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优生学,
北京医科大学中国协和医科大学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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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职业因素与优生华北煤炭医学院预防医学系张晗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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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职业因素与胎儿质量
(一)职业因素与职业危害人在从事工农业生产、科学技术活动及各种社会服务事业的劳动中,由于职业特点所接触的工作环境及劳动过程中的各种因素,对劳动者机体的机能状态和健康,可能产生一定的影响。所有这些因素都称为职业因素,是重要的环境因素之一。当某些职业因素对劳动者的健康以及劳动能力可产生一定的不良影响和有害作用时,则称之为职业危害( occupational haza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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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职业因素与职业危害生产环境中,由于工艺过程的特点,或防尘、
防毒、空气调节等卫生技术设备不良可出现某些职业危害。如高温、低温等异常气象条件; X射线,
γ 射线等电离辐射;紫外线、红外线、高频电磁场、微波等非电离辐射;噪声;振动;工业粉尘;
工业毒物等。劳动强度或劳动负荷过大,劳动姿势不良,长时间处于单一作业体位,也可称为职业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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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职业因素与职业危害职业有害因素对人体健康的影响,主要取决于职业有害因素的强度和浓度,以及接触有害因素的机会和程度,即接触时间的长短。强度(或浓度)小于一定界限或接触的机会少、时间短,
对机体健康可能没有影响,如强度(或浓度)超过一定限度或接触时间较长,可对劳动者健康有一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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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职业因素与职业危害为保护劳动者的健康,国家对各种职业有害因素都规定有卫生标准,如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噪声卫生标准等等。职业有害因素强度
(或浓度)超过卫生标准时,长期接触可降低机体对一般疾病的抵抗力,甚至使机体出现特殊的病理状态而发生职业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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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职业因素与职业危害妇女在月经、妊娠、更年期,生理机能状况发生变化,往往可提高对某些职业有害因素的敏感性,特别是有些有害因素对生殖功能及胚胎发育有不良影响,有些工业毒物还可自乳汁排泄而影响乳儿健康。
由于胚胎及胎儿对有害因素往往较成人敏感,
故当职业有害因素的强度对母体尚未引起明显毒作用时,亦可对胚胎或胎儿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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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职业因素与职业危害父母接触职业有害因素对胎儿质量影响早有报道。如铅作业女工及男工妻子自然流产及死产发生率高( Lewin 1904; 1927),洗衣妇等从事重体力劳动妇女出生畸形儿的频率高于一般家庭妇女( M.Donald 1958)等。 Erickson( 1979)
分析了 989名有先天缺陷婴儿父母职业史,初步发现唇腭裂婴儿母亲职业为护士者居多,伴有脐疝及腹裂婴儿中,母亲职业为印刷工人者较多。
(一)职业因素与职业危害
Hemminki( 1980)在芬兰用病例对照法对
1967~ 1977年间登记的 3300对三种先天畸形(中枢神经系统畸形、唇腭裂、肌肉骨骼畸形)按患儿出生时间与同一产院正常婴儿进行配对比较,
结果发现,中枢神经系统及肌肉骨骼畸形的母亲职业为工业及建筑业工作人员者较多见,唇腭裂以母亲职业为交通运输业工作人员婴儿较多见。
认为母亲职业环境对胎儿发育影响更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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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职业因素与胎儿质量学者近年来对母亲孕期接触化学物质与子代先天缺陷的关系进行研究的结果表明,母亲孕期接触汞、激素及苯等有机溶剂的婴儿中,先天缺陷发生率可达 27.36%~ 33.61%,显著高于对照组及我国先天缺陷发生率的平均水平(孔聪 1988;
张燕 1982)。胡妒珍等( 1991)对国内 10家橡胶厂进行调查的结果,橡胶生产女工子女中,先天缺陷患病率为 30.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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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职业因素与胎儿质量如果职业有害因素具有性腺毒性,则可对生殖细胞造成损伤,对男性可影响精子生成,使精子数目减少甚至无精子。如接触 CS2男工子女的先天缺陷患病率显著高于对照组。动物实验以 10~
100mg/m3浓度 CS2对雄性小鼠吸入染毒,5周后处死检查睾丸发现初级精母细胞染色体畸变率和性染色体异常率都显著高于对照组,认为子代先天缺陷率增高与父亲接触 CS2,生殖细胞受损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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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职业因素与胎儿质量职业有害因素对胎儿质量的影响除可表现为出现先天畸形外,尚可影响胎儿生长发育迟缓而出现低出生体重。近年来关于父母职业与儿童期恶性肿瘤的发生有无关联也引起人们的注意,如:
认为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与母亲孕期职业接触油漆、石油产品、苯、汽油、农药有关.
( Vansteensel-Moll 1985、舒晓鸥 1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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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职业有害因素对胚胎发育影响
(一)职业有害因素的 生殖毒性 和 发育毒性当职业有害因素具有 生殖毒性 和 发育毒性 时,
可影响胎儿发育从而影响胎儿质量。
环境有害因素,对从亲代看来属于生殖而对子代说来属于发育过程造成不利影响的作用称为生殖毒性( reproductive toxicity) 或 发育毒性
( developmental toxicity) 。不同研究者有不同理解,多主张生殖毒性与发育毒性应有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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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职业有害因素 生殖毒性 和 发育毒性生殖毒性主要指环境因素对生殖系统的不利影响,可表现为生殖器官及内分泌系统的变化;
以及对性周期和性行为,生育力,妊娠结局等的影响。而发育毒性乃指发育中的生物体自受精卵、
胚胎期、胎儿期乃至出生后直至性成熟,由于暴露于有害环境因素而产生的发育障碍而言。
发育毒性的表现,主要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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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职业有害因素 生殖毒性 和 发育毒性
1.发育生物体死亡( death of the
developing organism) 受精卵未发育即死灭或胚泡未着床即死亡,或着床后生长发育到一定阶段,
然后被吸收或排出即自然流产。胚胎死亡与畸形同时发生,是同一类损伤的不同程度反应。
2.结构异常( structural abnormality)
主要指胎儿形态结构异常,即畸形。是有害因素干扰胚胎正常发育而造成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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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职业有害因素 生殖毒性 和 发育毒性
3.生长改变( altered growth) 即发育迟缓(或生长发育迟缓 growth retardation)指子代器管或身体整体的重量和大小出现变化,胎儿的生长发育指标低于正常水准。例如低出生体重儿,脑小畸形等。一般以胎儿的生长发育指标比正常对照的平均值低 2个标准差作为生长迟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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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职业有害因素 生殖毒性 和 发育毒性
4.功能缺陷( functional deficiency) 包括器官系统、生化、免疫等功能的变化。功能缺陷往往要在出生后经过相当时间始能诊断,例如听力或视力异常以及精神发育迟缓等。 Klaiman等报告,在追踪观察一年所发现的畸形儿中,出生后即诊断者仅占全部的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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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职业有害因素 生殖毒性 和 发育毒性发育毒性的机理:
1.细胞毒性 干扰胎体细胞有丝分裂,引起细胞死亡而出现畸形或胚胎死亡。
2.影响分化过程中特殊事件导致畸形发生。
3.对胎体的各个细胞有均等损害作用,对任何组织都能造成损害,轻时出现生长迟缓,重则胚胎死亡。称之为非特异发育毒性作用。
4.干扰母体或胎盘功能间接影响胚体发育。
(二)胚胎发育不同阶段职业有害因素影响
1.妊娠前阶段(配子发生~受精) 当有害因素具有亲性腺作用时,可直接影响精子的生成及卵子的发育,或引起遗传损伤,使生殖细胞的染色体在数目和结构上发生改变或基因突变。结果可抑制授精,造成不孕或使受精卵发育异常而影响着床,导致发生未被觉察的流产。如胚泡着床,则影响胚胎的发育,致胚胎死亡而自然流产或胚胎发育异常而生出有先天缺陷的婴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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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胚胎发育不同阶段职业有害因素影响有人报告,自然流产中畸形或其它先天异常较活产可高 60倍以上。
观察来自父亲方面的影响,能充分说明生殖细胞遭受有害因素作用对胚胎发育的影响。
Infant( 1976)报道,氯乙烯聚合工厂男工妻子自然流产率高于对照组( 15.8%,8,8%,P<
0.05)。这可能是由于丈夫接触毒物造成生殖细胞损伤而引起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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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胚胎发育不同阶段职业有害因素影响
2.妊娠后阶段
( 1)前胚胎期 动物实验结果表明,受精后的卵裂至原条形成期间,有害因素可以对胚胎发生产生影响,超过一定阈值以上的物理、化学因素可引起胚胎死亡,但此阶段对致畸不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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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胚胎发育不同阶段职业有害因素影响
( 2)胚胎期 受精后第 3周进入胚胎期,此时期为各主要器官的形成期,3个胚层各自生成若干特定的组织和器官。一般说来,在受精后约 9周,
亦即妊娠的 3个月初,除神经系统和生殖器官等尚未分化完毕,外观和形态上已形成完整的个体。
器官形成期这一阶段对致畸的感受性最强,受有害因素影响,易引起畸形发生(图 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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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胚胎发育不同阶段职业有害因素影响
( 3)胎儿期 自妊娠 3个月初至终了的胎儿期阶段,器官分化已基本完成,随妊娠月数的增加,对致畸的敏感性逐渐下降,接触有害因素一般不引起畸胎。但对少数分化尚未完毕的器官仍有可能出现形态学上的异常。此时期受有害因素影响主要以导致发育迟缓、出生低体重儿或生后行为发育异常(图 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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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胚胎发育不同阶段职业有害因素影响
( 4)围产期及婴儿期 新生婴儿对环境中有害因素的不利影响甚为敏感,如古老文献中就曾报道,铅作业工人的乳儿,患病率及死亡率高
( Gaston)。婴儿接触职业有害因素,主要来自父亲或母亲由工作环境中带来的污染,如被污染工作服以及手带来的污染,或由于母亲乳汁中排除毒物,对乳儿的健康造成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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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影响胚胎及胎儿发育的职业有害因素由于职业因素对胚胎和胎儿发育的影响是一个新的研究领域,故对某些职业有害因素是否具有发育毒性,尚未取得一致的结论,还有待进一步研究。本节仅就目前已开展研究的职业有害因素概述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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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化学因素目前经动物实验证明对胚胎及胎儿发育有影响的工业化学物质和农药已有数百种。但经流行病学研究证明了的人类致畸物却为数不多。动物试验资料外推于人须慎重。有些物质于极高的浓度下对动物染毒可引起畸胎发生。但在生产接触的水平下,于人体上却未出现致畸作用。但在缺乏人体观察资料的情况下,动物实验资料仍具有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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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化学因素 铅铅是一种古老的工业毒物。早年文献报道铅作业女工及男工妻子,不孕、自然流产、早产、
死产及婴儿死亡率高,婴儿发育迟缓及智力低下发生率也高。近年报道,电视机生产中使用焊锡
(含铅)的女工,自然流产率明显增高,经常接触高浓度铅尘及铅蒸汽的冶炼厂及蓄电池厂的女工,自然流产及早产率以及低出生体重儿的发生率均明显高于对照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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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化学因素 铅
Needleman( 1984)报导,胎儿出生前暴露于铅,可使某些小畸形如:血管瘤、淋巴管瘤、阴囊积水、隐睾等发生的危险性增高。铅虽无明显致畸作用,但胎时暴露铅可导致出生后精神发育迟缓,影响智力发育。 Bellinger( 1981)报导,
将新生儿脐血铅含量作为胎儿期铅暴露指标,定期对婴儿发育情况进行监测,结果发现,婴儿精神发育指数( MDI)得分与脐血铅含量呈负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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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化学因素 铅张燕等( 1989)报道,母亲接触铅的蓄电池厂托儿所儿童病例对照比较,前者血铅含量高于后者,智力测定结果动作能、应物能、言语能、
应人能及总智能的智商,接触组均低于对照组。
动物实验,母羊孕期暴露于铅,血铅水平达
34μg/100ml 血时,仔羊学习能力低下。铅可通过胎盘进入胎儿,又有神经毒作用,未发育成熟胎儿神经系统对神经毒作用更为敏感,易受损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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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化学因素 铅脐血铅含量可作为胎儿铅暴露的指标,而脐血铅含量与母亲血铅含量相关。铅作业女工胎儿脐血铅含量显著高于非接触者胎儿脐血铅含量。
我国非职业铅接触妇女,血铅含量在
13.2μg/100ml (中位数),胎儿脐血铅含量为
6.9μg/100ml (中位数) (李凭建,1990)。一般认为,为保证胎儿正常发育,孕妇血铅须保证不超过 30μg/100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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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化学因素 铅新生儿先天性铅中毒表现为骨骺端有铅线及骨发育迟缓,低出生体重和脐血中铅含量增高。
母亲铅负荷对子代的远期影响。周仁( 1983)
报告,对 11名母亲脱离铅作业后 1~ 3.5年出生的儿童进行观察,5名仍有过量铅吸收。铅可于人体内长期蓄积,一旦妊娠又可动员出来进入胎儿体内。铅作业工人特别是铅中毒或铅吸收的人,精子数目减少,畸形率增高,活力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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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化学因素 汞汞在自然界有三种形态:金属汞、无机汞化合物和有机汞化合物。有机汞化合物中,甲基汞可引起先天性甲基汞中毒,自 1953年日本发生水俣病以来引起人们注意。已肯定甲基汞是人类致畸物。但金属汞有否致畸作用,尚不能肯定。在波兰有人报告 57名接触汞的牙科工作者子女中,6
名出现先天畸形,其中 5例为脊柱裂。瑞典报告未发现接触汞女牙医及助手子女先天畸形增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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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化学因素 镉动物实验,镉对卵巢及睾丸能造成损伤,大剂量对妊娠大鼠染毒,可导致胎鼠死亡及胎鼠畸形。对人的影响研究得很少。
Tsetkova( 1970)报导,106名接触镉女工,
接触氧化镉浓度在 0.1~ 25mg/m3,所生婴儿出生时平均体重低于对照组。 4名患有佝偻病,1名出牙晚,而对照组无此现象。但对照组仅有 20人,故尚不能得出任何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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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化学因素 砷动物实验表明,无机砷对鸡、大白鼠、金色地鼠都能引起畸胎发生。但人的研究资料甚少。
Nordstrom等( 1979)报告,妊娠期曾在瑞典北部某金属冶炼厂工作的女工 291名新生儿中,17名
(5,8%)有先天畸形,而对照组新生儿先天畸形发生率为 2.2%,P< 0.005。 6名有多发畸形的新生儿中,5名的母亲在妊娠期间一直持续在工厂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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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化学因素 有机溶剂有机溶剂工业用途甚广,种类繁多。有各种脂肪族烃(如汽油、环己烷等);芳香烃(如苯、
