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法学分论
西南民族大学法学院民商法教研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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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编:人身权
第三编:物权
第四编:债权
第五编:侵权的民事责任
第二编 人身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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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0章 人身权
第 11章 人格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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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编 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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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3章 所有权
第 14章 财产共有
第 12章 物权的一般原理
第 15章 用益物权
第 16章 担保物权 第 17章 占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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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编 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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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9章 债的履行
第 20章 债的保全与担保
第 18章 债的概述
第 21章 债的移转与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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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编 侵权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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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2章 概述
第 23章 一般侵权的民事责任
第 24章 特殊侵权的民事责任
第 25章 侵权责任的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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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人身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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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目的
? 人身权是人之为人的基本私权利,天赋人权
的理念在私法中主要表现在对人身权,特别是
对人格权的尊重。其中,肖像权、隐私权、名
誉权最容易涉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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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身权的概念
? 人身权:与权利主体自身不能分离的没有财产内容
的权利。
? ①人身由谁支配?
? ②人身上所能支配的对象
? ③支配人身的具体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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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人身权的法律特征
? 1、与人身不可分离
? 2、客体是人身利益
? 3、法定性
? 4、对世权
? 5、死者不是权利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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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身权体系
? 人身权
? 人格权 身份权
? 物质性 精神性
? 生身健劳 标自尊 配亲亲
? 命体康动 表由严 偶 属
? 权权权权 型型型 权权权
?
? 姓肖商 名像号
权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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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人格权
? 一、人格权的概念
? 人格权:自然人对其自身主体性要素及其整体
性结构的专属性支配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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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生命权
? 生命权:自然人以其性命维持和安全利益为内容
的人格权。
? 1、自然人独有
? 2、实质内容是“活”与“安全”
? 3、与人格密切相联
? 4、具有易损性
? 5、救济不充分
? 6、生命权必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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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某 37岁,2003年 11月 27日,因想超生第二胎怀孕的周
某,被某镇计生干部劝说去镇中心卫生院施行引产手术。
医院妇产科医生按照医疗操作规程为周某注射了一定剂量
的“利凡诺”施行引产手术,产科医生在周某分娩过程中,
见周某产下的是一活体女婴,随即采取补救措施,用“来
苏尔”针注射胎儿头部,周某之夫见状,立即强行阻止,
医生只完成了少部分药物注射。 11月 30日,周某夫妇带
着婴儿离开医院,到附近医院住院治疗,费用 2300元。
? 2004年 6月 11日,周某夫妇因计划外生育第二胎,被县
计划生育局征收社会抚养费 1.8万元。周某夫妇认为,本
来是自愿去医院引产,由于医院的医疗过错,导致引产手
术失败,给自己造成了医疗费和社会抚养费损失,便将镇
中心卫生院告上了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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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身体权
? 身体权:自然人保持其肢体完整、支配其身体并排除
他人非法侵害的物质性人格权。
? 1、身体完整维护
? 2、身体由本人支配
? 3、具有易损性
? 4、特定情况下具有不完整性或受限性
? 5、排除侵害的自力性
? 病灶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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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灶标本
? 2002年11月7日,蒋女士在酒仙桥医院体检时,
被查出宫颈长有息肉,并初认为宫颈病变。11月12
日,她到该医院做了宫颈息肉切除手术。手术后,医院
不慎将病灶标本丢失,使蒋女士无法确定自己的宫颈是
否发生癌变,因此焦虑不堪,甚至被诊断为抑郁症状。
? 事发后,由于双方就赔偿事宜始终没有达成一致,蒋
女士一纸诉状递交到法院,要求被告赔偿今后医疗检查
费15000元、经济损失10000元、精神抚慰金
25000元,并赔礼道歉。
? 问:本案蒋女士的身体权受到侵害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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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健康权
? 健康权:自然人以其器官乃至整体的功能利益
为内容的人格权。
? 1、功能权
? 2、身内权
? 3、伴生权
? 4、抽象权
? 5、维持权
? 切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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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除子宫
? 陈女士于 1997年 5月 8日因卵巢囊性畸胎瘤,接受某医院
的手术治疗。术前,某医院与陈女士家属签定了手术自
愿书时,注明“术中根据病情决定术式及手术范围,如
为恶性,则有切除子宫可能”,但未及其他。手术中,
某医院认为右侧卵巢瘤恶性可能性大,并联系作快速病
理未果(当时辽源市做不了快速病理),实施了“子宫
全切术、双侧附件切除术、大网膜部分切除术、病灶切
除术”。术后,陈女士的父亲认为医院为女儿所做的手
术超出范围,切除子宫双侧附件是不正确的,导致了陈
女丧失女性第二性特征,终生依赖药物维持女性第二性
特征的严重后果,给女儿生理、生活各方面造成严重影
响,随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医院赔偿。
? 问:医院侵害了陈女士的健康权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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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身体自由权
? 身体自由权:民事主体依法对其身体加以支配并排
除任何非法拘束或限制的人格权。
? 民事活动中的人身支配
? 民事活动中的人身自由
? 对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禁止
? 人身事务完全处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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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内心自由权
? 内心自由权:民事主体对其内在独立意志的形
成、表达和决定其意愿,并排除任何非法干涉
的权利。
? 意志形成的独立
? 意志表达的真实自主
? 对意志强制的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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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隐私权
? 隐私权:自然人对其与公共利益无关的个人信息、私人活动
和私人领域进行支配的人格权。
? 1、隐私权的内容
? a、隐私隐瞒权
? b、隐私利用权
? c、隐私维护权
? d、隐私支配权
? 2、隐私权与知情权的协调原则
? a、社会政治与公共利益原则
? b、权利协调原则
? c、人格尊严原则
? 夫妻互有隐私吗? 返回目录
夫妻互有隐私吗?
