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导论 学习要点:了解本课程的研究对象,了解国际贸易的发展阶段,熟悉国际贸易理论的发展过程,掌握国际贸易的基本概念。 第一节 本课程的研究对象 一、国际贸易理论与政策的研究对象 研究国际贸易的理论、政策和制度。 理论: (1)国际贸易为什么会发生——“国际贸易纯理论”; (2)国际贸易对一国经济以及整个世界经济的影响——价格、生产和消费; (3)国际贸易中产生的利益如何分配; (4)在经济增长和经济发展中国际贸易的地位和作用。 政策: (1)分析各国及国际社会过去和现在的贸易政策; (2)探讨这些政策的理论依据,研究政策的历史背景和制度基础 (3)对政策的效应进行分析,判断贸易政策对国民经济的影响。 制度:有关国际贸易的一些基本框架,这一框架包括成文和不成文的各种规则和惯例。集中对世界贸易组织(WTO)进行研究。 二、国际贸易理论的学科地位 国际贸易学属于应用经济学范畴。 从理论上看,国际贸易理论是经济学基本理论的组成部分。 从学科课程设置的角度看,是“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商务”等专业的基础课程。为“国际金融”、“国际贸易实务”、“国际商务”等应用型课程打下理论基础。因此国际贸易学这一课程是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商务等专业的核心课程。 第二节 国际贸易的历史发展 封建社会末期,国际贸易对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产生了革命性的影响。国际贸易成为一种催化剂,它加速了封建社会的解体,促进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产生。 国际贸易的发展促进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产生,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确立,来开了近代、现代国际贸易迅速发展的序幕。 可以把近代、现代国际贸易的发展大致划分为资本原始积累、自由竞争、垄断和国家垄断四个时期。 一、资本原始积累时期 时间:16世纪到18世纪中叶。 事件:“地理大发现”和随之而来的殖民掠夺。 (1)1431年,葡萄牙人维尔和到达了大西洋东北部的亚速尔群岛; (2)1486~1487年,葡萄牙人迪亚士发现了非洲最南端的好望角; (3)1497~1498年,葡萄牙航海家达·迦马绕过好望角,开辟了通往印度的新航线; (4)1492~1493年,意大利航海家哥伦布率领的西班牙船队“发现”了美洲新大陆; (5)1519~1522年,葡萄牙人麦哲伦第一次完成了环球航行。 “地理大发现”的影响: (1)“商业革命”。 (2)引发了大规模的殖民扩张和掠夺。 特征: (1)欧洲向美洲、亚洲和非洲出口制成品; (2)非洲向美洲输出奴隶; (3)非洲奴隶在美洲种植烟草、棉花等农产品,然后输往欧洲作为工业原料; (4)欧洲从亚洲和东方各国进口香料、纺织品、茶叶等产品。 这段时间的国际贸易主要是由各国的自然资源和生产技能差异决定的,而贸易的方式则是暴力控制下的殖民贸易。 二、自由竞争时期 时间:18世纪后半期到19世纪末、20世纪初。 事件:工业革命。 结果: (1)从18世纪初到19世纪初,世界贸易总额增长了1倍多,而在1800~1870年间,世界贸易增长了6.7倍。 (2)英国成为了“世界工厂”,成为国际贸易的中心。 (3)改变了世界贸易商品结构。 三、垄断资本主义时期 第二次技术革命 整个世界形成了以欧美为代表的现代工业经济和由其他国家组成的传统经济的格局。 新兴的工业部门开始出现,重工业取代了轻工业而占据了主导地位。 交通运输工具的革新、国际运费的下降,以及国际通讯手段的发展,极大地推动了国际贸易和国际分工格局的形成。 垄断组织已经基本形成,并逐渐占据了支配地位。 四、国家垄断时期 大萧条 社会主义阵营使国际政治经济格局发生了巨大变化 第三次技术革命的推动下,国际贸易伴随着经济的巨大发展而出现了飞速增长。 工业制成品成为世界贸易中的主要产品。 国际经济秩序也得到一定程度的改善。 国际贸易发展的速度和规模都远远超过了以前任何一个阶段。 特征:工业制成品的比重大大增加;服务贸易迅速发展;发达国家之间的贸易是世界贸易的主要组成部分,产业内贸易迅速发展;跨国公司在世界生产和贸易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这些特点和趋势在21世纪也仍将得到延续和发展。 第三节 国际贸易理论的发展 把国际贸易理论大体上划分为西方国际贸易理论和马克思主义的国际贸易理论。西方国际贸易理论又可以分为自由贸易理论和保护贸易理论。 一、自由贸易理论的发展 亚当·斯密和李嘉图:绝对成本说、比较成本说。斯密和李嘉图的理论为19世纪英国实行自由贸易提供了依据,并对后来的自由贸易理论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约翰·穆勒:以相互需求为基础的国际贸易价值论 马歇尔提出了提供曲线,用来分析国际贸易的一般均衡 赫克歇尔和俄林:要素禀赋论,经过萨缪尔森、勒纳、琼斯、斯托尔珀、雷布钦斯基等人的发展,成为解释国际贸易的核心理论。 新贸易理论:以规模报酬递增和不完全竞争市场为出发点,经过克鲁格曼、弗农、坎姆等人的努力,扩展了自由贸易理论的解释面,丰富了自由贸易理论的内容。 二、保护贸易理论和政策的发展 重商主义 汉弥尔顿、李斯特 凯恩斯主义 普雷维什、辛格 缪尔达尔 新贸易保护主义:克鲁格曼,斯宾塞和布朗德的战略性贸易模型,格罗斯曼、赫尔普曼、麦基政治经济学分析。 三、国际贸易的若干基本概念 (一)国际贸易统计指标与统计制度 国际贸易值(value of international trade)也称国际贸易额,指在一定时期内以一定货币计算的各国(或地区)间贸易的总值。 国际贸易量(quantum of international trade)则是指以一定时期的不变价格计算的国际贸易值,这一指标可以反映国际贸易发展的规模和速度。 国家贸易差额(balance of trade)是指一国在一定时期内进口总额和出口总额之间的差额。顺差或者出超、逆差或者入超、贸易平衡。 一般贸易(general trade)统计制和专门贸易(special trade)统计制。 (二)国际贸易分类 有形商品贸易和无形商品贸易 进口、出口和转口贸易 海上贸易、陆路贸易、空运贸易、邮购贸易和管运贸易 易货贸易、结汇贸易和补偿贸易 双边贸易、多边贸易、边境贸易 (三)国际贸易的商品结构和地区结构 国际贸易的商品结构(international trade by commodity structure)是指一国在一定时期内其各类商品进口额或出口额在该国总进口额或总出口额中所占的比重。一个国家的进出口商品结构可以反映该国的产业结构状况和经济发展水平。 国际贸易的地区结构(international trade by regional composition)又称为国际贸易的地理分布或地理方向,是指一国在一定时期内与其各贸易伙伴的进口或出口贸易额在该国总进口额或总出口额中所占的比重。一个国家进出口的地区结构可以反映该国与其他国家的贸易关系的发展状况及其贸易的地区分布状况。 (四)对外贸易依存度 对外贸易依存度(degree of dependence on foreign trade)又称为对外贸易系数,是指一国的进出口总额占该国国民生产总值或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其中,进口总额占GNP或GDP的比重称为进口依存度,出口总额占GNP或GDP的比重称为出口依存度。对外贸易依存度反映一国对国际市场的依赖程度,是衡量一国对外开放程度的重要指标。 第二章 马克思主义的国际贸易理论 学习要点和难点:掌握马克思主义国际贸易理论的基本内容,了解马克思主义国际贸易理论与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原理的关系,了解列宁的国际贸易理论对马克思主义国际贸易理论的发展,掌握不等价交换理论的基本内容。 第一节 马克思、恩格斯的国际贸易理论 一、国际分工理论 国际分工是指世界各国之间的劳动分工,是一国内部社会分工向国外的延伸和继续,是社会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国际分工是国际贸易的基础,在国际交换的背后,存在着各国生产者之间的劳动分工。 国际分工的积极作用:(1)节约社会劳动;(2)提高劳动生产率;(3)推动科学技术的发明与运用。 国际分工的消极作用:(1)发达国家通过国际分工加强了对发展中国家的经济掠夺;(2)造成一些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的单一性、脆弱性、依附性;(3)对发展中国家的生态环境可能带来严重危害。 二、世界市场理论 可以把世界市场视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基础。马克思把世界市场比作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基础以及生活的条件。各国在世界市场上的商品竞争,促进了国内生产力的发展,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生存和发展提供了客观条件。 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是创造世界市场的历史手段。 三、国际贸易的形成及作用 随着交换的发展和分工的深化,出现了私人拥有的剩余产品,而且剩余产品逐渐地转化为商品。随着奴隶主国家的形成,国与国之间的商品交换也就演变成了国际贸易。 国际贸易的形成必须具备三个条件,即分工、私有制和国家。 国际贸易是资本主义原始积累的主要因素。 ,国际贸易对资本主义利润率有双重影响:一方面,国际贸易有利于提高利润率。另一方面,对外贸易也具有影响利润率下降的作用。 四、国际价值理论 决定国际价值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各参与国家之间的社会平均劳动时间。国内成本低、劳动生产率高的国家,较少的国内价值可还原为较多的国际价值,增加收入;反之,则减少收入。因此,在国际经济交往中,要重视和遵循国际价值的原理与规律,力求降低国内成本,利用先进技术,提高国内劳动生产率与国际竞争力。 第二节 列宁的国际贸易理论 列宁依据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基本原理,对垄断资本主义时期进行国际贸易的必要性、资本输出、世界市场以及社会主义过渡时期的贸易政策问题进行了较为详尽的论述。 一、国际贸易发展的必然性 首先,在资本主义生产条件下,劳动者的收入被限制在最低程度,国内商品的需求不足的矛盾迫使各个产业的产业资本家到处寻找国外市场,以摆脱国内市场的局限。其次,资本主义生产的盲目性和无政府状态是客观存在的的,只能通过经常性的危机来调节各生产部门(产业)之间的比例,为将一部分商品输往国外,也要求各个产业的产业资本家到处寻找国外市场。最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特点是生产规模不断扩大。 二、资本输出 垄断资本主义因资本过剩而导致资本输出,从而形成金融资本统治,这是帝国主义五大经济特征之一。 