甲苯、二甲苯);醇类(如甲醇、乙醇等);醚类;酮类;酯类、酰胺类以及 CS2等。
近年来,有机溶剂对人胚胎发育的影响受到注意。 Tikkanen( 1988)报道,母亲妊娠初 3个月接触有机溶剂与心血管系统先天缺陷发生有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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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化学因素 有机溶剂
Holmberg( 1979)研究 120例中枢神经系统畸形儿母亲及对照组的职业史、妊娠史,发现孕期接触有机溶剂者所生小儿中枢神经系统畸形相当于对照组 6倍。所接溶剂有苯乙烯、丙酮、苯等。
又对 378例唇腭裂婴儿母亲妊娠史等研究,结果病例组母亲孕期接触有机溶剂的比例明显高于对照组。妊娠初 3个月正是面部器官完成融合时期,此期暴露有机溶剂,与导致唇腭裂发生可能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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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化学因素 有机溶剂在 569例患有心血管系统先天缺陷的婴儿中,
母亲孕初期 3个月期间曾接触有机溶剂者占 10.4%,
而 1052例正常婴儿母亲中孕期曾接触有机溶剂者占 7.8%。校正 OR=1.3,95% CI为 0.8~ 2.2。分析其中室间隔缺损病例时,与对照组比较,母亲孕期曾暴露于有机溶剂的 OR为 1.5,95% CI为 1.0~
3.7。作者认为母亲孕期接触有机溶剂与子代发生室间隔缺损有较强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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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化学因素 有机溶剂
Loffredo( 1991)报道,对 2310例患有心血管系统先天缺陷的病儿的进行研究的结果,与
2801例正常婴儿比较,其母于孕期暴露于有机溶剂的频率各为 4.1%与 2.5%,OR=1.6,99% CI为
1.1~ 2.4。接触有机溶剂的作业有:为机器去油污、清洁枪支、艺术品及工艺品制作;清洁油漆污、干洗作业、油漆作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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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化学因素 有机溶剂以上研究资料提示,有机溶剂可能有增加先天缺陷发生的危险。但由于研究者们的研究对象是所有各种有机溶剂的接触者,因此无法阐明到底哪些种类有机溶剂影响胚胎的发育,因此尚需作进一步的研究。现就常用有机溶剂影响胚胎发育的资料作简要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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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化学因素 有机溶剂苯、甲苯、二甲苯 三者在生产环境中可同时存在,故接触者多接触三者之混合物,俗称
,混苯,。混合接触时的影响曾有报道。如孔聪报告( 1988),接触苯、甲苯、二甲苯的女工子女,先天畸形发生率显著高于对照组。李理等
( 1988)对 491名接触苯、苯、二甲苯的女工进行调查,其子女的先天畸形率为 21‰,亦显著高于对照组( 2.1‰,P< 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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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化学因素 有机溶剂路锦绣等( 1992)对母亲孕期曾接触混苯的
3~ 5岁儿童进行智力测验的结果,与按性别、年龄配对的对照组儿童比较,言语、认知、社会认知三项测验总分之和,接触组显著低于对照组。
故苯、甲苯、二甲苯混合物对胚胎、胎儿发育的影响,应提起注意。
单纯接触苯、甲苯和二甲苯对胎儿发育影响的人体观察资料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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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化学因素 有机溶剂
Forni等( 1971)报告,1名孕妇于一年前曾因接触苯而患有再生障碍性贫血者,娩出了一外观正常的男婴。患者本人染色体畸变率增高,而对新生儿外周血液进行细胞遗传学检查的结果,
未发现染色体畸变。但近年来有报导,母亲孕期接触苯,其子代发生急性淋巴及非淋巴细胞白血病的危险性增高(舒晓鸥,1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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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化学因素 有机溶剂
Hersh等( 1985)报道,母亲于整个妊娠期间曾吸入大量纯甲苯的儿童 3名,发生了小头畸形、
中枢神经系统机能障碍、小颌面和肢体异常,以及不同程度的生长发育迟缓。
动物实验,以高浓度或大剂量苯或二甲苯对妊娠大鼠染毒,有出现致畸作用的少数报道。但也有以苯、甲苯、二甲苯混合物对妊娠大鼠及小鼠进行染毒未出现致畸但影响行为发育的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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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化学因素 有机溶剂 CS2
CS2是制造人造丝的重要原料。动物实验证明,
CS2有致畸作用。但当母鼠于妊娠期接触较高浓度
CS2时,其所生仔鼠即使不再接触 CS2,交配后所生的第二代仔鼠先天缺陷的发生率仍高于对照组,
且所出现畸形的类型几乎与第一代仔鼠完全相同。
即 CS2可干扰两代以上仔鼠的胚胎发育。流行病学研究,CS2作业女工的男工妻子的自然流产率及先天缺陷患病率均显著高于对照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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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化学因素 有机溶剂保毓书、蔡世雄等( 1991,1992)研究河北、
河南、辽宁、湖北四个地区人造丝厂接触 CS2女工
1021名出生活婴中,先天缺陷患病率为 26.44‰,
而 1377名对照组为 13.1‰,RR=2.02;接触 CS2的男工子女 1489人中,先天缺陷患病率 20.82‰,对照组 1388人中,先天缺陷患病率 5.76‰,RR=3.61。
在调整了可能的混杂因素后,与对照组比较,差异仍有显著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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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化学因素 有机溶剂按不同地区及婴儿出生年代进行分析的结果,
CS2作业工人所生婴儿的先天缺陷患病率均高于对照组,提示 CS2作业工人子代先天缺陷患病率高于一般水平似非偶然现象。先天缺陷的种类中,无论女工或男工的子女,均以腹股沟疝、先天性心脏病及中枢神经系统缺陷为多见。
CS2作业男工性机能减退多见。精液检查结果精子数目减少,活动无力,精子畸变率增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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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化学因素 氯乙烯氯乙烯是人类致癌物,对人类有否致畸作用,
目前尚未取得一致看法。但美国国立职业安全与卫生研究所( NIOSH) Infant等与 1975年 3月首次报道,Ohio州三个氯乙烯聚合工厂附近地区居民中,1970~ 1973年,每千名活产婴儿的先天缺陷患病率显著高于 Ohio州全州的平均水平
18.2‰,10.1‰,P< 0.001)。而 Edmond等调查结果则未证实此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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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化学因素 氯乙烯其后美国疾病控制中心( CDC)对此问题进行了深入调查研究。在 40个聚氯乙烯生产厂中,17
个厂所在地有先天缺陷登记制度,其中 10个地区先天缺陷患病率未超过一般水平,余 7个工厂所在地 1970~ 1974年出生畸胎数显著高于一般水平。
动物试验,不同研究者,以高浓度氯乙烯对大鼠、小鼠及兔于妊娠期染毒,均未发现致畸效应。但对大鼠染毒证实氯乙烯为经胎盘致癌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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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化学因素 麻醉剂气体医院手术室工作人员,经常接触各种麻醉剂气体,如乙醚、氯仿、氟烷、环丙烷、三氯乙烯及氧化氮等。手术室女工作人员自然流产率高,
这一事实已被大量流行病学调查资料所肯定。
对出生缺陷影响虽进行过大量调查,但结果不完全一致,有报告不仅女工作人员,男工作人员子代的出生缺陷率也显著高于对照人群,有些资料则否。动物实验,氯仿、氟烷有致畸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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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化学因素 抗癌药多种抗癌药物如:环磷酰胺、氟脲嘧啶、氨甲蝶蛉、长春新碱等,动物试验均具有致畸性。
因此,对于工作中经常接触抗癌药物的医护人员是否会受影响,近年来受到了人们的注意。但研究结果不一致。有的报告职业接触抗癌药可使自然流产率增高,而有的报告则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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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化学因素 抗癌药