? 陈某(男)和杨某(女)系夫妻关系,2004年 11月份
陈某突然提出要与杨某离婚,杨某怀疑陈某有外遇,便
秘密搜集陈某与其他女人密切交往的证据。 11月 9日杨
某拿着自己与陈某的身份证及结婚证来到中国移运通信
公司某分公司,要求打印陈某的手机通话记录清单,移
运公司开始以要为客户保密为由拒绝查询打印。杨某则
认为,陈某是自己的丈夫,其有权了解丈夫的电话记录,
如果拒绝查询,则要状告移运公司侵犯了其知情权,移
运公司便为杨某查询并打印了清单,不料,随后陈某以
侵犯其隐私权为由将移运公司和杨某告上了法庭。
? 问:夫妻互有隐私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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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姓名权
? 1、姓名权:自然人对于姓名设定、变更和专用的
人格权。
? 姓氏权:表明自然人家族归属或家族系统的权利。
? 名字权:是某一自然人人身特性的标记、符号或文
字标识,包括名字设定权、专用权、改名权、名章
权和签字权。
? 2、姓名权符号规则
? ①一人一名
? ②子女随父姓或母姓
? ③更名须公示(登记)方有效 改姓
? ④正确或准确使用标表符号 返回目录
改姓
? 周某与李某婚后生一子取名李林(化名),离婚后孩子
由周某抚养。2001年,周某办户口迁移手续时将儿
子的姓改随与现任丈夫同姓。
? 前夫李某得知后认为,周某在没有经过他同意的情况
下,擅自做主变更儿子李林的姓名,侵害了孩子的姓名
权,故诉至法庭要求恢复孩子原姓名。
? 问:母亲给儿子改姓侵害了姓名权吗?如果是,侵害了
谁的姓名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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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肖像权
? 1、肖像权:自然人对于肖像的制作权和标
表使用权。
? 2、内容
? ①肖像制作权:自己或者允许他人以合法手
段制作肖像品或复制肖像形象的人格权
? ②肖像使用权 /许可使用权
? ③肖像象征权:特殊自然人以其肖像或形象
标表其个人人格之外事物或场合所形成的标
志权。如国家领导人、英雄人物、著名人士
? 病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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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史
? 薛某家住河北定州,是公交车司机,原患有糖尿病,吃
了许多药都未见效,在使用了“华汉针神”以后,糖尿
病得以治愈。他在 2003年来北京时,找到了被告公司,
向其当面表示感谢,并在公司进行了采访录像。时隔两
年后的 2005年 2月中旬,他在出车途中,从一名乘客口
中得知他在被告处录制的采访录像被用作了广告宣传,
每天都在定州电视台六点左右的节目中播放。
? 薛某称他的肖像被被告擅自当成典型病例用作了广告
宣传,以至于让人误解他是“华汉针神”的“托儿”,
可他并未从中得到任何报酬,相反,他得过糖尿病的病
史成了家喻户晓的话题。此事发生后,他经常身体不适,
失眠耳鸣、视力模糊,故起诉法院,要求被告支付他广
告劳务费用 50万元,病史隐私权损失 20万元和精神损失
费 30万元。
? 问:薛某的隐私权受到侵害了吗? 返回目录
十三、名誉权
? 1、名誉:特定民事主体所得到的关于其品行、才具、
功绩、职业、资历、身份、信誉等方面的社会公开评
价。(内部 /外部)
? 2、侵权行为:诽谤、侮辱、新闻报道失实、文学作
品素材不当
? 3、几个具体问题
? A、死者名誉
? b、法人分支机构侵权
? C、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有侵权;
? D、间接受害人
? 职工辱骂 返回目录
职工辱骂领导
? 2005年 3月 14日,峡江县中医院某职工仇某因未分到单
位的集资房,对领导心怀不满,便闯入该院院长肖某诊
室,毫无根据地辱骂肖铖“吃冤枉、花钱买官当、接受
药贩子回扣、本单位的人找他办事都要送礼”等侮辱、
诽谤性语言,招来许多围观群众。肖某认为,自己的人
格尊严、名誉权为此遭受极大损害,遂诉之法院。
? 问:肖某的名誉权受到侵害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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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电视
? 因北京电视台, 生活广角, 栏目播出的采访记实节目,
李家老二 夫妇以侵犯其名誉权为由,将其弟弟、弟妹二
人告上法庭。原、被告之母因拆迁纠纷一案向法院曾提
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原告将本应返还其母的 2万元已
交付给母亲,母亲随即撤诉。 2005年 2月,原、被告因
赡养母亲而发生争执,因家庭纠纷涉及老年人合法权益
及社会道德问题而为社会所关注。 2005年 3月 23,24日,
北京电视台, 生活广角, 栏目播出了上述采访纪实。原
告认为在节目采访、播出过程中,二被告歪曲事实,诽
谤二原告拿了母亲的钱不归还。
由于二被告的诬蔑和诽谤,给二原告的人格造成了极大
的侮辱,使二原告社会评价降低,故诉至法院要求二被
告向二原告书面赔礼道歉,并在北京电视台, 生活广角,
栏目播放,为二原告消除影响,挽回名誉;同时由二被
告赔偿二原告精神损失费 1000元。
? 问,李家老二 夫妇的名誉权受到侵害了吗? 返回目录
十四、荣誉权
? 荣誉:特定民事主体基于在社会活动中的突出
表现而获得的特定组织的积极的正式评价。
? 荣誉与名誉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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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思考题
? 1、自由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
的内容。
? 2、名誉权与隐私权的区别与联系。
? 3、如何解决肖像权与著作权的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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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编 物权
第十二章 物权的一般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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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目的
? 西方有民法学大家强调:无财产即无人格。
虽然结论有点片面,但是却说明了财产对于民
事主体的重要。物权法就是解决人 —— 物支配
关系的法律。学好物权法,将为整个财产法的
学习打下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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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物权与物权法概说
? 一、物权的概念和特征
? 1、定义:民事主体依法对特定的物进行管领支
配并享受其利益的排他性权利。
? 理解,
? 2、特征,
? ( 1)物权的直接支配性
? ( 2)物权的对世性或绝对性
? ( 3)物权的排他性
? ( 4)物权变动的公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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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物权法
? 1、概念
? 2、调整对象
? 由此形成了物权法中以所有权为核心、以用益
物权和担保物权为两翼的三大法律制度。
? 物权重心由物的归属向物的利用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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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物权法基本原则
? (一)物权法定原则
? (二)一物一权原则
? (三)公示公信原则 —— 物权变动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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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示原则
? ( 1)定义,
? 物权享有的可取信于社会公众的外部表现形式。
? ( 2)公示方式,
? 动产:占有和交付;
? 不动产:登记。
? ( 3)公示效力,
? 成立要件主义:德国
? 对抗要件主义:法、日
? 折中主义:多数国家
? 我国法律采成立要件主义为原则、对抗要件主
义为例外的折中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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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信原则
? ( 1)定义,
? 物权变动如符合法定公示方式即具有可信赖的公
信力。纵使公示表征与实质不符,对信赖该表征的
人也不产生影响,其利益受法律保护。
? ( 2)第三人受不动产登记公信力保护的条件
? ( 3)不动产真权利人的保护
? ( 4)动产占有的公信力 —— 善意取得制度的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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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物权的效力
一、物权的排他效力
? 1、定义
? 2、表现,
? 排除他人干涉、妨碍;
? 一物一权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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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物权的优先效力
? 1、先成立的物权优先于后成立的物权
? 2,优先购买权
合伙人、共有人、承租人等。
? 3、物权优先于债权
? ( 1)物权破除债权:“一物二卖”时
? ( 2)有担保物权的债权具优先受偿权
? ( 3)例外:买卖不破租赁;法律特别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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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物权的追及效力
? 1、定义
? 2、表现
? ( 1)无权处分
? ( 2)擅自转让抵押物
? 3、限制
? ( 1)善意取得
? ( 2)物权未按法定方式公示者
? ( 3)善意第三人受登记公信力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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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物上请求权效力
? 1、定义
? 2、包括,
? ( 1)返还原物请求权
? ( 2)妨害排除请求权
? ( 3)妨害防止请求权
