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水电前期工作的特点及要求
-------项目的投资计划管理
项目立项
开工建设
前期工作保证
计划管理
前期工作
计划管理
水利基建
计划管理
1,前期工作特
点及要求
2,水利前期工
作计划管理
3,水利基建投
资计划管理
第一部分 水利前期工作的特点和要求
?两个特点:复杂性、特殊性
?前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前期工作要求
一般水利工程均涉及地方、部门间的利
益,协调因素多,需进行充分的协调工作,才
能保证工程的顺利开展。特别是在一些省际、
区际用水矛盾突出的地区进行水利工程的建设,
更是需要多层次和多回合的协调工作,才能达
成各方较满意的意见。有时候协调工作比技术
工作难度更大,更复杂。
行政干预因素 过多,前期工作阶段划分
不清,不同阶段的前期工作同时开展。还有不
少水利工程的前期工作,受国家投资政策和行
业管理变动的影响,呈现反复性特点。有的项
目规划论证一通过就要求开工建设,有的项目
水利项目、水电项目性质变换,前期工作按不
同的规范和程序要求造成工作的反复,如南水
北调、乌江彭水,西江长洲。
1、水利前期工作的特点
复杂性
技术层面
环境层面
类型多,前期工作涉及规划、勘察设计、
专题研究等工作内容。而这几项工作既有联系
又有各自不同的特点,需采取的不同的工作方
法和工作方式,各阶段工作深度要求不同,这
决定了水利前期工作的技术复杂性。
专业多,前期工作涉及水文、地质、施
工、机电、通信等诸多专业,每个专业都涉及
一个领域,这些专业本身随着科技的进步都在
不断地发展,但还要与水利工程紧密好结合起
来,则具有相当的难度。特别是近年来,国家
要求利用大型工程带动科研工作,不少新理论、
新技术在水利工程中开始应用,对水利前期工
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立项所需专题报告多,防洪影响评价报
告,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都需有相
应资质单位作,经不同部门来审查。
审查环节多,特别是近来土地预审、移
民安置等成为建设项目的立项制约因素。
?涉及公共安全,影响面广
?制约因素较多,地区、部门
?阶段划分不一致性,其它行业、
不同类型工程
?业主的不确定性
特殊性
?周期长
?经费渠道
不稳定
由于水利前期工作不同于一般
的建筑工程的前期工作,具有工作周
期长的特点。这主要是因为一项水利
工程的前期工包括规划、项目建议书、
可研、初设、技施、招标设计等阶段,
每一阶段的工作都要以上一阶段的工
作成果为基础,这些都导致水利工程
的前期工作周期都较长。
例如一个枢纽工程的建设,首先
需要该流域的规划,在流域规划的基
础上开展勘测设计工作,特别是流域
的规划工作由于涉及地区规划、行业
发展规划等众多因素,除了开展技术
工作外,还要进行大量的不同层次、
不同方面的协调工作,对于一些复杂
的技术问题还需进行专题研究工作,
一般一项水利工程建设前的前期工作
需花费 5年左右时间,而对于一些大型
水利工程,如三峡工程和南水北调工
程,其前期论证工作达半个世纪之久。
水利工程多数属于公益性或基础建设性项
目,社会效益显著,水利投资以国家为主,而
水利前期工作经费则更是以政府投入为主,投
入渠道单一,特别是 98’大水前,水利工程受国
家基础建设宏观控制,投入不是很大,为了保
证一定的前期工作储备,水利部门只是秉着花
小钱办大事的原则,开展全面的水利前期工作,
这就导致许多具体的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明显不
足,前期工作的技术装备水平和工作手段落后,
前期工作不深入,水利前期工作欠帐很多。
近几年虽然国家加大了基础建设的投入,
改变了过去基础工作比较薄弱的局面,开展了
大量的基础资料的收集和补测、复测工作,以
及南水北调、全国水资源规划、防洪规划等前
期工作。但面对水利建设投资加大的局面,整
个水利行业的前期工作经费仍明显不足,前期
工作滞后,因此必须研究水利前期工作稳定的
投资渠道。
2、当前水利前期工作的问题
? 前期工作安排偏重于重点项目、首长项目,不能顾及全面
? 前期工作、基建项目立项管理更加严格、规范,难度增加
? 勘测设计任务异常繁重,满足审查审批要求的项目不能适应
水利基本建设的要求
? 勘测设计力量资源缺乏市场调配
? 前期工作滞后、项目储备不足
? 前期工作深度不够,质量不高,报告不全
? 设计周期短,前期经费不足
362
338
260
401
321
356
325
0
100
200
300
400
500
投资(万元)
1998 1999 2000 2001 2002 2003 2004
1.7 4.84 4.6 6.275 5.22 3.5 6.192
中央水利前期工作投资加大,但缺乏稳定投入渠道
3、前期工作一般要求
? 设计周期,前期经费保证
? 利用市场机制,配置勘测设计力量资源,通
过招投标选择设计单位
? 前期工作深度要满足相关规程规范要求
? 立项各阶段要求的相关工作要同步开展同步
报审
2009年 11月 11日 11时 29分
7
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建设程序简图
国民经济规划
和流域规划
前期工作 (立
项决策 )阶段
工程实施
阶段
竣工投产
阶段
投资估算 投资概算 工程决算
项
目
建
议
书
可
行
性
研
究
初
步
设
计
招
标
设
计
等
生
产
准
备
等
…,,…,.
立项报告内容要求
? 主报告及附件
? 环评及水保
? 银行贷款承诺 原规定建议书出具贷款意向书,可研阶段出具贷款承诺。发
改委银监会发改投资 [2004]1198 项目建议书阶段业主按银行要求提供贷款承诺所需相
关文件,银行独立审计、自主决策、自担风险,认真评审,对拟贷款的项目,向项目审
批机构提交贷款承诺函。国家发改委审批的项目原则上由银行总行出具。未获批准自动
失效,获批准银行有权终止。
? 土地预审 国土资源部令第 27号 2004-12-0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
? 预审原则 分级管理规定 预审提交材料 预审内容 预审程序
第二部分 水利前期工作计划管理
?水利前期工作计划管理的历史情况
?水利前期工作计划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
?水利前期工作项目任务书制度情况介绍
1、水利前期工作计划管理的历史情况
? 八十年代末至九十年代初
? 九十年代初到九十年代末
? 九十年代末至今
重点是工作的安
排,无专项经费,
事业费
制定了管理办法,
提出了项目管理
的概念,
进入了完善管理阶段,
提出了项目立项、计
划编制、经费管理、
成果管理的新要求,
? 前期工作分类
? 立项管理
? 建议计划编制
? 计划下达
2、水利前期工作计划管理办法
的主要内容
? 组织实施
? 经费管理
? 检查监督
? 成果管理
水利前期工作分类 - 规划、项目前期、专题研
究、基础性工作及业务建设
规划,是指的全国水利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流域和区域综合规划(含各类专业规划)、专项水利规划。
项目前期,是指按国家基本建设程序要求开展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报告编制等勘测设计活动。
专题研究,是指为支撑各项水利规划而开展的有关重大专题研究,以及为提高我国水利工程建设的技术水平,促进技术进步,
对行业中的共性、关键性、前沿性工程技术进行的专题研究。
基础性工作,是指基础性工作主要是指为提高勘察设计水平和质量,加快与国际接轨的步伐,组织编制勘察设计行业的技术规
范、管理规定、行业标准、设计手册、标准设计、技术政策,以及为流域管理服务的基础性资料的勘探、测验、收集、整编等工
作。
业务建设,是指与规划、项目前期、专题研究、基础性工作相
关的立项论证、审查、成果推广和开展的全国性勘察设计活动等。
立项管理
? 立项实行, 水利前期工作项目任务书, 审批制度 。
?, 项目任务书, 由 项目责任单位 负责组织编制,
并按基本建设程序报部并抄水规总院。项目责任
单位是指前期工作项目申报立项、组织实施单位。
? 按照基本建设项目分类及分级负责的原则,凡
中央安排投资的水利基建项目,,项目任务书,
由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 组织审查,部负责审
核批复。重大项目的, 项目任务书, 上报国家发
展计划委员会批复。
建议计划编制
1,责任单位 根据上年度计划执行情况和国家本年度水利前期
工作重点,按轻重缓急,编制 水利前期工作项目经费年度
建议计划。
2,列入计划项目 应具备立项条件,符合程序要求。在编制计
划时,首先应审核、总结上一年度各项目的完成情况,存
在问题,提出本年度工作的重点及预计完成的项目。
3,水利前期工作应按 "分级负责 "的原则,充分发挥中央、地
方及各部门的积极性,共同搞好水利前期工作。中央水利
前期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大江大河大湖治理、江河开发利用、
跨地区、跨流域调水、优化分配水资源骨干工程的各阶段
前期工作及水利规划及重大专题研究等的前期工作。
工程的主要效益在一省之内,但为流域性治理规划中
的大型骨干工程的地方项目,其可研、初设,可申请使用
中央水利前期工作经费
对老少边穷地区的水利前期工作,在工作经费上要予
以适当照顾。经费主要用于该地区的国际河流、边界河流
治理、内陆河流控制性水利骨干工程的水利前期工作项目
和涉及国家经济发展宏观布局所需的水资源规划等。
上报,地方要求安排中央前
期工作投资的项目,建议计
划由流域机构汇总,与流域
前期工作建议计划一并报部。
建议突出重点,提高命中率。
计划下达
? 水利前期工作项目年度计划的 安排,重点 保证
延续项目和在本年度内完成的可研、初设、重
大规划项目的需要,并且 立项条件具备 。
? 项目投资建议计划 经部长办公会审定 后,以部
发文按项目直接下达到项目承担单位。
? 水利前期工作项目的年度经费计划一般在本年
度 4月前下达。在每年的 7月下旬,各勘测设计
单位根据半年计划执行情况,提出调整建议计
划。 9月下达年度调整计划。下达年度计划和调
整计划后,勘测设计单位应在 20天内上报核备
计划。
组织实施
? 项目责任单位负责 从立项到成果验收的全过
程跟踪管理,并对投资计划负责
? 项目 责任 单位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水利水
电勘测设计研究单位、科研院所及大专院校
承担。具备招标 条件的要通过 招投标方式 确
定承担单位。 项目 责任 单位应与项目承担单
位签订合同,实行前期工作项目合同管理。
? 水利前期工作实行 项目责任人负责制 。项目
主管单位和项目责任单位均应明确项目责任
人,对项目的资金使用和成果质量负总责。
经费管理
1、严格按照, 水利基本建设资金管理办法, 的要求,本
着, 专款专用原则, 和, 效益原则,,加强管理,合理、
有效使用,提高投资效益。
2、项目责任单位和项目承担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单位主要负责人对资金使用管理负全面责任 。单位
内部有关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3、水利前期工作经费支出 实行项目经费包干制度,并严
格控制在下达的投资计划和批准的工作内容之内。开支范
围主要是人员费、会议费、差旅费 …… 。要切实做到专款
专用,严禁截留、挪用和转移。
4、项目责任单位要加强对基本建设资金的 监督与检查,
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需调整投资计划的项目,应由项目
负责单位报部审批。
检查监督
? 投资检查,加强对计划执行和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及
时了解掌握资金到位、使用和进度情况、督促建设单位加强
资金管理,加大监管力度。项目承担单位要按时定期上报计
划执行和资金使用情况;有关部门和项目主管单位要定期和
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可委托社会审计部门进行专项
审计。一经发现违法违规情况要及时报告或处理,并追究当
事人及有关领导的责任。严重的将取消项目承担单位的资格,
追究法律责任。
? 工作检查,责任单位要切实承担监督责任,加强对水利基建
前期工作项目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严格计划管理。对前期
工作资金使用、工作进度以及工作质量等情况要定期报部,
年终应提出前期工作项目年度报告报部。检查的主要内容应
包括:
1、项目经费的到位、使用、完成情况;
2、对应经费的工作量完成情况及工作进度、质量;
3、外委项目的计划落实情况;
4、项目执行中各勘测设计单位的人员、力量配置;
5、集资项目的地方前期工作经费到位情况;6、其他有关管理及存在问题等情况。
成果管理
? 水利前期工作开展过程中实行年度报告制度 。凡由我部前期工作经费
安排的水利前期工作项目,必须按要求填报, 年度报告表, 。同时项
目责任单位和承担单位应按统计报表制度的要求向有关单位上报季报、
半年报、年报和重点项目进展情况简报。
? 水利前期工作项目在完成后,由责任单位按经批准的项目任务书和执
行过程中的各种变更批准文件进行 检查验收,并将最终成果及时报部。
水利部对成果执行审查审批制度,成果审查由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
负责,各司局及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主持完成的项目,其成果由部
组织审查。经审查后的前期工作成果,按照其审批权限报批,及时归
档。对于不符合质量要求的设计文件,要提出修改意见,由项目责任
单位负责组织修改完善。
? 为加强成果的转化,逐步实现成果共享 。中央水利资金安排的水利前
期工作成果要报水规总院统一归档,对于工程勘探、质量检测及地形
测量等基础性工作,应将在原始资料基础上整理出来的数据汇总表
(高程控制点、平面控制点、物理力学指标、钻孔布置点坐标、各种
试验成果等)、各种工程图(地形测量图、工程地质平剖面图、钻孔
柱状图等)和相应的各种成果报告以文本形式和电子文档的形式报总
院,由总院建立前期工作成果库,以促进资料共享和前期基础工作的
合理安排
3、水利前期工作
项目任务书制度情况介绍
中央水利前期工作投资安排依据
水利前期工作建议计划上报
项目任务书编制 水利规划及前期工作经费核算办法
项目立项
中央水利前期工作投资安排
水利前期工作任务书制度情况介绍
? 实行水利前期工作项目任务书制度的由来
? 编制水利前期工作项目任务书的作用
? 水利前期工作项目任务书编制内容要求
? 目前任务书编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实行水利前期工作项目任务书制度的由来
经历三个阶段:
? 一是提出阶段
? 二是试行阶段
? 三是确立阶段
提出阶段
?, 关于按统一表式编制勘测设计项目任务
书(试行)的通知,, 1986年
? 特点:范围小、内容要求简单
仅要求对重点前期工作,如水利枢纽
