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治安管理学导论
第一章 治安管理学导论
第一节 治安管理的基本概念
第二节 治安管理的任务和原则
第三节 治安管理的机构与社会组织
第一节 治安管理的基本概念
一、治安
二、治安管理
一、治安
(一)“治”和“安”的语词含义
(二)“治安”一词的出现
(三)对古代“治安”一词的认识
(四)对现代“治安”一词的认识
(一), 治, 和, 安, 的语词
含义
“治”和“安”二字,最初是分开使用的。
,治,水出东莱曲城阳丘山南入海,从水台。”
, 安,静也,从女在下”,
——,说文解字,
(一), 治, 和, 安, 的语词
含义
,治, 有两种含义,
其一,相对于“乱”而言,指安定或太平;
其二,指治理或管理。
, 安,,指安全或安宁。
, 治则不乱,安则不危,
——贾谊
治和安分别表现了 动态 和 静态 的秩序良
好的状况。
(二), 治安, 一词的出现
,今上急耕田垦草以厚民产也,
而以上为酷;修刑重罚以为禁邪也,
而以上为严;征赋钱粟以实仓库,
且以救饥馑、备军旅也,而以上为
贪;境内必知介而无私解,并力疾
斗,所以禽虏也,而以上为暴。此
四者,所以 治安 也,而民不知悦
也”。
——,韩非子.显学第五十, 韩非子(公元前 280— 233)
即国王从农业、法制、财政税收、军事四个
方面来治理国家,以达到一种国家安定的状态。
(二), 治安, 一词的出现
,欲天下之治安,莫若众建诸侯,而
少其力 …… 此时而欲治安,虽尧舜不治”
——贾谊,公元前 173年
, 治安策,
(实为, 陈政事疏, )
(三)对古代, 治安, 一词的认

1、稳定国家的政治局势,缓和统治阶级
内部的矛盾,防止内讧;
2、安定民众缓和阶级之间的冲突,维持
正常的社会民生,防止社会动乱,保持
久远的社会安定。实质就是有达到“政
治清明,国家安定”的目的。
(四)对现代, 治安, 一词的认

现代意义的广义的治安,是指在阶级社会中符合统治
阶级意志和利益,并由其法律所规范的一种社会秩序。
可以从两个层面上来认识。
1.“治安”代表着一种社会客观状况,即治安秩序。
( 1)既具有阶级性,又具有社会性或人民性。
( 2)既是一种理想状态,又具有现实性
( 3)既具有稳定性,又具有变动性。
( 4)既具有独立性,又具有关联性。
2.“治安”还代表着一种社会活动,即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活动。
二、治安管理
(一)治安管理的概念
(二)治安管理的基本特征
(三)治安管理的范围
(一)治安管理的概念
治安管理是治安行政管理的简称,是指公安
机关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依靠群众,运用行政手
段,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社会生活正常进行
的行政管理活动。
可以从以下几个层面理解,
1、治安管理是一种行政行为;
2、治安管理是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行政行为;
3、治安管理是由国家公安机关实施的行政行为;
4、治安管理是依法公开实施的行政行为。
(二)治安管理的基本特征
1、治安管理属性和方式的行政性
2、治安管理主体的武装性
3、治安管理内容的广泛性和复杂性
4、管理措施的特殊强制性
5、管理活动的群众性
(三)治安管理的范围
1,公共秩序管理
2、户政管理
3、道路交通管理
4、消防管理
5、出入境管理
6、内部单位治安保卫工作和群众性治安
防范工作
(三)治安管理的范围
1、公共秩序管理
公共秩序管理是指人们在共同的社会生活
中遵守一定的行为规范而形成的一种有序的社
会状况。公共秩序管理按照对 地域、物品、行
为 等不同管理要素来划分,可以分为地域的管
理,物品的管理和行为的管理。
( 1)地域管理
第一,公共复杂场所
娱乐服务场所
桑拿浴
发廊、酒吧
电子游戏厅
第二,特种行业管理
第三,重点地区管理
( 2)物品
第一,危险物品管理
枪支 \弹药 \管制刀具
易燃易爆物品
放射性物品
剧毒物品
第二,违禁物品管理
淫秽物品
毒品
( 3)行为的管理
第一,大型活动 (正常群体行为 )管理
第二,群体性治安事件 (非正常群体行为 )
的预防与处置 (治安事件 )
第三,对扰乱公共秩序和妨害公共安全行
为的管理 (治安案件 )
( 4)信息管理
日常治安信息的收集
治安耳目的使用
调查民众安全感
网上治安信息
2、户政管理
户政管理又称户口管理,是指依法收集、
确认和提供本国住户居民的公民身份、亲属关
系以及法定住址等人口基本信息的国家行政管
理。
关于人的管理
所有的中国人 (正常与非正常,生 \死 ;姓名等 )
在中国的外国人
一部分残疾人 (武疯子 )
重点人口
狗(管狗的实质是管人)
3、道路交通管理
道路交通管理是指公
安交通管理机关根据
国家的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和标准用行
政管理的手段和科学
管理的方法,对通行
于城乡道路上的一切
车辆和行人进行的监
督和管理。
道路交通管理的主要内容
1.交通指挥
2.交通控制
3.交通勤务
4.交通宣传
5.交通规划
6.交通信息工作
7.道路交通设施的规
划与管理
8.交通违法行为与交
通事故处理
9.车辆管理
10.驾驶员管理
4、消防管理
消防是预防火灾和
扑救火灾的简称。
消防管理一般认
为分为两大部分,即
消防监督管理和消防
安全管理。
消防监督管理的内容
1.消防宣传教育指导
2.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与竣工验收
3.公众聚集场所和大型活动现场消防安全检查
4.确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对其定期监督检查
5.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规
的情况依法进行监督检查
6.发现火灾隐患,及时通知有关单位或者个人采
取措施,限期消除隐患
7.对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进行业务指导
8.纠正处罚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
9.组织灭火
10.调查处理火灾事故
5、出入境管理
出入境管理是指公安机关依据有
关法律法规,对中国公民和外国人离
开、进入、返回我国国境活动所实施
的调节、控制、指导和管辖。
出入境管理内容
1.国籍管理
2.出入境证件与签证管理
3.中国公民出入境管理
4.外国人入出境管理
5.外国人居留旅行管理
6.出入境边防检查与控制
7.出入境违法行为处罚
8.涉外事件处置
6、内部单位治安保卫工作
和群众性治安防范工作
内部单位治安保卫工作,是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
企事业组织内部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群众
性治安防范工作,是指治安保卫委员会、居民委员会、
村民委员会以及治安联防队、护厂队、护村队等群众性
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内部单位治安保卫的主要内容
1.指导和监督内部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单位建立保卫
组织
2.指导建立各种群众性的治安防范教育
3.指导和监督建立各项安全保卫制度
4.指导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和安全防范教育
5.组织开展安全检查,消除隐患,预防治安灾害事故
6.指导和监督确定要害部位,搞好要害保卫工作
7.指导保安服务公司的保安业务
8.指导开展技术预防工作
9.指导和监督做好保密工作
10.指导保卫组织和群众性组织开展帮教工作,预防违
法犯罪
第二节 治安管理的任务和原则
一、治安管理的任务
二、治安管理的原则
一、治安管理的任务
(一)保护公民合法权益;
(二)预防、发现、制止违法犯罪活动;
(三)查处治安案件;
(四)预防、查处治安灾害事故;
(五)预防、处置治安事件 ;
(六)协助国家其他行政管理。
(七)救助群众危难,提供社会服务
以火灾为例说明治安管理的任务
0
50000
100000
150000
200000
250000
300000
1
9
9
7
1
9
9
8
1
9
9
9
2
0
0
0
2
0
0
1
2
0
0
2
2
0
0
3
2
0
0
4
2
0
0
5
火灾起数
以火灾为例说明治安管理的任务
0
1000
2000
3000
4000
1997 1998 1999 2000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死亡人数
以火灾为例说明治安管理的任务
12
13
14
15
16
17
1997 1998 1999 2000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直接经济损失
二、治安管理的原则
(一)服从与服务原则
(二)法治原则
(三)专群结合的原则
(四)公开管理与秘密工作相结合原则
(五)属地管理的原则
(六)预防为主,保障安全的原则
第三节 治安管理的机构与社会组织
一、治安管理的机构
二、治安管理的社会组织
一、治安管理的机构
(一)治安管理机构的含义和特征
治安管理机构,是国家依法设置以维护
社会治安秩序,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的专
门组织,是公安机关的主要业务部门。
(二)我国治安管理机构的分类
中央治安管理机构
地、市级治安管理机构
县、市级治安管理机构
基层公安派出所
省级治安管理机构
按照行政层级来划分
按照是否直接隶属政府机关或
管辖区域
地方治安管理部门
专门治安管理部门
铁路治安管理机构
民航治安管理机构
林业治安管理机构
边境治安管理机构
水上治安管理机构
交通治安管理机构
按照具体业务分工
( 1)公共治安秩序管理部门。
( 2)特种行业管理部门。
( 3)枪支、危险物品管理部门。
( 4)户口和居民身份证管理部门。
( 5)道路交通管理部门。
( 6)消防监督管理部门。
( 7)出入境与外国人管理部门。
( 8)社会安全防范指导部门。
( 9)治安行动队。
按照履行治安管理的勤务方式
( 1)治安案件查处部门(县、市局;派出所)
( 2)巡逻勤务部门
( 3)交通秩序疏导和事故查处部门
( 4)治安防暴队(处置突发性治安事件)
( 5)治安行政处罚执行部门(治安拘留所)
( 6)强制措施执行部门,主要有,
收容教育所;强制戒毒所;精神病管制院(又
称安康医院)等
二、治安管理的社会组织
(一) 治安保卫委员会,又称治保会
(二)保安服务公司
(三)单位内部保卫组织
(一) 治安保卫委员会,又称
治保会
宪法规定,治安保卫委员会是设置在基层的群众性
自治组织 —— 居(村)民委员会中,调解民间纠纷,
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办理本居住地区的其他公共事物
和公益事业,并向人民政府反映群众意见、要求和提
出建议的治安保卫组织。
治安保卫委员会具有以下性质,
( 1)群众性。
( 2)自治性。
( 3)自卫性。
( 4)辅助性。
(二)保安服务公司
保安服务公司是以履行合同等有偿服务方式
依法为客户提供专业化安全防范服务的、具有
防范犯罪和事故从而有利社会治安的重要公益
效应的特殊企业。
保安服务公司的特点,
1、组织的法定性。
2、服务的有偿性。
3、业务的综合性。
4、方式的灵活性。
(三)单位内部保卫组织
单位内部保卫组织是机关、团体、
企业、事业单位以自身编制人员组成的,
在单位法定代表人领导下强化安全防范、
维护单位内部正常秩序的一个职能部门,
是治安管理组织中的一种职业化安全防
范组织。
第二章 治安管理的基本措施
第一节 治安防范
第二节 治安管理的行政措施
第三节 治安勤务
第四节 秘密控制
第一节 治安防范
一、治安防范的概念
公安机关为主导的,社会各单位及广大群众
参加的,以维护治安秩序,保证群众生命财产安
全,保障社会安定为目的各种防范性措施。
二、治安防范的内容
普法;预防灾害事故;预防违法犯罪;
预防治安事件 。
三, 治安防范的主要方法
三、治安防范的主要方法
( 一 ) 治安防范教育
( 二 ) 治安防范业务指导
( 三 ) 治安检查
(四)帮教
(五)物质和技术防范
三、治安防范的主要方法
(一 )治安防范教育
是指以治安管理法律, 法规和安全防范知识为
主要内容的普及性社会传播活动 。
主要形式有,
报告或座谈会,
借助新闻媒介宣传教育,
借助辅助力量宣传教育,
利用重点案件, 事件宣传教育,
三、治安防范的主要方法
(二)治安防范业务指导
是指公安机关依据法律法规,对社会单位和居
民社区在安全防范领域(特别是公共安全防范)
的直接帮助和指导。
方式有,
1、强制性的指导、部署
2、宣传性的。
三、治安防范的主要方法
( 三 ) 治安检查
治安管理主体为了掌握治安管理相对人遵守治
安管理法律规范的情况, 防范, 发现违法犯罪嫌疑
和安全隐患, 依法对场所, 人员, 物品, 证件等进
行了解, 观察, 审查, 核实所采取的措施 。
治安检查的启动问题?
治安检查针对公共领域和私人领域的区别?
治安检查的方式?
三、治安防范的主要方法
(四 )帮教
1,对刑满释放、解除教养、少管人员的帮教
2、对管制、假释、保外就医等人员的控制和帮教
(五)物质和技术防范
1、现代通讯技术
2、警用电视监控技术
3、报警技术
4、安全检测技术
5、警用电子计算机技术
6、消防灭火技术
第二节 治安管理的行政措施
一、治安强制措施
二、治安行政许可
三、治安调查
第二节 治安管理的行政措施
一、治安调查
(一 )治安调查的概念
(二 )治安调查的基本内容
(三 )治安调查与治安案件的调查、
刑事案件的侦查、治安灾害事故的
调查、治安事件的调查的关系
第二节 治安管理的行政措施
二、治安行政许可
(一 )治安行政许可的概念
治安管理主体根据治安管理相对人的申请,依法赋予
特定的、符合法定条件的治安管理相对人从事法律一般禁止
事项的权利和资格的治安管理措施。
(二 )治安许可的作用
(三 )当前我国治安行政许可的种类
(四)治安行政许可程序
(三 )当前我国治安行政许可的种类
公安机关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
旅馆业
刻字业
典当业
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
集会、游行、示威的举行
室外临时性大型文体活动,等等。
第二节 治安管理的行政措施
三、治安强制措施
对人身权的强制 对财产权的强制 对经营权的强制 对地域的强制 对执行的强制
治安强制措施
第二节 治安管理的行政措施
(一 )针对人身权的治安强制措施








