发达国家的资本输出大大加速了落后国家的资本主义发展,同时造成本国经济发展某种程度上的停滞,但总的说来是扩大和加深了资本主义在全世界的进一步发展。列宁还指出,资本输出可以带动商品输出,对殖民地进行双重剥削。 三、垄断资本主义时期的世界市场 随着资本输出的增加和最大垄断同盟的国外联系和势力范围的相对扩大,这些垄断同盟就会自然而然地走向达成全球性的协议,最终形成国际卡特尔这样的全球性垄断同盟。 垄断资本家之间的妥协总是部分的、暂时的。这种状况的出现,一方面确立了经济发达的垄断资本主义国家对世界市场的垄断,另一方面也加剧了垄断资本主义国家之间在世界范围内争夺原料来源、商品市场和投资场所的激烈竞争。 四、苏联社会主义时期的新经济政策和对外贸易 列宁结合革命胜利后国家经济建设的实际情况,论述了社会主义国家对外贸易的一些问题:首先,列宁认识到了对外贸易关系到新生苏维埃政权的生存。其次,列宁提出了苏维埃国家必须建立对外贸易的国家垄断制,即将对外贸易全部实行国有化。在革命胜利初期,这一点对于实现工业化初期和国家财政极度困难时期是必要的。最后,实行租让制和建立合营公司。合营公司的建立,是利用外国资本发展本国经济、学习外国先进的企业管理方法和经营方法的有效途径。 第三节 国际贸易中的不等价交换 一、不等价交换的含义 不等价交换就是不按照国际必要劳动量进行交换,因而交换双方用以交换和由交换所得的物化劳动量不相等。这种不等价交换普遍存在于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的国际贸易中。 二、不等价交换的原因 从历史上看,发达国家在国际贸易中凭借其强大的军事和经济力量,通过“军援”、“经援”等手段强迫被占领国家和接受“援助”的国家以低于世界市场水平的价格出售自己的产品,以高于世界市场水平的价格购买发达国家的产品。这是造成不等价交换的政治方面的原因。 在经济上,由于国际垄断力量的控制,某些商品的世界价格长期偏离国际价值,使交换双方从交换中所得收益同所花费的劳动量不一致。特别是一些发达国家和一些弱小国家进行交换时,发达国家凭借对市场的垄断,抬高本国出口的制成品的价格,压低进口的初级产品的价格,进行不等价交换,剥削弱小国家,无偿地占有弱小国家的一部分劳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不少发达国家就是依靠在国际市场上的垄断地位,实行垄断价格,在同发展中国家的不等价交换中用损人利己的方法支持了本国的经济增长。这种不等价交换是许多发展中国家长时间贫困落后的一个重要原因。 第三章 比较成本说与古典国际贸易模型 学习要点和难点:了解绝对成本学说的缺陷,掌握比较成本学说的基本内容;掌握古典国际贸易模型的分析工具;能够推导古典国际贸易模型中的贸易均衡;了解边际机会成本不变这个假设前提对国际贸易模型有哪些影响。 第一节 绝对成本说 绝对成本说的例子 ? 以劳动计算的单位生产成本   英国 葡萄牙  布 4 6  酒 8 3  英国生产布的绝对成本比葡萄牙低。葡萄牙生产酒的绝对成本比英国低。 两个国家就可以在布和酒这两种产品上形成分工。英国专业化地生产布;葡萄牙专业化地生产酒。 由于斯密是用贸易国产品绝对成本的差异来说明国际贸易的原因,因此他的这一学说称为“绝对成本说”(absolute cost)或者“绝对利益理论”(absolute advantage)。 斯密的国际贸易理论没有能够正确地解释国际贸易的成因。斯密正确地说明了国际分工是国际交换的基础,但没有找出决定国际分工的原因。 第二节 比较成本说 一、比较成本说的历史背景 《谷物法》大大地损害了资产阶级的利益。 比较成本说和其他经济自由主义理论成为反对《谷物法》运动的重要组成部分。经过资产阶级和他们的理论家的努力,英国于1846年废除了《谷物法》。 二、李嘉图模型 (一)假设前提 只有两个国家(英国和葡萄牙),两种产品(布和酒),一种生产要素(劳动); 两国投入的劳动量不发生变化; 两国的生产要素都实现了充分就业; 两国国内市场是完全竞争的; 生产要素在国际间不能自由流动; 国际贸易中不存在运输成本; 两个国家以物物交换的形式开展国际贸易; 不考虑技术进步。 ? 比较成本说的例子 ? 以劳动计算的单位生产成本   英国 葡萄牙  布 4 6  酒 8 10  与英国相比,葡萄牙生产每一种产品的成本都比英国高。 (二)国际贸易的必要条件 两个国家之间存在比较成本差异,或者说相对成本差异。 由于李嘉图从比较成本差异来说明国际贸易的成因,因此这一学说被称为“比较成本说”(comparative cost)或者“比较利益理论”(comparative advantage)。 (三)国际贸易的充分条件 两种商品的国际交换比率介于两国国内两种商品的交换比率之间,且不等于任何一国国内的交换比率。 隐含的结论:企业会根据这种比较成本差异决定自己的生产,通过生产并出口比较优势大(或者比较劣势小)的产品,可以获得利益。不需要政府或者其他强制力量限制国际贸易。对国际贸易的限制就是对企业或者国家利益的损害。 (四)比较成本说的缺陷 导致比较成本差异的原因是什么? 第三节 基于比较成本说的古典国际贸易模型 假定世界上有两个国家:A国和B国,它们生产两种产品:X产品和Y产品,它们生产产品的时候投入一种生产要素:劳动。 一、分析工具 (一)生产可能性曲线 生产可能性曲线表示一国的生产要素得到充分有效利用的情况下,所能生产的产品最大数量的各种组合。 生产可能性曲线的斜率表示边际机会成本。边际机会成本是不变的。 (二)无差异曲线 无差异曲线是消费两种产品获得同等效用满足的商品组合的连线。 这里的无差异曲线指的是社会无差异曲线。 最优的生产和消费组合:生产可能性曲线和社会无差异曲线的切点 (三)交换比率 假定没有货币。用相对价格来衡量所交换的产品的价格水平 反映交换比率的是直线的斜率,而不是直线在坐标图中的位置。 二、贸易前的均衡 如果两国国内存在着充分竞争的话,它们的各自的边际机会成本和交换比率会趋于相等。 三、边际机会成本不变时的古典国际贸易模型 (一)基本模型 边际机会成本不变时的古典国际贸易模型。  边际机会成本不变时的国际贸易 假定在开展国际贸易之前,A国国内的边际机会成本和交换比率是1X=1Y,而B国国内的边际机会成本和交换比率是1X=3Y。在这种情况下,A国的生产者会发现,增加生产1单位X需要减少1单位Y的生产,而多生产的这1单位X在B国却能够换回3单位的Y。在这种利益的驱使下,A国的生产者就会扩大X的生产,并出口到B国,同时也就减少了Y的生产。B国的生产者这时也会发现,在国内每增加生产1单位Y,需要减少生产1/3单位X,而增加的这1单位Y在A国却能换回1单位X。B国的生产者也就会扩大Y的生产并出口,同时减少X的生产。这样,两国逐渐在国际市场上形成一个均衡的交换比率,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国际贸易将会按照这个交换比率一直进行下去。 (二)国际贸易的影响 对价格的影响:出口商品的相对价格将会提高,进口商品相对价格则会降低。。 对生产的影响:在边际机会成本不变的情况下,各国都会在自己具有比较成本优势的产品上实现生产的完全专业化。 对消费的影响:两国消费者都在位置更高的无差异曲线上消费产品,消费者福利都得到了改善。 (三)贸易均衡 市场的力量将会把国际交换比率调节到总供给与总需求相等的水平上。A国的进口量等于B国的出口量;A国的出口量等于B国的进口量。 ? 第四章 相互需求原理 学习要点和难点:本章首先从需求的角度分析国际贸易,因此需要把思维从上一章的比较利益法则中转变过来;提供曲线是国际贸易一般均衡分析的重要工具,必须掌握其推导和含义;贸易条件也是经常使用的一个概念。 第一节 约翰·穆勒与相互需求原理 一、贸易条件 如果以Px和Pm分别表示出口商品价格指数和进口商品价格指数(在多种商品的情况下,Px = ∑XiPi,Pm = ∑MjPj),则贸易条件指数可以表示为 T = Px / Pm 这里的T称为商品贸易条件指数。如果T值上升,意味着每单位出口商品可以换回更多的进口商品,这种情况称为贸易条件改善,反之则称为贸易条件恶化。 二、国际交换比率的决定 两国等量投入的产量 ? 英国 德国  亚麻布 15码 20码  细棉布 10码 10码  表中显示,同样单位的投入,德国比英国多生产10码亚麻布,因此德国生产亚麻布有优势,而两国在细棉布上同样投入得到相同的产出。但与生产亚麻布相比,英国生产细棉布的不利程度较小。于是根据比较优势原则,两国在这两种产品的生产上分别形成专业化:英国专业化地生产细棉布并出口,德国专业化地生产亚麻布并出口。 国际交换比率的区间:两国进行贸易时的交换比率肯定界于两国两种产品的国内交换比率之间,且不等于两国的国内交换比率。 国际交换比率是由“国际需求方程式”决定的。交换比率取决于对方对本国产品的需求。两国对两种产品的进口需求决定了产品的(相对)价格。在国际贸易中,可以把出口视为对对方的供给,把进口视为本国的需求。穆勒将这种情况称为“相互需求”。商品的市场价格是由供求双方的力量共同决定的,市场价格也会自行调整,以使供求相等。因此,商品的国际交换比率就是由两国相互的需求来决定,并且将确定在双方各自对对方产品的需求相等的水平上。这就是“相互需求原理”。 国际交换比率除了取决于相互需求之外,还“取决于该国可以从国内消费用的本国商品的生产中抽出多少资本。外国对该国商品的需求较之该国对外国商品的需求愈大,以及该国为生产出口产品所能抽出的资本较之外国为生产该国需要的产品所能抽出的资本愈少,则交易条件就对该国愈有利,也就是说,该国用一定数量的本国商品,就可以换得较多的外国商品。”这里,穆勒谈到的其实就是我们上一章介绍过的机会成本的问题。 第二节 提供曲线与国际贸易的一般均衡 一、提供曲线 提供曲线(offer curve)也被译为供应条件曲线或者相互需求曲线,是在不同的国际交换比率或贸易条件下,一个国家愿意用一定数量的某种商品去交换一定数量的外国商品的点的连线。 (一)贸易条件的变化 一国出口同样数量单位的产品能换回更多的进口产品,表明贸易条件改善了,反之则恶化。 (二)提供曲线的推导  提供曲线的推导 以纵轴为中心轴,转动坐标平面,将第二象限转动到第一象限的位置,就得到提供曲线。   第三节 有关需求的其他国际贸易理论 一、收入、偏好与国际贸易 恩格尔法则。随着人们的收入增加,生活水平的提高,增加的收入中用于食品(生活必需品)的开支占收入的比重将不断下降,而奢侈品和耐用品开支在收入中所占的比重则会不断上升。对农产品等生活必需品来说,这个法则阐明的却是不幸的结果。 偏好:国际贸易的直接原因就不是比较利益,而是偏好的差异。 二、代表性需求假设 代表性需求假设(representative-demand hypothesis)是林德(Staffan Linder)提出的一种用需求来解释国际贸易的学说,也称“重叠需求贸易理论”。 需求结构指的是一国对某种产品的需求的质量或者档次。比如在一个国家内,对汽车的需求就有不同的档次。需求结构的决定因素是一国的人均收入水平,人均收入水平高的国家所需求的某种产品的档次就会高一些。 假定一个国家最初生产某种产品是为了满足国内的需求。一国的人均收入在一定时期内是相对稳定的,在这一收入水平下会对某种产品形成一种“代表性需求”,也就是一国对某种产品的平均需求档次。这一个档次的产品的需求量是最大的。在这种需求的推动下,生产这一档次产品的企业规模不断扩大,产生规模经济效应,在满足国内需求之余,还具备了出口能力,就可能与其他国家发生贸易。我们用图4-6来说明代表性需求假设阐述的国际贸易理论。  图4-6中,我们用横轴表示一国的人均收入水平,记为Y,用纵轴表示产品档次,记为Q,用45o线OR表示人均收入水平与所需求的产品档次之间的对应关系。我们以汽车这种产品为例。