而发展;另一方面,真理和谬误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真理向谬误的转化主要表现为,真理是具体的,任何真理都有其适用的条件和范围,如果超出了其适用的条件和范围,真理就会变成谬误。例如,牛顿力学是适用于宏观低速运动范围的真理,如果把它用于微观高速运动,就会变成谬误。此外把真理性的认识从完整的科学体系中孤立出来,真理也会转化为谬误。谬误向真理的转化主要表现为,谬误是正确认识的先导,可以在纠正错误、批判谬误中引出真理性的认识。
二、真理的绝对性和相对性坚持真理的客观性,承认客观真理,这是真理问题上的唯物论;就人们对客观真理的认识程度和过程来说,坚持人们对真理的认识是一个由相对到绝对的过程,这是真理问题上的辩证法。真理的绝对性和真理的相对性是同一真理的两种不同属性。马克思主义真理观,既明确地肯定了客观真理,又科学地揭示了真理的绝对性与真理的相对性之间的辩证关系。
真理的绝对性或绝对真理是指人们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认识具有确定性、无条件性。它有两方面的含义:第一,从内容上看,任何真理都是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认识,都包含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内容,都同谬误有原则的界限,都不能被推翻,这是确定的、无条件的、绝对的。在这个意义上讲,承认了真理的客观性也就承认了真理的绝对性。第二,人的认识按其本性来说,是能够正确反映客观世界及其规律的;客观存在按其本性来说,也是可以被人的思维正确反映的,因而人的认识每前进一步,都是对无限发展着的客观世界的接近,这一点也是绝对的,无条件的。在这个意义上讲,承认人能够获得对无限发展着的物质世界的正确认识,承认世界的可知性,也就承认了绝对真理。
真理的相对性或相对真理是指人们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认识具有近似性、有条件性。它包含两方面的含义:第一,从广度上看,任何真理只是对无限宇宙的一个部分、一个片断的正确反映。物质世界无论在时间上和空间上都是无限的,人们对它的真理性的认识,总是只能认识它的一部分而不是它的全体,总是还有许多事物没有认识或没有完全认识。承认有尚未被认识的领域,尚未认识完全的事物,我们的认识还要扩展,也就承认了真理的相对性即相对真理。第二,从深度上看,任何真理都只是对客观事物一定程度、一定层次、一定阶段的正确反映。对事物深度的反映,总是不能穷尽的,只能是近似的,承认认识不能穷尽客观对象,必须不断深化,也就承认了相对真理。总之,任何真理,都是人们处在一定空间和时间内对客观过程的认识,都是有限的、有条件的,因而都是相对的。
真理的绝对性和相对性虽然是同一真理的两种属性,但从真理是一个发展过程来看,真理的绝对性和相对性是人们获得真理性认识的两个不同方面,二者是有区别的。不仅如此,二者又是统一的。第一,真理的绝对性和相对性相互联结、相互渗透。一方面,相对之中有绝对,任何相对真理中都包含着绝对的成分、颗粒;另一方面,绝对之中也有相对,绝对真理存在于无数相对真理的总和之中,无数相对真理的总和趋近绝对真理。第二,相对真理向绝对真理的辩证转化。人的认识是不断发展的,它永远处于从相对真理向绝对真理无限转化的过程之中。任何一个真理性的认识,都是向物质世界完整面貌的接近,都是由相对真理向绝对真理的转化过程中的一个环节,无数相对真理之和构成绝对真理。如果把绝对真理比作一条"长河",那么,相对真理就是这条"长河"中的"水滴",当人们获得了某种相对真理,也就获得了一部分绝对真理,使人的认识向绝对真理前进了一步,都在绝对真理的“长河”中,增添了新的“水滴”。人类认识就是这样,以无数相对真理的"水滴",汇成绝对真理的"长河",逐步认识永恒的物质世界。
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的辩证统一,是同人的认识能力、思维能力的至上性和非至上性的辩证统一相联系的。人类的思维能力是至上的、无条件的,每一个人的具体认识能力又是非至上的、有条件的,思维认识能力至上性与非至上性的对立统一,决定了真理的绝对性和相对性的对立统一。
承认真理是绝对性和相对性的统一,就必须以辩证的态度对待一切科学真理,既反对绝对主义,又反对相对主义。绝对主义和相对主义都是以割裂真理的绝对性和相对性的统一为特征的。绝对主义夸大真理的绝对性,否认真理的相对性,把已有的理论看成万古不变的教条,不承认真理是一个由相对真理走向绝对真理的无限发展过程。与绝对主义相反,相对主义则夸大真理的相对性,否认真理的绝对性,不承认真理包含着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内容,主观随意地看待真理,抹杀了真理和谬误的界限,陷入唯心主义诡辩论。绝对主义和相对主义在实际工作中则表现为教条主义和经验主义。教条主义脱离具体实践,把普遍真理当成万能的公式,生搬硬套;经验主义则把局部的经验绝对化,堵塞了真理发展的道路。
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作为科学真理,是绝对性和相对性的辨证统一。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正确揭示了自然、社会和思维发展的一般规律,它的基本原理具有普遍性和绝对性,因而我们必须坚持。同一切科学真理一样,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没有也不可能穷尽一切事物及其规律,即使是对自然界、人类社会和人类认识的普遍规律的认识也只是近似的不完全的正确认识,它没有也不可能对不断发展的社会实践所提出的新的问题提供现成的答案,它的理论内容必须随着社会实践的发展而不断地扩展和深化,因而又具有相对性。江泽民根据国际国内形势的新变化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际,提出"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三个代表"思想的提出,充分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人对待马克思主义的真理采取坚持和发展相统一的正确态度,是马克思主义与时俱进理论品质的生动体现。我们对待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必须采取坚持和发展相统一的科学态度,既要坚持又要发展,在坚持中发展,在发展中坚持。坚持是发展的前提,只有发展才能更好地坚持。
三、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惟一标准人们在探索真理的过程中,为了认识真理、坚持真理并发展真理,必须首先确定真理的标准。真理的检验标准问题是哲学上的一个重要问题,如怀疑主义者庄子根本否认有什么检验认识真理性的标准,主张“此亦一是非,彼亦一是非”。这是真理标准问题上的虚无主义。但大多数哲学家肯定检验认识真理性标准的存在,但以什么为标准又有不同的看法。
唯心主义否认客观真理也就必然否认真理的客观标准。有的“以孔子之是非为是非”;有的以“吾心之是非为是非”;有的以大多数人的意见、经验为标准;还有的以主观体验的“有用”、“效果”为标准。凡此种种,说法不一,但都把真理标准限制在主观意识的范围之内,都否认了真理标准的客观性。旧唯物主义者承认真理的客观性,在什么是检验真理的标准问题上作过一些有益的探讨,但由于他们不理解实践在认识中的作用,所以也不可能科学地揭示检验真理的标准。
马克思主义哲学第一次科学地解决了检验真理的标准问题。马克思指出:“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这不是一个理论的问题,而是一个实践的问题。人应该在实践中证明自己思维的真理性,即自己思维的现实性和力量,自己思维的此岸性。”毛泽东说:“真理只有一个,而究竟谁发现了真理,不依靠主观的夸张,而依靠客观的实践。只有千百万人民的革命实践,才是检验真理的尺度。” 又说:“真理的标准只能是社会的实践。”这就是说,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惟一标准,没有第二个标准。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惟一标准,这是由真理的本性和实践的特点决定的。检验认识的真理性,就是检验人的主观认识同客观实际是否相符合。怎样判明主观同客观是否符合以及符合的程度呢?这个问题在主观范围内兜圈子是根本无法解决的,不超出主观范围,不同客观世界发生联系,是不可能证明的。客观世界是独立于人的意识之外的客观实在,它是无目的、无意识的,不能把主观同客观加以比较对照,因而也无法判明某种认识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而实践高于(理论的)认识,因为实践不仅有普遍性的优点,并且有直接现实性的优点。所谓实践的普遍性,就是同样的实践,在同样的条件下,必然产生同样的结果。因此,同样的实践能反复检验主观认识是否同客观事物相符合,给予真理性的认识以确定性。所谓实践的直接现实性,就是实践本身既是直接的现实,又能使理论变成现实,它是把主观认识同客观实在直接联系起来的桥梁,实践是主观见之于客观的东西,人们在一定思想理论指导下从事改造客观世界的活动,能把思想理论转化为现实。因此,实践既有主观性的一面,又有客观性的一面。实践是沟通主观和客观关系的桥梁,只有实践才能把主观认识同客观事物联系起来加以对照和验证。一般说来,一种思想理论经过实践检验,如果达到了预期的效果,那就证明这种思想理论是正确的,反之,则是错误的。
实践作为检真理的标准,具有两重性,即实践标准既是绝对的、确定的,又是相对的、不确定的,是确定与不确定、绝对与相对的统一。实践标准的绝对性或确定性是指:第一,一切认识是否具有真理性,必须拿到实践面前、并通过实践的检验,只有实践才是检验认识真理性的惟一标准,此外再没有第二个标准,这是无条件的、绝对的;第二,凡是经过实践证明的真理都包含有永远不能被推翻的客观内容,这又是无条件的、绝对的;第三,随着社会实践的发展,真理终将被证实,谬误终将被驳倒,这也是无条件的、绝对的。实践标准的相对性或不确定性是指实践检验认识是一个过程,实践具有社会历史的局限性。这种局限性表现为两种情况:第一,某一历史阶段的实践,不能完全证实或驳倒现有的一切认识,而只能驳倒或证实当时的部分认识,实践检验真理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往往需要经过长期的多次反复才能完成。第二,即使已经被实践证明了的真理,也还需要继续经受新的实践检验。
坚持实践标准的辩证法具有重要的意义。正如列宁所说,“这个标准也是这样的‘不确定’,以便不让人的知识变成‘绝对’,同时它又是这样的确定,以便同唯心主义和不可知论的一切变种进行无情的斗争。” 正确地认识实践标准的辩证性,就要自觉地坚持实践标准的确定性和不确定性的统一。坚持实践标准的确定性和绝对性,使我们认识到:任何思想和理论都必须毫无例外地接受实践的检验。自然科学理论是如此,社会科学理论、马克思主义理论也是如此;坚持实践标准的确定性和绝对性,对于人们解放思想,破除旧观念的束缚,树立大胆开拓创新精神,加快改革开放的步伐,也有十分重要的意义。1978年关于实践是检验真理惟一标准的大讨论,对于冲破个人崇拜和“两个凡是”的束缚,全国人民思想的解放,重新恢复和确定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我国改革开放的顺利进行,起了巨大的推动作用。同样,坚持实践标准的不确定性和相对性,对于促进入们转变观念,防止和克服思想僵化,勇于探索,大胆实践,也具有重要意义。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惟一标准,但并不排斥逻辑证明的作用。逻辑证明就是运用已知的正确概念和判断作为前提,通过逻辑推理,从理论上来论证另一个判断是否正确的逻辑方法,是一种探索真理、论证真理的手段。逻辑证明在检验认识真理性的过程中有重要作用:第一,逻辑证明给实践提供理论指导,使实践经验由特殊提高到普遍,从而把握实践的总和,以便实现检验真理的作用。第二,逻辑证明可以论证实被无法直接检验的科学假说的正确性。第三,逻辑证明给实践检验提供理论根据。但是逻辑证明只是论证真理的手段,是实践检验真理标准的必要补充,它并不是和实践相并列的检验真理的标准,更不能代替实践标准。这是因为:首先,逻辑证明中的前提必须已经被实践证明为正确的认识;其次,逻辑推理所遵循的逻辑规则,也必须是在实践中产生、并经过人类实践证明为正确的规则;再次,经过逻辑证明所得到的结论,还必须得经过实践功检验才能最后确定是否正确。夸大逻辑证明的作用,否认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惟一标准,必然会导致唯心主义。
第四节辩证思维的基本方法
一、归纳和演绎归纳和演绎是两种不同的推理方法。
归纳是从个别事实走向一般概念和结论的思维方法,即从许多个别的事物中概括出一般原则。归纳的过程是从个别到一般的思维运动。主体的认识顺序总是先接触、认识个别事物,然后上升到对事物共同本质的认识。归纳法是科学认识和发现的重要方法,它从大量观察、实验得出来的材料中,发现规律、总结定理,这是科学研究最基本的工作。
演绎是从一般到个别的推理方法,即用普遍性的原则、原理引伸出个别结论。它表示思维从一般到单一的认识过程。演绎推理也是科学认识和发现的重要方法,它把一般原理用于个别特殊现象,从而获得关于这一特殊现象更新的知识。它是作出科学预见的一种重要手段。
归纳和演绎的客观依据,是客观事物本身所固有的个性和共性、特殊和一般的对立统一关系。个性中包含着共性,特殊中包含着一般,只有通过对许多个别事物的归纳,才能得出一般的概念和结论,这就要采取归纳的方法。同时,共性存在于个性之中,一般存在于特殊之中,同类事物的共性必然体现在每一个别事物的个性之中,认识了一般可以为进一步研究个别提供方向性指导,这就需要采取演绎的方法。因此,人们既可以从个别中归纳出一般,又可以从一般中演绎出个别。
归纳和演绎虽是两种相反的思维方式,但在人们的实际思维中二者却是相互依赖、相互补充的。在思维过程中,归纳以演绎为指导,演绎以归纳为基础,两者互为前提、互相促进。一方面,归纳是演绎的前提和基础,演绎离不开归纳及其他思维方法。演绎必须以一般原理如公理、定律等为前提,这个前提是思维运用归纳及其他方法的结果。因此,没有归纳就没有演绎。另一方面,演绎是归纳的前导,归纳离不开演绎。在实践的基础上进行的归纳,首先要解决的问题诸如归纳是什么,怎样归纳,为什么进行归纳等目的性和方向性的问题。这些问题归纳本身无法解决,必须求助于演绎,由演绎提供理论根据,由演绎给归纳提供指导。演绎所达到的结论又是归纳的起点,并为新的归纳提供方向。因此,没有演绎就没有归纳,不以演绎为指导的归纳是盲目的归纳。
归纳和演绎是既对立又统一的思维方法,割裂归纳和演绎的统一,主观任意地拔高一方,都不能正确思维,因为归纳法和演绎法都各有其局限性。归纳虽然能概括出同类事物的共性,但不能区分本质属性和非本质属性;归纳法根据有限的同类对象得出的一般结论,往往会产生以偏盖全的错误。而光靠演绎推理不能保证推理结论的正确性,因为演绎本身不能确定前提的真伪。归纳和演绎的局限性表明,人们在思维过程中只有把归纳和演绎结合起来,作为一种统一的思维活动相互补充,交替进行,并与其它思维方法相结合才能形成完整的科学的思维方法。正如恩格斯指出的那样:“归纳和演绎,正如分析和综合一样,必然是属于一个整体的。不应当牺牲一个而把另一个捧到天上去,应当设法把每一个都用到该用的地方,但是只要记住它们是属于一个整体,它们是相辅相成的,才能做到这一点。” ①离开演绎的单纯的归纳和离开归纳的单纯演绎,在理性思维中,实际上都是不存在的。
二、分析和综合分析与综合是在运用归纳和演绎由特殊到一般、由一般到特殊的认识过程中同时使用的又一基本的思维方法。它是比归纳和演绎更为深刻的一种思维方法。
所谓分析是指在思维中把认识对象分解为不同的组成部分、方面和特性,分别加以研究,寻求对象本质和规律性的思维方法。分析不是简单地机械地分解,而是把事物的各个部分、方面和特性放到事物的矛盾运动中去加以理解,从中提取出本质的、主要的东西。分析方法有多种形式,如矛盾分析、结构分析、功能分析、定性分析、定量分析、因果分析、系统分析、信息分析等等,其中矛盾分析是贯串于各种分析方式之中最核心的方式。分析方法的运用曾是近代自然科学获得巨大进展的基本条件,如果没有分析方法就不能将自然科学的各种门类从自然哲学中独立出来。现代科学无论是实验观察,还是理论研究都不能离开分析方法。分析是必要的,它能帮助我们深入了解认识对象的各个部分。但是,如果只停留在分析上,就只能认识事物的局部而不能认识事物的全体,就可能孤立地静止地看待事物。因此,分析又不能离开综合。
所谓综合就是指在思维中把认识对象分解出来的各个部分、方面和特性再组合为一个统一整体而加以研究,从整体上揭示对象的本质和规律的思维方法。综合不是主观的虚构,不是现象的罗列和材料的堆积,也不是对事物各个部分、方面和特性机械地拼凑,而是经过分析之后,在思维中把对象的各个本质方面按其必然联系有机统一起来,揭示认识对象整体的本质和发展规律。综合在认识和实践中都具有重要作用。
分析是从整体到部分的思维运动,综合则是从部分到整体的思维运动。它们虽然是两种相反的思维过程,但在实际的思维活动中却是辩证统一的。首先,分析和综合相互依赖、相互包含。一方面,分析是综合的基础,没有分析就没有综合。只有对客观对象进行周密的分析,对事物的各个部分和矛盾的各个方面清楚的认识,才能在这个基础上进行综合。另一方面,综合是分析的前导,没有综合也就没有分析。分析总是要以综合的成果为指导,并且以综合为目的。没有综合就不能形成对事物的整体认识。在人们的辩证思维中,分析与综合密不可分。分析中有综合,综合中有分析,二者相互结合,交替进行。其次,分析与综合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对于一个事物的认识,不是经过一次分析和综合就能完成,在实际的认识过程中,分析和综合是相互促进、相互转化的。一方面,分析向综合转化。人们在思维中将客观对象的整体分解为各个部分、方面、特性等分别加以认识,一旦抓住了客观对象的本质规律性,人的思维活动就由分析进到综合,形成对客观对象统一的综合的认识。另一方面,综合向分析转化。人们的认识是不断发展的,每个在分析基础上得来的综合认识,又总是在进一步的分析中得到深化。人类的认识史,就是一个分析、综合、再分析、再综合的循环往复、无限发展的过程。
三、抽象和具体从抽象上升到具体是辩证思维的又一基本方法,是人们在认识客观事物过程中,与分析、综合等方法同时并用的逻辑思维方法和实际过程。
抽象和具体的含义是复杂的。辩证思维中的抽象既可以是思维的成果,又可以是思维的方法。作为思维成果的抽象,是指思维经过分析所抽取出来的规定。作为思维方法的抽象,是指在思维中把客观对象的某些本质属性抽取出来而暂时舍弃非本质属性进行研究的一种逻辑方法。辩证思维中的具体,是指许多规定综合的统一体。思维中的具体分为感性具体和理性具体。感性具体是人们通过感官得到的关于事物生动而具体的完整形象,是认识的起点,是对事物的现象和外部联系的整体反映,没有反映事物的本质和规律。要揭示事物的本质和规律必须借助思维的分析活动,对感性具体进行分解,深入地认识事物的本质属性,形成各种抽象规定,从感性具体发展到抽象的思维。
抽象是任何科学认识从感性上升到理性的必经途径。抽象比感性具体在形式上离具体事物更远了,但在内容上却深入到了事物的内部,把握了事物的本质。但每个抽象的规定,只反映事物的属性、特点和关系的一个方面,只是对研究对象的多样性统一体中的一个部分或一个方面的本质的认识。如果把认识仅仅停留在抽象规定上,即使是科学的抽象,也会导致认识的片面性和绝对化。因此,抽象规定不是认识的目的,而是认识的手段和方法。要想真正达到对事物全面而具体的认识,还必须用综合的方法,把对事物各方面的抽象规定联系起来,在理性思维中把事物的各种属性、特点和关系作为完整的统一体具体地再现出来,由思维中的抽象向理性具体运动,从而上升到理性的具体。也就是说,为了掌握具体必须进行抽象,经过科学抽象之后,再达到理性具体。
理性具体,也就是思维中的具体,是在感性认识的基础上,经过分析把事物的各种属性、特点联系起来形成概念,通过综合,把各种抽象规定作为事物的各个方面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统一整体,在思维中完整地、具体地再现出来,形成一系列的概念、原理的理论体系。理性具体从形式上来说是主观的,但是,就其内容来说,它是客观的。因为它在思维中把握了事物的一切方面以及它们的联系,从而达到了对事物的真理性认识。正如马克思所说:“具体之所以具体,因为它是许多规定的综合,因而是多样性的统一。” 只有达到理性具体,我们对一个具体事物的认识才算有了一个真正的结果,才有可能获得与客观对象的本质和规律相符合的科学认识。
从感性具体到抽象,再从抽象到理性具体,是统一思维运动的两个不可分割的过程,两者相互依赖并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没有感性具体到抽象,也就没有由抽象上升到理性具体,理性具体也就失去了客观依据;抽象的规定也有待上升到理性具体,否则,认识就是片面的,不能从整体上去深刻地把握事物。从感性具体到抽象,又由抽象到理性具体的过程,就是具体和抽象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的过程由感性具体到抽象,再由抽象到理性的具体,是认识的实际过程,也是辩证思维的基本方法。从感性的具体到抽象的规定,是形成理性认识的必经途径和必要手段,但不是理性认识的完成,认识还有待于继续发展和深化。如果把认识停留在获得抽象的规定这一步,那么,即使是科学抽象的成果,也会导致片面性和绝对化的错误。这就需要把认识进一步从抽象的规定上升到理性的具体。理性具体既优越于感性具体,又优越于抽象的规定。
从感性的具体到抽象的规定,又从抽象的规定到理性的具体,这是一个具体——抽象
——具体的否定之否定的过程。抽象是对感性的具体的否定,它离开了具体,但是抽象又包含着对自身的否定,它接近着理性的具体。所以,抽象是离开和“接近”具体的统一,是从感性具1体发展到理性具体的决定性环节。科学抽象不是空洞的幻想,而是对客观事物的某一方面本质的概括和反映,这样的科学的抽象必须是反映对象的最一般最基本的本质的抽象;是构成具体对象的基本单位;包含着对象整个发展中的一切矛盾。具备上述条件的科学的抽象,虽然低于理性具体,但却是认识的上升运动的决定性的中间环节和可靠基础。
思维达到了具体,相对于一个认识对象来说,达到了认识的终点,但对于更大范围和更深层次的认识对象来说,它又成为认识的起点,思维又开始了新的行程。而这样的每一次循环,都给人类知识提供了新的内容。
从抽象到具体的方法,无论对于各门具体科学,还是对于哲学都是普遍适用的。它是否定之否定规律在人们认识过程中的具体表现。掌握这一方法,对于我们完整地准确地理解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科学体系,提高理论思维能力,克服思维的盲目性,增强自觉性,从而对于推进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建设,加速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步伐,都具有重要意义。
四、逻辑和历史的统一逻辑的方法和历史的方法、逻辑的东西和历史的东西相一致,是辩证思维构建科学知识体系的主要原则和方法。辩证思维中的历史的东西这一范畴包含两方面的内容:一是指客观实在自身的历史发展过程,二是指反映客观实在的人类认识的历史发展过程,即科学史、认识史、哲学史、语言发展史等等。逻辑的东西这一范畴则是逻辑范畴之间的次序、层次、关系等等。所谓逻辑的和历史的相一致,是指理论的概念体系的逻辑顺序是客观历史发展顺序和认识发展顺序的反映。因此,历史的东西是逻辑的东西的基础,逻辑的东西是历史的东西在理论思维中的再现,是由历史的东西派生出来的。逻辑和历史相统一的原则和方法,归根到底是思维与存在这一哲学基本问题在逻辑学和方法论中的体现和贯彻。
逻辑和人类认识的发展是相一致的。每个个体对于具体事物的认识过程,是由感性的具体到抽象,又由抽象上升到具体。从整个人类认识史来看,也经历了这样的过程。肯定逻辑和人类认识的历史相一致,也就肯定了逻辑和客观实在发展的历史相一致。认识发展史作为主观的东西,是客观的东西的反映。事物发展的原始状态是最简单、最单纯的,它也就成为思想的逻辑进程由以出发的起点。恩格斯指出,“逻辑的方式是惟一适用的方式。但是,实际上这种方式无非是历史的研究方式,不过摆脱了历史的形式以及起扰乱作用的偶然性而已。历史从哪里开始,思想进程也应当从哪里开始,而思想进程的进一步发展不过是历史过程在抽象的、理论上前后一贯的形式上的反映” 。但是这里应该指出,如哲学范畴、力学范畴的逻辑只是同哲学、力学的发展史相一致,而不是与客观历史相一致。
逻辑的和历史的相一致的方法,不论对于社会科学还是对于自然科学的研究都是必须采用的重要方法。马克思对政治经济学、国家等问题的研究就是运用了这一方法。在自然科学中,达尔文之所以能对品种繁多的生物物种作出科学的理论说明,也在于他运用了这一方法。现代生物学的发展表明,要真正揭示生命的奥秘,必须追溯到更远的历史,研究最原始的生命的起源。对生命的研究是如此,对非生命物质的研究也是如此。可见,要对任何现象作出科学的研究和说明,都必须运用历史的方法,贯彻逻辑的东西和历史的东西相一致的原则。
逻辑和历史既相统一又相差别。承认逻辑和历史的差别,对于科学研究同样具有重大意义。第一,逻辑的东西是“修正过”的历史的东西。这种“修正”有两种形式:首先,逻辑是按历史规律修正过的历史的东西。逻辑对历史的反映,不是机械的照相,不是简单的复制和翻版。逻辑反映历史,正如恩格斯指出的“是经过修正的,然而是按照现实的历史过程本身的规律修正的” 。实际的历史发展通过大量的偶然性、偏差和曲折为自己开辟道路。辩证思维的任务,就是要依据历史事实和经验材料,经过抽象概括的加工改造功夫,抛弃细节,抓住主流,抛弃偶然,抓住必然,抛弃曲折和偏差,抓住基本方向和基本线索,从而形成理论概念体系,以便能够在比较“纯粹的形态”上把握历史发展的内在规律性。显然,按照历史固有的逻辑“修正过的”东西,比起未加“修正”的自然主义的历史描述来,更能深刻地反映历史。其次,逻辑的东西有其相对的独立性。逻辑的东西来源于历史的东西,但却是“修正过”的历史的东西,在一定条件下和一定范围内,它具有自己的某种独立性。在某些情况下,逻辑的东西可以离开历史发展的顺序,而不需要绝对准确地追随历史发展的具体进程。在这方面,《资本论》为我们提供了典范。例如,土地所有制和地租的出现在历史上先于资本和利润,然而在《资本论》中,马克思首先论述的却是资本和利润。他认为,把经济范畴按它们在历史上起作用的先后次序来安排是不行的,它们的次序倒是要由它们在资本主义社会中的相互关系决定的,因而这种关系同它们的历史发展次序有时恰好相反。因为资本在资产阶级社会中支配着一切社会关系,马克思就牢牢抓住了资本,对它进行了历史的也是逻辑的分析,从而把资本如何支配全部经济关系(其中也包括资本主义地租)的画面清晰地摆在人们的面前。
第二,逻辑和历史的差别又表现为逻辑方法和历史方法的差别。历史方法是根据历史发展的自然进程来揭示历史规律的方法。为了再现历史发展的最完整的情景,人们必须追随历史发展中的重要曲折包括某些偶然因素,并通过分析重大的历史事件,考察与之有关的有血有肉的历史人物及其活动,研究历史的具体发展过程。历史方法是研究历史科学的基本方法。逻辑方法则是舍弃历史发展的曲折过程和偶然因素的研究方法,它通过一系列概念、范畴来揭示历史规律,并根据问题的不同方面和事物的相互关系来建立理论的体系。显然,历史方法和逻辑方法有着不同的角度和方式,是两种有着重大差异性因而不能混淆的方法。
然而历史方法与逻辑方法又是相互联系、不可分割的。排斥逻辑方法的历史方法是经验主义的,排斥历史方法的逻辑方法是空洞抽象的。历史方法决不能只限于历史现象和具体事例的堆积,而要进一步揭示历史发展的规律,就离不开逻辑的方法。逻辑的方法又必须以历史的实际发展为基础,它实质上就是摆脱了历史形式的历史方法。历史方法和逻辑方法的统一还表现为“在它完全成熟而具有典范形式的发展点上”来考察客体,在这种发展点上,逻辑与历史都充分展现着,它既是历史发展的充分形式,又是逻辑关系展开的充分形式。
总之,客观世界和人类认识都是活生生的,是不断变化发展的。要把握这一矛盾运动和普遍联系的过程,就必须立足于概念的辩证本性,通过概念、判断、推理、假说和理论体系的演化,综合运用归纳和演绎、分析和综合、从抽象上升到具体、逻辑的和历史的相一致的辩证思维的基本方法,才能充分发挥主观辩证法反映和创造世界的作用。
思考题
1.为什么说马克思主义认识论是能动的革命的反映论?