、(



送--


除)




























































第二节 治安管理的行政措施
(二 )针对财产权的治安强制措施



























第二节 治安管理的行政措施
(三 )针对行为权的治安强制措施
取缔
限期整改
责令停止活动
责令禁止进入
第二节 治安管理的行政措施
(四 )针对地域的治安强制措施 交通管制
现场管制
强行解散
强行驱散
第二节 治安管理的行政措施
(五 )治安强制执行 ?执行罚 ?拍卖、折抵
第三节 治安勤务
一、巡 逻
二、盘 查
三、堵 截
四、备 勤
一,巡 逻
(一)巡逻的含义
(二)巡逻勤务的历史沿革
(三)巡逻勤务的种类
(四)巡逻勤务的职责和权限
(五)巡逻警区的划分
(六)巡逻勤务的实施
(一)巡逻的含义
本义,英文 patrolman,巡警。 Patrol来字法语
patrouiller:跋山涉水。日本“巡查” ——巡逻
查察。我国古代:巡、逻分开使用,都指来回观
察的意思。
定义,人民警察为了维护社会治安秩序,而依法
在一定空间内进行的有组织的巡视查看勤务活动
重要性,美国 60%,40%,80%。新警察从巡逻
开始。积累“街道经验”。公众“安全感”
(二)巡逻勤务的历史沿革
欧洲古代士兵担负
着警察的职能 中国古代警察
衙役

Sir Robert Peel 和他的大伦敦都市警察
(三)巡逻勤务的种类
1、根据巡逻的交通方式分类
2、根据巡逻的路线分类
3、根据巡逻的参加人员分类
1、根据巡逻的交通方式分类
( 1)徒步巡逻
优点
缺点
( 2)骑马巡逻
( 3)自行车
介于车和步行之
间。机动车有隔阂,
自行车克服了,应以
徒步为主,机动车结
合.问:摩托车?
( 4)机动车巡逻
优点与缺点?
( 5)空巡
1966.洛杉

优点与缺点?
( 6)舟巡
(7)使用警犬巡逻
优点和缺点
一些城市已经实行警犬巡逻
2、根据巡逻的路线分类
1)直线巡逻
2)环形巡逻
3)直线、环形交错巡逻
3、根据巡逻的参加人员分类
1)巡警巡逻
2)派出所民警巡逻
3)交通民警巡逻
4)有防暴民警、治安民警、交通民警、武警
等,组成相对固定的联合执法队伍的巡逻
(四)巡逻勤务的职责和权限
1、巡逻勤务的职责
1)基本职责, 维护治安 服务社会,
2)具体职责
,城市人民警察巡逻规定, 中规定
,公安派出所执法勤务工作规范, 中规定
,城市人民警察巡逻规定, 的规定,在
执行巡逻勤务的过程中,应当履行以下
具体职责,
1.维护警区内的治安秩序;
2.预防和制止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
3.预防和制止犯罪行为;
4.警戒突发性治安事件现场,疏导群众,维护秩序;
5.参加处理非法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6.参加处置灾害事故,维护秩序,抢救人员和财物;
7.维护交通秩序;
,城市人民警察巡逻规定, 的规定,在执
行巡逻勤务的过程中,应当履行以下具体
职责,
8.制止妨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
9.接受公民报警;
10.劝解、制止在公共场所发生的民间纠纷;
11.制止精神病人、醉酒人的肇事行为;
12.为行人指路、救助突然受伤、患病、遇险等处于无
援状态的人,帮助遇到困难的残疾人、老人和儿童;
13.受理拾遗物品,设法送还失主或送交拾物招领部门;
14.巡察警区安全防范情况,提示沿街有关单位、居民
消除隐患;
15.纠察人民警察警容风纪
16.执行法律、法规规定由人民警察执行的其他任务。
(五)巡逻警区的划分
1、巡逻警区的概念
2,巡逻警区的划分方法
3,巡逻警区的种类和巡逻方式
的选择
2、巡逻警区的划分方法
1)人口划分法
2)面积划分法
S=V× T ( S---巡逻警区面积,
V---巡逻速度,T---每次巡逻时间)
3)业务量划分法
目前世界各国警界普遍才用的方法之一,
较为科学。
(六)巡逻勤务的实施
1、巡逻勤务的实施原则
2、巡逻人员的选定
3、巡逻路线的选择
4、巡逻勤务的制度
二,盘 查
(一)盘查的概念和性质
盘查是指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为维护社会
治安秩序,依法对形迹可疑的人员和有违法犯
罪嫌疑的人员进行当场盘问、检查的行为。
(二)盘查与留置盘问、讯问、询问的区别
(三)盘查的实施
(四)有关留置盘问的若干规定
(二)盘查与留置盘问、讯
问、询问的区别
1.盘查包括盘问和检查两种行为,而其
他三种行为只有, 问, 一种行为。
2.盘查中的当场盘问与留置盘问在性质
上并没有区别,但两者在约束力上、在
实施对象上和一些程序上有明显不同。
3.盘查与讯问、询问的区别
(三)盘查的实施
1、盘查对象的确定
2、盘查时机、地点的选

