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审查要求
1.各级审核人员都要重视设计审查工作、认真负责,要按单项设计分册建立审核记录。 2.审核时,要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发扬技术民主,对争议较大的问题,可组成审查班子进行认真的论证,认真记录审查结论,未被采纳的意见可以保留并记入审核记录本内。
3.各级审查人员必须认真细致地进行审查工作,切实起到“把关”作用,经审查认为不符合要求的,要持严肃态度,该返工的就得返工,不可迁就,不合格设计不能出所。
4.各级人员必须认真填写评分卡并签字,预审和会审应有专门的记录,并由审核人员妥善保管(或由办公室指定专人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