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章 桥梁工程 1
600章桥梁
601节通则
601.01范围
本章内容包括桥梁、跨径大于5m的桥式通道以及各种类型结构物的钢筋、混凝土及辅助项目的施工。
601.02一般规定
1、核对图纸和补充调查
承包人在施工开始前应对设计文件、图纸、资料进行现场核对,必要时应进行补充调查。调查结果应如实记录并提交监理工程师和项目总承包人批准。否则,不得作为依据加以使用。
项目总承包人和监理工程师所提供的所有地质情况简明记录及土壤岩石试验资料,并不是有充分的代表性或准确性。承包人应进行复测和补充调查,使基础标高与当地的水文和地质条件相一致。这种补充调查应做到的程度或由监理工程师事先提出,或在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进行。如果施工中发现地质情况较图纸有明显的变化,承包人应立即报告监理工程师,并按监理工程师的指示进行补充地质勘探工作;或在这种情况下,由项目总承包人组织补充地质勘探时,承包人应给予配合和协助。地质情况变化导致的损失根据合同条款规定由责任方承担。
承包人按照上述要求进行的现场核对和补充调查勘探工作,包括提供所有必要的设备。
2、编制施工方案
承包人在开工前,应根据设计图纸资料和有关合同条款,编制施工方案和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大型桥梁和其它大型结构物。特殊结构(如高墩、溶洞基础处理、陡峭坡基础施工等)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应单独编制。中小型桥梁和其它中小型结构物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可配合路基施工方案编制。承包人编制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应充分考虑可能的地质变化对施工计划的影响。
为了确定最后的施工方法,承包人在向大中型桥梁工地运进设备前,应就桥梁上部构造安装架设方法提交一份供监理工程师审批的简要报告。应按照该方法施工,甚至于很小的细节方面。但监理工程师的批准并不免除承包人所负的责任。因施工方法不当造成的任何的经济损失和事故,均由承包人负责。
3、场地清除
(1)承包人应按照202节要求,清理拟建结构物的场地和施工现场并按其要求拆除原有桥涵、旧有路面和其它障碍物。清理和拆除必须使监理工程师满意。
(2)结构物施工应尽量节约用地,少占农田和污染环境。取土、弃土和导流工程应结合造田、保田、排灌等工程通盘考虑。
4、测量
(1) 工程开始14天前,承包人应对三角网基点桩或控制导线桩、水准点桩、中线桩进行详细检查核对。如发现桩志不足、不稳妥、被移动或测量精度不符合要求时,要立即报告监理工程师,并按要求进行补测、加固、移设或重新测核,然后再进行测量放样。各种主要控制桩均应稳妥可靠,并保留至该指定的工程结束。
(2)工程开始14天前,承包人应对桥梁及涵洞的墩、台位置的原地面进行测量,以核实图纸上的方位、基础标高等是否符合实际情况,测量结果应作详细记录。此项记录必须报送监理工程师认可,并作为竣工资料的一部分,然后才能进行开挖。
(3)工程开始14天前,承包人应根据桥梁结构物要求的安装精度,施工现场情况及现有路线控制点,依据本规范和交通部JTJ062-91《公路桥位勘测设计规范》,制定出施工控制测量及施工定测方案,报送监理工程师批准。承包人的施工控制测量及施工定测方案中应注明:
1)所有仪器的精度及标定:
2)控制桩位的选择、形式、埋设及保护;
3)控制网的布设方式及精度评估;
4)施工控制测量及施工定测的测量方法;
5)测量数据的整理和精度的评价。
如果承包人的施工控制测量及施工定测方案达不到交通部JTJ062-91《公路桥位勘测设计规范》及图纸的要求,承包人应重新制定方案。在控制测量及施工定测方案未得到监理工程师批准前,工程不能开工。
承包人有义务对控制测量及定测桩位加以必要的保护,在其受到破坏时,应及时恢复,并重新复测,以确保其测量精度,并应得到监理工程师批准。否则,承包人应自负由于桩位精度不够而带来的损失。
5、线形和坡度
(1)承包人应对竖曲线或设置超高的平曲线上结构物和拱桥、斜桥等上面的缘石、桥面和栏杆的方位及标高给予特别的注意和重视,应尽可能等桥面全部完工后再进行施工,以保持竣工后的线形平滑、坡度均匀、外表美观,并符合图纸的有关规定。
(2)为了获得满意的外观或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进行的修整,不另行支付费用。
5、预制场地
(1)钢筋混凝土及预应力混凝土构件的预制场地,由承包人在现场自行选择,并经监理工程师批准。
(2)在批准任何地点作为预制场地之前,承包人应先向监理工程师报送一份平整和改建所选场地的工作计划。工程完工后,应将场地上的设备和垃圾清除干净,并恢复到原来的状态,并使监理工程师和有关管理部门满意。
6、满足后续工程的设计和施工要求
对于后续工程(如护墙、桥面铺装、伸缩缝等)设计要求设置的预埋件,应按图纸或监理工程师的指令完成施工。
7、交工前维护
(1)结构物部分或全部完工直到竣工验收前,承包人必须负责维护,使之保持良好状态。
(2)工程完工后,承包人必须彻底清理场地,使之恢复到施工前的状态,结构物表面要清扫和冲洗干净,清理后的场地和结构物必须清洁。
8、台后填土
(1)台背填土应采用符合图纸要求或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渗透性材料。
(2)台背填土顺路线方向的长度,顶部为距翼墙尾端不小于台高加2m;底部距基础内缘不小于2m。
(3)台背填土宜与锥坡填土同时进行,并对称分层填筑压实控制含水量,其分层松铺厚度宜小于20cm。各层压实度应达到95%(重型击实标准)。
(4)当图纸示出时,在泄水孔处应设置碎石、粗砂及砂石层,以便过滤排水。
9、桥式通道进出口的道路和路面
(1)桥式通道进出口的道路和路面的施工应符合图纸要求或监理工程师的指示。应与原有道路连接顺直。
(2)桥式通道进出日的道路和路面的计量己归入相关章节。
10、原始记录和竣工资料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要认真填写施工原始记录、试验和测试报告,并收集由合同条款规定的有关资料。监理工程师有权随时调阅上述文件和资料。承包人在工程竣工后,必须按时编制竣工资料,并报监理工程师审查和签认,否则竣工资料无效。
601.03质量标准
1、外观要求
(1)修饰后的任何结构物表面、纹理和颜色必须均匀一致。除非监理工程师另有书面批准,承包人应当采用同一类型的模板和修饰方法,包括模板润滑油等,并应从同一厂家获得任一个结构物所用的全部水泥。
(2)一种结构型式与另一种结构型式连接处应有过渡段,如过渡坡度、半圆型接头等,所作的接头应和谐、自然、赋予美感并达到监理工程师的满意。
(3)结构物外露的表面应光滑、平整、外观整齐、没有蜂窝、露筋及空洞,麻面不得超过该面积的1%。
(4)桥面防水混凝土表面不得有麻面、蜂窝和裂纹,施工缝处不得有裂缝。
(5)伸缩缝或泄水管周围不许可漏水。
(6)伸缩缝处不允许堵塞,接缝构件应保持顺直、平整。
2、桥梁下部结构的允许误差
(1)墩、台偏离垂线的距离应为其高度的0.3%,但不得超过20mm。
(2)轴线偏离为10mm。
(3)相邻墩、台中心间距为±15mm。
(4)墩、台支座垫石顶面标高为±10mm。
(5)简支梁墩顶支座垫石顶面标高为+10mm,连续梁墩顶支座垫石顶面标高为±5mm。
3、桥梁上部结构的允许误差
(1)轴线偏离为10mm;10m及10m以下跨径的纵向为±5mm,10m以上的为±10mm。
(2)相邻两构件顶面高差应不超过5mm。
(3)拱桥拱助的轴线偏离为10mm,拱顶不得低于设计标高。
(4)顶进就位的箱体标高为±30mm,轴线偏离为50mm。
(5)每四个构件中大于20cm3的掉角不得超过两处,掉角和剥落应及时修复。
(6)预制梁、板、拱肋的长度为:板+5/-10mm,拱肋-10mm;宽度为:梁、板的干接缝±10mm,湿接缝±20mm,箱梁顶宽±30mm,拱助+5mm;高度为:梁、板±5mm,箱梁+5/-10mm,拱肋-10mm。
4、中间带、安全带、立缘石、人行道和栏杆的允许误差
(1)中间带、安全带、立缘石、人行道和栏杆的安装要牢固、平整美观,所有缝隙应注满灰浆,接缝的相对高差为±3mm。
(2)中间带、安全带、立缘石和人行道等的边缘线平面,用30m拉线检查,偏差不得超过5mm。
(3)栏杆柱平面每五根柱拉线检查偏离为4mm,其标高为±4mm。
(4)栏杆扶手平面每30m拉线检查偏离为3mm。
5、其它结构项目部位的验收
其余结构项目部位按JTJ071-94《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相关构件施工规范中的有关质量检验评定的规定要求进行验收。
601.04桥梁荷载试验
1、试验的项目按设计规定和监理工程师的要求进行。
2、任一大桥完工后,承包人应对监理工程师指定的结构物或结构物任一部分进行荷载试验,以证实结构物有足够承受设计荷载的能力。
3、选为试验用的构件可以代表一组具有同一缺损的构件。这组构件是否被认为合格,取决于进行试验的代表构件试验结果。在试验开始前,监理工程师要通知承包人进行试验的构件代表哪一缺陷组。
4、承包人对设计图纸提出改变的要求,不论什么原因,都应在试验前提出,包括把试验荷载的完整的计算及草图提交监理工程师批准。
5、荷载试验由项目总承包人委托具有资格的单位承担。
6、承包人应在做荷载试验前14天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一份拟采用的试验方法及测试机具的详细报告,包括必要的图纸和说明书,以供审批。
7、对监理工程师指定桥跨的荷载试验应按最不利的荷载分布布置。
8、荷载试验的加载方法、荷载的增量和量测应变及挠度位置等应经监理工程师批准。
9、试验结束后,承包人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供一份完整的试验报告及分析说明书。
10、按试验结果,除由于设计原因,结构物的任何构件或结构物任一部分不满足要求时,承包人应采用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方式,拆除重建或修补补强,使监理工程师感到完全满意,其费用由承包人自负。
601.05开放交通
1、未经监理工程师批准,混凝土桥面不得开放交通。
2、水泥混凝土桥面应在浇注混凝土21天后,才可开放交通。如果图纸或监理工程师规定采用快硬水泥混凝土,则应依据混凝土试验结果确定开放时间。但在任何情况下,浇注混凝土未过7天不得开放交通。
3、当温度低于10℃时,开放交通时间应按照监理工程师指示予以延迟。
4、承包人自己的车辆早于规定时间行驶时,则承包人应自行承担风险。
602节 模板、拱架和支架
602.01范围
1、本节内容为就地浇注和预制的混凝土、钢筋混凝土、预应力混凝土和污工结构所用的模板、拱架、支架、脚手架等的设计制作、安装与拆除的有关作业。
2、所有模板、支架、拱架、脚手架都应妥善设计和制作,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以保证混凝土浇注、捣实和凝固时不漏浆、不变形,并能保证所施工的结构物具有规定尺寸的外形。且能可靠地承受施工过程中所要求的全部荷载。
3、用于结构物外露面的模板,必须采用由工厂精确加工的大块模板,以保证结构物外表美观。
602.02模板材料
1、模板
(1)金属模板应采用厚度不小于3mm的大块新钢板制作。
(2)圆木料必须是坚固、平直、风干的、没有腐朽、蛀虫、甲虫、朽节和其它缺陷。
2、金属模板和其它金属构件
(1)凡采用的金属模板应根据设计采用。
(2)模板、拱架、支架所用的金属构件(如拉杆、螺栓等)可用无标号钢,但应做180。冷弯试验,在弯曲部分的外边以不发生裂痕为合格。冷弯试验的芯棒直径应与被试验钢材的厚度相等。
3、内拉杆或隔块
使用钢制内拉杆、钢铁或塑料隔块应经监理工程师的批准。金属拉杆所有配件的设计应保证在其拆除时容易抽出,留下的孔穴尺寸最小,并符合强度和美观的要求。
602.03拱架、支架和脚手架的设计与制作
1、拱架、支架和脚手架的设计
(1)拱架、支架和脚手架等必须根据所要求承受的荷载来进行正式的设计和施工。采用常备式构件拼装,超出拼装图纸要求范围时,应进行强度、刚度和稳定性验算。
(2)承包人应在计划制作拱架、支架和脚手架的14天前向监理工程师提交拟采用的全部图纸以及应力、预计挠度计算书的复印件,以取得批准。
(3)提交的图纸应示出建议的施工方法、所有结构部件的临时钢结构和木料的尺寸以及楔、衬垫、垫圈、螺栓等配件详图,如有需要,还应包括基础详图。
(4)支架设计应有足够的刚度,使支架的跨中最大弹性挠度不超过结构自由跨度的1/400。
(5)支架的设计应保证容易拆卸,保证拆卸时不至因振动影响结构物的强度。对现浇的连续梁支架,跨径大于20m的拱架等关键工程,监理工程师可以视支架或地基情况要求预压,以验证支架的可靠性,消除沉降。预压重量不能小于支架承受施工总荷载的105%,预压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拱架、支架和脚手架的制作
(1)没有监理工程师的批准,拱架、支架和脚手架的支承不准支在除基脚以外的结构物任何部分。
(2)应采用木楔、砂筒或其它经过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方法卸架。
(3)在砌筑或浇注混凝土过程中,承包人应测量和记录拱架、支架和脚手架的沉降量。如果监理工程师要求,承包人应使用螺旋千斤顶或经过批准的设备将发生沉降的基脚顶起。
(4)在砌筑或浇注混凝土过程中,如发现支架变形引起模板错位或模板明显露浆、挠度超过设计值(无设计值时按跨度的1/400控制)等情况,都应立即报告监理工程师,并停止施工,拆除己施工的部分,由此造成的一切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
602.04模板的设计与制作
1、模板设计
(1)承包人在模板工作计划开工前不少于14天,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交模板设计的复印本请求批准。
(2)模板的设计应做到不漏浆并在敲松和拆卸时不致损坏混凝土。除内拉杆外,模板的固定装置或支撑物均不得设在己完成的混凝土中。
(3)模板应牢固且不变形,能使完成的混凝土符合规定的尺寸和外形。模板的设计应考虑浇注混凝土的震动影响。
(4)金属模板必须有足够的厚度以保持不变形,所有的螺栓和铆钉必须是埋头式的,夹具销钉或其它联接部件必须设计得能使模扳联接牢固,并能使拆模时不损坏混凝土。表面不平或排列不正直的金属模板不得使用。
(5)结构物外露面应设计成大块钢模板,不得采用木模或小型组合钢模板。
2、模板制作
(1)模板应用金属制作,不漏浆和有足够的刚度,能防止由于混凝土侧压和施工操作带来的其它荷载引起的变形。模板制作和存放时,必须防止翘曲和接缝张开。
(2)外露面的模板,必须精心制作,保证接缝严密平整、表面光滑洁净,并保证拆模容易。
(3)模板内的金属拉杆或锚杆,应设置在距表面至少50mm的深度处。在许可使用普通金属丝作拉杆时,拆除模板后应将所有金属丝从混凝土表面剪割到只剩6mm。
(4)金属模板及其配件必须在模架上制作,要求下料尺寸准确,模板平直,转角光滑,接缝平顺,连接孔位置准确,并应采取必要措施,以减小焊接变形。为避免漏浆,金属模扳宜做成搭接缝或在拼缝处镶嵌方木或软橡皮等。
(5)模板安装应保持正确的规定线形,直至混凝土充分硬化。
(6)浇注混凝土前或浇注中,模板出现不良情况时,监理工程师可以指示停止施工,直到缺陷被改正为止。
(7)重复使用的模板应始终保持其所要求的形状、强度、刚度、不透水性和表面光滑。任何翘曲的或隆起的模板在重复使用之前必须校正好。未经清理校正而不合规格的模板不得重复使用。
(8)不得用垂直或倾斜的片石填方或土方表面代替模板。
(9)作为钢筋混凝土栏杆柱、护栏柱等小型外露构件的模板,应使用单块的宽板,或用批准的合适材料衬里,模板表面不允许有接缝。除非图纸另有说明,除去栏杆柱腹部槽孔外,所有裸露角均应削成10mm斜面。除栏秆上表面外,模板的每边都应有削角斜。
3、模板的清理
浇注混凝土前,模扳必须清理干净,底部应完全没有锯未、刨花、铁锈、污垢、泥土或其它杂物。
4、模板油
(1)混凝土浇注前,模板接触混凝土的表面必须用一种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浅色石蜡基石油涂抹均匀,涂抹的油必须为木板充分吸收且不应造成混凝土表面变色。
(2)如果监理工程师同意以化学脱模剂代替模板油,则必须严格按照生产厂家的说明书使用,且不能与钢筋和预应力钢丝束、锚头接触。不得在同一结构的模板中使用不同的脱模剂。以免在完成的结构物上出现外观颜色的差异。
(3)当在高温下使用吸水性木模板时,应在浇注混凝土前,将模板两面用水完全润湿。
5、模板接缝
(1)模板中所有的连接缝都应采用合适的设计形式,并保证在混凝土浇注或固结过程中细料或水泥浆不致流失。
(2)混凝土外露表面的模板接缝,应做成一种有规则的形式,水平和垂直线条一直连贯每个结构物,所有的施工缝应同这些水平和垂直线条相重合。
6、模板的批准
模板未经监理工程师检查和批准前,不得放置钢筋、预埋件或浇注混凝土。
602.05模板、拱架、支架的拆卸
1、一般规定
(1)当承包人打算拆除拱架、支架或模板时,应最少提前24小时通知监理工程师并取得同意。
(2)拱架应在拱圈自重和拱上建筑所产生的应力最小,且不发生拉应力时卸架。10m以下跨径的小拱应在拱上建筑完成后卸架;中等跨径拱应在护拱砌完后卸架,卸落拱架和支架的程序应按事先作好的并经批准的设计进行,并按照纵向对称、横向一致、由小逐渐增大的原则进行。
(3)卸落拱架时,应由专人用仪器观测拱的挠度和墩、台变位情况,并作出记录。
(4)模板的拆除,应保证不致由此而引起混凝土的损坏。在混凝土未达到足够的强度前不得拆模。承包人必须承担因拆模过早而造成损坏的费用。
2、垂直模板
(1)不承重的垂直模板,应在混凝土的强度能保证其表面和棱角不因拆除模板而损坏时,或在混凝土强度超过2.5MPa时方可拆除。
(2)栏杆柱等模板至少须在混凝土浇注后3天方可拆除,其它小型构件的垂直模板应根据具体情况拆除。
3、承重模板
(1)承重模板应在混凝土的强度能承受自重时方能拆除,一般对跨径不超过3m的梁和板应为设计强度(标号)的50%跨径超过3m的应为70%。
(2)当采用干硬性混凝土及加有外掺剂的混凝土时,可根据试验求得的实际达到的强度决定拆模时间。
602.06固定螺杆及孔洞
1、一般规定
(1)在混凝土浇注前用于施工和其它目的的孔应予堵塞,需用的螺栓和其它附件应牢固地安装在各自的位置上。
(2)在混凝土中凿孔须经监理工程师批准方可进行。
2、施工要求
(1)在模板安装中,如果承包人希望另用图纸上没有示出的孔位或凹处,必须经监理工程师批准,此孔位应不影响竣工后混凝土的强度或外观,并在起吊时不得在构件上产生过大的应力。孔洞或凹处在安装完成后须加以修好,达到监理工程师的满意。
(2)为了取得结构物混凝土芯样且预埋处的钢筋不切断,需经监理工程师同意方可将钢筋移位或采取其它可行的措施。
(3)埋入的服务管线,其外径应不大于板或壁厚的1/3,或被埋入在梁的厚度或柱的宽1/3H处,这些设置以不削减结构物的强度为准。
(4)凡用于以支模为目的的螺栓、管于和钢筋等构件,为在拆模时能从混凝土中拨出而不致有过量的震动或捶击,应在混凝土浇注前涂上模板油或其它油脂。
602.07质量要求
1、外观要求
(1)模内干净,无杂物,接缝紧密,无漏浆缝隙,并清净修整。
(2)支架稳定,木楔牢固。
2、允许误差
建造和安装模板的允许误差应遵守图纸规定,如图纸未规定,应符合表602-1及表602-2的规定。
模板、拱架及支架制作允许误差 表602-1
名称
允许误差(mm)
木模板制作
(1)模板的长度和宽度
5
(2)不刨光模板相邻两板表面高低差
3
(3)刨光模板相邻两板表面高低差
1
(4)平板模板表面最大的局部不平(用2m直尺检查)
刨光模板
3
不刨光模板
5
(5)拼合板中木板间的缝隙宽度
2
(6)拱架、支架尺寸
+5
(7)榫槽嵌接紧密度
2
钢模板制作
(1)外行尺寸
长和宽
0,-1
肋高
+5
(2)面板端偏斜
≤0.5
(3)连接配件(螺栓、卡子等)的孔眼位置
孔中心与板面的间距
+0.3
板端孔中心与板端的间距
0,-0.5
沿板长、宽方向的孔
+0.6
(4)板面局部不平(用300mm长平尺检查)
1.0
(5)板面和板侧桡度
+1.0
注:木模板中第(5)项已考虑木板干燥后在拼合板中发生缝隙的可能;2mm以下的缝隙可在浇筑前浇湿模板,使其密合。
模板、拱架及支架安装时允许误差 表602-2
名称
允许误差(mm)
模板标高
(1)基础
+15
(2)柱、墙和梁
+10
(3)墩、台
+10
模板尺寸
(1)上部构造的所有构件
+5,-0
(2)基础
+30
(3)墩台
+20
轴线偏位
(1)基础
+15
(2)柱或墙
+8
(3)梁
+10
(4)墩、台
+10
装配式构件支承面的标高
+2,-5
模板相邻两板表面高低差
2
模板表面平整(用2m直尺检查)
5
预埋件中心位置
3
预留孔洞中心线位置
10
预留孔洞截面内部尺寸
+10,-0
拱架和支架
(1)纵轴的平面位置
跨度的1/1000或30
(2)曲线型拱架的标高(包括建筑拱度在内)
+20,-10
603节 钢筋
603.01范围
本节工作内容包括桥梁及所有结构物工程中所要求的一切钢筋(但不包括预应力钢筋)的提供、防护及储存、除锈、调直、截断及弯折、搬运、拼接、支撑绑扎、实验、质量控制以及所有混凝土结构所需的其它有关作业。
603.02材料
1、一般规定
所有钢筋必须符合国家标准GB1499-91《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和GB13013-91《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光圆钢筋》的规定。
所有钢筋的型号、规格的采用应按图纸所示,并主要包括以下两种:
a. 热轧圆钢筋 I级 3号钢(图纸中以“φ”标记)
b.热轧高屈服变形钢筋 II级 20MnSi钢(图纸中以“φ”标记)
以上钢筋的主要机械性能指标列于表603-1,化学成分指标见该标准。
(1)如监理工程师批准,可以使用符合其它国际上承认的相当标准规定的钢筋。
(2)除非监理工程师另有书面许可,用于工程的所有钢筋都必须购买于有良好信誉的国家大型生产厂家,或者使用经检验合格的进口钢材。每一标段的钢筋尽可能由一、二家生产厂家供货,成批进场。拒绝使用信誉不高的中小型生产厂出品的产品,更不能直接在市场上购买来路不明的零星产品。钢筋在订货前,承包人应将拟供货的生产厂家资格证明材料和拟订购的型号、数量、用途以及经中心试验室检验合格的证明材料等情况报监理上程师批准。
钢筋的机械性能 表603-1
品种
牌号
公称直径(mm)
屈服点(N/mm2)
抗拉强度(N/mm2)
伸长率(%)
D=弯心直径d=钢筋直径
钢筋外形
涂色标记
外形
强度等级
不小于
光圆钢筋
I
A3 AY3 28~50
8~25
325
370
25
180o D=d
180o D=2d
圆
红
28~50
(24)
(38)
16
变形钢筋
II
200MnSi
20MnNb6
8~25
335(34)
510(52)
180o D=3d
人字形
28~ 50
315(52)
490(50)
90o D=4d
注:(1)直径大于25mm的钢筋作冷弯试验时,弯心直径应增加钢筋的一个直径。
(2)本表引证仅着重于GB1499-91的主要内容,整个GB1499-91适用于所有钢筋。
2、证书
除非监理工程师另有同意,承包人应将用于工程的每批钢筋的工厂试验报告复印本报监理工程师三份,工厂试验报告必须由具有合法资格的法律保证人为工厂作担保。此外并应说明以下情况:
——轧制钢筋所用钢的生产方法或生产程序;
——每一炉或每批钢(轧钢筋用的)的鉴定;
——热轧钢筋所用钢的化学物理性能。
3、鉴定
在提交检验以前,应有工厂对每批钢筋的清晰标记,标记应能示出工厂的试验号、批号以及其它能识别该批材料所具有的钢材证明本的标记。
603.03取样与试验
1、一般规定
(1)凡发往工地的钢筋按JTJ055-83《公路工程金属试验规程》的要求或经监理工程师同意的其它等效于国际上采纳的标准作抗拉强度、抗剪强度、伸长率及弯曲试验。热轧钢筋的化学成份应符合表603-2的要求。
(2)钢筋的所有试验均需在监理工程师同意的试验室进行。
(3)只有试验结果符合要求的钢筋才能使用。
热轧钢筋的化学成分(摘自GB1499-79、YB171-69) 表603-2
序号
钢号
化学成分
牌号
代号
C
Si
Mn
V
Ti
P
S
≤
1
3号钢
A3
AD3
0.14~0.22
0.12~0.30
0.40~0.65
0.045
0.055
2
16锰
16Mn
0.15~0.24
0.40~0.70
1.20~1.60
0.050
0.050
3
20锰硅
20MnSi
0.17~0.25
0.40~0.80
1.20~1.60
0.050
0.050
4
25锰硅
25MnSi
0.20~0.30
0.66~1.00
1.20~1.60
0.050
0.050
5
40硅
2锰钒
40Si
2MnV
0.36~0.46
1.40~1.80
0.70~1.00
0.08~0.15
0.045
0.045
6
44锰
2硅
44Mn
2Si
0.42~0.52
1.10~1.40
1.40~1.70
0.050
0.050
7
45硅锰钒
45SiMnV
0.40~0.52
1.10~1.50
1.00~1.40
0.05~0.12
0.045
0.045
