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口诀汇合往年各种资料,包括:司法考试记忆宝典(彩色电子版)、民法一十歌汇总、司法考试法条数字记忆等。由于内容比较多,难免会出现错误。请以上述的参考资料为准。
目录
一、民事诉讼部分(1)
二、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部分(6)
三、刑法刑诉部分(9)
四、民法部分(隋彭生老师汇总)(14)
五、合同法部分(内容太多)(18)
六、知识产权法部分(21)
七、经济法部分(21)
八、劳动法部分(23)
九、反不正当竞争法部分(24)
十、仲裁法部分(25)
十一、商法部分(25)
十二、国际经济法部分(28)
十三、法制史部分(29)
十四、司法考试法条数字记忆(30)
民事诉讼部分
一、证人不能出庭的情形
口诀:若赶路不可看他
表面意思:要是赶路就不能去看他了。
对应法条
若:通弱,年迈体弱或者行动不便的
赶:通岗,特殊岗位无法离开的
路:路途遥远,交通不便难以出庭的
不可看:不可抗力
他:其他情形二、不能单独做证据的依据
口诀:为证智力复试
表面意思;为了证明自己的智力而参加复试
对应法条
为证:即未证,无正当理由未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
智:未成年人做的与其年龄智力不符的证言
力:即利,与一方当事人或代理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的证言
复:无法与原件核对的复印件、复制品
试:有疑点的视听资料三、举证责任倒置的法定情形
口诀:为伊勿动专选贡品
表面意思:为了她不要动那些专门选来作为贡品的东西
对应法条
为,即危,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
伊,即医,医疗行为致人损害的
勿,即污,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的
动,动物致人损害的
专,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的侵权
选,即悬,建筑物等及其上的悬挂物等致人损害
贡,即共,共同危险行为致人损害
品,产品责任四、无须举证的事实
口诀:朕自指定裁判
表面意思:我亲自制定裁判人员
对应法条
朕,即证,公证文书所证明的事实
自,自然规律及定理
指,通知,众所周知的事实
定,据法律或已知事实能推定的事实
裁,仲裁确认的事实
判,判决确认的事实五、先予执行的情形
口诀:贤婿筹款请御医行赡养
表面意思:你的女婿筹集资金请大夫是在履行赡养义务
对应法条
贤:即险,恢复生产经营急需的保险理赔费用
婿,即恤,抚恤金
筹,即酬,劳动报酬
款,用于购置生产原料或工具的贷款
请,即侵,停止侵害、排除妨碍的
御,即育,抚育费
医,医疗费
行,立即制止某项行为
赡,赡养费
养,抚养费六、中止诉讼情形
口诀:他能抗枉法审(案)
表面意思:他能够对抗别人徇私枉法审判案件
对应法条
他:其他情形
能:一方丧失诉讼行为能力,未定法定代理人的
抗,因不可抗拒的理由无法出庭的
枉,即亡,一方死亡,需继承人定是否诉讼的
法,法人或组织终止,未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审,以正审案件为基础七、不能适用简易程序的情形
口诀:不宜重特别堕落
表面意思:不适宜重新特别堕落
对应法条
不宜:法院认为不宜的
重,发回重审的
特别:特别程序等
堕,即多,共同诉讼中一方当事人过多的
落,起诉时被告下落不明的八、适用简易程序必须先调解的情形
口诀:老公叫伙计领份债表
表面意思:老公让伙计去领一份负债表
对应法条
老,即劳,劳务合同纠纷
公,即工,工伤纠纷
叫,即交,交通事故纠纷
伙,合伙纠纷
计,即继,继承纠纷
领,即邻,相邻关系纠纷
份,即婚,婚姻家庭纠纷
债,即宅,宅基地纠纷
表,即标,标的额较小的纠纷
 九、依申请应再审的法定情形
口诀:翻法不足惩贪污
表面意思:翻遍法典也不足以惩罚贪污犯罪
对应法条
翻:新证据足能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法: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不足:主要证据不足
惩:即程,程序违法
贪污:审判人员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十、裁定中止执行情形
口诀(1):他可指望姨
表面意思:他可以指望他的阿姨
对应法条
他:其他情形
可: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指:即止,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组织终止,未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望:即亡,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须等继承人继承权利义务的
姨:即异,案外人提出异议的
口诀(2)<其他情形>:勿冲破深埠
表面理解:不要冲破那条深巷的巷口界限
对应法条
勿,即无,被执行人无财产执行的
冲,当事人一方申请执行仲裁,一方申请撤销仲裁
破,法院受理被执行人为债务人的破产申请的
深,即审,执行标的是正北法院或仲裁机构设立的标的物
埠,即不,被申请人提出不予执行请求,并供担保的十一、终结执行情形
口诀:羊因身困瓮亡
表面意思:羊因为身体被困在了瓮中死亡了
对应法条
羊:即养,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权利人死亡的
因,即应,法院认为应终结的
身,即申,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困,被执行人生活困难,无收入且无劳动能力的
瓮,即文,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亡,被执行人死亡,无遗产可执行且无义务承担人的十二、地域管辖分几类
一般原则:原就被?(被告所在地)
补充规定有四种
一是双方被监、劳
一年以下原来地
一年以上监、劳地
二是户口双注销
只能被告居住地
三是双军加一地
团级以上单位地
四是离婚双离家
超过一年常住地
例外规定:被就原?(原告所在地)
八种情况记心田
一、二两种身份诉
下落不明失踪人
不在国内居住人
三、四被告被监、劳
五是被告户口销
六是赡养不一地
七是非军离非文
八是补四单离家?(指补充规定之四)
离婚管辖特别定
国内管辖涉外人
国外定居国内婚
国外定居国外婚
不理一方原来地?(定居国不予受理)
国内最后居住地
一方居内一方外
国内一方住所地
双方在外未定居
原或被,原来地
特殊管辖有九种
前七都有被告地
一是合同无协议
加上合同履行地
二是票据纠纷诉
加上票据支付地
三是保险合同诉
保险标物所在地
四是运输合同诉?(违约)
始发地或目的地
五是侵权行为诉
加上侵权行为地
六是运输事故诉?(侵权)
先到地或发生地
七是撞船、海损诉
先到、发生、扣留地
八是海难救助诉
先到地或救助地?(指被救船舶先到地)
九是共同海损诉
先到、终止、理算地
合同纠纷可协议
被、履、签、原、标物地
专属管辖?不、港、继?(不动产、港口作业、继承遗产)
记住其实很容易十三、民事诉讼特殊时效?
一伤未租寄,两年有效期;三环被污染,四年有两际;五年人寿险,二十殊可延。意思分解:?
一伤未租寄指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的四种情况(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两年有效期指一般的诉讼时效为两年。
三环被污染含义是环境污染造成损害请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是三年。
四年有两际指的是国际货物买卖和国际技术转让纠纷的诉讼时效为四年。
五年人寿险指的是保险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五年不行使而消失”的情况。
二十殊可延见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十四、民诉当事人?
 ■诉讼当事人?
当事人的范围广,?公民还要自己当。 ?
法人有其代表人,?其他组织负责人; ?
其他组织不得了,?不管独资或合伙,还是企业和团体,?只要登记有了证,?跑了和尚还有庙。 ?
法人分支机构中,?地位又分三六九: ?
依法设立有执照,?独立诉讼没商量; ?
如果依法没设立,?或是设立没执照, ?
设立法人当事人,?为谁辛苦为谁忙。
保险银行有分支,?出了事情自己抗。
你是私人想挂靠,?就把集体企业找,?
以他名义搞经营,?捅了漏子一根绳。(一根绳上的蚂蚱)?
诉讼未捷身先死,?裁定中止等继承,?
继续承担打官司,?自己名义可溯及。(已进行的诉讼行为对继承人有效)?
个体工商承包农,?合伙组织去雇人,?
雇工生产造损害,?不必惶恐有雇主。
个体工商要登记,?你的大名响当当,
进了法院交文书,?莫忘要把字号填;?
实际经营找别人,?还是共同诉讼人。
个人合伙有几个,?也要共同去诉讼,?
此与民法有不同,?千万你可要记牢;?
选个代表没问题,?一致通过推选书。
你要投寄来取巧,冒用法人和组织,?
只好说声对不起,?直接责任就是你。
合并分离很正常,?就怕之前起纠纷,?
二合为一后来人,?合久必分共同当。
图章合同介绍信,?银行账户有人借,?
借得容易出事难,?你我共同来承担。
保证人和被保人,?情况可要分仔细,?
单独起诉保证人,?合同约定不连带,
被保证人莫窃喜,?法院还要通知你;?
单独起诉被保人,一人被告无牵连;?
若是一起被起诉,?共同被告能奈何。
法人撤销没清算,?先把清算组织找,?
寻寻觅觅终未果,?你撤销来你被告。
世人都晓儿孙好,?只有遗产忘不了,?
部分起诉都原告,?尽管你和被告好,?
通知你来你不来,?还是共同为原告,?
口口声声不继承,?从此耳根清静了。
如果代理负连带,?共同诉讼是必然。 
共有财产受侵害,?部分起诉共同告.?
十五、民诉管辖记忆口诀?
诉讼一发生,?先把被告找,?被告住所地,?找他没商量。住所虽然小,?问题可不少:?
公民凭户籍,?如果不一致,?经常居住地;?
均非城镇户,?被告居住地。迁出没落户,经常居住地;这个也没有,又该怎么办?还不足一年,原户所在地,超过一年者,居住地来管;?
都在牢里蹲,?被告原住地,?关了过一年,?哪蹲归哪管;?
法人主营地,?主办地也要。
合伙又联营,?办事机构丢,?注册登记地,?谅你没法逃;整个一盲流,?被告分几地,?住所都来管,法院搞创收。
特殊情况下,?照顾到原告。原告住所地,?维权也正当:?
被告住国外,?绿卡不重要;?
被告不见了,?身份诉讼找;?
一方没自由,劳教与监禁;?
追索赡养费,?子女分辖区。
离婚很容易,?关键谁来管:?
一方为军人,?还是非文职,?原告住所地;?
双方为军人,?被告住所地,?团级单位地;?
一方住所地,?离开超一年,?若要起诉他,?原告住所地。双方都这样,?先要看被告,?经常居住地;可怜不固定,?只要起诉时,?原告住所地;?
国内来结婚,?定居国不理,?婚姻缔结地,?最后居住地;?
国外去结婚,?定居国不理,?一方原住地,?最后居住地;?
一方去国外,?一方来留守,?不管谁起诉,?国内住所地;?
双双在国外,?就是不定居,?原告与被告,?原来住所地。
合同?
合同起纠纷,?两地都来管:?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
实际没履行,?双方当事人,不住约定地,?被告住所地;?
合同履行地的确定?
你买我来卖,?约定交货地,是为履行地;送货上门的,?货物送达地;自己提货的,?提货地履行;代办托运时,货物发运地;实际履行地,?合同履行地。
加工与承揽,?约定依约定;没有约定地,?加工行为地。
租赁与融资,?约定依约定;没有约定地,?租物使用地。
贸易要补偿,接受投资方,主要义务地,?合同履行地。
保险合同多,?道理很简单,?被告所在地,?保险标的地。
在途运输物,?工具标的物,?工具注册地,运输目的地,?事故发生地,?被告住所地。
铁公水航联,?运输始发地,?运输目的地,?被告住所地;海上运输的,还有转运港。
票据起纠纷,如果定管辖?票据支付地,被告住所地; 载明支付地,实际付款地,若是未提及,住所/主营地。
侵权?
侵犯你权利,?来把官司打,?侵权行为地,?被告住所地;实施/结果地,?哪个都可以。
产品出问题,?上述均适用,?制造/销售地,谁也别想跑。
铁公水航诉,事故发生地,?最先到达地,?还有降落地,?被告住所地,?也要来考虑。
碰船或海损,?事故发生地,?最先到达地,被告住所地,加害船被扣,?此地也有权。
海事侵权案,?海事法院管,?上面不能少,?还有船籍港。
海难来救助,?费用怎么算?救助地管辖,船舶得救后,?最先到达地。
共同海损来,?最先到达地,?海损理算地,?航程终止地,?谁管你乐意。
侵权案管辖顺口溜?
侵犯我权利,告你怎么地被告住所地;侵权行为地,包括两个地.实施地,结果地,看你还想怎么地!?
产品缺陷出问题,上述没差异.还要牵连哪两地?制造地,销售地,一出一入别放弃,?
