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法学
中南民族大学法学院
第一编 知识产权法总论
?第一章 知识产权概述
?第一节 知识产权定义、分类、范围
?一、知识产权的定义
? (一)学界的几种定义及其评述
? 智力成果说;
? 智力成果和工商业标记说。
? (二)本教材采用的定义
? 理由
?二、知识产权的分类
? (一)传统分类:工业产权和版权
? (二)智力成果类与商业标识类
? (三)人身性质类与财产性质类
? (四)其他分类
? 三、知识产权的范围
? (一)国际组织划定的范围
? 1.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划定的范围(世界知识产权
组织公约)
? 2.世界贸易组织划定的范围( trips协议)
? (二)我国立法确定的受保护范围
? 1., 民法通则, 的规定
? 2.现行立法规定的所有受保护的知识产权
第二节 知识产权的法律特征
?一、客体的无形性
?(一)知识产权以无形的智力成果为客体
?(二)无形的智力成果必须通过有形的物
质形式表现
?二、专有性
?(一)含义
?(二)绝对性 —— 权利主体单一
?(三)相对性 —— 权利受限
?三、地域性
?(一)含义
?(二)原因
?(三)地域性的削弱
?四、时间性
?(一)含义
?(二)原因
?(三)例外
第三节 知识产权的权利内容
? 一、支配权
? 二、使用权
? (一)自己使用
? (二)许可使用
? 1、独占许可
? 2、排他许可
? 3、普通许可
? 三、处分权
? 四、收益权
? 五、权利限制
第四节 知识产权的保护
?一、知识产权的行政保护
?(一)知识产权纠纷的行政处理
?1.行政处罚
?2.行政调解
?(二)知识产权的海关保护
?1.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的范围
?2.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的程序
二、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
?(一)侵权民事责任形式
?1.停止侵害
?2.损害赔偿
?赔偿原则
?赔偿数额的确定
?精神损害赔偿问题
?3.赔礼道歉和消除影响
(二)知识产权民事诉讼的特殊程
序问题
?1.管辖
?2.被许可人的诉讼地位
?3.诉前禁令
?4.举证责任
?5.诉讼中止
三、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
?(一)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的主要原则
?1、国民待遇原则
?2、最惠国待遇原则
?3、独立性原则
?4、透明度原则
?5、优先权原则
?6、版权自动产生原则
?(二)外国人作品在我国受保护的条件
第二章 知识产权法
第一节 知识产权法的概念
? 一、狭义的知识产权法
? 仅指独立的知识产权法法典。是为形式上的知识
产权法。目前颁布了正式的知识产权法典的国家
只有法国和菲律宾。前者在 1992年颁布, 知识产
权法典,,后者紧随其后,于 1996年颁布。
? 二、广义的知识产权法
? 指涉及知识产权法律关系的各种法律规范,视为
实质上的知识产权法。显然,我国的知识产权法
仅指实质上的知识产权法。
?第二节 知识产权法的法源
?一、宪法
?二、法律
?三、行政法规
?四、部门规章
?五、地方法规和规章
?六、司法解释
?七、国际条约
第三节 知识产权法的地位
?一、知识产权法在法律体系中所处的地位
?知识产权法在整个法律体系中所处的位置,
即知识产权法的位阶。
?二、知识产权法与民法的关系
?(一)知识产权法的民法属性
?(二)知识产权法在民法典中的位置
第二编 著作权法
? 第一章 著作权概述
? 第一节 著作权的概念和特征
? 一、著作权的概念
? 二、著作权的特征
? 第二节 中国著作权法的制定和修改
? 一、新中国第一部著作权法
? 二,2001年著作权法的修订
? (一)原因
? (二)主要修改内容
第二章 著作权的客体
?第一节 作品的界定
?一、作品的定义
?二、作品的构成要件
?(一)属于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
?(二)独创性
?1、独立创作
?2、表达一定思想和情感
?(三)可感知性和可复制性
第二节 作品的种类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艺术作品
?(一)音乐作品
?(二)戏剧作品
?(三)曲艺作品
?(四)舞蹈作品
?(五)杂技作品
?(六)美术作品
?(七)建筑作品
?(八)摄影作品
?四、影视作品
?五、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六、计算机软件
?七、民间文学艺术作品
第三节 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
?一、作品的思想
?二、违禁作品
?三、官方文件
?四、时事新闻
?五、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第三章 著作权的内容
第一节 著作人身权
?一、著作人身权的概念和特征
?二、著作人身权的内容
?(一)发表权
?(二)署名权
?(三)修改权
?(四)保护作品完整权
?一、著作财产权的概念和特征
?二、著作财产权的内容
?(一)使用权
?1、复制权
?2、发行权
?3、出租权
?4、展览权
?5、表演权
?6、放映权
?7、广播权
?8、信息网络传播权
?9、摄制权
?10、改编权
?11、翻译权
?12、汇编权
