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系统开发的责任矩阵
表20.9.2的系统开发责任矩阵指出,在系统开发的过程中何时涉及到个人、小组和部门以及涉及到的程度,并针对每一种活动提出了所涉及的人员和机构。其中:
沿左手一边是按照方法学五个阶段的每一阶段列出的主要活动。责任矩阵是讨论系统开发过程的基础。这些活动是以实现它们的顺序列出来的。为了便于前后参照,在矩阵中以及在讨论时对这些活动都编了号。在责任矩阵中某些活动左边的菱形用来指出系统开发过程中的一些重要阶段标志(以下简称标志)。这些标志在一些活动完成时才出现。它们可用来表示进度或者作为预先指定的项目进展的估价点。通常,一个公司对每一个开发项目将使用同样的标志。对于那些有较大失败危险的非结构化的项目,则需要设置更多的阶段标志。
下面描述表20.9.2顶端所列出的那些人员和机构的含义。
1.可行性研究组。这个组由指定来完成可行性研究(第1阶段的活动)的用户和信息服务人员组成。
2.项目组。由指定来开发和实现计算机信息系统或对现有系统作重要改进的用户和信息服务人员组成。
3.信息服务管理部门。该机构涉及到信息服务管理组,而不一定指某个具体人。在一个小单位中,它可能局限于信息服务的一些高级负责人(高级经理)。在一个大单位中,经理最适合于承担该机构所涉及的特定的任务。
4.未指派的程序员和分析员。包括未指派到所讨论的可行性研究组和项目组的他的信息服务专职人员。



5.业务领域(用户)管理人员。所有影响到建议开发项目的或者受该项目影响的业务领域(用户)的管理人员都包括在本责任机构中。
6.未指派的专业人员。包括将影响到建议的开发项目或受该项目的影响的那些专业人员(经理除外),但他们并未被指派到可行性研究组或项目组。
7.信息系统政策委员会。信息系统政策委员会(ISPC)是对公司所有的信息服务的一个高级指导委员会。
8.信息系统审计组。信息服务审计组的一个重要职能是保证在开发过程中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建立适当的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