等,编写勘测设计任务书。其它项目参照
执行。对规划项目可以简化,只要求对任
务和目的、主要内容、工作量及经费、进
度进行简单描述。
试行阶段
?, 关于水利前期勘测设计计划按项目管理的通知,
1991年水规计 20号文
?, 水利工程规划设计项目按项目管理的试行办法,
办法明确了水利前期工作项目的立项程序、立项办法
对规划项目的立项应有规划的查勘报告、部领导或有关司局对规划任务书的
批文
可研项目的立项应有审批的河流域规划报告、项目建议书,部领导及有关司
局同意立项的批文
初步设计项目的立项应有审批的可研。
同时,立项办法明确申请单位应首先编报, 水利前期工作勘测设计(规划)
任务书,,待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立项后方可开展勘测设计工作。
并针对规划项目和水利枢纽、引调水工程、河道治理工程的可研、初设的任
务书编制提出了一般性的编制要求。
?, 关于发布水利前期工作项目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
(水规计 [1994]544号 )
规定了立项管理中对勘测设计任务书的原则要求的相关内容。
确立阶段
?, 关于编制水利前期工作勘测设计任务书
有关问题的通知, (水规计字 [1998]10号)
主要内容三点:一是范围
二是格式
三是内容要求
?, 中央水利前期工作投资计划管理办法,
(水规计 [1999]333号) 和水规计 [1999]259号 文件
明确凡是部属设计院和流域委及其
设计院承担、经费需由部拨付或补
助的水利前期项目(含规划、可研、
初设),均须编制前期工作勘测设
计任务书,报总院和规划计划司。
经同意立项后,开展工作
任务书印制格式要
标准化,实行计划
司当时提出的声光
电图文表的标准要
求。
明确了有关任务书编制内容要求,主要针对规划
任务书、水利枢纽勘测设计任务书、河道治理工
程勘测设计任务书、水下地形测量项目任务书提
出了编制要求
二、编制水利前期工作项目任务书的作用
1,争取项目立项的需要
2,保证前期工作按计划、高质量完成的需要
3,统筹安排前期工作投资,核定项目前期工
作经费的需要
4,规范管理的需要
向主管领导阐明项目
的必要性、重要性、紧迫
性、可操作性,促使领导
和主管部门同意开展该项
目的前期工作。
为保证前期工作质量,节省前
期工作投资,使有限的前期工作投
资发挥尽可能大的效益,在开展工
作前,编制任务书和工作大纲,经
专家审查、咨询和领导认可,可使
前期工作具体落实,少走弯路。
中央水利前期工作经费有限,为加
强项目管理,严格项目资金审批是
前期工作管理中的重要内容。经费
预算作为任务书中的重要内容,是
核定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的依据之一根据水利前期工作计划管理办法,要求按程序规范管理,编制任务书成为开展项目
的前期工作的必不可少的环节。这一点在近
几年的审计工作中显的尤为重要。
三、水利前期工作项目任务书编制内容要求
? 任务书的编制实际上是计划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之一
? 计划的职能:居管理的计划、组织、领导、控制四大
职能之首。它是对行动的预先设计,是在决策目标的
指导下,以预测工作为基础,对实现目标的途径做出
具体安排的活动,其内容主要是, 5W1H” 。
? 任务书编制的核心内容, 5W1H”+ B (Budget,预算 )
What (做什么,任务名称、项目目标、工作内容)
Why (为什么做,立项原由缘由 ) Where (项目范围 )
Who (谁去做,承担单位、协作单位、组织形式 )
When (何时做,工作周期和进度安排 )
How (怎么做,技术路线、工作方法 ) Budget(经费估算 )
不同类型项目任务书编制的内容要求
水规计 [1998]10号和水规计 [1999]259号
? 规划任务书编制要求
? 水利枢纽勘测设计任务书编制要求
? 河道治理工程项目任务书编制要求
? 水下地形测量任务书编制要求
? 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资金项目任务书
? 科研院所社会公益研究专项项目预算书
(一 ) 规划任务书编制要求 (10条 )
1,立项缘由
2,项目基本情况
3,规划指导思想及编制原则
4,规划范围
5,规划水平年及规划任务
6,规划工作主要内容
7,规划主要成果
8,编制单位及组织形式
9,规划工作控制进度
10,规划总工作量和工作经费
论述规划流域(区域)水利工作现状及
存在的主要问题,并结合区域国民经济
发展规划,论述开展规划工作的必要性
和迫切性。如各级政府或有关部门委托
开展规划工作,应附相应文件。
论述规划流域(区域)、河段
的地理位置、自然条件、以往
开展工作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
题
按照规划流域(区域)和
有关地区国民经济发展规
划和水利发展规划要求,
明确指出规划应遵循党和
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
条例、规定及经批准的有
关水利规划,并与其总体
部署相符合。
论述流域(区域)范围,
按规划要求准确划定规
划范围,如果是区域规
划要说明区域范围。
明确拟定与国家和地区国土规
划、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及有关
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相协调的
规划水平年。规划水平年一般
应研究近期和远期两个水平年,
远、近结合,相互协调,并以
近期为重点。
规划任务的拟定要以规划流
域和有关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
各方面对流域治理开发的要求
为依据,分清主次、突出重点,
分轻重缓急拟定规划任务。
明确提出规划工作的主要
内容 。 规划工作可分为基础
工作和规划研究工作, 尽量
做到细化, 量化 。
基础工作主要指规划范围内
基本情况和基本资料的收集,
整理, 分析, 以及基础勘探,
测量工作 。 地理信息, 地质
资料尽量利用已有成果, 如
需施测, 须列出范围, 数量
及精度, 并提出勘测工作大
纲 。
规划研究工作主要内容及深
度, 应按, 江河流域规划编
制规范, 要求, 详细列出规
划工作内容及研究专题 。 并
提交规划工作大纲 。
根据规划主要内
容及规划大纲,列出
应提交的主要规划成
果,包括中间报告、
专题报告
应明确规划编制单位和
组织形式。当项目由若干单
位共同承担时,须明确总负
责编制单位,以及各参与工
作单位的分工协议。各参与
工作单位成果报告及其产品
质量由总负责单位负责。
按照完成规划内容所需
的勘测设计控制工作量和项
目承担单位的生产能力,参
照水利水电工程勘测设计生
产定额,在考虑合理的工作
周期的要求,结合主管部门
和领导对进度的要求,合理
拟定规划工作年度控制进度
安排。
( 1) 论述以往已完成的勘测
设计实物工作量及提交的成果,
评价这些工作量及成果的可利
用情况, 这些工作包括不同经
费渠道来源的工作成果 。 (水
利规划工作经费计算办法已下
发试行 )
( 2) 根据规划阶段的主要工
作内容及规划工作大纲的要求,
估算规划设计工日, 按收费定
额单价计算规划设计费用 。
( 3) 勘测控制工作量及费用
估算 。 按照勘测大纲要求具体
布置的勘测实物量乘收费定额
单价计算勘测工作费用 。
根据规划工作需要,如有特殊
专项,应列出详细项目,并根
据工作内容,估算工作费用
(二 )水利枢纽勘测设计任务书编制要求 (6条 )
1,前期工作目的、立项依据和程序
2,设计项目的基本情况
3,主要技术方案
4,控制进度及提出主要产品时间
5,外协关系
6,本阶段勘测设计控制工作量
和所需经费估算
论述开展项目
前期工作的目的,
说明地区国民经济
发展和战略规划对
项目的要求;
国家计委、水
利部或地方政府关
于开展项目前期工
作的批示文件或建
设单位的委托文件。
论述工程地理位置,
自然条件, 工程特性
指标, 并附工程设计
项目特性指标表;
论述勘测设计情况,
上一设计阶段设计成
果的审批结论意见,
上级文件对有关重要
技术方案和进度要求
的主要意见;
上阶段已完成的工作
量和已支付的各种经
费, 并附已完成的工
作量及经费支出表 。
项目建议书, 可行性
研究项目应论述枢杻
蓄水位, 设计规模,
比较坝址, 各基本坝
型, 枢纽布置方式等,
并附勘测, 设计大纲;
初步设计项目应
论述枢纽蓄水位、设
计规模、坝线坝型比
较、枢纽布置方案、
机组机型、导流方案
比较、工期等,并附
勘测、设计大纲。
论述本阶段
设计的合理工作
周期、开始及完
成时间安排,提
出阶段设计文件
名称和上报时间,
以及重要的单项
报告、中间报告
的名称和完成时
间,如选坝、水
库移民、环保等
专题报告,并附
简要总体进度计
划表。
对系统设计、
对外交通等特殊
专题等项目,如
需委托其它单位
承担,须说明外
委项目主要工作
内容、技术要求、
进度安排等的协
议要求。
目前新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已颁布,但有些具体细则需要进一步明确,
建设部正组织进行标准的释义工作,目前成果未出。以下经费估算的内容将来可
作相应修改。
( 1) 设计控制工日及费用:根据能源水规( 1991) 573号文颁发的, 水利水
电工程勘测设计收费定额, 计算设计费。同时,还应按实际安排设计工作量予安
排设计费用。
( 2) 勘测控制工作量及费用:根据, 水利水电工程勘测设计收费定额, 计算
勘测控制工作量,并折算成标准工作量,计算勘测费用。控制工作量和勘测费用
应扣除上阶段可利用实物工作量及费用。同时,还应按勘测设计大纲的实际布置
计算予安排勘测工作量,并折算成标准工作量,计算出实际需要费用。
另需附阶段总工作量、总经费计划表、工程设计收费定额调整系数表、工程勘测
控制定额调整系数表、勘测控制工作量计算表等。
( 3) 科研试验费:按, 水利水电工程勘测设计收费定额, 计算科研试验费。
( 4) 特殊专项费:收费定额中勘测、设计、科研实验费未包括的工作量及经
费,根据项目、设计阶段等要求,列出详细项目及费用计算,由主管部门审定,
专项计列。
(三 )河道治理工程项目任务书编制要求 (6条 )
1,立项依据
2,项目的基本情况
3,主要技术方案
4,控制进度及提交主要产品时间
5,外协关系
6,勘测设计控制工作量及工作经费估算
论述该项前期工作的目的,
说明本地区国民经济的发展
及流域规划对该项目的要求;
国家计委、水利部或流域机
构关于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的
有关批示文件或建设单位的
委托文件。
论述工程的地理位置、流
域概况、工程特性指标;论述
上阶段勘测设计工作情况,已
完成的勘测设计工作量;上级
部门对上阶段勘测设计成果的
审批结论,以及对有关重要技
术的意见和前期工作进度要求。
项目建议书, 可行性研究:论述治理范围及
任务;治理标准 ( 设计流量, 关键断面控制
水位 ) ;治理方案 ( 包括堤线, 治导线及控
导工程, 行, 滞, 蓄洪区运用, 沿河主要建
筑物布置及型式等的方案 ) 。
初步设计:论述河道治理标准、设计流
量、关键断面控制水位,以及沿河涵、闸、
桥及其它交叉建筑物的设计标准、设计水位、
规模;论述河道及堤防布置、治导线布置,
以及水工建筑物结构型式比较、建筑物布置;
控导建筑物及防护工程数量。
论述本阶段的合理设计周
期, 开始及完成时间及提交
阶段设计成果时间, 并附简
要总体进度计划表 。
移民调查及安置, 桥梁工程
等设计项目, 如需委托其它
单位承担, 须说明外委项目
主要工作内容, 技术要求,
进度安排及经费等内容 。
( 1) 设计控制经费:河道整治工程及水闸, 泵站, 渡槽, 倒虹吸等建
筑物设计费及各阶段比例, 按, 水利水电工程勘测设计收费定额, 计算 。
( 2) 勘测控制工作量及经费:
水闸, 泵站, 渡槽及倒虹吸等建筑物, 按, 水利水电工程勘测设计收费定
额, 计算勘测控制工作量;河道及行, 蓄, 滞洪区在満足项目设计阶段工
作深度要求的前提下, 计算实际布置的工程测绘及地勘工作的实物工作量 。
将上述实物工作量折算成标准工作量, 按, 水利水电工程勘测设计收费定
额, 单价计算勘测经费 。
( 3) 常规试验经费:暂按, 水利水电工程勘测设计收费定额, 的, 灌
溉引水, 计算, 可研 8%,初设 13%,技施 9%。
( 4) 特殊专项经费:根据工程设计阶段及深度要求, 列出在勘测, 设
计, 常规实验费未包括的工作量及经费, 报主管部门审定, 专项计列 。
附工作量及经费计算表。
(四 )水下地形测量任务书编制要求 (8条 )
1,任务目的
2,施测范围
3,基本资料
4,依据规程、规范
5,测量要求
6,工作进度
7,提交成果内容
8,经费核算
论述测量涉及区
域基本情况、存在问
题及以往地形测量情
况及成果,阐述开展
测量工作的目的和必
要性。
根据测量工作目的,
合理确定施测范围和测
量比例尺,并附施测范
围示意图。
论述已有平面控
制、高程控制和地
形图资料。 论述测量工作所依据的规程、规范。
依据规程、规范
分别对平面控制测量、
高程控制测量、地形
测量和横断面测量提
出详细的技术要求,
并附测量工作大纲。
根据实际情况,
论述测图面积年度安
排及总进度。
按照, 水利水电
工程测量规范, 要求,
分别提交平面控制测
量、高程控制测量、
地形图测量、横断面
测量成果资料,及有
关技术大纲、技术大
纲、技术总结和检查
验收报告。
根据, 水利水电勘
测和科研试验标准工作
量折算办法(修订),
( 85)水建计字 151号文,
将测量实物工作量换算
成标准工作量,并按能
源水规( 1991) 573号文
颁发的, 水利水电工程
勘测设计收费定额, 计
算测量工作经费 。
四、目前任务书编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任务书编制质量下降,深度不够
2,教条套用任务书编制要求办法
3,执行计划管理中任务书制度的责任心
和紧迫感不强
在实际执行中由
于教条套用闹出
了笑话,XX条例
编制任务书也出
来了, 规划水平
年,, XX科研项
目任务书非要硬
加入, 规划范
围, 。
确实有的单位存在编制任务书就是为了要钱,或者就是为了
应付审计提出的手续问题,也有的单位在计划下达后再编任
务书积极性不高了,特别是在计划下达后,任务书经审查修
改时,任务书修改工作也十分拖拉,使主管部门的工作也陷
入被动。
总之,实际上我们希望大家拿出的任务书是
有血有肉有内容的具有可操作性的本子,是
规划、勘测、设计等前期工作的具体行动指
南,而不是为手续而手续的几页纸,这样也
使得我们的审查工作能对开展项目的内容提
出有益的建议,而不是成为完善手续或者是
补手续的工具。
任务书质量下降、深度不够表现在 5个方面:
一是任务书重点不突出,该细的不细,这主要
和编制任务书没有投入相当的前期工作有关。不同
设计阶段任务书的编制应当根据相关规程规范的要
求,针对项目的特点和主要存在问题,提出工作目
标和主要工作内容。如果在任务书编制过程中,不
投入力量对项目基本情况、工作思路及方法、方案
论证等进行研究,往往会出现工作目标不明确,工
作内容缺乏针对性等问题,使编制的任务书质量不
高,甚至有的项目几页纸就是一个任务书 ;
二是没有翔实的设计工作大纲和勘察工作大纲
作支撑,导致有的项目计划下达后不能正常开展工作,
造成项目滞后和资金沉淀;
三是缺乏严肃的、如实的经费核算成果,上报要
求工作经费与实际需投入的工作量不匹配,经费核算
