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基础
(第一次课)
法学基础理论
制作、主讲人:冶联凤




△ 法的涵义、特征
○ 法的形成与发展
△ 法的本质、作用
第一章 法律基础理论
一、法的涵义
,是由一定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由国家制
定或认可的,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并由国家强制
力保证实施的,具在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范总称。
二、法的特征
?具在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范;
?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
?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
?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
1、形成
(社会三次大分工) 法产生的根源 ——
○ 经济根源 —— 生产力的发展、剩余产品的出现、
私有制的出现
○ 阶级根源 —— 阶级、国家的出现、暴力工具的
使用
三、法的形成、发展
2、发展
本质性发展 —— (历史类型的更替 —— 4)
非本质性发展 ——
四、法的本质、作用
1、法的本质
①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②是统治阶级意志国家化的体现;
③法律内容是一定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 。
2、法的作用
规范作用 —— 指引、评价、预测、教育、强制
社会作用 —— 保障和促进“三个文明”的建设与
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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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预习第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