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 事 权 利 体 系
民事权利体系
物权 债权 继 承 权 知 识 产 权
财 产 权
人 格 权 亲 属 权
非 财 产 权
( 人 身 权 )
民 事 权 利 体 系
物权和债权是市场经济社会两项基本的财产权利。
物权是指权利人直接支配物并
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它是特定
社会人与人之间对物的占有关系
在法律上的表现。
物权是对世权、支配权、绝对
权,以物为客体的权利。
物 权
国家所有权
集体所有权
...
个人所有权
财产所有权
国有土地使用权
...
宅基地使用权
用益物权
抵押权
质权
...
留置权
担保物权
物权
物权基本原则,
1、物权法定原则
物权的种类、内容、效力和公示方法都应由
法律明确规定,而不能由当事人通过合同任
意设定。
2、一物一权原则
一物之上不得设立两个和两个以上的在内容
上相互冲突的物权。一是指一物之上只能设
定一个所有权。二是一物之上不得设立两个
和两个以上的在内容上相冲突的物权。
物权基本原则,
3、公示、公信原则
公示原则:将物权设立、移转的事实通
过一定的公示方法向社会公开,从而使
第三人知道物权变动的情况。
公信原则:一是登记记载的权利人,在
法律上只能推定其为真正的权利人;二
是任何人因为相信登记记载的权利而与
权利人从事了移转该权利的交易,该项
交易应当受到保护。
所有权,占有, 使用, 收益和处分
积极权能,占有, 使用, 收益和处分 。
消极权能,所有人享有的物权请求权
所有权的取得:原始取得;继受取
得 。
物权请求权 —— 善意取得
善意取得:又称即时取得, 是指
无权处分他人动产的让与人, 不
法将其占有的他人动产交付于受
让人后, 若受让人取得该动产时
出于善意, 即取得该动产所有权,
原动产所有人不得要求受让人返
还 。
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
标的物须为动产;
受让人须基于交易行为而受让动
产的占有;
受让人取得动产时须为善意。
共有:某项财产由两个或两个以
上的权利主体共同享有所有权 。
按份共有, 共同共有 。
按份共有:又称分别共有, 是指两
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对同一项财 产按
照份额享有所有权 。
按份共有人除按其份额有对财产
的占有权, 使用权, 收益权, 处分
权外, 还享有一些可以按个人意愿
单独行使的权利, 包括,1,要求分
出自己份额的权利; 2,转让自己份
额的权利; 3,对其他共有人出售之
份额享有优先购买权 。
共同共有:共有人对全部共有财
产不分份额地享有平等的所有权 。
因此, 共同共有又称不确定份额
的共有 。
共同共有包括:夫妻共同财产;
家庭共有财产;遗产分割前的共
有 。
债 权,
债 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
的规定, 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
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
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
人。(, 民法通则, 第八十四条)
债 权,
合同
侵权
不当得利
无因管理
知 识 产 权,
,民法通则, 第九十四条 公民、法
人享有 著作权(版权),依法有署
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
,民法通则, 第九十五条 公民、
法人依法取得的 专利权 受法律保护。
知 识 产 权,
,民法通则, 第九十六条 法人、个体工
商户、个人合伙依法取得 商标专用权 受法
律保护。
,民法通则, 第九十七条 公民对自己的
发现享有 发现权 。 发现人有权申请领取
发现证书,奖金或者其他奖励。
公民对自己的发明或者其他科技成果,有
权申请领取荣誉证书、奖金或者其他奖励。
人 身 权,
,民法通则, 第九十八条 公民享有 生命
健康权 。
,民法通则, 第九十九条 公民享有 姓名
权, 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
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
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享有 名称权 。
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有权使
用、依法转让自己的名称。
人 身 权,
,民法通则, 第一百条 公民享有 肖像权,
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
民的肖像。
,民法通则, 第一百零一条 公民、法人
享有 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
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
的名誉。
人 身 权,
,民法通则, 第一百零二条 公民、法人
享有 荣誉权,禁止非法剥夺公民、法人的
荣誉称号。
,民法通则, 第一百零三条 公民享有 婚
姻自主权, 禁止买卖,包办婚姻和其他
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人 身 权,
民法通则, 第一百零四条 婚姻、家庭、
老人、母亲和儿童受法律保护。
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民法通则, 第一百零五条 妇女享有同
男子平等的民事权利。
民事权利体系
物权 债权 继 承 权 知 识 产 权
财 产 权
人 格 权 亲 属 权
非 财 产 权
( 人 身 权 )
民 事 权 利 体 系
物权和债权是市场经济社会两项基本的财产权利。
物权是指权利人直接支配物并
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它是特定
社会人与人之间对物的占有关系
在法律上的表现。
物权是对世权、支配权、绝对
权,以物为客体的权利。
物 权
国家所有权
集体所有权
...