方法不规范,水份较大,或费用不足;
四是项目中专题研究题目不规范,或与项目主题
关系不大,或与项目本身的工作关系不清。
五是勘察设计单位改企后出现的新
问题,原来流域机构以设计院作支撑,
现在是有的事业单位或流域机构在先不
定承担单位的情况下编制任务书,立项
后再找承担单位开展勘察设计工作。这
样,任务书编制深度就出现问题,在勘
测和项目设计上显得尤为突出。
第三部分 水利基建计划管理
?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类型划分
?水利基本建设项目事权划分
?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前期工作阶段报批程序
?年度投资计划管理
?项目后评估
以上内容主要针对安排中央
投资进行建设的水利基本建设
项目和地方投资建设的省际边
界建设项目。全部由地方投资
的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应该由
各地结合本地区水利建设实际
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
一、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类型划分
按
其
功
能
和
作
用
分
公益性
准公益性
经营性
指具有防洪、排涝、抗旱和水资源管理
等社会公益性管理和服务功能,自身无法得
到相应经济回报的水利项目,如堤防工程、
河道整治工程、蓄滞洪区安全建设、除涝、
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水资源保护、贫困地
区人畜饮水、防汛通信、水文设施等。
指既有社会效益、又有经济效益的水
利项目,其中大部分是以社会效益为主。
如综合利用的水利枢纽(水库)工程、大
型灌区节水改造工程等。
经营性项目指以经济效益为主的水利
项目。如城市供水、水力发电、水库养殖、
水上旅游及水利综合经营等。
公益性、准公益性和经营性项目
在项目建议书批复中明确。
一、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类型划分
按
其
对
社
会
和
国
民
经
济
发
展
的
影
响
分
中央项目
地方项目
指对国民经济全局、社会稳定和生态
环境有重大影响的防洪、水资源配置、水
土保持、生态建设、水资源保护等项目,
或中央认为负有直接建设责任的项目。
中央项目由水利部(或流域机构)
负责组织建设并承担相应责任。地方项
目由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建设并承担
相应责任。审批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
究报告时明确。
指局部受益的防洪除涝、城市防洪、
灌溉排水、河道整治、供水、水土保持、
水资源保护、中小型水电建设等项目。
地方项目按审批程序、资金来源 分为中央参与投资的地方项目、中央
补助地方项目、一般地方项目。 中央参与投资的地方项目 是指由中央审批
立项,并在立项阶段确认中央投资额度的项目; 中央补助地方项目 是指由
地方审批立项、中央根据有关政策给予适当投资补助的项目; 一般地方项
目 是指由地方审批立项并全部由地方投资建设的项目。
一、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类型划分
大中型
小型
按
其
建
设
规
模
和
投
资
额
分
大中型项目是指满足下列条件
之一的项目:
1,堤防工程:一, 二级堤防;
2,水库工程:总库容 1亿立方米
以上 ( 含 1亿立方米 ) ;
3,水电工程:电站总装机容量 5
万千瓦以上;
4,灌溉工程:灌溉面积 30万亩以
上;
5,供水工程:日供水 10万吨以上;
6、总投资在 3000万元以上的项目。
二,水利基本建设项目事权划分
? 划分原则:
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属于国民经济基
础设施,事权划分的原则 是 根据项目类
型,其建设投资应由中央、地方、受益
地区和部门等分别或共同承担。同时鼓
励企业、集体及个人筹资兴建。
二,水利基本建设项目事权划分
? 中央项目 的投资以中央为主,地方受益地
区按受益范围、受益程度、经济实力分担
部分投资
? 地方项目 的投资按照“谁受益,谁负担”
的原则,主要由地方、受益区域和部门按
受益程度共同投资建设,中央视情况可参
与投资或给予适当补助
? 中央对西部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和贫困地
区的水利建设项目给予投资倾斜。
二,水利基本建设项目事权划分
? 中央投资,主要用于公益性和准公益性水利基本
建设项目,对于兼有经营性的水利基本建设项目,
中央可适度安排政策性引导资金,鼓励水利产业
的发展。
? 地方投资,主要用于地方水利基本建设和作为中
央项目的地方配套资金。
地方项目使用中央投资可以在项目立项阶
段申请,由中央审批立项。
地方审批立项的地方水利基本建设在建项
目在地方财力不足的情况下,可以根据国家的投
资政策申请中央投资补助,中央视项目情况给予
补助。
三、水利基建项目前期工作阶段报批程序
?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的实施,必须首先通过基本建设
程序立项。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的立项报告要根据党和
国家的方针政策、已批准的江河流域综合治理规划、
专业规划和水利发展中长期规划由水行政主管部门提
出,通过基本建设程序申请立项。 立项过程主要包括
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 。
?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前期工作阶段 报批程序 一般包括
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报告、开工
报告的上报、审核和审批。
符合下列情况,水利基本建设立项过程可适当简化:
1,在已有的堤防基础上实施的 堤防加高加固工程, 可直接编写
可行性研究报告并申请立项;
2,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立项工作, 在流域机构或省 ( 自治区,
直辖市 ) 水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三类坝鉴定意见和水利部大
坝安全管理机构复核意见的基础上进行 。 总投资 2亿元 ( 含 2
亿元 ) 以上或总库容大于 10亿立方米的病险水库除险加固,
必须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申请立项;总投资 2亿元以下的病
险水库除险加固, 直接编制初步设计报告 ( 水闸除险加固参
照执行 ) ;
3,拟列入国家基本建设投资年度计划的 大型灌区改造工程, 节
水示范工程, 水土保持, 生态建设工程, 可在限额之内
( 3000万元 ) 直接编制应急可行性研究报告并申请立项;
4,小型省际边界工程, 可直接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并申请立项;
5,其他国家计划主管部门认为可以简化水利基本建设立项过程
的项目。
各阶段设计文件的编制
? 中央项目 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报告由
水利部(流域机构)或项目法人组织编制; 地方项目 的项目
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报告由地方水行政主管
部门或项目法人组织编制,其中省际水事矛盾处理工程的前
期工作由流域机构负责组织。
? 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报告等前期工作技
术文件的编制 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勘测设计单位承担,条
件具备的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 采取招投标的方式,择优选择
设计单位。
? 项目建议书的编制以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已批准的流域综
合规划及专业规划、水利发展中长期规划为 依据 ;可行性研
究报告的编制以批准的项目建议书为依据(立项过程简化者
除外);初步设计报告的编制以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为依
据(立项过程简化者除外)。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
初步设计报告的编制应执行国家和部门颁布的 编制规程规范 。
技术审查权限
项目建议书和可研报告,
? 中央项目-大中型--水利部组织技术审查
其他-水利部或委托流域机构组织技术审查
? 地方项目-大中型--水利部或流域机构负责组织技术审查
其他--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技术审查
其中省际边界工程,须由流域机构组织技术审查
初设报告
? 中央项目-大中型--由水利部组织技术审查
一般项目--由流域机构组织技术审查
? 地方项目-大中型--由水利部或流域机构组织技术审查
其他--由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审查
其中省际边界工程,须报流域机构组织技术审查
是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项目:
1,堤防工程:一, 二级堤防;
2,水库工程:总库容 1亿立方米以上
( 含 1亿立方米 ) ;
3,水电工程:总装机容量 5万千瓦以上;
4,灌溉工程:灌溉面积 30万亩以上;
5,供水工程:日供水 10万吨以上;
6、总投资在 3000万元以上的项目。
审批权限 --项目建议书和可研报告
? 大中型--由水利部提出审核意见,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
审批,2亿元以上的,报送国务院审批;
? 其他-中央项目由水利部或委托流域机构审批;
地方项目,使用中央补助投资的由省有关部门按基
本建设程序审批;涉及省际水事矛盾的地方项目,应报经
流域机构审查、协调后再行审批。
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
批准后,未能在 3年内按条件报送下
一程序文件的,需重新编报项目建
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
审批权限
--初步设计
由水利部或流域机构审批的项目
1,中央项目;
2,地方大中型堤防工程, 水库枢纽工程, 水电
工程以及其他技术复杂的项目;
3,中央在立项阶段决定参与投资的地方项目;
4,全国重点或总投资 2亿元以上的病险水库 ( 闸 )
除险加固工程;
5,省际边界工程;
其它地方项目由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初设概算静态总投资原则上不得突破已批准的
可研报告估算的静态总投资。如果工程项目基本条件
发生变化,引起工程规模、工程标准、设计方案、工
程量的改变,其静态总投资超过可研报告相应估算静
态投资在 15%以内时,要对工程变化内容和增加投资
提出专题分析报告;超过可研报告估算静态投资 15%
以上(含 15%)时,必须重编可行性研究报告,重新
按原程序报批。
审批权限 --初步设计
? 中央项目、中央参与投资的地方大中型项目内
的 单项工程 初步设计需要另行审批的,一般由
流域机构根据总体初步设计批复精神负责审批,
其中重大的由水利部组织审批。
? 已列入国家基本建设年度投资计划的 应急工程
项目,可依据规划或已编制的可研报告直接编
制年度应急工程初步设计。中央项目的年度应
急工程的初步设计由流域机构报水利部审批,
地方大中型项目年度应急工程初步设计由省级
水行政主管部门报流域机构审批,地方一般项
目年度应急工程初步设计由省级水行政主管部
门审批。
需要调整的规定条款
审批权限 —调整概算
? 工程项目设计变更、子项目调整、建设标准调整、概
算调整等,须按程序上报原审批单位审批。在工程项
目建设标准和概算投资范围内,依据批准的初步设计
原则,一般的非重大设计变更、生产性子项目之间的
调整,由项目主管部门审批 。
? 重大设计变更的界定 —设计标准、规模、方案突破原设计审
查确定的原则;单项工程投资增加超过 500万元或工期发生重大变
化的设计变更。
审批权限 —开工报告
大中型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批准后,项
目法人应按有关规定申请开工,开工报告由项目法
人提出并按程序上报
? 中央项目 大中型由水利部提出审核意见,报国家发
展和改革委审批,其它中央项目由水利部审批;
? 地方项目 开工报告由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意见
报送同级计划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其中大中型项目
由省计划主管部门报送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审批,其
它项目由地方计划主管部门审批。
审批权限 —部直属事业单位和流域机构小型基建项目
? 项目总投资在 3000万元以上的项目的立项申请文件由项目主
管单位组织编制,按基本建设程序经水利部审查后报国家发
展和改革委审批,初步设计报告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或水利
部审批;
? 300万元以上,3000万元以下的项目实行项目建议书和初步
设计报告两个审批阶段,部直属事业单位和流域机关本级的
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建议书和初步设计报告由水利部审批;
流域机构二级单位以下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在 1000万元以
上,3000万元以下的由水利部审批,1000万元以下的由流域
机构审批,报水利部核备。
上报设计报告时需附的文件
? 项目建议书
1,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的外部建设条件涉及其它省,
部门等利益时, 必须附有有关省和部门意见的书面
文件;
2,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流域机构签署的规划同意书;
3,项目建设与运行管理初步方案;
4、项目建设资金的筹集方案及投资来源意向,资本
金测算方案。
5、地方有关部门对水价、电价意向性意见文件
上报设计报告时需附的文件
? 可研报告
1,项目建议书的批准文件;
2,项目建设资金筹措各方的资金承诺文件;
3,项目建设及建成投入使用后的管理体制及管理机构落实