8
45硅
2锰钛
45Si
2MnTi
0.40~0.48
1.40~1.80
0.80~1.20
0.02~0.08
0.045
0.045
9
5号钢
A5、AD5
0.28~0.37
0.15~0.30
0.50~0.80
0.045
0.055
10
35硅
2锰钒
35Si
2MnV
0.30~0.40
1.40~1.80
0.70~1.00
0.08~0.15
0.045
0.045
11
35硅锰钒
35SiMnV
0.30~0.42
1.10~1.50
1.00~1.40
0.05~0.12
0.045
0.045
12
35硅
2锰钛
35Si
2MnTi
0.33~0.40
1.40~1.80
0.80~1.20
0.02~0.08
0.045
0.045
2、一般结构使用的钢筋
(1)当钢筋附有工厂证明书时,可以免作化学成份分析检验,仅作机械性能试验。没有工厂出厂证明书原件,或者怀疑钢筋质量不好时,就必须同时作化学成份检验和机械性能检验。所有用于焊接的钢筋应根据603. 05条的规定作焊接性能试验。
(2)每批作一组试验的钢筋最多为20t。
(3)每批钢筋取九根长1m的试件,三根作拉伸试验(确定屈服点、抗拉强度、伸长率),三根作冷弯试验,三根作可焊性试验。
3、大桥使用的钢筋
(1)大桥不能采用无出厂证明书的钢筋,有出厂证明书的钢筋到达工地时应通知中心试验室取样抽检,作化学成份分析检验和机械性能试验,当钢筋直径超过12mm时,应同时作可焊性试验。
(2)运到工地的每批钢筋都必须作试验,每批钢筋应有相同的横截面和相同的炉号,每批钢筋最多为20t。
(3)从每批钢筋中取三根作为一组试件。在每组试件中,一根用作拉伸试验(屈服点、抗拉强度和伸长率),一根作冷弯试验,一根作可焊性试验。作完拉伸试验后作化学成份分析检验。
(4)所有试验必须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如果任何一根试验失败和不符合表603-1的要求,则应加取两根再作试验,如果两根中仍有一根失败,则应全部更换。
603.04钢筋的加工与安装
1、防护与储存
(1)钢筋应存放在地面以上的平台、垫木或其它支承物上,并保护钢筋不受机械损伤及不暴露在可使钢筋生锈的环境中,以免引起表面锈蚀。
(2)安装好的钢筋,不应有污垢、有害的铁、松动的鳞皮、油漆、脂肪、油污或其它杂物,没有有害的缺陷如裂纹及叠层。
(3)钢筋存放时必须设立足够标志,以利于检查和校核。
2、钢筋调直
成盘或弯曲钢筋的调直方法应取得监理工程师的批准,采用冷拉方法调直时,I级钢筋的冷拉率不宜大于2%,II级钢筋的冷拉率不宜大于1%。调直后的钢筋因表面缺损所致的横截面减少应不超过5%,钢筋不得用火焰加热。
3、钢筋的截断与弯折
(1)钢筋的截断与弯折必须由合格工人用监理工程师批准的设备来完成。除非图纸另有说明或得到监理工程师的书面批准,钢筋的截断与弯折必须在工地的加工车间进行。
(2)所有钢筋的弯折必须在温度达+5℃以上进行。
(3)除非监理工程师另有书面许可,钢筋必须按图纸所示形状弯折。部分埋置于混凝土中的钢筋,不能在现场弯折,所有钢筋都应冷弯。
(4)弯曲半径必须按照图纸所示。如未示出,应符合表603-3的规定。
受力主钢筋制作和末端弯钩形状 表603--3
弯
曲
部
位
弯曲
角度
形状图
钢筋
种类
弯曲直径(D)
平直部分长度
备注
末
端
弯
钩
180°
I
≥2.5d
≥5d(d
20~28)
≥3d
d
为
钢
筋
直
径
135°
II
≥4d
按设计要求
III
≥5d
(一般≥5d)
90°
II
≥4d
按设计要求
III
≥5d
(一般≥10d)
中
间
弯
制
90°
以下
各类
≥15d
(5)用圆钢筋(3号钢)制成的箍筋,其未端应设弯钩。弯钩的长度应按图纸说明,如未示出应符合表603-4的规定。
用圆钢筋制成的箍筋的未端弯钩长度 表603-4
箍筋直径(mm)
弯 钩 长 度(mm)
所箍受力钢筋直径≤25mm时
所箍受力钢筋直径为28~40mm时
5~10
75
90
12
90
105
4、安装、支撑与固定
(1)所有钢筋应准确安装,并在浇注混凝土过程中用批准的支撑将钢筋牢靠地固定好。不允许将钢筋放入或推入浇注后的混凝土中。
(2)用于保证钢筋正确就位的保护层垫块应尽可能小些,具有符合其用途且得到监理工程师同意的形状,并使其在浇注混凝土时不致倾斜。采用混凝土保护层块时,其最大集料尺寸为10mm,强度应与邻接混凝土强度相同。
(3)不允许使用片石、碎石或砖块、金属管和木块作垫块。
(4)如构件有数层钢筋,且上层重量较大,在安装就位时,可使用特别的钢筋支架。支架应支承在下层钢筋上,不得直接支承在模板上。
(5)承包人在安装钢筋时,应按图纸规定安设锚栓和其它预埋件。
(6)按图纸所示设置钢筋支撑,若图中未标明,则钢筋骨架的任一剖面内钢筋的支撑间隔,纵、横向均为1.0m。
(7)任何构件的钢筋安装后,必须经监理工程师检查和批准才能浇注混凝土。
5、钢筋网
(1)网片或钢筋网彼此间应有足够搭接,以充分保持强度均匀,并在端部和边缘牢固地联接。其边缘搭接宽度应不少于一个网眼。
(2)所有的钢筋交叉点应采用直径0.7~1.6mm的软熟铁丝绑扎或焊接。
6、钢筋的替代
(1)经监理工程师允许,可用比规定钢筋质量高的钢筋替代规定钢筋。
(2)经监理工程师同意,设计采用的钢筋可用不同尺寸的钢筋替代,替代钢筋的面积应>设计的面积。
(3)由于钢筋替代而增加的费用应由承包人负责。
603.05钢筋接头
1、一般规定
(1)承包人如果需要在图纸所示以外任何地点设置钢筋接头,则应在安装钢筋前提出绘有每个接头位置和接头方式的图纸送交监理工程师批准。
(2)应避免在最大应力处设置接头,如有可能,接头应交错排列,其接头间相互错开的距离应不小于1.3倍的搭接长度,且不小于500mm。
(3)热轧钢筋可按图纸所示或取得监理工程师同意而采用搭接。
2、焊接接头
(1)钢筋焊接前,必须根据施工条件进行试焊,合格后方可正式实焊。焊工必须有考试合格证书。
(2)钢筋接头应优先采用电焊,并应优先采用闪光接触对焊。操作闪光接触对焊的工人必须经过专门训练,并取得合格证书。在不能进行闪光接触对焊时,经监理工程师同意,可采用电弧焊。
(3)焊接点与弯曲处的间距应大于10d。接头不应布置在最大应力处。
(4)当焊接现场气候条件不适宜时,应采取适当措施。当工作场地气温低于0℃时,应对待焊钢筋进行预热。
(5)钢筋与钢板的连接(例如在钢筋骨架中),应按照规定的搭接焊要求进行电弧焊。
(6)热轧钢筋接头采用闪光接触对焊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a. 为保证对焊接头质量,被焊钢筋的焊接端面应彼此平行,焊按时被挤出接头的熔渣应除去。
b.置在搭接长度区段内的受拉钢筋接头,其截面积不得超过配筋总面积的50%,在受压区内不限制。
c. 当每次改变钢筋的类别、等级、直径时,应检查既定的焊接参数,如果监理工程师要求,应在同批钢筋内取二个试件,并将试件绕芯棒弯曲到90。作冷弯试验。
d. 试件经冷弯后,外侧的横向裂缝宽度不超过0.15mm时,才准许用已确定的参数。
(7)热轧钢筋接头采用电弧焊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a. 焊缝的长度、宽度、厚度必须按照图纸所示,如图纸未示出,则必须遵守表603-5的规定。
b. 如图纸未示出其它方式,监理工程师也没有要求,则电弧焊所用焊条应按表603-6的规定采用。
C. 当每次改变钢筋的等级、直径、焊条时,应事先用相同的材料和新焊接参数制作两个抗拉试件,当焊接接头试验结果> 所连接钢筋的抗拉强度时,才能正式施焊。
d. 焊接点与钢筋弯曲处的间距大于10d(d为焊接钢筋的直径)。接头不应布置在最大应力处。
e. 当焊接现场气温为5℃以下时,应对要焊接的钢筋进行预热。
f.钢筋与钢板的连接(如在钢筋骨架中)应按照规定的搭接焊要求进行电弧焊。
电弧焊头的焊缝规格 表603-5
特征
3号和5号钢筋
II级和III级钢筋
帮条焊或搭接焊长度(L)
帮条连接,四条焊缝
4d
5d
帮条连接,二条焊缝
8d
10d
搭接,二条焊缝
4d
5d
搭接,一条焊缝
8d
10d
帮条钢筋的横截面面积
>1.2A
>1.5d
焊接缝总长度
帮条连接
16d
20d
搭接
8d
10d
焊缝宽度
0.7d但不少于10mm
焊缝深度
0.25但不少于4mm
注:A为被连接钢筋横断面面积,d为被焊钢筋直径。
电弧焊的焊条 表603-6
编号
钢筋等级
搭接焊、帮条焊
熔槽焊
1
I级钢筋
T380或T420
T426
2
II级钢筋
T500
T556
3
III级钢筋
T500或T550
T606
4
5号钢筋
T380或T420
T426
3、绑扎接头
(1)除非图纸另有规定或监理工程师同意,否则不能用绑扎接头。
(2)绑扎接头的搭接长度应不小于表603-7中所规定的数值。
(3)受拉区内圆钢筋绑扎接头的未端应做成180”弯钩,螺纹钢则做90”弯钩。
(4)直径< 12mm的受压圆钢筋的未端,以及轴心受压构件中任意直径的纵向钢筋的未端,均可不做弯钩,但钢筋搭按时其搭接长度不应小于30d。
(5)搭接接头应采用直径为0.7~1.6mm的软熟铁丝扎结,扎结在搓头的中心和两端共三处。
(6)在任一截面内,搭接接头钢筋的截面积,对受拉钢筋不宜超过钢筋总面积的25%,对受压钢筋相应的数值为50%。
(7)搭接和绑扎接头与钢筋的弯曲点之间的距离应不小于10d。接头不得位于最大应力截面处。
绑扎钢筋搭接长度 表603-7
混泥土强度等级
C15
≥C20
钢筋等级
受拉区
受压区
受拉区
受压区
I级
35d
25d
30D
20D
II级
40d
30d
35d
25d
III级
45d
35d
40d
30d
5号钢筋
35d
25d
30d
20d
注:(a)位于受拉区的搭接长度不应小于25cm,位于受压区的搭接长度不应小于20cm。
(b)d为钢筋直径
4、骨架拼焊
骨架的焊接拼装应在坚固的工作台上进行,操作时应注意下列要求:
(1)拼装时应按设计图纸放大样,放样时应考虑焊接变形和预留拱度。
(2)钢筋拼装前,对有焊接接头的钢筋应检查每根接头的焊缝有无开焊、变形,如有开焊应及时补焊。
(3)拼装时,在需要焊接的位置用楔形卡卡住,防止成焊时局部变形。
(4)施焊的顺序宜从中到边对称向两端进行,先焊骨架下部,后焊骨架上部;相邻的焊缝采取分区对称跳焊,不得顺方向一次焊成。焊渣浮皮应随焊随敲。
603.06质量控制
1、钢筋截断长度与弯曲的允许误差
钢筋截断与弯曲的允许误差不得超过表603-8的规定。
钢筋截断长度与弯曲允许误差 表603-8
编号
内容
允许误差(mm)
1
受力钢筋总长
+5,-10
2
弯起位置
+20
3
箍筋、螺旋筋各部分尺寸
+5
2、焊接钢筋的检验与允许误差
(1)在相同等级、相同焊接条件下的所有焊接钢筋,必须按每100个焊接点为一批,取6个样品为一组进行检验。如果监理工程师同意,每批数量可以增大,但不得大于300个。钢筋对焊应做拉力试验和冷弯试验。
(2)用闪光接触对焊的钢筋接头,其钢筋表面没有裂纹和明显的烧伤。焊接头没有大于4o的弯折。两根钢筋接头的轴线偏差不得大于钢筋直径的0.1倍,且不得大于2mm。
(3)在每批接头中取6根试件,各用3根分别作拉伸和冷弯试验。若其中一个试验项目的任一试件不合格,不符合表603-1关于抗拉强度和第603.05节中有关冷弯试验的要求时,则应另取二个试件重新试验。若这两个试件中仍有一个不合格,则这批己焊接的钢筋将被认为不合格。
(4)电弧焊接头的抗拉强度应符合表603-1的规定;焊接缺陷的允许误差应不超过表603-9的规定。
电弧焊接头焊接缺陷的允许误差 表603-9
编号
内容
帮条焊
搭接焊
熔槽焊
1
接头中心纵向偏移
0.5d
2
接头处钢筋轴线的曲折
4o
4o
4o
3
接头处钢筋轴线偏心
<0.1d或<3mm
<0.1d或<3mm
<0.1d或<3mm
4
焊缝厚度
-0.05d
-0.05d
-0.05d
5
焊缝宽度
-0.1d
-0.1d
-0.1d
6
焊缝长度
-0.5d
-0.5d
-0.5d
7
咬边深度
<0.05d或<1mm
<0.05d或<1mm
<0.05d或<1mm
8
气孔和杂渣
在两个d长度上不多于
直径不得大于
2处
3mm
3、焊接网和焊接骨架的检验与允许误差
(1)从每批中选出5个制品检查其总尺寸,并在每一方向中检查3~5个网眼的尺寸,其偏差应不超过表603-10的规定,否则应另选两个制品重新检查。若仍有一个不符合表603-10中任一项要求,则该批制品应被认为不合格。
(2)用冷拉调直处理的钢筋制成的焊接网或焊接骨架,应在每批中取一组三个试件作抗拉试验,若任一试件在抗拉试验中不符合表603-1中的要求,则应增加两个试件重新试验。若仍有一试件低于标准要求,则该批制品将被认为不合格。
焊接钢筋网和骨架的允许误差 表603-10
编号
内容
允许误差(mm)
1
网的长度、宽度
+10
2
骨架的高度、宽度
+5,-10
3
网眼尺寸及骨架箍筋(横向钢筋)间距
+10
4、钢筋安装的允许误差
钢筋安装位置的允许误差,应不超过表603-11的规定。
钢筋安装的允许误差 表603-11
编号
内容
允许误差(mm
1
主筋间距
+10
2
两层钢筋之间的间距
+5
3
箍筋间距
+20
4
不同结构的保护层
+10
+5
+3
5、补救工作
在完成以上规定的检验以后,所有不合格的成品应山承包人自费进行调整、重做,直至监理工程师满意。
604节 基础挖方
604.01范围
本节工作内容为各种结构物基坑的开挖与回填以及与之有关的场地清理、掘除、围堰、开挖材料的处理及基底检验和特殊地基处理等作业。
604.02一般规定
1、在进行基础开挖前,承包人应结合具体的地形和地质条件,制定开挖方法和支护方案报送监理工程师,经批准后才能施工。但这种批准并不免除承包人应负的责任。
2、清理场地按第202节的规定进行。
3、基础挖方的进度安排应使坑壁暴露时间不超过30天,除非监理工程师己同意另外的期限,否则监理工程师将指令暂停下一步的挖方,直到承包人的施工进度能满足此要求为止。
4、基础挖方与其回填作业除应满足本节的各项要求外,尚应与有关结构物施工的专门要求相协调、配合。
5、在基坑开挖之前和开挖过程中,承包人应认真检查用地范围内是否有不明或未办手续的公用设施和民用设施(如排水管、煤气管、电线、电缆、其它地表或地下结构物)以及文物等,如果发现应予保护并立即报告监理工程师,抄报给项目总承包人一份副本,以便及时处理。在开挖过程中对上述设施预计有影响的应进行保护。
6、在基坑开挖过程中,承包人应防止扰动和损坏地下公用设施、民用设施和其它结构物以及文物等。如出现任何损坏都应立即进行现场保护,并报告监理工程师,抄报给项目总承包人一份副本,以便妥善处理。
7、基坑开挖到接近基底标高时,承包人应检查核对基底地质情况和地基承载力。如发现地质情况与设计不符,有可能达不到设计要求的承载力时,应报告监理工程师和项目总承包人,按项目总承包人的意见进行深挖和钻探,并作必要的土工试验,以确定基底承载力。如实际承载力达不到设计要求的承载力时,应按实际承载力提出处理方案报监理工程师和项目总承包人批准,经批准后进行地基处理。地质变化导致的费用增加和工期延长按合同条款执行。
8、由于承包人施工方法不当,或基坑开挖后未及时施工,致使地表水(如雨水等)对地基造成侵害,导致地基承载力达不到设计要求需处理时,一切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604.03施工要求
1、开挖
(1)承包人应在基础挖方开始之前通知监理工程师,以便查看或检测现有地面标高。在未完成检查测量及监理工程师批准之前不得开挖。
(2)开挖应进行到图纸所示或监理工程师所指定的标高,其最终的开挖深度要依设计期间所进行的钻探和土工试验,并结合基础开挖的实际调查资料来确定,在开挖的基坑未经监理工程师批准之前,不得浇注混凝土或砌筑污工。低于批准基底标高的超挖部分,或纵横向超过图纸规定界线的部分,应由承包人自费补填,并应使用批准的材料压实到规定的标准。
(3)所有从挖方中挖出的剩余材料,如果监理工程师认为适用,则可铺于路堤中或按指示的其它方法处理,但应遵从环保的规定。
(4)在基桩处的基坑开挖,应在打桩之前完成。
(5)必要时,挖方的各侧面应始终予以可靠的支撑,特别是位于陡峭山坡的基础开挖时。必要时,应对山体进行支护处理,并使监理工程师满意。监理工程师可要求承包人提交此项工程的详细计划,但此项提交并不减轻承包人对工程安全的任何责任。
(6)石方基础挖方的施工,除要符合本节的规定外,尚应符合本规范203、204节的有关要求。
2、排水
(1)所有基础挖方都应始终保持良好的排水,在挖方的整个施工期间都不致遭受水的危害。凡在低于已知地下水位的地方进行开挖并构筑基础时,承包人必须提交一份建议用于每个基础的排水方法以及为此而采取的各项措施的报告,并取得监理工程师的批准。
(2)在施工期间,维护天然水道并使地面排水畅通是承包人的职责。由此而产生的任何损坏,都应由承包人自费修理。
3、回填
(1)所有结构物基坑的回填必须采用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或设计图纸指定的能够充分压实的材料,不得用草皮土,垃圾和有机土等回填。
(2)未经监理工程师许可,不得对结构物基坑回填,一般要到结构物的拆模期终了3天之后再进行回填;如果养生条件反常,应按监理工程师的指示延长时间。桥台和桥墩等周围的回填,应同时在两侧及基本相同的标高上进行,特别要防止对结构物形成任何土楔的情况。必要时,挖方界内的坡度应修成台阶形。
(3)回填材料应分层摊铺,并用符合要求的设备压实。每层都应压实到图纸或监理工程师要求的压实度标准,回填用土的含水量应严格控制。
(4)需回填的基坑应尽可能地及时排水。
(5)承包人在回填实施中,应确保己完工结构物的完好。如果结构物有所损坏,承包人应自费进行补救,直至达到监理工程师满意为止。
604.04基底处理及特殊地基
1、基底处理
(1)岩层基底。在未风化的岩层上建筑基础时,应先将岩面上松碎石块、淤泥、苔藓等清除后洗净岩面;若岩层倾斜,应将岩层面凿平或凿成台阶,使承重面与重力线垂直;在风化宕层上建筑基础时,应按基础尺寸凿除己风化的表面岩层,在砌筑基础污工的同时将基坑底添满、封闭。
(2)对于碎石类或砂类土层基底,应将其承重面修理平整。当坑底渗水不能彻底排干时,应将水引至基础外排水沟;在水稳定性较好的土质中,可在基底上铺一层25-30cm厚的片石或碎石,然后在其上砌筑基础。
(3)粘土层基底,宜将其低洼处加以铲平,修整妥善后,应于最短时间内砌筑基础,不得暴露或浸水过久。
2、泉眼及溶洞处理
(1)开挖发现泉眼时,应采取下列方法:
a. 堵眼:将有螺口的钢管紧紧打入泉眼,盖上螺帽并拧紧,阻止泉水流出;或向泉眼内压注速凝的水泥砂浆,再打入木塞堵眼。
b. 引流排水:堵眼困难时,可采用管子塞入泉眼,将水引流至集水坑排出或在基底下设盲沟引流至集水坑排出,待基础污工完成后,向盲沟压注水泥砂浆堵塞;采用引流排水时,应注意防止砂土流失,引起基底沉陷。
(2) 基础开挖发现溶洞时,应按照设计规定处理。设计无规定时,对露出的大溶洞可采用混凝土掺片石灌填或用钢筋混凝土结构加盖处理;小溶洞宜采用压水泥砂浆或小石子混凝土压灌处理。
3、不良基底处理
基坑开挖至图纸设计的基底标高时,如发现基底的实际承载力达不到图纸规定的承载力要求,承包人应立即报告监理工程师和项目总承包人,并按监理工程师和项目总承包人的指示处理。
604.05质量控制
1、基坑开挖并处理完毕,在基础浇筑之前,应首先由监理工程师检验,确认合格后经签证认可后,方可进行基础施工。
2、基底检验内容:
(1)检查基底平面位置、尺寸大小、基底标高。
(2)检查基底地质情况和承载力是否与设计资料相符。
(3)检查基底处理和排水情况是否符合本规范要求。
(4)检查施工日志及有关试验资料等。
3、基底平面位置和标高允许偏差规定如下:
(1)平面周线位置: +20cm
(2)基底标高:土质 +5cm
石质 +5cm,一20cm
605节就地灌注桩基础
605.01范围
本节工作内容为桥梁钻孔灌注桩、挖孔灌注桩的钻孔和挖孔、清孔、成孔检验,安装钢筋笼及混凝土浇注的全部作业,截桩头及清除混凝土,质量检验、钻取芯样、工程试桩及与桩基有关的其它作业。
605.02材料
1、混凝土
混凝土所用的水泥、骨料、水及掺加剂、混凝土拌和、运输、浇注和养护均应符合本规范606节的有关规定。混凝土的标号应与图纸一致。配制水下混凝土所用材料,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1)粗骨料宜优先选用卵石,如采用碎石,含砂率应增加约3%,并应有良好的级配。
(2)细骨料宜采用级配良好的中砂,含砂率宜采用40-50%。
(3)骨料最大粒径为40mm,并应不超过导管直径的1/8和钢筋间距的1/4。
(4) 通过0.25mm筛于的骨料的重量应是骨料总重的6-10%。
(5) 通过试验当浇筑时间超过初凝时间时,可掺和缓凝剂。缓凝外加剂只有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才能使用。
(6)如图纸有规定或监理工程师另有指示,可以便用抗硫酸盐水泥,水泥初凝时间不宜早于2.5h。
(7)坍落度不得小于16cm,并不大于20cm。
(8)水泥用量最小应为350kg/m3。水泥标号不宜低于325号。
(9)水灰比不得超过0.60。
2、钢筋骨架
(1)骨架所用钢筋应符合第603节的规定。
(2)钢筋骨架制作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a. 钢筋骨架根据长度可整体制作或分节制作。
b.骨架每隔2.0m设加强箍筋一道。
C. 在骨架上端,根据骨架长度、直径大小,均匀设置吊环或固定杆,使骨架固定在护筒上或钻机底座上,防止混凝土灌注过程中钢筋骨架上升。
d.在骨架主筋外侧应设置控制保护层厚度的钢筋耳筋。
605.03钻孔灌注桩的钻孔
1、施工方法的批准
承包人必须向监理工程师提交有关施工方法及施工程序的全部细节(包括材料及所有设备的说明),在取得监理工程师的书面批准后方能进行施工。
2、一般规定
(1)只要完成的钻孔能符合本规范规定的误差要求,承包人可以选择任何钻孔方法。钻孔必须记录真实、详细,并在每道工序后,得到监理工程师的签认。
(2)钻孔必须由有经验的施工人员主持。钻孔前,承包人或施工人员,对钻孔所在地区的地质和水文等情况,必须有全面了解。钻孔设备应完好。
(3)钻孔过程中,若发现钻孔位置的地质情况与设计图纸上描述的不相符时,承包人应写出书面地质报告请示监理工程师和项目总承包人,以便修改原设计。
(4)承包人应根据孔位处的地质、水文等条件以及桩的尺寸,选择适宜的钻孔方法,并符合本规范规定的误差要求。
3、护筒
护筒的要求详见JTJ041-89《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第5.2.2条规定。
(1)护筒顶端高度:当护筒在旱地时,宜高出地面不少于0.3m;当井口处于水上,且地质良好,不易坍孔时,宜高出施工水位1.0~1.5m;当井口处于水上,且地质不良,容易坍孔时,宜高出施工水位1.5~2.0m,当钻孔内有承压水时,应高出稳定后的承压水位1.5~2.0m;护筒内径应大于桩的设计直径,参见JTJO41-89《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第5.2.2条。
当桩位处于有潮汐涨落的水域时,承包人应了解当地的潮汐变化规率,在施工中注意调节护筒内的水位,保持护筒内的水位始终高出潮汐水位1.5~2.0m,以确保钻孔正常进行。
(2)旱地或浅水处护筒底端应埋入天然地层,护筒底及其周围一定范围内应夯填粘土,防止漏水。
(3)在深水或河床松软覆盖层较厚处沉入的护筒,其底端应沉入到较坚实地层或基桩施工时期护筒局部冲刷线以下,并不得小于0.5~1.0m。
(4)深水中沉入护筒时,应采用导向设备定位,并保证竖直;钻斜桩时,应保证设计的斜度。
(5)护筒平面位置的偏差不得大于5cm。护筒倾斜度的偏差不得大于1%。
4、钻孔用泥浆
(1)当使用短的临时护筒时,钻孔中应充满泥浆以稳定钻孔。
(2)泥浆顶的标高应始终高于外部水位或地下水位至少1m。
(3) 泥浆由水、粘土(膨润土)和添加剂组成,其性能指标应符合JTJ041-89《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第5.2. 4条的规定。
(4)用粘土制做泥浆时,按JTJ051-93《公路土工试验规程》测定的粘土塑性指数不应小于15。
5、钻孔的要求
(1)桩的钻孔和开挖,只有在中心距离5m以内的任何桩的混凝土浇注24h以后,才能开始。
(2) 钻孔应连续操作,不得中途停止,如果使用抓锥挖掘,应不要使冲抓锥提起时在下面产生吸力。挖掘的最后阶段所采用的方法和设备,不得破坏孔底的岩面或扰动孔底的土壤。
(3)钻孔过程中,应对地下状况和土层作详细记录,并与原设计资料比较,如果与原设计资料有显著差别以致影响桩的承载力和沉降,承包人应立即报告监理工程师以便项目总承包人重新委托桩的设计,在项目总承包人提供新设计之前不允许浇注混凝土。
(4)钻孔所挖出的土石方应按本规范第200章第202节的规定处理。
6、钻孔的检查
(1)钻孔前,应首先注意并检查钻架位置和钻头尺寸是否准确。钻架除在保证承受冲击荷载外还应经常用简易方法检查其中心位置。应重视钻头直径的检查,以便及时补焊。
(2)在钻孔完成后,钻孔孔径须用监理工程师批准的仪器进行检测。
(3)当钻孔深度达到设计要求时,所有钻孔应作全深的孔径检查,未经检查和未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钻孔不得浇注混凝土。
(4)对于嵌岩桩,除了孔径、深度、斜度的检查外,还应检查嵌岩深度和孔底岩石是否发生变化。承包人应现场量测钻孔进入风化层或岩层深度,并作好记录,在达到设计的嵌固深度时,应取出孔底岩石样品连同记录报监理工程师检查。无论发生什么情况,嵌岩桩必须满足设计的嵌岩深度,桩底岩层必须满足规定的强度。