Hemminki等( 1985)用病例对照法研究芬兰医院护士,未发现职业接触抗癌药与自然流产有关,但与子代先天缺陷有关,抗癌药治疗操作每周 1次时 OR为 2.0,接触更为频繁时 OR为 4.7。赵树芬等( 1993)对京津地区 5个医院护士进行调查,
抗癌药接触组妊娠次数 377次,对照组 838次。结果表明,接触组子代出生缺陷患病率为 3.10%,
高剂量接触组为 4.72%,对照组仅为 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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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化学因素 己烯雌酚二乙基己烯雌酚( diethyl stilbestrol,
DES)是第一个被证明的人类经胎盘致癌原
( transplacental carcinogen)。孕早期服用
DES,所育女性后代可发生阴道透明细胞癌 (clear
cell adenocarcinoma),宫内暴露发病率一般不超过 4‰ 。尚可发生阴道腺病( adenosis)及阴道和宫颈隆起。男性后代可发生附睾囊肿、睾丸营养性衰竭、囊性硬结和小阴茎畸形及精子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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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物理因素 放射线放射线直接照射性腺时可引起遗传性损伤,
引起生殖细胞的基因突变和染色体畸变。放射线对胚胎发育有不良影响,可引起胚胎死亡或发生各种类型的先天缺陷。常见的有小头症、精神发育迟缓、小眼球症、视网膜色素变性、泌尿生殖系及骨骼畸形。放射线引起的先天缺陷,主要非为由于遗传,而为射线直接照射于发育中的胚体而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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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物理因素 噪声
Lalande( 1986)报告,噪声可影响胎儿听觉发育。检查 131名母亲孕期接触噪声儿童,发现母亲孕期接触噪声 85dB(A)以上时,子代听力损失发生率明显增高,可达 24.1%。且与母亲接触噪声强度呈剂量反应关系。近年噪声对子代智力发育影响受到注意,(张玉梅等 1991)认为孕期接触强烈噪声( 100 dB(A)以上)的织布车间女工,其子女智力发育受到影响,平均智商低于对照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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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物理因素 高温
Shiota( 1982)研究 113名生神经管畸形儿妇女,其中 20例( 18%)有孕期发热史,显著高于配对对照组( 4.9%)。但 Layde( 1980)调查 165
名妊娠 3个月内无发烧史妇女所育小儿中先天缺陷及智力低下与对照组比较差异均无显著性。而
Miller( 1978)观察 63名无脑儿母亲,均在胚胎发育的神经管闭合期有过发烧史,而职业暴露高温对胚胎发育有无影响,尚未见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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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物理因素 视屏作业视屏作业是指视屏显示终端( Video Display
Terminal,VDT)作业。 80年代操作 VDT女工中曾有多起自然流产及先天缺陷发生率增高事件发生,
各国先后研究,至今尚无结论。 Ericson( 1986,
瑞典)报告,VDT作业与出生缺陷有关,OR=1.6,
且当 VDT作业时间每周> 10h时,OR=2.0,每周>
20h,OR=2.3,提示有剂量反应关系,故认为不能排出 VDT作业对出生缺陷有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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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物理因素 视屏作业
McDonald( 1986,加拿大)报告,根据对
Montreal 11个产科单位资料,出生缺陷在妊娠期曾使用 VDT的 3257次妊娠中占 3.3%,而在妊娠期未使用过 VDT的 5548次妊娠中占 3.7%。 Goldhaber
等( 1988,美国)对 1580名孕产妇根据她们孕期接触 VDT作业情况观察出生缺陷的发生情况,结果,
接触者与不接触者比较,OR=1.2,95% CI为 0.7~
1.9,无明显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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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有报道高原地区出生的新生儿体重较低而死亡率较高,原因可能是胎儿缺氧。在职业环境中可以造成缺氧的作业如:在低气压下工作,由于意外情况(如急性中毒)可以导致缺氧,都可对胚胎或胎儿发育造成不良影响。动物实验证明,
缺氧可引起骨骼、中枢神经系统及心血管系统的畸形。有人认为,由于孕期吸入麻醉剂或一氧化碳引起先天缺陷的发生,也可能是缺氧所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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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职业优生对策职业优生的关键问题在于防止职业有害因素对胚胎发生及胎儿发育的不利影响。这种影响取决于有害职业因素的质和量,因此就需要控制职业有害因素,使其强度和浓度降低到对人体无害的水平;以及根据职业特点加强职业妇女的围产保健。同时还应开展科学研究工作努力发现哪些职业有害因素具有生殖毒性或对胚胎和胎儿发育有不良影响。为此,应自以下几方面采取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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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改善作业环境的劳动条件改善劳动条件,使作业环境中有害职业因素的浓度(或强度)降低到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以下,这是最根本的劳动保护对策,也是职业优生的对策之一。为此,在制订或修订有害职业因素的卫生标准时,必须对其生殖发育毒性进行评价,
卫生标准须能保证人类的生殖健康及胎婴儿的正常发育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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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强职业妇女的围产保健
1.孕前劳动保健
( 1)已婚待孕女职工应暂时停止参加作业场所铅、汞、苯、镉浓度超标,即在,有毒作业分级,标准中属于 Ⅲ,Ⅳ 级的作业。
( 2)患有射线病、慢性职业中毒、近期内有过急性中毒史的妇女,暂时不宜妊娠。
( 3)有过两次自然流产史现无子女的女职工,
应暂时脱离有可能导致流产的作业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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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强职业妇女的围产保健
2.孕期劳动保健
( 1)严格遵守,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七条的各项规定,不得安排孕妇从事孕期禁忌参加的劳动,不得延长劳动时间,对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妇女,可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劳动。
怀孕 7个月以上女职工不从事夜班劳动;劳动时间内应安排一定的工间休息。保证产前检查时间,可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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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强职业妇女的围产保健
( 2)孕前应禁忌参加以下劳动:
① 作业场所空气中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苯、镉、铍、砷、氰化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CS2、氯、己内酰胺、氯丁二烯、氯乙烯、
环氧乙烷、苯胺、甲醛等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作业。
② 制药行业中从事抗癌药物及己烯雌酚生产的作业。
(二)加强职业妇女的围产保健
③ 作业场所放射性物质超过,放射防护规定,
中规定剂量的作业,即从事放射工作的孕妇、乳母不应在一年照射有效剂量当量有可能超过 15mSv
( 1.5rem)的工作条件下工作。
④ 人力进行的土方和石方作业。
⑤,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的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即重体力劳动,如森林中的伐木工、炼铁厂的配料工、煤厂的推煤车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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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强职业妇女的围产保健
⑥ 伴有全身强烈振动的作业,如使用风动工具如风钻、风铲、捣固机以及锻压等作业和拖拉机司机。
⑦ 工作中需要频繁弯腰、下蹲、攀高的作业,
如电焊工的作业。
⑧,高处作业分级,标准所规定的高处作业,