方案, 管理维护经费开支的落实方案;
4,使用国外投资, 中外合资和 BOT方式建设的外资项目,
必须有与国外金融机构, 外商签订的协议和相应的资信
证明文件;
5,其它外部协作协议;
6、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及审批文件。
7、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上报设计报告时需附的文件
? 初步设计报告
1,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准文件;
2,资金筹措文件;
3、项目建设及建成投入使用后的管理机
构批复文件和管理维护经费承诺文件。
四、年度投资计划管理
? 水利基本建设年度投资计划实行,统一管理,
分类、分级负责,的 原则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
门的计划管理部门是各级年度投资计划管理的
责任单位 。
? 各级水利部门要根据国家政策、水利发展中长
期计划和项目前期工作情况以及国家投资规模,
按项目的轻重缓急和工程建设进展情况安排年
度计划。
? 年度投资计划管理主要包括年度投资建议计划
的 编制, 上报 和年度投资计划的 下达, 调整 和
检查监督 。
年度投资计划管理 --建议计划的编制上报
? 中央项目 年度投资建议计划由流域机构、部直属单位根据国家发展和
改革委和水利部要求组织项目法人编制,上报水利部;水利部在宏观
调控、综合平衡基础上,每年第四季度编制中央项目年度投资建议计
划,上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
? 地方项目 年度投资建议计划由省计划和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编制,
联合报送国家发展和改革委、水利部,同时抄送流域机构;其中的一、
二级堤防和列入国家计划的大中型项目年度建议计划须报送有关流域
机构审核,审核意见由省计划、水行政主管部门报送国家发展和改革
委、水利部。没有流域机构审核意见的地方项目年度建议计划不予受
理。
流域机构要根据流域规划、项目前期工作状况以及建设情况,对
地方报送的一、二级堤防和列入国家计划的大中型项目年度建议计划
认真审核,按轻重缓急提出本流域年度建设项目排序,并将审核意见
和年度建设项目排序报水利部 。
年度投资计划管理 --建议计划的编制上报
编制年度投资建议内容及要求
? 主要内容, ①项目名称、地点、建设性质、建设起止年限;
②建设规模、设计工程量、总投资、投资来源、前期工作状
况;③已完成投资和实物工程量、形象进度等建设内容;④
建议计划工程量、工程形象进度、建议计划投资量等。
编报时必须有详细的文字说明、图表等。
? 要求,要按先中央项目后地方项目的顺序落实地方配套资
金,要说明地方资金的具体来源,并出具证明,确保地方配
套资金与中央投资同步安排;地方配套投资不能落实的项目
不列入中央年度投资计划。
要对上一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总结,并随建议计划
一并上报 。
年度投资计划管理 —投资计划的编制下达
? 投资计划编制
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确定了年度中央水利基本建设投
资规模基础上, 水利部根据流域机构和省级水行政主管部
门报送的建议计划以及流域机构审核意见, 编制中央年度
水利基本建设投资计划, 报送国家发展和改革委 。 凡列入
中央年度投资计划的项目, 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批复的初步设计;
2,流域机构或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上报的年度建议计划, 或
对于具体项目提出的当年申请中央投资补助的请示报告;
3,应急项目要有批复的应急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年度应急实施
方案;
4、符合中央投资事权范围。
年度投资计划管理 —投资计划的编制下达
? 投资计划的下达
中央项目 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下达到水利部;水利部根据工程进度、地
方配套资金落实情况等,将中央项目投资计划按项目下达到流域机构、
部直属单位或项目法人,同时抄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备案。水利部下达
流域机构的年度投资计划,由流域机构按项目下达到项目法人,其中
需要按单项工程下达的,由流域机构分解下达,下达的年度投资计划
文件报水利部备案。
地方项目 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与水利部联合下达各省计划和水行政主管
部门,抄送各流域机构。
流域机构、各省计划和水行政主管部门接到中央投资计划后,
要尽可能减少中央投资计划下达层次和环节。中央下达的资金,要按
批准的设计方案、建设标准、工程规模和施工定额使用,做到专款专
用,不得以任何名义滞留、克扣和挪用。
? 根据下达的中央年度投资计划,流域机构、省级水行政主管
部门和项目法人要 组织编制 大中型项目和省际边界项目年度
工程实施计划,报主管部门批准。中央项目和省际边界项目
年度实施计划报水利部或流域机构审批,中央参与投资地方
项目的年度工程实施计划报流域机构审批。
? 项目年度工程实施计划要严格按照批复的初步设计建设方案
和建设标准编制,不符合初步设计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的年
度工程实施计划不予批复。年度工程实施计划批复后,项目
法人单位应据此认真组织实施。年度工程实施计划需要调整
的,按原审批渠道,由原审批部门调整。
? 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年度投资计划因各种原因不能按计划执行
而需要 调整 的,由项目主管部门及时提出调整意见,报原下
达投资计划的部门进行审核批准,并报上级有关部门备案。
年度投资计划管理 —投资计划的实施及调整
?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计划管理,制订计划管理检查监督制度,加
强对投资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管,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和处理。
? 水利部负责 对中央投资的水利基本建设项目进行计划检查监督。 流域机
构 对所在流域的中央项目、中央参与投资的地方项目负有直接检查监督
责任,中央补助地方项目由 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直接 检查监督责任。
? 计划 检查监督的主要内容 包括:投资计划执行进度与工程量完成情况,
是否越权调整投资计划, 擅自更改设计内容, 扩大建设规模, 提高建设
标准及不合理压低或提高工程单价等 。
? 项目法人要在 每季度末 及时将工程建设进展, 工程质量, 投资计划安排
和执行, 资金到位情况等 上报主管部门, 其中中央参与投资的地方项目
和省际水事矛盾工程的情况由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汇总报流域机构 。
? 水行政主管部门发现问题要及时出具整改通知, 督促有关主管部门和项
目法人进行整改, 整改情况应及时上报 。 对未按要求整改的, 必要时可
调整计划和停止安排计划 。 对地方配套投资到位不足的, 要督促地方补
足, 必要时可采取调整计划等措施, 督促地方建设资金落实到位 。
年度投资计划管理 —投资计划的检查监督
五、项目后评估
? 项目竣工验收 是全面考核建设项目成果的重要环节。水利基
本建设项目按设计要求建成后要及时组织验收。水利计划管
理部门应按项目验收有关规定参与工程验收工作,全面检查
竣工项目是否符合批准的设计文件要求,审核概、预算执行
情况,总结概、预算执行过程中的经验教训,并对项目投资
计划执行中遗留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 项目主体工程投入运行后,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工程设
计能力的发挥、产生的财务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进行
跟踪 。会同有关部门对项目的立项决策、勘测设计、施工、
生产运行、效益进行 系统评价,综合研究分析项目实际状况
及其与预测状况的偏差,分析原因,总结经验,提出改进措
施,并将评估结果上报水行政主管部门。
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前
期工作审查审批管理
?前期工作文件编制
?项目申报条件
?申报程序
?审查权限划分
?审查程序
?建设条件评估
?公文受理及运转
水利基建项目前期工作文件编制
? 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按照技术深度要求,可划分为
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报告三个阶段。
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前期立项工作,原则上按照三个阶段进
行,一般不得超越阶段。在前一阶段前期工作项目成果未
审批前不得开展下一阶段的前期工作。
? 属于经营性项目由项目业主或法人 (筹备组 ) 组织编制,非
经营性项目由项目业主 (主要投资方 )或项目主管部门负责
组织编制。
? 严禁无证或越级承担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的技术性文件的编
制任务。投资规模在限额以上的大中型水利基本建设项目
及中央参与投资的跨省 (自治区、直辖市 )、跨流域的重点
骨干工程项目技术文件编制,必须由具有甲级勘测设计资
质的水利水电勘测设计单位承担。
水利基建项目前期工作文件编制
? 中央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原则由流域机构设计单
位负责组织完成,地方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原则由省区水利
设计单位负责完成。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要逐步
按照招标投标的方式择优选择承担单位。
? 项目建议书、可研、初设等技术文件编制内容和技术深度
要求按水利部颁布的规范执行。
水利基建项目申报条件
? 在七大江河干流及其重要支流、跨省河流、湖泊上修建开发
利用水资源或防治水害等水利建设项目,应当符合流域综合
规划的要求,并按, 防洪法, 规定,在报批项目建议书报告
时,必须有水利部或部属流域机构签署的规划同意书。
? 项目建议书上报时, 应具备的其它文件:
(1)经主管部门审查或批准的流域规划或审查意见 。
(2)水利建设项目的外部建设条件涉及其它省 ( 自治区, 直辖市 ), 部
门等利益时, 必须附有关省 ( 自治区, 直辖市 ) 和部门意见的书面文件 。
(3)项目建设资金 (包括资本金 )的筹集方案及投资来源文件,经批准的项
目业主 (项目法人 )组建方案文件 。
(4)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对水价, 电价意向性意见的文件 。
(5)地方水利项目必须依据省级计划管理部门和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组
织编制并被批准的本省水利发展中长期计划 。 水利发展中长期计划以外
的项目, 原则上不能开展该阶段的前期工作 。
(6)在报批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建议书时,必须附具水利部建设与管理
司或省(直辖市、自治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的病险水库鉴定意见。
水利基建项目申报条件
? 可行性研究阶段, 项目法人 (或项目业主 )在组织技术文件的编制
的同时, 要做好项目建设外部条件的工作,包括资金筹措方案,
建设协作配套条件, 管理方案, 水事矛盾处理, 占地迁赔方案
等方面的落实工作, 并将有关附件一起报送 。 具体要求如下:
(1)项目建议书的批准文件和主管部门的技术审查意见 。
(2)项目建设资金筹措各方的资金承诺文件 。
(3)水行政主管部门签署的规划同意书 。 涉及水资源分配的要有负责审批主
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
(4)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对水价, 电价的承诺文件以及承诺包销的协议文件 。
(5)项目建成投入后的管理机构和管理维护经费开支的落实方案 。
(6)使用国外融资, 中外合资和 BOT方式建设的外资项目, 必须有与国外金
融机构, 外商签订的协议和相应的资信证明文件 。
(7)其它外部协作协议 。
(8)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及审批意见。
水利基建项目申报条件
? 初步设计在报送主管部门审批时,除技
术文件外,还应附有如下有关材料:可
行性研究的批准书,资金筹措文件,重
大设备等供货合同,已建设外部协作配
套工程报告,已达成的协议,环境影响评
价报告批准书、土地征用的批准文件等。
公文受理及运转 –公文受理
? 水利部在进行项目审批时,受理由各流域机构、各省(自治
区、直辖市)计委、水利 (水电 )厅 (局 )申报的大中型水利基建
项目和设计文件的审查。 不直接受理省级以下 (地市、县级 )
申报的水利基建项目和设计文件的审查。
? 规划计划司 受理经水利部办公厅签收 并分转给规划计划司办
理的文件, 且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 1) 主送水利部的文件
( 2) 主送国家计委、抄送水利部的文件,原则上要有国
家计委要求水利部提出审查意见的正式书面通知;
( 3) 主送国家计委、没有抄送水利部的文件,必须有国
家计委要求水利部提出审查意见的正式书面通知;
( 4) 报国务院、抄送水利部的文件,须有国务院办公厅
秘书局或国家计委要求水利部提出审查意见的正式书面通知;
( 5) 国务院有关部委要求水利部提出意见的文件。
? 水利部部发文的制发程序为:
承办处 经办人拟稿 → 处领导审核 → 司局内有关处会签
(如需会签) →
司局领导 审核 → 有关司局会签(如需会签) → 返回拟稿司
局处阅知(如有问题需要修改) → 司局秘书登记 →
办公厅 秘书处登记、核稿 → 办公厅主任审核 → 打印清样 →
办公厅秘书处送 部领导签发 (联合发文需由主办单位到
有关部门会签) → 办公厅秘书处编号 → 文印部门 印制 →
办公厅秘书处用印 → 主办单位封发 。
公文受理及运转 –制发程序
谢谢各位朋友们 !