(5)当检查时发现有钻孔不直、偏斜、孔径减小、椭圆形断面、井壁有探头石等,承包人应向监理工程师报告并提出补救措施的建议,在取得批准前不准继续工作。补救措施的费用由承包人自负。
605.04钻孔灌注桩混凝上的浇注
1、一般规定
(1)每个钻孔完成后,承包人应及时通知监理工程师进行钻孔检验,在未获得批准前不得浇注混凝土。
(2)混凝土拌和物运至浇注地点时,应检查其均匀性和坍落度。如不符合要求,应进行第二次拌和。二次拌和仍达不到要求,不得使用。
(3)钢筋笼放入孔内后,应尽快浇注混凝土。浇注应连续进行,不准间断。如钻孔彻底清理4h后尚未开始浇注混凝土,则浇注前必须重新清理钻孔。
2、钻孔的清理
(1)当钻孔达到设计深度时,承包人应使用吸泥泵或监理工程师认可的其它适宜的方法清除井底沉淀物,如井底沉淀厚度大于桩径的0.4倍(摩擦桩)或3cm(嵌岩和承端桩)时则必须重新清孔,直到监理工程师满意为止。
(2)清孔时,应保持钻孔内的水位高出地下水位或河流水位1.5~2.0m,以防止坍孔。
(3)清孔后,泥浆的坚硬颗粒的数量应小于5%(按体积计),泥浆的浓度达到规定的要求。
3、钢筋笼的放置
(1)钢筋笼应符合图纸尺寸;笼体应完整牢固,井采用垫块或其它可靠的方法保证钢筋有适当的保护层。
(2)当提升导管或拔钢套筒时,必须防止钢筋笼被提升。浇注混凝土时,必须进行测量,以便观察和记录钢筋笼是否可能产生移动。
4、浇注水下混凝土(导管法)
(1)水下混凝土用的水泥、集料、水、外掺剂以及混凝土的配合比设计、拌和、运输等必须符合606节的规定。
(2)除非另有规定,水下混凝土所用材料应符合605.02条的要求。
(3)水下混凝土的浇注,应尽量缩短时间,坚持连续作业,使浇注工作在首批浇注的混凝土尚未初凝的时间内完成,不得有工作缝。
(4)导管应采用直径不小于25cm的管节组成,接头应具备装卸方便。连接牢靠并带有密封圈,保持不漏水不透气。导管的支承应保证在需要减慢或停止混凝土流动时使导管能迅速升降。钻孔中的水位应保持稳定,并超过地下水位或钻孔外水位1.0m。
(5)导管在任何时间内必须保证在无气泡和水泡的情况下充满混凝土直到漏斗底部。出料口必须埋在浇注混凝土以下至少2m,但不得大于6m,以防止水涌入导管。
(6)桩尖最先浇注的0.5~1.0m3的混凝土可由灰浆组成,其稠度和强度应与混凝土的规定相同。
(7)如果导管中混凝土水平面下降太低以致使水及空气进入导管,承包人应立即报告监理工程师,并向监理工程师提出补救措施请求批准。补救工作费用由承包人负担。
(8)浇注的方法及注意事项参见JTJ004-89《公路工程抗震规范》第5.2.29至第5.2.84条。
5、截桩头
桩顶混凝土必须截掉并清除,其截掉的高度应能满足截桩以上的新浇混凝土不小于50cm,并保证截面处的混凝土具有良好的质量。
6、钻孔桩记录
(1)承包人对每根桩应有完整的施工记录,并及时将记录副本送交监理工程师审查。
(2)本规范提供下列钻孔桩施工记录的内容和形式。如承包人希望采用他所有的现存表格或更改本规范提供的记录格式,必须事先经监理工程师批准。
(3)钻孔记录内容及格式如表605-1。
(4)钻孔终孔后灌注混凝土前检查内容及格式如表605-2。
(5)水下混凝土灌注记录内容及格式如表605-3。
(6)钻孔桩总记录内容及格式如表605-4。
钻孔记录 表605-1
施工单位: 桥梁名称: 开钻日期: 年 月 日 第 页 共 页
墩号
桩号
桩径(m)
地面标高(m)
设计桩底标高(m)
护筒长度(m)
护筒顶标高(m)
护筒埋置深度(m)
钻头型式和直径(m)
钻头重量(kg)
上班交班时进尺
本班进尺
累计进尺
由 年 月 日
时 分至 年
月 日 时 分
时间
共计小时
工作项目
冲程(m)
冲击次数次/分
钻孔深度(m)
检孔深度(m)
孔底标高
(m)
孔内水位(m)
土质类别
备注
起
止
时
分
时
分
本次累计
时间统计
纯钻时间
辅助生产时间(h)
非生产停钻时间(h)
取渣
检孔
检查钻具
接换乌金套
接换钢绳
投石
投土
小计
孔内事故
机械事故
待料
停电
小计
记录人: 工地负责人: 填表日期:
钻孔桩终孔后灌注混凝土前检查记录 表605-2
桥梁名称: 施工单位: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墩号
桩号
护筒顶标高(m)
护筒长度(m)
设计直径(m)
终孔直径(m)
孔位偏差(m)
设计直径(m)
终孔孔底标高(m)
清孔后孔底标高(m)
灌注前孔底标高
钻孔中出现的问题及处理
钢筋骨架
骨架部长(m)
骨架底面标高
骨架每节长度(m)
焊接方法及搭接长度(m)
检查意见
日 日期: 年 月
记录人: 工地负责人:
水下混凝土灌注记录 表605-3
施工单位: 桥梁名称: 开钻日期: 年 月 日 第 页共 页
墩(台)号
桩号
桩径(m)
设计孔底标高(m)
灌注前孔底标高(m)
护筒顶标高
(m)
钢筋骨架底标高(m)
混凝土标号
水泥标号
水灰比
坍落度(mm)
每盘混凝土数量(m3)
计算混凝土数量(m3)
实灌混凝土数量(m3)
应混凝土浇注厚度(m)
配合比
水泥:砂:
砾石:
水:外渗剂
总盘数
时间
总孔深A(m)
基准面到混凝土顶面高度B(m)
混凝土浇注厚度(m)
导管总长(m)
基准面到导管顶面高度(m)
导管埋深
(m)
重要记事
1
2
3=1-2
4
5
6=4-(2+5)
记录人: 工地负责人: 填表日期:
钻孔桩汇总记录 表605-4
钻孔桩承包人
工程项目
桩径
概述
原地面高层
要求(截断)高层
桩的横簖面
孔底沉淀厚度
桩长
钻机类型/编号
结构物
桩号
钢筋
地层
桩底高层
取桩/试验
钻孔开始日期
地下水观察
钻孔中任何延误的理由,土质描述
混凝土配合比
设计桩顶高层
使用数量
混凝土标号
坍落度
28d(天)实有强度
实浇桩顶高层(m)
桩中心偏移(cm)
掺加剂
附注:(包括监理工程师进一步要求的详细内容
605.05钻孔灌注桩事故的处理
1、一般规定
承包人在钻孔桩的施工中,若发生桩位有误、塌孔、孔身偏斜或弯曲、扩孔或缩孔、糊钻或埋钻、卡钻或掉钻、导管进水、断桩等事故时,应及时通知监理工程师,并提出解决办法,报监理工程师批准。但监理工程师的批复,不能免除承包人的合同义务。
发生事故的桩位应在施工记录中详细注明,在桩基的各种检测时重点监测。如有质量问题,承包人应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提出修复方案,监理工程师同意后方可进行修复。修复后仍需合同规定的各种检测,以确保钻孔桩的整体性及强度、承载力等技术指标满足规范和图纸的要求。
2、钻孔的事故
钻孔中发生的事故按JTJ041-89《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中有关章节规定处理
3、灌注混凝土的事故
灌注混凝土的事故按JTJ041-89《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中有关章节规定处理。
4、承包人由于各种的事故处理所发生的费用应由承包人自负,视为己包括在合同总价中。
605.06挖孔灌注桩的挖孔
1、一般规定
挖孔灌注桩适用于桩径大于1.2mm以上无水或少水且较密实的土或岩石地层。若孔内产生的空气污染超过《大气环境质量标准》GBH2.1-82规定任何一次检查的三级标准(见JTJ041-89《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附录5-3),不得采用人工开挖施工,若孔深超过10m,即使孔内空气符合《大气环境质量标准》也应备有向孔内送风补氧的设备,方可人工开挖。
2、挖孔的要求
(1)挖孔工作开始前,应清除场地上的杂物,做好临时地表排水,将地面整平夯实,报请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开始挖孔工作。
(2)挖孔施工应选择合适的孔壁支护类型,并报请监理工程师批准后采用。摩擦桩的非永久支护,应在灌注混凝土时逐步拆除;无法拆除的非永久支护,不得用于摩擦桩。用预制混凝土井圈做护壁,作为桩身的一部分时,只能用于桩身截面不出现拉力的摩擦桩和柱桩,其混凝土强度等级不低于桩身混凝土的强度等级。
(3)挖孔时如有水渗入,应及时加强孔壁支护,排除渗水或降低地下水水位。
(4)孔内岩石须爆破时,应采用浅眼爆破法,严格控制炸药用量,并在炮眼附近加强支护,预防震塌孔壁。桩孔较深时,应采用电引爆,并应有专业爆破人员在现场指导。
(5)挖孔达到设计深度以后,应进行孔底处理,必须作到无松渣、淤泥、沉淀等扰动过的软层。如地质复杂,应钎探了解孔底以下地质情况,并报请监理工程师指示。
(6)从挖孔中挖出的土石,应弃至合适的位置堆放,或按监理工程师指示的方法处理。
(7)挖孔施工中应有必要的安全措施及意外情况的处理办法,以确保挖孔施工安全。
605.07挖孔灌注桩混凝上的浇注
1、每个挖孔完成,承包人应及时通知监理工程师对挖孔检验,在未获得批准前不得浇注混凝土。
2、浇注混凝土的技术要求必须符合606节的规定。
3、挖孔内需设置钢筋骨架时,钢筋骨架的制作应符合JTJ41-89《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第5.2.70条的规定。
4、从孔底及孔壁渗入的地下水上升速度小于6mm/min时,可采用在空气中浇注混凝土桩的方法。孔内的混凝土应做到一次连续浇注完毕。混凝土浇注至桩顶以后,应即将表面己离析的混合物和水泥浮浆等清除干净。
5、当孔底渗入的地下水上升速度大于6mm/min时,应视为有水桩,按本节605.03条规定用导管法浇注水下混凝土。
6、空气中灌注的桩如为摩擦桩,在土质较好,短期无支护不致引起孔壁坍塌时,可在灌注过程中逐步由下至上拆除支护。
7、需在水中浇注的摩擦桩,应先向孔中灌水,至少与地下水位相平。随着浇注的混凝土升高,孔内水位上升时,逐层拆除支护。
8、拆除钢护筒或钢筋混凝土护筒时,应在浇注混凝土和逐步拆除护筒过程中,始终维持混凝土顶面比护筒底端至少高出1.5~2.0m。
9、桩顶混凝土必须截除,截除高度应能满足截桩以上的新浇混凝土不小于0.5m。005.08挖孔桩的事故处理
挖孔灌注桩的事故处理参照605.05钻孔灌注桩的事故处理。
605.09桩的承载力试验
1、一般要求
桩的承载力试验要根据设计图纸的要求或监理工程师另有指示。
桩的承载力试验的目的在于检查桩的完整性、承载力、安全系数以及设计的合理性。一般可分为鉴定性试桩和破坏性试桩。
鉴定性试桩监理工程师可选择工程用桩做试验。承包人按设计图纸的要求施工工程用桩,将桩的施工资料全部提交给监理工程师,由监理工程师选定哪根做为试桩。选用试验的桩,其施工设备和施工方法应同承包人施工的其他桩一样。
对于破坏性试桩,监理工程师可要求承包人在工地附近地点按其施工设备和施工方法,依照设计图纸要求做好试验桩,进行破坏性试桩。
2、试验方法
承包人应在试桩的14大前,提出试桩的方案,其内容应包括桩的施工资料、试验方法、检测仪器和手段、试桩的目的等内容。由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承包人进行试桩准备。
被试验的桩位混凝土龄期至少达到28天,试桩的顶部若有破损或强度不足,应将破损或强度不足段凿除后,修补平整,才能进行承载试验。
试验的时间、加载装置、位移测量装置、加载方法、试验记录及图表等应符合JTJ041-89《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附录4-1的有关规定。
桩的承载试验应在监理工程师或有经验能胜任的监督人员指导下进行。
3、试验程序
承包人应在试验开始前至少24小时通知监理工程师。
试验前的准备工作和试验设备必须经监理工程师认可后,才能开始试验。
鉴定性试桩加载时应逐级加载至桩的两倍设计荷载为止。
如果摩擦桩的总沉降量不超过40mm,或最后一级加载引起的沉降不超过前一级加载引起的沉降的5倍,则该桩可以验收。
桩的安全工作荷载为上述最后一级加载之前的总荷载的50%。如果最后一级加载以后摩擦桩的总沉降量超过40mm,且最后一级加载引起的沉降量超过前一级加载引起的沉降的5倍,则最后一级加载时总荷载为破坏荷载。而其前一级加载时总荷载为极限荷载,极限荷载的50%为安全工作荷载。若此值小于设计荷载,则说明桩的承载力不能满足设计要求。项目总承包人应重新委托设计桩基。
端承桩和破坏性试桩按图纸的设计要求。
4、试验报告
承包人应在试验结束后24小时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包括图表在内的每根试桩完整记录,并在7天内提交试桩报告。由监理工程师对试桩做出结论,项目总承包人确定继续施工或更改桩的设计。
605.10桩的检验
1、检查和取岩芯钻探
(1)除非另获批准,承包人应在监理工程师在场的情况下,对每一钻孔桩的完整性按设计图纸的要求或利用声测探芯法或类似有效的无破损检验法进行检验。
(2)为了随时检查每一根桩,承包人必须在工作现场提供必要的设备,装置适宜的灯光。
(3)在工作进行中,如果监理工程师发现混凝土质量或施工中有不正常现象,而有可能产生低于质量标准时,监理工程师可以决定在桩的顶部或全长进行取芯钻探。取芯钻探应在监理工程师在场的情况下进行。
(4)按监理工程师指示,应对每100个桩进行3个桩的全长取芯钻探的正常检验
(注)。
(注):每座桥梁桩基钻芯检验的数目或比例,可根据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酌情予以增减,即使在技术规范和工程量清单中已经定量,但在实际施工中还可由监理工程师和项目总承包人进行调整,其支付单价(以米计)不变。
2、有缺陷的桩
(1)如果桩不符合规范要求,或施工中的不正常现象使监理工程师有理由认为该桩质量不良时,都应报废。
(2)报废的桩应用一个或二个加桩代替。加桩的数量、深度、位置和由于加桩而使基础尺寸的加大部应由承包人通过计算确定,计算书和变更图纸应报监理工程师审批,这些额外费用应完全山承包人自负。
3、承包人在钻(挖)孔过程中,应认真作好施工原始记录,并应及时与设计图中地质情况相比较,如发现有任何不符都应立即报告监理工程师和项目总承包人,以便现场核对,确定是否改变桩长或进行其它方面的变更设计。
4、除非监理工程师另有许可,凡设计为摩擦桩的桩基在设计承受摩擦力的地层内,所作的钢护筒。混凝土护壁等支护都应在浇筑混凝土前全部拆除,以免影响桩身与周围地基之间的摩擦力。如摩擦桩在挖孔时发现有较大渗水时,应及时报告监理工程师,由监理工程师决定是否改为钻孔桩,避免因挖孔渗水导致周围土质不密实,影响摩擦力。
5、桩的批准
当监理工程师对每一根桩的施工工艺、试验结果及施工记录都满意时,监理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对他认可的桩进行批准。在未得到监理工程师的批准前,不得进行该桩基础的其它工作。
605.11质量控制
6、钻(挖)孔灌注桩的允许误差
(1)平面位置:任何方向在50mm内;
(2)钻孔直径:不小于桩直径;
(3)倾斜度:对垂直井孔为1/100;
(4)桩长:不少于设计长度;
(5)孔底沉淀物厚度:应符合图纸规定,如图纸没有规定,应小于30mm。
7、钻(挖)孔桩水下混凝土的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强度应满足设计要求。
(2)无断层或夹层、裂缝或缩颈。
(3)桩头凿除预留部分后,无残余松散层和薄弱混凝土层。
(4)需嵌入承台内的混凝土桩及锚固钢筋长度应符合图纸要求。
606节 结构混凝土
606.01范围
本节工作内容为所有结构物混凝土的提供、立模、拌和、浇注和捣实、拆模、养生、修饰及质量控制等全部作业。
606.02集料
1、一般规定
(1)组合集料的级配应尽可能密实,最大颗粒尺寸的选择应以适合构件尺寸、钢筋间距和混凝土拌和、装卸、浇注和操作为准。
(2)集料中不得含有有害物质,如硫化铁、煤、云母、页岩和类似片状、针状颗粒及对钢筋有侵蚀的任何材料,这些材料的形状或数量,以不影响混凝土的强度和耐久性为度。如果需要,集料应予清洗和过筛,以除去有害物质。
(3)不同来源的集料,不得混合或贮存在同一料堆中。没有得到监理工程师同意,也不得在同一混凝土标号的结构物中或混合料中混杂使用。
2、细集料
(1)细集料应由颗粒坚硬、强度大、耐久性好的天然砂组成;或经监理工程师批准时,也可由重量占50%的坚硬、质纯的石屑与品质优良的天然砂组成。
(2)细集料进行试验时,必须符合表606-1的要求。试验应按JTJ053-94进行。
(3)用于预应力混凝土的砂的单位重量不得小于1.55t/m3。
混凝土用砂的技术要求 表606-1
序号
说明
高强度混凝土
(≥C30)
一般混凝土
1
颗粒级配
筛孔尺寸(mm)
2
0.16
100~90
100~90
3
0.315
95~80
92~70
4
1.25
65~35
50~10
5
5.0
10~0
10~0
泥土、杂物含量(用冲冼方法试验)按重量不大于(%)
3
5
云母含量(%)
2
轻物质含量(%)
1
硫化物及硫酸盐攫算为S03(%)
1
有机质含量(用比色法试验)
颜色不得深标准色,如深于标准色,则应以混凝土强度对比试验加以复核
注:1、有抗渗性要求的混凝土用砂,应符合高强度混凝土用砂要求。
2、粗砂平均粒径应不小于0.5mm,中砂平均粒径应为0.35~0.5mm。
3、表606-1提出的级配要求是确定所有材料适用性的极限值。一个料场材料的级配应大致均匀,不能都用规定的级配最大极限百分比。
3、粗集料
(1)粗集料应采用符合表606-2和606-3要求的坚硬砾石、碎砾石或碎石。禁止使用受矿物质水和酸水侵蚀过的石灰岩碎石。
(2)集料应尽量采用较大粒径,以节省水泥。但最大粒径应不超过结构物最小尺寸的1/4和钢筋最小净距的3/4;在两层或多层钢筋密布的结构物中,最大粒径不得超过钢筋最小净距的1/2。
(3)含有难以清除的杂物,如煤、煤渣、石灰、碎砖块或锻烧过的石料,不得使用。
(4)作洛杉机磨耗试验(JTJ054-94《公路工程石料试验规程》T0221)时,500转后最大损失应不超过40%。
(5)用于预应力混凝土的粗骨料不得含有重量超过1.5% 的石粉。石料的孔隙率不得大于40%。
混凝土用砾石技术指标 表606-2
序号
项目
高强度混凝土(≥C30)
一般混凝土
1
孔隙比不大于(%)
45
45
2
颗粒级配
筛孔尺寸(mm)
5
1/2最大粒
最大粒度
5
1/2最大粒
最大粒度
累计筛余量(以重量%计)
90~100
36~60
0~5
90~100
36~60
0~5
3
软弱颗粒含量按重量不大于(%)
5
10
4
针状、片状颗含量按重量不大于(%)
10
10
5
泥土杂物含量按重量计不大于(%)
1
2
6
有机质(用比色法试验)
颜色不得深于标准色,如深于标准色,则应进行混凝土强度对比试验,加以复核。
注:石料强度要求同表603
混凝土用砾石技术指标 表606-3
序号
项目
高强度混凝土(≥C30)
一般混凝土
1
颗粒级配
筛孔尺寸(mm)
5
1/2最大粒
最大粒度
5
1/2最大粒
最大粒度
累计筛余量(以重量%计)
90~100
36~60
0~5
90~100
36~60
0~5
2
强度
岩石试验(在饱水状态下的立方体≥5cm)的抗压极强度与混凝土设计强度之比:
≥200%
≥150%
3
针状、片状颗含量按重量不大于(%)
10
10
注:饱水状态的抗压极限强度不低于4Mpa。
606.03拌和用水
1、一般规定
(1)采用任何水源用于混凝土的拌和用水,应在使用前进行彻底的水质化学分析。试验应按JTJ056-84《公路工程水质分析操作规程》规定进行,供饮用的水,不作试验就可使用。
(2)拌和用水应干净,不应含有影响水泥正常凝结与硬化的有害杂质;不得含有油脂、糖类及游离酸等。
(3)承包人不得从浅滩、沼泽或混浊的水源取水用于混凝土,除非经水质化验确认合格并采取措施将吸水管进口加以包围过滤,以堵截粉土、淤泥、草和其它杂质进入。吸水管进口以下水深至少应保持到60cm。
2、化学方面要求
(1)拌和用水的氯化物含量应不大于200mg/1。
(2)PH值小于4的酸性水和硫酸盐含量(按SO,计)超过水的质量0.27%时,不得使用。
3、对比试验
按AASHTO一T106规定与已知质量的蒸馏水进行对比试验时,如出现不稳定、凝固时间显著改变(>30mm)或砂浆强度降低超过10%等现象时,则试验的这种水不能使用。
606.04水泥
1、一般规定
(1)混凝土所用水泥,应采用符合GB175-85《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及GB1344-85《矿渣硅酸盐水泥、火山灰硅酸盐水泥及煤灰硅酸水泥》(425号以上)标准的产品,所有的水泥都必须从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厂家取得。在一个工程项目中每一类的水泥应取自同一生产厂家,但监理工程师批准者除外。
(2)没有监理工程师书面同意,不得使用高炉矿渣水泥(矿渣水泥)。
2、试验
(1)当水泥进场时,应附制造厂家证明书,以表明这批水泥的品种和标号是经过试验与分析并符合标准。提供货单及试验证明的费用包括在混凝土的价格内。
(2)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生产日期超过3个月时,应按不同情况分别取样试验,按监理工程师批准的试验结果使用。
(3)承包人应承担试验室试验的全部费用。当试验的水泥不符合规范要求时,该样品所属的全部进场水泥由监理工程师批准处理。所有废弃的费用由承包人负责。
(4)每批水泥进场后,承包人应在监理工程师指导下,自费进行抽样检查试验。试验按JTJ053-94《公路工程水泥混凝土试验规程》进行。如试验不合格,不管厂家证明如何,监理工程师有权拒绝使用。不合格水泥的处理应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其费用由承包人负担。
(5)所有水泥使用时,应是松散的流动体且没有结块。水泥受潮或储存时间超过3个月,应重新取样检验,并按其检验结果使用。使用前,应报监理工程师批准。
606.05外加剂
1、一般规定
混凝土一般不允许有外加剂,若采用外加剂时,除图纸上示明者外,必须取得监理工程师书面同意。
2、使用要求
(1)为增加混凝土的和易性,对预制预应力混凝土T梁和箱梁所用混凝土可加减水剂。
(2)承包人应报送计划用的外加剂制造厂家的证明书,以表明此外加剂曾在其它类似工程中获得满意的结果。任何时候,当采用外加剂的结果不满意时,可撤销不用。
(3)外加剂的使用量,应符合制造厂家的说明书规定,并经试验验证,报送监理工程师批准。
(4)外加剂中不应含氯化钙。
(5)承包人可在混合料中使用水溶液缓凝剂,其含水量应计入混合料的有效用水量中。
606.06混凝土配合比设计
1、一般规定
(1)承包人应按图纸所示的混凝土强度等级选择材料,按不同材料来源、不同材料规格和不同工程部位分别进行配合比设计,当材料来源或规格发生变化时,应另行进行配合比设计。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应提交中心试验室审查。
(2)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应在混凝土浇注前至少35天内完成。在配合比设计未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前,不得浇注混凝土。
(3)配合比要能生产具有强度符合要求、和易性适宜的、密实而质地均匀的、耐久的、不透水的及耐磨的混凝土。
(4)配合比的设计与试验的一切费用均由承包人自负。
2、设计界限
(1)按设计配合比投配的混凝土28天强度应为设计要求强度的110%。
(2)最大水灰比和最小水泥含量见表606-4规定;但最大水泥用量不应超过
500kg/m3,大体积混凝土不宜超过300kg/m3 ;用水量不应超过浇注和捣实所要求的混凝土的足够的和易性的需要。
(3)混合料和易性指标(坍落度)一般应在表606-5所列范围内。但可根据结构型式和振捣条件予以修正。当采用振捣器时,为了减少水泥含量和提高混凝土强度,应当尽可能采用于硬性(坍落度=0cm)或半干硬性(坍落度= 0~1cm)混凝土。
(4)片石混凝土混合料配合比设计和相应的一般混凝土的配合比相同,其片石含量应不大于片石混凝土总体积的1/4。
(5)防水混凝土水灰比应小于0.6,砂含量应介于35%~40%之间。
(6)预应力混凝土的砂含量不应大于40%。
(7)钢筋混凝土与预应力混凝土中,集料、拌和水或外加剂的氯离子总含量不超过水泥用量的0.2%。
最大水灰比(W/C)及最小水泥用量 表606-4
素混凝土
钢混凝土
混凝土种类
最大水灰比W/C
最小水泥含量(kg/m3)
最大水灰比W/C
最小水泥含量(kg/m3)
含气量
普通混凝土
0.65
250
0.49
350
5.5~6.5
预应力混凝土
—
—
0.40
350
0
水下混凝土
—
—
0.60
350
不规定
防水混凝土
0.65
330
0.60
350
0
混凝土坍落度要求 表606-5
序号
结构种类
坍落度(cm)
不使用减水剂
使用减水剂
1
浇注和振捣空间较大的混凝土结构,如桥梁基础、墩台、桩、挡土墙等。
0~2
2~4
2
上列结构物施工不太方便处
1~3
3~5
3
普通钢筋混凝土结构物,如梁和柱、墙等
3~5
5~7
4
钢筋较密的和断面小的钢筋混凝土结构物,如梁和柱、墙等
5~7
7~10
5
预应力混凝土结构物
<3
5~7
6
防水混凝土
16~22
—
注:使用高频振捣器时,其混凝士坍落度可适当减小:当采用人工捣实时,其混凝坍落度可适当加大,增减量要获得监理工程师批准。
3、设计配合比的试配
(1)承包人应向监理工程师提出混凝土配合比设计的详细内容以取得批准,提出的内容应包括:
a. 水泥的品种与来源;
b.各种集料的来源;
C. 用图表表示的细、粗集料标准级配细节;
d.以图表表示的组合集料标准级配细节,连同细、粗集料组合的比例细节;
