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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稳定流抽水试验要求
4.3.1 水位降深
稳定流抽水试验一般进行三次水位降深,最大降深值应按抽水设备能力确定。水位降深顺序,基岩含水层一般宜先大后小,松散含水层宜按先小后大逐次进行。
4.3.2涌水量及水位变化
在稳定延续时间内,涌水量和动水位与时间关系曲线在一定范围内波动,而且没有持续上升或下降的趋势。当水位降深小于10m,用压风机抽水时,抽水孔水位波动值不得超过10~20cm;用离心泵、深井泵等抽水时,水位波动值不超过5cm。一般不应超过平均水位降深值的1%,涌水量波动值不能超过平均流量的3%。
注意:① 当有观测孔时,应以最远观测孔的动水位判定;② 应考虑自然水位影响;③ 在滨海地区应考虑潮汐对动水位的影响。
4.3.3 观测频率及精度要求
(1) 水位观测时间一般在抽水开始后第1、3、5、10、20、30、45、60、75、90min进行观测,以后每隔30min观测一次,稳定后可延至1h观测一次。水位读数应准确到厘米(cm);
(2) 涌水量观测应与水位观测同步进行;当采用堰箱或孔板流量计时,读数应准确到毫米(mm);
注意:为保证测量精度要求,可根据流量大小,选用不同规格的堰箱。当流量小于10L/s时,堰箱断面面积应大于25dm2(即0.5×0.5m);流量为10~50L/s时,堰箱断面面积应大于100dm2(即1×1m);流量为50~100L/s时,堰箱断面面积应大于200dm2 (即1×2m)。
(3) 水温、气温宜2~4h观测一次,读数应准确到0.5℃,观测时间应与水位观测时间相对应。
4.3.4 恢复水位观测要求
停泵后应立即观测恢复水位,观测时间间隔与抽水试验要求基本相同。若连续3h水位不变,或水位呈单向变化,连续4h内每小时水位变化不超过1cm,或者水位升降与自然水位变化相一致时,即可停止观测。
试验结束后应测量孔深,确定过滤器掩埋部分长度。淤砂部位应在过滤器有效长度以下,否则,试验应重新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