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环境法的基本原则
? 第一节 概述
? 第二节 环保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原则
? 第三节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原

? 第四节 污染者付费、利用者补偿、开发者
保护、破坏者恢复的原则
? 第五节 依靠群众保护环境的原则
第一节 环境保护基本原则概述
一、概念
(一)概念
基本指导方针或基本准则,环境法中规定的
或体现的,对环保实行法律调整的,适用于
环境法全部领域
(二)特征,
1、必须是环境法确认的,本质集中体现;
2、适用于环境法一切领域,普遍指导意义;
3、各项环保法律原则、制度、规范的基础
续第一节
(三)我国环境法基本原则
? 环保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原则
?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原则
? 污染者付费、利用者补偿、开发者保护、
破坏者恢复的原则
? 依靠群众保护环境的原则
二、意义
加强法制,
增强执法、司法自觉性;
新问题处理依据
第二节 环保与经济、社会发展协调原则
一、协调发展原则的概念
环保与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统筹规划、同步
实施、协调发展,实现三个效益的统一
反映了三者之间的关系
环境问题的产生:人口、科技、经济
环境问题的解决:经济条件+科技水平+人
力资源水平
续第二节
? 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问题的国际论点,
( 1)“先污染,后治理”;
( 2)“停止发展论”:“零增长论”,1972
年罗马俱乐部, 增长的极限,
( 3)可持续发展论
二、协调发展原则的形成
发展模式的反思,
,寂静的春天,, 美国,卡逊
,增长的极限,, 丹尼斯 · 梅多斯教授
FORWARD

?, 没有极限的增长,
?, 濒临失衡的地球, 美国付总统阿尔 ·戈尔
?, 人类环境宣言,
?, 我们共同的未来,
?, 环境与发展宣言,
BACK
BACK
,寂静的春天, 1962年在美国问世时,是一本很有争议
的书。它那惊世骇俗的关于农药危害人类环境的预言,
不仅受到与之利害攸关的生产与经济部门的猛烈抨击,
而且也强烈震撼了社会广大民众。
翻阅本世纪 60年代以前的报纸或书刊,你将会发现几乎
找不到“环境保护”这个词。
环境保护在那时并不是一个存在于社会意识和科学讨论
中的概念。
? 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问题的国际论点,
? ( 1)“先污染,后治理”;
? ( 2)“停止发展论”:“零增长论”,1972
年罗马俱乐部, 增长的极限,
? ( 3)可持续发展论
? 二、协调发展原则的形成
? 发展模式的反思,
?, 寂静的春天,,美国,卡逊
?, 增长的极限,,丹尼斯 ·梅多斯教授
确实,回想一下长期流行于全世界的口号 ——“向大自
然宣战”、“征服大自然”,在这儿,大自然仅仅是人
们征服与控制的对象,而非保护并与之和谐相处的对象。
人类的这种意识大概起源于洪荒的原始年月,一直持续
到 20世纪。没有人怀疑它的正确性,因为人类文明的许
多进展是基于此意识而获得的,人类当前的许多经济与
社会发展计划也是基于此意识而制定的。
蕾切尔 ·卡逊( Rachel Carson)第一次对这一人类意识
的绝对正确性提出了质疑。这位瘦弱、身患癌症的女学
者,她是否知道她是在向人类的基本意识和几千年的社
会传统挑战?, 寂静的春天, 出版两年之后,她心力交
瘁,与世长辞。作为一个学者与作家,卡逊所遭受的诋
毁和攻击是空前的,但她所坚持的思想终于为人类环境
意识的启蒙点燃了一盏明亮的灯。 蕾切尔 ·卡逊 1907年 5月 27日生于
宾夕法尼亚州泉溪镇,并在那儿度
过童年。她 1935年至 1952年间供
职于美国联邦政府所属的鱼类及野
生生物调查所,这使她有机会接触
到许多环境问题。在此期间,她曾
写过一些有关海洋生态的著作,如
,在海风下,,, 海的边缘, 和
,环绕着我们的海洋, 。第一流作家。

