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cture 7,Origin of Modern
Social Science,
Classical Natural Law
Schumpeter,Law of Nature
as a Social Science
? 自然法, 这个题目对于所有社
会科学的起源和早期历史都具
有极为重要的意义,,这首先
是因为, 自然法哲学家试图建
立一门综合性的社会科学,即试
图创立一种有关社会的综合性
理论,涉及社会的所有方面和所
有问题
? 社会科学起源于自然法概念
Law of Nature,
from Ancient to Modern
? 完成和强化了法学和神学的分离
? 彻底经验主义的人性观
? 原子主义和唯名论
? 资产阶级利益诉求
? 理性主义与功利主义
Locke on Law of Nature
? 那是一种完备无缺的自由状态,他们在自然法的范围内,
按照他们认为合适的办法,决定他们的行动和处理他们的
财产和人身,而毋需得到任何人的许可或听命于任何人的
意志。
? 这也是一种平等的状态,在这种状态中,一切权力和
管辖权都是相互的,没有一个人享有多于别人的权力。极
为明显,同种和同等的人们既毫无差别地生来就享有自然
的一切同样的有利条件,能够运用相同的身心能力,就应
该人人平等,不存在从属或受制关系,除非他们全体的主
宰以某种方式昭示他的意志,将一人置于另一人之上,并
以明确的委任赋予他以不容怀疑的统辖权和主权
Natural Liberty and Social Liberty
? 人的自然自由,就是不受人间任何上级权
力的约束,不处在人们的意志或立法权之
下,只以自然法作为他的准绳。
? 处在社会中的人的自由,就是除经人们同
意在国家内所建立的立法权以外,不受其
他任何立法权的支配;除了立法机关根据
对它的委托所制定的法律以外,不受任何
意志的统辖或任何法律的约束。
Origin of Property
? 土地和一切低等动物为一切人所共有,但是每人对他自己
的人身享有一种所有权,除他以外任何人都没有这种权利。
他的身体所从事的劳动和他的双手所进行的工作,我们可
以说,是正当地属于他的。所以只要他使任何东西脱离自
然所提供的和那个东西所处的状态,他就已经掺进他的劳
动,在这上面参加他自己所有的某些东西,因而使它成为
他的财产。既然是由他来使这件东西脱离自然所安排给它
的一般状态,那么在这上面就由他的劳动加上了一些东西,
从而排斥了其他人的共同权利。因为,既然劳动是劳动者
的无可争议的所有物,那么对于这一有所增益的东西,除
他以外就没有人能够享有权利,至少在还留有足够的同样
好的东西给其他人所共有的情况下,事情就是如此。
? 过多地割据归己,或取得多于他所需要的东西,这是既无
用处,也不诚实的。
What is a Political Society?
? 真正的和唯一的政治社会是,在这个社会中,每一成员都
放弃了这一自然权力,把所有不排斥他可以向社会所建立
的法律请求保护的事项都交由社会处理。于是每一个别成
员的一切私人判决都被排除,社会成了仲裁人,用明确不
变的法规来公正地和同等地对待一切当事人;通过那些由
社会授权来执行这些法规的人来判断该社会成员之间可能
发生的关于任何权利问题的一切争执,并以法律规定的刑
罚来处罚任何成员对社会的犯罪;这样就容易辩别谁是和
谁不是共同处在一个政治社会中。凡结合成为一个团体的
许多人,具有共同制订的法律,以及可以向其申诉的、有
权判决他们之间的纠纷和处罚罪犯的司法机关,他们彼此
都处在公民社会中;但是那些不具有这种共同申诉 —— 我
是指在人世间而言 —— 的人们,还是处在自然状态中,因
为既然没有其他的裁判者,各人自己就是裁判者和执行人,
这种情况,如我在前面已经说明的,是纯粹的自然状态。
Social Contract and Origin of State
? 正如上述,人类天生都是自由、平等和独立的,
如不得本人的同意,不能把任何人置于这种状态
之外,使受制于另一个人的政治权力。任何人放
弃其自然自由并受制于公民社会的种种限制的唯
一的方法,是同其他人协议联合组成为一个共同