?13、使用作品的其他权利
?(二)转让权
?1、转让权的概念
?2、著作权转让合同
?(三)使用许可权
?1、使用许可权的概念
?2、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
?(四)获得报酬权
第四章 著作权的归属
?第一节 著作权归属的一般原则
?一、著作权属于作者
?(一)作者的定义
?(二)作者的要件
?二、被视为作者的单位
?三、作者的认定
第二节 特殊作品的著作权归属
?一、演绎作品的著作权归属
?二、合作作品的著作权归属
?三、汇编作品的著作权归属
?四、影视作品的著作权归属
?五、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归属
?六、委托作品的著作权归属
?七、作品原件转移后的著作权归属
第五章 邻接权
第一节 邻接权概述
?一、邻接权的概念
?二、邻接权与著作权的联系和区别
?三、邻接权的种类
?版式设计专有权、表演者权、录制者
权、广播电视组织权。
第二节 表演者权
?一、表演者权的概念
?二、表演者的权利
?(一)表演者的精神权利
?(二)表演者的财产权利
?三、表演者的义务
第三节 录制者权
?一、录制者权的概念
?二、录制者享有的权利
?(三)复制权
?(四)发行权
?(五)出租权
?(六)信息网络传播权
?三、录制者的义务
第四节 广播电视组织权
?一,广播电视组织权的概念
?二、广播电视组织的权利
?(一)转播权
?(二)录制权
?(三)复制权
?三、广播电视组织的义务
第六章 著作权的限制和期限
?第一节 合理使用
?一、合理使用的定义和要件
?二、合理使用的方式
?第二节 法定许可
?一、法定许可的定义和要件
?二、法定许可与合理使用的异同
?三、法定许可的方式
第三节 著作权的期限
?一、著作人身权的保护期
?二、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
?(一)公民作品的保护期
?(二)单位作品的保护期
?(三)影视作品的保护期
?(四)作者身份不明作品的保护期
?(五)计算机软件的保护期
?三、邻接权的期限
第七章 侵犯著作权的行为
?第一节 只承担民事责任的侵权行为
?一、著作权法第 46条的规定
?二、剽窃的认定
?第二节 承担综合法律责任的侵权行为
?一、著作权法第 47条的规定
?二、几种特殊侵权行为的认定
?(一)侵犯专有出版权
?(二)规避或破坏权利保护措施
?(三)删改权利管理电子信息
第三编 专利法
? 第一章 专利权概述
? 第一节 专利与专利权
? 一、专利的含义
? 二、专利权
? 专利权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单位依法
对发明创造在一定时间范围内所享有的
独占使用权。
? 第二节 我国专利制度的历史演进
第二章 可获专利的主题
? 第一节 概述
? 可获专利的主题即可获专利的客体,是
指能够取得专利权并受到专利法保护的
智力劳动成果。
? 在我国, 专利法, 中,将专利法保护的
客体统称为发明创造,并明确规定,专
利法所保护的发明创造,包括发明、实
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第二节 发明
?一、发明
?(一)发明的定义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
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二)发明的种类
?专利法上最为常见、也是最为基本的一种
分类是将发明分作产品发明和方法发明。
第三节 实用新型
? 一、实用新型的概念
? 我国, 专利法实施细则, 第 2条第 2款给实用新型
下的定义是:“专利法所称的实用新型是指对产
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
新的技术方案。”
? 二、实用新型的特征
? 1、是利用自然规律所提出的技术方案
? 2、是针对产品提出的技术方案
? 3、是针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其组合提出的技术
方案
? 4、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第四节 外观设计
? 一、概念
?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 2条第 3项规定:“专利法所称
的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者
其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
设计。”
? 二、外观设计的特征
? 1、外观设计必须以产品为依托。
? 2、外观设计以产品的形状、图案和色彩等为构
成要素,以视觉美感为目的,而不去追求实用功
能。
? 3、外观设计必须适合于工业应用。
第五节 不授予专利权的对象
? 一、违背法律和社会公共秩序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

? 我国专利法第五条明文规定:“对违反国家法
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
予专利权。”许多国家的专利法中都有类似规定。
? 二、科学发现不能被授予专利
? 三、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不能被授予专利
? 四、疾病诊断和治疗方法不能被授予专利
? 五、动物和植物品种不能被授予专利