-------项目的投资计划管理
项目立项
开工建设
前期工作保证
计划管理
前期工作
计划管理
水利基建
计划管理
1,前期工作特
点及要求
2,水利前期工
作计划管理
3,水利基建投
资计划管理
第一部分 水利前期工作的特点和要求
?两个特点:复杂性、特殊性
?前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前期工作要求
一般水利工程均涉及地方、部门间的利
益,协调因素多,需进行充分的协调工作,才
能保证工程的顺利开展。特别是在一些省际、
区际用水矛盾突出的地区进行水利工程的建设,
更是需要多层次和多回合的协调工作,才能达
成各方较满意的意见。有时候协调工作比技术
工作难度更大,更复杂。
行政干预因素 过多,前期工作阶段划分
不清,不同阶段的前期工作同时开展。还有不
少水利工程的前期工作,受国家投资政策和行
业管理变动的影响,呈现反复性特点。有的项
目规划论证一通过就要求开工建设,有的项目
水利项目、水电项目性质变换,前期工作按不
同的规范和程序要求造成工作的反复,如南水
北调、乌江彭水,西江长洲。
1、水利前期工作的特点
复杂性
技术层面
环境层面
类型多,前期工作涉及规划、勘察设计、
专题研究等工作内容。而这几项工作既有联系
又有各自不同的特点,需采取的不同的工作方
法和工作方式,各阶段工作深度要求不同,这
决定了水利前期工作的技术复杂性。
专业多,前期工作涉及水文、地质、施
工、机电、通信等诸多专业,每个专业都涉及
一个领域,这些专业本身随着科技的进步都在
不断地发展,但还要与水利工程紧密好结合起
来,则具有相当的难度。特别是近年来,国家
要求利用大型工程带动科研工作,不少新理论、
新技术在水利工程中开始应用,对水利前期工
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立项所需专题报告多,防洪影响评价报
告,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都需有相
应资质单位作,经不同部门来审查。
审查环节多,特别是近来土地预审、移
民安置等成为建设项目的立项制约因素。
?涉及公共安全,影响面广
?制约因素较多,地区、部门
?阶段划分不一致性,其它行业、
不同类型工程
?业主的不确定性
特殊性
?周期长
?经费渠道
不稳定
由于水利前期工作不同于一般
的建筑工程的前期工作,具有工作周
期长的特点。这主要是因为一项水利
工程的前期工包括规划、项目建议书、
可研、初设、技施、招标设计等阶段,
每一阶段的工作都要以上一阶段的工
作成果为基础,这些都导致水利工程
的前期工作周期都较长。
例如一个枢纽工程的建设,首先
需要该流域的规划,在流域规划的基
础上开展勘测设计工作,特别是流域
的规划工作由于涉及地区规划、行业
发展规划等众多因素,除了开展技术
工作外,还要进行大量的不同层次、
不同方面的协调工作,对于一些复杂
的技术问题还需进行专题研究工作,
一般一项水利工程建设前的前期工作
需花费 5年左右时间,而对于一些大型
水利工程,如三峡工程和南水北调工
程,其前期论证工作达半个世纪之久。
水利工程多数属于公益性或基础建设性项
目,社会效益显著,水利投资以国家为主,而
水利前期工作经费则更是以政府投入为主,投
入渠道单一,特别是 98’大水前,水利工程受国
家基础建设宏观控制,投入不是很大,为了保
证一定的前期工作储备,水利部门只是秉着花
小钱办大事的原则,开展全面的水利前期工作,
这就导致许多具体的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明显不
足,前期工作的技术装备水平和工作手段落后,
前期工作不深入,水利前期工作欠帐很多。
近几年虽然国家加大了基础建设的投入,
改变了过去基础工作比较薄弱的局面,开展了
大量的基础资料的收集和补测、复测工作,以
及南水北调、全国水资源规划、防洪规划等前
期工作。但面对水利建设投资加大的局面,整
个水利行业的前期工作经费仍明显不足,前期
工作滞后,因此必须研究水利前期工作稳定的
投资渠道。
2、当前水利前期工作的问题
? 前期工作安排偏重于重点项目、首长项目,不能顾及全面
? 前期工作、基建项目立项管理更加严格、规范,难度增加
? 勘测设计任务异常繁重,满足审查审批要求的项目不能适应
水利基本建设的要求
? 勘测设计力量资源缺乏市场调配
? 前期工作滞后、项目储备不足
? 前期工作深度不够,质量不高,报告不全
? 设计周期短,前期经费不足
362
338
260
401
321
356
325
0
100
200
300
400
500
投资(万元)
1998 1999 2000 2001 2002 2003 2004
1.7 4.84 4.6 6.275 5.22 3.5 6.192
中央水利前期工作投资加大,但缺乏稳定投入渠道
3、前期工作一般要求
? 设计周期,前期经费保证
? 利用市场机制,配置勘测设计力量资源,通
过招投标选择设计单位
? 前期工作深度要满足相关规程规范要求
? 立项各阶段要求的相关工作要同步开展同步
报审
2009年 11月 11日 11时 29分
7
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建设程序简图
国民经济规划
和流域规划
前期工作 (立
项决策 )阶段
工程实施
阶段
竣工投产
阶段
投资估算 投资概算 工程决算
项
目
建
议
书
可
行
性
研
究
初
步
设
计
招
标
设
计
等
生
产
准
备
等
…,,…,.
立项报告内容要求
? 主报告及附件
? 环评及水保
? 银行贷款承诺 原规定建议书出具贷款意向书,可研阶段出具贷款承诺。发
改委银监会发改投资 [2004]1198 项目建议书阶段业主按银行要求提供贷款承诺所需相
关文件,银行独立审计、自主决策、自担风险,认真评审,对拟贷款的项目,向项目审
批机构提交贷款承诺函。国家发改委审批的项目原则上由银行总行出具。未获批准自动
失效,获批准银行有权终止。
? 土地预审 国土资源部令第 27号 2004-12-0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
? 预审原则 分级管理规定 预审提交材料 预审内容 预审程序
第二部分 水利前期工作计划管理
?水利前期工作计划管理的历史情况
?水利前期工作计划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
?水利前期工作项目任务书制度情况介绍
1、水利前期工作计划管理的历史情况
? 八十年代末至九十年代初
? 九十年代初到九十年代末
? 九十年代末至今
重点是工作的安
排,无专项经费,
事业费
制定了管理办法,
提出了项目管理
的概念,
进入了完善管理阶段,
提出了项目立项、计
划编制、经费管理、
成果管理的新要求,
? 前期工作分类
? 立项管理
? 建议计划编制
? 计划下达
2、水利前期工作计划管理办法
的主要内容
? 组织实施
? 经费管理
? 检查监督
? 成果管理
水利前期工作分类 - 规划、项目前期、专题研
究、基础性工作及业务建设
规划,是指的全国水利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流域和区域综合规划(含各类专业规划)、专项水利规划。
项目前期,是指按国家基本建设程序要求开展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报告编制等勘测设计活动。
专题研究,是指为支撑各项水利规划而开展的有关重大专题研究,以及为提高我国水利工程建设的技术水平,促进技术进步,
对行业中的共性、关键性、前沿性工程技术进行的专题研究。
基础性工作,是指基础性工作主要是指为提高勘察设计水平和质量,加快与国际接轨的步伐,组织编制勘察设计行业的技术规
范、管理规定、行业标准、设计手册、标准设计、技术政策,以及为流域管理服务的基础性资料的勘探、测验、收集、整编等工
作。
业务建设,是指与规划、项目前期、专题研究、基础性工作相
关的立项论证、审查、成果推广和开展的全国性勘察设计活动等。
立项管理
? 立项实行, 水利前期工作项目任务书, 审批制度 。
?, 项目任务书, 由 项目责任单位 负责组织编制,
并按基本建设程序报部并抄水规总院。项目责任
单位是指前期工作项目申报立项、组织实施单位。
? 按照基本建设项目分类及分级负责的原则,凡
中央安排投资的水利基建项目,,项目任务书,
由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 组织审查,部负责审
核批复。重大项目的, 项目任务书, 上报国家发
展计划委员会批复。
建议计划编制
1,责任单位 根据上年度计划执行情况和国家本年度水利前期
工作重点,按轻重缓急,编制 水利前期工作项目经费年度
建议计划。
2,列入计划项目 应具备立项条件,符合程序要求。在编制计
划时,首先应审核、总结上一年度各项目的完成情况,存
在问题,提出本年度工作的重点及预计完成的项目。
3,水利前期工作应按 "分级负责 "的原则,充分发挥中央、地
方及各部门的积极性,共同搞好水利前期工作。中央水利
前期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大江大河大湖治理、江河开发利用、
跨地区、跨流域调水、优化分配水资源骨干工程的各阶段
前期工作及水利规划及重大专题研究等的前期工作。
工程的主要效益在一省之内,但为流域性治理规划中
的大型骨干工程的地方项目,其可研、初设,可申请使用
中央水利前期工作经费
对老少边穷地区的水利前期工作,在工作经费上要予
以适当照顾。经费主要用于该地区的国际河流、边界河流
治理、内陆河流控制性水利骨干工程的水利前期工作项目
和涉及国家经济发展宏观布局所需的水资源规划等。
上报,地方要求安排中央前
期工作投资的项目,建议计
划由流域机构汇总,与流域
前期工作建议计划一并报部。
建议突出重点,提高命中率。
计划下达
? 水利前期工作项目年度计划的 安排,重点 保证
延续项目和在本年度内完成的可研、初设、重
大规划项目的需要,并且 立项条件具备 。
? 项目投资建议计划 经部长办公会审定 后,以部
发文按项目直接下达到项目承担单位。
? 水利前期工作项目的年度经费计划一般在本年
度 4月前下达。在每年的 7月下旬,各勘测设计
单位根据半年计划执行情况,提出调整建议计
划。 9月下达年度调整计划。下达年度计划和调
整计划后,勘测设计单位应在 20天内上报核备
计划。
组织实施
? 项目责任单位负责 从立项到成果验收的全过
程跟踪管理,并对投资计划负责
? 项目 责任 单位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水利水
电勘测设计研究单位、科研院所及大专院校
承担。具备招标 条件的要通过 招投标方式 确
定承担单位。 项目 责任 单位应与项目承担单
位签订合同,实行前期工作项目合同管理。
? 水利前期工作实行 项目责任人负责制 。项目
主管单位和项目责任单位均应明确项目责任
人,对项目的资金使用和成果质量负总责。
经费管理
1、严格按照, 水利基本建设资金管理办法, 的要求,本
着, 专款专用原则, 和, 效益原则,,加强管理,合理、
有效使用,提高投资效益。
2、项目责任单位和项目承担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单位主要负责人对资金使用管理负全面责任 。单位
内部有关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3、水利前期工作经费支出 实行项目经费包干制度,并严
格控制在下达的投资计划和批准的工作内容之内。开支范
围主要是人员费、会议费、差旅费 …… 。要切实做到专款
专用,严禁截留、挪用和转移。
4、项目责任单位要加强对基本建设资金的 监督与检查,
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需调整投资计划的项目,应由项目
负责单位报部审批。
检查监督
? 投资检查,加强对计划执行和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及
时了解掌握资金到位、使用和进度情况、督促建设单位加强
资金管理,加大监管力度。项目承担单位要按时定期上报计
划执行和资金使用情况;有关部门和项目主管单位要定期和
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可委托社会审计部门进行专项
审计。一经发现违法违规情况要及时报告或处理,并追究当
事人及有关领导的责任。严重的将取消项目承担单位的资格,
追究法律责任。
? 工作检查,责任单位要切实承担监督责任,加强对水利基建
前期工作项目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严格计划管理。对前期
工作资金使用、工作进度以及工作质量等情况要定期报部,
年终应提出前期工作项目年度报告报部。检查的主要内容应
包括:
1、项目经费的到位、使用、完成情况;
2、对应经费的工作量完成情况及工作进度、质量;
3、外委项目的计划落实情况;
4、项目执行中各勘测设计单位的人员、力量配置;
5、集资项目的地方前期工作经费到位情况;6、其他有关管理及存在问题等情况。
成果管理
? 水利前期工作开展过程中实行年度报告制度 。凡由我部前期工作经费
安排的水利前期工作项目,必须按要求填报, 年度报告表, 。同时项
目责任单位和承担单位应按统计报表制度的要求向有关单位上报季报、
半年报、年报和重点项目进展情况简报。
? 水利前期工作项目在完成后,由责任单位按经批准的项目任务书和执
行过程中的各种变更批准文件进行 检查验收,并将最终成果及时报部。
水利部对成果执行审查审批制度,成果审查由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
负责,各司局及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主持完成的项目,其成果由部
组织审查。经审查后的前期工作成果,按照其审批权限报批,及时归
档。对于不符合质量要求的设计文件,要提出修改意见,由项目责任
单位负责组织修改完善。
? 为加强成果的转化,逐步实现成果共享 。中央水利资金安排的水利前
期工作成果要报水规总院统一归档,对于工程勘探、质量检测及地形
测量等基础性工作,应将在原始资料基础上整理出来的数据汇总表
(高程控制点、平面控制点、物理力学指标、钻孔布置点坐标、各种
试验成果等)、各种工程图(地形测量图、工程地质平剖面图、钻孔
柱状图等)和相应的各种成果报告以文本形式和电子文档的形式报总
院,由总院建立前期工作成果库,以促进资料共享和前期基础工作的
合理安排
3、水利前期工作
项目任务书制度情况介绍
中央水利前期工作投资安排依据
水利前期工作建议计划上报
项目任务书编制 水利规划及前期工作经费核算办法
项目立项
中央水利前期工作投资安排
水利前期工作任务书制度情况介绍
? 实行水利前期工作项目任务书制度的由来
? 编制水利前期工作项目任务书的作用
? 水利前期工作项目任务书编制内容要求
? 目前任务书编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实行水利前期工作项目任务书制度的由来
经历三个阶段:
? 一是提出阶段
? 二是试行阶段
? 三是确立阶段
提出阶段
?, 关于按统一表式编制勘测设计项目任务
书(试行)的通知,, 1986年
? 特点:范围小、内容要求简单
仅要求对重点前期工作,如水利枢纽
等,编写勘测设计任务书。其它项目参照
执行。对规划项目可以简化,只要求对任
务和目的、主要内容、工作量及经费、进
度进行简单描述。