体,以谋他们彼此间的舒适、安全和和平的生活,
以便安稳地享受他们的财产并且有更大的保障来
防止共同体以外任何人的侵犯。
People’s Rights for Revolution
? 人们参加社会的理由在于保护他们的财产;他们选择一个立法机关并
授以权力的目的,是希望由此可以制定法律、树立准则,以保卫社会
一切成员的财产,限制社会各部分和各成员的权力并调节他们之间的
统辖权。因为决不能设想,社会的意志是要使立法机关享有权力来破
坏每个人想通过参加社会而取得的东西,以及人民为之使自己受制于
他们自己选任的立法者的东西;所以当立法者们图谋夺取和破坏人民
的财产或贬低他们的地位使其处于专断权力下的奴役状态时,立法者
们就使自己与人民处于战争状态,人民因此就无需再予服从,而只有
寻求上帝给予人们抵抗强暴的共同庇护。所以,立法机关一旦侵犯了
社会的这个基本准则,并因野心、恐惧、愚蠢或腐败,力图使自己握
有或给予任何其他人以一种绝对的权力,来支配人民的生命、权利和
产业时,他们就由于这种背弃委托的行为而丧失了人民为了极不相同
的目的曾给予他们的权力。这一权力便归属人民,人民享有恢复他们
原来的自由的权利,并通过建立他们认为合适的新立法机关以谋求他
们的安全和保障,而这些正是他们所以加入社会的目的。
Declaration of Independence of the
Thirteen Colonies in Congress
? We hold these truths to be self-evident,
that all men are created equal,that they
are endowed by their Creator with certain
unalienable Rights,that among these are
Life,Liberty,and the pursuit of Happiness,
That to secure these rights,Governments
are instituted among Men,deriving their
just powers from the consent of the
governed,That whenever any Form of
Government becomes destructive of these
ends,it is the Right of the People to alter or
to abolish it,and to institute new
Government,laying its foundation on such
principles and organizing its powers in such
form,as to them shall seem most likely to
effect their Safety and Happiness,
Rousseau On Natural State
? 研究过社会基础的哲学家们,都认为有追溯到自
然状态的必要,但是没有一个人曾经追溯到这种
状态。有些人毫不犹豫地设想,在自然状态中的
人,已有正义和非正义的观念,但他们却没有指
出在自然状态中的人何以会有这种观念,甚至也
没有说明这种观念对他有什么用处。另外有一些
人谈到自然权利,即每个人所具有的保存属于自
己的东西的权利,但却没有阐明他们对于属于一
词的理解。再有一些人首先赋予强者以统治弱者
的权力,因而就认为政府是由此产生的,但他们
根本没有想到在人类脑筋里能够存在权力和政府
等名词的意义以前,需要经过多么长的一段时间。
总之,所有这些人不断地在请人类的需要、贪婪、
压迫、欲望和骄傲的时候,其实是把从社会里得
来的一些观念,搬到自然状态上去了;他们论述
的是野蛮人,而描绘的却是文明人。
Marx on Law of Nature
? 在社会中进行生产的个人,因而,这些个人的一定社会性质的生产,
自然是出发点。被斯密和李嘉图当作出发点的单个的孤立的猎人和渔
夫,应归入 18世纪鲁宾逊故事的毫无想象力的虚构,鲁宾逊故事决不
像文化史家设想的那样,仅仅是对极度文明的反动和想要回到被误解
了的自然生活中去。同样,卢梭的通过契约来建立天生独立的主体之
