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绪论 第一节 思维、语言与逻辑 一、“逻辑”的含义 “逻辑”一词是根据英语“Logic”音译而来,它源出于希腊文Logos(逻各斯),原意指思想、言辞、理性、秩序、规律性等。古希腊学者用这个词指称研究推理论证的学问。西方逻辑学传入我国,始于明朝李之藻翻译《名理探》一书。清朝末年的著名学者严复在翻译《穆勒名学》时,首次将“Logic”译为“逻辑”,但并没有将“逻辑”这个词定为这门学科的名称,他将逻辑学称为“名学”,因为中国先秦时期就有“名学”的概念。当时有人引用日本的译名称之为“论理学”,也有人译为“辩学”。孙中山先生则称其为“理则学”,这个名称在台湾至今沿用。后来,章士钊在《逻辑指要》一书里力主使用“逻辑”一词,他的努力使得“逻辑”获得比较一致的用法。汉语中逻辑的译名遂逐渐普及。 在日常语言里,“逻辑”是个多义词。在不同的语言环境里它的含义往往有所不同。常见的含义有以下几种:(1)指客观事物的规律性。如:“革命的逻辑”、“历史的逻辑”等等。(2)指特殊的理论、观点。如:“军国主义的强盗逻辑”、“荒谬的逻辑”等等。(3)指思维规律和思维形式。如:“作出合乎逻辑的结论”。(4)指我们将要学习的逻辑学。如:“逻辑的普及是件任重道远的事情。”其中的“逻辑”二字即指逻辑学。在本教材里,主要是在上述第(4)种意义上使用“逻辑”一词。 二、思维与逻辑 人们常把逻辑学比喻为“思维的语法”,这个比喻提示了逻辑和思维、语言之间的联系。 人类因为具有思维而区别于其它动物。我们对事物的认识分为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两个阶段。认识的感性阶段指人们通过感觉、知觉和表象认识事物的阶段;理性认识阶段,指人们在感性认识的基础上,形成概念,并以概念构成判断或命题,继而进行推理或论证的阶段。理性认识阶段也就是思维,它具有概念、判断、推理三种类型。 思维具有一定的形式和内容。逻辑以思维形式为主要研究对象,尤其是理性思维中的推理。思维形式是指命题和推理的形式结构,是命题和推理的各个组成要素之间相互联系的方式。例如: 所有偶蹄动物是草食动物。 所有能被2整除的数是偶数。 这两个命题表达的具体内容不同,但具有同样的形式结构:所有S是P。 如果摩擦物体那么生热。 如果下雨那么地湿。 这两个命题具有同样的形式结构:如果p那么q。 (5)所有的人都是会死的,苏格拉底是人,所以苏格拉底是会死的。 (6)所有金属是导体,铜是金属,所以铜是导体。 这两个推理也具有同样的形式结构:所有M是P,S是M,所以S是P。 逻辑学把要研究的命题和推理的形式结构统称为逻辑形式。逻辑形式有两个部分,即变项和常项。在“所有S是P”中,S和P是变项,“所有……是……”是常项;在“如果p那么q”中,p和q是变项,“如果……那么……”是常项。在逻辑形式中,常项是表示数量关系的量词或命题联结词,变项是表示具体的思维内容。逻辑常项规定了逻辑形式,要区别不同的逻辑形式,我们只看常项。逻辑学只关注逻辑形式,而不管命题或推理所表达的具体内容。或者说,逻辑对待命题和推理,只关心它们形式上的真假或是否有效,不问它们究竟是反映了什么对象、描摹了什么事态。每一个特定命题具体内容上的真假是一个事实问题,需要由具体科学来确定,逻辑并不作出认识论的回答。正因为传统逻辑以及数理逻辑只从形式结构上研究命题和推理的真假或有效性,我们又把它们称为形式逻辑。 与形式逻辑相区别,还存在一种辩证逻辑。辩证逻辑最突出的代表是德国哲学家黑格尔于1812年出版的《逻辑学》。恩格斯首次将黑格尔创立的逻辑学称为辩证逻辑,后来的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提出了一系列的辩证逻辑原理,并写了一些辩证逻辑著作。