? 3、性质
? 物上请求权与债权请求权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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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考:物权与债权的区别
? 1、性质上:支配权与请求权
? 2、发生上:法定主义与任意主义
? 3、权利效力上:是否具有排他力、追及力和
优 先力
? 4、义务主体:是否具有对世性
? 5、权利存续期:是否有存续期限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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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物权的种类
? 注意:分类的标准及意义
? 1、所有权(完全物权)与他物权(定限物权)
? 2、动产物权、不动产物权与权利物权
? 3、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
? 4、本物权与占有
? 5、普通物权与准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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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物权分类体系
? 所有权,
? 用益物权:基地使用权
? 农地使用权
? 担保物权:抵押权、质权、留臵权
? 准物权:采矿权、渔业权、水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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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物权的变动
? 一、物权的取得
? 1、原始取得
? 2、继受取得
? 二、物权的消灭
? 1、绝对消灭
? 2、相对消灭
? 三、物权变动的原因 —— 物权行为
? 1、物权行为理论简介
? 2、关于区分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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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物权的民法保护
? 1、请求确认物权
? 2、请求返还原物
? 3、请求排除妨害(请求防止妨害和请求除去妨
害)
? 4、请求恢复原状
? 5、请求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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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思考题,
? 1、物权的概念与特征。
? 2、物权法的基本原则及其含义。
? 3、物权的法律效力。
? 4、物权行为理论在民法实务上有何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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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题 1:甲出售 A物给乙,约定所有权自约定生效时转移
给乙。后甲又将 A物出卖给丙,并即交付,丙知道甲、乙
买卖合同及其约定。问:乙得否要求丙返还 A物?
例题 2:甲向乙借款若干,以高级音响设定抵押,并未办
理登记。甲出卖音响给不知情的丙。乙能否要求对该音
响实行抵押?
例题 3:如何理解物权之间的排他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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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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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目的
? 所有权调整人对物的静态的支配关系,其支
配力最为完整和强大。传统物权法就是围绕所
有权建立起来的。所有权是他物权产生的前提
和基础,也是学习物权法的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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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所有权的概念和特征
? 一、所有权的概念
? 所有人对于所有物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
收益、处分,并排斥他人干涉的权利。
? 积极权能:全面的支配
? 消极权能:排斥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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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所有权的特征
? 1、自物权
? 2、全面性或完全性
? 3、恒久性(无期性)
? 4、弹力性
? 5、近代所有权的观念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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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所有权的种类
? 1、依所有制,
? 国家财产所有权、集体财产所有权、公民
个人财产所有权。
? 2、依所有人人数:单独所有与共有
? 3、依所有权标的:动产所有权与不动产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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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所有权的权能
? 一、何为权能
? 二、所有权的权能
? 积极权能,1、占有权能
? 2、使用权能
? 3、收益权能(孳息)
? 4、处分权能
? 消极权能:排斥干涉或妨害。
? 三、所有权权能的分离与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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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所有权的限制
? 1、私法上的限制
? ( 1)禁止权利滥用原则的限制
? ( 2)诚实信用原则的限制
? ( 3)自力救济的限制
? ( 4)其他限制(如相邻权限制等)
? 2、公法上的限制
? 如所有权的征收、征用制度;文物法、自然资
源法等特别法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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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动产所有权
? 动产所有权的取得方式,
? 一、先占
? 二、添附,
? 1、混合
? 2、附合
? 3、加工
? 效果:材料主义
? 加工主义
? 折中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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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善意取得
? 1、概念
2、构成要件
? 标的物须为动产;让与人须为动产占有人;让与
人须无处分权;受让人须因法律行为而受让动产
之占有;受让人须善意且无过失。
? 3、法律效果
? 对受让人:原始取得所有权。但无偿受让者除外。
? 让与人与原所有人间的关系:注意请求权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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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时效取得
? 1、概念:无权利人以行使所有权的意思,公然、
和平、持续地占有他人财产,经过法律规定的期
间,即取得该财产所有权的法律制度。
? 2、构成要件
? 自主占有、和平占有、公然占有;占有之取
得为善意且无过失;占有标的物为他人之物;须
经过法定期间。
? 3、法律效果:注意举证责任的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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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拾得遗失物
? 1、效果:取得所有权主义;不取得所有权主义;
有条件取得所有权主义。
? 2、拾得人权利与义务
? 义务:通知、保管、报告、返还等义务。
? 权利:费用返还请求权、报酬请求权、取得遗
失物所有权等权利。
? 拾得人不法处臵遗失物的后果:将丧失上述权
利,并可能构成侵权或不当得利责任。
? 3、遗失物拾得与悬赏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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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发现埋藏物
? 效果:取得所有权主义;不取得所有权主义;有
条件取得所有权主义。
? 七、货币所有权
? 1、货币的法律特征:种类物、替代物、消耗物
? 2、货币所有权的特征:占有即所有
? 3、货币所有权取得与丧失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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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不动产所有权
? 一、土地所有权
? 1、国家土地所有权
? 2、集体土地所有权
? 3、土地征用制度简介
? 特点:强制性、补偿性、征用目的的公益性
? 征用集体土地的安臵。
? 二、房屋所有权
? (一)城镇房屋所有权与农村房屋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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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 1、概念:指区分所有建筑物专有部分所有权、共有部分
持份权、因共有关系所生成员权构成的特别所有权。
? 2、特点:复合性;专有所有权的主导性;权利主体身份
的多重性;一体性。
? 3、内容:三元说 —— 专有权、共有权与成员权。
? 三、矿产资源所有权(略)
? 四、空间权法理(自学)
? 空间权指对空中或地中某一断层所享有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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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题:甲出卖 A屋于乙,试就下列情形,说明当事人间得
否主张所有物返还请求权?