铁公航水诉,出事地,降落地,先达地,追及被告住所地。
碰船或海损,出事地,被扣地,先达地,追及被告住所地,?
海事侵权海院管,上面四个不够宽,方便方便船籍港。
海难来救助,费用如何诉?救助地,船舶得救先达地。
共同海损来,先达/理算/终止地,?不管被告什么地。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部分行政法部分
一、只能制定法律的事项
口诀(1):收主权才自治
表面意思:只有收回主权才会真正的自治
对应法条
收:对非国有财产的征收
主权:国家主权的事项
才:即裁,仲裁制度
自治: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口诀(2):他经速审证明几罪
表面意思:他经过很快的审判被证明犯了好几个罪
他:其他必须制定法律的事项
经:基本经济制度及财政、税收、海关、金融、外贸的基本制度
速:即诉,诉讼制度
审:即身,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
证:即政,剥夺公民政治权利的事项
明:通民,民事基本制度
几:即机,各级代表大会、政府、法院和检察院的产生、组织和职权
罪:犯罪和刑罚事项
二、无论如何不得授权制定的事项
口诀:正审死罪
对应法条
正:即政,剥夺公民政治权利的事项
审:即身,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
死:即司,司法制度
罪:犯罪和刑罚
三、行政处罚行为不能成立的情形
口诀:据书辩事理
对应法条
据:未依法告知处罚依据?
书:即述,拒绝听取当事人陈述
辩:拒绝听取当事人申辩
事:未依告知处罚事实
理:未依法告知处罚理由
四、当事人不履行处罚决定行政机关可采取的措施
口诀:划牌三法
表面意思:划分纸牌的三种方法
对应法条
划: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
牌:即拍,将查封、扣押的财产拍卖
三:按每日罚款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五、只能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复议的机关的行为
口诀:容海安睡会
对应法条
容:即融,金融?海:海关?安:国家安全机关?睡:即税,国税?会:即汇,外汇
六、赔偿后应当追偿的情形
口诀:务必写重大事宜
对应法条
务:即污,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必:即逼,刑讯逼供或活又殴打等暴力行为或唆使他人暴力致伤致死
写:即械,违法使用武器、警械致伤致死
重大事:即重大失,有重大过失的行为
宜:即意,有故意的行为
七、行政机关因人身损害而赔偿的情形
口诀:气流致他尽打哆嗦
对应法条
气:即器,违法使用武器、警械致伤致死
流:即留,违法拘留
致:即制,违法实施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他:其他违法行为
尽:即禁,非法拘禁
打:以殴打等暴力行为致伤致死
哆:即夺,非法剥夺人身自由的行为
嗦:即唆,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致伤致死
八、行政机关因财产损害而赔偿的情形
口诀:指派他征伐
对应法条
指:即制,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
派:违反规定摊派费用的
他:其他违法行为
征:违反规定征收财物的
伐:即罚,违法实施行政处罚的
附(1):违法采取强制措施的表现:全(权)程管其(期)对象
附(2):违反征收摊派费用的表现:全(权)程正(征)视(事)数据
九、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
口诀:究他自个行为
对应法条
究:刑诉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
他: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自:因自伤、自残等故意行为致损
个:工作人员个人行为
行:即刑,刑法规定不负责任的人被羁押的
为:即伪,因公民自己虚伪供述或伪造证据被羁押或判刑的
十、判断是否个人行为的因素
口诀:刚值时令
表面意思:刚赶上时令
对应法条
刚:即岗,岗位?值:即职,职责?时:时间?令:命令行政诉讼法部分
  一、受理范围
口诀:英法制护发雾抚恤他
表面意思:拿英法联合生产的护发雾剂抚恤他
对应法条
英:即营,认为侵犯自己经营自主权的
法:即罚,对处罚行为不服的
制:对人身或财产的强制措施不服的
护:行政机关不履行保护公民人身权、财产权的义务
发:对应法给自己的证照未发货不予答复的
雾:即务,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
抚恤:认为行政机关没法给抚恤金的
他:其他侵犯人身权、财产权的
附行政处罚类型:小(销)刘(留)收款亭(停)
  二、不受理范围
口诀(1):终归国内
表面意思:终于回到了国内
对应法条
终: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
归:行政法规、规章或机关制定发布的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
国:国家行为(国防、外交等)
内:机关内部对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决定
口诀(2):应只调回全才
表面意思:应该只把全才类人物调整回来
对应法条
英,即影,对权利义务没有影响的
只,即指,行政指导行为
调,调解行为
回,驳回当事人对行政行为提起申诉的重复处理行为
全,即权,公安等依刑诉法授权的行为
才,即裁,法定仲裁行为
三、中级法院管辖的案件
口诀(1):大海不省砖
表面意思:向大海填砖会填很多砖
对应法条
大:本辖区重大、复杂的案件
海:海关处理的案件
不:即部,针对国务院各部门的行为提起的诉讼
省:针对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行为提起的诉讼
砖:即专,确认发明专利权的案件
口诀(2):他先攻外(语)
表面意思:准备考试他先复习外语
对应法条
他:其他重大复杂案件
先:即县,被告为县级以上地方政府且基层法院不宜审理
攻:即共,社会影响重大的共同诉讼、集体诉讼案件
外:重大涉外、涉港澳台案件
四、其他可提起行政诉讼的主体情形
口诀:更夫领进小孩
对应法条
更:与变更具体行政行为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
夫:即复,与被诉复议决定由法律利害关系或为复议程序的第三人
领:通邻,被诉行为涉及相邻权的
进:通竞,倍速行为涉及公平竞争权的
小:即销,与撤销行为有法律上利害关系
孩:即害,要求机关追究加害人法律责任的
五、法院可依职权调取证据的情形
口诀:力避剪指甲
对应法条
力:即利,涉及国家、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事实认定的
避:涉及回避事项的
剪:通结,涉及诉讼终结事项的
指:即止,涉及诉讼中止事项的
甲:即加,涉及追加当事人的
六、判决撤销的案件情形
口诀:滥惩罚超不足
表面意思:胡乱惩罚总是有不足之处
对应法条
滥:滥用职权
惩:即程,程序违法
罚:即法,适用法律法规错误
超:超越职权
不足:主要证据不足
七、驳回诉讼请求的情形
口诀:不便理他
对应法条
不:起诉不作为理由不成立
便:即变,行为合法,但法律、政策变化应变更或废止的
理:行为合法但不合理的
他:其他无法或不适合表态的情形
八、可要求行政执法人员出庭做证人的情形
口诀:押他验身,现场笔录
表面意思:把他押下去验身,并做现场笔录
对应法条
押:对扣押财产的品种和数量有异议的
他:其他需要的情形
验:对检验物品的报关和取样有异议的
身:对执法人员的身份合法性有异议的
现场笔录:对现场笔录的合法性或真实性有异议的
九、应裁定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的情形
口诀:他被放院重复扯两袋复议契书
表面意思:他被放在院子里重复的扯两袋子有关复议的合同书
对应法条
他:其他情形
被:被告不适格拒绝变更的
放:通范,不属于行政审批权限范围的
院:即原,原告不适格
重复:重复起诉的
扯:撤回诉讼后,无正当理由再起诉的
两袋:即须由法定代理人和委托代理人为诉讼,而未为之
复议:复议是诉讼前置程序未经复议的
契:即期,起诉超过期限无正当理由的
书:即束,标的受生效判决效力约束的
十、中止诉讼情形
口诀:他能抗枉(亡)法审视(释)
于民诉同,惟多释,涉及的法律需要请有关机关解释或确认的
十一、再审案件必须裁定发回重审的情形
口诀:请他避开漏船
对应法条
请:对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未裁判的
他:其他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判决的情形
避:审判人员、书记员应回避而未回避的
开:应开庭而未开庭的
漏:遗漏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的
船:即传,未经合法传唤当事人而缺席判决的
十二、不能作为定案依据的证据
口诀:他原当继承其海外姨
表面意思:他本来应该继承他的海外的阿姨
对应法条?
他:不具备合法性和真实性的其他材料
原:无正当理由不提供原件原物又无证据引证、且对方不认可的复印件、复印品
当:以利诱、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证据
继:即技,被技术处理而无法辨明真伪的材料
承:即程,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收集的证据
其:即期,无正当事由超出举证期限提供的证据
海:即害,以偷拍等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证据
外:在国外或港澳台形成的未办法定证明手续的证据
姨:即意,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证人提供的证言
刑法刑诉部分一、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缓刑、假释和管制、盗窃犯7个加重情节记忆口诀、犯人的重大立功六个表现记忆口诀、告诉才处理的5罪
1、取保候审:拘传证人。
即:非经许可不得离开居住的市县,传讯时到案,不毁伪串供,不干扰证人作证。
2、监视居住:拘传见证人。
即:非经许可不得离开指住的居住地,传讯到案,未经许可,不得会见他人,不毁伪串供,不干扰证人作证。
3、缓刑、假释和管制:客居发报。
即:遵守关于会客的规定,非经许可不得离开居住的市县,遵守法律,向考察(执行)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另外,管制的加上言论出版结社游行示威六大权利受限制,需经执行机关批准才可以行使。
4、盗窃犯7个加重情节记忆口诀
主犯累犯,致死流窜,盗窃金融特款,严重影响生产。
5、犯人的重大立功六个表现记忆口诀
口诀:发人抗贡检止。
说明:重大发明、舍已救人、抗洪救灾中重大立功的、作出其它重大贡献的、检举他人重大犯罪活动查证属实的、制止他人实施重大犯罪活动的。
6、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善哉,新婚以为之,人身财产三年下。
善,即伤:故意伤害案(轻伤)
哉,即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案
新,即信:妨害通信自由案
婚:重婚案遗:
以,即遗:遗弃案
为,即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
之,即知:侵犯知识产权案
人身财产三年下:侵犯人身财产权利可判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其他轻微刑事案件。
 二、监外执行的情形
有期徒刑和拘役,严重疾病需就医;
怀孕哺乳婴儿女,生活无着难自理。
出去危害大社会,自伤自害不能医。
理解:
1、先决条件:只有判处有期徒刑、拘役才可以监外执行;
2、附加条件有四者之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需要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开具证明文件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审批);怀孕的妇女;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生活不能自理,暂予保外就医不致危害社会的罪犯。
3、排除条件:可能有社会危害性的罪犯;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三、永远记住“应当与可以”
应当与可以顺口溜
一、应当、可以从轻或减轻
应当从轻或减轻,
遗憾你我不年轻(14—18岁的人犯罪,这个待遇我们都无法享受了,哈哈)
可以从轻或减轻,
自首立功样样行。(不过只要一样就行了,自首后可以不立功,如执意要立就立大功,那就恭喜你是“应当减轻或免除”了)
教唆犯罪未遂心,(是指教唆未遂、犯罪未遂)
半疯半癫不免刑。(尚未完全丧失辨认能力或控制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可以从轻或减轻,但不免除)
二、应当、可以减轻或免除
应当减免防避胁,(防卫过当、避险过当、胁从犯,考虑此三种没有主观恶性或主观恶性较小)
自首兼加立大功。(立大功是可以减免,加上有自首,“可以”变为“应当”是情理之中)
犯罪中止视后果,(鼓励在犯罪过程中放弃犯罪)
无损免除损减轻。
可以减免大功扛,(要重大立功,不是一般立功)
行贿介贿快声张。(要抢在被追诉前声张—主动交待,晚了白搭;介贿是指介绍贿赂)
贪污受贿别超限,
悔改过后就退赃。(数额在5000—10000元之间者方可考虑本情节,悔改并积极退赃)
  (注:对在国外犯罪已受处罚的,依本法需追究时先考虑免除,其次才是减轻)
三、应当、可以从轻、减轻或免除
应当从减或免除,
只有从犯享此“福”。(犯罪时注意别抢主犯当)
可以从减或免除,
聋哑盲人预备族。(指聋哑人或盲人以及预备犯这一族人)
四、可以免除
可以免除这样做:
只犯轻罪并自首。(犯罪较轻同时还要自首)
种植毒物别逃走,
未收获前铲根蔸。(主动铲,等公安来叫你铲时就晚了)
 四、抢劫罪加重情形速记法
入户上车抢银行
多次巨额有伤亡
冒充军警持着枪
特殊物资不能抢
抢劫罪加重情形速记法:“刑法263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五、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加重情节口诀
多次强奸幼女,多人伤亡严重
 六、拐卖妇女儿童罪的加重情节
三个首要分子真叫坏
妇女儿童卖境外
奸淫妇女干出来
强迫妇女把淫卖
盗婴幼,绑妇儿
目的都是为出卖
最后还把亲属害
 七、强奸罪加重情节
当众轮奸,多人伤亡,恶劣(刑法第236条: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在公众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二人以上轮奸的;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无期、死刑。)
 八、拐卖妇女、儿童罪量刑从重情节首要多次人众多,
妇女卖淫被逼迫,
绑架婴儿卖境外,?
