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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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政治权力
权力是人们非常熟悉的字眼,它象阳光、空气一样真切,生活在现代社会中的人们似乎无时无处都能体察到权力的存在。在人们的社会关系中,在那种一个人或一个集团的行为能带有强制力地影响、支配另一个人或一个集团的活动中,就表明权力的存在。
权力似乎是很神秘的,它看不见、摸不着,是无形的。它象精灵一样控制着社会各个领域。诚如一位智者所描述的:“它是一种使人产生神秘感的东西,人们虽然看不到权力的实际形象,但是每一个有理智的人又都感到它的存在。”权力作为一种充满魔力的社会现象,它从来就是这样既“神秘”,又“普及”。
从整个人类历史来看,政治与政治权力的行使和权力斗争是分不开的。如果说,人们的根本利益是政治的基础,那么政治权力则是政治运转的动力;如果说政治是经济的集中表现,那么,政治权力则是政治的集中表现;如果说经济生活的媒介是货币的话,那么,政治生活的媒介则是政治权力。货币是经济学中的基本概念,同样,政治权力也是政治学中的基本概念。政治权力使各种各样的政治行为主体卷入政治。整个政治过程就是围绕政治权力的获得、巩固、行使、终结和再获得、巩固、行使的斗争和运转过程。因此,研究政治生活的政治学不能不研究政治权力。
第一节 政治权力概述
一、权力的含义、构成及本质
(一)权力的含义
要准确了解政治权力的内涵,首先必须从权力入手,作一些分析考察。“权力”是一个十分复杂的概念,可以说有多少人研究过权力,就有多少关于权力的定义。再加上“权力”一词在日常生活和社会科学中的大量使用,人们对权力的认识更是各持己见,莫衷一是。
“权力” 在汉语中简称“权”。从我国古代书籍来看,“权”有不同的用法。一是当名词使用,如《广雅·释器》中说:“锤谓之权。”锤是古时测定物体重量的器具,我国现存最早的锤是战国的秦权和楚权,多为铜质或铁质。春秋战国时,“权”被引申和扩展。获得了新的含义,成为常用字。在这一时期,“权”字在诸子百家的著述中屡见不鲜,并常常当作动词使用。当动词使用有两种用法:一是衡量审度之义,孟子说:“权 ,然后知轻重。”又说:“嫂溺,援之以手者,权也。”(《孟子·梁惠王上》,见朱熹集注《四书集注》,第254页)这里的着重点在“权”,强调的是衡量选择之意;二是制约别人的能力。如早期法家慎到在其所著的《威德》篇中就说:“故贤人而屈于不肖者,则权轻位卑也;不肖而能服于贤者,则权重位尊也。”这里的着重点在“力”,强调的是权力大小、轻重之意,这已经具有现代意义权力的含义了。
近代以来,西方政治思想家给“权力”一词下了许多定义,不同的人从不同的角度作出了不同的解释,但尽管众说纷纭,概括起来,不外两种基本观点。一种是“能力说”。即认为“权力”是指一个行为者(个人或机构)影响其他行为者(个人或机构)的态度和行为的能力。多数思想家持此观点。如马克斯·韦伯就说过:“我理解的权力,就是一个或若干人在社会活动中即使遇到参与该活动的其他人的抵制,仍能有机会实现他们自己的意愿。”(《马克斯·韦伯文选》,第180页,天津大学出版社,)托马斯·戴伊也说:“权力是担任某种职务的人在决定时所具有的能力或潜能。而这种决定却能影响这种社会制度中的其他一些人。”([美]托马斯·戴伊:《谁掌管美国》第9页,世界知识出版社)我国的革命先行者孙中山也说:“有管理众人之事的力量,便是政权。”(《孙中山选集》,第693页)一种是“关系说”。即认为“权力”是一个人或许多人的行为使另一个人或其他许多人的行为发生改变的一种关系。持这种观点的人也不少。如托马斯·霍布斯在《利维坦》一书中就认为:权力即一种主动出击的“行动者”和被动承受对象之间的因果关系。行动者的权力和有效的动因是一回事。罗伯特·达尔也认为:“权力是行动者之间的一种关系,通过这种关系,其中某人带动别人采取行动,没有这种关系,他们就不会这样做。”(转引自[法]莫里斯·迪韦尔热:《政治社会学》,华夏出版社,第108页)以上两种观点虽着眼点不同,但都从不同角度揭示了“权力” 的特性,而且,其共同点是:都把权力看成是一种力量,依靠这种力量可以造成某种特定的局面或结果,即使他人的行为符合自己的目的性。这就在一定程度上揭示了权力的本质。因此,综合上述观点,我们可以给权力下如下定义:权力是一种社会关系,它存在于人与人的相互关系中。权力是具有一定资格的人(权力主体),为了自己的目的,通过一定的方式,制约或支配他人(权力客体)行为的能力。权力本质上是特定的力量制约关系。体现的是权力拥有者和权力客体两个意志主体不平等的关系。
(二)权力的构成
权力作为一种社会关系,一种人与人之间的支配和服从关系,是要有一定的要素才能构成的。如果从纷繁众多的权力关系中,抽出两个能动个体之间的关系来考察,就可以发现这种关系由以下要素构成:
1.权力主体。它是相对于权力客体而言的,是权力的拥有者。在一定的权力关系中,处于主动和支配地位者即为权力主体。一般说,权力主体可以是个人、社会集团,也可以是有组织的群众团体或政治机构。权力主体所以能在权力关系中处于主动和支配地位,是由多种因素决定的。但最根本的一点是,他们拥有由于自身的特殊地位、特殊才能所形成的特殊优势。而且,他们的意志和行动能够利用这些优势。这种特殊优势愈大,其所具有的支配和控制力也愈大。因此,权力主体是要具有一定资格的。
2.权力客体。它是相对于权力主体而言的。是权力作用的对象。在一定的权力关系中处于被动和被支配地位者即为权力客体。权力客体也可以是个人,社会集团或有组织的群众组织与政治机构。权力客体不会永远处于被动和被支配的地位,在某种特定条件下,通过互相作用,主客体的地位可以互易。
3.权力目的。从终极意义上说,权力本身并不是目的,而只是权力主体为达到某种目的而运用的一种手段。所以,行使权力必定为某种目的服务。权力目的就是权力主体通过行使权力所要实现的目的,主要表现为利益或价值。这些利益和价值可以是经济上的、政治上的,也可以是精神上的。权力目的是权力运行的内在动力。它驱动权力主体的支配意识不断转化为支配意志和行为而施加于权力客体,以期得到所追求的结果——得到某种利益,或使已得到的利益不再失去。
4.权力作用的方式。即权力主体为了实现自己的目的,制约或支配权力客体的方法和机制。权力主体只有采取适当的方法和相应的机制,才能有效地制约和支配权力客体,收到理想的效果。权力主体为了能有效地制约和支配权力客体,常常采取多种方法和机制。但概括起来说,主要有三种方式:
一是强制的方式。即通过实施惩罚或惩罚威胁的方式迫使权力客体就范。这种方式包括刑罚、禁锢流放、死亡威胁等手段,由于这些手段所产生的强制力,是一种物质力量,其基本形式是暴力。以暴力为基础的强制方式,在权力实施过程中,往往可以达到明显而快速的效果。但这种强制力导致的服从是一种被迫的服从,是建筑在力量对比悬殊上,因而易引发对抗,需付出较大代价。
二是报偿的方式。即通过利益或利益许诺来换取权力客体的服从。这种方式既包括物质回报也包括精神回报。物质回报主要是财产、待遇的增减;精神回报主要是名望、尊严等有价值的东西的维护或贬损。通过报偿方式赢得的权力客体的服从是有条件的,即以提供利益回报为条件。这种服从仍带有被迫性质,这种被迫是基于对利益诱导的选择。但实施这种方式的权力关系,实际上是一种互惠性质的交换关系。权力客体不只是被支配,而且有利益要求。这种方式给权力主体带来的是正面效益,然而权力主体掌握的资源的有限性,导致报偿方式效用的有限性。
三是信仰方式。即通过说服教育进行有意识地培养,使权力客体形成一种信仰(即认为有责任服从权力主体的一种内在观念),从而导致权力客体心甘情愿地服从。这种方式的基本前提是权力主体具备一定的人格力量,或能运用宣传教育、文化倡导等手段,为权力客体提供一种信仰体系,以使权力客体认同现存的权力关系,自愿服从权力主体的支配和制约的能力。这种方式通过提供政治理念、信仰体系,为现存的权力关系提供一种合理的正当的根据,使权力客体相信服从权力主体的制约和支配是正确的、应当的,能保证权力关系的稳固。但权力主体所倡导的信仰体系,必须与社会中流行的、多数成员所奉行的基本价值观相关联,否则不可能被接受。
以上实现权力的方式,是从理论抽象的意义上概括的,在实际生活中,权力的实现是一个非常复杂的过程,其方式必定有多种多样,而且不会孤立地只使用某一种方式,常常几种方式同时使用或交替使用,形成效用互补。
5.权力的实现。即权力主体作用于权力客体后所收到的实际效果。没有一个权力主体不关心自己权力实现的程度。权力实现的程度是通过权力客体的行为符合权力主体意志或利益的程度表现出来的。在权力关系中,绝对的权力者不易找到,也就是说,权力客体的行为绝对符合权力主体的意志和要求是不可能的,一般只表现为权力客体的行为大体符合权力主体的意志和要求。不论权力的实际效果如何,都会反馈给权力主体。一旦权力收到应有的效果,权力主体就会尽量长期保持这种权力关系,巩固自己的权力主体地位。如果遭到权力客体的抵制或反抗,权力主体就会调整利益需要,改进权力方式,加强作用力度,向权力客体施加更大的影响力,直到产生一定的效果。
(三)权力的性质
1、权力的本质
权力的本质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其一,权力是一种社会关系。 权力在本质上是一种社会关系,这并不是新的发明,罗素就曾经在两个人的关系比较中论述过权力,伯恩斯则明确地说,“权力是人之间的一种关系”。 权力是社会关系的产物,只能存在于社会关系之中,在社会关系之外是没有权力的。既使是人对自然的关系,也是如此。人们对自然界的征服和改造,实际上是人们社会关系的反映,离开社会关系,就没有权力。 当然,不同的社会形态用会关系的本质是不同的。同一种社会形态,社会关系的具体内容也是千差万别的,由此决定了权力内容的多样化。因此,权力的内容是由社会关系决定的,行使权力的人不能为所欲为,既便他有一定程度的自由决定权,但总是有限的。
其二,权力是一种阶级关系。在阶级社会中,权力都带有一定的阶级性,反映着一定的阶级关系。简言之,权力所反映的阶级关系有以下几种情况(1)阶级对立关系。统治阶级与被统治阶级之间的关系是对抗性的,而且有时会十分尖锐。(2)阶级合作关系。阶级合作关系表现在 阶级同盟者之间。统治阶级有自己的同盟军,被统治阶级也有自己的同盟军,本阶级和同盟者之间的关系是一种合作关系。(3)阶级团结关系。本阶级内部,从总体上说是团结的。共同对外的。上述不同的阶级关系,在各种权力关系中都有所反映。差别只是程度不同而已。
在具体的日常工作中,权力关系中的阶级性表现得不十分明显,人们整天在权力链条中忙忙碌碌,忽视了其中的阶级色彩。但只要稍加分析,人们就可注意到任何一种具体的权力关系都在为一定的阶级利益服务,阶级社会中的权力都具有阶级性。
其三,权力是一种利益关系。将权力的本质概括为社会关系、阶级关系都不鲜见,但是, 认为权力是一种利益关系则具有一定的新意。权力是一种利益关系,具体地揭示了权力的内在本质。首先,权力关系的形成必须有其共同的利益作基础,只有对权力关 系范围内所有的人都有利,权力关系才能成立。当然,每一个人的利益满足程度是不同的。其次,权力关系的形成必须对权力行使者有利,如果对行使权力的人都没有任何利益,那么,就很难有人去行使权力了。再次,权力关系的形成必须对权力支配者有利,如果对权力支配的人没有利益,谁都不会服从权力的指挥。尽管权力有强制性,但这种强制也必须建立在对服从者利益的最低满足基础之上,否则,强制也是无效的。最后,权力关系的形式必须对社会发展有利,如果对社会发展无利,社会就不会接受这种权力关系。从利益角度去认识权力关系,能够理解许多奇怪的权力现象。
2、权力的属性
权力的属性主要是:
其一,人性与非人性。权力由人行使,自然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人性。俗语讲,权力人格化,就是将行使权力的人的性格、特点、能力、创造性等融于权力之中,任何权力都带有人的特征。因此,不同的人行使同一种权力,也会有不同的效果。权力走向极端时,也会带有非人性的征兆。权力的非人性,即兽性,不是权力的正常状态,是行使权力的人的非正常状态的反映。人除了社会性之外,也有自然性的一面,是自然界的组成部分,具有一定的生物性。人走向极端之时,权力也走向极端,会发生一些残无人道的事情,这在政治权力的行使中不是罕见的,大规模的屠杀,毁灭人性的核武器、化学武器,残不忍睹的肉刑、残废刑,等等,都是权力非人性的表现。
文明社会的主要任务之一是克服权力的非人性化。权力是人创造的,本要为人类服务,创造人类文明,而不能在人类的文明事业中起破坏作用。制止权力的非人性化是全人类共同的进 步事业,应该承认,现今权力的文明程度比古代社会进步得多,成绩是喜人的,但也不能马放南山、刀枪人库,要警惕极少数的沙文大国、战争狂人,保卫人类的文明事业。
其二, 阶级性与非阶级性 。权力的阶级性是不言而喻的,在阶级社会,权力都具有一定的阶级性,区别仅在于,有些权力直接地反映阶级性,有些权力 间接地反映阶级性;有些权力反映阶级性明显一些,有些则相对弱一些。
但是,权力不仅存在于阶级社会,同时也存在于无阶级社会。在原始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阶级没有了,但是权力依然存在,无阶级社会中的权力,阶级性自然消失了。认识权力的非阶级性十分重要,使人们树立一种长远观点,权力伴随人类不是一朝一夕的事,它要陪伴人类始终,不但阶级社会有,非阶级社会也有,应建立一种科学的权力观,将权力现象科学化,为人类的长远利益服务。
有人会问,阶级社会中的权力有没有无阶级性的?从逻辑上说,阶级社会中的权力都应该有阶级性,因为国家和社会都是统治阶级的,在整个社会生存,为这个国家做事.实际上是在为统治阶级做事。尽管有些权力本身的阶级性不明显,但权力的作用、权力服务的方向,其阶级性总是显而易见的。
其三,科学性与非科学性。权力的设定和行使能够正确反映客观实际的,称为权力的科学性,否则就是权力的非科学性。权力的设定和行使是否科学,直接关系到社会和国家的发展程度,是统治阶级统治水平的真实写照。权力的科学性程度高,统治阶级的统治水平相对地高一些;权力的科学性程度低,统治阶级的统治水平相对的就低一些;权力的设定和行使若无科学性,统治阶级就只能是一个不讲科学、不讲文明的野蛮的阶级。因此,权力的科学化是统治阶级治理国家的头等大事。
同样,个人对权力的认识和行使是否符合客观实际,也是衡量个人权力观是否科学化的标准。树立科学的权力观,正确对待权力,对于规范人们的行为十分重要。科学的权力观,能够正确地认识权力的得与失,也能够正确地行使和运用权力,不至于竭尽权力之能事来满足私欲。非科学的权力观,一切都是扭曲的,失去权力就像失去生命一样,一蹶不振,没有了生存的勇气 和信心;得到权力,就像注射了强心剂,马上振作起来。这种把权力与自己的生命相联系的做法,是很危险的。因此,树立科学 的权力观是每一个人加强自身修养的大事。
权力的科学性都是相对的,因为真理都是相对的.没有绝对真理。我们希望统治阶级包括全体行使权力的人,尽可能地按 照客观实际情况去设定权力,运用权力,减少权力运作过程中的失误,创造更多的价值。每一个人及其每一个统治阶级,所面临 的客观实际情况都有所不同,从自己所面临的实际情况出发就会符合权力科学性的要求。
其四,主观性与客观性。权力是主客观结合的产物。权力的内容是客观的,权力的意志却是主观的;权力的内容应该反映客观实际情况,但权力反映客观实际情况的过程是由人来完成的。权力的主观性就是指权力关系中个人主观意志的成份,权力的客观性就是指权力关系中反映客观实际情况的部分。
权力具有主观性,表明人在权力面前不是被动的、不是无能为力的,而是主动的。能够发挥其主观能动性,主要表现在:首先,权力是人设定的。权力由人设定,在一个国家内,从纵向的权力链条上分为多少个层次,每一个层次从横向上分为多少个职位,都是人按排的,从而构成有机联系的权力体系。其次,权力由人行使。无论设计多少个权力职位,任何一种权力都要由人来行使,权力的作用如何、功效多大,都由人来发挥。离开人,权力就寸步难行。最后,权力为人服务。权力本身并无用处,只有当权力为人服务时,才显示出权力的功能。
权力同时具有客观性,说明人在权力面前虽然能发挥主观能动性,但也不能随心所欲,权力有其客观内容、有其规律,不可违背。(1)权力的内容是客观的。权力虽然由人设定,但人不能随意设定权力,人只能在权力客观性允许的范围内去设定权力,即使是封建帝王,其权力也是有限的,只是受限制的程度小一些,但不受任何限制是不可能的。(2)权力的运行有其客观规律。权力虽然由人行使,但人行使权力要尊重权力的自身规律,不能无限地进行。按照权力的规律办事,成功率就高一些,否则,就会遇到失败。(3)权力为人服务的程度是有限度的。权力能为人服务,但是有限的,我们不能希望权力能满足人们的一切要求,要有分寸,不能超过权力本身的能力所限。
掌握权力的主观性和客观性,就是掌握权力自身的辩证法。在权力面前,既不能无能为力,也不能为所欲为;既不能不发挥人的能动性,又不能超过权力本身的限度,成功者的秘密就在于把握其中的合理性。
3、权力质的内在规定性
权力质的内在规定性表现为:
其一,支配者的利益。权力质的内在规定性可以概括为“利益”,包括阶级利益等 各种各样的利益。权力之争,实际上是利益之争。行使权力,是为了创造利益。利益有公利和私利之分,不能把利益等同于私利,也不能把利益就视为公利,利益是个中性概念,本身并无褒贬。
权力首先实现的是占有者的利益。占有者是行使权力的人,也称为权力主体。由于他是行使权力的人,权力自然要先满足他的利益。权力对占有者利益的满足分为几个方面,(1)物质利益的满足,包括谋生所需的物质利益,享受所需的物质利益其他物质利益。权力主体对物质利益的需求是无限的,能否自觉地控制无限的物质欲望,是衡量权力主体觉悟程度的重要标准。(2)精神利益的满足,包括实现权力主体的荣誉感。占有感、自豪感,等等。行使权力,是支配人私利的工作,可称为人上之人。但是,俗语讲,人上有人,天外有天,不可一味地追求。不管权力地位有多高,总要受到一定的约束,即官身不由己,切忌不能忘乎所以。(3)权力主体利益满足量要大于权力的服从者。作为行使权力的人,他的利益程度要大于服从权力的人,正常情况这是可以理解和接受的,但也不能没有限度,这种限度就是权力服从者能够接受的程度。
权力先要满足其占有者的利益,这是合理的。但是,权力占有者作为权力主体,其利益满足程度要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使人们十分清楚,哪一种职位享受哪些利益,人们才会服气。如果没有法律的明文规定,权力主体的利益满足程度就失去了固定的标准,有能力的权力主体就多谋一些私利,能力低的权力主体谋的私利就小一些,不仅在权力主体之间不平等,整个社会也不会接受这种状态。也就是说,人们同意先满足权力主体的利益,但要合理合法。
其二,服从者的利益。权力也要满足服从者的利益,否则,就没有人会服从权力。概言之,人们之所以服从权力,就是需要权力对自己利益的满足。权力满足服从者的利益的程度要小于权力的占有者。在人类社会中,支配权力的人总是少数,被权力支配的人总是多数。从总体上说,少数支配权力的人的利益,要小于多数被权力支配的人的利益。但从个体上说,一个支配权力的人的利益,要大于一个被权力支配的人的利益。
权力满足服从者的利益,首先,服从权力能够作为谋生手段,得到维持生命延续的基本条件。服从权力作为一种劳动,有着劳动作为谋生手段的一般的功能。其次,服从权力,在可能的情况下,除了得到谋生所需的物质利益之外,还有一定的剩余,可以积累起来作为物质财富。再次,服从权力与重体力劳动相比,有一定的优越性。虽然服从权力要失去某种自由,但能得到相应的补偿。最后,服从权力还有得到权力的可能。任何权力的行使者都是从服从权力开始,不经过服从权力的阶级,就很难得到权力。因此,服从权力并非是件简单之事,其中包含着得到权力的条件,关键是服从权力的人怎样把握。
其三,共同利益。权力要满足其管辖范围内人们的共同利益,在权力辖区的 每一个人都要得到实惠,这样,权力才有向心力和凝聚力。权力对辖区内共同利益的满足,并不是每一个人的利益都一样,而是满足绝大多数人的利益。当然,要达到所有的人都满意是最好的,尽量减少内耗和反对派,使人们形成一种合力,权力才更加有力量。
权力要满足辖区内人们的共同利益,认识这一点,对行使权力的人尤为重要。我们承认,行使权力的人首先要满足自己的利益要求,但是,在满足自己利益要求的同时,还要照顾到群众的利益,否则,会失去群众的支配,使自己孤立起来。有些行使权力的人,宁愿自己的利益不满足,而先满足大家的利益,被称 为‘大公无私”;这样做不是不可以,但不能长久,因为人总是要生存,不可能没有利益要求。本应属于自己的合法利益,硬是不要,给一些困难的人,虽是件好事,但未免有些牵强。我们提倡 实事求是,官就是官,兵就是兵,应该得的利益不要推辞,不应 的利益也不强求。行使权力的人要树立正确的利益观,把自己的利益控制在合理合法的范围内,绝不能伤害大多数人的共同利益。
权力满足共同利益,对于权力的服从者也很重要。权力 服从者是众多的,每个人都有各自的利益要求。在实现自己利益要求时,不能产生非分之想,不属于自己的利益不要争,属于自己的利益也不要让,每个人都按现则办事,不至于因为利益之争而闹矛盾,在维护个人利益的同时,维护大家的共同利益。应该看到,权力对共同利益的满足是权力关系得以存在的基础,使权力关系成为一个系统,自我封闭地在运转。
其四,冲突利益。权力要处理的冲突利益来自两个方面,一是权力关系外部的冲突利益;二是权力关系内部的冲突利益。
权力关系外部的冲突利益表现为几个方面:(1)权力在 横向分工上有交叉或重叠,同一项事务,有两种以上的权力在辖,彼此互不相让,都想实现自己的意志和利益,结果产生了矛 盾和冲突。这种冲突是权力分工不科学造成的,最好的解决办法是改变现有的权力分工模式,但这要经过一定的法律程序和时间。对于现实冲突利益的解决,只能报冲突各方共同的主管部门,由主管领导裁决;(2)权力在横向分工上有空白地带,也会产生利益冲突。统治者在设计权力分工模式时,首先是理论上的设计和论证,认为成熟之后,用法律形式加以确认。然而无论理论上证明的权力分工模式多么完美,法律上规定的权力分工模式多么周延,当这种权力分工模式运行起来之后,总会发现一些空白地带,即有一些事务却没有权力去辖管,这是因为理论和法律都是概括性的,而现实社会生活都是具体的,理论上的设计和法律上的规定总不能万事巨细地包罗万象,有一些具体事务忽略不计是正常的。另外,统治者的认识能力是有限的,我们不能要求统治者设计的权力分工模式尽善尽美,没有疏漏。 同时,尽管统治者设计的权力分工模式十分完美,但社会生活是丰富多彩、千变万化的,随时会出现新情况、新问题,这是统治者始料不及的。因此,在权力网落中出现没有固定权力管辖的空白地带是正常的。然而,在几种权力同时发现这种空白地带之时,由于法律上没有明文规定,那么,每种权力对空白地带的事务都想行使管辖权,冲突利益由此而生。这种情况,解决的办法很简单,由有权决策的机关批准一种权力去管理即可。(1)在权力纵向链条上即上级与下级的关系上也会产生冲突利益,主要表现在下级不服从上级的指令。如果上级的指令是正确的,下级不服从是不对的;如果上级的指令是错误的,下级发现指令错误之后,是否服从要取决于具体情况。在有时间、有条件向上级反映情况、陈述自己的意见时,尽量争取及时汇报,希望上级改变指令。假若上级接到下级的反映后,仍然坚持这种错误指令,下级只好服从,但要保留意见,其后果由上级承担。如果事情发生得十分紧急,不容下级反映情况,下级则必须执行。总之,权力链条中的上下级关系是硬性的,即使是错误的指令,也得执行,因为决定权属于上级,下级要服从上级。
权力关系内部的利益冲突表现在人与人之间。首先,行使权力的人与服从权力的人之间的利益冲突。行使权力的人有决定权,服从权力的人则占多数,二者之间若发生利益冲突,不能采取强硬的解决办法,行使权力的人可聪明一些,不能把自己放在服从权力的人的对立面,否则,自己的意志无法贯彻,自己的利益也不能实现。如果服从权力的人意见不一致,有一半以上的人不站在行使权力的人一边,在这种情况下,行使权力的人可以考虑使用权力的强制性。倘若绝大多数或者全体服从权力的人都反对行使权力的人的做法,那么,行使权力的人只能让步,不能强硬,否则,权力职位有被推翻的危险。其次,服从权力的人之间发生了利益冲突。服从权力的人是众多的,即使在一种权力关系范围内也是如此,这些人之间经常会发生利益冲突,有时是双边的,有时是多边的。此时,行使权力的人就处在一种调解利益纠纷的位置。由于涉及到服从权力的人的切身利益,有些情况下,矛盾会很尖锐。因此,在调解这种利益冲突时,必须公正,不能偏私,应把握两个原则,一是服从多数人利益的原则;二是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的原则,力争以理服人。切忌一点,即不能加进自己的主观偏见,以防矛盾转移到自己的身上。服从权力的人之闹得很凶,矛盾很尖锐,由于行使权力的人处理不公平,这种尖锐的对抗力量马上就转嫁到行使权力的人身上,使自己处于被动地位。所以,当服从权力的人之间发生矛盾时,行使权力的人处理得好,自己就处于主动地位;若处理得不好,自己就处于被动地位。尽管服从权力的人之间闹矛盾,有利于行使权力的人在总体上把握局势,但行使权力的人也不能有意地去制造矛盾,否则,一旦真相大白之后,自己就成了罪魁祸首。
其五,创造利益。利益是权力内在的质。利益是权力关系的核心。权力之争,实质上是利益之争。但是,争夺利益,不如创造利益。争夺利益是在现有利益总量不变的情况下你争我夺,主要原因之一是利益有限,不能按需分配。如果利益极大丰富,已达到人们按需分配的条件,利益之争会大大减少以致消亡。因此,创造利益是减少和消灭利益之争的有效手段。
创造利益,使权力关系范围内的利益总量增大,每一个人都受益。当然,创造利益也是有条件的,首先,要选择一位有能力、有觉悟的英明的行使权力的人,只有这种人才能带领大家创造利益。如果行使权力的人能力很低,觉悟很低,无论如何不能带领人们去创造利益。可见,选择权力主体至为关键。其次,服从权力的人要齐心合力,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用,不能计较自己的恩怨得失,要从整体利益着想,集体利益高于一切,最后,发现矛盾及时解决,化分力为合力。没有矛盾是不可能的,关键是要正确地对待矛盾、解决矛盾,才能百尺杆头,再进一步。
运用权力创造利益,应该得到人们的普遍共识。在这种共识指导下,人们的奋斗目标很明确,不会为眼前有限的利益去争斗,而把眼光放远一些,在共同创造的更大的利益中享受自己应得的利益。
二、政治权力的含义和特征
政治权力是权力在政治领域的特殊表现,是一切权力中最重要的权力。政治权力与其它各种权力既有相通之处,又有不同之处。根据历史唯物主义学说和当代西方政治学中关于政治权力的研究成果,结合现实政治生活中的政治权力现象,我们给政治权力下的定义是:政治权力就是指在特定的政治共同体中,政治主体依靠一定的政治强制力,为实现某种利益和原则,在政治运行过程中体现出的对一定政治客体的制约能力。这里包含着三个相互关联的环节,即:由谁来行使政治权力?政治权力所依靠的力量是什么?政治权力的行使要达到什么目的?很显然,任何政治权力的行使,都必须通过一定的权力主体。政治权力的主体主要是指国家,即统治阶级及其具体的体现者——政府。此外,还包括社会的阶级、政治组织和社会集团,以及政治个人等。实现政治权力所依靠的力量,主要是政治的强制力,但也不排斥半强制的和非强制的力量的借用,虽然这些力量各有自己所属的领域,这就是说,政治权力并非与其他领域的权力相孤立,而是复杂地交织在一起。政治权力要实现的目的,主要表现为利益。这种利益是非常宽泛的,可能不物质的,也可能是意识形态的,或二者兼而有之。原则也是利益的一种反映。政治权力所实现的利益,不管其形态如何,对于权力主体来说,都是属于根本性的利益。这种根本性的利益在实际的政治过程中转化为权力主体的政治意志和政治行为,从而施加于客体。
政治权力是人类社会从社会权力中分化出来的一种特殊权力。在阶级社会中,由于阶级的经济利益成为人们之间最强大的凝聚力,因此,政治权力也常常和阶级的经济利益紧密地结合在一起,使其具有一系列与其他权力不同的特征。政治权力的特征有:
(一)排他性与多元性
利益本身具有排他性,经济利益的排他性更为明显。不同阶级之间经济利益的矛盾和冲突,在一定历史时期内虽可以得到缓和,但无法使之融合。正因为这样,一个阶级谋求自身利益的权力也不容许其他阶级来染指,使政治权力表现出一个阶级的独占。
政治权力的排他性带来了它的多元性。首先,社会一定发展阶段有多少阶级,就存在有多少政治权力在起作用,不承认其他阶级也有政治权力的想法和做法是幼稚的,在政治活动中不可能取得最终的胜利。其次,由于阶级内部还存在着不同的阶层和集团,他们都有自己的特定利益,为了追求特定利益,也形成了自己的政治权力。这在历史上是常见的,如资产阶级就存在多个政党。
(二)强制性与制约性
政治权力是权力主体把自己的意志强加于权力客体并使之服从的能力,因此,强制性是权力的固有属性。强制力在政治权力中具有重要的意义。由于政治权力承担着将具有利益冲突和差别的社会集团和个人,整合为社会共同体的职能,因此,强制成为政治权力不可缺少的构成要素。政治权力的强制力来自于国家这种有组织的暴力。如无强制力,权力便是空的。在司法过程中,如不强制执行,就无法拆除违章建筑,取缔非法活动,遏制犯罪行为。在行政系统中,上级所以能命令下级,主要是上级具有强制性的权力。
制约性是指权力主体在行使权力的过程中要受到客体的制约和反抗,而形成的一种强烈的反作用力。使政治权力在运行过程中常常要付出一定代价,其能力受到一定程度的反弹和耗损,甚至主客体易位。因此,在政治权力运行中,权力主体和权力客体之间是一个相互斗争、相互作用、相互制约、相互较量的过程。这种围绕政治权力进行的反抗和斗争,就是政治斗争。这种反抗和斗争的根源是利益的驱动。这种斗争最终可能导致推翻政权的革命,革命也是一种以强制权为凭借的新的政治权力,形成新的政治权力格局。
(三)意识性与渗透性
政治关系的一方要使对方作出一定行为,首先是己方要认识到自己有可能支配对方的足够能力;其次是他方要意识到自己无法抵御对方的支配能力。只有在这样的条件下,政治权力才能发挥出应有的作用,使他方服从己方的支配和安排。故政治权力实质上是一种意识形态的力量。
政治权力在进行较量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对对方发生影响;从而使对方出现分化和重新组合,通过分化、组合,实现某种程度的合作。所以,不同的政治权力不一定都永远处于相互对立的位置,也可能出现向相同方向的运行,这是政治权力具有的渗透性的表现。政治权力具有渗透性的根源是相互间存在某种利益的共同性。政治权力的渗透性还表现在对非政治性的对象或领域的辐射或作用。在现代社会,政治权力的渗透功能已大大增强,它已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例如,政府的决策范围扩大到经济、社会、文化、意识形态的各个领域。
(四)工具性与组织性
权力是一种工具,是达到某种目的、获得某些利益和价值的工具。政治权力工具性的特殊性在于它总是与特定的组织和机构结合。政治主体为了实现某种政治目的,总是要建立一种政治组织和政治机构,并赋予这些组织和机构以权力。政治组织和政治机构的权力具有群体性、整体性、组织性,它的威力比一般个人的权力、一般社会的权力要大得多,因而成为阶级、政党、政治集团、政治家争夺的主要对象。因为掌握了政治权力,就可以以此为工具和手段去实现争夺者们的政治目的。从本质上说,政治权力是一种工具,但未取得政治权力之前,为取得政治权力也是一种目的。因为政治主体不首先取得政治权力,就无法实现其政治目的。作为革命者或以为人民服务为宗旨的政治主体必须清醒地认识到,获得政治权力并不是目的本身,它只是为人民谋利益的工具和手段。
(五)不受法律的约束性
政治权力的出现和活动都不完全依国家法律是否承认,是否允许为转移。人们对利益的需求是不断发展的,这种不断升级的趋势使政治权力常常冲击现有的法律。法律是社会经济关系的反映,但它主要是维护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秩序的。一些与统治阶级利益相矛盾和冲突的个人或集团,为维护自己的利益,既可能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表达自身的要求,也可能与法律相违反,甚至冲破法律的束缚谋求自己的利益,企图单独依靠法律来约束他们的政治权力是行不通的。不认识这一点,不采取有效的措施以权力去制约权力,社会就难以形成有秩序的运动。
(六)动态发展性
政治权力是一定社会背景下的政治权力,也是与其他实际政治力量相互作用中的政治权力,因此,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力量相互作用的变化,政治权力也会不断变化。
政治权力的动态发展性源于政治权力主体利益中有限性和无限性之间的矛盾。这种利益的有限性决定了政治权力在其现实性上总是具体的、确定的政治权力,而它的无限性则推动着政治权力不断发展,并且在这种发展过程中实现着自我更新。
政治权力的动态发展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它表现为政治权力具有内在的延展要求。为了实现更广范围和更新内容的利益要求,政治权力必定要变更自身能力、作用范围、作用方式和作用强度。另一方面,它表现为政治权力构成要素的更新变化。随着生产技术水平的提高和社会文化水平的发展,政治权力诸构成要素也会随之更新。
三、政治权力的类型
政治权力可以按不同的标准进行分类,因此所划分的类型也是多种多样的。目前,在实际政治权力研究中,通常存在着按政治权力主体的性质、政治权力主体的层次、政治权力作用的方式、政治权力作用范围、政治权力作用强度、政治权力作用的状态、政治权力的功能和政治权力的后果等划分标准,标准不同,类型也就不同。在这里,我们试图根据政治权力运动的方式对权力加以分类,因为无论是政府的权力、政党的权力还是政治个人的权力,其核心都是围绕国家的权力而运动的。国家的权力到底如何体现出来?或者说国家的权力以什么方式作用于权力客体?为此,我们把政治权力主要分为五种:强制性权力、功利性权力、操纵性权力、合法性权力以及人格型权力。
(一)强制性权力
强制性权力是最为普遍存在的权力形式。在中央集权制国家,中央政府首脑要求地方行政长官支持他的政策,否则将以降职相威胁;公民必须纳税,因为不纳税就会发生他不希望看到的结局;或者当一个小国屈服于大国的淫威而被迫妥协时,这一切都是强制性权力。强制性权力是指,甲要求乙做某事,乙因受到甲的威胁,虽然不愿做但不得不去做。乙是否满足甲的意志,取决于乙的决定:要么按照甲的希望去做,要么面对甲的威胁。如果乙按照甲的希望去做了,威胁成功了;如果乙违背甲的意志,甲就必须决定是否实施威胁。(参见[美]罗伯特·达尔:《现代政治分析》,61-63页)
为了更详细地说明强制性权力,让我们来设想一下政府首脑与地方行政长官的关系。政府首脑要求地方行政长官支持他的某项政策(如税收政策);如果地方行政长官拒绝这一要求,政府首脑就以撤职相威胁。在这种情况下,地方行政长官要考虑的问题是:第一,威胁措施会不会比政府首脑要我做的事损失更大?(如果赞成政府首脑的税收政策,本地区的收入就会减少许多。)第二,政府首脑有能力实施威胁吗?第三,政府首脑是否有实施威胁的愿望?(即威胁是可信的吗?如果地方行政长官认定威胁只不过是在虚张声势,那么他就不会让步。)
我们发现,在强制性权力中,"可信性"是至关重要的。强制性的威胁一旦发出,一定要让受威胁方感到,这种威胁是可行的,是实际存在的。这样才能保持政治权力的威力。
但是,如果经常使用威胁手段或总是把威胁付诸实施,权力主体就会自拆台脚。威胁只是使强制力成为一种有效的目标或对行动的遏制,是权力得以生效的保障。这种保障机制只是不得已的最后手段。如核威慑政策并不要求真正付诸核打击,那样就不会有幸存者。以强力的威胁为立足点的政策往往是失败的。专制君主或许依靠强力与恐怖进行统治,但不会只依靠强力。即使一个暴君,也需要忠心的卫士和军人。
在现代国际政治中,一种强制性权力往往表现为行动者之间相互威胁。威胁的目的是改变对方的行为,因而使用威胁必须审慎、适度和可信。行使强制性权力的目标是通过威胁来达到预期的行为,而不仅仅是为了实行威胁,如派遣军队。然而,由于可信性对成功运用强制性权力极为重要,有时确实有必要实施强力的威胁。强力和权力不是同义词,但二者的关系极为密切。
(二)功利性权力
功利性权力基本上与强制性权力相反,如果权力客体服从权力主体的意志,权力主体就会承诺给权力客体某种好处。如政府首脑对地方行政长官许诺:"如果支持我的税收政策,我就会给你一个大型的工程或项目。"这种权力被称为功利性的,是因为权力主体对客体提供的东西是实用的、有价值的。作为功利性的政治奖励,主要包括财富、职位、雇用、荣誉及权力(权力既可以作为手段,也可以作为目的)。
功利性权力的客体会提出与强制性权力的客体提出的相同的问题。让我们再设想一下地方行政长官的反应,这次他要考虑的是政府首脑给他大型项目的许诺。这些问题是:第一,这种许诺的好处大于因支持税收政策所受到的损失吗?第二,政府首脑有能力履行他的承诺吗?(或许他的承诺的兑现需要经历复杂的官僚程序,这样会使承诺的兑现比政府首脑本人想象的更为困难。)第三,政府首脑的承诺可信吗?