2.为什么说实践的观点是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首要的和基本的观点?
3.根据真理的绝对性和相对性的辨证关系,说明我们对待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正确态度。
4.为什么说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惟一标准?掌握这一原理有何现实意义?
5.科学的逻辑思维方法主要有哪些?掌握这些方法有何意义?
教学参考书:
1.马克思:《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
2.毛泽东:《实践论》,《毛泽东选集》第3卷。
第五章 社会历史观及其基本问题
第一节 历史唯物主义是惟一科学的历史观一、社会历史观的基本问题
1.什么是社会历史观社会历史观是人们对社会历史的根本看法和基本观点。
2.社会历史观的研究对象社会历史观的研究对象是社会存在发展的本质和规律。
3.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的关系社会存在是指社会生活的物质方面,它是人类社会赖以存在发展的一切物质条件的总和。包括:地理环境、人口因素和物质资料的生产方式。
社会意识是指社会生活的精神方面,它是人们对社会存在的观念反映。包括:一切意识要素、精神生活过程和各种意识形态。
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的关系是辨证统一的关系。首先,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其次,社会意识反作用于社会存在。
二、两种历史观的对立及其根源
1.什么是唯心史观唯心史观——用社会意识决定社会存在的观点解释社会历史的观点。
2.唯心史观的两种表现形式一是主观唯意志论;二是客观宿命论。
3.唯心史观长期存在发展的根源第六, 社会历史根源。
第七, 社会阶级根源。
第八, 社会认识根源。
4.唯心史观的理论缺陷第九, 片面夸大人们的思想动机,而没有看到隐藏在思想动机背后的物质根源。
第十, 片面夸大少数英雄人物的作用,而没有看到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作用。
5.什么是唯物史观唯物史观——用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的观点解释社会历史的观点。
三、唯物史观产生的重大意义第四,宣告了唯心史观的彻底破产。
第五,使社会主义由空想变成了科学。
第六,为社会历史研究提供了科学的方法。
第二节 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物质基础一、劳动在人类社会形成和发展中的作用人类社会是怎样产生的呢?这个问题长期以来被人们认为是一个“宇宙之谜”。茫茫自然,在时间上无始无终,在空间上无边无际。自然界从无机物演化出有机物,从有机物演化出高等动物。胚胎学、解剖生理学、考古学和古生物学提供的大量材料充分证明,人类是由高度发展的类人猿进化而来的。类人猿生活在原始森林中,用臂行的方式在树枝上攀缘,使其四肢以至整个身体的结构不断变化,为下地活动时逐步采取两足直立行走的姿势打下了基础,从而为使用和制造工具创造了条件。类人猿具有杂食习性,使其比其他哺乳动物都能更适应大范围的环境,易于适应地面的生活。类人猿是最合群的动物,群体组织程度比较高,则是类人猿能向人类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
类人猿向人类的进化是由于气候条件的变化引起的。类人猿原来生活于茂密的原始森林中。由于气候的变化,使森林地区减少和林木稀疏,树丛间的空隙增多和扩大,迫使类人猿到林间的地面上来活动和觅食,从而逐步习惯于直立行走,而把森林只当作栖息之所,这样便奠定了向人类发展的基础。
从类人猿转变为人的过程,不仅仅是物质进化规律作用的结果。恩格斯说:“劳动创造了人本身”,第一次确定了在猿变为人的过程中劳动所具有的决定性意义。
第一,劳动促使类人猿前、后肢分工,创造了人的手。类人猿到地面生活以后,为了适应地面生活的需要,便把天然的树枝和现成的石块作为工具,用来获取食物、构筑巢穴、防御其他兽类的侵袭。人类祖先这种“最初的动物式的本能的劳动形式”,经过一定的发展,使前肢和后肢的分工逐渐确定下来,下肢起着支撑身体和直立行走的作用,上肢则主要起着掌握工具、获取猎物的作用。经过长期的发展,类人猿逐渐从使用天然工具到学会自己制造和使用劳动工具,形成真正严格意义上的劳动,猿的手也就变成了人的手。这说明“手不仅是劳动的器官,它还是劳动的产物。”
第二,劳动创造了人脑,推动了语言和意识的产生和发展。直立行走扩大了人的眼界,手从动手身体的作用中解放出来,能够触摸到比原先多得多的东西,工具的使用延长和扩大了人的感官,促进了脑的发达。在劳动过程中,正在形成中的人需要彼此交流思想和经验,已经到了彼此间有什么非说不可的地步了。于是喉头得到发展,产生了说话的器官,口部开始发出一定的音节,逐步清晰的音节和一定的思想相结合,产生了语言。劳动和语言的产生和发展,又进一步推动了脑髓和感觉器官的发展,产生了意识和人类所特有的抽象思维能力。恩格斯说:“首先是劳动,然后是语言和劳动一起,成了两个最主要的推动力,在它们的影响下,猿脑就逐渐地过渡到人脑;后者和前者虽然十分相似,但是要大得多和完善得多。”
第三,通过劳动形成了人类的社会关系。古猿的活动具有群体性特点,但这种群体性是自发地形成的。随着劳动产生、发展和人类的逐渐形成过程,人类的活动,由原来动物性的自发的群体活动,逐渐变为自觉的社会生产劳动。在生产劳动中,人与人之间结成了社会生产关系。在生产劳动和生产关系的基础上,人们还从事其他社会活动,形成其他社会关系。
这样,由于劳动改变了古猿的身体结构,创造了人的手和大脑,产生了语言和意识,形成了社会关系,于是就有了人类和人类社会。人类和人类社会的产生过程与人类劳动的形成与发展过程是一致的。人类和人类社会是自然界长期发展的产物,也是劳动的产物。
二、地理环境及其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人类社会的存在和发展离不开一定的物质生活条件。要认识社会有机体的结构,揭示社会生活的本质,首先要研究社会生活的物质条件。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是社会赖以存在和发展的基础,它是指构成社会物质运动形态诸要素的总和,包括地理环境、人口因素和物质资料的生产方式。
地理环境是指与人类社会所处的地理位置相联系的各种自然条件的总和。包括气候、土壤、河流、矿藏、山脉以及动植物等等。地理环境是社会物质生活条件之一,是社会存在和发展的经常、必要的条件。它在社会的存在和发展中有重要的作用。
第一,地理环境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必要的物质前提。地理环境是人类生存和活动的场所。人们在一定的地理环境中生活,在一定的地理环境中进行创造历史的活动。如果离开了地理环境,人类和人类社会就不能存在。同时,地理环境还为人类提供了所必需的物质和能量。人类的衣、食、住、行等一切生活资料和生产资料所需要的原材料,是自然界提供的,或是人们从自然界中取得的。人类通过劳动,从自然界中获得必要的物质资料和能量,因此,人类的生活资料和生产资料最终来自于自然界,否则,社会生活就不能维持下去,当然也谈不到社会的存在和发展。
第二,地理环境影响着社会发展的速度。社会发展的速度,归根结底取决于社会的生产方式,但是,地理环境对社会发展也有很大的影响作用,它可以加速或延缓社会的发展。一般说来,在其他劳动条件大致相同而地理环境优劣不同的情况下,人们所创造的的劳动生产率是不一样的。自然条件较好的地区,社会生产的发展就会快些。相反,自然条件较差的地区,社会生产的发展就会慢些。
第三,地理环境影响着社会经济体系的一些结构和生产发展的某些方向。地理环境是否优越,资源是否丰富,对一个国家的生产特点会发生一定的影响。这种地理环境对生产发展方向的影响,在人类的早期更为明显,并且至今还在各民族所经营的古老的和传统的部门表现出来。
第四,保持生态平衡,对于社会的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人类社会所处的地理环境是一个由各种自然条件所组成的有机整体,是一个相互制约、相互作用的平衡系统。在这个系统中,无论森林、草原、动物、植物、或者光、水、土、气等,都不是孤立存在的,它们相互联系、相互制约。如果各种因素之间进行正常的能量交换和物质循环,就会使它们得到正常的存在和发展,从而也就有利于社会的发展;反之,破坏了它们之间的生态平衡,例如滥用资源、毁林开荒、污染环境等,就会给人类社会带来巨大的灾害。
地理环境对社会发展的影响作用,是十分明显的,但是,它不是社会发展的决定力量。这是因为:第一,地理环境不能决定社会制度的性质。它不能说明为什么地理环境相同或相似而社会制度却不同,地理环境不同的国家又为什么有相同的社会制度。第二,地理环境不能决定社会形态的更替。地理环境的变化一般是比较慢的,而社会制度的变化是比较快的。变化慢的地理环境是不能成为变化快的社会的原因的。第三,地理环境对社会作用的大小是受社会条件制约的,特别是受生产方式制约的,生产方式中的生产力、生产关系的状况不同,地理环境的作用就不同,在我国,只有在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以后,才为合理地利用自然资源创造了有利的条件。
看不到地理环境对社会发展的重大影响作用是错误的,但把地理环境的重大影响作用看成是决定性的也是错误的。资产阶级社会学的地理学派的“地理环境决定论”和由此演变而成的“地理政治论”,不仅在理论上是错误的,而且在政治上是反动的。
三、人口因素及其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人口因素指的是构成人类社会的有生命的个人的总和,包括人口的数量、质量、构成以及人口的发展和分布等等。
人是社会生产和生活的主体,也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承担者,社会的存在和发展都离不开人口因素。人口因素也是社会物质生活条件之一,对社会的发展起着重大的影响作用。
第一,人口因素是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前提。社会是人类的社会,没有一定的人口因素,就不能组成社会,也就没有社会的存在和发展。“全部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无疑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①“根据唯物主义的观点,历史中的决定性因素,归根结蒂是直接生活的生产和再生产。但是,生产本身又有两种。一方面是生活资料即食物、衣服、住房以及为此所必需的工具的生产;另一方面是人自身的生产,即种的蕃衍。”②人是生产力中的能动因素,又是生产关系的体现者,没有人就不存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就没有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和再生产,也就没有社会的存在和发展。
第二,人口因素影响社会发展的速度。人口状况如何,对社会的发展起着加速或延缓的作用。一方面,在一定的生产力发展水平上,适度的人口数量、合理的人口分布等等都能促进社会的发展。反之就会阻碍社会的发展。另一方面,人口的构成质量也影响着社会的发展。适应社会生产需要的人口构成和人口质量,就会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
但是,人口作为社会的自然前提,和地理环境一样,不是社会发展的决定力量。因为:第一,人口因素不能决定社会的性质和面貌。人口数量的多少和人口密度的大小不能说明一个国家为什么是这种而不是那种社会性质;人口增长的速度和人口密度不同的国家,社会制度可能是相同的;一个国家的社会制度是先进的还是落后的,不能用这个国家的人口多少来说明。第二,人口因素不能决定社会制度的根本变革。人口的多少、增长速度的快慢不能解释某一旧制度正好为某一新的而不是其他的社会制度所代替。第三,人口因素的作用受到社会物质资料生产和生产方式的制约。一方面,只有在一定的生产方式下,通过生产劳动和其他社会活动,才能发挥它的作用,如果离开了一定社会的生产和生产方式,人口因素的社会作用就无从谈起。另一方面,人口本身的繁衍和发展,并不是纯粹的自然过程,人口的再生产和发展,总要受到社会物质生产状况的制约,受到社会发展规律的支配。因此,不同的社会有不同的人口规律,“每一种特殊的、历史的生产方式都有其特殊的、历史地起作用的人口规律。”
我们一方面要重视人口因素的作用,另一方面也要反对夸大人口作用的观点。马尔萨斯所谓人口“按几何级数增长”、生活资料“按算术级数”增长的“一般规律”的理论是错误的,在实践中是有害的。在我国,把实行计划生育,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确定为基本国策,科学反映了人口发展规律的客观要求。
四、生产方式是社会发展中的决定力量物质资料的生产方式指的是社会生活所必需的物质资料谋得方式,它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统一。在社会生活的诸条件中,只有生产方式才是社会发展的决定力量。
第一,生产方式是人类社会赖以存在的物质基础,是社会这一特殊机体的物质承担者。人类为了生存,就必须在一定方式下进行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如果停止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人类不能生存,人类社会就不能存在。其他一切活动都是以物质生产活动为前提的。
第二,生产方式决定社会的结构、性质和面貌。有什么样的生产方式,就有什么样的社会形态,每一种社会形态的经济结构、政治结构和思想文化结构,每一种社会形态的性质及整个社会的物质生活、精神生活的面貌,都可以从该社会的生产方式中得到科学的说明。
第三,生产方式决定社会历史的变化和社会形态的更替。社会生产方式是社会发展的内部动力,推动着社会生产的不断发展。随着生产水平的不断提高,一定会引起生产关系的变革,这时,一种低级的生产方式必然要被另一种高级的生产方式所取代。生产方式的根本变革,必然会引起社会形态的更替,随之而来的必然是生产各个领域的变化,由此推动着人类社会由低级向高级的发展。人类有史以来,历史的发展,社会形态的更替,都是由生产方式的变革而引起的,从某种意义说,人类社会的发展史就是生产方式更替的历史。
基于上述原因,马克思指出:“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这就是说,生产方式是社会赖以存在的基础,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决定力量。
三、人类社会历史的本质特征一、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社会的本质问题,是历史观的核心问题,围绕这一问题,各派哲学进行了激烈的争论。把人类社会神化的神学历史观认为社会本质上是“神定的一种秩序”,“上帝”是主宰国家兴亡、民族盛衰的最高力量。这就否定了社会的客观性,否定了人在社会中的主体性,从而对社会的本质作了目的论的歪曲。把社会精神化的唯心史观认为,社会本质上是人的意志、意识活动或心理活动的产物,或者是绝对理性在时间中的展开。这种观点的错误在于,只看到了人们历史活动的思想动机,而没有看到思想动机背后的物质原因。把人类社会自然化的自然主义历史观把社会的本质归结于自然条件,认为社会所处的地理环境决定社会的性质,从而片面夸大了地理环境的作用。总之,马克思主义哲学产生之前的旧哲学,由于受历史条件和阶级条件的限制,不理解实践在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都没有真正理解和把握社会的本质。
马克思主义哲学通过对人类实践活动在社会生活中作用的全面探讨,在人类哲学思想史上第一次科学地揭示了人类社会的本质。马克思深刻指出:“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凡是把理论导致神秘主义的神秘东西,都能在人的实践中以及对这个实践的理解中得到合理的解决。” 马克思这一论断,揭示了人类社会及其生活过程的本质就是人类的实践及其活动过程。
第一,实践是人的全部社会关系形成和发展的基础。人的实践活动,是人与自然之间物质变换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人们不仅同自然界发生关系,而且人和人之间也必然要结成一定的关系并交换其活动。人们“只有以一定的方式共同活动和互相交换其活动,才能进行生产。为了进行生产,人们相互之间便发生一定的联系和关系;只有在这些社会联系和社会关系的范围内,才会有他们对自然界的影响,才会有生产。”在实践中产生了人与自然界的关系和人与人的关系。而在以后的发展中,实践的作用则主要表现为推动人类社会关系的发展,从而使人们的社会联系和关系日益具有十分复杂和多方面的内容。因此,人类的实践活动是社会关系的发源地。
第二,实践构成了社会生活的本质内容。人类社会生活是丰富多彩的,人类社会生活的全部现实内容主要包括物质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社会物质生活,即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是人类社会全部生活的基础。政治是经济的最直接、最集中的反映,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具有不同的内容。精神生活是社会生活中的重要内容。实践构成了社会生活的基本领域。在整个社会生活过程中,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抓住了生产实践,也就抓住了社会生活的本质内容。
第三,实践构成了社会发展的动力。社会发展主要是社会关系的变化以及社会结构的变迁,而社会关系、社会结构是人的实践活动的对象化和实践得以进行的自为存在形式,因此,社会发展的动力决不会产生于人的实践活动之外,它只能形成于人的实践活动之中。即使是社会发展的最终决定力量——生产力也不是纯粹的外部自然力,而是人们的实践能力的结果,并且只有在个人的社会交往中才能成为社会发展的最终决定力量。人的物质实践活动构成了社会发展的动力之源。人既是历史的“剧中人”,又是历史的“剧作者”。
总之,人类社会的本质是实践的。实践内在地包含着人与自然、人与人以及人与其自身意识的关系,它构成了人类社会历史的基础、本质以及人类一切关系产生的源泉。当马克思、恩格斯确认社会的实践本质时,就把社会当作实践去理解,他们看到了社会中物所体现、所承担的社会关系,找到了社会发展的物质根源,发现了社会的物质过程和精神过程的辩证运动,用物质实践而不是用观念来解释社会历史,从而正确解决了历史观的基本问题,并以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为基础,揭示了历史发展的一般规律。
二、物质生产实践是全部社会生活的基础物质生产实践是人类解决与自然的矛盾的最基本的实践,是其他一切实践活动的基础。人类自身的生产和精神生产等实践都是在物质生产实践基础上发生、发展的。物质生产实践决定、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的一般过程,是全部社会生活的基础,是理解全部社会历史的钥匙。
生产实践是人类有意识、有目的地创造价值的活动,是人类创造满足自身需要的生存条件和生活资料的社会性的活动与过程。广义的生产实践具有不同形态和层次,包括物质生产、人自身生产和精神生产等三个子系统。狭义的生产实践仅指物质生产活动。物质生产是指人类创造物质产品的活动与过程。物质生产是人类的最基本的实践活动。人类与动物的根本区别就在于,人类是通过物质生产以获得所需要的物质生活资料,解决人与自然之间的根本矛盾的。
与其他两种生产相比较,物质生产实践的根本特点在于:第一,它是人类为获取生存资料而进行的改造自然、创造具有使用价值的物质产品的活动。物质生产是人类社会与自然之间相互联系的基本环节和特有方式,它要解决的根本矛盾是人与自然的矛盾,即人的物质需要与自然不能以现成形态满足人的需要的矛盾,以及人类不断增长的物质需要与自然无法满足这种需要的矛盾。自然不能满足人,人只能通过物质生产活动去改造、变革自然物的存在形态,使它成为能够满足人类生存需要的物质生活资料,从而达到对自然物的利用、控制和占有。这就是物质生产实践的本质内容。第二,物质生产是在一定意识、目的支配下的人与自然之间的物质、能量和信息变换活动。物质生产的产品,在它们被创造出来以前,已经作为目的而观念地存在于人的头脑之中。它们是人们的目的对象化的结果,因而属于人的创造性活动的产品。在物质生产活动中,人是作为一种对象性存在的自然力与自然物质相对立,通过自身的自然力的运动去作用于自然的对象。在物质生产活动中也包含着精神活动的因素,它既需要人的体力支出,也需要人的智力支出,而且随着物质生产活动向更高形式的发展,智力支出占有愈来愈重要的地位。
物质生产是社会生产体系中最根本的实践形式。它不仅是人类社会存在的基础,而且是制约社会的性质和面貌的决定性因素,是推动社会历史发展的根本动力。物质生产实践在人类社会生活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物质生产实践作为人类获得物质生活资料的源泉,是维持人类生存的根本条件。马克思和恩格斯指出:“我们首先应当确定一切人类生存的第一个前提,也就是一切历史的第一个前提,这个前提就是:人们为了能够‘创造历史’,必须能够生活。但是为了生活,首先就需要吃喝住穿以及其他一些东西。因此第一个历史活动就是生产满足这些需要的资料,即生产物质生活本身”。生产实践是人类获得物质生活资料的惟一途径。人类的生活资料需要靠物质生产实践创造,人类进行物质生产、再生产的生产资料也需要由物质生产实践创造出来。毛泽东指出:“人类的生产活动是最基本的实践活动,是决定其他一切活动的东西。”物质生产实践是人类的始源性活动,是先有物质生产实践活动,然后在它的基础上才会产生出人类的其他一切实践活动——政治活动、科学活动、艺术活动等等。物质生产实践为人类从事其他活动提供物质的和时间的条件,物质生产实践发展的水平决定着人类政治活动、科学活动、艺术活动发展的程度。
第二,物质生产实践是制约社会结构、社会性质和社会面貌的决定性因素。有什么样的物质生产实践便会有什么样的社会生活,从而也就会有什么样的社会结构和社会面貌。社会的经济结构、政治结构和思想文化结构及其发展的状况,都直接或间接地受着物质生产方式的制约,亦即受着物质生产实践的制约。
第三,物质生产实践是社会发展的根本的决定力量。正是物质生产实践创造出了人类的社会文明,并推动着社会文明不断发展。社会形态处于运动、变化之中,社会中的各种要素和方面对于推动社会形态的变化和更替都有作用,但最根本的力量则是社会的物质生产实践。物质生产实践的发展不仅引起社会形态的量变和进化,而且最终会导致社会形态的质变,导致一种社会形态向另一种新的更高的社会形态的转变。
第四,物质生产实践还规定着人的本性及其发展的状况。物质生产实践是使人类和动物区别开来的第一个历史活动,也是人区别于动物的根本标志。它作为人所特有的存在方式和生存方式,是人的主体性的基本根据,并集中地表现着人的本性,规定着人是能动的社会存在物以及人作为社会主体的存在状况。人的主体地位、主体素质、主体能力的提高,取决于多种因素,但决定性的因素是社会物质生产的进步与发展。物质生产的高度发展,是实现人类彻底解放的根本条件。从这个意义上说,物质生产实践的发展史也就是人自身的发展史,人的历史就是社会物质生产实践的历史。
总之,物质生产实践是人类最根本的实践形式,也是认识和理解人和人类社会的本质及其发展规律的关键,是认识和理解社会一切现象的总的根据。
三、物质生产基础上的社会有机系统人类社会作为一种特殊的物质形态,区别于自然界,但又与自然界一样是一个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把社会同生物有机体相类比的思想可以追溯到古代社会。19 世纪英国著名哲学家和社会学家斯宾塞第一次明确、系统地用“有机体”的概念来解释社会。但他抹杀了社会有机体与生物机体的本质区别,提出社会生活也应服从于生物学的基本规律,从而论证资本主义制度的永恒存在。他的这种观点被称为“社会有机论”。
马克思批判地继承了以往思想家关于“社会有机论”的合理内核,创立了历史唯物主义的“社会有机体”理论。马克思反对把社会生活的发展归结为生物学现象,但是他认为把社会看作一个活的有机体的思想是合理的。马克思说:“社会不是坚实的结晶体,而是一个能够变化并且经常处于变化过程中的机体。”后来,列宁也科学地指出:“马克思和恩格斯称之为辩证方法(它与形而上学方法相反)的,不是别的,正是社会学中的科学方法,这个方法把社会看作处在不断发展中的活的机体”,“辩证方法要我们把社会看作活动着和发展着的活的机体。”马克思的社会有机体概念同期宾塞的“社会有机论”的本质区别在于:前者认为社会有机体的运动是高级运动形式,它有自己的特殊本质和运动规律;后者把社会机体同生物机体作简单类比,以支配生物机体的运动规律来取代社会运动规律,把高级运动形式归结为低级运动形式,使社会生物学化。
马克思以人的社会性实践活动来说明社会有机体的构成及运行,从人类社会发展的角度来分析社会有机体的运行机制,从而科学地揭示了社会的奥秘。马克思最初提出“社会有机体”这个范畴是在《哲学的贫困》一书中。他指出:“单凭运动、顺序和时间的唯一逻辑公式怎能向我们说明一切关系在其中同时存在而又互相依存的社会机体呢?”他认为,社会就是“一切关系在其中同时存在而又互相依存”的有机整体,不能将社会有机体的各个部分割裂开来。马克思不仅认为社会是一个有机统一整体,同时还认为:“社会——不管其形式如何——是什么呢?是人们交互活动的产物。”正是通过人类个体交往中的互相作用,才推动了社会的存在和发展。在此基础上,马克思进一步揭示了社会有机体的运行机制。他指出:“这种有机体制本身作为一个总体有自己的各种前提,而它向总体的发展过程就在于:使社会的一切要素从属于自己,或者把自己还缺乏的器官从社会中创造出来。有机体制在历史上就是这样向总体发展的。它变成这种总体是它的过程即它的发展的一个要素。”马克思在这里比较完整地阐明了“社会有机体”理论的内容:第一,社会是一个有机的统一整体,构成社会有机体的各种要素是相互联系的;第二,社会有机体的一切要素都从属于社会有机整体,总体还缺乏的器官也必须从社会性活动中创造出来;第三,在社会要素运动、发展中形成总体,这也就是历史的发展和演进过程。
马克思的社会有机体理论立足于社会经济形态来概括社会一切关系有机运动的内容。社会有机体作为一个总体性范畴,是指人类社会是以生产方式为基础的各种社会因素相互制约、有机联系所构成的整体。正如马克思所说,“社会不是由个人构成,而是表示这些个人彼此发生的那些联系和关系的总和”,它包括经济关系、政治关系、思想关系、血缘关系、伦理关系等等。这是一个有机联系的社会体系,其中,各种因素是按照特定的方式组合起来的,彼此形成一种固定的关系,表现出一定的秩序,从而使社会成为一个具有内在统一性的整体。在这个社会有机体中,生产方式决定并制约着全部社会生活的领域和过程,它是社会大厦的基础,好比社会有机体的“骨骼”,支撑着社会有机体,决定着社会有机体的存在和发展。而全部社会有机体的“血肉”,即社会中的一切政治的、思想文化的等等社会关系,都是在物质资料的生产方式基础上竖立和“生长”起来的。
总之,马克思的社会有机体理论是一个全面分析社会结构、动态地展开各种社会关系运动,并最后凝结于人类自身发展之中的社会发展理论。这一理论为我们全面理解社会的内部结构、发展动力、生长机制和运动规律提供了科学方法论。
第六章 社会的基本结构与文明进步
第一节 社会的经济结构一、生产力的内涵物质生活资料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必要前提,但自然界并未自动满足人的需要,不会为社会提供现成的物质生活资料,这就造成了人和自然界之间的矛盾。因此,人类“第一个历史活动”,就是“生产物质生活本身”。正是在解决社会同自然的矛盾中才形成了生产力。
生产力是人们解决社会同自然矛盾的实际能力,是人类为获得物质生活资料而改造自然的社会物质力量。生产力所表示的是人和自然的关系。生产力具有客观性,这是因为:第一,任何一种生产力都是一种既得的生产力,不具有选择性;第二,生产力的发展具有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性;第三,任何一种生产力都是由一定的物质要素所构成的客观的物质实体。同时,生产力又是一种具有社会性和历史性的物质力量。
生产力的构成是一个复杂的物质系统,包括参与社会生产和再生产过程的一切物质技术要素的总和。其中具有一定生产经验和劳动技能的劳动者、以生产工具为主的劳动资料和引入生产过程的劳动对象,是生产力的三个基本要素。现实的生产力正是这三个要素交互作用的结果。但三个要素在生产发展过程中所起的作用是各不相同的。
劳动者是生产力中首要的因素,是全人类的首要的生产力,因为,劳动资料的制造、使用和劳动对象的改变,都依赖于劳动者的活动,劳动者永远是生产力中的能动的主导因素,是“最强大的一种生产力”。
劳动资料是生产力中的重要因素。劳动者只有借助劳动资料,才能进行改造自然的活动。马克思曾形象地把它比喻为骨骼系统和肌肉系统。劳动资料是一个结构复杂、范围广泛的物质系统,它随着历史的发展而经常变化,包括动力系统、能源系统、运输系统、自动化控制和信息传递系统等。其中生产工具是具有决定意义的因素。生产工具是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客观尺度,是人类改造自然能力的标志,也是划分不同社会经济形态的物质标志。历史上每一种社会形态之所以比先前的社会形态达到更高的生产力水平,归根到底是因为在生产中应用或能够应用更为进步的生产工具,因而创造了比在它之前的社会形态更高的生产力。正如马克思所说:“手推磨产生的是封建主的社会,蒸汽磨产生的是工业资本家的社会。”,“各种经济时代的区别,不在于生产什么,而在于怎样生产,用什么劳动资料生产。”
劳动对象也是生产力中不可缺少的要素。劳动对象通常是指人们在生产过程中所能加工的一切物质实体,它包括两大类,一类是未经加工的天然物体;另一类是经加工的原材料。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没有劳动对象就无法进行生产,它是进行物质生产的前提,是现实生产力所必备的要素。同时,劳动工具和劳动时间等条件相同的情况下,由于劳动对象不同,生产出的产品的质量和数量往往有很大差别。
上述三个基本要素,是生产力系统的实体性要素。除此之外,生产智能性亦称渗透性要素,管理性亦称运筹性要素和准备性要素。在现代化大生产过程中,只有把这些要素构成相互作用过程,才能形成现实的生产力。
生产力是质与量的统一。生产力的性质是指生产力的质的方面,表现在社会结合和物质技术结合两个方面:在社会结合方面,表现为集体性生产抑或个体性生产,分工协作及其相互关系的状况是它的主要内容;在物质技术方面,表现为劳动者用什么劳动资料进行生产。生产力的量的方面则表现为生产力的水平,它也包括社会结合和物质技术构成两个方面:在社会结合方面,主要是指社会分工和协作的规模、程度等;在物质技术方面,主要是指劳动力和劳动资料的多少,产品的数量、生产发展及劳动速度以及劳动生产率的高低等。生产力的性质和水平是相互联系、相互渗透、相互过渡的,二者的统一就是生产力的状况。
从生产力的构成可以看出,生产力实际上标志着人与自然之间的现实关系,是人们控制人与自然之间物质变换的能力。在与自然的物质变换过程中,作为主体的人不仅付出自身的体力和智力,而且还要借助自然力来改造自然。这是一个以人的本质力量对象化而实现的“自然的人化”过程,是一个自然力被同化于人的体力、自然规律被转化为人的智力的过程。二者相互依存、相互制约,形成一种双向运动。这两个方面的统一构成了生产力的本质,缺少其中任何一个方面,都不能构成现实的生产力。没有生产力也就不会有社会经济结构的各种部件,就没有社会生活本身。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生产力是社会经济结构的奠基石。
二、生产关系的内涵在生产过程中,人们除了同自然界发生关系外,彼此间也发生一定的关系,即生产关系。生产活动从来就是社会性的,马克思指出:人们只有“以一定方式结合起来共同活动和互相交换其活动”,“才会有他们对自然界的影响,才会有生产。”也就是说,人们只有结成一定的生产关系才能进行生产。否则,彼此隔绝地单独一个人进行生产是不可能的。
生产关系是人们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物质关系。它表示的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这种关系是在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的总过程中与一定生产力的发展状况相适应的社会性的物质关系。