1、甲将 A屋出卖于乙后,虽已交付,但为过户登记。其
后甲又将 A屋出卖于丙,丙办理过户登记。丙得否要求乙
返还 A屋?
2、甲已将 A屋过户于乙,但未交付,乙得否向甲主张所
有物返还请求权?乙又将 A屋过户于丙,或甲将该屋出租
于丁,法律关系如何?
3、甲已交付 A屋于乙,但未过户,乙对甲请求权诉讼时
效经过后,甲得否请求乙返还 A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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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不动产相邻关系
? 一、概说
? 1、概念:因相邻不动产所有权或使用权的适当
限制或扩张而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 2、本质:相邻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行使权
利的延伸或限制。
? 3、特征(与地役权比较)
? 地役权是指为了自己使用、经营土地的便利而
通过订立合同使用他人土地的一种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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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同点:均以不动产利用的调节为目的,均表
现为不动产所有权或使用权的限制或扩张。
? 区别,
? ( 1)性质不同:单纯的法律关系,用益物权;
( 2)产生根据不同:法律规定,合同行为;
( 3)是否有偿不同:无偿,可有偿可无偿;
( 4)程度不同:法律最低限度的调节,依约定、
原则上不受限制;
? ( 5)效力不同:自然具有对抗力,非经登记无
对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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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土地相邻关系
? 1、相邻地界关系
? 2、相邻土地通行关系
? 3、相邻土地防险关系
? 4、相邻管线设臵关系
? 5、相邻水流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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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建筑物相邻关系
? 1、相邻使用关系
? 2、相邻环保关系
? 3、相邻日照关系
? 补充:不可量物侵害防止关系。
? 四、处理相邻关系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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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思考题,
? 1、我国现行土地所有权制度的基本内容。
? 2、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概念、特征。
? 3、不动产相邻关系与地役权的区别。
? 4、如何正确处理不动产相邻关系。
? 5、当房屋所有权人与土地使用权人非同一人时,你认为
应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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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财产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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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目的
? 人的社会性使民事主体不能脱离社会而独立
存在,个人力量的渺小又使得民事主体的合作
成为必要。财产共有就是民事主体具体演绎
1+1>2的财产关系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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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概 说
? 一、共有的概念
? 共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民事主体共享一个财
产所有权的法律状态。
? 共有与公有(总有)
? 共有与准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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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共有的特征
? ( 1)主体的多元性
? ( 2)客体的单一性
? ( 3)权利义务的双重性(对内、对外)
? ( 4)非独立的所有权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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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共有的形成与形态
? 1、共有的形成原因
? ( 1)基于共同意思(合同)而形成;
? ( 2)基于法律直接规定而形成(添附、共同继
承等)。
? 2、共有的形态
? 按份共有与共同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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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按份共有
? 一、概念
? 共有人按照确定的份额,对共有财产分享
权利和分担义务的共有形态。
? 二、特征
? 1、预先确定的份额
? 2、权利义务及于共有物的全部
? 3、共有人可处分其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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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按份共有的效力
? ( 1)依照份额享有权利及承担义务;
? ( 2)共有人有分割请求权及处分权;
? ( 3)其他共有人有优先购买权;
? ( 4)共有人有物上请求权;
? ( 5)对共有财产发生的对外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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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按份共有财产的处分原则
? 违反该原则的法律后果,
? 1、效力待定的法律行为
? 2、善意取得
? 3、侵权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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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共 同 共 有
? 一、概念,
? 共有人基于共同关系,对共有财产不分份额
共同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共有形态。
? 理解,
? ( 1)以特殊共同关系的存续为前提;
? ( 2)共有人之间无份额划分,共有人不得要求
分出或转让其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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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共同共有的类型
? 1、夫妻共有财产
? 2、家庭共有财产
? 3、遗产在分割前由共同继承人共有
? 4、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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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共同共有的效力
? 内部效力,
? ( 1)共有人不分份额对共有物的全部享有权利
及承担义务;
? ( 2)共有物的处分须经全体共有人同意;( 3)
共有关系终止前共有人无分割请求权;
? ( 4)共有人享有优先购买权(注意条件)
? 外部效力,对外债务首先由共有财产清偿,不足
部分由共有人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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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共有物的分割
? 1、分割原则
? 2、分割方法,
? 实物分割、变价分割、作价补偿。
? 3、分割的效力,
? 共有关系消灭;瑕疵担保责任;分割后的优先
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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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思考题,
? 1、共有与公有的区别。
? 2、按份共有与共同共有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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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用益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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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目的
? 用益物权的产生是社会财富达到一定程度后的
必然结果。因为个人利用财富的手段和技能有
限,无法使自己所有财富都得以充分发挥其效
能,而另一些才能突出的人却苦于缺少资金而
无法施展身手,用益物权的出现,解决了这些
问题。现代物权法侧重于用益物权的实现,因
为用益物权的存在,所有权受到了越来越多的