e. 集料与水泥的重量比;
f.水与水泥的重量比;
g. 制造与养生的方法;
h.与混凝土的最后安放位置及尺寸有关系的和易性。
i.现行的限度(或通用限界)。
(2)应有足够的时间对一定数量的比较试配进行试验,从而得到设计配合比抗压试验的结果。所用的拌和设备应为施工期间所用的拌和设备,而混合料应以满盘投配于所用的设备。每次试配应根据606.16条中确定混凝土抗压强度的规定进行试验。
(3)试拌混合料,应采用经过批准的工程使用材料。
(4)每种混凝土强度等级及每种大小集料的设计配合比,应做三次相同的投配,每次应取6个立方体试件,其中3个作7大的、3个作28天的抗压强度试验。
(5)所有立方体试件的制作、浇注、振捣、养生及试验均应在监理工程师的监督下按照JTJ053-94《公路工程水泥混凝土试验规程》标准进行。
(6)当试配己满足上述要求时,承包人应向监理工程师提出每种配合比的全部详细结果,包括强度、各种集料的级配、混合料级配、配合比、水灰比、集料与水泥的比例及坍落度等,并请监理工程师批准。
(7)当水泥的来源、质量或者集料有改变,都必须提出改变配合比,重复上述程序,在新配合比使用前必须获得监理工程师的批准。
(8)在每次实际拌和混凝土前,承包人应按照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方法测量集料的含水量,并在用水量中予以扣除,提出供实际使用的施工配合比。
(9)当承包人打算购买工厂的预制混凝土构件时,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供工厂生产的证明。内容应包括混合料比例、水灰比、和易性以及混凝土获得的28天强度等详细资料。
606.07材料运输和存贮
1、集料
(1)混凝土用的集料,在运输或工地存贮时,不得被其它材料污染。
(2)集料应按不同尺寸运抵工地,并贮存在相互分开的不同料堆中。
(3)粗集料堆应按厚度不超过1m的水平层堆放,以免集料发生离析。如果集料有离析时,必须重新拌和,以符合规定的级配要求。
(4)每天应测定粗细骨料的含水量2次。拌和时所加的水量应考虑骨料的含水量并作相应的调整。
2、水泥
(1)水泥在运输过程中必须用防水布或其它有效的防水覆盖物适当地覆盖。散装水泥运输车辆的贮料斗和筒仓不应残留不同类型的低标号的水泥或其它任何材料。
(2)水泥应贮存足够的数量,以保证有足够的时间进行试验及混凝土的浇注工作,在任何时候不致出现暂停或中断。
(3)承包人应在适当地点建立完全干燥、通风良好、防风雨、防潮湿的足够容量的棚场放置水泥,地板应是木制的,并高出地面至少30cm,足以防止吸收潮气。袋装水泥应紧密堆放,以减少空气流通,但不得靠外墙堆放;散装水泥应贮存到高的、密封的、不受气候影响的料斗中。
(4)不同种类的水泥应投置于不同场地;不同批交货的水泥的贮存方式,应便于按交货的先后次序使用。
(5)水泥在交货后应尽快使用,使用时应是松散流动体和没有结块。
(6)对于小型结构物使用的水泥可以露天存放,但应提供高的平台和严密的防雨设施。
606.08混凝上拌和
1、乘量
(1)称量和配水机械装置,应维持在良好状态。其精确度应准确到+0.4% ,并应至少每周校核一次。如监理工程师需要时,应以精确的重量和体积对比进行精度校核。
(2)所有混凝土材料,除水可体积称量外,其余均应按照重量配合。每种细、粗集料均应用同一个标准的称量机械分别称量,其精确度须达到+2% 。预应力混凝土用的水、水泥、减水剂数量,其允许偏差为各自重量的+1% 。
(3)在按比例配合时,已知重量的一袋水泥可认为是计量的单位,投配应按照一袋或多袋的未破袋的水泥的比例进行,如用散装水泥则应用另外的料斗称量。
2、拌和
(1)拌制混凝土配料时,各种衡器应保持准确;对骨料的含水率应经常进行检测,据以调整骨料和水的用量。配料数量的允许偏差(以质量计)见表606-6。
配料数量允许偏差 表606-6
项次
材料类别
允许偏差(%)
现场拌制
预制场或集中搅拌站拌制
1
水泥、干燥状态下外掺混和材料
+2
+1
2
粗、细骨料
+3
+2
3
水、外加剂
+2
+1
(2)混凝土只能按工程当时需用的数量按批准的配合比拌和,已初凝的混凝土不得使用,不允许用加水或其它办法变更混凝土的稠度。浇注时坍落度不在规定限界之内的混凝土不得使用,并应按监理工程师指示处理。
(3)混凝土可在工程现场、拌和厂或搅拌机拌和。应使用经过批准的类型和容量的拌和机。所有拌和机都应始终保持良好的状况,任何不合规格或有缺陷的拌和机均须撤出工地。
(4)混凝土拌和工作,应将各种组合材料搅拌成均匀分布、颜色一致的混合物。最短连续搅拌时间,从所有材料进鼓到混凝土从鼓内排出,一般应符合表606-7的要求。
(5)搅拌机鼓的转动速度,应按搅拌机上标出的速度操作。
(6)每盘混凝土拌和料的体积不得超过搅拌机标出的额定容量。对额定容量每盘少于一袋水泥的搅拌机不得使用。
(7)在水泥和集料进鼓前,应先加一部分拌和用水,并在搅拌的最初15s内将水全部均匀注入鼓中。鼓的入口应无材料积结,以免阻碍材料顺流入鼓内。
(8)拌和机的装料应使包括水在内的所有成分均按比例数量投入。投入拌和机的第一盘混凝土材料应有过量的水泥、砂及水,使其能足够覆盖滚筒的内壁而不致降低混合料中要求的砂浆含量。
(9)外加剂应在拌和前或拌和时加入拌和用水中。当使用一种以上外加剂时,应分别用不同配料器添加。配料器应有足够的容量,能同时量出每盘所需的全部数量。
(10)在下盘材料装入前,搅拌机内的拌和料应全部倒光。搅拌机停用超过30min时,应将搅拌机彻底清洗才能拌和新混凝土。如改变水泥类型时,应彻底清洗搅拌设备。
(11)对所有工程包括每天每个拌和机要浇注混凝土多于15m3时,均应准备一台应急拌和机,以便发生故障时能够立即开动。
(12)气温低于+5℃时不得拌和混凝土,除非经过监理工程师同意采取特殊措施。冻结了的材料或含冰凌材料不得使用。
(13)气候炎热时承包人应设法使混凝土组合料具有一定凉度,以防止混凝土在浇注过程中过早硬化。
(14)拌和时,拌和滚筒或转片应以拌和速度运转至少70转,最多100转。拌和后的转速应符合搅拌速度。当所有材料(包括水)进入滚筒后即应开始计算拌和转动数。
(15)拌和机中任何转片断面比原始生产高度磨损≥25mm时,不得继续使用。
(16)混凝土在集中拌和厂拌和时,拌和时间应不少于50s也应不大于90s。拌和时间应自所有水泥及骨料均进入滚筒内算起。当以翻斗提升到最高位置才开始计算拌和时间时,则规定时间应加上4s。
(17)当卸料槽打开时即为拌和时间终止。多滚筒拌和机的传递时间应计入拌和时间。个别拌和滚筒中的遗留物应在下盘材料进入前移出。
(18)除非监理工程师批准,混凝土不得使用人工拌和。当采用人工拌和时水泥的用量应较同样标号机拌混凝土规定用量多10%,每批手拌混凝土的体积不得超过0.5m3。
混凝土最短搅拌时间(min) 表606-7
项次
搅拌机类别
搅拌机容量
混凝土坍落度(cm)
0---2
3---7
>7
1
自落式
≤400
2.0
1.5
1.0
≤800
2.5
2.0
1.5
≤1200
--
2.5
1.5
2
强制式
≤400
1.5
1.0
1.0
≤1500
2.5
1.5
1.5
注:(1)搅拌细砂混凝土或掺有外加剂的混凝土时,搅拌时间应适当延长1~2min:
(2)外加剂应先调成适当浓度的溶液再掺入;
(3)搅拌机装料数量(装入粗骨料、细骨料、水泥等松体积的总数)不应大于搅拌机标定容量110%。
(4)搅拌时间也不宜过长;
(5)表列时间为从搅拌加水算起。
606.09混凝上运输
1、场内运输
(1)用以运输及堆放混凝土的容器不应渗漏和不应吸水,必须在每天工作后或浇注中断超过30Min时予以清洗干净。
(2)为了避免日晒、雨淋和寒冷气候对混凝土质量的影响,当需要时,应将运输混凝土的容器加上遮盖物。
(3)当用轻轨斗车运输混凝土时,轻轨应铺设平整,以免混合料因斗车振动而发生离析。
(4)混凝土从搅拌机倒出后,应在30min内送到最终位置。
2、场外运输
(1)只有经过监理工程师的批准,才可在场外预拌混凝土。
(2)混凝土必须用混凝土搅拌车运送。从开始拌和到混凝土送到最终位置捣实的最长时间,应由试验室根据水泥初凝时间及施工气温确定,并应符合表606-8的规定。
混凝土从搅拌机出料至浇注完毕的允许最长时间(min) 表606-8
气温(0C)
允许最长时间
20--30
60
10--19
75
5--9
90
(3)使用混凝土搅拌车拌和混凝土时,应在监理工程师在场的监督下加水。无论什么情况,运输过程中不得加水。
(4)当在炎热天气运送拌和料时,应经常进行混凝土坍落度的试验,以确定由于蒸发所造成水的损失,而下一批拌和的水灰比应按监理工程师批准的进行调整。
3、泵送砼
(1)只有改进的配合比设计及按规定必须进行的预备试验满足泵送混凝土最新批准的施工工艺和质量要求,并经监理工程师书面许可时,才允许泵送混凝土。但全部附加费用包括增加的水泥或其它费用均由承包人负担。此外,承包人还需承担泵送混凝土的所有责任及风险。
(2)在向模板中浇注混凝土开始之前,应废弃首先泵出的混凝土,直到排出监理工程师认为满意的、质量一致的、和易性好的混合料为止。
(3)混凝土的泵送作业,应使混凝土连续不断地喷出,且不产生气泡。泵送作业完成后,管道里面残留的混凝土应及时排出,并将全部设备彻底进行清洗。
(4)泵送混凝土的配合比宜符合下列规定:
a. 砂率宜为40~50%;
b.最小水泥用量280~300kg/m3(输送管径100~150min);
C. 混凝土拌和物的坍落度宜为8~18cm:
d. 宜掺用适量的外加剂或混合材料。
606.10混凝上浇注
1、一般规定
(1)混凝土浇注方法,应经监理工程师批准。混凝土在运输及浇注过程中不得发生污染、离析和材料损失等情况。
(2)浇注混凝土前,全部模板和钢筋应清除干净,不得有滞水、锯未、施工碎屑和其它附着物质,并经监理工程师检查批准才能开始浇注混凝土。
(3)混凝土浇注作业,应连续进行,如发生中断,应立即向监理工程师报告。
(4)混凝土浇注期间的气温,不得低于+5℃,也不得高于+32℃,否则应采取措施。
(5)桥面板混凝土浇注时的温度应不超过26℃。当浇注工地由于气温、相对湿度、混凝土温度及风速的任何组合使蒸发率大于每小时0.5kg/m2时,则不应在桥面板或其它暴露的板式结构上浇注混凝土。
(6)由于自然条件而使总蒸发率超过2kg/m2时,承包人应采用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措施将浇注地区的蒸发率有效地降低到每小时0.5kg/m2以下。其措施应为下列之一或几个:
a. 建造防风设施或围盖设施以有效地降低浇注区的风速。防风或围盖设施应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才能施工,其结构设计应对已有的脚手架或支架工作是安全的,无不利荷载或振动。
b.在施工区的上风处设固定喷雾设施以有效地增加浇注区的相对湿度。喷雾用水应符合第606.03条的要求。
c. 采取措施有效地降低混凝土温度。
(7)在浇注中及浇注后,承包人应保护混凝土不受雨水的不利影响。
(8)在刮风的天气投料及拌和时,应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防止水泥的损失。
2、浇注
(1)除非监理工程师另外同意,混凝土由高处落下的高度不得超过2m。当采用导管或溜槽时,应保持干净,使用过程中要避免发生离析。
(2)除非监理工程师另外同意,混凝土应按水平层次浇注。当用插入式振捣器时,捣实厚度不得超过45cm,用其它振捣器时,其厚度则不超过30cm。每层混凝土应在前一盘混凝土初凝前浇注和捣实,以防止损害先浇的混凝土,同时要避免两层混凝土表面间脱开。
(3)混凝土初凝之后,模板不得振动,伸出的钢筋不得承受外力。
(4)当浇注基底最下面一层混凝土时,应防止混凝土从地基吸收水分或水渗入混凝土中。基坑内应设排水设施,在混凝土浇注前,基坑底部不允许有积水。
(5)除非监理工程师另有指示,墩柱混凝土应在一次作业中浇注完成,如因故或如构造上不能连续浇注混凝土时,其间断时间应小于前层混凝土的初凝时间或能重塑的时间(允许间断时间应经试验确定)。若超过允许间断时间,须按施工缝处理。在浇注盖梁之前,墩柱混凝土凝固时间最少需要24h。
(6)浇注混凝土作业过程,应随时检查预埋部件(螺栓、锚固筋等),如有任何位移,应及时矫正。应当小心确保水平钢板(如伸缩缝钢板)下面的混凝土填充饱满。
(7)工程任何部分的混凝土浇注,如果不能在白天浇注完毕,除非有监理工程师批准的适当的照明系统,不得在晚间工作。
(8)工程的每一部分混凝土的浇注日期、时间及浇注条件都应保证有完整的记录,供监理工程师随时检查使用。
3、水下浇注(不包括桩基)
(1)只有当监理工程师在现场时才能浇注水下混凝土。水下混凝土应满足水下混凝土的组成要求,并一次连续浇注完成。
(2)为了防止离析,混凝土应使用导管或其它经认可的方法仔细地浇注,并使之最终形成密实的整体。浇注后不应被扰动。不应在流水中浇注混凝土。浇注时应进行调节,使混凝土表面尽可能保持水平。
(3)使用导管时,应尽可能支撑导管使出料端能在混凝土全部表面自由移动,而且在必要时能迅速降低导管以阻止或停止混凝土流动。用导管时应采用防止混凝土被冲的方法填灌混凝土;在浇注时,出料端应全部埋入混凝土。导管应随时充满混凝土。
(4)当用底卸斗浇注混凝土时,斗的容量应不小于0.5m3,并设有活动顶盖。斗应仔细地缓慢放下,直至放到准备好的基础上或已浇注的混凝土上。在出料过程中,应将斗慢慢提起,以使卸料处尽可能维持静水状态,并避免扰动混凝土。
(5)当用泵浇注混凝土时,泵管应设底阀或其它经认可的装置,以防止在管中小和混凝土相混合。当混凝土上升时,泵管也应缓慢提升,但所有时间内其出料端应在混凝土表面以下。
606.11混凝土捣实
1、一般规定
所有混凝土,一经浇注,应立即进行捣实,使之形成密实而均匀的整体。
2、设备
(1)除非监理工程师书面许可采用其它方法,一般均应使用内部机械振捣方法,混凝土构件顶面部分,预应力混凝土构件或其它特殊地方可用外部机械振捣。
(2)振捣器的类型应经监理工程师批准,振捣器应能以每分钟不小于4500脉冲的频率传递振动于混凝土。其振动强度应能明显地使坍落度为2.5cm的混凝土体受到有效影响的半径至少达到45cm。
(3)工地上应配有足够数量的处于良好状态的振捣器,以便随时替补。
3、振捣
(1)振捣应在浇注点和新浇注混凝土面上进行,振捣器插入混凝土或拔出时速度要慢,以免产生空洞。
(2)振捣器要垂直地插入混凝土内,并要插至前一层混凝土,以保证新浇混凝土与原先的混凝土结合良好,但插进深度不应超过5cm。
(3)振捣点要均匀,间隔距离不得超过有效振动半径的两倍。
(4)振动应保持足够时间和强度,以彻底捣实混凝土。但时间不能持续太久以致造成混凝土离析。振动亦不应在任一点上持续太久,致使局部形成多浆。
(5)当使用插入式振捣器时,应尽可能地避免与钢筋和预埋构件相接触。
(6)不能对已经硬化到振动作用下不能形成塑性的混凝土区段或层次,直接地或通过钢筋施加振动。
(7)不能在模板内利用振捣器使混凝土长距离流动或运送混凝土,以致产生离析。
(8)模板角落以及振捣器不能达到的地方,应辅以插铲式插捣,以保证混凝土表面平滑和密实。
(9)混凝土捣实后1.5小时到24小时之内,不得受到振动。
606.12片石混凝上和小石子混凝上
1、片石混凝土
(1)片石混凝土仅限于图纸规定或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情况下,用于重力式墩台及大型基础。用于片石混凝土的片石,应符合501节的要求。
(2)填充片石的数量不宜超过混凝土体积的25%,片石尺寸不大于30~40cm,其中部厚度不小于15cm。
(3)应选用无裂纹、无夹层和未被烧过的具有抗冻性的片石。
(4)片石的抗压强度不应小于25MPa,并不得低于混凝土的抗压强度。
(5)片石在使用前应清扫、冲洗干净。
(6)片石应均匀放置于刚浇注的混凝土上,每块片石四周至少有10cm厚的混凝土包围,片石表面离开墙、墩、台及基础的表面距离不得小于15cm。片石不得接触钢筋或碰撞预埋构件。
2、小石子混凝土
(1)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在片石砌体或块石砌体中可以采用小石于混凝土砌筑。
(2)小石子混凝土的粗集料可用碎石或砾石,粒径一般不宜大于2cm。
(3)小石子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应按图纸规定,配合时的混合料、配合比、水灰比等除照图纸规定或监理工程师指定者外,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4)所拌的小石子混凝土应具有适当的和易性和保水性,其坍落度为5~10cm。
(5)小石子混凝土拌和后,应在45min内使用完,未用完的混凝土应予废弃。
606.13施工缝
1、除另有规定外,仅在设计图上标明的地方或在浇注进度计划中表明的地方才做施工缝。如图纸上未作详细规定,或浇注作业发生事故而中断时,应按监理工程师指示设置施工缝。
2、在结构物顶部45Cm以内不允许设置施工缝。如施工缝发生在不应有的位置上时,承包人应将己浇注的混凝土予以捣毁并拆除,直到施工缝位于监理工程师认为可设置的地方为止。
3、施工缝的表面应凿毛至露出集料,但不要伤及集料和接缝的边棱。凿好后的表面应用清水洗刷干净,除去松散的颗粒。当混凝土还未完全凝固的时候,应尽可能将混凝土表面的浮浆及松散材料清除,不必要凿毛。如监理工程师有要求应设置键槽或加设接缝钢筋。
4、为确保在已硬化的混凝土与新浇混凝土的接缝中有充足的灰浆,应首先在洗净和润湿的表面上(包括垂直面和斜面),抹一层厚约10min的1:2的水泥砂浆或水泥浆。新混凝土应在砂浆初凝前浇注。施工缝上不允许使用砂浆掺合料。
5、施工缝混凝土浇注应连续进行。暴露在可见面的施工缝边线,应注意加以修饰,作到线条及高度整齐。
606.14混凝上表面的修整
1、一般规定
(1)如在拆模时发现混凝土上有蜂窝或其它缺陷,应立即通知监理工程师。除非监理工程师对拟采取的补救方法事先批准,不得做任何修补或其它处理。
(2)如监理工程师认为混凝土的空洞在程度上或性质上较大地影响结构物强度,或者危及钢筋的寿命时,应将结构物受影响的部分凿掉重浇。
(3)混凝土表面修整完成后,承包人应通知监理工程师批准。
2、有模板的外露面修整
(1)拆除模板后,应立即将毛边和不规则的凸出部分从表面清除,但不外露的面除外。在所有表面上,由于模板拉杆形成的凹穴或所有其它孔眼、破碎角边以及其它缺陷都应彻底清洗,并在用水浸透后,使用与被修整混凝土强度等级相同的水泥砂浆堵塞和修整。使用的砂浆龄期不要超过1h。
(2)对己完工程的施工缝和伸缩缝应进行仔细修理,将砂浆和混凝土清除。应使填缝料在缝的全长内露出干净的准确的边缘。
(3)分散的小缺陷,如混凝土表面有小蜂窝和剥落,应用1:2~1:2.5的稠水泥砂浆填补。
(4)有蜂窝和露筋的范围,应将有缺陷的混凝土和个别突出的石子凿除至缺陷全部深度,并用钢丝刷或高压水冲洗混凝土的表面,再填充比原混凝土强度等级高一级的混凝土。
3、没有模板的外露面修整
(1)没有模板保护的外露面应该刮平,并修整成准确而平整的表面。不允许用加灰浆的办法来进行表面修整。
(2)外露面应先用木馒刀修整,当水膜消失混凝土硬化到不会因为抹面而产生浮浆时,再用钢馒刀以较大的压力修整,使其形成密实、平整、均匀无刀痕的表面。
4、板、梁等预制构件,应在逐个检查、整修合格后才能吊装。
606.15混凝土养生
1、一般规定
(1)混凝土浇注完成后,应立即对混凝土养生,养生期应最少保持7天或监理工程师指示的大数。预应力混凝土的养生期应延长至施加了足够预应力为止。
(2)构件体积较大(原则上100m“以上),水泥含量较高,或采用特别养生方法进行养生的构件,其养生方法应经监理工程师批准。
(3)对于干硬性混凝土,炎热天气浇筑的混凝土以及桥面等大面积裸露的混凝土,有条件的可在浇筑完成后立即加设棚罩,待收浆后再予以覆盖和洒水养生。覆盖时不得损伤或污染混凝土的表面。
(4)养生方法和持续时间,应使混凝土具有足够的耐久性和强度,不应有由于混凝土的收缩而引起的裂缝。
(5)结构物各部分构件,不论采用什么养生方法,在拆掉以前均应连续保持湿润。
(6)相同构件尽可能在同一条件下养生。
(7)当结构与流动的地表水或地下水接触时,应采取防水措施,保证混凝土在浇筑后7天以内不受水的冲刷侵袭。当环境水具有侵蚀作用时,应保证混凝土在10天以内,强度达到设计标号的70%以前,不受水的侵袭。
2、洒水养生
(1)洒水养生包括对未拆模板洒水和在混凝土无模板表面上严密地覆盖一层稻草、麻袋、砂或能延续保持湿润的吸水材料,但不能使混凝土产生不良的外观。提供的覆盖材料应事先取得监理工程师的同意。
(2)如果在养生后期,拆除了模板,应继续养生。
(3)洒水养生应根据气温情况,掌握恰当的时间间隔,在养生期内保持表面湿润。
(4)气温低于+5℃时,不得浇水养生。
(5)混凝土养护用水的条件与拌和用水相同,每天洒水次数以能保持混凝土表面经常处于湿润状态为度。
3、薄膜养生
(1)为防止混凝土的水分损失,可以采用批准的防水纸、塑料布或液体薄膜养护剂,但由于其它要求而禁止使用这种养护剂者除外。
(2)防水纸摊铺宽度应是实际最大宽度。相邻纸应至少重叠15cm,并用胶带、胶粘剂、胶水或其它批准的方法紧密粘合,使整个混凝土表面完全覆盖。应固定防水纸使之不被风吹而移动。养护期内任何防水纸破碎或损坏时,应立即修补该部分。丧失防水性能的防水纸应及时更换。
(3)塑料布的使用要求同防水纸。
(4)塑料薄膜养护可采用AASHTO M-148所规定的1类或2类液体薄膜养护剂。
(5)当在养护期内薄膜破碎或破坏时,所有破坏处应按原来要求重新涂抹。对于不用模板成形的表面,应在混凝土水光泽消失时,立即涂上养护剂;对于模板成形且不进行磨平的表面,应在模板拆除时,立即涂上养护剂。
(6)需磨平修整的部位,仅能用按AASHT0 M-148规定的1类养护剂。施用养护剂时如发生任何延缓,应用水湿润养护表面直到可施用养护剂时为止。
(7)应采用能细喷养护剂的设备。养护剂在使用前应彻底搅拌。第二次喷洒应紧跟第一次喷洒,并垂直于第一次喷洒面。每平方米表面的每次使用量最少为0.27升。要注意防止将养护剂喷洒到要求混凝土粘结于钢筋的接缝处及安装填缝料的接缝处。
(8)施工缝及需要用喷射方法修整的混凝土表面,不得使用液体薄膜养护剂。
4、混合法
桥面、桥头搭板及人行道的养护,应采用薄膜养护剂和随后洒水养护相结合的方法,表面修整完成后应不迟于4小时用水养护。混凝土的各个部分表面修整完成后,应立即在各部分涂上养护剂。随后在涂剂表面盖以麻布、稻草或其它能保持水分的合适材料。接着加水使保水材料饱合并将全部表面用防水纸或塑料布覆盖。
5、蒸气养护
预制混凝土的低压蒸气养护应遵守下列规定:
(1)只有经事实证明,对于加入外加剂的混凝土预制件,经蒸气养护后确无有害影响,才能进行蒸气养护。
(2)蒸气室或结构物周围的最高环境温度,对于一般构件应保持80℃;对于特殊预制梁应保持60+4℃。
(3)在混凝土浇注后及进行蒸气养护前,必须有3小时的延迟时间,以对温度上升进行观察。第一小时内升温速度最大为15℃/小时,此后为20℃/h。
(4)在最高温度下养护应持续7-8小时,然后逐步有控制地降温,以免混凝土开裂。在整个养护期内,室温变化控制在+5℃内。
(5)应采用旋转鼓形或盘式温度记录器记录室温。
(6)模板拆除及蒸气养护的方法均应加以选择,以免混凝土开裂。
(7)经蒸气养护的构件,不得再洒水养护。除非经监理工程师同意,在浇筑完成后36小时内不得移动。
(8)蒸气养护除按以上方法养护外,还应按JTJ041-89《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第10.9.7条规定办理。
606.16混凝土的冬季施工
1、一般规定
(1)当昼夜平均气温低于+5℃或最低气温低于-3℃时,混凝土的浇注及养生应符合冬季施工的要求。
(2)承包人应对冬季施工的混凝土工程,另行编写施工组织与施工进度计划,并提出具体的施工方法及措施,报请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查并书面批准。
(3)承包人有责任保护冬季气候下浇注的混凝土,任何因冰冻而损害的混凝土必须清除重浇,其费用由承包人负责。
(4)预应力混凝土及混凝土构件的冬季施工,均应符合本节的规定。
2、混凝土的配制
(1)冬季施工的混凝土,在保证混凝土混合料必要和易性的同时,应尽量采用较小的水灰比。
(2)混凝土的搅拌温度(材料混合后的温度),应考虑搅拌、运输和浇注过程中的热量损大,以在浇注后仍能满足要求的温度为准,可根据养生方法、现场气温和施工条件,进行热量损失估算和试验确定。
(3)向搅拌机中加料时,砂石料及水泥的温度应在0℃以上,水的温度不低于+5℃。为达到要求的混凝土的搅拌温度,原材料可分别加热,加热时应首先考虑加热拌合用水,不能满足要求时再考虑加热粗细集料。水泥一般只保温不加热。各项材料需要的加热温度,可参考下列公式进行计算,但最高温度不宜超过表606-9所列之值。
0.20(TsHs+TcWc)+TsWf,十TwWw
T。= —————————————————————
0.20(Ws+Wc)十wf十Ww
式中: To——混凝土的搅拌温度(℃);
Ts——集料温度(℃);
Tc——水泥温度(℃);
Tw——拌和用水温度(℃);
Ws——集料重量(kg);
Wc——水泥重量(kg);
Wf——集料装入搅拌机时所含水的重量(kg);
Ww——拌和用水重(kg,不包括集料中所含水的重量)。
(4)集料应使用干热气或蒸气加热,不能用天然气或石油火焰直接加热,也不能在火焰金属板上烘烤来加热。
(5)集料在贮料斗中加热时,可采用蒸气管道、热水管道或其它不致损害集料的加热方法,但不容许直接用蒸气本身通过贮料斗中的集料或喷射在集料上。
(6)搅拌机加料时,宜先加水和集料,稍加搅拌后再加水泥,以避免水泥直接与高温水接触,产生“假凝现象”。搅拌时应较表606-7的最短时间约延长50%。
混凝土及其组成材料容许最高温度 表606-9
序号