生产关系是一个多层次结构的复杂系统,它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即生产资料所有制关系、人们在生产中的地位和交换关系、产品分配关系以及由此所决定的消费关系。其中生产资料所有制关系是最基本的方面,是生产关系的基础,它决定着生产关系的性质;决定着生产关系的其他两个方面的内容,而生产关系的其他方面、环节也不是消极被动的,对所有制关系则起着制约和影响作用。这三个方面相互联系、相互制约,共同组成一个有机的统一整体,形成社会的经济结构。
生产资料所有制关系是指生产资料和人的结合方式,其实质就是生产资料归谁所有、所支配的问题,这是人们之间在物质生产中所发生的最基本的经济关系。这种经济关系归结起来有两种基本类型:一种是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生产关系,包括原始社会的生产关系、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和未来的共产主义生产关系;一种是以生产资料私有制为基础的生产关系,包括奴隶制生产关系、封建制生产关系和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在我国社会主义现阶段的生产关系,从所有制来看,则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份共同发展的生产关系。
人们在生产中的地位和交换关系,是指在生产过程中生产的组织者、企业管理者以及直接从事生产的成员之间所发生的相互关系,这种关系是由生产资料所有制关系决定的。在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生产关系中,人们之间是平等、互助、合作的关系;在以私有制为基础的生产关系中,人们之间是剥削与被剥削、压迫与被压迫的关系。
产品的分配关系也是由生产资料所有制关系决定的,生产资料所有制关系又通过分配关系得到体现。由于生产资料所有制关系不同,产品分配形式也就不同。同样是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生产关系,产品分配关系也是不同的,原始社会是平均分配的方式;社会主义社会则是以“各尽所能,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多种分配方式;共产主义社会将实行“各尽所能、按需分配”的方式。同样是以私有制为基础的生产关系,在奴隶社会,奴隶主阶级不仅占有全部生产资料和产品,还直接占有奴隶;在封建社会,地主阶级无偿占有农民的绝大部分劳动产品;在资本主义社会,资本家则无偿地占有雇佣工人所创造的全部剩余价值。
生产关系是一种客观的物质关系。这是因为:一方面,任何一种生产关系的产生、存在和发展,都有客观规律性。在一定历史条件下,人们只能结成某种生产关系而不能是别的生产关系,而且,这种生产关系的发展只能转化为某一特定的生产关系。另一方面,一切生产关系都体现着人与人之间的物质利益关系,在私有制社会里,物质利益集中表现为阶级的利益。这种物质利益总是一定的社会历史条件所允许和规定的,而不是取决于人们的主观愿望和要求。
作为“生产关系的总和”的社会经济结构有其独特的功能。第一,它以一定形式把人和物结合起来,这是生产力中人和物的要素由可能的生产力变为现实生产力的基本前提;第二,它决定着其他方面的性质,直接决定社会的政治结构和观念结构,构成政治结构和观念结构的现实基础。正是从这种意义上,马克思又把作为生产关系总和的经济结构称为经济基础。
第二节 社会的政治结构
1.政治结构的内容及其核心
.社会的政治结构是社会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一定社会的政治上层建筑及其结合方式。它包括国家、宪法等一系列政治法律制度,以及军队、警察、法庭、监狱、政府机关、政党等组织设施。其特点是:第一,它是由经济结构决定的。作为建立在经济基础之上的政治上层建筑,它集中反映社会经济结构的客观要求,并积极反作用于社会的经济运动。第二,它在阶级社会中具有鲜明的阶级性。其功能在于维护统治阶级的利益,调节各阶级之间的利益关系。但是当阶级消灭以后,政治结构的阶级对抗性质将随之消灭,其功能也从调节各阶级之间的利益关系转换为调节人民内部的关系,从事经济、文化建设,对人的政治统治变成对物的管理和对生产过程的领导。第三,具有强制作用。为有效地调节阶级间的关系,它从其形成的那一天起,就成为一种现实的、独立的强制力量,不仅军队、警察、法庭、监狱、国家政权等机构和设施表现为物质性的暴力,即使是政治制度和法律规范的条文也对人们具有强制作用。它不仅集中地反映着一定的社会物质经济结构,反作用于社会的经济运动,而且广泛地影响和制约着社会的精神文化生活,对一定的社会观念结构的形成和发展起主导作用。
国家政权是社会政治结构的核心。首先,从其对国内作用来看,国家政权是统治阶级维护符合本阶级利益的政治法律制度和经济制度的重要保证。作为统治阶级意志体现的政治法律制度、经济制度,其建立、巩固和发展完善必须凭借国家政权的力量。政治法律制度的强制力量,只有借助国家政权的强制力量才能实现。从历史上看,任何国家的反动统治阶级都是通过建立、控制、掌握国家政权来维护其腐朽的政治法律制度和经济制度的。革命阶级要想推翻反动统治,也往往都是把反对统治阶级的斗争发展为政治斗争,并抓住政治中最本质的东西即国家政权问题,才有可能最终取得革命的胜利。国家政权是否从反动统治阶级手中转移到革命阶级手中,是革命成功与否的首要的和基本的标志,也是社会政治、经济制度能否进行根本性变革的重要前提。因此,历代统治阶级为了有效地调整阶级之间的关系,保持社会的政局稳定、经济稳定,维护本阶级在经济、政治、思想的统治地位,总是首先建立、控制国家政权。其次,从其国际作用来看,建立、控制、掌握了国家政权,有了军队、警察等强力机构,就在很大程度上能维护国家主权的完整性和独立性。对于一个国家来说,国家政权不仅可以保证国家的对内主权,还能为本国在对外主权上提供强有力的保障。没有国家政权,也就难以维持国家主权的独立和完整。
2.国家的本质与职能国家不是一个简单的地理概念,而是以一种阶级统治为实质的社会政治权力的组织形式。国家的出现同阶级和阶级斗争相关。在原始社会,没有私有制,没有阶级,也就没有国家。国家是随着原始公社制社会的解体和奴隶社会的产生以及奴隶社会阶级矛盾的尖锐化而产生的。在奴隶社会,占人口极少数的奴隶主阶级为了镇压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奴隶阶级及其他劳动人民的反抗,维护其阶级利益,就需要在经济统治的基础上,建立一种强有力的政治权力,这就是国家。列宁指出:“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和表现。在阶级矛盾客观上不能调和的地方、时候和条件下,便产生国家。”国家的起源表明,国家在本质上是一个阶级统治另一个阶级的暴力工具。
国家的本质通过国家的职能表现出来。任何国家都有对内和对外两个方面的基本职能。
国家的对内职能包括政治统治和社会管理两个方面。对内的政治统治就是掌握国家权力的阶级对被统治阶级和敌对势力实行专政,强制其服从,确保统治阶级的根本利益不受侵犯。对内的社会管理就是执行社会公共事务的组织、管理和调节。国家的对外职能则是以国家为特定的社会主体,在经济、政治、文化、军事等方面进行国际交往的职能。一方面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防御外来的侵略和颠覆;另一方面根据自己的利益调整国与国之间的关系,进行国际间的交流,参与国际经济政治生活。
国家对内对外这两种基本职能是一个有机整体,二者在本质上是一致的。对内职能是基本的、实质性的,对外职能是对内职能的继续和延伸。在对内的两种职能中,政治统治职能是首要的和基本的方面,社会管理职能是从属于或服务于统治阶级的政治统治的。但政治统治的职能不能脱离社会管理的职能。
国家有不同的类型和形式。国家的类型和形式问题也就是国体和政体的关系问题。所谓国体,是指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它表明哪个阶级掌握国家政权,哪个阶级是统治阶级,哪个阶级是被统治阶级。国体是国家的阶级内容,是决定国家阶级性质的方面。在国家历史上,国体有两种基本类型:一是奴隶主阶级专政、封建地主阶级专政和资产阶级专政的剥削阶级国家,即少数人统治的国家;一是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即由无产阶级和全体劳动人民占统治地位的、多数人统治的国家。
政体是指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即统治阶级采取何种形式去组织自己的政权机关。历史上国家的政权形式很复杂,但归结起来剥削阶级的国家主要有两种政权形式。一种是君主专制政体,其特点是独裁制(国家最高权力属于君主)、终身制、世袭制。另一种是共和政体,其特点是代议制(国家的最高权力不属于个人,而属于由选举产生的、有一定任期的代议机关)、任期制、选举制。此外还有介于二者之间的君主立宪制,其特点是君主作为国家元首是世袭的,但国家实权掌握在对议会负责的内阁手中,君主只具有象征的地位。
国体和政体是国家统一体的两个方面。其中国体是国家的内容,政体是国家的形式。国体与政体的关系是:一方面,国体决定政体。一个国家采取何种政体形式主要是由国体决定的,同时也受着民族文化传统、阶级力量的对比、统治阶级的构成等具体历史条件的影响,因此,同一种国体有不同的政体形式。另一方面,政体与国体相适应,并服务于国体的需要。政体对保证国家的性质和政权的稳定具有重大作用。
国家也是一个历史范畴。国家是一种从社会中产生,又自居于社会之上并且日益同社会相脱离的力量。当国家和社会的脱离到了十分尖锐的程度时,情况就会走向反面,即国家与社会的关系由脱离重新走向统一,即把迄今所吞食的一切权力都归还给社会。无产阶级的革命是这种转化的契机,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政权是国家走向消亡的最后一种过渡形式。当国家真正代表整个社会力量时,即国家走向与社会的统一时,当人民普遍参与国家的管理时,国家也就真正消亡了。这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
第三节 社会的文化结构一、社会观念的构成社会的观念从其实质上说,是由社会存在决定并反映社会存在的社会意识。作为社会的精神产品,它是人们物质关系的直接产物,是人们物质关系在观念上的表现。社会观念的构成是十分精微和复杂的。从其结构来看:
第一,从社会观念的主体构成上来看,它包括个体观念和群体观念。个体观念是个人的独特社会经历与社会地位的反映,是个人独特实践的产物。它直接影响着个人的人生态度和社会行为等,也直接间接地影响社会。个体观念包括个人的认识、情感和意志,这三方面是互相影响、互相制约的,但最基本的是认识,情感和意志都是在认识基础上产生的。群体观念是指一定人群共同体的共同意识,是社会群体实践的产物,它包括集团观念、阶级观念和政党观念等。群体观念是为以生产实践为基础的整个社会实践,为维持一定的社会关系、社会秩序服务的。
个体观念与群体观念相互依赖、相互作用、相互转化。一方面,个体观念的形成,离不开一定的群体观念的指导,同样,群体观念也要不断地从个体观念中吸取丰富的思想材料,丰富发展自己;另一方面,个体在群体观念的熏陶下形成个体观念,个体观念又在一定情况下上升为群体的观念,实现二者的辩证转化。恰恰是个体观念群体化,群体观念个体化,循环往复,以至无穷,使社会观念在合乎规律的演变中逐步升华、发展。
第二,从社会观念的不同层次看,它包括低层次的社会心理和高层次的社会观念形式。
社会心理是一种低层次的社会观念,它直接与社会生活相联系,是人们在日常生活和交往中自发形成的不系统、不定型的观念形式。社会心理包括个人心理、民族心理、阶级心理以及职业心理、时代心理等,具体表现为感情、情绪、意愿、风俗习惯、成见、自发倾向和朴素的信念等。社会心理是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形成和积累起来的对物质经济关系、人们生存的社会条件的经验的反映,其中交织着感性因素和理性因素,但以感性因素为主,还不具有自觉的理性形式。在阶级社会中主要是由阶级心理和民族心理相互交错而构成的社会心理,特别是占统治地位的阶级心理,对于观念形态的状况和发展有很大的影响。
社会意识形式是一种高层次的观念形式,它是人们自觉建立起来的、以特定的形式和较为严整的体系表现出来的观念形式,是对社会存在比较间接的反映,是从社会生活中概括提炼出来的系统的、自觉的、理论化的反映形式,包括政治法律思想、道德、宗教、艺术、哲学、科学等不同形式。
社会心理和社会意识形式之间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社会心理和社会意识形式有低级和高级、直接和间接的区分,这是它们的差别性。社会心理往往是社会意识形式的思想基础,为一定的社会意识形式的形成和发展提供最初的动机、激情等思想素材,而系统化、理论化的社会意识形式往往给社会心理的发展以重大影响,并逐步转化为社会心理。
第三,从社会观念同经济基础的关系来看,它又可区分为属于上层建筑的社会意识形式和不属于上层建筑的社会意识形式两部分。属于上层建筑的社会意识形式是观念(思想)上层建筑,通常称为社会意识形态,它包括政治法律思想、道德、艺术、宗教、哲学以及大部分社会科学,它是对经济基础的直接或间接的反映,并直接或间接为经济基础服务。在阶级社会中,社会意识形态具有鲜明的阶级性。社会意识形式中不属于上层建筑的部分被称为非意识形态部分,主要是指自然科学,也有部分社会科学和思维科学,如语言学、逻辑学等。非社会意识形态在阶级社会中不具有阶级性,它们可以被不同的阶级利用,为不同的阶级服务,不过,它们在应用中往往受到一定阶级的制约。
作为高层次观念形式的政治法律思想、道德、艺术、宗教、哲学等诸形式,它们分别具有各自不同的特点,并发挥着自己特殊的社会作用。
政治法律思想是社会观念文化结构中诸意识形式的核心部分,是在阶级和国家出现以后才出现的。政治思想是人们关于社会政治制度、政治生活、国家、阶级、社会集团及其相互关系的观点、理论之总和。法律思想是关于法的关系、规范、制度和设施的观点、理论的总和。政治思想和法律思想的联系极为密切,人们一般把它们合称为政治法律思想。政治、法律思想是经济基础的最直接、最集中的反映。它们同阶级的利害关系最为密切。在阶级社会里,经济利益是各阶级最基本的利益,政治斗争是由经济关系决定的,是围绕经济解放而展开的。法律也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是保护统治阶级的经济利益和统治地位的手段。它是由一定的阶级、生产力和交换关系的发展决定的,因此它们是阶级和阶级斗争的产物,是历史的范畴。
在阶级社会里,政治、法律思想是阶级斗争的工具,具有强烈的阶级性。一定社会的占统治地位的政治、法律思想只能是统治阶级的思想,它们竭力地为统治阶级的利益服务,统治阶级的政治、法律思想除了表现为理论形式之外,还体现在国家的政治、法律制度和政治法令中,它们直接维护统治阶级的统治。被统治阶级在阶级斗争中也会形成自己的政治、法律思想,被统治阶级利用它们破坏统治阶级的统治,为夺取国家政权,建立自己的阶级统治而服务。
政治、法律思想的社会作用,除了维护一定阶级的阶级利益,积极反作用于社会的经济基础外,还在意识形态中占据核心和主导的地位,对其它社会意识形式起着统帅和指导作用。
道德是调整人们之间及个人和社会之间的关系的行为规范的总和。道德是社会存在的反映,是由经济基础决定,又为一定经济基础服务的。在阶级社会里,道德是有阶级性的。道德的内容极其广泛,它包括调节人与人之间的行为使之和睦相处的规则,调节个人与集体利益使之协调一致的规则,确定和巩固一定道德规范和道德关系的准则以及评价人们行为的标准等等。道德和法律有相似之处,都是用以调整人与人之间、人与社会之间关系的准则,但是两者之间仍有质的不同。道德不像法律那样,由国家强制地制定和强制地执行。它是依靠社会舆论的力量,依靠人们的信念、习惯、传统和教育的力量来维持的。人们常以善和恶、正义和非正义、公正和偏私、诚实和虚伪等道德标准评价人们的行为,调整人们之间以及个人和社会之间的关系。道德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要比法律广泛的多,而且有的显然是法律所不可能做到的。道德和法律是相互补充的。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辅相成。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与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相协调、与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相承接的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体系,认真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弘扬爱国主义精神,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集体主义为原则、诚实守信为重点,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教育,这是时代的要求,是我国社会发展的要求。只有把道德和法律的作用紧密地结合起来,才能使道德的社会作用得到有效的发挥。
艺术是以具体、生动、感人的典型形象反映社会存在的一种社会意识形式。它通过美的感染力具体地影响人的思想感情和社会生活。大致可分为四类:第一类是表演艺术,比如音乐、舞蹈;第二类是造型艺术,比如绘画、雕塑;第三类是语言艺术,比如文学、相声;第四类是综合艺术,比如戏剧、电影。它们虽各有其特点和风格,但都是通过典型形象来再现生活的。用典型形象反映社会生活是艺术的基本特征。艺术的典型性就是用艺术形象反映社会生活的本质和规律,而不是某些个别的具体事物的简单再现。艺术典型是社会生活个性和共性的统一。艺术实践证明,凡是成功的或优秀的艺术创作都是共性和个性的完美统一。艺术典型虽然来源于社会生活,但又高于社会生活,比社会生活更集中。艺术家们只有创造典型的艺术形象,才能再现社会生活,才能给人以美的享受,才能教育人们,感染人们。
社会生活是艺术的惟一源泉。在原始社会早期,艺术就产生了,它是当时社会生活的一部分。原始人在生产劳动以后,为了表达喜悦的心情,他们就以绘画、舞蹈、诗歌、讲故事等艺术形式表现自己的生活。最初的唱歌,就是他们的劳动“号子”,原始艺术中的舞蹈、壁画、雕像等,就是当时社会生活的再现,是生产实践活动的美化形式。在没有专门艺术家的情况下,每个原始人都过着一定的艺术生活,以推动当时的生产实践活动。到了阶级社会,艺术才成为精神生活的一种独特形式。
在阶级社会里,由于社会生活本身具有阶级性,所以一般地说,艺术是有阶级性的,属于上层建筑,是经济基础的反映。艺术总是反映一定的阶级和社会力量的愿望和要求。不同阶级的艺术对社会发展起着不同的作用。在创立和发展无产阶级艺术的过程中,必须站在无产阶级的立场上,采取批判继承的态度,积极地吸取人类历史上的一切优秀的艺术遗产,不断地促进社会主义艺术事业朝着健康的道路发展,以满足人们不断增长着的物质和文化的需要。无产阶级艺术只有做到革命的政治内容和尽可能完美的艺术形式的统一,坚持艺术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针,才能成为无产阶级团结人民、教育人民进行革命和建设的强大思想武器。
宗教是统治人们的那些自然力量和社会力量以虚幻的、颠倒的形式在人们头脑中的反映,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历史现象。宗教以崇拜超自然的神灵为基本特征,盲目的信仰是它的共同原则。宗教观点、宗教情感和宗教仪式是它的基本内容。
宗教是自然压迫、社会压迫和人们愚昧无知的产物。在原始社会里,由于生产力极端低下,人们对自然灾害无法抵抗,对自然界千变万化的现象无法解释,对自己的身体构造和梦境等无法说明,于是产生了对超自然力量的崇拜,形成了原始的宗教观念。随着阶级剥削和人们对于所受到的自然力量和社会力量的压迫是无能为力,于是就产生了祈求神灵来保佑自己并帮助自己解脱现实苦难,希望在“来世”得到幸福生活等想法,进一步为宗教产生提供了思想条件。在阶级社会中,剥削阶级的剥削与压迫是宗教产生、发展的主要根源。可见,宗教是在一定的社会物质条件下产生的,并且是随着社会的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的变化而变化的。
在阶级社会里,宗教是反动阶级统治和压迫劳动人民的工具,是麻醉人民群众的鸦片。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宗教是一种历史现象,随着宗教产生和存在根源的消失,宗教最终将必然消亡。要使宗教消亡,必须彻底推翻剥削制度,消灭阶级压迫,铲除宗教赖以存在的社会的和阶级的基础,只有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极大提高,人类真正成为自然和社会的主人,到那时,宗教才能消灭。在社会主义社会中,产生宗教的阶级根源已经基本消灭,但宗教影响还会长期存在。这是同经济发展程度、科学发展水平以及宗教观念本身的顽固性相联系的。面对这种复杂的情况,我们应当慎审地对待宗教问题,严格执行党的宗教政策,大力发展生产力,同时大力普及科学文化知识,提高人们的科学意识和思想境界,为最终消灭宗教创造条件。
社会观念的各种形式之间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它们之间的区别是:历史发展的过程和前途不同;对社会存在、社会生活反映的角度和方式不同;同经济基础联系的密切程度不同;对社会存在的作用方式、大小和性质,在不同的历史条件下也不同。它们之间的联系是:它们都是对统一的社会经济形态的反映;它们之间在内容上相互补充、相互渗透;它们在发展变化的历史过程中,相互影响、相互制约。总之,各种社会观念形式通过相互联系,汇合成具大的精神力量,共同作用于社会存在。
二、社会观念的一般特点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社会意识一旦产生就有自身的特点。
第一,社会意识是对社会存在的反映。一方面,社会意识的内容是由社会存在决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不同,生产发展水平不同,社会意识也就不同。另一方面,社会意识的发展变化也是由社会存在决定的。社会存在、社会物质资料的生产方式是具体的、历史的,作为社会存在之反映的社会意识也就必须是具体的、历史的。
第二,在阶级社会里,社会意识具有阶级性。由于阶级地位不同和阶级利益的根本对立,不同的阶级、不同阶级的人,就有不同的思想感情、愿望和道德观念,形成不同的、甚至根本对立的社会意识形态。
第三,社会意识具有相对独立性。首先,社会意识的发展变化与社会存在的发展变化的不完全同步性。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的反映,并不总是同它所依赖的社会物质基础的变化完全一致的,有时落后于社会存在并阻碍其发展,有时又预见到社会存在未来的发展趋势,推动社会的发展。其次,社会意识的发展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平衡性。一般地讲,社会意识的发展程度,同一定的社会的经济水平是一致的,但是在特殊情况下,也会出现不平衡的情况。历史上有许多经济上落后的国家,在思想领域内却超过了经济上先进的国家。再次,社会意识的发展具有历史继承性。各个时代的社会意识都同以往的社会意识有着一定的继承关系。每时代的思想家、科学家、艺术家在认识和解决当时社会存在的问题时,无论是在内容方面,还是在形式方面,都要批判地吸收前人所创造的积极思想成果,从而推动社会意识向前发展。最后,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的反作用。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具有能动的反作用,是它的相对独立性的最突出表现。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及其发展的反映不是消极被动的,而是能够起促进或阻碍作用的.具体地考察社会意识的反作用,应该从质和量两个方面加以分析。社会意识的作用,就是它对社会历史发展影响的性质,是促进还是阻碍。任何社会意识在历史上的地位和命运,首先取决于它起作用的性质。先进的社会意识促进和加速社会的发展,落后的社会意识阻碍和延缓社会的发展,这是衡量一切时代的社会意识反作用性质的标志。社会意识反作用的量的方面,就是它影响社会发展的程度深浅、范围大小、时间久暂等等。社会意识只有通过群众的实践才能起作用。一种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的作用的大小,主要取决于它实际掌握群众的广度和深度。一定的思想体系,不论是先进的还是落后的,只要它能够掌握一定量的群众,就能影响社会的发展。掌握的群众越多,作用也就越大。一定的质决定一定的量,不同质的意识形态作用的量的变化方向,也是各不相同的。先进的革命思想的作用总的方向是不断增强,落后的保守意识的作用总的方向是不断削弱。但这还只是一种可能,要使这种可能变为现实,还得靠新旧意识形态之间旷日持久的争夺人心的斗争,先进思想由于其本身的真理性,它必将逐步深入人心,日益广泛地掌握群众,成为推动社会前进的物质力量。
由于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的反作用有其特殊的方式,这就决定了社会意识领域的斗争具有自己独特的规律性。社会意识领域中的斗争只能靠说服而不能靠强制和压服。通过思想斗争、说理斗争来解决矛盾,这是社会意识独特的发展规律。党的“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是对社会意识发展规律的创造性运用,是正确开展意识形态领域里的斗争和促进社会意识形态发展的基本方针。
三、文化与中国传统文化的现代化探讨社会的观念结构不能不涉及文化。文化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文化是指人类创造的物质和精神成果的总和。其中包括物态的、制度的、思想的和习俗的等不同层次。狭义上的文化,是相对于经济、政治而言的社会意识形式,主要包括政治思想、法律思想、道德、艺术、宗教、哲学等。文化从本质上说,是一定社会的政治和经济在观念形态上的反映。文化大致可以划分为四个基本方面的类型:世界观文化、科学文化、艺术文化和规范文化。它们是人类对世界改造和认识的不同的文化成果,有着不同的功能。
民族性、国度性是文化的重要特性之一。在世界历史上,各民族、各国家分别在不同的自然、社会条件提供的舞台上,演出了情节有别、风格各异的文化正剧。中国文化是中华民族对于人类的伟大贡献,中国文化就其发生、发展的历史而言,可以划分为中国传统文化、中国近代文化和中国现代文化。中国传统文化,一般可规定为1840年鸦片战争以前的中国文化,它是我们的先辈传承下来的丰厚遗产,曾长期处于世界领先的地位。
文化对社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主要表现在:第一,在一个社会中占统治地位的文化具有维护、巩固这种社会制度,调控并保持其正常运转的功能。第二,文化是经济发展的重要保证。文化反映经济的基本特征,又对经济的发展起能动的促进作用,为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提供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第三,文化是民族的灵魂和血脉,是凝聚民族的精神纽带,具有知识传承和教化功能,并能构建民族心理,塑造民族性格,形成民族传统。第四,文化是增强综合国力的重要力量,它以精神财富的身份显示综合国力。
中国传统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在中国迈向现代化,迈向21世纪的今天,大力弘扬中国传统文化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第一,中国传统文化中所蕴含的优秀的人文精神和民族精神对于为现代化而奋斗的中国人民具有强烈而积极的精神激励功能。江泽民在十六大报告中指出:“民族精神是一个民族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精神支撑。在五千多年的发展中,中华民族形成了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伟大民族精神。”如反抗外来侵略的爱国主义精神,“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奉献精神,“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高尚情操,“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英雄气概,“贫贱不能移、富贵不能淫、威武不能屈”的光辉品格,“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社会公德,以天下为己任的社会责任感,自强不息、不屈不挠的奋进精神等。这些优秀的人文精神,长期受到人们的尊崇,成为生活行为的最高准则,指导着人们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价值观、道德准则和生活、思想方式,使人们摒弃民族自卑感,树立民族自尊心、民族自信心和民族自豪感。因此,它理所当然地成为维系全民族共同心理、共同价值追求的思想纽带,成为焕发人们为祖国统一、社会进步而英勇奋斗,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让中华民族秀甲于世界之林的精神源泉。面对世界范围各种思想文化的相互激荡,必须把宏扬和培育民族精神作为文化建设极为重要的任务,使全体人民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
第二,中国传统文化中所蕴含的“天人合一”、“以人为本”、“刚健有为”、“贵和尚中”等文化精神具有重要的民族凝聚功能。它以巨大的思想统摄力量,超越地域、种族、时代的界限,哺育着每一个中华儿女,使其凝为一体,同心同德地为中华民族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不懈地奋斗。“国家一统”、“中华一体”等民族文化心理对于我们国家、社会的政治、经济长期稳定发展,起着十分重要的聚合作用。不仅如此,“天下一家”、“民胞物与”、“四海之内皆兄弟”等观念,还成为凝聚全社会的精神力量。以国家统一为乐、以江山分裂为忧,是中华民族天经地义的政治价值取向。中国传统文化的基本精神是民族凝聚力形成并发挥作用的基础,是凝聚全国各族人民、统摄人心、团结族类的精神纽带和思想依托。
第三,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优秀文化成果为我们在历史的新时期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文化提供了雄厚的历史文化基础。江泽民在十六大报告中指出:“在当代中国,发展先进文化,就是发展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以不断丰富人们的精神世界,增强人们的精神力量。”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文化,就是在社会主义制度下,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建立古今中外文化的最佳互补结构,亦即批判继承历史传统而又充分体现时代精神的立足本国而又面向世界的社会主义新文化。这种新文化是在中国本土上、在中国固有文化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体现民族精神和中国现代化进程的新文化。这种新文化的建设决不能和历史传统断裂开来,而要承认原有文化基础的历史继承性,承认文化的发展进化是在原有基础上的发展进化,以文化历史传统作为新时期文化发展的内在依据。所以,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文化,必须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大力发展先进文化,支持健康有益文化,努力改造落后文化,坚持抵制腐朽文化;辩证地处理好“古”与“今”即历史传统和时代精神的关系。一方面,当代中国文化要立足于21世纪,要高瞻远瞩,面向世界,面向未来,要有强烈的时代精神,决不能把自己局限于一个狭小的格局中孤芳自赏,更不能盲目地颂古、泥古、信古、好古、怀古;另一方面,要对历史传统认真进行研究,谨慎地甄别,以当代中国文化建设的需要为标准,分清糟粕和精华,然后进行正确的取舍,把中国传统文化中优秀的思想成果汲取进来,为今天所用,并通过综合创新实现中华民族文化的伟大复兴。
思考题:
1.为什么说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
2.怎样理解社会经济结构及其功能?