在现实政治世界,若干行动者都企图运用权力影响他方,达到完全控制对方的情况是很少的,经常是各方都取得部分成功,其中一些人的所得大于另一些人。权力运动的这种现象颇像非零和博弈。由此我们再次看到了政治的本质就是给予与索取的关系。这并不是说权力是平等地分配的,相反,政治权力从未被平等地分配过。权力存在的本身就说明一个集体组织中的不平等关系,把统治(管理)他人的权力 赋予某些人,并强迫被统治(管理)者必须服从。
(三)操纵性权力
在前两种权力中,权力主体与权力客体之间存在着明显的沟通关系,即权力主体向权力客体明示或暗示了威胁或承诺,以便让权力客体衡量一下自己行为的后果。但是操纵性权力并不是建立在公开的沟通基础之上,而是以更巧妙的方式全部或部分地改变权力客体的价值观。这类权力假设,如果一个人的态度能够被重造,他就会以别人所希望的方式去作为。如果你能够彻底地重塑一个人的态度以便让他按你的方式去思维,你就毋需威胁或奖励,他会按你的行为方式去作为,因为他的思维方式已完全被你同化了。
这种彻底的心理重构是极少见的,但重新塑造人的特殊态度或信仰的现象并不少见。实行操纵性权力的技巧主要有"洗脑"、宣传和社会化。"洗脑"是一种特殊情况下的操纵技巧,主要发生在战时对战俘的心理攻势。
宣传是指通过各种说服技巧来提高人们的思想与价值观。宣传家的基本目标是确定听众的心理与情感需要及感情。通过一些方法使听众的态度有利于自己的政策或意识形态,或者不利于自己的对手。这样就要求运用一些技巧,如选择对自己有利的事实说服听众。
任何国家的政治都存在宣传,不过有的宣传成功,有的宣传失败。失败者是因为表现笨拙,让听众意识到宣传者的企图从而产生抵触情绪;成功者是因为手 段巧妙,把宣传的内容与人的潜意识的需求联系在一起。在现代社会,政治宣传和商业广告颇为相像。社会主义国家的专门宣传队伍最为庞大,有着成功的实践,也有过失败的教训。宣传是必要的,列宁曾多次指出:工人群众自己决不能创造独立的思想体系,阶级的政治意识只能从外面灌输给他们。(参见《列宁选集》第1卷,317页)至于如何宣传,列宁的教导更是值得回味:任何一种理想都应与现实的任务目标联系起来;理想的价值在于被社会接受的程度;理想要成为现实的可能,应与参加者的利益结合起来。(参见《列宁全集》,第1卷,369页)列宁的这些观点,对如何进行有效的共产主义理想和信念的宣传与教育,提供了重要的指导原则。
实现操纵性权力的另一个重要方法是通过社会化过程。简单地说,政治社会化是人们学习社会的政治价值观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家庭、朋友、学校、单位、所属团体、报纸、电视和政府都起着重要作用,把社会的政治价值观一代代传下去。应该说,有些政治学习是有意识的,而不少政治学习是无意识或自动的。但不能不承认,无论任何一个角度,在向下一代传播政治价值观时,都是有选择的,不管传播者是否意识到这一点。因此,我们说社会化也是一个操纵性权力实现的过程。
在罗伯特·达尔看来,操纵性权力主要表现为操纵性说服。"A不是向B传播真实信息而提供对选择的正确理解,而是企图操纵B的理解来说服B行动。当A在影响B时,在传播中故意歪曲、篡改或隐瞒A所知的事实的某些方面,而如果B知道了这些方面就会大大影响B的决定,这时就存在着操纵性的说服。"([美]罗伯特·达尔《现代政治分析》,58-59页)这种广告式的说服似乎丑化了政治的形象,但几乎所有的思想家都认为,操纵性说服是实现目的所必需的。不仅如此,无数个政治事件的发生与解释都存在操纵性说服。如美国前总统尼克松及其助手曾以此为理由来说明掩盖水门事件的做法是合理的。
(四)合法性权力
合法性是每一个政治体系都致力追求的。合法性是促使人们自愿服从命令的动机,不论这些命令是统治者个人签发的,还是以法律条文、规章或条例形式出现的。简单地说,合法性权力是为他人做决定的权利。如何实现合法性权力呢?主要是凭借强制力,通过信仰体系来实现。所谓信仰体系,就 是说明为什么某人或某些人应该服从某种统治的理论或意识形态,它为统治的合法性提供理论依据。有了合法性权力,决策者就无须借助威胁、许诺或操纵而颁布与执行他们的决定,权力客体将会接受决策者的权威。
因而,在合法性权力中,关键是权威。在政治上,权威是人们对享有权力的人的地位的认同和对其命令的服从。我们可以从日常生活中理解权威的作用。我 们说某人是权威,是指他在某个问题上比别人知道得多,如医生、科学家、建筑 师、律师。当人们认为他或她是某个领域的权威时,就会接受他或她的判断而不会去证伪其判断。医生不必向病人提供其诊断过程的详细证明,病人通常也接受医生的诊断或劝告。这样,真正的权威的决定不会受到怀疑。人们越是要求证明和解释,他们对权威的信任度就越低。
由于政治的制度化,政治权威通常存在于机构与过程之中。我们说某个领袖人物获得了合法性,首先是因为他占有职位的合法性。政治领袖的权威是由制度或法律的合法性确定的。这意味着,人们必须遵守合法性决策者的决定,而无论人们是否喜欢他们或他们的决定。这对任何政治体系都是至关重要的,因为合法 性赋予政治决策者的决定不必让每一个人都满意,而这种不满意又不至于激发起革命,从而保证政治体系的稳定性。由此,可以说,一个国家的政府拥有的权威的大小取决于政府内部的稳定性。政府的合法性越差,权力客体就越不服从其决定,那么政治领导人就越加依赖强制性权力、功利性权力和操纵性权力去实行控制。
政治领袖并不能简单地获取他们想要的权威。权威是由人民赋予的。无论是总统还是国王,没有人民的支持他们都无法统治。他们可以援引古老的传统、血缘关系或神权说来说明其统治的合法性,但是只有当他们的人民接受了他们的说 法时,他们的统治才具有合法性。
合法性通常需要某种特定的仪式或过程。在传统社会,皇帝的加冕或登基仪式标志着权力的有序转移。在现代资本主义社会,选举过程就赋予了谁获得替别人做出决定的权利。在社会主义社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给合法性权力补充能量的一种重要形式。
(五)人格型权力
人格型权力也叫影响力。如果权威来自人们对制度与过程的尊敬,那么影响力则来自人们对特殊类型的人的尊敬,这种人具有超凡的品质、个人魅力、启示力。
在日常生活中,一位有影响力的人能够运用他的人格的力量去控制他人。在政治学上,有一个专门的术语形容具有这种品格的人:卡里斯马(Charisma)。卡里斯马原指古代的宗教先知、战争英雄,是马克斯·韦伯把它引人政治学的。韦伯把现代政治运动和宗教活动中的"最伟大的"英雄、领袖、先知、救星、救世主都纳人卡里斯马概念来考虑。(参见[德]马克斯·韦伯:《经济与社会》,第241-242页)在现代政治学中,卡里斯马的范围被大大拓宽了,具有人格魅力的政治家都被称为卡里斯马型的政治家。20世纪的卡里斯马型人物至少应包括列宁、毛泽东、邓小平、邱吉尔、罗斯福,还有给世界带来灾难的希特勒。
具有人格型权力的人并不一定占居官职,人们对他们的服从主要是因为其人格因素。当然,在现代政治中,来自机构中的权威与来自个人的人格魅力往往是结合在一起的。比如,毛泽东和邓小平都是极具人格魅力的领袖人物,他们的影响力首先来自机构所赋予的权威,然而,他们获得这些权威又是因为他们具有人格上的影响力。因此,判明权威与影响力的先后或影响力从何处开始与权威从何处结束,并不是件容易的事。但有一点是值得注意的,有些政治领袖即使不占居官职却仍然享有极大的权力。
在分别探讨了权力的五种形态后,让我们再看一看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
在现实政治生活中,每一个国家都要使用不同的权力形式来保证人们服从政府的政策,因而,强制力经常出现于政治过程。在世界上许多地方,内乱、恐怖主义、暴力压迫等强制性力量是屡见不鲜的政治措施。在国际政治中,作为强制力的战争和战争威胁常被当做调整和平的方案。因此,从本质上说,权力可能是有害的,强制力则肯定是有害的,但又是必不可少的。为了实现某种原则,政府必定会惩罚或威胁违反原则的人。"人们可以断定,强制本质上是恶的, 但从非本质方面或作为工具来看,它在某些场合是可取的。某些影响力手段本质上是不合理的,但它们作为工具又是不可避免的。这两种属性之间的冲突是我们作为社会人和政治人的生活中最尖锐最麻烦的问题之一。"([美]罗伯特·达尔《现代政治分析》,67页)
为了减少这种麻烦和强制力所付出的高昂代价,权力必须以更复杂的面目出 现。统治者为了更经济地、更有效地达到预期效果,会利用合法性权力、影响力及功利性权力和操纵性权力。那么它们之间的主要关系是什么样的?
强制性权力和功利性权力是一个硬币的两面,这也就是我们平常所说的"软硬兼施"。比之复杂的是合法性权力与操纵性权力的关系。合法性权力常常来自宣传与政治社会化,人们通过政治学习而承认某一政治制度的权威。试想,儿童从父母、学校及其他社会化机构学习尊敬军人、警察、国家领导人,当儿童成长为成人后,该制度就获得了足够的权威去度过最艰难的时期。目睹新中国政治变 迁,我们会深深地感到中国共产党统治地位的合法性对战胜无数困难起了多么重要的作用。
操纵性权力能导致合法化,同样,合法化也有利于运用操纵性权力。合法化领袖更容易被信任,很多公民并不怀疑官方对有关政治与军事事件的解释。在目前世界上很多政治体系中,都存在这种基本的信任。但是,如果官方利用这种信任,通过歪曲或仅选择有利于政府的事实以实行更多的控制,从长远来看,则会导致政府权威性的下降。这种现象确实不容忽视。不过,应当认识到,任何政府在进行政治解释时都是有选择性的,这在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甚至过去的传统型国家都是一样的。1992年,英国的梅杰政府几次宣布英国的经济正在复苏,但其所依靠的经济指数并不可靠,事实上英国经济在1993年也未能走出低谷。
在我们分析影响力与权威时,已经强调过官职与个人的区别。但有一点是清楚的,卡里斯马(charisma,即有魅力的人)式的领袖人物的影响力非常之大,他不仅能获取官职、组织政府,甚至在他去世后仍然保持巨大的影响力。
四、政治权力的基础
不管权力主体以什么方式去行使权力,他都要以某种资源为后盾。正如权力的形式有多种一样,政治权力的基础也是多样的。 政治权力的基础是指取得和占有政治权力的资源或资本,主要包括武力、财富、技能、知识、动机等。
(一)武力
武力是政治权力的首要基础。武力本身是一种权力,但又不同于权力。政治权力是靠强制力去实行,因此,武力主要应被看成后盾。在封建社会的改朝换代之际,武力最强者得天下。革命要靠武力,因为"枪杆子里面出政权"。在一些发展中国家的现代化过程中,军队在国家生活中的作用是不容忽视的。但如何保证军队服从国家的利益、民族的利益,这是一个重大的现实问题。在中国,军队的行为原则是"党指挥枪",只有这样,才能保障共产党作为执政党的政治权力及中国作为统一国家的国家权力。
在国际政治中,作为国家实力象征的武力更是扮演着关键角色。在强权政治时代,"弱国无外交"的弱国首先是武力脆弱。当然,脆弱的武力是与其经济财富联系在一起的。
(二)财富
以财富的多少或对财富的占有方式来解释政治权力,是一个古老的、著名的、流传甚广和有说服力的解释模式。在诸多的解释中,马克思主义关于经济与政治权力的关系是最具历史意义的。马克思、恩格斯认为,政治活动产生的前提是物质生产活动,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大分工的出现培育了政治权力。而经济基础的性质决定着政治权力的性质,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和社会主义社会的不同的经济基础决定了各自不同的政治权力的性质。更为重要的是,经济权力制约着政治权力,因为一定阶级在经济领域内对其他阶级的支配权和控制权必然使其在政治领域中掌握对其他阶级的统治权。马克思在分析19世纪初英国政治时指出,英国工业阶级无论在议院中力量怎样微弱,但由于它在工业革命中逐步掌握了经济资源,实际上主导了英国社会生活的潮流,因而它"仍然是时局的真正主人"。"寡头政治无论如何都不能理解下面这一简单事实:政治权力只是经济权力的产物;使寡头政治让出经济权力的那个阶级必然也会争得政治权力。"(《马克思主义恩格斯全集》第9卷,80页)
政治权力的性质不但由经济决定着,政治权力的大小在很多时候也是由经济财富决定的。我们说某人、某机构的权力大,在很多时候是指他或它所控制的经济资源比较丰富或财政资源比较多,因为现实生活中人事权与财政权、物资权总是政治权力的最具体的表现。在资本主义社会,财富作为权力后盾的作用更为明显,因为总统之路是靠金钱铺垫的。没有足够的政治资金,一个政治家、一个政党就很难走向权力的顶峰,从而把其理想付诸实践。
在国际关系领域,邓小平说"财大才能气粗",生动地说明了贫富与国际地位的关系。美国之所以能阻挠联合国的某些事务,首先是因为它给钱最多;它之所以能在全球范围内调兵遣将,是因为它有雄厚的财力为后盾。目前的中国是一个地区性大国,而要成为全球性大国,中国必须卧薪尝胆,发展经济。邓小平1985年就说过:"从全局着眼,从国际大局和国内大局着眼来看问题"。(《邓小平文选》第3卷,126页)"先把经济搞上去,一切都好办。现在就是要硬着头皮把经济搞上去,就这么一个大局,一切都要服从这个大局。"(《邓小平文选》第3卷,129页)
(三)技能
两位获得大体相同资源或财富的人不可能行使等量的权力。一个经常可以见到的现象是,拥有大体相同的财富或社会地位的人在权力上会有很大的差别。这种现象可以通过其他资源的差异而得到说明,比如合法性、人格魅力、知识等。但是,政治技能是一个重要因素。在形式上,技能可以被当做权力的构成要素,但是我们一般还是把技能当做解释不同的领导人的权力差异的至关重要的因素。20世纪的一些著名政治家,如邱吉尔、戴高乐、肯尼迪、蓬皮杜、田中角荣,在争夺最高权力的过程中都运用了高超的政治谋略。
从马基雅维利到今天,虽然很多人致力于这方面的分析,但政治技能在权力分析中仍然是一个难以捉摸的问题。无论如何,政治技能对于个人权力的取得,政府的合法化宣传与社会化过程都是至关重要的。
(四)动机
动机是政治权力的重要基础,因为一个人是否有权力动机直接关系到他能否拥有权力,权力动机的大小在一定程度上关系到他的权力的大小。两个拥有相同资源的人可能因为不同的动机而行使不同量的权力,一位可能会运用他的资源去增加他的权力,另一位可能不这么做。另外,一个人权力的大小不仅与自己的权力动机有关,还与被控制者的动机相关。
动机是个人所渴望的体验或占有某种事物的愿望,是行为的动力。人类有各种动机,权力动机是个人对取得、占有或行使政治权力的一种愿望。权力动机是个人在政治社会化过程中形成的,因而,它的形成受到一系列因素的影响,诸如社会文化、政治制度、政治处境、情境诱因,以及其他目的。人在不同的成长环境中可能会形成强弱不同的权力动机。美国总统克林顿在14岁时被当时的肯尼迪总统接见时感到,只有成为总统,才能成为一个改变国家的人。对政治家的研究表明,早年的成长经历对一个人的权力动机有很大的影响。
(五)知识
"知识就是力量",这种"力量"在政治上就是以权力基础的身份出现。在政治上,我们说的知识不仅指一个人读书的多少,还指他占有的信息量和资料的多少。在信息时代,信息是权力的重要基础。
这里,首先设想一下一个工业部门在政府运转中的作用。比如一个能源部,其职责是控制石油工业,为此,它会不断地得到有关石油生产、储藏及提炼能力的信息。政府如何获得这种信息呢?必须依靠主管部门。控制这种信息的主管可能会说:"如果你想得到该工业的最高信息和统计资源,必须依靠我们。"这并不意味着政府和公众失去了对该主管部门的控制,而是说该部门的主管会向政府提供有利于本行业的信息。所以,事实上,那些具有更多知识(有时甚至垄断某种知识)的人总是能够更好地控制局面。这也说明那些追求更多权力的单位,为何总是力图控制信息和信息的来源。
作为政治权力的资源,还有其他一些因素,比如关系。这里的关系不但指个人的社会关系,还包括政党关系、对国家权力有影响的民族关系等。
总之,随着政治过程的复杂化,必须审慎地对待作为政治权力基础的诸多因素。越来越多的政治活动需要的是技巧和专门知识,而不是权力的最原始的形式暴力或武力。在传播信息的过程中,技巧是操纵性权力的一个重要基础。如何作出可信的威胁和让人信任的承诺同样需要技巧和艺术。一句话,成功的政治活动并不是显示令人生畏的力量,而是更多地运用技巧与知识的过程。但要记住,建立在财富之上的暴力永远是权力运动的最坚实的后盾。
五、政治权力的功能
所谓政治权力的功能,主要是指政治权力的功效与作用。政治权力作为一种支配和控制力量,是政治的核心。它具有重要的作用。
1、政治权力具有对社会资源进行强制性分配的功能。社会资源和社会产品是人们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社会资源主要包括三个方面:(1)经济资源,主要有土地、矿藏、森林、水源和人口等自然资源。(2)政治资源,主要有政治地位、政治职位、政治荣誉、政治权利、政治利益等。(3)文化资源,主要有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成果、文化遗产和文艺作品等。社会产品主要是指劳动生产物。即人们通过有目的的生产劳动所创造的物质资料。由于人们的生产活动总是在一定生产关系下进行的,因此,一切劳动产品都是社会产品。社会资源和社会产品构成社会财富。社会资源和社会产品都是有限的,前者受自然、历史条件的限制,后者受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的限制,因此,人类社会的发展中,有很长时间这种社会资源和社会产品不能完全满足人们的需要。人们为了生存和发展,总要千方百计去争取更多地占有这些资源和产品,于是,产生了利益的对立。为了避免利益对立而造成的冲突,就需要对有限的社会资源和产品进行强制性的分配。政治权力就是进行这种强制性分配的力量。
政治权力以国家的名义,以政策或法律的形式,规定自然资源的归属,对自然资源进行强制性分配;规定基本的经济制度,对社会收益进行分配;确定政治制度,对社会的政治资源和其他非经济利益进行分配;规定思想文化制度,对文化资源进行分配;还通过规定国际外交政策和外交行为,参与国际资源分配。
政治权力执行这种功能的根本目的是,使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对社会资源和社会产品的占有制度化,使其既得利益合法化,使社会资源和社会产品的分配更符合其自身的利益和愿望,防止其他政治主体的侵犯。从根本上维持统治阶级的地位和利益。
2、政治权力具有社会纽带和粘合剂的功能。一方面,人们的生存和发展要求社会的有序。另一方面,由于利益的分裂和对立,又形成若干相互矛盾的社会集团(阶级),所以,在阶级社会里,常常发生利益的冲突和对立,造成社会的无序。这首先会影响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的利益,同时,持续下去,也会影响人们的生产和发展。因此,需要有一种力量,使利益对立和利益不同的社会集团,能粘合在一起,维持一种能够接受的秩序,使社会得以存在和发展。在阶级社会里政治权力就是具有这种粘合剂功能的社会力量。
政治权力凭借其掌握的国家暴力机器为后盾,制定各种政策和规范,或确认以往的政策和规范,如法律规范、道德规范等等,调节各阶级、各社会集团及个人之间利益关系,缓和它们之间的矛盾,规范它们的行为,使不同的利益主体的要求和行为,纳入到统治阶级能够允许的秩序中。同时,政治权力还通过各种媒体,向人们推行统治阶级的价值观,使人们认为遵守现行政策和行为规范是应该的,从而自觉遵守这些行为规范,维护社会秩序。此外,政治权力还以军队、警察、法庭等手段,对那些破坏现行社会秩序的集团或个人,予以惩戒,平息社会冲突,使社会控制在秩序之内。政治权力还运用奖励手段,诱导人们不发生不正常行为。总之,正是政治权力这种纽带和粘合剂的功能,使社会的不同利益者粘合在一起,形成一体化的有序社会,避免社会在冲突中解体。
3、政治权力具有对经济的巨大反作用功能。政治权力不能构成推动社会前进的根本性力量,不能改变社会历史的进程和运行方向,但是,政治权力对社会经济的发展却有着巨大反作用。所以,恩格斯曾明确指出:"如果政治权力在经济上是无能为力的,那么我们何必要为无产阶级的政治专政而斗争呢?暴力(即国家权力)也是一种经济力量"。(《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705页)
政治权力对经济的反作用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第一,政治权力的归属对社会经济基础的确立产生直接的影响,对社会生产力的发展速度产生间接影响。上面说过,经济基础是获取和维护政治权力的基础。但是,新的经济关系要最后确立为社会的经济基础,又在一定程度上依赖于政治权力的归属。如果代表新的经济关系的阶级,不掌握政治权力,其经济关系也难以确立为该社会的经济基础。特别是社会主义社会的经济基础,只能在无产阶级取得政权后才能确立。而新的经济基础又会对生产力的发展起促进作用。所以,政治权力通过确立新的经济基础来间接作用于生产力。
第二,政治权力可以沿着经济发展的方向起作用,就会促进经济发展。这里所说的经济发展方向就是指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的要求,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在这种情况下,政治权力通过各种手段维护生产关系,就可以促进经济的发展。在人类历史的发展中,政治权力更替后往往很长一段时间,都会起着这样的作用。
第三,政治权力也可以沿着经济发展相反的方向起作用,就会阻碍经济发展。这里所说的经济发展的相反方向是指生产关系已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要求,对生产力的发展起着阻碍作用。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政治权力继续采取各种手段来维护已经过时的生产关系,就是沿经济发展的相反方向起作用,就会阻碍经济的发展,在人类历史发展的长河中,这种情况也屡见不鲜。
4、政治权力还具有管理社会的功能。对整个社会进行管理,本不是政治权力自身本质的功能,但在阶级社会里,只能由政治权力履行这一公共权力的功能。政治权力对社会的管理表现为多方面,最重要的有对经济的调节管理。如通过制定一定的方针政策,对社会经济结构进行调节;制定有关法律法规,规范经济行为,使经济在有序中竞争和运行;组织发展大型公共工程,优化经济发展的环境和条件等。政治权力对社会的管理功能还表现在对人与自然关系的调节。如保护生态平衡;保护环境卫生;保护自然资源以及对破坏环境卫生行为予以惩罚等都属于这种功能。 政治权力对社会的管理功能还表现为对人口的调节,如计划生育,对老年、儿童的保护,对丧失劳动能力者的抚恤等等。
此外,政治权力还具有进行国际交往,参与维护国际秩序等功能。
正因为政治权力具有重要的功能,所以,它才能成为政治的核心,也才成为各社会集团和个人追求的目标。
第二节 政治权力的运行
这是从动态的角度分析和考察政治权力。所谓政治权力的运行,就是指政治权力主体行使政治权力的过程。具体说,就是指从政治权力主体发出影响力到收到一定效果之间的过程。换句话说,就是政治权力主体对政治权力客体施加支配或制约作用的过程。是政治权力主体的意志和行为的体现。在政治权力的运行过程中常常充满了控制与反控制、作用与反作用的斗争。
一、政治权力运行的要素
政治权力和其他权力一样,是在运行中实现的。政治权力不运行,也就是政治权力不使用,也就等于没有权力。因此,政治权力是一定会运行的。
政治权力的运行包括四方面要素:
1.政治权力运行的方向,即必须明确政治权力的指向,也就是说要明确政治权力施加影响的对象。如果对象都不明确,政治权力就没有目标,也就无法运行。
2.政治权力运行的目的,即必须明确行使政治权力所要实现的利益或要求,如果行使权力得不到好处,政治权力就没有运行的动力。
3.意志。即行使政治权力的决心和强烈的愿望。如果政治权力主体没有决心对政治权力客体施加影响,那么,政治权力也不可能运行。
4.行使权力的方式或手段。即政治权力主体必须采取适当的方式或手段,对政治权力客体施加影响。如果方式不当,影响不力或根本没有办法对确定的政治权力对象施加影响,那么,政治权力也不可能运行。
总之,只有以上四种因素结合起来,才能推动政治权力的运行,形成一定的权力关系。
二、政治权力运行的原则
政治权力的运行,还需遵循一定的原则。违背了这些原则,往往会造成权力的滥用或权力的无效。这些原则主要有:
1.政治权力的适度原则。即政治权力主体的权力要有一个界限的规定。在规定的权限内进行权力介入。否则,无限制的行使权力或对应该行使权力的客体不去行使权力,就会造成权力运行的失败。
2.政治权力运行的层级原则。即政治权力主体要按一定的层级行使权力。这种层级要与特定政治共同体构成的层级相一致。各层级的权力也要有界限的规定性,不可越级行使。如不按层级或打破层级行使,也会造成权力不达(权力达不到要作用的对象)或权力运行混乱。
3.政治权力运行的时效原则。即政治权力主体发出的影响力要在一定时间达到政治权力的客体,并发生作用,收到预期的效果。如不能在有效时间达到政治权力客体,就不能称其为政治权力了。在时间上的中断,意味着权力的中断,权力中断后很难恢复到原有状态。一般说,政治权力的中间层级越多,权力运行的迟滞现象就越严重,权力的效能就越低,权力运行要避免迟滞。权力的层级过少,就会形成权力的过分集中或专制,也会造成权力失误。因此,为避免权力的迟滞和专制,就要设置适当的层级,而且,权力在运行时,随着时间的推移会产生消耗和磨损,因此,需要不断补充能量,强化影响力。
4.政治权力运行的法制原则。即政治权力主体要依法行使权力。政治权力的行使者、权力的范围、职能和程序,一般都由一定的法律加以规定。政治权力要依照一定的法律规定来运行,才能保证政治权力运行的有序性,形成稳定的权力格局,否则,权力运行就会失去正常状态,造成政局动荡。
5.政治权力运行的责任原则。即政治权力主体在行使权力的同时,就要对权力行使中可能造成的损失和风险承担责任。以此防止权力的滥用和权力的不力。
政治权力一旦开始运行,就必然要产生一定的后果。政治权力作用客体的结果可能有四种情况:(1)政治权力基本上能被权力客体吸收。即权力客体的行为基本上按照政治权力主体的要求进行,使权力主体的目的得以实现。(2)政治权力大部分被吸收。即政治权力客体的行为大部分按照政治权力主体的要求进行,符合权力主体的利益。但仍有少部分不被接受,对这部分,权力客体或者不予执行;或者被反弹回去,对政治权力主体不满,造成权力主体一定利益的损失。(3)政治权力少部分被权力客体吸收。即权力客体只在某个别方面按权力主体的要求行为,大部分不予理睬,这样,权力主体没有达到目的。(4)政治权力全部或基本被权力客体反弹回来,造成权力客体的敌对行为,这样,不仅权力化为乌有,而且可能会反客为主,使政治权力主体地位不稳。所以,政治权力运行中是有风险的,需谨慎从事。以上四种结果反映了政治权力客体的四种态度。第一种是拥护者,第二、三种是中间派,第四种则是反对派或者是敌对势力。如果政治权力主体的最高层级,经常感到反弹的作用,那就表明政权存在问题,政权不稳。
政治权力运行中还有个计量问题,即如何衡量权力大小的问题。一般说,权力的计量很困难,这是由政治权力的模糊性、复杂性和相对性决定的。但在实践过程中常常需要计量,以衡量政治权力的效力。目前,西方学者提出了许多计量方法,如博弈论标准、经济学标准、牛顿标准等。但没有一种公认的、准确的标准。我们认为,权力的计量涉及以下因素:(1)政治权力主体的因素:这方面在计量时的情况是:越处于权力主体的中心地位,其权力就越大;行使同一种权力的人数越少,每个人占有的权力就越大;权力的层级越少,权力越集中,最高层级的主体,权力就越大;在行使权力时,受到的限度越小,越有最终决定权,其权力就越大;权力的行使者,信度越高,影响越大,其权力也就越大。(2)政治权力的行使范围因素:权力所能支配和控制的范围越广,支配的越多,其权力就越大;管辖的机构越多,控制的事务也重要,其权力也就越大。(3)政治权力的结果因素:政治权力主体的要求实现的越多,其利益实现的越多,其权力就越大。这方面有几种情况:客体无条件服从,说明权力大;有条件服从(讨价还价),说明权力有限;阳奉阴违、公开对抗,说明权力丧失。这种因素是决定性的因素,也是根本的因素。(4)权力运行的结构因素:运行的结构越复杂、层级越多,每一权力行使者的权力越小。权力运行的障碍的大小、投入和消耗比例的大小、权力中断后持续时间的长短。权力能量追加的难易等都是衡量权力大小的因素。
三、政治权力的运行过程
政治权力始终处于运行之中。政治权力的运行一般包括某一政治主体获得、巩固、行使政治权力和政治权力的终结四个阶段。
(一)政治权力的获得
政治权力的获得是政治权力运行的开始。要实现政治目的,首先必须取得政治权力,只有先取之才能用之。
1、获得政治权力的条件。除了一般的公民权外,取得其它政治权力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
主观条件。首先,政治主体必须有获取权力的动机。如果一个政治主体连政治动机都没有,就根本谈不上获取政治权力。其次,政治主体要有较高的社会地位和威望,有丰富的社会经验和专业知识,有掌握政治权力的能力和运用政治权力的气质和作 风。作为工人阶级的政治主体,要获取政治权力还必须有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觉悟。
组织条件。组织是权力的载体。政治权力体现为,在政治组织中对领导职位的占有和对领导角色的扮演。组织又是取得权力的依靠力量。政治权力是一种群体性权力,表现为群体对群体。 因此,政治主体只有通过组织的支持和拥护才能获取政治权力,仅靠个人是无能为力的。
社会条件。政治权力的获得,除了要依靠组织的支持外,还 必须依靠群众的支持。这里的群众包括两部分人,一部分是与获 取政治权力的主体的利益一致的那一部分群众;另一部分是,政治主体获取权力后将获得利益的那一部分群众。这两部分群众是政治主体获取政治权力的社会基础,没有他们的支持和认可,就 不能获得有效的政治权力。
2、获取政治权力的方式。历史上和现代各国政治主体取得权力的主要途径有:
血缘继承。通过血缘关系继承政治权力,这是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取得国家的最高统治权和贵族权力的主要方式。
暴力夺取。政治权力本身就是以暴力为后盾的支配力,拥有了一定的暴力手段就有可能夺取政治权力。历史上不同阶级性质国家的更替基本上都是采取这种方式实现的。同一阶级的政治主体往往也采取这种方式去取得国家的最高统治权,宫廷政变就是统治阶级内部争夺权力的主要方式之一。
通过选举获得。选举是实行民主政治的国家中,政治主体取得政治权力的主要方式。一般来说,通过选举获得政治权力和实行政治权力的转移是比较公平的,所以选举越来越受到各种政党和政治家的高度重视。
依靠财富取得。通过财富取得政治权力有两种情况,一是用金钱买得官职,买得了某种官职,也就取得了某种政治权力。这是封建社会取得权力的一种重要方式。二是财富占有者用贿赂手段收买掌权中的代理人,通过代理人维护财富占有者的利益。
通过任命取得。无论是在封建社会,还是在资本主义国家和社会主义国家,任命都是政治主体取得政治权力的常见方式。封建社会,除国王(皇帝)以外的所有官吏都是国王任命的。在实行民主政治的资本主义国家和社会主义国家,除必须由选举产生的立法代表和官员以外,许多官员也是由任命产生的。
(二)政治权力的巩固
维护和巩固政治权力是获得政治权力的继续,也是行使政治权力的保证。由于政治权力具有特殊的功能,凯觎政治权力的大有人在,所以在政治舞台上对掌握政治权力的主体的挑战始终不断。如果不注意维护和巩固已经获得的政治权力,就可能得而复失。怎样才能巩固已经获得的政治权力呢?首先,要维护政治权力主体所代表的阶级、阶层和政治集团的利益,实现他们的要求和愿望。任何一个政治主体要获取政治权力都必须得到他所在的阶级和他所代表的阶层和政治集团的支持,要维护和巩固已经获得的权力,就必须得到支持者们的继续支持,并扩大支持面。继续得到支持者支持的条件就是实现支持者的要求,维护他们的利益。
其次,满足政治权力对象的某些合理的利益需要和要求。政治权力的作用以对方的服从为条件,没有客体对支配的接受和服从,政治权力就不能实现。使对方服从权力的基本方式有两种:一是满足对方的合理的利益需要和要求,以达到对方对支配权的认可;二是以强制力强迫对方服从,对方在无奈的情况下屈从。前一种方式付出的代价小,得人心,更有利于政治权力的维护和巩固。对于国家政治主体来说,暴力强制是巩固国家权力的重要方式,但如果滥用暴力,就会失去民心,失去人民的支持,不但不能巩固权力,反而会很快失去权力。
第三,要注意政治权力主体内部的团结和统一。俗话说,团结就是力量,这一名言对于政治权力的巩固也同样适用。政治权力主体内部的团结和统一,必然增加主体的内聚力,使权力的势能增大,实力增强。如果主体内部分裂、不团结或者进行无休止的、无原则的斗争,增大内耗,就会使政治权力的实力下降,动摇权力主体的地位,以至失去权力。
第四,建立统一战线,增强实力。在现实的社会中,有多种政治权力,各种政治权力都处于相互联系和作用之中,任何一种政治权力的运行都会受到其他政治权力的影响和制约。这就要求政治权力的主体认识和分析各种政治权力及其主体在社会政治生活中的地位和实力,分清哪些是可以团结的同盟者,哪些是威胁自己权力地位的敌对势力,从而团结同盟者,建立统一战线,削弱敌对势力的能量,增强自己的实力。
(三)政治权力的行使
获得和维护政治权力都是为了行使。实际上,政治权力获得 的开始也就政治权力的行使的开始,政治权力的行使贯穿在运行过程的始终。但从逻辑上讲,只有在获得并维护了政治权力基础上才能有政治权力的行使。从这个意义上说,政治权力的行使也是它运行过程的一个环节。
政治权力行使的目的问题是首先要解决的一个问题。任何政治权力的行使都有特定的目的,问题在于怎样保证目的的正确性。政治权力行使目的正确性的根本点是根据政治权力的本质特性确定行使目的。政治权力的一个主要特性是它的群体性、公共性和阶级性。在民主国家,国家的政治权力还具有人民性,人民是国家政治权力的主体。这些特性决定了政治权力运行的方向和目的,是维护阶级的政治统治,维护国家、民族和人民的利益,而不能用于少数人的私利。作为社会主义国家的政治权力主体,必须把为人民谋利益、谋幸福放在首位,这是掌握和行使政治权力的出发点和最终归宿。
怎样实现目的呢?这就涉及行使政治权力的方式问题。通观中外历史,行使政治权力的主要方式有:(1)说服的方式。政治主体用某种政治理论、政治价值观的宣传、教育和说服,使客体的知觉和理解发生变化,使其接受政治主体的意图,按政治主体的意图行动。(2)奖惩的方式。政治主体通过物质、金钱的奖励或处罚,使客体产生对奖赏的希望和对处罚的恐惧而接受主体的支配。(3)选举的方式。述举既是政治主体获取权力的方式,又是许多主体,尤其是公民行使权力的主要方式。(4)制订法律、政策和发表政见的方式。政治主体通过制订法律(国家政权主体)和政策去规范人们的行为,通过发表政见去影响人们的认识和行为。这是国家的政权主体、政党和政治家行使政治权力的基本方式。(5)压力方式。即采取震慑和威胁的方式迫使对方接受要求或改变行为。例如,国家政权主体把拥有的暴力工具放在适当的位置,使其处于张而不发的状态,迫使对方接受要求或改变行为;政党、社会政治团体为了达到某种目的和要求,采取集 会、游行和罢工等方式对政府施加压力等等。(6)暴力方式。暴力是政治权力发生作用的基础和凭借力量,是行使政治权力的特殊方式。主要有军事政变、暗杀、暴力革命和武装起义等形式。暴力 方式总是伴随着流血和死亡。上述方式可以分为三大类即和平的方式(前四种)、压力的方式、暴力的方式。
(四)政治权力的终结
政治权力的终结是指原政治权力主体权力的丧失或移交给另一个政治权力主体的政治现象。就一个政治主体从获取、维护到行使政治权力的过程而言,这是政治权力的终结。
从古今中外的政治实践来看,政治权力的终结大体可分为被迫的、主动的和按既定程序移交等方式。由于政治权力终结的方式不同,对社会的影响也不同。被迫地丧失政治权力的方式有两种,即革命的方式和政变的方式。前者给政治制度、政策及社会其他方面带来较深刻的变化;而后者基本上是在原有制度范围内的权力之争,但也有可能往革命的方向发展。所谓主动的方式也有两种,即任命制的方式和禅让的方式。采用这两种方式移交权力,一般不能发生政治制度、政策等方面的重大变化。因为主动指定继任者的政治主体不大可能选定自己的政敌,而对继任者来说,一般总是要维护前任的政治主张。按既定程序移交权力的方式,则主要是选举制。用这种方式而产生的政治权力更迭,虽然在政策等方面有可能发生很大变化。,但在政治制度等方面不会发生重大变化。因为这是在承认现存政治制度下的政治活动。但也有例外,如希特勒通过民主选举获取总理的职位,他却把民主政治体制变成了法西斯独裁制。
分析政治权力终结的意义在于,分析不同的终结方式对社会结构、社会制度和基本政策所产生的不同影响,从而有目的地选择最有利于社会发展与进步又最少社会破坏的方式更替政治权力的主体。
政治权力的获得、巩固、行使和终结是政治权力运行的基本过程。政治权力的获得、巩固、行使、终结和再获得、巩固、行使和终结,如此往复,是政治权力运行的基本规律之一。
四、政治权力运行的方式
政治权力到底是如何运作的呢?这关系到政治权力的结构。而政治权力的结构又与政治权力主体的结构有着密切的联系,因此,政治权力的作用方式建构在权力结构与权力主体结构之上。从政治权力的结构方面来说,涉及的要素有:
(一)权力作用的方向和方式
作为一种政治力量,权力有一个指向问题,即权力运行的轨道。而权力作用无论采取什么方式,都充实或支撑着这一轨道,否则,权力的指向性就是抽象的。政治权力作用的基本方式有三种,即和平方式、暴力方式和准暴力方式。
1、和平方式。和平方式是政治权力作用的主要方式。政治权力主体与客体之间是一种支配与服从的关系,只有当一方接受另一方支配时,政治权力的作用才算得到了实现,如果对方不服从,政治权力的目的就没有达到。所以,政治权力的作用是以对方的不反抗和无力反抗为条件的,这是政治权力作用的一大特点。社会政治生活表明,政治权力只有在和平环境中才能充分发挥作用。政治权力作用的和平方式主要包括:发表政见,选举活动,院外活动以及国家、政党的日常管理活动和对作出有利于它的行为的各种奖励措施等。
2、暴力方式。暴力方式是政治权力作用的特殊形式。政治权力的作用除了依靠人们对它的信赖外,就要依靠暴力。暴力是政治权力起作用的基础。在一般情况下,政治权力是不使用暴力的,只有当他的支配作用不奏效时才使用。从实际政治过程看,政治权力都是在恢复它对对方的支配能力,或是扩大自己的作用范围,夺取更高层次的政治权力时使用。暴力的出现表明政治权力已处于生死的边缘。这是从政治权力的总体上讲的。国家权力是一个例外,由于它掌握有军队、警察等暴力机关,即使在平时也可以运用这些暴力来镇压局部地区的动乱,这种镇压活动并不一定说明它行将灭亡。政党在个别情况下也采用过暗杀。其余各种政治权力不直接掌握军队、警察,当然就无法做到这一点。政治权力作用的暴力方式主要包括:武装起义、暴力革命、军事政变以及暗杀等恐怖活动。
3、准暴力方式。准暴力方式又称为压力方式,它介于上述两种方式之间。政治权力一般是不轻易使用暴力的,为了使对方感受到自己的实力,常常通过一定途径来显示自己的力量,造成一种压力,迫使对方服从自己的支配。各种政治权力在自己的某种利益得不到满足时,常常使自己所拥有的暴力处于"张而不发"的状态,迫使对方改变原定决策,为自己利益的实现开辟新途径。如国家众多的惩罚措施,政党、社团组织的集会、游行、罢工等均属此类。
(二)权力运行的层次
权力主体对权力客体的作用有时是直接的、有时是间接的,并且在大多数情况下是间接作用的。在间接作用过程中,从权力主体到权力客体之间会有许多中间环节。例如中国行政系统的权力主体结构的层次依次为:中央、省政府、行署(市政府)、县(县级市)政府、乡政府。在多数情况下,中央的命令是要由最基础的政府去执行的,因而,如何保证中央的命令在基层得到有效贯彻和执行,而不至于被偏向或变形,就是政治学、管理科学要研究的重大课题。权力的这种层次性最好地表明了权力的结构。
(三)权力运动的时间性