辩证逻辑跟传统形式逻辑一样,以自然语言作为工具语言。辩证逻辑并不研究思维的逻辑形式,“辩证逻辑是研究人类辩证思维的形式及规律的科学。”辩证逻辑把思维的形式和内容统一起来研究,这一点与形式逻辑相悖。目前,通常把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提倡的辩证逻辑视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组成部分,而不是逻辑学的一个分支学科。 三、语言与逻辑 思维对世界的反映是借助于语言来实现的,语言是表达思想的物质载体,思维的形式结构通过语言的合乎语形规则的构造得到体现。逻辑研究的主要对象就是体现在语言中的思维的形式结构,同时,逻辑学的研究本身也需要使用一定的工具语言。一般说来,思维、语言和世界的具体对象有如下关系: 思维 表 反 达 映 关 关 系 系 语言 对象 指谓关系 图1 人类的语言是一个复杂的符号系统,它由基本符号、语形规则和语义规则这三部分或因素构成。以汉语为例,每一个语词都是一个基本符号,基本符号是构成语言的基本材料;汉语语法是语形规则,它规定哪些语词的组合是合乎语法的;一个语词能指谓一个特定的对象,一个语句能表达一个特定的意思,这是由语义规则规定的,语义规则是对语词、词组以及合乎语法的语句的解释。 采取不同的标准,可以对语言作不同的分类。比如口头语言和书面语言、自然语言和人工语言、元语言和对象语言等。后两种分类是学习逻辑学必须要掌握的。 自然语言是人们在长期的社会活动中逐渐形成的语言。各民族使用的语言诸如汉语、英语、德语等等,都是自然语言。比起人工语言,自然语言是更基本的,因为人工语言的创立总需要依赖自然语言。自然语言有两个特点:第一,自然语言是人们在长期社会实践中约定俗成的,语词或语句表达的意思常常多样而模糊。第二,自然语言通常有歧义,同一语词、语句在不同语境下可以表达不同的意思。自然语言的这些特性,可能导致日常交际中的误会,也可能给做研究带来一些不便,比如在哲学研究中,学者们就经常为一些文献的不同理解而争论不已。传统逻辑以自然语言作为工具语言,它要研究的对象也主要是用自然语言表达的。自然语言本身模糊歧义性让传统逻辑具有某些缺陷。 部分因为自然语言的模糊和歧义,导致了逻辑学研究中人工语言的产生。人工语言是人们为进行某种科学研究或其它特定目的而专门创造的语言。数学语言是一种典型的人工语言,交通警察所用的旗语、计算机编程使用的汇编语言也是。现代逻辑所使用的人工语言,称为符号语言,这也是现代逻辑又被称为符号逻辑的原因。符号语言区别于自然语言的最大特征是它所使用的符号都经过严格定义,意义是单一的,每个人对同一个符号的理解都完全一致。现代逻辑运用这样的符号语言和数学方法来构筑形式系统,因此具有精确性的魅力。 元语言和对象语言的区分有个假设,即语言或符号系统是有层级的。我们在研究一个形式系统或者某种语言时,作为研究对象的符号和语言是对象语言,在研究中所使用的工具语言或符号就是元语言。比如我们用汉语来研究英语语法,英语就是对象语言,汉语则是元语言。我们也可以在一种语言里区分出对象语言和元语言,并且,如果我们要研究元语言,则我们需要使用元元语言。在现代逻辑中,对象语言是符号语言,元语言可能是某种自然语言,也可能是符号语言。元语言和对象语言的区分,在随后的学习中会相当重要。 第二节 逻辑学的对象和性质 一、逻辑学的研究对象 关于逻辑学的研究对象是什么,学者们的观点有些分歧。这也就产生了对逻辑学的不同的定义。比较有代表性的定义有两种:较狭义的理解认为,逻辑是研究推理的有效性的,或者说,逻辑是研究有效推理的学问。广义理解认为,逻辑学是一门以思维形式及其规律为主要研究对象,同时也涉及一些简单的逻辑方法的科学。两种理解当然都有些合乎情理的依据,并且严格说来,也都有不足之处。