?, 人类环境宣言,
1972年,STOCKHOLM,可持续发展基本思想
“为这一代和将来的世世代代保护和改善人类
环境,已成为人类一个紧迫的目标,这个目
标将同争取和平和全世界的经济与社会发展
这两个既定的基本目标共同和协调地实现。”
?, 我们共同的未来, 1987年,“可持续发展”
概念提出,定义,国际社会关注热点
?, 环境与发展宣言,, 1992年,巴西
, 地球宪章,,环、经、社可持续发展宣言
, 21世纪议程,,行动纲领
可持续发展定义,
”既满足当代人的需
求,又不损害子孙后
代满足其自身需求的
能力的发展,
我国对环境与经济发展的认识过程
1、国务院批转计委, 关于全国环境保护会议
情况的报告, 的批文,1973年,“经济发展
和环境保护,同时并进,协调发展”
2,第二次全国环保会议, 1983年,制订了
“经济建设、城乡建设和环境建设要同步规
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实现经济效益、
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的统一”的战略方针
3,1989年 颁布的, 环境保护法, 第四条规定
“国际制定的环境保护规划必须纳入国民经
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国家采取有利于环境保
护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使环境保护工
作同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协调” 法律确

4,,中国环境与发展十大对策,
“转变发展战略,走可持续发展道路,是加速
我国经济发展,解决环境问题的正确选择”
5,,中国二十一世纪议程,,
全面阐明了中国的可持续发展战略与对策。
三、协调发展原则的意义
(一)社会经济规律和自然生态规律的客观要求
(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三)保障人体健康、发展社会生产力的需要
续第二节
四、协调发展原则的贯彻
(一)加强环境与发展的综合决策
(二)把环保切实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

(三)采取有利于环保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

第三节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
治理原则
一、概念
采取各种措施防止环境问题的产生和恶化
明确了预防与治理的关系
二、意义
1、投资省、收效大
2、实现三效益的重要保证
3、消极应对到积极防治
三、贯 彻
1、全面规划,合理布局
全面规划:社会、经济、国土等
合理布局:生产力、功能区、产业、企业等
2、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
3、积极治理已有污染源
4、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
第四节 污染者付费、利用者补偿、
开发者保护、破坏者恢复的原则
一、概念
1996年国务院, 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
“污染者付费”:污染者负担,1972年 OECD环
境委员会最早提出
我国, 环境保护法(试行), 规定了该原则
“利用者补偿”:谁利用谁补偿-经济补偿
“开发者保护”:谁开发谁保护
“破坏者恢复”:谁破坏谁恢复
续第四节
二、意 义
1、促使企事业单位加强环境管理,防止环境污染和
生态破坏
2、利于推动企事业单位积极治理污染和破坏,促进
环境资源的合理利用
3、为治理污染和恢复生态环境积累资金
三、原则的贯彻
1、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度
2、超标单位,加大限期治理力度
3、运用经济手段,促使积极治理污染和破坏
4、强化环保监督管理
第五节 依靠群众保护环境的原则
一、概念,公众参与” or“环境保护民主原则”
各级政府应当发动和组织广大群众依法参与
环境管理和监督,包括违法行为检举、控告
集中体现了现代环境法的民主与法制要求
公众环境权益最容易受侵害
二、意义
1、保障公平和正义 民主与权利
2、有利于调动积极性和自觉性,发挥群体力量
3、利于吸收群众参加环境管理
续第五节
三、原则的贯彻
1、加强宣传教育
2、定期发布环境状况公报
公众环境的知情权 参与监督管理的必要条

