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员工借书办法
(一)为便于图书的管理并使其能在短期内更广泛地借阅于各位同仁起见,特订定本办法。
(二)向图书室借阅书籍杂志者,应遵守下列各项规则。
1.凡欲借阅本图书室书籍、杂志者,应先向管理人员登记并取书。
2.定期性报章杂志,原则上于次日归还,月刊则可于两日内归还。
3.一般书籍均须在一周内归还;逾期者须请续借一次但不得转借他人。
4.每次每人限借杂志一本,书籍二本,期限已至而未归还者,不得再请求借书。
5.离职时,必须还清所借书籍、杂志。
6.对于所借的书籍与杂志应妥为保管,如有遗失或严重损坏等情形,须负责赔偿。
(三)本办法经呈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