狭义的理解立足于逻辑的核心内容来定义逻辑,但定义有些窄,没有考虑到逻辑学中除推理以外的其它部分。而广义理解则希望能概括逻辑学涉及到的方方面面的内容,尤其是传统逻辑的一些内容。广义理解的一些反对者认为,思维是心理学研究的对象,如果以思维形式为逻辑的研究对象,则把逻辑学混同于心理学了。反心理主义是现代逻辑的鼻祖——弗雷格所倡导的,这种立场一直有许多逻辑学家坚持。我们不赞成太过极端的反心理主义,但肯定逻辑的核心内容是研究推理形式的有效性。鉴于推理形式就是思维形式的主体,而且思维形式这个概念有更大的包容性,因此本书是在广义的理解上来安排章节内容的。 逻辑学研究思维形式,其主体是推理形式,或者说研究推理形式的有效性。所谓推理,就是从一个或多个已知命题得出一个新命题的思维过程。得出的新命题也就是推理的结论,据以推出新命题的已知命题我们叫前提。 推理可以分为演绎推理、归纳推理和类比推理。从一般性的前提得出个别性的结论的推理就是演绎推理;以个别性知识为前提得出一般性的结论的推理就是归纳推理;如果是从个别性的前提得出个别性的结论或者从一般性的前提得出一般性的结论就是类比推理。例如: (7)所有的人都是会死的, 苏格拉底是人, 所以苏格拉底是会死的。 这是一个典型的演绎推理,“所有的人都是会死的”是个一般性的前提,“苏格拉底是会死的”则是一个个别性的结论。 (8)硫酸中含有氧元素, 硝酸中含有氧元素, 碳酸中含有氧元素, …… 硫酸、硝酸、碳酸等都是酸, 所以,所有酸中都含有氧元素。 这是一个归纳推理,由“硫酸中含有氧元素”、 “硝酸中含有氧元素”等个别性前提推出了“所有酸中都含有氧元素”这个一般性的结论。 (9)地球是太阳系的行星,温度适中,有大气层和水分,有生命存在。 火星是太阳系的行星,温度适中,有大气层和水分。 所以,火星上也有生命存在。 这是一个类比推理,它的前提是个别性的知识,结论也是个别性的。 对演绎推理而言,如果前提是真的,那么结论一定真。这类推理具有必然性,如例(7)。因此,现代逻辑认为,演绎推理的结论是蕴涵在前提之中的。归纳推理分两种情况,完全归纳推理和不完全归纳推理。不完全归纳推理的结论超出了前提断定的范围,不能必然地从前提推出,只具有或然性,也就是说,不完全归纳推理的结论可能真,也可能假。例(8)是个不完全归纳推理,它并没有列举出所有的酸,并且,该推理的结论事实上是假的,如盐酸(HCI)就不含氧元素。完全归纳推理跟演绎推理一样,具有必然性。从这一点考虑,也有人建议将完全归纳推理纳入演绎推理。类比推理则跟不完全归纳推理一样,结论也只具有或然性,火星上至今并没有发现任何存在生命的迹象。虽然结论只具有或然性,不完全归纳推理和类比推理对科学研究却极有用处。在牛胆内插片生产牛黄就是对用河蚌插片培育珍珠进行类比推理的结果,尽管这对牛来说是桩不幸的事。 逻辑学还研究逻辑思维的基本规律。逻辑思维的基本规律主要有同一律、矛盾律和排中律。后来,莱布尼兹又补充了一条,也就是充足理由律。同一律是说,在同一思维过程中,每一思想(概念、命题等)必须是自身同一的,不允许偷换概念或命题。矛盾律是指,在同一思维过程中,互相否定的思想不能同时为真,必有一假,不允许自相矛盾。根据排中律,则在同一思维过程中,互相矛盾的思想不能同时为假,必有一真,不允许模棱两可。充足理由律是说:在同一思维和论证过程中,一个思想被确定为真,总是有充足理由的。真理被发现以后,常常在形式上简单得让人吃惊。但单凭充足理由律这个贡献,莱布尼兹就可以永享不朽的名声。 逻辑学也研究一些简单的逻辑方法。逻辑方法指人们在逻辑思维中,遵循和运用逻辑思维的规律和规则,以形成概念和命题、继而进行推理的一些方法。诸如定义、划分、限制、概括等明确概念的方法;探求因果联系的“穆勒五法”;以及科学预测、假说等方法。 二、逻辑学的学科性质 逻辑学的研究,还存在诸多争议,但关于逻辑学学科的工具性,从来都确信无疑。