造成伤亡重后果,
八种情形十年轻,
特别严重处死刑。
 九、读此口诀,记忆34种从重情节
情节加重犯,罪名多又乱,读过此口诀,记忆不困难:
幼女跟儿童,索贿与累犯;
内外勾结犯国安,利用武/警搞叛乱;
四个未成年,教唆毒品与贩黄,引诱聚众搞淫乱;
四个国家干,
失职造成破产,掌握机密逃窜,非法拘禁和诬陷;
三个司法员,
伪证毁证妨作证,串供引起人命案,非法搜查进房间;
拘禁殴打又侮辱,利用卖淫促三产,
假币制造运与卖,保护区里树乱砍,
邮政人员搞偷窃,个人挪用特殊款,
走私武装掩,冒充警察骗,缉毒人员护毒犯,
毒犯二进宫,制黄又乱传,监管虐待死与残,
骗汇伪造报关单,有关人员帮着干,
战时破坏与阻碍,军队装备与人员。
 (虽然有口诀,别忘把书看,苦干加巧干,司考要过关。)
 十、应当从重处罚的情节:
教十八累犯,策动搞叛乱;
颠覆现政权,机密人逃判;
武装护走私,胆大做假钱;
奸淫十四女,猥亵儿童团;
拘禁加殴打,更甚用职权;
司法侵民宅,机关犯诬陷;
刑讯逼供死,虐待犯人残;
司法侵罪证,冒充警察骗;
诱少聚众淫,教迫涉鸦片;
盗伐保护林,私自拆邮件;
缉毒反涉毒,毒犯复毒犯;
制黄又传黄,特行开妓院;
战时扰军务,挪用紧急款;
伪造海关证,通谋骗美元;
传黄未成年,应当从重判。
 十一、管制和拘役期限记忆简便方法
管制的各种期限只需记住3-2-3,即三个月到两年,数罪并罚不超过三年。
拘役的各种期限记住是1-6-1,即一个月到六个月,数罪并罚不超过一年。
管制对罪犯不予关押,只是限制一定的人身自由,相对拘役惩罚性要轻,所以时间比拘役长,大家不要把两个数字弄混了。
拘役和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拘役1-6-1原1-2(原刑期以上,1年以下,2个月以上);有期徒刑6-1-5原5-1(原刑期以上,5年以下,1年以上)。
 十二、无限防卫权的几种情形记忆——杀人帮凶强抢人身
杀人(杀人)帮(绑架)凶(行凶)强(强奸)抢(抢劫)人身(严重危害人身安全)。
 十三、吸收罪(7项罪名)
绑架抢劫吸杀伤,拐卖妇儿吸淫强;
走私贩卖毒品罪,包含暴抗与武装;
组织运送偷越境,莫管暴胁来抵抗;
组织卖淫全吸收,介绍容留与奸强。
 十四、转化罪
非法拘禁致人伤亡,应当转化故意杀伤;
刑讯逼供虐待监管,从重处理故意杀伤;
个人使用特定款物,从重定罪挪用公款;
收买妇儿尔后又卖,定罪拐卖没有商量。
 十五、非法经营罪口诀一首
货券保险,出版外汇;
传销食盐,兽药电信;
灾期抬价,从重定罪。
详解——
1、在国家规定的交易场所外非法买卖外汇、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定非法经营罪。
2、非法从事出版物的出版、印刷、复制、发行,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定非法经营罪。
3、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或者保险业务的,定非法经营罪。
4、违反国家规定,采取租用国际专线,私设转接设备或其他方法,擅自经营国际电信业务或者港澳台电信业务进行营利活动,扰乱电信市场管理秩序的,定非法经营罪。
5、传销或者变相传销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定非法经营罪。
6、未取得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件和批准文号,非法生产、销售盐酸克仑特罗(即“瘦肉精”)等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品,扰乱药品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以及在生产、销售的饲料中添加“瘦肉精”等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品,或者销售明知是添加有该类药品的饲料,情节严重的,定非法经营罪。
7、违反国家有关盐业管理规定,非法生产、储运、销售食盐,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定非法经营罪。
8、违反国家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期间有关市场经营、价格管理等规定,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严重扰乱市场秩序,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以非法经营罪定罪,依法从重处罚。
 十六、刑事拘留记忆口诀
适用刑事拘留的7种情况记忆口诀
口诀云:东窗事发,指认是他;证据在旁,逃跑自杀;毁证串供,身份虚假;重大流窜,拘留合法。
即:犯罪后即被发现的,被人指认的,身边发现证据的,犯罪后逃跑或企图自杀的,毁灭证据和串供的,身份不明或虚假的,重大犯罪嫌疑或流窜作案的。
另,任何人都可扭送公安机关的情况有:犯通追越,谐音:饭桶追月。即:正在进行犯罪的,被通缉的,被追捕的,越狱的。
 十七、司考口诀集
 (此口诀为房保国老师编辑)
轻松记管辖,编个口诀,以免枯燥乏味
要破案,找公安,公安部门管得宽,
偷抢拐卖和诈骗,杀人放火与强*;
要是罪犯是个官,立案就找检察院,
贪污贿赂和渎职,利用职权侵人权,
直接立案不可以,省级以上先过关;
侮辱诽谤和虐待,暴力干涉与侵占,
只要不出人命案,不去法院没人管,
侮辱诽谤别过分,危害国家有国安;
轻伤重婚遗弃案,通信住宅知识权,
伪劣商品做与卖,公安检察不立案,
只要手里有证据,去找法院也给管;
还有一些小机关,光看名字就好办,
走私犯毒找海关,危害国家有国安,
军队只管军内事,监狱只是管罪犯;
虽然分工有不同,案件牵连帮着办。
以下是级别管辖:
法院专职管审判,基层法院是骨干;
刑事案件大多管,无期/死刑往上传,
上院接案忙判断,不够标准往回返,
检察机关权力大,送上以后不退还;
国家安全和老外,死刑无期归中院,
一人有罪往上传,全案一起连锅端,
上院认为有必要,也可屈尊代审判;
两个高院挺清闲,不归自己不审判,
死刑复核最高管,权力下放挺混乱,
杀人放火与强奸,危害公共与治安,
毒品管得比较严,甘肃两广云贵川。
巧记复议管辖:
复议就是找上级,省级/中央不可以,
地方不能管直属,自己部门可处理;
地域管辖比较难,犯罪之地是关键,
流窜犯罪民愤大,管制缓刑居地管;
几个法院都有权,谁先受理谁先管,
犯罪主地要合适,必要之时可以转;
国际犯罪影响大,谁能捕获谁能判,
车船飞机停*地,列车再加目的站,
跑了和尚不跑庙,国外犯罪原籍管,
使馆虽说中国办,可是也按外国算,
老外国外欺负人,他一入境咱就办;
服刑罪犯有漏罪,一般要归原审管,
服刑之地犯罪地,若是合适可以转,
服刑其间又犯罪,服刑之地必须管,
脱逃其间犯了罪,哪里发现哪里管,
这些囚犯真麻烦,不如一枪崩了算;
现在军民搞共建,可是审判分开算,
只要不是穿军装,一律就归地方办,
军事秘密不要沾,粘上就归军队管,
铁路法院管自己,有点争议地方判。
关于拘留:
被发现,有证明,
被指证,畏罪行,(“畏罪”自杀/“畏罪”潜逃)
毁证伪证加串供,
多次流窜与合伙,
不讲真话身不明;
公安机关来执行,
县级以上开证明,
通知/讯问各一日,
没有问题就放行。
三日上报检察院,
七天之内作判断,
普通最长十四天,
三十七日最长限。
敢于逮捕:
三证三期一徒刑,
一批一决一执行,
通知/讯问各一日,
不妥释放发证明附:2006年万国__刑法口诀故意犯,当负责;过失犯,规定看;
非故意,非过失,不可抗,不能见,不是犯。
满十六,负刑责;过十四,未十六,七种罪,当从减;
精神病,不负责;间歇正,担责任;未全丧,可从减;醉酒的,负责任。
聋哑盲,可全三。
正当防,无责任;防过当,当减免;防暴力,无过当。
避险的,不负责;过限的,当减免。
预备犯,比照来,可全三;未遂的,比从减;止未损,应当免。
共同犯,都故意。 ****(要注意交通肇事逃逸的例外情形)
集团头,负全责;主犯的,参与罚;是从犯,应全三,被胁迫,当减免。
唆他人,照作用;未成年,当从重;唆未犯,可从减。
单位犯,判罚金;主管人,责任员,并判刑。
主刑五,附刑三;附加的,可独用;外国人,可驱逐。
有损失,当赔偿;同被罚,先个人,后国家。
轻微的,可以免。
算刑期,判决日。
管制的,三到二;守规定,同工酬,期满后,当众宣,先羁押,一抵俩。
判拘役,一至六;就近行,每一月,可回家,一两天,劳动的,酌量酬,先羁押,一当一。
有期刑,半年上,到十五;进监狱,要劳动,先羁押,抵着算。
无期犯,要入监,和劳动。
死刑犯,罪极重,非立即,可以缓,最高核,缓刑的,高院判。
未成年,怀孕的,不能死。
死缓的,无故意,减无期;重大功,两年满,十五年,到二十,算刑日,死缓满。
故意犯,查属实,先核准,然后斩。
罚金额,从情节,期限内,一或分;
期满后,不缴纳,强制行;不能全,可以追,无时限;不可抗,实有困,可减免。
政治权,主有四;选举权,言论等,担职务,当领导。
一年上,五年下;适用于,反革命,破坏重。
管制的,同刑期;死刑的,和无期,剥终生;减有期,三年上,是念下。
效力算,完毕日,或假释,当及主。
收财产,一或全,必需的,当保留,不是的,不能收;
有债务,正当的,经申请,应当还。
决刑罚,据事实,和性质,与情节,并危害,按规定;
有从重,与从轻,当在限,判处刑。
具减轻,当法定,以下判;特殊况,最高院,来核准。
违法得,予追缴,或退赔;合法的,当返还;
违禁品,犯罪涌,要没收,缴国库,不得挪,自行处。
有期刑,五年内,故意罪,是累犯;当从重,假释的,从期满。
反革命,完毕后,随时犯,都是累。
自投案,供己罪,是自首;可从减,较轻的,可以免;
被强制,供未握,其他罪,自首论。
有揭发,供线索,属实的,是立功,可从件;
重大的,可减免;并自首,当减免。
犯数罪,除死刑,和无期,总和下,最高上,酌情判;
管制的,最高三;拘役的,就一年;有期刑,二十年;
附加刑,照样判。
宣告后,完毕前,有漏罪,先并减;犯新罪,先减并。
判缓刑,适用于,拘役犯,和有期,三年下;
据情节,看表现,有悔罪,无危害,可以缓,附加刑,仍须判;
拘役的,原判上,一年下,不能少,两个月;
有期行,原判上,五年下,定多一;
考验期,确定日,开始算;对累犯,不适缓;
守规定,无新漏,执行满,原判行,不再算,公开宣;
有新漏,得撤销,数罪并,重新罚;有违规,严重的,撤销缓,执刑罚。
死刑外,守监规,得改造,确有悔,有立功,可以减;立大功,应当减;
阻止犯,重大的;检举犯,重大的,和属实;
有发明,大革新;生产中,或生活,舍己救;
抗灾害,排事故,有表现;
对国家,和社会,有贡献,其他的;
以上是,立大功。
减刑后,无期刑,定多十;其他的,要执行,一半上。
要减刑,中级裁,合议庭,查属实,予以减,非法定,不得减;
无期的,减有期,从裁定,开始算。
有期刑,过一半,无期刑,过十年,守监规,得改造,却优惠,无危害,可以假;
特殊的,报最高;对累犯,十年上,暴力犯,不得用。
假释的,程序上,同减刑;
有期的,考验限,剩余刑;无期的,算十年;从假日,开始算。
守规定,无新漏,期满后,原刑完,公开宣;
有新罪,得撤销,数罪罚,先减并;
有漏罪,亦撤销,罚数罪,先并减;
有违规,严重的,剩余刑,要收监。
追诉的,不满五,过五年;五年上,不到十,过十年;十年上,有期的,十五年;
无期的,和死刑,二十年;必须追,最高检。