试行阶段
?, 关于水利前期勘测设计计划按项目管理的通知,
1991年水规计 20号文
?, 水利工程规划设计项目按项目管理的试行办法,
办法明确了水利前期工作项目的立项程序、立项办法
对规划项目的立项应有规划的查勘报告、部领导或有关司局对规划任务书的
批文
可研项目的立项应有审批的河流域规划报告、项目建议书,部领导及有关司
局同意立项的批文
初步设计项目的立项应有审批的可研。
同时,立项办法明确申请单位应首先编报, 水利前期工作勘测设计(规划)
任务书,,待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立项后方可开展勘测设计工作。
并针对规划项目和水利枢纽、引调水工程、河道治理工程的可研、初设的任
务书编制提出了一般性的编制要求。
?, 关于发布水利前期工作项目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
(水规计 [1994]544号 )
规定了立项管理中对勘测设计任务书的原则要求的相关内容。
确立阶段
?, 关于编制水利前期工作勘测设计任务书
有关问题的通知, (水规计字 [1998]10号)
主要内容三点:一是范围
二是格式
三是内容要求
?, 中央水利前期工作投资计划管理办法,
(水规计 [1999]333号) 和水规计 [1999]259号 文件
明确凡是部属设计院和流域委及其
设计院承担、经费需由部拨付或补
助的水利前期项目(含规划、可研、
初设),均须编制前期工作勘测设
计任务书,报总院和规划计划司。
经同意立项后,开展工作
任务书印制格式要
标准化,实行计划
司当时提出的声光
电图文表的标准要
求。
明确了有关任务书编制内容要求,主要针对规划
任务书、水利枢纽勘测设计任务书、河道治理工
程勘测设计任务书、水下地形测量项目任务书提
出了编制要求
二、编制水利前期工作项目任务书的作用
1,争取项目立项的需要
2,保证前期工作按计划、高质量完成的需要
3,统筹安排前期工作投资,核定项目前期工
作经费的需要
4,规范管理的需要
向主管领导阐明项目
的必要性、重要性、紧迫
性、可操作性,促使领导
和主管部门同意开展该项
目的前期工作。
为保证前期工作质量,节省前
期工作投资,使有限的前期工作投
资发挥尽可能大的效益,在开展工
作前,编制任务书和工作大纲,经
专家审查、咨询和领导认可,可使
前期工作具体落实,少走弯路。
中央水利前期工作经费有限,为加
强项目管理,严格项目资金审批是
前期工作管理中的重要内容。经费
预算作为任务书中的重要内容,是
核定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的依据之一根据水利前期工作计划管理办法,要求按程序规范管理,编制任务书成为开展项目
的前期工作的必不可少的环节。这一点在近
几年的审计工作中显的尤为重要。
三、水利前期工作项目任务书编制内容要求
? 任务书的编制实际上是计划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之一
? 计划的职能:居管理的计划、组织、领导、控制四大
职能之首。它是对行动的预先设计,是在决策目标的
指导下,以预测工作为基础,对实现目标的途径做出
具体安排的活动,其内容主要是, 5W1H” 。
? 任务书编制的核心内容, 5W1H”+ B (Budget,预算 )
What (做什么,任务名称、项目目标、工作内容)
Why (为什么做,立项原由缘由 ) Where (项目范围 )
Who (谁去做,承担单位、协作单位、组织形式 )
When (何时做,工作周期和进度安排 )
How (怎么做,技术路线、工作方法 ) Budget(经费估算 )
不同类型项目任务书编制的内容要求
水规计 [1998]10号和水规计 [1999]259号
? 规划任务书编制要求
? 水利枢纽勘测设计任务书编制要求
? 河道治理工程项目任务书编制要求
? 水下地形测量任务书编制要求
? 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资金项目任务书
? 科研院所社会公益研究专项项目预算书
(一 ) 规划任务书编制要求 (10条 )
1,立项缘由
2,项目基本情况
3,规划指导思想及编制原则
4,规划范围
5,规划水平年及规划任务
6,规划工作主要内容
7,规划主要成果
8,编制单位及组织形式
9,规划工作控制进度
10,规划总工作量和工作经费
论述规划流域(区域)水利工作现状及
存在的主要问题,并结合区域国民经济
发展规划,论述开展规划工作的必要性
和迫切性。如各级政府或有关部门委托
开展规划工作,应附相应文件。
论述规划流域(区域)、河段
的地理位置、自然条件、以往
开展工作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
题
按照规划流域(区域)和
有关地区国民经济发展规
划和水利发展规划要求,
明确指出规划应遵循党和
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
条例、规定及经批准的有
关水利规划,并与其总体
部署相符合。
论述流域(区域)范围,
按规划要求准确划定规
划范围,如果是区域规
划要说明区域范围。
明确拟定与国家和地区国土规
划、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及有关
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相协调的
规划水平年。规划水平年一般
应研究近期和远期两个水平年,
远、近结合,相互协调,并以
近期为重点。
规划任务的拟定要以规划流
域和有关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
各方面对流域治理开发的要求
为依据,分清主次、突出重点,
分轻重缓急拟定规划任务。
明确提出规划工作的主要
内容 。 规划工作可分为基础
工作和规划研究工作, 尽量
做到细化, 量化 。
基础工作主要指规划范围内
基本情况和基本资料的收集,
整理, 分析, 以及基础勘探,
测量工作 。 地理信息, 地质
资料尽量利用已有成果, 如
需施测, 须列出范围, 数量
及精度, 并提出勘测工作大
纲 。
规划研究工作主要内容及深
度, 应按, 江河流域规划编
制规范, 要求, 详细列出规
划工作内容及研究专题 。 并
提交规划工作大纲 。
根据规划主要内
容及规划大纲,列出
应提交的主要规划成
果,包括中间报告、
专题报告
应明确规划编制单位和
组织形式。当项目由若干单
位共同承担时,须明确总负
责编制单位,以及各参与工
作单位的分工协议。各参与
工作单位成果报告及其产品
质量由总负责单位负责。
按照完成规划内容所需
的勘测设计控制工作量和项
目承担单位的生产能力,参
照水利水电工程勘测设计生
产定额,在考虑合理的工作
周期的要求,结合主管部门
和领导对进度的要求,合理
拟定规划工作年度控制进度
安排。
( 1) 论述以往已完成的勘测
设计实物工作量及提交的成果,
评价这些工作量及成果的可利
用情况, 这些工作包括不同经
费渠道来源的工作成果 。 (水
利规划工作经费计算办法已下
发试行 )
( 2) 根据规划阶段的主要工
作内容及规划工作大纲的要求,
估算规划设计工日, 按收费定
额单价计算规划设计费用 。
( 3) 勘测控制工作量及费用
估算 。 按照勘测大纲要求具体
布置的勘测实物量乘收费定额
单价计算勘测工作费用 。
根据规划工作需要,如有特殊
专项,应列出详细项目,并根
据工作内容,估算工作费用
(二 )水利枢纽勘测设计任务书编制要求 (6条 )
1,前期工作目的、立项依据和程序
2,设计项目的基本情况
3,主要技术方案
4,控制进度及提出主要产品时间
5,外协关系
6,本阶段勘测设计控制工作量
和所需经费估算
论述开展项目
前期工作的目的,
说明地区国民经济
发展和战略规划对
项目的要求;
国家计委、水
利部或地方政府关
于开展项目前期工
作的批示文件或建
设单位的委托文件。
论述工程地理位置,
自然条件, 工程特性
指标, 并附工程设计
项目特性指标表;
论述勘测设计情况,
上一设计阶段设计成
果的审批结论意见,
上级文件对有关重要
技术方案和进度要求
的主要意见;
上阶段已完成的工作
量和已支付的各种经
费, 并附已完成的工
作量及经费支出表 。
项目建议书, 可行性
研究项目应论述枢杻
蓄水位, 设计规模,
比较坝址, 各基本坝
型, 枢纽布置方式等,
并附勘测, 设计大纲;
初步设计项目应
论述枢纽蓄水位、设
计规模、坝线坝型比
较、枢纽布置方案、
机组机型、导流方案
比较、工期等,并附
勘测、设计大纲。
论述本阶段
设计的合理工作
周期、开始及完
成时间安排,提
出阶段设计文件
名称和上报时间,
以及重要的单项
报告、中间报告
的名称和完成时
间,如选坝、水
库移民、环保等
专题报告,并附
简要总体进度计
划表。
对系统设计、
对外交通等特殊
专题等项目,如
需委托其它单位
承担,须说明外
委项目主要工作
内容、技术要求、
进度安排等的协
议要求。
目前新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已颁布,但有些具体细则需要进一步明确,
建设部正组织进行标准的释义工作,目前成果未出。以下经费估算的内容将来可
作相应修改。
( 1) 设计控制工日及费用:根据能源水规( 1991) 573号文颁发的, 水利水
电工程勘测设计收费定额, 计算设计费。同时,还应按实际安排设计工作量予安
排设计费用。
( 2) 勘测控制工作量及费用:根据, 水利水电工程勘测设计收费定额, 计算
勘测控制工作量,并折算成标准工作量,计算勘测费用。控制工作量和勘测费用
应扣除上阶段可利用实物工作量及费用。同时,还应按勘测设计大纲的实际布置
计算予安排勘测工作量,并折算成标准工作量,计算出实际需要费用。
另需附阶段总工作量、总经费计划表、工程设计收费定额调整系数表、工程勘测
控制定额调整系数表、勘测控制工作量计算表等。
( 3) 科研试验费:按, 水利水电工程勘测设计收费定额, 计算科研试验费。
( 4) 特殊专项费:收费定额中勘测、设计、科研实验费未包括的工作量及经
费,根据项目、设计阶段等要求,列出详细项目及费用计算,由主管部门审定,
专项计列。
(三 )河道治理工程项目任务书编制要求 (6条 )
1,立项依据
2,项目的基本情况
3,主要技术方案
4,控制进度及提交主要产品时间
5,外协关系
6,勘测设计控制工作量及工作经费估算
论述该项前期工作的目的,
说明本地区国民经济的发展
及流域规划对该项目的要求;
国家计委、水利部或流域机
构关于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的
有关批示文件或建设单位的
委托文件。
论述工程的地理位置、流
域概况、工程特性指标;论述
上阶段勘测设计工作情况,已
完成的勘测设计工作量;上级
部门对上阶段勘测设计成果的
审批结论,以及对有关重要技
术的意见和前期工作进度要求。
项目建议书, 可行性研究:论述治理范围及
任务;治理标准 ( 设计流量, 关键断面控制
水位 ) ;治理方案 ( 包括堤线, 治导线及控
导工程, 行, 滞, 蓄洪区运用, 沿河主要建
筑物布置及型式等的方案 ) 。
初步设计:论述河道治理标准、设计流
量、关键断面控制水位,以及沿河涵、闸、
桥及其它交叉建筑物的设计标准、设计水位、
规模;论述河道及堤防布置、治导线布置,
以及水工建筑物结构型式比较、建筑物布置;
控导建筑物及防护工程数量。
论述本阶段的合理设计周
期, 开始及完成时间及提交
阶段设计成果时间, 并附简
要总体进度计划表 。
移民调查及安置, 桥梁工程
等设计项目, 如需委托其它
单位承担, 须说明外委项目
主要工作内容, 技术要求,
进度安排及经费等内容 。
( 1) 设计控制经费:河道整治工程及水闸, 泵站, 渡槽, 倒虹吸等建
筑物设计费及各阶段比例, 按, 水利水电工程勘测设计收费定额, 计算 。
( 2) 勘测控制工作量及经费:
水闸, 泵站, 渡槽及倒虹吸等建筑物, 按, 水利水电工程勘测设计收费定
额, 计算勘测控制工作量;河道及行, 蓄, 滞洪区在満足项目设计阶段工
作深度要求的前提下, 计算实际布置的工程测绘及地勘工作的实物工作量 。
将上述实物工作量折算成标准工作量, 按, 水利水电工程勘测设计收费定
额, 单价计算勘测经费 。
( 3) 常规试验经费:暂按, 水利水电工程勘测设计收费定额, 的, 灌
溉引水, 计算, 可研 8%,初设 13%,技施 9%。
( 4) 特殊专项经费:根据工程设计阶段及深度要求, 列出在勘测, 设
计, 常规实验费未包括的工作量及经费, 报主管部门审定, 专项计列 。
附工作量及经费计算表。
(四 )水下地形测量任务书编制要求 (8条 )
1,任务目的
2,施测范围
3,基本资料
4,依据规程、规范
5,测量要求
6,工作进度
7,提交成果内容
8,经费核算
论述测量涉及区
域基本情况、存在问
题及以往地形测量情
况及成果,阐述开展
测量工作的目的和必
要性。
根据测量工作目的,
合理确定施测范围和测
量比例尺,并附施测范
围示意图。
论述已有平面控
制、高程控制和地
形图资料。 论述测量工作所依据的规程、规范。
依据规程、规范
分别对平面控制测量、
高程控制测量、地形
测量和横断面测量提
出详细的技术要求,
并附测量工作大纲。
根据实际情况,
论述测图面积年度安
排及总进度。
按照, 水利水电
工程测量规范, 要求,
分别提交平面控制测
量、高程控制测量、
地形图测量、横断面
测量成果资料,及有
关技术大纲、技术大
纲、技术总结和检查
验收报告。
根据, 水利水电勘
测和科研试验标准工作
量折算办法(修订),
( 85)水建计字 151号文,
将测量实物工作量换算
成标准工作量,并按能
源水规( 1991) 573号文
颁发的, 水利水电工程
勘测设计收费定额, 计
算测量工作经费 。
四、目前任务书编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任务书编制质量下降,深度不够
2,教条套用任务书编制要求办法
3,执行计划管理中任务书制度的责任心
和紧迫感不强
在实际执行中由
于教条套用闹出
了笑话,XX条例
编制任务书也出
来了, 规划水平
年,, XX科研项
目任务书非要硬
加入, 规划范
围, 。
确实有的单位存在编制任务书就是为了要钱,或者就是为了
应付审计提出的手续问题,也有的单位在计划下达后再编任
务书积极性不高了,特别是在计划下达后,任务书经审查修
改时,任务书修改工作也十分拖拉,使主管部门的工作也陷
入被动。
总之,实际上我们希望大家拿出的任务书是
有血有肉有内容的具有可操作性的本子,是
规划、勘测、设计等前期工作的具体行动指
南,而不是为手续而手续的几页纸,这样也
使得我们的审查工作能对开展项目的内容提
出有益的建议,而不是成为完善手续或者是
补手续的工具。
任务书质量下降、深度不够表现在 5个方面:
一是任务书重点不突出,该细的不细,这主要
和编制任务书没有投入相当的前期工作有关。不同
设计阶段任务书的编制应当根据相关规程规范的要
求,针对项目的特点和主要存在问题,提出工作目
标和主要工作内容。如果在任务书编制过程中,不
投入力量对项目基本情况、工作思路及方法、方案
论证等进行研究,往往会出现工作目标不明确,工
作内容缺乏针对性等问题,使编制的任务书质量不
高,甚至有的项目几页纸就是一个任务书 ;
二是没有翔实的设计工作大纲和勘察工作大纲
作支撑,导致有的项目计划下达后不能正常开展工作,
造成项目滞后和资金沉淀;
三是缺乏严肃的、如实的经费核算成果,上报要
求工作经费与实际需投入的工作量不匹配,经费核算
方法不规范,水份较大,或费用不足;
四是项目中专题研究题目不规范,或与项目主题
关系不大,或与项目本身的工作关系不清。
