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态构成
人类在劳动中创造物品的过程,
实际上就是一种造型的过程。
建筑领域关注的是形态构成中高度抽象的形与形的构造规律和美的形式。
学习形态构成的目的是运用平面构成和立体构成的方法把建筑造型要素组织起来,使他们符合形态构成的规律,创造美的建筑形式。
第一章 形态构成的基本要素和特征一、形的基本要素及特征
1.概念要素
将任何形分解后都能得到点、线、面、体,
我们把这种抽象化的点、线、面、体称为概念要素。
点、线、面、体之间可以通过一定方式相互转化。
点、线、面、体的相对关系二、视觉要素
形状:方、圆、三角 ……
色彩:红、黄、蓝 ……
肌理:粗糙、光滑、平坦、
起伏 ……
位置:上、下、左、
右 ……
方向:东、南、西、
北 ……
材质:金、木、土、
石 ……
质感:弹性、塑性、刚性、
柔性、粘性 ……
1.点
形态构成意义上的点具有形状、大小、色彩、肌理。
当形与周围的形相比较小时,它就可看成是一个点。
点可标志:一条线的两端、两条线的交点、
体块上的角点、一个范围的中心。
各种形态的点点的构成
2.线
任何形的长宽比较大时,就可视为线。
线可看成是点移动的轨迹、面的交界、体的转折。
各种形态的线线的构成线的构成
3.面
面可以是二维的,也可以是三维的,当体较薄时就可看作是面。
通过阳台板、屋檐板、墙板等水平与垂直安排,创造出错落变幻的效果面的构成
4.体
体的基本类型有直面体和曲面体。
体的长、宽、高的比例不同可分为块体、
线体、面体。
各种形态的体体块的构成二维点、线、面的相互转化三维点、线、面的相互转化二、形的心理感受特征
1.点的心理感受特征
2.线的心理感受特征
3.面的心理感受特征
4.体的感受特征第二章 基本形、形与形的基本关系一、基本形
基本形是由形的基本要素点、线、面、体构成的,具有一定几何规律的形体。
二、形与形的基本关系
分离
接触
覆盖
透叠
联合
减缺
差叠
重合第三章 形态构成的基本方法一、单元法以相同或相似的形或结构作为造型的基本单元,
重复运用它们而形成新的形态。
1.骨架法形的基本单元按照“骨架”所限定的结构方式组织起来,形成新形。
骨架的形式:
网格式:平面式、空间式
线形式:直线、曲线网格的基本形式:
重复网格
渐变网格
近似网格
2.聚集法形的基本单元通过聚集,以它们形式的相同或相似联系起来,形成新形。
发散式:自由式、规则式
集中式:树状结构二、分割类通过对原形进行分割及分割后的处理,分割产生的部分称子形,子形重新组合后形成新形。
1.等形分割
将形以二等分、三等分、四等分平均分割。
2.等量分割
分割后的子形体量、面积大致相同,但形状却不一样。
3.比例数列分割
通过子形之间的相似性来形成统一的新形。
等比分割
黄金分割
平方根矩形分割
5.分割后的处理
削减:减缺、穿孔
位移:移动、错位、滑动三、变形类
将原形进行变形,
使之产生要瓦解原形的倾向,变形的结果称为写形。这种构成方式显示了形态构成中有序与无序的相互依存关系。
扭曲
挤压、拉伸
膨胀第四章 形态构成中的心理和审美一、形态的视知觉
1.单纯化原理
尽可能地以简单的形和构造去认识对象的方法,
称为单纯化原理 。
尽量从简单的形态出发去构造形,形的复杂程度也要有一定的度,不能超出视知觉的把握范围。
2.群化法则
该法则指的是部分和整体的关系。各个部分之间由于在形状、大小、颜色、方向等方面存在着相似或对比,
并且各部分的间距较小,空间感弱,实体感强,使部分之间联系起来形成整体。
3.图底关系
图:指我们看到的主体的“形”。
底:指“形”周围的空间,即“图”的背景。
能形成图形的图底关系:
居于视野中心者
水平、垂直方向的形较斜向的形更容易形成图形。
被包围的领域。
较小的形比较大的形容易形成图形。
异质的形较同质的形容易形成图形。
对比的形较非对比的形容易形成图形。
群化的形态
曾经有过体验的形体容易形成图形。
二、形态的心理感受
1.量感
形态在体量上的心理把握。形的轮廓、颜色、
质地都会影响人们对形的量的感受、判断。
2.力感和动感
3.空间和场感
场感是人的心理感受到的形对周围的影响范围。有于这种心理,使我们产生了空间感。
4.质感和肌理
质感是人们对形的质地的心理感受。
肌理是通过对形的表面纹理的处理,而产生的凸凹、粗糙、光滑等的视觉感受。
5.错觉和幻觉
6.方向感
方向感和形体的轮廓有直接联系,当各方向上的比例接近时,形体的方向感较弱,反之较强。
三、形式美的法则
1.对称
在等位置上有相同的形态关系。
对称是最基本的创造秩序的方法,是取得均衡的最直接方法。
正面感觉:庄重、稳定、
严肃、单纯
负面感觉:呆板、沉闷、
缺少生气各种对称方式
2.均衡
均衡指感觉上的形的重心与形的中心重合。
3.比例
比例指形体之间体量的相对比较。
4.对比
5.节奏
形体按一定方式重复运用,使整体形态产生节奏感。
节奏方式:重复、渐变、韵律
6.多样统一
形与形之间既要有不同的要素加以区别,又要有共通的要素加以沟通,从而形成完整的新形。
达到统一的手法:同一、变异、统摄
