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球字( 2006) 289 号
关于下发国际足联,2006 年足球竞赛规则
的修改》的通知
各会员协会、行业体协、中超足球俱乐部、中甲足球俱乐部、乙级足球俱乐部、女子足球俱乐部,北京体育大学、中国足校,
现将国际足联《2006 年足球竞赛规则的修改》发给你们,请组织本单位的有关人员学习和贯彻 并复印下发给本单位所辖裁判长、裁判讲师和裁判员。
根据国际足联的规定,中国足协于 2006 年 6 月 1 日起在全国各级足球比赛中对《足球竞赛规则,中的相应条款按修改后精神执行。
附:,2006 年足球竞赛规则的修改,
二 00 六年五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中国足协 竞赛规则 修改 通知
2006 年足球竞赛规则的修改
国际足球理事会 2006 年 例会 于 2006 年 3 月 4 日在瑞士卢塞恩召开。
下面是会上对足球竞赛规则进 行的修改以及其它一些相关说明,
对足球竞赛规则的一些修改及理事会决定
第四章:队员装备
基本装备
原因:加入“以下几个相互分离的部分”以保证基本装备各部分相互分离,以禁止运动上衣和短裤以任何形式相连。
第十章:计胜方法
竞赛规则
原条款
当竞赛规程要求比赛成平局需要决出胜者时,只能遵循下列经国际足球理事会批准的程序,
z 客场进球规则;
z 决胜期;
z 踢罚球点球。
新条款
当竞赛规程要求 一场 比赛或 主客场两回合比赛总比分 成平局需要决出胜者时,只能遵循下列经国际足球理事会批准的程序,
z 客场进球规则;
z 决胜期;
z 踢罚球点球。
原条款
队员必需的基本装备是,
z 运动上衣;
z 短裤——如穿紧身内裤,必须与短裤的主色同一颜色;
z 护袜;
z 护腿板;
z 足球鞋。
新条款
队员必需的基本装备必须包含 以下几个相互分离的部分,
z 运动上衣;
z 短裤——如穿紧身内裤,必须与短裤的主色同一颜色;
z 护袜;
z 护腿板;
z 足球鞋。
第十二章:犯规与不正当行为
可警告的犯规
罚令出场的犯规
新条款
如果 场上 队员,替补队员或者被换下场的队员 违反下列七种犯规中的任何一种,将被罚令出场并被出示红牌,
1,严重犯规;
2,暴力行为;
3,向对方或其他任何人吐唾沫;
4,用故意手球破坏对方的进球或明显的进球得分机会(不包括守门员在本方罚球区内) ;
5,用可能被判为任意球或球点球的犯规,破坏对方向本方球门移动着的明显的进球得分机会;
6,使用无礼的、侮辱的或辱骂性的语言及动作;
7,在同一场比赛中得到第二次警告。
被 出示红牌,罚令出场的 场上 队员,替补队员或者被换下场的队员 必须立即离开比赛场地附近及技术区域。
原条款
如果队员违反下列七种犯规中的任何一种,将被罚令出场并被出示红牌,
1,严重犯规;
2,暴力行为;
3,向对方或其他任何人吐唾沫;
4,用故意手球破坏对方的进球或明显的进球得分机会 (不包括守门员在本方罚球区内) ;
5,用可能被判为任意球或球点球的犯规,破坏对方向本方球门移动着的明显的进球得分机会;
6,使用无礼的,侮辱的或辱骂性的语言及动作;
7,在同一场比赛中得到第二次警告。
被罚令出场的队员必须立即离开比赛场地附近及技术区域。
原条款
如果队员违反下列七种犯规中的任何一种,将被警告并被出示黄牌,
1,犯有非体育行为;
2,以语言或行动表示异议;
3,持续违反规则;
4,延误比赛重新开始;
5,当以角球或任意球重新开始比赛时,不退出规定的距离;
6,未得到裁判员许可进入或重新进入比赛场地;
7,未得到裁判员许可故意离开比赛场地。
新条款