3、建立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制度
, 水污染防治法,
,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 EIA ACT,
深度、广度不够,立法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第三章 思考题
? 我国环境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如何
理解?
第四章 环境法律制度
? 第一节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 第二节 三同时制度
? 第三节 收费制度
? 第四节 许可证制度
? 第五节 限期治理制度
? 第六节 环境事故报告与处理制度
重点
重点
第一节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一、概念和意义
(一) Concept
“to identify and predict the impact on the
environ,and on man’s health and well-being
of legislative proposals,policies,programs,
projects,and operational procesures,and to
interpret and communi-cate info,about the
impact” (Munn,1979)
Environ,Impact assessment(EIA)
Strategic impact assessment (SEA)
续第一节
EIA制度:有关 EIA规定总称
EIA特点,
预测性;
客观性;
综合性
(二)意义
1、贯彻预防为主原则,实现经济与环境效益
统一的重要手段
2、确定地区发展方向、规模提供科学依据
3、加强环境管理的重要内容
续第一节
二,EIA制度的建立与发展
1969年美国 National Environ,Policy Act
1972 Australia,
1973 Canada,
1974 New Zealand,Columbia,
1975 Thailand,
1976 France,Ireland,West Germany,
1979 Netherland,China
1974 OECD,1985 EC,1989 World Bank
EIA----SEA
中国 EIA历史沿革
? 1979年, 环境保护法(试行), 最早
确立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原则性规定
? 1981年, 基本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
办法, EIA基本内容、程序具体规定
? 1986年,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扩大了管理范围,明确了各部门职责。
C’d
? 1989年, 建设项目 EIA证书管理办法,
? 1993年, 建设项目 EIA资格证书管理办
法,
评价证书申请条件、程序、管理、考核、罚

? 1993年, 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环境
保护管理工作的几点意见,
提出“先评价、后建设”,开展 REIA
C’d
? 1996年,,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
定,
进一步扩大了环评的范围,使其从微观
评价向中观、宏观评价发展。
? 1998年,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提出对建设项目实行分类管理,完善申
报、审批程序及法律责任,确立比较完
整 EIA制度
在制定区域和资源开发, 城市
发展行业发展规划, 调整产业
结构和生产力布局等经济建设
和社会发展重大决策时, 必须
综合考虑经济, 社会和环境效
益, 进行环境影响论证 。
C’d
? 2002年,,EIA ACT,使环境影响评
价制度扩展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和建
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两部分内容。
? 其它单行法
,海洋法, 1982,1999修订 28,43条
,水污染防治法, 1984,96修订 13条
,噪声污染防治法, 1996,13条
,大气污染防治法, 2000,11条
三,EIA制度的主要内容
? (一) EIA范围
? (二) EIA Contents
? (三) EIA management procedure
(一) EIA范围
1,USA
legislative proposals,policies,programs,
projects( NEPA)
2,CHINA
( 1)规划:一地三域十专项
( 2)建设项目:新建、改建、扩建
以固定资产投资方式进行的一切开发建设活

