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环境标准与环境监测
? 第一节 环境标准
一、概念与意义
二、标准体系
三、标准的制定
四、实施与监督
? 第二节 环境监测 ——不讲
一、概念与意义
二、环境监测网
三、环境监测报告制度
重点
第一节 环境标准
一、概念与意义
? 1、概念:“为保护人群健康,社会物质财富和维
持生态平衡,对大气、水、土壤等环境质量,对
污染源、监测方法以及其他需要所制订的标准的
总称,简称环保标准。”, 环境保护标准管理办
法,
? 目的:保护人群健康,社会物质财富,维持生态
平衡。
? 对象:环境质量、污染源、监测方法,其他需要。
C’d
2、作用 /意义
环境政策的具体体现,环境执法的依据。其作
用包括,
? 执行环境保护法规的基本手段。
? 强化环境管理的技术基础。
? 环境规划的定量化依据。
? 推定科技进步的动力。
? 具有对环保投资的导向作用。
二、标准体系
1、含义,
根据环境监督管理的需要,将各种不同的
环境标准,依其性质功能及其间的内在联
系,有机合理构成的系统整体。
2、架构
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基础标准、
样品标准、方法标准和行业标准等 6类构
成,见图 2
图 2
环境质量标准
污染物排放标准
环境基础标准
环境样品标准
环境方法标准
环保行业标准
地方标准
国家标准






空气环境质量标准
水环境质量标准
声环境质量标准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室内空气质量标准
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
海水环境质量标准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渔业水质标准
景观娱乐水质标准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生活饮用水质标准






3、环境标准的分类
( 1)按照环境标准的级别分类
? 图 2,分为 国家, 地方 和 行业 。
( 2)按照环境标准的性质和内容分类
? 分为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基础标
准、样品标准和方法标准 5类。
( 3)按照执行力度分类
? 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质量标准和排
放标准属于强制性标准。推荐性环境标准
被强制性环境标准引用,须强制执行
A 国家环境标准,
由国家颁布,适用于全国或特定区域,由国
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组织草拟、审批。如
,大气环境质量标准,,, 城市区域环境噪
声标准, 等。
B 地方环境标准,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颁布,
适用于指定的所辖行政区域。如, 广东省地
方标准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 DB44/26-
2001)适用于广东省行政区范围,而茂名市
地方标准只适用于茂名市所辖行政区范围。
C 环境保护行业标准,
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在相
应的国家标准制订后自行废止。
D 环境基础标准和环境方法标准,
由国家统一颁布,适用于全国。
E 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分为国
家环境标准和地方环境标准两级。
4、标准之间的关系
? 国家标准与地方标准
地方标准先执行
? 国家 /地方标准与行业标准
行业标准先执行,与国家标准不交叉
? 质量标准与污染物排放标准
现行标准 大气环境质量标准
? 保护农作物的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
? 室内空气质量标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标