3、盘查的站位
4、盘查的策略
5、盘查的法律后果
行李箱藏人偷盗
请稍候 …………




请稍候 ……




(四)有关留置盘问的若干规

(一)有关时限的规定。
一般为 12小时。在 12小时以内确实难以证实或
排除违法犯罪嫌疑的,可以延长至 24小时;对不讲
真实姓名、住址、身份,而且在 24小时内仍然不能
证实或排除违法犯罪嫌疑的,还可以延长至 48小时。
(二)有关四种人的 特殊规定
(三)有关被盘问人无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属
规定
特殊规定
有下列四种情形之一的,必须在 4小时内盘问
完毕,
1.怀孕妇女; 2.正在哺乳自己不满 1周岁婴儿的妇女;
3.不满 16周岁的未成年人; 4.已满 70周岁的老年人。
对他们还有特殊规定,
1.不能将他们送入候问室进行留置盘问 ;
2.如果是在晚上 9点至次日早 7点之间释放他们的,还
应当通知其家属或监护人领回,如果是身份不明或者
没有家属或监护人额,应当护送其回住处。
返回
对家属的特殊规定
如果被盘问人的家属为老年人、残疾人、
精神病人、不满 16周岁的未成年人或者
其他家属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并且
由于公安机关实施继续盘问致使被盘问
人家属无人照顾的,公安机关有义务通
知其亲友予以照顾或者采取其他适当方
法妥善安排,还应当将安排的情况及时
地告知被盘问人。
三、堵 截
(一)堵截的概念和种类
堵截是公安机关为了加强社会治安
管理,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打击各种违
法犯罪活动,依法在交通要道、省际交
界处设立关卡,对可疑车辆、行人进行
盘问、检查,以发现和截获违法犯罪分
子、违禁品和脏物的勤务活动。
堵截的种类
1.根据不同的治安工作目的,可以分为,
( 1)经常性堵截 ( 2)临时性堵截
2.根据堵截勤务实施的方式的不同,分为,
( 1)公开堵截 ( 2)秘密堵截
3.根据堵截是采取的方法的不同,可以分为,
( 1)设卡堵截( 2)巡查堵截( 3)定点堵截
( 4)伏击堵截( 5)围捕堵截( 6)监视控制
(二)堵截的职责
首先 要充分发挥堵截阵地的控制作用,要坚守岗位,
保持警惕,严把关口
其次,要熟悉敌情、各地发布的通缉通报以及各时
期治安工作的重点,保证及时发现、捕获在逃犯和
犯罪嫌疑人。
再次,积极截获赃款赃物,减少国家和公民的损失,
查禁违禁物品打击走私犯私活动,保障社会主义的
经济秩序。
最后,要协助查破各类刑事案件,同时要确保人民
警察自身安全和人民群众不遭受无谓的伤亡 。




(三)堵截的实施
1、实施堵截的前提条

2、堵截的策略




四,备 勤
(一)备勤的概念和法律依据
(二)备勤的作用和要求
(三)派出所备勤人员的具体任务及要求
2012-3-22 99
第四节 秘密控制
——治安耳目的布建、使用
一,秘密控制概述
二、治安耳目的特点与作用
三、治安耳目的物建
四、治安耳目的使用与管理
报载,北京市西城区公安分局与牛奶公司
召开公开大会向 300名送奶工人发放证书,
聘请其为治安耳目,
一, 秘密控制概述
(一)秘密控制的概念
(二)秘密控制的作用
(三)秘密控制的条件
(一)秘密控制的概念
秘密控制是治安管理基本
措施之一,是依法物建和
使用治安耳目、依法动员
公众参与,对有可能危害
社会治安的人员、场所、
行为进行相应监视、控制
的一种治安管理行为和过
程。
(二)秘密控制的作用
秘密控制是对公开管理的必要补充。
秘密控制往往是对被控制对象的积极保护。
秘密控制往往是依法打击的前奏。
秘密控制具有多方面的公共安全信息意义。
(三)秘密控制的条件
在法治社会, 秘密控制这种治安管理基
本措施绝对不能无限扩展, 绝对不能失
去控制, 否则将走向反面, 称为社会治
安的破坏因素 。
第一 使用场合的严格规定 。
第二 控制力量的谨慎物建 。
第三 必须严格对秘密控制过程的监控 。
返回
二、治安耳目的
特点与作用
(一)治安耳目的含义
治安耳目,是公安机关物建、使用的秘密力量的
一种,是为收集难以公开收集的特殊治安信息、
实施公开管理无法替代的特殊控制而建立的,专
门用于治安管理领域的一种秘密控制力量。
孙子兵法第 13篇。兵者,诡道也,靠阴谋获胜,13章是用间,第一章是用计,核心是搞
阴谋。孙子兵法核心思想是两军打仗, 治人,
和, 治于人, 。(治在这里应是控制的意
思),非常强调情报收集,强调要使用情报
人。如果不使用间谍收集情报就不是好将领。
最可靠是情报人员的使用。不信鬼神,不看
天相,必须取之于人,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提出了 5种方法,因间,内间,反间,死间,
生间。
(二)耳目的特征
1、耳目属于公安治安部门,属于
治安管理,耳目要在县级以下公安机
关,一般在治安大队和派出所使用。
2,耳目能够具备收集和反映社会治
安信息的条件, 接近, 观察犯罪分子,
收集一切与犯罪分子有关的信息 。
3,耳目是一支秘密力量 。
(三)发展历史
联络员
秘密积极分子
户口耳目
(四)关于治安耳目的类型
主要根据耳目对象, 物建的部位, 作用 。
按对象分为两种,( 1) 红色 ( 2) 灰色
按布建的部位可分为,控制耳目;情报耳
目;专门耳目 。
返回
三、治安耳目的物建
(一)耳目建立的原则
第一,就地建立的原则。
第二,需要与可能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合理布局的原则。
第四,积极与稳妥的原则。
(二)耳目对象的基本条件
治安耳目应具备两个条件,
既能发现违法犯罪活动,提供公开管
理无法获得的治安信息;又能主动反映
情况、有效支持公安工作。
(一)治安耳目使用与管理的一般要求
(二)治安耳目工作纪律
四、治安耳目的使用与管理
强制传唤
是指强行将违反治安管理拒绝传唤的人,
带到民警办公处所接受讯问而采取的手段 。
经公安派出所所长以上负责人批准, 强制传
唤可以使用械具 。
如公安机关在调查治安案件时,, 对无
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 可以
强制传唤 。,
约束
约束是公安民警对醉酒的人或精神病人, 在
他们危害公共安全或他人安全时, 或者不能保
障自身的安全时, 所采取的保护性限制和管束
措施 。
约束的对,
1,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他人人身安全的精神病人;
2,实施违法, 犯罪行为后仍处于醉酒状态的人
3,对本人有危险或对他人的安全有威胁的醉酒的人 。
强行带离现场
强行带离现场是指人民警察强行将严重危害社会
治安秩序或者有可能威胁公共安全的人带离现场,
以作进一步审查, 处理的强制措施 。
适用对象,
1,在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突发事件现场, 经人
民警察强行驱散仍继续滞留现场的人员;
2,非法集会, 游行, 示威经命令解散拒不离开现场
的;
3,参加集会, 游行, 示威的人员越过公安机关设置
的临时警戒线或者进入法律规定的特定场所周边一
定范围的人员
4,导致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现场出现危险, 秩序混
乱, 影响活动正常进行的人员
5,其他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或者有可能威胁公共
安全的人员 。
1 强行遣送
强行遣送是指公安机关对在本人居住地
以外的城市发动, 组织集会, 游行, 示威
的人, 强制其返回原居住地所采取的措施 。
收容教育
收容教育是指公安机关对卖淫, 嫖娼人
员依法处罚后, 强制其在专门处所 ( 收容
教育所 ) 接受教育, 矫正的强制教育措施 。
收容教育既是治安强制措施, 又具有教
育的性质 。 法律规定收容教育措施的目的,
是为了教育, 挽救卖淫, 嫖娼人员, 制止
性病蔓延 。
强制治疗
强制治疗又称为收容强制治疗或收容治
疗, 它是指公安机关对实施了危害社会的
行为或有此危险性的精神病人, 以及公安
机关查获的卖淫, 嫖娼人员中患有性病的
人员, 强制其在专门处所接受医治和实行
监管的措施 。
强制戒毒
强制戒毒是指公安机关对吸毒成瘾的人
员, 在一定时期内强制其在专门处所 ( 强制
戒毒所 ) 接受治疗以戒除毒瘾的措施 。
强制戒毒措施仅适用于吸食、注射毒品
成瘾的人员。未吸毒或者虽有吸食、注射毒
品行为但未成瘾癖的人,不是强制戒毒的适
用对象。
遣送出境
遣送出境, 是我国公安机关将不符合居
留条件的外国人 (或台湾居民 )强行送离我
国国境的强制措施 。
对象,
1,非法进入中国国境的外国人 。
2,在中国非法居留的外国人 。
3,其他不适宜在中国继续居留的外国人或
台湾居民 。
不准出境
不准出境是指公安机关对有违法行为尚未追究法律责任等不宜
出境的,在一定时间限制其出境的强制方法。
外国人有下列 3种情形之一的, 不准出境,
1,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
院认定的犯罪嫌疑人;
2,人民法院通知有未了结民事案件不能离境的;
3,有其他违反中国法律的行为尚未处理, 经有关主管机关认
定需要追究的;
下列中国公民不准出境,
1,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
院认定的犯罪嫌疑人;
2,人民法院通知有未了结民事案件不能离境的;
3,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
4,正在被劳动教养的;
5,国务院有关主管机关认为出境后将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或
者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
不准入境
不准入境是指公安机关对发生或者可能发生违法行为的外国
人,禁止其入境的一种强制方法。
下列外国人不准入境,
1,被中国政府驱逐出境, 未满不准入境年限的;
2,被认为入境后可能进行恐怖, 暴力, 颠覆活动的;
3,被认为入境后可能进行走私, 贩毒, 卖淫活动的;
4,患有精神病和麻疯病, 艾滋病, 性病, 开放性肺结核病等传
染病的;
5,不能保障其在中国期间所需费用的;
6,被认为入境后可能进行危害我国国家安全和利益的其他活
动的 。
扣押证据
是公安机关对与案件事实有关的证据采取的强行扣留措施, 防
止当事人销毁或者转移证据 。
(1)扣押证据的范围:可用以证明案件事实的物品和文件,包括
疑是违法所得的财物、疑是违法所使用的工具、疑是违禁物品的。
(2)适用情形:适用先行登记保存不足以防止当事人销毁或者转
移的证据。但对处于受害人控制中的合法物品和文件不得扣押,
仅可以先行登记保存。
(3)证据存放地点:将证据扣押并存放在公安机关 。 在扣押期间
应妥为保管 。
(4)程序,
① 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以上负责人批准 。
② 开列, 扣押清单, 。
③对扣押的物品和文件在 15日内作出处理决定
先行登记保存证据
---获取物证, 书证, 视听资料, 电子数据等 。
(1)先行登记保存证据的条件:如果不及时保存, 证据
有可能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 。
(2)先行登记保存证据的期限:应当在 7日内作出处理
决定 。 逾期不作出处理决定的, 视为自动解除 。
(3)先行登记保存证据的程序
第一, 要经过公安机关办案部门以上负责人批准 。
第二, 开具, 先行登记保存证据清单,, 必要时, 应
当对登记保存的证据拍照 。
(4)对证据的保管:先行登记保存期间, 证据持有人及
其他人员不得损坏或者转移 。
强制铲除
强制铲除是适用于非法种植的罂粟, 大麻
等毒品原植物的强制措施 。
对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行为人除给予治安
处罚或刑事处罚外, 公安机关还应强制铲除
毒品原植物 。 强制铲除的方式可以是在公安
机关的命令和监督下由种植人自行铲除, 或
者由公安机关强行铲除, 并就地当众销毁,
追回已收获的鸦片和种子 。
破坏和拆除
破坏和拆除, 是公安消防机构所使用的专门的强
制措施 。 公安消防机构在两种情况下可以使用破坏和
拆除措施,
1,是公安机关在消防监督管理时为了排除妨碍消
防管理的障碍而采取的 。
2,是公安机关在抢险救灾时, 为了防止灾害蔓延,
免使国家利益, 公共安全和公民生命财产蒙受更大的
侵害, 而采取拆除或者破损毗邻灾害现场的建筑物,
构筑物的措施 。
紧急征用
紧急征用是指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在特
殊情况下征集、调用非警用物资和装备的紧
急措施。
紧急征用的使用条件,
1,戒严时 。
2,侦查犯罪时
3,扑救火灾时
取缔
根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 54条的规定,
取缔适用于下列情形,
1、违反国家规定,未经注册登记,以社会团体
名义活动的;
2、被依法撤销登记的社会团体,仍以社会团体
名义进行活动的;
3、未经许可,擅自经营按照国家规定需要由公