时间是衡量权力作用的坐标。就某种具体的权力(如政策)来说,如果在一定的时间内不能为最终的权力客体接受,或达不到权力客体那里,这种权力就化为乌有。而要保持某种权力的连续性,如国家的权力、政党的权力、领袖个人的权力,随着时间的推移,要不断地对其补充能量。资本主义国家定期的大选,中国定期的党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会,都是补充权力能量的过程。其实,中央政府权威的保持不仅要靠合法性的定期的能量补充,更重要的是要保证日常政策的连续性和有效性。政策没有连续性,给人造成不稳定的印象;政策执行的不得力,下级层次的权力主体就会出现反权力倾向,从而削弱中央政府的权威。
(四)权力作用的结果
权力运动的结果与权力作用的方式、权力的层次及时间都有密切的联系。权力作用的结果大致有以下几种情况:全部吸收或基本吸收;大部分吸收,少部分反射;少部分吸收,大部分反射;全部或基本上反射。
政治权力的结构对我们研究现实政治生活很有意义。但从上面的分析可以知道,权力的结构离不开政治权力主体的结构。首先,权力在政治主体的结构内运行,权力的大小取决于政治主体的层次,层次越高,在其框架内运行的权力影响的规模就越广泛,如各种政治主体都在国家范围内互相作用,因而国家权力是各阶级最终争夺的最高权力。
其次,政治主体是多元的,这也决定了政治权力的层次性。如前所述,行政系统是由不同的等级构成的,形成了上下级的权力关系。就是在统治阶级内部,也有核心与外围之分,从而形成了制约性的权力关系。
2、双边关系与多边关系。这是对上下关系与平行关系的进一步说明。双边关系只有一个权力主体和一个权力客体(即上面的A式)。这种关系是一方命令,一方服从。但命令是否有效,往往取决于权力客体的反应。多边关系是三个行动者构成的权力关系(即上面的B式、C式和 D式)多边关系显然要比双边关系复杂,同时也是现实政治中最常见的。
3、依赖关系与独立关系。依赖的权力关系指权力主体与权力客体的关系相互依存,如政党与群众之间的权力关系。这种关系要求达到的境界是权力主体行使权力靠的是影响与说服、诱导,权力客体的服从是自愿的。这是一种比较常见的权力关系。如果权力主体与权力客体形成对峙局面,就不再是依赖关系了,而是冲突关系。
独立的权力关系是相对而言的,主要是指权力客体的服从往往是无条件的,不能讨价还价,无所谓同意,如专制君主的权力与法西斯政权。说独立的关系是相对的,是因为"民可载舟,亦可覆舟"。在国际政治中,独立的权力关系是指大国对小国的强权政治。
4、非均衡与均衡关系。政治等级结构中的权力关系往往是非均衡的,这是由其性质决定的。比较复杂的是均衡的权力关系。在国内政治中,美国的三权分立体制是比较典型的均衡权力关系。在多党制国家,均衡的权力关系更为常见,而这种均衡却会给政治运转带来困难,因而需要政党联合来打破均衡的局面。在国际政治中,均衡关系可以维持和平。例如,如果中国不在60年代发展核武器,就很难保证中国的国际地位。
5、冲突关系与协调关系。政治的性质决定了冲突关系无处不在。假设权力或某种价值是人们所求的,而权力或价值是有限的,追求这些资源的人又是众多的,从而必定形成冲突关系。而为了各方的利益,各方需要有妥协精神。因此,无论是在国内政治还是在国际政治中,冲突与协调都是权力关系中的普遍现象。例如中美之间的矛盾和协调。
第三节 权力的腐败与制约
腐败,正在渗入各国政治、经济、文化生活的各个领域,日益成为社会改革的阻碍和腐蚀剂。腐败,使每一种财富在生长之际便已成为多数人可望而不可及的奢侈品。它将富有转为堕落,使贫困陷入绝境;它动摇着国家权威的基石--法律,威胁着政治制度的稳定,瓦解着国家的经济实力,削弱着教育的示范作用,引发出社会伦理的种种危机。腐败与反腐败的斗争使权力腐败与权力制约问题的研究成为政治学的一个重要的话题。
一、权力腐败的实质与根源
几千年来,人类一直在谈论腐败,研究腐败,反对腐败。但对什么是腐败,则众说纷纭,莫衷一是。"腐败"一词原意指物质的一种化学运动状态,即事物由原初的纯粹状态而变质和腐烂。后来逐渐演变为泛指人类的道德行为或社会风气的败坏和堕落。在现代社会中,"腐败"概念一般作为"权力腐败"概念的简称。仅《牛津英语词典》就下了9个 定义,至于专家学者见仁见智的论断那就不可胜数了。有的从伦理 道德的角度加以定义;有的从权力运用的角度定义;有的从法律调 整的角度定义;有的从经济学需求、供应和交换的角度定义;还有的以公共利益为中心定义……但不管人们从什么角度去认识腐 败,我们都可以看出这样一些带共同性的东西:第一,腐败的基础是利用公众和社会赋予的公共权力,没有公共权力,就不可能有巧取豪夺的机会和条件。第二,腐败是对他人或社会公共利益的侵占 或损害,否则就不会引起公众的愤恨和不满。第三,腐败必定是对社会制度、法律和道德规范的违反和亵渎,是对他人的基本权利的侵犯,否则,就不会出现反腐败的斗争。所以腐败就是国家公职人员对公共权力的非公共利用,是以公共权力的运用超出社会制度、法律或道德规范允许的范围为前提,为个人或小集团谋私利,对他人及社会造成损害的行为。在政治学上,腐败就是权力行使者违背公有权力行使的应用界限和目标,将公有权力变为个人或小集团的私有资源并谋取私利的堕落行为。腐败一般都是以权力与金钱的结合为基础,表现为权力转化为金钱、金钱腐化权力的逻辑过程,即经济的腐败。腐败还可以表现为政治腐败,即国家权力失去其社会和阶级职能,甚至异化为少数个人或集团谋取私利的政治工具。腐败可以表现为组织腐败,即在国家公务人员任用上为个人目的拉帮结派,结党营私,任人唯亲,排除异己。腐败还可以表现为生活作风的腐败,即在个人生活作风上不勤政为民,不精忠报国,而是贪图安逸、追求享受、沉溺色情、穷奢极欲、挥霍浪费。腐败的表现方式视具体历史环境而定,有时候是以一种表现形式为主导,附带其他表现形式,有时候则是多种表现形式的综合。因此腐败最大的特点是国家权力的滥用;腐败是全社会公共利益的净损失,通常表现为"权钱交易"。
腐败的实质在当代社会表现得非常明显。处于公共部门某个特殊位置上的个人、组织、机构,出于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动机,既能以互给便利、"私事公办"、"公事私办"等合法交易方式,也能以贪污、贿赂、回扣、后门等权钱情法间的非合法交易方式,为自身谋求额外利益。在社会公共资源总量约束下,这些额外利益只能是私化了的公共利益,而可能被权力滥用私化的公共利益就是公共权力租。无论从社会资源配置的效率、政治经济体制运行的合理性还是其他标准衡量,寻租本身都是消耗了公共社会资源,却只增进了某些个人利益和特殊利益的行为。
腐败产生的现实基础和条件可以概述为以下几点。首先,国家权力同与之对立的公民权力均以社会物质财富为本原,因而在量上具有"相互转化、此消彼长"的对应关系。这是腐败得以可能的真实的物质基础。国家权力的滥用导致公共财富的私化,而私化的公共财富就构成了租源。其次,任何得益于某项权力运行的个人或集团都有动用其可动用的社会资源,影响该项权力运行的动机或倾向,这是腐败产生的主观条件。再次,权力不适当的垄断使权力运行与公共利益的"漏出"联系了起来,这是腐败的客观条件。最后,寻租动机不会自动实现,只有公共权力的实际滥用才是腐败得以完成的契机和关键。
二、政治权力的制约
权力制约的观点早在古希腊雅典城邦制和古罗马共和制时代就已萌芽,马基雅维里等人甚至还论述过权力制约对防止腐败专制的作用,而洛克和孟德斯鸠则最早系统地阐述了分权制衡的政治哲学:权力的无限制运用必然导致政治体制的不稳和腐败专制的发生,而防止权力滥用的根本办法就是"以权力约束权力"。在现代西方政治学中,权力制约与代议制、选举制共同构成现代民主的三块基石。
从根本上说,权力制约的必要性、合理性、有效性是以国家权力异化或其异化趋势为前提的。所谓国家权力异化指的是国家权力来自公民权力,与公民权力分化并独立地凌驾于公民权力之上,最后走向公民利益的反面。异化与分化或独立化,还远不能说明权力制约的必要性与合理性。如果没有国家权力走向公民利益的反面而出现异化或其趋势,就不需要也不可能有权力制约。
由于个人利益或特殊利益与公共利益构成一对矛盾,它必然要在权力的建立、运转和更迭中表现出来。因此,权力制约进一步假定其目标在于通过权力制约机制解决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间的矛盾,实现全社会公共利益的最大化。所谓权力制约,就是要将代表全社会公共利益的国家权力分割成代表公共利益不同方面、不同层次的若干特殊权力,使这些权力在既彼此独立又相互制约的均衡中共同维护和实现全社会公共利益。由于具有特殊利益的权力个人或机构总要谋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因此,在有效率的政治体制中,为了防止特殊权力损害公共利益,就必须作出一套制度安排,在特殊权力间建立彼此制约的制度张力,以确保那些谋求个人利益或特殊利益最大化的自利行为在有限理性指导下的博弈中恰好实现公共利益的最大化,而适当分割后的权力也只有在彼此制约的制度张力中才能真正实现权力制约的目标。
人类几千年的文明史表明,权力既可以被用于治国安邦,也可以被用于祸国殃民;既可以给人类社会带来巨大的利益,也能够给人类社会造成深重的灾难。为了减少乃至杜绝权力的负面效应,人类从古到今对此进行了长期的追寻与探索。无数事实雄辩地向人们昭示这样一个真理:正如没有绝对的自由一样,也没有绝对的权力,凡是权力都应当受到制约。在个人利益和公共利益还存在着差异的社会里,在权力的所有者与权力的行使者还处于相对分离的状态下,只有尚未建立起有效制约机制的权力,没有根本不必接受任何制约的特殊权力。历史和现实已经判明,这一真理并没有因为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而失去价值。
权力制约所以具有限制和约束权力的功能,是由其内在的本质要求决定的。换句话说,权力制约机制只有符合其内在的本质要求,才是货真价实的,其运行才能达到预期的目的,否则就是有名无实的,徒劳无益的。这些本质要求包括:(1)制约主体活动的独立性。即制约主体依法独立行使制约权,不受其他任何机关、组织和个人的非法干涉。权力作为一种强制力量,表现为制约者对被制约者的限制,要求制约者只向赋予其制约权的组织负责,独立地行使自己的职权,它包括组织机构依法设置的独立性,工作人员依法任命的独立性,制约活动依法进行的独立性。制约主体一旦失去了这种独立性,就会蜕变为权力的附庸,制约活动就会失去应有的效力 。(2)制约对象活动的公开性。即依法在一定范围内将国家机关的政治事务和施政活动公布于众,使之广泛置于人民的关注之下。这里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国家政务公开,即国家机关制定法律、设置机构、分配权力、安排人事等事务和程序向人民公开;二是国家人格公开,即那些接受人民委托行使国家权力的公职人员的施政活动向人民公开。如果决策与施政不公开,广大人民不能及时了解真情,那么选举就失去了基础,监督就失去了前提,罢免就失去了依据,权力制约就会形同虚设。(3)制约关系的对等性。即对权力的赋予与对权力制约的赋予对应对等,权力随意行使,没有制约不行;制约者处于被制约者单方面支配和控制之下,没有与被制约者平等地位、平等的权力也不行。在制约关系上,普通公民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平等在于,前者有权依法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监督,后者有权在其职责范围内对普通公民实施管理;监督机关与执行机关的平等在于,两者共同对产生它们的权力机关负责,各司其职,各行其权,没有组织上 的隶属关系。(4)制约手段的强制性。即制约主体的制约活动具有权与法的强制力量作保证。权力制约需要被制约者合作,但不能建立在被制约者合作的基础上。权 力总是作为一种强制力量发挥作用,权力制约如果离开了同样的强制,就会变得软弱无力。只有以相应 的强制力量为手段,才能迫使制约对象无论愿意与否都能接受制约主体的约束,才能保证制约主体不管制约对象愿意与否都能正常行使其职权。
任何权力都应受到制约并不意味任何权力都能受到制约。在专制社会条件下,"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君主集国家立法、行政、司法大权于一体,终身任职,世代相袭,怎能容得下别人对自己的制约呢?其最佳状态也不过是贤臣进谏,明君垂听。因此权力制约是有条件的,不是无条件的,这个条件就是民主。民主主要表现为一种自下而上运行的权力。它是在政治管理系统中处于被管理地位的多数人对处于管理地位的少数人的制约。这种制约是通过民主规定权力、民主委托权力、民主控制权力、民主收回权力这些具体环节和途径实现的。
首先,民主规定权力即人民运用自己手中所掌握的立法权为权力立法,并通过授权、分工、限任等环节,解决权力的来源、权力的界限、权力的时限问题。所谓授权,就是人民通过民主程序和法律手段,赋予承担管理责任的国家机关以一定的职能和权限。人民是权力的唯一合法源泉。各级国家机关只能行使人民赋予的职权,而不能超出这个范围。所谓分工,就是对国家权力进行有效配置。国家权力结构和功能的分化是政治民主和文明的一个重要标志。如果国家权力没有分工,完全集中在一个机关甚至一个人手里,个人专断就有了温床,政治腐败就在所难免。所谓限任,就是对掌权者的任职时间加以限制。如果说分工是在空间结构中对权力主体进行制约的话,那么限任则是在时间过程中对权力主体进行制约。
其次,民主委托权力即人民运用自己手中所掌握的选举权来推举人民中间的优秀分子代表人民行使国家的管理权。选举的实质是人民交出自己的部分权力,并把它转移到自己所信任的代表手里,以便使人民公仆获得合法掌权的资格。历史经验表明:用任命制取代选举制,就会在事实上割断人民控制自己政治代表的现实纽带,使人民的权力摆脱人民的制约。而一旦公职人员的选拔权从人民的手中转移到其上司的手中,他们对人民权威的敬意就会变为对上司的献媚;对党负责和对人民负责的一致性,就会变为对上司的顺从和对人民的专横。因此,必须缩小任命的范围,扩大选举的范围。
第三,民主控制权力即人民运用自己手中所掌握的监督权调控人民公仆在政治舞台上的活动。人民对权力的委托,并不等于人民对权力的丧失。人民委托出去的只是国家的治权,而人民始终掌握着国家的主权。正因为如此,人民可以而且应当随时以国家主权者的身份,关注国家治权的行使情况,并利用撤销决定、制止行为、否决议案等制约手段影响掌权者的行为。如果说人民通过选举将多数人的意志转化为少数人的权威的话,那么又通过监督继续保持多数人的意志对少数人的权威的经常性调控。
第四,民主收回权力即人民运用自己手中所掌握的罢免权对那些违犯宪法和法律,不称职、不胜任的公职人员实行罢免。列宁指出:"任何由选举产生的机关或代表会议,只有承认和实行选举人对代表的罢免权,才能被认为是真正民主的和确实代表人民意志的机关。"(《列宁全集》第26卷,第314页)人民监督制约的权威性是由罢免权来支撑的。人民享有罢免权,即享有决定掌权者政治命运的权力,是保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办事,尽职尽责,防止以权谋私、徇私枉法的一种最有力的制约手段。如果离开了罢免权,只停留于一般道义上的谴责,监督制约就失去了权威性,失去了威慑力。
第六章 政治行为
马克思主义最早从动态的角度去研究人类社会的政治现象。但是,使“政治行为”发展成为政治学的一个重要范畴的是西方的政治行为主义。在行为主义研究方法的影响和推动下,西方政治学的研究发生了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巨大变革。政治学的研究从静态转向动态,从制度、法律的角度转向人类社会异彩纷呈、千变万化的政治活动。极大的开拓了政治学研究的新思路和新视野(政治制度与政治现实有很大的差距223页,制度相同效果却相差甚远:美国和菲律宾,新加坡和墨西哥)。
第一节 政治行为概述
一、 政治行为的概念
西方行为主义学者对政治行为最具代表性的界定和分析认为,政治行为是“与治理有关的人的思想和行为。政治行为既包括可观察到的人的行为(投票、反抗、游说、政党秘密会议、竞选),也包括人的内心反应(思想、知觉、判断、态度、信仰)”。可见,他们认为政治行为是人的精神活动与实际政治行动的总和。
政治行为是人类行为的一部分,当人们与政治环境发生关系,介入社会的政治生活时,他们的所作所为便是政治行为。抽象地说,政治行为就是政治人与政治环境相互作用的结果。
我国政治学界认为,所谓政治行为,是指政治行为主体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围绕国家政权所进行的各种政治活动。
在当代政治科学中,政治行为与政治制度、政治理论、行政管理和国际政治并列为政治研究的五大基本领域。
二、 政治行为的特征
(一) 政治行为是特定政治主体的行为。
政治行为的主体不是抽象的,而是具备特定政治人格的,在国家政治生活中扮演着一定政治角色的政治行为者,如阶级、政党、政治团体、政治领袖、国家公务员和作为个体存在的公民等等。
(二) 政治行为以国家政权的运作为中心。
无论是政治斗争、政治革命、政治冲突、政治改革,还是政治管理、政治活动、政治参与、政治发展等等都是围绕国家政权展开的,都离不开国家政权的规范,一切政治行为的总和构成了整个国家的政治生活,透过各个政治主体的政治行为就能动态地把握国家政治活动的实质和内容。因此,政治行为与其他社会行为的本质区别就在于政治行为是以国家政权的运作为中心,与国家政治活动有密不可分的关系。
(三) 政治行为的表现形式具有多样性。
政治活动的内容是丰富的,其表现形式也是多样化的,我们对此只能根据不同的标准作大体上的分类:
1、以政治行为主体为标准,可以划分为个体(个人)政治行为和团体(集体)政治行为。
2、以政治行为属性为标准,可以划分为理性政治行为(根据严密的逻辑推理)和非理性政治行为(基于直觉的政治选择)(大跃进、文革、“凡是敌人反对的” ),如对政治领袖的敬仰与盲目崇拜行为等。
3、以政治行为规范为标准,可以划分为合法与非法行为(国家法律禁止的)、正义与非正义行为等。
4、以政治行为作用为标准,可以划分为进步的与保守的(相对的)、积极的与消极的政治行为。
5、以政治行为方式为标准,可以划分为强制性与非强制性(自愿的)、暴力的与和平的、公开的与秘密的(相对概念,任何国家都有秘密政治行为,日本的“密室政治” )、直接的与间接的政治行为(通过中间媒介对环境作出的政治反应)。
6、以政治行为的范围为标准,可以划分为宏观的与微观的、国家对内的与国家对外的政治行为。
7、显性政治行为(可见的政治行为)和隐性政治行为(无法直接看到的政治行为)。
8、民间的政治行为(主体为民众)和官方的政治行为(主体为政府)。
9、象征性和着符号性政治行为(行为的主要意义不再该行为本身)和直观性政治行为(行为的主要意义在于该行为本身)。
10、以政治行为内容为标准,还可以划分为政治选举、政治决策、政治管理、政治监督、政治参与、政治宣传、政治斗争等政治行为。
三、 政治行为的功能。
政治行为的功能是政治行为在政治上体系的运作过程中的作用,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 政治行为是认识政治主体的客观依据。
政治行为能够客观地反映其政治主体的政治思想、政治意识。例如,通过观察选举、游行示威活动等,可以知道人们具体的政治意识、政治倾向和政治要求,同时也反映了国家民主化的程度(香港示威游行之都)。同时,人民也可以通过政治决策、政治斗争等政治行为了解政治领袖。
(二) 政治行为是政治主体实现其政治目的的途径。
政治主体实施政治行为都有其内在的各种动机、需求,都有一定的政治目的,或者是经济利益,或者是政治利益,或者是情感、理想等等,他们通过政治活动来达到自己的目的,(这就是政治行为的功利性和目的性)。例如,戈尔、小布施参加竞选,其目的是想当美国总统。“三金三乱”遭受损失的部分群众到政府抗议,阻挡火车出站是为了向政府施加压力,从而调回自己集资的钱。
(三) 政治行为是政治体系运转和发展的推动力。
任何政治体系、政治主体和国家政权都在不停地运转,不断地开展各种活动,如立法活动、选举活动、管理活动、司法活动、公民的参与活动和政党、社团的活动等等。所有政治行为的总和就构成了整个政治体系和国家的政治生活。如果离开了各种政治行为,国家政权就无法运转,社会也就不可能发展。
四、 政治行为规范。
政治行为规范,是指人们从事政治活动应该遵守的行为准则,包括法律规范、政治规范、道德规范、习惯规范、宗教信条等等。
(一) 政治行为的法律规范。
是指由国家经过一定的程序认可、制定和颁行的规定、指导和影响各种政治主体进行各项政治活动应当遵循的准则。
政治行为的法律规范主要体现在宪法、选举法、组织法、行政法、刑法、诉讼法、工会法、游行示威法、政党法、社团法、民族法、兵役法、国际法等一系列法律规范体系中。其中宪法是政治行为规范的最高形式。它不仅规定了一个国家最基本的社会制度、国家制度、国家机关的权责划分、组织体系和运行机制的根本原则,同时也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所以,一个国家的宪法往往都比较全面地规定了整个社会政治行为的基本法律规范,并且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而其他法律的有关政治行为的规范,只是关系到某一个方面的政治行为规范(宪法方面的问题)
政治行为的法律规范与其他社会规范相比较具有三个特点:(1)它集中体现了统治阶级的意志,是由国家制定或者认可的行为规范;(2)它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并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范;(3)它明确规定政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具有公开性和稳定性。
(二) 政治行为的道德规范。
是以善良丑恶、真假、眉头等情感倾向与政治行为的传统习惯以及与政治行为相关的社会伦理观念作为其政治行为的价值取向,通过社会舆论的两大力量和内心信念的调节来实现的一种政治行为准则(李光耀的廉洁、台湾信佛教)。
道德规范与法律规范的区别:
1、 政治行为的道德规范不具有强制力,但它能形成一种舆论压力,一种内心信念,一种行为习惯;而法律规范则依靠国家强制力规范政治行为。
2、 道德规范具有多层次性,而法律规范具有统一性。
3、 道德规范调整政治关系的范围更广泛,它鼓励而不是强制人们作出高尚的政治行为,用精神的力量来约束人们的行为。
(三) 政治行为的政治规范。
是指国家、政党或者政治集团,在一定历史时期为完成其政治目标而制定的,以政治路线、方针、政策、口号和政治原则等形式表现的,依靠政治纪律来实施的指导、影响、约束人们政治行为的准则。如台湾地区国民党在推动在野党联合罢免总统陈水扁的政策时规定,凡在立法院投票反对该党政策的该党立法委员将被开除出党,即用政治纪律来约束该党立法委员的政治行为。
第二节 政治决策
政治行为分为若干具体环节,有群体政治主体的政治行为,也有个体政治主体的政治行为,有宏观性的政治行为,也有微观性的政治行为。我们研究的政治决策、政治参与、政治斗争都属于群体性政治主体的宏观性政治行为。
一、 政治决策的概念。
政治决策,是指国家、政党、政治团体及其领袖选择、确定政治活动的方向、目标、原则、方法和步骤的过程。广义的政治决策泛指政治活动者有关政治问题的抉择。政治决策的本质是为了夺取和巩固国家政权。它要解决的是各国、各阶级和各政治集团之间的相互关系问题,是社会制度、经济建设、文化发展等重大问题。我们这里主要研究狭义的政治决策。
二、 政治决策的基本特点。
通俗地讲,决策就是“作出决定”的意识,而政治决策主要是“制定政策”的意思。政治决策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即有关国家和整体社会利益的重大决定和一般决定的形成和实施的过程。在当今世界,政治决策的作用更加突出。尤其是执政党和国家政权机关的重大决策,往往对该国的社会经济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有时甚至影响到世界和平与发展(文化大革命、以阶级斗争为纲、人口政策、改革开放、一国两制、希特勒发动战争、罗斯福新政、里根减税)。
(一) 政治决策主体的特殊性。
一般来说,政治决策主体主要包括国家政权机关、政党、政治领袖、政治集团等政治性组织。直接决策者大多掌握着一定的政治权力。公民在特殊情况下也可以成为决策者,如全民公决。政治决策的参与者是指参与和影响政治决策的政治力量,主要有企业界、金融界、法律界、基金会、大学、新闻界、文化机构以及民间性政治组织,如种族、民族团体和工会等等。有些国家还包括酋长、部族、宗教组织等等。
(二) 政治决策的内容具有广泛性。
政治决策以国家政权机关为主,而国家政权机关具有阶级统治和社会管理的职能,其涉及面很广,这就决定了政治决策内容的广泛性。一般来说,国家政治决策的内容主要有国家发展的目标和具体途径两方面构成。因此,凡是关系到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以及社会发展、民族团结、国家统一、外交关系等等都可能成为政治决策的内容。特别是20世纪30年代以后,随着政府职能的迅速扩大,政府对经济的干预越来越多,尤其是一些社会福利国家,政府界入社会的层面更宽、更大,致使政治决策领域也空前发展。
(三) 政治决策的成果。
主要表现为政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规范、计划、措施等等。对这些决策还可以按照不同的角度进行分类,如宏观决策、中观决策、微观决策、对内决策、对外决策、中央决策、地方决策、政党决策、立法决策、司法决策、政治性决策、经济性决策、社会性决策、科技性决策、综合信息决策等等。
(四) 政治决策的实质是国家意志的体现。
政治决策的过程是国家意志的形成和表达过程。政治决策大都是围绕国家政权进行的,既反映国家的公共意志,也体现统治阶级的主张。在当代,经济性决策的重要地位日益突出,但经济发展已成为国家生死存亡的头等大事。在国内,能否发展国民经济、改善人民生活已成为选民投票的重要标准。在国际上,国家之间的竞争说到底是一种实力竞争,如美国苏联两霸的竞争,苏联的权力更集中,更能集中财力物力办大事,苏联的军事实力甚至一度超过美国,但最终败在经济实力强大大落后于美国(富民强国,不是强国富民)。
(五) 政治决策的难度大大大增加。
在当代,由于社会更加复杂,任何一项决策都会波及、牵动一个或者多个复杂的系统,在一个领域内的决策往往会破坏其他领域的平衡,这就大大增加了政治决策的难度。同时,随着科学技术的突飞猛进,政治决策往往需要更多的科学知识,甚至需要许多尖端的,前沿的高新技术或者是多学科的综合知识,这就对决策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决策的难度也更大。
三、 政治决策的原则和方法。
(一)政治决策的原则。
1、民主原则。要求政治决策最大限度地体现、反映最大多数人的意志和利益,这是人民主权原则的要求,也是实现决策科学化的基本保障。同时,由于民主决策符合多数人的利益,往往能够被多数人所接受。这样,其实行起来就会更容易,成本更低,政策也会更加稳定。民主决策可以避免最坏决策产生,避免大的失误。但是,民主决策时要避免久拖不决,降低决策效率。
2、科学原则。要使政治决策科学化,首先要求决策机构必须完整,即决策中枢系统、情报信息系统、参谋咨询系统(执行系统、反馈系统),他们各司其责,配合协调(中枢系统要善于听取意见,情报收集要真实、深入、全面,参谋咨询系统要高素质);二是政治决策要程序化、制度化(避免个人专断,导致其他系统失灵);三是决策方法要现代化,尽可能地运用现代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知识,采用先进的高新技术。
3、法治原则。在当代,政治决策主体的产生、决策权的划分、决策程序、方法和监督都要受法律制度的规范和制约,这是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的根本保障。法治原则可以使政治决策程序化、规范化,使其免受政治斗争的干扰,以保证决策的正确性、高效益和低成本(切蛋糕的人最后拿蛋糕)。
4、发展原则。发展才是硬道理(邓小平)。这是我们民族走了几十年的弯路悟出来的道理。没有发展,就没有未来,就没有一切。政治决策不能鼠目寸光,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而要高瞻远瞩,高屋建瓴,要对决策对象的发展趋势进行客观的预测,没有可持续发展的眼光就会受到历史的惩罚(轰炸我大使馆)。
5、优化原则。在政治决策过程中,有比较才能有鉴别,有选择才会有优化。科学的政治决策必须建立在对多种方案选优的基础上。只有一个方案,就无从对比,因而也就无从优化,不追求优化,决策就失去了意义。因此,在决策过程中提出多个方案,经过分析研究,反复对比,逐步筛选,从而就能够最终选择出优化的政治决策方案。
(二)政治决策的方法。
科学的政治决策需要有科学方法的指导。政治决策的方法渗透在决策的各个环节。下面介绍几种主要的方法:
1、理性决策方法,是建立在调查研究、分析判断、逻辑推理、精确计算、论证试点的科学基础上进行的决策活动。这种方法不同于过去那种靠求神卜卦、遵行祖制、教条主义、主观臆断等非理性的决策方法。这种方法不能保证决策的完全正确,但能够避免犯大的错误,不能是唯一的理念和方法。(有时候也可以依靠经验、直觉、灵感、意志、胆识、潜在的知识等作出正确的决策,希特勒)。
2、渐进决策方法。这种决策方法是美国著名学者查尔斯.林德布罗姆首先提出来的。他认为,决策者不用每年都对现行决策进行全面审查,而可以根据以往的经验,在现有决策的基础上实现渐进发展,只需要对现有的决策进行局部的小范围调整,不断适应形势发展变化的需要。它是经验方法和理性方法的综合运用。这种方法比较切合实际情况,比较适合社会经济平稳发展的时期和常规问题的解决,不太适应社会动荡、社会变革时期的决策。
3、协商决策方法,是指决策者经过充分讨论、辩论,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协调平衡各种利益群体、政治集团利益要求和政治主张的基础上,根据一定的程序采取民主协商或者投票的方式进行的决策。有人说,政治艺术就是妥协的艺术。现代政治决策往往需要平衡各方面的利益。这种方法在现代政治中,尤其在议会、政府、政党中都被广泛运用。
4、定性决策方法,是指在决策活动中,为了把握决策对象的基本性质及其发展变化规律,依据特定的指导思想和政治标准,例如宗教信仰、传统伦理观、思想意识形态等进行政治决策的方法。这种决策方法主要在于分清事物的性质、作出价值评判,主要用于宏观决策,有人又将其称之为“价值决策法”。例如,希特勒德国和意大利法西斯的对外扩张政策,得到了其国内绝大多数人和新闻机构的普遍支持,但是却违背了人类更高层次上的正义和公理。因此按照定性决策法,它是一种错误的决策。
5、定量决策方法,是指随着当代科学技术的发展和通讯工具、计算手段的进步,在政治决策过程中运用数学的方法,在注重数量分析,通过统计,计算使决策达到量化,以提高政治决策准确性的一种方法。这种方法在行政管理决策、微观经济决策等方面被经常并用。在当代西方,尤其是以美国为代表的发达国家,定量决策技术非常盛行,并且十分发达。在定量决策分析方法中,又产生了未来预测分析、经济效益分析、回归分析、投入产出分析、模糊分析等具体的方法。
四、 政治决策的基本程序。
政治决策和其他决策一样,是一个动态的连续的过程。而这一过程的具体展开,就是政治决策的程序。
任何决策,包括政治决策,作为人类一种有意识、有目的的活动,都必须遵循一定的程序进行。现代决策理论认为,科学的决策包括三个要素,即科学的程序、科学的技术、具有科学思维的决策者。由此可见,政治决策程序是现代政治决策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障政治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高效化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第三节 政治参与
一、 政治参与的概念和特征。
(一) 政治参与的概念
政治参与又称参与政治,是指一个国家的普通公民通过各种方式参与政治生活,影响国家政权行使的活动,尤其是影响政治决策,国家立法过程的政治行为。20世纪上半叶西方行为主义政治学兴起后,政治参与成为政治学研究的一个重要领域。
(二) 政治参与的特征
1、政治参与主要体现在代议制民主政治时期,是公民政治权利的体现(有人认为,政治参与是代议制民主政治的产物,我认为这种提法不准确。古希腊的时候也有政治参与,不过,政治参与主要体现在代议制民主政治时期)。在代议制下,因国家主权在民,便产生了公民政治,并成为民主政治的重要内容。一个国家公民的政治参与程度及其水平,通常是衡量一个国家的政治民主程度和政治发展程度的基本标志。公民行使以普选权为主要内容的各种权利,相应地就产生了服从国家权力的义务。因此,政治参与的本质内容是公民对国家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关系的体现。
2、政治参与是普通公民的政治行为。政治参与的主体是普通公民,即不在政府机构中担任公职的公民,有人认为,也不包括以政治为职业的普通公民,即职业政治活动家和政党的主要成员。这是政治参与行为区别于其他政治行为的重要标志。如果政治参与的主体也包括政治领袖、政府官员、议员、国家公务员,就是把政治参与行为与政治决策和政治管理行为混为一谈;如果把政治参与的主体扩大为所有的社会成员,就等于把政治参与行为泛化为人类的一般社会行为。二者都是不恰当的。
3、 政治参与的内容和实质是影响政治决策、国家立法和政治管理活动。广大公民可以通过各种方式、手段和渠道行使公民政治权利,表达自己的意志,维护自身的利益,影响、制约并监督国家政权系统的政治决策、国家立法和政治管理活动。凡是涉及国家公共政治生活的问题,都可能成为公民政治参与的对象。这是现代民主政治的内在要求和本质表现。
4、 政治参与是普通公民依法参加政治生活的行为。普通公民应该以符合法律规范和法定程序的形式和方法参与政治活动。这也是现代民主政治的内在要求和本质表现。民主政治条件下的政治参与,是与那些非法的政治行为格格不入的。如果把政治参与的外延扩大至金钱引诱、色情收买、暗杀行为和恐怖活动,就是把政治参与和政治斗争混为一谈(两个标准:一是符合现行法律的规定;二是符合人类的“正义”标准)。
5、 政治参与的表现形式具有多样性。政治参与行为有各种各样的表现,根据不同的标准大体上可以作如下划分:
(1) 依据公民参与的态度,可以划分为主动性参与和被动性参与(也有人认为,自愿性是政治参与的基本特点,即政治参与是公民在自愿基础上,积极主动地参与影响政治事务的行为,非自愿的行为不属于政治参与)。主动性参与表现为公民自主的有目的有计划地参与,包括建设性的反对型参与;被动型参与则表现为被动地盲目的参与政治生活,包括动员型参与(动员游行)、引诱型参与(贿选行为、开会发钱)、强制性参与等等。
(2)依据公民参与的渠道,可以分为直接参与和间接参与,例如公民参与公决活动就是典型的直接参与行为,相反公民通过中间媒介,如大众传播媒体、政党、政治组织、社会团体的参与则称为间接参与。
(3)依据公民参与的手段、方式,可以分为常规参与(积极性参与)和非常规参与(消极性参与)。积极性参与、常规参与,一般指公民参与不仅手段、方式都符合法律、法规、制度规范和政治程序,而且参与的内容也是未被禁止的政治活动,其目的和结果也与现有政治秩序和公共利益并不相悖。因此,常规参与是政府希望、允许的参与,是产生积极作用作用的参与,也是公民普遍性的政治参与。非常规参与则相反,是政府要禁止和制裁的行为,对现存政治秩序具有潜在危险性,起着消极作用。总之,社会政治生活是复杂的,丰富多彩的,公民的政治参与也是多种多样的,公民采取什么样的形式参与是由公民自身的政治民主意识、政治参与素质和政治环境等因素影响和决定的。
二、 政治参与的作用。
国民政治参与的程度和水平的高低,即是评价一个国家政治民主化、现代化的主要标准,也是衡量一个国家的公民民主意识、政治素质高低的客观尺度。积极性的常规参与是社会活力和创造力的源泉,是国家政权正常、顺利运行的重要保障,而非常规消极性参与则往往是国家政治生活中不可避免的因素。政治参与的作用主要表现为:
(一) 政治参与推动了现代民主政治。现代民主政治是对专制的否定公民参与政治是现代化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公民积极行使自己的政治权力,关心政府的决策,积极参与、影响、监督国家的政治活动,有效地促进民主政治的发展,防止决策的片面性,并且有利于加强公民对政府的监督,(焦点访谈,乡镇企业局长醉死歌舞厅,老百姓上告)。
(二)政治参与可以协调政府与公民之间的关系,维护公民的权益。公民政治参与的过程就是向政府表达自己的意愿,反映自己的要求,使政府不断地调整自己的政治行为,最大限度地集中公民的意愿,协调公民与政府之间的关系(行政诉讼法、)。
(三)政治参与是公民进行自我教育和不断提高其自身政治素质的最好形式。公民政治参与的过程不仅是实现主权在民的过程,同时也是一个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过程,培养公民的主体意识,增强公民的政治责任感既有整体的提高,也有个体的提高,许多国家的政治精英都是从一般公民中成长起来的(如金泳三、“庶民首相”田中角荣、英国出生贫寒的首相梅杰等等)。
(四)政治参与也有其局限性和潜在的危险性。一般而言,扩大政治参与有助于政治稳定,也有助于国家政治、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但是,在政治民主化程度较低,消极参与急剧扩大时,就会导致政治和国家政局不稳。如19世纪60年代,许多发展中国家就出现过政治参与急速扩大,由于政府统治和控制能力较低,引发了经常性的政治动乱和政变,出现立宪政府被军人政权所代替的情况,从而严重影响了国家政治和社会经济发展(1999年10月12日巴基斯坦军方的不流血政变,参谋长穆沙拉夫上台执政,最高法院裁定2002年10月把政权交给民选政府,穆沙拉夫参谋长也同意,先进行地方选举。军事统治导致国际社会孤立巴基斯坦,援助被停止,货币贬值,通货膨胀,增加税收使穷人更加贫困)。
三、 政治参与的表现形态。
当今世界各国都在根据自己的历史习惯、政治文化和社会条件不断创造新的渠道,以适应政治参与的实践需要,下面具体分析西方国家和我国的政治参与的表现形态及各自的特点。
(一) 资本主义国家的政治参与。
资本主义民主在政治参与的形成和发展中起了很大的作用。公民政治参与的发展也经历了一个曲折的过程。直到20世纪60年代公民的普选权才真正实现,公民的政治参与才真正开始有了保障。
1、 资本主义国家政治参与的表现形态主要包括投票选举活动、参加政党和社团活动、个别接触活动、游行集会和罢工抗议活动等等。
(1) 投票选举活动,是公民利用选票依法选举国家公职人员和民意代表的政治行为,也是公民政治参与最基本和参与人数最多的政治活动。从形式上看,它表达了大多数公民的政治意愿,是一个较公正和民主的形式,也是实现人民主权原则的一个有效手段。
第一,选举是公民实现公民基本权利的重要形式(平等、普遍、直接、秘密的选举;);
第二,选举是政府获得合法性的重要手段,它为公共权力的和平转移和更替提供了有效的保障,使暴力夺权几乎成为不可能,从而确保了社会的基本秩序与稳定;
第三,选举是公众对政府的有效监督形式。它迫使执政者对选民负责,对其政策负责,因为如果选民撤回对政府的“委托”,则政府的存在、政府的延续及权力的行使便失去了合法的依据;
第四,选举是公众利益表达的正式渠道,是促进政府和政党进行利益聚合的重要动力,它为政治过程的良性运行提供了民意基础;
第五,选举有利于促进公民增强参与意识与政治责任感。
选举制度经历了一个历史的演变过程。选举在不断地趋于民主化和科学化:
第一,从限选制到普选制。所谓限选制是指公民要享有选举权,除具备公民资格外,还须具备规定的财产条件、教育条件或者性别条件。例如,历史上,德国、意大利、日本等国都曾规定有一定财产的人才有选举权;美国有些州曾经规定取得选民资格必须经过“文化测验”。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前,妇女大多数没有选举权。目前,西方国家均实现了普选。
第二,从不平等选举到平等选举。英国历史上(1918年以前)曾经规定,选民拥有自己的住宅为取得选举权的条件,有的富人在不同的地方有多处住宅,就享有几个选举权,有的人没有住宅就没有选举权。现在已改为一人一票的普选。
第三,直接选举广泛实行。历史上,由于一般公民的参政水平和程度参差不齐,文化水平较低,缺乏判断力,加之当时民主政治发育水平低下,所以一些国家曾实行间接选举。即由公民选代表,代表再选总统和议员。目前,西方国家的议员大多实行了直接选举。美国总统选举形式上是间接的,实际上是直接的。德国、意大利等国的总统是间接选举,但是他们是虚位元首:没有实权。
第四,由公开投票到秘密投票。公开投票就是记名投票。其缺陷是增加选举人的顾忌,无法体现其自由意志。1856年澳大利亚开始实行秘密投票,现在大多数国家都采用这种形式。
第五,从强制投票到自由投票。拉丁美洲一些国家认为投票是公民的义务。不投票国家可以制裁到。而西方国家大多数认为投票是一种权利,是权力就可以放弃,发达国家基本上都实行自由投票。
(2) 战后资本主义国家政治参与的特点。
第一,经济利益成为政治参与的核心问题,如就业问题、提高工资、改善劳动条件、发展社会经济、保险、福利等等。
第二,现代社会问题是政治参与的敏感问题,如犯罪问题、吸毒贩毒、种族歧视、环境污染、战争、社会治安以及涉及人身安全和切身利益等问题也是公民关注的敏感问题。
第三,政治冷漠是政治参与的突出问题。在西方国家,公民不参与政治,对政治冷漠的群体占有相当大的比例。西方学者的调查表明,“从不谈论政治”的公民在美国占24%、英国占29%、德国占39%、意大利占66%、墨西哥占61%。从投票率来看,70年代以来,美国总统的投票率一般都保持在60%上下,国会选举则更低,从未超过50%。其他西方国家的情况也相差无几。
2、 我国政治公民的政治参与。
(1) 我国公民政治参与的形式。主要有选举投票活动、参加党派活动、参加社会组织、信访、上访和个别接触、投诉和诉讼,参加游行示威活动等等。
第一, 选举活动是我国公民以直接选举区、县、乡人民代表、基层自治机构的干部以及一些公决活动为主要内容的选举活动。例如农民选举村民委员会干部,有的地方实行重大问题由当地居民投票决定等。(外国记者采访朱总理)。
第二, 参加政党活动,是指公民个人自愿加入共产党或者各民主党派,通过参加党派活动来参与国家的政治活动。
第三, 参加社会组织,是指公民个人自愿加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政治性组织和企业家协会、教师协会、个体劳动者协会等、宗教团体、学术团体等社会性组织。通过这些组织的活动来表达自己的意愿,影响政治决策。
第四, 信访上访、个别接触、投诉和诉讼活动,是指公民直接或者间接地利用大众传播媒体,或者信访、上访、打电话、投诉、状告公职人员或国家机关,向执政党和政府机关反映情况,提出要求,表达意愿,进行批评等。我们查处的许多腐败案件都是群众举报的,许多有关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都吸收了群众的来信来访法反映的意见。
第五, 参加游行示威活动,是我国公民重要的政治权利和政治参与形式。它是公民表达共同意愿的行为。公民自发的游行示威活动始于70年代末(以前都是政府组织的),当然其中也有一些具有消极作用,但总的来说,是我国民主政治的一个进步。
(2)我国政治参与的主要特点
第一, 我国的政治参与市人民政府当家做主的体现。
第二, 现阶段我国公民政治参与水平和程度还比较低,其主要原因:一是经济原因,即我国是发展中国家,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比较低:;二是制度原因,即经验不足,各种制度不健全,不完善,例如人民代表大会的选举制度,特别是提名、确定候选人、选举方式等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公民的许多政治参与行为还受到妨碍(如农民上访被抓);三是客观原因,即我国走社会主义道路,缺乏历史借鉴,只有靠我们自身在实践中不断摸索;四是外部原因,即国际社会(主要是西方发达国家)对社会主义制度的抵制,再加上前苏联高度集权模式的负面影响;五是国民原因,即国民的政治素质比较低,尤其是落后地区,边远山区的群众不少是文盲或者半文盲,他们缺乏政治参与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很难实现自己政治参与的权利;六是历史原因,即我国长期受封建传统意识的影响较深,“官本位主义思想”、“权威崇拜”、“清官思想”、“子民思想”、“崇上心理”比较盛行。
第三, 我国公民政治参与的程度和水平正在不断提高,公民主动参与政治活动的行为正在逐步增加。(“十五”规划第一次在全国征求意见,2000年10月23日发布公告,广泛参与,国家计委公布,短短50天收到3000多封信,300多电子邮件,15岁——87岁,政治参与的一次突破。刘兴发,高中,25岁,福建打工,5000多字,户籍制度制约城市化发展,应邀去国家计委参加讨论)。
第四节 政治斗争
一、 政治斗争的概念
(一) 概念
所谓政治斗争,是指各种社会政治力量和政治集团围绕着政治权力所进行的一种具有对抗性的或暴力性的活动及其形式。
(二) 政治斗争的特征
1、 政治斗争的核心是国家权力问题。国家政治权力是各种政治斗争的主要争夺目标。无论是各种政治力量、政治集团之间的政治斗争,还是阶级、政治集团内部的政治斗争,不外乎一是夺取统治权;二是分享统治权;三是维护、巩固统治权,只是表现形式不同而已。其中,夺取国家政权,解决国家政权由谁来控制和掌握,这是政治斗争的核心问题,也是政治斗争行为在本质上区别于政治决策行为和政治参与行为的基本标志。
2、 政治斗争的基础是阶级斗争。政治斗争是人类政治现象产生之后才出现的,它源于根本对立的阶级之间的冲突,源于不同的政治力量和政治集团为争夺国家政权和巩固政权的需要。可见政治斗争是建立在阶级矛盾和阶级冲突之上的,是阶级斗争的高级形式。同时,政治斗争也是不同政治力量之间矛盾冲突的反映,即在同一阶级内部的各阶层之间,各种政治集团之间,各党派之间,也包括国内各民族之间,各社会团体之间的矛盾和冲突。
3、 政治斗争的内容随国家政治活动及其方式的变化而变化,政治斗争的核心是围绕国家政治统治权的斗争,其具体内容则非常丰富,斗争的重心往往是随着政治主体的政治需要而变化的(正统派与***的斗争,邓小平与华国锋的斗争)。在争夺国家政权时,政治斗争往往具有对抗性和暴力性,在现代民主政治的条件下,政治斗争有向非暴力、规范化、程序化方向发展的趋势。
4、 政治斗争的主体是社会各种政治力量。政治斗争的主体是统治阶级和被统治阶级以及各种不同的政治力量和政治集团,还有国家与国家之间、民族与民族之间的政治斗争。因此,政治斗争的主体是非常广泛的。
二、 政治斗争的功能
(一) 政治斗争是国家历史类型更替的巨大杠杆
人类社会阶级矛盾尖锐、激化的集中表现(或者说是最高形态)就是进行政治斗争,直到采取政治革命的形式,由被剥削、受压迫的阶级和人民群众夺取国家政权,打碎旧的国家机器,破坏旧的政治关系,用新的政权和新的政治关系取而代之,推动国家和历史类型的更替。无论是从奴隶制国家到封建制国家,到资本主义国家,还是到社会主义国家,政治斗争都是国家历史类型发生新旧更替的巨大杠杆。
(二) 政治斗争是社会变革的直接动力
政治斗争发展的最高形式就是夺取国家政权的政治革命。政治革命往往导致整个社会发生深刻的变革,从上层建筑到经济基础,从政治制度到经济制度,从思想文化到伦理道德各个领域都会发生广泛而深刻的革命。其中,政治革命是社会变革的先导。通过改变旧的上层建筑和生产关系,扫除生产发展的障碍,从而极大地推动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促使人类社会不断进步。
三、 政治斗争的发展趋势
(一) 政治斗争从暴力向非暴力,从野蛮向文明方向发展。在过去,尤其是在奴隶社会和封建专制社会,政治斗争大多以暴力为基本特征。无论是统治阶级的镇压行为,被统治阶级的起义行为,还是统治阶级内部的争权夺利、宫廷政变、军事政变以及改朝换代等等都是以暴力为主要手段。“成者为王,败者为寇”,“枪杆子里面出政权”就是暴力性政治斗争的规律和写照。谁掌握了强大的军队,谁就会成为政治斗争的胜利者,就会成为政权的执掌者。在这种情况下,人民始终处于被压迫,毫无发言权的地位。但是,随着“人民主权”理论的逐渐深入人心,随着世界各国都以宪法的形式确立了人民主权的崇高地位,人民的选举认可已经成为政府是否合法的唯一标准。军队的强权政治被人民的民主政治所代替。即使掌握了军队,也难以用武力去夺取政权,因为根据人民主权的原则,非民选的政府就是不合法的政府。这就迫使暴力政治斗争向非暴力的政治斗争和议会斗争发展,从野蛮的政治斗争向文明的政治斗争发展。
(二) 政治斗争从无序转向有序,从人治转向法治。古代的政治斗争,是没有任何规范的,专制社会的政治斗争以暴力和强权为特征。没有任何法律可以规范政治斗争的内容和形式。因此,政治斗争往往就是不择手段的斗争,密谋策划,阴谋诡计,欺骗诡诈、武装镇压,宫廷政变,肉体消灭充斥了几乎所有的政治斗争。进入法治社会以后,政治斗争受到了法律强有力的制约,法律不仅对政治斗争的主体进行规范,同时还对政治斗争的范围、性质、程序等进行了严格的规范(如政党之间的政治斗争),使政治斗争有序化、法治化。
(三) 国际政治斗争仍然是暴力和非暴力并存。国际政治斗争不象国内政治斗争,人民很难拥有真正的发言权。国际上没有统一的政府,没有统一的选举,主权国家之间的利益难以得到有效的协调。联合国又不能凌驾于主权国家之上,国家之间的政治纷争在得不到有效化解的时候,就会爆发战争和暗杀、爆炸、破坏、袭击等等恐怖活动。这些暴力形式的政治斗争至今仍未能得到有效的遏制。
四、 政治斗争的主要形式
任何一种政治斗争总是要通过一定的斗争形式,即斗争的方式、方法和手段,才能达到斗争的目的。其中,经济形式和思想形式的斗争是政治斗争的重要表现形式,也是政治斗争的重要辅助手段,而政治形式的斗争,才是最直接的,真正达到目的的,彻底解决问题的手段。
(一) 经济形式的斗争。是政治斗争在经济领域的反映。各种政治力量之间的矛盾和斗争,特别是统治阶级和被统治阶级之间的斗争,通常首先是通过经济形式表现出来。如奴隶阶级、农民阶级反抗奴隶主阶级、地主阶级的斗争,最常见的就是消极怠工、杀死牲畜、破坏农具、抗租、抗税、抗劳役等等。无产阶级反抗资产阶级的斗争,也首先是从经济形式开始的,如消极怠工,破坏机器、罢工、要求增加工资、改善劳动条件、增加社会福利和救济保障条件等等。在当代,经济形势的斗争是最为普遍的,这种斗争一般不要求改变国家政权的归属,而只希望在政治决策中实现自己的利益。
(二) 思想形式的斗争。是政治斗争在思想意识领域和理论方面的反映。各种政治力量在斗争中,都要通过一定的政治理论、宗教信仰、伦理道德、思想意识观念、政治口号等向社会宣传、灌输和动员,为夺取或者建立政权鸣锣开道,或者为保护和保障政权提供精神斗争武器。历史上的农民起义都要利用一定的政治口号,如宋江的“替天行道”,或者利用宗教信条作为发动群众的政治口号和斗争纲领,如太平天国洪秀全利用“天父”来发动群众,用“均贫富”作为其政治口号。统治阶级内部不同派别的斗争往往也要借用“天意”、“正统”来争取民心。如刘备为了使自己更正统,千方百计把自己打扮成“刘皇叔”。资产阶级为了推翻封建制度,更是利用大规模的文化运动来唤醒人民,如文艺复兴运动、启蒙运动等等。近代,现代的政治思潮更是多如牛毛。不过,近年来意识形态的斗争有降温的趋势(各国执政的党派大多是温和的“中左”或“中右”政党,政党斗争往往要看人民的脸色,在国际政治中,“国家利益”已经取代“意识形态”成为最主要的价值取向)。
(三) 政治形式的斗争,是指在政治领域,为直接夺取国家政权或者巩固国家政权而进行的斗争,斗争的形式很多,有反对国家的政策、法律、制度和国家领导人以及执政党的斗争,有维护政府权威,镇压反抗的斗争。政治斗争无论是公开的与隐蔽的,流血的与不流血的,合法的与不合法的,都是围绕国家政权展开的,如为反对或者推翻现存国家政权采取的政治罢工、示威游行、暗杀行动、劫持人质、纵火爆炸、聚众暴乱、武装斗争、政治革命、军事政变、武装颠覆、和平演变等等。还有为获取、巩固和保障政治权力采取的政治竞选和议会斗争、政治谈判、政治妥协、政治改革与政治改良,暴力镇压与法律制裁等等斗争形式,都是围绕政权展开的政治斗争,只是不同时期和不同政治力量所选择的斗争方式也有所不同。
第七章 政治民主
政治民主是政治学的一个基本范畴。在当代社会,政治民主化已成为人们衡量政治现代化程度的基本标志,成为政治改革和政治发展主要价值取向,成为政治学研究全部的价值追求。在我国,政治民主也是社会主义的一个重要特征。没有民主就不可能有真正的社会主义,就不可能有社会主义现代化。我们党领导人民进行革命和建设,其根本的奋斗目标之一,就是要实现高度的社会主义政治民主。党的十四大提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同时也明确提出了政治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由此可见,政治民主不仅是马克思主义政治学中的一个重要的理论范畴,而且也是一个重大而紧迫的现实课题。
第一节 政治民主概述
一、 政治民主的科学含义
在中国古代,盛行专制集权,从未有过真正的政治民主。在封建专制时期,皇权高于一切,是一切权力的中心。行政、司法、立法三权合一,君权不容分割,皇帝不仅是国家元首,也是行政、司法和军事的决策者。统治者借助父权来加强君权,借助礼制来调整伦理关系和等级秩序,借助神权来提高皇权,借助刑法来镇压民众。中国的封建社会以小农经济为主,商品经济不发达,缺乏民主和平等的思想。因此,历来重刑轻民,即重作为镇压工具的刑法,经以平等主体为基础的民法,这也是我国缺乏民族传统的一种重要表现。总之,我国的封建社会法治淡薄,人治盛行。
民主一词产生于古希腊,英文democracy“政治民主”一词在古希腊的含义指的是人民的统治和民众的权力。在古希腊的城邦政治生活中,政治民主则现实地表现为一种由具有公民资格的全体奴隶主和自由民按大多数人的意志直接治理城邦国家的政治制度。
近代西方资产阶级思想家关于政治民主的理论具有历史进步意义。以洛克、卢梭为代表的启蒙学者,从政治哲学的角度,把政治民主与人的生存、财产、追求幸福等基本权利看成是人生来就有的自然本性,是神圣不可剥夺的。在国家生活中,应以政治民主为价值取向,而政治民主则应体现为人民主权,政府的存在与合法必须以获得公民同意为基础。以杰佛逊、密尔为代表的政治思想家,则把政治民主视为一种国家的政治体制,即建立以分权制衡为原则的代议制政府体制。在这种体制下,人民通过选举代表组成政府,间接实现人民的统治权力,而在政府内部则是实行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使其互相制约以达到权力的平衡。
西方现代政治学者对政治民主的理解呈现出多样化趋势。代表性的观点主要有:一是将政治民主理解为公民政治参与的权力;二是把政治民主看成是以代议制、政党制、分权制、普选制为主要内容的政治制度;三是将政治民主定义为一种进行立法或者决策的程序与方法。
我国的很多学者认为,政治民主应包括四项基本内容:第一,国家权力机构必须由真正的普选产生;第二,经过普选合法产生的政府真正掌握人民赋予的权力,不允许非民选的任何个人或者组织取代合法政府;第三,国家政权体系无论采取什么结构形式,都必须采用分权与制衡原则,以防止权力过分集中或权力滥用;第四,人民必须享有充分的知政权、议政权和监督权。
概念:所谓政治民主,就是指以一定社会生产关系为基础而建立的由统治阶级(即人民)平等地掌握权力的一种国家政权及其组织形式。
二、 政治民主的基本原则
(一) 人民主权原则
人民主权使政治民主的核心。正是民族的本意就是人民的统一统治,就是人民主权,所以人民的主权,给国家的主权属于人民所有,人民是一切国家权力源泉。
人民主权作为政治民主的一项基本原则,是18世纪法国启蒙思想家卢梭提出来的,他认为国家是人们订立契约的产物。他强调国家的主权属于全体人民,政府是执行国家主权者(全体人民)意志的机关。如果政府违背了国家主权者人民的意志和利益,人民就有权利推翻他。卢梭的人民主权学说对18世纪资产阶级革命和后世都产生了极其深刻的影响。到19世纪60年代,美国总统林肯进一步提出了国家为“民有、民享、民治”的口号(孙中山“民族、民权、民生)。现在,世界上的几乎所有国家,无论是资本主义,还是社会主义,都把人民主权原则作为国家的宪法原则。我国宪法第二条就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人民主权原则最重要的一个价值就是解决了一个权力来源的问题,这是一个了不起的功绩。无论是在奴隶制社会,还是在封建专制社会,最高统帅权力有两个来源:一是来源于武力、二是来源于血缘,而官员的权力只有一个来源,即来源于君主。权力有一个特征,它来源于谁,它就听命于谁,也就是说,谁给他的权力,他就听的指挥。专制君主的权力来源于它自己的武装力量或者来源于他的父辈和兄长,因此,他只要牢牢控制住军队,就可以号令天下,就可以为所欲为。官员的权力来源于君主,他就只听命于君主。这样,广大人民群众就自然被排斥在权力之外,处于无权的地位和被压迫,被奴役的地位。谁要想掌握国家的最高权力,如果自己没有世袭的血缘关系,就只有依靠武力,依靠阴谋诡计,依靠不择手段,用暴力,用政变等方式去夺取政权。因此,专制社会的政治,必然是暴力的政治,野蛮的政治,血醒的政治,阴谋的政治,不择手段的政治。因此,为了争夺统治权力,父杀子,母杀子,子杀父,兄弟互相残杀的事屡见不鲜。而人民主权原则从根本上改变了权力的来源,确立了人民是国家主权的拥有者,政府的权力来源于人民,未经人民选举和认可的政府就是不合法的政府。这样就从根本上改变了人民的地位,人民从无权的,被压迫的地位上升为国家的主人。从而保证了政府保护而不是侵犯人民的利益,保证了政府按照大多数人的意志来执政,来行使权力。但是,不等于有了人民主权原则,人民就自动地成为了国家主权的所有权者。人民由于其分散性,很容易被架空,对利用,被欺骗。正因为如此,世界上所有的统治者都声称自己是代表人民的,就连希特勒也反复宣传它是人民的代表,工人的代表,然而,他一上台就废弃了所有保障人民主权原则实现的一系列最重要的民主制度,如议会制度、政党制度、分权制度等等。他是一个地地道道的独裁者、暴君、法西斯。因此,要真正实现人民主权原则,还需要有一系列的制度,措施来保障人民主人翁的地位:如选举制度、分权制衡、代议制度、法治原则等等。
(二) 平等自由原则
平等自由原则是政治民主的灵魂,专制政治与民主政治的显著区别,就在于专制政治只有特权和专制,而没有平等和自由。平等自由是政治民主的价值取向,实现政治民主的目的,就是为了实现和保障人民的平等自由。平等自由作为政治民主的一项基本原则,是指公民享有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权利和自由。
平等历来是人类追求的美好理想,是人类追求的价值目标。在奴隶社会,奴隶子子孙孙都是奴隶,奴隶主子子孙孙都是奴隶主。在封建专制社会,贵族是世袭的,皇帝也是世袭的。在我国元朝,民族也被分为四等,蒙古人、色目人、北方汉人、南方汉人(唯成份论也是一种不平等)。总而言之,在那些年代,人生来就是不平等的,而且无论你怎么努力,也不可能改变这种状况。因此,平等就成了许多人世世代代追求的一个目标。所谓平等,一是指人的政治权利平等,法律权利平等。比如说,人人享有同等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人人享有同等的权利保护,人人在法律面前平等,任何人不得享有特权(里根总统的儿子失业);二是社会权利平等,即人人都享有同等的社会尊严,享有反抗社会歧视的权利(妇女能顶半边天,铁姑娘队、抬石头、下井),;三是机会均等,例如,就业、就学、任职机会均等,向才能开放,每个人都有相同的进取机会,都有平等的起点。国家对每个公民都要制定平等地游戏规则(对穷人的救济措施除外)。
平等自由是欧洲文艺复兴时期人文主义者为反对封建专制以争取政治民主而提出的口号,18世纪资产阶级启蒙学家更系统地提出了“天赋人权”的理论,强调人人生来平等,享有自由、生存、追求幸福等与生俱来的权利。1776年美国《独立宣言》第一次以政治纲领的形式明确宣布了“平等自由”的政治原则。从此,平等自由原则逐渐成为大多数国家的一项政治原则。
(三) 以法治国原则
又称法治原则。它是政治民主的基本手段,也是实现人民主权的基本保障。法治与民主相适应,人治与专制相适应。所谓法治原则,就是运用法律来治理整个国家,从政府的公共管理到公民的个人行为,都必须依法办事,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没有超越法律例之外的特权,凡是违反法律的行为都必须受到惩治。
法治与法制的区别:
法治:动态,是指法律运行的状态、方式、程序和过程。以法律治理国家,全社会,尤其是政府要依法办事。
法制:是静态的概念,是法律制度或者法律和制度的简称。专制社会中也可能有法制,有法律制度。
区别:(1)与民主的关系不同,没有民主,可以有法制,没有民主,不会有法治;(2)与政治的关系不同。法制是法律制度,是为政治服务的;法治是治理政治的;(3)关注的焦点不同。法制关注的焦点是秩序,法治关注的焦点是法律至上的权威,是法律对各种社会主体的规范,特别是对公共权力的有效制约。法制的对应概念是经济制度、政治制度;法治的对应概念是人治。
以法治国的法治思想是古希腊的亚里士多德提出来得的。他认为法治优于人治,由于法律是众人决定的并且不带感情因素,实行法治的意义在于能够杜绝徇私舞弊行为和使民众普遍遵守法律,以实现社会的公正和稳定。到17世纪,资产阶级为了反对封建专制,提出了“要法治,不要人治”的口号,鼓吹“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1679年英国资产阶级迫使国王签署了《人生保护法》,以保障资产阶级的人身自由权利。1776年美国《独立宣言》也强调“要法治,不要人治”。从此以后,法治原则已成为大多数国家的一项重要的宪法原则(在美国的法律制度中,每个公务员在执行公务时,都必须以自己的行为对法律负责,即使是在执行上级的命令时出了问题,每个人都必须证明,他在执行上级命令时,确信该项命令不违法。否则就要负法律责任。因此,别看美国总统手下指挥着千军万马,但是一旦“越线”操作,它完全可能一个人都指挥不动)。近代资产阶级创立了“控权法”为基础的现代行政法,现代行政法的产生和实行,使法治原则得到了具体的贯彻落实。
(四) 分权制衡原则
分权制衡原则在资本主义国家主要表现为以“三权分立”为代表的权力配置模式。三权分立,即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分别由三个不同的机关掌握,各自独立,相互制约,通过以权治权达到整个国家权力的平衡,以防止国家权力被滥用,防止腐败产生。
早在古希腊,亚里士多德在他的《政治学》一书中就提出了比较含混的分权思想,提出了“议事”、“行政”、“审判”三要素的理想结合。现代的分权学说是17世纪英国的自由主义思想家洛克提出来的。他的“三权”是立法权、行政权和外交权三部分。他认为,行政权和外交权应该由国王掌握,立法权由议会掌握。三权相互独立,互相制约。他的分权学说开了一代先河,具有很大的进步意义,为后来的政治思想家深入研究分权制度奠定了基础。但是,他的分权学说并不完善,因为“对外交往权”与行政权联系紧密,不可分割。所以,洛克的三权分立实际上是二权分立,即行政权与立法权的分立。18世纪,法国的启蒙思想家孟德斯鸠研究了洛克的《政府论》及其分权思想,考察了英国的政治制度,在其《论法的精神》一书中更加系统地、科学地阐述了三权分立的思想。大大的发展和完善了“三权分立,相互制衡”,即分权制衡的政治理论。他认为,公民的自由只有在政府的权力不被滥用的情况下才能得到保障。但是,历史的经验反复证明,任何不受约束的权力都易走向腐败,绝对权力就意味着我绝对腐败。因此,要保障公民的自由必须以权力制约权力。孟德斯鸠把国家权力分为立法、行政、司法三种权力。如果其中的两权或者三权同时被一个机关或者一个人掌握,自由就会被侵犯,就会导致专制。因此,三权应当各自独立,相互制约,通过以权制权来达到三权之间的平衡。如果其中某一机关的权利大于其他机关,并且不受其他两机关的制约,那么,自由也将不复存在,也会导致权力被滥用。孟德斯鸠的“分权与制衡”学说避免了洛克对权力的不当划分所引起的分权制度的实际运用困难,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强调了法治的重要性,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和重要的实际应用价值。它不仅成为资产阶级反对封建专制的思想武器,而且成为资产阶级建立政权后的基本政治宪政原则。美国的联邦党人汉密尔顿、麦迪逊等人所著的《联邦党人文集》发展了分权制衡的思想,提出了更深层次的分权制衡方法,即横向和纵向的双重分权。横向分权除立法、行政、司法三权相互独立,相互制约以外,在每一权力部门内部还要实行分权,以防止某一机关或者个人的权力过大。同时,中央和地方也实行严格的纵向分权。美国独立后,把分权制衡原则作为一项基本的宪法原则:即立法权属于参、众两院国会,但总统对国会的立法有批准权和否决权,国会也可以以三分之二多数推翻总统的否决;行政权属于总统,但总统任命部长和缔结条约需经国会同意批准,政府的一切开支,包括办公费、差旅费以及机构的编制和人员的限额都要国会审批确定,国会还可以调查一切政治活动,可以弹劾总统和官员;司法权属于法院,法官实行终身制,由总统提名,经国会同意后再由总统任命(国会已经否决几十名大法官提名),法院有权审判经国会弹劾有罪的总统,有权审查国会的立法和总统的命令是否违宪(到1970年,最高法院曾先后宣布85个国会立法违宪),国会也可以弹劾联邦法官。总之,美国分权的原则是,宁可分得支离破碎,自相矛盾,也不要全面统一,高度集中。现在,分权制衡已经成为许多国家的一项基本宪法原则。我国实行议行合一的民主集中制原则,不搞三权分立(三权分立只是一种分权制衡的手段,其本身并不具有阶级性),但我们也要搞分权制衡,我们对资产阶级政治民主包括分权制衡原则要给以批判的借鉴,以发展社会主义的政治民主。如我们的司法机关中、政府机关中都有不少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制度规范。为了遏制腐败,我们正在进行制度创新、体制创新,设置更多分权制衡的法规和制度。
三、 政治民主的主要特征
政治民主是自近代社会以来政治发展的主流,而作为近代政治民主的基本特征,其表现形式主要是:以代议政治为基本模式,以民意政治为基本内涵,以选举政治为基本手段,以责任政治为基本保障。这四个方面的特征,也是民主政治区分君主政治、专制政治的基本标志。
(一) 政治民主以代议政治为基本模式
政治民主的本意是指人民的政权和人民的统治,即一个国家的人民直接、平等地掌握或者分享公共权力。但在现实生活中,任何一个民主国家,由于幅员辽阔,人口众多,不可能使全体人民直接、平等地掌握和分享国家权力。对此,积极倡导人民主权的卢梭甚为认为:就民主制这个名词的严格意义而言,真正的民主制从来就不曾有过,而且永远也不会有。因为我们不能想象人民无休止的开大会来讨论公共事务,即使在互联网高度普及的时代,也不可能什么事都有全民来公决。因为社会需要分工,大部分人都必须从事一定的职业,精通政治的人毕竟是少数,如果什么事都要大部分人来做决定,那势必会作出很多错误的决定。卢梭虽然提出了人民主权的主张,但却没有找到能确保其实现的有效措施。在理论上成功地解决了这一问题的是19世纪英国政治思想家密尔,他在《论代议制政府》中指出:既然在面积和人口超过一个小市镇的社会里,除了公共事务的某些极少部分外所有的人参加公共事务管理是不可能的,从而就可能得出结论,一个完善的政府的理想类型一定是代议制政府。
在这种代议政治制度下,国家主权属于人民,但人民并不直接行使这种权力,而是通过法定程序选举一定的代表来代为议政,代为立法,代为决策。这种代议政治是当今世界政治民主制度的基本模式,它是一种间接民主制模式。无论是资本主义国家,还是社会主义国家到都普遍采用这种间接民主制模式。虽然瑞士公民可以通过“公民倡议”和“公民表决”来直接行使某些立法权,但大部分立法仍由议会来进行,因而瑞士也只是采取了部分直接民主制。这种部分直接民主制只存在于极少数国家(都是小国家),不具有普遍意义。由此可见,代议政治是政治民主的基本模式。
(二) 政治民主以民意政治为基本内涵
所谓民意政治,是指遵从人民的意志治理国家,这是政治民主的必然要求。在代议政治中,国家权力的“所有权”与“行使权”是分离的。所有权属于人民,而行使权则交给了由人民选举的代表。也正因为如此,就决定了国家权力的行使必须体现人民的意志,维护人民的利益,服从人民的需要,这就是所谓的民意政治。
由于人民是一个极为广泛的集合概念,它不仅在数量上表现为众多的人员,而且在素质上也显现出复杂的成分。因此,少数服从多数就成了唯一能够协调不同意志的政治原则。通过少数服从多数,使人们各自分散的意志成为一种共同意志,这种共同意志被卢梭成为“公意”。而政治民主所需要的民意政治就是基于少数服从多数而产生的协调意志。民意政治的另一个重要原则就是保护少数。保护少数就是要允许并保护少数人意志的存在,其重要标志就是少数人具有陈述和坚持自己观点的权利。不能对少数人实行压制和强迫。这就是政治民主化的重要内容和基本任务。
(三) 政治民主以选举政治为基本手段
选举政治,是指人民通过投票等方式推选其代表担任国家公职的政治制度,选举制度就是指人民推选代表的一系列程序和方法。代议制是现代民主政治的基本模式,在代议政治下,人民行使国家权力是通过人民选举的代表来实现的,因而选举制度就成为了政治民主得以实现的基本手段而具有决定性的意义。列宁认为,国家公职人员由选举产生是民主共和政治的一个标志,而专制君主政治的最大特点就在于其最高权力主体君主是世袭而非选举产生。同时,从现代民主政治的实践也可以看出,选举制度在一个国家政治体制中的作用大小和地位高低以及选举制度本身的合理与完善与否,都客观地反映了一个国家的政治民主发展程度。
1、 选民登记制度:(1)任意登记制;(2)义务登记制。
2、 选民的资格限制:(1)必须具有选举国国籍;(2)年龄资格:大多数国家为18—21岁,如英、美、法、德为18岁,日本20岁,意大利、比利时21岁。(3)居住资格,即公民必须在本人选区或者某行政区域居住达到一定时间之后,方能取得选举权。大多数国家规定在3个月到一年之间,挪威最长为5年,德国、澳大利亚最短为1个月。
3、 候选人资格限制。(1)国籍。主要是限制移民,防止权力落入外国人手中。美国规定,移民取得国籍7年后才能竞选众议员,9年后才能竞选参议员,总统候选人必须生来就是美国人。(2)年龄限制。各国的规定有一些差别,下院议员候选人一般为25岁以上,也有较小的,法国为23岁以上,上议院议员一般为30岁以上,法国35岁以上,意大利40岁。总统年龄资格更高,美国为35岁,德国、法国为40岁,意大利为50岁以上。(3)职业资格限制。如办理选举的工作人员不得成为候选人,常任文官竞选议员必须先辞职。(4)候选人保证金制度。各国规定不一,如英国下院候选人须交纳保证金150英镑,如未获得该选区八分之一的选票,国家没收保证金,英国分为630个选区,一个政党如要每个选区都有自己的候选人,需支付10万英镑。法国国民议会议员候选人须交纳保证金1000法郎,参议院候选人交200法郎,总统候选人交1万法郎,如未获百分之五的选票,国家没收保证金,如果获得超过百分之五的选票,国家补助10万法郎。
4、选区划分和计票方式。(1)小选区,即每个选区只选一名议员。这种划分方式有利于大党。一般配合“多数代表制”(又可分为“相当多数制”和“绝对多数制” ),即在一个选区内获(相对或绝对)多数选票的政党或候选人当选,这也有利于大党。(2)大选区,即一个选区选2名以上议员,大选区制一般配合比例代表制,即按得票比例分配席位。这种选举制度容易形成“小党林立”的局面,容易形成多党竞争。(3)混合制,即多数代表制和比例代表制的混合。为了克服多数代表制和比例代表制各自的弱点,一些国家开始实行混合制,即在选举中进行两轮投票,第一轮投票按照多数代表制方法从个人候选人中选举一批代表,第二轮投票按照比例代表制方法从政党中产生一批代表。德国议员的选举办法就是这种混合制的典型。
5、 选举经费的来源。目前,西方各国竞选经费的来源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候选人本人及其家族财产;(2)公民名个人捐款;(3)公司和特殊利益集团捐款;(4)所属政党资助;(5)政府补助。
为了确保选举的公正,近年来,西方各国都制定了一些相应的措施,限制个人和公司政治捐款的数额,增加政府对选举的补助。美国设立了“总统竞选基金”,并规定私人捐款每人不得超过1000美元,企业、工会等组织捐款每份不得超过5000美元。而且,根据“联邦选举法”,每一个捐款人都必须公开自己的姓名和捐款数额。国会要对政党的所有政治捐款和捐款人进行严格的审查监督。
6、 选举保障制度。为了确保选举能够顺利、公正地进行,各国都对选举采取了某些形式的监督和控制,最为常用的就是选举诉讼制度。选举人、被选举人及选举办理人员和助选人员等等的非法行为,致使选举产生不正确结果,就会引起诉讼。选举诉讼管辖一般分为四种(1)由普通法院管辖,即选举诉讼与普通诉讼相同,英国最为典型。(2)由特定法院管辖。德国的“联邦宪法法院”就属这一类型。(3)由议会管辖。按照美国宪法第一条第五款的规定,众议院是本院议员的选取、选举结果报告和资格的裁判者。(4)由宪法委员会管辖,法国最为典型。
(四) 政治民主以责任政治为基本保障
责任政治是民主政治的一个基本特征。专制政治与民主政治的一个显著区别就在于,在专制政治下,统治者对其行为不负任何责任,在民主政治下,统治者的行为则必须对人民或人民的代表民意机关负责(对民意机关负责就是间接对人民负责)。
政治民主要求以责任政治为其基本保障,根源于人民主权理论。根据人民主权理论,统治者的权力是由人民的原始权利所委托的,因而受托者(即政府)就有责任就其行为过程及其后果向人民作出交代,特别是要承担由于自己的主观原因而产生的不利的政治后果,这就是政治责任。政治责任的基本规则要求:任何具有政治权力的主体都必需直接向人民负责,或者直接向人民的代表机关(即间接向人民负责)负责。这里所说的政治责任,主要是指政府应当承担的责任,即在政府的权力行使中引进责任机制。既然政府的权力来源于人民,就必须对人民负责,对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具体而言,就是政府的行为必须直接受代议机关,从而也是间接受到选民的制约,直接对代议机关从而也是间接对人民负责。如(1)政府必须回答代议机关的质询;(2) 政府如果失去了代意机关的支持和信任就应被解职或自动辞职。政府如有失职行为或者滥用职权的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责任,直到政府下台。可见,没有责任政治到就不可能对政治权力实行有效的监督和制约,民主政治也就不可能有切实的保障。
此外,责任政治也是解决在民主政治下民主与效率之间相互冲突的一种重要手段。现代政治必须追求民主与效率的双向目标。一般来说,通过选举制、分权制、法治等原则的实行,只解决了实现民主政治的一个目标,即保障权力的行使民主化,但却不能解决和保证政府管理的效率问题。而责任政治的实行就为解决效率问题提供了可靠的保障,因为政府不但要为违法行政和滥用职权承担责任,而且要为效率低下承担责任。
由此可见,实行责任政治,把权力与责任联系起来,使权力与责任对等,使权力与责任相统一,使掌权者不仅要对权力运行的效率负责,而且要对权力的正确行使负责。如果出现权力运行的效率低下,或者在行使权力时失职、越权、以及滥用职权,以权谋私时,掌权者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因此,责任政治是政治民主的必要保障,也是政治民主的基本标志。没有责任政治,主权在民就只能是一句空话。
第二节 政治民主的历史类型
政治民主作为社会上层建筑,必然受制于社会生产关系的变迁,因而是一个历史的范畴。
一、 古代社会的政治民主
古代社会政治民主是指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的民主,它是从原始社会时期的自然民主制,也就是非国家形态的民主的基础上演变发展起来的。
(一) 原始社会的自然民主
在原始社会,人们以氏族为单位进行集体劳动和共同生活。氏族内部设有权力机关即议事会,整个氏族的所有成年男女在议事会上都享有平等的发言权和表决权(当然不是现代正规的投票表决)。议事会选举或撤换氏族的首领。由于当时的生产力落后,几乎没有剩余的产品,首领不可能比成员占有更多的“财产”。首领在氏族内部的权力是父亲般的,纯粹道德性质的,他们手里没有强制手段。氏族内部没有军队、警察、监狱,一切事务和纠纷都是由首领带领大家共同来解决,都是由历来所形成的习俗来调整的。恩格斯在总结氏族制度的特征时曾指出:“氏族制度的伟大,但同时也是它的局限性,就在于这里没有统治和奴役存在的余地。”
(二) 奴隶社会的政治民主
随着人类社会生产力的不断发展,人类社会相继出现了三次社会大分工。第一次社会大分工出现了畜群归家庭私有的现象,个人与个人之间的交换逐渐代替部落之间的交换。耕地从氏族共有逐渐变成个人使用,出现了私有制;第二次社会大分工使手工业和农业发生分离;第三次社会大分工出现了脱离生产专门从事产品交换的商人。贫富差距进一步扩大,日益频繁的掠夺战争加强了军事酋长的权力,这些职位由选举制逐渐变为世袭制。战争的结果使战俘变成了奴隶,奴隶制国家开始建立。并非所有的奴隶制国家都有政治民主制,如希腊的斯巴达和苏拉统治以后的罗马帝国以及中国等许多东方国家,都由于以农业为经济基础,因而都实行军事独裁制和专制君主制。在一些手工业比较发达,商业比较繁荣的地区,一些自由民经济上逐渐成为富裕阶层,他们不甘心政治上的无权地位,要求参与政治,与贵族平等掌权,经过自由民与贵族的不断斗争,逐渐从寡头制过度到民主制。奴隶社会政治民主制最为典型和最为发达的要数雅典的城邦民主共和国,其政治民主有两大特征:
第一, 在统治阶级即奴隶主和自由民内部,实行最大限度的权利平等。在雅典民主共和国,其国家机构主要有:(1)公民大会。它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每个成年公民均可以参加会议并享有投票权;(2)议事会。它是公民大会的常设机构和执行机关,即雅典的最高行政机关。由全雅典十大区,用公民代表抽签的办法各选出50名成员共500人组成;(3)执政官。具体管理各方面公共事务。,由多人组成,通过公民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一年。(4)将军委员会,又称十将军委员会。它是雅典的军事最高领导机关。它由每一选区各选一人共12人组成,一年一任,轮流统率军队。(5)陪审法院。它是国家的最高法院和上诉法院。由全雅典30岁以上的男性公民用抽签的方法选出6000人组成,任期一年并不得连任。由此可见,雅典的民主政治是由全体公民参加的公民大会掌握最高权力,其他机构均从属于公民大会;国家各机构的官员均由选举产生且实行任期制来体现的。对于雅典的这种统治阶级内部平等的民主政治,恩格斯曾给予高度评价,称它是“高度发展的国家形态”。