? 我国作业环境空气中有害物质容许浓度与
职业接触生物限值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 环境空
气质量功能区划分原则与技术方法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 车用点燃式发动机及装用点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污染物排
放限值及测量方法
?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怠
速法)
? 轻便摩托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工况法)
? 摩托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工况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 水泥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 炼焦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 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pdf)
续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 轻型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 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标准
? 车用汽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 汽油车燃油蒸发污染物排放标准
? 汽车曲轴箱污染物排放标准
? 汽油车怠速污染物排放标准
? 柴油车自由加速烟度排放标准
? 汽车柴油机全负荷烟度排放标准
? 摩托车排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 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
?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二氧化硫的测定 碘量法
?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二氧化硫的测定 定电位电解法
?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 GB 18483-2001
? 在用汽车排气污染物限值及测试方法 GB18285-2000
? 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 味精工业污染排放标准( pdf)
? 柠檬酸工业污染排放标准( pdf)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 船舶污染物排放标准
? 船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 海洋石油开发工业含油污水排放标准
? 航天推进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 兵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火炸药
? 兵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火工品
? 兵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弹药装药
续 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 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 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 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 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 合成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 磷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 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 关于发布, 污水海洋处置工程污染控制标准,
的通知
? 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
? 广东省地方标准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噪声有关标准
? 机动车辆允许噪声
? 城市区域噪声标准
?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
? 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
? 声学 环境噪声测量方法
?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测量方法
? 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测量方法
?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测量方法
? 机场周围飞机噪声环境标准
? 铁路边界噪声限值及其测量方法
? 以噪声污染为主的工业企业卫生防护距离标准
固体废物环境标准
? 农药安全使用标准
? 农用粉煤灰中污染物控制标准
? 建筑材料用工业废渣放射性物质限制标准
? 有色金属工业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
? 农用污泥中污染物控制标准
? 生活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 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 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续 固废标准
?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 含氰废物污染控制标准
?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腐蚀性鉴别
?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急性毒性初筛
?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浸出毒性鉴别
? 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 环境保护图形标志 -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
? 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
? 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标准和警示标识规定
? 医疗废物运输车技术要求
? 医疗废物焚烧炉技术要求
常用标准介绍
一,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1996
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
三,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GB3096-93
四,广东地方标准 DB44/26-2001
五,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GB18484-2001
第五章 思考题
? 我国的环境标准体系由哪些标准组成?
它们之间的关系是怎样的?
第六章 环境法律责任
环境不法行为频繁发生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环境民事责任
?第三节 环境刑事责任
?第四节 环境行政责任
第一节 概 述
一、环境法律责任概念
二、追究环境法律责任的基本原则
三、环境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
四、免除环境法律责任的情形
一、环境法律责任概念
(一)法律责任的一般含义
1、义务说:,义务”
2、处罚说:,处罚”“惩罚”“制裁”
3、责任能力说,主观责任
4、后果说,不利后果
法律主体实施了违法、违约行为或法律规定应
承受的某种不利的法律后果
(二)环境法律责任的含义
环境法责任主体,环境行为,negative法律后

(三)环境法律责任特征
1、类型复杂多样,
主体(自然人、单位、国家);涉外(国内、
涉外);主观因素(过错、无过错);性质
(行政、民事、刑事),etc,
2、人对环境的法律责任
3、体现了对社会公益和个人私益的综合保护
二、追究环境法律责任的基本原则
(一)责任法定原则
严格依法办理
(二)责任自负原则
不株连无辜
(三)罚当其则原则
处罚与责任大小相适应
(四)追责与教育结合原则
三、环境法律责任构成要件
(一)合法的主体存在
人,具有法定责任能力的一切单位与个人
(二)实施了环境法律行为,主要是违法行