设汽车有六个档次,即从Q1到Q6。A国的人均收入水平为YA,B国的人均收入水平为YB。从图中可以看出,A国的人均收入高于B国。由于收入较高,A国居民对汽车的需求就是从第二档(Q2)到第六档(Q6),假设第四档(Q4)汽车是A国居民的代表性需求。B国人均收入水平相对较低,其需求档次是从第一档(Q1)到第五档(Q5),它的代表性需求假设是第三档(Q3)。可以看出,A、B两国对这种产品的需求有重叠的部分,即Q2~Q5。这种重叠需求构成了两国开展国际贸易的基础。 A国在其代表性需求Q4上发展较快,具备了出口能力,同时B国对Q4又有需求,于是A国就向B国出口。同理,B国在其代表性需求Q3上发展也较快,而同时A国对Q3也有需求,于是B国向A国出口第三档次的汽车。这样,同一种产品或者同一个产业内的贸易就因为两国存在重叠需求而发生了。 代表性需求假设中特别要注意的是,两国之间对某种产品存在重叠需求是国际贸易的基础,而要出现足以支撑国际贸易的重叠需求,就要求两国国家的人均收入水平不能有太大的差异。因此,这个理论可以用来解释工业国之间产业内发生的国际贸易。 第五章 要素禀赋论及其拓展 学习要点和难点:掌握要素禀赋论的发展脉络,掌握H-O定理的基本内容以及H-O模型的分析方法;了解国际贸易对产品价格和要素报酬的影响;了解H-O理论的经验检验及其解释;掌握H-O模型的新发展。 第一节 赫克歇尔—俄林模型 一、赫克歇尔—俄林模型的假定前提 1.两个国家、两种商品、两种生产要素。2×2×2模型。 2.每个国家的生产要素是给定的,而且生产要素可以在国内自由流动,但不能在国家间自由流动。 3.各国的生产技术水平相同。 4.规模报酬不变。 5.消费偏好相同。 6.商品市场和要素市场都是完全竞争的。 7.自由贸易,没有运输成本。 二、要素密集度与要素丰裕度 (一)要素密集度 不能用一种产品的生产中使用的生产要素绝对量来衡量产品的要素密集度(factor intensity)。假设生产1单位X产品需要投入6个单位的劳动和2个单位的资本,而生产1单位Y产品需要投入8个单位劳动和4个单位资本。在这种情况下,不能因为生产Y产品需要投入的劳动更多而认为它是劳动密集型产品,而是要根据每单位产品的要素投入比率来决定其要素密集度。在上面的例子中,X产品的劳动—资本比率是3(6/2),Y产品的劳动—资本比率是2(8/4),X的劳动—资本比率高于Y,因此X是劳动密集型产品。另一方面,Y产品的资本—劳动比率是0.5(4/8),X产品的资本—劳动比率是0.33(2/6),Y的资本—劳动比率大于X,因此Y 是资本密集型产品。需要注意的是,要素密集度是一个相对概念。对X来说,它相对于Y是劳动密集型产品,对Y而言则是相对于X来说是资本密集型产品。 (二)要素丰裕度 要素丰裕度(factor abundance)衡量国家的相对要素禀赋。我们可以用所谓“物质准则”和“经济准则”来判断一个国家的要素丰裕度。 物质准则是根据一个国家可获取的劳动和资本的物质数量来衡量。如果A国在生产产品时每单位资本使用的劳动量比B国多,也就是A国的劳动—资本比率高于B国,就说明A国是劳动丰裕的国家;而B国生产产品时每单位劳动使用的资本量比A国多,就说明B国是资本丰裕的国家。 经济准则是按各国的工资—利润率(也技术劳动和资本的报酬的比率)来衡量要素丰裕度。如果A国的工资—利润率比B国低,则A国相对于B国来说是劳动丰裕的国家,B国则相对于A国来说是资本丰裕的国家。 需要注意的是,和要素密集度一样,要素丰裕度也是一个相对概念。 三、赫克歇尔—俄林定理 根据以上的假定,赫克歇尔—俄林定理描述了国际贸易的模式,那就是:一个国家将专业化地生产并出口较密集地使用其相对丰裕的生产要素的产品,进口较密集地使用其相对稀缺的生产要素生产的产品。 这个定理得出的结论是这样推导出来的:各国生产要素的不同丰裕度和各种产品所需要投入的要素比例的不同,使各国在不同的产品上形成了比较优势;生产要素丰裕度的差别使生产要素的价格产生了差别;生产要素价格的差异又形成了产品成本的差异;产品成本的差异导致产品价格不同;这种产品价格的绝对差异导致了国际贸易的发生。 四、贸易影响与贸易获益 (一)贸易影响 边际机会成本递增  由于X、Y边际机会成本在两国存在差异,两国就可以开展贸易。我们用图5-3描述边际机会成本递增情况下的国际贸易。   贸易对相对价格、生产和消费的影响 图5-3(a)表示A国的情形,(b)表示B国的情形。在贸易前,假设A国国内在E点形成均衡,即X和Y的生产组合由E点表示,A国居民在E点进行消费,此时消费者的福利水平由社会无差异曲线U0表示,过E点的切线T表示贸易前A国国内X和Y商品的相对价格比率。B国在E1点形成均衡,B国在E1点进行生产,B国居民在E1点进行消费,消费者福利水平由社会无差异曲线U0′表示,过E1点的切线T′表示B国国内X和Y商品的相对价格比率。 这时假定A、B两国开展贸易。国际贸易的第一个影响是相对价格水平的变化。由于A国是劳动丰裕的国家,它出口劳动密集型的X产品会使国内X产品价格上升,而进口资本密集型的Y产品又使国内Y产品价格下降,从而X的相对价格上升,即从T变为T1。B国则正好相反,Y产品的相对价格上升,从T′变为T1。国际贸易的结果是使两国按照相等的相对价格水平T1进行贸易(图a和图b中两条T1线的斜率是相等的),T1就是两国进行贸易的国际相对价格或者国际交换比率。 国际贸易的第二个影响表现在生产方面。按照T1的国际相对价格水平,A国的生产组合将向S点移动,生产更多的劳动密集型产品X。由于机会成本递增,A国不可能形成完全的专业化,因此S点的位置不可能移动到横轴上。由于更多的资源转移到X产品的生产上,Y产品的产量下降。在S点,A国生产OX2数量的A产品,生产OY1数量的Y产品。X产品的生产专业化程度提高。同理,B国的生产组合移动到S1点,它的X产品的产量为OX1,Y产品的产量为OY2。Y产品的专业化程度提高。 国际贸易的第三个影响表现在消费方面。生产的专业化形成后,A国愿意用一部分X产品来与B国交换Y产品,而B国则愿意用Y产品与A国交换X产品。各国究竟愿意用多少产品来与对方进行交换,取决于本国社会无差异曲线的位置。按照T1的相对价格水平,A国的消费点移动到社会无差异曲线U1与T1的切点C。在这个点上,A国居民对X产品的需求量为OX1,而对Y产品的需求量为OY2。与国内两种产品的产量相比,A国这时可以出口X1X2数量的X产品,用以交换Y1Y2数量的Y产品(进口量)。同理,B国出口Y1Y2数量的Y产品,进口X1X2数量的X产品。两国新的生产点和消费点之间形成的三角形(A国为CFS,B国为C1F1S1)称为“贸易三角”。这两个三角形是全等的。 概括起来说,国际贸易使产品的相对价格发生变化,各国出口商品的相对价格都会上升,而进口商品的相对价格都会下降,由此形成均衡的国际相对价格。国际贸易使各国利用丰裕要素生产的产品形成更高程度的专业化,产量增加。国际贸易使各国消费者能够消费到比贸易前更多的产品。 (二)贸易获益 贸易对国内生产者的影响是不确定的。 进口产业的影响。国际贸易使本国进口行业的生产者受损。 出口行业的影响。国际贸易使本国出口行业的生产者获益。 五、赫克歇尔—俄林模型的价值和缺陷 从要素禀赋的角度解释了比较成本差异的成因,解决了李嘉图模型留下的问题。 赫克歇尔—俄林模型很好地说明了资源禀赋存在差异的国家为什么会开展贸易,说明了开展贸易对贸易国商品价格、生产和消费的影响,说明了国际贸易给贸易国带来的利益,同时也为国家制定对外贸易战略提供了理论依据。 局限性:不能解释要素禀赋相同或相似的国家之间的贸易。 第二节 对赫克歇尔—俄林模型的实证检验 一、“里昂惕夫之谜” 里昂惕夫用美国1947年进出口行业所用的资本存量与工人人数来检验H-O理论,结果发现,在1947年,美国向其他国家出口的是劳动密集型产品,而进口的则是相对资本密集的产品。美国作为一个资本充裕的国家,按照H-O模型的结论,应该出口资本密集型产品,进口劳动(土地)密集型产品。里昂惕夫的检验结果与H-O模型的结论却完全相反。这就是著名的“里昂惕夫之谜”。 二、对“里昂惕夫之谜”的解释 (一)生产要素密集度逆转 B国进口X产品,这种产品在其他国家是劳动密集型的,但在B国则是资本密集型的,也就是说按照B国的标准,资本丰裕的B国进口的商品却是资本密集型的。 (二)贸易壁垒 H-O模型是在自由贸易的假定前提下分析国际贸易的成因和影响,但在现实中,任何一个国家都或多或少地存在着各种贸易壁垒,比如关税、进口配额等限制进口的措施。如果把这些贸易壁垒考虑进来的话,“里昂惕夫之谜”就可能是贸易壁垒的结果。 (三)人力资本 H-O模型假定生产中使用劳动和资本两种生产要素,但是没有在资本中进一步划分物质资本和人力资本,同时也没有划分劳动技能的高低。 (四)自然资源 H-O模型没有考虑一个国家的自然资源禀赋。 第三节 赫克歇尔—俄林模型的扩展 一、国际贸易对生产要素的影响 (一)斯托尔珀—萨缪尔森定理 生产要素报酬就是生产要素的收益,要素报酬等于要素的边际产品价值。要素的边际产品也就是要素的边际生产率。 在短期内,虽然产品价格会因为国际贸易而发生变化,但生产要素还来不及在部门间流动。因此,国际贸易在短期内只影响产品价格。从前面的分析中我们知道,一国出口产品的相对价格会上升,进口产品的相对价格会下降。由于MPL和MPK不变(因为生产要素不流动),而出口产品价格(PX)上升,所以出口行业使用的劳动和资本的报酬(WX,RX)都会增加。反过来,由于进口产品价格(PM)下降,进口竞争行业使用的劳动和资本的报酬(WM,RM)都会减少。也就是说,出口行业的生产要素所有者受益,而进口竞争行业的生产要素所有者受损。 长期来看,生产要素可以在各产业间自由流动。国际贸易对生产要素报酬的影响就要结合产品价格和要素边际生产率的变化来分析。由于贸易的结果使出口行业的资本和劳动受益,报酬提高,进口竞争行业的资本和劳动就会向出口行业流动。这里我们假定出口行业是劳动密集型的,进口竞争行业是资本密集型的。这样,进口竞争行业的资本—劳动比率较高,当本国进口竞争产品产量因国际贸易而减少后,转移出来的资本就比劳动多;另一方面,劳动密集型的出口行业的劳动—资本比率相对较高,在出口产品产量扩大后对劳动的需求大于对资本的需求。这样,从进口竞争行业转移出来的资本多,但需求少;转移出来的劳动少,但需求却更多。结果就是资本相对过剩,劳动相对不足。如果两个行业都按照原来的资本—劳动比率生产的话,就会有一部分资本闲置下来。 但是,当资本过剩时,它就会变得相对便宜,这样闲置的资本就会被两个行业吸收,以用来替代相对稀缺从而昂贵的劳动(这里我们假定劳动和资本可以相互替代)。这样,两个行业都会比贸易前投入更多的资本来替代劳动,于是它们的资本—劳动比率都会比贸易前提高。由于资本投入增加,各行业中的劳动边际生产率提高,而资本边际生产率则因为资本投入增加而下降。结果对出口行业而言,由于PX提高,MPL也提高,所以WX也就上升,也就是出口行业密集使用的生产要素的报酬提高;对进口行业而言,由于PM下降,MPK也下降,所以RM也就下降,也就是进口竞争行业密集使用的生产要素的报酬下降。 在以上的长期分析中,国际贸易对出口行业资本报酬的影响以及对进口行业劳动报酬的影响是不确定的,但我们可以通过下面的推导来说明这两种要素报酬的变化:我们的分析一直假设贸易前两个国家国内要素市场是均衡的,这样,出口行业的工资水平和进口行业的工资水平就是相等的,即WX = WM,同样,出口行业的利润水平和进口行业的利润水平也是相等的,即RX = RM。在贸易后的要素市场也将形成均衡,从而进出口行业的工资和利润在新的均衡状态下也必然是相等的。这样,开展贸易后,我们已经推导出出口行业的工资将上涨,进口行业的利润将下降。那么,在贸易后WX = WM,RX = RM的情况下,进口行业的工资水平WM也会上升,而出口行业的利润水平RX也会降低。 