? 六、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不能被授予专利
? 七、其他不授予专利的技术领域
第三章 可专利性
? 第一节 概述
? 可专利性是指发明创造获得专利
权应当具备的实质性条件,即发
明创造本身所具有的本质特征。
第二节 发明、实用新型的可专利性
?一、新颖性
?(一)新颖性的定义
?我国 〈 专利法 〉 第 22条第 2款规定:“新颖
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
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
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
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
他人向专利局提出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
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
? (二)新颖性的判断
? 在判断发明和实用新型的新颖性时,人们广泛采
用了“现有技术”这一概念。所谓现有技术是指
某一技术领域在某一时间以前已经公开的技术知
识的总和。对现有技术加以界定,必须把握三个
方面的标准,即时间标准、地域标准和公开方式。
? 1、时间标准
? 2、地域标准
? 3、公开方式
? 现有技术公开方式有出版物公开、使用公开和以
其他方式公开三种。
? ( 1)出版物公开
? ( 2)使用公开
? ( 3)以其他方式公开
?3、不丧失新颖怀的公开
?专利法第 24条对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
请日前 6个月内,不丧失新颖性的各种情况
作了规定。
?( 1)首次展开。
?( 2)首次发表。
?( 3)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
情况是指发生非法滥用权力和剽窃他人发
明创造的行为。
? (二)创造性
? 根据专利法第 22条第 3款规定,创造性是指同申
请日以前的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
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
和进步。
? (三)实用性
? 根据我国, 专利法, 第 22 条第 4 款的规定,所谓
实用性是指发明或指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
并且能够 产生积极效果。
第三节 外观设计的可专利性
? 一、新颖性
? 所谓外观设计的新颖性,是指申请专利的外观设计,
与申请日前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或者国内公
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不相同和不相近似。
? 二、美观性
? 所谓外观设计的美观性,是指外观设计被使用在产
品上时能使人产生一种美感,增加产品对消费者的
吸引力。
? 三、合法性
? 所谓外观设计的合法性,是指申请专利的外观设计
“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而且
不得违反法律、社会公德,也不得损害公共利益。
第四章 专利权的取得
? 第一节 专利申请的原则
? 一、书面原则
?
人为获得专利权所需履行的各种法
定手续都必须依法以书面形式办理。
? 二、优先权原则
?, 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 的基
本原则之一,它为国际专利申请提供了便利。依照
,巴黎公约,,申请人在任一巴黎公约成员国首次
提出正式专利申请后的一定期限内,又在其他巴黎
公约成员国就同一内容的发明创造提出专利申请的,
可将其首次申请日作为其后续申请的申请日。这种
将后续申请的申请日提前至首次申请的申请日的权
利便是优先权;在要求优先权时,首次申请日被称
作优先权日;享有优先权的一定期限被称作优先权
期。
? 三、单一性原则
?
包含一项发明创造,不能将两项或两项以上的发明
创造作为一件申请提出。
第二节 专利申请文件
? 一、发明与实用新型专利的申请文件
? 1、请求书。是申请人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表达请求授
予专利的意愿。
? 2、说明书。是一个技术性文件,要求对发明或实用
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
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
? 3、权利要求书。是申请人请求专利保护的范围,记
载专利保护的技术特征,是判断专利侵权的依据。
? 4、摘要。是对说明书的简短说明,其意义在于便于
查询专利文献。
?二、外观设计专利的必备申请文件
?1、请求书。
?2、图片或照片。
第三节 专利审查程序
? 一、发明专利的审查程序
? 二、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审查程序
第五章 专利权的内容与限制
? 第一节 专利权的内容
? 一、专利权的内容
? 第一,专利权人享有实施其专利技术的独占
性权利。
? 第二,专利权人有禁止他人实施其专利技术
的权利。
? 第三,专利权人有处分其专利的权利。
? 第四,在产品或包装上注明专利标记的权利。
? 二、专利权的效力
?