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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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概说
? 一、用益物权的概念,
? 指对他人之物为使用收益的定限物权。
? 1、用益物权具有物权的通性;
? 2、用益物权是对物为使用收益的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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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用益物权的特征
? 1、限制物权;
? 2、其享有和行使以物之占有为条件;
? 3、主要以不动产为标的物;
? 4、用益物权为独立物权;
? 5、以物之使用收益为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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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用益物权的种类
? 我国现行法上的用益物权种类,
? 1、用益物权:包括土地使用权、农地承包经营
权、取水权等。
? 2、准用益物权:渔业权、采矿权、狩猎权等。
? 四、用益物权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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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常见用益物权简介
? 一、建设用地使用权
? 二、农地使用权
? 三、地役权
? 四、水资源使用权
? 五、采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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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典权
? 一、概述,
? 1、定义:指支付典价、占有他人不动产而为使
用收益的物权。
? 术语:出典人、典权人、典物、典价、典
期、回赎期、绝卖、找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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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典权的特征
? ( 1)不动产定限物权
? ( 2)以对典物的使用收益为内容
? ( 3)须支付典价
? ( 4)得回赎物权
? 关于典权性质的争论:典权是用益物权还是担
保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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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与类似制度的比较
? ( 1)典与当
? ( 2)典权与附买回约款的买卖
? 思考:典权存废之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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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典期
? ( 1)典期是阻止出典人回赎典物的期间。
? ( 2)典期的确定,
? 有约定从约定,但不得超过最高期限限制;
? 无约定,则出典人随时可以回赎,但超过最高期限
不赎者,视为绝卖。
? ( 3)典期的效力,典期内出典人不得回赎;典期届
满开始计算回赎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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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典权的效力
1、典权人的权利义务
? ( 1)典物占有、使用、收益权
? ( 3)典物出租权
? ( 4)转典权
? ( 5)典物留买权(即优先购买权)
? ( 6)典权转让权
? ( 7)以典权设定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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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出典人的权利义务
? ( 1)典物所有权及处分权;
? ( 2)获得典价权;
? ( 3)回赎权;
? ( 4)典物毁损赔偿请求权;
? ( 5)瑕疵担保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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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典权的消灭
? 1、回赎:指出典人提出典价而消灭典权的行为。
? 须由出典人在回赎期(典期届满后 2年)内
向典权人作出回赎的意思表示并提出典价。
? 2、绝卖:逾期回赎的,回赎权消灭,典权人取
得典物所有权,典权亦随之消灭。
? 3、找贴:典权存续中,典权人支付典物时价高
出典价部分之差额,取得典物所有权的制度。
? 4、留买:典权人的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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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思考题,
? 1、用益物权的概念与特征。
? 2、用益物权在我国现行法上主要包括哪些类
型?
? 3、现行法关于农地使用权的主要规定。
? 4、现行法关于基地使用权的主要规定。
? 5、典权制度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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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A有某物设定典权于 B,B转典于 C,C再转
典于 D。其后 B先将典权设定抵押于 E,再将该典
权让与给 F。 A将房屋所有权让与 H。试说明当事
人间法律关系?回赎权人是 A还是 H,应向谁( B、
C,D或 F)请求回赎?在法定期间未回赎时,谁
取得物所有权? E拍卖典物时,其法律关系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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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担保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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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目的
? 与用益物权相比,担保物权主要解决了标的物
交换价值与所有权分离并得以实现的问题。担
保物权属于从权利,为保全债权而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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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担保物权概述
? 一、担保物权的概念与特征
? 特征,1、从属性
? 2、附条件性
? 3、变价性和优先受偿性
? 4、物上代位性
? 5、不可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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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担保物权的种类
? 1、法定担保物权和意定担保物权
? 2、动产担保物权、不动产担保物权和权利 担
保物权
? 3、占有担保物权和非占有担保物权
? 4、登记担保物权和非登记担保物权
? 5、抵押权、质权和留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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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反担保(简介)
? 1、概念
? 2、目的
? 3、对象
? 4、有效条件
? 5、实现条件
? 6、使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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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担保物权的价值功能
? 1、确保债权受偿
? 2、促进资金融通
? 3、充分发挥财产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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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抵押权
? 一,概念与特征
? 特征,1、客体主要是不动产
? 2、无需转移标的物的占有
? 3、其设定须进行登记
? 二、抵押权的主体和客体
? 1、主体:抵押人、抵押权人
? 2、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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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抵押权的设立
? 1、抵押合同
? 2、抵押登记
? 登记效力:生效要件主义、对抗要件主义
? 登记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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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抵押权的效力
? 1、效力范围
? 2、优先效力
? 问题:同一物上多种担保物权并存的效力?
? 3、追及效力
? 问题:抵押人是否可以处分抵押物?
