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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水文地质测绘的基本操作技术
本章是野外水文与水文地质测绘的基本操作技术,要求掌握流量与水位观测、水样采集、抽水与渗水试验、泉、水井、地表水调查的基本操作技术、基本方法和技术要求。
水文地质测绘的比例尺,普查阶段宜为1:100 000~1:50 000;详查阶段宜为1:50 000~1:25 000;勘探阶段宜为1:10 000或更大的比例尺。各种调查点的位置,可采用罗盘、GPS结合典型的地形地物确定,应准确地绘到底图上。
§3.1观测点与观测路线要求
水文地质测绘的观测路线宜按下列要求布置:沿垂直岩层或岩浆岩体构造线走向;沿地貌变化显著方向;沿河谷沟谷和地下水露头多的地带;沿含水层带走向。
水文地质测绘的观测点宜布置在下列地点:地层界线、断层线、褶皱轴线、岩浆岩与围岩接触带、标志层、典型露头和岩性岩相变化带等;地貌分界线和自然地质现象发育处;井、泉、钻孔、矿井、坎儿井、地表坍陷、岩溶水点(如暗河出、入口)、落水洞、地下湖和地表水体等。
水文地质测绘每平方公里的观测点数和路线长度可按表3-1确定。同时进行地质和水文地质测绘时,表中地质观测点数应乘以2.5;复核性水文地质测绘时,观测点数为规定数的40%~50%。水文地质条件简单时采用小值,复杂时采用大值,条件中等时采用中间值。进行水文地质测绘时,可利用现有遥感影像资料进行判释与填图,减少野外工作量和提高图件的精度。
表3-1 水文地质观测点及观测路线要求
测绘比例尺
地质观测点数 /个·km-2
水文地质观测点数
观测路线长
松散层地区
基岩地区
/个·km-2
/ km.km-2
1:100 000
0.10~0.30
0.25~0.75
0.10~0.25
0.50~1.00
1:50 000
0.30~0.60
0.75~2.00
0.20~0.60
1.00~2.00
1:25 000
0.60~1.80
1.50~3.00
1.00~2.50
2.50~4.00
1:10 000
1.80~3.60
3.00~8.00
2.50~7.50
4.00~6.00
1:5 000
3.60~7.20
6.00~16.00
5.00~15.00
6.00~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