把以上分析归纳起来,我们可以得到一个结论:长期来看,开展国际贸易后,出口产品生产中密集使用的生产要素(也就是本国充裕的生产要素)的报酬会提高,而进口产品生产中密集使用的生产要素(也就是本国稀缺的生产要素)的报酬会下降,而且无论这些生产要素在哪个行业中使用都是如此。这个结论是由美国经济学家斯托尔珀(Wolfgang Stolper)和萨缪尔森(Paul Samuelson)论证的,因此称为“斯托尔珀—萨缪尔森定理”(Stolper-Samuelson Theorem)。 从上面的分析中还可以看出,发生国际贸易后,由于生产要素报酬(价格)是产品价格与要素边际生产率的乘积,所以生产要素报酬的变动会超过产品价格的变动。这一结果被称为国际贸易的“放大效应”(magnification effect)。 (二)要素价格均等化定理 只要存在产品价格的差异,两国就会继续开展贸易,但最终的结果将是两国两种产品的价格完全相等,而生产要素的价格也完全相等,此时如果其他条件不变,贸易也就停止。两国间开展贸易的结果会使两国的生产要素价格最终相等这一趋势被称为“要素价格均等化定理”(factor price equalization theorem)。由于这一定理是由萨缪尔森根据赫克歇尔—俄林模型的逻辑论证的,因此该定理又称为“赫克歇尔—俄林—萨缪尔森定理”。 二、特定要素模型中的国际贸易 (一)特定要素模型 赫克歇尔—俄林模型是所谓2×2×2模型,即只分析两个国家、两种产品和两种生产要素条件下的贸易。如果我们把这一假定放宽,比如说两种产品多种要素(比如说三种要素)情况下的贸易将会是什么情形呢?三种要素、两种产品模型中的有一种情况被称为“特定要素模型”,也就是假定某些要素特定地用于某些行业,不能在行业间自由流动。 (二)国际贸易对公共要素的影响 对任何一个行业来说,产品价格和要素边际生产率的变动都会改变行业的要素需求。国际贸易将使国内出口产品价格上升,进口产品价格下降。 在劳动总供给不变的情况下,国际贸易使出口行业的劳动投入增加,而进口竞争行业的劳动投入则减少了。出口行业的产量增加了,而进口行业的产量减少。此外,国际贸易会导致贸易国的名义工资水平上升,但工资上升的幅度小于出口产品价格上涨的幅度。另一方面,由于价格上涨和生产扩大,出口行业的特定要素(在我们的例子中是土地)的收益会增加,而进口竞争行业的特定要素(在我们的例子中是资本)的收益则减少。 *(三)特定要素的增长和公共要素的增长 特定要素增长的影响。我们假定一国的土地这种特定要素增长了。土地的增长将使X部门劳动的边际生产率提高,在PX不变的情况下,X部门的劳动需求曲线将向右边移动。 如果公共要素发生增长,表现为劳动供给总量的增加。劳动总供给增加后,两个行业可雇佣的工人增加。过剩的劳动力将使市场工资率下降。 劳动这种公共要素增加的影响是,两个部门的劳动投入都增加了,但增加的幅度要取决于各部门的劳动需求弹性;两个部门的产量也都增加,而产量增加的幅度取决于各自的生产函数;两个部门劳动的报酬都下降了,因此公共要素的收益下降;但由于劳动投入增加,两个部门的特定要素收益都提高了。 第六章 新国际贸易理论 学习要点和难点:了解新国际贸易理论产生的背景;掌握不完全竞争市场贸易模型;掌握外部规模经济和内部规模经济情况下的国际贸易理论;掌握产品生命周期理论。 第一节 当代国际贸易的变化 产业内贸易和发达国家之间的贸易迅速增长。 所谓产业内贸易(intra-industiry trade)是与传统国际贸易理论解释的产业间贸易(inter-industry trade)相对的一个概念,指的是同一产业内的产品之间的贸易,也就是说一个国家既进口又出口同一类产品。 这些现象的出现对传统的国际贸易理论提出了挑战。占世界贸易额相当大比重的一部分贸易并不是因为比较成本的差异或者资源禀赋的差异而发生的。为了解释这些国际贸易的新现象,以克鲁格曼、弗农等为代表的大批经济学家提出了各种新的学说。这些学说与传统国际贸易理论既有区别,又有联系。我们把这些学说称为新国际贸易理论。 第二节 市场结构、规模经济与国际贸易 一、不完全竞争与规模经济 不完全竞争市场有两个典型的特征:市场中的产品不是同质产品。市场中的厂商或多或少都有一定的垄断力。 规模经济,指的是随着厂商生产规模的扩大,产量的增加,产品的平均成本下降,厂商因生产规模扩大而获得额外的报酬,规模经济也称为“规模报酬递增”。但是,生产规模不可能无限地扩大,当规模报酬达到最大后,单位成本就会随着产量的增加而提高。由于垄断的存在,厂商就能够运用自己的垄断力,扩大产量,获得规模报酬。 规模经济有内部规模经济和外部规模经济之分。内部规模经济指厂商本身扩大产量带来的报酬;外部规模经济则是因为行业规模扩大而给厂商带来的报酬。无论是哪一种规模经济,厂商都可以降低成本,从而取得价格上的优势。 二、外部规模经济引发的国际贸易 (一)存在外部规模经济时完全竞争市场上的国际贸易 这种情况下的国际贸易纯粹是因为行业规模的扩大。由于进入行业的企业增加,在外部规模经济的作用下,产品价格降低,使得产品能够出口到国外市场。而之所以有更多的产品供出口,是因为行业内企业数量的增加提高了整个行业的产量。在这里,国际贸易的原因不是要素禀赋差异形成的比较成本差异,而是外部规模经济形成的比较成本差异。 (二)存在外部规模经济时国际贸易的一般均衡 “坎姆模型”。 由于规模报酬递增,两国最终将实现完全的专业化。 三、内部规模经济引发的国际贸易 (一)垄断竞争企业与国际贸易 对于垄断竞争企业来说,无论是短期还是长期,参与国际贸易的结果都是产量的增加。另一方面,长期来看,企业参与国际贸易的结果是使市场价格下降,消费者剩余增加,福利改善。从长期来看,规模经济(无论是外部规模经济还是内部规模经济)的存在使产品价格下降、生产成本降低,而且在差异产品和规模经济的推动下发生的国际贸易还为各国消费者带来了更多可供选择的产品,消费的多样性得到满足。所以,产业内贸易的原因尽管不再是要素禀赋的差异,但贸易的结果仍然是使贸易国获益。 (二)克鲁格曼模型 (1)市场上企业的数量与企业的平均成本之间存在同向变动关系,企业数量越多,在市场规模既定的条件下,单个企业的产出就越少,从而平均成本也就越高。 (2)企业数量与产品价格是一个反向关系,企业数量越多,竞争就越激烈,从而产品价格就越低。 (3)企业数量、产品价格和平均成本的关系是,当价格高于平均成本时(存在垄断利润),就会有新企业进入市场,企业数量增加;当价格低于平均成本时(企业亏损),现有企业会退出市场,企业数量减少。 国际贸易能够扩大市场规模,同时也可以从别国购买自己不生产的产品来扩大消费者所获得的商品的种类。  假定市场上的企业数量不变,开展国际贸易后,垄断竞争企业要生产更多产品供出口,随着产量的扩大,企业的平均成本下降,在图形中表示为CC线向右移动到CC2的位置。由于PP线与市场规模无关,国际贸易不会影响它的位置。从图中可以看出,由于发生了国际贸易,使CC线向右边移动,在PP线的位置不变的情况下,一方面,垄断竞争市场上的企业数量增加到N2,另一方面,由于企业数量增加使竞争更加激烈,垄断竞争市场上的价格水平降低到P2。因此,垄断竞争企业开展国际贸易的结果是,商品价格下降,增加了消费者福利,同时消费者可选择的商品种类增加,福利因此也得到提高。 第二节 产品生命周期与国际贸易 弗农的产品生命周期指的是由于世界各国的技术发展水平不同,技术领先的国家可能率先开发出某种新产品并出口;经过一段时间后,技术较先进的国家掌握了这种技术,成为新的出口国;技术较落后的国家随后才能掌握这种技术,在最后才成为该产品的出口国。可见,产品生命周期概念从国内市场扩展到了国际市场,经过这一扩展,可以用这种理论来解释国际间的产业转移现象。  产品生命周期模型 电视机首先在美国被研制出来,在国内经过一段时间的生产后,美国具备了出口能力,从t1这一时间开始出口。德国的技术水平稍比美国落后,在美国开始出口后,德国率先从美国进口电视机,国际贸易由于两国技术水平的差异而发生。中国的技术水平更落后一些,于是在更晚的时间才产生了对电视机的需求,开始从美国进口。随着时间的发展,德国国内的企业掌握了电视机生产技术,开始生产这种产品,于是德国的进口良开始减少。当时间发展到t2,德国国内的企业已经具备了电视机出口能力,德国从电视机的进口国转变为出口国。与此同时,美国电视机产业已经不再是新兴产业,部分企业可能退出该产业,去开发新的产品,产业开始萎缩,美国的出口量开始减少。而这时中国国内对电视机的需求不断扩大,而且国内尚未掌握生产技术,国内的需求完全靠进口来满足。这是国际市场产品生命周期的第一阶段。 在第二阶段,随着产业的萎缩,资源转向其他更新的产品的研究和生产上去,美国国内电视机的产量已经不能满足国内的需求,美国成为电视机的进口国。这时候,德国后来居上,开始向世界其他国家出口电视机。也就是说,电视机产业已经从美国转移到了德国。在这个阶段,中国国内也掌握了电视机生产技术,开始自己生产,于是中国的进口量逐渐减少。随着中国的电视机产量不断增加,德国的出口量开始减少。这时德国也面临这与第一阶段中的美国相似的情形:电视机产业开始萎缩,新的产业开始取代电视机产业。当时间发展到t3,德国不再出口电视机,中国成为电视机的出口国。也就是说,电视机产业已经从美国和德国转移到了中国。 在第三个阶段,只有中国在出口电视机,美国和德国都成了电视机的进口国。但中国的出口不会持续增加,中国面临的情况和前两个阶段中美国和德国的情况是一样的。随着技术进步,中国电视机的出口量也会减少。当电视机这个产业被其他新技术产业取代后,国际间的电视机贸易也就停止了,因为各国对电视机都不再有需求。到这时,电视机这种产品的生命周期也就结束了。 第七章 经济增长与国际贸易 学习要点和难点:生产要素增长及其对生产可能性曲线的影响;技术进步的类型特征及其对生产可能性曲线的影响;经济增长的贸易消费效应;经济增长的贸易生产效应;经济增长的贸易综合效应;大国经济增长对贸易条件的影响;贫困化增长的成因及必要条件;两国经济增长对贸易量及贸易条件的影响;封闭经济两部门增长模型;开放经济动态模型;内生增长与国际贸易理论。 第一节 生产要素的增长 一、劳动的增长和资本的积累 经济增长主要取决于生产要素的增长和技术进步。生产要素增长的主要原因有:劳动增长和资本积累。劳动力和资本的增长率可能相同,也可能不同,由此带来的经济增长也就分为平衡增长(balanced growth)和不平衡增长(unbalanced growth)两种类型。 (一)平衡增长 如果随着时间的变化,劳动力和资本两者增长率相同,生产可能性曲线将按两要素的增长率同时向两个方向外移。 (二)不平衡增长 “出口扩张型增长”(export expansion growth)。 “进口替代型增长”(import replacing growth) 二、雷布钦斯基定理 一种产品生产更快增长而另一种产品的生产绝对地减少 第二节 技术进步 一、技术进步的类型 希克斯:中性技术进步(neutral technical progress)、劳动节约型技术进步(labor-saving technical progress)和资本节约型技术进步(capital-saving technical progress)。 (一)中性技术进步 技术进步使生产一单位产品所需的劳动和资本同比例减少。 (二)劳动节约型技术进步 技术进步使生产每单位产品的劳动要素比资本要素更大幅度的减少。 (三)资本节约型技术进步 技术进步使生产每单位产品的资本要素比劳动要素更大幅度的减少。 二、技术进步与生产可能性曲线 所有类型的技术进步都使一国的生产可能性曲线外移,外移的类型和程度取决于技术进步的类型和程度。这里,为简化起见,我们只分析中性技术进步对生产可能性曲线的影响。图7-7表示技术进步导致一国生产可能性曲线的变化。  第三节 经济增长对贸易数量的影响 一、贸易的消费效应 经济增长使一国国民收入水平提高,从而会影响到该国的消费水平和消费结构,进而影响其贸易规模和结构,这种经济增长中的需求变化及其贸易效果一般称为贸易消费效应。 