使用水泥种类
容许最高温度(0C)
水在装入搅拌机时
集料在装入搅拌机时
混凝土搅拌后
1
275号普通水泥及矿渣水泥
80
60
45
2
325号普通水泥及275号火山灰质水泥和粉煤灰水泥
70
53
40
3
425号硅酸盐水泥及普通水泥
60
10
35
3、混凝土的运输及浇注
(1)为减少运输途中热量损失,运输时间应尽量缩短,运输工具应采取保温措施。
(2)为满足混凝土强度增长的需要,混凝土的浇注温度应符合热工计算要求,一般在浇注后,开始蓄热或加热养生前,用蓄热养生时不宜低于+10℃;用蒸气养生时不得低于5℃,细薄结构不宜低于+8℃。
(3)在旧混凝土上浇注混凝土时,旧混凝土接合面应有+5℃以上的温度,必要时应用蒸气或热水等加热。在浇注完成后,新旧混凝土接合处仍继续保持正温,直至新浇注混凝土获得不小于规定的抗冻强度为止。
(4)在进行预应力混凝土构件的孔道压浆和接缝浇注时,宜采用热水泥浆或热混凝土,拌和用水的温度不得超过60℃,水泥浆的水灰比应适当降低。压浆和浇注后,应连续保温养生至强度达到设计强度的70%以上。
4、混凝土的养生
(1)混凝土的养生方法,应根据技术经济比较和热工计算选择,应尽先采用蓄热法,当气温较低、结构表面系数较大、蓄热法不能满足强度增长速度的要求时,可根据具体情况,选用蒸气加热、电流加热或暖棚保温等方法。
(2)当外界气温低于+5℃或采用蓄热法养生混凝土时,不应往混凝土和覆盖材料上浇水养生。
(3)模板的拆除应根据同条件养生试件的试验,证明混凝土己达到要求的抗冻强度后方可拆模。
5、混凝土冬季施工质量检查
(1)冬季施工的混凝土,除应按本节有关规定进行质量检查与控制外,还应对混凝土用水和集料的温度、浇注及硬化过程中的混凝土温度、养生方法、环境温度、养生期限等进行控制、检查和测量。
(2)冬季施工混凝土的试件组数,除符合本节有关规定外,还应按监理工程师指示对重要工程结构再增加2组补充试件,其中一组可在混凝土温度下降到1~2℃时进行试验,另一组则用为备用试件。
606.17混凝土的夏季施工
1、一般规定
(1)混凝土混合料的温度应不超过32℃,当气温超过32℃时应采取有效降温防蒸发措施,如缩短拌和物运距,对拌和设备、拌和料和原材料遮荫覆盖,必要时冷却骨料。也可调整作业时间,避开中午高温期施工。
(2)喷骨料用水或制造拌和用的水,其水质应符合606.03的要求。
(3)与混凝土接触的模板、钢筋、钢梁翼缘及其表面在浇注混凝土之前应冷却至32℃以下。其方法有盖以湿麻布或棉絮,喷雾状水,用保护罩覆盖或其他经认可的方法。喷洒用水应符合606.03的要求。
2、对桥面系和桥面板附加要求
(1)桥面板混凝土浇注时的温度应不超过26℃。当浇注工地由于气温、相对湿度、混凝土温度及风速的任何组合使蒸发率大于每小时0.5kg/m2,则不应在桥面板或其他暴露的板式结构上浇注混凝土。
(2)由于自然条件而使蒸发率过大时,承包人应采用经过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措施将浇注蒸发率有效地降低到每小时0.5kg/m2以下,其措施为下列之一或几个:
a. 建造防风设施或围盖设施以有效地降低浇注区的风速,防风或围盖设施应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才能施工。其结构设计应对己有的脚手架或支架工作是安全的,无不利荷载或振动。
b.在施工区的上风处设固定喷雾设施以有效地增加浇注区的相对湿度,喷雾用水应符合606.03的要求。
c.按本条第1款第(1)目办法降低混凝土温度。
606.18预制梁和板的施工
1、范围
包括预制梁和预制板的制造、贮存、装卸、安装等全部作业。这些工作应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并严格遵守本款规定和监理工程师的指示。
2、材料
提供和使用的材料必须符合设计图纸的要求和本规范其他章节关于这些材料的规定。
3、预制要求
施工前,梁(板)的预制方法,包括预制场地的布置等应经监理工程师审批。方法审定后未经监理工程师批准,不得随意变动。
承包人应事先将梁(板)制造的开始时间以及有关预制梁(板)构件的浇筑时间提前24小时通知监理工程师,以便监理工程师到场。
所有预制构件应注上不易脱落的标记,标明构件记号和混凝土浇筑时间,标记应标注在构件的合适部位,以便它们在构件就位后均不外露。
构件的质量,除应符合本规范有关章节的规定和设计要求外,所浇筑的混凝土应密实;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外表光滑、整齐,不得有蜂窝、露筋、空洞等现象;每侧麻面不能超过该侧面积的0.5%。
空心板梁的梁端应用同标号混凝土或砖进行封堵,以防应力集中将板压坏。
4、贮存
预制构件应经监理工程师检验,证明符合设计规定和质量要求后,方能贮存和安装。
装配构件在脱底模、移运、堆放和安装时,其混凝土强度应不低于设计对吊装所要求的强度,并不得低于设计强度的75%。
构件在移动和堆放时的支撑位置,应与设计规定的吊点位置一致。
构件不准上下倒置,应按标定的上下记号安放。成垛堆放的装配构件还应注意下列事项:
(1)堆放构件的场地,应整平密实,不致积水。
(2)构件应按吊运及安装次序顺号堆放,并有适当通路,防止越堆吊运。
(3)堆放构件时,应按构件刚度及受力情况平放或竖放并保持稳定;小型构件及块件的堆放,如有折断可能,应将其刚度较大的方向作为竖直方向。
(4)构件堆垛时,应放置在垫木上,吊环向上,标记向外。混凝土养护期末满时应继续进行养护。
(5)水平分层堆放构件时,其堆垛高度应按构件强度、地面耐压力、垫木强度以及堆垛的稳定性而定,但大型构件一般以两层为宜,小型构件不宜超过六层。层与层之间应以垫木隔开,各层垫木的位置应在吊点处,上下层垫木必须在一条垂直线上。
(6)雨季应防止地面软化下沉而造成构件折裂破坏。
5、装卸和运输
构件装卸应时刻谨慎,防止振动及碰撞,也不准上下倒置装卸。承包人应提交一份所拟采用的安装方法,并求得到监理工程师的批准,预制梁(板)的提升和运输应有防倒的固定措施,尽量避免冲击、偏心荷载、横向摆动,并使倾斜减少到最低限度。装卸时,必须待支撑稳妥后,才能摘掉吊钩。
时刻注意保护构件,以免吊索和其它的装卸设备给构件造成损坏。
构件移动时,吊点位置应按设计规定,吊绳与构件纵轴线所形成的角度,不能小于450最好大于60 0装卸时,不能使构件受到超过所能承受的应力。
当用一根吊索提升构件时,必须用双臂吊索与构件相连,不允许使用单臂吊索提升构件。
使用平板拖车或超长拖车运输大型构件时,车长应满足支承点间的距离要求,支点处应设活动转盘以免搓伤混凝土。道路不平时,应采取措施,防止因颠簸使构件产生负弯矩而断裂。
如监理工程师要求,一切操作、运输、安装工作都要在监理工程师在场的情况下进行,如果己批准的方法不够完善,承包人应立即进行调整直到监理工程师同意。
不论有无规定,承包人都应向监理工程师至少提交一份有关起重操作的详细图纸及计算结果,除非监理工程师另外批准,承包人应在构件装卸前7天递交这一资料。
6、损坏的处置
预制梁(板)无论什么原因出现裂缝、剥落等损坏现象,应将它另放一处等待监理工程师检查,由监理工程师决定是否应报废、搬出工地或进行修理。修理、搬出工地及替换的费用由承包人负担。
7、安装
(1)承包人在施工前应作出妥善的安装方案,检验并计算各受力设备和构件的内力,并将安装方案在施工前21天送交监理工程师审批。监理工程师同意后方能施工,但是监理工程师的批准并不免除承包人应负的责任。
(2)当墩台混凝土强度至少达到设计强度的80%时,方可安装预制梁。
预制梁及其支座,应在图纸规定的温度范围内安装。如果图纸未规定安装温度范围,对于简支梁(非桥面连续),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后可在5℃~15℃范围内安装。如不在图纸规定的温度范围内安装,需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对于活动支座,尚应对支座上、下板的中线距离进行调整,以补偿图纸规定的温度范围内梁的长度与架设时出现的温度情况下梁的实际长度之差。
(3)安装梁(板)前承包人应按正确的形状、尺寸、高度以及桥面坡度安装好支座,使预制梁(板)就位后,梁及墩台帽均能完全均匀地与支座的整个支承面相接触,不致造成不均匀的压力。
(4)每片大梁就位后,应立即设置临时保险垛或支承,保证梁的稳定。等全孔大梁安装完毕,再按设计使全孔梁整体化。组合T梁或组合箱梁整体化前应把预制梁顶及横隔梁侧面进行严格拉毛处理,以使新、旧混凝土很好结合。在安装前20天,应将临时支承联结情况报送监理工程师批准。
(5)斜桥、弯桥安装时,应按照设计上的特殊要求执行。
(6)在未浇注桥面混凝土前,不允许汽车或筑路机械直接在梁(板)上行驶,如有特殊需要,必须采取措施扩散轮载,以免损坏梁(板),并需经监理工程师批准。
(7)对组合梁,为防止预制与现浇桥面混凝土因龄期不同产生由于混凝土收缩不同而引起过大的收缩差,两者龄期间隔不应大于图纸规定,并不大于3个月:
(8)墩、梁固结混凝土应严格按图纸规定或监理工程师的指示进行施工。
606.19混凝土墩台的施工
1、范围
本节工作内容为墩台混凝土的浇筑施工要求。
2、施工要求
(1)为防止墩台基础第一层混凝土中的水分被基底吸收或基底水分渗入混凝土,对墩台基底的处理除应符合本规范604节的有关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基底为非粘性土或干土时,应将其润湿。
b.基面为岩石时,应在凿平之后加以润湿,铺一层厚2-3cm水泥砂浆,然后于水泥砂浆凝结前浇筑第一层混凝土。
(2)一般墩台身及基础混凝土,应在整个平截面范围水平分层进行浇筑。柱式墩台的系梁和帽梁混凝土,应待柱身混凝土凝固时间最少需要24小时后再进行浇筑。
(3)大体积墩台基础混凝土,当水平截面过大,不能在前层混凝土初凝前浇筑完成次层混凝土时,可分块进行浇筑。分块浇筑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分块宜合理布置,各分块平面面积不宜小于50m2。
b.每块高度不宜超过2m。
c. 块与块之间的竖向接缝面,应与基础平截面短边平行,与平截面长边垂直。
d.上、下邻层混凝土间的竖向接缝,应错开位置做成企口,并按施工缝处理。
(4)较大体积的混凝土墩台及其基础,如图纸规定或监理工程师批准,可在混凝土中埋放厚度不小于15cm的石块,埋放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埋放石块的数量不宜超过混凝土结构体积的25%。
b.应选用无裂纹、无夹层且未被烧过的、具有抗冻性能的石块。
c. 石块的抗压强度不应低于30Mpa及混凝土标号。
d.石块应清洗干净,应在捣实的混凝土中埋入一半左右。
e. 石块应分布均匀,净距不小于10cm,距结构侧面和顶面净距不小于15cm,石块不得接触钢筋和预埋件。
f.受拉区混凝土不得埋放石块。
(5)采用滑升模板浇筑墩台混凝土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宜采用低流动度或半干硬性混凝土。
b. 浇筑应分层分段进行,各段应浇筑到距模板上口不小于1O-15cm的位置为止;若为排柱或墩台,各立柱应保持进度一致。
C. 应采用插入式振动器振捣。
d. 为加速模板提升,可掺入一定数量的早强剂。
e. 在滑升中须防止千斤顶或油管接头在混凝土或钢筋处漏油。
f.每一整体结构的浇筑应连续进行,若因故中途停工,应按施工缝处理。
g. 混凝土脱模时的强度宜为0.2-0.5Mpa,脱模后如表面有缺陷时,应及时予以修理。
606.20现浇桥梁上部结构的施工
1、范围
包括钢筋混凝土连续箱梁桥上部结构的施工专用要求。
2、混凝土连续梁在支架上的浇注
(1)按照本规范第602节要求,承包人负责支架模板系统的选择设计。必须考虑恒载变形及弹性基础的沉降。模板纵断面的底面应设预拱,以便拆除支架时,桥梁梁腹形成的纵断面与图纸相符,其容许偏差应在本规范规定的范围内。
(2)承包人至少应在浇筑混凝土于模板中的28天前提交计划采用的模板纵断面图、支架图、浇筑顺序及预压(如有必要)的安排,请监理工程师批准。
(3)将钢筋骨架结构分段事先安装好,分段吊到桥位处的预定位置,再按图纸要求或按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其它方法搭接。
(4)除非另有批准,只有在混凝土的强度达到设计抗压强度后,才能拆除支架。
(5)在伸缩缝之间,箱梁应一次连续施工,不能出现横向施工缝。浇筑顺序是:底翼板缘,腹板,顶部板。
(6)宜在最初浇筑的混凝土初凝前将全部混凝土浇筑完毕。当跨径较大,混凝土数量较多而不能在最初浇筑的混凝土初凝前完成时,应考虑新浇混凝土对已初凝的混凝土的影响,或设置工作缝,或按适当顺序分段浇筑。
(7)箱形梁顶板在混凝土浇注前应在上缘压力较小处予留人孔,以便箱形梁混凝土施工结束后拆除内摸。
(8)按本章第611节的要求铺设及修整现浇桥梁结构的桥面板混凝土。
606.21质量控制
1、一般要求
(1)承包人应委托经监理工程师认可的试验室进行标准试验,其试验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
(2)除非监理工程师另有批准或本规范特殊规定,混凝土或混凝土材料的试验,均须按本节所规定的试验标准进行,并做出试验报告,提交监理工程师批准。
(3)当监理工程师认为必要时,应加做混合料的温度测试。
(4)承包人在混凝土浇筑和养护施工中,应认真填写施工记录,所有取样及试验,应在监理工程师在场的情况下进行,承包人应为取样及试验提供一切服务。
(5)为了控制及检定混凝土质量,一般应作坍落度及抗压强度试验,当监理工程师要求时,承包人还应作防渗及抗折强度试验。
(6)混凝土施工完毕后,承包人应配合监理工程师规定的质量标准对其结构物进行检查评定,并报监理工程师签认。
2、试验标准
交通部标准JTJ053-94《公路工程水泥混凝土试验规程》。
3、坍落度试验
在混凝土浇筑现场,承包人应对每批混凝土进行坍落度试验并填写混凝土施工记录。
坍落度不符合要求的混凝土,监理工程师可以决定将其废弃。
4、试样取样
(1)不同标号及不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应分别制取试件,试件应在浇筑地点或拌和地点随机制取,当监理工程师要求时,承包人应按其指示从所代表混凝土的典型部分制取,每组试件由三个标准立方块组成。
(2)浇筑一般体积的结钩物(如基础、承台等)时,每一单元结构物应制取2组。
(3)连续浇筑大体积结构物,每80~200m3或每一工作班制取2组试件。
(4)上部构造,主要构件长16m以下应制取1组,16-30m制取2组,31-50m制取3组,50m以上者不少于5组。小型构件每批或每一工作班至少应制取2组。
(5)每根钻孔桩至少应制取2组,桩长20m以上者不少于3组;桩径大、浇筑时间很长,不少于4组。如换工班时,每工作班都应制取试件。
(6)对于零星的、分散的混凝土工程(如小桥和涵洞),每个结构中每种混凝土标号应最少取之组试件。
(7)同一拌和站投配的同一种混合料用在同一工程的不同部位时,可以合并制取之组试件。
(8)冬季施工重要结构混凝土,应增加2组补充试件,其中一组可在混凝土温度下降到1-2℃时进行试验。
(9)应根据施工需要,另制取几组与结构物同条件养护的试件,作为拆模、吊装、张拉预应力、承受荷载等施工阶段的强度依据。
5、强度要求和实测项目
(1)混凝土抗压强度(标号)应以标准条件下养护28天龄期试件抗压极限强度进行评定。其合格条件如下:
a. 应以标号、原材料和配合比基本一致的混凝土组成同一检验批。同一检验批的混凝土强度,应以同批内所有各组标准尺寸试件的强度测定值(当为非标准尺寸试件时应进行强度换算)为代表值。
大桥等重要工程及通道、中小桥、涵洞工程,试件≥10组时,应以数理统计方法按下述条件进行评定:
Rn——K1Sn≥0.9R
Rmin≥ K2R
式中: n——同批混凝土试件组数
Rn——同批n组试件强度测定值的平均值
Sn——同批n组试件强度测定值的标准差(Mpa);当Sn<0.06R 时,取Sn=0.06R
R——混凝土设计强度
Rmin——n组试件中强度最低一组测定值(Mpa)
K1、K2——合格判定系数,当n=10~14时, kl:1.7, k2= 0.9,当n=15~24时 K1=1.65,K2=0.85;当n≥25时,K1=1.60,k2=0.85。
C. 通道、中小桥及涵洞等工程同批混凝土试件少于10组时,可用非统计方法按下述条件进行评定:
(a)同批试件强度测定值的平均值Rn≥1.15R;
(b)同批试件中强度最低测定值Rmin0.95R;
(2)当混凝土强度按试件强度进行评定达不到合格条件或对浇筑质量有怀疑时,监理工程师可要求采取钻取芯样,回弹仪检验或以无破损方法查明结构实体混凝土的抗压强度或浇注质量,以确定此结构物能否被接受。承包人应自费提供此项取样试验所需的全部设备及费用。
(3)结构混凝土表面应符合下列规定:
(a)表面应紧密、平整、颜色均匀一致,不得有露筋、空洞和裂缝现象。
(b)如有蜂窝、麻面,对梁、柱、盖梁及基础的混凝土其面积不得超过该面积的1%,深度不超过10mm。
(c)小型构件外型轮廓清楚,线条直顺,不得有翘曲现象;
(d)承包人应在监理工程师检查同意后按其指示对表面缺陷进行修复;如有严重缺陷,影响结构性能时,承包人应按监理工程师要求作废弃或进一步处理,直至监理工程师满意。
(4)就地浇注结构或预制构件混凝土应符合表606-10至表606-17有关规定。
混凝土基础实测项目 表606-10
项次
检查项目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检查方法和频率
1
混凝土强度()
在合格标准之内
JTJ071--94附录D
2
断面尺寸(mm)
+50
用尺量长、宽各3处
3
基础底面标高(mm)
+50
用水准仪测量58点
4
基础顶面标高(mm)
+30
用水准仪测量58点
5
轴线偏位(mm)
25
用经纬仪测量纵、横各2点
承 台 实 测 项 目 表606-11
项次
检查项目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检查方法和频率
1
混凝土强度(Mpa)
在合格标准之内
JTJ071---94附录D
2
断面尺寸(mm)
+30
用尺量长、宽各1点
3
项面高程(mm)
+20
用水准仪测量
4
轴线偏位(mm)
15
用水准仪测量纵、横各1点
墩 台 身 实 测 项 目 表606-12
项次
检查项目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检查方法和频率
1
混凝土强度(Mpa)
在合格标准之内
JTJ071---94附录D
2
断面尺寸(mm)
+20
用尺量长、宽、高各2点
3
垂直度或斜度(mm)
0.2%H,且不大于25
用垂线或经纬仪测量2点
4
项面高程(mm)
+10
用水准仪测量3处
5
轴线偏位(mm)
10
用经纬仪测量纵、横各2
6
大面积平整度(mm)
5
用2m直尺检查
7
预埋件位置(mm)
10
用尺量
柱或薄壁墩实测项目 表606-13
项次
检查项目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检查方法和频率
1
混凝土强度(Mpa)
在合格标准之内
JTJ071---94附录D
2
相邻间距(mm)
+15
用尺量(顶、中、底)各3处
3
垂直度(mm)
0.3%H,且不大于20
用垂线或经纬仪,每柱纵横向各检查2处
4
柱(墩)项高程(mm)
+10
用水准仪检查
5
轴线偏位(mm)
+10
用经纬仪定出轴线检查4处
6
断面尺寸(mm)
+15
检查3个断面,每断面长、宽各量2处
注:H为墩台桩高程
墩台帽或盖梁产测项目 表606-14
项次
检查项目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检查方法和频率
1
混凝土强度(Mpa)
在合格标准之内
JTJ071---94附录D
2
断面尺寸(mm)
+20
用尺量3个断面
3
轴线偏位(mm)
+10
用经纬仪检查纵、横各2点
4
支座处项面高程(mm)
简支梁
+10
用水准仪每支座检查1点
连续梁
+5
双支座梁
+2
5
支座位置(mm)
5
用尺量
6
预埋件位置(mm)
5
用尺量
预制梁(板)实测项目 表606-15
项次
检查项目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检查方法和频率
1
混凝土强度(Mpa)
在合格标准之内
JTJ071--94附录
2
梁(板)长度(mm)
+5,-10
用尺量
3
宽度(mm)
干接缝(梁、板)
+10
用尺量3处
湿接缝(梁、板)
+20
箱板顶宽
+30
腹板或梁肋
0,+10
4
高度(mm)
梁、板
+5
用尺量2处
箱梁
0,-5
5
跨径(支座中心至支座中心
+20
用尺量
6
支座表面平整度(mm)
2
查浇注前记录
7
平整度(mm)
5
用2m直尺检测
8
横系梁及预埋件位置
5
用尺量
就地浇注梁(板)实测项目 表606-16
项次
检查项目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检查方法和频率
1
混凝土强度(Mpa)
在合格标准之内
JTJ071---94附录D
2
断面尺寸(mm)
+8,-5
用尺量3个断面
3
长度(mm)
0,-10
用尺量
4
轴线偏位(mm)
10
用经纬仪测量3处
5
平整度(mm)
+8
用2m直尺检查
6
支座板平面高差(mm)
2
查浇注前记录
小型预制件实测项目 表606-17
项次
检查项目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检查方法和频率
1
混凝土强度(Mpa)
在合格标准之内
JTJ071---94附录D
2
断面尺寸(mm)
≤80
+5
用尺量
>80
+10
3
长度(mm)
+5,-10
用尺量
4
光洁度
不准有蜂窝麻面
直观检查
6、混凝土及其混凝土结构物的废弃
(1)如果试件的平均28天强度低于该强度等级混凝土要求的最小强度,则承包人应按照监理工程师的指示,把低强度试件的有关混凝土工程部分刨除,并更换新的符合要求的混凝土,其费用自负。
(2)如果有关试件的7天平均的强度表明28天强度有的可能会低于该强度等级混凝土要求的强度,则承包人应按照监理工程师的指示,对试件不合格部分停止混凝土施工,等到试件的28天强度测量后,再决定是否废弃。
(3)试验结果不符合要求或经补强仍达不到设计要求的混凝土工程及构件,应予拆除或废弃,并应立即从施工现场搬走。
607节 预应力混凝土
607.01范围
本节工作内容涉及永久性工程中所需要的预应力钢材的供应、安装、预应力混凝土浇注、张拉和灌浆等全部作业。
607.02一般规定
1、预应力操作应在富有经验胜任的技术人员指导下进行,而且所有从事预应力设备操作人员必须受过正确使用设备的训练。预应力工作开始前,技术人员的能力应达到令监理工程师满意的程度。在整个工作过程中,除了注意防止一般事故外,在准备或正在张拉的钢筋腱的附近操作时要特别小心。
2、千斤顶在钢筋腱上当其夹具失效时应受到保护以利安全。在张拉进行中,禁止有人站在千斤顶的后面或靠近作用线的前面。千斤顶的操作,伸长度的测量和其它连带工作必须以保证安全的方式和在安全的位置上进行。
3、预应力系统
(1)承包人选用的预应力系统,应满足图纸的要求,并符合本规范和国家标准以及提供的系统(已在类似结构物中取得成功使用)。
(2)在安排预应力系统任一部件加入工程中至少56天以前,承包人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交拟采用系统的全部细节(包括基本材料和部件的供应者)。未经监理工程师预先许可的系统或部件均不得加入工程中。
(3)如果承包人采用的预应力系统与图纸所示的钢筋数量、型号(尺寸)及锚具的尺寸或型号不一致,则应提交一份拟采用的预应力系统的全部细节资料,包括细部图纸和计算书,以请求监理工程师批准。即使承包人的建议得到批准,承包人仍是该系统的唯一的责任承担者。
在预应力系统张拉前至少28天,承包人应根据图纸和规范JTJ041-89《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有关要求,对千斤顶、油压表配套标定,得出张拉力-千斤顶油表读数曲线,并标出初始应力、σk、105 σK,等张拉力所对应的油表读数。计算出每根钢筋(钢绞线)的张拉力、计算伸长值报监理工程师批准。
对千斤顶、油压表配套标定,承包人应在监理工程师或中心实验室批准的单位进行,并须定期配套标定。受到意外伤害时应重新标定。
4、证书
(1)本工程不得使用无出厂证书的预应力钢筋、钢绞线和锚具。有出厂证明书的预应力钢筋和钢绞线到达工地时,应通知中心试验室取样抽检,作化学成份分析和机械性能试验,试验不合格时,应在24小时内运出工地。
(2)每次钢绞线到货应附以易于辨认的金属标签,标明生产工厂、性能、尺寸、熔炼炉次和日期。
607.03材料
1、钢筋
(1)预应力混凝土中的非预应力钢筋应符合第603节的要求。
(2)预应力混凝土中的预应力钢筋应采用符合第603节规定的较高质量热轧带肋钢筋进行冷拉。冷拉钢筋的力学性能、工艺性能应符合JTJ041-89《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的要求。
(3)预应力钢筋在使用前的冷拉加工应符合607.06条有关规定;
(4)冷拉钢筋的外观不得有裂纹、鳞落或断裂现象。
2、钢丝
(1)预应力钢丝的技术条件,质量证明及包装、标志等,应符合GB5223-85《预应力混凝土用钢丝》的规定,其力学性能应符合JTJ041-89《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的要求;