建设项目的分类管理
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
⑴重大影响,应编制 环境影响报告书,全面、
详细的评价;
⑵轻度影响,应编制 环境影响报告表,分析或
专项评价;
⑶影响很小、不需要进行 EIA的,填写 环境影
响登记表 。
(二) EIA Contents
1、规划
? 综合性规划,环境影响篇章或者说明, 应当
对规划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作出分析,
预测和评估, 提出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
的对策和措施 。
? 专项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包括,① 实施
该规划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的分析, 预测
和评估; ② 预防和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
和措施; ③ 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 。
C’d EIA content
2,建设项目
① 建设项目概况;
② 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
③ 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分析和预测;
④ 环境保护措施及其经济, 技术论证;
⑤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
⑥ 对建设项目实施环境监测的建议;
⑦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
(三) EIA management
procedure
1、规划
? 综合性规划,
规划编制过程中编写环境影响篇章或者有
关环境影响的说明,报规划审批机关审批;
? 专项规划,
报批前编写环境影响报告书,报规划审批机
关;
? 专项规划中的指导性规划,
编写该规划有关环境影响的篇章或说明。
2、建设项目
建设项目 EIA的报批和分级审批
⑴ 项目可研阶段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
或影响调查表 (EIS);
⑵铁路、交通等建设项目,经有审批权的环境
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可以在初步设计完
成前报批 EIS;
⑶不需可研的项目,开工前报批 EIS;其中,
需办营业执照的,办理营业执照前报批;
⑷ EIS由有审批权的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C’d
⑸ 有行业主管部门的,先报行业主管部门预审后,
报有审批权的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⑹海岸工程建设项目的 EIS,经海洋行政主管部门
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报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⑺国务院环保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下列建设项目
的 EIS;
? ①核设施、绝密工程等特殊性质的建设项目;
? ②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的建设项目;
? ③国务院审批的或者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审批的
建设项目。
第二节 三同时制度
, Three simultaneity”
Administration system
一,Concept
? 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
? 同时设计
? 同时施工
? 同时投产使用
二,History
1,1972年国务院批转, 国家计委、建委关于
官厅水库污染情况和解决意见的报告,
2,1973年国务院, 关于保护和改善环境的若
干规定,
3,1979年, 环境保护法(试行), 确认了这
项制度。
4,1986年,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具
体规定了工作内容、程序等
“一切新建、扩建、改建的企
业必须执行”三同时,正在
建设的企业没有采取污染防
治措施的,必须补上,各级
环保部门要参与审查设计和
竣工验收。,
“工厂建设和三废
综合利用工程要同
时设计、同时施工、
同时投产”
C’d
5,1989年, 环境保护法, 再次肯定“三同
时”制度并具体规定了违反, 三同时, 制
度的法律责任。
6,1998年,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进一步完善了, 三同时, 制度。
三,Significance
1、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重要手段
EIA的继续与实施,项目实施阶段环境管

2、防止新污染和破坏的主要保证
3、防止环境质量继续恶化的有效措施
四、“三同时”制度的法律规定
( 1),三同时”制度的适用范围
? 新、改、扩建项目;技改项目;一切可能对环境
造成污染和生态破坏的开发建设项目;确有经济
效益的综合利用项目。
( 2),三同时”制度不同阶段的要求
? 设计阶段:认真编制初步设计中的环保篇章。
? 施工阶段:将环保工程纳入施工计划、建设进度。
? 竣工验收阶段:项目建成后,履行验收手续,经
批准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使用。
( 3)验收程序
? 提交试运行申请报告 — 批准后同时投入试运行 —
试生产 3个月内提交预验收申请报告 — 环保部门组
织验收 — 合格后提交正式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
验收报告” — 环保部门 30日内予以批复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
其配套的环保设施分期验收 。
? 已建成投入生产或使用的环保设施,确有必要拆
除或者闲置的,必须征得所在地的环境保护行政
主管部门的同意。
c’d
( 4) 各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
?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施工期的监督检查;
负责环保设施的竣工验收;负责环保设施运转和
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
? 建设项目主管部门:负责初设中环保篇章和环保
设施竣工验收的预审;监督设计与施工中的环保
措施的落实;监督验收后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 。
? 建设单位:落实初设中的环保措施和工程环境监
理;及时报批环保设施的试运行和竣工验收;负
责验收后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转 。
? 施工单位:负责环保工程质量和安装调试;负责
保护施工现场周围的环境;负责竣工后对周围环
境的修整和恢复 。
( 5) 违反“三同时”制度的法律后果
? 环保设施未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试运行的,责令限期
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止试生产。
?
? 试生产超过 3个月未申请验收的,责令限期办理验收
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责令停止试生产,可处以 5万
元以下的罚款。
? 需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
不合格,主体工程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责令停
止生产或者使用,可处 10万元以下的罚款。
? 排污单位不正常使用,未经批准擅自拆除闲置污染
物处理设施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给予
警告或者处以罚款 (或者并处罚款) 。
( 6),三同时”制度执行中的几个问