(三)环境法律行为与环境损害结果具有因
果关系
前提,无因果不承担责任,有因果不一定
违反环境法规定的行为;
违反环境行政和民事合同
的约定的行为;
依法应承担法律责任的无
过错行为
环境违法行为:作为与不作为
作为:行为人积极的身体活动实
施环境法禁止的危害行为
不作为:行为人不、未履行义务
四、免责情形
(一)正当防卫
保护合法权益免受不法侵害
(二)紧急避险
不得已,保全更大环境权益
(三)不可抗力造成环境权益损害的行为
自然灾害与战争等,无法控制或预料,
采取措施仍无法避免环境权益损害发生
第二节 环境民事责任
一,CONCEPT
1、民事责任?民事法律责任简称
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违反民事法律规定
的义务而应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
我国, 民法通则, 规定
2、环境民事责任?
环境法律关系主体依照民法规定的法律
责任形式所承担的法律后果
FORWARD
,民法通则, 规定,106条
?,公民、法人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它
义务,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
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
当承担民事责任。”
?,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
责任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BACK
3、环境民事责任的特点
? 主要是财产责任;
? 平等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关系;
? 责任范围与侵害损失相当;
? 不以致害人的过错为构成要件
二、归责原则
(一)过错责任原则及其调整
(二)无过错责任原则
(一)过错责任原则及其调整
1、基本含义:加害人对其有过错的行为
承担民事责任,无过错即无责任。
2、调整:客观过错论与过错推定论
过错推定:原告能证明所收损害是被告
所致,被告不能证明自己无过错(举证
倒置)
3、适用:生态环境资源保护
BACK
(二 ) 无过错责任原则
1、基本含义:无过失责任,无论行为
人有无过错,只要法律规定应承担民
事责任
2、原因:现代工业生产的高度危险性;
污染复杂性,取证困难;民法公平原
则的客观要求
3、适用法律
各种污染防治
三、环境民事责任构成要件与免责是由
(一)构成要件,
1,过错责任要件:四要件
2、无过错责任要件,
( 1)环境损害事实:财产;人身;环境享受
( 2)因果关系 Cause-effect
困难性,推定方法:盖然性;流行病学;
间接反证说
(二)免责是由
(二)免责是由
1、含义:抗辩是由,环境法所规定的在因环
境侵权致人损害时加害人可不承担民事责任
的是由。
2、我国法律规定的免责是由
( 1)不可抗拒的 Natural disaster,损害的
完全原因
( 2)受害人过错,eg,水污染防治法,
( 3)第三者过错,eg,海洋环境保护法,
( 4) War
( 5)正当防卫 Self-defence与紧急避险
四、环境民事责任的形式
(一)排除危害
1、消除治理已造成污染,使其不再损害他人
2、设置或加强防治污染的措施、设备
3、停止正在进行的污染行为
(二)赔偿损失
赔偿范围,
? 直接损失
? 间接损失:预期收益减少或丧失
? 精神损失
第三节 环境刑事责任
一、环境刑事责任概念
行为人故意或过失实施了严重危害环境的行为,
并造成了人身伤亡或公私财产的严重损失,
触犯刑法构成犯罪应承担刑事制裁的法律后

犯罪:社会危害性,依, 刑法, 规定应受到刑
事处罚的行为
刑罚:主刑与附加刑
主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死刑
附加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
二、环境刑事责任构成要件
1、犯罪主体
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非自然人 (法人、
非法人组织、政府机构或国家)
2、犯罪客体
刑法所保护的、为犯罪行为所侵害的社会关