间的相互关系和联系的社会契约论,也不是奠定在这种自然主义的基
础上的,这是错觉,只是美学上大大小小的鲁宾逊故事的错觉。这倒
是对于 16世纪以来就进行准备,而在 18世纪大踏步走向成熟的, 市民
社会, 的预感。在这个自由竞争的社会里,单个的人表现为了摆脱了
自然联系等等,後者在过去历史时代使他成为一定的狭隘人群的附属
物。这种 18世纪的个人,一方面是封建社会形式解体的产物,另一方
面是 16世纪以来新兴生产力的产物,而在 18世纪的预言家看来(斯密
和李嘉图还完全以这些预言家为依据),这种个人是一种理想,他的
存在是过去的事;在他们看来,这种个人不是历史的结果,而是历史
的起点。因为,按照他们关於人类天性的看法,合乎自然的个人并不
是从历史中产生的,而是由自然造成的。这样的错觉是到现在为止的
每个新时代所具有的。
Kant on Law of Nature
? 社会公约作为人民中所有的个别私人意志的结合而成为一个共同的和
公共的意志却决不可认为就是一项事实(这样一项事实就根本是不可
能的),竟仿佛首先就必须根据以往的历史来证明曾有过一族人民,
其权利和义务是我们作为后裔的继承下来了的,竟仿佛这族人民确实
曾经有一度完成过这样一桩行动,并且还一定得在口头上或书面上留
下给我们一项确凿无疑的有关通告或工具,好使我们尊重自己所要受
到的那种即定的公民体制的束缚.它的确只是纯理性的一项纯观念,
但拥有毋庸置疑的实在性,亦即,它能够束缚每一个立法者,以至于
他的立法正如从全体人民的意志中产生出来的,把每一个愿意成为公
民的臣民看作仿佛他已经同意了这样一种意志。因为这是每一个公开
法律之合权利性的试金石。也即是说,倘若法律是这样的,以至全体
公民都不同意的话,那么它就是不正义的,但只要有可能整个人民予
以同意的话,那么认为法律是正义的就是义务了,哪怕人民目前处于
这样的状态或思想状况,即假如征询他们对它的意见的话,他们或者
会拒绝同意它。
Methodology of Law of Nature
? 说他们无视历史,不等于说他们游离历史。他们的思想与时代发生着
紧密的联系,他们是注重实际的改革者,他们在与在他们看来是, 不
合理的给定历史现状, 作斗争。在这种斗争中,他们的过分简化反倒
帮助他们赢得了群众。他们撇开人性的具体性,抽象出人性的普遍性,
概括为平等、自由、财产,理性的, 天赋人权说,,是对超现世的神
圣权利与义务体系作出的最好反击;它被写入, 独立宣言, 与, 人权
宣言,,使千百万人热血沸腾为自由而战;社会契约论高扬人的理性,
着重人的自由意志,给在与封建主义斗争中的人们以莫大的鼓励。自
然法学说认为存在着一种优于政治力量并独立于政治力量的自然法,
并把自然法等同于人性、理性、财产所有权,这包涵了区分自然的社
会(市民社会)结构与人为的政治结构的思想萌芽,包涵了经济自主
原则与政治第二性的思想,从而有利于近代社会学的发展。他们的功
利主义人性观简洁明了,极其彻底,成为社会科学中一种十分流行十
分有用的分析模式,并对现代社会学的自然主义流派发生很大影响。
他们通过无视历史的实际条件、进程和限制,而将注意力集中于发现
一种理想的社会和正义制度,从而完成了一项社会任务,奠定了现代
西方社会和政治思想的基石。
Reference and Question
? Reference
? 霍布斯:, 利维坦,, 93-127页,北京商务印书馆
? 洛克:, 政府论, (下篇),第 2,5,7,8,9章,北京
商务印书馆
? 卢梭:, 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性质,, 70-73页,北京
商务印书馆
? 康德:, 历史理性批判文集,, 190页,北京商务印书馆
?,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 第 2卷 86-87页,人民出版社,1972

? 休谟:, 人性论,, 517-542页,北京商务印书馆
? Questions
? 自然状态是历史叙事还是规范原理?
? 社会契约与政府契约有区别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