机关许可的行业的情形的。
劳动教养
劳动教养性质、适用对象的逐渐演变过程
(一 )劳动教养制度由党的政策决定
(二 )劳动教养成为一种安置就业的办法 。
(三 )劳动教养成为强制性教育改造的行政措施 。
(四 )劳动教养成为名为强制措施, 实为处罚的制度
限期出境
是指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责令其在一
定时间内自动离境,在规定时间内不离境的,
公安机关可以派人将其遣送出境的处罚。
决定单位为公安部或公安部授权的省公安
厅。
驱除出境
是指强迫实施了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
离开中国国(边)境的处罚。
决定单位为公安部或公安部授权的省公
安厅。
收缴
(一)收缴的适用范围
根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 11条的规定, 收缴的
范围包括:毒品, 淫秽物品等违禁品;赌具, 赌资;
吸食, 注射毒品的用具以及直接用于实施违反治安
管理行为的本人所有的工具 。
( 二 ) 收缴的性质
从收缴的对象, 即违禁物品和直接用于违反治安
管理行为的工具等, 可以看出收缴的最终目的是为
了排除其持有人利用其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以及因
持有人保管, 使用不善导致治安灾害事故的可能性,
而不是为了对持有人表示惩戒, 从此意义上来说,
收缴是一种强制措施 。
追缴
,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 11条同时规定,
对违反治安管理所得的财物,追缴
退还被侵害人。因而可以认为,追缴是
追回与收缴的合称,其本质与收缴相同。
区别在于:收缴是公安机关针对自行查
获的物品,可以立即实施的措施;而违
反治安管理所得的财物,未必都能及时
归案,有些需要先行追回,才能收缴,
称之为追缴。
没收
, 行政处罚法, 将没收违法所得, 没收非法财物设定为行政
处罚措施 。 违法所得是指违法行为人从事非法活动获得的收益;
非法财物是指违法者用于从事违法活动的违法工具, 物品和违
禁品 。
, 治安管理处罚法, 仅在第 110条中规定了适用没收的情形,
即, 被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交纳保证金, 暂缓行政拘留
后, 逃避行政拘留处罚的执行的, 保证金予以没收并上缴国库,
已经作出的行政拘留决定仍应执行 。, 可见, 没收保证金是迫
使被处罚人履行义务, 保证治安管理处罚正常进行的一种强制
措施 。
因此不能把此处的没收等同于, 行政处罚法, 中的没收, 认
为其是一种处罚措施 。
限期整改
(一 )限期整改的概念
限期整改又被称为限期改正, 限期改进, 限时消除隐
患等, 它是指治安管理部门责令治安隐患较严重的单位
在限定期限内加以整顿, 改正的强制措施 。
限期整改主要是针对法人单位作出, 由于整改过程将
影响有关单位的生产或经营, 因此限期整改是对经营权
的治安强制措施 。
, 治安隐患, 包括,
第一类是火险隐患 ;
第二类是不安全隐患,指的是除火灾事故外,有发
生其他治安灾害事故的隐患,如挤压伤亡事故、翻沉船
事故、爆炸事故、放射性物品泄露事故等;
第三类是危害治安的隐患,指的是有发生违法犯罪
活动的可能和危险,或者有危害社会治安的危险需要采
取措施予以消除的隐患 。
(二 )限期整改的适用范围
根据现行治安管理的法律, 法规规定, 限期整改适
用于以下几种情形,
1、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销售、运输、使用
等环节存在火险隐患或不安全隐患的,可以责令其
单位限期整改;
2,有关 部位、场所或者设施存在火灾隐患的,
可以责令其所属的单位或者个人限期整改;
3、公众聚集的场所、大型活动准备或举行过程
中存在治安隐患的,可以责令其举办单位限期整
改 ;
4、参观、游览场所存在治安隐患的,可以责令
其管理单位限期整改;
5、旅馆、娱乐场所、饮食服务场所、出租汽车
内发现有卖淫、嫖娼活动的,可以责令旅馆、娱乐
场所、饮食服务场所、出租汽车经营单位限期整改。
责令停止活动
,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 38条规定:, 举办文化, 体
育等大型群众性活动, 违反有关规定, 有发生安全
事故危险的, 责令停止活动, 立即疏散; ……,
责令停止活动, 立即疏散是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
在出现法定情形时, 为避免发生更大的危险或者危
害社会治安的后果, 而采取的即时处置措施 。
公安机关在作出责令停止活动, 立即疏散的命令后,
现场人员如果拒不离开的, 公安机关有权采取强行
驱散, 强行带离现场等强制措施;现场人员如果听
从命令, 立即离开现场的, 如果没有其他违反治安
管理行为, 一般不追究其法律责任 。
责令禁止进入
根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 24条规定,
对因扰乱体育比赛秩序被处以拘留处罚的,
可以同时责令其 12个月内不得进入体育场馆
观看同类比赛。
交通管制
公安机关实行的交通管制, 是指在发生重大事
故或紧急事件时, 依照法律规定对有关交通沿线或
区域实行的强行管制 。
(一 )交通管制适用的范围
1,发生重大灾害事故时 。
2,发生紧急治安事件时
3,大型群体活动发生危害社会秩序的行为时 。
4,为防止大型群体活动发生危害社会秩序的行为
时 。
5,为制止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的行为, 必须进行交通
管制时 。
6,为预防危害社会秩序行为, 保卫重要领导人物的
安全, 可以在国内外重要领导人物参加活动的区域
实行交通管制 。
(二 )公安机关决定交通管制的权限和方式
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 决定交通管制有 口头和书
面两种不同的方式, 一种是由负责现场指挥的指挥
员在紧急状态的现场口头宣布, 由维持现场秩序的
人民警察立即贯彻执行 。 另一种是由县级以上公安
机关决定, 公开发布实施交通管制的通告, 通知,
并组织人民警察实行交通管制的具体措施 。
(三 )交通管制的内容
1,限制人员和车辆进出管制区域 。
2,限制车辆在管制区域停留 。
3,对进出管制区域人员的证件, 车辆, 物品进行
检查 。
4,对违反交通管制的人员和车辆可以采取教育措
施, 强制措施或者进行处罚 。
现场管制
(一 )现场管制与交通管制的区别
二者的区别在于, 线, 和, 面, 的区别 。
交通管制是针对公共道路, 水域等交通沿线
的强行管制 。 现场管制是针对事件或事故的
现场周围一定范围内的强行管制, 如果这个
现场范围大, 它可能会包含一条或若干条交
通路线, 因而包含了交通管制的内容;如果
这个现场范围小, 没有涉及交通路线的问题,
则不包含交通管制的内容, 而是单纯对, 有
关现场, 的管制 。
(二 )现场管制适用的范围
根据, 人民警察法, 第 17条的规定, 现场管制措施
适用于发生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突发事件的现
场 。 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突发事件包括,
1,严重暴力犯罪事件, 如暴力抢劫, 劫持人质, 绑
架, 劫机, 爆炸, 凶杀等犯罪 。
2,治安事件, 包括非法集会, 游行, 示威, 群体上
访闹事, 群众性械斗, 球迷闹事, 聚众故意阻塞交
通, 骚乱等 。
3,突发的灾害事故, 包括突发的自然灾害事故和突
发的治安灾害事故 。
(三 )现场管制的决定权限及程序
根据, 人民警察法, 的规定, 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可
以根据情况决定并负责实施现场管制 。 但县级以上
公安机关在作出现场管制决定前, 应报请上级公安
机关和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
(四 )现场管制的内容
公安机关实行现场管制时, 有权决定以下事项,
1,命令现场管制区域内的人员在限定时间内离开现场, 必
要时有权采取强行驱散, 强行带离现场等强制措施帮助实行
现场管制 。
2,在管制周围设置警戒线, 划定警戒区域, 未经检查批准,
任何人不得进入被管制的现场 。
3,实行区域性交通管制 。
4,查验现场内及进入现场人员的身份证件, 检查嫌疑人员
随身携带的物品 。
5,禁止或暂时停止任何在现场的录音, 录像, 拍照, 采访, 报
道, 演讲等活动, 从事以上活动必须经现场管制决定机关的
批准 。
6,对不服从现场管制的人员有权采取治安教育措施, 治安强制
措施或者进行治安处罚, 对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其刑事责
任 。
强行驱散
强行驱散是法律赋予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在维护社会治
安秩序时,在出现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紧急状态下,运
用警械或武器采取的轰散人群的强制措施 。
(一 )强行驱散的决定形式
根据, 人民警察法, 第 17条第 2款,, 集会游行示威法,
第 22条,, 集会游行示威法实施条例, 第 32条等规定, 强行
驱散可由公安机关负责维持现场秩序的现场负责人决定, 无
需书面批准或请示的程序 。 这是我国法律赋予公安机关的即
时强制权 。
(二 )强行驱散的适用条件
1,不服从现场管制人员命令或指挥的, 公安机关的人民
警察可以强行驱散;
2,在集会, 游行, 示威现场或者其他严重危害社会治安
秩序活动的现场, 拒不服从人民警察现场负责人解散命令的,
可以强行驱散 。
强行解散
强行解散是法律赋予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
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时,在出现可能危害社
会治安秩序的紧急状态下,运用警察行政权
力,强行命令人群立即疏散的强制措施 。
主要法律依据:, 集会游行示威法, 第 27
条,……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不听制止的,人民警察
现场负责人有权命令解散。
强行解散 — 强行驱散 — 强行带离现场
公安人口管理,是公安机关在, 以人为本,执法为民,
思想指导下,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公共安全秩序、保
护公民合法权益而依法采取各种措施对人口进行的管理
活动的总称。公安人口管理涉及司法、治安强制、治安
行政管理以及特定人员的教育、保护等诸多领域,本章
只对 常住人口管理、流动人口治安管理、重点人口管理
和监外执行罪犯监 管 等部分进行详细阐述。
2005年发布的人口密度图
第一节 户口管理概述
第二节 人口的常住管理
第三节 流动人口治安管理
第四节 重点人口管理
第五节 监外罪犯监管
第六节 户口调查
第一节 户口管理概述
一、户口管理的基本概念
(一 )户口管理
也称户政、户政管理、户口行政管理,是依法 收
集、确认、提供 本国住户居民身份、住址、亲属关系
等人口基本信息的国家行政管理。
(二 )户口与户籍
(三 )身份
二、中国户口管理的主要业务
(一 )各国户政管理都具有的业务
1.划分管辖区域,编定住户门牌。
2.经常性人口登记和定期统计。
3.身份证件管理。
4.住户人口调查。
5.住户人口档案资料管理。
(二 )中国户口管理的特有业务
除各国都有的户政业务中国户口管理还有自己的特有业务
1.户口迁移调控 2.暂住人口管理
户口留城市,考公务员加分或受照顾
3.工作对象的管理
三、户口管理的公共安全功能
(一 )对违法犯罪者的心理震慑功能
(二 )人身辨认功能
(三 )时空控制功能
(四 )组织防范功能
(五 )信息收集功能
返 回
第二节 人口的常住管理
一、户口管理的前提性工作
二、常住户口登记
户口登记,是依法记载住户居民人口基本信息并及时反
映有关变化情况的户口管理业务。
(一 )分辨各种情况,准确掌握户口登记范围
(二 )严格遵守户口登记各个项目的技术要求
(三 )关注法律意义,确保及时、准确
常住人口登记卡
三、户口档案资料管理和人口信息咨询
(一 )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搞好户口档案管理
(二 )充分运用现代技术,完善人口信息咨询
四、居民身份证件管理
(一 )居民身份证及其特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是中国政府依
法对居住在中国境内的中国公民统一颁发的,
具有证
明公民身份力
的法定证件。
新旧两代身份证
(二 )实行居民身份证制度的 重要意