逻辑学是以思维形式及其规律为主要研究对象,同时也涉及一些简单的逻辑方法的科学,虽然它本身并不能给人们直接提供各种具体知识,但它能够为人们进行正确思维、获取新知识,以及表述、论证思想,提供必要的逻辑手段和方法,这就是逻辑学的工具性。亚里士多德讲述逻辑学知识的著作被命名为《工具论》,培根将他的逻辑学著作称做《新工具》,都算是极好的例证。作为一种工具性学科,逻辑学具有全人类性,而没有民族性。任何一个人,只要进行思维活动,他就必须遵循逻辑学所揭示的思维的基本规律,否则,就会流入谬误或者诡辩。也只有遵循了这些思维的基本规律,人们才可能正确的认识客观世界,人与人之间的正常交际才可能实现。 第三节 传统逻辑和现代逻辑 一、传统逻辑和现代逻辑 逻辑学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形成了传统逻辑和现代逻辑两种基本类型。 古希腊的亚里士多德常被人推崇为“逻辑之父”,因为传统逻辑正是在他的《工具论》里第一次获得了较完备的雏型,他关于词项、三段论和演绎逻辑的论述都相当完备,而且他还提出了逻辑的三大规律,总结了很多关于论证、反驳谬误和诡辩的方法。我们说的传统逻辑就主要指由亚里士多德创立、经过中世纪流传和近代演变一直发展到19世纪数理逻辑产生以前的逻辑学说。它的主要内容包括三段论、古典演绎逻辑和古典归纳逻辑。 通常我们把古希腊、古代中国以及古代印度并称为逻辑学的三大源头。因为中国古代的墨家、名家提倡的“辩学”与“名学”以及古代印度一些思想家创立的“因明学”都分别为传统逻辑的发展作出了卓越的贡献。除亚里士多德外,还有两个英国人对传统逻辑的发展起了比较大的促进作用。一个是据说因给鸡做冷冻实验不幸感上风寒去世的培根,他的名言“知识就是力量”跟他在《新工具》里创立的科学归纳法一起惠泽后人,要知晓科学归纳法,一个可行的办法是学习本书的第五章。另一个是密尔,也有人译作穆勒,他在逻辑史上的名声同在哲学史上一样响,因为他提出了探求因果联系的五种方法,也就是“穆勒五法”。 现代逻辑指的是19世纪中叶以后发展起来的数理逻辑,又称符号逻辑。通常理解的数理逻辑包括一阶逻辑、模型论、公理集合论、递归论和证明论。广义的数理逻辑还包括高阶逻辑、现代归纳逻辑和各种非经典逻辑等。现代逻辑的诞生与德国哲学家和逻辑学家莱布尼兹的天才构想有关,他曾希望创造一种“万能的数学”,有了它,就可以用计算代替思考,人们之间万一发生争执,只需要拿起笔来算一算就行了。他的想法今天看来仍像个童话,不过,弗雷格在实施将数学方法引入逻辑这一构想的时候却直接助产了现代逻辑。西方的哲学家称“二十世纪”为分析的时代,是因为二十世纪有场影响深远的分析哲学运动,而几乎所有的分析哲学家都使用了现代逻辑这把利斧。就对现代逻辑的贡献而言,除莱布尼兹和弗雷格外,罗素、怀特海、希尔伯特、歌德尔等人也理应获得我们最大程度的尊敬,当然他们也为人类理智发展的其他方面耗费了才智。在诺贝尔文学奖得主罗素的笔下,大家可以发现让自己热爱逻辑的诸多理由。 传统逻辑和现代逻辑作为逻辑的两个类型,二者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当然他们也有几个主要的区别: 第一,传统逻辑与现代逻辑的研究对象不完全相同。有些内容如类比与假说,是传统逻辑的重要内容,但现代逻辑尚未展开这些方面的全面研究。现代逻辑研究的许多内容则是传统逻辑没有研究甚至也没有能力去研究的,比如,一个公理系统的完全性与无矛盾性。 第二,传统逻辑与现代逻辑在人们的实践中所起的认识作用有些区别。传统逻辑是一般思维中的便利工具,它对实际思维中常见的思维形式类型(主要是推理)加以分析、研究。这种研究的理论成果,在规范、导引人们进行符合逻辑的思维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而现代逻辑是数学研究中的有用工具,它运用一些数学方法对思维形式类型进行研究,这种研究的成果对数学、计算机科学、人工智能等科学的发展有重要意义。 