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的形式与效力
—— 兼谈法的渊源
第一节 法的形式
一、法的形式概述
? 1、概念
? 2、法的形式是不是法的渊源?
? 3、研究法的形式的意义:
? —— 区别标志
? —— 不同主体产生不同形式的法
? —— 效力与权威
? —— 调整范围与技术
法的渊源
? 法的渊源又称“法源”、法律渊源,意
为法的来源或源泉。(源,水起头的地
方;渊,深潭,人或物聚集之处,深)
? 现实中,一个行为规则之所以成为法律,
往往有很多因素,因此,法的渊源指不
同的对象,如实质、形式、效力、材料、
历史、理论、政治渊源等。
法的渊源的真实含义
? 专门指法的形式和效力渊源。
? 形式渊源 — 法的各种表现形式。如宪法、
法律、法规。
? 效力渊源 — 法产生于立法机关还是其他
主体,产生于什么立法机关或主体。
二、当代中国法的形式
? 1、宪法
? 2、法律
? 3、行政法规
? 4、地方性法规
? 5、自治法规
? 6、行政规章
? 7、国际条约
? 8、其他法的形式
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范化与系统

?规 范化
?系 统 化
?法律 清 理
?法律 汇编
?法律 编 纂
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