立案后,或受理,逃避侦,或审判,不受限;
控告的,当立案,而未立,也无限;
追诉日,犯罪日,连续的,或继续,终了算;犯新罪,前罪断。 ****(指从新罪日中断重新算)
民族地,人大会,变通规,或补充,报常委。
公共产,以下算:国有的;集体的;扶贫的,公益的,捐助款,或专项;
管理中,使用中,运输中,私人产,以公论。
私人产,有以下:公民的,合法入,储蓄屋,其他的,生活料;
依法归,个人家,所有的,生产料;个体户,私营企,合法产;
依法归,个人有,股票卷,其他产。
工作员,公务员,及其他,行公务;
司法的,侦检审,和监管;
以下的,算重伤:肢体残,容貌毁;视听丧,和机能;及其他,重大的,伤人身。
本法称,违规定,乃法律,和决定;行政规,定命令;
首要的,是组织,策划的,和指挥;
告诉处,被害人;受强制,或威吓,检察院,近亲属,亦可告;
以上下,和以内,含本数;
受刑罚,入伍的,和就业,应当报,不得瞒;
民法部分(隋彭生老师汇总)
民法(一)
一、一个自物权:所有权。
二、两个他物权:担保物权、用益物权。
三、三个财产权:物权、准物权、债权。
四、四个法定之债请求权:不当得利之债请求权、无因管理之债请求权、侵权之债请求权、缔约责任之债赔偿请求权。
五、五个共同共有:夫妻财产(包括无效婚姻和被撤销的婚姻)、合伙财产、继承开始但尚未分割的财产、合作开发、共用物。
六、六个占有:直接占有、间接占有、无权占有、善意占有、恶意占有、本权(占有)。
七、七个优先购买权:共有人、典权人、房屋承租人、股东、职务技术成果完成人、委托开发的委托人、合作开发的合作人(注意前三者的顺序关系)。
八、八个形成权:解除权、变更权、追认权、撤销权(保全撤销权、合同撤销权、要约撤销权)、赠与(任意撤销、法定撤销)撤销权、选择权、抵销权。
九、九个取得所有权的方法:买卖取得、赠与取得,善意取得、贷款取得、先占、添附(附合、混合、加工)、生产、继承、依照(准)共有身份取得。
十、十个连带责任:1合伙,2恶意串通,3共同侵权(共同加害行为,共同危险行为,教唆),4出资不足、抽逃资金,5并存的债务承担,6连带保证,7当事人分立,8分包,9共同“承揽”行为(共同承揽、单式联运),10代理(共同代理、授权不明、第三人明知无代理权、违法代理、串通、转托代理人的过错)。
〖BT6〗民法(二)
一、一个最典型的有偿合同——买卖合同;一个最典型的无偿合同——赠与合同。
二、欺诈、胁迫的二个典型效力:二个可撤销,二个无效。欺诈、胁迫成立的债权合同为可撤销、胁迫成立的婚姻为可撤销。欺诈、胁迫成立的遗嘱和其他单方行为为无效;胁迫成立的仲裁协议为无效。
三、三个典型的有限责任:股东以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继承人以继承的财产为限承担责任,物上保证人,以担保物的变价款承担有限责任以及诉讼时效经过以后,物上保证人以担保物的价值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四、四个典型实践合同:两个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定金合同;质押合同;保管合同。
五、五个典型身份关系:婚姻;收养;监护;亲权;亲属权。
六、六个的典型发生债的原因:合同;单方允诺;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缔约过错。
七、七个典型人格权: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肖像权;隐私权;名誉权;姓名权。
八、八个典型的抗辩: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权利未成立的抗辩;权利已经消灭的抗辩(如经过了保证期间);权利妨碍的抗辩(诉讼时效已经完成的抗辩);先诉抗辩权;免责的抗辩。
九、九个典型效力未定的合同:限制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与其年龄、智力、精神状态不相适应的合同;无权代理订立的合同;无处分权人订立的合同;事先未征求债权人意见的债务承担合同;事先未征求定作人意见的主要工作任务的转承揽合同;事先未征求发包人意见的非主体工程的分包合同;事先未征求出租人意见的转租合同;有可能被(承租)优先购买权人击破的房屋买卖合同;侵犯优先权的买卖和转让合同。
十、十个典型的可撤销财产关系和身份关系: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的合同可撤销(合同撤销权);因胁迫建立的婚姻关系可撤销;无偿转让、债务免除、不合理的买卖可撤销(保全撤销权);抵押物不合理的折价协议可撤销(保全撤销权)。
〖BT6〗民法(三)
一、一年除斥期间和一年的诉讼时效。
二、二年和两个月的除斥期间;二年的诉讼时效。
三、三年的诉讼时效。
四、四年的诉讼时效。
五、五年的除斥期间。
六、六个月的除斥期间。
七、七要了解:除斥期间限制形成权;诉讼时效限制请求权。
八、八要知道:超过除斥期间签字——白签;超过诉讼时效签字——黑签。
九、九要记住:计算期间时,(从当日开始的)开始的当日不算入;(从次日开始的)次日要算入。
十、十有印象:20年的最长时效不能中断、中止但可延长。
〖BT6〗民法(四)
一,一问夫妻对共同共有财产如何行使平等处理权?
二,二问对无效婚姻的判决有没有上诉权?
三,三问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有无离婚诉讼的胜诉权?
四,四问离婚后的一方有无单独主张探望权的诉讼权;
五,五问按份共有人“过半”有无改良权?
六,六问物的担保权人有无别除权?
七,七问商标法、专利法中的优先权?
八,八问著作权法中的合理使用权?
九,九问胎儿的继承权(权利能力)?
十,十问死而复生的人(被宣告死亡的人),有无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婚姻复归权和解除收养权?
〖BT6〗民法(五)
一、一个基本归责原则——过错责任原则。
二、两个过错推定——地面施工致人损害和建筑物致人损害;两个先申请原则——专利与商标。
三、三个善意取得——动产所有权的善意取得;质权的善意取得;留置权的善意取得。
四、一般侵权的四个构成要件——过错、违法行为、因果关系、危害后果五、五个侵权的连带责任——共同加害行为;共同危险行为;教唆、帮助完全行为能力人;教唆、帮助限制行为能力人;故意和重大过失的雇员与雇主。
六、六个无过错责任——公务侵权;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污染环境致人损害;饲养动物致人损害;产品瑕疵致人损害;被监护人致人损害。
七、七个法定免责事由——受害人的故意;受害人的重大过失;自身健康原因;不可抗力;合理损耗;第三人的过错;意外事件(限于定金)。
八、八个效力的溯及既往——要约生效,期限的计算溯及既往;专利权的生效,期限的计算溯及既往;效力未定行为的追认,效果溯及既往;法定抵销权的行使,效果溯及既往;一次性给付合同的解除,效果溯及既往;婚姻撤销的判决和决定,果溯及既往;债权合同撤销的判决和裁决,效果溯及既往;赠与的撤销,效果溯及既往。
九、九个特殊侵权——公务侵权;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污染环境致人损害;地面施工致人损害;建筑物及其物件致人损害;饲养动物致人损害;产品瑕疵致人损害;被监护人致人损害;雇员致人损害。
十、十个精神损害赔偿——(一)侵害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二)侵害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三)侵害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四)侵害监护权;(五)侵害死人近亲属的精神利益;(六)侵害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物权;(七)重婚的;(八)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九)实施家庭暴力的:(十)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BT6〗民法(六)
一、拟制交付(指示交付、简易交付、占有改定)的一个特点——标的物不实际过手。
二、两个无中生有——侵犯名誉权是无中生有,原始取得是无中生有。两个加倍赔偿——《消法》第49条与《商品房屋买卖解释》第14条。
三、三个可撤销——合同可撤销、婚姻可撤销、注册商标可撤销(不存在无效的问题)。
四、作品合理使用的“四不”——(1)不以盈利为目的;(2)不得侵犯署名权;(3)不必征得同意;(4)不必支付报酬。
五、五个区别:——(1)物权体现了财产的归属,债权体现了财产的流通;(2)物权是支配权,债权是请求权;(4)物权是对世权、绝对权,债权是对人权、相对权;(5)物权一般优先于债权。
六、六个可以并存(除一物一个所有权外,其他权利可以并存)——(1)所有权与他物权可以并存(如所有权与用益物权并存、所有权与担保物权并存);(2)用益物权与用益物权可以并存(如典权人以典物为第三人创设用益物权);(3)抵押权与抵押权可以并存(如再抵押):(4)质权与质权可以并存(如转质);(5)抵押权与留置权可以并存(如抵押物被留置);(6)抵押权、质权与留置权并存(如抵押物又被质押、又被留置)。
七、无因管理之债的七个要点——(1)对本人有误解不影响无因管理之债的成立;(2)兼为管理人的利益,不影响无因管理之债的成立;(3)未完成管理事务不影响无因管理之债的成立:(4)无因管理须有为他人管理事务的意思(主观为他人,客观为他人);(5)轻过失免责;(6)请求支付必要的费用;(7)相对于本人,管理人的行为是事实行为、无偿行为。
八、八个特殊举证责任的规定——《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4条规定的八种情形。
九、九个风险负担的条文——《合同法》第142、143、144、145、146、147、148、149条。《商品房买卖解释》第11条。
十、十个要掌握的物权法概念——建筑物区分所有;共有(有人将其与所有权割裂理解);按份共有;共同共有;用益物权;典权;相邻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地役权;添附。
〖BT6〗民法(七)重点!!!
一,一述债务承担人对债权人的抗辩权与保证人对于债权人的抗辩权的区别。
二,二述缔约责任与违约责任的区别。
三,三述诉讼时效与除斥期间的异同。
四,四述赠与与死因赠与、捐赠、遗赠扶养协议的区别。
五,五述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区别。
六,六述共同加害行为与共同危险行为的异同(共同加害行为的成立是否有意思联络为必要,也要结合司法解释说明之)。
七,七述预期违约制度与不安抗辩权制度的关系。
八,八述融资租赁与租赁的区别。
九,九述无权代理与无权处分、形成权与抗辩权、附条件与附义务(附负担)、共同共有与按份共有的区别。
十,十述留置权与履行抗辩权的区别、留置权与质权的区别。
〖BT6〗民法(八)重点!!!