的控制能力。
第二节 专利权的限制
? 一、专利权的保护期
? 我国现行专利法对于发明专利权的保护期规定为
二十年,自专利申请之日起计算。我国现行专利
法规定的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期为
自专利申请之日起算十年。
? 二、首次销售
? 所谓首次销售,是指当专利权人自己制造或者许
可他人制造的专利产品上市经过首次销售之后,
专利权人对这些特定产品不再享有任何意义上的
支配权,即购买者对这些产品的再转让或者使用
都与专利权人无关。
? 三、善意侵权
? 善意侵权是指在不知情的状态下销售或者使用
了侵犯他人专利权的产品的行为,可不承担赔偿责
任。
? 四、先行实施
? 先行实施是指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开始制造与专利
产品相同的产品或者使用与专利技术相同的技术,
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准备的,依法可以在原
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该项技术。
? 五、临时过境
? 当交通工具临时通过一国领域时,为交通工具
自身需要而在其设备或装置中使用有关专利技术的,
不视为侵犯专利权。
? 六、非营利实施
第六章 专利权的保护
? 第一节 侵犯专利权的行为
? 一、专利侵权行为的定义和构成要件
? 专利侵权行为,是指未经合法专利权人许可,以生
产经营为目的,实施了受专利法保护的有效专利的
违法行为。因此,专利侵权行为的构成必须具有以
下条件。
? 1、必须有被侵犯的有效的专利权存在
? 一项发明创造在其被授予专利权的有效期间内才受
到法律保护,第三人实施该项发明创造才有可能构
成侵权行为。对于授予专利权以前的发明创造,专
利权被撤销或者被宣告无效的技术,专利权已经终
止或者专利权期限届满的技术,第三人的实施行为
不构成侵权。
? 2、未经专利权人许可或没有合法依据实施了他人
专利
? 只有未经专利权人许可的实施行为才有可能构成
侵权。凡是经过专利权人同意的实施行为,例如,
签订了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口头同意或者默许等,
则不构成侵权。
? 3、以生产经营为目的
? 只有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即以营利为目的的实施
行为,才能构成侵权。利用他人的专利供自己个
人需要不构成侵权行为。因此,在实践中要注意
划分是否以生产经营为目的的界限。
?4、有法定的实施行为
?5、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
?专利侵权行为中的过错,有故意和过失两
种状态。有的侵权行为只能由故意构成,
如使用和销售专利产品的行为,必须是明
知侵权产品而予以使用和销售才构成侵权。
过失不构成侵权。而故意或过失制造、进
口他人的专利产品,都会构成侵权行为。
二、专利侵权行为的表现形式
?(一)制造专利产品的行为。专利产品是
指专利权人在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权利要
求书中所描述的产品,或者在外观设计专
利申请文件中写明的使用该外观设计的产
品。不论制造者是否知道是专利产品,也
不论是用什么方法制造的,均构成专利侵
权。
? (二)故意使用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产品的行为。
与制造行为相比较,使用人必须具备主观太故意才
能构成专利侵权。在这里,故意的含义是指使用人
知道该产品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制造的侵权产品。
而坚持购买使用的行为。应当注意的是,在任何情
况下使用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行为均不构成专利侵
权,因为专利法第 11条第 2款只规定单位或者个人
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或者销售外观设计专利产
品。
? (三)故意销售专利产品的行为。销售专利产品是
指专利产品的所有权有偿从卖方转移到买方的行为。
故意销售是指行为人在主观上知道该产品属侵权产
品仍销售的行为。这里所说的“销售”除了出售行
为之外,还包括对专利技术的许可、转让、租赁等
行为。而且它不仅是指实际的销售行为,还应该包
括销售的要约,例如,在商店橱窗上陈列或者在报
纸上登载摊销广告等行为。
? (四)使用专利方法以及使用、销售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
的产品。使用专利方法是指采用权利要求书中所记载的方法
并实现其目的、优点或者积极效果的行为。专利法还规定方
法延及产品,即使用、销售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构成侵权,但如果该产品是依照其他方法制造的,则不构成
对该方法专利的侵权。
? (五)进口专利产品或者进口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它是指将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从国外
进口到中国。
? (六)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假冒他人专利是指非专利权人