3.怎样理解社会政治结构及其核心?
4.怎样理解社会观念结构及其特点?
教学参考书:
1.马克思恩格斯:《神圣家族》、《德意志意识形态》,《马克斯恩格斯选集》第3卷。
2.毛泽东:《在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
3.恩格斯:《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
4.列宁:《国家与革命》,《列宁选集》第3卷。,
第六章 社会的基本结构与文明进步
第一节 社会的经济结构一、生产力的构成与先进生产力
1.生产力的构成要素生产力是人们在生产过程中利用和改造自然以获取物质生活资料的实际能力,是解决人类社会与自然之间矛盾的客观物质力量。
生产力具有客观性。
第三, 生产力是一种既得的物质力量。
第四, 生产力不容选择。
生产力是一个复杂的物质系统。它的实体性部分由具有一定生产经验和生产技能的劳动者、以生产工具为主的劳动资料和纳入生产过程的劳动对象有机构成。
其中,劳动者是生产力中具有决定性作用的因素。劳动资料是劳动者用以改变劳动对象形态的物质手段。劳动对象是劳动过程中劳动者利用劳动资料加工改造的对象。
劳动者是生产力中人的因素,是最积极、最活跃、最革命的因素,是最强大的生产力。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是生产力中物的因素。人的因素与物的因素有机结合在一起,才能构成现实的物质生产力。
在生产力系统中,除了上述三个基本要素是构成生产力系统的实体性要素之外,生产力系统还包括非实体性的要素。如科学管理、科学技术和教育等。
2.先进生产力先进生产力是指集中反映科学技术发展水平并以此为标志的社会生产力。先进生产力是相对于落后的生产力而言的,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有不同的表现形式。科学技术是不断发展的,因此,人类历史就是先进生产力不断取代落后生产力的过程。
科学技术是生产力,这是马克思主义历来的观点。
邓小平指出,在当今时代科学技术不仅是一般的生产力,而且已经是第一生产力。
代表和发展先进生产力,是中国共产党先进性的重要表现。中国共产党要保持自己的先进性,就要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立足中国现实,顺应时代潮流,使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工作符合先进生产力发展的规律,不断开拓先进生产力发展的新途径,通过不断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大力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等途径,努力实现中国生产力的跨越式发展。
二、生产关系的构成与类型
1.生产关系的构成生产关系是人们在生产过程中所发生的一点的、必然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物质关系。
生产关系的内容,如果从生产和再生产的运动过程看,包括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四个环节。如果从静态看,包括生产资料所有制关系、人们在生产中的地位和相互关系和产品的分配关系。
其中,生产资料所有制关系在生产关系中起决定作用。
第五, 它决定生产资料和劳动者的结合方式。
第六, 它决定人们在生产中的地位和相互关系。
第七, 它决定产品的分配关系。
第八, 它决定生产关系的性质和变革。
2.生产关系的类型截止到目前为止,人类已经出现了两种类型的生产关系。
第一类是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生产关系。
第二类是以生产资料私有制为基础的生产关系。
每一基本类型的生产关系中,又包含有多种类别和具体形式。
3.经济基础经济基础是指同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应的、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各方面的总和。
生产关系是相对于生产力而言的,它相对于上层建筑而言,又叫经济基础。
任何社会都不存在单纯的经济基础。实际上,每一个社会形态往往都有多种生产关系。既有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也有以往旧社会生产关系的残余,同时还有未来新社会生产关系的萌芽。
中国目前经济基础的现状是: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生产关系同时并存、共同发展。
公有制的实现形式应该是多样化的。一切反映社会化生产规律的经营方式和组织形式,都可以大胆利用。关键是看它是否坚持了“三个有利于”标准。
三、阶级与阶层
1.阶级的产生第四, 阶级产生的物质基础是剩余产品和剩余劳动力的出现。
第五, 阶级产生的社会历史条件是商品交换和社会分工的扩展。
第六, 阶级产生的直接根源是贵族世袭制和生产资料私有制的出现。
2.阶级的实质第一,阶级是一个经济范畴。
阶级产生于经济,它首先是一个经济实体。
阶级是指因在特定社会经济结构中所处的地位不同而形成的不同的社会集团或人群共同体。
阶级的实质是一个集团对另一个集团劳动的剥夺和占有。
分析阶级要从经济、政治和思想文化等多方面进行,但划分阶级却只能以经济为标准。
3.社会阶层各个阶级内部还有阶层。
阶层是人们基于相同的社会地位、职业和收入等条件形成的社会群体。同一阶级中不同阶层的人们,虽然在经济关系上存在着共同利益,但其又有着明显的差别。
社会主义社会是一个由阶级社会向无阶级社会过度的社会,这一社会不再以阶级对抗为基础,但又不是无阶级的社会,还在一定范围内存在着阶级和阶级斗争。
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仍存在着复杂的社会阶层。他们各具特点,但都是社会主义的劳动者。包括知识分子在内的工人阶级、广大农民始终是推动我国先进生产力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的根本力量,在社会变革中出现的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个体户、私营企业主、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等社会阶层,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
第二节 社会的政治结构一、政治上层建筑社会政治上层建筑是指建立在一定经济基础之上的社会意识形态以及相应的政治法律制度、组织和设施的总和。
2. 政治上层建筑的构成政治上层建筑包括两个部分:
第一,政治上层建筑第二,思想上层建筑;
按照列宁的见解,这两个部分的关系是互为因果的。其中,政治上层建筑一旦建立起来之后,就在整个上层建筑中居于核心地位。政治上层建筑属于思想的社会关系。经济关系的客观变化,必然首先反映到人们的思想上,然后在一定的思想指导下建立政治制度、国家制度。政治上层建筑是通过人们的思想意识而形成的,是一定阶级为维护和巩固自己的经济基础自觉建立起来的,是统治阶级意志的直接反映。
2.政治结构的内容和特点政治上层建筑可以分解为三个要素:
第一, 政治法律设施;
第二, 政治制度;
第三, 政治组织。
其中,国家政权是政治上层建筑的核心,军队是国家的主要成分。
政治上层建筑的特点有三个:
第四, 由经济结构所决定。集中反映经济基础的客观要求,并为其服务。
第五, 在阶级社会具有鲜明的阶级性。
第六, 具有强制作用。
二、国家的本质、类型和职能
1.国家的本质
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是一个阶级压迫另一个阶级的权利机构和暴力工具。
2.国家的类型国家的类型和形式也就是国体和政体的关系问题。
国体是指国家的阶级性质。政体是指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
国体和政体的关系是内容和形式的关系。首先,国体是内容,国体决定政体;其次,政体反映国体,为国体服务,在一定条件下还可以反作用于国体。
3.国家的职能国家的职能是指国家的功能和作用。一切国家都有对内对外两种职能。
对内职能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政治职能;二是社会组织管理职能。
对外职能也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维护国家利益;二是处理国际关系。
不同性质的国家具有完全不同的国家职能。
国家的两种职能是相互配合的,对内职能决定对外职能,对外职能是对内职能的延伸和发展。
三、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民主是和法制相对应的一种政治制度。民主从来就不是抽象的、绝对的,而是具体的相对的。
在阶级社会里民主又具有鲜明的阶级性。超阶级的民主是不存在的。
社会主义的民主是最广泛、最真实的民主。一方面,它是民主与专政的统一;另一方面,它是民主和集中、自由和纪律的统一。
社会主义法制是社会主义国家所制定的各种法律、法令等法的规范和制度,它和社会主义国家的民主是相互保证的。一方面,为了保护社会主义民主必须实行法制,依法治国;另一方面,为了保障社会主义法制,又必须实行社会主义的民主。
总之,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和依法治国的统一。
第三节 社会的文化结构一、社会意识的构成及特点
1.文化的本质文化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文化,是指人类有史以来所创造的一切文明成果的总和。狭义的文化,是指精神文化。包括社会意识、精神生产的成果以及与之相适应的制度。我们在这里所研究的文化是狭义的文化。
2.社会意识的构成社会意识的构成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分析。
首先,从主体的角度看,可分为个体意识和群体意识。
其次,从层次的角度看,可分为社会心理和社会意识形式。
再次,从对经济基础关系的角度看,有属于上层建筑的社会意识和不属于上层建筑的社会意识。
3.社会意识形态诸形式的特点
⑴政治和法律思想。
⑵道德
⑶艺术
⑷宗教二、社会意识的相对独立性社会意识的相对独立性是指社会意识诸形式具有自己独特的发展规律和能动性。
第五, 社会意识与社会存在具有不完全同步性。
第六, 社会意识与经济发展水平具有不平衡性。
第七, 社会意识具有历史的继承性。
第八, 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具有能动的反作用。
三、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本质与功能在当代中国,先进文化的本质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就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坚持和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内涵包括:
第四, 坚持和巩固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意识形态领域的主导地位。
第五, 坚决贯彻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和“双百方针”。
第六, 把塑造“四有”新人作为根本任务。
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具有多方面的功能:
第四, 塑造社会主义新人,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第五, 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
第六, 调节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稳定。
第四节 文明进步与社会发展一、人类社会的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什么是社会文明?社会文明是指——社会的进步程度和开化状态。恩格斯曾根据人类早期生产活动的特征,肯定了摩尔根的提法,把人类历史划分为三个时代:一是蒙昧时代——人以现成的木棍和石块获取现成的自然物的时代;二是野蛮时代——人类学会畜牧和农耕的时代;三是文明时代——人类创造了工业和艺术,学会对自然物进行加工制作的时代。 社会文明不仅发源于物质生产的进步,而且也是社会政治制度、政治生活和精神生产的进步,是人类与自然和谐发展的进步。就社会文明的内涵来说,一开始就包含了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
物质文明——是人类改造自然界的物质成果的总和,它包括生产力的状况、生产的规模、社会物质财富积累的程度以及人们日常物质生活条件的状况等。
政治文明——是人类在政治领域中创造的各种政治成果的总和,它包括社会政治制度、法律制度和民主政治生活的进步等。
精神文明——是人类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也改造主观世界的精神成果的总和,它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科学文化和智力技能;二是思想道德和理想情操。
生态文明——是人类在解决人与自然矛盾的过程中,对人与自然关系认识成果的总和,它包括不断地认识自然生态规律,逐步地按照自然生态规律与自然环境和谐相处,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等。
在社会文明发展的过程中,物质文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是相辅相成的。这四个方面存在相互交织、相互制约、相互作用的关系。
首先,物质文明是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的基础,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是根据物质文明提供的现实条件,为适合物质文明发展的特点而建立起来的,没有一定的物质文明,就没有其它文明的存在和发展,所以,物质文明是社会文明程度的根本标志。
其次,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是一定社会形态在政治、精神和环境建设方面的重要标志,是物质文明的必要补充和发展条件。政治文明为物质文明提供政治动力和政治保障;精神文明为物质文明提供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生态文明为物质文明提供自然资源和优越的生存环境。
由此可见,没有一定的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条件,物质文明的成果就不能巩固,物质文明的发展就会遭到破坏和窒息。
二、实现社会主义经济、政治和文化的协调发展社会主义社会是一个经济、政治和文化协调发展的社会。我国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过程中,始终致力于社会的全面进步和协调发展。
我们党提出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总目标充分体现了经济发展、政治发展和文化发展之间的关系。
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同样着眼于经济、政治和文化的协调发展。
发展是硬道理。在中国这样一个经济文化落后的发展中大国,要实现现代化和强国富民的宏伟蓝图,必须把发展作为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
思考题:
1.什么是先进生产力?如何理解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
2.社会政治结构的内容和特点是什么?
3.如何理解社会意识的构成及其特点?
4.从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的关系,分析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协调发展的重要意义。2、?