一、一论民法的基本原则(指导性、普遍性、规范性和强行性等)。
二、二论诚实信用原则的理解和适用(结合“四性”,结合案例,结合诚实信用原则派生的禁止权利滥用、情势变更原则等)。
三、三论“人权”(结合宪法的最新规定,结合交通事故中的无过错责任、特殊侵权中的无过错责任、产品质量法的无过错责任以及劳动法的规定,批驳具有代表性的错误观点)。
四、四论法律对财产权的保护(结合宪法、民法等法律的规定)。
五、五论自然人权利能力(包括胎儿、宣告失踪之人、宣告死亡的实际尚生存者人)。
六、六论民事行为、可撤销民事行为、效力未定民事行为的区别(控制民事行为效力的三种模式)。
七、七论物权与债权的关系和区别。
八、八论物权(物权法定主义、物权的取得与消灭距离说明等)。
九、九论抵押权的不可分性(结合司法解释的规定,意义及具体情形)。
十、十论无过错责任(侵权法的内容,要结合司法解释)。
〖BT6〗民法(九)
一、一个出版权(出版权不是邻接权)。
二、二个著作财产权:
1、使用权。
2、获得报酬权。
三、三个要知道:
1、债权让与是无因行为。
2、债务承担是无因行为。
3、《技术合同解释》增加了一个技术秘密的“善意取得”(第12条)。
四、四个著作人身权:
1、发表权
2、署名权。
3、修改权。
4、保护作品完整权。——著作人身权是有例外的永久主义,后三个权利永久受保护。
五、五种邻接权的主体:
1、出版者。
2、演员。
3、演出单位。
4、录音录像制作者。
5、广播电台、电视台(《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26条。表演者包括演员和演出单位)。
六、六个联想
1、不当得利与侵占罪(不)。
2、表见代理权与善意取得中出卖人占有的取得(同)。
3、表见代理相对人的善意与善意取得人的善意(同);表见代理中善意相对人的善意与无权代理善意相对人的善意(不)。
4、主张对方不履行与主张对方有代理权的举证责任(同)。
5、主张对方不履行与主张对方瑕疵履行的举证责任(不)。
6、无权处分委托物与无权处分脱离物的效果(不)
七、七个单方法律行为:
1、通知解除。
2、通知抵销
3、通知撤销。
4、通知免除。
5、抛弃。
6、遗嘱。
7、其他。
八、物权法理解上的八项注意:
1、物权的绝对性。
2、物权法定原则。
3、物权优先效力。
4、公示原则。
5、公信原则。
6、物权类型体系。
7、担保物权与用益物权的区别。
8、物的分类。
九、《人身损害赔偿解释》规定的九种特殊责任主体
1、安全保障义务人作为责任主体。
2、教育机构作为责任主体。
3、雇主作为责任主体。
4、承揽人作为责任主体。
5、雇主作为责任主体。
6、工伤赔偿责任主体。
7、无偿帮工人致人损害的责任主体。
8、帮工人自身遭受损害的责任主体。
9、见义勇为行为的补偿与责任主体。
十、无约定时十大成果的归属:
1、无效技术合同、被撤销的合同,成果归完成人(《技术合同解释》第11条第2款)。
2、以技术成果出资,成果归企业(《技术合同解释》第16条)。
3、职务技术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专利申请权归单位(《合同法》第326条第1款、《专利法》第6条第1款)。
4、非职务技术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专利申请权,归完成人(《合同法》第326条第2款、《专利法》第6条第2款)。
5、委托开发合同,专利申请权归研究开发人(《合同法》第339条)。
6、合作开发合同,专利申请权归合作人共有(《合同法》第340条)。
7、委托开发或者合作开发的技术秘密成果,共有(《合同法》第341条)。
8、技术转让合同的后续技术成果,归完成人(《合同法》第354条)。
9、技术服务和技术咨询新创技术成果,属于受托人或委托人(《技术合同法》第363条)。
10、跨单位时,技术成果合理分享(《技术合同解释》5条)。
〖BT6〗民法(十)
一、一个程序问题:国内完成的发明创造,不能先向外国申请专利。
二、两个适用
1、政府采购合同可以适用合同法(《政府采购法》第43条)。
2、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可以适用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第56条)。
三、要理解三个基础关系:
1、代理的基础关系。
2、共有的基础关系。
3、无因行为的基础关系(通常称为原因关系)。
四、四个邻接权:1、出版者对其出版的图书和期刊的版式设计享有的权利;2、表演者对其表演享有的权利;3、录音录像制作者对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享有的权利;4、广播电台、电视台对其播放的广播、电视节目享有的权利(《条例》26条)。
五、五个债的担保方式中,只有三个可以作为反担保的方式。
六、六个沉默构成意思表示的规定(无法律的规定,单纯的沉默不构成意思表示):
1、《民法通则》第66条第1款。
2、《担保法解释》第54条第2款。
3、《继承法》第25条第2款。
4、《合同法》第47条第2款。
5、《合同法》第48条第2款。
6、《合同法》第171条。
七、无效后果中七个问题
1、合同终止不影响清算条款的效力。
2、合同无效、被撤销,不影响仲裁条款的效力。
3、效力未定的合同未被追认时,清算条款无效。
4、效力未定合同未被追认时,仲裁条款无效。
5、无效建设工程合同,仍可参照约定价款支付(《解释》第2条)。
6、无效技术合同,仍可按照约定价款支付(在性质上为无效的损害赔偿,《解释》第11条)。
7、主合同无效,从合同无效。
八、近亲属的范围是一个吉利数字——8:
1、配偶。
2、子女。
3、父母。
4、兄弟姐妹。
5、祖父母。
6、外祖父母。
7、孙子女。
8、外孙子女。
(记忆的方法是:第一、第二顺序继承人加上代位继承人)。
九、财产责任中的九种责任:
1、无限责任(如公司对外承担无限责任,公司法第3条,进入破产程序时除外)。
2、有限责任(如抵押人就抵押物的价值为限承担责任,公司股东就已经履行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3、单独责任(一个责任主体)。
4、共同责任(两个以上责任主体)。
5、按份责任(共同责任的分类)。
6、连带责任(共同责任的分类)。
7、过错责任(如一般侵权责任)。
8、无过错责任(如合同法302条)。
9、公平责任(均无过错时对损失的分担)。
十、十个无资格:
1、国家机关不能作为担保人(有例外)。
2、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能作为担保人(有例外)。
3、公司董事、经理不能以公司资产为公司股东和私人债务提供担保。
4、职能部门不得作为担保人。
5、限制行为能力人无立遗嘱的资格。
6、限制行为能力人无作为遗嘱见证人的资格。
7、当事人不得从事禁止经营、限制经营、特许经营的项目(《合同法解释》第19条)。
8、拟制直系血亲不得结婚(解除收养关系后可以)。
9、30周岁以下不得作为收养人。
10、建设工程合同的分包人,无权再分包,劳务分包除外。
〖BT6〗民法(十一)
(注:这里的“优于”是指优先适用、权利优先、效力优先,在考试答题的时候用语要准确)
一是:特别法优于一般法。
二是:后法优于前法。
三是:国际法优于国内法。
四是:约定优于法定(此处的法定是指任意性规定)。
五是:税收优于无担保债权;债权优于罚款。
六是:基于自物权产生的优先购买权优于基于他物权产生的优先购买权;基于他物权产生的优先购买权优于基于债权产生的优先购买权。
七是:遗赠抚养协议优于遗嘱;遗嘱优于法定继承。
八是:经登记的抵押权优于质权。
九是:留置权优于其他担保物权。
十是: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优于破产企业所欠税款;税款优于破产债权。
合同法部分(内容太多)
合同形式很重要,要式合同主要有:
担保合同除留置,银行贷款融资租(赁),建设技术开发转(让),三大知(识)产权转让,合伙保险与劳动。
违反形式不成立,主要义务一方(已)履(行),对方接受是例外。
核准登记才生效:法定抵押很落后:不动产汽车(企业)设备;
专利/申请权转让,外国人时须(外经贸部+科技部)批准;
***核(准)登(记)(公)告,合资合作要审批。
合同条款问题
合同条款及解释,建议8条免纠纷,
缺乏条款可补充,约定不明如何补:
补充协议有关条(款),
交易习惯来确定,
未能确定法条补:
质量国(家)标(准)合(同)目的;
价款(当地)市价或定价(政府定价或指导价);
履行地点义务方,交付货款对方处,不动产适所在地;
履行期限随时履(行),要求履行给准备(时间);
履行方式利(合同)目的;
履行费用义务方。
合同解释问题
合同解释有学问,文义整体目的(方)法,交易习惯与诚信;
不同文本依约定,无约定时同(等)效力,只有目的解释好。
格式合同/条款问题
格式条款限制多,免除限制要提示。
不予说明不生效,保险免责说效力。(说明才生效)
无效情形再加三(种),伤害故意重(大过失)致损。
免除人身伤害责(任),故意重大财产损(失)。
减免己责剥夺权,加重对方属无效。
经营者通知声明,告示成绩亦无效。
格式条款解释难,通常解释不利(提)供(方)。
非格式条款优先。
要约问题
要约承诺即合同,要约主体要特定,希望订立表意思。
内容须具体确定,此处区分与(要约)邀请。
常见要约邀请有:寄价(目)表拍(卖)招标(招)股。
商业广告是邀请,内容符合视要约。
悬赏广告非要约,性质属单方(法律)行为。
要约生效(时间)采到达(主义),到达是指可控制。
是否看到它不管,电子要约入系统。
要约人应接(受)承诺,受要约人可承诺。
要约期限从约定,法定范围具体定。(《证券法》第83条收购要约期限为30~60天)
撤回先到或同时,拍卖竞价不可撤(回)。
撤销应在承诺前,证券收购不得撤。
变更须报(证监会和证交所)批(准)公告。
要约失效原因有:拒绝撤销期满未(承诺),实质(性)变更反要约,拍卖高价出现时;注意撤回未生效(要约)。
承诺问题
承诺一锤就定音,意思表示完全同(意)
受要约人才(能)承诺,原则通知(依习惯/要约)行为作(出)。
承诺期间要约内,对话即时合理(时间到)达。
实质变动新要约,非实质(变更承诺)要约(人及时)反对,要约表明不得变(更)。
(迟发)迟到原则(上)新要约,及时有效是例外。
迟延原则上有效,通知逾期新要约。
撤回先到或同时,承诺不能够撤销。
承诺生效亦(采)到达(主义),作出行为即生效。
承诺生效合同(成)立,合同(书)确认(书)才成立,双方签章后(最后一方签章时间)为准。
招标决标未成立,签订书面(合同)方成立。
拍卖拍定未成立,签订确认(书)方成立。
交叉要约既相同,一致到达未前提,推定承诺达(成)合意。
合同成立有三地,一般承诺生效地,合同书有会签地,最后一方签订地。
合同成立与生效问题
合同成立与生效,多数成立即生效。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批准登记始生效,条件成就始生效,期限到时亦生效。
确认无效自始无(效),否定评价不(存在)生效(问题)。
撤销后自始无效,不撤销成立生效。
合同一(成)立有(一般)约束(力),不得擅自撤(销)或变(更)。
条件不定期限定,限制行为(人)订合同,效力待定须追认。
法代追认限明示,意思应向相对人,催告1月内为之。
一经拒绝自始无(效),催告沉默视拒绝。
相对人有两权利,催告并非形成权,善意(相对人)才享有撤销权,撤销在先才有用。
无权代理分三种:无权越权与终止,处理同上不赘述。
无权处分非无效,事后追认和取得(处分权)。
卖方承担违约责,买方解除主赔偿。
动产还可善意(取)得,所有人(请求返还)价金+赔偿。
一物数卖卖方选,债权平等视真理,卖方应负违约责,他方解除主赔偿。
擅自出卖共有物,不论(买卖双方)善意皆有效,恶意串通合(同)无效,共有(人)名义来出卖,适无权/表见代理。
表见代理/代表行(为),确定有效应注意。
行为能力表真意(真实意思表示),不违法律或公益。
无效合同问题
无行为(能力)人订合同,纯获利零花有效。
法人违限制特许,禁止经营则无效。
意思表示不真实,欺诈胁迫损国家(利益)。
双方恶意损他方,串通骗(取)保(证)应无效。
