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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地表水与地下水调查
2.2.1 工作底图
调查及测绘底图应采用大于或等于测绘比例尺的地形图和地质图。对于地下水调查,如只有上述比例尺的地形图而无地质图时,应进行综合性地质、水文地质测绘。
2.2.2 观测路线
水文地质测绘的观测路线,宜垂直岩层(岩体)和构造线走向;或顺河谷、沟谷、地貌形态变化显著和地下水露头较多的方向布置;为追索含水层或地质构造,可沿含水层和构造线走向布置。水文地质点应布置在地质、水文地质有意义的地点,不应平均布置。
2.2.3 流域基本情况调查
根据调查目的和调查区的实际情况,流域基本情况的调查包括下列内容:
(1)主要河流和其他水体各项几何特征值;
(2)地势、地貌、土壤、植被、地质、水文地质及水土流失资料;
(3)水库、堰、闸、水电站、灌区、抽水站、蓄洪区、跨流域引水、水土保持等各项水工程的名称、位置、数量、规模和建成时间等;
(4)农业、工业、城镇用水资料;
(5)历史的和现有的各类水文气象站网位置和设站观测年月,各项水文气象要素的月、年均值和极值;
(6)历史上发生的较大洪灾、旱灾、涝灾和凌灾的时间、范围、主要地段和受灾损失情况等;
(7)基本站附近国家和有关部门的水准点和设置的位置、等级与校测高程情况等;
(8)水质污染及污染源点和非点状况。
由于建库灌溉或地下水开采等人类活动影响使水文情势和水环境发生显著变化,可进行下列定性调查:
(1)建库灌溉、过量抽地下水引起的地下水位变化、地面下沉及海水入侵的调查;
(2)建库发生的库岸坍塌调查;
(3)建库下游河床发生冲刷和淤积调查;
(4)建库库岸地下水调节水量调查;
(5)河流改道原因及影响调查;
(6)其他水环境变化调查,其中包括荒漠化、盐碱化、都市化、沼泽化等水文调查。
2.2.4 地表水调查内容
(1)地表水类型、位置、名称、调查点坐标及高程、地表水体的规模。
(2)地表水的流量、水位、水质、水温、含沙量及其动态变化。
(3)河床、湖底的岩性及淤塞情况,岸边岩性及其稳定性。
(4)地表水(包括农田灌溉和污水排放等)与地下水(包括暗河及泉、泉群)的补排关系。
(5)地表水利用现状及其作为人工补地下水的可行性。
2.2.5 地下水调查内容
(1)调查点(包括井、泉等)的位置、坐标及高程。
(2)泉的出露条件、成因类型和补给来源,测定泉水流量、物理性质和化学成分,搜集或访问泉水动态资料,确定主要泉的泉域范围。
(3)钻孔和水井的类型、深度、井壁结构、井周围地层剖面;测定井孔及泉的出水量、水位、水质(水的物理性质及化学成分)及其动态变化;选择有代表性的水井进行简易抽水试验。
(4)含水层性质、地下水的基本类型、各含水层(组)或含水带的埋藏和分布的一般规律;区域地下水补给、径流、排泄等水文地质条件;初步查明区内地下水化学特征及其形成条件。
(5)地下水开采方式、开采量、用途及开采后出现的问题;初步查明地下水的污染范围、污染程度与污染途径。
2.2.6 其它调查内容
(1)地貌形态、成因类型及各地貌单元的界线和相互关系,查明地层、构造、含水层的分布、地下水富集等与地貌形态的关系。
(2)地层岩性、成因类型、时代、层序及接触关系,查明地层岩性与地下水富集的关系;
(3)褶皱、断裂、裂隙等地质构造的形态、成因类型、产状及规模,查明褶皱构造的富水部位及向斜盆地、单斜构造可能形成自流水的地质条件,判定断层带和裂隙密集带的含水性、导水性、富水地段的位置及其与地下水活动的关系,确定新构造的发育特点与老构造的成生关系及其富水性。
(4)调查地下水、地表水开采利用情况,搜集水文气象资料,综合分析区域水文地质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