(2)钢丝表面不得有裂纹、毛刺、机械损伤、氧化铁皮或油渍,但允许有少量浮锈和回火色;
(3)钢丝应具有能在锚头处冷墩成圆头的性能。
3、钢绞线
(1)预应力混凝土用钢绞线,其技术条件,质量证明书、包装方法及标志内容等,均应分别符合国家现行标准GB5223-95《预应力混凝土用钢丝》、GB5224-95《预应力混凝土用钢绞》的规定,其力学性能及表面质量的允许偏差参照JTJ041-89《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新产品及进口材料应符合相应的标准或按图纸上对其作出的规定。
(2)预应力钢材进场后应分批验收。验收时应检验其质量证明书、包装方法及标志内容是否齐全、正确;钢材表面质量及规格是否符合要求,经运输、存放后有无损伤、锈蚀或影响与水泥粘结的油污。
(3)承包人应根据出厂检验、供货状况、使用经历以及应用此项材料的工程结构的类别,确定复验的项目、数量。如质量证明书不齐全。不正确或质量有疑点,应按该项材料国家标准的要求进行检验。
4、预应力混凝土材料
(1)预应力混凝土所用水泥应符合606节有关规定,除设计或监理工程师另有特殊要求外,宜采用不低于425号普通水泥。
(2)预应力混凝土所用砂石料除应符合本规范606节有关规定外,所用砂的密度不得低于1550kg/m3,所用的粗集料宜采用碎石或卵石,石料含石粉量按重量计不得大于1.5%石料孔隙率不宜超过40%。
5、压浆材料
水泥应是符合606节规定的普通水泥。应尽可能用刚出厂水泥,出厂时间最好不要超过一个月。
6、锚具及夹具
(1)锚具和夹具的类型须符合设计规定和预应力钢材张拉的需要。用预应力钢材与锚夹具组合进行张拉试验时的锚固能力,不得低于预应力钢材标准抗拉强度的90%。
(2)锚夹具须经过部以上级别技术鉴定和产品鉴定,出厂前应由供方按规定进行检验并提供质量证明书。
(3)锚夹具进场时应分批进行外观检查,不得有裂纹、伤痕、锈蚀,尺寸不得超过允许偏差。对锚具的强度、硬度、锚固能力等,应根据供货满足情况确定是否复验的项目、数量。当质量证书不符合要求或对质量有疑点时,应按有关规定进行检验,符合要求并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使用。
607.04张拉设备
1、预应力张拉千斤顶
(1)所有用于预应力张拉的千斤顶,均应能适用于所采用的系统。
(2)单股钢绞线千斤顶,在每天开始使用或被移动到不同的地点时,都应对其精度进行校准。
(3)多股钢绞线千斤顶的精度应在使用前校准,包括千斤顶、压力泵以及压力表等。如果在校准后仪器被拆卸、修理或作过任何一点改动,则应再校核;当在施工现场延伸量出现差异时,亦应进行重新校正。
(4)所有压力表、压力盒、测力计以及其它用于测量预应力荷载的设备的读数精度应在±2%以内。
2、孔道成形附件
(1)用作孔道芯的橡胶管,其工作拉力应为5kN,在拉力下管壁径向收缩不小于2mm,取消拉力后残余变形较小,并应有良好的挠曲适应性和耐磨性。管子两头非加强端长度至少为75mm,为增强刚度,胶管内应插入芯棒。
(2)由留置在梁体内的金属波纹管(或铁皮管)构成的孔道,里面不得进入水泥浆。金属波纹管应能传递所要求的粘结应力,同时在混凝土重量下应能保持原来形状。
(3)所有管道均应设压浆孔和排气孔、但连续梁中钢束曲率很小的地方除外。所有压浆孔或排气孔均应有防止漏浆的设施。
607.05预应力钢材的搬运、存放和防腐
1、运输
(1)为防止预应力钢材在装运与贮存中的物理损害和腐蚀,应将预应力钢材包装于集装箱或装运模板内。任何受到损害和腐蚀的钢材不得使用。
(2)装运箱或装运模板应清晰地标明搬运注意事项、所用防腐剂的型号、种类和数量等。
2、存放
(1)预应力钢材应存放在离开地面的清洁、干燥环境中,并应厚盖防水帆布。
(2)锚具运输和存放时,应防止机械损伤和腐蚀,仅允许螺纹部分出现轻微度的腐蚀,夹具和安全系统应防止任何腐蚀。
3、防腐
(1)用于后张构件中的预应力钢材,在混凝土浇注和养护前放入构件的,应将防腐剂放进导管或涂于导管内的钢材上,并不断进行防锈或防其它腐蚀,直到灌浆。防腐蚀剂应经监理工程师核准。
(2)如预应力钢材的安装、张拉和灌浆在10天内完成,则在安装预应力钢材后无需在导管内使用防腐蚀剂;如预应力钢材安装后,在10天内未灌浆,则该钢材应贯彻防腐的所有要求,且可能因生锈而被拒收。
607.06预应力钢丝束的加工和装置
1、碳素钢丝下料后,应用机械方法进行调直,但不应损坏钢丝。
2、预应力钢筋有对焊接头时,除非设计另有规定,一般应将接头设置在受力较小处;在结构受拉区,在相当于预应力钢筋直径30倍长度的区段(不小于50cn)范围内,对焊接头的截面面积,不得超过该区段预应力钢筋总截面面积的25%。预应力碳素钢丝和钢绞线在受拉长度内不得焊接。
3、钢丝、钢绞线、热处理钢筋及冷拉IV级钢筋的切断,宜采用切断机或砂轮锯,采用其他方法时应得到监理工程师的同意,但不得使用电弧。对于预应力钢材的露头部分,应在距锚具外端不小于基直径处切断,且不应使用火焰切割。
4、预应力钢丝束应分丝梳理顺直,不得有缠绞扭麻花现象。钢绞线编束时,应每隔1--1.5m绑扎1道铅丝,铅丝扣应向里,绑好的钢绞线束应编号挂牌堆放。
5、预应力钢丝采用墩头锚时,镦头应头型圆整,不得有斜歪、磕伤或破裂现象。碳素钢丝镦头的偏心不应超过 1mm。
6、单根钢绞线不允许断丝,单根钢丝不允许有折死弯。
7、钢绞线在使用前,宜进行预拉,预拉应力值可采用整根钢绞线破断负荷的80%,持荷时间不应少于5min,但对质量可靠的低松驰钢绞线,可不进行预拉。
8、预应力混凝土结构用的冷拉钢筋的冷拉控制应力及冷拉率应符合表408-6的规定。
9、用单控方法冷拉钢筋时,其冷拉率应由试验确定,当试验冷拉率小于表408-6规定的下限时,控制冷拉率按下限值采用;同时控制冷拉率不得大于表中的上限值。
钢筋冷拉参数 表408-6
项次
钢筋种类
双 控
单控
控制应力(Mpa)
冷拉率σ10(%)不大于
冷拉率σ10(%)
1
II级钢筋
450
5.5
3.5~5.5
2
III级钢筋
530
5.0
3.5~5.0
3
IV级钢筋
750
4.0
2.5~4.0
607.07后张法预应力混凝上的浇注
1、一般规定
(1)在监理工程师检查过模板、钢筋、管道、锚具和预应力筋并对其批准以后,方可浇注混凝土。
(2)预应力结构混凝土的浇注及养护,除按本规范606节有关规定执行外,尚应符合下列附加要求。
2、附加要求
(1)浇注混凝土时,应安放并保持锚塞、锚圈和垫板位置的稳固以便导管的中心线能轴向穿过锚具装置。
(2)在混凝土浇注和张拉前,锚具的所有支承表面应加以清洗。
(3)混凝土应尽量在初凝时间前完成根捣成形,若达不到此要求时,应添加外掺剂。
(4)混凝土应在一次作业中按边缘倾斜的水平层连续浇注。除非监理工程师另外同意,两相邻层混凝土浇注的间歇时间,在环境温度大于+30℃时,不得超过1小时,在环境温度低于+30℃时,不得超过1.5小时。间歇时间过长时,应按606.13条有关规定办理,并应作出记录。
(5)为避免孔道变形,不允许振捣器触及套管。
(6)梁和空心板端部锚固区,为了保证混凝土密实,应当使用批准过的外部振捣器加强振捣。集料尺寸不要超过两根钢筋或预埋件间净距的一半。
(7)混凝土立方体强度尚未达到15~20MPa时,不得拆除模板。
(8)混凝土养生时,对为预应力钢束所留的孔道应加以保护,严禁将水和其它物质灌入孔道,并应防止金属软管生锈。
607.08预应力钢丝束管道
1、一般规定
(1)用于形成预应力管道的形式,应符合设计要求或图纸所示。若承包人变更套管形式,必须经监理工程师批准。
管道的形成方式可采用金属软管(波纹管)或橡胶抽拨管两种方式。
(2)管道应按图纸所示位置牢靠地固定。管道上意外的孔洞应在浇注混凝土以前修补好。
(3)抽拔的孔道成型芯涂以监理工程师批准的脱模剂。
(4)当使用金属软管时,接缝数量应尽可能保持最少。每个接缝处都应充分加以密封,防止任何材料进入。
(5)在穿钢束以前,所有管道端部均应密封并加以保护。
2、橡胶抽拔管的安装
(1)胶管位置应靠定位架加以固定,定位架间距一般为40~60cm(沿箍筋间隔设置),曲线孔道应适当加密。为使胶管位置准确,可在定位架内设孔道筋,孔道筋或定位架应与钢筋骨架绑扎牢固。
(2)为增加胶管的刚度及控制其准确位置,在胶管内应穿置一根圆钢筋芯棒,芯棒直径应较胶管内径小8~10mm,长度较胶管长1~2m,芯棒端头和对焊接头应磨光,以免划破内胶层。
(3)当孔道长度大于16m或为曲线孔道时,宜用2根胶管对接而成,对按时可在接头处套一段长为30~50cm与胶管外径一致的铁皮管以形成一个整体,或用塑料布包裹后用铁丝捆扎。接头要牢固严密,防止浇注时脱节或进浆造成堵塞。
(4)当用充气或充水进入胶管时,管内压力不得低于0.5MPa。胶管在充气或充水后,其外径应符合所要求孔道直径。水、气阀门应完好,使用前应进行充气或充水试验,在胶管拔管期间,应保持规定的压力不变。
3、芯管材料的抽拔
(1)当混凝土强度达到0.4~0.8MPa时方可抽拔橡胶管芯。
(2)每片梁抽橡胶管的顺序应当是先上后下,先曲后直。在全部橡胶管抽拔之后,如发现有混凝土或水泥浆堵塞,应予清除。
607.09后张法
1、一般规定
(1)预应力张拉作业时,承包人应选派富有经验的技术人员指导此顶工作的进行。所有操作预应力设备的人员,应通过设备使用的正式训练。
(2)所有设备应在首次使用前和使用过程中每隔二个月或使用次数超过60次,应请当地计量部门标定和保养一次。
(3)预应力张拉中,如果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应重新进行标定和保养。
a. 张拉过程,预应力钢绞线经常出现断丝时;
b.千斤顶漏油严重时;
c. 油压表指针不回零时;
d.调换千斤顶油压表时。
2、施工要求
(1)除非另有书面允许,张拉工作应在监理工程师在场时进行。
(2)当气温下降到+5℃以下且无保温措施时,禁止进行张拉工作。
(3)张拉即将开始前,所有的钢束在张拉点之间应能自由移动,同时构件可以自由在适应施加预应力时产生的水平和垂直移动。总张拉力和计算伸长值应取得监理工程师的同意。
(4)在张拉过程中, 应边张拉边量测伸长值。
(5)除非合同内另有规定,最少应有一组取自浇注梁体的混凝土的试块达到规定的传递预应力的混凝土强度,才允许进行张拉。
(6)张拉程序应符合图纸要求。
(7)预应力钢绞线应以渐进的和均匀的速度张拉。在取得监理工程师同意的总张拉力作用下,钢绞线伸长值与同意的计算伸长值相差不应超出6%如果计算伸长值与实际伸长值有明显的出入,应在继续张拉前通知监理工程师。伸长值按规范JTJ041-89《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中第11.5.8条计算。
(8)预应力张拉应从两端同时进行,除非监理工程师同意另外的方式。
(9)当仅从一端张拉时,应精确量测另一端的压缩量,并从千斤顶量测的伸长值中适当给予扣除。
(10)当预应力加至设计规定值并使监理工程师感到满意时,钢束方可锚固。千斤顶的压力应在锚具和钢束不受振动的方式下予以解除。
3、张拉程序
(1)第一步先将钢绞线略微予以张拉,以消除钢绞线松弛状态,并检查孔道轴线、锚具和千斤顶是否在一条直线上。并要注意钢束中每根钢绞线受力要均匀。
(2)当钢束初始应力达到张拉控制应力的10%~25%左右时,可在钢绞线上划一个记号,作为量测延伸率的参考点,并检查钢绞线有无滑动。
(3)钢束张拉应按下列图式进行。
后张法预应力钢材张拉程序
预应力钢材种类
张拉程序
钢筋
钢筋束
钢绞线束
划线 持荷5min 侧伸长
0 初应力 105σK % σK(锚固)
钢丝束
夹片式铺具
锥销式铺具
划线 持荷5min 侧伸长
0 初应力 105σK % σK(锚固)
其他铺具
划线 持荷5min 侧伸长
0 初应力 105σK % σK(锚固)
注: ①表中σK 为张拉时的控制应力,包括预计的预应力损失值。
②两端同时张拉时,两端千斤顶升降压、测伸长、插垫等工作应一致;
③梁的竖向预应力钢材可一次张拉到控制应力,然后于持荷5min后测伸长和锚固;
④超张拉数值超过JTJ041-89《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第11.5.5条规定的最大超张拉应力限值时,应按该条规定的限值进行张拉。
(4)张拉时,如果锚头处出现滑丝、断丝或锚具损坏,应立即停止操作进行检查,并作出详细记录。当滑丝、断丝数量超过图纸中规定的容许值时,承包人应自费抽换钢束。如果图中没有规定,应遵守下列要求。
钢绞线:
a. 张拉过程中如一根钢绞线被拉断,该束应换束重拉。
b. 每束中钢丝拉断数量容许1根。
c. 钢绞线的瞬间回缩值不得大于3mm。张拉滑移量的总和不得大于该束总伸长量的2%。
(5)锚固时的顶塞力应根据锚具生产厂家推荐数值,并经实验测定后,方可用于指导施工。
4、孔道压浆
(1)压浆设备
a. 压浆拌和机应能制造出胶状稠度的水泥浆。压浆机必须能以0.7MPa的常压连续进行作业。压浆停止时,压浆机要照常循环并搅拌,在泵的全部缓冲板上部应装上1.0mm标准孔的筛式滤净器。
b.此设备应能对压浆完成的孔道保持压力,并应装置一个维持孔道压力的、能够开闭的喷嘴。
c. 压力表应在使用前进行校正,此后在监理工程师要求时也应校正。压浆作业过程中最少每隔3小时将所有设备用清水彻底清洗一次。每天用完后也要进行清洗。
(2)准备工作
a. 当监理工程师要求时,应进行压浆试验。准备工作未经监理工程师检查之前,不得进行压浆。
b.金属管道当用压力水冲洗后,应用无油脂压缩空气吹干。
c. 压浆前,锚具周围的钢丝间缝隙和孔洞应于填封,以防冒浆。
d.如果很长一段时间不能进行压浆,为防止钢丝束锈蚀,应采取常用的一些临时性防护措施。
(3)水泥浆要求
a. 在符合和易性需要的条件下,水泥浆的水灰比应尽可能小些。任何情况下水灰比不要超过0.45。所用的水泥龄期不应大于1个月。
b.水泥浆经过3小时,泌水量不应超过2%;或温度为+18℃在直径100mm封闭的圆形玻璃筒内,盛水泥浆高约100mm时,最大泌水量不得超过4%。泌出的水应在24小时后重新吸收。
C. 最大自由膨胀量不超过10%。
d.水泥浆抗压强度应不小于40MPa(用一个边长为100mm的立方体测量)。
e. 水泥浆拌和时间应不小于2mm,直到获得均匀稠度为止。
(4)外掺剂
不得使用含有氯化物和硝酸盐的外掺剂,只有经过监理工程师书面同意,才可采用其它外掺剂,并应严格按照生产厂说明书规定使用。
(5)气候
a. 温度低于0℃时,孔道内不得有积水,以免冰冻造成损坏。
b.当温度低于+5℃时,不得进行孔道压浆。
c. 温度大于+32℃时,不得拌和或泵注水泥浆。当在高温下压浆时,可给拌和料的水降温,或给结构物构件降温。
d.寒冷气候时,应采用抗冻性水泥浆。如果孔道处温度有可能在48小时内降至+5℃以下时,除非采用防护措施,否则不得进行压浆。
(6)压浆
a. 从拌水泥浆到开始向孔道压浆,间隔时间不得超过40mm。在压浆前,水泥浆应不断搅动,以防流动性降低。
b.孔道压浆应按自下而上的顺序进行。
c. 水泥浆压注工作应在一次作业中连续进行,并让出日处冒出废浆,直至不含水沫气体的浆液排出,其稠度与压注的浆液稠度相同时即行停止(流出浆液的喷射时间不少于11s)。然后应将所有出浆口和孔眼封闭,压浆端的水泥浆压力应最少升至0.7MPa、且最少维持10s。
d. 为保证钢束全部充浆,进浆口应予封闭。直到水泥浆凝固前,所有塞子、盖子或气门不得移动或打开。
e. 如监理工程师批准,亦可采用另一方案,压浆分两次完成,两次间隔时间不小于30min。第二次压浆应从钢束的另一端进行。
f.当监理工程师认为需要时,承包人应用孔道射线照像方法检验压浆效果。
5、允许误差
用后张法张拉的钢铰线及管道的允许误差应符合表607-1的要求。
后张法张拉项目允许误差 表607-1
检 查 项 目
允 许 误 差
检 查 方 法 和 频 率
管道坐标(mm)
梁长方向
30
抽查30%,每根查10个点
梁高方向
10
管道间距(mm)
同 排
10
抽查30%,每根查5个点
上下层
10
张拉应力值
符合设计要求
查张拉记录
张拉伸长率
±6%
查张拉记录
断丝滑丝数
每束1根
每断面不超过钢丝总数1%,
钢筋不允许断滑
查张拉记录
607.10先张法
1、一般规定
预应力先张法张拉的一般规定应符合607.09-1的规定。
2、施工要求
(1)张拉作业开始前,承包人应将其有关先张法的建议以及建议使用的张拉台、横梁及各项张拉设备的全部细节提交给监理工程师批准。
(2)张拉台的台面应平整、光滑,设3%左右的排水横坡,并有足够的定位板以保证在浇注混凝土期间钢铰线能保持其适当的位置,且有许多可沿其长度方向自由移动的模板处于一条直线,从而使得预应力能沿整条构件均匀地传递给混凝土。
(3)张拉台座的反力支墩应能承受预应力钢铰线的全部张拉力而不产生变形和位移。
(4)反力横梁要保证必要的刚度和稳定性,受力后的挠曲变形不应大于2mm。
(5)定位板上钻孔的位置与孔径应符合设计图纸的规定。
(6)对千斤顶、油压表配套的标定依照607.02条中第3点规定执行。
3、张拉程序
(1)钢铰线张拉程序应按图纸所示或按监理工程师指示。
(2)当采用多根预应力钢铰线同时张拉时,为使其每根预应力钢铰线的应力一致,必须在张拉前调整初应力,其应力值一般为张拉值的10%。
(3)多根预应力钢铰线同时张拉时,在张拉过程中,活动横梁与固定横梁应始终保持平行。为此,必须使两个千斤顶与预应力钢筋对称布置并使两个千斤顶油路串通,同步顶进。
(4)钢铰线张拉控制应力应为其标准强度的0.75倍,即 σk=0.75R。
(5)为减少预应力钢铰线的松驰损失,采用超张拉方法进行张拉时,其张拉程序如下:
划线 持荷5m 测伸长
0→初应力→105%σk →0→σk(锚固)
(6)同时张拉多根钢铰线时,应抽查钢铰线的预应力值,其偏差的绝对值不得大于或小于按一个构件全部钢铰线预应力总值的5%。
(7)张拉时,断丝数量不得超过同一构件内钢铰线总数的1%的规定。
(8)为保证施工安全,应在超张拉放至90%控制应力时装设模板、预埋件、非预应力钢筋等。
(9)锚固时的顶塞力参照后张法607.09条中有关规定执行。
(10)预应力钢铰线张拉完毕后,对设计位置的偏差不得大于5mm,同时不得大于构件截面最短边长度的4%。
(11)当预应力钢铰线在张拉时的温度低于10℃时,钢铰线伸长值的计算应考虑张拉时与混凝土初凝之间钢铰线温度的增长,量测的钢铰线温度低于5℃时,应禁止张拉。
(12)预应力钢铰线放松时的混凝土强度须符合设计规定;设计未规定时,不应低于设计强度的70%。此时荷载应能逐渐地传递,采用单根放松时应先两侧,后中间,分阶段对称地进行,不得一次将一根松完。预应力钢铰线全部放松后,切割外露的部分,切割时防止烧坏钢铰线端部处的混凝土,要用砂浆或防腐蚀材料封闭外露端头。
(13)所有构件应标出经过同意的永久性标志表明构件的编号、制造的生产线、浇注混凝土和张拉日期等,其标志应在构件安装后不外露。
4、允许误差
用先张法张拉的预应力钢铰线的允许误差应符合表607-2的要求。
钢铰线先张法允许误差 表607-2
检 查 项 目
允许误差
检查方法和频率
钢 束
束长>20m
1/5000
束长6-20m
1/3000
每批抽查2束
长度相对差(mm)
束长<6m
2
张拉应力值
符合设计要求
查张拉记录
张拉伸长率
±6%
查张拉记录
同一构件内断丝根数不超过钢束总数的百分数
1%
查张拉记录
607.11预制预应力构件的加载试验
1、一般规定
预应力构件因适用情况(缺陷梁、新型构件)出现下述情况而将废弃时,监理工程师可以决定采用荷载试验方法进行试验,以便进一步确定该构件是否可以验收;
(1)放松预应力前,混凝土尚未达到要求的强度;
(2)28天混凝土强度低于设计值,但不低于设计强度的90%;
(3)施加预应力后,构件实际拱度比预计允许的拱度值超过了跨长的百分比±20mm;
(4)预应力钢筋的过分回缩或滑丝;
(5)翼缘出现较小的横向裂纹(即裂缝长度不超过150mm)定量;
(6)腹板上出现纵向裂缝定量;
(7)监理工程师认为的其它理由。
承包人应在荷载试验前至少30天向监理工程师提出试验方案,其中应至少包括试验场地情况,试验仪器,加载方法,等效荷载、卸载方法、变形观测、裂缝观测试验结束条件等内容。
试验方案应得到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承包人方可准备试验。并在试验前14天通知监理工程师。
2、试验构件的选择
选为试验用的构件可以代表一级具有同一种缺损的构件,这组构件是否被认为合格,取决于进行试验的代表构件的试验结果,在试验开始前,监理工程师要通知承包人进行试验的构件代表哪一类缺点组。在选择各组构件时,要考虑混凝土的拌和、养护条件,预应力钢筋的预加力大小和拱曲等。所选各组可不需连续浇注构件或同样编号的构件组成。
所有构件的荷载试验的费用均由承包人支付。
3、试验依据
对试验构件加载应这样进行,即加载持续五分钟后在底部翼缘中点产生交通部标准JTJ023-85《公路钢筋混凝土及预应力混凝土桥涵设计规范》规定的允许拉弯应力或者顶部翼缘中点产生允许压弯应力,而不管两者中哪一个先出现。
对于荷载试验的决定,应假定构件是严格按图纸和规范要求施工的,其混凝土的密度为2500kg/m3,并根据交通部标准JTJ023-85《公路钢筋混凝土及预应力混凝土桥涵设计规范》评定因各种原因产生的预应力损失。
为了进行这些试验,除上述这些数据外,承包人可以另提出混凝土的密度和应力损失值,并将这些数据证明及相应试验荷载的全部计算,连同承包人在各种情况下的看法,提交监理工程师在试验前批准。
承包人对设计图提出改变的要求,不论什么原因,都应在试验前提出。包括试验荷载的完整的计算及草图及提交监理工程师批准。
4、试验装置
承包人应将他所拟采用的试验装置的详细内容提交监理工程师批准。试验荷载应有±l.5%的精度,为此而拟定的方法也应得到了监理工程师批准。加载设施还应在监理工程师指定下进行标定。
试验装置应使构件的支承状态与构件在桥上安装后的支承情况一样,并在与构件纵轴线相垂直的全宽度上加载。
支承及荷载装置应允许构件出现角变,但应保证构件不出现扭转,在构件端应设有使构件在试验中能保持垂直的装置。构件中受约束顶部翼缘在试验中可以在侧向加以约束,但是任何约束都要独立于加载系统。不能给施加的试验荷载产生任何妨碍。
支承高度应使被试验构件下缘高于地面至少1m,但不大于2m。
5、试验步骤
试验前应彻底地检查构件,要注意已有的收缩裂缝范围,以免与试验荷载下发展的裂缝相混淆。在其表面洒上加醇酒精、汽油或类似物以观察裂缝。
支承及荷载的位置,必须与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情况一致,荷载要按监理工程师要求级要求逐级增加,直到达到要求的试验荷载。这一荷载至少要维持5分钟,然后再按加载的进度逐级减载到零。要用千分表量测各阶段构件的挠度,如果监理工程师要求,应采取措施在构件的端部安装千分表,以消除因支承沉降而引起的任何误差。
6、构件损坏
如果出现新的裂缝,或原有裂缝扩大,或预应力钢筋滑丝,或其它破坏情况,或者在试验后挠度的恢复小于最大挠度90%的构件,都将被看作是不合格的构件。
然而,如监理工程师认为混凝土的强度与耐久性是满意的,可以进一步考虑是否验收荷载下开裂的构件,即在这种情况下,如承包人要求,可在初始试验 1小时以内再进行一次测试。监理工程师将根据混凝土的强度,耐久性和增加试验的结果以及计算的预应力等,最后决定是验收或拒绝这一构件。
当测试预应力时,应绘制荷载一挠度曲线使监理工程师能确定相当于下缘拉力为零的突变点。只要所加的荷载不超过试验荷载的105%,应继续加载,直至出现清楚的突变点为止。
根据所得曲线计算相应力的预加力,如果这个力小于按本规范规定因损失而减小后的预加力的0.98倍,或者在测定预加力过程中挠度恢复不到最大值的95%,则此构件被认为是不合格的。
一个构件不合格,它所代表的同组其余构件将一起被拒绝接受,如果承包人要求再采用两个构件作补充试验,则这两构件应由监理工程师选择,如果这两个试件的试验满足要求,则这一级的全部构件可以认为合格。如果其中有一个仍不合格,则这一组的全部构件应由承包人逐个进行试验。每一构件视试验结果而定。
607.12预应力混凝上工型连续梁的施工
1、施工方法
(1)预应力混凝土工型连续梁的施工顺序如下:
阶段 说 明
I 将预制工型梁简支安装于临时支座上
II 焊接预制工型梁梁端的预留钢筋
III 浇注桥面板、梁端横隔板及梁端接头混凝土
IV 待现浇混凝土达到设计抗压强度后,拆除临时支承,此时,预制工型梁置于永久支座上,简支工型梁转换为工型连续梁
V 桥面铺装
(2)预应川昆凝土工型连续梁的连续孔数按图纸规定办理,各联之间设置板式橡胶伸缩缝。
(3)预制工型梁的施工应符合本规范607.07节的规定。
2、现浇桥面的施工
(1)浇注前,承包人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一份他建议的支架一模板体系和浇注顺序的详细说明,未得到监理工程师书面批准,不能进行桥面混凝土浇注工作。
现场浇注桥面混凝土的顺序是:在全宽上浇注,浇注的混凝土前缘与桥面板支承线平行,桥面板不得设置施工缝。
混凝土桥面的上表面,要认真地按图纸的形状及标高用整平板压实整平。
表面振动器由带有一个或几个振动装置的整平板组成。
整平板的固定整平支承须布置得与桥梁纵向中心线平行,设在纵梁之上,其中距不大于3m。
整平支承的设置要有足够的拱度,以保证完成后的桥面的高程与图纸或监理工程师指示相一致。
应采用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材料和尺寸装配整平支承,牢固地控制其位置,使间距在整平期间只出现很小的变形,并在整平结束时,能够从混凝土中取出整平支承。
若要使用其它规定的整平装置,必须经监理工程师批准。
混凝土的铺设要均匀,铺设的高度略高于完成的桥面高度,用振动器压实,再用安装在整理支承上面的振动整平板,与整平支承方向成直角进行整平。
整平工作一经完成,应立即拆除整平支承,再用一引起混凝土修整表面,并按形状镘好。
混凝土桥面的最终修整工作,应包括抹平,镘平及清除。