? 4、保全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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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抵押权的实行和消灭
? 六、特殊抵押权
? 最高额抵押
? 财团抵押
? 动产抵押
? 法定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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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质权
? 一、质权的概念
? 1、出质人、质权人、质物
? 2、质权与抵押权的区别,
? 标的物不同
? 是否须转移占有不同
? 公示方式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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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动产质权
? 1、概念
? 2、动产质权的设定
? ( 1)质押合同
? 流质禁止的规定
? ( 2)质物的交付
? 质押合同的实践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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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质权人的权利义务与出质人的权利义务
? 4、动产质权的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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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权利质权
? 1、标的权利
? 可以质押的权利:票据权利、股权、知识产
权、其他权利
? 2、质权生效条件
? 订立质押合同后,尚需交付权利凭证或进行
出质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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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权利质权的实现
? 4、转质
? 经出质人同意的,转质有效。
? 转质权的效力优于原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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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留臵权
? 一、概念及适用范围
? 留臵权与质权的区别
? 留臵权的性质 —— 法定担保物权
? 二、留臵权的成立条件
? 1、依约定合法占有债务人的财产
? 2、债权与占有的财产有牵连关系
? 3、债权已届清偿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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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留臵权的效力
? 四、留臵权人的权利、义务
? 五、留臵权的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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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思考题
? 1,担保物权与用益物权的区别。
? 2、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的的设立条件和权利
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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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占有
(自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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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点问题,
? 1、占有的分类
? 2、占有的效力
? 事实推定效力和权利推定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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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编 债权法
第十八章 债的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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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目的
? 债仅仅指财产上的债权债务法律关系,非财产
的债由道德、伦理等调整。利用他人财产经营,
可以迅速扩大规模,借贷由此发生。民事主体
之间的交易往往不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其
间存在时间差,这就是当事人的债的法律关系。
学习债权,是掌握财产交易关系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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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债的概念与特征
? 一、债的概念
? 指特定人之间得请求为特定行为的民事法
律关系。
? 理解,1、民法上的债,不仅指债务,还包
括债权,是一种法律关系;
? 2、民法上的债,不仅包括金钱之债,还包括交
付财物、转移权利、提供劳务等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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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债的法律特征
? 1、主体特定
? 2、客体(标的)是特定行为(给付)
? 3、内容包含债权与债务
? 4、发生原因多样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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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债的法律关系
? 一、债的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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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债权的特征
? ( 1)债权为请求权(物权为支配权)
? ( 2)债权为相对权(物权为绝对权)
? ( 3)债权具有期限性(物权具有恒久性)
? ( 4)债权具有相容性(物权具有排他性)
? ( 5)债权具有平等性(物权具有优先性)
? ( 6)债权具有任意性(物权具有法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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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债权的内容(效力)
? ( 1)给付请求权(请求力)
? ( 2)给付受领权(保持力)
? ( 3)债权保护请求权(执行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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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债务
? 债务的概念
? 依约定或法律规定为特定给付的义务。
? 理解:债务具有义务之本质;
? 债务具有特定性;
? 债务具有期限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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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债法上的义务群(简介)
? ( 1)给付义务
? 主给付义务与从给付义务。
? ( 2)附随义务
? 包括照顾、保护、通知、说明、保密等。
? ( 3)先合同义务与后合同义务
? ( 4)不真正义务
? 如投保人的告知义务、施救义务、危险等级增加
的通知义务、减损义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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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债务与责任
? ( 1)责任作为不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是强制
实现此义务的手段,是债务履行的担保,是债
务法律约束力的体现;
? ( 2)债务是从正面、积极的方面观察债务人对
债权人的义务,而责任是从反面、消极方面观
察之;
? ( 3)债务与责任如影随形,例外时二者可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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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债的客体(标的)
? 为特定行为,理论上称之为债的给付。
? 概念辨析,
? 债的标的与标的物、债的履行、债的清偿、
债的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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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债的分类
? 1、法定之债与意定之债
? 法定之债包括,侵权行为之债、无因管理之债、
不当得利之债、缔约过失之债等。
? 意定之债包括,合同之债、单独行为之债等。
? 2、特定之债与种类之债
? 3、单纯之债与选择之债
? 注意:选择权的行使
? 4、主债与从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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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货币之债与利息之债
? 注意:货币之债不发生履行不能,也无免
? 责问题;利率管制的法律规定。
? 6、可分之债与不可分之债
? 7、按份之债与连带之债
? 注意:( 1)非有法律明文规定或债务人自
? 愿,不得发生连带债务;
? ( 2)不真正连带债务(简介,自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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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债的发生原因
? 一、概述
? 概念:引起债之关系发生的法律事实。
? 分类:(一)意定之债
? 1、合同
? 2、单独行为
? ( 1)悬赏广告
? ( 2)设定幸运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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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定之债
? 1、无因管理
? 2、不当得利
? 3、侵权行为
? 4、其他行为:如缔约过失、相邻关
? 系损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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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单独行为
? (一)悬赏广告
? 1、定义
? 理解:须对不特定人为公开意思表示;广告人
? 负有对完成指定行为者给付报酬的义务。
? 2、性质,
? 是合同行为,还是单方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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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构成要件
? ( 1)广告人须有相应行为能力
? ( 2)须以公开方式向不特定人作出意思表示
? ( 3)须指明完成一定行为
? ( 4)须给以报酬
? 4、完成行为者的报酬请求权
? 5、悬赏广告的撤消
? (二)设定幸运奖(自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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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朱晋华与李绍华是朋友,李委托朱代办汽车提货
手续。 1993年 3月 30日,朱在天津市和平区电影院看电影,
将装有洛阳市机电公示(李所在单位)面值 80余万元汽
车提货单及附加费本等物品的公文包遗忘在座位上,被
座后几排的李珉拾得,与同行之同学王家平未等到失主,
交王保管。同年 4月 4日,5日和 7日朱在天津市, 今晚
报,,, 天津日报, 刊登寻包启事,声明, 重谢, 和
,必有重谢, 拾得人。 4月 12日,李绍华在, 今晚报, 刊
登同样内容寻包启事,声明, 1周内知情送还者酬谢
15000元。, 当晚,李珉得知李绍华启事,要王联系。次
日交接。双方在酬金问题上发生争执,于是成讼。李绍
华、朱晋华辩称李珉知情不报,坐等酬谢。许诺付酬非
真实意思表示。请评述本案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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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无因管理
? (一)概念
? 无法律上或合同上的义务为他人管理事务。
? 理解,
? 1、无因管理的立法宗旨在于“禁止干涉他人事务”
与“提倡互助行为”之间的平衡
? 2、无因管理是一种事实行为
? 3、与相关概念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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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
? 1、须为他人管理事务
? 2、须有为他人管理事务的意思,即管理意思
? 这是区分无因管理与侵权行为的 关键
?,不真正无因管理”
? 3、须无法定或约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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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无因管理的法律效果
? 1、阻却违法性
? 2、管理人的义务
? ( 1)主义务:依本人明示或可推知的意思尽善良管理人
的义务;
? ( 2)从义务:通知、报告等。
? ( 3)管理不当的责任:管理人就其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
给本人造成的损失承担侵权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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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本人的义务,
? ( 1)偿还管理人所支出的必要费用
? ( 2)清偿因管理所发生的债务
? ( 3)赔偿管理人因管理所受损失
? ( 4)是否有支付报酬的义务,理论上存在争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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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不法无因管理
? 1、定义:指违反本人明知或可推知的意思进行
? 的管理行为。
? 2、效果,
? ( 1)管理人因管理事务给本人造成损失的,应
承担侵权的民事责任
? ( 2)本人得根据情形选择主张合法无因管理的
效果或不主张无因管理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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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严冬届至,某甲下班回家,见某乙跳河自杀。某
甲见之,急入河中救助。一番挣扎,将某乙救上岸,雇
出租车将乙送往医院抢救,支出车费及挂号费 1000元,
雇看护人员花去 200元,尚未支付。甲身穿名贵西服干洗
费用 100元。甲本感冒,因河水冰凉,引致急性肺炎,花
去 1000元,1周不能上班,减少收入 800元。某乙所戴名
贵钻戒手表,在甲救助中被不慎扯落河中。试问甲、乙
间法律关系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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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不当得利
? (一)概念
? 定义:指没有法律上或合同上的根据使
? 他人遭受损失而取得利益的事实。
? 法律性质:事实
? 与相关概念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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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
? 1、一方取得财产利益
? 2、他方受有损害
? 3、得利与受损之间有因果关系
? 4、得利或受损无合法根据
? (三)不当得利的基本类型
? 1、基于给付而发生的不当得利
? 2、基于给付以外的原因发生的不当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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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不当得利的法律效果
? 1、不当得利返还之债的发生
? 2、返还客体
? 3、返还范围
? 依受益人善意或恶意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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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1:甲有 A瓶寄存乙处,乙死亡,乙之继承人丙无过
失不知而以 A瓶与丁之 B瓶互易,设丁为恶意,移民国外,
不知去处时,甲得否请求丙返还 B瓶?