1.居民身份证的重要作用。
2.实行居民身份证制度的意义
第二代身份证识别器
(三 )居民身份证的颁发与使用
1.居民身份证的颁发。居民身份证的颁发,分
为 申领、换领、补领及发还 四种形式。
2.居民身份证的使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四 )居民身份证的查验
查验,是指公安机关依法命令或强制公民出示
居民身份证接受审查检验,以确认持证人身份
并判定证件合法有效性的行政行为。
(五 )临时居民身份证
临时居民身份证,是国家依法颁发给应
当领取、持用而因各种原因尚未领到居民身
份证者以证明其身份的临时性法定证件。
新版临时居民身份证


第三节 流动人口治安管理
一、流动人口及其社会效应
所谓流动人口,是指未依法改变法定住址而在常住地之
外滞留过夜的移动人口。流动人口中滞留过夜但停留不
满 3天的,可以近似地看做“在途人口”,而滞留 3天以
上的流动人口,就是暂住人口。
广州




有400





(一 )大量流动人口的产生是具有
历史必然性的巨大社会进步
首先,上亿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存在,是流动人口大量涌现的历史基础
其次,中国社会的改革、开放和搞活是人口大流动的必
备前提。
第三,城乡收益的巨大差距与经济文化建设的巨大需求,
是人口大流动的现实原因。
(二 )流动人口的作用或者社会进步意义
1.打破封闭和僵化,改变“二元经济”格局,为
市场经济开辟道路。
2.为农村提供加速发展必不可少的基本要素。
3.为城镇社会带来良性循环的巨大推力。
(三 )人口的无序流动对现实社会的巨大冲击
1.大量人口的高速流动,对社会基本建设形成了巨大
冲击。
2.大量人口的无序流动,给社会管理造成了巨大困难
3.人口的盲目无序流动,直接冲击社会公共安全。







北京流动人口第一村调查,房租收入是工资 3倍
太原市的流动人口犯罪已经成为困扰城市社会治安的一大问题
北京总人口和人口密度的变化
北京流动人口带来不小压力
二、流动人口有关社会问题的综
合治理
(一 )加强流动人口管理的社会意义
(二 )流动人口管理的指导思想与领导机制
(三 )流动人口管理的主要工作
众多流动人口如何管理是摆在面前的问题
偷窃已经成为困扰深圳治安的难题之一
(三 )流动人口管理的主要工作
1.多方加强疏导。
2.完善就业管理。
3.实行, 属地管理, 。
4.强化治安管理。
5.搞好宣传教育。
三、流动、暂住人口的治安管理
(一 )管理与服务、保护并重,加强宣传教育
(二 )严密制度,强化暂住登记
(三 )依靠群众,广泛布建管理网络
(四 )落实责任,针对特点,分类管理
(五 )完善计算机网络,提高管理的技术水平
(六 )抓好重点调查,打击违法犯罪
加强宣传教育