即有可能坠落的工作面在 2米以上的高处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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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加强乳母的劳动保健除保证女职工的哺乳时间外,乳母应暂时停止从事孕妇禁忌参加的超过国家卫生标准规定浓度的铅等 17种有毒化学物质的作业;以及作业场所空气中锰、氟、溴、甲醇、有机磷及有机氯化合物的浓度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作业。
北京医科大学中国协和医科大学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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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职业因素与优生华北煤炭医学院预防医学系张晗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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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职业因素与胎儿质量
(一)职业因素与职业危害人在从事工农业生产、科学技术活动及各种社会服务事业的劳动中,由于职业特点所接触的工作环境及劳动过程中的各种因素,对劳动者机体的机能状态和健康,可能产生一定的影响。所有这些因素都称为职业因素,是重要的环境因素之一。当某些职业因素对劳动者的健康以及劳动能力可产生一定的不良影响和有害作用时,则称之为职业危害( occupational hazard)。
4
(一)职业因素与职业危害生产环境中,由于工艺过程的特点,或防尘、
防毒、空气调节等卫生技术设备不良可出现某些职业危害。如高温、低温等异常气象条件; X射线,
γ 射线等电离辐射;紫外线、红外线、高频电磁场、微波等非电离辐射;噪声;振动;工业粉尘;
工业毒物等。劳动强度或劳动负荷过大,劳动姿势不良,长时间处于单一作业体位,也可称为职业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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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职业因素与职业危害职业有害因素对人体健康的影响,主要取决于职业有害因素的强度和浓度,以及接触有害因素的机会和程度,即接触时间的长短。强度(或浓度)小于一定界限或接触的机会少、时间短,
对机体健康可能没有影响,如强度(或浓度)超过一定限度或接触时间较长,可对劳动者健康有一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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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职业因素与职业危害为保护劳动者的健康,国家对各种职业有害因素都规定有卫生标准,如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噪声卫生标准等等。职业有害因素强度
(或浓度)超过卫生标准时,长期接触可降低机体对一般疾病的抵抗力,甚至使机体出现特殊的病理状态而发生职业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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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职业因素与职业危害妇女在月经、妊娠、更年期,生理机能状况发生变化,往往可提高对某些职业有害因素的敏感性,特别是有些有害因素对生殖功能及胚胎发育有不良影响,有些工业毒物还可自乳汁排泄而影响乳儿健康。
由于胚胎及胎儿对有害因素往往较成人敏感,
故当职业有害因素的强度对母体尚未引起明显毒作用时,亦可对胚胎或胎儿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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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职业因素与职业危害父母接触职业有害因素对胎儿质量影响早有报道。如铅作业女工及男工妻子自然流产及死产发生率高( Lewin 1904; 1927),洗衣妇等从事重体力劳动妇女出生畸形儿的频率高于一般家庭妇女( M.Donald 1958)等。 Erickson( 1979)
分析了 989名有先天缺陷婴儿父母职业史,初步发现唇腭裂婴儿母亲职业为护士者居多,伴有脐疝及腹裂婴儿中,母亲职业为印刷工人者较多。
(一)职业因素与职业危害
Hemminki( 1980)在芬兰用病例对照法对
1967~ 1977年间登记的 3300对三种先天畸形(中枢神经系统畸形、唇腭裂、肌肉骨骼畸形)按患儿出生时间与同一产院正常婴儿进行配对比较,
结果发现,中枢神经系统及肌肉骨骼畸形的母亲职业为工业及建筑业工作人员者较多见,唇腭裂以母亲职业为交通运输业工作人员婴儿较多见。
认为母亲职业环境对胎儿发育影响更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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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职业因素与胎儿质量学者近年来对母亲孕期接触化学物质与子代先天缺陷的关系进行研究的结果表明,母亲孕期接触汞、激素及苯等有机溶剂的婴儿中,先天缺陷发生率可达 27.36%~ 33.61%,显著高于对照组及我国先天缺陷发生率的平均水平(孔聪 1988;
张燕 1982)。胡妒珍等( 1991)对国内 10家橡胶厂进行调查的结果,橡胶生产女工子女中,先天缺陷患病率为 30.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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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职业因素与胎儿质量如果职业有害因素具有性腺毒性,则可对生殖细胞造成损伤,对男性可影响精子生成,使精子数目减少甚至无精子。如接触 CS2男工子女的先天缺陷患病率显著高于对照组。动物实验以 10~
100mg/m3浓度 CS2对雄性小鼠吸入染毒,5周后处死检查睾丸发现初级精母细胞染色体畸变率和性染色体异常率都显著高于对照组,认为子代先天缺陷率增高与父亲接触 CS2,生殖细胞受损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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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职业因素与胎儿质量职业有害因素对胎儿质量的影响除可表现为出现先天畸形外,尚可影响胎儿生长发育迟缓而出现低出生体重。近年来关于父母职业与儿童期恶性肿瘤的发生有无关联也引起人们的注意,如:
认为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与母亲孕期职业接触油漆、石油产品、苯、汽油、农药有关.
( Vansteensel-Moll 1985、舒晓鸥 1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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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职业有害因素对胚胎发育影响
(一)职业有害因素的 生殖毒性 和 发育毒性当职业有害因素具有 生殖毒性 和 发育毒性 时,
可影响胎儿发育从而影响胎儿质量。
环境有害因素,对从亲代看来属于生殖而对子代说来属于发育过程造成不利影响的作用称为生殖毒性( reproductive toxicity) 或 发育毒性
( developmental toxicity) 。不同研究者有不同理解,多主张生殖毒性与发育毒性应有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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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职业有害因素 生殖毒性 和 发育毒性生殖毒性主要指环境因素对生殖系统的不利影响,可表现为生殖器官及内分泌系统的变化;
以及对性周期和性行为,生育力,妊娠结局等的影响。而发育毒性乃指发育中的生物体自受精卵、
胚胎期、胎儿期乃至出生后直至性成熟,由于暴露于有害环境因素而产生的发育障碍而言。
发育毒性的表现,主要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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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职业有害因素 生殖毒性 和 发育毒性
1.发育生物体死亡( death of the
developing organism) 受精卵未发育即死灭或胚泡未着床即死亡,或着床后生长发育到一定阶段,
然后被吸收或排出即自然流产。胚胎死亡与畸形同时发生,是同一类损伤的不同程度反应。
2.结构异常( structural abnormality)
主要指胎儿形态结构异常,即畸形。是有害因素干扰胚胎正常发育而造成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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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职业有害因素 生殖毒性 和 发育毒性
3.生长改变( altered growth) 即发育迟缓(或生长发育迟缓 growth retardation)指子代器管或身体整体的重量和大小出现变化,胎儿的生长发育指标低于正常水准。例如低出生体重儿,脑小畸形等。一般以胎儿的生长发育指标比正常对照的平均值低 2个标准差作为生长迟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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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职业有害因素 生殖毒性 和 发育毒性
4.功能缺陷( functional deficiency) 包括器官系统、生化、免疫等功能的变化。功能缺陷往往要在出生后经过相当时间始能诊断,例如听力或视力异常以及精神发育迟缓等。 Klaiman等报告,在追踪观察一年所发现的畸形儿中,出生后即诊断者仅占全部的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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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职业有害因素 生殖毒性 和 发育毒性发育毒性的机理:
1.细胞毒性 干扰胎体细胞有丝分裂,引起细胞死亡而出现畸形或胚胎死亡。
2.影响分化过程中特殊事件导致畸形发生。
3.对胎体的各个细胞有均等损害作用,对任何组织都能造成损害,轻时出现生长迟缓,重则胚胎死亡。称之为非特异发育毒性作用。
4.干扰母体或胎盘功能间接影响胚体发育。
(二)胚胎发育不同阶段职业有害因素影响
1.妊娠前阶段(配子发生~受精) 当有害因素具有亲性腺作用时,可直接影响精子的生成及卵子的发育,或引起遗传损伤,使生殖细胞的染色体在数目和结构上发生改变或基因突变。结果可抑制授精,造成不孕或使受精卵发育异常而影响着床,导致发生未被觉察的流产。如胚泡着床,则影响胚胎的发育,致胚胎死亡而自然流产或胚胎发育异常而生出有先天缺陷的婴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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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胚胎发育不同阶段职业有害因素影响有人报告,自然流产中畸形或其它先天异常较活产可高 60倍以上。
观察来自父亲方面的影响,能充分说明生殖细胞遭受有害因素作用对胚胎发育的影响。
Infant( 1976)报道,氯乙烯聚合工厂男工妻子自然流产率高于对照组( 15.8%,8,8%,P<
0.05)。这可能是由于丈夫接触毒物造成生殖细胞损伤而引起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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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胚胎发育不同阶段职业有害因素影响
2.妊娠后阶段
( 1)前胚胎期 动物实验结果表明,受精后的卵裂至原条形成期间,有害因素可以对胚胎发生产生影响,超过一定阈值以上的物理、化学因素可引起胚胎死亡,但此阶段对致畸不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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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胚胎发育不同阶段职业有害因素影响
( 2)胚胎期 受精后第 3周进入胚胎期,此时期为各主要器官的形成期,3个胚层各自生成若干特定的组织和器官。一般说来,在受精后约 9周,
亦即妊娠的 3个月初,除神经系统和生殖器官等尚未分化完毕,外观和形态上已形成完整的个体。
器官形成期这一阶段对致畸的感受性最强,受有害因素影响,易引起畸形发生(图 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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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胚胎发育不同阶段职业有害因素影响
( 3)胎儿期 自妊娠 3个月初至终了的胎儿期阶段,器官分化已基本完成,随妊娠月数的增加,对致畸的敏感性逐渐下降,接触有害因素一般不引起畸胎。但对少数分化尚未完毕的器官仍有可能出现形态学上的异常。此时期受有害因素影响主要以导致发育迟缓、出生低体重儿或生后行为发育异常(图 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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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胚胎发育不同阶段职业有害因素影响
( 4)围产期及婴儿期 新生婴儿对环境中有害因素的不利影响甚为敏感,如古老文献中就曾报道,铅作业工人的乳儿,患病率及死亡率高
( Gaston)。婴儿接触职业有害因素,主要来自父亲或母亲由工作环境中带来的污染,如被污染工作服以及手带来的污染,或由于母亲乳汁中排除毒物,对乳儿的健康造成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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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影响胚胎及胎儿发育的职业有害因素由于职业因素对胚胎和胎儿发育的影响是一个新的研究领域,故对某些职业有害因素是否具有发育毒性,尚未取得一致的结论,还有待进一步研究。本节仅就目前已开展研究的职业有害因素概述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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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化学因素目前经动物实验证明对胚胎及胎儿发育有影响的工业化学物质和农药已有数百种。但经流行病学研究证明了的人类致畸物却为数不多。动物试验资料外推于人须慎重。有些物质于极高的浓度下对动物染毒可引起畸胎发生。但在生产接触的水平下,于人体上却未出现致畸作用。但在缺乏人体观察资料的情况下,动物实验资料仍具有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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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化学因素 铅铅是一种古老的工业毒物。早年文献报道铅作业女工及男工妻子,不孕、自然流产、早产、
死产及婴儿死亡率高,婴儿发育迟缓及智力低下发生率也高。近年报道,电视机生产中使用焊锡
(含铅)的女工,自然流产率明显增高,经常接触高浓度铅尘及铅蒸汽的冶炼厂及蓄电池厂的女工,自然流产及早产率以及低出生体重儿的发生率均明显高于对照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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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化学因素 铅
Needleman( 1984)报导,胎儿出生前暴露于铅,可使某些小畸形如:血管瘤、淋巴管瘤、阴囊积水、隐睾等发生的危险性增高。铅虽无明显致畸作用,但胎时暴露铅可导致出生后精神发育迟缓,影响智力发育。 Bellinger( 1981)报导,
将新生儿脐血铅含量作为胎儿期铅暴露指标,定期对婴儿发育情况进行监测,结果发现,婴儿精神发育指数( MDI)得分与脐血铅含量呈负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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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化学因素 铅张燕等( 1989)报道,母亲接触铅的蓄电池厂托儿所儿童病例对照比较,前者血铅含量高于后者,智力测定结果动作能、应物能、言语能、
应人能及总智能的智商,接触组均低于对照组。
动物实验,母羊孕期暴露于铅,血铅水平达
34μg/100ml 血时,仔羊学习能力低下。铅可通过胎盘进入胎儿,又有神经毒作用,未发育成熟胎儿神经系统对神经毒作用更为敏感,易受损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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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化学因素 铅脐血铅含量可作为胎儿铅暴露的指标,而脐血铅含量与母亲血铅含量相关。铅作业女工胎儿脐血铅含量显著高于非接触者胎儿脐血铅含量。
我国非职业铅接触妇女,血铅含量在
13.2μg/100ml (中位数),胎儿脐血铅含量为
6.9μg/100ml (中位数) (李凭建,1990)。一般认为,为保证胎儿正常发育,孕妇血铅须保证不超过 30μg/100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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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化学因素 铅新生儿先天性铅中毒表现为骨骺端有铅线及骨发育迟缓,低出生体重和脐血中铅含量增高。
母亲铅负荷对子代的远期影响。周仁( 1983)
报告,对 11名母亲脱离铅作业后 1~ 3.5年出生的儿童进行观察,5名仍有过量铅吸收。铅可于人体内长期蓄积,一旦妊娠又可动员出来进入胎儿体内。铅作业工人特别是铅中毒或铅吸收的人,精子数目减少,畸形率增高,活力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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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化学因素 汞汞在自然界有三种形态:金属汞、无机汞化合物和有机汞化合物。有机汞化合物中,甲基汞可引起先天性甲基汞中毒,自 1953年日本发生水俣病以来引起人们注意。已肯定甲基汞是人类致畸物。但金属汞有否致畸作用,尚不能肯定。在波兰有人报告 57名接触汞的牙科工作者子女中,6
名出现先天畸形,其中 5例为脊柱裂。瑞典报告未发现接触汞女牙医及助手子女先天畸形增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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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化学因素 镉动物实验,镉对卵巢及睾丸能造成损伤,大剂量对妊娠大鼠染毒,可导致胎鼠死亡及胎鼠畸形。对人的影响研究得很少。
Tsetkova( 1970)报导,106名接触镉女工,
接触氧化镉浓度在 0.1~ 25mg/m3,所生婴儿出生时平均体重低于对照组。 4名患有佝偻病,1名出牙晚,而对照组无此现象。但对照组仅有 20人,故尚不能得出任何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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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化学因素 砷动物实验表明,无机砷对鸡、大白鼠、金色地鼠都能引起畸胎发生。但人的研究资料甚少。
Nordstrom等( 1979)报告,妊娠期曾在瑞典北部某金属冶炼厂工作的女工 291名新生儿中,17名
(5,8%)有先天畸形,而对照组新生儿先天畸形发生率为 2.2%,P< 0.005。 6名有多发畸形的新生儿中,5名的母亲在妊娠期间一直持续在工厂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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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化学因素 有机溶剂有机溶剂工业用途甚广,种类繁多。有各种脂肪族烃(如汽油、环己烷等);芳香烃(如苯、