? 重项目审批,轻“三同时”管理的现
象较普遍,环保设施竣工验收还有很
大差距。
? 地方一些企业的环境意识、环境法制
观念尚不高,尤其是县以下企业到期
不申请验收,或验收不合格就无限期
拖延。有的干脆擅自拆除或闲置环保
设施。
( 7)提高“三同时”制度有效性的措施
? 加强管理,严格贯彻执行相关环保法律和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强化对
“三同时”制度的监督管理。
? 积极推进“百佳”工程评选工作,鼓励建设
单位挣优、创优。
? 改革“三同时”验收制度,推进工程环境监
理,督促企业按时完成“三同时”,规定验
收条件,不符合验收条件的,一律不予验收,
同时,依法进行处罚。
第三节 排污收费制度
一、概念
? 国家环境管理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对排污者
征收一定费用的一整套管理制度。
? 环境管理的一种经济手段,又是“污染者
负担原则”的具体执行方案之一。
? 目的:促进排污者加强环境管理,节约和
综合利用资源,治理污染,改善环境,并
为保护环境和补偿污染损害筹集资金。
二、征收排污费的对象
?, 征收排污费暂行办法, 规定,征收排污费
的对象是超过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排
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其他单位,只
征收暖锅炉烟尘排污费。
?, 水污染防治法, 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向水
体排放污染物的,按照国家规定缴纳排污费;
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
按照国家规定缴纳超标准排污费”,对向水
体排污的单位,未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的,
也要缴纳排污费。
三、征收排污费的范围
? 指对排放的哪些污染物征收排污费。
? 按照, 征收排污费暂行办法,,, 关于调整
超标污水和统一超标噪声排污费征收标准的
通知, 和, 放射环境管理办法, 的规定,征
收排污费的污染物包括 污水、废气、固体废
物、噪声、放射性等 5大类 。
? 对于蒸汽机车和其它流动污染源排放的废气,
在符合环境保护标准的贮存和处置的设施、
场所内贮存、处置的工业固体废物,进入城
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污水,不征收排污费。
四、缴纳排污费与承担其它法律
责任的关系
? 排污单位缴纳排污费后,并不免除缴
费者应当承担的治理污染,赔偿损失
的责任和法律规定的其它责任。
第四节 许可证制度
汽车驾驶执照 营业执照 特许证等
一、概念
? 许可证:政府颁发允许特定主体从事特定行为的
凭证。
? 许可证制度:有关许可证的申请、审核、颁发、
中止、废止与监督管理等规定总称
? 环境行政许可的法律化,环境管理机关进行环境
保护监督管理的重要手段。
二、许可证制度的历史沿革
1,Sweden 实行环境许可证最早,1969年
,环境法, 近一半条款关于许可证
2,1970年 Australia开始实行排污许可
3,1972年 USA,1990年 Clear Air Act许可证
专章
4,1973年 France 确定了排污许可证制度
5,China1987年水污染防治排污许可证制度
试点,1996年地级以上市普遍实行水污染
物排放许可证制度,1999,海洋环境保护
法, 与 2000,大气污染防治法, 规定了排
污许可证制度
三、类别
表现形式:有的叫许可证,有的称许可证明书、批准
证书、注册证书、批件等。
从其作用看,可分为三大类,
一、防止环境污染许可证
如排污许可证,海洋倾废许可证,危险废物收集、贮
存、处置许可证,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生产、
使用、销售许可证,废物进口许可证等。
二、防止环境破坏许可证
如林木采伐许可证,渔业捕捞许可证,野生动物特许
猎捕证、狩猎证、驯养繁殖许可证等。
三、整体环境保护许可证
如建设规划许可证等。
四、排污许可证制度主要内容
? 排污权交易的基础
( 1)排污申报登记
( 2)分析排污量、总量分配
( 3)审核、发放许可证
( 4)发证后的监督管理
( 1)排污申报登记
? 排污单位在指定的时间内向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
部门办理申报登记手续,并提供防治水污染方面的
有关技术资料。受理申报申报登记的环境保护行政
主管部门对排污单位的申报进行检查、核实,以获
得本地区排污现状的准确信息。
( 2)分析排污量、总量分配
? 各地区按本地的环境容量确定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
或者以该地区某一年污染物排放总量为基础确定污
染物排放削减总量,然后通过技术,经济可行性分
析和优化经计算方案比较,确定各排污单位的污染
物允许排放量。
( 3)审核、发放许可证
? 不超出排污总量控制指标和限制条件的排污单位,
颁发, 排放许可证, ;超出的,颁发, 临时排放许
可证,,并限期削减排放量。对跨越省、自治区、
直辖市界区的排污单位,特殊性质的排污单位,特
大型的建设项目,其, 排放许可证, 和, 临时排放
许可证, 需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核
准污染物排放量。 广东危废许可证申请
( 4)发证后的监督管理
? 许可证发放以后,发证单位必须对持证单位进行严
格的监督管理,使持证单位按许可证的要求排放污
染物。包括对排污情况的监测、对排污数据的报送、
对持证单位排污情况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等。对违
反许可证排污的,要依法给予处罚,直至吊销许可
证。 排污许可证监察程序
第五节 限期治理制度
一、概 念
? 指对现已存在的危害环境的污染源(严重,
项目、行业、区域),由法定机关作出决
定,令其在一定期限内治理并达到规定要
求的规定总称。
? 特 点,
法律强制性
明确的时间要求
具体的治理任务
二、限期治理制度的意义
? 1、推动污染单位积极治理污染
限期治理对象=污染大户
? 2、推动行业治理环境污染,改善区
域环境质量
? 3、集中有限资金解决突出环境污染
问题
? 4、改善厂群关系促进社会安定
三、限期治理制度主要内容
? 1、限期治理的对象
? 2、决定权限
? 3、目标与期限
1、限期治理的对象
目前法律规定的限期治理对象主要有两类,
⑴位于 特别保护区域 内的超标排污的污染