返回
第四节 重点人口管理
秦始皇
一、重点人口及其列管
范围
重点人口,是指有危害国
家安全或危害社会治安可
疑,需要纳入工作范围由
公安机关实施重点管理的
人员。
二、重点人口管理的重要意义
(一 )重点人口的刑事法律地位
从刑事案件侦查和刑事审判程序的几个关键环节中
“有无可疑”、“是否立案”、“起诉与否”、“是
否判决有罪”等四个重要标准考察,重点人口是介于
守法公民和刑事犯罪嫌疑人之间的一类特殊人群。
重点人口的刑事法律地位示意表
有无可疑 是否立案 起诉与否 是否判决有罪
守法公民 无 否 否 否
重点人口 有 否 否 否
刑事嫌疑人 有 是 否 否
被告 有 是 是 否
罪犯 有 是 否 是
(二 )搞好重点人口管理的重要意义
重点人口管理,既是社会治安的有效控制手段,
又是违法犯罪的必要预防措施,也是公共安全的重
要信息来源,因而对维持秩序、维护稳定、遏制犯
罪等各个方面,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1.及时发现、预防和制止违法犯罪。
2.及时教育、挽救违法犯罪人员,从根本上遏
制犯罪。
3.及时为查破各类案件提供重要线索。
4.及时、广泛收集各类信息,支持各项公共安
全工作。
三、重点人口管理制度
(一 )列、撤管审批制度
(二 )分工负责制度
(三 )通报协查制度
(四 )材料转递制度
(五 )定期清理考察制度
(六 )档案管理制度
(一 )列、撤管审批制度
民警填表
派出所领导集体审核
县、分局审批
特例:对有危害国家安全活动嫌疑的,
需要报市公安机关审批
(二 )分工负责制度
公安派出所负责日常管理
户政部门负责业务指导
其他业务部门协助
(三 )通报协查制度
暂住地人口管理中发现和列管重点人口,
要向其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通报
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应当了解人户分
离或者流出的重点人口去向,书面通报现
住地
(四 )材料转递制度
各地公安的相关部门不能封锁信息材料,
及时转递
及时答复外地的协查电函
公安机关对跨地区的重点人口每月通报
一次
(五 )定期清理考察制度
准确掌握动态情况
落实方案和考察计划
(六 )档案管理制度
逐人建档案
档案分正副卷
户口迁移的及时转递
四、重点人口管理方法
(一 )调查了解
(二 )查证核实
(三 )重点控制
(四 )积极疏导
(五 )帮助教育
返 回
第五节 监外罪犯监管
一、监外罪犯、考验期与监管机关
(一 )监外罪犯的概念
监外罪犯监管,是公安机关依法对被判处管制、剥
夺政治权利、缓刑、假释、监外执行的五种社会服刑罪
犯实施监督改造的刑罚执行工作。
监外罪犯监管既是一项刑罚执行工作,也是一项重
要的人口公共安全管理措施,对遏制犯罪、维护社会治
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 )监外罪犯的考验期与执行机关
监外犯罪 考验期 具体执行机关
管 制 判决的刑期( 3月 -2年) 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
剥夺政治权利
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
(1)独立适用的,从判决之日起
(2)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从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
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
居住地的公
安机关
缓 刑
(1)拘役, 缓刑考验期为原判刑期以上 1年以
下, 但不能少于两个月 。 (2)有期徒刑, 缓
刑考验期为原判刑期
户口所在地的公安
机关(所在单位或
基层组织配合)
假 释
(1)有期徒刑, 假释考验期, 为没有执行完毕的刑
期 。 (2)无期徒刑, 假释考验期为 10年 。 假释考
验期, 从假释之日起计算合
户口所在地的公安
机关(所在单位或
基层组织配合)
监外执行 监外执行的期限
居住地公安机关
(原所在单位或基
层组织协助)
二、监外罪犯依法应遵守
的规定
(一 )各类监外罪犯都应遵守的
一般规定
(二 )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监外罪
犯应遵守的特殊规定
(三 )保外就医罪犯应当遵守的
特殊规定
三、监外罪犯监管的主要工作
(一 )严密交接,熟悉监改规定
(二 )依法建立组织,健全档案管理制

(三 )适当形式,公开监改规定
(四 )定期掌握情况,实施监控活动
(五 )依法办事,按时结束监管
返回
第六节 户口调查
一、户口调查的概
念与基本内容
(一 )户口调查的概念
户口调查,是通过实地核
查等方式了解和掌握辖区
内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
与公共安全情况的户口管
理业务。
(二 )户口调查的基本内容
户口调查的功能除调查核实住户人口基本信息外,
还具有重要的治安管理与防范功能。因此,户口调查
的内容应当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1.核对、纠正户口登记内容。
2.调查、了解辖区户口管理工作情况。
3.核实、掌握重点人口的有关情况。
4.调查、了解辖区社会治安和居民安全防范情况。
5.调查、了解居民普遍意向和社会动态。
二、户口调查的有关制度
(一 )入户制度
(二 )材料积累制度
(三 )研究与交流制度
三、户口调查工作的要点
(一 )明确目的、端正态度
(二 )培养素质、积累经验
(三 )讲求方式、掌握方法
(四 )区分层次、抓住重点
第四章特种行业管理
s
s
第九章特种行业管理
第一节 特种行业管理概述
第二节 旅馆业治安管理
第三节 印章业治安管理
第四节 印刷业治安管理
第五节 旧货业治安管理
第一节 特种行业管理概述
一、特种行业管理的概念与特点
(一 )特种行业的概念与特点
,特种行业”是公安机关的专业用语,是指
在社会服务行业中由于业务内容和经营方式
同社会治安密切相关,根据行政法规规定,
由公安机关实行特定治安行政管理的行业。
简称为“特行”或“特业”。
(二 )特种行业管理的概念与特点
特种行业管理 是指公安
机关为了维护社会秩序,
保障公共安全,依据治安
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
将社会服务业中某些与社
会治安密切相关的行业列
为特种行业,实施许可审
批、监督监管等特殊的治
安管理的总称。
2









































二、特种行业管理的范围
目前我国全国性特种行业管理
的范围:旅馆业、印章业、印刷业、
旧货业等。
三、特种行业管理的任务
(一 )维护特种行业正常秩序,保障合法经
营,取缔非法经营
(二 )保障公共安全,预防减少治安灾害事故
(三 )控制打击利用特种行业进行的各种违法
犯罪
(四 )收集情报信息,掌握社会治安动态
四、特种行业管理的制度
(一 )经营项目的开业申报备案制度
(二 )安全检查制度
(三 )奖惩制度
(四 )特种行业内部的安全制度
五,特种行业管理的发展趋势
(一 )特种行业管理的法治化
(二 )特种行业管理的民主化
(三 )特种行业管理的科技化
(四 )特种行业管理的中介化
第二节 旅馆业治安管理
一、旅馆业治安管理的对象
(一 )旅馆业治安管理的历史
将旅馆业作为一种特殊的行业进行管理在我国有
着悠久的历史。据, 周礼 ·天官 ·冢宰, 中记载,西周
天官府中专设冢宰一职,其职责是:, 掌王之会同
之舍。, 这一记载表明西周时期已有了专门管理旅
馆的官员。
秦汉时期,国家旅馆业管理开始萌芽。
唐、宋、元时期旅馆业治安管理制度更加完备,管
理的内容更加广泛具体。
(二 )旅馆业治安管理的对象
,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
, 凡经营接待旅客住宿的旅馆、饭店、宾馆、招待所、客
货栈、车马店、浴池等 (以下统称旅馆 ),不论是国营、集体经营,
还是合伙经营、个体经营、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经营,不论是专
营还是兼营,不论是常年经营,还是季节性经营,都必须遵守本
办法。,
二、旅馆业治安管理的基本制度
(一 )开业审批制度
1.地址审查。
2.房屋建筑与设备设施的安全审查。
3.从业人员、治安保卫组织及内部安全制度审查。
北京





宾馆客房
(二 )旅馆业内部安全管理制度
1.岗位安全责任制度
2.登记验证制度
3.财物保管制度
4.值班、巡查制度
5.情况报告制度
6.安全教育宣传制度
三、公安机关对旅馆业的
监督管理
(一 )加强对旅馆业安全工作的监督指导
(二 )查处旅馆内发生的各种案件,惩处
违法犯罪分子
(三 )对旅馆业从业人员进行法制及安全
防范教育
(四 )表彰奖励先进,推广新经验
第三节 印章业治安管理
一、印章业的概念
(一 )印章的概念与种类
(二 )印章业的概念与种

独玉印章
二、印章业治安管理的历史沿革
印章业由国家警察力量作为特种行业管理,始于新中国
成立之前的 中华民国时期,当时称其为“刻字业”,它作
为一种“特种营业”,由警察进行管理控制。
1951年 8月 15日,经 中央人民政府 政务院政治法律委员
会批准,公安部公布了, 印铸刻字业暂行管理规则,
1954年 12月 31日,通过了, 公安派出所组织条例,,
1957年 6月 25,通过了, 人民警察条例,,均规定将印章
刻字业纳入特种行业范围,由公安机关依法管理。这样,
就初步形成了一套印章业的管理制度。
1978年 8月,公安部修改了, 城市治安管理工作细则,,
其中明确规定刻字业作为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1979年 6月 4日,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安部、商业部、轻工业
部、供销合作总社、中国人民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七家单位联
合发出, 关于特种行业企业进行登记管理的通知,,进一步明
确了刻字业属于特种行业管理的范围。
1985年 3月 21日,公安部下发了, 关于改革和加强特种行业
管理工作的通知,,仍规定刻字店、刻字厂、刻字摊等刻字行
业由公安机关作为特种行业管理。
1987年 8月 4日,公安部、轻工业部下发了, 关于推广使用原
子印章和加强管理的通知,,规定“凡生产原子印章的单位,
一律列为刻字业进行管理”,增加了刻字业管理的范围。
20世纪 90年代初期,针对社会上伪造印章违法犯罪活动上升
的趋势,1993年 10月,公安部发布了, 关于加强刻字业治安
管理、打击伪造印章犯罪活动的通告,,
1995年 3月 16日,公安部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下发了
,关于坚决取缔非法刻制印章摊点严厉查处伪造印章违法犯罪
活动的通知,,将印章业纳入了法制化管理的轨道。
三、印章业治安管理的基本制度
(一 )开业审批备案制度
(二 )承接、验证、登记制度
(三 )监制、保管、交货制度
(四 )情况报告制度
四、印章业治安管理的基本措施
(一 )广泛宣传,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
和规章制度,依法加强管理。
(二 )协助行业单位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并严格监督、检查其落实执行情况。
(三 )建立健全治安保卫组织,布建秘密力
量,及时掌握印章业治安动态。
(四 )加强打击力度,严肃查处各类违法犯
罪人员。
第四节 印刷业治安管理
一、印刷业的概念
(一 )印刷业的概念
(二 )印刷业的历史
(三 )印刷业治安管理的历史
,两位小朋友在按照“蔡伦造纸法”的方法制作纸张
发明活字印刷术的美因茨人古腾堡的博物馆
















