第三,传统逻辑和现代逻辑所使用的工具语言不同。传统逻辑的研究主要运用自然语言,因为自然语言本身具有模糊、歧义性等特点,使得传统逻辑在理论上有某些缺陷,比如不能准确地处理关系命题、必须预设命题的主项和谓项所指称的对象存在等等。但自然语言同我们的日常经验比较接近,因此,传统逻辑在日常生活的应用上较之现代逻辑更为广泛。现代逻辑则主要运用人工语言,通过建立形式系统以实现对思维形式的研究。人工语言和数学方法的运用使得现代逻辑较之传统逻辑更为精确,研究的内容也更为深刻。当然,这也使得现代逻辑更为抽象而远离人们的日常经验。 二、逻辑学的现代发展及其体系 逻辑在现代社会的发展主要体现为两大路向:一条是以现代逻辑为代表的与数学相结合的形式化方向。二十世纪以来,通过对算术、代数、函数、公理化方法、数学归纳法等数学方法的吸纳,逻辑越来越趋向于数学化,并在这个方向的研究取得一系列重要的成果。另一条是非形式化方向上的进展。比如批判性思维、言语行为理论、言语交际理论、预设理论等方面的研究,这些论题一般与自然语言联系紧密。美国哲学家斯特劳森甚至认为存在两个逻辑系统:一个是形式逻辑系统;一个是自然语言逻辑系统。不过,自然语言逻辑的研究仍并不充分。 就目前看来,第一条路向所取得的成果对逻辑学本身的发展更为重要。现代逻辑运用人工语言和数学方法,不仅推动了原传统逻辑中的经典演绎逻辑和经典归纳逻辑在现代的发展,更突破了经典逻辑的一些局限,发展了内容非常丰富的非经典逻辑,如多值逻辑、直觉主义逻辑、模态逻辑等等。这些发展都极大的促进了逻辑学在各个领域的应用,尤其在哲学、数学、语言学、物理学、计算机科学与人工智能等领域展现出很诱人的前景。 如果从宏观的角度来看,现代逻辑学呈现为一个多层次的庞大的学科体系。这个体系我们可以用下图来表示: 逻辑语义学 元逻辑 逻辑语法学 逻辑语形学 基础逻辑 经典逻辑 现代形式逻辑 非经典逻辑 数学逻辑 哲学逻辑 应用逻辑 语言逻辑 现代逻辑 科学逻辑 技术逻辑 艺术逻辑 现代归纳逻辑 现代辩证逻辑 图(2) 图(2)中的现代形式逻辑是指传统逻辑中的演绎逻辑的现代发展;现代归纳逻辑是指传统逻辑中归纳逻辑的现代发展;而现代辩证逻辑是指传统辩证逻辑的现代发展。元逻辑是指用数理逻辑的方法对逻辑学自身进行理论研究和系统分析的逻辑学分支,它包括逻辑语义学、逻辑语形学、逻辑语法学三个主要组成部分。基础逻辑是指限于研究命题联结词和量词两种逻辑常项的诸现代形式逻辑分支学科,包括经典逻辑和非经典逻辑两大类。经典逻辑的主要内容有一阶逻辑、模型论、集合论、递归论、证明论等。非经典逻辑主要有多值逻辑、模态逻辑、模糊逻辑、相干逻辑、内涵逻辑、直觉主义逻辑、不协调逻辑、时态逻辑、道义逻辑、现代归纳与概率逻辑等等。应用逻辑则一般是现代形式逻辑和现代归纳逻辑在各个领域的具体应用,如哲学逻辑是用数理逻辑方法来研究哲学的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论,而技术逻辑中的电路分析逻辑就是数理逻辑在电路分析中的应用。 现代逻辑的基础部分是一阶逻辑,它主要包括命题演算和谓词演算,这也是现代逻辑与传统逻辑关系最密切的部分。一阶逻辑也被称为一阶谓词逻辑,它是传统逻辑的直接发展。由于使用了符号语言,一阶逻辑较之传统逻辑具有更加精确、有效的分析工具,从而大大发展了传统逻辑对于命题和词项推理的研究,并建立起命题逻辑和谓词逻辑的精确完备的体系。我们在本书的下编主要介绍这部分内容。 三、关于本教材体例的一个说明 本教材分上下两编,上编讲述传统逻辑的内容,下编讲述现代逻辑的一些基础知识(以一阶逻辑为主)。之所以这样编排,出于几个考虑。首先当然是培养大学生逻辑素养的要求。