二、贸易的生产效应 经济增长引起生产变化,从而对国际贸易数量产生影响。这种经济增长引起的贸易的变化一般称为贸易生产效应。 三、综合贸易效应 ? ? 表7-1 经济增长的综合贸易效应 生产效应 消费效应   中性 顺贸易 超顺贸易 逆贸易 超逆贸易  中性 中性 顺贸易 超顺贸易 逆贸易 超逆贸易  顺贸易 顺贸易 顺贸易 顺或超顺贸易 不确定 逆或超逆贸易  超顺贸易 超顺贸易 顺或超顺贸易 超顺贸易 顺或超顺贸易 不确定  逆贸易 逆贸易 不确定 顺或超顺贸易 逆或超逆贸易 超逆贸易  超逆贸易 超逆贸易 逆或超逆贸易 不确定 超逆贸易 超逆贸易  第四节 增长对贸易条件及福利的影响 一、大国的贸易条件和福利 经济增长对大国和小国的贸易条件及福利的影响存在不同。对小国来说,由于其进出口商品在国际市场上所占比重小,它是国际市场价格的接受者,其经济增长不会影响贸易条件,总会导致小国经济总福利水平的提高。对大国来说,由于其进出口商品在国际市场上所占比重大,它是国际市场价格的决定者,经济增长对进出口商品的供求量都可能产生影响,从而影响其贸易条件和福利水平。而不同类型的经济增长对其贸易条件及福利水平的影响是不同的。 (一)进口替代型增长 进口替代品密集使用的生产要素(资本)的增长,会导致该国进口替代品生产的增加,在需求结构不变的情况下,进口将会减少,由于该国是大国,进口的减少会导致商品Y国际市场价格的下降,进口替代品价格的下降会影响贸易条件,使得出口产品X相对价格上升,用同样数量的出口可换回更多数量的进口品(对比图中两个交换三角形就可看出),贸易条件改善了。 不仅如此,大国进口替代型增长所带来的经济福利水平也会比小国更大。其主要原因是,大国不仅获得了本国经济增长的好处,而且还得到国际贸易条件改善的好处,小国只获得经济增长的好处。因此,从整个社会经济收益来看,生产和贸易大国中发生的进口替代型增长显然比小国有更大的好处。 (二)出口扩张型增长 X产品产量的增加会造成其国际市场价格的下跌。其价格下跌意味着贸易条件的恶化,为换回同样数量的Y产品,现在必须出口更多的X商品,这对大国来说是不利的。由于贸易条件恶化,出口扩张型增长给大国带来的经济福利的增加小于小国。一部分经济增长的成果被贸易条件的恶化所抵消。 二、贫困化增长 大国出口扩张型增长会导致贸易条件恶化,抵消一部分经济增长的收益,增长后贸易条件恶化所造成的利益损失超过增长本身带来的利益,出现经济福利水平的绝对下降呢。巴格瓦蒂(Jagdish N Bhagwati)将这种现象称为贫困化增长(immiserizing growth),即经济增长反而导致整个社会经济福利水平的下降。 贫困化增长至少必须具备两个条件:第一、这种增长必须发生在出口部门,而该国的出口产业在国际市场上又必须是举足轻重的,因为只有大国才会出现出口增长,价格下跌的情况;第二、国际市场对此种商品的需求价格弹性必须是较低的,需求量不会因价格下跌而增加多少,因此当出口供给增加价格下跌时,需求量并没有因此而增加多少,过剩商品会使价格猛跌直到很低的水平。 经济增长对国际贸易的影响。 经济增长对国际贸易的影响 ????国家类型 增长类型 小国 大国  进口替代型增长 国际价格不变 进口替代行业生产扩张 出口行业生产萎缩 贸易量下降 福利水平提高 进口品的国际相对价格下降 进口行业生产增加 出口行业生产不确定 贸易量变化不确定 福利改善程度大于小国  出口扩张型增长 国际价格不变 出口行业生产扩张 进口替代行业生产萎缩 贸易量增加 福利水平提高 出口品的国际相对价格下降,贸易条件恶化 出口行业生产增加 进口行业生产不确定 贸易量变化不确定 福利改善程度小于小国  第五节 经济增长与两国间的贸易 到目前为止,我们一直假设经济增长只在一国发生,这样,仅有一国的生产可能性曲线和提供曲线变动。我们现将增长的分析扩展到两国,此时两国的生产可能性曲线和提供曲线都会变动。我们现在用提供曲线来分析两国经济增长的贸易效应。  表明各类型经济增长对一国或两国贸易量和贸易条件的影响。假设A、B两国都是大国,A国为劳动力密集型产品出口国,B国为资本密集型产品出口国,OA、OB分别是A、B两国经济增长前的提供曲线,OA′、OA″、OB′、OB″则为相应的经济增长后的提供曲线。为使图不致太乱,没有把穿过所有平衡点的相对价格线标出。然而,A国在各平衡点的贸易条件(PX/PY)可由该点Y的贸易量除以X的贸易量得出。要得到B国在各平衡点的贸易条件(PY/PX),只须用相反的方法即可,即用该点X的贸易量除以Y的贸易量。 现假设A国劳动以按一定比例增加,其提供曲线由OA沿顺时针方向转到OA′,新的贸易均衡点为E2,与E1相比,E2点贸易量增加,A国贸易条件恶化,B国贸易条件改善。如果经济增长仅在B国发生,比如其资本按相同比例积累,则提供曲线由OB沿逆时针方向转到OB′,新的贸易均衡点为E3,与E1相比,E3点贸易量增加,B国贸易条件恶化,A国贸易条件改善。如果以上两种增长在A、B两国同时发生,则新的贸易均衡点为E4,与E1相比,贸易量增加,但贸易条件不变。 再假设A国资本增长,则提供曲线OA将沿着逆时针方向转到OA″,新的贸易均衡点为E5,与E1相比,贸易量减少,A国贸易条件改善,B国贸易条件恶化。如果B国劳动按同等比例增加,则提供曲线将沿顺时针方向转到OB″,新的贸易均衡点为E6,与E1相比,贸易量减少,B国贸易条件改善,A国贸易条件恶化。如果以上两种增长方式同时在两国发生,则新的贸易均衡点为E7,与E1相比,贸易量减少明显,而贸易条件未变。 可见,贸易双方经济增长对贸易条件的影响,不仅取决于它们各自的增长方式,增长程度,还取决于提供曲线的形状(曲率)以及旋转程度。 *第六节 经济增长与国际贸易的动态模型 首先,假设一国生产两种商品,劳动密集型产品X,资本密集型产品Y,并同时假定X是最终消费品,Y是投资品。在经济增长的框架内,资本不再是一种生产要素,而是一种生产出来的生产工具,因此,资本的增长来自于投资Y产量的增加。为了将问题简化到最大的程度,我们假设不存在折旧和技术进步,因此,在一个封闭经济中资本存量的增加就是Y的产出,而在一个开放经济中则要加上商品Y的进口(或减去出口)。 其次,就消费方面,我们不再假设全部的收入都被消费掉,而是引入一个储蓄函数,为简便起见,我们假设它与国民收入成一定比例(忽略不同收入阶层储蓄倾向的不同)。在新古典增长模型中,储蓄将自动投入到资本品的购买中,所以Y的国内需求就与储蓄一致。 最后,我们假设劳动力的增长是外生的,它以一个不变的比率增加,这一比率取决于诸多的外生因素。 一、简单封闭经济的两部门增长模型 稳态增长中的均衡点。在该点上,投资需求等于实际储蓄,所以人均资本存量不变,生产可能性曲线也不移动。随着投资总量增加,资本存量、产量、消费、储蓄和劳动力以同一比率增长,因此人均变量并不改变,商品的相对价格也不变。不仅如此, 该点还是一个稳定的均衡,经济系统将趋向这一均衡点。 二、开放经济的动态模型 引入对外贸易,借助于封闭经济中两部门新古典增长模型的图解,就可以在动态的框架内分析增长与贸易之间的关系。为简化分析,假定经济增长发生在小国,因而它的贸易条件是给定的。 贸易格局与贸易开放时出现的情形很相同(即该国仍然是出口消费品和进口投资品);或者它呈现一个逆转的格局, 贸易条件低于自己自足时商品的相对价格。此时生产点将沿着生产可能性曲线移动到E点的左侧,该国将出口投资品,进口消费品,以投资品度量的人均收入将下降,从而人均储蓄减少,人均储蓄的下降引起人均资本存量减少,所以生产可能性曲线将向内移动,生产点沿着雷布钦斯基线向下移动。在最终的均衡中,这个国家既可以不完全专业化(此时贸易格局可能与贸易开放时的格局相反或相同),也可以完全专业化生产消费品。 *第七节、内生增长与国际贸易 一、内生增长与传统国际贸易理论 将技术进步内生化的方法有多种,这里我们仅采用在R&D(研究与发展)上配置资源这一模型进行分析,并考察内生增长与国际贸易之间的关系。采用扩展的含有三部门的赫克歇尔—俄林模型,3部门中的两个部门生产最终产品,如X和Y,它们可以按照赫克歇尔—俄林模型的路径进行贸易。第三个部门生产不可贸易商品,如Z,这就是R&D部门,我们可以把它视为是一个用初级要素来“生产”技术进步的部门,更准确地讲,这个部门使用资本和劳动来为生产贸易品的部门提供R&D服务,从而提高这个部门的效率。在该模型中,假设初级要素(资本和劳动)的数量保持不变,生产是在规模报酬不变条件下进行的(包括R&D部门的生产),因而,增长完全是由技术进步造成的。另外假设我们所考察的经济是小型开放经济,那么贸易条件或者相对价格PX/PY就由国际市场外生给定。 经济增长源于技术进步,技术进步来自R&D部门的生产,R&D部门的生产需要投入生产要素,增加R&D部门生产要素的投入,必然要减少贸易品部门生产要素的投入(生产要素不变的假设),必然对现期贸易品生产产生不利影响,但对远期贸易品生产有利。减少R&D部门生产要素投入,贸易品生产部门可使用更多的生产要素,有利于贸易品部门现期生产,但对未来生产产生不利影响,贸易品产量的变化必然对贸易产生影响,这样就将内生增长与国际贸易联系起来。而所要解决的核心问题就是应该在R&D部门配置多少资源,以实现贸易品产出的最大化。R&D部门的产出也是由资本和劳动两要素投入,在规模报酬不变的条件下生产出来(产出和投入之间存在对应关系)。因此问题又可转化为一国R&D部门的产出究竟应该是多少,才能实现贸易品产出的最大化。 可见,内生决定的最优R&D它决定了技术进步率,也决定了经济增长率,这就说明经济增长是内生的。 二、内生增长和新贸易理论:创新、模仿和产品周期 内生增长理论的一个基本观点是不存在递减的资本报酬。因此,从与国际贸易相互依存的关系来看,内生增长是与新贸易理论联系在一起的,新贸易理论通常把递增的报酬和不完竞争作为它们偏离传统理论的起点。 论述内生增长与新贸易理论联系的模型不少,我们这里仅对格罗斯曼—赫尔普曼(Grossman-Helpman)产品周期理论作一简单介绍。 该模型包括两个国家和三类厂商。两类国家是北方和南方,北方在创新方面具有绝对优势,即只有它才能研制出新的更高质量的产品,北方的创新需要把资源投入到R&D之中,R&D成功(即发展出更高质量的产品)的概率与北方厂商的努力成一定的比例,但是它小于1,就此而论,把资源配置到R&D是一个风险过程;南方在生产成本方面具有绝对的优势,即拥有较低的工资率,从而在模仿方面它有着绝对的优势。模仿也是一个需要资源投入并且有一定成功概率的风险过程。 三类厂商分别是领导者、追随者和模仿者。领导者是那些在生产某种最好的产品(当前质量最高产品)方面具有排他性能力的北方厂商;追随者那些生产次一级质量产品的北方厂商;模仿者是那些通过模仿能生产多种技术产品的南方厂商。 追随者和模仿者效率的不同会对产品周期产生不同的影响。如果追随者和模仿者都是有效率的,那么在任何一个时刻,市场的领导权都可以从一个北方厂商转移到另外一个北方厂商(从前的追随者)的手中,或者从北方厂商转移到一个南方厂商那里(当南方模仿成功以及北方的R&D并没有研制出更高质量的产品时),产品周期来回往复。如果追随者和模仿者是无效率的,产品周期是清晰的,北方厂商研制出一种新产品从而成为市场的领导者,直到南方厂商成功地仿造出这一产品而取代北方厂商的领导地位为止,其后北方厂商会进行另一种创新,如此类推。 格罗斯曼—赫尔普曼还分析了北方或者南方的政府给R&D补贴对世界增长和贸易构成的影响。在有效的跟随者、模仿者和无效的跟随者、模仿者两种不同的情况下,影响也是不同的。 存在无效跟随者和模仿者的情况下,任一政府给予研究的补贴都会对技术进步以及因之而来的增长造成有利的影响。因为,北方政府给予其富有创新能力的厂商提供研究补贴会鼓励技术进步,南方政府对其厂商的补贴能加快模仿速度,这又会促使北方厂商加快研究的努力,从而收复由南方厂商占领的市场领导地位。如果跟随者和模仿者是有效率的,政府干预的结果会非常的不同。