二、印刷业治安管理的制度
(一 )承制准印制度
(二 )治安保卫责任制
(三 )从业人员培训制度
(四 )奖惩制度
三、印刷业中存在的治安问题及其
处置措施
(一 )当前我国印刷业中存在的治安问题
(二 )对非法印刷出版活动的处罚措施
第五节 旧货业治安管理
一、旧货业的概念与范围
旧货,是指已进人生产消费和生活领域,处于储备闲
置状态,保持部分或者全部原有使用价值的物品。
旧货业,是指以生产领域和生活领域中可以利用的废
旧物品、闲置物资为经营范围,以购销、寄售、抵押等
为经营方式,通过经营物品的再次流转,为经济建设和
群众生活服务的商业性行业的总称。
目前,我国旧货业管理的范围包括:旧货流通业、废
旧金属收购业、典当业、拍卖业和信托寄卖业。
二、旧货流通业
旧货流通业是指各类旧货市场和
经营旧货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一 )设立旧货流通业应具备的条件
(二 )旧货流通业的治安管理规定
三、废旧金属收购业
废旧金属收购业,是指经营废旧金属收购、冶炼、
加工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四、典当业
典当业是以实物占有权
转移形式为集体、私营企业
和个人提供临时性质押贷款
的非银行金融机构的统称。
(一 )典当业的概念与历史沿革
(二 )典当业治安管理的主要规定
五、信托寄卖业
(一 )信托寄卖业的概念与经营方式
信托寄卖业,旧称委托商店或信托公司,是指经营他
人委托销售物品业务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其经营的主
要方式有,
1.委托寄售。
2.收购。
3.代销。
(二 )信托寄卖业的开业条件
和开业审批制度
1.开业条件
2.开业审批制度
潘家园古玩市场
(三 )信托寄卖业的内部治安管理制度
1.凭证收购制度。
2.财物保管值班制度。
3.情况报告制度
第五章 公共秩序管理
第一节 公共场所治安管

一、公共场所的含义和特点
公共场所,是相对于企事业单位、
私人住所等而言的,它是指向社会开
放的,供社会成员自由往来并进行社
会活动的场所。如公园、广场、游乐
园、商场、火车站、电影院、歌舞厅、
餐馆等。
按照场所具有的社会功能,我们
将公共场所分为公共娱乐场所、公共
交通场所、游览场所和商品交易市场
四种类型。
公共场所的特点,
(一)公共场所中的活动内容多样,涉及社
会生活的各个领域
(二)公共场所人员密集、构成复杂
(三)公共场所不断发生变化,尤其是娱乐
服务场所的种类及数量不断增加。
(四)公共场所中各类信息丰富。
(五)公共场所易发生各种治安问题
麦加朝圣
二、公共场所治安管理的基本方

(一)备案、登记
(二)日常治安检查和监督
(三)建立治安信息情报网
(四)构建治安防控网络
(五)采取相应的治安行政措施
三、公共娱乐服务场所治安管理
(一)公共娱乐服务场所的范围
公共娱乐服务场所仅指向公众开放、营业性的娱乐、服
务场所,不包括单位内部非营业性娱乐、服务设施及场所,
以及群众自发举办的非营业性娱乐和服务活动。主要包括,
1、演出、放映场所,如影剧院、录像厅、礼堂等。
2、歌舞娱乐场所。
3、市内游艺、游乐场所,如电子游戏厅、台球室等。
4、营业性健身、休闲场所,如保龄球馆、旱冰场馆、游
泳馆、桑拿浴室、美容美发厅、按摩房等。
5、餐饮服务场所,如餐馆、酒楼、快餐店等
6、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二)公共娱乐场所的主要治安问题
1、寻衅滋事
2、色情、赌博、卖淫、嫖娼、传播
淫秽物品以及吸贩毒等社会丑恶现象
在公共娱乐场所滋生、蔓延。
3、火灾、挤压伤亡等治安灾害事故。
4、涉黑有组织犯罪
5、其他违法犯罪
(三)娱乐场所的治安管理措施
行政管理措施,
地点限定:下列地区不得设立娱乐场所,
1、居民楼、博物馆,图书馆和被核定
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建筑物内;
2,居民住宅区和学校, 医院, 机关周围;
3,车站, 机场等人群密集的场所;
4,建筑物地下一层以下;
5,与危险化学品仓库毗连的区域 。
经营场地限制
人员条件限制
四、










(一)公共交通场所的范围
公共交通场所,主要包括担负客运任
务的公共汽 (电 )车、旅客列车、客轮、
渡船、地铁列车等交通工具以及人们乘
坐公共交通工具所停靠的火车站、长途
汽车站、客运码头、民用机场等。
(二 )治安特点
1、人员密集和流动
2、财物集中
3、违法犯罪的聚集和流窜违法犯罪。
(三)治安管理措施
1、治安宣传教育
2、治安检查
3、整治突出治安问题
圈内:车站内被反扒高手盯上的
嫌疑人
车站内的抢劫
五、游览场所治安管理
(一)游览场所的范围,
游览场所是指人们参观、观
光、游玩、游乐、休闲的游览区
域、公园、园林等公共场所。
(二)游览场所的治安特点
(三)游览场所的治安管理措施
拥堵的长城
六、商品交易市场治安管理
(一)商品交易市场的范围
(二)特点
(三)治安管理措施
第二节 重点地区治安管理
在公安实践中,治安重点
地区一般是指地域形成相对特
殊,人、车、物流量较大,人
员成分复杂,刑事、治安案件
多发,治安问题突出,秩序长
期较乱、社会影响较大,需要
重点整治的地区。
投拍小偷作案现场
一、城乡结合部治安管理
(一)城乡结合部的含义
(二)城乡结合部的社会状况
(三)影响治安的因素
(四)城乡结合部的治安特点
(五)治安管理对策
二、国有大中型企业及周边地区
治安管理
(一)当前影响国有大中型企业及
周边地区治安的突出问题
(二)国有大中型企业及周边地
区治安管理措施
三、校园及周边地区治安管理
(一)治安问题
(二)校园及周边地区治安管理的任务
(三)治安管理措施
四、水上治安管理
水上治安管理,是指公安机关为了保
障水上公共安全,维护水上社会秩序,
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由法律所规范,依
法在水上从事的公开的行政管理行为,
是治安行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水上治安管理的范围
水域,船舶,水上从业人员,水上设施
(二)水上治安管理的管理主体
( 三)水上治安管理的特点
(四)水上治安管理对策











一、大型活动概述
(一)大型活动的概念
大型活动是指在特定的时间、空间所
进行的,有众多人员参加的,具有一定
影响的有益的社会活动。
(二)大型活动的分类
1、按大型活动的内容划分:群众性文化体
育活动、大型商贸活动、大型会议。
2、按大型活动是否需要审批的标准划分,
须要经公安机关审批的和不须审批的。
(三)大型活动的特征
1、具有一定的规模
2、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3、安全保卫工作难度大
4、活动场所的不特定性
扒手赶场超女演唱会 11名扒手粉丝被抓
二、公安机关在大型活动治安管理中的职责
大型活动治安管理工作主要由两方面组成,
1、对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的审批工作及对违反规
定擅自举办或改变活动时间、地点和内容的取缔、制
止和处罚;
2、大型活动(包括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的安全
保卫工作。
根据 1999年 11月 18日公安部发布实施的, 群众性
文化体育活动治安管理办法,,对于面向社会的群众
性文化体育活动,参加人数 200人以上的,均属于群
众性文化体育活动治安管理范围。对于 200人以下的,
可以参照该办法的规定予以管理。
公安机关对大型活动 治安管理的职权主要有,
1、对举办申请的行政许可权;
2、实地检查权;
3、提出整改和责令停办权;
4、安全监督指导权;
5、现场秩序维护权;
6、行政处罚权。
大型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主要是, 三防,,
1、防破坏,具体表现为 ( 1)拦截首长车辆;( 2)煽动
群众起哄闹事;( 3)纵火、爆炸。
2、防事故,具体表现为 ( 1)电器安装、使用不当引起触
电和火灾; (2)建筑物,特别是临时建筑物超负荷或受外力
冲击而致倾覆;( 3)人多拥挤造成混乱而致挤伤、踩伤,
甚至死亡。
3、防流氓滋事,具体表现为( 1)喝倒彩、起哄;( 2)故
意损坏展品;( 3)调戏女演员、女工作人员和女观众;( 4)
乘拥挤之机侮辱妇女。
三、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的审批
(一)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的审批范围
, 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治安管理办法,
(二)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的审批程序
1、申请人提出申请
2、审批机关受理申请
3、审查决定
(三)对违反规定擅自举办或改变活动时间、
地点和内容的制止和处罚
1、责令停止活动
2、处罚
(一)举办人的治安责任
(二)公安机关的安全保卫措施
1、活动开始前的安全检查
2、在活动进行期间维护场内
外及周围的治安秩序。
3、控制活动现场的治安秩序,
发现有秩序混乱或者严重危害公
共安全情况的,公安机关可以责
令停止活动。
4、注意发现有违法犯罪行为的
人员,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及时
处置突发事件。
















第四节集会游行示威管理
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集会、游行、示威
的权利和自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
示威法, (以下简称, 集会游行示威法, ) 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实施条例,
(以下简称, 实施条例, )对此有专门的规定。
我国对集会、游行、示威采取的立法态度是既
保障又制约。
一、集会、游行、示威的概念和类型
集会 是聚集于露天公共场所,发表
意见、表达意愿的活动。
其特征,
1、公民或法人单位组织的有不特定多
的成年公民参加的群众性集会;
2、集会的地点是在露天公共场所,如
果是在室内或私人住宅等非公共场所举
行的则不属于, 集会游行示威法, 调;
3、集会的形式是发表演说、表达某种
意愿。
游行 是指在公共道路、露天公共场所
列队行进,表达共同意愿的活动。
其特征,
1、要有不特定多的人数并集合成一
个群体;
2、所在地点,是指在公共道路上或
者露天公共场所,如果在校园、厂区