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在其产品或者产品包装上标注专利权人
的专利标志或者专利号、冒充专利权人的专利产品,以假乱
真,以劣充优。
? 冒充专利的行为不属于侵权行为,而是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违
法行为。它是指非专利权人将非专利产品冒充专利产品或者
将非专利方法冒充专利方法。如在非专利产品上标上“中国
专利”、“专利产品”等字样。专利法对此行为规定了行政
法律责任,没有民事责任的规定。
第二节 专利侵权行为的处理
?一、处理途径
? 根据现行专利法,解决专利侵权纠纷被
侵权人可以有两种选择。一是行政程序,
即请求地方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调处;
二是司法程序,即向人民法院起诉。对于
管理专利工作部门调处决定不服的,还可
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法律责任
? (一)行政责任
? 有两种形式:一是责令停止侵权行为;二是责令赔
偿损失。注意没有罚款的规定。
? (二)民事责任
? 主要有三种形式:一是停止侵害;二是赔偿损失;
三是消除影响(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八条的规
定)。
? (三)刑事责任
? 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对单位判处
罚金;
第四编 商标法
? 第一章 商标与商标权
? 第一节 商标概述
? 一、商标的概念
?
或服务上使用的,由文字、图形、字母、
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
要素的组合构成的,具有显著特征、便
于识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标记。
? 二、商标的特征
? 1、商标是商品或服务的标志,它依附于商品或服
务而存在。
? 2、商标是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标记。
? 3、任何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
色组合或其组合不与特定的商品或服务相联系,
也就不成为商标。
? 三、商标的功能
? 1、识别功能
? 2、品质保证功能
? 3、广告及竞争功能
第二节 商标制度的产生与发展
?, 商标注册试办章程,,于光绪三十年( 1904年)
6月颁布实施。这是中国历史上的第一部商标法规。
? 1950年颁布了, 商标注册暂行条例, 及, 商标暂
行条例施行细则,,实行全国商标统一注册制度。
? 1982年 8月 23日五届人大常委会通过, 中华人民
共和国商标法, 。该法自 1983年 3月 1日起施行。
它是新中国制定的第一部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
? 1993年 2月 22日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
过了, 关于修订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 的决
定,,对商标法进行了修正,使之进一步适应经
济发展的要求。 2001年 10月 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再次对, 商
标法, 进行了修订,使商标法律制度更加完善,
并且也更加符合世贸组织相关规则的要求。
? 今天,随着国际交往日益频繁和国际商业贸易的
发展,随着商品在世界范围内广泛流通,商标的
使用早已跨越了国家的界限,商标的使用也在寻
求更广泛的法律保护。一些以保护包括商标权在
内的知识产权国际公约相继订立。商标的发展进
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
第三节 商标权的概念与内容
? 一,商标权的概念
?
享有的权利,商标权是商标法的核心。
? 二,商标权的内容
?
?
上专有使用核准的注册商标的权利。
? (二)禁止权
?
的同时,还享有禁止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权利。
在排他、独占性地使用上,商标权与所有权的性
质是一致的。
?(三)转让商标的权利
?
转让商标是商标所有权人对自己财产的处
分,商标所有人转让商标的权利是商标权
的重要内容之一。
?(四)许可他人使用商标的权利
?
可以依据法律所授予的权利自己专有使用,
也可以授权他人使用。
第四节 商标权的取得
? 一、原始取得
? 原始取得亦称直接取得,是指商标是由商标
权取得人创设的,其取得之商标权是最初直接取
得的,而不是基于他人已存在之权利。
? 二、传来取得
? 传来取得亦称继受取得,是指商标权人取得之商
标权是基于他人已存在之权利而产生的,而非最
初直接取得的。这种取得也称为商标权的相对发
生。
第二章 商标注册
? 第一节 商标注册的概念和原则
? 一、商标注册的概念
? 商标注册是商标所有人为了取得商标专业权,
将其使用的商标,依照法律规定的注册条件、
原则和程序,向商标局提出注册申请,商标局
经过审核,准予注册的法律制度。
? 二、商标注册的原则
? 商标注册的原则是商标使用人进行商标注册时
所依据的法规或标准。
? 我国的商标注册原则是按照自由注册与强制注
册相结合的原则进行的。
第二节 商标注册的条件
?一、商标注册的必备条件
?