人类在劳动中创造物品的过程,
实际上就是一种造型的过程。
建筑领域关注的是形态构成中高度抽象的形与形的构造规律和美的形式。
学习形态构成的目的是运用平面构成和立体构成的方法把建筑造型要素组织起来,使他们符合形态构成的规律,创造美的建筑形式。
第一章 形态构成的基本要素和特征一、形的基本要素及特征
1.概念要素
将任何形分解后都能得到点、线、面、体,
我们把这种抽象化的点、线、面、体称为概念要素。
点、线、面、体之间可以通过一定方式相互转化。
点、线、面、体的相对关系二、视觉要素
形状:方、圆、三角 ……
色彩:红、黄、蓝 ……
肌理:粗糙、光滑、平坦、
起伏 ……
位置:上、下、左、
右 ……
方向:东、南、西、
北 ……
材质:金、木、土、
石 ……
质感:弹性、塑性、刚性、
柔性、粘性 ……
1.点
形态构成意义上的点具有形状、大小、色彩、肌理。
当形与周围的形相比较小时,它就可看成是一个点。
点可标志:一条线的两端、两条线的交点、
体块上的角点、一个范围的中心。
各种形态的点点的构成
2.线
任何形的长宽比较大时,就可视为线。
线可看成是点移动的轨迹、面的交界、体的转折。
各种形态的线线的构成线的构成
3.面
面可以是二维的,也可以是三维的,当体较薄时就可看作是面。
通过阳台板、屋檐板、墙板等水平与垂直安排,创造出错落变幻的效果面的构成
4.体
体的基本类型有直面体和曲面体。
体的长、宽、高的比例不同可分为块体、
线体、面体。
各种形态的体体块的构成二维点、线、面的相互转化三维点、线、面的相互转化二、形的心理感受特征
1.点的心理感受特征
2.线的心理感受特征
3.面的心理感受特征
4.体的感受特征第二章 基本形、形与形的基本关系一、基本形
基本形是由形的基本要素点、线、面、体构成的,具有一定几何规律的形体。
二、形与形的基本关系
分离
接触
覆盖
透叠
联合
减缺
差叠
重合第三章 形态构成的基本方法一、单元法以相同或相似的形或结构作为造型的基本单元,
重复运用它们而形成新的形态。
1.骨架法形的基本单元按照“骨架”所限定的结构方式组织起来,形成新形。
骨架的形式:
网格式:平面式、空间式
线形式:直线、曲线网格的基本形式:
重复网格
渐变网格
近似网格
2.聚集法形的基本单元通过聚集,以它们形式的相同或相似联系起来,形成新形。
发散式:自由式、规则式
集中式:树状结构二、分割类通过对原形进行分割及分割后的处理,分割产生的部分称子形,子形重新组合后形成新形。
1.等形分割
将形以二等分、三等分、四等分平均分割。
2.等量分割
分割后的子形体量、面积大致相同,但形状却不一样。
3.比例数列分割
通过子形之间的相似性来形成统一的新形。
等比分割
黄金分割
平方根矩形分割
5.分割后的处理
削减:减缺、穿孔
位移:移动、错位、滑动三、变形类
将原形进行变形,
使之产生要瓦解原形的倾向,变形的结果称为写形。这种构成方式显示了形态构成中有序与无序的相互依存关系。
扭曲
挤压、拉伸
膨胀第四章 形态构成中的心理和审美一、形态的视知觉
1.单纯化原理
尽可能地以简单的形和构造去认识对象的方法,
称为单纯化原理 。
尽量从简单的形态出发去构造形,形的复杂程度也要有一定的度,不能超出视知觉的把握范围。
2.群化法则
该法则指的是部分和整体的关系。各个部分之间由于在形状、大小、颜色、方向等方面存在着相似或对比,
并且各部分的间距较小,空间感弱,实体感强,使部分之间联系起来形成整体。
3.图底关系
图:指我们看到的主体的“形”。
底:指“形”周围的空间,即“图”的背景。
能形成图形的图底关系:
居于视野中心者
水平、垂直方向的形较斜向的形更容易形成图形。
被包围的领域。
较小的形比较大的形容易形成图形。
异质的形较同质的形容易形成图形。
对比的形较非对比的形容易形成图形。
群化的形态
曾经有过体验的形体容易形成图形。
二、形态的心理感受
1.量感
形态在体量上的心理把握。形的轮廓、颜色、
质地都会影响人们对形的量的感受、判断。
2.力感和动感
3.空间和场感
场感是人的心理感受到的形对周围的影响范围。有于这种心理,使我们产生了空间感。
4.质感和肌理
质感是人们对形的质地的心理感受。
肌理是通过对形的表面纹理的处理,而产生的凸凹、粗糙、光滑等的视觉感受。
5.错觉和幻觉
6.方向感
方向感和形体的轮廓有直接联系,当各方向上的比例接近时,形体的方向感较弱,反之较强。
三、形式美的法则
1.对称
在等位置上有相同的形态关系。
对称是最基本的创造秩序的方法,是取得均衡的最直接方法。
正面感觉:庄重、稳定、
严肃、单纯
负面感觉:呆板、沉闷、
缺少生气各种对称方式
2.均衡
均衡指感觉上的形的重心与形的中心重合。
3.比例
比例指形体之间体量的相对比较。
4.对比
5.节奏
形体按一定方式重复运用,使整体形态产生节奏感。
节奏方式:重复、渐变、韵律
6.多样统一
形与形之间既要有不同的要素加以区别,又要有共通的要素加以沟通,从而形成完整的新形。
达到统一的手法:同一、变异、统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