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的基本知识
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 提供或接受劳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
开具或收取的收款或付款凭证 。
发票的基本联次为三联, 第一联为存根联, 为开票方留存备查;
第二联为发票联, 收执方作为付款的原始凭证;第三联为记账联,
开票方作为记账原始凭证 。 其中: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基本联次还
应包括抵扣联, 收执方作为抵扣税款的凭证 。
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 顺序, 逐栏,
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 并加盖单位财务印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借, 转让, 代开发票;未经税务机关批
准, 不得拆本使用发票;不得自行扩大专用发票使用范围 。 任何
单位和个人对不符合规定的发票, 有权拒收, 并不得作为财务报
销凭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