第二, 奴隶社会的政治民主制,是少数奴隶主阶级实现阶级统治的基本形式。不可否认,与当时其他城邦国家所实行的君主制或贵族制比较,雅典民主共和制在国家机构的组成和运行机制上,确实具有相当程度的民主。但这种政治民主的主体却仅限于少数统治者即奴隶主公民。据史料记载,在当时拥有45.5万人口的雅典,36.5万奴隶被当作会说话的工具被排除在公民之外,具有公民资格的自由公民只有9万人。而在这9万自由公民中,除去 4.5万被保护的异邦人和相当数量的妇女、儿童,实际参与民主政治生活的成年男性自由公民即奴隶主的人数大致只有4万左右。由此可见,雅典的政治民主制是奴隶主阶级实现其阶级统治的基本形式,它仅仅只是在少数奴隶主统治阶级内部实行了较为充分的平等和民主,这正是奴隶制政治民主阶级实质和狭隘性所在。
(三) 封建社会的政治民主
无论是在东方,还是在西方,封建社会都是政治上的黑暗时代。封建国家普遍实行君主专制,政治民主则是十分少见的“例外现象”。比如在欧洲曾出现过一些城市共和国,如意大利境内的威尼斯、佛罗伦萨,法国的马赛以及俄罗斯的诺夫哥罗德等。这些城市地处商业贸易中心,交通方便,商品经济发达,工商业阶层比较富裕,实力较强。他们为了获得与商品经济相适应的政治民主,通过与封建贵族进行斗争,以鼓励或者读卖的方式使从事或的自治权,从而建立起独立的尝试共和国。
封建社会的城市共和国在政治组织形式上具有政治民主的某些特征,主要是具有代议政治和选举政治的特征,如威尼斯共和国由选举产生的480名议员组成的大议会作为最高立法和监察机关,再由大议会选出40人组成小议会掌握行政权,作为共和国首脑的总督也由选举产生。又如佛罗伦萨共和国设有市政议会和长老会议,市政议会为最高权力机关,由各大小行会的代表组成,长老会议作为最高管理机关,也由大小行会的代表组成。但是,这些城市共和国同时又具有贵族政治的性质。如佛罗伦萨有9万居民,其中只有工厂主、银行家、高利贷者、商人、律师等上层阶层6000人左右享有民主政治权利,因此,其政治民主是个十分有限的。但在黑暗的中世纪,这些城市共和国仍然是许多人为之向往的“民主之星”。
二、 资本主义的政治民主
资本主义的政治民主是伴随着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发展并通过资产阶级反对封建专制统治的斗争,逐渐建立起来的,这场资本主义政治民主的革命,是从16世纪开始,到19世纪才基本完成。
资产阶级为了唤起人民,打出了解放全社会的旗帜,第一次提出了包括一切人在内的政治平等要求。先以思想革命、启蒙运动的方式,提出了“社会契约论”、“天赋人权论”、“人民主权论”以及“自由平等论”等政治理论。随着资产阶级政治革命的胜利,这些政治民主理论就成为了资产阶级国家宪法的基础,从而也就确立起了资本主义的政治民主制度。
以资产阶级政治民主理论为指导建立的资本主义政治制度,从产生、发展到基本完善有一个较为漫长的历史过程。从1640年英国资产阶级革命开始,经过数百年的调整和发展,资本主义的政治民主制度在今天已趋于完备和成熟。从实践来看,当代资本主义政治民主制度的基本内容主要包括议会制、选举制、政党制、分权制和公民权利等。这些单项民主制度相互衔接、相互补充、共同构成了资本主义政治民主的整个体系。
议会制是资本主义政治民主制度的中心环节。议会的建立是资本主义政治民主产生的突破口,议会机构则是资本主义整个国家机器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资本主义国家的议会,是由公民定期选举产生的议员组成,而在其组织结构上主要有一院制和两院制两种,当代资本主义国家大多实行两院制,如美国、英国、法国、德国、意大利、日本等。议会的权力主要有:制定法律;任命或批准任命政府高级官员;审查或批准财政预算和有关外交文件;监督政府的行政活动等。从法律规定和理论上看,议会制度在整个资本主义政治民主过程中的功能主要是:由公民选出的代表公民的议员将公民的各种利益要求集中起来并带到议会而形成各种提案或法律草案,议会通过辩论而寻求出公共利益或彼此平衡的利益,进而把公共利益或平衡利益通过立法表决变成代表公意的法律,最后监督政府执行这些法律,由此最终实现全体社会成员的利益。
产生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和议员的选举是是资本主义政治民主制度的首要环节。资本主义国家一般都从法律上对选举的原则、选举人和被选举人的条件以及选举程序作出了明确的规定。选取原则主要有三个:一是普选权原则,它指成年公民不受限制地普遍享有选举权;二是平等选取原则,它指所有选民平等地参与选举;三是秘密选举原则,它指选民采取无记名方式投票。选举程序主要包括组成选举机构、选区划分、候选人提名与竞选、选民登记、选民投票和选票统计等。在整个选举制度中普选权是民主选举的核心,平等选举则是实现普选权的关键。
政党制是资本主义政治民主制度的重要环节。政治与政党制是现代政治民主制度的一个重要特征,他与资本主义选举制是紧密联系的。在资本主义政治民主过程中,政党制是联结选举制与国家政权机构的中介,而政党则是影响国家政治生活的重要因素。政党与政党制的功能是,通过组织、参与和操纵选举活动,组成国家政权机构,通过执政和其他参与方式影响议会的立法和政府的决策。在选举过程中,各政党提出各自的候选人并帮助其候选人进行选举,是各政党的一项经常性的和主要的活动。各政党内都有一批职业政治家,他们作为政党组织内部的特殊官僚阶层,决定政党的各项事务,支配政党的各种活动,同时,他们常常成为政党候选人或出任政党内阁成员。
分权制是资本主义国家宪法的一项基本原则,也是资本主义政治民主的一个重要环节。所谓分权制,指的是资本主义国家中央政府按三权分立原则设置和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权力分配制度。这里主要是讲中央政府设置的三权分立原则,因而人们通常将分权制称为三权分立制。
在宪法中明确规定出公民享有的权利,这是资本主义政治民主的基本标志。从当代资本主义宪法来看,各国列出的公民权利主要有下列内容:一是财产权,即私人拥有的财产不得受到侵犯;二是平等权,即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三是政治权,指公民参与政治活动的权利,如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全民公决权;四是自由权,即公民享有人身自由、言论自由、通讯自由、信仰自由、集会自由、结社自由、游行示威自由、罢工自由等权利;五是受益权,即公民享有受教育、享受劳动保护、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等方面的权利。
从历史发展的角度来看,资本主义政治民主的产生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巨大进步。对此列宁曾评价道“资产阶级的共和制、议会和普选制,所有这一切,从全世界社会发展来看,是一种巨大的进步。”
三、社会主义的政治民主(当代中国的政治民主建设)
(一) 政治民主与中国现代化建设
社会主义政治民主建设是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中国共产党在整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路线就明确地把政治民主作为现代化建设的三大奋斗目标之一(即建设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三大目标),党的十四大把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的改革作为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两大基本途径,并在提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同时,又提出了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党的十五大则进一步发展了十四大的民主政治理论,明确提出继续进行政治体制改革的主要任务,就在于要不断发展民主政治,健全民主政治制度,强化民主政治的保障机制,实现民主政治法制化。由此可见,社会主义政治民主建设对于中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一,社会主义政治民主建设既是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个基本特征,“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邓小平与)。
社会主义现代化,是人类文明高度发展的标志,是社会历史全面进步的结果。它包括了经济、政治、文明等多方面内容,即经济富强,政治民主、思想文化方面的精神文明等,是全方位的现代化。而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政治现代化,其主要任务就是建设社会主义的政治民主。这是因为,政治民主与经济富强和精神文明作为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奋斗目标,三者是一个不可分割、不可或缺的整体。邓小平曾多次指出,没有政治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这就是说,政治民主是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基本特征之一,它与经济富强和精神文明是紧密联系、三位一体不可分割的,经济富强、政治民主、精神文明这三者共同构成了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三大目标和总体轮廓,三者缺一不可。如果缺少了政治民主这方面的内容,社会主义的现代化就是残缺不全的,也是不符合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本质要求的,也是不可能真正地最终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讲,没有社会主义政治民主的高度发展,就不可能有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成功。也即是说,没有社会主义政治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
第二,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的改革作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两项重大系统工程,它们之间需要同步发展和相互促进,如果没有以政治民主建设为方向的政治体制改革的同步发展和提供支持,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目标的经济体制改革就不能取得成功,而最终,社会主义现代化也就不可能实现。
经济基础决定政治上层建筑,政治上层建筑又能动地反作用于经济基础,这是马克思主义的一条基本原理。人类商品经济和近代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历史也充分证明了这条原理。政治民主是商品经济的必然产物,发展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又必须以政治民主为条件,政治民主为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的发展提供支持和保障。商品经济早在原始社会末期就出现了,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商品经济没有能够获得发展,除了生产力的落后之外,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没有政治民主,致使商品经济被专制政治所扼杀;而近代资本主义商品经济之所以能够得到空前大发展,并迅速地由商品经济的低级阶段发展为高级阶段即市场经济阶段,一个关键的因素就是有了政治民主。
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但要建立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体制就必然要涉及到政治体制,如根据建立市场经济要求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要理顺政企关系,转变政府管理职能等等,就需要政治体制改革的同步进行,就需要在政治上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这是因为,市场经济的最大特点是市场主体在平等、自愿原则的基础上通过合同方式进行商品交换,企业作为市场主体是平等的、独立的法人,其内部的生产、经营、销售、管理等都是自主的,而这些都必须要有相应的政治民主环境,要有健全的法制提供保障才行。由此可见,市场经济的建立必然要求政治民主给予支持和提供保障。反之,如果改革经济体制,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与政治民主的建设和发展同步,没有政治民主的支持和保障,经济体制改革就不能取得成功,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努力就会失败。正是从这个意义上,我们也可以说,没有社会主义政治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因而最终也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
(二) 建设中国社会主义政治民主的基本途径
自新中国成立以来,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经过亿万人民群众半个多世纪以来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实践的努力,我国已初步形成了比较完整的社会主义政治民主制度。这种政治民主既包含社会主义政治民主的一般特征而又具有中国特色,因而也被称为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治民主。然而,已经初步建成的我国社会主义政治民主在现阶段还很不成熟,政治民主化程度还不是很高,在政治实践的运行中也还存在许多问题。因此,作为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重要组成部分的政治民主建设任务,如同我们的整个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一样,仍然需要亿万人民经过一个相当长的历史过程才能得以实现。
在现阶段,要努力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民主建设,必须注意克服和反对两种错误观点:一是“政治民主缓行论”,即那种认为中国现阶段经济文化落后,历史上有无民主传统,群众政治素质不高,没有实行政治民主的条件,因而现阶段主要是发展经济,政治民主则应缓行的理论;二是“政治民主速成论”,即认为经济体制改革和发展经济应以政治民主建设为先导,只有政治民主化才有经济的商品化、市场化,因而企图在较短时期内建成高度的政治民主的理论。显然,这两种观点都是错误的。我们应当从中国现阶段的实际情况出发,遵循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主张和倡导“政治民主建设渐进论”,积极地 、稳步地推进政治民主建设。江泽民在党的十五大政治报告中也明确指出: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逐步发展的历史过程,需要从我国的国情出发,在党的领导下有步骤、有秩序地推进。这就是说,在中国,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政治民主必须经历一个长期发展的渐进过程。这是因为:
第一, 高度的政治民主需要社会主义的经济、文化等因素全面的高度发展为前提条件。列宁曾经指出:“在实际生活中民主永远不会是‘单独存在’而总是‘相互依存’的,它也会影响经济,推动经济的改造,受经济发展的影响等等,这是活生生的历史的辩证法。”马克思恩格斯也曾经精辟地论述道:“权利永远不能超出社会的经济结构以及由经济结构所制约的文化发展。”这就是说,民主作为一种权力,它不能孤立地发展,必然受到社会经济、文化等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只有经济文化的不断发展才能为其创造必要的条件。从某种意义上讲,政治民主是以一定经济基础为前提的一种文化表现。因为无论是民主意识的产生还是民主权利的实际行驶,都要求民主主体有一定的文化条件,而这种文化条件又必须是以一定的经济发展水平作为基础的。众所周知,我国是在极端落后的半封建半殖民地基础上进行社会主义建设,尽管自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在经济、文化建设方面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但要把中国建设成为一个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决非短期之内可以实现。经济文化的现代化是一个长期的逐步发展的过程,与此相适应,政治民主建设也必然是一个长期的渐进的发展过程。
第二, 社会主义政治民主大发展本身也是一个长期探索逐步完善的过程。从资产阶级政治民主产生发展的历史过程来看,资产阶级政治民主制度从确立到比较完善,也经历了一个长期的、曲折的发展过程,期间伴随着经济文化的不断发展,充满了复辟与反复辟的搏斗,充满了劳动人民的艰苦抗争以及资产阶级中许多有识之士的不断努力推进,才达到了今天的程度,而且资产阶级政治民主制度在当代仍然还处于不断的变革之中。社会主义政治民主制度从产生到现在仅仅才几十年,为时较短暂;而社会主义革命往往总是在比较落后的国家取得胜利,我国就更是如此。还应看到,社会主义是人类历史上一种崭新的制度,这种制度既要借鉴历史上人类所创造的一切有关政治民主制度方面的有益成分,更要创造出最适合体现人民群众当家做主管理国家的政治形式,这就必然要求在社会主义政治民主发展的过程中不断地去实践、探索、总结、改革,这将是一个较长的历史过程,因而社会主义政治民主的发展必然将会是一个长期的逐步的渐进过程。
具体说来,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建设中国社会主义政治民主的基本途径,主要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去进行努力:
第一,坚持和改善共产党的领导,实现党内政治生活的民主化,坚持党在国家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的原则,正确处理党的领袖与党的中央、党的领导者与党的组织、党的组织与党员个人之间的关系,正确处理执政党与参政党的关系,正确处理执政党的领导权与国家机关的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的关系,要使党内民主成为整个国家政治民主的表率和典范:从而使党的组织和国家机关充满活力、富有效率。
第二、 在正确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的相互关系的基础上,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不断改革和完善社会主义政治体制,努力兴利除弊,以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为奋斗方向,创造出使人民群众能够更好地当家做主管理国家的新型的政治形式,建立起科学的、民主的决策体制,对整个国家实行科学、民主管理,以更好地组织和领导全国各族人民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第三, 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进一步改革和完善人民代表的选举制度,提高人民代表的政治素质和参政议政能力,增强人民代表大会的权威性。与此同时,还要逐步地、积极地将民主扩展到整个国家的社会生活、经济生活、文化生活等各个领域和各个方面,不断发展企事业单位的民主管理,发展基层社会生活的群众自治,以切实加强和推进政治民主建设。
第四, 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我国的政治权力监督机制。首先,要强化行政监督,加强行政监督机关的组织机构和自身队伍建设,提高行政监督机关的权威性。其次,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司法监督,严格依法行政,实行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制,使法律监督富有力度。再次,要把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法律监督与群众和社会的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新闻舆论媒体以及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使国家权力受到切实有效的制约和监督。
第五, 进一步发展国内各民族之间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进一步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继续坚持“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加强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少数民族人士和宗教界爱国人士的团结合作,充分发挥人民政协在参政议政、政治协商、民主监督方面的特殊作用;进一步理顺执政党和政府同各人民团的关系,使各群众团体能按照自己的观点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充分发挥他们在社会政治民主生活中的作用。
第六, 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努力提高全民的法治意识,尤其是广大干部队伍的法治意识,实现以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政治民主建设与社会主义法制是互为依存、互为条件、互相促进的。我们的法治,是以社会主义政治民主为灵魂和价值取向的法治;我们的民族,是以社会主义法治为手段和基本保障的政治民主。因此,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民主,就要通过法律来规范和完善各项政治民主制度,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政治民主的法制化,努力实践党的十五大提出的依法治国的方略,从立法、执法、普法、守法等环节大力推进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程,同时将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有机结合起来,以保证国家的安定团结和长治久安。
第七, 要深入持久地在人民群众中广泛开展马克思主义民主理论的宣传和教育活动,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政治素质和民主意识。更主要的是,在现阶段,要通过改革,大力发展商品经济,建立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促进生产力的迅速发展。市场经济本质上也是民主经济。通过发展经济民主必然会有力促进政治民主的发展,进而也能够为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民主创造出一个平等的思想意识环境和一个丰富的物质条件环境,从而切实有效地推动社会主义政治民主的不断发展。
第八章 政治文化
政治文化是现代政治学的一个基本范畴,也是当代政治学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热门课题。
考察人类社会政治发展的历史,我们发现,在一定的历史时期,特定的政治体系中政治制度和社会成员的行为模式都带有自己的特点。这些特点不仅仅取决于社会的经济发展水平以及社会的经济、政治结构,而且还受到该体系内社会的风俗、习惯、价值取向和思维方式等文化因素的影响。“政治文化”的概念虽然是美国学者在20世纪50年代才提出来的,但政治文化本身却是每一个政治社会所固有的。
第一节 政治文化概述
一、 文化与政治文化的含义
政治文化是文化的众多分支之一。弄清楚文化、政治文化概念及其相互关系,是我们深入探讨政治文化的前提。
1、 文化的概念和特征
文化的涵义极为丰富,人们对文化这个概念的界定也是众说纷纭,莫衷一是。如(1)《辞海》和《简明社会科学辞典》都把文化定义为:文化是人类在社会历史过程中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2)《牛津现代高级英语词典》的定义是:“文化是人类能力的高度发展;集训练、锻炼、修养和经验促成的身体、心智、精神的发展。”
从本质上说,文化是由社会存在决定等并渗透于社会存在之中的相对于自然存在的人类精神现象。当代的文化概念范围非常广泛,甚至有不少学者认为,文化是人为生存所创造的一切,人=动物+文化。每个人都在一定的文化环境中生活,都会自觉不自觉地受到文化环境的影响。因此,有人说,文化就等于社会,社会就等于文化。
文化的几个基本特征:
第一, 从与社会和人民的关系来看,文化具有强烈的实践性和深刻的社会性。文化是在人的实践活动中创造出来的。人又在创造文化的过程中发展和自我完善。文化又是对于一定的社会发展紧密相联的,作为一种社会现象,文化必须以物质为基础;每一社会都有与之相适应的文化,并且随着物质生产的发展而发展。并且,文化具有其相对独立的不依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发展规律。
第二, 从历史的角度看,文化具有鲜明的时代性和历史的继承性。一定社会的文化,不但要反映该社会的政治和经济,而且具有其明显的时代特征。然而,不同时代文化,又不可能是相互割裂的,文化的发展具有历史的继承性。新文化不可能完全脱离旧文化而产生,而只能在发展、扬弃旧文化的过程中形成。就像一个人不能一下子变成另一个人一样。所以,我们在推进文化的现代化时,绝对不可以,也不可能与传统文化彻底决裂,而必须把传统文化的精华发扬光大。
第三, 从人类自身的发展和分化来看,文化具有突出的民族性和鲜明的阶级性。各民族都有其特性,表现这种特性的载体便是民族文化。民族语言、民族性格、民族传统、民族生活方式等等,都是民族文化的形式。在人类社会分裂为阶级社会以后,文化不可避免地具有阶级性。
2、 政治文化的概念
政治文化是人们认识、理解政治,参与政治过程的必经之门。政治文化的概念是美国著名的政治学者加布里埃尔.阿尔蒙德于1956年在《比较政治体系》一文中率先使用的,用以替代传统的“民族性格”、“民族精神”、“政治意识”等概念来指称政治体系中支配人们政治行为的诸种主观因素。这一概念很快在政治学界被广泛使用。但对于政治文化概念的界定可谓五花八门。为了便于参考,我们将其概括为两大类:
第一,“取向模式”说,即认为政治文化是人们对于政治系统和政治行为的特殊“取向模式”,或者社会成员对政治取向的模式。采用这种观点的学者为数不少。如阿尔蒙德认为,每一政治系统都有自己的政治行动的特殊取向模式,这种特殊的取向模式就是该系统的政治文化。又如,道森和普利威特视政治文化为社会成员对于政治取向的分配模式,这种定型的取向集合体会影响到政治生活的结构、运作和安全。
第二,“价值取向”说。即把政治文化看做是社会成员对于政治系统和政治行为的认知和价值取向。持这种观点的学者看重的是人们在认知的基础上对于政治所作出的价值判断和选择。如阿尔蒙德在提出政治文化概念10年之后,修正了他最初关于政治文化的定义。他和小鲍威尔的另一种表述是:“政治文化是一个民族在特定时期流行的一套政治态度、信仰和感情”(1966年)。又如沃尔特.罗森鲍姆在《政治文化》(1976年)中从个人和群体两个角度来说明政治文化,认为前者是指个人对政治系统的基本要素的主观取向,后者是指人民对政治系统的集合态度取向。
应该说,这两种说法具有相通之处,只是表述和侧重点有所不同。无论哪种说法,都不否认政治文化包含诸如信念、情感、评价等关于政治行为的心理因素。
我们认为,政治文化的内涵应包括:
第一, 政治文化属于人类活动的主观意识领域,是社会成员针对政治体系各层面的主观意向和态度。同时,这种主观的意识又不是孤立的,不是人们头脑中固有的或从天而降的,而是基于一定的政治传统和政治现实而产生的。
第二, 这种主观意识的范围只限于人们对政治体系、政治行为、政治过程等的认知、评价和情感领域,也就是说,政治文化的基本内容是可以大致确定的。
第三, 属于主观意识领域的政治文化是以一定的符号来表示和传递的,有别于政治体系的非物质文化。譬如基本法律的、政治制度的、政治组织的文化。
政治文化是社会成员在一个特定的时间内对政治行为、政治过程、政治体系乃至整个政治共同体的认知和情感的总和。
二、 政治文化的基本内容
政治文化作为潜在地影响人们政治行为的心理因素,所涵盖的范围非常广泛。一般来讲,政治文化的内容主要包括政治认知性成分和政治情感性成分。
1、 政治认知性成分,包括政治认识、政治评价以及由此而决定的政治价值判断和选择(也有人把政治评价性成分单列为政治文化的一项主要内容)。政治认知的对象包括政治形式、政治组织、政治过程、政治目的、政治角色、政治产品(是阿尔蒙德提出的,用来指政治体系的各种实际作为)等。这些知识主要是从长期的政治社会化过程中获取的,也有一部分来源于长期的政治实践的经验积累。人们对于政治体系各个层面的知识,有可能是正确的,也有可能是不正确的。这本身就反映了认识主体参差不齐的认识能力、千差万别的利益需求和多元化的政治取向。政治文化中的认知性成份构成了人们对政治体系进行判断以及选择行为目标和行为方式的前提和基础。
2、 政治情感性成分,即对政治体系和政治活动的感情。政治情感是人们在政治生活中对政治共同体、政治系统、政治统治活动和政治事件所具有的一种直观的评价,大体上包括人们的政治感情和情绪、政治态度、政治信仰和政治理想等。是政治行为主体在政治活动过程中对行为客体及环境的内心体验,表现为好恶之感、美丑之感以及由此产生的亲疏之感、信疑之感。政治情感形成的基础是日积月累的知识和经验的积淀,带有极大的主观成分,主要反映个人或集体的选择偏好(文化革命中的革命组织、台湾的马英九)。
综上所述,政治文化的内容,无论是政治认知性成分,还是政治情感性成分,都可以归结为指向政治目标的“取向”。政治文化中基本的取向目标,就政治个体而言,不外乎对政治结构(即政治共同体及其政治系统、政治过程等)的取向;对政治系统输入输出目标的取向;对政治系统内他人行为的取向;对本人的取向。换句话说,人们对政治系统的输入输出,政治价值、个人能力和效率,以及政治竞赛规则等的“取向”,构成了政治文化的基本内容,也决定了政治系统内的个体和群体的政治行为模式。
三、 政治文化的主要功能
政治文化功能主要表现在政治文化与政治体系和政治行为的关系中。政治文化既决定于政治体系,同时又积极地反作用于政治体系。这种反作用不但表现为政治文化要影响和作用于政治体系的全过程,而且还表现为政治文化要影响和指导人们的政治行为。人们对于政治的认知、情感等内在的主观心理活动,往往是通过政治行为来表现的。
1、 政治文化与政治体系
政治体系在酝酿和建立,稳定和巩固,发展和变革的过程中,都要受到政治文化的多方面的影响和制约。
(1) 特定的政治文化是政治体系得以存在和维持的必要基础
任何政治体系的存在和维持都需要与之相适应的政治文化。一旦这种和谐的关系被破坏,就可能导致体系的生存危机,甚至是解体。
政治体系能够维持和延续的重要保证是其合法性的存在。这种合法性主要来源于社会成员对政治体系心理上的认同意识。这种认同,意味着社会成员对自己与政治体系间的归属关系以及体系所确立的行为规则的承认。有了这种认同意识,社会成员才能在政治活动中志愿的为政治体系的正常运转提供必要的支持和资源。因此,秦王赢政靠武力统一六国之后,首先做的事就是统一各国的文字、法律、货币和度量衡,力图通过文化、经济、政治的各种机制向社会成员灌输和渗透对统一的中央权威的认同意识。这种认同意识对于由多民族组成的国家来说尤为重要。
政治体系得以维持和延续另一个条件是社会政治关系的基本稳定。这需要社会成员对于政治体系中政治角色、政治结构的地位和行为规则形成比较稳定的认识和态度。如中国古代从孔子开始创立的,以宗法、血缘关系为基础,以礼、仁等观念为核心的儒家思想通过各种机制渗透到人们的生活、关系、习俗、行为方式和思维方式之中,并积淀成为一种民族的文化-心理结构。这种文化-心理结构对维持中国传统社会中以君臣关系为核心的政治关系起到了巨大的作用,也是导致中国历史上封建政治制度得以连续两千余年的重要因素之一。这种政治文化不改变,传统的政治关系就很难发生根本性的变化。
(2) 政治文化是影响政治体系中政治制度模式的重要因素之一
政治制度是指政治体系内各种结构之间相对稳定的政治关系,这是政治体系的核心部分。一个政治体系中政治制度的模式取决于各种因素,其中最主要的当然是社会的生产方式和经济发展水平,但社会的政治文化在形成政治制度模式的过程中也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这就可以解释为什么处在大体相同的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国家所建立的政治制度会存在差异。
这种差异首先表现在政治机构的设置上。英国和美国是两个较早建立资本主义政治制度的国家。不同的是英国至今仍保留着世袭君主作为国家元首,而美国的国家元首则是民选的总统。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在于,在英国人的政治文化中,对君主有一种特殊的情感和价值取向。在一般英国人心目中,君主是英国国民性的象征,是国家的精神支柱,君主的存在赋予了政府以尊严和正统性,并能保证英国政治制度的连续和稳定。而对于曾经饱受英王专制统治之苦的北美13个殖民地的人民来说,英王却是残暴统治的象征。因此,在独立战争胜利后,美国没有效法它的宗主国实行君主立宪制,而是建立了总统制共和政体。
政治制度的差异还表现在各种政治机构在政治体系中的地位以及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上。同样是作为国家元首的总统,联邦德国的总统在国家的内政外交上没有实权,是一个虚位元首;而美国的总统不仅掌握着国家的行政大权,还可以通过否决法案或任命大法官来对国会和最高法院进行制约,二者形成 二区鲜明的对照。这反映了两个国家的国民对于总统这个政治角色认识上的不同。德国历史上的魏玛宪法中曾经设置了一个与议会处于平行地位的拥有实权的民选总统,但这一体制却为后来希特勒上台推行法西斯专政提供了便利条件。出于对重蹈法西斯独裁统治覆辙的恐惧,波恩制宪会议的代表竭力主张削弱总统的权力,以议会内阁制取代总统制。而对于费城制宪会议的代表来说,一个强有力的总统是他们改变联邦体制下中央政府的软弱地位,加强中央政府的权威,保证国家统一的必然选择。
(3) 政治文化决定着政治体系中政治制度的实际运作状况
政治机构及其行为规则只是政治制度的静态方面,只有当政治体系的成员进入这些机构,扮演相应的政治角色,从事一定的政治活动,政治制度对于政治体系才有了真实的意义。特定的政治制度在不同的政治文化环境中将会产生不同的机制和不同的效力。
例如对一些欧美国家公共政策的制定过程作一下比较研究,就会发现,法国人具有把“客观的”科学事实作为合理决策的决定性组成部分的倾向,因此法国的政界有一种根深蒂固的依靠技术专家治国以及坚持从各个培养精英的学校录用人才的传统,政府制定政策,主要依靠其直属的分析研究机构,几乎不大征求外界的意见,议会和利益集团在决策中的作用比较弱。美国则有所不同,几乎所有的社会行为者都把政策研究成果当做政治斗争中加强自己地位的论据,并不是认为对政治问题可以找到科学上“正确的”解决办法。因此,议会、为数众多的利益集团和智囊机构都试对政策制定施加重大影响。这充分说明,各国政治文化上的差异导致了不同的决策风格。
政治文化的类型和发展水平对一种政治制度的运行效率也有非常大影响。残留在人们观念中的封建政治文化对我国建设现代法治国家的负面作用已经引起了人们的重视。现实社会中存在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在很大程度上是封建社会遗留下来的“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的传统意识在作崇。
(4) 政治文化制约着政治体系的变革和发展
政治体系是动态的系统,它随着内外部环境的变化而发展变化。这一变化的过程总是由作为政治行为主体的人去推动和完成的。因此,社会成员对政治体系变革的目标、方式的认识水平和情感、价值取向直接制约着政治体系变化的进程及其结果。
从历史上看,每一次大的政治变革都伴随着一场政治文化的变革。但是,二者的变动速度并不总是同步的。按照历史的逻辑,一种新的政治文化的形成应该先于政治变革的实践。那些率先感受到新的生产方式内在要求的先进阶级的思想、观念通过各种机制渗透于广大社会公众的生活方式之中,逐渐形成了新的政治文化。它又反过来成为变革社会的强大力量。政治文化与政治变革的这种关系在早期的资本主义制度建立的过程中表现得比较突出。那些反映资本主义商品经济内在要求的自由、平等、人权的思想、理论早于资产阶级的政治实践广泛传播于广大人民群众中间,经过长期的历史积淀内化为社会成员普遍认同的价值取向和行为准则,它成为后来的资产阶级革命和资本主义政治制度建立的大众心理基础。
然而,由于政治文化具有延续性和稳定性的特点,一种新质的政治文化的形成过程将是十分复杂和缓慢的。与资本主义政治制度相适应的政治文化从宗教改革和文艺复兴开始到英国、美国、法国的资产阶级革命的大爆发,其间经历了二三百年的时间。而且,这样的历史进程是与一定的历史条件密不可分的,即世界体系尚未完全形成,各国的政治生活比较封闭,其政治变革大多直接源于国家内部的社会生产方式的发展变化,是一种原发性的变革。但是,到了19世纪末、20世纪初,随着帝国主义的扩张、世界体系的形成,导致一些国家政治变革与发展的因素变得复杂起来。在这些国家中,政治文化的变化与政治体系其它层面的变化相比,表现出一定的滞后性。这就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这些国家政治发展的进程,甚至造成了政治变革的结果与预期目标背道而驰的局面。以梁启超等为代表的近代资产阶级改良派在戊戍变法失败后就深切认识到,国民陈旧的心态是建立新制度的最大障碍,因此开始大力倡导要以新思想造就新国民。实际上,近代以来,特别是战后以来,一些新独立的国家在内外双重压力下所致力的政治变革都面临则非常艰巨的构建新的政治文化的任务。政治文化与政治变革的这种既相矛盾又相统一的辩证关系,要求我们在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过程中,也必须重视与之相适应的政治文化的建设。