在修整前要清除所有表面自由水。
不能用其它额外的材料如水泥、石粉或沙来吸干表面水份。
一旦认为混凝土桥面表面条件合适,为了填洞、移除团块、整平隆起部分,要用木板抹平表面。木板抹平完成后,表面由人工用钢镘干抹平或还有旋转或路面整平器的电动镘进行抹平。
电动镘平后,由人工清除小的不规则之处,并修整角落、空隙或孔洞周围及障碍周围。
用硬条帚把整个表面弄粗糙以粘结磨耗层。
在浇筑后的7天内不允许手推车或其它运输车辆直接在混凝土上通行。
如果十分小心地桥面表面上铺上车轮板的话,在桥面浇注24小时后,手推车可以在车轮板上通过。
在一段桥面的修整完成后的15分钟内要采用经监理工程师认可的方法保持混凝土表面不受风吹日晒。
当用安放在桥面上的与任何位置的护栏平行的2.5m 直尺进行检验时,完成后的桥面表面与总的表面的偏差在2.5m内不能超过5mm,对大于上述规定的桥面表面的偏差,应进行修改,使监理工程师满意。
(2)现浇桥面板的施工,应保证梁与板良好结合,即使设计计入梁和板的收缩差影响,混凝土龄期差一般也不宜超过3个月。
607.13预应力混凝土梁的悬臂浇注
1、范围
本节工作内容包括:预应力混凝土连续梁悬臂浇筑的施工专用要求。
2、施工要求
(1)如梁身与桥墩设计为非刚性连结,悬臂浇筑梁身混凝土时,应先将墩顶梁段与桥墩临时固定。
(2)桥墩两旁的梁段,一般采用在墩旁托架或支架上浇筑;托架或支架两端的支承点允许高差应符合设计要求。托架的拼装应符合设计要求,保证在混凝土浇筑中不变形。
(3)悬臂浇筑用的挂篮,应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稳固可靠,模板的尺寸和位置要准确,拼缝严密不漏浆。
挂篮全部杆件制成后,应进行试拼,全面检查其安装质量,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要桥上组拼,组拼后再按设计荷载进行预压,以测定挂篮的弹性挠度,并消除其非弹性变形。
(4)承包人应在悬臂浇筑施工前28天,将托架及挂篮的设计图纸提交给监理工程师审查,在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能开始施工,托架及支架拼装好后,应经监理工程师检查同意方能开始浇筑混凝土。
(5)悬臂浇筑前,承包人应对桥墩悬根部(0号块件)的高程、桥轴线及有关尺寸详细复核,符合设计要求后方可进行悬臂浇筑。
(6)箱型截面混凝土的浇筑顺序应按图纸规定或监理工程师的指示办理,当采用两次浇筑时,各梁段的施工缝应错开。
(7)悬臂浇筑混凝土用的挂篮析架在己完成的梁段上行走时,后端应压重稳定;浇筑混凝土时,后端应锚口于己完成的梁段上,挂篮析架行走时和浇筑混凝土时的稳定系数,均不应小于1.5。
(8)桥墩两侧梁段悬臂施工进度应对称、平衡,平衡偏差不得超过设计规定。
(9)悬臂浇筑段前端底板和桥面的标高,应根据挂蓝前的垂直变形、各阶段混凝土梁的弹、塑性变形(包括预施应力、材料收缩和徐变、桥面静荷。1/2汽车荷载以及体系转换)设置预拱度。
悬臂浇筑段模板应与前段梁段紧密结合;浇筑混凝土时,可从前端开始浇筑,在根部与前段混凝土连接。
(10)连续梁合拢段长度一般以2m左右为宜。合拢前应调整两端中线标高,将合拢跨一侧墩的临时锚固改换成活动支座,同时在设计合拢温度时将两悬臂端的合拢口予以临时锁定。锁定力应大于释放任何一侧各墩的全部活动支座的摩擦力。合拢前应有两端悬臂预加压重,并于浇筑混凝土过程中逐步撤除,使悬挠度保持稳定。合拢宜在一大中最低气温时完成。合拢段的混凝土标号可提高一级,以便尽早张拉。合拢混凝土浇筑完成后,应加强养护,悬臂端应覆盖,防止日晒。
(11)悬臂浇筑连续梁段时,为防止接缝处开裂,合拢段的施工承包人应严格按照图纸要求进行,除非监理工程师另有指示。
(12)在挂篮前移定位,梁段浇筑混凝土、预应力钢束安装、张拉等主要工序施工前后,必须测量悬臂挠度和悬臂端标高,并与设计计算值核对。如偏差大于设计值,应找出原因加以改进,采用经监理工程师同意的适当方法进行挠度控制。
(13)用悬臂浇筑方法施工的连续梁的梁跨体系转换工作,应在合拢段纵向连续预应力钢材张拉、压浆完成及临时固结解除后进行,即于合拢后将备墩临时支座的反力全部按连续梁支点反力的要求进行转换。支座反力的调整,应以标高控制为主,反力作为校核。
(14)悬臂浇筑箱梁的质量要求,如下表:
项 次
检查项目
规定或允许值
检查方法或检查规程
1
混凝土强度
在合格标准之内
JTJ053-94
2
轴线偏位(mm)
10
每段用经纬仪检查3处
3
梁顶面宽度(mm)
±30
用尺量每段检查2处
4
梁顶面纵向高度(mm)
±10
用水准仪每段检查1处
5
挠度(mm)
±20
每跨用水准仪检查
607. 14预应力混凝上连续梁桥顶推安装
1、范围
本节工作内容包括预应力混凝土连续梁桥顶推安装的施工专用要求。
2、预制场地
(1)选择梁段预制场地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1)预制场地应设在桥台后面(桥轴线上)的引道(或桥引桥)上,当为多联顶推时,为加速施工进度,可在桥两端均设场地,从两端相对顶推;
2)预制场地长度考虑梁段悬出时反压段的长度、梁段底板与腹(顶)板预制长度。导梁拼装长度和机具设备材料进入预制作业线的长度;预制场地的宽度应考虑梁段两侧施工作业的需要;
3)预制场地上空宜搭设置固定或活动的作业棚,其长度宜大于2倍预制梁长度,使梁段预制作业不受天气影响并便于混凝土养护;
4)在桥端路基上或引桥上设置预制台座时,其地基或引桥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作好台座地基的防水、排水设施以防沉陷;在荷载作用下,台座顶面变形不应大于2mm。
(2)预制台座轴线应与桥梁轴线的延长线重合,台座的纵坡应与桥梁的纵坡一致。台座施工的允许偏差如下:
1) 轴线偏差 5mm;
2) 相邻两支承点上台座中滑移装置的纵向顶面标高差 ±2mm;
3) 同一个支承点上滑移装置的横向顶面标高差 ±1m;
4) 台座(包括滑移装置)和梁段底模板顶面标高差 ±1mm;
(3)预制台座及支架完成后,应进行加载预压,以减少台座和支架的非弹性变形,有利于梁底标高的控制和调整。
3、梁段预制养护
(1)梁段预制方案可根据桥头地形、模板结构的混凝土浇筑(养护)的机械化程度等,采用全断面整段浇筑或将梁段底板与腹板、顶板分开在前后邻接的台座上分次浇筑。
(2)预制梁段时,除应按照本章有关规定执行外,还应注意下列事项:
1)严格控制预制梁段的截面尺寸、底面平整度和梁段端部的垂直度;
2)严格控制钢筋、预应力钢材的孔道位置、预埋件位置和混凝土浇筑质量;
3)配制混凝土在必要时可使用早强水泥和掺入早强减水剂,以提高早期强度,缩短顶推周期;
4)尽可能采用机械化装拆的模板,底模板宜采用升降式,侧模板宜采用旋转式,芯模板宜采取易于拆卸和移动取出的构造方式。
4、梁段施加预应力
(1)梁段预应力钢材的布置、张拉次序、临时束的拆除次序等,应严格按照设计规定执行。
(2)在桥梁顶推就位后需要拆除的临时预应力钢材,张拉后不应灌浆,锚具外露的多余预应力钢材不必切除。
(3)梁段间需连接的永久预应力钢材,应在两梁段间留出适当空间,用预应力钢材连接器连接,张拉后用混凝土填塞。
5、导梁
(1)梁段前端设置导梁时,与箱梁联结的导梁,必须在经过高程和轴线校核无误后的预制台座滑道上进行拼装,以保证导梁与箱梁联结符合设计要求。应先将导梁全部节间拼装平整,在与预埋在梁段前端的预埋件联结并正位后,再浇筑混凝土。并须保证导梁与梁段联结处平整。
(2)采用钢桁架导梁时,应注意导梁与梁段刚度的协调,不得采用刚度过小的导梁,并应减少每个节点的非弹性变形,使梁端挠度不大于设计要求。
6、梁段顶推
(1)顶推施工前,应根据主梁长度、设计顶推跨度、桥墩能承受的水平推力、顶推设备和滑动装置等条件,选择适宜的顶推方式。
(2)采用单点或多点水平一竖直千斤顶方式顶推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水平千斤顶的实际总顶推力不应小于计算顶推力的2倍。
2)墩、台顶上水平千斤顶的台背必须坚固,应(经过诸)能抵抗顶推时的总反力,在顶推过程中桥墩的纵向位移值不超过设计规定。
3)主梁在各墩支承外,均应按本节第7条的要求设置滑动装置。
4)单点或多点的水平千斤顶顶推时,左右两条顶推线应横向同步运行;多点顶推时,各墩台的水平千斤顶均应设同步控制,使各千斤顶拉力基本相等,沿纵向同步运行,保证主梁纵向轴线在设计容许偏差范围内。
5)主梁被顶推前进时,如梁的中线偏离较大时,应按本节第8条的要求用导向装置纠偏。
6)水平千斤顶顶推了一个行程,用竖向千斤顶将梁顶高,以便拉回滑块时,其最大顶升高度不得超过设计规定,如设计无规定时,不得超过5~10mm。
7)采用单点水平竖直千斤顶顶推方式顶推,在开始时,如因导梁轻,设置顶推装置处的反力不大,滑块与梁底打滑、不能使梁被顶推前进时,应采取措施(如用卷扬机拽)使梁前进一定距离,顶推装置的墩、台反力具有一定数值后,再换用水平一竖直千斤顶的顶推装置,或将顶推装置移到主梁与导梁连接段中间反力最大的临时墩上,并加强该墩抗水平推力的能力。
(3)采用单点或多点拉杆方式顶推时,除应按照上条规定办理外,还应遵照下列规定:
1)设拉杆千斤顶的墩顶应设置反力台,反力台应牢固,满足顶推时反力的要求;
2)主梁底部或侧面应按一定距离设置锚器,拉锚器的锚固、放松应方便、快速;
3)拉秆的截面积和根数应满足顶推力的要求。
(4)梁段中各种预应力钢材均张拉完成后,在顶推前应对顶推设备如千斤顶、高压油泵、控制装置及梁段中线、各滑道顶的标高检验合格,并做好顶推的各项准备工作后,方可开始顶推。
(5)顶推过程中还应注意下列事项:
1)顶推时,如导梁杆件有变形、螺丝松动、导梁与主梁联结处有变形或混凝土开裂等情况时,应停止顶推,进行处理。
2)梁段中未压浆的各预应力钢材的锚具如有松动,应停止顶推,并将松动的锚具重新张拉、锚固;
3)采用拉杆方式顶推时,如拉秆有变形、锚旋联结螺丝有松动等情况,应及时处理;
4)顶推时至少应在两个墩上设置保险千斤顶,如遇到滑移故障用千斤顶处理时,起顶的反力值不得大于计算反力的1.1倍,起顶高度不得大于5~10mm。
5)多点顶推时,当导梁运行的前方墩在没有承受垂直荷载时,此墩水平千斤顶不允许提前启用。
6)多点顶推时,应控制千斤同步运行,设置分别加压同步控制中心,防止打滑或爬行,如出现打滑或爬行现象应立即停止顶推,待查明原因并妥善处理后再进行顶推。
(6)梁段顶推的允许偏差如下:
1)各相邻滑道顶面(包括沉季值)高差:不大于设计规定;
2)同墩左右两侧滑道顶面高程偏差:不大于2mm(如设计另有规定,按设计规定办):
3)每联梁体中线与轴线偏差: 10mm。
7、滑动装置
(1)水平一竖向千斤顶顶推方式的滑动装置,一般由摩擦垫、滑块(支承块)、滑板和滑道组成。
摩擦垫用氯丁橡胶与钢板夹层制成后,粘附在滑块顶面,其尺寸大小应根据墩顶反力和橡胶板容许承载力计算决定。
滑块可用铸钢或高标号混凝土块制成,其高度不宜小于正式支座的高度,其尺寸不宜小于摩擦垫和其下面滑板的尺寸。
滑板有多种构造,一般宜用硬木板、钢板夹橡胶板等粘聚四氟乙烯板(四氟板)组成。四氟板面积由最大反力计算决定,对无侧限的容许力可按5Mpa计算,对有侧限的可按15Mpa计算。
滑道一般可用不锈钢或镀铬钢带包卷在铸钢底层上,铸钢底层应用螺栓固定在支座垫石上。滑道顺桥向长度应大于水平千斤顶行程加滑块顺桥向长度,其宽度为滑板宽度的1.2~1.5倍。相邻墩(包括主墩与临时墩)滑道顶面标高的允许偏差为+2mm;同墩两滑道标高的偏差为+1mm。
(2)拉杆顶推方式的滑动装置由滑板与滑道组成。其构造、技术要求及滑道的宽度应按照上条的规定办理,但滑道长度应大于3块滑板的长度。
(3)滑动装置的摩擦系数宜由滑板和滑道的材料进行试验确定。一般在选用水平千斤顶顶力时,对四氟滑板与不锈钢或镀铬钢滑道面,启动摩擦系数(静摩擦系数)可按0.07~0.08,动摩擦系数可按0.04~0.05考虑。
(4)当主梁底部与滑板接触时,随着梁段的顶推前进,滑道上的滑板从前面滑出后,应立即自后面推入补充。补充的滑块应涂以润滑剂,并端正插入,在任何情况下,每条顶推线各墩顶滑道上的滑板不得小于 2块。滑板的磨损较大,应按顶推梁的长短和滑板损耗准备足够的滑板,滑板磨损过多时应及时更换。
(5)当采用单点顶推时,各墩上的滑动装置底座根据各墩的容许水平力采取保险措施,防止水平力超过规定值。
(6)当永久支座作为顶推滑道的组成部分,应采取措施保护永久支座不受损坏。
8、导向装置
(1)梁段顶推时,为纠正梁体偏移,应按具体情况采取下列导向装置:
1)楔形导向向滑板其构造与滑板基本相同,但导向板系楔形,横向设在梁段两侧的反力架间,梁段通过时,利用楔形板的横向分力来纠偏;
2)千斤顶适用于梁体偏移较大时,横向装置于桥墩两侧的钢支架上,当需要纠偏时开动一侧的千斤顶使梁横移。
9、多联连接顶推
(1)多孔多联预应力连续梁桥顶推时,可根据顶推方式采取分联顶推或将各联间伸缩缝临时连接。顶推完毕后将临时连接设施拆除。临时连接方法应按设计规定办理。
(2)多孔多联顶推后解联时,千斤顶及拉力装置应具有方便倒退的功能,以利于解联、梁体分离。
10、坡桥的的顶推
坡桥的顶推工艺基本上与平桥推顶相同,但应注意各墩墩顶标高应与设计纵坡相符,所需水平顶推力的大小应考虑纵坡正负的影响。
11、落梁
全梁顶推到设计位置、将梁落到正式支座上时,应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1)按照设计文件规定的张拉顺序,对补充的预应力钢束进行张拉、锚固、压浆。将供顶推用的临时预应力钢束力按设计顺序拆除。
(2)落梁前应拆除墩、台上的滑动装置。拆除时,千斤顶起顶位置应设于支承隔板靠近支座的部位,各支点宜均匀顶起,其顶力应按设计支点反力控制,相邻墩各顶点的高差不得大于5mm,同墩两侧梁底顶起高差不得大于 1mm。
(3)落梁时,应根据设计规定的顺序和每次下落量进行,同一联的千斤顶应同步运行。
(4)支座的安装应符合本规范第609节规定的要求:安装活动支座时应按落梁的气温调整其具体位置。
12、施工观测
(1)顶推过程中的施工观测项目如下:
1)墩台和临时墩随竖直荷载和水平推力所产生的竖直、水平位移;需要时,观测其应力变化;
2)桥梁顶推过程中,主梁和导梁的控制截面的挠度;需要时,观测其应力变化;
3)滑动装置的静摩擦系数和动摩擦系数。
(2)上条观测的结果应随时记录、整理,如超过设计规定限值,应分析原因,采取措施纠正。
607.15下部构造的预应力施工
当桥梁结构物的下部构造采用预应力施工时,其相关工艺要求应满足本章预应力施工规定。
下部构造的质量控制应满足606.21条的规定。
607.16质量控制
预应力构件应符合表607-3的要求。
预应力构件产品验收标准 表607-3
序号
项 目
标 准
附 注
1
梁体及封端混凝土强度
混凝土试件R28的平均极限强度不低于设计标号
具体要求按设计图纸办理
2
孔道压浆
孔道内灰浆密实,标号不低于40Mpa且不低于结构本身混凝土标号的80%
强度大于15Mpa(冬季施工时应达20 Mpa)可以装运但保证R28能达到设计标号
3
表面裂纹
非预应力部分(如隔板、封端等)容许有宽度0.2mm以下的收缩裂纹,其余部分不应出现裂纹
4
梁体及封端混凝土外观
平整、不露筋、无空洞、无石子堆垒
有空洞、蜂窝、漏浆、硬伤、掉角等缺陷均应修补完好,并养护到规定强度。对影响承载力的缺陷,须作荷载试验,确定其可用性
5
成品外形尺寸
梁全长
-10mm
检查桥面及底板两侧
梁面宽度
-10mm
检查1/4跨及3/4跨截面
腹板厚度
+15mm, -0
检查1/4跨及3/4跨截面
梁高
+15mm, -5mm
检查两端
表面垂直度
每米高偏差≤4mm
6
预埋件
支座板
每块边缘高差小于1mm,外露底面平整无损,清渣涂油
连接板
偏离设计位置±20mm,表面无灰浆
608节 钢构件
608.01范围
本节内容为桥梁及其它结构物中所有小型钢构件的制作、装配及保护处理等。
608.02材料
1、标准
用于钢构件的材料应符合表608-1的要求。
钢 型
标 准
钢 型
标 准
钢板A3
16Mn
20MnSi
板厚0.35~4.0mm
GB708-65
不锈钢
GB3820-84
板厚4.0~60mm
GB709-65
无缝钢管
YB231-70
圆钢/扁钢
GB704-65
螺栓
螺母
垫板A3
螺栓
GB5-76
GB30-76
轧制钢A3
16Mn
20MnSi
角钢
YB166-65和YB167-65
螺母
GB41-76
GB52-76
槽钢
GB707-65
垫板
GB95-76
GB97-76
工字钢
GB706-65
埋入锚固螺栓
GB799-76
A15号钢
GB699-65
焊条
A3T42-6
GB981-67
铸铁
GB718-65
16Mn.
20MnSi
A15T50-6
GB981-67
铸钢
GB979-67 ZG25
2、证书
(1)承包人应提供符合标准规范或本规范或监理工程师规定的试验要求的材料或配件的试验证书。
(2)试验证书中应说明工程中使用的材料或其它配件的力学试验及化学分析的结果。
(3)在没有按监理工程师要求进行试验鉴定之前,不能使用任何材料及其它配件于工程中。
608.03制作要求
1、一般规定
由承包人负责编制装配图,并在安装开始28天前,提交监理工程师审批。
2、切割
(1)除非另外规定,可以用火焰切割、锯或剪切。切割后的面应是准确的、平顺的,并符合尺寸要求。
(2)如果切割边缘不符合要求,应按监理工程师要求磨光或加工,所有外露的角隅必须圆滑,半径约2mm。
3、焊接
(1)如承包人要求拼接任何构件,必须将详细的设计及拼接的位置提请监理工程师审批。未获批准前不得进行拼接。
(2)除非监理工程师另有指示,所有焊接必须按照GBJ205-83《钢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或JTJ41-89《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进行。
(3)当气温低于10℃时不得进行焊接,除非被焊接的部分在距离焊点75mm距离内,被预热到使手感到温暖的温度。
(4)当焊接热至使焊件易受损坏时,不允?对焊点或其附近捶击。
4、标记
(1)在安装前承包人要给每件钢结构打上明显的记号,并要给监理工程师提供一份示出标记的图纸。
(2)在构件未得到监理工程师检查及通过之前,任何钢构件不得作保护性涂面或进行安装。
608.04 装配
除非另有规定,钢料下料可以用火焰切割、锯或剪切这几种方法。切割产生的面应是方的(除非要求斜的),准确的,平顺的,符合要求的尺寸。
如果切割边缘不符合要求,应按监理工程师要求磨光或加工。所有外露的角偶必须磨成半径约2mm的圆弧。
除图纸所示外,未经监理工程师批准,不得拼接。如承包人要求拼接任何构件,必须将详细的设计及拼接的位置提请审批。有关构件的装配在未获批准前不得进行。
除非图纸所示或监理工程师另有指示,所有焊件必须按照JTJO41-89《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有关要求进行。
焊接应由监理工程师认可的具有适当训练,并具有这方面实际施工经验的人来进行。
当气温小于10℃时,不得进行焊接,除非被焊接的部分,在距离焊接点75mm距离内,被预热到手感温暖的程度。在结构表面潮湿或刮大风、阵雨天气下又无适当保护措施时,不得进行焊接。
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工程师代表认为不符合标准的焊接或将其铲掉或凿除重新焊接。
焊接件还很热易碎时,不得在其上或附近锤打。
要用监理工程师同意的钢卷尺进行测量,图纸上表示的钢结构尺寸都假定其温度是20℃。
每一刚件在发送前,要按承包人准备的标记图样清楚地标出,承包人应免费提供3份标记图样。在构件未经检查通过之前,不得在保护层覆盖下进行构件安装。如果发现哪个构件有缺点或不符合图纸及规范要求,应拆掉并且立即修理好。所有费用由承包人负担。
监理工程师的检查,并不能减轻承包人对由可能在安装期间或安装后出现的缺点进行修改的责任。
不允许扩大所打洞孔,或破坏金属的情况出现。
608.05运输及操作
在交货前要特别注意,钢结构的提升、操作及运输中均应防止结构的破坏。
钢结构的运输及装卸方法应经监理工程师的批准。运输前,应将所有部件支撑牢固,包装结实,以防运输中受到损坏。
对到达现场后受到破坏的钢结构构件的补救,由承包人负责。
608.06保护处理
1、一般规定
除非图纸中有规定,用于本工程的钢构件均应采用监理工程师批准的两层红丹底涂料(每层干薄膜厚50um)和双层的酚醛瓷漆涂料(每层干薄膜厚50um)进行保护处理。
2、涂料
(1)底涂料应为zBG51026-87的红丹类Y53-31或监理工程师批准的类似品。
(2)顶层涂料应为ZBG51020--87的F04-1酚醛瓷漆或批准的类似品。
3、涂刷
(1)被涂的金属表面应用喷砂或手工或动力清除铁锈、松散封皮、油污以及所有其它外来杂物。
(2)当风、温度、湿度及大气污染条件对涂料性能及外观不利时,或因下述原因之一,不能涂刷料:
a. 红丹底涂时相对湿度高于80%,其它高于85%(用悬挂式湿度计测定的相对湿度)。
b.周围温度在10℃以下或35℃以上。
C. 被涂表面温度40℃以上。
d.外部条件对湿的涂层产生污染。
(3)当气候条件引起表面污染时,或前一遍刷过10小时后,或因其它原因使表面再污染时,要用饮用水刷洗表面,并在涂下遍涂料前凉干。如果监理工程师认为污染程度己达到洗不掉的程度时,应重新刷洗表面。
(4)为了防止水的侵入,应采用与涂料相适应的填料将螺栓接缝封闭。
(5)涂过的钢构件必须待外层完全干燥或在涂后不少于2天才能装运。
(6)所有污损的构件、螺栓、螺母及工地焊接,都必须清除干净重新涂漆并符合上述要求,并使监理工程师满意。
(7)承包人应对所有被涂料溅污的结构物修整并达到监理工程师满意。
609节 桥梁支座
609.01范围
本节工作内容为提供设计制造、试验、运送与安装桥梁支座的有关技术要求。
609.02一般规定
1、桥梁支座应按图纸所示或经监理工程师和项目总承包人批准的制造厂的支座型式提供。
2、可以考虑变更支座,但它们必须满足本规范的要求。承包人应向监理工程师递交变更的桥梁支座的详图及工程中建议使用的支座安装方法的详细内容、设计计算、装配图及其它资料。
3、变更桥梁支座应按规范进行试验。在试验按要求完成并且试验结果得到监理工程师批准前,桥梁支座不得发送工地。提供适当支座的同时也应提供所需的裤钉、裤帽、固定螺栓和所有部件。
4、桥梁支座应标出制造厂的支座类型及编号,并附一览表,表明支座上的标记与在每个桥梁工地所指定的位置的关系。
5、承包人应对纵坡上及弯道上的桥梁,在支座施工时作相应的调整和处理,使支座与梁板能均匀充分接触井限制水平移动。
6、桥梁支座的设计及在构造物上的固定方法,应使支座在需要修理或更换时,能够拆卸方便。应按交通部规范JTJ023-85《公路钢筋混凝土及预应力混凝土桥涵设计规范》的要求设计桥梁支座。承包人对于在纵坡上及弯道上的桥梁,在其支座施工时应作相应的调整和处理,使支座与梁板能均匀充分地接触。
609.03材料
1、橡胶支座成品
橡胶支座成品的规格系列、技术条件及力学性能检验和成品验收应符合下列标准要求:
(1)《公路桥梁板式橡胶支座规格系列》(JT/T4-93 )
(2)《公路桥梁板式橡胶支座成品力学性能检验规则》 (JT3132.3-90)
(3)《公路桥梁盆式橡胶支座》(JT3141-90)
2、证书与鉴定
每批橡胶支座产品应有工厂试验报告,并由一个具有检验资格的或监理工程师认可的试验机构签字,证明这批产品符合上述标准或规范,及符合下述材料和制作的要求。
3、橡胶
橡胶应是100%的纯氯丁橡胶(聚氯丁橡胶),并应符合表609-1的要求。
氯丁橡胶性能表 表609-1
说 明
数 值
硬度(邵尔A)
60°±5
拉伸强度(Mpa)
≥17
扯断伸长率(%)
≥400
橡胶与金属粘接剥离强度(KN/m)*
>7
低温试验(脆性温度)℃
≤-40
耐臭氧试验
无可见裂纹
老化试验
100℃
70小时
最大拉伸强度降低率(%)
≤15
最大拉断伸长降低率(%)
≤40
最大硬度增加(邵尔A)
≤+15
橡胶与四氟板剥离强度(KN/m)*
>4
恒定压缩变形(%)
≤20
注:表中数值应示于制造厂出版的试验证明书内。
4、钢材
橡胶支座内夹钢板应为辗压低碳钢薄板,不能带锐利的边,并应符合GB912-82《普通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结构薄板技术条件》A号钢标准。
制造滑动面使用的不锈钢要符合GB3280-84《不锈钢冷轧钢板》标准。
用于支座的其也钢材应符合本规范608节有关要求。
5、聚四氟乙烯
用于滑动支座的聚四氟乙烯性能应满足表609-2的要求。
聚四氟乙烯的物理机械性能 表609-2
性 能
指 标
耐磨性(磨痕宽度mm)
≤40
抗压强度(1%形变Mpa)
≥30
支座与混凝土表面摩擦系数μ
≥0.3
支座与钢板摩擦系数μ
≥0.2
四氟板与不锈钢板摩擦系数μ(加硅脂)
支座压应力7.0~7.5 Mpa
≤0.08
支座压应力10~12.5Mpa
≤0.06
硬度(HB)
6~8
粘结剪切强度(与铸铁,Mpa)
≥5
6、油毛毡
用于油毛毡支座的油毛毡应符合表609-3的要求。
石油沥青袖毛毡技术指标 表609-3
指 标 名 称
指 标
不透水性:动水压法保持30min(Mpa)
≥0.15
吸水性:(油毛毡浸水24h后的吸水率 )(%)
≤1~3
抗拉强度(MPa):(在18±2℃时每卷纵向)
≥52
柔度:18±2℃油毛毡围绕φ25mm棒上
无裂纹
耐热度
在85±2℃温度下加热5h涂盖层应无滑动和集中性气泡
609.04制作要求
1、纯橡胶支座
纯橡胶支座可个别模制,或从原来模制的条或扳切割出来,切断后的边缘要平整。
2、橡胶夹板支座
(1)支座应是按图纸要求由工厂预制的。如果材料与规定一致、并具有相同面积和有效厚度的任何标准支座均可使用。