教学参考书:
1.毛泽东;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毛泽东选集〉第5卷。
2.恩格斯:“论权威”。
3.邓小平:在武昌、深圳、珠海、上海等地的谈话要点。
4.江泽民: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代表大会上的政治报告。
第七章 社会发展规律与历史主体
第一节 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律
一、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及其规律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构成社会的基本矛盾。这两对矛盾存在于每一个社会形态,贯串于人类社会的始终。
人类要生存发展,要满足生活的需要,首要的和最基本的活动就是物质资料的生产活动。在生产活动中,必然发生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在这对矛盾中,生产力是矛盾的主要方面,它决定矛盾的次要方面——生产关系。同时,生产关系又对生产力起反作用。
第一,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首先,生产力的状况决定生产关系的性质。在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中,生产力是社会生产的内容,生产关系是形式。内容决定形式,形式必须适合于内容。有什么样发展水平的生产力,就有什么样发展水平的生产关系。生产力的状况包括生产力的性质、水平和发展要求。生产力的性质,主要指劳动者用什么生产资料生产,以及怎样进行生产;生产力的水平,主要指劳动力和劳动资料的数量多少、规模大小、技术高低、发展快慢。生产力状况是生产关系形成的前提和物质基础。原始社会公有制为基础的生产关系,源于当时使用石器工具的极低的生产力水平;奴隶主占有制的生产关系,源于金属工具的广泛使用和生产力有了一定程度的发展;同样,手推磨产生的是封建主为首的社会,蒸汽磨产生的是工业资本家为首的社会。判断一种生产关系是否合理、是否先进,基本标准是看其是否适合当时的生产力状况。其次,生产力的发展决定生产关系的发展、变革。在生产方式中,生产关系是相对稳定的因素,而生产力是相对活跃的因素。经济制度一经建立,就将稳定一定时期;而生产力则是不断进步的。人们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总是不断提高的,它必然推动人们去生产。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不断积累和增长生产经验和劳动技能;科学技术不断进步和引入生产过程,生产工具不断创造和提高。这些因素都不断推动生产力的发展。生产力的不断发展,要求改进和打破旧的生产关系,建立新的生产关系。每当生产力发展到新的更高水平,就使原来与它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变得越来越不适应,容纳不下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以致成为生产力发展的桎梏,这样就将引起生产关系的变革,或以新的适应生产力发展状况的生产关系代替旧的生产关系。正是生产力的不断发展,推动生产关系由奴隶制到封建制、到资本主义制度再到社会主义制度。
第二,生产关系反作用于生产力。首先,当生产关系适合生产力状况时,就促进生产力的发展。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状况时,就成为生产力发展的条件和动力。在社会发展史上,每一次生产关系合乎历史趋势的变革,新建立的适应生产力状况的生产关系,都不同程度地解放了生产力,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当然,生产关系对生产力的促进作用,并不是说它能使生产力自然而然地发展。而是说,适合生产力的生产关系,可以不同程度地调动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使生产资料得到更合理的配置,使科学技术得到更好的开发和应用,并使生产工具和劳动对象的作用得到更高程度的合理使用。也即新的、符合历史发展趋势的生产关系,可以促进劳动者、生产资料、科学技术、自然资源的合理结合,为生产力的发展创造更有利的条件。其次,当生产关系不适合生产力状况时,就阻碍生产力的发展。表现为落后的生产关系,不能使劳动者和生产资料很好地结合,劳动者的劳动积极性受到挫伤,科学技术不能充分开发和利用,生产工具和劳动对象不能发挥其最大功效。严重时甚至会引起社会动荡,以致发生战争。
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辩证关系中,既不能只强调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否则便违背了历史辩证法;也不能只强调生产关系对生产力的反作用,否则将会犯历史唯心主义的错误。
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间的相互作用,构成了生产方式内部的矛盾运动。一种新的生产关系建立的初期,往往是比较适合生产力状况的,能够促进生产力发展的。这种情况下,保持生产关系的相对稳定,是生产力发展的需要。但生产力在其内部各因素的推动下,总是不断发展的,而生产关系则具有相对稳定性,当生产力发展到一定程度时,生产关系就会由生产力发展的形式,变成生产力的桎梏。为了推动生产力的进步,就必须变革旧的生产关系,建立新的生产关系。随后,又要发生新的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从适合到不适合的演进。总之,生产方式的矛盾运动,就是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之间从基本适合到不适合,再到新的基本适合这样一个不断演进的过程。
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体现了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状况的规律。这个规律包含两方面的内容:首先,一定的生产力决定一定的生产关系能否产生及其发展变化的方向和形式。其次,生产关系的反作用,归根到底取决于和服从于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所以,要促进生产力发展,生产关系就要适合生产力的要求。生产力发展到一定程度迟早会引起生产关系的变革,这是必然的。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的发展状况,不适合就必然要改变,这是客观的、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
为了全面正确地理解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状况这一客观规律,要注意这样几个问题:一是不能认为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之间要么就是适合,要么就是不适合。因为,生产力和生产关系适合生产力状况时,也只是基本上适合,不可能是绝对适合。生产关系中总会有些方面、环节等与生产力状况不相适合。二是不能机械地认为生产力的任何变化都会立即引起生产关系的变革,并且贸然去变革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是以存在着不适合的情况为前提的。只有当生产力的发展积累到一定程度时,生产关系的变革才有必要和可能。实际上,生产关系也不可能时时、处处绝对地适合生产力。三是即使当生产关系在总体上已经不适合生产力状况、成为生产力发展的桎梏时,生产关系也不会自动地、自然而然地发生变化。 因为“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状况”虽是历史发展的必然性,但这种必然性是要通过人们的自觉活动去实现的。
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状况的规律,贯串于一切社会形态之中,存在于人类社会的始终,是在一切社会中都起作用的普遍规律。认识和掌握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状况的规律,具有重大意义。
首先,这个规律为人们提供了认识社会历史发展根源的一把钥匙。社会历史首先是物质生产资料的发展史,是生产力的发展史。生产力要不断发展,就必须打破过时的生产关系。生产力必然会最终冲破束缚自己的桎梏,为自己的发展开辟道路。这个规律体现了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和生产关系反作用于生产力两方面的统一。这一规律说明,生产关系必须与生产力发展状况相适应;生产关系既不能长久地落后,也不能超前于生产力。
其次,这一规律是我们制定路线方针政策的客观根据,是生产关系变革、经济体制改革的客观基础。我国原有的经济体制既有适合我国生产力发展的一面,也有不适合生产力发展的环节和方面,在经济体制上形成了一种同生产力发展要求不相适应的僵化的模式,阻碍了生产力的发展。根据这个规律,若不及时进行经济体制改革,调整和变革生产关系中不适合生产力发展的一系列环节和方面,便不能推动生产力的迅速发展。我们制定的各项改革政策,都必须以我国现实的生产力状况和发展要求为出发点,既要反对保守僵化的思想和行为,又要反对急于求成。
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建设的根本目的和根本任务是大力发展生产力,这是由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状况的规律决定的。只有发展生产力,才能充分显示出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才能把我国建设成为现代化的强国。
二、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运动及其规律社会基本矛盾除了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外,还有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这两对矛盾相互交织、相互作用,推动人类社会发展。为了深刻理解和把握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在研究了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后,还要研究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运动。
经济基础是生产力的一定发展历史阶段上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各方面的总和。即它包括该社会占统治地位的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人们在生产过程中的地位和相互关系,以及产品分配形式。而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是生产关系的基础和核心,决定生产关系的性质。因此,经济基础的核心部分是生产资料归哪个阶级或集团所有。这个问题决定经济基础的性质。
上层建筑是建立在经济基础之上的政治法律制度、设施和社会意识形态。上层建筑中属于观念形态的有道德、艺术、宗教、哲学等;属于制度形态的有政治法律制度等;属于设施形态的有政权机构、军队、警察、法庭、监狱等。
上层建筑各项内容之间的关系是:第一,政治法律制度、设施都是在一定的社会意识形态指导下建立起来的,它直接代表统治阶级的意志。第二,各种思想观念、社会意识也总要求一定制度、设施与它相适应。第三,意识形态的维护、传播和贯彻,依赖于一定的制度和设施的推动。
上层建筑的核心是国家政权。国家政权最能代表社会的性质,最能代表统治阶级的利益和统治,对社会的经济基础有独特的作用。国家政权的支柱是军队。统治阶级要掌握国家政权、维护本阶级的统治地位,首先依靠的是军队。所以,军队、国家政权、上层建筑都具有鲜明的、强烈的阶级性。
社会形态是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统一。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辩证关系是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反作用于经济基础。
第一,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首先,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产生。上层建筑是为经济基础服务的,一定的经济基础总要求建立一定的上层建筑为自己服务。在社会关系中,相对来说经济基础应归为物质范畴,上层建筑应归为思想范畴。精神性的东西总是根源于物质性的东西。其次,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性质。一定的经济基础需要特定的上层建筑与自己相协调,有什么性质的经济基础,就有什么性质的上层建筑。封建的经济基础要求有封建的上层建筑为之服务,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则要求其上层建筑的性质是社会主义的。再次,经济基础的变革决定上层建筑的变革。当旧的经济基础被新的经济基础代替时,旧的上层建筑或快或慢也要被新的上层建筑所取代。即使在同一社会形态里,当经济基础发生一定变化时,上层建筑也会发生相应的变化。
第二,上层建筑反作用于经济基础。首先,上层建筑的反作用集中表现在为自己的经济基础服务上。上层建筑总是要通过多种途径,比如通过政治、法律、思想的力量,论证、保卫自己的经济基础,使它得以巩固和发展。政治上层建筑会干预社会生活,消除异己力量,把人们的行为控制在预定秩序内;而观念上层建筑,则通过人们的思想来支配人们的行为,以此达到为自己的经济基础服务的目的。其次,当上层建筑与其经济基础相适应时,就会对其经济基础起保护和促进作用;不适应时,则起阻碍或破坏作用。再次,上层建筑反作用的性质,决定于它所服务的经济基础的性质。当上层建筑服务的经济基础先进时,就有利于生产力的进步和社会的发展;当它的服务对象是落后的经济基础时,就会阻碍生产力的进步和社会的发展。
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的相互作用,构成了它们之间的矛盾运动。一种新的经济基础建立之初,建立于其上的上层建筑一般来说是与之相适应的。但随着经济基础的变化,上层建筑因其相对稳定性而不能及时产生同步变化,便产生矛盾。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的关系,也总是由基本适合到基本不适合再到新的基本适合,如此循环演进,向前发展。正是这种演进,推动社会形态的由低级向高级地发展。
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运动,体现上层建筑一定要适合经济基础状况规律。这一规律包含两方面内容:一是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产生、性质和发展方向;再是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的反作用归根到底取决定于、服从于经济基础的性质和需求。
认识和掌握上层建筑一定要适合经济基础状况的规律,对我们的认识和实践都有重大意义。
首先,这条规律具有客观普遍性,它存在于各种社会形态之中。这一规律在每一个社会形态以及每一个社会形态的不同发展阶段上都毫无例外地起作用。这个规律同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于生产力状况规律是密切联系在一起的。在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没有生产关系适合生产力状况的规律,就没有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辩证发展的规律。社会历史的发展,总是从生产力的进步开始,推动生产关系的变化,以及建立其上的上层建筑的变化。承认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辩证发展的规律,是以承认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于生产力状况规律为前提的。
其次,这一规律是我们制定路线方针政策,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的客观根据。我们正确地遵循这一规律,就会促进经济建设等各方面事业,否则就会犯“左”或右的错误。1978年以来,我们党制定和执行的政治体制改革措施,就是以上层建筑一定要适合经济基础状况规律为客观基础的。实践证明,我们党由于自觉运用了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辩证发展的规律,我们的革命和建设事业才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反对不正之风,精简机构,取消干部终身制等,都不同程度地解决了社会主义社会上层建筑中的某些部分和环节不适合经济基础状况的矛盾。
三、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运动规律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矛盾、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决定社会主义改革的必要。社会主义改革是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直接动力。
社会主义制度建立之后,社会主义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还有没有矛盾?这一问题在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史上相当长的时期内没有得到正确解决。有的人不承认社会主义社会还存在着矛盾,因而在社会矛盾面前处于被动地位。毛泽东在总结历史经验的基础上科学地回答了这一问题,指出:“在社会主义社会性中,基本的矛盾仍然是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之间的矛盾,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之间的矛盾。”并指出:“不过社会主义社会的这些矛盾,同旧社会的生产关系和生产力的矛盾、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的矛盾,具有根本不同的性质和情况罢了。” 这就是说,人类社会的基本矛盾在社会主义社会依然存在,但它与以往的社会相比,具有不同的性质和特点。
社会主义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产生与建立同旧社会具有根本不同的情况。在人类历史上的私有制社会中,生产关系的变革,是一种私有制代替另一种私有制,所以新社会的生产关系能够在旧社会中孕育产生,从时间顺序来说,新的经济基础产生于新的上层建筑之前,封建社会代替奴隶社会、资本主义社会代替封建社会的情况都是如此。而社会主义社会的建立则是以公有制代替阶级社会的私有制,公有制的经济基础同以往一切私有制的经济基础是不相容的,所以不可能在资本主义私有制经济基础内部自发产生,只有通过社会主义革命,建立无产阶级公有制。从时间顺序上来看,社会主义的上层建筑则是建立在经济基础之前。这是历史唯物主义所揭示的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这一普遍规律的一种特殊表现。例如,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基础就是在无产阶级取得政权之后,利用无产阶级专政的力量建立起来的。这种情况并不违背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基本原理,因为无产阶级专政的建立,归根到底是由经济基础的原因决定的,是生产力发展客观要求所决定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矛盾运动的必然结果。
在社会主义社会,处于主体地位的公有制的生产关系各方面的总和,构成了社会主义社会的经济基础;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政权和一系列政治法律制度与设施,以及占统治地位的马克思主义指导下的整个意识形态,是社会主义社会的上层建筑。社会主义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性质,决定了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同以往的社会相比,具有根本不同的特点、性质及其解决方式和发展前景。毛泽东指出:“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已经建立起来,它和生产力的发展是相适应的;但是,它又还很不完善,这些不完善的方面和生产力的发展又是相矛盾的。除了生产关系和生产力发展的这种又相适应又相矛盾的情况以外,还有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又相适应又相矛盾的情况。” 这就是说,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特点表现为既相适应,又相矛盾,适应是基本的、主要的,不适应是非基本的、次要的。
从社会主义的生产关系与生产力的发展状况来看,基本上是相适应的。第一,以社会主义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生产关系同社会化的生产力是根本一致的。在社会主义制度下,生产资料属于人民的国家、集体及劳动人民个体所有,这就克服了在资本主义社会无法解决的社会化大生产同生产资料私人占有之间的矛盾,实现了劳动者和生产资料的直接结合,有利于提高劳动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第二,由于公有制的建立,人们在生产中建立起来的关系,是一种新型的、同志式的互助合作关系,使劳动者摆脱了以往那种被压迫被奴役的地位,这就有可能使劳动者的积极性、创造性得到充分发挥,为生产力的发展开辟广阔的道路。第三,在分配方面,“各尽所能,按劳分配”原则的实行,从根本上铲除了旧社会“不劳而获、劳而不获”的剥削制度。
总之,就其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本质而言,能够使生产力中人的要素和物的要素得到充分发挥和合理使用,为这两类因素的结合提供了一个良好的条件,为生产力的发展开辟了广阔的天地。
但是,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适合的前提下,也还有矛盾,还存在着不相适应的环节和方面。第一,社会主义生产资料公有制,是一种崭新的制度,在其成长过程中,总还有一些不完善的方面和环节,从而同生产力的发展相矛盾。特别是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所有制,各种不同的所有制之间必然有这样或那样的矛盾。第二,在人与人关系方面也还存在种种矛盾,如工农之间、城乡之间、脑力劳动者和体力劳动者之间、领导和群众、企业管理者和劳动者之间,以及不同行业之间等等,也还存在着差别,还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矛盾。第三,在分配方面,在积累和消费之间、长远利益和眼前利益之间,尤其是在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之间,也都还存在着矛盾。从而影响了劳动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阻碍了生产力的发展。
总之,在社会主义社会,在生产资料所有制方面、在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上及产品分配方面,都还存在着矛盾,需要正确认识和处理,如果处理不好必然会影响生产力的发展。所以,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六大的报告中强调,今后我们要继续“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和完善宏观调控;深化分配制度改革。”
从社会主义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状况来看,也是基本相适应的,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建立以来的历史和现实证明了这一点。第一,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和政治法律制度,是适应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的需要而产生并为其服务的,因而是建立、维护和发展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的强有力的工具,从而保证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第二,无产阶级政党是社会主义上层建筑的领导力量。共产党是用马克思列宁主义武装起来的先进组织,能够自觉地反映社会主义发展的客观规律,同时,它的本质又决定它是无产阶级和一切劳动人民根本利益的代表者,因而是领导和团结全体人民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取得胜利的根本保证。第三,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及其精神文明建设,是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的强大精神力量,对于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经济基础,对物质文明建设起着巨大的促进作用。
在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除了相适应的一面,也还有不相适应的矛盾的一面。第一,社会主义上层建筑有一个形成过程。新型的上层建筑还有不完善的方面,又缺乏成熟的经验,往往不能适应社会主义发展的要求,同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发生矛盾。比如,在我国政治体制上,由于民主与法制不健全、机构庞大臃肿等弊端,使得官僚主义、等级特权等腐败现象长期存在,败坏了党的声誉和形象,引起广大群众的很大不满,极不利于发挥人民群众建设社会主义的积极性,相当严重地妨碍了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的巩固与发展。第二,社会主义经济基础本身也还要不断完善和发展,要求上层建筑也应适时地发生相应的变革。但由于人们的主观意识往往落后于客观实际,不能及时地变革上层建筑中某些已经过时的东西,因而必然使上层建筑的某些环节同经济基础发生矛盾。第三,在上层建筑中,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封建主义、资产阶级剥削阶级的思想、道德观念等意识形态的残余,以及旧社会遗留下来的旧传统、旧习惯、旧作风等,这些都是同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相矛盾的。
但是,在社会主义社会,不论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矛盾,还是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同资本主义社会中这两对矛盾是根本不同的,其性质都是非对抗性矛盾。在私有制的阶级社会,基本矛盾的性质是对抗性的,在阶级关系上表现为阶级对抗,甚至是剧烈的阶级斗争。在社会主义社会,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既是首要的生产力,又是生产资料的主人;既是国家的主人,又是经济制度的维护者。所以,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就其性质而言,必然是非对抗性矛盾,大量表现为人民内部矛盾(当然也不排除少量的敌我矛盾),即根本利益一致基础上的矛盾。否认或夸大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都是错误的,在实践上会导致右或“左”的错误。
所以,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六大的报告中强调我们今后要“继续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巩固和发展民主团结、生动活泼、安定和谐的政治局面。政治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的主要任务是: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改革和完善决策机制;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维护社会稳定。”
第二节 社会发展的动力
一、社会基本矛盾是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社会基本矛盾是整个人类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人类社会内部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运动,推动了人类社会不断向前发展,从一种社会形态过渡到更高级的社会形态。历史上五种基本社会形态的演进就是由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这个社会基本矛盾运动直接推动的结果。
在社会基本矛盾运动中,生产力既是起点,又是社会发展的最终决定力量。社会的发展总是从生产力的变化和发展开始。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关系作为经济基础又决定上层建筑;与此同时,生产关系又反作用于生产力,上层建筑又反作用于经济基础。在人类历史上,有什么样的生产力,就会有什么样的生产关系,以及由它们所构成的生产方式;有什么样的经济基础,就会有什么样的上层建筑,以及由它们所构成的社会形态。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是更为基本的矛盾,它决定着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但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矛盾的解决,又有赖于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矛盾的解决。由此可见,生产力、生产关系、上层建筑是社会基本矛盾中最基本的三个层次,三者之间是层层决定而又层层反作用的关系,反作用的关系服从于而又制约着决定的关系。正是这两对矛盾的交互作用形成了社会基本矛盾运动,推动着人类社会发展的一般进程。
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就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不断产生又不断解决的历史。当一个社会刚刚建立和在它上升时期,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相适应是基本的,这时生产关系对生产力的发展起推动作用,上层建筑帮助自己的经济基础进一步形成、巩固和发展,从而促进生产力乃至整个社会的发展。生产力是社会发展过程中最活跃最革命的因素,它永远不会停止在同一个水平上。当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原来与之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就会逐渐变成阻碍生产力发展的力量,而原来的上层建筑又拼命地维护旧的生产关系,阻碍新的生产关系的产生,这时社会基本矛盾便激化起来。于是引发革命,斗争的结果,以新的上层建筑代替旧的上层建筑,促进新的生产关系(经济基础)的形成、巩固和发展。这时,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就由基本不适合转化为基本适合,在新的基础上又开始了新的矛盾运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从基本适合到不适合,又在新的基础上达到基本适合;社会的进程由量变到质变,又由质变到新的量变,如此循环往复,川流不息,推动着人类社会不断向前发展。迄今为止,人类社会已经经历了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一部分国家已经进入了社会主义社会,这是人类社会发展的一般进程。,社会的物质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便同它们一直在其中运动的现存生产关系或财产关系发生矛盾。于是这些关系便由生产力的发展形式变成生产力的桎梏。那时社会革命的时代就到来了。随着经济基础的变更,全部庞大的上层建筑也或慢或快地发生变革。” 马克思的这一科学论断揭示了人类社会发展的根本原因,即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就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不断产生又不断解决的历史。具体说,生产力、生产关系、上层建筑是人类社会每一个社会形态中最基本的三个层次,正是这三个环节的相互作用,构成社会的基本矛盾运动,推动人类社会从低级到高级的发展。
二、阶级斗争和社会革命是阶级社会发展的直接动力阶级是一个经济范畴。阶级是社会生产体系中的不同集团。“所谓阶级,就是这样一些大的集团,这些集团在历史上一定的社会生产体系中所处的地位不同,对生产资料的关系(这种关系大部分是在法律上明文规定了的)不同,在社会劳动组织中所起的作用不同,因而取得归自己支配的那份社会财富的方式和多寡也不同。所谓阶级,就是这样一些集团,由于它们在一定社会经济结构中所处的地位不同,其中一个集团能够占有另一个集团的劳动。” 阶级的划分根据,是社会各集团在特定的生产体系、经济结构中所处的不同地位,其核心是他们对生产资料的关系不同。阶级的实质就是“一个集团能够占有另一个集团的劳动。”
阶级是一个历史范畴。阶级不是从来就有的,也不是永远存在下去的,它与生产发展的一定历史阶段相联系。在原始社会,由于生产力水平极其低下,没有剩余产品,因而也就没有剥削,没有剩余产品的占有,因而也没有阶级。到原始社会末期,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人们的劳动产品增加,出现了剩余产品。这就使一部分人占有另一部分人的产品成为可能;而随着社会分工的发展和产品交换的扩大,产生了生产资料私有制。于是,便产生了阶级。
历史上第一个有阶级的社会是奴隶社会,奴隶社会有两个基本的阶级,即奴隶主阶级和奴隶阶级。
奴隶主阶级的产生主要有两条途径:一是氏族首领利用职权在交换和分配氏族公有财产时化公为私,成为富有者和剥削者;二是氏族中少数富裕家庭,占有较多的社会财富和生产资料,并以此占有他人的劳动而成为剥削者。
奴隶阶级的产生也有两条途径:一是战争中的俘虏变成奴隶;二是氏族内部贫穷者因负债而变成奴隶。
阶级产生以后,人类社会经历了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这三个剥削阶级占统治地位的社会形态。在这三个社会形态里,各有两个基本对立的阶级,即:奴隶主和奴隶、地主和农民、资本家和工人。在阶级社会中,必然产生阶级斗争。阶级斗争是经济利益根本对立的对抗阶级之间的斗争。阶级斗争在阶级社会中具有必然性。阶级斗争根源于阶级利益的根本对立。剥削阶级总是利用其对生产资料的占有权和在生产体系中的统治地位,对被剥削阶级实施经济剥削和政治压迫以及思想奴役。被统治阶级为了维护和争取自身的利益,也总是努力摆脱受剥削受压迫的地位,这就必然发生反对剥削、反对压迫的斗争。阶级斗争构成了阶级社会历史的主线。
阶级斗争的形式是多种多样的。在资本主义社会里,无产阶级反对资产阶级的阶级斗争最主要表现为三种形式:经济斗争、政治斗争和思想斗争。其中,政治斗争是中心环节,其主要任务是用暴力方式推翻资产阶级的统治,建立无产阶级专政。思想斗争是政治斗争的先导。经济斗争则是阶级斗争的基础。这三种斗争形式相互区别而又相互联系。无产阶级必须善于利用这三种形式,以夺取革命的胜利。
阶级斗争是阶级社会发展的直接动力。恩格斯指出:“自从原始公社解体以来,组成为每个社会的各阶级之间的斗争,总是历史发展的伟大动力。” 阶级斗争在阶级社会发展中的作用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
第一,阶级斗争是推动阶级社会社会形态更替的直接动力。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发展到一定程度时,落后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就会阻碍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为了推动生产力的发展,代表先进生产力的阶级就与维护落后生产关系的腐朽统治阶级发生矛盾冲突。这时,只有通过阶级斗争才能推翻反动阶级的统治,实现生产关系的更替和社会制度的变革,从而解放生产力,把社会推向前进。
第二、阶级斗争对社会发展的作用,还表现在同一社会形态内部发展的量变过程中。在阶级对抗的社会里,阶级斗争是不可避免的。历史上每一次较大规模的阶级斗争都在一定程度上打击了统治阶级,都不同程度地迫使统治阶级做一些让步,促使统治阶级进行一些政策调整,从而或多或少地推动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使社会得以进步。
阶级现象和阶级斗争现象是阶级社会中极为重要的社会现象。只有用科学的阶级分析方法,才能正确认识阶级社会的历史发展,才能正确处理阶级社会生活中的复杂问题。阶级分析方法,就是运用马克思主义关于阶级和阶级斗争的观点,去观察和分析社会历史和社会现象的方法。阶级分析方法是历史唯物主义认识阶级社会的历史及其规律、分析阶级社会社会生活、尤其是历史和意识形态等重大问题的基本方法。“马克思主义提供了一条指导性的线索,使我们能在这种看来扑朔迷离、一团混乱的状态中发现规律性。这条线索就是阶级斗争的理论。” 阶级和阶级斗争是阶级社会最基本、最重要的现象,分析社会历史问题,必须运用阶级分析这一根本方法。首先,阶级社会的每个人都从属于一定阶级,人们的思想观念、活动特点等方面都必然地受其阶级地位的影响和制约。因此只有用阶级分析方法才能认识人的本质。其次,阶级社会的社会基本矛盾必然表现为阶级斗争,而且必须通过阶级斗争才能解决。不用阶级分析方法,就不能准确认识社会发展过程,就不能正确认识社会历史发展的动力。最后,只有运用阶级分析方法才能正确认识阶级社会的各种社会现象,才能使社会学、历史学变成真正的科学,才能摆脱分析社会历史问题上的肤浅性。
在阶级社会中,阶级关系是纷繁复杂的。所以在运用阶级分析方法时,首要的是分析各阶级在社会经济结构中所处的地位,在这个基础上还要进一步结合分析各阶级的政治态度和思想表现。但要注意不要把阶级当作标签到处乱贴,把阶级当作固定模式到处乱套,更不要在划分阶级的问题上,用政治思想当作划分标准。
目前中国,剥削阶级作为一个阶级已经消灭,但由于国际、国内的原因,还存在着阶级斗争。社会主义时期阶级斗争的内容、形式、地位、任务都有了新的特点。阶级斗争虽然还存在,但已不是社会主义社会的主要矛盾。在社会主义条件下,阶级斗争还将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下去,在某种情况下还可能激化。坚持这个科学观点,就要正确运用阶级分析的方法,正确认识和对待我国现阶段的阶级斗争,严格区分和正确解决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就要反对和防止“阶级斗争熄灭论”的观点和“阶级斗争扩大化”的观点。这样才能为社会主义建设提供安定团结的环境。错误地估计形势,不恰当地认识和处理阶级问题,尤其是把民族问题和阶级问题相混淆,便会造成极其严重的后果。
三、科学技术革命是推动社会发展的巨大杠杆科学技术是科学和技术的总称。科学是人们正确反映自然、社会和思维发展规律的知识体系,是对客观世界各种运动形式的本质及其规律的反映。技术是社会实践活动的人工组织系统的效能标志,包括工具、设备等物质手段和知识、经验、技能等智能因素。科学技术则是科学与技术的一体化、集合化,是人们认识和实践中形成的精神产品和物化了的精神产品。
科学技术相互联系、相互作用。每一次重大科学突破,都会引起技术上的重大发明和改进;而一些重大技术发明和创新,也会对科学发展产生巨大推动力。科学技术具有创新性的特点。创新是科研的灵魂,是科技进步的动力。没有创新,就没有科学技术,更谈不上科学技术的进步。
人类的实践活动推动了科学技术的产生和发展。科学技术对社会的发展具有重大的作用。
第一,科学技术具有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作用。它可以帮助人们认识和改造事物,提高人们认识和实践的能力。科学技术本身是人类脑力和体力的延伸,或说是人类各种器官的加强。人们为了更好地生活,总要深入地认识事物和改造事物,而实现这一目的的最好办法就是发展科学技术。科学技术越发达,人们认识和改造世界的范围就越宽、程度就越深,就越能更高层次地利用事物,便越能满足人们多方面的需要。
第二,科学技术具有创造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作用。人们创造和发展科学技术的最主要目的就是创造物质、精神财富,以满足人们的生活需要。目前较发达国家的社会财富增加方式,主要依靠科学技术,而不是增加人力和财力的投入。
第三,科学技术具有提高人们素质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作用。现代生产要求劳动者具有一定的科学技术水平,劳动者不具备一定的科技知识和技能,便不能胜任生产劳动;科学技术水平已成为现代人素质的重要指标。科学技术是现代人类文明、人类文化的最主要支柱。科学技术很大程度上决定人们的精神风貌和思想观念。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极大推进了人的全面素质的提高。
科学技术在经济、政治、文化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科学技术对社会发展起着巨大的推动作用。科技革命对社会的推动作用主要表现为科技革命有助于社会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思维方式的变革。在科技革命的影响下,生产力及其要素,社会进步与科学技术进步,共产主义社会的物质技术基础,社会主义的社会结构,社会主义的生活方式等等,得到了根本的质的改变,丰富了新的内容。
科学技术是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发展的。科学技术的发展是有规律的。其发展的规律主要表现为:科学技术的发展与社会实践相统一的规律;科学技术相互转化、趋于一体化的规律;科学技术发展加速度规律;科学技术从变量到科技革命的规律;科学社会化和社会科学化的规律。
科学技术的发展与社会实践相统一的规律。科学技术的发展是社会需要发展的结果,社会需求是科技发展的最初动因。科学技术归根到底来自于社会实践,特别是生产实践的要求,社会生产实践的要求是科技发展的根本动力。而科技发展又反过来对社会实践,特别是生产实践起着巨大的反作用。同时,一定的社会关系的实践,特别是在阶级社会中,不同阶级的政治需要也影响和制约着科技的发展。
科学与技术相互转化、趋于一体化的规律。科技综合化趋势加强,表现为科学技术这两类本质不同的人类活动相互间的联系不断加强。许多技术发明得益于科学发现,许多高新技术都是多学科多种技术门类相组合、相融合的结果。自然科学理论直接指导技术变革和生产部门的创立,而技术的发展又为科学研究提供技术支持。在这个发展过程中出现了科学发展的两种不同的趋势:既有学科分支越来越细的倾向,又有学科综合、一体化的倾向。这表明了学科向纵深和横断两方面的进展。这与科学队伍的组成、科研主体的特点相联系。分化越细,表明在相关学科的研究在向深层次发展;而综合、一体化的趋势则表明,科学研究向系统化、普遍联系、整体化方向发展。科学技术的发展又是一个从量变到科学革命的过程。
科学技术的加速发展的规律。科学技术在知识积累的基础上,产生了不断加速发展的新情况,有人称之为“知识爆炸”。当前知识总量比以往任何一个时代的总量都要高。
马克思早就指出:“生产力中也包括科学。”,劳动生产力是随着科学和技术的不断进步而不断发展的。” 针对当代科学技术的进步及其对生产的巨大推动作用,邓小平进一步指出:“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
近现代,尤其是当代科学技术对生产的影响,使人们越来越清楚地看到,科技不仅仅是一般生产力,而且,“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
科学技术不是生产力的实体要素,它不是直接的、现实的生产力,而是潜在的、间接的生产力。但是当科学技术通过一定的途径应用到具体的生产过程,渗透到生产力的各个基本要素之中,通过一系列的物化过程,便成为直接的、现实的生产力。
第一,科学技术作用于劳动者,为劳动者所掌握和利用,可以提高劳动者的素质,提高劳动能力,使其能创造更多的劳动产品,促进生产力的发展。
第二,科学技术作用于生产工具,凝结到生产工具中,可以创造出新的更高级的劳动工具,延长人类的体脑器官,提高改造世界的能力,拓展社会生产的深度和广度。工具不同,生产能力便不同,创造出的社会财富的多少以及质量高低也不同。
第三,科学技术作用于劳动对象,既可拓宽人类劳动对象的范围,又可以深化对劳动对象的利用率。新的科学技术的运用,可以准确深刻地认识自然物的属性,提高劳动对象的质量,在更为深广的范围内,让自然物造福人类。
第四,科学技术作用于生产管理可以使管理更科学化,使生产更高效化。科学技术用于劳动生产过程,可以用“科学管理”取代盲目无序管理和经验型管理,使生产中的各种要素得到高效利用、合理配置,发挥它们的最高能量,创造尽可能多的财富。
近现代社会生产表明,每一次科学技术的重大进步,都极大地推动了生产力的飞跃发展。十八世纪中叶蒸汽机的发明和使用,导致了生产机械化;十九世纪七十年代电的发明和使用,导致了生产电气化;二十世纪四十年代以来,原子能、电子计算机、空间技术的发明和应用,导致了生产自动化;目前世界范围内新的技术革命,导致了人类体力、脑力的节省,它们都延伸了人的体脑器官,都很大程度上解放了人类,解放和提高了生产力。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促进了人类生产力水平的巨大飞跃。
邓小平同志关于“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理论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我国正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还很落后,这与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的矛盾还很尖锐。因而,目前发展生产力的任务十分繁重。而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发展生产力,就目前国际形势来说,要主要依靠科技进步,而不是单靠人力、财力的投入。这就要求我们大力发展科学技术,推动科技创新。
生产力的发展是社会进步的最高标准。科学技术进步与社会进步是紧密地、有机地相互联系和相互制约的。所以,江泽民同志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八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而且是先进生产力的集中体现和主要标志。科学技术的突飞猛进,给世界生产力和人类经济社会的发展带来了极大的推动。”
科学技术与可持续发展科学技术是人类解放自己、提高劳动生产率、追求生活幸福的工具和手段。正是为了满足人类提高劳动效率的需要,才产生了科学技术;科学技术大大延伸了人类体脑器官,减轻了人类体脑劳动强度,大大解放了人类;在此过程中,人类依靠科学技术,克服了许多愚昧无知,改善了生产和生活条件,使整个社会得到了进步。
但是,科学技术是把“双刃剑”,它既可以造福人类,又可以危害人类。它一方面促进了社会发展,另一方面也引起了一系列严重影响人类生存和社会发展的问题。特别是近几十年来,它们带来了危机地球和人类的“全球问题”。所谓“全球问题”,是指人口增长过快,粮食短缺,能源和资源枯竭,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等程度不同地触及世界所有国家和民族的利益而具有世界性影响的问题。
如何看待和解决科学技术带来的“全球问题”,当今人们的观点和解决方案是多种多样的。比较有代表性的有:
一是以罗马俱乐部为代表的“技术悲观论”。他们认为随着生产和科技的发展,“全球问题”将越来越严峻,人口会更膨胀,资源会更稀少,环境会更恶劣,继续发展下去会危及人类的生存和地球的命运。他们看到了近现代以来,尤其是近几十年来,随着生产和科技的进步,森林资源在减少,生物物种在加速灭绝,动物资源在减少,土质过分流失、土地在沙漠化,环境大气在迅速污染等等现象,对地球和人类的未来很感悲观。就此,他们提出了解决全球问题的“零点方案”,即实行经济生产和科技进步的零增长,把社会维持在简单再生产基础上,是解决“全球问题”的基本途径和方法。
这种观点和解决方案的思想基础是:人们生产和劳作的目的是追求生存和幸福,而“零增长”是可以达到既生存又幸福的目的的。既然如此,为何以牺牲人类未来利益及幸福,甚至以危及人类存在为基础去追求生活幸福的些许增长呢?