比如南方政府对模仿进行补贴,可能会降低北方的创新速度,对北方技术进步比率产生逆向影响。 第八章?保护贸易理论与政策 学习要点和难点:掌握重商主义的主要经济思想和政策主张;掌握李斯特的保护贸易理论和政策思想;熟悉凯恩斯等学者和其他人士的保护贸易理论观点和政策主张;掌握战略性贸易政策和国际政治经济学中关于贸易保护的理论和政策;研讨我国怎样在对外开放中采取必要的贸易保护措施,维护我国企业和公民的权益等重大问题。 第一节 重商主义的思想与政策主张 一、重商主义的产生及其基本观点 1.金银是真正的财富,一切经济活动都是为了获取金银。 2.除金银矿的开采之外,只有对外贸易是增加金银,增加货币财富的真正源泉。 3.坚持多卖少买的原则,实行保护关税政策。 4.国家应积极进行干预,采取鼓励出口限制进口的政策。 二、早期重商主义 《对我国同胞某些控诉的评述》(1581年):反对金银出口,反对原料出口,主张实行保护贸易政策,认为应禁止工业品进口特别是奢侈品的进口,要尽可能地多卖少买,保持顺差,以取得更多的金银货币。 三、晚期重商主义 托马斯·孟《英国得自对外贸易的财富》(1664年) 1.“货币产生贸易,贸易增多货币。” 2.发展对外贸易,并保持贸易顺差。 3.发展对外贸易及保持贸易顺差的途径和手段主要有:利用荒地扩大种植面积,自行供应需向外国购买的农产品;在食品和服装方面要少消费外国货,以减少进口;为扩大出口,要降低产品价格,提高产品质量;用本国船运货,以取得运费、保险费和利润;设立贸易场所或货栈,发展转口贸易;发展渔业;发展远洋贸易;等等。 4.要培养全才的商人。 第二节 李斯特的保护贸易学说 一、李斯特的“生产力论” 财富的生产力比之财富本身,不晓得要重要到多少倍;它不但可以使已有的和已经增加的财富获得保障,而且可以使已经消失的财富获得补偿。 二、李斯特的“经济发展阶段论” 每个“国家都必须经过如下各发展阶段:原始未开化时期,畜牧时期,农业时期,农工业时期,农工商业时期。”在这五个不同的发展阶段上,应采取不同的外贸政策,在原始未开化时期、畜牧时期和农业时期,为实现迅速的转变,应对先进国家实行自由贸易政策,特别是在农业时期,实行自由贸易政策,有利于进口工业品,培育本国的工业。但在农工业时期,为扶持本国尚弱小的工业,应实行保护贸易政策,以提高本国工业的竞争能力。待工业有了较快较大规模的发展,经济发展进入了农工商业时期,本国工业已具有较强的竞争实力,则又应该实行自由贸易崐政策。 三、李斯特的保护幼稚工业学说 一个处于农工业时期经济发展阶段的国家,要想迅速发展本国的生产力,必须对本国的幼稚工业特别是大宗消费品工业实行保护。 四、李斯特关于保护贸易的政策主张 “如果一上来就完全排除国外的竞争,使处于这样制度下的国家同别的国家完全隔离,那么这样的制度不但与世界主义经济原则相反,而且也与正确理解下的国家本身利益相违背。如果要加以保护的那个工业国还处于发展初期,保护关税在开始时就必须定得相当轻微,然后随着国家的精神与物质资本以及技术能力与进取精神的增长而逐渐提高。工业的不同部门也并不是一定要在同样程度上受到保护的;应当予以特别注意的只是那些最重要的部门。这理所谓重要的工业部门,指的是建立与经营时需要大量资本、大规模机械设备、高度技术知识、丰富经验以及为数众多的工人,所生产的是最重要的上活必需品,因此按照它们的综合价值来说,按照它们对国家独立自主的关系来说,都有着头等重要意义的工业,例如棉、毛、麻等纺织业就属于这一类。如果这些主要部门能够在适当保护下获得发展,工业中其他次要部门就可以围绕着它们在较低度的保护下成长起来。” 五、李斯特的国家干预主义思想 “经验告诉我们,风力会把种子从这个地方带到那个地方,因此荒芜原野会变成稠密森林;但是要培养森林因此就静等着风力作用,让它在若干世纪的过程中来完成这样的转变,世界上岂有这样愚蠢的办法吗?如果一个植林者选择树秧,主动栽培,在几十年内达到了同样的目的,这倒不算是一个可取的办法吗?历史告诉我们,有许多国家,就是由于采取了那个植树者的办法,胜利实现了它们的目的。” 第三节 凯恩斯主义的保护贸易理论 一、凯恩斯的总供给与总需求分析 社会有效需求不足 影响和决定总供给的主要因素包括资源的禀赋、技术水平、社会投入的生产要素的总量及其生产能力、对外经济关系以及管理水平和制度安排等等。政府可以通过各种手段促进总供给量的增加。 总供给与总需求是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从短期看,总需求可以发生较大的变动,而总供给则相对变动缓慢;从长期看,总需求和总供给都可以作出结构和数量上的调整以相互适应。但是,由于存在着信息不完整不充分,未来的投资收益存在着很大的不确定性,影响到人们的投资行为,使得市场机制并不总是能使总供给和总需求实现平衡。因此,需要由政府对总需求和总供给进行干预和调控。从短期看,政府调控的主要对象是总需求;从长期看,对总供给的调控是推动经济发展的根本性措施。 二、凯恩斯的投资乘数与外贸乘数分析 C+S+T+M=GNP=C+I+G+X Y(即GNP)=C+I+G+(X-M) C=Ca+bY (1) Y=C+I+G+(X-M) (2) 将(1)式代入(2)式, Y=Ca+bY+I+G+(X-M) 经整理,得: Y-bY=Ca+I+G+(X-M) Y(1-b)=Ca+I+G(X-M) Y=(1/1-b)[Ca+I+G(X-M)] (3) (3)式中(1/1-b)就是乘数,如果Ca、G和X-M不变,I的增加或减少将以其增量的(1/1-b)倍引起Y的增加或减少。同样,如果Ca、I和G不变,X-M发生变动,也会以其增量的(1/1-b)倍引起Y的变动。因此,(1/1-b)既是投资乘数也是外贸乘数。如果X大于M,通过乘数作用,会成倍增大总需求,使Y的总量增加;如果X小于M,则会成倍减少总需求,使Y的总量减少,从而影响就业总量。 三、新重商主义的政策主张及其局限性 通过对总供给、总需求及进出口对国民收入总量影响的分析,凯恩斯主义者得出结论,为了增加有效需求,实现充分就业,政府应采取鼓励出口、限制进口及保持顺差的保护贸易政策。由于这种对外贸易政策与重商主义政策相似,因而被称作新重商主义。又由于这种外贸政策代表了垄断资产阶级的利益,在保护的内容、范围、采用的保护手段等方面均大大超过了传统保护贸易政策,因而人们又将它称作超保护贸易政策。 第四节 新贸易保护主义理论与政策 一、战略性贸易政策 “斯宾塞—布朗德模型”。 国家之间是相互竞争的,世界经济就是一场得失竞争,要取得成功,就要大力提升国家的竞争力,这就需要政府对高增加值的产业、高技术产业给予支持。政府之所以有必要扶持高技术产业,是因为这一产业很容易产生技术的外部性。 一个国家的政府可以采取措施帮助本国企业在国际市场上占据战略性优势并使整个国家受益。新贸易保护主义者常常用这一理论来支撑他们的贸易保护主张。 二、贸易保护的政治经济学 国际政治经济学(international political economy) (一)贸易政策的制定 贸易政策的制定是由政策的供给和需求两方面的因素来决定的。贸易政策所影响的利益集团是政策的需求方,因此政策的需求取决于利益集团的利益;贸易政策是由政府供给的,这种供给取决于政府对政策的偏好,或者说取决于政府的目标函数,同时还取决于制定具体政策的机制。任何一项政策的制定都是利益集团的需求与政府的供给共同决定的。 (二)中点选民模型 在大多数西方国家,政府是民主选举产生的,因此在选举中,每一个政党都希望得到更多选民的支持。要获得更多选民的支持,最好的办法就是在政策主张上尽量靠近中点选民的意见。所谓中点选民,指的是那些介于两种极端观点之间的选民。政党的主张靠近这些选民,可以说采取的是中庸之道,容易得到更多人的支持。 这个模型说明,在制定贸易政策的时候,政府将尽量采取折中的态度,以争取最多选民的支持,政治因素通过这种方式影响了贸易政策的制定。 (三)集体行动 利益集团影响政策制定的主要方式是对政府进行游说。在集体行动中,人数少的集团的行动效率会更高,因为人数少的集团中“搭便车”(free ride)的人比大集团中更少,更容易组织集体行动。另外,集团的人数与每个人的利益或损失呈反比关系。集团人数越多,每人平均的利益或损失就越小,集团人数越少,人均利益或损失就越大。在这两个因素的共同作用下,小集团往往在游说政府的活动中更容易取得成功。 (四)竞选贡献 在西方国家的选举过程中,每一个政党或者竞选人都要有一些支持者,只有这样才能筹集足够的竞选资金。因此,一般来说一个政党或竞选者就代表着一个集团的利益。所以无论哪个政党在选举中获胜,都会推出一些有利于其支持者的政策。比如在美国,民主党执政时的政策就会有利于它的支持者工会,而共和党执政后的政策又往往有利于它的支持者各种大财团、大企业。 第五节 其他保护贸易观点及政策主张 一、保护幼稚工业的标准 一个国家在刚开始发展某一工业时,由于规模较小、技术水平和劳动力素质不高等原因,该工业产品的平均成本往往较高,而该产品的国际市场价格较低,如果允许这种产品大量进口,这种工业就不可能发展起来,因而需要对这种幼稚工业采取保护措施。应该以什么为标准来确定应崐对之实行保护政策的幼稚工业呢: 保护那些在将来产品平均成本不高于国际市场价格的工业。 受到保护的产业,不仅应该能在一定时期内使产品平均成本低于国际市场价格,而且,由于保护该产业而产生的成本,应低于该产业发展起来之后所产生的收益。 受保护的产业除了必须达到以上两条标准之外,还必须具备第三个条件,即该产业必须是可以自由进入的产业,如果是垄断性产业,则不应实行保护。 二、促进资本形成及产业多元化 实施保护贸易政策,可以促进本国的资本形成和产业的多元化。 三、改善贸易条件与国际收支 实行保护贸易政策,可以改善本国的贸易条件及国际收支状况。 四、增加就业与维持高工资水平 实行保护贸易政策,可以减少外国商品的输入,增大对本国商品的需求,从而增加本国的投资和就业机会。同时,在工资水平较高的国家,如果不对本国市场实行保护,就会形成外国由廉价劳动力生产的商品同本国商品的强烈竞争,有可能迫使本国不得不降低工资,以便通外国商品竞争。 五、缓解国内市场扭曲 通过实行保护贸易政策来纠正或缓解国内市场的扭曲,或者叫做以一种扭曲抵消另一种扭曲,以便使本国在对外贸易中取得最大的利益。 六、推动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 缪尔达尔和赫希曼认为,发展中国家在经济发展中所面临的最大问题,是在长期的停滞中形成一种“自然均衡”,或者称作一种低水平循环的“封闭的圆圈”,使这些国家长期处于经济落后状态。为打破这种自然均衡或封闭的圆圈,发展中国家可以实行贸易保护政策,限制外国商品的进口,扩大对本国产品的需求,通过发展新兴产业带动其他产业以致整个经济的发展。 第九章 管理贸易理论与政策 学习要点和难点:掌握关税及其经济效应的分析方法。掌握非关税壁垒的主要形式及中国对外贸易政策的未来发展趋势。 第一节 关税 一、关税的涵义和作用 进出口货物经过一国关境时,由政府设置的海关向本国进出口商品课征的一种税收。 特点:第一,关税的征收对象是进出境的货物;第二,关税具有涉外性,是对外贸易政策的重要手段。关税的征收是通过海关来执行的。 作用:一是增加本国财政收入;二是保护本国的产业和国内市场。其中以前者为目的而征收的关税称为财政关税(revenue tariff),以后者为目的而征收的关税称为保护关税(protective tariff)。 二、关税的种类 (一)进口税 进口税(import duty)是进口国海关在商品进口时,对进口商征收的关税。 1.最惠国税率(MFN)。最惠国税率是指来自同进口国签订了双边或多边最惠国待遇条款的国家的进口商品适用的税率。 2.普惠制税率(GSP)。普惠制是部分发达国家给予来自发展中国家的产品(主要是制成品和半制成品)普遍的、非歧视的、非互惠的关税优惠制度。 