合法掩(盖)非法目的,名联营实借(贷)则无效。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非法垄断妨(碍)技术,侵害技术皆无效。
违反强制性规定,仅限法律行政(法)规。
可变更可撤销合同问题
欺诈构成要件四:欺诈故意施行为,诱使错(误认)识非真实(意思表示)。
应知第三人欺诈,视为本人之欺诈。
造成损害为要挟,违背真实为胁迫。
牟取不当危险时,严重损害乘人危。
自己误解意(思)相悖,较大损害重大误(解)。
利用优势违公平,权利义务(显)失公平
欺诈胁迫乘人危,仅受害方可撤销。
显失公平重大误(解),双方均可来撤销。
撤销权属形成权,除斥期间违1年。知道应知事由始,不行使合(同)有效。
撤销须经法(院)(仲)裁定(确认)。
请求变更(法院)不撤销,请求撤销可变更,重大误解变更(优)先。
合同(确认)无效(被)撤销后,自始无效可溯及(合同成立时),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条款);
适用缔约过失责,返还财产仲裁(条款)独(立性)。
恶意串通财(产)收(归国家、集体)返(还第三人)。
履行抗辩权问题
同时履行均届(期)满,他方未履(行)可抗辩,一手交钱一手货。
先后履行均届(期)满,后付义务(人)先(履行)抗辩(权),正当抗辩非违约。
先付债务已届(期)满,他方难付来担保,不安抗辩可行使,中止履行应通知,合理(期间)未(恢)复(履行)才解除。
预期违约应证明,不能证明(负)违约责(任),提供担保应履行。
缔约过失责任问题
违反先合同义务,主观过错信赖(利益)损(失):
恶意磋商订约欺(诈),泄露不当用商(业)秘(密)。
过失致无效/撤销,违反诚实信用(原)则。
合同保全问题
合同相对性原则,一般不涉第三人。
怠于行使可代位,两种债权均届满。
不属人身需保全,次债务任住(所)地(法院)管(辖)。
以(自)己名义代位诉,法院追加债务人(第三人)。
援用(对债务人)抗辩债权人,诉讼费用(实现债权中)优先付。
代位(权)成立两债消(灭)。
债权人已诉债务(人),代位(之诉)成立应受理,判决生效前中止,代位不成(立)另行(起)诉。
债权余额另行(起)诉,符合(起诉)条件应受理,代位(判决)生效前中止。
(明显)低价受让人知情,危害债权可撤销。
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可以追加受益人(第三人)。
一经撤销(自)始无效。
撤销权为形成权,(知道/)应知撤销(事由)为1年,最长行为后5年。
合同权利义务转让(债的移转)问题
债权让与须有效(合法债权),三类债权不得让(与):
人身/特定/不作为;特别约定不违公(序良俗);法律规定(不得转让)最高额(抵押)。
达成(让与)协议即生效,不需债务人同意。
通知约束债务人,一经通知不撤销。
权利转让受让人,让与人瑕疵担保。
抗辩抵销权对抗,表见让与履(行)有效。
债务承担无因性,免责(式债务)承担经(债权人)同意;
并存(式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只需通知债权人,援用抗辩来对抗。
(债)概括承受(权利义务)一并转,合并法定不须同(意),协议经对方同意,提出抗辩列第三(人)。
合同解除问题
违约多样解除(合同很)重,不可抗力双方解(除权)。
合同目的不实现,(解除)通知(解除人)证明可免责。
预期违约对方解(除),解除合同加赔偿。
迟延履行合理(期间)未(履行),对方催告后解除。
(一方迟延)不达(合同)目的不催告,根本违约直接解(除)。
根本违约后果重,不达(合同)目的应预见,非违约方可解除。
特别规定要记牢,任意解除特定方:
赠与不定(期)租(赁)双方,承揽(合同)定作(人)货运(合同)托(运人),标的公开技(术)开(发)双(方),委托(合同)双方无期(间)保(最高额保证人),保险(合同)投保无(合伙)期(限)合(伙人)。
另一方特别解除权:预期违约不安抗(抗辩人),分期未付1/5卖方,违反用途贷款人,擅自转租出租人,租物危险承租人,擅自转包定作拒绝重印版权人,合伙除名实解除,严重违反合伙人。
明令不得解除有:用人单位保险人,货运海上(保险责任开)始双方,海上、航次(保险责任开始后)被保险(人)。
解除权为形成权,除斥期间可约定,
对方催告合理期(限),一般就是3个月,未经催告1年期。
除斥期间不行使,解除权利便消灭。
解除到达即生效,不需对方来同意,对方异议确认(之)诉。
尚未履行终止履(行),溯及不用一刀切。
选择溯及(返还恢)复原状,无溯及时清(偿)已履(行)。
解除还可赔(偿)损害,违约(金)定金不独立,主物解除及从物。
债的消灭问题
债消灭时从权(消)灭:担保物权违约金,后合同义务仍存。
清偿履行意义同,代为清偿非代理,第三人须为他(人)意(思)。
代为人非当事人,债务(人)自负违约责。
代为受领为他(人)意(思),非当事人无权追(究违约)。
抵消双方互负债,主动债权(超)过生效,
不得主张抵销权,第三人债(权)不抵销。
种类相同品质同,自动债权已届(清偿)期。
抵销权为形成权,一经行使通知(即)可,
不得附条件期限,否则视(为)抵销无效。
抵销成立债消灭。
合意抵销达(成)一致,互负债务(合同)自由权。
提存债权人原因:债权人下落不明,无正当理由拒绝,死亡丧失(民事行为)未确定(继承人/监护人)。
提存标的(物)债消灭,提存部门妥善保(管义务),5年不领归国家。
民船单方抛债权,,无因行为不得撤,意思应向债务人。
混同同归一人事(实行为),涉第三人债不消(灭)。
违约责任问题
合同有效违约责,否则缔约过失责。
违约责任是(合同法)灵魂。
归责原则无过错,构成一方有违约(行为)。
损害赔偿(金)有损害,定金(责任)不需有损害。
无偿合同采过错(原则):赠与客运(合同)随身物,保管仓储与委托。
以下情况可并存:继续履行+延迟(履行违约)金,补救措施赔损失,经营欺诈双倍赔(偿)。
损害赔偿可预见(规则):赔(偿)可得利益损失(≤缔约时预见到/应当预见到的违约可能所致的损失)。
(非违约方)未采(取)不真正义务(防止损失扩大),扩大损失不主(张)赔(偿)。
法定损(害)赔(偿金)亦补偿,约定违(约)金主补偿。
,三金”适用很热门,①违约(金)定金不并用,非违约方选有利;选择违约(金)还定金(违约金+定金);
②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不并用,约定违约金优先(约定>法定),违约(金)高(于)损失不过分;
违约(金)低增到损(失),不让老实人(非违约方)吃亏,
违约(金)过高法(院仲)裁(适当)减(少)。
③定金损(害)赔(偿金)可并用。
,三金”并存怎么办?比较违约金损失,来确定违约(金)数额;违约(金)一定再比(较)定(金),从中选(出)有利方案。
加害给付问题
责任危害同一(违反义务)行(为),符两(种)责(任)构(成要)件冲突。
侵权违约相竞合,加害给付最常见,
侵权违约两选一,一审开庭前可变(更)。
提起诉讼主体是:合同双方违约责,侵权所有受害人。
侵权可告生产者,运(输者)仓(储者)引起第三人。
一并起诉(生产者销售者)连带责,谁有错要被追偿,
销售(者)不明生产(者)供(货者),有销售(者)最终承担。
销售“三无”(产品)咎(由)自取,第三人责(任)亦可追(偿)。
人(身)伤(害)(特定)纪念物毁(永久性灭失)损(失),侵权可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违约免责可约定,法定只有不可抗(力)。
侵权免责(事)由法定,产品未投入流通,投入时无(尚不存在)/(当时科技水平)不发现。(《产品质量法》第41条)
知识产权法部分
一、著作权法:
作品的种类(第三条):
文字口述和戏剧,
音乐舞蹈和曲艺,
美术建筑与杂技,
影视摄影与设计,
地图模型与程序;
著作权的合法使用(第二十二条):
个人用,作评论,
报新闻,转社论,
公开讲,作学问,
国家机关行公务,五馆陈列存版本,
免费表演不卖票,画/录室外艺术品,
发表作品改盲文,
二、商标法:
不得作为商标使用的图、文(第十条):三国一官和两红,民、夸、害、地名
不得作为商标注册的标志(第十一/十二条):通用/直接/无特征,外带三维标志形
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第十三/十五/十六条):驰名商标别碰/越权注册不可/地理标志误导
使用商标违法(第44/48条):
注册的:三个自行,连续三年停;
未注册的:冒了不该冒(注册),使了不该使,充了不该充(以次充好)
商标申请(条例第18/19条):申请优先,使用在前,协商不成,再来抽签三、专利法:
申请日前六个月不丧失新颖性的情形(第24条):三会两首一泄露
不授予专利的客体(第25条):科智疾,品原子
强制许可的条件(第48——51条):
合理条件,经过三年,非常情况,公共利益,
重大技术进步,显著经济意义
不独占,不乱许,要付费
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行为(第63条):
自己制造,先期制造,临时过境,科研使用
经济法部分一、银行业监督进行现场检查可采取的措施口诀:寻岳父进殿
对应法条
寻:即询,询问相关人员要求说明相关事项
岳父:即阅复,查阅、复制有关文件资料,可能转移的封存
进:进入银行业金融机构检查
殿:即电,检查用电子计算机管理业务等系统
二、核准股票发行申请的人员的禁止行为
口诀:力皆持增
表面意思:力量都持续增长
对应法条
力:即利,不得与申请单位有利害关系
皆:即接,不得私下与申请单位接触
持:不得持有核准的股票
增:即赠,不得接受申请单位的馈赠
三、不得持有、买卖、受赠股票的机构人员
口诀:他记件交券
表面意思:他以计件的方式缴纳证券
对应法条
他:其他法律法规禁止的人员
记: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从业人员
件:即监,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
交:证券交易所从业人员
券:证券公司从业人员
四、公司债券上市条件
口诀:企鹅跳
对应法条
企:即期,债券发行期限为一年以上
鹅:即额,实际发行数额不少于五千万元
跳:即条,仍然符合发行条件
五、暂停公司债券上市情形
口诀:愧用一条喂
表面意思:惭愧只用一条(鱼)喂它
对应法条
愧:即亏,近两年连续亏损
用:未按批准用途使用
一:即义,未按募集办法履行义务
条:发生重大变化不再符合上市条件
喂:即违,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
六、属于商业秘密的重大事件
口诀:真绝,偷条狗为烦长孙替他分合宅
表面意思:真是绝了,偷了条狗是为麻烦长孙替他分那套四合宅
对应法条
真:即针,经营方针发生变化
绝:即决,法院撤销股东大会或董事会的决议
偷:即投,重大投资行为
条:外部条件重大变化
狗:即购,重大购置财产的决定
为:即违,未还到期债务的违约行为
烦:即范,经营范围重大变化
长:董事长、经理、三分之一董事变动
孙:即损,发生重大亏损或受过净资产百分之十以上损失
替:即体,公司本身尖子、合并、分立、解散及申破产的决定
他:其他事项
分:持百分之五股份上的股东的股份变化
合:订立重要合同,可能影响资产、负债等
宅:即债,发生重大债务
七、证券公司及从业人员损害客户利益的法定欺诈行为
口诀:他不必违公文私自挪用
对应口诀
他:其他违背客户真实意思表示,损害客户利益的行为
不必:为谋取佣金,诱使客户为不必要的买卖
违:违背客户委托为买卖
公文:即供文,不在规定时间内向客户提供交易的书面确认文件
私自:私自买卖客户帐户上的证券或假借客户名义为之
挪用:挪用客户证券或资金
八、应纳税所得
口诀:高薪老公偶然承租专利体恤她
表面意思:赚很多钱的老公偶然租买专利来体恤她
对应法条
高:即稿,稿酬所得?租:财产租赁所得所得
薪:薪金所得?专:即转,财产转让所得
老:即劳,劳务报酬?利: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公:即工,工资企事业单位所得?体:个体工商户经营
偶然:偶然所得?恤:即许,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承:承包、承租经营?