另一具有代表性的观点和方案是“技术乐观论”。他们认为科技发展造成的“全球问题”,靠科技本身就能解决。解铃还需系铃人,系铃人一定能解铃。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一定能发明出解决目前问题的办法来。人类智能是发展的,科学技术是不断进步的,问题是由人来解决的,科技进步有无限的潜力。
这种观点和方案的根据是,他们认为,想要保持生产和技术的零增长,只能是一厢情愿,是绝对办不到的。人类任何时代也没有停止过前进的脚步,以后将更是如此。另一方面,人类总是在“碰到问题—解决问题,再碰到新的问题和再新的解决”中前进的。到目前为止,人类还没有遇到过它不能闯过的难关。
上述两种观点和解决方案都片面夸大了科学技术的作用,而忽略了人的需要、社会制度和社会关系对科学技术的制约作用。“全球问题”不单纯是科学技术问题和经济生产问题,而是一个复杂得多的社会问题。它的解决不仅依赖科学技术和经济生产的发展,还依赖各国家、各民族的协同努力,依赖人类全方位的合作、对话,依赖各国共同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
可持续发展,是一种全新的发展观念和全新的发展模式。
人类以往的发展观念和发展模式,是以经济增长为中心,为最主要目标。它基本上以经济增长量为尺度,来衡量各国、各时代的发展水平。其弊端是往往为了近期经济增长,而不顾环境的破坏、资源的浪费、人口的失控增加等。这种发展,甚至到了“吃子孙粮、断子孙路”的程度,可以说它是一种全球范围的短期行为。其典型代表是各国资本主义原始积累阶段,它甚至直接伤害本时代的人们,尤其是工人阶级和落后民族的利益。
最好的教育是惩罚。过去的发展模式不仅伤害、教育了劣势群体,也直接伤害、教育了社会优势群体。人类开始觉醒,越来越意识到实施可持续发展的必要。
可持续发展的理论和发展战略经历了一个过程。20世纪50年代以前,人们对此还没有一个深刻的认识。50年代末到70年代初,人口剧增、资源危机、环境污染等问题,给人类以当头棒喝。这成为可持续发展理论形成的基础。特别是在关于资源与发展关系问题上乐观派与悲观派的争论,更引起人们的理性思考,并逐渐在此基础上达成基本共识:“发展不能以破坏资源环境质量为代价”、“为保护资源环境应当控制人口增长”等等。70年代初的石油危机,加剧了人口、发展、资源的矛盾。一系列的事件,一系列的共识,推动了可持续发展概念、理论的产生、成熟。
1972年世界环境大会上,产生了“连续的或持续的发展”概念;1980年联合国《世界资源保护大纲》中提出了“持续不断发展”概念;而同年的国际自然资源保护联合会的《世界保护策略》一书中,则提出可持续发展的含义是“强调人类利用生物圈的管理,使生物圈既能满足当代人的最大持续利益,又能保持满足后代人需求与欲望的潜力”。当然,它这是从生态学角度上说的。
1981年,美国世界观察研究所所长莱斯特·R·布朗发表《建设一个可持续发展社会》一书。其中明确把“可持续发展”作为一个新概念提出,但他在此并未明确其定义涵义。
1987年,联合国署名《我们共同的未来》的文件中,明确概括“可持续发展”为“既满足当代人需要,又不对后代人满足其需要的能力构成危害的发展”。
概括“可持续发展”概念内涵的演化史和当今大多数人的共识,“可持续发展”理论及其战略的基本内容,可包括下述方面:
第一,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可持续发展的主体是人,中心也是人。为促进可持续发展,必须形成一个良好的人口环境,使人口发展不仅要保护适度规模,而且要有合理的结构,并不断提高人口素质。可持续发展,它考虑的是人类需要的长期性和永久性利益。
第二,人类的生产不仅追求本代人的利益,而且谋求人类长远利益持续发展。可持续发展是以人类共同的、持续的利益为出发点的,这种发展既要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能对后代人满足其需要的能力构成危害。它反对占用应由后代人支配的资源,这就为人类社会持久发展和资源的永久利用创造了条件。
第三,人类的生产不仅追求经济发展,而且追求实现人口、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可持续发展首先强调的是发展,特别是面向未来的发展。它追求的是社会的全面发展及其发展的持续性,而非仅仅把经济增长速度作为发展的最主要目标。只有保持人口、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各要素间的协调发展,才能实现人类的可持续发展,前者是后者的基本内容。
第四,人类的生产要以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为前提条件。为保证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对自然资源必须坚持开发利用与保护相结合的原则;开展资源综合利用,提高资源利用率;根据经济发展的要求和资源特点确定合理的开采规模,以延长非再生资源使用年限,或提高可再生资源供给弹性;利用最新科技寻找新资源,增加资源的后备储量和替代资源;改进资源开采方式和方法,减少浪费,提高回采率等。
第五,社会发展过程中,要保护和治理好生态环境。加强对环境的保护,积极改进生产方法和工艺流程,减少排污量;开展污染物的无害化处理,防止环境污染;保护生态资源,防止生态退化,为人类创建一个优美、清静、舒适的生活环境。
第六,保持合理的消费结构和消费水平。确定资源节约型的消费结构,尽量减少对资源的消耗,是可持续发展的一项重要内容。
可持续发展与短期行为相对立,与片面发展相对立。可持续发展是一个综合范畴,它包括经济、生态、社会、人才、教育、资源等方面的可持续性,主要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经济、社会三个方面的基本内容。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基础,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增长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人的现代素质的提高和社会的全面进步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条件和目标,三者相互协调。
可持续发展思想具有重要的哲学方法论意义。
第一,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提出,改变了传统认识论对主客体关系的处理,即不再只把客体视为主体认识与改造、征服与获取资源的对象,而主张在自然与社会发展可持续性的前提下实现主体与客体、自然与社会的和谐共处。可持续发展思想表明并进一步证实,社会发展是一个人类与自然协调发展的过程,自然史和人类史彼此相互制约,一旦人与自然的关系的和谐遭到破坏,社会的发展就会出现灾难性的后果。
第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提出也改变了传统的关于主体间关系的认识。它坚持“代际平等”的原则,主张不同代的主体在生存和发展问题上的平等性。反对一代人只从自身出发来考虑问题,主张不同代的主体在资源环境等问题上具有共享的权力。
人类在推动社会发展的过程中,要把人们的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结合起来,把人类的内在尺度和客观世界的外在尺度统一起来。社会发展规律不仅存在于人与人的关系之中,也存在于人类与自然的关系中。这就要求人们应从更宽的视角和更深的层面去不断探索社会发展规律。
可持续发展作为社会发展战略已开始实施,中国政府积极参与了国际社会关于可持续发展的讨论与行动,把控制人口、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放到重要位置,努力使人口增长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相适应,使经济建设与资源、环境相互协调,实现良性循环,以保证经济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中国政府在可持续发展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战略目标明确,并制定了有关法律法规,这为中国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法律依据和思想保证。但是,中国人口众多、资源不足,在可持续发展的道路上还存在着许多困难和问题,对此,我们必须有一个清醒的认识。中国人民有战胜困难的信心和决心,在未来中国的发展中,中国一定能够实现经济与社会相互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可持续发展的意义是重大的。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六大的报告中,明确指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包括:“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生态环境得到改善,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推动整个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四、生产力是社会发展的最终动力社会基本矛盾是整个人类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人类社会内部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运动,推动了人类社会不断向前发展,从一种社会形态过渡到更高级的社会形态。历史上五种基本社会形态的演进就是由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这个社会基本矛盾运动直接推动的结果。
在社会基本矛盾运动中,生产力既是起点,又是社会发展的最终决定力量。社会的发展总是从生产力的变化和发展开始。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关系作为经济基础又决定上层建筑;与此同时,生产关系又反作用于生产力,上层建筑又反作用于经济基础。在人类历史上,有什么样的生产力,就会有什么样的生产关系,以及由它们所构成的生产方式;有什么样的经济基础,就会有什么样的上层建筑,以及由它们所构成的社会形态。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是更为基本的矛盾,它决定着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但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矛盾的解决,又有赖于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矛盾的解决。由此可见,生产力、生产关系、上层建筑是社会基本矛盾中最基本的三个层次,三者之间是层层决定而又层层反作用的关系,反作用的关系服从于而又制约着决定的关系。正是这两对矛盾的交互作用形成了社会基本矛盾运动,推动着人类社会发展的一般进程。
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就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不断产生又不断解决的历史。当一个社会刚刚建立和在它上升时期,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相适应是基本的,这时生产关系对生产力的发展起推动作用,上层建筑帮助自己的经济基础进一步形成、巩固和发展,从而促进生产力乃至整个社会的发展。生产力是社会发展过程中最活跃最革命的因素,它永远不会停止在同一个水平上。当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原来与之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就会逐渐变成阻碍生产力发展的力量,而原来的上层建筑又拼命地维护旧的生产关系,阻碍新的生产关系的产生,这时社会基本矛盾便激化起来。于是引发革命,斗争的结果,以新的上层建筑代替旧的上层建筑,促进新的生产关系(经济基础)的形成、巩固和发展。这时,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就由基本不适合转化为基本适合,在新的基础上又开始了新的矛盾运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从基本适合到不适合,又在新的基础上达到基本适合;社会的进程由量变到质变,又由质变到新的量变,如此循环往复,川流不息,推动着人类社会不断向前发展。迄今为止,人类社会已经经历了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一部分国家已经进入了社会主义社会,这是人类社会发展的一般进程。,社会的物质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便同它们一直在其中运动的现存生产关系或财产关系发生矛盾。于是这些关系便由生产力的发展形式变成生产力的桎梏。那时社会革命的时代就到来了。随着经济基础的变更,全部庞大的上层建筑也或慢或快地发生变革。” 马克思的这一科学论断揭示了人类社会发展的根本原因,即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就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不断产生又不断解决的历史。具体说,生产力、生产关系、上层建筑是人类社会每一个社会形态中最基本的三个层次,正是这三个环节的相互作用,构成社会的基本矛盾运动,推动人类社会从低级到高级的发展。
在社会基本矛盾的运动中,最活跃最先发生变化、起根本的带动作用的,是生产力。生产力是社会基本矛盾的主要方面。
生产力是社会发展的最终决定力量第一,生产力是社会基本矛盾运动的起点。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进而决定上层建筑,决定整个社会关系的基本面貌,决定整个历史发展的进程。一种新的社会制度的产生、发展及其性质归根到底是由生产力发展状况决定的。整个社会基本矛盾运动是从生产力开始的。人类要生存,就一天也不能停止生产,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和再生产贯串人类社会的始终。一种新的生产力出现后,最终或迟或早总会产生新的生产关系与之相适应,从而进一步产生与之相应的社会上层建筑,最终导致社会形态的更替。
第二,生产力的发展是社会进步的尺度。生产力的发展既是社会进步的物质基础,又是社会进步的首要内容。社会进步表现为经济的、政治的、文化教育的等诸多方面,但生产力水平是第一位的。政治、思想、文化的存在合理性又是以是否有利于生产力发展为尺度的。生产力的发展,这是社会进步的最高标准。政治、思想、文化等方面的发展要以生产力发展为基础。生产力发展了,才能为社会的全面进步和繁荣提供物质基础。
所以,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六大的报告中强调:“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最根本的是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我们要“在优化结构和提高效益的基础上,国内生产总值到二O二O年力争比二OOO年翻两番,综合国力和国际竞争力明显增强。基本实现工业化。” 江泽民同志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八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我们党要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就是党的理论、路线、纲领、方针、政策和各项工作,必须努力符合生产力发展的规律,体现不断推动社会生产力的解放和发展的要求,尤其要体现推动先进生产力发展的要求,通过发展生产力不断提高人民众的生活水平。”
第四节 人民群众是历史的主体一、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到底是“英雄”创造历史,还是人民群众创造历史,这是历史学家和哲学史家长期以来争论不休的问题,也是唯物史观和唯心史观斗争的焦点之一。
历史唯心主义从社会意识决定社会存在的基本前提出发,片面夸大少数英雄人物的历史作用,贬低或否定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作用。唯心史观有两种表现形态:一种是唯意志论;另一种是宿命论。唯意志论认为,少数帝王将相、英雄豪杰、“超人”、“天才”、“圣人”的主观意志决定历史的发展进程,人类历史就是由这些历史人物随心所欲地创造的。人民群众不过是“愚昧无知”的“群氓”,是供他们驱使的工具。宿命论认为,决定历史发展的是某种神秘力量。如“上帝”、“命运”、“神”、“绝对精神”等。英雄人物则是诸如此类神秘力量的体现者和受托人,他们奉旨来决定社会历史发展、主宰人民群众命运。这两种理论虽然在表现形态上各异,但在本质上却异曲同工、殊途同归,共同信守唯心主义英雄史观。
历史唯物主义从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的基本前提出发,认为社会发展的历史从根本上说是生产发展的历史;是物质资料生产方式新陈代谢的历史;是物质资料生产者的历史。因此,人民群众是历史的真正创造者。
人民群众是指以劳动人民为主体的对社会发展起推动作用的社会成员中的大多数。人民群众既有量的规定性,又有质的规定性。人民群众量的规定性,是指社会成员中的大多数。人民群众质的规定性,是指一切对社会发展起推动作用的人们。人民群众是一个历史的范畴。社会历史是发展变化的,人民群众的内容也随着历史的发展而不断地变化。在不同的国家以及同一个国家的不同历史时期,人民群众有着不同的内涵。在阶级社会中,由于各国的社会形态、阶级结构、历史发展的具体进程不同,它包括不同的阶级、阶层和社会集团。例如,在我国抗日战争时期,一切抗日的阶级、阶层和社会集团都属于人民群众的范畴。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一切赞成、拥护和参加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阶级、阶层和社会集团,都属于人民群众的范畴。但是,不论在什么样的历史条件下,人民群众的主体始终是直接从事物质生产的劳动者及其劳动知识分子。在阶级社会中,人民群众还包括一切促进社会进步的阶级和社会力量。可见,随着人类历史活动的深入和发展,人民群众范畴的外延将会不断扩大,当历史进入无阶级的共产主义社会时,人民群众这一范畴将与全体社会成员的范畴趋于重合。
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所谓历史的创造者是指,社会发展的推动者以及社会发展方向和趋势的决定者。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作用,主要表现在:
第一,人民群众是物质财富的创造者。首先,人类要生存和发展,就得生产衣、食、住、行、用等需要的物质生活资料,而这一切都是人民群众创造的。没有人民群众所从事的物质资料的生产活动,就根本谈不上从事政治、科学、文化、艺术等其他一切社会活动,也就无所谓人类社会生活和人类历史。其次,人民群众在生产活动中不断积累生产经验,改进生产工具,扩大劳动对象,提高劳动、管理技能,推动科学技术进步,繁荣了社会经济,改善了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加速了社会物质财富的积累。再次,生产力是衡量社会物质财富发展程度的客观尺度,是社会发展的物质基础和最终决定力量,而人民群众则是社会生产力的体现者,是推动历史前进的最伟大的物质力量。
第二,人民群众是精神财富的创造者。首先,人民群众丰富多彩的实践活动,是社会一切精神财富创造的惟一源泉。人民群众改造自然的生产实践和科学实验活动,是自然科学技术、工程科学技术产生的源泉;人民群众改造社会的社会实践,是社会科学产生的源泉;人民群众改造主观世界的实践,是思维科学、人文科学产生的源泉。离开了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实践,就没有人类渊源流长的深厚文化,就没有人类为之骄傲的睿智精神,就没有人类璀璨的历史文明。其次,人民群众的物质生产活动,为科学家、思想家、文学家、艺术家们从事精神产品的创造提供了必需的物质资料和物质设施。再次,不仅作为人民群众主体的劳动群众及其劳动知识分子是精神财富的直接创造者,而且许多出身于剥削阶级的杰出的思想家、科学家、文学家、艺术家,按其所处的社会地位和所表现的历史进步作用,也应归属于人民群众的范围。他们所创造的精神成果,理所当然包括在人民群众创造的精神财富当中。
第三,人民群众是社会变革的决定力量。在人类历史发展的过程中,生产方式的变革,社会制度的更替,新的生产关系和新的上层建筑的建立,都是历史发展的必然。但这一必然过程并不是自发实现的,而是通过人民群众自觉的革命活动实现的。人民群众是社会革命的主体,一切真正的革命运动,实质上都是劳动人民自己起来推翻反动阶级统治,摧毁腐朽社会制度的斗争。奴隶们的英勇斗争冲垮了奴隶主的反动统治,为新兴地主阶级的统治创造了条件。无数次的农民起义和农民战争,使封建王朝陷于土崩瓦解之中,为资本主义的兴起铺平了道路。社会主义代替资本主义,最终实现共产主义,也必须通过无产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斗争才能完成。
总之,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承认人民群众是创造历史的决定力量,同肯定物质资料的生产劳动是社会历史的基础,社会生产力是社会发展的最终决定力量是一致的。任何抹杀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观点,都是同历史的本来面目相违背的。
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但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活动并不是随心所欲的,会受到各种社会历史条件的制约。制约人民群众创造历史活动的社会历史条件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经济条件,即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和生产关系性质的制约。在不同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中,人民群众创造历史作用的大小是各不相同的。二是政治条件,即国家政治制度的制约。在不同的社会制度中,人民群众的政治地位和享受的政治权利不同,他们创造历史的作用也不同。三是精神条件,即历史传统和科学文化水平的制约。一定历史时期的人民群众总是受到一定社会思想文化传统和意识形态的影响。社会经济的、政治的和精神的条件相互渗透,构成一个总的历史条件,制约着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活动。因此,每个特定时代人民群众的创造力是有限的。但人民群众世代延续的创造力却是无限的。人类社会发展史,实际上就是人民群众既受制约又不甘受制约,并不断地克服、冲破这种制约性的历史。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伟大作用,也正是在不断解决这种有限与无限的矛盾过程中充分表现出来的。看不到具体条件下人民群众创造力量的有限性,就会夸大主观意志和主观努力的作用,犯急噪冒进的错误,最终将导致历史唯心主义;看不到不断发展着的人民群众创造力量的无限性,就会失去前进的信心,感到这也不可能,那也办不到,犯右倾保守的错误。因此,对人民群众历史作用的估计必须建立在对历史状况的科学分析的基础上。
二、个人在历史上的作用历史唯物主义坚持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并不否认个人在历史发展中的作用。因为,人民群众是由个人所组成的。在对人民群众作用的肯定中,实际上已经内在地包含了对个人作用的肯定。不同的个人在历史上的作用是有差异的,唯物史观按其对社会历史影响作用的大小,把个人区分为普通个人和历史人物。
1.普通个人的作用个人作为唯物史观的范畴,与群众、群体、集体等范畴相对应,是指处于一定社会关系之中并具有不同的社会地位、才能和作用的个体的人。普通个人对整个历史进程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恩格斯指出:“历史是这样创造的:最终的结果总是从许多单个的意志的相互冲突中产生出来的。”“这样就有无数互相交错的力量,有无数个力的平行四边形,而由此就产生出一个合力,即历史结果。”“但是各个人的意志——其中的每一个都希望得到他的体质和外部的、归根到底是经济的情况使他向往的东西——虽然都达不到自己的愿望,而是融合为一个总的平均数,一个总的合力,然而从这一事实中决不应做出结论说,这些意志等于零。相反地,每个意志都对合力有所贡献,因而是包括在合力里面的。”
从恩格斯的这段论述中可以看到,历史是在由无数普通个人意志相互冲突所构成的合力中实现的。每个普通个人对历史的发展都有所贡献,他们的意志不等于零。因为:第一,普通个人的情欲、需要的存在不等于零。普通个人的情欲、需要是指,人类的衣食住行。这种需要被纳入历史总体发展的需要中去,就构成了人类社会历史活动的第一个前提——满足人类衣食住行的物质生产劳动。普通个人的需要与人类历史发展的前提是一致的,这是全部历史活动的根据。第二,普通个人所占据的社会分工位置不等于零。分工的多样性给历史带来了多种色彩,带来了个人之间天赋才能的多种差异。马克思指出,普通个人与杰出人物的出现,不是分工的原因,而是分工的结果。马克思十分重视普通个人的社会分工与整个社会总体分工的关系,他在《资本论》中用“协作”这个概念揭示了两者之间的联系:普通个人的劳动通过协作使个人劳动具有社会平均劳动的性质;尽管普通个人所占据的社会分工有时显得微不足道,但他仍然是整个社会生产过程不可缺少的环节和链条。第三,普通个人在社会互动关系网络中的作用不等于零。社会是由各种不同个人的相互联系所构成的系统网络,普通个人在这种网络中扮演着各种角色,占有一定的位置。每个个体都按自己的期望而行动,社会的发展就是在无数个体与社会的互动关系中向前发展的。
既然普通个人参与历史活动的意志不等于零,因而,他们在历史发展中起着多方面的作用。第一,平凡之中见伟大,普通个人的工作同样具有伟大的意义。“伟大”是一个价值判断,他有绝对、相对两种意义。其绝对意义是指,个人对社会的贡献越大,价值就越高,从而社会便会给予其伟大的品格确认。其相对意义是指,价值判断中质与量可比的相对性,即有的事业对整个社会发展虽无明显质的影响,但却为质变潜移默化地提供着必要的量的积累。如,许多普通个人虽然没有外在形式的轰轰烈烈和惊天动地,但却以大量浩繁、艰辛、默默无闻的劳动,源源不断地为历史发展的长河倾注着一桶桶智慧的汗水。人类社会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就是由他们无私的奉献创造的,社会同样应给予他们伟大的品格确认。第二,杰出人物源于普通个人,历史上的杰出人物都是由普通个人发展而来的。普通个人为历史输送杰出人物的主要根据在于:二者有着生命发展的延续关系;普通个人的活动场所是杰出人物成长的摇篮;普通个人与杰出人物的关系是源和流的关系。任何杰出人物既不是神造的,也不是天生的,他们都是由普通个人在社会实践中锻炼成长起来的。第三,在高度信息化的时代,普通个人对历史的发展有着“超常性影响”作用。如普通电脑工作者发明的“软件”,可实现整个生产过程或办公过程的自动化,甚至全球信息的网络化。随着电子技术的飞速发展,普通个人在某种实践环节中,借助于一定的高科技手段,通过对实践客体的干预,可以产生影响整个历史发展的大空间效应。
充分肯定普通个人的历史作用,既有助于加深对唯物史观关于历史主体作用的全面理解,又可激发普通个人在社会历史中的创造性。同时,也有助于正确理解和评价杰出人物的历史作用。
2.历史人物的作用历史人物是指在历史上留下过明显痕迹、起过重大作用并产生过重大影响的个人。历史人物按照其对历史所起作用的性质,又可区分为正面人物和反面人物。正面人物亦称杰出人物或英雄人物,是指在一定历史阶段代表进步阶级利益、对社会发展起推动作用的伟大人物,包括杰出的政治家、思想家、军事家、科学家和文学家艺术家等,杰出的政治家被称为领袖人物。反面人物则是指那些代表反动阶级利益、逆历史潮流而动、阻碍社会向前发展的人物。我们在这里着重研究的是杰出历史人物在历史发展中的作用,他们在历史上起着非常显著的重大作用。
第一,历史人物是历史任务的发起者。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总有当时应该完成的历史任务,而成熟的历史任务又总是由少数杰出人物首先发现和提出来的。他们的见解要比一般人深广,他们能够提出先进的思想和理论,从而成为社会变革的先导;他们能够把历史的客观需要转化为人的主观努力,把历史的可能性转变为历史的现实。需要指出的是,社会需要是多方面的,因而总会在各个方面涌现出自己的代表人物,甚至出现一些同时能够担当多方面任务的杰出人物。
第二,历史人物是历史事件的组织者和指挥者。社会历史活动不是许多个人的简单汇集,而是以一定的组织方式进行活动的群体。如果不是有组织有领导地进行各方面的斗争,任何变革社会的活动都是不可能持久和深入的。这种有组织的活动,又是通过历史人物的指挥形成和实现的。各种历史人物所反映的是不同的社会需要和实际利益的矛盾冲突,他们各自的背后也总有一些群众,由于他们代表着一定的群众利益而成为他们的组织者和指挥者。
第三,历史人物是历史进程的影响者。历史人物在各种特定的历史事件中,总会深深地打上自己的烙印,使历史事件具有特殊的外貌特征。他们直接决定着个别事件的早些或者晚些发生,决定着历史事件的规模或影响范围的大小,以及事件的成功与失败。所以,历史人物是历史事件的影响者。
历史证明,杰出人物作为实现历史任务的发起者、组织者、指挥者,在事关社会历史进程的重大历史事件中,一方面留下了自己鲜明的印记,使具体历史事件具有独特的“个性”;另一方面通过参与、组织、指挥重大历史事件,完成了特定时代的历史任务,解决了社会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从而有力地推动了社会的发展和历史的进步。但是这种作用无论多大,也决不能决定历史发展的总趋势,对历史发展的整个过程而言,仍然不过是对历史发展速度和具体的外貌的影响而已。所以,对历史人物的作用应当做出恰当的评价,否认或夸大这种作用都是错误的,都是违背历史唯物主义原则的。