案例 2:甲误乙丙共有房屋为其父遗产,购买材料修缮其
遭台风毁损的屋顶时,甲对乙丙主张连带返还所支出费
用,有无理由?如乙丙得证明其久有拆屋重建之意,对
乙丙之责任成立有无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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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考题,
? 1、债权与物权的关系。
? 2、债务与责任的关系。
? 3、简述债法上的义务群。
? 4、悬赏广告的法律性质。
? 5、无因管理与不当得利的概念、构成要件及法
律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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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甲有 A,B,C三套房屋,分别将 A房赠与乙,
B房出租于丙,C房无偿借丁使用,均已交付( A
房未移转所有权)。其后甲将前述三套房屋出卖
于戊,并办理完毕过户登记手续。试问戊要求乙、
丙、丁立即返还返还房屋,有无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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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 债的履行(自学)
? 重点问题,
? 1、债的履行原则
? 2、债履行的主体、标的、期限、地点、方
? 式等的确定
? 3、债的不履行及其法律后果
? 4、双务合同中的同时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
先履行抗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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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章 债的担保与保全
? 第一节 债的担保(简介)
? 一、债的担保概述
? 1、概念
? 2、特征,
? 财产性
? 从属性
? 补充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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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种类,
? ( 1)人的担保、物的担保、金钱担保
? ( 2)意定担保和法定担保
? ( 3)保证、抵押、质押、定金和留臵
? ( 4)反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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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保证
? 1、概念
? 2、分类,
? ( 1)单独保证与共同保证
? ( 2)一般保证与连带保证
? 一般保证人有先诉抗辩权、追偿权和预先追偿
? 权;
? 连带保证人无先诉抗辩权,但有追偿权和预先
? 追偿权。
? ( 3)普通保证与最高额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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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保证人的资格
? 注意:不得担任保证人的主体
? 4、保证合同的无效及其责任
? 5、保证期间的确定
? 约定期间与法定期间
? 6、保证责任的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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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定金
? 1、概念
? 与预付款、押金、违约金等的区别。
? 2、种类
? 立约定金、成约定金、证约定金、违约定
金、解约定金。
? 3、成立
? 注意:定金合同的实践性、定金的最高额
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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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定金的担保效力
?,定金罚则”
? 5、实践中的问题
? 定金与违约金可否并用?可否选择适用?
具体情形?
? 不按约定交付定金是否违约(河南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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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债的保全
? 一、概述
? 1、责任财产的概念
? 2、责任财产的意义:债权的一般担保
? 3、债的保全的概念
? 表现债的对外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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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债权人的代位权
? 1、概念
? 2、适用条件,
? ( 1)债务人须有对第三人的合法债权
? ( 2)债务人能够行使而怠于行使其权利
? ( 3)债权已到清偿期
? ( 4)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严重有损债权人
? 债权(有保全债权之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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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代位权的行使
? ( 1)债权人须以自己的名义行使
? ( 2)须以诉讼程序行使(代位诉权)
? ( 3)须在保全债权的必要限度内行使
? 思考:,保全债权的必要限度”以谁的债
权为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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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代位权行使的效力
? 传统民法理论与司法解释的差别,
? 代位权行使的利益应直接归属于债权人,
还是归属于债务人后由各债权人平等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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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四川省冶金炉科公司与成都市青羊区建筑工程总公司
代位权纠纷案(成都中级人民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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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债权人的撤消权
? 1、概念
? 债的对外效力,对债权相对性的限制。
? 2、适用条件
? ( 1)须债务人实施使其财产减少的行为
? ( 2)该行为有害债权人的债权
? ( 2)有偿低价转让时,须债务人和受让人
? 为恶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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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撤消权的行使
? ( 1)通过诉讼程序
? ( 2)须以保全债权为限
? 注意“债权”的判断标准
? ( 3)撤消权的期限(除斥期间)
?,一年”与“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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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撤消权行使的效力
? 债务人的行为自始归于无效。
? 债权人得请求第三人将所得利益返还给债
务人,全体债权人得就返还的利益平等受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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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思考题,
? 1、责任财产与债权一般担保的含义。
? 2、债权人代位权的适用条件与效果。
? 3、债权人撤消权的适用条件与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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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债的移转与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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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债的移转
? 一、债权让与
? 1、概念与分类
? 2、适用条件
合法有效债权的存在
债权具有可让与性
? 依法转让(应通知债务人)
? 3、效力
? 债务人应向受让人履行
? 从权利一并转让
? 让与人负瑕疵担保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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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
? 债权转让与第三人代位清偿的区别(山东法院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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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债务承担
? 1、概念与分类
? 2、适用条件(注意:须经债权人同意)
? 3、效力
? 三、债权债务概括承受
? 1、概念与分类
? 2、适用条件
? 3、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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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债权债务概括承受
? 1、概念与分类
? 2、适用条件
? 3、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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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债的消灭
? 一、概念
? 二、债消灭的原因
? 1、清偿
? 2、抵消
? 3、提存
? 4、免除
? 5、混同
? 6、其他(合同更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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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思考题
? 1、债权让与和债务承担的概念、有效条件?