(2)钢夹板最小厚2mm。夹板间每层合成橡胶的最小厚度5mm。所有组成部分都应坚实地铸成一个整体。夹板周围的橡胶保护层厚度至少2.5mm。
(3)当对试样进行分离试验时,橡胶与金属的粘结,应是在橡胶一方被破坏。
(4)支座性能应符合表609-4的要求。
橡胶夹板支座技术指标 表609-4
指 标 名 称
指 标
硬度(邵尔A)
60°±5
极限抗压度(Mpa)
70
抗压弹性模量(Mpa)
E=53S-41.8
抗剪弹性模量(Mpa)
1.1
橡胶片容许剪切角(Arctga)
0.7
容许压应力(Mpa)
10
注:表中S=(aⅹb)/2t(a+B)。其中:a为支座全长(mm),b为支座全宽(mm),t为中间层橡胶片厚度(mm)。
(5)有关纯橡胶支座、橡胶夹板支座,其允许误差应符合表609-5的要求。
橡胶支座允许误差 表609-5
项 目
允 许 误 差(mm)
支座平均厚度
0,+3
水平尺寸
0,+5
橡胶各层厚度
0,+2
平行于理论平面的平面误差(顶面、侧面、薄钢板片)
0,+2
薄钢板片边缘保护层
0,+2
3、四氟滑板支座
四氟滑板支座按图纸要求购进或加工时,除应满足夹板支座技术指标外,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四氟滑板支座由四氟板和内夹有钢板的氯丁橡胶垫块组成。四氟板厚度在2~3mm之间(如四氟板需要嵌入承垫钢板内,不包括嵌入深度)。用来制造四氟滑板的树脂纯度为100%,相对密度2.13~2.23,布氏硬度为60°。
(2)用于粘结四氟板的枯结剂,应经监理工程师批准。
(3)在承压应力小于20MPa情况下的不锈钢板与纯四氟板之间的摩擦系数不得大于4%。
(4)四氟板与橡胶粘接的剥离强度不小于0.4MPa,剪切强度不小于1.5MPd。
(5)为使支座安装以后能经常对四氟板滑动表面进行润滑和延长润滑的有效性,应在四氟扳上设置填滑润剂的凹坑或凹槽。
(6)用直尺与测隙规测量的滑动表面的平坦度偏差,不能超过直尺长度的1/2000。
(7)滑动表面可用润滑剂润滑,所用润滑剂应经监理工程师批准。
(8)支座的外露部分应按本规范608节要求进行保护处理。
(9)四氟板接触面压应力不应超过表609-6的限值。
四氟板接触面压力限值 表609-6
接触面及荷载类型
粘结的四氟板
围闭的四氟板
平均接触面压应力(Mpa)
恒 载
20
30
全部荷载
30
45
最大接触压应力(Mpa)
恒 载
25
37.5
全部荷载
37.5
55
注:接触压力的计算面积应以滑动面的毛截面积为准,不必扣去填润滑剂凹处的面积。
4、油毛毡支座
油毛毡支座应根据图纸要求的尺寸剪裁,如图纸上无尺寸要求时,应根据梁(或板)与墩、台帽压面的大小剪裁,厚度按图纸要求。
5、有侧限的(盆式)橡胶支座
(1)有侧限的(盆式)橡胶支座,由封闭在钢盆内的橡胶圆盘组成,如果需要滑动,用聚氯乙烯(PTFE)滑板,在直正平滑的不锈钢表面上水平滑动。
施加于橡胶垫板上的最大平均压应力不能超过30MPa。平均压力的计算要以橡胶垫板与其上层圆形盖板的整个接触面积为依据。要限制盆式支座绕水平轴的旋转,使在橡胶垫板周边引起的竖向应变不超过0.1。
(2)为防止在荷载作用下橡胶从钢盆中挤出来,应在圆形盖板之下,橡胶垫板顶部之上,设置密封的垫圈。
(3)如果橡胶垫板具有粘性流体的作用,则在封闭的钢筒壁上,要考虑橡胶垫板上竖向荷载产生的横向压力(即横向压力与橡胶垫板上的竖向压力相等)。
(4)PTFE滑板必须嵌入承垫材料,PTFE滑板厚度及外露量按表609-7规定。
PTFE滑板厚度及外露量 表609-7
PTFE滑板最大尺寸(直径或对角线)(mm)
最小厚度(mm)
最大外露量(mm)
<600
≥600及≤1200
>1200及≤1500
4.5
5.0
6.0
2
2.5
3.0
(5)PTFE板、粘结剂、不锈钢和润滑油等的要求见609.03.3的要求。
(6)不锈钢接触表面构成支座的上部分。为使滑动发生在PTFE与不锈钢的接触表面之间,应使上部分的钢板比下部分的PTFE板大。设计应使接触面总是全部接触,以防止脏物、磨耗颗粒等的进入。用作制造滑动面的不锈钢应符合中国标准GB1220-75,完成后的表面粗糙度不能大于0.4umCLA。
(7)把不锈钢滑板用环氧酚醛树脂粘在整个金属背垫板(即锚埋于梁底面的钢板)上,其粘着强度至少要与PTFE板(与钢板)粘着强度相符。不锈钢滑动板的边缘与背垫板的边缘距离不能小于5mm。除粘结外,不锈钢板的四角及边缘应以螺栓、铆钉或螺钉等机械固定装置固定于背垫板,用以抗剪。该剪力为0.06倍支座竖向承压力。固定装置不得影响滑动。所有这些机械固定装置均应以防锈材料制成。
(8)所有不锈钢滑板的背垫板应符合在最大荷载下不变形及滑动表面平整性的要求。浇注混凝土时要特别注意支座部分。
(9)所有滑动表面的摩擦系数不能超过表609-2规定的值。
(10)当支座安装后,应经常对PTFE滑动表面进行润滑。为了延长润滑的有效性,应在PTFE上设置填润滑剂的波纹和凹槽。
(11)用直尺与测隙规测量的滑动表面的平坦度差,应不超过边缘长度的1/2000。
(12)当设计中有阴阳头接合的部分,制造过程中要保证它们准确地成对。设计固定或约束装置,以限制桥梁上部结构水平活动的支座。所有组成这种约束装置的结构,在水平荷载作用下,支座各部分抗剪切或抗撕裂的最小安全系数为2。当在滑动支座上设置侧向约束装置时,设计中还应考虑到在约束的滑动面产生摩擦引起的力。
(13)为了限制侧向活动而用导向装置安装的滑动支座,导向装置接触面的表面按滑动面处理。为了改善抗变形及抗剪切能力,在导向装置表面,可以使用特性与PTFE相似的最多含25%(按重量计)玻璃纤维的PTFE复合材料。它与带不锈钢滑动板的滑动导向装置的平均接触面压应力,应不超过60MPa,摩擦系数不大于表609-2的值。其它类型滑动表面的相应值要经监理工程师批准。
(14)应在支座的顶部、底部作出清楚的标记。组装后的支座上下表面应是平行的,其容许偏差为+0.10。
(15)应设置适当的吊装装置。
(16)当支座最后被检查及验收后,应将支座各部分组装并栓紧在一起。滑动支座在装配时,如监理工程师有规定,上、下两部分应错开放置,夹紧板要足够结实,保证异物不污染滑动面,并且支座各组成部分在运输及装卸时都保持在原来位置。夹紧板应容许承受支座的垂直压力。夹紧板应保持其位置,直到支座最后就位。支座?件出厂后任何时候均不能任意拆卸。
6、橡胶支座的试验
(1)支座应提前请求审批和定货,以便有足够的时间进行试验和补救,不致延误合同期。
(2)在支座制造及试验阶段,如果监理工程师要求检查,承包人应作出安排并提供设备。
(3)应对橡胶支座进行下列试验:
a. 物理性能;
b.承压及抗剪刚度;
c. 橡胶与钢板之间的粘结;
d.风化。
(4)全部试验的试验方法应符合JT3132.2--88《公路桥梁板式橡胶支座规格条件》的有关规定。
(5)在各类支座中,至少对其中一个支座进行上述试验。而承压及剪切的刚度试验则需对每一个支座分别进行。
(6)支座的检验应符合JT3132.2--88《公路桥梁板式橡胶支座规格条件》的有关规定。
7、有侧限的(盆式)橡胶支座的试验
(1)支座应提前请求审批和定货,以便有足够的时间进行试验和补救,不致延误合同期。
(2)在支座制造和试验阶段,如果监理工程师要求检查,承包人应作出安排井提供设备。
(3)应对有侧限的橡胶支座进行下列试验:
a. 对PTFE滑动表面摩擦试验:
b.整个支座的竖向检验荷载试验;
c. 整个支座的横向检验荷载试验。
(4)每类支座中至少要对一个支座进行三种试验。如同类材料及支座己作过试验,且己有满意结果可被监理工程师所接受时,则上述试验可以不再进行。
(5)PTFE滑动面摩擦试验
a. 将两个支座背靠背合在一起,放在两压板之间,施加一个与桥梁支座表内相等的恒载压力于一对支座上。该荷载施加 1小时后将水平力以每分钟0.2% 的竖向荷载的速率施加在一对滑板上,使之能够在不锈钢和PTFE滑动面之间,以每分钟不大于50mm的速率,产生不小于25mm的滑动。
b. 记录产生滑动所需的最大力,然后从设备上卸除支座上的荷载,井进行检查。
C. 摩擦系数的计算及控制范围如下:
最大水平力
———————≤表609-2的值
2X竖向荷载
d. 试验后,应检查不锈钢的平坦度是否在规定的限界以内,与背垫板间的粘结应不受影响。PTFE应不受机械损害。
e. 试验应在室温下进行,要润滑PTFE板的表面。
(6)竖向检验荷载应是桥梁支座表中规定的最大竖向荷载的1.5倍。
(7)整个支座的水平检验荷载试验:
a. 水平检验荷载应是桥梁支座表内规定的最大水平荷载的1.5倍。
b. 要结合坚向检验荷载进行这一试验。水平荷载随竖向荷载不断地增加。
(8)如果发现下列迹象应撤换支座:
a. 橡胶裂缝或永久变形;
b. PTFE板滑动面撕裂,产生裂缝或永久变形;
C. 支座密封圈或其它部分裂缝或永久变形;
d. 支座板或圆形盖板的金属表面与盆之间,出现接触不正常的磨损痕迹。
(9)应至少对一批支座中的一个支座进行上述试验。如果该支座试验的结果不符合规范的要求,则应在这批支座中另外抽取两个进行试验,如果这两个支座的试验结果符合规范要求,使监理工程师满意的话,那么可以接收这批中的其它支座。
(10)如其中一个仍不合格时,则应对这批中的其它支座逐个进行试验,每一个支座的合格与否视其试验结果而定。
609.05支座安装
1、一般规定
(1)墩、台支座位置处的混凝土表面,应当光滑、平整和清洁,以保证全面积上压力均匀。为了支座更换方便,不应采用绝对的固定装置。
(2)承包人应认真检查所有表面、底座或支座垫石标高。安装的桥梁支座的标高,如与图示不同,应调整下部构造标高,使完成后的上部构造达到要求的标高。所有这些标高调整,应得到监理工程师批准。支座垫石的标高容许误差:简支梁为±10mm,连续梁为±5mm。
2、橡胶与橡胶夹板支座
(1)可采用经过批准的粘结剂或采用水泥坐浆,将支座粘结在结构物上,水泥砂浆为一份水泥,三份特许的砂,水灰比不得大于0.5。砂浆层应在支座边缘的各个方向延伸出5cm并予以修整。
(2)在上部结构为现场浇注混凝土的地方,要用经批准的粘结剂将支座粘结在垫石或砂浆垫层上。然后将梁底模板安装就位于支座四周。要特别注意在铺设混凝土时不要扰动支座。
(3)除非专门在图纸上注明,应在日平均温度+10~+20℃的范围内时安装支座。
3、四氟滑板支座
(1)按照图纸说明的线形及高度准确地安装支座。要特别注意滑动面准确地安装成水平。
(2)在支座安装前,用由制造商提供的模板,将剪力键、锚固螺栓准确地安装在下部结构内。
(3)四氟滑板支座的安装顺序必须经监理工程师批准。
4、油毛毡支座
(1)当上部构造就位时应保持毛毡的正确位置。
(2)支座应在日平均温度+10~+30℃的时间内安装。
5、有侧限的(盆式)橡胶支座
(1)按图纸所示的线形及高度准确地安装支座。要特别注意确保滑动面严格保持水平。
(2)承包人应认真检查所有支座表面的标高及安置支座的底座或垫石的标高。未经监理工程师批准,不得随意调整这些标高。在支座安装前,要根据制造商提供的样板,将剪力键、锚固螺栓准确地安装在下部结构内。
(3)应按照下述操作顺序或经监理工程师同意的其它操作顺序安装支座:
a. 将支座安装在叠置的钢楔上或类似的高度调整装置上。在安装前,支座之下的楔的位置要得到制造商的同意。
b.为了避免在铺设环氧砂浆层时倾斜或扰动支座,应将支座固着于剪力键或锚固螺栓上。
C. 支座下边与下部构造之间的空隙要用捣实的环氧砂浆填好。环氧砂浆的28天立方体强度最小是40MPa。环氧砂浆的厚度不能小于35mm或大于50mm。
e. 环氧砂浆立方体强度达到30MPa时,取出钢楔,用环氧砂浆填塞孔隙然后按要求进行上部结构施工。在支座之上的上部结构完工前,夹紧固定板要保持在原位。在取出楔于之前,不能对支座施加荷载。
610节 桥梁伸缩缝
610.01范围
本节工作内容为提供和安装桥梁伸缩缝,以及所有工程的其它纵面、水平面和斜面活动接缝。
610.02一般规定
1、伸缩缝型式必须按图纸所示或监理工程师指示办理。
2、承包人应报送制造厂家的材料试验说明书,以保证所有提供的材料是符合规范要求的。
3、监理工程师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要求承包人在专门试验室进行试验,以证实材料是否符合规范。
610.03材料
1、橡胶封条
(1)封条必须采用聚合氯丁二为唯一的基本聚合物,通过硫化后的硬化橡胶预制和加工制成。
(2)封条尺寸和形状如设计图所示。如通过监理工程师的批准,可选用其它形状封条。
(3)封条材料应符合表61O-1的要求。
橡胶封条的物理特性 表610-1
特 性
要 求
抗拉强度(Mpa)
12
硬度(邵尔A)
56°±5
伸长率(%)
450
抗老化性(70℃,96h)
扯断强度变化率(%)
+10,-30
损失伸长率(%)
+10,-30
硬度变化
<10
永久压缩变形(70℃,22h, %)
<25
2、型钢
应符合GB700--79A级钢或者ASTMA30级标准。
3、钢筋
应符合603节要求。
4、热灌沥青填缝料(玛蒂脂,沥青胶结料)
(1)热灌填缝料应符合ASTM3405, 1109或AASHTOM-301的要求。
(2)当接缝处温度低于+10℃时,不得灌注填缝料。填缝料和灌注温度不应超过安全加热温度。
610.04施工要求
1、一般规定
(1)间隙的大小应和安装时的桥梁平均温度相适应,除非监理工程师另有指示,接缝应在日平均温度为+10~+25℃范围时进行安装。
(2)全部专用材料的拌和、使用和养生,应符合生产厂家的材料说明书要求。
(3)当混凝土或砂浆在伸缩构件下浇注和凝结时,应当防止构件和固定支承之间相互移动。
(4)为减少跳车情况的发生,桥面伸缩缝应在路面铺设完毕后安装。
安装的方法是将桥面伸缩缝两边各50cm内的路面用无齿锯切下,露出预埋钢筋,将桥面伸缩缝用吊梁吊起,调整标高,并用三米直尺检查与原有路面的平顺度。
安装后的桥面伸缩缝,缝面必须平整,并无堵塞、渗漏、变形、开裂现象。调整好平顺度后,将伸缩缝钢筋与予埋钢筋焊牢。伸缩缝与原有路面的坑槽用C40水泥混凝土填满、震实后找平。养护7天开放交通。
2、橡胶条式接缝
(1)当预埋型钢时,应保证混凝土完全充满,无遗留气泡。
(2)当接缝处角钢一半就位时,另一半应设置纵向约束。按缝的两边定位应设置加强靠背或垫木。并应立即将其固定在两边上部构造上。
(3)钢板和角钢上的铁锈应予清除,表面应清洁、干燥和粗糙。
(4)预制橡胶封条安装就位时,应用制造厂生产的专用胶结剂,并要严格按照说明书执行。
(5)嵌入接缝的橡胶条,纵向应正直,橡胶封条、角钢顶面和桥面齐平。橡胶封条嵌入接缝后, 48小时内不许拢动。
3、接缝
(1)安装接缝时应按图纸所示,或按监理工程师同意的其它办法进行。
(2)接缝封缝材料应符合图纸或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未经监理工程师的书面批准,不得变更接缝封缝材料。
611节 桥面工程
611.01范围
本节工作内容包括现浇桥面、桥面铺装、桥头搭板和排水,大、中桥梁护栏及桥面其他附属工程有关作业。
611.02材料
1、钢筋
钢筋应符合603节的要求
2、混凝土
混凝土应符合606节的要求。
3、沥青混凝土
沥青混凝土材料必须符合305节的要求。
4、泄水管
(1)除非图纸另有说明,桥面泄水管应是灰铸铁件,其铸造要求应符合国家冶金部有关标准的规定。
(2)泄水管管部与盖于必须密合,且不得有浇铸缺陷、海绵孔、裂缝、砂眼和其它影响强度及使用价值的缺陷。
(3)铸件的角应成圆角,边楞应明显完整。
(4)应清除所有灰铸铁件的鳞屑,使表面光洁均匀。
5、防水层
防水层的材料应符合图纸规定或监理工程师的指示。
6、钢构件
钢构件应符合608节的要求。
611.03现浇混凝土桥面及桥头搭板
1、除非图纸另有规定,梁与现浇桥面的期差不得超过3个月,以避免梁与现浇桥面之间存在过大的收缩差。
2、进行浇注前,承包人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一份拟采用的脚手架、模板体系和浇筑顺序的详细说明。未经批准,不能进行桥面混凝土浇注工作。
3、为使现浇桥面与下面的预制混凝土构件紧密结合,预制构件表面必须粗糙,在现浇桥面前用高压水冲洗干净。
4、现浇桥面必须在大梁的连接钢板已焊接、上部构造件的横向伸出钢筋已焊接或绑扎、预留的缝槽已灌注过灰浆后才能开始。
5,进行现浇桥面时,应按图纸所示的位置及尺寸预留好伸缩缝的工作槽。当有桥面伸缩缝时,应特别注意与其相配合。
6、现浇桥面及桥头搭板内的钢筋(网)应严格按照图纸规定或监理工程师的指示设置。
桥头搭板的浇注参照现浇桥面的要求,并符合图纸或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611.04水泥混凝土桥面铺装
1、水泥混凝土桥面铺装的施工应按306节要求进行摊铺。
2、必须严格按照图纸规定或监理工程师的指示设置桥面铺装内的钢筋。
3、在现浇桥面上摊铺混凝土桥面铺装前,应按施工缝的要求对现浇桥面进行处理。
4、桥面铺装应在全桥宽上进行。
611. 5沥青混凝土桥面铺装
1、沥青混凝土桥面铺装必须按照305节规定进行摊铺。
2、在沥青混凝土桥面铺装下,如另有一层水泥混凝土底层时,应待底层的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强度的70%以上时方能铺筑沥青混凝土桥面。
3、铺筑沥青混凝土之前应在现浇桥面上浇洒粘层。
611.06桥面防、排水
1、防水层
(1)防水层应在横桥向闭合铺设。底层的表面应平整、干燥、干净。
(2) 沥青防水层不宜在雨大或低温下铺设。
2、泄水管
(1)泄水管必须在浇注混凝土时安装,在后继工作中特别是桥面铺装时应避免泄水管堵塞。
(2)桥面铺装时应把泄水管的口部留出,周围为铺装层所包围,形成一个空洞以接受水流。
(3)泄水管下端应伸出结构物底面10~15cm。
611.07桥梁护栏
1、桥梁护栏系统的施工应包括在图纸所示的或监理工程师指定的位置上拼装和架设所有全部构件。
2、桥梁护栏混凝土必须符合606节的要求,钢构件必须符合608节的要求。
3、桥梁混凝土护栏应采用现浇。所有工作都应根据603节和606节的有关规定完成,护栏应修饰表面,还应在就位处形成顺适均匀的外观。
4、小桥、涵洞及通道上设置的桥梁波形梁护栏应符合802节的有关规定。在构造物上设置支柱时,应按照图纸进行施工。
611.08桥面其他附属工程
桥面其他附属工程包括缘石、栏杆、通讯管道等部分,均应符合图纸要求和本条有关规定。
缘石
为了减少从缘石与桥面铺装缝中渗水,缘石宜采用现浇混凝土,使其与桥面铺装的底层混凝土结为整体。
2、栏杆
(1)安装栏杆柱时,必须全桥对直,校平(弯桥、坡桥要求平顺)竖直后用水泥砂浆填缝固定。栏杆柱的固定强度,应使监理工程师满意。
(2)兼作防撞护栏的桥梁栏杆还应符合802节的有关规定。
(3)金属栏杆的材质、加工、焊接及防腐应符合图纸规定。
3、通讯管道
(1)通讯管道应按图纸规定设置。管道表面应作必要的防锈、防腐处理。
(2)固定管道的预埋件应在所处部位混凝土浇筑或构件预制时设置,事先承包人应根据管道设置要求作出预埋件位置总体设计,并经监理工程师批准,以保证管道的安装位置正确。避免预埋件漏设。
611.09质量标准
1、现浇桥面及桥面铺装
(1)桥面排水应良好,伸缩缝无阻塞、渗漏、变形、开裂现象。
(2)桥面铺装最小厚度不得小于图纸规定值,最大厚度应经监理工程师核实控制在设计允许增大的恒载值内。
(3)桥面铺装的平整度、高程等指标的控制根据300章的有关规定执行。
防水层(包括与泄水管衔接处、伸缩缝)不得漏水或使水渗入结构本体,防水层应铺设齐全、接缝严密、粘结紧密、无裂缝、损伤、气泡、脱层和滑移现象。
栏杆及墙式护栏应牢固,直顺,美观,扶手不得有断裂或弯曲,接缝处无开裂现象,填料必须饱满平整,伸缩缝必须伸缩有效。栏杆及墙式护栏安装的质量标准见表611-1、及表611-2。
栏杆安装的质量标准表 表611-1
项 次
检 查 项 目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1
栏杆柱平面偏位(mm)
4
2
栏杆扶手平面偏位(mm)
3
3
栏杆柱顶面高差(mm)
4
4
栏杆柱纵横垂直度(mm)
4
5
相邻栏杆扶手高差(mm)
5
墙式护栏安装的质量标准表 表611-2
项 次
检 查 项 目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1
平面偏位(mm)
4
2
顶面高差(mm)
±3
3
垂直度(mm)
4
4
护栏接缝两侧高差(mm)
5
4、缘石安装应线条直顺,整齐美观。
612节 石砌墩台及拱圈
612.01范围
本节内容为石砌桥梁墩台、翼墙及拱圈的砌筑。
612.02材料
1、一般规定
应符合502节的要求
2、粗料石
(1)粗料石须大致加工修凿成正六面体,其厚度不小于20cm,宽度不小于厚度的1~1.5倍,长度不小于厚度的4~4.5倍,表面凹陷度不大于2cm。
(2)粗料石作为镶面时,丁石长度应比顺石宽度大15cm。用于外露面的表面,应在不大于10cm范围内加以修凿,其表面凹陷度不超过1.5cm。
(3)镶面石如用于角隅、拱圈或桥墩两端时,应加工成需要的形状。
3、拱石
(1)拱石可由片石、块石或粗料石制成。石纹宜尽量垂直于拱轴线,沿拱圈内弧的厚度应一致。
(2)粗料石用作拱石时,如拱背长度大于拱腹长度,且其差值大于0.3倍拱背长度时,拱石应做成楔形,否则拱石可大致做成六面体,但需采用变宽的径向砌缝,以便调节拱腹与拱背长度差。
4、片石及块石
应符合502节的要求
5、砂浆
应符合502节的要求
612.03施工要求
1、一般规定
(1)浆砌抉圈和拱上建筑所用砌块的类别、强度和规格应符合设计图纸规定或监理工程师的指示。
(2)拱架模板的制作、安装,拆除应符合602节的规定。
(3)浆砌块、片石桥梁墩、台及翼墙的砌筑应符合500章的要求。
(4)所有砌体的冬季施工应符合500章的要求。
2、镶面砌筑
(1) 镶面石应一丁一顺或二顺一丁排列,砌缝横平竖直,砌缝宽度不大于2cm,上下层竖缝错开距离不小于10cm。
(2)里层如用块石砌筑,其平缝和竖缝的宽度,应分别不大于3cm和6cm。
(3)如用混凝土预制块代替粗料石镶面,其砌缝的宽度应为1~1.5cm。
3、拱圈砌筑
(1)拱圈的辐射缝应垂直于拱轴线,相邻两行拱石的砌缝应相互错开,错开距离不小于10cm。
(2)浆砌粗料石和混凝土预制块拱圈的砌缝宽度为1~2cm,块石拱圈的砌缝宽度应不超过3cm。
(3)砌筑拱圈时,必须在纵横向保持对称和均衡,并应随时注意观测和控制拱圈的变形。多孔连续拱桥拱圈砌筑,还应考虑连拱的影响。
(4)跨径16mm以下拱圈,当用满布式拱架砌筑时,可以从两端拱脚顺序向拱顶对称均匀地砌筑;当用拱式拱架砌筑时,宜在两半跨沿拱轴线各分成两段以上,对称地先砌拱脚和拱顶,后砌1/4点,如不分段,则需在砌筑拱圈的同时预压顶面以及1/4部位。
(5)跨径16~20m的拱圈,不论用何种拱架,每半跨均应分三段砌筑,先砌拱脚和拱顶部位,后砌1/4部位,隔开砌的拱段,其倾斜角大于砌块与模板间摩擦角时,应在拱段下侧设置临时支撑。
(6)跨径大于20m的拱桥,宜采用分段砌筑或分环与分段相结合的砌筑方式,必要时对拱架应预加一定压力。分环的厚度、分段的方法、砌筑的顺序、加压的方法和空缝。支撑的设备等,应预先做出施工设计,并提交监理工程师批准。分环砌筑时,应待下环合扰后视气温情况,间歇1~3天再砌筑其上面的环、段。
4、空缝的设置和填塞
(1)拱圈在砌筑时,应在拱脚、拱顶石两侧、拱架节点及其它易发生裂缝部位设置空缝,小跨径拱圈不分段砌筑时,可只在拱脚处设置空缝或不设空缝。
(2)不设空缝时,拱圈应在拱脚砌缝砂浆凝结前砌完。
(3)空缝的宽度应与拱圈宽度、拱圈的外露面砌缝相同,拱圈为粗料石时,应将空缝内腔宽度加大至3~4cm。
(4)空缝的填塞应在全环砌完后,拱架卸落前进行。
(5)填塞空缝可使用M20以上或体积1:1的半干性水泥砂浆,砂子宜用细砂或将中砂中较大颗粒筛除。
(6)所有空缝可同时填塞或由拱脚逐次向拱顶对称填塞,填塞时应分层捣实。
5、拱圈合拢和拱上建筑的砌筑
(1)除非图纸有规定或监理工程师另有指示,拱圈合拢宜在日平均温度10℃~25℃时进行。
(2)当拱圈分为若干段砌筑时,拱圈合拢应在砂浆强度达到50%以上时进行;如拱圈自拱脚至拱顶连续砌筑,则拱圈合拢须在砂浆强度达70%以上进行。
(3)实腹拱的上部建筑,应在拱架拆卸前砌筑;空腹的上部建筑,应在拱架拆卸后按事先安排的程序砌筑。未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砌筑工作不得进行。
612.04允许误差
完成后的墩台及拱圈砌体的允许误差应分别符合表6121及表612-2的要求。
墩台砌体允许误差 表612一1
检查项目
允许误差(mm)
检 查 方 法
两墩台间净跨(L)
L/3000或30
用钢尺量或用经纬仪测量
断面尺寸
片石镶面
+40,-10
每座墩台用钢尺量3处
块石镶面
+30,-10
每座墩台用钢尺量3处
粗料石镶面
+20,-10
每座墩台用钢尺量3处
表面平整度
片石镶面
50
每一外露面用3m直尺量3处
块石镶面
20
每一外露面用2m直尺量3处
粗料石镶面
10
每一外露面用2m直尺量3处
相邻砌块
彼此错位
块石镶面
不大于5
用钢尺量
粗料石镶面
不大于3
用钢尺量
墩台顶面或起拱线标高
±10
用水准仪检查
轴线偏位
10
用水准仪检查
垂直度
(或坡度)
片石镶面
0.5%
每一外露面吊垂直线检查3处
块石、粗料石镶面
0.3%
拱圈砌体允许误差 表612-2
检 查 项 目
允 许 误 差
检 查 方 法
拱顶及L/4点标高
+20,-10
用水准仪检查
拱圈宽度
有镶面时
+20,-10
用钢尺量
无镶面时
+30,-10
拱圈厚度
粗料石
+2%,-0
用钢尺量拱脚、拱顶、L/4共5处
块 石
+3%,-0
相邻砌块
彼此错位
粗料石
不大于3
用钢尺量
块 石
不大于5
轴线偏位
+20,-10
用经纬仪检查拱脚、拱顶、L/4共5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