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认识与实践第一节 人的实践活动第二节 认识的过程和本质第三节 真理和价值第一节 人的实践活动一、实践是人的根本存在方式:
对于实践范畴的认识和理解:四种观点
实践是一种道德行为和政治活动。
实践是一种实验、科学实践。
实践是一种精神活动。
实践是人的现实感性活动。
实践:
实践是人和社会的存在方式,是物质运动的最高级、最复杂的形态。是人类特有的,主观见之于客观,的活动,是人所特有的能动地改造物质世界的对象性活动,具有物质的、客观的、感性的性质和形式,标志着人对世界的直接现实的把握。
实践内在地包含着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以及人与自我的关系,实现着它们之间物质、能量和信息的变换。
实践是主体与客体相互作用的基础和中介,实现着主体客体化和客体主体化的双向运动,体现着环境的改变和人的自我的改变的一致性。实践创造了人类世界并且构成了自然世界和人类世界分化和统一的基础。
实践内在地包含着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以及人与自我的关系,实现着它们之间物质、
能量和信息的变换。
实践是主体与客体相互作用的基础和中介,实现着 主体客体化 和 客体主体化 的双向运动,体现着环境的改变和人的自我的改变的一致性。实践创造了人类世界并且构成了自然世界和人类世界分化和统一的基础。
实践 是人能动地改造物质世界的对象性活动。
实践是人所特有的对象性活动。(以人为主体,
以客观事物为对象的现实活动;把人的目的、理想、知识、能力等本质力量对象化为客观实在,
创造出属人的对象世界)
实践具有物质的、客观的、感性的性质和形式。
2、实践的特点:
1) 客观性。
2) 能动性。
3) 社会历史性。
二、实践的结构:
1,实践主体:处在一定社会关系中具有实践能力的人。
2,实践客体:社会主体所要探索或改造的对象。
3,实践手段:社会主体在探索或改造现实世界活动中所使用的工具。
实践就是由实践主体凭借实践工具作用于实践客体而形成的活动。
三、实践的基本形式:
1,物质生产实践
2,处理社会关系的实践
3,科学实验以及精神生产实践活动。
四、主观世界和客观世界,自在世界和属人世界:
1、客观世界:物质世界主观世界:意识、观念世界
2、自在世界:天然世界属人世界:人类世界,实践基础上形成的人化自然和人类社会的统一体。
第二节 认识的本质和过程一、认识是在实践基础上主体对客体能动的反映:
马克思主义哲学把实践引入认识论,
创立了以实践观为基础的能动的反映论,
实现了认识论史上伟大变革。
把实践引入认识论。
把辩证法应用于反映论二、实践对认识的决定作用与认识对实践的指导作用:
1.实践对认识的决定作用:
实践是认识的来源。
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
实践是检验真理性的唯一标准。
实践是认识的目的。
2.认识对实践的指导作用:从认识的最终来源上强调认识对实践的依赖性,同时又从认识的功能和作用上强调认识对实践的指导作用。
三、认识发展的辩证运动:
1.从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
感性认识的含义、形式和特点:
感性认识是对事物外部现象的认识,是认识的初级阶段。
直接性
生动、具体性
表面性、片面性理性认识的含义、形式和特点:
理性认识是对事物的内部联系和本质的认识。
间接性
抽象性
深刻性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的辩证关系:
理性认识依赖于感性认识。
感性认识又必须上升为理性认识。
两者相互包含、相互渗透。
从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的飞跃:
第一次能动飞跃,必须具备两个条件:
掌握系统而又真实可靠的感性材料。
必须对感性材料进行科学的逻辑加工。
十六字方针:
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
2.从理性认识到实践:
理性认识回到实践的必要性:
认识世界的根本目的在于指导实践,改造世界。
实践需要理论的指导。
检验和发展认识。
理性认识回到实践的条件和途径:
要从实际出发,坚持一般理论和具体实践相结合的根本原则。
以理论为指导,结合主体和利益和需要,确定实践的目的。
把理论的正确性和实践的可行性结合起来,制定实践方案即决策。
一切经过实验。
理论要回到实践中去。
3.认识和实践的辩证统一:
理性认识的目的在于为实践服务,理论的真理性和价值有待于实践的检验;通过实践的检验,人的认识不断地由不知到知,由知之较少到知之较多地向前发展。
在认识的辩证运动过程中,认识和实践始终是具体地、历史地统一的,人的认识总是在一定实践基础上对认识对象一定发展阶段、一定层次的反映。
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这种形式,循环往复以至无穷,而实践和认识之每一循环的内容,
都比较地进到了高一级的程度,这是认识和实践统一的动态过程。随着这一过程的推移,包括实践对象和条件在内的客观世界不断地得到改造,包括人的认识能力在内的主观世界也不断地得到改造,从而认识和实践本身也不断向前发展。
四、非理性因素在认识过程中的作用:
人的认识过程是十分复杂的,并非只有理性的因素起作用。认识的主体是人,但不是生物学意义上的抽象的人,而是生活实践于具体的历史的社会关系中的人,
是利用社会地历史地形成的认识活动的各种手段和形式、
各种思想资料的人。实际上人作为认识的主体是一个有意志、有情感并有认知能力的统一体,人的任何心理意识的要素都会参与到认识活动中,对认识的形成与发展发生作用。