2、 政治文化与政治行为
人们的政治行为是受政治认知和情感支配的。因此可以说,政治文化指导政治行为。但是,政治文化对不同的政治主体的指导作用是不同的。
(1) 政治文化对专门政治角色行为的规范调节功能
第一, 规范政治角色的行为。政治文化是一种无形的规矩,可以起到规范政治角色行为的作用。一定社会中的政治角色扮演者的政治行为必须符合该社会政治文化所要求的某些基本原则,否则公众就会予以抵制,要求修正其行为,甚至将他撤换(日本原首相森喜郎、俄罗斯总统普京)。
第二, 引导政治角色的行为。公众对政治角色总是抱有某种希望,包含在政治文化中的政治价值、政治理想等等。总是要提倡、鼓励特定的政治行为,而抵制、反对、否定某些行为。无论是出于自愿,还是迫于公众的压力,政治角色的政治行为都必须顺应政治文化的基本要求(如发生灾害、出事故,领导立即赶到现场指挥抢救)。
第三, 调整政治角色的行为。政治文化可以对政治主体的政治行为发挥积极的调节作用,对专门政治角色的行为尤其如此。一般社会成员的政治行为的改变,往往是因为个人“政治取向”发生了变化;众多的“个人政治取向”的改变又会使整个社会政治文化发生变化。政治角色行为的改变,既是个人“政治取向”改变所致,又是社会政治文化变化的影响的结果。政治角色虽不一定随社会政治文化的改变而随时调整其政治行为,但是,对社会政治文化变革的反应迟钝,或者不作出反应的政治角色,是不可能成功地扮演其所担负的角色的(台湾选举后,各政党都要立即改变策略)。
(2) 政治文化对一般社会成员的引导支配功能
一般社会成员通过对社会化的途径接受一定的政治文化、这种政治文化反过来又引导和支配其政治行为。
从政治认知的角度看,人们对同一政治事件和现象采取不同的态度,作出不同的反应,从根本上说是因为认识的立场和程度的不同。一个社会要有凝聚力,就必须通过社会化的途径使社会成员对一些根本性的政治问题有较高程度的一致性认识。只有这样,政治体系才能够维持,政局才能购稳定(如我国的改革开放)。
从政治情感的角度看,只有社会成员的多数对同一政治体系持赞同、信任的态度,他们才能表现出支持、维护该政治体系的愿望和行为(充当“人体炸弹”的巴勒斯坦青年死后受到英雄式的崇拜,不少巴勒斯坦儿童表示:长大后要象他们一样)。按照美国学者阿尔蒙德和沃尔巴的说法,社会成员对政治体系的“依恋”,即所谓的“系统感情”,是促使他们在行动上支持和维护现存政治体系的无形动力。因此,任何一个政治系统都必须增进社会成员的“系统感情”,否则,该政治系统就不可能有效和成功地运转。
(3) 政治文化对政治行为的评价功能
政治文化为人们提供一个评判政治行为的是非标准和价值尺度。一般而论,人们总是根据社会公认的原则来对自己、对他人、对政治群体的行为进行评价,以决定取舍。政治文化的评价标准虽然不如法律标准那样明确、具体、规范、严厉,但是,政治文化的实际评价功能并不比法律规范逊色。绝大多数社会成员都不会只满足于“不做违法的事”,总还希望做一点为全社会所提倡、鼓励的、有益于他人、有益于社会的事(如10月31日,宁夏吴忠市副市长王明忠率9辆车下乡检查工作,车队行至黄湾桥时,一个骑自行车的13岁女中学生王萍为躲避车队,不慎掉进桥下水沟中,车队30余人无一人下水救援,致使王萍被淹死。王明中被停职停职反省。他的行为与主流政治文化不相容)。政治是文化主要通过无形的方式施加影响,从精神上制约人、指导人的具体行为。它发挥作用和施加影响的范围和持久性都是法律制度难以达到的。
第二节 政治文化的结构和类型
一、 政治文化的结构
一个政治共同体的政治文化往往是由各种亚政治文化和次级文化组成的。社会的复杂性和文化的多样性铸成了复杂多样的政治文化的结构。因此,划分政治文化结构的标准也是各不相同的。从内部构成看,可以分为层级文化和集团文化;从发展水平与整合程度看,可以分为整合——协调型政治文化与分化——冲突型政治文化;从政治体系中的功能层次看,可以分为体系文化、过程文化和政策文化。
1、 层级文化与集团文化
(1) 层级文化。根据政治主体的经济状况、社会地位、政治观念的不同,。政治文化可以划分为不同的层级,其中最典型的是统治政治文化和被统治政治文化。统治政治文化的特征主要表现为强烈的维护现存政治秩序和既得政治权力的“取向”。被统治政治文化的特征相对具有不确定性,但一般不具有维护现存政治秩序的强烈愿望。
西方学者关于精英政治文化和大众政治文化的划分,也可以列入层级文化之列。
(2) 集团文化。根据社会主体的不同,政治文化又可分为不同的板块。如宗教团体、种族语言集团、社会职业群体等等,因其在社会中的地位、宗教信仰、文化传统、风俗习惯、民族情感、自然环境等方面的差异,在对政治行为、政治体系乃至政治共同体的认知、情感、认同上都会有所不同,甚至大相径庭。这样就形成了集团文化。
需要指出的是,层级文化和集团文化往往是互相交叉的,层级文化中包含集团文化,集团文化中也有层级文化。因为一个层级内部也可以去分为若干集团,一个集团内部也存在着若干层级。
2、 整合——协调型政治文化与分化——冲突型政治文化
整合——协调型政治文化由以下特点:第一,持久的、比较一致的政治认同,政治忠诚的顺序与政治体系的层级相一致,对中央政府的认同和忠诚超过地方,对上级政府的忠诚超过对下级政府;第二,有普遍认可的解决矛盾和冲突的文明程序;第三,多元主义,即社会团体间有较多的政治信任和相互容忍。
分化——冲突型政治文化,即一个政治共同体内没有普遍一致的政治取向。第一,对地方的忠诚超过了对中央的忠诚;第二,缺乏普遍可行的解决纠纷的文明程序;第三,社会集团之间缺乏必要的政治信任。所有这些都很容易引起不同社会阶层、不同的宗教、种族、亚文化集团之间的冲突,引起政局动荡、秩序混乱甚至暴力和战争。
实现政治文化的整合与协调,使各种亚政治文化相互融合,减少来乃至避免冲突,是保持国家统一和政治稳定,实现民主法制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前提条件。
3、 体系文化、过程文化、政策文化
阿尔蒙德和小鲍威尔在他们合著的《比较政治学》一书中,根据政治体系的功能层次,把政治文化分为体系文化、过程文化和政策文化。
(1) 体系文化,就是社会成员对政治体系的观念,也就是公民对一定政治体系的政治取向。
(2) 过程文化,即公民在政治过程中的自我意识和与其他政治因素的关系。公民对自己身临其中的政治过程或一无所知,或知之不多,或积极参与。一个社会中这几种公民所占的不同比例,不但在一定程度上反映该社会政治文化的状况,而且最终将影响和决定该社会民主政治的和谐程度所能达到的水平。
(3) 政策文化,即公民对公共政策的“取向”模式,其关键是公民对重大政治决策的态度(美国从越南撤军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大多数公民反对在越南陷得太深)。
除此以外,还有其它的分类方法,如领导文化、行政文化、法律文化等政治文化范畴,也有其合理性。
二、 政治文化的类型
阿尔蒙德和沃尔巴根据社会普通成员与政治的关系的不同,将政治文化氛围三种基本的类型:
1、 原始政治文化。主要存在于部落社会尚未完全脱离蒙昧、混沌状态的社会。由于社会分化尚不明朗,社会政治尚处于萌芽状态,人们的政治取向仅限于对其生活在其中的共同体的强烈的感情。原始文化存在的基础是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没有专门的政治角色。
2、 依附政治文化,是封建社会典型的政治文化。其特征是臣民对政治体系是一种完全被动的关系。他们对政治体系的政策、统治、管理等的反应较为积极,但缺乏主体意识和参与意识,一般不会像政治体系提出任何要求。臣民对政治权力及其行使者也会有合法、合理与否的基本评价,但通常不会超出情感和规范的范围而缺少认知性的价值判断成分。
3、 参与政治文化,存在于较为发达的社会。公民的主体意识强烈,积极参与政治生活,对自己的权力和义务有强烈的意识,对政治体系的输入和输出都有明确的取向,能够在各个层次上以自己的行为影响政治体系,并作出评价和批评。
人们对政治的取向,主要包括(1)对政治体系的取向;(2)对政治体系输出目标的取向;(3)对政治体系输入目标的取向;(4)对自我和他人政治行为的取向。在这些取向中,上述三种政治文化的差异集中表现为:原始政治文化对这四个目标都没有取向;依附政治文化只对前两个目标有取向;参与政治文化对所有目标都有取向。
从历史演进的总趋势看,上述三种政治文化是遵循一定的规律依序更替的,但也不绝对。在历史上,两种或三种政治文化并存的现象也不罕见。所以,阿尔蒙德又进一步提出了“原始——依附政治文化”、“原始——参与政治文化”、“依附——参与政治文化”和“公民文化”的划分。此外,还有“传统政治文化、道德政治文化和个人政治文化”,以及“关怀公益型政治文化和关怀私益型政治文化”等分类。
三、 政治文化的结构类型与政治国家的关系
政治文化的结构类型与政治国家的关系主要表现为两种状态:
1、 冲突型政治文化状态,其特点是,各亚文化之间协调、容忍性差,对立、矛盾、冲突经常发生。引起对和冲突的原因很多,如政治主体中不同阶级、集团之间的利益和观念的对立;多民族、多种族社会中的民族、种族关系的不协调以及不同宗教群体间的信仰冲突等等。一般来说,在阶级高度对抗,民族关系极度紧张,宗教矛盾难以克服的社会,政治文化必然属于冲突型。
2、 协调型政治文化状态,其特点是,政治上的认同感较强,各亚政治文化间相互容忍,相互协调居于主导方面;社会上不同阶层、利益群体和各个民族的利益表达渠道比较畅通;政治共同体的主导政策文化凝聚力强,各亚文化间的差异可以通过政治体系来协调,在不能达成一致时,可以做到承认差别,相互尊重,和平共处,从而使整个国家的政治生活趋于和谐。简而言之,冲突型政治文化是大异难同,协调型政治文化是求同存异。
第九章 政治发展
人类社会是一个不断进化发展的社会,伴随着人类社会的进步,政治生活也处于不断的发展与变迁之中。从政治结构的发展到政治文化的发展,纵观人类文明的历史进程,政治发展是相当惊人的 ,以我国为例,20世纪初还实行着封建帝制,男人们普遍留着一根长辫,时至今日,共和国屹立在中华大地,十亿人民奋战四化。这就是一种深刻的政治变迁。
人类社会政治发展有没有规律可循,这是目前许多政治科学家正在认真研究的问题。可以认为,从单纯对政治体系内部构成及运行过程的研究转向对政治体系发展变迁的更为宏观的研究,是政治学进一步成熟的一个重要标志。本章将着重介绍当代政治学中政治发展的理论。
第一节 政治发展的理论
一、西方关于政治发展的理论
在一般意义上,发展是人类社会的一种固有属性。因此可以说,自人类文明诞生的那一天起,发展的历程就开始了。发展这个词本身,意味着一种进步,即事物在发展后的状态要比发展前的状态好。政治发展,首先指政治领域发生了变化和运动,这些变化和运动是有益的。在这个意义上,政治发展有利于社会发展或经济发展,它被限定在政治领域,政治发展不仅仅是政治变化,它隐喻着一种进步和上升。但是,当人们把和平与发展并列,称之为当今世界的两大主题的时候,又对发展赋于了一种特定的时代内涵。这种时代内涵,是同现代化进程在全球范围内的迅速蔓延,特别是第三世界发展中国家追求现代化的要求与努力密不可分地联系在一起的。
“二战”以后,亚洲、非洲、拉丁美洲诞生了一大批新兴的民族国家。随着摆脱殖民宗主国的统治而获得独立,这些国家先后把发展确定为中心任务,跃跃欲试地想早日跻身世界民族之林。但在东西方冷战的形势下,第三世界国家朝什么方向发展,不仅关乎它们自己的命运,而且也影响到国际政治的格局,牵涉到西方主要发达国家的利益和地位。美国作为西方阵营的总代表,出于全球战略的考虑,对这一问题格外关注。于是,它以政府资助和民间资助等形式,网络人才,加强了对第三世界国家的社会现状和发展趋势的对策研究。
政治发展一词最先是由美国学者麦克里迪斯提出的,他认为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新独立的国家面临政治体制的确立问题,应从政治发展的角度进行研究。20世纪50年代起,此类研究在西方政治学界逐渐成为热点,并于60年代达到高潮,形成了具有特殊取向的政治发展理论。在几十年的历史演变中,西方政治发展理论出现了若干观点不同的流派。这些流派重点各异,分析框架和具体结论也存在不小的差别。但由于其基本宗旨是为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战略利益服务,因而从总体上看,它们又显现出某些共性特征。归结起来,主要有以下特点:
1、在适用范围上,将政治发展限定于第三世界
当代政治学的政治发展理论,就主要内容而言,只是关于第三世界国家政治发展问题的探讨。西方学者之所以格外关注第三世界国家的发展问题,如上所述,根本是为了给西方发达国家的全球战略提供对策,以便按照资本主义的价值观念和政治模式引导或左右第三世界国家的发展方向,如果说,霸权主义的政治需要激发了西方学者的研究旨趣,那么,第三世界国家面临的现实政治危机,则使这种旨趣得到了进一步的加强。由于一系列复杂的历史原因和社会原因,“二战”后独立的一大批新兴国家,不仅在经济上极度落后,而且在政治上也动荡不安。在这些国家中,种族和宗教冲突接连不断;动乱和暴力事件层出不穷;军事政变频繁发生。它们被政局不稳、行政无能、内部分裂、官员腐化等政治危机所困扰,不仅无力完成振兴民族经济,进而推动现代化进程的重任,反而使全社会时常笼罩在饥馑的阴影之中,成为一叶在惊涛骇浪中漂泊的失控之舟。可以说,正是政治动荡所产生的严重的负面影响,将政治发展作为制约社会总体发展的关键环节而凸现出来。
西方政治学家强调第三世界国家所面临的政治发展的紧迫任务,应当说是切中时弊的。但是问题在于,资产阶级意识形态的偏见和西方中心主义的傲慢却使他们走入极端,得出了十分片面的结论。在他们看来,西方政治制度是全世界最完善的政治制度。它作为富足、自由、民主的象征,代表了政治发展的最高极限,因此今后再也不存在发展的问题。如果说说发展是趋向一种完善、成熟状态的运动,那么,这一运动似乎只有对那些落后的、欠发达的或发展中国家才是适用的和必须的。这也是西方政治学家将政治发展限定于第三世界的一个重要原因。
由于否认资本主义社会固有的基本矛盾、排除西方政治制度的变革问题,因此,在西方学者那里,政治发展就成了一个狭隘和缺乏科学规定的概念。在很大程度上,它不过是研究发展中国家,即亚洲、非洲、拉丁美洲较贫穷或者工业化程度较低的国家政治进程的一种方法。这些国家不仅因为时常发生政治动荡,而且因为在总体上属于落后的传统社会或前现代社会,所以才面临着政治发展的任务。按着这一逻辑,对第三世界国家政治的任何一个方面的研究,在西方学者那里都可以被冠以政治发展之名,即使它实际上可能与研究一个“发达”国家的政治时所使用的主题、概念和研究方法十分相似。这样,在非洲某个落后国家,调查公民对他们政府的态度往往称之为关于政治发展问题的探讨,而在欧美发达国家进行同样的调查则不这样认为。
2、在评价标准上,把西方政治制度奉为理想模式
按照西方政治学家的看法,研究第三世界国家的发展趋向,必须确立一个衡量座标。在他们眼里,这个衡量座标当然就是西方发达国家。而将西方发达国家作为作为衡量座标确立起来,从理论上讲,又必须追根溯源,探索它们的成长历史或发展道路。这通常被看作是一条从传统走向现代的道路。
一些西方政治学者简单地认为,当今第三世界国家的发展过程,不过是早先西方国家经历过的从传统向现代转型的限定逻辑的重演。所以,要对第三世界国家的发展方向和目标作出恰当的评估,就必须参照西方发达国家业已具备的一个宽泛的概念,包括了相当复杂的内容。譬如经济结构的的工业化、社会结构的都市化、生活形态的世俗化、文明教养的知识化、思维方式与行为方式的理性化和个性化、社会组织形式的功能专门化以及社会成员关系在横向和纵向中的自由流动性等等。西方学者认为,与经济、社会、文化诸方面的这些先进特征的获得相伴随,并受其支持,产生了高度发达的现代西方政治体系。
在西方学者看来,所谓发展,就是谋求现代化;而谋求现代化,则无非是打破传统、获得现代性的的过程。这个过程在西方世界已告结束。阿尔蒙德以西方政治模式为蓝本,从政治系统与外部社会环境的互动关系入手,描述了一种成熟政治体系的典型特征。他认为,一种适应现代化的社会环境并能为之提供有效支援的政治系统,一方面要具备完善的“输入”功能,即应当:政治的世俗化(大众参与不断扩大、政府行为合理化),政治录用以成就(有技术专长、有组织和说服能力、恪守职责)为标准,利益表达(不同利益集团的政治要求)得以准确地传递和控制,利益综合(把政治要求转化为政策选择)公正而协调;另一方面也应该具备完善的“输出”能力,包括:提取能力(吸收社会资源的能力),调整能力(控制个人和集团行为的能力),分配能力(分配财富、服务、地位、荣誉和各种机会的能力),象征能力(创造文化符号以感召和团结民众的能力)以及回应能力(接受、反应和处理问题的能力)等等。
西方学者就政治发展的评价标准提出的看法形形色色,十分繁杂。派伊曾对各家观点进行过总结。他认为,政治发展可看作是总体现代化进程的一个方面。这个方面既是社会经济现代化的产物,反过来又成为社会经济现代化的保障条件。因此,在实质意义上,政治发展和政治现代化不过是同一问题的两种不同的表述。依据西方现代化的历史经验,派伊概括出政治发展的三个核心趋向。一是与政治系统相关的个人的持续增长的平等。这种平等意味着实行广泛的民主参与,意味着政治生活的法制化,意味着公共职位依据个人的实际能力和成就向全体公民平等开放。二是与环境相关的政治系统的不断提高的能力。这种能力意味着政治系统必须适应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的日益复杂的要求,在政治和行政决策方面做到容量大、范围广、效率高。三是政治系统内部体制和结构的日益明细的分化。这种分化意味着政治组织实行高度专门化的分工,分别承担各自比较确定的任务;同时也意味着它们相互合作、相互制约、相互协调,从而使政治系统有序运行,高效率地发挥其功能。
应当说,西方学者对现代政治体系的结构与功能的具体分析,包含了某些合理的见解,可以批判地汲取。但是必须看到,他们的基本价值取向却渗透着资产阶级理论家的深刻偏见。一方面,他们把社会化大生产以及与此相联系的经济、政治、社会、文化诸领域的人类文明发展的某些共性特征,不加分别地归结到具体的西方模式上,进而将资本主义政治制度神化成为最完善的政治模式。另一方面,他们又将这一神话的政治模式作为衡量世界上任何国家,尤其是第三世界国家政治发展的最高标准,以显示这些国家的差距、缺陷乃至丑陋。在西方学者看来,第三世界国家的政治体系本质上都是落后的传统政治体系。个人专断的政治传统、贵贱有别的等级秩序、效能低下的行政管理、混沌不清的组织结构、蒙昧陈腐的政治文化等等,构成了这些落后的政治体系的基本特征。因此,西方政治学家纷纷明确或含蓄地认为,第三世界国家从传统状态向现代状态的政治发展过程,就是重走西方当年的老路,并最终向高度完善的现代西方政治模式趋同。根据他们的逻辑,只有向西方的民主模式发展,才是“积极发展”;如方向有偏差,则只能说是“消极发展”。无疑,这种价值定向中蕴涵着西方中心主义的根深蒂固的傲慢与自负。
3、在研究方法上,推崇“价值中立”的实证分析
就社会背景来说,当代西方政治发展理论的出现,起因于西方发达国家左右和控制第三世界国家发展方向的现实需要。因此,它具有一种为霸权主义进行政治服务的工具性质。不了解这一点,就不能正确认识当代西方政治发展理论的实质。但是也应指出,多数西方政治学家并不直接具有资产阶级政客的身份,他们就政治发展问题发表的看法,也并不完全等同于资产阶级的官方意识形态宣传。至少就表现形式来说,当代西方政治发展理论有一种讲究“科学”的外观。这种外观甚至成了西方政治学家的刻意追求。
其所以如此,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理论为现实服务的特殊方式。从现实需要来看,当代西方政治发展理论的兴起,主要是为了给西方发达国家的全球战略提供对策性建议。这种对策性建议通常有较大的务实色彩。因此,只有对第三世界国家的社会现状和发展态势作出具体、细致的分析,理论的功利性目的才能来得更加切实有效。但问题在于,当西方政治学家自觉或不自觉地肩负着某种特殊使命将自己的理论视野转移到第三世界的时候,他们却发现自己面对着一个极其复杂的研究对象。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广大发展中国家不仅有着不同的经济状况,而且有着不同的制度框架、历史传统、民族构成、宗教信仰、风俗习惯和生活方式。于是,研究对象的多样性和复杂性,加之第三世界国家随着民族独立意识的觉醒而对殖民主义逻辑的深恶痛绝,使那些想对第三世界国家作具体了望的西方政治学家,不得不把自己的意识形态信仰悬置或隐藏起来,以“价值中立”的客观形式寻求某种可被广泛接受的实证分析。
“二战”之前兴起并在“二战”之后迅速蔓延的行为主义研究方法,为这种实证分析提供了学术背景。作为对传统政治学研究方法反抗,行为主义政治学提出应剔除带有道德、伦理色彩的价值判断,摒弃从某种哲学化的信条和原则出发进行的思辨演绎,主张把注意力集中在实际的和可观察的行为上,广泛地收集有关政治生活的确切资料和数据,然后依据严格的科学方法,对其作出客观的、可验证的描述、解释、分析和预测。这种研究旨趣促成了政治学同自然科学及其他社会科学的交叉渗透。据此,一些政治学家从其他学科中吸收诸如系统、结构、功能、输入、输出反馈、均衡以及角色、团体、世俗化、理性化、社会化、现代化等概念,为政治发展建构了“可以在分析和比较不同的国家的政治生活中运用的有系统的框架。”随着各国政府和国际机构统计工作的改进、数学分析工具的完善和计算机手段的运用,西方政治学家为求细密和精确,又在定性分析的基础上开展了微观到繁琐程度的定量研究。
从理论框架来看,当代西方的政治发展主要有三个流派,它们分别运用了各自的特殊方法。其一是结构—功能方法。这种方法将系统理论和结构功能主义相结合,构造研究政治系统的总体模式,并在分析层面上运用概念通则,转换出所谓有普遍意义的发展模型。其代表人物和代表著主要有:阿尔蒙德的《发展中地区的政治》、里格斯的《发展中国家的行政管理》、伊斯顿的《政治生活的系统分析》、阿普特的《现代化政治》以及列维的《现代化与社会结构》等。其二是社会过程方法。这种方法把政治发展和工业化、都市化、商业化、识字率、职业流动竺社会发展过程中的各项指标联系起来,以经验为取向,进行因果分析和定量分析。其代表人物和代表作主要有:多伊奇的《社会动员和政治发展》、卡特莱特的《民族政治发展》等。其三是比较历史方法。持这种方法的学者观点各异,但都侧重历史经验,主张从社会演化入手,对多个国家的发展类型进行比较研究。它的代表人物和代表作主要有:布莱克的《现代化的动力》、派伊的《政治发展面面观》、摩尔的《民主和专制的起源》以及亨廷顿的《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等。
总的来说,当代西方政治发展理论在研究方法上推崇“价值中立”原则,试图通过具体的实证分析来显示自己的客观性和科学性。但是就本质而言,所谓“价值中立”不过是一层虚假的外表。它不仅没有剔除资产阶级意识形态和西方中心主义的偏见,而且可以说是宣扬这种偏见的新形式。另外,虽然西方政治学家试图对第三世界国家的社会现状和发展态势作出某种合理的分析和预测,但由于他们或是把西方政治模式奉为最高标准,或是依据西方国家政治发展的历史经验而提出主观构想,因而他们的研究不仅割断发展国家中的历史、脱离发展中国家的国情,而且对发展中国家人民那种改变现状的迫切愿意以及实现其特定目标的追求和努力,不可能作出公正的评价。最后,由于盲目祟尚实证分析,并将理论视野局限于第三世界,西方政治学家不仅没有在普遍性上把握政治发1111展的客观规律和多样性,而且那种抽象地构造变项以及拘泥于琐碎的经验数据的研究方法,根本就缺乏真正的历史感。他们的研究方法实质上是狭隘的、非历史的和形而上学的。
二、马克思主义的政治发展观
政治发展问题作为当代西方政治理论的一个专门领域,虽然出现于本世纪50年代,但是,对政治发展问题的研究却早已有之。事实上,当马克思和恩格斯在19世纪中期创立唯物史观,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运动入手,对人类社会形态之历史变迁的客观规律和必然趋势进行总体考察的时候,已经内在地包含了对政治发展问题的科学索。新一代马克思主义者,以历史唯物主义为指导,认真研究20世纪社会发展的新现实,特别是在科学总结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历史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丰富和完善了马克思主义的政治发展理论。马列主义的政治发展观,是系统、全面、科学的政治发展观。其基本看法是:
1、政治发展是政治形态不断从低级走向高级的总体性过程
马克思主义认为,人类社会是一个由各种关系和各种过程相互联结、相互作用所构成的有机整体。这个有机整体可从两个角度去把握。若作横面解剖,社会可分区分为经济、政治、文化等基本成份或基本要素。它们按一定的方式相互联系,形成特定的社会结构。若作纵向考察,社会结构因内在的矛盾运动又展开为一个动态的历史过程。马克思主义把社会结构类型在历史上的依次更替,称为社会形态的演进与发展。
社会结构理论和历史过程理论,是马克思主义把握社会历史运动的两个基本视角。它作为一般意义的哲学世界观,为政治分析提供了科学的理论框架。如果通过这个框架来考察,所谓政治发展,实际上也就是适应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要求的、由进步阶级、阶层或集团推动的政治制度的变革和政治体制的调整过程。这种变革与调整之所以称为政治发展,并不仅仅在于它导致了政治关系的不断变化,更重要的是因为它促使政治关系变得越来越完善、越来越合理,即体现了一种前进上升的方向与趋势。因此,政治发展就总体而言,是自国家产生以来,人类政治形态不断由低级走向高级的历史演进过程。
马克思主义认为,在不同的历史阶段和历史时期,无论政治制度的变革还是政治体制的调整,都往往具有不同的水平和特定的历史表现形式。但是,它能否发生以及如何发生,对于社会生活,首先是社会经济生活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恩格斯指出:“国家权力对于经济发展的反作用可以有三种:它可以沿着同一方向起作用,在这种情况下就会发展得比较快;它可以沿着相反的方向起作用,在这种情况下,像现在每个大民族的情况那样,它经过一定的时期都要崩溃;或者是它可以阻止经济发展沿着既定的方向走,而给它规定另外的方向—这种情况归根到底还是归结为前两种情况中的一种。但是很明显,在第二和第三情况下,政治权力会给经济发展带来巨大的损害,并造成人力和物力的大量浪费。”
由此可见,政治发展应该从两个方面来认识。从根源上看,政治发展是由生产方式的矛盾运动引起的;而就其作用来说,它又是制约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的一个能动因素。不了解前一个方面,就不懂得政治发展的必然性;而否认后一个方面,则会抹煞政治发展的重要性。历史的经验表明,当一个社会的政治上层建筑存在严重的缺陷,从而使其制约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的能动作用以负面的否定形式表现出来的时候,政治发展的任务往往显得格外迫切和突出。当今一些第三世界国家的情况即为如此。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政治发展只是第三世界国家的特殊任务。马克思主义认为,由于异常活跃的生产力带动经济关系和社会关系的不断变化,使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的适应性只具有相对的意义,因此,政治发展的任务就其客观根源来说普遍存在于任何社会。资本主义国家经过几百年的经营,虽然在具体的政治组织形式和管理形式上呈现出某些表层的、局部的、暂时的合理性,但由于其基本社会制度存在存在着自身不可克服的内在矛盾,它必然要经过政治革命最终为社会主义所取代。从马克思主义的观点来看,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即使社会基本矛盾不再具有对抗的性质,政治上层建筑也还存在某些与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不相适应的方面或环节。这些方面或环节需要通过社会主义政治体制改革来逐步地加以克服。唯其如此,才能为社会主义的经济发展和全面社会进步提供可靠保障。
总之,政发展是自国家产生以来任何时代、任何社会所面临的一项基本任务。随着这一任务依据不同的历史条件,通过不同的道路途径,在不同的范围、层次、程度和水平上不断得以解决,人类政治形态便逐步地由低级走向高级、由必然王国走向自由王国。这就是政治发展的总体进程。
3、政治发展的动力是一个以经济变革为基础的复合系统
马克思主义认为,要在普遍性和必然性上把握政治发展,决不能局限于孤立的政治生活本身。政治发展并不是源于某种封闭政治体系的自生自灭的要求,更不是来自理论家的宣传呼吁或者精英人物的强力意志和一时冲动。从本质上讲,政治发展作为总体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方面,必须结合社会基本矛盾的辨证运动来认识,归根到底是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发展变革的客观要求来认识。正如恩格斯所说:“一切社会变迁和政治变革的终极原因,不应当到人们的头脑中,到人们对永恒的真理和正义的日益增进的认识中去寻找,而应当到生活方式和交换方式的变更中去寻找”。
将生活方式看作是决定政治变革的终极原因,首先基于一个简单的事实,即人们为了“创造历史”,为了从事政治实践活动,必须要有最起码的物质生活资料作为生存的保障。因此,物质生活方式乃是全部社会生活的第一要素,它构成了其它一切社会活动,包括政治实践活动的基本前提。不仅如此。特别需要指出的是,作为人类生活的第一要素和基本前提,物质生产方式从来就不是凝固不变的。它处于生生不息的矛盾运动之中。生产力的不断发展,带来经济关系、利益关系及其他社会关系的不断变化。这种变化持续下去,必然要显现出原有政治关系和政治结构的落后与不合理。于是,经济和社会的进步发展就会按照某种特定方向提出进行政治变革的客观要求。当一个社会中的进步政治力量意识到这一客观要求,并将其成功地转化为政治实践的时候,一个特定的政治发展任务就完成了。在典型形式上,可对这一过程作如下描述:
在生活方式中,作为内容的生产力是不断发展变化的最活跃、最革命的因素;生产力的发展导致分工形式、交换形式等等的变化,从而在旧社会的母体中孕育出新的生产关系的萌芽;新的生产关系的萌芽不断发育成长,最终趋向于新的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的建立;新的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伴随着一种新的产品分配形式,于是经济结构的变迁导致利益集团的分化,产生社会分层的新格局;代表新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进步阶级、阶层或集团,随着自身力量的壮大会提出与自己与自己经济利益相关的政治权力要求;经济关系、阶级关系、政治关系的发展变化,反映在思想观念上,形成新的政治要求、政治价值观念和政治理论;以政治理论为思想先导,新兴阶级或进步集团的政治实践由自发上升到自觉;新的政治变革要求会遇到传统的落后保守势力的阻碍,由此产生以阶级冲突为核心的政治冲突;政治冲突受特定的社会历史条件影响,或者以渐进改革方式,或者以暴力革命方式获得解决;与生产方式变革和历史进步方向相一致的先进阶级最终夺取国家的政权,成为整个政治生活的统治力量和管理力量,从而实现新旧政治形态的更迭交替。
有必要指出,政治发展的终极动力,虽然在归根到底的意义上只能从生产方式的变革来说明,但是,马克思主义的政治发展观并不是机械的经济决定论。马克思主义之所以特别强调经济变革对政治变革的根本制约作用,是为了在错综复杂的关系中找到考察政治发展问题的核心线索,但是如果由此片面地加以引伸,将经济因素视为唯一起作用的决定性因素,那就会“把这个命题变成毫无内容的、抽象的、荒诞无稽的空话。”因为在其现实性上,政治发展并不是一个单向的线性因果链条,而是一个多重因素彼此渗透、交互作用的复杂过程。在这个过程中,生产方式的决定作用是通过与其他因素的相互联结、相互影响而实现出来的。这些因素包括:民族利益和民族关系、阶级与阶层的分化格局、政治力量的觉悟程度与组织程度、民众的关心程度和参与程度、政治领袖的组织才能和领导才能,以及特定的政治文化传统、政治心理意识、政治价值取向、政治理论原则等等。如果忽视了这些因素,那么对政治发展的理解就是简单的和片面的。
3、政治制度的新旧更迭是政治发展的根本标志
宏观意义的政治发展,是社会形态总体发展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就像社会形态的发展在本质上是社会基本结构的根本质变一样,政治发展从实质上说也首先是政治制度的根本变革。国家政权的阶级归属构成了政治制度的核心。因此,与社会形态历史沿革的总体进程相对应,自国家产生以后,奴隶制政治制度、封建制政治制度、资本主义政治制度和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这几种国体类型的依次更迭,大致可以看作是政治形态沿革的几个基本阶段。
把这几个基本阶段的依次演进称之为具有前进上升意义上的政治发展,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方面,就功能作用来说,这几个基本阶段在越来越高的层次上顺应了生产方式变革的客观要求,从而也就在越来越高的水平上为以生产发展和经济发展为基础的总体性的社会进步和文明进步开辟了道路。另一方面,就结构性质而论,政治制度的每一次变革,都程度不同的意味着国家政权的阶级基础和社会基础在更广范围上的扩大。在人类历史上,随着作为政治统治力量的阶级及其同盟者的循序变更,专政的对象越来越少,而享受民主的人数则越来越多。从这个角度看,封建主专政取代奴隶主专政,因使农奴获得一定程度的人身自由而是一场历史的进步;资产阶级专政取代封建地主阶级专政,由于打破世袭等级特权,在形式上推行以议会制、普选制等等为特征的政治民主,也是一场历史的进步。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建立之所以是人类政治发展史上的最伟大变革,从根本上讲,就因为它结束了少数剥削阶级占统治地位的局面,使占全社会人口绝大多数的无产阶级和劳动群众第一次真正成了国家的主人。因此,只有在社会主义条件下,一种与以往任何剥削制度有着本质区别的最具普遍性、广泛性和真实性的民主政治才能够建立和完善起来。
以制度变革为标志的政治形态由低级到高级的前进上升运动,是人类政治发展的基本趋势。这个趋势就总体方向来说是不可逆转的。但是需要指出,人类政治发展的一般规律并不排斥不同国家和民族在政治发展的道路和顺序上的特殊表现形式。各个国家和民族都有其独特的历史传统和具体国情。随着国际交往的不断加强,外部的环境条件常常同各民族现实生活的内部诸因素相互缠绕、相互交织,从而在历史转折时期为每一民族的政治发展的政治发展显示出较为广阔的“可能性空间”。历史经验表明,在这个由多种可能可能构成的广阔空间中,究竟哪一种可能变成现实,往往不仅取决于经济发展水平,而且取决于各民族的自觉选择。一般来说,各民族总是一方面依据自身的社会状况和历史传统,另一方面又依据国际环境所提供的外部参照和历史启示,来设计和创造自己的特定政治模式。这使得政治发展既显示出在一定程度上超越一般顺序的跳跃性和多样性,同时又显示出制度建构与体制变革错综交织的复杂性和艰巨性。如果不懂得这一点,那么对政治发展的理解就是狭隘和简单化的。
4、政治体制的改革完善是政治发展的重要内容
政治制度的变革是一个质变过程,它构成了政治发展的根本标志。正如生产关系的变革具有明显的阶段性一样,政治制度的变革是一个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人类只提出由历史孕育成熟并能够为自己所解决的任务。一般而言,一种符合历史发展趋势的政治制度在经过复杂的矛盾的冲突而最终得以确立之后,便会进入一个相对稳定的调适期。在通常情况下,政治制度的调适是通过一系列具体的组织形式和管理形式在结构上的健全和功能上的完善表现出来的。我们可以把政治制度的具体的组织形式、管理形式和运作形式,称作政治体制。从本质上讲,政治体制要受政治制度的制约,但是它与政治制度相比,又有自己的相对独立性,并因而表现出某种变化调节的灵活性。如果这种灵活的体制调节能够适应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在结构和功能上变得越来越合理、越来越完善,那就是常态下的政治发展。其主要特征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政治生活的一体化。作为政治生活的物质基础,生产方式历史变迁的一个重要规律在于,它在愈益扩大的规模上趋于社会化,从而将越来越多的人口、越来越大的地域、越来越复杂的生产行为、交往行为、社会行为、生活行为和文化行为等等,结合在一个紧密相关的体系之中。生产发展和经济发展的社会化,客观上要求政治结构也要作相应扩充,即实现政治生活的一体化。这种一体化,通常一方面表现为结束分裂和割据状态,建立统一的民族国家和其他形式的政治共同体;另一方面则表现为消除政治典则与政治规范的歧异和矛盾,建立一体化的立法体制、行政体制、司法体制,即建立一体化的公共权威体制。只有借助这种一体化的公共权威体制,国家政权才能积极地适应伴随经济扩展而来的复杂多样的要求,有效地组织社会动员、实施利益分配、解决矛盾争端,从而使政治统治和政治管理行以顺利地进行。否则,政治体系便会因丧失权威性和内聚力而陷入一种动荡不稳的无序状态。
第二,政治结构的合理化。生产发展和经济发展的社会化,在不同的历史条件下表现为不同的水平。但是,不论哪种水平上的生产发展和经济发展,其整体规模的社会化,总是以构成要素的一定程度的分化或多样化为前提的。从历史沿进的总体趋势来看,具体环节的分化像整体联系的一体化一样,表现为一个不断加速的过程。随着生产发展和经济发展从先前较为简单的要求,扩张为各个方面,诸如农业、工业、商业、财政、税收、金融、货币、能源、原料、交通、信息、生态环境等更为复杂的要求,像法制建设、福利保障、医疗卫生、科技教育、文化生活等愈益广泛的社会要求也会逐步地衍生出来。要满足这些要求,政治体系就必须实行严谨规范的专门分工,形成层次清晰、职责分明、彼此协调、运转自如的合理结构。否则,政治体系便会因体制的简单和僵化而在复杂多样的要求面前束手无策,调度失灵,乃至产生紊乱和衰败,那当然也就谈不上什么政治发展。
第三,政治功能的完善化。将政治功能的完善确定为衡量政治体制发展的指标,主要有两个方面的涵义。其一,与经济发展规模的不断扩大及其所促成的一体化社会联系的愈益紧密相顺应,政治功能的完善,指的是政治体制着眼于全局和整体的协调、计划、干预和控制能力的增强。这种能力的增强常常是和创建、促进公共利益联系在一起的。其二,与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在具体环节、运作方式上的分化或多元化趋势相顺应,政治功能的完善,指的是政治体制应付和处理形形色色的复杂事务所必需的诸种专门能力的增强。这种能力的增强往往通过决策和管理的及时、准确、迅速、连贯等方式表现出来,这被称之为有效行政。如果同一功能由若干性质不同的机构和角色承担,或者一个机构和角色同时承担若干不同的功能,其结果便只能是行政的低效率乃至无效率。因此,政治功能的完善化,意味着一种政治体制无论在宏观调控还是在微观管理上都能够有令有方、有力有效,否则就会产生上下断裂、左右摩擦、前后脱节的混乱局面,这无疑与政治发展的方向背道而驰。
