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活性污泥法工艺参数控制方面问题
有不少网友问过我关于活性污泥工艺参考数控制方面的问题,虽然这方面专业书上都有介绍,但大多是局限于理论上的,所以对工艺运行参数有一个实践应用中的理解问题,如回流污泥量和回流比,如果按专业书介绍的方法来控制将会造成很大的负面影响,据我所知,不少处理装置都存在不少问题。以下根据回复网友在关于这方面的提问,以问答形式说明关于回流污泥量和回流比的问题,供各位参考。
问:污泥回流比是回流污泥量与进水量之比,相关专业书认为活性污泥工艺中污泥回流比应该相对稳定,如果这样的话,回流污泥量就要根据进水量的变化而变化,实际运行中是否应该这样控制?
答:不能这样做,在运行管理中,污泥回流比只能起参考作用,我们说的回流污泥量也不含有浓度的概念,实际上回流污泥量是不可任意调节的,它受限于污泥性质和二沉池运行状态等因素。
问:为什么你说回流污泥量不含浓度的概念?
答:这就要说到二沉池的作用,二沉池的作用主要是泥水分离和回流污泥浓缩,如要增加回流污泥量,必须增加二沉池的出泥量,这样二沉池的污泥层会下降,使污泥在二沉池的浓缩时间减少,此时,进曝气池的回流污泥量虽增加,但回流污泥的浓度却下降,回流至曝气池的污泥绝对量并不会增加。
问:按你这样说,如果进水水量增加了,为了使污泥负荷相对稳定,又如何来增加曝气池污泥浓度呢?
答:增加曝气池污泥浓度的办法就是停止剩余污泥排放或少排泥。
问:不少专业书上都介绍了回流污泥量的估算式,如:用污泥沉降体积、污泥指数等方法来估算回流污泥量,按你前面所说的,难道这些估算方法都不对吗?
答:也不能这样说,书上的这些估算式中不可能都考虑到污泥性质和二沉池的运行状况等诸多因素的,是纯理论性的,它可使我们了解主要参数的相互间关系,从这个意义上说没有错,如果在日常运行中完全按估算式来控制,那就错了,有时甚至会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和后果。
问:能解释一下“有时甚至会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和后果”这话的意思吗?
答:由于活性污泥系统的污泥是在曝气池和二沉池之间循环流动的,按前面的计算法,污泥沉降性能差是就要增加污泥回流比,这样的话,由于回流量增加,废水在曝气池的实际停留时间相对减少,而进二沉池混合液量又增加,使二沉池进水水能增大,严重影响泥水分离,更易造成漂泥,从而造成恶性循环。
问:以你之见,在日常运行中回流污泥量应该如何控制呢?
答:尽可能稳定回流污泥量,污泥回流比可以变化,当然回流污泥量的稳定也是相对而言的,可根据二沉池污泥层的高度来小范围调节,而不是有些专业书说的根据进水量来调节。 如前所述,二沉池的作用主要是泥水分离和回流污泥浓缩。故在这种情况下,应该在不影响泥水分离的前提下,二沉池的污泥层应该适当高一些,这样回流污泥量虽然减少,但其浓度会提高,进入曝气的污泥量并不会减少。
问:你说回流比可以有较大的变化,难道运行中就不用控制了答:没错!要控制的是回流污泥量,我认为回流比是设计参数而不是工艺运行参数,在设计上有用,如污泥污泥管的通量和回流污泥泵的配制等。
上篇关于回流污泥量控制原则中说到“在不影响泥水分离的前提下,二沉池污泥层应适当控制高一些”,可能有人会有疑问或异议,并担心产生其他负面影响,如沉淀池污泥易缺氧,在有硝酸氮存在时易发生反硝化而导致部分污泥上浮。
要说明的是:我只是说污泥层“适当”控制高一些,我上篇中提出回流污泥量要相对稳定,并没说不能调节,但只能是小范围内波动;沉淀池污泥层高易引起污泥缺氧而发生反硝化与污泥层高有关系,但防止这样的情况发生关键是要在曝气池缺氧区尽可能去除硝酸氮,没有反硝化功能的系统,也可在好氧区控制同步硝化-反硝化条件来降低硝酸氮,此外,曝气池DO控制高一些也可减少或避免上述情况的发生,也就是说对类似的问题要有正确的综合分析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