单位内部自管区界和室内进行的,则
不属, 集会游行示威法, 调整;
3、游行必须排成队形,集体行进;
4、其所要表达的必须是群体的共同
愿望。
示威 是指在露天公共场所或者公共道路上以集
会、游行、静坐等方式,表达要求、抗议或者
支持、声援等共同的活动。
其特征,
1、要有不特定多的人数并聚结成一个群体;
2、所在地点是露天公共场所或公共道路上;
3、示威方式,以集会、游行或者静坐为限;
4、其所表达的必须是群体共同意愿或者是
提出要求,或者是针对特定事件表示抗议、支
持、声援等态度。
每周峰会( 2005年)
集会、游行、示威的主要类型,
目前,在我国举行的集会、游行、示威通常有以下几种类型,
1、国家举行或者根据国家决定为庆祝、纪念、声援、抗议等
而组织公民参加的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2、国家机关、政党、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为了表达对国
内、国际某些事件的要求和意愿,依照法律、组织章程举行的
集会、游行、示威;
3、某些群众团体 (包括外国在华人员 )为了表达对国际、国内
某些事件的要求和意见 (包括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法律的
等 ),运用公民的权利,依法有领导地举行集会、游行、示威;
4、某些个人或群体为了表达对自身的利益或社会某项政策,
决定的不满和要求,举行的集会、游行、示威;
5、少数敌对分子、反动组织、反社会非法组织或极端个人主
义者,别有用心,为向政府或某些部门、组织施加压力,危害
社会安定,破坏社会秩序,而故意制造的或煽动不明真相的群
众举行的集会、游行、示威。
我国采用预防式事前审批模式。
不需要审批的,
1、国家举行或者根据国家决定的;
2、依照法律、组织章程举行的。
(一)受理
(二)审查
(三)作出决定















三、制定安全保卫方案
(一)组织领导及指挥
(二)警力部署及任务分工
(三)应急措施
(四)纪律及工作要求
四、现场管理
(一)安全检查
(二)设置警戒区域
(三)维持交通秩序
(四)临时改变游行队伍的行进
路线
(五)督促负责人维持秩序
(六)处置违法行为
第六章 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和处置
本章主要内容
第一节 群体性事件概述
一、群体性事件的概念
二、群体性事件的特征
三、群体性事件的分类
第二节 群体性事件的成因与预防
一、群体性事件的成因
二、群体性事件的预防
第三节 群体性事件处置的指导思想及原则
一、处置群体性事件的指导思想
二、处置群体性事件的原则
第四章 群体性事件的处置机制与方法
一、群体性事件的处置机制
二、群体性事件的一般处置方法
三、几类典型群体性事件的处置 要领
第一节 群体性事件概述
一、群体性事件的概念
各国(地区)对, 群体性事件, 的称谓不一,但对其本
质的认识则有其共同点,即,
( 1)由特定或不特定的多数人参与;
( 2)参与人具有较为一致的动机、目的;
( 3)活动过程中出现严重违法行为,破坏社会治安秩序,
危害他人或公共安全;
( 4)处置过程中警方与当事人易形成对立。
国内对群体性事件的名称表述理论界和实务界均有所不
同。主要有, 治安事件,,, 治安突发事件,,, 紧急治安
事件,,, 群体性突发事件,,, 群体性治安事件, 等。
第一节 群体性事件概

群体性事件,是指在一定社会背景下形成的群体
为了共同的利益或需要,在不确定诱因和不确定时间
中,突然引发的公开干扰社会秩序,造成不良社会影
响,乃至可能危及社会稳定的集群行为。
一、群体性事件的概念
二、群体性事件的特征
1.在参与主体上
2.在表现形式 上
3.在行为表现上
4.在诱发原因上
第一节 群体性事件概述
2005年 6月 26日池州事件现场
第一节 群体性事件概述
2005年 7月 5日定州事件现场
图 1 图 2
三、群体性事件的分类
群体性事件主要表现为:静坐,游行,
示威,集体请愿,非法集会,罢工、罢市、
罢课,包围冲击重要机关、部门和要害单位,
堵塞交通,非法占据公共场所,在社会文体
商贸活动中聚众滋事,聚众哄抢,聚众械斗
以及少数的打砸抢行为等。群体性事件按照
不同的标准可以分为不同的种类。
第一节 群体性事件概述
第一节 群体性事件概述
群体性事件



























































第二节 群体性事件的成因与预防
一、群体性事件的成因
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实质上是社会运行中的负
面因素,累积到一定量之后所产生的对有序社会机
制的冲击或扰动现象。在世界各国,无论是何种国
体和政体,群体性事件都是一种危害社会稳定的社
会问题。每一个群体性事件的出现都不是偶然的,其
背后都有深刻的政治、经济、社会等方面的原因。
(一)政治因素
(二)经济因素
(三)社会因素
(四)心理因素
第二节 群体性事件的成因与预防
一、群体性事件的成因
二、群体性事件的预防
群体性事件,从每一具体事件看,可能都有
其“突发”性;但从整体而言,这类事件的发生,
却又具有其特定的社会、历史的必然性。群体性事
件并不一定是“突发”的,至少其中的相当部分具
有可预测、可预防性。
,预防为主,防患未然”,是妥善处理群体性
事件的首要原则。贯彻这一原则,需要抓好以下几
方面的工作,
第二节 群体性事件的成因与预防
(一)努力减少甚至消除群体性事件的诱发因素
(二)加强群体性事件信息管理体系建设
(三)全面规范群体性事件防范处置体系建设
(四)加强处置群体性事件的人力资源储备和队伍建

(五)充分发挥公安机关维护社会稳定的预防功能
(六)贯彻科学发展观,稳步推进和谐社会建设
二、群体性事件的预防
第三节 群体性事件处置的指导思想及原则
一、处置群体性事件的指导思想
发现的早,
化解的了,
控制的住,
处置的好,
二、处置群体性事件的原则
(一)预防为主,防范未然。
(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
(三)依法办事,按政策办事。
(四)教育疏导,防止激化。
(五)慎用警力,慎用强制措施,慎用警械和武
器。
(六)及时果断处置的原则。
第三节 群体性事件处置的指导思想及原则
第四节 群体性事件的处置机制与方法
一、群体性事件的处置机制
(一)领导与组织机制
(二)信息收集与分析机制
(三)预警机制
(四)信息发布机制
(五)警力保障机制
二、群体性事件的一般处置方法
(一)应预先制定各类群体性事件的处置方案,并进
行必要的演练
(二)处置群体性事件的一般程序和有关战术问题
1、初期处置
2、中期处置
3、后期处置
第四节 群体性事件的处置机制与方

(二)处置群体性事件的一般程序和有关战
术问题
1.初期处置
初期处置是中期处置和后期处置的基础和前提,
初期处置是否得当直接关系到事态是否扩大或平息,
是整个处置工作的关键和重点。
( 1)迅速组织力量,赶赴事件现场
( 2)观察动态,掌握情况
( 3)管制现场,控制局势
第四节 群体性事件的处置机制与方法
二、群体性事件的一般处置方法
2.中期处置
( 1)进行宣传教育,疏散现场群众。
( 2)采取强制措施,果断平息事态。
第一,封闭现场和相关地区:未经检查批准,任何
人不得进入;
第二,设置警戒带,划定警戒区域;
第三,实行区域性交通管制;
第四,守护重点目标;
第五,查验现场人员身份证件,检查嫌疑人员随身
携带的物品,
第六,未经现场指挥批准,任何人不得在事件现场
进行录音、录像、拍照、采访、报道等活动。
第四节 群体性事件的处置机制与方法
二、群体性事件的一般处置方法
2.中期处置
( 3)做好取证工作,掌握犯罪事实。
做好现场取证工作,查清和掌握事件中有关人员
的基本情况,可以使用录音、录像、照相等手段,采
取公开与秘密的方法及时取证,为后期处理做好准备。
( 4)及时清理现场,迅速恢复秩序。
事件平息后,应及时组织力量协助有关部门和单
位清理现场,迅速恢复正常的社会秩序。要及时救治
受伤人员,清理现场遗留物品,撤除路障,解除现场
交通管制,恢复交通秩序。
第四节 群体性事件的处置机制与方法
二、群体性事件的一般处置方法
3.后期处置
( 1)事件调查
事态平息后,应重点调查事件的各个阶段和事件主体
的层次构成,区分出, 幕后,,, 操纵,,, 为首,,
,参与,,, 围观, 等参加事件的各个层次。
( 2)对事件主体的处理
对没有违法行为的,进行法制宣传教育,不予追究法
律责任;对危害行为情节显著轻微的,给予批评教育,或
建议其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对扰乱社会秩序,劝告无
效的,依法给予治安处罚;对外地参加闹事的,要做好遣
送工作;对刑事犯罪分子要移交司法部门,依法严惩;对
事件负有责任的法人,应协助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并向党
委、政府报告,作出处理决定。
第四节 群体性事件的处置机制与方法
二、群体性事件的一般处置方法
( 3)对事件危害后果的处理
第一,对事件中造成的人身伤亡应做好善后工
作,依法分清责任,区别对待;
第二,对造成人身和财物损害需要赔偿的,要
依法做好赔偿工作;
第三,对处置中获取的有关物证,进行登记造
册后归档,妥为保存。
总之,消除危害后果的目的是彻底平息事态,
教育广大群众,防止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第四节 群体性事件的处置机制与方法
二、群体性事件的一般处置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