他:其他所得
九、免纳税所得
口诀:献铁将军酒席抚恤一肿腿脚
表面意思:献给铁将军一桌酒席以抚恤他的一条肿了的腿脚
对应法条
献:即险,保险赔款
铁:即贴,按国家统一规定发的补贴、津贴
将:即奖,省国军等法的科教文卫等方面的奖金
军:军人的复员费、转业费
酒:即救,救济金
席:即国债或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的利息
抚:即福,福利费
恤:抚恤金
一:即议,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规定免税的所得
肿:通准,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所得
腿:即退,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离休工资等
脚:即交,在我国从事外交的外国人员
十、减征税所得
口诀:涝灾惨烈践踏
对应法条
涝:即老,孤老人员
灾: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
惨:即残,残疾人员
烈:烈属
踏:即他,其他批准减税的十一、消费税口诀:三男三女去开车三男,烟、酒及酒精、鞭炮焰火三女,化妆品、护肤护发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去开车:小汽车、摩托车、汽车轮胎、汽油柴油
劳动法部分
 一、劳动争议范围
口诀:黎明初她夫沛公先护此驴退
表面意思:天刚亮时她丈夫沛公先保护这头驴撤退
对应法条
黎:即离,离职纠纷?公:即工,工资纠纷
明:即名,除名纠纷?先:即险,保险纠纷
初:即除,开除纠纷?护:劳动保护纠纷
她:其他情形?此:即辞,辞职纠纷
夫:即福,福利纠纷?驴:即履,劳动合同履行纠纷
沛:即赔,赔偿纠纷?退:辞退纠纷
 二、不适用《劳动法》的主体
口诀:叫工农军保飞禽
对应法条
叫:即交,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
工:即公,公务员及比照公务员制度的人员
农:农村劳动者(乡镇企业职工及进城务工经商者除外)
军:现役军人
保:家庭保姆
飞禽:即非勤,与机关、事业组织、团体间无劳动合同关系的非工勤人员
 三、得随时解除合同的情形
口诀:违是刑条
表面意思:违反了这个刑法条文
对应法条
违:严重违反了企业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是:即失,严重失职、徇私舞弊,造成重大损失
刑: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条:使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四、可解除合同但须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的情形
口诀:盛情唤
表面意思:热情呼唤
对应法条
盛:即胜,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换岗仍不胜任的
情:缔约时的客观情况变化并未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唤:即患,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且在医疗期后,不能从事原工作及新安排工作的
五、不得解除合同情形
口诀:他女病逝期
表面意思:他女儿病逝的日子
对应法条
他:其他情形
女: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职工
病逝:即病失,患职业病或工伤且部分或完全失去劳动能力的
期:患病或非工伤在医疗期内
六、劳动者可随时解除合同的情形
口诀:抽条破旗
表面意思:抽了一条破烂的旗子
对应法条
抽:即酬,未按约支付报酬
条:未按约提供劳动条件
破:即迫,以暴力、威胁或限制人身自由等强迫劳动的
旗:即期,在试用期内
七、获取物质帮助的情形
口诀:是老公生病
对应法条
是:即失,失业。老:年老。公:即工,工伤。生:生育?。病:患病
八、劳动法
*不适用劳动法的范围:公务员,和农民(进城打工除外),家庭保姆与军人
*劳动合同:无效合同有两种:违反法律法规,欺诈/威胁手段;十年以上任签,试用不过半年(6个月)
*用人单位随时解除合同(第25条):试用不合条件,严重违反纪律,失职重大损害,追究刑事责任
*用人单位可以解约,但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第26条):
医疗期满不能干,培训调整不胜任,客观情况大变化,履行/变更不可能
*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第29条):丧失劳动力,病伤医疗期,女工孕产哺
*劳动者随时解约的情形(第32条):试用期内,强迫劳动,报酬/条件,不按合同
*加班规定:日不超8h,周不过44h,加班一般日不超1h,特殊日不超3h,月不超36h
反不正当竞争法部分
一、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制的行为
口诀:小广将会情陷低迷
表面意思:小广这人将会因陷入感情之中而情绪低迷
对应内容
小:即淆,混淆行为
广:虚假广告行为
将:即奖,有奖销售行为
会:即贿,商业贿赂行为
情:即倾,倾销行为
陷:即限,限制竞争行为
低:即诋,商业诋毁行为
迷:即密,侵犯商业秘密行为
二、混淆行为的情形
口诀:七品名标志
表面意思:第七等级的著名标志
对应法条
七品名:即企品名,擅自使用企业名称因人误解;擅自使用产品名称包装或类似名称包装等
标:假冒他人注册商标志:商品上冒用质量标志,伪造产地,虚假表示产品质量
三、有奖销售情形
口诀:抽高脂荒内
表面意思:抽掉高脂肪会使体内健康受损
对应法条
抽高:抽奖最高额超过五千元
脂:即质,利用有奖销售推销质次价高商品
荒:谎称有奖
内:内定人中奖
四、不认为倾销的情形
口诀:专长记鲜活期血压
表面意思:专门擅长记载鲜活期的血压
对应法条专:即转,转产而低本销售
长:即偿,因清偿债务而低本销售
记:即季,季节性降价
鲜活:销售鲜活产品
期:销售即将到期的产品
血:即歇,因歇业而低本销售
压:销售积压产品
五、限制竞争行为
口诀:嬴政先溜达劫通标
表面意思:始皇嬴政先溜达一下以便劫一通标
对应法条
嬴政先溜:即营政限流,公用企业或其他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排挤公平竞争
或政府及部门限制经营或限制产品向内向外流通
达:搭,违意搭售或附加不合理条件
劫通标:即结通标,禁止招投标方勾结;禁止投标各方串通
六、侵犯商业秘密行为
口诀:当许反披用
表面意思:应当允许反披着着用
对应法条
当:盗窃、利诱、胁迫等以不正当手段获取的秘密
许:允许他人使用不当取得的秘密
反:违反约定侵犯秘密
披用:披露使用仲裁法部分
一、可以成为仲裁员的条件
口诀:力支升研教材
表面意思:大力支持考研教材
对应法条
力:通律,从事律师工作满八年的
支:即知,具有法律知识、从事经济贸易等专业工作且有高级职称或同等水平
升:通审,做审判员满八年的
研教:从事法律研究、教学并有高级职称的
材:即裁,从事仲裁工作满八年的
二、无效仲裁协议法定情形
口诀:弄破饭不孝
表面意思:弄了难吃的饭菜(让父母吃)不孝顺
对应法条
弄:通能,无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为的协议
破:即迫,一方受胁迫而为的协议
饭:即范,超出法定仲裁范围
不孝,即不效,无效的意思
三、可以申请撤销仲裁的情形
口诀:工会应惩猥亵犯
表面意思:工会应当惩罚猥亵犯
对应法条
工:即公,裁决违反公共利益的,应撤销,且依职权而为
会:即贿,仲裁院仲裁中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应:通隐,对方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惩:即程,仲裁庭组成或仲裁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猥:即伪,依据的证据系伪造的
亵:无仲裁协议的
犯:即范,裁决超出协议范围或委员会职权
四、可以申请不予执行的情形
口诀:吾证成公犯法条
表面意思:我证明了你触犯了法条
对应法条
吾:即污,仲裁员由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的
证:主要证据不足
称:即程,程序违法
公:违反公共利益,依职权为之
犯:超出协议范围或仲裁机构无权仲裁
法:适用法律错误
条:无仲裁条款或协议
五、申请涉外仲裁不予执行的情形
口诀:烦公呈协议
表面意思:麻烦你把协议呈上来
对应法条
烦:即范,超出协议范围或仲裁机构无权
公:裁决违反公共利益,法院依职权为之
呈:即程,仲裁庭组成活仲裁程序与规则不符
协;无仲裁条款或协议
议:即意,被申请(执行)人没得到指定仲裁员或进行仲裁通知,或其他不由其负责的原因未陈述意见的商法部分
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底线
口诀:厂批吾领三颗驯服石
对应法条
厂批吾:即产批五,生产经营或商品批发的五十万元
领三:即零三,零售的三十万元
颗驯服石:即科询服
十,十万元二、公司可用作出资的形式
口诀:土工试飞机
对应法条
土:土地使用权
工:工业产权
试:即实,实物
飞机:即非技,非专利技术三、应经过特别程序通过的事项
口诀
(1)有限责任公司者:并肩修行资历
对应法条
并:合并?肩:即解,解散?修:修改章程
行:即形,改变组织形式
资:增减资
历:即立,分立
口诀
(2)中外合资企业:与有限公司者比,少形多止(中止)
口诀
(3)国有独资公司者:兹劝姐并立
对应法条
兹:即资,增减资
劝:即券,发行债券
姐,即解,解散
并:合并?立:分立
口诀
(4)股份有限公司者:并立修建
对应法条
并:合并
立:分立
修:修改章程
建:即解,解散四、有限公司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人员
口诀:四姨雇三栋舰
对应法条
四姨雇:即四一股,四分之一股东
三栋:即三东,三分之一董事
舰:即监,监事五、有限公司监事会的职权
口诀:他临危损财
对应法条
他:其他职权
临: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危:即违,监督董事经理执行职务违反法律、法规、章程的行为
损:监督董事经理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蔡:检查公司财务六、不的任公司董事兼市经历的人员
口诀:迫公最无能销债
对应法条
迫:即破,担任破产企业董事经理厂长并对此负个人责任
公:国家公务员
最无:即罪五,犯罪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
能:无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销:担任被吊销执照企业董事经理厂长并对此负个人责任
债: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
附——有关犯罪种类:全(权)径直(经秩)挪污秽(贿)站(占)
七、董事经理特有的义务
口诀:竟挪出宝戒
对应法条
竟:即竞,竟业禁止
挪:挪用资金
出:即储,不得私自储存公司资产
宝:即保,不得为个人债务担保
戒:即借,不得接待公司资金
八、董事经理监事共有的义务
口诀:呼旅长密谋斩首
对应法条
呼:即护,保护公司利益
旅:即履,忠实履行职务
长:即章,遵守章程?密:不得私自泄漏公司秘密
谋:不得谋取私利
斩:即站,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首:即手,不得收受贿赂九、股份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
口诀:窥见十分动人
对应法条
窥:即亏,未弥补亏损达到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时
见:监事会提议?十分:持有股份百分之十以上股东请求
动:即董,董事会认为必要
人:董事人数不足法定或章程定人数的三分之二十:发行新股的条件
口诀:足以应付财务利率
对应法条
足以:即足一,前次股份募足,且间隔一年以上
应付:即盈付,最近三年盈利,可支付股利
财务:三年内财务会计无虚假记载
利率:与其利润可达同期银行存款利率十一、发行债券的条件
口诀:他似是知悉净额率政策
对应法条
他: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似是:即四是,累计债券不超过净资产额的百分之四十
知悉:即支息,近三年平均利润足以支付债券一年的利息
净额:股份公司净额不低于三千万,有限公司不低于六千万
率:不得高于国务院规定的利率水平
政策:资金投向符合产业政策十二、股份公司申请股票上市条件
口诀:为批发额他发奋积散银
对应法条
为:即违,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
批发:经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公开发行
额:股本总额不少于五千万元
他: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发奋:即发份,持有面值达一千元以上股东不少于一千人,且公开发行股份达25%以上
积:即计,财务会计无虚假记载
散银:即三盈,近三年连续盈利十三、暂停股票上市的情形
口诀:孙计开采苇条
表面意思:孙计划开采苇条
对应法条
孙:即损,近三年连续亏损
计:财务会计作虚假报告
开采:即开财,不按规定公开财务
苇:即违,有重大违法行为
条:股本、股权分布等变化不再具有上市条件十四、解散原因
口诀
(1)公司者:他姨期并立
对应法条
他:章程中其他解散事由
姨,即议,股东会决议
期:期限届满
并:合并
立:分立
口诀
(2)个人独资者:他定消亡
对应法条
他:其他情形
定:投资人决定
消:被吊销执照
亡:投资人死亡无继承
口诀(3)中外合资企业者:他抗其母损驴
对应法条
他:合同、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抗:因不可抗力遭受严重损失无法继续经营
其:即期,合营期限届满
母:即目,未达到经营目的、又无发展前途
损:严重亏损,无力继续
驴:即履,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义务,无法继续经营十五、设立个人独资企业条件
口诀:厂自然资名人
厂:即场,故定的场所和比要经营条件
自然:自然人为投资人
资:有申报的出资
名:有合法的名称
人:必要的从业人员
十六、票据债务人有效抗辩的情形
口诀(1):邪恶直关他到过期
对应法条
邪:即胁,胁迫手段取得或明知非法手段得而取得
恶:明知债务人与出票人或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存在抗辩事由取得票据
直关:与债务人有直接债的关系且不履行约定义务的
他:其他情形
到:盗窃方法取得票据
期:即欺,欺诈方法取得
口诀(2):他被连即时除权
对应法条
他:其他情形
被连:即背连,背书不连续
即:即记,欠缺必要事项
时:超过票据权利时效的
除权:法院作出的除权判决已经发生效力
十七、票据权利不行使而消灭的期限
口诀:支所(索)溜(六)本会(汇)二年再追三月
十八、必要记载事项
(1)?全部都须具备的事项:出票期签金字符(付)
(2)?个别情形:双汇收本支付
十九、持票人免于提示的情形
口诀:公告之抗举证
公告:依公示催告程序以除权判决代替票据
之:即止,承兑人或付款人死亡、逃匿、破产或被终止业务活动的
抗:因不可抗力无法在法定期内提示,且该事由延至到期日后30天外
举证:即拒证,持票人做成拒绝承兑证书后无需提示
个人所得税
1.应纳:
工薪承包个体户,特许稿酬和劳务,股息利息加红利,偶然所得转与租。
2.免纳:
政府/组织发奖金,(省部级以上)
国债利息国家补,(补贴/津贴)
三费两金一赔款,外交离退老干部。(离退休干部/职工)
3.可减:
残疾孤老和烈属,自然灾害受痛苦;
减免不能太随意,财政部门来作主。
注:福利费/转业费/复员费/抚恤金/救济金/保险赔款
与民诉先予执行的四费一金一报酬对比记忆: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医疗费/抚恤金/劳动报酬。
行政诉讼中的国家赔偿金也免税。
国际经济法部分贸易术语巧记一、关于主要义务---主菜:清风货运煲(方便记忆)
清---清关:买进卖出两例外
风---风险转移:除非“三舷”交货转
货---交货地点:恭喜发财货交到
运---安排运输:好运平分做买卖
煲---保险义务:有爱(字母i)的术语必保险
(一)清关:通常情形“卖出”(卖方负责出口清关)“买进”(买方负责进口清关)。只有两个例外-- 掐头去尾。头:EXW,尾:DDP.