第四,政治变革的自主化。生产发展、经济发展和总体社会发展是一个连续性的动态过程,与之相联系,政治生活的一体化、政治结构的合理化、政治功能的完善化也不是什么超历史的凝固不变的东西。如果说,环境的变化,总是向政治体系不断提出新的要求和挑战,那么,只有具备内在的自我变革能力的政治体系,才能够积极主动地适应这种要求、迎接这种挑战。正像弱不禁风的人很难承受大手术一样,政治体系若要自我变革,首先必须自身强壮。这意味着一种具备起码承受能力的政治体系,应该借助政治生活的一体化而获得足以维护公共秩序的有效权威。但是,这种权威的有效性,从一种较为长远的眼光来看,不在其刻板的强制性,而在其适应环境变化的结构功能上的创新性和灵活性。即使某种体制针对某一类型的问题已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对策,倘若它变得保守僵固,当它碰到完全不同的问题并需要采取完全不同的对策的时候,就很可能沦为自己过去成功的牺牲品。所以,一种政治体系要保持其生命活动,就必须以开放的姿态去迎接挑战,根据时代发展的需要而不断进行自我调整,否则就会落后于时代,以至于成为历史前进的绊脚石。
从总体上说,政治体制的发展是在一定的政治制度的框架范围内进行的。因此,政治制度适应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发展变革的客观要求的能力,决定了政治体制自我完善所能达到的基本水平和基本限度。如果一种政治制度仍旧处于合乎历史进步潮流的上升时期,那么其框架范围内的体制变革就有某种潜在的回旋余地。在特定情况下,当这种回旋余地因某个统治者或某个统治集团的顽固保守、软弱无能遭遇变得萎缩的时候,便会有新的进步政治力量以这样那样的形式取其而代之,重新将它开辟出来。迄今为止的任何一种政治制度,都有过开明的政治体制改革;而这种体制,反过来又都使政治制度得到了程度不同的巩固、维持和延续。但是,如果一种政治制度已在根本上丧失了适应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变革要求的历史合理性,那么,该政治体制的发展也就终结了。这时候,只有通过政治制度的彻底革命,亦即通过新旧政治形态的更迭交替,才能为政治发展开辟出新的道路。
第二节 政治发展与政治现代化
一、政治现代化的界定
政治发展在当代来说,主要指政治现代化的过程。当然,现实的政治发展也可能背离政治现代化,但这不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研究政治发展的理论应注意到这种特殊情况,其目的还是为了实现政治现代化。因此,不少政治学者常常在同一意义上使用政治发展和政治现代化两个概念。
现代化是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过渡的历史过程,它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有不同的内容。考察政治现代化的目标、过程和途径,首先要确定“现代化”的时间范围。苏联学者一般认为1917年的十月革命是一次划时代的革命变革,于是把17世纪英国资产阶级革命至十月革命前的这一段历史称之为近代史,而将十月革命以后的历史称之为现代史。如果以这个时间为准,那么政治现代化就是由资本主义民主政治向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转化。这种表述克服了西方政治学界关于政治现代化的抽象描述,明确指出政治现代化要经历不同质的阶段。但是,这种表述忽略一个基本事实:在为数众多的独立后国家中,还没有完成从专制政体向民主政体的转变,就是社会主义国家也没有建立起更完善的民主,面临着艰巨的政治体制改革的任务。
因此,政治“现代化”的外延需要扩大,应该把17世纪、18世纪的资产阶级革命看作现代化的起点。政治现代化不仅是资本主义体系向社会主义政治体系转变,也包括封建的、甚至更为原始的政治体系向资本主义政治体系的转变。当然,并不否认一部分独立后国家,有可能不经过资本主义社会直接进入社会主义社会。但是,即使这样,这些国家仍不可避免地会存在着严重的封建专制的影响,建立和完善民主政治将是一项长期的任务。
二、政治现代化的模式
政治现代化有没有一个统一的模式,或者说有没有一个理想的目标,这是当前政治界比较关心的一个理论问题。
自英国资产阶级革命胜利以来,在长达二三百年的世界政治发展中,出现了三种不同的情况:(1)欧美工业发达的国家,完成了从封建专制政治向资产阶级民主政治的转变,建立了比较完善的民主形式和民主程序。但是资本主义制度决定了资产阶级的民主制不可能根除严重的政治冲突和潜伏的政治危机。(2)一部分经济、政治落后地区,自十月革命开始,在无产阶级政党领导下先后走上了社会主义道路。但是由于种种原因,这些国家的民主制度很不健全,甚至出现了严重违背社会主义原则的现象。(3)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原来受帝国主义统治的殖民地半殖民地人民经过英勇奋斗纷纷独立。这批国家在独立之前,只有帝国主义强加在头上殖民统治的政治形式,独立后有的国家的精英人物想z维妙维肖地模仿西方国家的民主制,结果被虔诚的宗教徒赶出国门,重新建立以真主为真谛的政治体系;有的建立所谓的社会主义,结果却是一个专制的独裁政权;有的还保持着原始的酋长国的统治形式。总之,这些国家徘徊在政治发展的十字路口。
上述三种类型的国家的情况,说明世界各国政治发展的基础和起点并不相同,因此不可能有一个统一的政治现代化的模式。各个国家都应根据自己的经济、政治、文化、历史条件,确定本国政治现代化的目标和途径。对发达的西方国家来说,政治现代化要解决的根本任务,就是通过政治革命的途径;使资本主义的民主制转变为更高阶段的社会主义民主制;对社会主义国家来说,政治现代化的目标就是在实现社会现代化的过程中,如何通过政治改革的途径,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对独立后国家来说,政治现代化的任务就是逐步建立一个适合本国国情的民主制度。
三、政治现代化的内容和发展趋势
政治发展在当代来说,主要是指政治现代化。何谓政治现代化?要弄清这个问题,先看一下什么是现代化。现代化是一个使用频率极高的字眼,无论是资本主义国家,还是社会主义国家,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无论是政治首脑,还是一般公民,人们都在议论、重复现代化这个闪光的字眼,可以毫不夸张地说,现代化是当代世界的时代主题。现代化是现代人的目标选择,是现代人肩负的历史重任。
现代化作为一种特定的科学研究对象,大体开始于20世纪60年代。随着60年代以后全球性新技术革命的发展和改革,随着世界和平与发展局势的形成和巩固,现代化日益成为越来越多的人们感兴趣的热门话题和研究课题。那么,究竟什么是现代化?对于现代化的含义,人们站在不同的角度,可以作出不同的理解和解释。从经济发展的角度,人们把现代化侧重理解为“工业化”、“信息化”,或包括工业、农业、科技、国防在内的“四个现代化”;从政治发展的角度,人们把现代化侧重理解为高度民主化和高效率化;从人的需要和发展角度,人们把现代化侧重理解为人的自由个性解放和人的全面发展;从社会发展角度,人们把现代化理解为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工业社会的过渡。还有从社会结构、组织管理、社会生活方式等方面赋予现代化概念以特有的含义。我们如何全面地认识和把握现代化的科学内涵呢?社会现代化是一种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主体内容的,人们利用现代科学技术,全面改造自己以及自己所赖以生存的物质条件、社会条件、精神条件的革命性的社会变迁过程。社会现代化的内容异常丰富,但基本内容是:(1)经济的现代化;(2)政治的现代化;(3)文化的现代化;(4)社会结构的现代化;(5)人的现代化。
什么是政治现代化?政治现代化是一种从传统政治(专制政治、独裁政治)走向现代政治(民主政治)的社会变迁过程,是人们根据一定的目标(经济、政治、文化发展的综合性社会目标)自觉进行政治变革、推进政治发展的活动。由于各个国家的情况千差万别,特别是社会性质不同,在走向政治现代化的目标和内容上各有特色。但是在当代世界,由于政治现代化的发展已成为各国的共同话题,成为生活在不同社会制度下的人们自觉或不自觉地追求的目标;特别是由于当今时代发生了历史性的变化,由战争与革命转变为和平与发展,因而在各国政治现代化的发展中也呈现出若干共同性的发展规律和发展趋势。从政治现代化的内容和发展趋势来说,主要表现为三大方面:
1、政治民主化。这是政治现代化的主体内容。政治现代化的一大发展趋势是民主由政治领域走向广泛的社会领域,形成高度民主的政治生活方式和社会生活方式。
从历史发展过程来考察,政治现代化包括两个层次的发展过程:第一个层次,由专制政治走向民主政治,建立起民主的政治制度、政治体制和政治机制。民主政治既是政治现代化的开端,又是政治现代化的主体内容。衡量一个国家政治现代化程度高低,主要标志就是看这个国家是否建立起了民主的政治体系。民主政治制度的确立,还仅仅是政治现代化的开始。政治现代化的目的不是政治本身,而是社会的民主发展。这就提出了政治现代化发展的第二个层次的任务:由政治民主化走向民主政治化,使民主真正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形成制度化的民主生活方式。制度化的民主生活方式主要表现为:(1)人民参政,彻底改变政治是少数人的专利品的现象。政治愈发展,大众参与政治的程度就愈高;而大众参与政治愈广泛、愈深入,也就愈加快政治现代化的进程。(2)政治公开,彻底消除政治神秘化的色彩。人民参与政治的前提是政治公开,使每个公民都能了解政治。政治公开化的程度,直接反映着政治民主化的程度。从一定意义上说,政治现代化和政治公开是一致的。在我国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政策、决策、许多市场信息应该是公开的、透明的。政策公开了才能得到贯彻遵守,信息透明了市场才能运作得好,政府的活动公开、透明才能获得公众的监督。例如,政府对证券市场的政策缺乏透明度,且变动频繁,大家就会想办法去套政府的政策,各种小道消息不胫而走,就会有人制造假信息误导他人从中获利。(3)机会均等,彻底根除不平等的政治根源。民主政治和民主社会不仅要求社会成员具有平等的政治地位,享有平等的政治权利,而且要求公民有均等的发展机会。政治不平等的根源是权力被少数人滥用,官僚主义和以权谋私是政治社会中最大的不平等。(4)法治政治。彻底清除“人治”政治。现代化的民主政治,不是无序的、各自为政、各行其是的政治,也不是依靠某个人的威望维系的政治,而是在健全的法制下正常发展的政治。按照人民的意志制定法律,人民在法律规范的范围内享有充分的自由和民主权利,这是政治发展的最佳形态。在政治发展中,法制愈完备和愈有权威,人民就愈能摆脱专制政治的束缚,获得充分的自由和权利。
2、政治结构的合理化。这是政治现代化的实体部分。国家的权力和功能逐步转移给社会,增强社会自我组织、自我管理、自我发展的能力,是政治现代化发展的又一大趋势。
传统政治社会的一个突出表现是国家管理机构庞大,权力高度集中,凌驾于社会之上,成为社会沉重的负担。官僚政治现象严重与政治结构不合理有着密切的关系。民主政治代替专制政治,并向社会民主化发展,一大现实任务就是要解决政治结构合理化的问题。政治现代化这一现实任务包含着这样相互联系的若干方面:(1)按照减少社会负担和服务于社会的原则,解决机构合理设置问题。(2)将一部分国家控制的社会管理的权力转移(回归)给社会,发展社会生活的群众自治。(3)使政治机构的行为与社会的需要不断趋于一致。如果政府勤政、廉政、高效率地工作就会促进社会的发展;如果机构雍肿、人浮于事、官僚主义,以权谋私,那就会侵害社会的利益。
政治结构合理化的结果是政治体系能力的增强。政治体系存在的理由在于它具有满足社会需求的功能。从这个意义上说,政治的发展也就是不断提高政治体系满足社会需求的能力。这种能力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革新能力。即对于新问题新情况的适应能力,特别是对于突如其来的社会问题和政治问题以及来自各个方面的挑战能够应付自如,在社会处于改革、调整的时期,新问题、新挑战层出不穷,如知识经济、信息网络带来的问题。政府的革新能力就显得尤为重要。二是动员能力。即动员所有可以利用的人力与物力资源,以实现社会成员所追求的目标的能力。现代化的政治机构,不仅在人民群众中具有崇高的威信,能够把人们的注意力都引导到共同目标上来,为共同的目标而奋斗,而且能够娴熟地协调社会成员的活动与行为,解决社会矛盾和冲突,维护社会安定秩序。三是生存能力。即政治体系本身具有自我调节、自我发展能力。政治体系越发展,现代化的程度越高,越应具备这样不断更新、不断充满活力的生存能力。
3、政治管理高效化。这是政治现代化的突出标志。适应社会化商品生产和日益复杂的社会生活的需要,高效率的管理,是政治现代化的一大趋势。
政治作为上层建筑,其基本功能是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管理。要管理就有一个管理效率问题。恩格斯曾经把国家政治权力对经济发展的反作用概括为三种:一是沿着同一方向起促进作用;二是沿着相反方向起阻碍作用;三是两种作用都有。现代社会发展表明:政治体系对于经济和社会发展能否在同一方向上起积极的促进作用,而避免逆反作用造成人力和物力的浪费,关键之点在于能否提高行政效率。行政效率低,以小生产的方法来管理现代化商品经济,是发展中国家政治发展中的一大现实问题。因此,对于发展中国家,尤其是面临着发展社会化商品经济大生产的社会主义国家,政治现代化发展的一个现实任务,就是通过高效率的政治管理,运用政治杠杆来促进经济和社会的迅速发展。正是从这个意义上,我们把提高管理效率作为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目标之一。
四、政治现代化的途径
如果说政治现代化的标准难以有一个统一的模式,那么实现政治现代化的途径更是丰富多彩。根据政治发展的内容,可以把政治现代化的途径概括为两个基本方面:一是不同质的政治体系之间的转化;二是政治体系从不完善向比较完善的方向发展,即政治体系的自我完善和自我改革。
1、不同质的政治体系之间的转化
根据资产阶级革命以来的历史经验,不同质的政治体系之间的转化,有三条不同的道路:即资产阶级革命的道路、保守主义的道路和社会主义革命的道路。
(1)资产阶级革命的道路。17世纪、18世纪的欧洲正处在资本主义经济起飞的前夕,任何一个国家要实现起飞必须具备三个条件:这个国家必须是独立的统一的国家;这个国家必须完成专制政治向民主政治的转变;这个国家必须具有一个稳定的政治局面。当时许多欧洲国家具备了第一个条件,实现这个条件的不是别人,却是专制的国王。在一个封建割据的国家里,能够限制贵族、诸侯权力实现国家统一的,只能是专制的国王,而专制王权的存在又限制了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因此,谁先结束个人独裁的专制政治,谁就能最先实现经济起飞,从农业社会进入工业社会。欧美许多国家通过不同的政治革命方式,完成了专制政治向民主政治的转变。比较典型的是英国、法国和美国的革命道路。
英国的资产阶级革命一开始就以议会与国王争夺统治权的形式出现的,最后两者实行妥协,建立了君主共和政体,这就是所谓的光荣革命。光荣革命的奥妙在于它是以极其巧妙的方式改变了政权的性质。从表面上看,国王仍是国家的最高元首,保留了斯图亚特王朝的血统。然而权力的结构起了变化,国王与议会交换了位置,不再是国王控制议会,而是议会缔造了国王。以后随着资产阶级力量的壮大,通过立法的程序,不断削弱国王与贵族的权力。英国的革命道路为政治发展提供了一种方式,即权力结构可以在保留基本政治形式的前提下加以改变。因此,妥协与渐进是英国革命的特色。
法国进入民主政治的大门,经历了战火的洗礼,经过了充满暴力和激进运动的一个较长的历史阶段。法国资产阶级革命中遇到的,不是象英国那样带资产阶级色彩的新贵族,而是极端专制的强大的王权,既然革命的敌人这样顽固和强大,要战胜它必须以加倍的努力,所以法国大革命在一开始就表现得十分激烈。用革命暴力摧毁旧制度是法国走上民主政治的决定性一步,尽管暴力革命带来了法国政局的长期动乱,但不能否认,正是法国大革命致命地打击了盘根错节的王权体系,为建立民主政治奠定了基础。
美国跨入民主政治的途径与英美不同,它并未遇到庞大的封建官僚机构和根深蒂固的封建体系。美国首先经过18世纪的独立战争,赶走了英国的殖民政府,获得了民族独立。接着发生了19世纪的南北战争。南北战争的胜利,废除了奴隶制,促进了资本主义经济向前发展,而且还为美国彻底实行资本主义民主扫除了一大障碍。
综上所述,英国是在长期斗争的基础上,资产阶级与新贵族妥协,逐步实现了政治现代化;法国是资产阶级用暴力推翻了王权,经过反复的较量实现了政治现代化;美国原来是一个有自治传统的民族,经过独立战争和内战的方式,建立了现代的资产阶级民主政治。这三国政治体系转化的道路是资产阶级革命成功的道路。
(2)保守主义的道路。所谓保守主义的道路是指资产阶级革命或是夭折,或是根本没有发生。工业化则是封建贵族与资产阶级合作自上而下推行的,在政治舞台上,资产阶级的代表人物只充当了次要的角色,其典型就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前的德国和日本。西方有些学者说它是失败的道路,因为它的结局走向了法西斯独裁制。这是政治发展的一种挫折和倒退。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德国、日本两国都是在外力的压制下,走上了资产阶级民主政治的道路。
(3)社会主义革命的道路。社会主义革命即无产阶级革命,它和其他阶级的革命一样,其直接目的是为了夺取政权。但无产阶级革命本身是人类历史上最彻底的革命,它不仅要夺取政权,而且要摧毁旧的政治体系,建立新的社会主义的政治体系,消灭私有制,消灭剥削阶级,建立起没有阶级、没有压迫的人类最美好的社会,那将是自由人的联合体,中国、苏联革命就是其典型代表。
2、政治体系的自我发展
政治体系的自我发展是任何国家政治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政治发展是一个持续不断的过程。
(1)发展中国家的政治发展
发展中国家主要指当今国际社会中在经济、政治、文化等相对落后的一批国家。从地理位置上说,这些国家主要集中在亚洲、非洲。拉美等广大地区。从历史上来说,发展中国家沦为经济、政治、文化等较为落后的国家有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国家的文明历史较长,经济、政治、文化等在历史上曾经辉煌过,但后来因体制和文化的僵化和保守化,逐渐被别的国家赶超,在欧美资本主义国家崛起并开始其殖民扩张后,这批文明古国纷纷沦为欧美资本主义的殖民地或半殖民地;另一种情况是国家文明历史较短,有的刚进入阶级社会,出现民族国家的雏形,有的甚至还处在原始社会末期的社会形态上,在欧美资本主义到世界各地去寻找原材料和市场时,这些国家和地区自然成为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殖民地。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这些落后国家掀起了一场席卷全球的民族解放运动,经过艰苦努力,纷纷获得了独立,由此开始了以现代化为取向的国家建设道路。其中,政治发展成为各国现代化努力的重要内容。
发展中国家的政治发展与西方发达国家的政治发展存在明显的差异。首先,西方发达国家的政治发展是一个自发的、渐进的历史进程,而发展中国家的政治发展则是一个自觉的、跨越的历史进程。西方发达国家的政治发展是在封建主义与资本主义的矛盾极端尖锐化的基础上开始,又在资本主义生产力水平迅速提高,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不断完善的基础上逐步地、自发地完成的。这一过程历经了四五百年的时间,在这个漫长的时间里,资产阶级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来解决政治发展过程中的一个个尖锐问题。而发展中国家的政治发展则是在经历了一段民族屈辱历史之后,在西方发达国家较高政治文明的“示范效应”的压力之下,痛定思痛的自觉追求,因此,这种政治发展一方面缺乏一般政治发展所必须具备的坚实的社会基础(如社会整合程度低、社会组织发育不全等)、经济基础(如农业经济占有主导地位)和文化基础(如民主意识、法治意识低下等),另一方面它必须的较短的时间里解决政治发展过程中各种纷繁复杂的问题,如果政府能力较强,可能勉强度过难关;如果政府能力弱则绝对陷入政治衰败的泥塘之中。
其次,发展中国家的政治发展始终是一个被动的过程,而西方发达国家的政治发展则是一个自主的过程。西方发达国家的政治发展一般来说是在没有受到外部压力的情况下进行的,因此,它可以根据国内政治发展的实际需要从容不迫地、因地制宜地自主实现政治发展的目标。而发展中国家的政治发展会受到来自两个方面的因素干扰:一是西方发达国家政治模式的示范效应会使国内的人民产生效仿心理倾向,对执政党和政府产生强大压力,从而干扰和破坏正确的政治发展道路;二是西方发达国家为了达到谋取全球战略利益的目的,采取霸权主义、强权政治的方式,经济引诱的方式,甚至是直接的武力人侵的方式于预。改变广大发展中国家的政治发展道路。通过这种方法把广大发展中国家的政治发展纳人到他们的全球战略之中。
发展中国家政治发展与发达国家政治发展的差异表明:发展中国家的政治发展更为复杂和艰难,导致这种状况的原因既有国内的,也有国际的。
(2)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政治发展
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经过数百年的发展,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政治文明的成就。它克服了封建主义的政治分期,形成了统一的民族国家,为经济发展开辟了道路;它建立了资产阶级的民主政治,排除了君主专制和个人独裁,不仅维护了资产阶级的统治,而且使一般公民也获得一定的政治权利;它使国家职能不断合理化,政府能够有效地调控社会和经济,不仅促进了经济社会的稳定,而且也使更多的社会阶层分享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成果。西方资本主义政治发展的这些成就是毋庸否定的。
但是,在充分肯定资本主义政治发展的历史贡献的时候,也应当看到其历史局限性。资产阶级政治发展的一个重要结果是“民主”的确立,故其政治发展的过程从一个方面看也表现为民主化的过程。西方资本主义的政治发展经历了三四百年的历程,形成了一套不断改良、不断修补的民主制度。然而,这种民主制度无论在形式上多么完善,作为一种国家形态,西方国家的民主在本质上只是资产阶级的民主,是少数人的民主。这是因为,民主是由一定的经济基础决定的,必然要为一定的社会经济基础服务。在资本主义社会中,生产资料的所有制性质决定了资产阶级少数人不仅在经济关系中处于统治地位,同样在政治关系中处于统治地位,资产阶级通过民主制这一“最好的政治外壳”来保障资产阶级的财产所有权,保障私人资本始终能剥削到剩余价值而不断增殖。资本主义的政策及其法律,不过是为了维护资本剥削的手段而已。
另一方面,作为政治组织形式的民主,资本主义民主是通过议会、政党、普选制度三大支柱支撑起来的,同时,也通过立法、行政、司法机构之间的分权制衡得以维护。资本主义政治发展过程中能找到的最好形式就是议会制。通过议会制,资产阶级内部不断地对政治权力进行再分配,选择自己的代理人,实现资产阶级内部不断不同阶层、集团的利益,并通过政党制和普选制使这一过程和平有序合法地进行。因而,资产阶级议会,不过是每隔几年决定一次究竟由统治阶级中的什么人在议会里镇压人民、压迫人民。为了有效地维护、保障其总的利益,资产阶级在政治发展的历史进程中设计了一套分权制衡的机制,防止在其掌权的政治结构中,某些资产阶级内部及其代理人侵犯总体的根本利益,避免资产阶级内部力量的不平衡,从而削弱资产阶级对广大人民群众的统治。总之,“资本主义社会里的民主是一种残缺不全的、贫乏的虚伪的民主,是只供富人、只供少数人享受的民主。”
资本主义的政治发展,曾经在人类历史上跨了一大步,提出了“自由、平等”的口号,使得政治权利、公民权利一定程度上为人民广泛享有。但正如马克思主义所指出,在实际政治生活中,这些东西都是一种形式,都是为资本主义经济制度、为资产阶级经济利益的最大化而服务的。实质上,由于在经济上存在资产阶级的剥削和压迫,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群众是享受不到真正的自由和平等权利的。这反映了资本主义社会的形式合理性和实质非合理性的矛盾和困境,这也是资本主义政治发展的根本问题所在。关于这一点,马克斯·韦伯曾作过比较详细的研究,指出西方资本主义的世界是“理性化导致了非理性的生活方式”。因为西方资本主义的合理性只是形式上的合理性。形式合理被归结为手段和程序的可计算性,是一种客观的合理性。实质合理性则基本属于目的和后果的价值,是一种主观合理性。形式合理性追求价值中立,强调制度、功能、效益在形式上的合理性,但往往忽视了价值的合理性。以此观之,现代资本主义社会的科学、技术、社会以及政治发展的结果,如官僚制、议会体系、法律体系都是形式上合理的,但与其倡导的自由、平等、民主的价值互相对立,实质上都是非合理性的。
(3)社会主义国家的政治发展
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的诞生,特别是二次世界大战后欧亚大陆一大批社会主义国家的建立,开辟了人类社会政治发展的新道路,并展示了新的发展前景,这就是使人民真正成为自己的主人,成为国家的主人,成为社会的主人。但是社会主义国家政治现代化的发展,在实践中也面临着一系列严峻的问题:(l)现实的社会主义大多是在生产力很不发达,基本上属于自然经济、半自然经济的基地上建立起来的,民主政治建设 缺少生产商品化、社会化、现代化的物质基础,这就不能不使民主政治的发展在实际过程中受到极大的制约,甚至遇到来自落后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严重障碍。(2)现实社会主义国家的前身不是发达的资本主义而是基本上属于封建主义性质的社会形态,因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在其以后的发展过程中,不时地受到封建专制政治的严重影响,使政治体系中存在着比较严重而又很不容易克服的专制主义、官僚主义、家长作风、滥用权力等等封建主义残余,从而严重削弱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威信,阻碍了社会义政治现代化的进程。(3)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还受到了来自自身的种种不利因素的影响。一是“斯大林模式”的影响;二是革命战争年代和社会主义改造时期大规模群众运动中所形成的习惯模式的影响(这一点在我国尤为明显)。从而存在着某些严重的体制上的弊端,很不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总之,社会主义国家的发展,不仅面临着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建设社会主义所需要的强大的物质基础的历史性任务,而且同时面临着必须对现实的政治体制进行改革,在改革中建设现代化民主政治的历史性任务。
第三节 政治发展与政治稳定
一、政治稳定的含义
政治稳定是指一定社会的政治系统保持动态的有序性和连续性。具体说来,它是指没有全局性的政治动荡和社会骚乱,政权不发生突发性质变,公民不是用非法手段来参与政治或夺取权力,政府也不采用暴力或强制手段压制公民政治行为,以此维护社会秩序。简言之,政治稳定是把社会冲突控制在一定的秩序之内。
政治稳定对于一个国家来说,从内容上看,首先应当包含:(1)国家政治制度和国家政治权力主体的相对稳定;(2)国家政治生活的稳定;(3)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的相对稳定;(4)社会秩序的稳定。稳定不是静止不变,不是消极维护秩序,也不是为了稳定而否定阶级冲突和阶级斗争。我们讲的政治稳定是一种积极的、动态的稳定。政治稳定是政治发展的目标,但是政治发展并非导致政治稳定,只有把握了政治稳定的特点,才能维护政治稳定。一般来说,政治稳定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
其一,政治稳定首先不是无视或取消阶级矛盾、阶级冲突和阶级斗争。政治是阶级矛盾、冲突的产物,是一种历史现象,政治发展就是解决阶级矛盾、冲突和斗争,保持政治稳定。而阶级斗争作为人类社会发展的动力,是政治稳定的先决条件,任何否定阶级斗争、冲突、矛盾的阶级和个人都是违背历史发展规律的。
其二,政治稳定在承认阶级冲突前提下,强调的是把冲突保 持在秩序范围以内。恩格斯指出,国家决不是从外部强加于社会的一种力量,而是社会在一定发展阶段的产物,国家是表示:这个社会陷入了不可解决的自我矛盾,分裂为不可调和的对立面,而又无力摆脱这些对立面,为了使这些对立面,这些经济利益互相冲突的阶级不致在无谓的斗争中把自己和社会消灭,就需要有一种表面上凌驾于社会之上的力量,这种力量应当缓和冲突,把冲突保持在“秩序”范围以内,这种从社会中产生又自居于社会之上的并日益同社会脱离的力量就是国家。政治稳定指的是统治阶级维护的政治秩序。
其三,国家是这种“政治秩序”“政治稳定”的维护力量。国家是一个阶级压迫另一个阶级的暴力机关,是实现政治稳定的物质力量。解决政治冲突的方式很多,包括经济的、文化的、政治的、和平的和武力的方式。但无论维护政治稳定是否使用国家暴力机器,从国家的职能来看,暴力机器总是保证把各个阶级冲突控制在一定范围以内的必不可少的强制力量。
其四,政治稳定必须服从人类社会生产矛盾运动规律,服从经济发展。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这是不依人们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当一定的政治关系、政治制度形成之后,保持它们的相对稳定性是有利于生产力发展,有利于经济发展的。如果一定的政治关系、政治制度严重滞后经济发展,成为生产力发展的绊脚石,这时就不能维护旧有的政治稳定,不能维护旧的政治秩序,而要积极变革政治关系和政治秩序,甚至在局部出现冲突和不稳定也是必要的。随着经济发展,会形成更加积极的政治稳定,即消极的稳定被积极的稳定所取代。
二、影响政治稳定的因素
发展中国家在追求现代化过程中程度不同地产生政治不稳定现象,引起世界政治学家的高度重视和极大的研究兴趣,人们试图寻找政治不稳定的主要原因,以便采取对策。
美国政治学家亨廷顿认为,一个国家在政治上成功与否不在于是否促进经济发展,不在于扩大公民的政治民主权利,而是在于保持社会的政治秩序。在亨廷顿看来,国家的政治稳定和政治秩序取决于政府对公民政治需要的满足程度,取决于国家政治制度与社会经济发展之间的相互关系。亨廷顿提出一个政治不稳定的公式:
社会动员
(1) ———— =社会挫折感
经济发展
社会挫折感
(2) —————— =政治参与
社会流动机会
政治参与
(3) —————— =政治不稳定
政治制度化
在亨廷顿看来,经济发展导致社会动员,社会动员造成公民政治需求和社会满足之间的差距,形成公民的社会挫折感。社会挫折感的解决有赖于社会流动机会,社会流动机会在经济起飞阶段的国家难以消除社会挫折感,公民将注意力转向政治参与;政治参与有赖于政治制度水平的提高,若国家政治制度化程度不能满足公民的政治参与,那么,国家的政局动荡是不可避免的。亨廷顿在分析发展中国家产生政治不稳定的因素所提出的思想是有一定参考价值的。
一个国家能否保持长期的政治稳定,不是经济的或政治的某个单个因素在起作用,而是多个因素交织在一起作用的结果,我们认为,影响政治稳定的主要因素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1、统治阶级政治权力的腐败是导致政治不稳定的直接原 因。在发展中国家,政府官员以权谋私,收受贿赂,贪赃枉法,任人为亲,拉帮结派,欺压百姓已成为一种政治癌症,扩散到社会各个角落,对社会稳定和公民对国家的认同感、凝聚力产生了极大的破坏作用。尽管政治权力腐败的人数是统治阶级官员中的少数,但危害甚大,而且很难遏制。世界许多政府都难找到一种有效遏制权力腐败的措施,有的国家是越反腐败腐败现象越严重,社会风气越来越差。官员的腐败行为制造了广大人民群众与政府的对立情绪,一旦遇到政府决策失误或由此引发突发事件,公民会借用反对官员腐败掀起政治动乱,直接危害国家的政治稳定。
2、财富分配不均是导致政治不稳定的经济原因。各个国家在追求现代化的过程中,往往也是产生经济不平等的高发期,容易产生贫富悬殊的两极分化:一极是政策失误和政府调控不力而形成的百万富翁阶层;另一极是大多数以低工资维持生活的普通群众。这样必然使多数贫困的群众产生心理不平衡,从而造成多数人对政府的不满情绪。通常,贫穷国家的财富和收入分配比经济发展国家更不平均。在传统社会,人们对这种不平等处于默认或是不觉悟的阶段。在现代社会,社会动员提高了人们对不平等的意识,产生了人们对分配不公的怨恨,而控制分配制度的权力掌握在政府手里,于是现代化过程中形成的财富分配不公、经济不平等往往成了群众反对政府的催化剂。同时,我们也要看到,政府与过去相比已创造出了更为平等的分配方式,但在短期内,经济发展的不平等果实常常被少数集团所垄断,由此产生的苦难,如通货膨胀、物价上涨等等弊端却要由多数人承担,这也会产生社会不安定心理。
3、国家重大政治决策失误是导致政治不稳定的主观因素。重大政治决策失误是国家最高领导层不按民主程序进行科学决策,不反映人民的利益和意志,对社会主要矛盾不能进行动态地、准确地把握,对关系到全局的长远的利益关系判断不清楚,对社会发展的道路把握不准,因此,在作出关于国家长远利益和命运的重大决策时,发生重大失误,导致经济发展出现周期性震荡、萎缩,社会矛盾日益增多,人民生活水平下降,国内外危机四伏。从而带来了国内政治运动和动荡频繁。
4、国内外敌对势力进行公开或不公开的颠覆和破坏是导致政治不稳定的外部因素。 任何一个社会和国家,只要阶级没有消亡,都将面临着革命与反革命、复辟与反复辟、进步与倒退的反复较量和斗争。这种较量和斗争不是在法律秩序范围以内进行的。只要阶级存在,敌对势力和敌对阶级必然采取各种手段和形式颠覆国家政权,危及国家安全和稳定。国外的敌对势力所进行的侵略、颠覆、渗透是危及一个国家政治稳定的外部因素。帝国主义是战争的总根源,只要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的手伸到哪个国家和地区,哪里就不会安宁。各国必须抵制和反对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维护本国的政治稳定。
三、促进政治稳定的途径
对于发展中国家,政治稳定放在了首要位置,没有稳定的政治环境,政治发展更是无从谈起。那么,通过什么途径才能保持政治稳定,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呢?由于各国政治发展面临的条件不同,影响政治稳定的因素差异也较大,因此,在选择实现政治稳定的途径上是有区别的。一般来讲,促进政治稳定的途径有以下几个方面。
1、通过加速发展经济,兼顾公平,为政治稳定提供良好的物质条件。贫穷是不稳定的最深厚的根源,只有消除贫穷,实现经济现代化,才能为政治现代化提供前提和条件。促进政治稳定,只有通过发展才能实现,发展是硬道理。在经济发展、政治发展、社会发展和文化发展中,首先是大力发展市场经济,只有经济发展了,国家综合实力增强了,人民生活富裕了,政治稳定才有可靠的保证。在经济现代化过程中,出现分配不公,不平等的现象是可以得到逐步克服的。只要政府在发挥市场作用的前提下,注意政府宏观调控的职能的行使,注意社会协调发展,兼顾公平,实现人民共同富裕,人民就会拥护政府,维护政府权威,成为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主力军,成为维护政治稳定的生力军。
2、要积极推进民主政治和法制建设。民主和法制建设是实现国家现代化的必要条件,是社会发展的本质要求。推进民主政治和法制建设,就是从政治制度上实现党和国家政治生活民主化,经济管理的民主化和社会生活的民主化,从而把国家的政治运行纳入有序的状态。民主和法制是政治稳定的基本条件,没有民主的法制只能是专制的政治,没有法制的民主也必然导致无政府主义状态。从西方一些国家实现政治社会稳定的原因来看,一个重要原因是实现了民主政治化,建立了比较完善的选举制度和议会民主。政权的更迭、社会利益的分配和调整可以通过民主程序进行,通过选民投票表决来实现,从而有效地调节了社会矛盾。与此相反,在第三世界,一些国家政治动荡的原因之一,正是这些国家民主政治不完善,法制不健全。因此,大力推进符合国情的民主政治和法制建设,有利于社会的政治稳定。
3、加强执政党和中央政府的权威,正确处理中央和地方的关系,防上地方分裂现象的出现。执政党和中央政府权威的流失,地方分裂、骚乱现象出现,是发展中国家现代化受挫和国家政治不安定的一个重要方面。为了维护国家的统一和政治稳定,在保证地方利益和权利的前提下,中央政府和执政党的权威必须加强。政治稳定需要一个廉洁、富有权威和高效的执政党和政府,来推进市场经济建设和政治现代化,来实现全国统一的政治、经济、文化变革,集中全国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推进现代化的实现。如果没有这样一个有权威的政党和政府,会导致地方主义势力抬头,市场经济秩序混乱,政令不通,商业欺诈四起,甚至会导致国家四分五裂。
4、要建立以权力制约权力的反腐败机制,大力开展反腐败斗争,从根本上遏制政治权力腐败。 政治权力腐败是国家实现现代化的一个毒瘤,是社会不安定的导火索。要切除这个毒瘤,必须进行政治改革,通过政治体制改革,改变高度集权的权力体制,建立符合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权力结构和权力运行机制,建立反腐败专门机构,开展严厉的反腐败斗争。同时,要加强对官员的政治教育和权力监督手段,严格官员选拔制度。此外,还要建立行之有效的新闻舆论监督制度和纠错机制,把官员的权力腐败遏制到最低限度,从而取信于民。
5、加强政治文化建设,提高公民对政治波动的心理承受能力。 政治发展导致一定程度的政治不稳定,是伴随现代化进程出现的一种必然现象。社会发展在转型时期,各个阶层面对体制的转轨,财富的急剧增加,社会不平等现象的出现,产生一种焦虑、浮躁和不平衡的政治心态是正常的。政府的功能是通过各种宣传教育渠道,加强政治文化建设,使公民参政意识、政治心理和价值取向趋于稳定和成熟,提高公民的政治鉴别力,识别力,政治凝聚力。在遇到政治突发事件时,能保持政治头脑清醒,不盲从,也不迂腐,这样才能从政治文化方面维护政治稳定。
第四节 政治发展的动力
政治革命和政治改革是社会发展和政治发展的强大动力。政治革命是革命阶级推翻反动阶级的暴力行动,它引起社会形态和政治体系的根本变革和质的飞跃。政治改革是统治阶级为了维护和巩固自己的统治,对现存的政治关系和政治体系进行的调整、改造和完善,它虽然不会引起整个政治关系和政治体系的质的飞跃,但是会引起部分的质变,促进政治关系、政治制度以及整个政治体系的变革、发展和完善。研究政治发展的动力,探索政治革命和政治改革的性质。特点、类型和作用,是实现政治现代化的重要使命。