? 2、债的消灭原因有那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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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编 侵权的民事责任
第二十二章 侵权行为法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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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侵权行为
? 一、侵权行为的概念
? 不法侵害他人合法民事权益,给他人造成
损害,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
? 侵害对象只能是绝对权,债权例外地可以
成为侵权行为的对象。
? 侵权行为与相关概念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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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侵权行为种类
? 1、一般侵权行为与特殊侵权行为
? 2、作为的侵权行为与不作为的侵权行为
? 3、单独侵权行为与共同侵权行为
? 4、侵害物权、侵害债权、侵害知识产权,
? 侵害人身权、侵害继承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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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侵权行为法的发展
? 1、精神损害赔偿的普遍适用
? 2、归责原则的多元并存
? 3、其他损害补偿体系对侵权行为法的
? 影响(现代侵权行为法的危机)
? ( 1)责任保险制度
? ( 2)社会保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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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侵权行为法的功能
? 1、填补损害功能
? 2、预防和遏制功能
? 通过利益机制、道德约束机制、舆论机
? 制等实现
? 3、惩罚功能
? 局限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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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
? 一、过错责任原则
? 1、概念及特点
? 2、适用范围
? 一般侵权行为适用。
? 3、含过错推定原则
? 特殊侵权行为适用,须有法律明文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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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无过错责任原则
? 1、概念及特点
? 2、适用范围
? 特殊侵权行为适用,须有法律明文规定
? 3、立法理由
? 损害的合理分配理论;危险来源理论;危
险控制理论;获利者承担风险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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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平责任原则
? 1、概念及特点
? 2、适用范围
? 具有补充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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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共同侵权行为(简介)
? 一、定义
? 二人以上共同加害他人造成损害的行为。
? 二、共同侵权行为的构成
? 主体的复数性、行为的共同性、结果的单一
性。
? 是否有共同的意思联络,现代民法上仅作原
则要求,如共同过失行为或共同危险行为中不能
确定真正加害人时也可依共同侵权行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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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共同侵权行为的种类
? 共同故意行为、共同过失行为、共同关联
行为、分别过错行为、共同危险行为。
? 四、责任承担
? 连带责任或按份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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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思考题
? 1、我国侵权行为民事责任的归责体系。
? 2、无过错责任的立法理由是什么?
? 3、一般侵权行为和特殊侵权行为的划分依据是
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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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1987年李某、张某、王某、刘某 4人相互
帮忙烧砖瓦窑,在王、刘帮忙李、张的晚上,王、
刘睡在窑门看火,突然下起大雨,窑门塌落,王
被压死,刘被压成重伤。刘某花去治疗费 5000元,
手足残废,生活无法自理。刘诉请李、张承担医
疗费用及以后的生活费用和其他费用。
( 1)刘某的请求能否成立?
( 2)李、张如何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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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一般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
一、行为违法
? 二、有损害事实
三、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
? 四、行为人有过错(特殊侵权行为除外)
? 过错与过错推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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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特殊侵权行为
? 一,概述。
?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职务侵权行为
? 参见, 民法通则, 第 121条。
? 关键在于职务行为的判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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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产品瑕疵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
? 参见, 民法通则, 第 122条及, 产品质量法,,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等。
? 1、定义
? 2、构成要件
? 3、归责原则
? 严格责任或特殊的过错推定责任。
? 4、责任主体
? 制造者、销售者;仓储者、运输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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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责任范围,
? ( 1)人身伤害(一般不含精神损害赔偿)
? ( 2)产品本身以外的财产损害(直接损害
? 与间接损害)
? 产品本身损害只能通过违约责任追究。
? 6、抗辩事由
? 7、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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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
? 参见, 民法通则, 第 123条。
? 1、定义
? 2、构成要件
? ( 1)从事对周围环境有高度危险的作业
? ( 2)须有损害存在
? ( 3)作业与损害之间有因果关系
? 3、抗辩事由:受害人故意。
? 思考:道路交通事故是否适用高度危险作业
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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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
? 参见, 民法通则, 第 124条。
? 1、定义
? 2、构成要件
? 3、抗辩事由
? 不可抗力、受害人过错、第三人行为。
? 思考,
? 污染未超标仍致人损害,可否免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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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
? 1、定义
? 2、构成要件
? 3、抗辩事由
? 受害人过错、第三人过错、其他事由(如
自冒风险、警犬咬伤逃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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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地面施工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
? 参见, 民法通则, 第 125条。
? 1、定义
? 2、责任构成要件
? 3、抗辩事由
? 行为人须证明已设臵明显标志或采取必要
安全措施,方可免责。第三人行为一般不得作
为抗辩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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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建筑物和其他设施致人损害侵权行为
? 1、定义
? 2、责任要件
? 3、抗辩事由
? 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可免责。
? 如不可抗力、受害人过错、第三人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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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被监护人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
? 1、定义
? 2、责任要件
? 3、责任承担
? ( 1)被监护人如有财产,应以其财产承担
赔偿责任,不足部分由监护人承担补充责任
? ( 2)监护人已尽监护职责的,可适当减轻
责任
? 思考:学校、幼儿园、精神病院的责任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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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其他特殊侵权行为简介
? 1、雇主责任
? 2、交通事故赔偿责任
? 3、医疗事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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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章 侵权责任的适用
? 一、侵权责任的八种形式及其运用
? 二、财产损害赔偿额的计算
? 三、人身损害赔偿额的计算
? 四、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范围和赔偿额的确定
? 五、抗辩事由与损失分担
? 免责条款的效力问题。
? 过失相抵(与有过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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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思考题,
? 1、侵权行为的的归责原则及其主要内容和适
用情形。试举例分析。
? 2、共同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及责任承担。
? 3、特殊侵权行为的主要类型、各自的构成要
件和抗辩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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