五是勘察设计单位改企后出现的新
问题,原来流域机构以设计院作支撑,
现在是有的事业单位或流域机构在先不
定承担单位的情况下编制任务书,立项
后再找承担单位开展勘察设计工作。这
样,任务书编制深度就出现问题,在勘
测和项目设计上显得尤为突出。
第三部分 水利基建计划管理
?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类型划分
?水利基本建设项目事权划分
?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前期工作阶段报批程序
?年度投资计划管理
?项目后评估
以上内容主要针对安排中央
投资进行建设的水利基本建设
项目和地方投资建设的省际边
界建设项目。全部由地方投资
的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应该由
各地结合本地区水利建设实际
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
一、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类型划分
按
其
功
能
和
作
用
分
公益性
准公益性
经营性
指具有防洪、排涝、抗旱和水资源管理
等社会公益性管理和服务功能,自身无法得
到相应经济回报的水利项目,如堤防工程、
河道整治工程、蓄滞洪区安全建设、除涝、
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水资源保护、贫困地
区人畜饮水、防汛通信、水文设施等。
指既有社会效益、又有经济效益的水
利项目,其中大部分是以社会效益为主。
如综合利用的水利枢纽(水库)工程、大
型灌区节水改造工程等。
经营性项目指以经济效益为主的水利
项目。如城市供水、水力发电、水库养殖、
水上旅游及水利综合经营等。
公益性、准公益性和经营性项目
在项目建议书批复中明确。
一、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类型划分
按
其
对
社
会
和
国
民
经
济
发
展
的
影
响
分
中央项目
地方项目
指对国民经济全局、社会稳定和生态
环境有重大影响的防洪、水资源配置、水
土保持、生态建设、水资源保护等项目,
或中央认为负有直接建设责任的项目。
中央项目由水利部(或流域机构)
负责组织建设并承担相应责任。地方项
目由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建设并承担
相应责任。审批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
究报告时明确。
指局部受益的防洪除涝、城市防洪、
灌溉排水、河道整治、供水、水土保持、
水资源保护、中小型水电建设等项目。
地方项目按审批程序、资金来源 分为中央参与投资的地方项目、中央
补助地方项目、一般地方项目。 中央参与投资的地方项目 是指由中央审批
立项,并在立项阶段确认中央投资额度的项目; 中央补助地方项目 是指由
地方审批立项、中央根据有关政策给予适当投资补助的项目; 一般地方项
目 是指由地方审批立项并全部由地方投资建设的项目。
一、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类型划分
大中型
小型
按
其
建
设
规
模
和
投
资
额
分
大中型项目是指满足下列条件
之一的项目:
1,堤防工程:一, 二级堤防;
2,水库工程:总库容 1亿立方米
以上 ( 含 1亿立方米 ) ;
3,水电工程:电站总装机容量 5
万千瓦以上;
4,灌溉工程:灌溉面积 30万亩以
上;
5,供水工程:日供水 10万吨以上;
6、总投资在 3000万元以上的项目。
二,水利基本建设项目事权划分
? 划分原则:
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属于国民经济基
础设施,事权划分的原则 是 根据项目类
型,其建设投资应由中央、地方、受益
地区和部门等分别或共同承担。同时鼓
励企业、集体及个人筹资兴建。
二,水利基本建设项目事权划分
? 中央项目 的投资以中央为主,地方受益地
区按受益范围、受益程度、经济实力分担
部分投资
? 地方项目 的投资按照“谁受益,谁负担”
的原则,主要由地方、受益区域和部门按
受益程度共同投资建设,中央视情况可参
与投资或给予适当补助
? 中央对西部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和贫困地
区的水利建设项目给予投资倾斜。
二,水利基本建设项目事权划分
? 中央投资,主要用于公益性和准公益性水利基本
建设项目,对于兼有经营性的水利基本建设项目,
中央可适度安排政策性引导资金,鼓励水利产业
的发展。
? 地方投资,主要用于地方水利基本建设和作为中
央项目的地方配套资金。
地方项目使用中央投资可以在项目立项阶
段申请,由中央审批立项。
地方审批立项的地方水利基本建设在建项
目在地方财力不足的情况下,可以根据国家的投
资政策申请中央投资补助,中央视项目情况给予
补助。
三、水利基建项目前期工作阶段报批程序
?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的实施,必须首先通过基本建设
程序立项。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的立项报告要根据党和
国家的方针政策、已批准的江河流域综合治理规划、
专业规划和水利发展中长期规划由水行政主管部门提
出,通过基本建设程序申请立项。 立项过程主要包括
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 。
?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前期工作阶段 报批程序 一般包括
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报告、开工
报告的上报、审核和审批。
符合下列情况,水利基本建设立项过程可适当简化:
1,在已有的堤防基础上实施的 堤防加高加固工程, 可直接编写
可行性研究报告并申请立项;
2,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立项工作, 在流域机构或省 ( 自治区,
直辖市 ) 水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三类坝鉴定意见和水利部大
坝安全管理机构复核意见的基础上进行 。 总投资 2亿元 ( 含 2
亿元 ) 以上或总库容大于 10亿立方米的病险水库除险加固,
必须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申请立项;总投资 2亿元以下的病
险水库除险加固, 直接编制初步设计报告 ( 水闸除险加固参
照执行 ) ;
3,拟列入国家基本建设投资年度计划的 大型灌区改造工程, 节
水示范工程, 水土保持, 生态建设工程, 可在限额之内
( 3000万元 ) 直接编制应急可行性研究报告并申请立项;
4,小型省际边界工程, 可直接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并申请立项;
5,其他国家计划主管部门认为可以简化水利基本建设立项过程
的项目。
各阶段设计文件的编制
? 中央项目 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报告由
水利部(流域机构)或项目法人组织编制; 地方项目 的项目
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报告由地方水行政主管
部门或项目法人组织编制,其中省际水事矛盾处理工程的前
期工作由流域机构负责组织。
? 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报告等前期工作技
术文件的编制 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勘测设计单位承担,条
件具备的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 采取招投标的方式,择优选择
设计单位。
? 项目建议书的编制以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已批准的流域综
合规划及专业规划、水利发展中长期规划为 依据 ;可行性研
究报告的编制以批准的项目建议书为依据(立项过程简化者
除外);初步设计报告的编制以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为依
据(立项过程简化者除外)。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
初步设计报告的编制应执行国家和部门颁布的 编制规程规范 。
技术审查权限
项目建议书和可研报告,
? 中央项目-大中型--水利部组织技术审查
其他-水利部或委托流域机构组织技术审查
? 地方项目-大中型--水利部或流域机构负责组织技术审查
其他--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技术审查
其中省际边界工程,须由流域机构组织技术审查
初设报告
? 中央项目-大中型--由水利部组织技术审查
一般项目--由流域机构组织技术审查
? 地方项目-大中型--由水利部或流域机构组织技术审查
其他--由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审查
其中省际边界工程,须报流域机构组织技术审查
是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项目:
1,堤防工程:一, 二级堤防;
2,水库工程:总库容 1亿立方米以上
( 含 1亿立方米 ) ;
3,水电工程:总装机容量 5万千瓦以上;
4,灌溉工程:灌溉面积 30万亩以上;
5,供水工程:日供水 10万吨以上;
6、总投资在 3000万元以上的项目。
审批权限 --项目建议书和可研报告
? 大中型--由水利部提出审核意见,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
审批,2亿元以上的,报送国务院审批;
? 其他-中央项目由水利部或委托流域机构审批;
地方项目,使用中央补助投资的由省有关部门按基
本建设程序审批;涉及省际水事矛盾的地方项目,应报经
流域机构审查、协调后再行审批。
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
批准后,未能在 3年内按条件报送下
一程序文件的,需重新编报项目建
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
审批权限
--初步设计
由水利部或流域机构审批的项目
1,中央项目;
2,地方大中型堤防工程, 水库枢纽工程, 水电
工程以及其他技术复杂的项目;
3,中央在立项阶段决定参与投资的地方项目;
4,全国重点或总投资 2亿元以上的病险水库 ( 闸 )
除险加固工程;
5,省际边界工程;
其它地方项目由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初设概算静态总投资原则上不得突破已批准的
可研报告估算的静态总投资。如果工程项目基本条件
发生变化,引起工程规模、工程标准、设计方案、工
程量的改变,其静态总投资超过可研报告相应估算静
态投资在 15%以内时,要对工程变化内容和增加投资
提出专题分析报告;超过可研报告估算静态投资 15%
以上(含 15%)时,必须重编可行性研究报告,重新
按原程序报批。
审批权限 --初步设计
? 中央项目、中央参与投资的地方大中型项目内
的 单项工程 初步设计需要另行审批的,一般由
流域机构根据总体初步设计批复精神负责审批,
其中重大的由水利部组织审批。
? 已列入国家基本建设年度投资计划的 应急工程
项目,可依据规划或已编制的可研报告直接编
制年度应急工程初步设计。中央项目的年度应
急工程的初步设计由流域机构报水利部审批,
地方大中型项目年度应急工程初步设计由省级
水行政主管部门报流域机构审批,地方一般项
目年度应急工程初步设计由省级水行政主管部
门审批。
需要调整的规定条款
审批权限 —调整概算
? 工程项目设计变更、子项目调整、建设标准调整、概
算调整等,须按程序上报原审批单位审批。在工程项
目建设标准和概算投资范围内,依据批准的初步设计
原则,一般的非重大设计变更、生产性子项目之间的
调整,由项目主管部门审批 。
? 重大设计变更的界定 —设计标准、规模、方案突破原设计审
查确定的原则;单项工程投资增加超过 500万元或工期发生重大变
化的设计变更。
审批权限 —开工报告
大中型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批准后,项
目法人应按有关规定申请开工,开工报告由项目法
人提出并按程序上报
? 中央项目 大中型由水利部提出审核意见,报国家发
展和改革委审批,其它中央项目由水利部审批;
? 地方项目 开工报告由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意见
报送同级计划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其中大中型项目
由省计划主管部门报送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审批,其
它项目由地方计划主管部门审批。
审批权限 —部直属事业单位和流域机构小型基建项目
? 项目总投资在 3000万元以上的项目的立项申请文件由项目主
管单位组织编制,按基本建设程序经水利部审查后报国家发
展和改革委审批,初步设计报告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或水利
部审批;
? 300万元以上,3000万元以下的项目实行项目建议书和初步
设计报告两个审批阶段,部直属事业单位和流域机关本级的
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建议书和初步设计报告由水利部审批;
流域机构二级单位以下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在 1000万元以
上,3000万元以下的由水利部审批,1000万元以下的由流域
机构审批,报水利部核备。
上报设计报告时需附的文件
? 项目建议书
1,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的外部建设条件涉及其它省,
部门等利益时, 必须附有有关省和部门意见的书面
文件;
2,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流域机构签署的规划同意书;
3,项目建设与运行管理初步方案;
4、项目建设资金的筹集方案及投资来源意向,资本
金测算方案。
5、地方有关部门对水价、电价意向性意见文件
上报设计报告时需附的文件
? 可研报告
1,项目建议书的批准文件;
2,项目建设资金筹措各方的资金承诺文件;
3,项目建设及建成投入使用后的管理体制及管理机构落实
方案, 管理维护经费开支的落实方案;
4,使用国外投资, 中外合资和 BOT方式建设的外资项目,