3.海外组装条款(Offshore Assembly Provisions,OPA)。海外组装条款是美国和其他一些发达国家对进口制成品中本国生产的零部件免税的法律规定。 4.特惠税(Preferential Duty)。特惠税是指制定较低的进口税率,只有特定的少数国家可以享受。 5.普通税率(General Rate)。进口商品来自与进口国没有签订最惠国待遇条款,也不享受优惠待遇的国家,适用普通税率。 6.进口附加税(Import Surtax)。进口国对某些商品或来自某些国家的商品征收税率表上规定的关税之外,还要征收额外的进口税。这种额外的称为进口附加税,进口附加税主要有以下几种: (1)反倾销税(Anti-Dumping Duty)。进口国对倾销的进口商征收的一种进口附加税。 倾销商品是指外国商品在进口国市场上低价销售,如果这种行为对进口国生产同类商品的产业造成重大损害。进口国往往决定对这类商品征收反倾销税。 (2)反补贴税(Counter Vailing Duty)。如果外国商品生产或出口时受到本国政府的补贴,以致这些商品降低了成本,增强了竞争力,并对进口国生产同类商品的产业造成重大损害,进口国往往会决定对这种商品征收反补贴税,用以抵消出口国政府的补贴。 (3)报复性关税(Retaliatory Duty)。一国的贸易政策如果损害了贸易伙伴国的利益,就有可能遭到报复,如果对方采用大幅度提高进口关税来打击这个国家的出口,这种作为报复工具的进口税就称为报复性关税。报复性关税容易引起相互报复,并逐步升级形成一场关税战,最后使各方都受到更大的损害。因此,贸易伙伴国之间如果发生纠纷,往往通过协商、调解、国际仲裁等方法解决争端。 (4)一般进口附加税。附加税有很明确的政策目的,大多数情况下都是针对某些国家的某些进口商品。但是,也有在一段时间里对所有进口商品都征收一定幅度的附加税,称为一般进口附加税。例如美国在20世纪70年代,贸易出现逆差,国际收支严重不平衡,美元受到巨大的贬值压力,当时的美国总统尼克松就曾决定对所有进口商品一律征收10%的进口附加税。 (二)出口税 出口税(Export Duty)是出口国海关在商品出口时,对出口商征收的税。由于征税会增加商品成本,因此一般情况下,出口国都不会对出口商品征收出口税,以免削弱本国出口商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对少数出口商品征收出口税,主要有以下几种原因: 1.一些发展中国家把出口税作为财政收入的一个来源。 2.对原料出口征收出口税以减少原料出口数量,有利于国内生产。 3.对稀有资源出口征收出口税,以免稀有资源过多流失。 4.对某些垄断商品征收出口税,以增加总的贸易利益。 三、关税的征收 关税的征收又称征收标准,一般来说,可分为从量税、从价税和混合税。各国征收关税的依据是海关税则。 (一)从量税 从量税(Specific Duty)是以进口货物的重量、数量、长度、容量和面积等计量单位为标准计征的关税。从量税的计算公式为: 从量税税额 = 货物计量单位数×从量税率 以重量为单位征收从量税必须注意,在实际应用中各国计算重量的标准各不相同,一般采用毛重、半毛重和净重。 (二)从价税 从价税(Ad Valorem Duty)是以货物价格作为征收标准的关税。从价税的税率表现为货物价格的百分值。从价税的计算公式为: 从价税税额 = 进口货物总值×从价税率 征收从价税的一个重要问题是确定进口商品的完税价格(dutiable value)。所谓完税价格,是指经海关审定的作为计征关税依据的货物价格,货物按此价格照章完税。各国规定了不同的海关估价确定完税价格,目前大致有以下三种:装运港船上交货价格(FOB)、成本、保险费加运费价格(CIF)和进口国的官方价格。如美国、加拿大等国采用FOB来估价,而西欧等国采用CIF作为完税价格,不少国家甚至故意抬高进口商品完税价格,以此增加进口商品成本,把海关估价变成一种阻碍进口的非关税壁垒措施。 (三) 混合税 1. 复合税。是指征税时同时使用从量、从价两种税率计征,以两种税额之和作为该种商品的关税税额。复合税按从量、从价的主次不同又可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以从量税为主加征一定比例的从价税。另一种是以从价税为主加征从量税,即在按进口商品的价格征税的基础上,再按其数量单位加征一定数额的从量税。 2. 选择税。是指某种商品同时订有从量、从价两种税率,征税时由海关选择其中一种征税,作为该种商品的应征关税额。一般是选择一种税率征收,在物价上涨时使用从价税,物价下跌时使用从量税。有时,为了鼓励某种商品的进口,或给某出口国以优惠待遇,也有选择税额较低的一种税率征收关税的。 四、关税的保护效果 我们可以用有效保护率(ERP)这个指标来衡量对某个行业的有效保护程度。有效保护率是某种产品的国内增值减去国外增值的差额与该产品的国外增值的比率: ERP = (V′-V)/ V V′是对某种产品征收关税后,该产品的增值,也就是国内增值,V是征收关税前该产品的增值,也就是国外增值。 当最终产品的名义关税率一定时,对所需的原材料或中间产品征收的名义关税率越低,对最终产品的有效保护程度就越高。 第二节 关税的经济效应 一、关税的经济效应:局部均衡分析 (一)关税对小国的影响 消费者受损 生产者受益 政府受益 净损失 (二)关税对大国的影响 大国征收进口关税对整个社会的福利影响取决于世界市场的供给弹性和本国对进口商品的需求弹性。如果供给弹性小,进口国进口的数量略有减少就会引起较大的价格下降。需求弹性大时,说明商品价格略有上升,需求数量就会有较大的减少。这两种情况结合起来,则明显对进口国有利。 二、关税的经济效应:一般均衡分析 最优关税率意味着如果实际征收的关税高于最优关税率,进口国的福利水平将会下降,因为这个国家从贸易条件改善中获取的利益将更多地被贸易量减少造成的损失抵消。而实际征收的关税低于最优关税率,进口国的福利水平还可以进一步提高,因为这个国家从贸易条件改善中可以获取的潜在利益还未被全部发掘出来。 上面的所有分析都以贸易伙伴国被动地接受进口国的关税政策为前提的。而现实经济中,贸易伙伴国往往会采用同样的关税政策作为报复。因此,即使进口国按最优关税率征收,进口国整个社会的福利影响仍然是难以确定的。 另外,上面的所有分析都集中在进口国,从世界贸易的角度分析,进口国征收关税后从贸易条件改善得到的利益是从出口国的损失转移而来的。而进口国的净损失以及出口国的其他损失则是世界贸易在商品价格扭曲后造成的净损失。 第三节 非关税壁垒 除了关税以外,还有种类繁多的其他贸易政策工具,用以保护国内市场。 非关税壁垒(Non-tariff Barriers,NTBs)是指除了关税以外,所有直接或间接限制商品进口的政策工具。大致可以将它们划分为数量限制、价格限制、经营及采购限制、金融控制、技术性壁垒等5大类。其中,数量限制措施又可以分为进口配额制、“自愿”出口限制、进口许可证制度3种;价格限制措施则包括最低限价、海关估价制(Custom Valuation System);国营贸易和政府采购属于经营及采购限制措施;金融控制措施包含外汇管制、预先进口存款制(Prior Import Deposits)、国内税等;技术性壁垒则是近年来发展最为迅速的贸易壁垒。下面我们主要分析几个经常采用的非关税壁垒措施。 一、进口配额及其经济效应 进口配额(Import Quotas)是一国政府在一定时期内对某些商品的进口数量或金额规定一定的限额。进口配额一般有两种:(1)绝对配额。就是政府规定的进口配额按进口商品的数量计量,超过规定的配额数量不准进口。绝对配额在具体实施的时候,有全球配额、国别或地区配额、进口商配额三种形式。(2)关税配额。这政府对进口商品规定征收进口关税的差别待遇,在关税配额内的商品进口享受优惠关税待遇,关税配额以外的商品进口不能享受优惠关税待遇,但是按规定征收后,配额外商品仍然可以进口。这种配额经常在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的优惠贸易协定中使用。 二、“自愿”出口限制及其经济效应 “自愿”出口限制(Voluntary Export Restraints,VERs),是一种变相的进口配额政策。出口国在进口国的压力下,为了避免进口国更严厉的贸易限制或其他方面的不利行动,被迫同意进口国限制进口的要求,经过双方谈判后确定一定时间(通常按一年计算)的贸易商品数量,由出口国政府进行管理,使出口商品数量不超过双方协定的数量。因此,自愿出口限制实际上是进口国限制,进口国把进口配额交给出口国来实施。自愿出口限制也称被动配额,进口国更乐意把这种做法称为有秩序营销安排。自愿出口限制始于20世纪50年代的美日贸易。随着WTO以及相关的国际多边贸易协定对缔约方的约束不断加强,一些大国为了避免公开和直接违反协定有关的规定,越来越多地采用自愿出口限制这种工具。 由于主动提出限制的进口国一般都是大国,下面用一个国家、一种商品的大国贸易模型分析自愿出口限制对贸易的影响。 三、自由贸易的其他障碍 (一)技术性贸易壁垒 它是指一国以维护生产、消费安全以及人民健康为理由,制定一些苛刻繁杂的规定,使外国产品难以适应,从而起到限制外国商品进口的作用。它主要包括:技术标准、卫生检疫标准以及商品包装和标签的规定等。 (二)绿色壁垒。 这是一种新兴的非关税壁垒措施,是一国以保护有限资源、生态环境和人类健康为名,通过指定苛刻的环境保护标准,来限制国外产品的进口。绿色壁垒以其外表的合理性及内在的隐蔽性成为继关税之后,国际上广泛采用的一种国际贸易壁垒。它主要包括:绿色技术标准、绿色环境标志制度、绿色包装制度、绿色卫生检疫制度、绿色补贴制度等。目前,绿色壁垒以成了许多发展中国家出口贸易的“拦路虎”。 (三)进口保证金要求 政府要求进口商在规定的期限内(通常在收到商品之前)按照出口商品价值某一比例的贷款预付一部分资金,这些存款没有利息。因此,进口商就需要支付额外的成本,它取决于该百分比的进口商品价值、时间期限的长度以及利率。进口保证金实际上相当于某一比率的关税。 (四)政府采购 政府将购买较大份额的目前所生产的商品或服务,一般它会优先向本国的生产者采购,而不是购买外国生产者同样价格的相同商品。此外,政府也可以提出一系列技术要求来限制外国生产者参与公共部门商品供给投标的机会。所有这些相当于一种有利于国内生产者的歧视行为,因为限制了进口。 (五)繁琐的手续 有时一个政府为了限制进口并没有必要做得非常正规。为了给贸易设置障碍,扭曲一下正常的卫生检疫及海关手续是件轻而易举的事。典型例子就是法国在1982年规定所有从日本进口的录像机必须经过鲍埃梯尔斯的一个海关,该海关只有一间很小的屋子——通过这种方法,法国将实际进口量有效地限制到了屈指可数的地步。 第四节 鼓励出口与出口管制措施 一、鼓励出口的措施 目前,一国促进出口的政策措施,主要包括出口信贷、出口信贷国家担保制、出口补贴和倾销等。 (一)出口信贷 出口信贷(Export Credit)是一个国家的银行为了鼓励商品出口,加强商品的竞争能力,对本国出口厂商或外国进口厂商提供的贷款。这是一国的出口厂商利用本国银行的贷款扩大商品出口,特别是金额较大、期限较长,如成套设备、船舶等出口的一种重要手段。出口信贷利率一般低于相同条件资金贷放的市场利率,利差由国家补贴,并与国家信贷担保相结合。 出口信贷按借贷关系可以分为买方信贷和卖方信贷两种。 (二)出口信贷国家担保制 出口信贷国家担保制(Export Credit Guarantee System)是国家为了扩大出口,对本国出口商或商业银行向国外进口商或银行提供的信贷,由国家设立的专门机构出面担保。 出口信贷国家担保制的担保对象主要有两种,即对出口厂商的担保和对银行的直接担保。对出口信贷进行担保往往要承担很大的风险。