甲苯、二甲苯);醇类(如甲醇、乙醇等);醚类;酮类;酯类、酰胺类以及 CS2等。
近年来,有机溶剂对人胚胎发育的影响受到注意。 Tikkanen( 1988)报道,母亲妊娠初 3个月接触有机溶剂与心血管系统先天缺陷发生有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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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化学因素 有机溶剂
Holmberg( 1979)研究 120例中枢神经系统畸形儿母亲及对照组的职业史、妊娠史,发现孕期接触有机溶剂者所生小儿中枢神经系统畸形相当于对照组 6倍。所接溶剂有苯乙烯、丙酮、苯等。
又对 378例唇腭裂婴儿母亲妊娠史等研究,结果病例组母亲孕期接触有机溶剂的比例明显高于对照组。妊娠初 3个月正是面部器官完成融合时期,此期暴露有机溶剂,与导致唇腭裂发生可能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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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化学因素 有机溶剂在 569例患有心血管系统先天缺陷的婴儿中,
母亲孕初期 3个月期间曾接触有机溶剂者占 10.4%,
而 1052例正常婴儿母亲中孕期曾接触有机溶剂者占 7.8%。校正 OR=1.3,95% CI为 0.8~ 2.2。分析其中室间隔缺损病例时,与对照组比较,母亲孕期曾暴露于有机溶剂的 OR为 1.5,95% CI为 1.0~
3.7。作者认为母亲孕期接触有机溶剂与子代发生室间隔缺损有较强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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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化学因素 有机溶剂
Loffredo( 1991)报道,对 2310例患有心血管系统先天缺陷的病儿的进行研究的结果,与
2801例正常婴儿比较,其母于孕期暴露于有机溶剂的频率各为 4.1%与 2.5%,OR=1.6,99% CI为
1.1~ 2.4。接触有机溶剂的作业有:为机器去油污、清洁枪支、艺术品及工艺品制作;清洁油漆污、干洗作业、油漆作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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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化学因素 有机溶剂以上研究资料提示,有机溶剂可能有增加先天缺陷发生的危险。但由于研究者们的研究对象是所有各种有机溶剂的接触者,因此无法阐明到底哪些种类有机溶剂影响胚胎的发育,因此尚需作进一步的研究。现就常用有机溶剂影响胚胎发育的资料作简要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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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化学因素 有机溶剂苯、甲苯、二甲苯 三者在生产环境中可同时存在,故接触者多接触三者之混合物,俗称
,混苯,。混合接触时的影响曾有报道。如孔聪报告( 1988),接触苯、甲苯、二甲苯的女工子女,先天畸形发生率显著高于对照组。李理等
( 1988)对 491名接触苯、苯、二甲苯的女工进行调查,其子女的先天畸形率为 21‰,亦显著高于对照组( 2.1‰,P< 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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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化学因素 有机溶剂路锦绣等( 1992)对母亲孕期曾接触混苯的
3~ 5岁儿童进行智力测验的结果,与按性别、年龄配对的对照组儿童比较,言语、认知、社会认知三项测验总分之和,接触组显著低于对照组。
故苯、甲苯、二甲苯混合物对胚胎、胎儿发育的影响,应提起注意。
单纯接触苯、甲苯和二甲苯对胎儿发育影响的人体观察资料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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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化学因素 有机溶剂
Forni等( 1971)报告,1名孕妇于一年前曾因接触苯而患有再生障碍性贫血者,娩出了一外观正常的男婴。患者本人染色体畸变率增高,而对新生儿外周血液进行细胞遗传学检查的结果,
未发现染色体畸变。但近年来有报导,母亲孕期接触苯,其子代发生急性淋巴及非淋巴细胞白血病的危险性增高(舒晓鸥,1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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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化学因素 有机溶剂
Hersh等( 1985)报道,母亲于整个妊娠期间曾吸入大量纯甲苯的儿童 3名,发生了小头畸形、
中枢神经系统机能障碍、小颌面和肢体异常,以及不同程度的生长发育迟缓。
动物实验,以高浓度或大剂量苯或二甲苯对妊娠大鼠染毒,有出现致畸作用的少数报道。但也有以苯、甲苯、二甲苯混合物对妊娠大鼠及小鼠进行染毒未出现致畸但影响行为发育的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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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化学因素 有机溶剂 CS2
CS2是制造人造丝的重要原料。动物实验证明,
CS2有致畸作用。但当母鼠于妊娠期接触较高浓度
CS2时,其所生仔鼠即使不再接触 CS2,交配后所生的第二代仔鼠先天缺陷的发生率仍高于对照组,
且所出现畸形的类型几乎与第一代仔鼠完全相同。
即 CS2可干扰两代以上仔鼠的胚胎发育。流行病学研究,CS2作业女工的男工妻子的自然流产率及先天缺陷患病率均显著高于对照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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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化学因素 有机溶剂保毓书、蔡世雄等( 1991,1992)研究河北、
河南、辽宁、湖北四个地区人造丝厂接触 CS2女工
1021名出生活婴中,先天缺陷患病率为 26.44‰,
而 1377名对照组为 13.1‰,RR=2.02;接触 CS2的男工子女 1489人中,先天缺陷患病率 20.82‰,对照组 1388人中,先天缺陷患病率 5.76‰,RR=3.61。
在调整了可能的混杂因素后,与对照组比较,差异仍有显著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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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化学因素 有机溶剂按不同地区及婴儿出生年代进行分析的结果,
CS2作业工人所生婴儿的先天缺陷患病率均高于对照组,提示 CS2作业工人子代先天缺陷患病率高于一般水平似非偶然现象。先天缺陷的种类中,无论女工或男工的子女,均以腹股沟疝、先天性心脏病及中枢神经系统缺陷为多见。
CS2作业男工性机能减退多见。精液检查结果精子数目减少,活动无力,精子畸变率增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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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化学因素 氯乙烯氯乙烯是人类致癌物,对人类有否致畸作用,
目前尚未取得一致看法。但美国国立职业安全与卫生研究所( NIOSH) Infant等与 1975年 3月首次报道,Ohio州三个氯乙烯聚合工厂附近地区居民中,1970~ 1973年,每千名活产婴儿的先天缺陷患病率显著高于 Ohio州全州的平均水平
18.2‰,10.1‰,P< 0.001)。而 Edmond等调查结果则未证实此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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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化学因素 氯乙烯其后美国疾病控制中心( CDC)对此问题进行了深入调查研究。在 40个聚氯乙烯生产厂中,17
个厂所在地有先天缺陷登记制度,其中 10个地区先天缺陷患病率未超过一般水平,余 7个工厂所在地 1970~ 1974年出生畸胎数显著高于一般水平。
动物试验,不同研究者,以高浓度氯乙烯对大鼠、小鼠及兔于妊娠期染毒,均未发现致畸效应。但对大鼠染毒证实氯乙烯为经胎盘致癌物。
53
(一)化学因素 麻醉剂气体医院手术室工作人员,经常接触各种麻醉剂气体,如乙醚、氯仿、氟烷、环丙烷、三氯乙烯及氧化氮等。手术室女工作人员自然流产率高,
这一事实已被大量流行病学调查资料所肯定。
对出生缺陷影响虽进行过大量调查,但结果不完全一致,有报告不仅女工作人员,男工作人员子代的出生缺陷率也显著高于对照人群,有些资料则否。动物实验,氯仿、氟烷有致畸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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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化学因素 抗癌药多种抗癌药物如:环磷酰胺、氟脲嘧啶、氨甲蝶蛉、长春新碱等,动物试验均具有致畸性。
因此,对于工作中经常接触抗癌药物的医护人员是否会受影响,近年来受到了人们的注意。但研究结果不一致。有的报告职业接触抗癌药可使自然流产率增高,而有的报告则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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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化学因素 抗癌药
Hemminki等( 1985)用病例对照法研究芬兰医院护士,未发现职业接触抗癌药与自然流产有关,但与子代先天缺陷有关,抗癌药治疗操作每周 1次时 OR为 2.0,接触更为频繁时 OR为 4.7。赵树芬等( 1993)对京津地区 5个医院护士进行调查,