必须有与国外金融机构, 外商签订的协议和相应的资信
证明文件;
5,其它外部协作协议;
6、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及审批文件。
7、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上报设计报告时需附的文件
? 初步设计报告
1,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准文件;
2,资金筹措文件;
3、项目建设及建成投入使用后的管理机
构批复文件和管理维护经费承诺文件。
四、年度投资计划管理
? 水利基本建设年度投资计划实行,统一管理,
分类、分级负责,的 原则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
门的计划管理部门是各级年度投资计划管理的
责任单位 。
? 各级水利部门要根据国家政策、水利发展中长
期计划和项目前期工作情况以及国家投资规模,
按项目的轻重缓急和工程建设进展情况安排年
度计划。
? 年度投资计划管理主要包括年度投资建议计划
的 编制, 上报 和年度投资计划的 下达, 调整 和
检查监督 。
年度投资计划管理 --建议计划的编制上报
? 中央项目 年度投资建议计划由流域机构、部直属单位根据国家发展和
改革委和水利部要求组织项目法人编制,上报水利部;水利部在宏观
调控、综合平衡基础上,每年第四季度编制中央项目年度投资建议计
划,上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
? 地方项目 年度投资建议计划由省计划和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编制,
联合报送国家发展和改革委、水利部,同时抄送流域机构;其中的一、
二级堤防和列入国家计划的大中型项目年度建议计划须报送有关流域
机构审核,审核意见由省计划、水行政主管部门报送国家发展和改革
委、水利部。没有流域机构审核意见的地方项目年度建议计划不予受
理。
流域机构要根据流域规划、项目前期工作状况以及建设情况,对
地方报送的一、二级堤防和列入国家计划的大中型项目年度建议计划
认真审核,按轻重缓急提出本流域年度建设项目排序,并将审核意见
和年度建设项目排序报水利部 。
年度投资计划管理 --建议计划的编制上报
编制年度投资建议内容及要求
? 主要内容, ①项目名称、地点、建设性质、建设起止年限;
②建设规模、设计工程量、总投资、投资来源、前期工作状
况;③已完成投资和实物工程量、形象进度等建设内容;④
建议计划工程量、工程形象进度、建议计划投资量等。
编报时必须有详细的文字说明、图表等。
? 要求,要按先中央项目后地方项目的顺序落实地方配套资
金,要说明地方资金的具体来源,并出具证明,确保地方配
套资金与中央投资同步安排;地方配套投资不能落实的项目
不列入中央年度投资计划。
要对上一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总结,并随建议计划
一并上报 。
年度投资计划管理 —投资计划的编制下达
? 投资计划编制
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确定了年度中央水利基本建设投
资规模基础上, 水利部根据流域机构和省级水行政主管部
门报送的建议计划以及流域机构审核意见, 编制中央年度
水利基本建设投资计划, 报送国家发展和改革委 。 凡列入
中央年度投资计划的项目, 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批复的初步设计;
2,流域机构或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上报的年度建议计划, 或
对于具体项目提出的当年申请中央投资补助的请示报告;
3,应急项目要有批复的应急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年度应急实施
方案;
4、符合中央投资事权范围。
年度投资计划管理 —投资计划的编制下达
? 投资计划的下达
中央项目 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下达到水利部;水利部根据工程进度、地
方配套资金落实情况等,将中央项目投资计划按项目下达到流域机构、
部直属单位或项目法人,同时抄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备案。水利部下达
流域机构的年度投资计划,由流域机构按项目下达到项目法人,其中
需要按单项工程下达的,由流域机构分解下达,下达的年度投资计划
文件报水利部备案。
地方项目 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与水利部联合下达各省计划和水行政主管
部门,抄送各流域机构。
流域机构、各省计划和水行政主管部门接到中央投资计划后,
要尽可能减少中央投资计划下达层次和环节。中央下达的资金,要按
批准的设计方案、建设标准、工程规模和施工定额使用,做到专款专
用,不得以任何名义滞留、克扣和挪用。
? 根据下达的中央年度投资计划,流域机构、省级水行政主管
部门和项目法人要 组织编制 大中型项目和省际边界项目年度
工程实施计划,报主管部门批准。中央项目和省际边界项目
年度实施计划报水利部或流域机构审批,中央参与投资地方
项目的年度工程实施计划报流域机构审批。
? 项目年度工程实施计划要严格按照批复的初步设计建设方案
和建设标准编制,不符合初步设计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的年
度工程实施计划不予批复。年度工程实施计划批复后,项目
法人单位应据此认真组织实施。年度工程实施计划需要调整
的,按原审批渠道,由原审批部门调整。
? 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年度投资计划因各种原因不能按计划执行
而需要 调整 的,由项目主管部门及时提出调整意见,报原下
达投资计划的部门进行审核批准,并报上级有关部门备案。
年度投资计划管理 —投资计划的实施及调整
?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计划管理,制订计划管理检查监督制度,加
强对投资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管,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和处理。
? 水利部负责 对中央投资的水利基本建设项目进行计划检查监督。 流域机
构 对所在流域的中央项目、中央参与投资的地方项目负有直接检查监督
责任,中央补助地方项目由 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直接 检查监督责任。
? 计划 检查监督的主要内容 包括:投资计划执行进度与工程量完成情况,
是否越权调整投资计划, 擅自更改设计内容, 扩大建设规模, 提高建设
标准及不合理压低或提高工程单价等 。
? 项目法人要在 每季度末 及时将工程建设进展, 工程质量, 投资计划安排
和执行, 资金到位情况等 上报主管部门, 其中中央参与投资的地方项目
和省际水事矛盾工程的情况由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汇总报流域机构 。
? 水行政主管部门发现问题要及时出具整改通知, 督促有关主管部门和项
目法人进行整改, 整改情况应及时上报 。 对未按要求整改的, 必要时可
调整计划和停止安排计划 。 对地方配套投资到位不足的, 要督促地方补
足, 必要时可采取调整计划等措施, 督促地方建设资金落实到位 。
年度投资计划管理 —投资计划的检查监督
五、项目后评估
? 项目竣工验收 是全面考核建设项目成果的重要环节。水利基
本建设项目按设计要求建成后要及时组织验收。水利计划管
理部门应按项目验收有关规定参与工程验收工作,全面检查
竣工项目是否符合批准的设计文件要求,审核概、预算执行
情况,总结概、预算执行过程中的经验教训,并对项目投资
计划执行中遗留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 项目主体工程投入运行后,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工程设
计能力的发挥、产生的财务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进行
跟踪 。会同有关部门对项目的立项决策、勘测设计、施工、
生产运行、效益进行 系统评价,综合研究分析项目实际状况
及其与预测状况的偏差,分析原因,总结经验,提出改进措
施,并将评估结果上报水行政主管部门。
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前
期工作审查审批管理
?前期工作文件编制
?项目申报条件
?申报程序
?审查权限划分
?审查程序
?建设条件评估
?公文受理及运转
水利基建项目前期工作文件编制
? 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按照技术深度要求,可划分为
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报告三个阶段。
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前期立项工作,原则上按照三个阶段进
行,一般不得超越阶段。在前一阶段前期工作项目成果未
审批前不得开展下一阶段的前期工作。
? 属于经营性项目由项目业主或法人 (筹备组 ) 组织编制,非
经营性项目由项目业主 (主要投资方 )或项目主管部门负责
组织编制。
? 严禁无证或越级承担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的技术性文件的编
制任务。投资规模在限额以上的大中型水利基本建设项目
及中央参与投资的跨省 (自治区、直辖市 )、跨流域的重点
骨干工程项目技术文件编制,必须由具有甲级勘测设计资
质的水利水电勘测设计单位承担。
水利基建项目前期工作文件编制
? 中央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原则由流域机构设计单
位负责组织完成,地方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原则由省区水利
设计单位负责完成。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要逐步
按照招标投标的方式择优选择承担单位。
? 项目建议书、可研、初设等技术文件编制内容和技术深度
要求按水利部颁布的规范执行。
水利基建项目申报条件
? 在七大江河干流及其重要支流、跨省河流、湖泊上修建开发
利用水资源或防治水害等水利建设项目,应当符合流域综合
规划的要求,并按, 防洪法, 规定,在报批项目建议书报告
时,必须有水利部或部属流域机构签署的规划同意书。
? 项目建议书上报时, 应具备的其它文件:
(1)经主管部门审查或批准的流域规划或审查意见 。
(2)水利建设项目的外部建设条件涉及其它省 ( 自治区, 直辖市 ), 部
门等利益时, 必须附有关省 ( 自治区, 直辖市 ) 和部门意见的书面文件 。
(3)项目建设资金 (包括资本金 )的筹集方案及投资来源文件,经批准的项
目业主 (项目法人 )组建方案文件 。
(4)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对水价, 电价意向性意见的文件 。
(5)地方水利项目必须依据省级计划管理部门和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组
织编制并被批准的本省水利发展中长期计划 。 水利发展中长期计划以外
的项目, 原则上不能开展该阶段的前期工作 。
(6)在报批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建议书时,必须附具水利部建设与管理
司或省(直辖市、自治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的病险水库鉴定意见。
水利基建项目申报条件
? 可行性研究阶段, 项目法人 (或项目业主 )在组织技术文件的编制
的同时, 要做好项目建设外部条件的工作,包括资金筹措方案,
建设协作配套条件, 管理方案, 水事矛盾处理, 占地迁赔方案
等方面的落实工作, 并将有关附件一起报送 。 具体要求如下:
(1)项目建议书的批准文件和主管部门的技术审查意见 。
(2)项目建设资金筹措各方的资金承诺文件 。
(3)水行政主管部门签署的规划同意书 。 涉及水资源分配的要有负责审批主
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
(4)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对水价, 电价的承诺文件以及承诺包销的协议文件 。
(5)项目建成投入后的管理机构和管理维护经费开支的落实方案 。
(6)使用国外融资, 中外合资和 BOT方式建设的外资项目, 必须有与国外金
融机构, 外商签订的协议和相应的资信证明文件 。
(7)其它外部协作协议 。
(8)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及审批意见。
水利基建项目申报条件
? 初步设计在报送主管部门审批时,除技
术文件外,还应附有如下有关材料:可
行性研究的批准书,资金筹措文件,重
大设备等供货合同,已建设外部协作配
套工程报告,已达成的协议,环境影响评
价报告批准书、土地征用的批准文件等。
公文受理及运转 –公文受理
? 水利部在进行项目审批时,受理由各流域机构、各省(自治
区、直辖市)计委、水利 (水电 )厅 (局 )申报的大中型水利基建
项目和设计文件的审查。 不直接受理省级以下 (地市、县级 )
申报的水利基建项目和设计文件的审查。
? 规划计划司 受理经水利部办公厅签收 并分转给规划计划司办
理的文件, 且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 1) 主送水利部的文件
( 2) 主送国家计委、抄送水利部的文件,原则上要有国
家计委要求水利部提出审查意见的正式书面通知;
( 3) 主送国家计委、没有抄送水利部的文件,必须有国
家计委要求水利部提出审查意见的正式书面通知;
( 4) 报国务院、抄送水利部的文件,须有国务院办公厅
秘书局或国家计委要求水利部提出审查意见的正式书面通知;
( 5) 国务院有关部委要求水利部提出意见的文件。
? 水利部部发文的制发程序为:
承办处 经办人拟稿 → 处领导审核 → 司局内有关处会签
(如需会签) →
司局领导 审核 → 有关司局会签(如需会签) → 返回拟稿司
局处阅知(如有问题需要修改) → 司局秘书登记 →
办公厅 秘书处登记、核稿 → 办公厅主任审核 → 打印清样 →
办公厅秘书处送 部领导签发 (联合发文需由主办单位到
有关部门会签) → 办公厅秘书处编号 → 文印部门 印制 →
办公厅秘书处用印 → 主办单位封发 。
公文受理及运转 –制发程序
谢谢各位朋友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