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水和废水监测
第一节 概述
一、水质监测的对象
水质监测可分为环境水体监测和水污染源监测。环境水体包括地表水
(江、河、湖、库、海水) 和地下水;水污染源包括生活污水、医院污水及各
种废水。
二、水质监测分析方法
(一)国家标准分析方法
我国已编制60多项包括采样在内的标准分析方法,这是一些比较经典、准
确度较高的方法,是环境污染纠纷法定的仲裁方法,也是用于评价其他分析方法
的基准方法。
(二)统一分析方法
有些项目的监测方法尚不够成熟,但这些项目又急需测定,因此经过研究作
为统一方法予以推广,在使用中积累经验,不断完善,为上升为国家标准方法创
造条件。
(三)等效方法
与(一)、(二)类方法的灵敏度、准确度具有可比性的分析方法称为等效方法。
这类方法可能采用新的技术,应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先用起来,以推动监测技术的
进步。但是,新方法必须经过方法验证和对比实验,证明其与标准方法或统一方
法是等效的才能使用。
按照监测方法所依据的原理,水质监测常用的方法有化学法、电化学法、原
子吸收分光光度法、离子色谱法、气相色谱法、等离子体发射光谱(ICP-AES)法
等、其中,化学法(包括重量法、容量滴定法和分光光度法)目前在国内外水质常
规监测中还普遍被采用,占各项目测定方法总数的5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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