?
商标应具备的条件。要求商标应当具备法
定的构成要素和能够区别其他经营者同类
商品或服务的显著特征。
?
? (二)商标不得与他人的商标混同
?
种情形。
? 商标相同是指使用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
品上的商标的文字、图形完全一样或商标名称读
音完全相同。商标相同消费者就难以区别不同经
营者的商品或服务。
? 商标近似是指使用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
的商标的文字、图形基本相同。虽然存在着差别,
但差别并不明显,足以使消费者误认误购。
二、商标注册的禁止条件
? 1、维护我国国家尊严和尊重他国及国际组织
的规定
? 2、禁止具有不良社会影响的标志作商标的规

? 3、关于地名作商标的禁止规定
? 4、三维标志的禁用条件
? 5、禁止使用他人的驰名商标
? 6、不得损害被代理 (表 )人的商标权益
? 7、禁止使用虚假地理标志
?
第三节 商标注册的申请
? 商标注册申请是商品的生产经营者及服
务的提供者依照商标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
定,按照自愿注册原则向商标局提出商标
注册申请书及相关文件,缴纳规费的程序,
办理商标注册申请是获准商标注册,取得
商标权的前提和必经程序。
? 一、商标注册的申请人及代理
? 二、按商品分类表提出申请
? 三、商标注册申请手续
第四节 商标注册的审查和核准
? 一、形式审查
? 是对申请商标注册的书件、手续是否符合法
律规定的审查,主要就申请书的填写是否属实、
准确、清晰和有关手续是否完备进行审查。通过
形式审查决定商标注册申请能否受理。
? 二、实质审查
? 是对商标是否具备注册条件的审查。申请注
册的商标能否初步审定并予以公告取决于是否通
过了实质审查。
? 三、商标注册申请的初步审定及公告
?,从公告之日起经过三个
月,无异议的,由商标局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
证,并予公告。核准注册标志着商标注册申请人取
得商标专用权,商标一经注册,即为注册商标,
受国家法律的保护。
? 四、商标异议
?, 商标法, 第十九条规定:对初步审定的商
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任何人均可提出异
议。这三个月的期间,就是异议期。所谓异议就
是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提出反对意见,要求撤
销初步审定、不予注册。
? 五、核准注册
?,从公告之日起经
过三个月,无异议的,由商标局核准注册,
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核准注册标志
着商标注册申请人取得商标专用权,商标
一经注册,即为注册商标,受国家法律的
保护。
第三章 商标注册无效的补正与注册
商标争议的裁定
? 第一节 商标注册无效的补正
? 一、商标注册无效的补正含义
? 商标注册无效的补正,是指商标不具
备注册条件但取得注册时,商标局可以
依职权撤销该注册商标,或由商标评审
委员会根据第三人的请求撤销该注册商
标的制度。
二、商标注册无效的事由
? (一)违反商标法一般禁止性或限制性
条款的注册不当
? (二)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注册不当
? 这是指规定在商标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
“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三条、
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三十一条规定
的”注册不当商标。
?
?三、注册不当商标撤销的补正程序
?
当商标裁定程序
?
当商标裁定程序
第二节 注册商标争议的裁定
? 一、注册商标争议的概念
?
或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人之间就商标专用权发生
的争执,而且是在先的商标注册人对在后的商标
注册人的注册未满五年的商标发生的争执,争执
的理由是他人在后注册的商标与自己在先注册的
商标是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使用的相同或近似
的商标。
? 二、提起注册商标争议裁定申请的条件
? 三、注册商标争议裁定的程序
第四章 商标权的保护
?第一节 商标权的保护范围
?, 商标法, 第 51条规定:“注册商标
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
商品为限”,这就为注册商标的权利范围
作了界定。
第二节 商标侵权行为的种类
? 一、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在同一种
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
似的商标
?
?
销售这种标识的行为
?
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
第三节 商标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 根据, 商标法, 的有关规定,侵犯商
标权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分为行政责任、民
事责任和刑事责任。
? 一、行政责任
? (一)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行政查
处程序
? (二)行政处罚
? 二、民事责任
? 三、侵犯注册商标犯罪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