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环境标志图形由中心的青山、绿水、太阳及周围的十个环组成。图形的中心结构表示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外围的十个环紧密结合,环环紧扣,表示公众参与,共同保护环境;同时十个环的“环”字与环境的“环”同字,其寓意为“全民联系起来,共同保护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 。   国家环保局于1993年7月23日向国家技术<监督局申请授权国家环保局组建“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委员会”,1993年9月,国家技术监督局正式批复同意申请。经过半年多的酝酿和筹备,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委员会(CCEL)于1994年5月17日成立,它标志着我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工作的正式开始。认证委员会由环保部门、经济综合部门、科研院校、质量监督部门和社会团体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是代表国家对环境标志产品实施认证的唯一合法机构,它的成立使我国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工作有了组织保证;同时《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委员会章程(试行)》、《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管理办法(试行)》、《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和环境标志使用管理规定(试行)》、《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收费办法(试行)》等一系列工作文件的出台,为环境标志产品的认证奠定了基础。   中国环境标志实施特点:   在我国当前法制尚不够健全的形势下,环境标志计划是以政府参与为主体,通过在政府、企业和消费者之间架起这座绿色桥梁,传递有关环境保护的信息;  1. 认证委员会代表国家对绿色产品实施第三方认证,既不属于制造方又不属于使用方,公正客观,在技术和管理上保持高度的权威性;  2. 认证制度符合市场机制的要求,采取自愿认证的方式,通过市场因素来体现环境产品的优势;  3. 认证工作与国际贯例接轨,便于开展国际间的互认工作。   绿色产品的诉求:  1. 绿色产品的第一个环节是设计。绿色产品要求产品质量优、环境行为优。  2. 绿色产品的第二个环节是生产过程。要求实现无废少废、综合利用和采用清洁生产工艺。建立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是国际通行的做法,采用高新科学技术是有效的技术手段。  3. 绿色产品的第三个环节是产品本身的品质。比一般产品更体现以人为本、提高舒适度和健康保护及环境保护程度。  4. 绿色产品的第四个环节是废弃物便于处置。如对产品的可降解性提出要求,塑料、润滑油、洗涤液等产品,要提绿色,可降解就是指标之一;再如,各企业对自己生产产品的回收、回用及有效处置都应建立系统,一次性餐具、各类包装、报废汽车及计算机零件的回收及处置则成为考核指标。   上述四个环节的全过程绿色是较难做到的,每一过程都需要高新技术作为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