在现代,由于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各种精确、严密的技术手段和科学方法被广泛地应用于实践和认识领域,人类的认识能力得到了空前的提高,认识的对象也在广度和深度两方面以前所未有的速度扩展着。由于认识的手段、方法和形式越来越多样化、精密化,主体和客体之间的中间环节或中介也更加复杂多样了。
1、情感类因素在认识过程中的作用,
所谓的情感类因素包括人的本能、欲望、
动机、需要、信念、信仰、习惯、情绪、意志等等非理性因素。这些精神要素本身虽不属于人的认识能力,但对人的认识活动的发动与停止、对主体认识能力的发挥与抑制起着重要的控制和调节的作用。
在人的认识活动中,意志以目的性和自觉性的特点把理智和情感、冷静和激情统一起来,
用理智调控情感,又用情感、热情激活理智,
从而使主体能排除外在的和内在的干扰,甚至承受一定的痛苦和牺牲,去实现自己的目的和理想。
2、非逻辑形式在认识过程中的作用,
在认识过程中,幻想、想象、直觉、灵感顿悟等以非逻辑形式出现的非理性因素,和思维的逻辑形式相互作用、相互补充,对认识的发展和飞跃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往往有这样的情况,人们不是先掌握了全部事实材料再进行逻辑推理,得出所需的正确结论,而是凭借少量事实的启发,通过创造性的联想,运用大胆的想象和,幻想,,实现了对于某些复杂事物的本质、结构或规律的认识。并且幻想、想象可以把复杂的对象纯粹化、简约化,使人得以进行创造性的构思。
,幻想是极其可贵的品质,!
第三节 真理和价值一、真理的客观内容与主观形式:
真理是标志主观同客观相符合的哲学范畴,是客观事物及其规律在意识中的正确反映。
任何真理都包含着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内容。
检验认识真理性的标准也是客观的。
关于同一对象的真理,只能有一个。
二、真理的绝对性与相对性:
1.真理的绝对性和相对性的含义:
真理的绝对性或绝对真理:
第一,任何真理都是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包含有不能被推翻的客观内容,都和错误有原则的界限,这是无条件的,绝对的。
第二,人类的认识按其本性来说,是能够认识无限发展的物质世界的,每一真理都是向着无限发展的物质世界的接近,这也是无条件的,绝对的。
真理的相对性或相对真理:
任何真理都是对整个世界某一领域、过程、方面的正确反映,在广度上是有限的,因此都是有条件的、相对的
任何真理对特定对象及其本质和规律的正确反映,
都是一定程度、一定层次的近似的反映,在深度上是有限的,因此都是有条件的、相对的。
2.真理的绝对性和相对性的辩证统一关系:
第一,任何真理都是绝对性和相对性的辩证统一。
第二,从真理的发展上看,相对真理和绝对真理的关系反映了人类认识能力及其发展的有限性和无限性、非至上性和至上性的辩证统一关系。
任何相对真理之中都包含着绝对真理的成分,
没有不包含绝对真理的相对真理。
绝对真理存在于无数相对真理之中,通过无数相对真理来表现,是无数相对真理之总和。
人们对每一个真理的认识和把握,都是由相对真理向绝对真理转化的一个环节。
3.真理问题上的绝对主义和相对主义:
绝对主义:片面夸大真理的绝对性,否认真理的相对性及其发展。教条主义和经验主义。
相对主义:片面夸大真理的相对性,否认真理的绝对性及客观性,把真理的相对性夸大为主观随意性,陷入唯心主义诡辩论。
4.真理是具体的:没有抽象的真理,真理总是具体的。
第一,真理有其适用的条件和范围
第二,真理是历史的,是主观向客观的无止境的接近。
第三,真理是全面的。
方法论意义: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一切以时间、地点、条件为转移,发展地、全面地把握真理,在运用真理时要和具有不同特点、发展着的具体实践相结合。
三、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1.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是由真理的 本性和实践的直接现实性特点决定的。
真理的本性是主观认识同认识对象相符合。
只有通过实践才能解决这一问题。
2.实践标准的绝对性和相对性:
指实践作为检验真理的标准的确定性和不确定性的统一。
3.实践标准与逻辑证明: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并不排斥逻辑证明的作用。
四、价值:
指主体和客体之间一种特定的关系,即客体以自身属性满足主体需要或主体需要被客体满足的效益关系。
价值既有客观性也有主体性。
无论是客观性还是主体性,都根源于人的实践活动。
2.真理和价值相互补充、相互引导:
3.在实践基础上真理和价值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
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一条基本原则。
五、评价:
主体运用一定的标准对客体价值的分析和评判,是主体把握客体的意义的观念活动。 价值是评价的对象和内容,价值决定评价;评价则反映价值,同时对价值和价值活动产生一定影响。评价应该采取适当的标准和方法。
真理原则和价值原则是人类活动的两大基本原则:根源于马克思讲的人类活动的两个尺度。客观尺度和主体尺度在人的活动中表现为两大原则,真理原则和价值原则。
真理原则侧重于客体性原则,要求人们在认识真理时不能考虑人的主体需要,
表明人的活动中客观制约性,统一性原则;
而价值原则侧重于主体性原则,要求人们在考虑为什么要认识真理时要保证主体需要和利益的满足,表明人的活动中的目的性,多样化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