个人所有权
财产所有权
国有土地使用权
...
宅基地使用权
用益物权
抵押权
质权
...
留置权
担保物权
物权
物权基本原则,
1、物权法定原则
物权的种类、内容、效力和公示方法都应由
法律明确规定,而不能由当事人通过合同任
意设定。
2、一物一权原则
一物之上不得设立两个和两个以上的在内容
上相互冲突的物权。一是指一物之上只能设
定一个所有权。二是一物之上不得设立两个
和两个以上的在内容上相冲突的物权。
物权基本原则,
3、公示、公信原则
公示原则:将物权设立、移转的事实通
过一定的公示方法向社会公开,从而使
第三人知道物权变动的情况。
公信原则:一是登记记载的权利人,在
法律上只能推定其为真正的权利人;二
是任何人因为相信登记记载的权利而与
权利人从事了移转该权利的交易,该项
交易应当受到保护。
所有权,占有, 使用, 收益和处分
积极权能,占有, 使用, 收益和处分 。
消极权能,所有人享有的物权请求权
所有权的取得:原始取得;继受取
得 。
物权请求权 —— 善意取得
善意取得:又称即时取得, 是指
无权处分他人动产的让与人, 不
法将其占有的他人动产交付于受
让人后, 若受让人取得该动产时
出于善意, 即取得该动产所有权,
原动产所有人不得要求受让人返
还 。
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
标的物须为动产;
受让人须基于交易行为而受让动
产的占有;
受让人取得动产时须为善意。
共有:某项财产由两个或两个以
上的权利主体共同享有所有权 。
按份共有, 共同共有 。
按份共有:又称分别共有, 是指两
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对同一项财 产按
照份额享有所有权 。
按份共有人除按其份额有对财产
的占有权, 使用权, 收益权, 处分
权外, 还享有一些可以按个人意愿
单独行使的权利, 包括,1,要求分
出自己份额的权利; 2,转让自己份
额的权利; 3,对其他共有人出售之
份额享有优先购买权 。
共同共有:共有人对全部共有财
产不分份额地享有平等的所有权 。
因此, 共同共有又称不确定份额
的共有 。
共同共有包括:夫妻共同财产;
家庭共有财产;遗产分割前的共
有 。
债 权,
债 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
的规定, 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
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
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
人。(, 民法通则, 第八十四条)
债 权,
合同
侵权
不当得利
无因管理
知 识 产 权,
,民法通则, 第九十四条 公民、法
人享有 著作权(版权),依法有署
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
,民法通则, 第九十五条 公民、
法人依法取得的 专利权 受法律保护。
知 识 产 权,
,民法通则, 第九十六条 法人、个体工
商户、个人合伙依法取得 商标专用权 受法
律保护。
,民法通则, 第九十七条 公民对自己的
发现享有 发现权 。 发现人有权申请领取
发现证书,奖金或者其他奖励。
公民对自己的发明或者其他科技成果,有
权申请领取荣誉证书、奖金或者其他奖励。
人 身 权,
,民法通则, 第九十八条 公民享有 生命
健康权 。
,民法通则, 第九十九条 公民享有 姓名
权, 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
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
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享有 名称权 。
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有权使
用、依法转让自己的名称。
人 身 权,
,民法通则, 第一百条 公民享有 肖像权,
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
民的肖像。
,民法通则, 第一百零一条 公民、法人
享有 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
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
的名誉。
人 身 权,
,民法通则, 第一百零二条 公民、法人
享有 荣誉权,禁止非法剥夺公民、法人的
荣誉称号。
,民法通则, 第一百零三条 公民享有 婚
姻自主权, 禁止买卖,包办婚姻和其他
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人 身 权,
民法通则, 第一百零四条 婚姻、家庭、
老人、母亲和儿童受法律保护。
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民法通则, 第一百零五条 妇女享有同
男子平等的民事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