3.无产阶级领袖的作用无产阶级领袖是杰出人物,但无产阶级领袖同历史上其他阶级的杰出人物有本质的区别。无产阶级领袖是指在无产阶级政党内,最有威信、最有影响、最有经验、被选出来担任最重要职务而称为领袖的人们所组成的比较稳定的集团。
无产阶级的阶级本性、历史使命和伟大实践,培育了自己的领袖优于其他一切阶级领袖的优秀品质:首先,无产阶级领袖一身兼有革命家和理论家的品格。他们既是革命家,总是站在社会实践的最前面,身先士卒、运筹帷幄地领导群众进行斗争;同时又是理论家,他们通晓社会发展规律,特别是在革命的危急时刻,能够把握历史的方向,指导革命转危为安、转败为胜。其次,无产阶级领袖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模范。他们一切从党的利益、阶级的利益和群众的利益出发,具有为人民利益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地献身精神。再次,无产阶级领袖是坚持民主集中制的模范。他们能够正确处理个人和组织的关系,自觉执行民主集中制,遵守党的纪律,维护党的统一,自觉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最后,无产阶级领袖是谦虚谨慎、善于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模范。无产阶级领袖不是完美无缺的人,他们有了错误不是文过饰非,而是勇于纠正错误,并用以教育全党和全体人民。无产阶级领袖的优秀品质,是他们成为杰出人物和起到伟大历史作用的主观因素。正因如此,他们才起到历史上其他阶级的领袖不可比拟的重要作用。无产阶级领袖的伟大作用主要表现在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
第一,无产阶级领袖对马克思主义理论做出了巨大的贡献。马克思、恩格斯是马克思主义学说的创始人,他们创立的唯物史观和剩余价值学说,使社会主义由空想变成了科学;列宁提出社会主义可以首先在一国或少数几个国家率先取得胜利的学说,使社会主义由理论变成现实;毛泽东和他的战友们把马克思列宁主义普遍真理同中国具体实践相结合,创立了毛泽东思想,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马列主义,开辟了一条半殖民地半封建国家实现新民主主义革命并跃入社会主义的正确道路;邓小平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把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同当代中国社会主义建设实践相结合,解决了什么是社会主义以及如何建设社会主义的问题,创立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江泽民高举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创造性地提出了“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进一步回答了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中一系列迫切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为坚持、丰富和发展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做出了新的理论贡献。
第二,无产阶级领袖为推动工人运动和社会主义、共产主义事业建立了不朽的功勋。马克思、恩格斯使工人运动由自发变成了自觉,揭开了国际无产阶级运动的新篇章;列宁领导俄国人民取得了十月社会主义革命的胜利,开创了人类社会的新纪元;毛泽东和他的战友们浴血奋战,建立了新中国;邓小平在新的历史时期,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领导中国人民大胆探索,勇于实践,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使我国社会生产力得到迅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综合国力不断增强。江泽民继往开来,坚持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坚持“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弘扬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精神,为领导全党和全国人民在新世纪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速现代化事业、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做出了杰出的贡献。实践证明,无产阶级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所取得的每一个胜利,都是同无产阶级领袖的作用分不开的。
杰出人物对社会发展的作用是巨大的。但是,任何历史发展阶段上的杰出人物、包括无产阶级领袖在内,都要受到一定社会历史条件的制约。他们的作用再大,也不能决定或改变历史发展的基本方向,也不能超越人民群众在历史发展中的决定作用。这是因为:一方面,任何杰出人物都是一定时代的产物,都必然受到所处时代社会条件的制约,这就是通常所说的时势造英雄。所谓时势,即指一定时期内各种社会条件的总和所造就的社会发展的具体态势。时势呼唤英雄;时势锻造英雄;时势筛选英雄。不管杰出人物多么卓越,他们都只能在当时的社会历史条件下起作用。在阶级社会,杰出人物总是一定阶级的代表,因而也必然受到所属阶级的制约。另一方面,杰出人物及其作用受人民群众及其实践活动的制约。杰出人物是在群众实践中产生的,他们的历史作用是以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作用为基础的。杰出人物历史作用的大小取决于他们在多大程度上反映了群众的愿望和要求,只有代表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得到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集中人民群众的智慧和力量,杰出人物才能发挥显著的作用。此外,杰出人物的功过是非必须接受人民群众实践过程的检验,最终由人民群众评说。
既然历史人物是历史的产物,那么,评价历史人物就必须坚持历史主义的方法和阶级分析的方法。
历史主义的方法,是指要将历史人物放在他所处的历史环境中去加以评价,要根据当时的历史条件对历史人物的功过是非进行历史的全面的考察,不能按政治需要或主观模式去塑造历史人物,也不能按照现代的眼光去苛求前人;要求如实地反映历史人物与当时历史条件的关系,如实地反映历史人物的历史作用和历史地位。判断历史人物的功绩,要看他在当时的条件下,给历史和人类贡献了什么,对人类历史起了何种作用,看他们比他们的前辈提供了哪些新东西。只有这样,才是尊重历史的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
阶级分析的方法,是指要将历史人物同他所属的阶级联系起来加以评价。在阶级社会中,任何人都会打上阶级的烙印,历史人物同样不能摆脱阶级的制约。他们的历史作用同他们所代表的那个阶级的历史作用是分不开的,他们随本阶级的兴衰而沉浮。为此,对历史人物及其作用做阶级分析,就要弄清他们代表哪个阶级的利益和要求;该阶级的社会经济、政治地位如何;他在社会发展中起什么作用;当时的社会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状况怎样以及历史人物在阶级斗争中起什么作用等等。只有这样,才能透过历史的迷雾,从复杂混沌的社会现象中把握其主要线索和历史人物的活动背景。离开一定的阶级背景,就难以理解历史人物的产生、作用及其性质。
总之,历史主义的方法和阶级分析的方法是一致的,二者相互联系、相互渗透,不可偏废。只有坚持科学的方法,才能对历史人物的作用做出科学的评价。
三、中国共产党的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历史唯物主义关于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的原理,是无产阶级政党的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的理论基础。无产阶级政党在领导革命和建设事业中,必须坚持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
无产阶级政党的群众观点,有着十分丰富的内容:第一,坚信人民群众自己解放自己的观点。这就是要承认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推动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要尊重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充分发挥其积极性、主动性与创造性。第二,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服务的观点。为人民谋利益,是无产阶级政党的根本宗旨,也是党享有崇高威望的根本原因。在无产阶级政党看来,人民利益高于一切。无产阶级政党只有代表和维护人民的利益,才能成为人民的勤务员和公仆。第三,一切向人民群众负责的观点。人民群众的利益,就是无产阶级政党的利益。为人民服务,就是对人民负责,这是无产阶级政党及其成员检验自己言行的最高标准。第四,虚心向人民群众学习的观点。人民群众是社会的主体,是真正的英雄,是智慧和力量的源泉。无产阶级政党只有虚心向人民群众学习,才能制定出正确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才能取得各项工作的胜利。
无产阶级政党的群众路线是在群众观点的指导下形成的,是群众观点在党的实际工作中的贯彻运用。它包括: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一切为了群众”,是群众路线的基本出发点和归宿,集中体现了群众观点的根本宗旨;“一切依靠群众”,是群众路线的基本要求,是落实群众观点的根本途径;“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是无产阶级政党的根本领导方法和工作方法,是群众观点在领导工作中创造性的运用。坚持无产阶级政党的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具有重要的意义。在理论上,无产阶级政党的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是毛泽东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共产党对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独特贡献,是我们党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丰富和发展;党的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是马克思主义关于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观点与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基本原则的有机统一,是中国共产党形成正确认识,制定正确路线、方针、政策的基础和源泉。在实践上,坚持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既是我们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特征之一,又是党在一切工作中取得胜利的法宝。对于无产阶级政党来说,坚持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是党的生命线。在民主革命时期,党与群众生死与共取得了民主革命的胜利。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党更加自觉地发扬群众路线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取得了社会主义建设的伟大胜利。但是,也要看到无产阶级政党成为执政党之后,官僚主义开始在少数人中滋长,损害群众利益、压抑群众积极性,以权谋私已成为执政党生死存亡的重大问题。因此,邓小平特别强调党的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要求全党要把“人民拥护不拥护”、“人民赞成不赞成”、“人民高兴不高兴”、“人民答应不答应”,作为制定各项方针、政策的出发点和归宿,并把是否有利于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作为检验一切工作成败得失的标准之一。江泽民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为了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增强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凝聚力,不仅把“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提到立党之本、执政之基、力量之源的高度,而且还提出“党的一切工作,必须以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最高标准。”有力地保证了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的贯彻执行。总之,历史已经证明,并将继续证明,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是党的生命线,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只有始终坚持这一路线,才能坚定不移,无往而不胜思考题:
1.什么是社会的基本矛盾?怎样理解社会的基本矛盾运动规律及其重大意义?
2.为什么说生产力是社会发展的最终决定力量?
3.如何理解阶级斗争、社会革命和科技进步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
4.如何认识人民群众和个人在历史上的作用?
5.中国共产党要始终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的理论依据和现实意义是什么?
教学参考书:
1.毛泽东:《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毛泽东选集》第5卷。
2.恩格斯:《论权威》。
3.邓小平:《在武昌、深圳、珠海、上海等地的谈话要点》。
4.江泽民:《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代表大会上的政治报告》。
第九章 社会进步与人的发展第一节 社会进步是人类历史发展的总趋势一、社会发展过程的客观必然性和主体的选择性所谓社会历史发展的决定性是指社会历史发展的客观规律性。马克思指出:“我的观点是把经济的社会形态的发展理解为一种自然史的过程。不管个人在主观上怎样超脱各种关系,他在社会意义上总是这些关系的产物。”列宁指出:“只有把社会关系归结于生产关系,把生产关系归结于生产力的水平,才能有可靠的根据把社会形态的发展看作是自然历史过程。”马克思的科学论断和列宁对马克思论断的进一步论述,都在于说明,人类社会的发展和自然界一样,具有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性。他们所强调的就是社会历史发展的决定性。在这里,他们把物质决定意识这个一般的哲学唯物主义原理应用于研究人类社会历史,说明在社会历史领域里,也是物质的东西决定精神的东西,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在整个社会大系统中,是生产关系决定人们的社会关系,生产力又决定生产关系,由此就建立了社会形态发展决定论的理论。
第一,社会历史发展之所以具有决定性,首先在于它在本质上是一种客观的物质体系。人类社会不是从来就有的,既不是“上帝”的创造物,也不是“绝对观念”的派生物,而是物质世界长期合乎规律地发展的结果,任何社会形态的存在和发展都有其深刻的物质根源和客观必然性。
第二,社会历史发展的决定性,在于任何社会形态都存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即社会基本矛盾。正是这一基本矛盾运动推动着人类社会不断由低级到高级发展,经历着新陈代谢、不断更新的辩证发展过程,构成了人类社会不可逆转的发展史。
第三,社会历史发展的决定性,还在于社会历史的发展不是杂乱无章的纯粹偶然事件的堆积,而是有其固有的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尽管这些规律往往通过大量偶然性表现出来,但偶然性的背后总是隐藏着必然性。因而社会的发展仍然是具有客观规律性的物质过程。人们可以认识规律和利用规律,加速或延缓历史的进程,实现自己的某种目的,但是任何人都不能主观任意地取消或改变社会发展规律。如果夸大偶然性,否定必然性、规律性,必然陷入唯心主义决定论。
然而,作为社会主体的人并不是消极、被动地接受客观规律的制约,而是在历史所能提供的多种可能性中进行选择。这种自觉选择使人类社会呈现出新的生命力,并自觉展开为有序的社会运动和不断地自我发展、自我完善的历史过程。
所谓历史主体的选择性,是指作为历史主体的人的主观能动性。也就是人从自身的需要和知识结构、经验、技能出发,根据历史的客观条件和发展趋势自觉地选择自己行为的方式和方向。这种选择性是人类所特有的,它包含着非常丰富的内容。
第一,选择的目的性。人的活动的目的性是相对于动物的本能活动而言的。动物的活动只消极地适应自然界为其提供的自然生存环境,这决定了动物只能是自然界的一部分。人类则能根据客观条件和自我需要,产生适合自我的目的和计划并付诸实践,从而克服了动物的无目的性而使自身脱离自然界,组成为社会。
第二,选择的主动性。作为历史主体的人,不是盲目地受制于其他事物,而是主动地发起一定的活动,并积极地排除干扰将其推向前进,进而实现一定的目的。人的选择活动包含着一系列的意志活动,人类的理性给予人们驾驭和主宰自然界的智慧和力量,这种选择是人们在一定社会历史条件下,对事物深层本质分析和认识的结果。
第三,选择的社会性。人是隶属于社会的,而社会不是单个人的总和。社会是由个人与个人、个人与社会之间相互关联而形成的整体系统。个人的活动只有通过和他人活动的联系,才能得以实现。所以,人类在作为社会主体进行选择时,只有首先从社会的整体利益出发,选择的结果才有利于社会的进步。
但是,人在社会中的选择不是主观任意的。人的选择性和社会发展的决定性即人的自觉活动和社会发展规律的客观性是辩证统一的。一方面,承认人的自觉活动并不否认社会发展规律的客观性。这是因为:其一,人的思想动机和目的是由社会物质条件决定的;其二,人的思想活动和选择活动能否实现,归根结底取决于是否体现社会物质条件和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其三,人的自觉活动只能加速或延缓社会发展的历史进程,不能改变历史发展的总趋势。另一方面,承认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性,也并不意味着抹杀人的自觉活动的作用。这是因为:其一,只有承认社会发展规律的客观性,才能把人的自觉活动建立在唯物主义的基础之上,这是正确发挥人的自觉活动作用的前提;其二,人们能够通过自己的实践认识规律并在实践中驾驭它,从而更有效地发挥自己的主动性和创造性,获得真正的自由,使自己的选择性变成现实。社会主义在中国的出现,就不是偶然的,是中国社会基本矛盾运动的必然结果,是中国亿万人民的自觉选择性、创造性和中国社会发展的历史必然性、决定性的高度统一。
在对待社会发展的决定性和主体选择性的关系上,存在着两种错误倾向:一种是片面夸大社会发展规律的客观性、决定性,否认人的自觉性、目的性和选择性的机械决定论;另一种是片面夸大人的自觉性、目的性和选择性,否认社会发展规律的客观性和决定性的唯意志论。这两种错误倾向虽各走一个极端,但却殊途同归,都必然导致唯心主义历史观。
二、社会进步的前进性与曲折性
1.社会的前进性社会的前进性是指人类社会进步和发展的过程是由低级到高级、由简单到复杂的不可逆转的的基本方向和总趋势。社会的前进性是由社会内部矛盾作用的结果,也是人类社会发展的一种客观的必然历史过程。这是因为:
第四, 社会的前进性是由社会发展的辨证本性和新社会的本质决定的。
第五, 社会的前进性是由社会发展的规律性决定的。
第六, 社会的前进性代表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人民群众的希望和要求。
2.社会发展的曲折性社会之所以会出现曲折,这是因为:
第四, 社会发展的曲折性是否定之否定规律在社会发展中的具体表现。
第五, 社会发展过程中的偶然性形成社会发展的曲折性。
第六, 在阶级社会中,各阶级、社会集团间的力量对比的此消彼长,也会造成社会发展的曲折性。
社会发展是前进性与曲折性的统一。前进是必然的,是永恒的;曲折是偶然的、暂时的;
前进性寓于曲折性之中,曲折性是前进性的表现形式。在历史发展进程中,只看到前进中的曲折,夸大偶然性和曲折性,否定进步的悲观主义是错误的。同样,只看到进步的趋向,而否定社会发展道路的曲折性,也是错误的。
科学的把握前进性与曲折性相统一的辨证关系原理,可以使我们在复杂的国际形势面前,
坚定信念,沉着应对,战胜各种困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三、社会发展进程的统一性和多样性社会进步的客观必然性使社会形态的更替呈现出统一性和多样性。社会形态的统一性表现为社会形态的更替是一个由低级到高级的运行过程。这个过程是从原始社会——奴隶社会—
—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共产主义社会这五种社会形态的依次更替。社会形态更替的多样性表现为,不同的民族或国家由于其内部基本矛盾与外部条件不同,会通过不同的形式和道路向高级的社会形态迈进,在特定的条件下还可以超越某一种甚至几种社会形态而跳跃式地向前发展。人类总体历史进程的统一性,并不意味着一切民族,不管它所处的历史环境如何,都注定走上述五种社会形态依次更替的历史轨迹。相反,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某一个或某些民族能够超越某种社会形态而直接走向更高级的社会形态。例如,西欧的日耳曼民族在征服罗马帝国之后,就越过了奴隶制,从原始社会直接走向封建社会;东欧的一些斯拉夫民族以及亚洲的蒙古民族也走着类似的道路;北美洲在欧洲移民到来之前仍处于原始社会,随着欧洲移民的到来,北美洲迅速建立起资本主义制度;大洋洲也走着类似的道路;在非洲,有的民族从奴隶社会,有的甚至从原始社会直接走上了资本主义道路。马克思曾经指出过资本主义社会产生的三条道路,即从封建制度的“衰亡”中产生;从奴隶制和农奴制的
“解体”中产生;从原始公有制的“崩溃”中产生。其中,第一条道路是典型的道路,另外两条道路则体现着社会形态更替的多样性。社会形态更替的多样性并不能否定人类总体历史进程的统一性。因为,某一个民族虽然可以跨越一定的历史阶段,但它的历史运行路线不可能是同人类总体历史进程逆向的,相反,其跨越的方向总是同人类总体历史进程是一致的。
实际存在着的社会形态及其生产力规定着跨越的限度,现实存在的较先进的社会形态对跨越具有导向作用。从历史上看,任何一个民族跨越一定的社会形态,都是在世界上尤其是周围国家已经存在着更先进的社会形态条件下实现的。没有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存在及其对落后国家的影响、冲击和渗透,一些民族就不可能跨越封建制、奴隶制而直接走向资本主义社会,
如果没有俄国十月革命和社会主义生产方式的存在,中国也就不可能跨越资本主义的历史阶段而直接走向社会主义社会。
社会形态的统一性和多样性,除了表现在社会形态更替的统一性和多样性以外,还表现在每一种社会形态存在和运行模式的统一性和多样性,以及社会进步实现手段的统一和多样性。
实际上,每一种社会形态,在不同的国家或民族都有自己的特殊的表现形式,每一种社会形态存在和运行模式的统一性正是通过各个国家或民族社会形态模式的多样性来体现的。从社会进步的实现手段来看,社会进步或社会发展的深刻根源在于社会基本矛盾,特别是社会生产方式的内在的矛盾。因此,社会进步就是通过社会基本矛盾的斗争和解决引起的社会变革来实现的,但是,由于社会基本矛盾的性质不同,因而解决矛盾的方式也不同,同样呈现出多样性。
总之,我们在研究和把握人类历史发展的基本线索时,既要看到社会形态更替的统一性要通过各个民族不同的历史发展道路或途径表现出来,又要看到社会形态更替的多样性同人类历史的一般进程是一致的。我们要反对和防止两种片面性:一种是片面强调社会形态发展的统一性,否认社会形态发展的多样性,把各国社会形态的发展简单化、公式化、模式化;另一种是片面强调社会形态发展的偶然性、多样性,否认社会形态发展的规律性、统一性。这两种片面性都割裂了社会形态发展的统一性和多样性的辨证统一,都是错误的四、关于全球化的问题当代社会发展中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全球化问题。这是一个涉及社会未来发展趋势的重大问题,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必须回答的问题。
什么是全球化?全球化不是指一般性的变化,而是20世纪60年代中期以来,发生的一种人们经验到的事实和趋势:生产力和科学技术的发展,打破了人类活动的时空界限,以人的活动之间的极强的相关性为依托,使整个世界联为一体。它表现为资本、技术、商品、服务在世界性生产、消费和投资领域的扩散。因此,经济全球化是全球化的基础,也是全球化的决定性的因素。
全球化在世界范围内已经产生了非常广泛而深刻的影响,在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表现出了巨大的积极的意义;首先,在经济领域,以高科技的迅猛发展和巨大成果为先导,
引发了社会生产力持续高速的发展,使得现在一天的生产超过以往几年甚至几十年。由于世界市场和普遍交往的发展,使得生产、消费、贸易、金融真正成为世界性的,导致了信息、
资源、资金、技术、人才等在世界范围的大流动,并为这些因素的重新配置创造了条件,
出现了资本高度集中的趋势;其次,在政治领域内,由于政治是经济的最直接的反映,因此,经济的全球化,也使国家政权和社会制度发生了一些明显的变化。比如,国家部分职能被现在的跨国公司、国际组织和国际金融机构所取代,社会制度的变化也越来越受到经济全球化的影响。第三,在文化领域,由于信息和网络技术在全球范围迅速扩展和运用,
突破了原有的地域和国家的限制,促进了各国之间的文化交流和相互渗透,使得民族的、
国家的文化越来越成为世界性的,使得人们的精神也越来越具有世界的性质。
由于当今的全球化是以资本主义为主导的全球化,因此,它也带来了一系列的负面影响;首先,以资本主义为主导的全球化,目的是要促使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社会制度和价值观念在全球的扩散,已导致了世界范围的两级分化和贫富悬殊,这终将加剧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的矛盾,加剧发达国家与落后国家和民族之间的矛盾,加剧对发展中国家思想文化的侵略。其次,全球化资本主义只关注创造金钱的能力,而世界的真正财富正在迅速的遭到破坏。以资本主义为主导的全球化是少数人的利益为目的的,它已经导致了掠夺性地开发自然资源、破坏生态平衡、造成全球性的环境污染等严重的问题,这已经严重威胁着人类的生存。第三,以资本主义为主导的全球化,必然进一步导致世界范围的以强凌弱,破坏社会的公平和公平,产生更为严重的灾难和罪恶。
虽然至今全球化仍被资本主义所主导,但资产阶级并不能真正完成全球化,因为,全球化的发展从本质上说是同资本主义制度相冲突的。全球化的充分展开,必将冲破资本主义制度本身,把人类社会推向资本主义的反面。全球化的最终前途只能是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
全球化在本质上与社会主义是一致的。这种一致性具体说来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二, 社会主义按其制度特征和形成基础来说,与全球化是一致的。这就是说,社会主义是一种先进的社会制度,它对全球化、对生产力的发展有着巨大的包容性,它在经济的和政治的社会关系方面为生产力的发展、为全球化创造了条件。
第二,社会主义按其发展的要求和条件来说与全球化是一致的。社会主义的发展表现为社会主义经济、政治和文化的全面发展。这种发展需要一定的形式和条件。我们正在进行的改革、开放就是根据社会主义发展,在发挥社会主义制度优势的前提下,全球化能够为社会主义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和提供实际的发展条件。
第三,全球化按其发展的趋势和社会要求来说与社会主义是一致的。全球化是在一定的历史、社会条件下发生的,它的不断发展也不断地在制度上提出适应其发展的要求。很显然,已经开始的全球化过程暴露出资本主义社会制度是不适应全球化的,其结果和前景是反资本主义的。社会主义制度成了全球化的推动力量。
社会主义为全球化提供了条件,社会主义发展的高级阶段是共产主义,只有共产主义才能彻底解放生产力,为人们提供尽可能丰富的物质享受的条件,并在此基础上生产出丰富多样的精神产品,以满足人们精神的需要,使得人们的需要真正成为全球性的;只有共产主义才能实现人的真正解放,使人成为自由和全面发展的人;也只有共产主义才能实现各民族之间的真正平等,才能使各民族和国家间的交往更加密切和普遍,并且最终使各民族带着自己以往发展的全部优秀成果融入世界有机体,从而使得历史的发展真正成为全球性的发展。