逻辑学课程的学习目的主要在于训练与提升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就实际思考问题而言,最有益于学生的仍然是传统逻辑的内容。作为大学基础课程的教材,不管其适用对象是哲学系的学生、数学系的学生、抑或是其它系的学生,传统逻辑都能帮助他们在如何做正确的思考、辨别一个推理或一个观点是否正确等方面有所助益。所以本教材上编完全讲述传统逻辑的内容。其次,考虑到哲学系、数学系的学生对逻辑学知识的获得有更高的要求,当然,其他系也许有学生愿意掌握更高深的现代逻辑知识,所以我们在下编介绍现代逻辑的基础部分,算是对有兴趣于数理逻辑的同学提供一个入门的途径。有志于逻辑学的学生,则还需要阅读更专门的逻辑学著作。再次,一本现代的介绍逻辑学的教材,若单讲传统逻辑,忽略现代逻辑,便显得不完整。若是单讲现代逻辑,又不符合众多学生的实际需要。出于上述原因,我们采取这种分上下两编的形式。如何将传统逻辑和现代逻辑结合成一个有机整体,不因形式上的分开编排而割裂二者之间的内在联系,则是编者努力的一个方向。 要补充说明的是,本教材作为一个教学体系,与实际的逻辑学体系有些区别。为训练和提升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我们着眼于介绍逻辑学的基础部分,因此在内容的安排上肯定不如逻辑学体系本身那样严密。本教材是导论性质的,能够在以后的学习中对逻辑学形成更全面、更深刻的认识,是我们对所有通过学习本教材而获得逻辑学基础知识的读者的期望。 第四节 学习逻辑学的意义和方法 一、学习逻辑学的意义 因为逻辑学的学科研究对象的原因,使得它在众学科中处于特别基础的地位。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把逻辑列为众学科之首,与数学、天文学和天体物理学、地球科学和空间科学、物理学、化学、生命科学一起并列为当代七大基础学科,并把发展学生的思维能力列在16项重要教育目标中的第二位。这充分说明了逻辑学的重要性。具体言之,学习逻辑学的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第一,逻辑学的学习能训练和提升人的思维能力。 一般说来,逻辑学的学习有助于训练和提升人的思维能力,尤其是理论思维能力。因为逻辑学的这种作用,有人把它比喻为“思维的体操”。恩格斯曾说:“一个民族想要站在科学的高峰,就一刻也不能没有理论思维。”要想具有良好的理论思维能力,就不能缺少逻辑学的训练和必备的逻辑学知识。有不少的人,虽然没有学过逻辑学,由于其思维在长期的思维活动中得到了不同程度的锻炼,也具有缜密的逻辑思维,说话、想问题都符合逻辑规律。但是,他们的逻辑思维是自发的,对逻辑规律的遵守也常常是不自觉的,遇到复杂的问题就可能犯逻辑错误。我们读到不少文章,犯有概念模糊、推理错误与条理不清楚的毛病,其原因可能比较复杂,但是,缺乏逻辑学知识与逻辑的训练却往往是主要原因。学习逻辑学并不能保证我们就一定会具有缜密的逻辑思维能力,但是,至少会养成一种正确推理的自觉和遵守逻辑规律的习惯。常人容易犯的逻辑毛病,对一个具有良好逻辑素养的人来说可能性就小很多。 具备了良好的逻辑素养,在思考问题的时候就能更有条理,说话、写文章的时候就能更严格准确地表达和论证自己的观点。不管是治学,还是为人处世,逻辑学实在都是很重要的学问。 第二,学习逻辑学能培养和提高人们认识事物和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 人类的知识的一个重要来源是人们的直接经验,比如,通过环球旅行一周证实地球是圆的。但是,通过直接经验认识事物的方式有其局限,不可能任何事情都亲身践履然后确信无疑,而且以这种方式获得的知识数量毕竟有限。知识的另一个重要来源是间接经验,我们通过读书、学习获得的知识一般属于间接经验的知识。