一、政治革命
(一)政治革命的含义
要全面理解政治革命的含义,首先应当弄清革命的含义。革命有广义和狭义之分。从广义上讲,革命指推动事物发生根本变革,引起事物从旧质变为新质的飞跃。从狭义上讲,革命主要是指社会革命和政治革命。
关于“革命”这个命题,人们曾经进行过不少的探索。在中国古代,曾有“汤武革命,顺乎天而应乎人”的论述,意指纪元前商王汤讨伐夏桀和周武王讨伐商纣,实施变革更替朝代以应大命,顺民意。这里的革即变革,命即天命,是从神权政治观出发对革命作出的解释。
在西方,从古希腊的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到当代美国的亨廷顿,先后有不少思想家、政治学家和社会学家从不同的角度阐释了社会意义的革命和政治意义的革命,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有以下四种:
1.革命是一种实现正义和恢复秩序的行为。古罗马历史学家李维在其《罗马史》中把罗马共和国的建立看作是一种道德行为,认为这是有道德的人战胜了塔奎尼乌斯王的统治。在英国革命过程中,爱德华·海德认为,革命是获取理想政治秩序的途径。这种把革命看作是实现正义,实际上是用道德的标准而不是用政治的标准解释革命,把革命看作是恢复旧秩序,而不是建立新秩序的观点实际是一种保守主义的观点。
2.革命是一种权力转移的方法。美国政治家杰克·A戈德斯通认为,革命就是“不同集团,其中包括前政府,都力争使自己成为中央权力”。(《中外政治格言集萃:政治的智慧》第122页,警官教育出版社,1992年版)换言之,革命就是争夺权力的公开较量,就是某些阶级或集团将国家或中央政府的权力转移到本阶级或本集团手中。这种观点指出了革命的中心问题是权力斗争、权力转移,但是没有把政治革命的权力转移与一般情况下的政府的权力转移区别开来。
3.革命是一种发泄不满和改变现状的途径。亚里士多德在其《政治学》中分析产生革命的原因时指出:“有些人看到和他们相等的他人占着便宜,心中就充满了不平情绪,企图同样达到平等的境界。另一些人的确有所优越,看到那些不能和自己相比拟的人们却所得相等,甚至反而更多,也就心中激起了不平情绪。”([古希腊]亚里士多德:《政治学》,第236页,商务印书馆)于是,低贱的人为了追求平等而进行革命,同样的人为了取得更优势的地位而进行革命。马基雅维里指出:“人们因为希望改变自己的境遇,愿意更换他们的统治者,并且这种希望促使他们拿起武器去反对他们的统治者。”([意]马基雅维里:《君主论》,第6页,商务印书馆)这些观点主要强调了进行革命的心理原因,但忽视了进行革命的经济和政治根源。
4、革命是一种实现社会变革的历史过程。古希腊历史学家波利比阿曾经指出,革命就是消灭和改变僭主统治的过程,就是恢复正义和正当秩序的过程。而现代社会科学家们往往把革命和巨大的社会变革联系起来,认为任何革命都不是一个单独的夺取政权的事件,而是一个变革社会的过程。这种从动态的角度解释革命,把革命看成是一种变革社会的过程是有一定道理的。但是不从本质上阐释革命,只从动态的角度解释革命是不全面的。
上述四种观点从不同的角度阐述了革命的含义,对我们理解社会意义上的和政治意义上的革命的含义有不少启发和借鉴。要全面地科学地理解社会意义和政治意义上的革命的含义,就必须了解马克思主义在这方面的三个基本观点。
第一,革命是阶级矛盾和社会矛盾激化的产物。马克思主义认为,在阶级社会,存在着阶级矛盾、冲突和对抗。当这种矛盾、冲突和对抗大大激化时,就会发展为政治革命。一般说来,社会财富的分配不均,两极分化的加剧,人民生活的急剧恶化乃至极度贫困化,就会引起阶级矛盾、冲突和对抗的激化,必然引起政治危机、经济危机和社会危机,进而引起革命。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讲,革命是阶级矛盾和社会矛盾激化的产物,同时又是解决阶级矛盾和社会矛盾的主要途径和手段。
第二,革命是一个阶级推翻另一个阶级的暴力行动。马克思主义认为,一切反动落后的统治阶级出于自身利益的需要,都不会轻易地退出历史舞台,都会竭力反抗进步阶级的革命,千方百计地维护自己的统治,在这种情况下,进步阶级只有通过暴力才能达到变革社会制度的目的。
第三,革命是政治的最高行动。马克思主义认为,革命是人类社会历史发展不可避免的政治行动。这种政治行动之所以不可避免,是因为它不是以人们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而是由社会矛盾运动规律决定的。马克思指出:“社会的物质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便同它们一直在其中活动的现存生产关系或财产关系(这只是生产关系的法律用语)发生矛盾。于是这些关系便由生产力的发展形式变成生产力的桎梏。那时社会革命的时代就到来了。”(《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82—83页)而这种社会革命或称这种政治行动是任何试图取得统治的阶级获得最终胜利的关键。由于以推翻现政权和破坏旧关系为主要内容的政治行为,将导致社会经济、政治和文化发生深刻变化,所以,恩格斯又把这种政治行为看作是政治的最高行动。
(二)政治革命的特征
政治革命既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政治改革和政治斗争,又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社会革命。它具有四个主要的特点:
1、政治革命以先进阶级和广大群众为革命主体
政治革命不是少数政治人物、政治派别和政治群体之间的行为,而是社会阶级之间的政治斗争,是一个阶级与另一个阶级(或几个阶级与另几个阶级)之间的政治较量。因此,政治革命是以阶级为基础的。那种以少数军人或政治派别发动的政变不能称之为政治革命;那种以少数政治力量进行的暴动、反叛和起义也不能称之为政治革命。政治革命是一个阶级推翻另一个阶级的政治斗争。当然,这里的阶级是指进步的革命的阶级,政治革命就是进步的革命的阶级推翻反动的腐朽的统治阶级,建立新的政治统治和政治制度的行为。而那种反动阶级对革命政权的颠覆、篡夺,只能叫政治复辟,而不能称作政治革命。
政治革命不仅是一个阶级推翻另一个阶级的暴力行为,也是广大被压迫人民和被压迫群众反抗和推翻反动腐朽统治的群众性政治运动。政治革命不仅要以先进阶级为基础、为主体,而且还要以广大革命群众为基础、为主体。要取得政治革命的胜利,仅仅依靠一个阶级的力量是不够的,还必须团结和依靠广大群众参加。在历史上,领导革命的阶级不仅以本阶级的姿态领导和进行革命,而且常常以社会全体群众的代表的姿态来领导和进行革命。
2、政治革命以夺取政权为首要标志
政治革命实质上就是争夺政治权力的斗争,政治革命的首要问题和基本问题就是政治权力的问题。衡量一场革命是否是政治革命,首先就是看其是否是为了夺取政权。列宁指出:“无论从革命这一概念的严格科学意义来讲,或是从实际政治意义来讲,国家政权从一个阶级手里转移到另一个阶级手里,都是革命的首要的基本的标志。”(《列宁全集》第29卷,第137页)
3、政治革命以变革政治体系为主要内容
政治革命的主要内容就是对旧的政治体系进行全面而深刻的变革。政治体系是指处于相互依赖和相互作用之中的若干政治实体和政治制度构成的有机整体。国家。政府、政党、社会团体、政治机构、政治制度等是这个有机整体的基本成分。政治革命就是要对这些基本成分进行变革和更新。由此可见,政治革命的内容和社会革命的内容是有所不同的。社会革命以整个社会的变革为目标,以社会形态。社会制度、社会结构以及政治、经济、文化诸方面的根本变革为主要内容,而政治革命则是以整个政治体系的根本变革为主要目标和主要内容的。
4.政治革命以暴力革命为基本方式
一般说来,政治革命有两种方式:一种是暴力革命,另一种是非暴力的和平过渡。但在人类社会历史上,绝大多数的政治革命都采用暴力革命的方式,而很少采用和平过渡的方式,于是,暴力革命就成为政治革命的基本方式。政治革命之所以常常采用暴力革命的方式,主要是因为政治革命的根本任务是推翻旧的政治统治代之以新的政治统治,而一切旧的统治阶级为了保持自己的既得利益和经济、政治特权,绝不会自动退出历史舞台,把政权拱手让给新的阶级,而总是利用手中的权力和控制的国家暴力机器维持自己的政权,在这种情况下,政治革命要达到夺取政权的目的就必须采用暴力革命方式,用革命阶级的暴力摧毁反动统治的暴力。马克思、恩格斯非常重视暴力革命的伟大作用。把暴力看作是“每一个孕育着新社会的旧社会的助产婆”,(《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819页)看作是“社会运动借以为自己开辟道路并摧毁僵化的垂死的政治形式的工具”。(《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527页)
革命阶级常常采用暴力革命的方式,这并非革命阶级尚武好战,而是因为掌握政权的统治阶级总是凭借暴力,统治和镇压革命阶级,总是首先把刺刀提到日程上来,从而迫使革命阶级只有采取暴力行动,否则,就不能完成政治革命的任务。当然,政治革命除了采用暴力革命方式外,还可以采用和平过渡的方式。马克思主义在强调暴力革命方式的同时,并不否定和平过渡的可能性。他们认为,如果政治革命能够和平取得政权月K是最好不过的事情。但在历史上,这种情况极为罕见。即使是和平过渡,也要以暴力作后盾,否则,和平过渡就只能成为幻想。
(三)政治革命的作用
1.政治革命是推动社会发展和政治进步的强大动力。政治革命对社会发展和社会变革起着重要的决定作用。首先,政治革命是阶级社会由低级向高级发展的决定性手段,是实现社会形态转变的根本方式。人类社会正是通过这种手段和方式一步一步地从低级形态向高级形态发展的。今天人类社会之所以发展到了社会主义社会,是与政治革命分不开的。其次,政治革命是人类社会进步的强大发动机和加速器。革命对社会发展的强大促进作用是非革命时期所无法比拟的。革命是质变,是飞跃。革命是历史的火车头。“革命成为社会进步和政治进步的强大推动力”。(《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512页)由于政治革命摧毁了阻碍社会发展的反动阶级的政治统治和落后的政治制度,建立了新阶级的政治统治和政治制度,从而为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的发展扫清了道路,推动着整个社会的全面发展和进步。
2.政治革命能够大大地解放生产力。政治革命能够彻底改变旧的生产关系,使社会步人新的形态,从而使生产力获得解放。历史上的政治革命摧毁了旧的统治,建立了新的政权,新旧政权的更替必然使旧的生产关系解体和新的生产关系确立,必然促进生产力的解放。马克思主义认为,当一个国家的政权改变时,它同时改变着生产资料所有制度和分配制度的关系,而生产资料所有制度和分配制度的变革,必将使生产力获得更大的解放。俄国十月社会主义革命更是大大地解放了生产力,使苏联在短短的20年左右时间里就把原来是欧洲最落后的国家之一,变成了国民生产总值在欧洲居第一位、世界居第二位的强国。我国的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也大大解放了生产力。
3.政治革命能够教育和锻炼广大群众。列宁指出:“革命是被压迫者和被剥削者的盛大节日。”(《列宁选集》第1卷,第616页)革命是教育和锻炼人民群众的大学校。首先,在革命过程中,广大人民群众在同反动势力的斗争中,提高了政治觉悟,激发了革命热情,革命使人民群众的智慧和力量得到前所未有的发挥。列宁指出:“人民群众在任何时候都不能像在革命时期这样以新社会制度的积极创造者的身分出现。在这样的时期,人民能够作出从市侩的渐进主义的狭小尺度看来是不可思议的奇迹。”(《列宁全集》第11卷,第96页)其次,人民群众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也改造了主观世界,使自己逐渐认识到社会的发展规律和自己肩负的历史使命,使自己在革命斗争中锻炼成长,成为建设新社会的主人。第三,人民群众在革命过程中,逐渐克服了自身的弱点,克服了旧社会在自己身上的影响,促使自己在政治上、道德上不断进步。在革命时期千百万人民一个星期内学到的东西,比他们平常在一年糊涂生活中所学到的还要多。人民群众在革命时期受到的教育和锻炼是平常时期所无法比拟的。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讲,没有革命,就没有人类自身的巨大进步。
4.政治革命能够更新政治体系。政治革命的一个重大作用就是对政治体系的更新。一般说来,政治体系是由国家、政府、政党、社会团体、政治制度、政府机构及其运行规则等要素构成。当这个体系腐化衰败,完全不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时,就应该进行更新即应该转移国家政权、更换政治领导,变更政治组织和政府机构,改变政府政策和活动方式,更新政治制度和法律制度等等。但是要实现这些变革和更替往往会遭到旧的统治阶级的反对和阻挠。因此,通过和平方式实现更替是不行的,只能通过政治革命这种暴力行动进行强制性的变革和更替。在人类历史上,各种政治体系的更新几乎都是通过政治革命来实现的。所以,政治革命具有更新政治体系的功能和作用。应该说,这是政治革命最主要的最直接的作用。
5.政治革命能够改变政治环境。政治革命在更新政治体系的同时,也改变着与政治体系密切相关的政治环境。政治环境有广义和狭义之分。从广义上讲,凡是对政治体系(系统)发生影响和作用的因素都叫政治环境,如经济、文化、自然、地理、民族原教等因素都可看作政治环境。从狭义上讲,只有那些对政治体系(系统)发生直接和重大影响作用的因素才称为政治环境,如经济关系和经济结构、社会关系和社会结构、意识形态和文化观念、国际地位和国际关系等因素,才能称为政治环境。我们这里所说的政治革命所改变的政治环境是指狭义上的政治环境。这就是说,政治革命可以改变社会的经济关系和经济结构,改变社会关系和社会结构,改变意识形态和文化观念,改变国家的国际地位和对外关系,从而为新的政治体系(系统)和政治秩序的确立创造良好的国内政治环境和国际政治环境。
总之,政治革命是社会发展和政治进步的强大动力。政治革命不仅使一个国家发生质的飞跃,从一种旧的社会形态转变成为一种新的社会形态,而且使一个国家能够加速前进,在几年时间就走完普通环境下几十年甚至上百年都走不完的路程。政治革命不仅能更新政治体系和政治环境,推动政治的发展和进步,而且能够提高人民群众的思想觉悟和政治意识,更新人们的价值观念和道德水平,从而推动人类自身的发展和进步。
二、政治改革
(一)政治改革的性质
改革是人们在社会政治生活中经常使用的概念,它是指对原有事物的改造和革新。这种改造和革新,可以除去事物中陈旧的方面,发展壮大新的方面,遏制和克服消极因素,保留和注人积极因素,促使事物的发展和完善。古往今来,人们对不同领域的改革赋予了不同的名称,诸如:经济改革、文化改革、教育改革、宗教改革、军事改革等等。政治改革就是指政治领域内的改造和革新,更具体地说,政治改革是指统治阶级中主张改革的政治领导集团为巩固和改善其政治统治而对现有的政治关系、政治制度以及整个政治体系进行的有计划有步骤的自我调整、自我完善、自我革新的政治行动。
政治改革不同于政治革命,更不同于政治改良,它有其特殊的质的规定性,这种特殊的质的规定性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1.政治改革是统治阶级对现有的政治关系、政治制度以及整个政治体系进行的自我调整、自我完善和自我革新。政治改革与政治革命不同。政治革命常常是对现存的政治关系、政治制度及整个政治体系的彻底改造和根本变革。而政治改革则是在保存现存的政治制度、政治体系的前提下对政治制度、政治体系进行的自我调整、完善和革新,它的目的不是要彻底改造和根本变革现存的政治制度和政治体系,而是为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现存的政治制度和政治体系。政治革命常常是由被统治阶级对统治阶级确立的政治制度、政治体系进行根本性的质变,代之以新的政治制度和政治体系,而政治改革则是统治阶级依靠自身的力量或一部分内部力量对自己建立的政治制度、政治体系进行的自我调整、自我完善和自我革新。
2.政治改革是介于政治革命与政治改良之间的一种政治变革。政治改革、政治改良和政治革命是三个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概念。从社会发展的角度来看,政治改革、政治改良、政治革命是反映社会进化和变革的同一系列的三个概念。从三者的作用和功能来看,它们都是政治发展和政治变革的动力,但是这三种推动力的大小不同,程度不同,性质也不完全相同。政治改良是在统治阶级保持其统治的条件下,对政治领域、政治体系中的某些部分或环节进行局部的、点滴的改善,使现存的政治制度、政治体系发生一些微小的量的变化,没有根本性的质变。政治革命是对政治统治。政治制度以及整个政治体系进行根本的彻底的变革,是新旧政治统治、政治制度以及整个政治体系的更替和政治发展过程中的质变。而政治改革则是介于政治改良和政治革命之间的变革,它在引起较大的量变时,也引起部分的或局部的质变,它类似政治改良又不同于政治改良,它类似政治革命又不同于政治革命。
与政治改良相比,政治改革所变革的范围更广、程度更高。它不仅有较大的量的变化,而且包含着部分的质变。与政治革命相比,政治改革没有政治革命那样激烈、深人和彻底,没有形成整个政治制度、政治体系的根本性的质变。鉴于 政治改革的这种特点,我们可以把它看成是介于政治改良和政治革命之间的一种政治变革。
当然,我们不能把改革简单地等同于革命,也不能把政治改革简单地等同于政治革命。实际上,政治改革和政治革命是两个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概念。
(二)政治改革的特征
政治改革不同于政治革命,它有五个主要特征。
1.政治改革以统治阶级中主张改革的领导集团为主体。
政治改革是统治阶级对现存的政治关系、政治制度以及整个政治体系进行的改造和革新。在统治阶级内部,常常存在着守旧和革新两种势力。守旧派反对和阻止改革,革新派领导和推动改革。在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和资本主义社会,政治改革常常是由力主改革的皇帝(君主)和丞相(大臣)们领导进行的。如古希腊的梭伦,古罗马的戴克里先,俄国的彼得一世,中国的商鞅、王安石等等。这些人思想开明,富有远见,他们对社会政治经济形势的发展变化有着清醒的认识,对现存的政治制度、政治体系的利弊有着正确的判断和分析,能从本阶级、本集团的根本利益出发,提出改革的主张,拟订改革的计划,制定改革的措施,积极地领导和推动改革。为了改革的成功,他们常常冒着生命的危险与反对派进行不懈的斗争。在整个改革过程中,他们既是改革的发动者。组织者和领导者,又是改革的执行者、推动者和捍卫者。他们和拥护改革的人们构成改革的主体。需要说明的是,这里讲的政治主体,主要是对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进行政治改革而言的。在社会主义社会,无产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都是改革的主体。
2.政治改革以维护和巩固现存的统治为目的。由于政治改革的领导者和主体力量与政治革命的领导者和主体力量不同,所以,政治改革的直接目的与政治革命的直接目的也会有所不同。政治革命的领导者和主体力量往往是被统治阶级或被压迫者,他们进行政治革命的直接目的就是推翻现存的政治统治,建立新的革命政权,实现新旧政权的更替,实现统治者和被统治者的更替,以此来根本改变自己受压迫、受奴役的地位。而政治改革的领导者和主体力量则是统治阶级内部的主张改革的领导集团,他们的直接目的不是推翻现存的政治统治,而是通过改革这个途径健全和完善现存的政治体系,进一步加强和巩固现存的政治权力和政治统治。
3.政治改革以不损害统治阶级的根本利益和现存的基本制度为前提。政治改革虽然也要触动统治阶级的利益,但必须不以损害其根本利益为前提,否则就要遭到统治阶级的反对和抵制,改革就无法进行,更不能取得成功。在具体的改革过程中,虽然要或多或少地损害甚至牺牲统治阶级的一些既得利益,但损害和牺牲的既得利益只是局部的、次要的,而不是全面的和根本的。历史证明,不论改革怎么进行,统治阶级从来也不会在涉及到自己统治的根本利益和根本原则上作出让步和牺牲。改革必须以不损害统治阶级的根本利益为前提。同样,改革也必须以不损害现存的基本政治制度和政治体系为限度。虽然,政治改革要对现存的政治制度以及整个政治体系进行改造和革新,但是它只能对政治制度的某些方面和具体体制进行改革,而不能对基本制度进行改革,不能从根本上否定和损害基本制度。从整个政治体系上讲,只能改革其次要部分,而不能否定和损害其主体部分和基本结构。所有这些,既是政治改革的基本原则和重要特征,又是政治改革的前提条件和基本尺度。
4.政治改革操作的难度大。与政治革命相比,政治改革操作的难度更大。这是因为:第一,改革者必须两线作战,即一方面要与反对改革的保守派作战,另一方面又要与反对改革,宣扬革命的激进派作战。改革要获得胜利,就必须在多条战线上进行斗争,就必须驾驭各种社会力量。第二,改革是局部的渐进的变革,它一方面要维护现存的制度,另一方面又要改革和完善现存的制度,既要着眼于变革,但又不能彻底变革最基本的政治制度。因此,改革者必须特别谨慎地选择变革的途径、手段和时机,否则就会造成严重的挫折和失误。第三,改革是全面的,但常常又只能分步进行。所以,改革经常面临着各项改革目标先后次序的抉择,即正确处理改革中的轻重缓急问题。这就要求改革者必须具备选择能力和分辨能力,必须对改革的发展变化和整个进程有一定的预测和控制能力。
5.政治改革持续的时间长。与政治革命相比,政治改革持续的时间更长。这是因为:第一,政治改革是政治发展过程中的量变的积累,其目标的实现不可能一蹴而就,不可能在短期内发生巨大变化,它需要一个较长的缓慢的过程,这个过程不是以日和月为计量单位,而是以年为计量单位的。在历史上,不少政治改革都持续了十几年甚至几十年时间,诸如:俄国的彼得一世改革(公元1698一1725年)持续了27年,中国的商缺变法(公元前359一前338年)持续了2I年,第二,政治改革与其他改革一样,常常需要一定的试验期,在一定意义上说,改革“都是一个试验”。(《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174页)在历史上,改革者们为了避免改革失误或减少改革的损失,往往要经过一些局部的或小型的试验,获得成功后才全面展开,这个调试必然要增加改革的持续时间。第三,政治改革常常采取分步进行的方式。为了减少改革的阻力,适应社会和广大民众的承受能力,改革的目标一般都只能分期分批地实现,而不能像政治革命那样搞全面出击。因此,要完成改革的各项目标就必须持续较长的时间。
(三)政治改革的作用
1、能够缓解或消除社会矛盾,促进和保持政局的稳定与社会的稳定。
政治改革的首要作用是缓解或消除社会利益矛盾。政治改革既是当时社会矛盾发展的必然结果,又是解决社会矛盾的一种重要的政治方式。考察历史上的各次政治改革,每一次都在不同程度上缓解或消除了一些社会利益矛盾。诸如:通过改革调整统治阶级内部不同利益阶层、利益集团的利益关系,从而缓和或解决了它们之间的利益矛盾;通过改革调整统治阶级和被统治阶级的利益要求,从而缓和了两大阶级之间的矛盾和冲突;通过改革凋整政治权力关系和政治权力结构,把新生的政治力量纳人到自己的政治权力体系中,从而避免统治阶级与新生的政治力量之间的矛盾和冲突。由于统治阶级通过政治改革,争取到其他阶级、阶层、集团和广大民众对现存统治格局的认可,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和消除了社会利益矛盾,避免了矛盾的激化和冲突,从而较好地保持了政局的稳定和社会的稳定。成功的政治改革可以避免剧烈的政治革命和剧烈的社会震荡。
2.能够完善和革新政治体系,巩固和加强现存的政治统治。
政治改革的又一重大作用是完善和革新政治体系。诸如:通过法律法令的修改,重新界定或确认其他阶级、阶层、集团和广大民众的社会地位和政治权益;通过政治组织及有关制度的改革,改变各政治团体。组织和政党在政治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划分各政治团体。组织和政党之间的关系及其与政府体系的关系;通过行政制度、行政机构的改革,调整各机构、各部门的权限,提高工作效率,加强行政手段,完善行政功能;通过人事制度的改革,扩大官吏的来源,加强对官吏的选拔、考核和监督;通过选举制度的改革,扩大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等。所有这些改革,能够健全、完善和革新政治体系,巩固和加强现存的政治统治。
3.能够克服政治生活的弊端,促进政治生活正常健康地发展。
在人类社会历史上,几乎每一个社会、每一个时期,其政治生活都存在着或多或少的弊端。例如:封建社会的奸臣掌权,派系纷争,横征暴敛和封建特权。资本主义社会的党派纷争,行贿受贿,营私舞弊和彻情枉法。在社会主义社会,政治腐败,以权谋私,滥用权力和行贿受贿等等也时有发生。要清除这些弊端,其方法和途径很多,但其中一个比较重要的方法和途径就是政治改革。通过政治改革,不仅可以遏制和消除某些弊端,而且可以通过一些新的措施和手段克服和防止一些弊端的出现和滋生。英国政治家利顿指出:“改革是对滥用权力的纠正”。(伍天冀、杜红卫编译:《中外政治格言集萃:政治的智慧》第116页,警官司。教育出版社)因此,改革不仅可以遏制特权和纠正权力的滥用,而且可以遏制和消除政治生活中的其他弊端,从而促进国家和政府的政治生活正常化。
4.能够推动政治的发展,促进社会的进步。
政治改革和政治革命一样,也是推动政治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动力。首先,政治改革能够推动政治的发展。从政治改革的实践来看,政治改革可以改善政治关系,革新政治体系,完善政治制度,健全政治体制,消除政治弊端,改变人们的政治观念和政治环境,从而推动政治的发展。其次,政治改革能够推动和促进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发展。革命能够解放生产力和促进生产力的发展,改革也能够解放生产力和促进生产力的发展。马克思主义认为,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同时,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又有反作用。改革后的政治制度、政治体系以及整个上层建筑能够更好地为经济、文化建设服务,能够更加有力地保障和促进经济、文化的发展,进而促进整个社会的全面发展和进步。
第五节 中国的政治发展
一、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路有多长
中国是在一个经济和科学文化十分落后的半封建半殖民地的基础上开始建设社会主义的。经过半个世纪的社会主义建设 终于使我们明白了,中国现在还处在社会上义初级阶段。
什么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以为并不是简单地如任何事物的发展那样都有其初级阶段、中级阶段和高级阶段云云。将来美国进人社会主义也会有它的初级阶段。然而,中国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不是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而是一个特定的历史阶段或历史过程。中国是在无产阶级夺取政权后为建设社会主义创造必要的条件,或者说在无产阶级政权下更快地创造更好的条件。这个历史时期就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就经济基言,它至少包括下列基本特点:
1 、生产力落后,任务就是发展生产力;2 、生产形态落后,任务就是实现从传统自然经济和小生产向商品经济和社会化大生产转变,这就是解放生产力;3、城乡二元结构,任务就是实现城镇化, 解放占人口多数的农村劳动力。4、 科学文化落后,任务就是科教兴国,全面提高人力资源的素质。
只有完成上述四个方面的转变,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才算完成,因此这将是一个相当长的历史过程。
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实际出发,邓小平提出:“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是发展生产力。”“发展是硬道理”。因此一切有利于发展生产力的所有制,都将得到支持和发展。正如任何事物都是一分为二的,发展生产力也总是伴随着付出必要的代价。一个代价就是允许合法的剥削。
合法的剥削首先是不可避免的存在: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发展中国家和劳动者缺乏资本,下能不借助于国内外的私人资本,这就同时必须允许私人资本得到足够的盈利,由于中国人口举世无双,富裕的劳动力多,特别是从农村转移的劳动力特别多,与资本稀缺形成鲜明对照,这就决定了劳动力就业选择与资本对雇佣劳动力选择的不称,从而劳动力屈服于被剥削只能是一个相当长的过程。
合法的剥削同时意味着资本家不能随心所欲地剥削,像当年马克思、恩格斯所描述的“血汗工厂”那样。它必须在遵守社会主义国家的法律和社会的自律的前提下开展企业经营活动。
那么,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存在哪些剥削形式呢?
1、资本主义雇佣劳动制。在一些地方甚至出现“血汗工厂”式的剥削。利用廉价的农村劳动力不仅给予很少工资,而且只有必要的劳动保护和起码的社会保障。2、长期亏损的国有企业或经营者背着企业职工实行种种国有资产流失而自肥。3、投机式的的股票交易。4 、从不劳动的食利者(包括完全依赖社会救济或福利的“二流子”)。5、没有累进遗产税的情况下私人企业主无条件把资产传递给子女。
以上剥削行为,有些将长期合法存在,有些将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和社会主义法制健全逐步得到解决。剥削问题的最终解决,将随着生产力高度发展,社会财富巨大丰富,人们所得的收入分配(包括完善的社会保障等二次三次分配)远远超过自己及家庭所需的消费时,占有他人劳动的剩余价值的录象剥削就成为多余的了。那时,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结束,中国进入一个真正意义的高度发达又共同福裕的社会主义社会。
三、中国现代化实现程度的分析
从严格意义t说,现代化进程是很难通过数据计算出来的,因为指标之间没有多小可比性。但如果对未来现代化进程作一预测分析,判断今后趋势,通过各指标加权计算,可能反映出一般发展走势。我们依据对现代化概念的理解,根据近年来统计资料,对中日现代化实现程度作了测算,结果是:标准值与现代化实现程度之间的比较。
到2001年为I止,中国现代化实现程度,按照基本现代化标准,只实现了61、6%;按照现代化标准 仅完成了47、9%。这说明中国的现代化进程还没有进人工业化中期,要实现现代化还有漫长的路要要走。
印度是与中国在了很多方面类似的国家。印度除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高等教育毛入学率两个指标领先于中国外,其他指标均不如中国。1949年中国人均国民收入只有27美元,而当时印度是57美元,中国不及印度的一半,而到2000年印度的人均GDP不足中国的2/3。从总体看,印度的基本现代化实现程度为45、7%,现代化实现程度为32、4%分别比中国低15、9和15、5个百分点。应该说明的是在测算印度现代化实现程度时由于无法获得最新数据,一部分数据是20世纪90年代的数据,所以实际差距较之表中反映出的差距应当小一些。
对比印度以及其他国家的情况,可以看出中国现代化进程主要有以下一些特征:
1、人均发展水平低于下中等收入国家平均水平。改革开放以来 中国经济保持持续快速发展,经济发展水平明显提高。从人均GDP看2001年已达到7500元,比1978年的379元增加了7121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增长了近5倍,但与其他国家相比,中国人均发展水平明显偏低。目前世界人均GDP已超过5100美,高收入国家更是在28OO美元之上,而中国2001年仅为907美元(按美元与人民币1:8、27计算),不足世界平均水平的1/5和高收入国家平均水平的1/30,甚至低于下中等收入国家的平均水平(1200美元,1999年)。若按购买力平价折算,中国人均GDP约为3800美元 也低于下中等收入困家的平均水平(3960美元1999年)。从人均GDP的基本现代化和现代化实现程度看,分别为15%和9%,是现代化10个指标中实现程度最低的。可见,人均发展水平偏低是中国现代化进程中基本的制约因素。
2、人口城市化水平低于发展中国家的平均水平O。20世纪90年代年平均增长速度达到了3、45%,人口城市化水平已从1990年的26、23%提高到2000年的36、09%,北京达到78%,上海则超过80%。目前中国城镇总数已经达到1、9 万个,全国县级以上城市669个。但与其他国家相比,我国人口城市化水平明显偏低。目前世界城市化平均水平已经达到45%,欧美发达国家普遍超过70%,发展中国家平均水平也达到38%,与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相近的国家则达到45%以上,我国人口城市化进程比发展中国家的平均水中低2个百分点 ,比经济发展水平相近的国农家低9个百分点,离现代化实现还有相当长的距离。我国人口城市化水平偏低,与多年来采取的一系列限制政策有关。
3、第三产业比重低下世界低收入国家水平。第三产业发展一般呈现以下规律:在经济发展进程中,从传统的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转变,第一产业比重不断下降,第二产业比重不断上升。到工业化中期后 ,第二产业达到相当规模,人民生活达到小康水平并向比较富裕阶段迈进(人均GDP从1000美元向10000美元迈进)经济增长处于起飞过程 ,第三产业将成为增长最快的产业部门,其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将逐渐接近并超过第二产业进而成为促进经济增长的第一推动力。1990年,我国的一、二、三产业增加值比重分别为27、1%、41、6%、31、3%,11年以后调整为15、2%、51、1%、33、6%。第一产业在此期间下降广11、9个百分点, 第二产业增加了9、5个百分打点,第三产业增加了2、3个百分点。三次产业比重的变化显示,中国目前正处在向工业化中期逼近阶段。2002年我国人均GDP已达到1000美元,目前正处于居民消费结构转型期,对第三产业服务消费的需求处于快速上升期 ,同时,第一、二产业升级对生产性服务的需求大大增加,这都对第三产业的发展起着重要的拉动作用。
4、非农化水平低于发展中国家平均水平。作为一个传统的农业国 ,我国农业劳动力数量巨大,虽然大批劳动力已经转移到非农产业,但目前农业劳动力就业比重仍达到50%,就业结构仍呈现正金字塔形,低于发展中国家的平均水平。1999年,我国一、二、三次产业从业人员比重分别为50、1%、23%。26、9%,非农化水平为49、9%,2001年,这一比重才超过50%。这说明我国现阶段发展水平只是接近工业化中期水平。
大量农业劳动力滞留在农村, 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最大难题之一。目前全国滞留在农村的劳动力仍超过4亿,但农业发展水平至多只需要1、5亿劳动力。也就是说全国至少还有2亿多农业劳动力需要向第二、第三产业转移。但限于生产力发展水平,要使2亿多农业劳动力顺利转移 ,通过当地消化 ,发展第二、第三产业 ,或向城市流动发展城市的第二、第二产业,至少还需要15年至20年的时间。
我国第10个五年计划纲要提出,到2005年,我国三次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将分别达到13%、51%和36%,从业人员比重分别为44%、23%和33%,基本上达到工业化中期水。k。现代化完成的国家,非农化水平普遍达到95%以匕,我国到2005年才达到56%,说u中国现代化进程道路漫长。
5.人口自然增长率很难继续下降。人口自然增长率,发达国家普遍进人零增长。中国目前虽然生育率已达到较低水平,但由于生育观念没有彻底转变,计划外生育现象难以禁止,2000年我国人口增长率仍达到1%以上。北京、上海人口自然增长率都已接近或已经进人人口零增长,在这方面已接近进人现代化。
6.居民生活水平跨人小康。改革开放之初,城镇居民食品消费支出占全部消费支出的比重达到57%,农村居民更是高达60%以上;到2001年,城镇居民恩格尔系数已下降到37.9%,农村居民下降到478%,城乡居民恩格尔系数平均为44%,按照联合国粮农组织的标准,已进人小康型阶段(40%一50%)。从恩格尔系数的基本现代化和现代化实现程度看,巳分别达到79.4%和S6尸%。在现代化10个指标中属于实现程度比较高的。但与美、英、法、日等发达国家(恩格尔系数均在20%以内)和韩国、墨西哥等上中等收入国家(恩格尔系数在30%以内)相比,差距还很大。
7.卫生保健和健康水平接近中等收入国家平均水平。2001年,平均每万人拥有医生数由1949年的67人增加到16.4人,高于世界平均水平门人),接近中等收人国家平均水平(1人);婴儿死亡率由解放初期的200%O下降到320%。,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54%。),与中等收入国家的平均水平(31刀%o)大体相当。
8 、高等教育普及程度仅相当于低收入国家平均水平。高等教育的普及程度是国家经济发展水平、人口素质和信息化水平的综合反映。在这方面,中国的水平明显偏低,高等教育毛人学率目前仅为6%,与高收入国家平均水平(59%)、中等收入国家平均水平(25%)和世界平均水平(1%)相差甚远,仅相当于低收入国家的平均水平(6%)。其基本现代化和现代化实现程度分别为21%和17.1%,是现代化10个指标中实现程度最低的2个指标之一,成为制约中国现代化进程的重要因素。
9 、信息化建设成效显著。近年来,中国的信息化取得了长足的进展,尤其是互联网实现了跨越式发展。目前,中国每千人拥有电话主线1565条、移动电话138.6部,两者合计295、且条(部),是1998年的近13倍,与世界平均水平大体相当;每千人拥有个人计算机16台,是1998年的近6倍,约为世界平均水平的1/5;上网用户已达4580万户,是1997年的74倍,每千人有因特网用户327户,约为世界平均水平的一半。
10.可持续发展得到重视。中国政府于1994年率先制定了《中国21世纪议程:中国21世纪人口、环境与发展白皮书》,将广泛的政策目标转化成具体的行动,并取得了显著的成果。近年来,在世界森林资源逐年减少的趋势下,中国森林资源以年均1.2%的速度增加,这一增速只在世界范围内也只有少数国家能达到,反映出中国正努力通过人与自然的互动来实现经济、社会和资源环境系统的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