(二)风险转移:除非是三个涉及船舷的术语:FOB、CFR、CIF的风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时发生转移。其他 的都是在交货时发生转移。
(三)交货地点(卖方于此地点完成合同项下的交货义务)
e组:就一个卖方义务最小的EXW,在卖方工厂交货;
f组:(汉语拼音fa“发”)c组(汉语拼音cai“财”)的交货地方都是于卖方所在的“发”(fa)货地点交货。
d组:(汉语拼音dao“到”):卖方必须将货“交到”(拼音dao)买方所在的某个地方才算完成合同项下的交货义务。
(四)安排运输(水运方式下即为负责租船定仓)
“好运平分”---e、f、c、d四组术语“平分”为二:前两组e、f组“买”方负责安排运输,后两组c、d由“卖”方安排运输,即“做买卖”---前两组由“买方”负责,后两组由“卖方”负责。
(五)保险义务:CIF、CIP有“i”的由卖方负责投保。
二、关于卖方交货时是否负责卸货---小菜:四碟(d)发菜
(一)四碟(拼音die)---四个d组术语:DAF、DES、DDU、DDP---除了DEQ
(二)发菜---FCA(汉语拼音facai发菜),但当卖方在其所在地交货时,由卖方负责装货、
三、适合的运输方式:
只适合陆运的---大发:DAF(拼音***)
只适合水运的---三舷:FOB、CFR、CIF以及“汽水”:DEQ(q拼音qi汽)、FAS(s拼音shui水)DES(s拼音shui水)
适合各种运输方式的---其他术语。
法制史部分
一、朝代歌夏商与西周,东周分两段;
春秋和战国,一统秦两汉;
三分魏蜀吴,二晋前后延;
南北朝并立,隋唐五代传;
宋元明清后,皇朝至此完。
二、中法史(法典篇)
为君歌一曲,请君为我倾耳听:
魏国李悝(kui)作《法经》,封建法典第一部,盗贼囚(网)捕杂具,六篇法律在其中。具律本是总则名,六禁之规在杂法。
汉萧何,人之杰,作律《九章》传后世,户兴厩,是新创,其余抄袭魏《法经》。
三国之时乱糟糟,唯有魏国留其名,明帝《新律》18篇,具改刑名置律首,八议此时入法律,等级特权昭昭然。
司马代魏西晋立,泰始年间做法律,律名晋律或泰始,此律一共20篇,刑名之后法例加,五服治罪是首创。张斐杜预疏法律,解释与律同效力,此律还名张杜律。
北有北魏南有陈,官职抵罪律中明。
承先启后北齐律,刑名法例二而一,名例之律始出现。此时法律定其型,篇目一共十二篇,唐宋承之不改变,重罪十条北齐创,隋律开皇改十恶。
墨劓废宫加大辟,奴隶制度之五刑。北齐鞭杖徒流死,封建刑法五刑始。
三、法制史上的“第一”
第一部罗马历史上的成文法:《十二表法》;?
第一个形成宪法的资产阶级国家:英国宪法("近代宪法之母");?
"第一个人权宣言":《独立宣言》/美国;?
第一部成文宪法:1787《美国宪法》;?
第一部欧洲大陆成文宪法:1791《法国宪法》;?
第一部资本主义社会民法典:《法国民法典》(《拿破仑民法典》);?
第一部现代资产阶级宪法:1919《魏玛宪法》(《德意志共和国宪法》);?
规模最大(第一)的资本主义国家民法典:1900《德国民法典》("德国法律科学之大成");?
第一部日本成文法典:《大宝律令》;?
第一部日本宪法:《明治宪法》。
今年司考第一次考法制史(律考86--92有考),那就记一记第一次吧:?
第一次公布成文法:郑国/子产/"铸刑书";?
第一部系统的封建成文法典:《法经》/战国/魏/李悝;?
第一次改法为律:商鞅/秦;?
第一次废除肉刑:汉文帝;?
第一次确立"亲亲得相首匿":汉宣帝;?
第一次"八议"入律:《魏律》;?
第一次"官当"入律:《北魏律》/《陈律》;?
第一次规定"重罪十条":《北齐律》;?
第一次废除宫刑:南北朝时期;?
第一次规定"准五服以治罪":《晋律》/《北齐律》;?
第一次死刑复奏:北魏太武帝;?
第一次设立大理寺:北齐;?
第一次规定"十恶":《唐律疏议》;?
第一部刊印颁行的法典:《宋刑统》;?
第一次以六部体例定律:《大明律》;?
第一次设立大诰:明太祖/朱元璋;?
最后一部(倒数第一)封建成文法典:《大清律例》;?
第一个宪法性文件:《钦定宪法大纲》;?
第一部近代意义上的刑法典:《大清新刑律》;?
第一部资产阶级宪法性文件:《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第一部北洋政府宪法草案:《天坛宪草》/《中华民国宪法》(草案);?
第一部近代史上正式公布的宪法:《中华民国宪法》("贿选宪法")。
司法考试法条数字记忆一、(1年)
1.《民法通则》第136条,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2)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3)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2.《海商法》第257条第一款,就海上货物运输向承运人要求赔偿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一年,自承运人交付或者应当交付货物之日起计算;在时效期间内或者时效期间届满后,被认定为负有责任的人向第三人提起追偿请求的,时效期间为九十日,自追偿请求人解决原赔偿请求之日起或者收到受理对其本人提起诉讼的法院的起诉状副本之日起计算。
3.《海商法》第260条 有关海上拖航合同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一年,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4.《海商法》第263条 有关共同海损分摊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一年,自理算结束之日起计算。
5.《拍卖法》第61条第3款 因拍卖标的存在瑕疵未声明的,请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
二、(2年)
1.《民法通则》第135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合同法解释(一)》第6条 技术合同争议当事人的权利受到侵害的事实发生在合同法实施之前,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至合同法实施之日超过一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尚未超过一年的,其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为二年。
3.《专利法》第62条 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自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得知或者应当得知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至专利权授予前使用该发明未支付适当使用费的,专利权人要求支付使用费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自专利权人得知或者应当得知他人使用其发明之日起计算,但是,专利权人于专利权授予之日前即已得知或者应当得知的,自专利权授予之日起计算。
4.《国家赔偿法》第32条第1款 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期间不计算在内。
5.《海商法》第257条第2款 有关航次租船合同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二年,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6.《海商法》第258条,就海上旅客运输向承运人要求赔偿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二年,分别依照下列规定计算: 
(1)有关旅客人身伤害的请求权,自旅客离船或者应当离船之日起计算;
(2)有关旅客死亡的请求权,发生在运送期间的,自旅客应当离船之日起计算;因运送期间内的伤害而导致旅客离船后死亡的,自旅客死亡之日起计算,但是此期限自离船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年;
(3)有关行李灭失或者损坏的请求权,自旅客离船或者应当离船之日起计算。
7.《海商法》第259条 有关船舶租用合同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二年,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8.《海商法》第261条 有关船舶碰撞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二年,自碰撞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本法第一百六十九条第三款规定的追偿请求权,时效期间一年,自当事人连带支付损害赔偿之日起计算。
9.《海商法》第262条 有关海难救助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二年,自救助作业终止之日起计算。
10.《海商法》第264条 根据海上保险合同向保险人要求保险赔偿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二年,自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11.《产品质量法》第45条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请求权,在造成损害的缺陷产品交付最初消费者满十年丧失;但是,尚未超过明示的安全使用期的除外。
三、(3年)
1.《海商法》第265条 有关船舶发生油污损害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三年,知损害发生之日起计算,但是,在任何情况下时效期间不得超过从造成损害的事故发生之日起六年。
2.《环境保护法》第42条 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到污染损害时起计算。
四、(4年)
《合同法解释(一)》第7条 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当事人的权利受到侵害的事实发生在合同法实施之前,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至合同法之日超过二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尚未超过二年的,其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为四年。
五、(5年)
《行诉解释》第42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知道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内容的,其起诉期限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计算。对涉及不动产的具体行政行为从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从作出之日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六、(20年)
1.《民法通则》第三137条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2.《民通意见》第175条第2款 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的“二十年”诉讼时效期间,可以适用民法通则有关延长的规定,不适用中止、中断的规定。
3.《行诉解释》第42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知道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内容的,其起诉期限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计算。对涉及不动产的具体行政行为从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从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七、过半数
《选举法,
1、第四十一条 在选民直接选举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时,选区全体选民的过半数参加投票,选举有效。代表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过半数的选票时,始得当选。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在选举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时,代表候选人获得全体代表过半数的选票时,始得当选。获得过半数选票的代表候选人的人数超过应选代表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当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再次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获得过半数选票的当选代表的人数少于应选代表的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另行选举时,根据在第一次投票时得票多少的顺序,按照本法第三十条规定的差额比例,确定候选人名单。如果只选一人,候选人应为二人。
依照前款规定另行选举县级和乡级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时,代表候选人以得票多的当选,但是得票数不得少于选票的三分之一;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在另行选举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时,代表候选人获得全体代表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
2、第四十七条 罢免县级和乡级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须经原选区过半数的选民通过。罢免由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出的代表,须经各该级人民代表大会过半数的代表通过;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须经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罢免的决议,须报送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
3、第二十条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和通过决议,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4、第二十四条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本级国家机关领导人员,获得过半数选票的候选人人数超过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当就票数相等的人再次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获得过半数选票的当选人数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另行选举时,可以根据在第一次投票时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候选人,也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另行提名、确定候选人。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决定,不足的名额的另行选举可以在本次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上进行,也可以在下一次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上进行。另行选举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副主席,人民政府副职领导人员时,依照本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差额数,进行差额选举。
5、第三十八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原选举单位的监督;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选民的监督。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单位和选民有权随时罢免自己选出的代表。代表的罢免必须由原选举单位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或者由原选区以选民的过半数通过。
6、第四十五条 常务委员会会议由主任召集,每两个月至少举行一次。常务委员会的决议,由常务委员会以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7、第三十五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8、第七十五条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五人以上为发起人,其中须有过半数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少于五人,但应当采取募集设立方式。
9、第一百一十三条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一至二人。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10、第一百一十七条董事会会议应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11、第二十二条法律草案修改稿经各代表团审议,由法律委员会根据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进行修改,提出法律草案表决稿,由主席团提请大会全体会议表决,由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12、第四十条法律草案修改稿经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由法律委员会根据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进行修改,提出法律草案表决稿,由委员长会议提请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表决,由常务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
13、第四十六条法律解释草案表决稿由常务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由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
14、第三十一条 常务委员会审议的法律案和其他议案,由常务委员会以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
15、第四十五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原选举单位的监督。原选举单位有权罢免自己选出的代表。罢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须经原选举单位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经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可以罢免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选出的个别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被罢免的代表可以出席上述会议或者书面申诉意见。罢免代表的决议,须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16、第六十四条 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 法律和其他议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17、第七十七条 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举行会议的法定人数为不少于全体议员的二分之一。除本法另有规定外,立法会的法案、议案由全体议员过半数通过。立法会议事规则由立法会自行制定,但不得与本法相抵触。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18、247条 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破产财产的处理和分配方案,应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的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必须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半数以上;讨论通过和解协议草案,必须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三分之二以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
19、54条 被执行人在其独资开办的法人企业中拥有的投资权益被冻结后,人民法院可以直接裁定予以转让,以转让所得清偿其对申请执行人的债务。对被执行人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被冻结的投资权益或股权,人民法院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征得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后,予以拍卖、变卖或以其他方式转让。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投资权益或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不影响执行。人民法院也可允许并监督被执行人自行转让其投资权益或股权,将转让所得收益用于清偿对申请执行人的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20、第五十九条 合伙企业解散,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未能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清算人的,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后十五日内指定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十五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21、第十六条 债权人会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的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必须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半数以上,但是通过和解协议草案的决议,必须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三分之二以上。债权人会议的决议,对于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
债权人认为债权人会议的决议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在债权人会议作出决议后七日内提请人民法院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