获得间接经验的知识的一个重要途径是通过推理,这类知识我们称之为推知的知识,也就是以已有知识作为前提通过有效推理获得的知识。作为前提的已有知识需要由各门具体学科提供,但是如何保证推理过程是可靠有效的,则是逻辑学研究的内容。因此,逻辑作为关于如何进行有效推理和论证的学问,它能给人们提供获得推知认识的工具。人们可以借助它提供的有效推理形式,从已有知识推出更多的知识;也可以借助它提供的逻辑分析方法,获得对具体思想内容的深层形式结构方面的知识。从而培养和提高人们认识事物、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我们以一个实例来看逻辑是如何在科研中发挥它的作用的。 19世纪德国博物学家海克尔在《自然创造史》中,分析了哥德发现人类鄂间骨的过程。他认为,歌德当时首先是根据已考察的哺乳动物有中间额骨这个事实,提出了“所有哺乳动物都有中间额骨”全称判断,这是运用不完全归纳推理的结果。但是,在当时这个全称判断尚未得到足够的证明,它仅仅是一个假设。然后,歌德根据这个全称判断作出了“人也有中间额骨”的结论。这是运用演绎推理得出的结论。这个推理是:“所有哺乳动物都有中间额骨,人是哺乳动物,所以人也有中间额骨。”后来由于发现人在胎儿时期和成人中的个别祖型都是有中间额骨的,于是前提假设被证明是正确的。 除了前面提到的关于牛黄的那个例子外,我们还可以举出更多应用归纳推理或类比推理获得新知识的例子。例如物理学中镭的发现,天文学中海王星的发现,化学中氩和氨的发现,生物学中动物细胞核的发现等等。这些都是借助归纳或类比推理,达到对客观事物新认识的有名例子。 第三,学习逻辑有助于人们识别、驳斥谬误和诡辩。 人们在认识客观事物和表述、论证思想的过程中,常可能会产生谬误。很多谬误实则都是逻辑上的谬误,是因为不符合逻辑思维形式的规律和规则而产生的。在实际论辩过程中,也有的人为了达到某种目的,故意玩弄诡辩,散布貌似正确实则荒谬的言论。学习逻辑学能提高人们揭露谬误、驳斥诡辩的能力。 我们看一个小例子。阿Q说:“中国人是很勤劳的,我是中国人,所以我是很勤劳的。”对于没学过逻辑学的人来说,也许心里不同意阿Q的话,但很难一针见血地指出他的论证错在哪里。若是学过逻辑学的人,则一眼能看穿他的论证犯了三段论中的“四项错误”,是个无效推理。 由此可以看出,逻辑是揭露谬误和驳斥诡辩强有力的武器。 二、学习逻辑学的方法 学习逻辑学最基本的方法是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方法,也就是把逻辑学的学习同思维实际中的运用,同自己的逻辑思维的训练紧密联系起来。这一点,由于逻辑学的工具性而显得尤为重要。一方面,这要求我们多留心生活中所碰到的各种逻辑问题,并自觉地应用所学到的逻辑学知识去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另一方面,要认真思考和反省在自己的思维活动中,各种逻辑学规律和规则是如何起作用的,培养自己严格遵循逻辑规律进行思维的自觉。同时,要注意运用逻辑学知识检查自己和别人的讲话中、文章中是否有不符合这些原理和规则的地方;要善于运用所学到的逻辑知识去揭露和批判生活实际中的各种逻辑谬误和诡辩。“理论是灰色的,而生活之树常青。”把学习与应用紧密结合起来,逐步养成经常地、自觉地进行逻辑分析的习惯,以不断提高自己逻辑思维的能力。这样,才能使课堂上所学到的逻辑知识在实际应用中得到巩固并不断加深,从而使逻辑学真正成为人们在思考和论辩过程中的强有力的工具。 复习思考题 逻辑学研究的对象是什么? 怎样理解逻辑学科的工具性? 传统逻辑和现代逻辑有些什么样的区别? 学习逻辑学有何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