在国务院、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
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的风景名胜区、自然保
护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按规定
不得建设污染环境的工业生产设施;建设其
他设施,其污染物排放不得超过规定的排放
标准;已经建成的设施,其污染物排放超过
规定的排放标准的,要限期治理。
C’d
⑵ 造成严重污染的污染源
并非超标排污就限期治理
“严重污染”?目前法律法规中无具体规定。
实践中通常是根据污染物的排放是否对人体
健康有严重影响和危害、是否严重扰民、经
济效益是否远小于环境危害所造成的损失,
是否属于有条件治理而不治理等情况,来考
虑是否属于严重污染。
2、限期治理的决定权
? 限期治理的决定权不在环境保护行政部门,
而在有关的人民政府。
? 市、县或者市、县以下人民政府管辖的企
业事业单位的限期治理,由市、县人民政
府决定;
? 中央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直
接管辖的企业事业单位的限期治理,由省、
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决定。
C’d 决定权
?,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变通规定
小型企业、事业单位的限期治理,可以由县
级以上人民政府在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内授权
其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决定。
? 淮河流域重点排污单位的限期治理,除了上
述外,限期治理的重点排污单位名单,要由
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与四省人民政
府拟订,经淮河流域水资源保护领导小组审
核同意后公布。
3、目标与期限
? 目 标,
限期治理要达到的结果。一般是浓度目标,
总量控制的地区还有总量目标。
? 期 限,
由决定期限治理的机关根据污染源的具体情
况,治理的难度、治理能力等因素来合理
确定。其最长期限不得超过 3年。
第六节 环境事故报告与处理制度
? 新闻稿 ——切尔诺贝利核事故
Chernobyl Nuclear Accident
乌克兰 Ukraine
第六节 环境事故报告与处理制度
一、环境事故报告制度
1、概念
? 事故或其它突发事件使环境严重污染或破坏,
当事人必须立即采取措施处理并及时向公众
通报,并向当地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
门报告接受调查处理的法律制度
? 事故类型:要素; 程度
? 事故特点,
二,Significance
? 1、及时掌握情况,查明原因,确定程度,
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 2、可能受事故影响的公众提前采取防范措
施,避免和减少损失,降低危害
思考题
? 1、我国环境保护基本法律制度哪些?
? 2、谈谈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与三同时
制度的联系与区别
? 3、谈谈对许可证制度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