3、犯罪的主观方面
故意或过失的主观心理状态
4、犯罪的客观方面
严重的环境危害后果
三、环境刑事责任的形式
?, 刑法, 关于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的
规定
? 刑罚有 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罚金、
没收财产。
? 新刑法实施后首个案例,
杨军武 案 FORWARD
,刑法, 关于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的规定
? 第 338~ 346条,14种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的犯罪,
( 1)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
( 2)非法进境倾倒、堆放、处置固体废物罪;
( 3)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
( 4)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 5)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 6)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
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
( 7)非法狩猎罪;
( 8)非法占用耕地罪;
( 9)非法采矿罪;
( 10)破坏性采矿罪;
( 11)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罪;
( 12)盗伐林木罪;
( 13)滥伐林木罪;
( 14)非法收购盗伐、滥伐的林木罪。
BACK
第四节 环境行政责任
一、概念
环境行政法律关系主体违反环境行政法律规
范或不履行环境行政法律义务所应承担的
法律后果。
强调违法性,突出行政责任的法定性
二、行政责任构成要件
1、违法行为,必要条件
e.g., 环境保护法, 35~ 39条
2、行为人的过错:必要条件
主观故意或过失
3、行为的危害后果:非必要条件
4、行为与后果有因果关系:非必要条件
三、行政制裁的方式
1、行政处分:纪律处分
行政隶属关系,具有行政处分权的单位,对
下属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行政制裁
种类: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
职、留用查看、开除
2、行政处罚
对违反环境法尚不构成犯罪的公民、法人或其
它组织的法律制裁
追则机关:特定国家行政机关,incl,EPA,etc
? 行政处罚的种类
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非法财务;责
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 /执照;行
政拘留;其它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法,
警告;罚款;责令停产或使用;责令重新安
装使用;责令停业、关闭, 环保法,
罚款 使用率最高
环境行政、民事、刑事责任区别
A 行政与民事区别,
? 法律关系主体地位不同;
? 责任形式:恢复权利性的+惩罚性 / 恢复性
? 追则机关 /程序:多元性多样性 / 单一性
? 承担责任主体:向国家 / 当事人
B 行政与刑事区别,
? 违法行为严重程度不同
? 追则机关、程序、承担形式不同
第六章 思考题
? 比较环境民事责任、行政责任与刑事责任。
第七章 环境法的实施
? 第一节 概述
? 第二节 行政执法
? 第三节 环境司法
? 第四节 环境监督
第一节 概述
一、环境法实施的概念
“法律的生命在于它的实行。” [美 ]庞德
环境法的贯彻、实现(守法 +执法)
二、环境法实施的基本原则
? 1、事实为据,法律为准绳
? 2、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 3、依法行政,司法独立
? 4、赔偿原则
第二节 行政执法
一、环境行政执法概念
二、主管部门
三、特征、原则
四、范围与效力、程序
一、环境行政执法概念
1、概念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依法行使环境监
督管理权的行政机关及公职人员,依法管理
环境事务,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的总称。
我国环境行政执法的四个阶段,
4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
~1990年, 行政诉讼法, 施行;
~2003年, 行政许可法, ;
~今日
二、主管部门
? 国务院
? 国家环保总局、国土资源部、水利部、农
业部、国家林业局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 县级以上环保局、国土资源、水行政、农
业等
? 国家海洋局、港监、渔政渔港监督、军队、
公安、交通、铁道、民航;
? 计委、经委、科委
三、特征、原则
(一)特征
? 执法依据的广泛性;
? 执法主体的多元性;
? 执法手段的多样性;
? 技术性;
? 超前性。
(二)原则
合法性;合理性;效率性;公正性
四、范围与效力、程序
(一)范围
? 对象(相对人;行为)
? 相对人:我国辖域内一切单位、个人
? 行为:相对人从事环境影响的行为( p,p,f)
(二)效力
? 公定力;
? 确定力;
? 拘束力
(三)环境行政执法程序
1、告知
2、受理:有明确责任者;申请有明确请求;有违法
事实依法应处罚;受理行为属管辖范围
3、行政审理
4、处理决定
5、行政复议,1999/4/21,行政复议法,
6、执行:行政机关强制执行;法院强制执行
第三节 环境司法
一、环境司法?
二、环境行政案件的审判
三、环境民事案件的审判
四、环境刑事案件的审判
一、环境司法?
? 司法机关 环境诉讼案件 调整环境诉讼关系
? 主体:法院(审判权)、检察院(检察权)
? 司法机关的专门活动
? 按照法定程序进行
? 以国家名义进行,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
二、环境行政案件的审判
? 审判机关:法院
? 审判核心:审查环境行政机关行为合法性
? 监督环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保护公民等合
法权益的司法活动
? 原告、被告恒定性
? 举证责任:被告承担
? 诉讼时限:知道具体环境行政行为之日起 3
个月内;接到复议决定起 15日内
三、环境民事案件的审判
? 审判机关:法院
? 举证责任:被告承担
四、环境刑事案件的审判
第八章 环境保护基本法
第九章 环境保护单行法
? 第一节 环境影响评价法
? 第二节 大气污染防治法
? 第三节 水污染防治法
? 第四节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 第五节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 第六节 清洁生产促进法
重点
第十章 国际环境保护公约
第十一章 环境政策学
? 第一节 概述
? 第二节 环境政策学基本理论
? 第三节 环境政策设计、评估与实施
? 第四节 环境政策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