全球化是当今世界发展的必然趋势,我们不能避开这一趋势去求得自身的发展,如果说在资本主义以前各个国家和民族还能相对孤立地发展的话,那么,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建立起来以后,再想脱离世界这个有机的整体而孤立地发展,就根本不可能了。因此,我们必须顺应这一客观的历史进程,积极投入全球化这一历史潮流之中,在这一过程中,既要借鉴和吸取资本主义所创造的一切文明成果,又要拒斥它的落后的政治制度和腐朽的思想文化,根据我国的实际和现代化的规律,来制定和推行改革开放政策,以推动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第二节 人的本质和价值一、人的本质人类很早就非常关心人的本质和人性问题,中国古代哲学尤其如此。早在战国时期就有关于人的本性善恶的争论。孟子最早提出“性善论”,与之相对立的是荀子提出的“性恶论”。此外,还有人提出“性无善无恶论”及“性有善有恶论”。古希腊的哲学家也很关心人以及人在世界中的地位。德谟克利特提出“人是一个世界”;普罗泰戈拉提出“人是万物的尺度”;亚里士多德提出“人天生是政治动物”。近代欧洲的思想家对人的本质的探索更为关注。14—16世纪文艺复兴时期的思想家们指出,人与动物的区别突出表现在人有思想,人是“先思而后行”。此外,他们还指出人是自由的,人有“自由意志”;“人具有满足自己欲望和追求享乐的本性”。18世纪启蒙运动时期的思想家提出“天赋人权论”,认为人不是上帝创造的,而是从自然界中发展出来的;人的权利既不是神赐的,也不是人给的,而是人生来就有的。除此之外,他们中有些人还提出“人是环境的产物”,“人是教育的产物”。
以往的思想家们对于人及其本性研究的重大意义在于:古代的思想家们已经开始冲破神学世界观的束缚,把人和社会联系起来,看到了人的复杂性,意识到了人在世界中的主体地位。近代欧洲的思想家们用无神论和唯物主义的自然观考察人,用人权否定神权,用人性否定神性,用人的世俗欲望否定宗教禁欲主义,解放了人的思想,为资产阶级革命制造了舆论准备。但不论是古代的思想家还是近代欧洲的思想家,他们关于人性及人的本质的理论都存在着严重的缺陷。首先,这些思想家认为人的本性的善恶不仅是天赋的、与生俱来的,而且是永恒不变的,这是唯心主义和形而上学的观点。其次,他们所说的人,并不是生活于现实社会中的具体的人,而是一般的抽象的人。他们指出人是自由的、平等的,这虽然有力地批判和否定了封建等级制对人的禁锢,但现实中的人怎样才能实现自由、平等,这种自由、平等最终属于谁,在这些问题上,他们便无能为力了。再次,他们所揭示的人的本性即自由、平等、追求幸福等也是抽象的。这些缺陷被后来的一些资产阶级思想家所沿袭,就连费尔巴哈也不例外。马克思和恩格斯在批评费尔巴哈时指出,费尔巴哈把人看作纯生物学的人,抽象的人,从来没有看成现实的、在具体社会关系中存在着的、从事着具体实践活动的人。他根本不知道人与人之间还有什么其他的人的关系。
综上所述,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产生以前,封建阶级和资产阶级的思想家对人的本质的研究,尽管有许多可取之处,但都未能达到真正科学的水平。对人的本质的科学揭示是由马克思主义哲学完成的。
马克思主义哲学从社会实践的观点出发,坚持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的基本原则,主张从具体现实的、在社会历史领域中实践的人出发去理解人的本质,在社会实践和社会关系中探讨人的本质。
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事物的本质是由事物自身所包含的特殊矛盾构成的。所谓人的本质,就是人性的各种规定性中的本质属性,是人之为人的内在根据。人的本质通过人的属性而体现,人既有自然属性又有社会属性。虽然人是自然界长期运动演化的产物,是地球上生物发展的最高形式,但并不是单纯的生物学意义上的人,而是生活在一定社会交往关系中的实践的具体的现实的人。马克思指出:“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这一论断有着丰富而深刻的内容:
第一,人的本质的社会性。人之所以为人的根据并不在于人具有饮食、男女等自然属性,而在于人具有社会性,人是社会的存在物。人的产生离不开社会,人的生存与发展也离不开社会。人生下来就会受到各种社会关系的影响和制约,不仅要受到父母、亲属的影响,而且就连最初的咿呀学语也都会贯注着一定的社会文化内容。一个人才能的获得、锻炼、表露和实现,只有在社会之中才得以进行。
第二,人的本质的综合性。人的本质不是由单一的社会关系决定的,而是由多方面社会关系的总和所决定的。社会关系是丰富多彩的,具有多层次性、多向度性。人之所以比动物更高级,就在于他有意志、情感、理性等方面,形成一定人格,而各种人格的形成无不折射出复杂多样的社会关系,各种各样的社会关系塑造着一个人、表现着一个人。在各种社会关系中,社会的生产关系是最基本的,是其它一切社会关系的基础,只有以生产关系为基础对人的各种社会关系进行综合考察,才能全面把握人的本质。
第三,人的本质的历史性。社会关系是具体的历史的发展着的,人的本质作为特定历史条件下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也是具体的历史的发展着的。人的本质不是凝固不变的抽象物,在不同的社会历史时代随着各种社会关系的发展变化会有不同的表现,展现出不同的具体内容。
第四,人的本质的阶级性。在阶级社会中,社会关系主要表现为阶级关系,因而人的社会性主要表现为人的阶级性。在阶级社会中没有抽象的超阶级的人,每一个人都在一定的阶级地位中生活,各种思想无不打上阶级的烙印。不同的阶级、甚至同一阶级不同阶层中的人都有不同的本质。
总之,人的本质具有社会性、综合性、历史性和阶级性。资产阶级人性论或人道主义割裂人与社会的有机联系,撇开人的社会性去抽象地谈论人的本质,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都是站不住脚的。
二、人的价值人的价值是与人的本质密切相关的一个问题。人的本质决定人的价值,人的价值体现着人的本质。
1.人的价值的内涵价值这个概念,有着十分久远的历史,不同的学科有不同的理解。哲学的价值是表征主客体之间意义的关系范畴,它表示的是客体满足主体需要的关系。马克思说:“‘价值’这个普遍的概念是从人们对待满足他们需要的外界物的关系中产生的”。①这就是说,如果主体具有某种需要,客体具有满足主体需要的某种属性,主体为了满足自己的需要而“追求”客体,那么客体对于主体就具有价值,就是主体的价值对象。
人是一种特殊的社会存在物。其它存在物在价值关系中只能作为客体,而不能作为主体。人则不然,人在价值关系中既可以是主体,也可以是客体。人作为主体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群体或社会;个人既认识他人又以自我为认知对象,既满足自我又满足他人。人的这种二重性规定了人的价值的二重性,于是也就有了两种意义上的价值主体和价值客体。两种意义上的价值主体是指:个人作为价值主体,一方面表现在他是自我的主体,具有要求自我满足自我需要的特性;另一方面他又是社会的主体,他具有要求他人或社会满足自我需要的特性。两种意义上的价值客体是指:个人作为价值客体,一方面他要用自我的实践活动去满足自我、完善自我;另一方面他也要通过创造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去满足他人或社会需要。人的价值的二重性,具体地表现为个人的自我价值与社会价值。当个人是主体,他人、群体、社会作为客体时,客体对主体需要的满足,就是人的自我价值;当他人、群体、社会作为主体,而个人作为客体时,客体对主体需要的满足,就是人的社会价值。
人的社会价值和自我价值是辩证统一的。第一,二者相互区别。就人的社会价值而言,其核心是个人对社会、他人的责任和奉献。这时个人是价值的客体,作为物质生产者具有社会物质价值,作为精神生产者具有社会精神价值,作为社会关系中的一员具有综合价值。就个人自我价值而言,其核心是社会、他人对个人需要的尊重和满足。这时个人是价值的主体,个人通过自己的劳动,要求社会和他人满足自己生存发展的物质需要、精神需要及其综合需要。第二,二者相互制约。由于个人既是主体又是客体,因此,个人的自我价值和社会价值是不可分割的。自我价值是社会价值的必要前提;社会价值是自我价值的外在表现。一方面,没有个人便无社会,所以个人的社会价值并不排斥个人的自我价值,并不排斥个人的获取、享受和消费;另一方面,没有社会也无个人,所以个人自我价值的实现及其满足又是社会性的,个人的自我评价,归根到底要以个人的社会价值为根据。
马克思主义价值观是集体主义的价值观,它是权利与义务,享受与奉献,索取与创造的统一。在社会主义社会中,人的价值既包含社会对个人的尊重与满足,又包括个人对社会的责任和贡献,二者是对立的统一。首先,二者密切联系。社会关心个人,个人积极贡献于社会,个人与社会水乳交融。社会应尽可能地创造条件,使个人的自我价值得到保证,为满足个人发展自己的个性和才能的需要,提供必要的物质、精神条件;个人也必须努力对社会尽责,尽可能地奉献自己的聪明才智,为人类造福。一个人如果完全脱离社会不为社会做任何奉献,一味强调社会、他人对自己的尊重,强调个人需要的满足,这是不合理的,也是不能实现的。只讲权利不讲义务,只讲索取不讲奉献,只讲享受不讲创造或者相反,都是对人的价值的片面理解。其次,二者也有不一致、相矛盾的方面。当个人与社会发生矛盾,个人利益和社会利益不能兼得的时候,集体主义价值观主张牺牲个人利益保全社会利益。这种牺牲既是道德要求又是人本质的必然要求,从总体来看这种牺牲又带有局部性、个体性和暂时性。之所以如此,主要是因为有时牺牲个人暂时利益,往往是为了更好地满足个人的长远利益。可见,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具有内在的统一性。片面地夸大自我价值否定社会价值,就会导致私欲膨胀和极端的个人利己主义;片面夸大社会价值否定自我价值,不仅会严重挫伤个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而且最终也会危害整个社会利益。
2、人的价值的实现不论是人的社会价值还是自我价值,都存在一个由潜在变为现实的问题。一个人的价值由潜在变为现实,是有条件的,是受各种条件的制约的。
首先,从客观条件来看,个人价值的实现取决于社会的发展。先进的社会制度,可以为个人价值的实现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发达的社会生产力和科学技术,可以为个人价值的实现提供多样化的实践形式;社会飞快的发展速度,可以为个人价值的实现创造更多的机遇。
其次,从主观条件来看,个人价值的实现与主观素质有密切关系。如,为国家、民族、社会利益、人民利益献身的人生抱负;不怕挫折、自强不息、积极进取的开拓精神;宽以待人、严于律己、忠于职守、公而忘私的正直为人;博学多才、一专多能的工作技能;稳定坚强的心理承受能力和广泛的人际交往能力等,都为个人价值的实现奠定了基础,准备了条件。
最后,实现个人价值的惟一的途径是勇于参加社会实践。只有勇于参加社会实践,才能表现出为社会所作的奉献及其大小,才能使人的自我价值得到实在的表现而被社会所承认。社会的实践形式是多种多样的,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需要的变化,新的实践形式层出不穷。生活于现实社会中的人究竟以什么样的实践形式去实现自己的价值,这是比较复杂的,应当因人而异。例如,具有高知识、高技术的个人,可以通过选择知识技术密集型的实践形式来实现自己的价值。文化技术水平低的个人,既可以通过选择劳动密集型的实践形式来实现自己的价值,也可以通过再学习、再提高、更换社会角色的形式来实现自己的价值。
总之,一个人要实现自己的价值,就必须积极投身于社会实践,在当前,就是要投身于祖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的伟大实践,在实践中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从而使自身的价值得到充分实现。
3.人的价值的评价价值评价是人们依据一定标准对个人的实践活动及存在状态做出肯定或否定的判断,包括价值的善恶、优劣、高低的评价。换言之,人的价值评价是运用一定的价值标准,通过个人心理活动、群体意识倾向和社会舆论,对他人或自己活动及其结果进行衡量,从质上判断其对社会是否有积极意义,从量上判断其积极意义的大小,从而表明对这一行为肯定或否定、赞扬或鄙弃的态度。人的价值不仅有质的规定性,而且有量的规定性,不仅包含人类的价值评价,而且包括个体的价值评价。人类的价值评价是人类的自我评价,其标准只能是人类自由自觉的创造活动。个体的价值评价是社会群体对个体价值的评价。
一般来讲,人的价值是一种主体性价值,在人的价值中主客体关系往往转化为主体自身的目的性和工具性的关系,所以,人是通过实现自己的工具性价值去实现自己的主体性价值的,人的价值的评价也就是对于人的工具性价值是否具有实现人的主体性价值的意义的判断。为此,人的价值评价包含两个不可分割的方面:其一,人是否实现了自己的工具性价值,即是否创造了社会价值。这是人的价值评价的基础。人不能创造社会价值,就表明他不具有创造价值的价值,即不具有主体性价值。其二,人在实现社会价值的同时是否实现了自己的主体性价值,这是人的价值评价的实质内容。人只是创造社会价值却不能由此而实现人的主体性价值,表明他只是作为工具而存在和活动,并不是作为主体而存在和活动。在私有制社会里,劳动者只具有工具性价值而不具有主体性价值,劳动者创造的价值和他们所获得的价值成反比。只有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劳动者才真正享有了主体性地位,他们的工具价值与主体价值才实现了真正的统一。
人的价值作为一种主体性价值,它的尺度就是人的活动及其结果是否实现和提高了人的主体性。但这只是评价人的价值的一般尺度。主体性不是抽象的,而是具体的。人的主体性是人的现实本质的体现。现实的主体是在一定社会关系中进行现实活动的人,处在不同社会关系中的人具有不同的主体性,从而也具有不同的主体性价值。因此,不能离开人和社会的关系去孤立地考察人的主体性并将其作为评价人的价值的尺度。
由于在现实生活中,存在着个人、群体、民族、阶级、国家制度、意识形态、文化传统、宗教等各种矛盾冲突和复杂关系,往往存在着多样的、多层次的和多元的价值判断及其标准。对于具体人的具体价值,从不同评价主体的立场上或用不同的尺度,都会得出不同的评价结论。大体上,对人的价值的评价可分为两种不同的类型,即:一定行为主体的“自我评价”;他人、社会对他的“社会评价”。这两种评价,作为对人的价值的认识和判断,都只是对人的客观价值的主观反映,并不等于人的自我价值或社会价值本身。人的价值作为一种主体性价值也是一种客观的价值,是人的活动在社会生活中的客观的作用和意义,表现为对于社会生活的客观的效果。评价只有如实地反映这种效果,并实事求是地指出这种效果对人自己和社会的意义,才能是客观的、公正的。因此马克思主义的价值观认为:第一,对人的价值的评价不应是个体的、主观的、多元的,而应是社会的、客观的、一元的。应超越个人和阶级等主观界限,以社会对个人的满足程度和个人对社会的贡献的统一作为评价的标准。第二,个人对社会的贡献是人的价值的实质和核心,也是评价人的价值的主要尺度。运用这一尺度评价人的价值,就是看人的活动及其结果是否满足了社会的需要,以及在何种程度上满足了社会的需要。人是通过对于社会的奉献去显示自己人生的意义的,是通过实现自己的工具性价值而实现自己的主体性价值的。为社会奉献,为人类造福,不仅不是同自我的完善互不相容的,而且恰恰是自我完善的根本途径。第三,社会的尺度同时也是历史的尺度,评价人的价值必须采取历史主义的态度,将其放在特定的历史环境中去评价。人的价值实现是一个历史过程,人的价值评价也是一个历史过程。只有与人类社会生活及其发展相一致的广大人民群众的实践,才能最客观、最公正地检验个人的价值,只有站在尊重历史发展规律和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立场上,才能客观、公正地评价人的历史价值。
4.树立正确的人生价值观研究人的本质和人的价值,就是要我们树立正确的人生价值观。人生价值观是人们对人生目的和实践活动进行认识和评价时所持的基本观点和态度。人生价值观是一个社会历史范畴,是指生活于一定社会环境中的人,依据某种世界观和个人生活体验所形成的对人生的意义、理想、目的、态度等的根本看法和信念,是一定社会的政治和经济的能动反映。它随着社会经济、政治的变化而变化。不同的社会、不同的阶级、不同的人们有着不同的人生价值观,即使同一社会、同一阶级的人,由于个人生活目的、条件、实践的不同,其人生价值观也会不同。
在当今世界,有两种主要的又相对立的人生价值观,这就是以个人主义为核心的资产阶级价值观和以集体主义为核心的无产阶级价值观。资产阶级价值观的核心是极端的个人利己主义。这种价值观以自私为最高原则,以满足个人需要为最高价值,把不择手段地攫取金钱和恣意享乐作为人生高于一切的目的,把他人和社会都看作实现自我的手段。无产阶级价值观的核心是集体主义。无产阶级价值观以推翻资产阶级统治、消灭一切剥削阶级和剥削制度、实现共产主义为人生的最高目的和理想,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本质特征。无产阶级价值观是建立在对社会发展规律和个人与社会关系的科学认识的基础上的,是当代人类最进步的价值观。我国是社会主义社会,一方面为个人价值的实现创造了无可比拟的优越条件;另一方面,由于我们的社会主义尚处于初级阶段,生产力比较落后,社会主义制度也不完善,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倡导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以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为基本要求的价值观;必须把为社会作贡献、为人民服务放在第一位;当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相冲突时,要以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把终身为社会主义、共产主义奋斗作为最高的人生价值追求。
树立正确的人生价值观,对于每一个人,特别是对于青年来说是十分重要的。当代青年是与改革开放同行、与中华民族复兴并进的一代,是这个过程的直接参加者,是这段历史的直接创造者,任重而道远。青年能否树立正确的人生价值观,事关祖国的前途命运。然而,正确人生价值观的树立不是一蹴而就的,这就需努力学习,积极投身我国四化建设和改革开放的实践,在学习、生活和未来的工作实践中身体力行,才能确立正确的人生价值观。
第四节? 人的全面发展与共产主义理想
一、人类从必然王国向自由王国的飞跃社会进步和人类解放是一致的,它们是从不同的方面考察同一社会发展过程。从社会方面看,表现为社会进步,人类文明的发展,即社会的前进。从人的方面看,表现为人的解放,即人类从必然王国向自由王国的飞跃。
必然是指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性。必然王国是指人们受着必然性的支配,特别是受着自己所创造的社会关系的奴役这样一种社会状态。自由是对必然的认识和对客观世界的改造。自由王国是指人们摆脱了盲目的必然性的奴役,成为自己社会关系的主人,从而也成为自然界的主人,成为自己本身主人这样一种社会状态。
自由王国是历史发展的产物。对此,恩格斯做了深刻的论述。他指出:“自由不在于幻想中摆脱自然规律而独立,而在于认识这些规律,从而能够有计划地使自然规律为一定的目的服务。”并说:“自由就在于根据对自然界的必然性的认识来支配我们自己和外部自然;因此它必然是历史发展的产物。最初的、从动物界分离出来的人,在一切本质方面是和动物本身一样不自由的;但是文化上的每一个进步,都是迈向自由的一步。”①而到了共产主义社会,“人们第一次成为自然界的自觉的和真正的主人,因为他们已经成为自身的社会结合的主人了。”“人们自身的社会结合一直是作为、自然界和历史强加与他们的东西而同他们相对立的,现在变成他们自己的自由行动了。至今一直统治着历史的客观的异己的力量,现在处于人们自己的控制之下了。只是从这时起,人们才完全自觉地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只是从这时起,人们使之起作用的社会原因才大部分并且越来越多地达到他们所预期的结果。这是人类从必然王国进入自由王国的飞跃。”②综合恩格斯的论述,可以归纳为如下三点:(1)在阶级社会未消亡以前,人类基本上是处于必然王国之中,受着自然规律和社会规律的统治。只有到了共产主义社会,由于消灭了生产资料私有制,消灭了人剥削人的现象,消灭了生产的无政府状态,等等,人们才能从根本上改变这种被动局面,自觉地掌握和运用自然规律和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为自己服务,才开始进入自由王国之中。(2)从必然王国向自由王国的飞跃,是一个历史过程。社会主义的建立只是这个飞跃的开始。在社会主义社会里,由于建立了社会主义公有制,社会生产力得到很大的解放,科学技术也能有很大的发展,人们在自然界面前,较过去有了更多的自由,但这种自由仍然是有限的。人们只有不断地提高社会生产力和科学技术发展水平,加强自己认识和改造自然界的能力,才能逐渐缩小“必然王国”的地盘,扩大“自由王国”的范围。对社会的认识和改造也是这样。只有到共产主义社会的高级阶段,这种情况才能有根本的转变。(3)从必然王国向自由王国的飞跃,是一个永远不会完结的历史过程。马克思主义认为,人们对客观世界的认识和改造是一个永无止境的过程,只要人类存在,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活动存在,就始终存在着主观与客观的矛盾、自由与必然的矛盾。所以,毛泽东同志曾说:“人类的历史,就是一个不断地从必然王国向自由王国发展的历史。这个历史永远不会完结。在阶级存在的社会内,阶级斗争不会完结。在无阶级存在的社会内,新与旧、正确与错误之间的斗争永远不会完结。在生产斗争和科学实验的范围内,人类总是不断发展的,自然界也总是不断发展的,永远不会停止在一个水平上。因此,人类总得不断地总结经验,有所发现,有所发明,有所创造,有所前进。停止的观点,悲观的观点,无所作为和骄傲自满是观点,都是错误的。”1这是人类从必然王国向自由王国飞跃的历史辩证法,也是人类解放和人的发展的辩证法。
二、社会进步与人的全面发展人类从必然王国向自由王国飞跃的过程,就是人类追求自由和争取解放的过程,也就是人本身得到全面发展的过程。人是社会的人,社会是人的社会。人的发展离不开社会的发展,而社会发展最终要归结到人的全面发展。只有共产主义才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社会形态。
2、 人的全面发展人的全面发展是人的发展的最理想的境界,一般来说,是指人在自然规律和社会规律面前获得了彻底的解放。人的全面发展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含义:第一,人的全面发展是人的身心的全面发展。在社会生产力水平还很低和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条件下,劳动是一种沉重的负担,人被限制在狭小的劳动岗位上,因而,劳动还不能使人的身心得到充分的发展。在生产实行科学化和社会化以后,特别是在消灭私有制和旧式分工以后,劳动将变成人的生活的第一需要和人的身心的充分发展手段。同样,人的其他活动也会成为人的身心发展的手段。第二,人的全面发展是人的活动能力的多方面的发展。它是由人的身体和精神相统一的结构所产生的人的活动能力,是人的身体和精神的全面发展在人的活动能力上的具体表现,因而人的活动能力的多方面发展能够明确而具体地表现为人的全面发展的程度。第三,人的全面发展是个体和社会的协调统一和全面发展。人不是抽象、孤立的个体,而是在社会中存在的个体,社会在人的劳动过程中不断发展着,这是人的本质的外在表现,是人类发展水平的客观标志;同时,特定的社会条件作为每一时代的人们存在的基础和前提,既促进个体的发展又制约着个体的发展,因此,人的发展和社会发展不仅是同步的,而且是同一问题的两个侧面。脱离开社会来讨论人的全面发展,只能是一种理论研究中的抽象。人的身心的全面发展既要以社会的全面发展就高度完善为条件,又要以进一步推动和促进社会的发展为目的,即全面发展作为人的自由特性,就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不断摆脱自然力、社会关系和旧思想的束缚,提高自由的程度;充分发挥自然的历史赋予个人的各种潜能素质,并使之日益增强;不断提高认识和驾驭客观规律的程度,增强改造世界观的自觉性;在社会进步的基础上,通过个人对社会的积极贡献,使个人的物质、文化需要日益丰富,从而更加激发和增强人们自由、全面发展的热情和动力。一句话,就是使人的智力、体力、性格和潜能均得到充分发展和自由运用。
人的全面发展并不排除某个人在某个或某些方面的特殊才能的发展,并不否认人的个性特长。即使所有的人都得到了全面发展,人与人也还会有差别,每个人都还会有自己的个性、特长和风格。每个人都得到了自由、充分的发展,一切人才能得到全面的发展,正如马克思、恩格斯所指出的:“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发展的条件”。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是我们一代又一代的共产主义者的奋斗目标。
人的全面发展,既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又是一个历史的过程和历史的产物。在人类发展的早期,单个人表现出一种原始的全面性,那是因为社会生产力只是在狭窄的范围内和孤立地发展着,还没有造成自己丰富的关系。这种原始的全面性与人类的蒙昧和野蛮相伴随,是生产力水平低下的标志。此后,直到资本主义社会,人的“原始的全面性”被否定。人在形成普遍的社会物质交换和全面社会关系的同时,将整个工人阶级变成了机器的附庸,将资本家阶级变成了金钱的奴隶;一方面它力求全面地发展生产力,另一方面又把人这个生产力的主体推向片面的发展。然而也只有在将来共产主义的生产条件下,才能为一个把每一个人都有完全的和自由的发展作为根本原则的高级社会形态,形成现实的基础。因为生产力的普遍发展和世界交往的普遍性,客观上成了个人全面发展的基础,而个人从这个基础出发的实际发展,是对历史上以往的各种限制的不断消灭。工人阶级日益意识到这一限制,并利用公有制来消灭私有资本,逐步排除这种限制。资本主义再也不能控制它自身产生的巨大生产力,从而也不能阻止人类趋向全面发展的历史过程。
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实现了社会关系的根本变革,为人的全面发展开辟了广阔的前景。江泽民指出,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这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社会的本质要求”,“我们要在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基础上,不断推进人的全面发展”。“推进人的全面发展,同推进经济、文化的发展和改善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是互为前提和基础的。人越全面发展,社会的物质文化财富就会创造得越多,人民的生活就越能得到改善,而物质文化条件越充分,又越能推进人的全面发展。社会生产力和经济文化的发展水平是逐步提高、永无止境的历史过程。人的全面发展程度也是逐步提高、永无止境的历史过程。这两个历史过程应相互结合、相互促进地向前发展。”高度发展的社会生产力及其创造的社会物质文化生活条件,构成个人全面发展的现实基础。人的全面发展是历史的产物,归根到底是社会生产力发展的产物。无论对社会进步还是对人的发展来说,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都是一项最重要的任务。然而生产力的高度发展并不直接等于人的全面发展。如果一个人的生产条件使他只能牺牲其他一切特性而单方面地发展某一方面的特性,只提供他发展一种特性而不是其他特性的材料和时间,那么这个人就只能但方面地畸形地发展。这种情况在当今生产力高度发达的资本主义社会中广泛地存在着。因此人的全面而自由地发展,还要求有高度发达的生产关系、高度发达的政治关系和文化关系。高度发达的生产力、生产关系以及政治关系和文化关系是人的发展的外在条件,人的本身的主体因素则是这种发展的内在条件。二者不能在分离的状态下孤立地发展,相反,二者是紧密联系、不可分割的。江泽民同志提出的“两个历史过程”,只有在社会主义建设的进程中才能很好地统一起来,融为一体;也只有把“两个历史过程”统一于社会主义的建设进程中,人的全面发展才不会流于空谈,才能得到真正的落实。
三、立足现实、面向未来,为实现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而奋斗社会主义为人的全面发展提供了前提条件和基础,促进了人的全面发展。但社会主义毕竟还是共产主义的低级阶段,社会主义的生产力水平还不高,社会的物质财富还不太丰富,人们的思想文化素质还有待提高等等,人的全面发展还受多方面的制约。只有在共产主义条件下,每一个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才能成为现实。因为共产主义社会是在高度发达的生产力基础上建立起来的,消灭了片面性和固定化的旧式分工、消灭了人剥削人和人压迫人的现象,形成了丰富的、全面的社会关系,为人们自由、全面地发展自己的才能和提高自己的素质提供了一切物质、文化条件和社会条件。共产主义社会不是为了获得剩余劳动时间而缩减必要劳动时间,而是直接把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缩减到最低限度,给所有的人腾出更多的自由活动时间,创造更多的手段,使个人在科学、文化、艺术、体育等等适合自己个性的方面自由、全面地发展。共产主义社会作为自由王国,就是以每个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为基本原则的最美好的社会。
思考题:
6. 如何理解社会进步是人类历史发展的总趋势?
7. 如何理解社会的前进性和曲折性、统一性和多样性?
8. 如何理解人的本质在其现实性上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
9. 如何理解个人的价值和社会价值?怎样实现自己的价值?
10. 如何理解人的全面发展?
教学参考书:
1.马克思恩格斯:〈共产党宣言〉,〈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
2恩格斯:〈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
3.邓小平:在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会议上的讲话。
4江泽民:在纪念中国共产党诞辰8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