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出勤及奖惩薪办法
(一)本公司为使员工勤于职务,提高工作效率起见,特订定本办法。
(二)员工因迟到、早退、记过及记功者均依下列标准扣分或加分。
1.迟到每次扣0.5分。
2.早退每次扣0.5分。
3.申诫一次扣1分。
4.记小过一次扣3分。
5.记大过一次扣9分。
6.嘉奖一次加1分。
7.记小功一次加3分。
8.记大功一次加9分。
(三)上项累积分数于次月发薪时依照下列标准加(减)薪金,(第二条项目不再由考绩表上加减)并公布姓名。
1.迟到、早退、申诫、记过:
每扣一分减1%的当月薪金。
2.嘉奖记功:
每加一分增1%的当月薪金。
(四)本办法经呈准后实行,修改时亦同。
(一)本公司为使员工勤于职务,提高工作效率起见,特订定本办法。
(二)员工因迟到、早退、记过及记功者均依下列标准扣分或加分。
1.迟到每次扣0.5分。
2.早退每次扣0.5分。
3.申诫一次扣1分。
4.记小过一次扣3分。
5.记大过一次扣9分。
6.嘉奖一次加1分。
7.记小功一次加3分。
8.记大功一次加9分。
(三)上项累积分数于次月发薪时依照下列标准加(减)薪金,(第二条项目不再由考绩表上加减)并公布姓名。
1.迟到、早退、申诫、记过:
每扣一分减1%的当月薪金。
2.嘉奖记功:
每加一分增1%的当月薪金。
(四)本办法经呈准后实行,修改时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