如果队员违反下列七种犯规中的任何一种,将被警告并被出示黄牌,
1,犯有非体育行为;
2,以语言或行动表示异议;
3,持续违反规则;
4,延误比赛重新开始;
5,当以角球、任意球 或掷界外球 重新开始比赛时,
不退出规定的距离;
6,未得到裁判员许可进入或重新进入比赛场地;
7,未得到裁判员许可故意离开比赛场地。
如果替补队员或者被换下场的队员违反下列三种犯规中的任何一种,将被警告并被出示黄牌,
1,犯有非体育行为;
2,以语言或行动表示异议;
3,延误比赛重新开始;
第十四章:罚球点球
违规/判罚
原因:与其它违规行为判罚保持一致
原因:与其它违规行为判罚保持一致,第四点内容已包含在第三点中。
原因:与其它违规行为判罚保持一致。
原条款
守门员的同队队员进入罚球区,或在罚球点前,
或距罚球点少于 9.15 米(10 码),
z 裁判员允许踢出该球点球;
z 如果球进入球门,得分有效;
z 如果球未进入球门,应重踢。
新条款
守门员的同队队员 违反竞赛规则,
z 裁判员允许踢出该球点球;
z 如果球进入球门,得分有效;
z 如果球未进入球门,应重踢。
原条款
主罚队员的同队队员进入罚球区,
或在罚球点前,或距罚球点少于
9.15 米(10 码),
z 裁判员允许踢出该球点球;
z 如果球进入球门,应重踢;
z 如果球未进门,裁判员应停止比赛,由守方踢间接任意球重新恢复比赛。
z 如果该队员触及了从守门员、
横梁或门柱弹回的球,裁判员将停止比赛,由防守方以间接任意球重新开始比赛。
新条款
主罚队员的同队队员 违反竞赛规则,
z 裁判员允许踢出该球点球;
z 如果球进入球门,应重踢;
z 如果球未进门,裁判员应停止比赛,由守方 在违规地点 踢间接任意球重新恢复比赛。
原条款
如果裁判员发出执行罚球点球信号后,球进入比赛之前发生下列情况,
主罚队员在踢球点球时违反竞赛规则,
z 裁判员允许踢出该球点球;
z 如果球进入球门,应重踢;
z 如果球未进门,裁判员应停止比赛,由守方踢间接任意球重新恢复比赛。
新条款
如果裁判员发出执行罚球点球信号后,球进入比赛之前发生下列情况,
主罚队员在踢球点球时违反竞赛规则,
z 裁判员允许踢出该球点球;
z 如果球进入球门,应重踢;
z 如果球未进门,裁判员应停止比赛,由守方 在违规地点 踢间接任意球重新恢复比赛。
第十七章:角球
程序
第三点
原因:与第一章保持一致。
1,有关裁判员,助理裁判员和第四官员的附加说明
延误比赛重新开始
新增第六点
经国际足球理事会批准,对足球竞赛规则进行的修改将在世界杯前的
2006 年 6月1日 而非 7 月 1 日生效。其它说明立即生效。
原条款
裁判员对采用战术行为延误比赛重新开始的队员必须予以警告。例如,
z 在错误的地点踢任意球,其惟一目的是想迫使裁判员判罚重踢任意球。
z 看着像要掷界外球,但突然又将球留给了同队队员去掷该球。
z 裁判员暂停比赛时,将球踢走或用手将球拿走。
z 过分地延误掷界外球或踢任意球的时间。
z 被替换下场时拖延时间。
新条款
裁判员对采用战术行为延误比赛重新开始的队员必须予以警告。例如,
z 在错误的地点踢任意球,其惟一目的是想迫使裁判员判罚重踢任意球。
z 看着像要掷界外球,但突然又将球留给了同队队员去掷该球。
z 裁判员暂停比赛时,将球踢走或用手将球拿走。
z 过分地延误掷界外球或踢任意球的时间。
z 被替换下场时拖延时间。
z 在裁判员停止比赛后故意碰球,引起冲突的
原条款
对方应在距球至少 9.15 米( 10 码)
以外,直至比赛进行
新条款
对方应在距 角球弧 至少 9.15 米 ( 10
码)以外,直至 角球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