抗癌药接触组妊娠次数 377次,对照组 838次。结果表明,接触组子代出生缺陷患病率为 3.10%,
高剂量接触组为 4.72%,对照组仅为 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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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化学因素 己烯雌酚二乙基己烯雌酚( diethyl stilbestrol,
DES)是第一个被证明的人类经胎盘致癌原
( transplacental carcinogen)。孕早期服用
DES,所育女性后代可发生阴道透明细胞癌 (clear
cell adenocarcinoma),宫内暴露发病率一般不超过 4‰ 。尚可发生阴道腺病( adenosis)及阴道和宫颈隆起。男性后代可发生附睾囊肿、睾丸营养性衰竭、囊性硬结和小阴茎畸形及精子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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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物理因素 放射线放射线直接照射性腺时可引起遗传性损伤,
引起生殖细胞的基因突变和染色体畸变。放射线对胚胎发育有不良影响,可引起胚胎死亡或发生各种类型的先天缺陷。常见的有小头症、精神发育迟缓、小眼球症、视网膜色素变性、泌尿生殖系及骨骼畸形。放射线引起的先天缺陷,主要非为由于遗传,而为射线直接照射于发育中的胚体而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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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物理因素 噪声
Lalande( 1986)报告,噪声可影响胎儿听觉发育。检查 131名母亲孕期接触噪声儿童,发现母亲孕期接触噪声 85dB(A)以上时,子代听力损失发生率明显增高,可达 24.1%。且与母亲接触噪声强度呈剂量反应关系。近年噪声对子代智力发育影响受到注意,(张玉梅等 1991)认为孕期接触强烈噪声( 100 dB(A)以上)的织布车间女工,其子女智力发育受到影响,平均智商低于对照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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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物理因素 高温
Shiota( 1982)研究 113名生神经管畸形儿妇女,其中 20例( 18%)有孕期发热史,显著高于配对对照组( 4.9%)。但 Layde( 1980)调查 165
名妊娠 3个月内无发烧史妇女所育小儿中先天缺陷及智力低下与对照组比较差异均无显著性。而
Miller( 1978)观察 63名无脑儿母亲,均在胚胎发育的神经管闭合期有过发烧史,而职业暴露高温对胚胎发育有无影响,尚未见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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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物理因素 视屏作业视屏作业是指视屏显示终端( Video Display
Terminal,VDT)作业。 80年代操作 VDT女工中曾有多起自然流产及先天缺陷发生率增高事件发生,
各国先后研究,至今尚无结论。 Ericson( 1986,
瑞典)报告,VDT作业与出生缺陷有关,OR=1.6,
且当 VDT作业时间每周> 10h时,OR=2.0,每周>
20h,OR=2.3,提示有剂量反应关系,故认为不能排出 VDT作业对出生缺陷有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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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物理因素 视屏作业
McDonald( 1986,加拿大)报告,根据对
Montreal 11个产科单位资料,出生缺陷在妊娠期曾使用 VDT的 3257次妊娠中占 3.3%,而在妊娠期未使用过 VDT的 5548次妊娠中占 3.7%。 Goldhaber
等( 1988,美国)对 1580名孕产妇根据她们孕期接触 VDT作业情况观察出生缺陷的发生情况,结果,
接触者与不接触者比较,OR=1.2,95% CI为 0.7~
1.9,无明显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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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有报道高原地区出生的新生儿体重较低而死亡率较高,原因可能是胎儿缺氧。在职业环境中可以造成缺氧的作业如:在低气压下工作,由于意外情况(如急性中毒)可以导致缺氧,都可对胚胎或胎儿发育造成不良影响。动物实验证明,
缺氧可引起骨骼、中枢神经系统及心血管系统的畸形。有人认为,由于孕期吸入麻醉剂或一氧化碳引起先天缺陷的发生,也可能是缺氧所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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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职业优生对策职业优生的关键问题在于防止职业有害因素对胚胎发生及胎儿发育的不利影响。这种影响取决于有害职业因素的质和量,因此就需要控制职业有害因素,使其强度和浓度降低到对人体无害的水平;以及根据职业特点加强职业妇女的围产保健。同时还应开展科学研究工作努力发现哪些职业有害因素具有生殖毒性或对胚胎和胎儿发育有不良影响。为此,应自以下几方面采取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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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改善作业环境的劳动条件改善劳动条件,使作业环境中有害职业因素的浓度(或强度)降低到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以下,这是最根本的劳动保护对策,也是职业优生的对策之一。为此,在制订或修订有害职业因素的卫生标准时,必须对其生殖发育毒性进行评价,
卫生标准须能保证人类的生殖健康及胎婴儿的正常发育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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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强职业妇女的围产保健
1.孕前劳动保健
( 1)已婚待孕女职工应暂时停止参加作业场所铅、汞、苯、镉浓度超标,即在,有毒作业分级,标准中属于 Ⅲ,Ⅳ 级的作业。
( 2)患有射线病、慢性职业中毒、近期内有过急性中毒史的妇女,暂时不宜妊娠。
( 3)有过两次自然流产史现无子女的女职工,
应暂时脱离有可能导致流产的作业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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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强职业妇女的围产保健
2.孕期劳动保健
( 1)严格遵守,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七条的各项规定,不得安排孕妇从事孕期禁忌参加的劳动,不得延长劳动时间,对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妇女,可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劳动。
怀孕 7个月以上女职工不从事夜班劳动;劳动时间内应安排一定的工间休息。保证产前检查时间,可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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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强职业妇女的围产保健
( 2)孕前应禁忌参加以下劳动:
① 作业场所空气中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苯、镉、铍、砷、氰化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CS2、氯、己内酰胺、氯丁二烯、氯乙烯、
环氧乙烷、苯胺、甲醛等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作业。
② 制药行业中从事抗癌药物及己烯雌酚生产的作业。
(二)加强职业妇女的围产保健
③ 作业场所放射性物质超过,放射防护规定,
中规定剂量的作业,即从事放射工作的孕妇、乳母不应在一年照射有效剂量当量有可能超过 15mSv
( 1.5rem)的工作条件下工作。
④ 人力进行的土方和石方作业。
⑤,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的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即重体力劳动,如森林中的伐木工、炼铁厂的配料工、煤厂的推煤车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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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强职业妇女的围产保健
⑥ 伴有全身强烈振动的作业,如使用风动工具如风钻、风铲、捣固机以及锻压等作业和拖拉机司机。
⑦ 工作中需要频繁弯腰、下蹲、攀高的作业,
如电焊工的作业。
⑧,高处作业分级,标准所规定的高处作业,
即有可能坠落的工作面在 2米以上的高处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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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加强乳母的劳动保健除保证女职工的哺乳时间外,乳母应暂时停止从事孕妇禁忌参加的超过国家卫生标准规定浓度的铅等 17种有毒化学物质的作业;以及作业场所空气中锰、氟、溴、甲醇、有机磷及有机氯化合物的浓度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