由于该措施旨在为扩大出口提供服务,收费并不高,以免加重出口商和银行的负担,因此,往往会因保险费收入总额不抵偿付总额而发生亏损。目前,世界上有的发达国家和许多发展中国家都设立了国家担保机构,专门办理出口信贷保险业务。 (三)出口补贴 出口补贴(Export Subsidy)又称出口津贴,是一国政府为了降低出口商品的价格,增强其在国外市场的竞争力,在出口某商品时给予出口商的现金补贴或财政上的优惠待遇。 (1)直接补贴(Direct Subsidy),即政府在商品出口时,直接付给出口商的现金补贴,补贴资金主要来自财政拨款。其目的在于弥补出口商品国内价格高于国际市场价格所带来的亏损,或者补偿出口商所获利润率低于国内利润率所造成的损失。 (2)间接补贴(Indirect Subsidy),即政府对某些商品的出口给予财政上的优惠,如退还或减免出口商品的国内税,对进口原料或半成品加工再出口给予暂免或退还已交纳的进口关税,并免征出口税,对出口厂商实施优惠低息贷款、提供低廉运输和提供国际市场商业情报等等。其目的仍然在于降低商品价格,增强国际竞争力。 就间接补贴而言,出口退税是其一项重要的内容。它常常被用来调控进出口贸易,如提高出口退税率,可以增强出口产品的国际竞争力;降低出口退税率,可以削弱出口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因此,它已成为各国进行宏观调控贸易格局的重要手段之一。我国于1985年开始运用这一调控手段,这对于扩大和促进我国的对外贸易增长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尤其是1997年的东南亚金融危机以后,为了积极应对外贸出口的严峻形式,我国普遍提高了出口退税率,这对于增强我国出口产品的国际竞争力有效地实现贸易形式的新转机起到了重要的调控作用。 (四)倾销 1.倾销的定义 所谓倾销(Dumping)是一种价格歧视,即出口厂商在国际市场上,以低于正常价格的价格销售商品,对进口国的某些工业造成重大损害或重大威胁。 2.倾销的形式 按照倾销进行的方式分类主要有商品倾销、外汇倾销等形式。 按照倾销的具体目的,商品倾销可以分为偶然性倾销、间歇性倾销和持续性倾销三种形式。偶然性倾销通常指因为本国市场销售旺季已过,或公司改营其他在国内市场上很难售出的积压库存,以较低的价格在国外市场上抛售。由于此类倾销持续时间短、数量小,对进口国的同类产业没有特别大的不利影响,进口国消费者反而受益,获得廉价商品,因此,进口国对这种偶发性倾销一般不会采取反倾销措施。间歇性倾销是指以低于国内价格或低于成本价格在国外市场销售,达到打击竞争对手、形成垄断的目的。待击败所有或大部分竞争对手之后,再利用垄断力量抬高价格,以获取高额垄断利润。这种倾销违背公平竞争原则,破坏国际经贸秩序,故为各国反倾销法所限制。持续性倾销是指无期限地、持续地以低于国内市场的价格在国外市场销售商品。 3.倾销的经济效应 一般来说生产厂商能够实施倾销,必须具备三个条件:第一,必须是不完全竞争的行业,具有垄断力量的厂商是市场价格的制定者而非市场价格的接受者。第二,本国和外国必须被很好地分隔,使国内居民不能轻易回购出口产品。第三,出口厂商在国内面临的需求弹性较国外的小。只有具备了这些条件,垄断厂商会发现实施倾销有利可图。 由于倾销实施低价策略,虽然可以扩大出口,但是存在利润下降和亏损风险。因此,倾销必须有政府强有力的支持,例如,出口国政府高筑关税和非关税壁垒控制外国商品进入以维持国内垄断高价、弥补出口损失,防止出口商品倒流。出口国政府负担出口亏损,对内高价收购、对外低价倾销。出口商在挤夸竞争对手、垄断国外市场后抬高价格以弥补倾销阶段的损失等等。 4.反倾销调查程序 如果一国遭受来自他国产品的倾销,一般都会对倾销商品征收反倾销税。但在征收反倾销税之前,必须对倾销行为进行调查。作为WTO一揽子文件之一的《关于执行1994年关贸总协定第六条的协议》对反倾销调查程序作出了详细的规定。根据WTO的有关原则,凡成员方制定反倾销法律或者采取反倾销调查行动,都必须与该文件保持一致。 反倾销调查程序包括申诉、立案、调查、裁决、复审等阶段。 (1)申诉。反倾销调查的启动一般应由进口方受到损害的行业或其代表向有关当局提交书面申请,这是反倾销调查的必要条件。一般情况下,进口方当局不会主动发起反倾销调查。进口方受到损害的行业或其代表向有关当局提交的申诉书应包括以下内容:申请人的身份、产品产量与价值、被指控产品所属国家及相关企业名称、被指控方产品在其国内的价格等。 (2)立案。进口方当局在确认申诉材料真实可靠,决定立案后,就要通知其产品遭到调查的成员方和调查当局所知道的有利害关系的各方,并予以公告。向被调查方发出的通知应当列明应诉材料的送达地点及时限等。 (3)调查。当局在一定的期限内,对被告方的产品倾销幅度、对国内行业的损害以及两者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调查核实。一般情况下,反倾销调查应在1年内结束,无论何种情况不得超过从调查开始之后的18个月。在调查中,当事各方必须以书面形式提供证据,即使是听证会的口头辩论,事后也必须提交书面材料。给被诉方发出的调查表,要至少给予30天的期限回答问题(以发出之日起的7天为送达)。在调查期间,各利害关系方有权举行听证会为其利益辩护。为证实所提供信息的准确性,进口方当局可以在其他成员方境内进行现场调查。如果有关利害方不提供资料或者阻碍调查的进行,进口方当局可依据提起反倾销调查申诉的一方提供的资料作出裁决。调查当局有义务听取被诉倾销产品的用户及消费者发表评论。 (4)初裁与终裁。初裁是指在完全结束调查之前,调查当局如果初步肯定或否定有关倾销或损害的事实,可以对相关产品采取临时措施(临时措施只能在反倾销调查开始之日起60天后才能采取,实施期限一般不超过4个月,最长不超过9个月)。终裁是指调查当局最终确认进口产品倾销并造成损害,从而对其征收反倾销税。如果征收反倾销税,数额不得超过倾销幅度,可以征收反倾销税直至抵消倾销损害,但最长不超过5年。反倾销税一般不能追诉征收。但是,为了防止出口方在调查期间抢在进口方采取措施前大量出口倾销产品,反倾销守则也规定了在确实发生上述情况时,进口方当局可以对那些临时措施生效前90天内进入消费领域的产品追诉征收最终反倾销税。 (5)行政复审。反倾销税实行一段合理时间后,对于是否继续征税,进口方当局可以主动或应当事人的要求进行行政复审,以确定是否继续或中止征收反倾销税或价格承诺。在进口方当局初步确认存在倾销、损害及其因果关系后,如果出口商主动承诺提高有关商品的出口价格或者停止以倾销价格出口,并且得到进口方当局的同意,那么反倾销调查程序可以暂时中止或终止。 我国于2001年12月1日起开始实施《出口产品反倾销应诉规定》,当时的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委托各进出口商会和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具体负责企业反倾销应诉的组织协调工作,明确了“谁应诉,谁受益”的原则。 除了上述四种主要的鼓励出口措施以外,鼓励出口还有许多其他措施。比如通过资本输出带动本国商品输出;采用外汇分成方式,即政府允许出口商从其所得的外汇收入中提取一定百分比自由支配,鼓励出口商的出口积极性;采取进出口连锁制,将进口与出口挂钩,要获得一定的进口权利就必须履行一定的出口义务,以出带进,或以进带出,达到扩大出口的目的。 二、出口管制措施 (一)出口管制的对象 出口管制的商品主要有以下几类: 1.战略物资及其有关的尖端技术。发达国家从国家安全和保持科学技术的优势地位的角度出发,对军事装备、计算机和通讯设备等物资的出口控制十分严密。 2.国内的紧缺物资。国内的紧缺物资即国内生产所需而供给不足的原材料、半制成品,以及在国内市场上紧缺的商品。在市场经济不完全的国家,这些商品虽然是稀缺品,其价格依然低于国际市场价格。如果允许其自由流向国外,将加剧国内市场的供需矛盾,阻碍经济发展。 3.珍贵文物、艺术品。各国出于保护其文化艺术遗产的目的,一般禁止此类商品的出口。 4.“自愿”限制出口的商品。为了避免刺激进口国、避免贸易摩檫,或迫于进口国的压力,被迫管制本来具有竞争力的商品的出口。 5.对政治对立、关系紧张的国家出口的商品。如美国对前苏联、古巴、朝鲜、伊拉克就实行过出口限制和禁运。 6.出口国或组织垄断的商品。其目的是通过管制出口,以维护其垄断高价。比如石油输出国组织(OPEC)对其成员国的石油产量进行控制,以达到控制世界石油价格的目的。 (二)出口管制的形式 1.单边出口管制。一国根据本国的需要,制定出口管制方面的法案,设立专门的执行机构,对本国的某些商品的出口进行审批和颁发出口许可证,实行出口管制。单边出口管制由一国单方面自主决定,不对其他国家承担义务与责任。单边出口管制往往是一国实施歧视性贸易政策的手段,具有政治和经济的双重意义。 2.多边出口管制。几个国家的政府,通过一定的方式建立国际性的多边出口管制机构,商讨和编制多边出口管制货单和出口管制对象国,规定出口管制的办法,以协调各方的政策和措施,达到共同的政治和军事目的。1949年11月,北约诸国为了控制向社会主义国家的战略性物资的输出,在美国的操纵下成立的“巴黎统筹委员会”(简称“巴统”)就是一个实行多边出口管制的组织机构。其会址设在巴黎,其主要功能就是拟定禁止向社会主义国家出口的货品清单。随着事务量的增加,1952年9月又设立了主管对中国实行禁运的中国委员会。进入20世纪80年末90年代初,随着前苏联和东欧社会主义国家的解体和国际形势的变化,该组织已逐渐失去了实施管制的意义,并于1994年4月1日正式解散。 (三)出口管制的手段 一国控制出口的方式有很多种,例如可以采用出口商品的国家专营、征收高额的出口关税、实行出口配额等,但是出口管制最常见和最有效的手段是运用出口许可证制度,出口许可证分为一般许可证和特殊许可证。 1.一般许可证。一般许可证又称普通许可证,这种许可证相对较易取得,出口商无须向有关机构专门申请,只要在出口报关单上填写这类商品的普通许可证编号,在经过海关核实后就办妥了出口许可证手续。 2.特殊许可证。出口属于特种许可范围的商品,必须向有关机构申请特殊许可证。出口商要在许可证上填写清楚商品的名称、数量、管制编号以及输出用途,再附上有关交易的证明书和说明书报批,获得批准后方能出口,如不予批准就禁止出口。 一般而言,一国实施贸易政策的目的是扩大出口和减少进口,但是一些国家出于政治和经济的考虑而实施出口管制政策。出口管制是一国对外实行通商和贸易的歧视性手段之一,实施出口管制,对被管制国家和实施该政策的国家经济造成负面影响。 总之,出口管制仅是国家管理对外贸易的一种经济手段,也是对外实行差别待遇和歧视政策的政治工具。20世纪70年代以来,各国的出口管制有所放松,特别是出口管制政治倾向有所减弱,但它仍作为一种重要的经济手段和政治工具而存在。 第四节 中国的对外贸易政策 一、中国对外贸易政策的历史沿革 从建国以后到1978年间,根据当时的国内外条件,中国执行的是国家管制的封闭型的保护贸易政策。在外贸经营体制上高度集中,以行政管理为主;在调节进出口贸易上主要靠计划、数量限制的直接干预,关税不起主要作用;人民币汇率一直高估;不参与世界性的经济贸易组织,搞双边贸易等。这种贸易政策一直延续到1978年。这种贸易政策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有利于使中国国际收支避免出现逆差,有利于将中国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中的任何不确定因素隔离开来,有利于控制中国进出口水平和构成,达到保护民族幼稚工业,实现进口替代战略的目的。同时,这种封闭型的保护贸易政策对于粉碎“禁运”、“封锁”,顶住外国的经济压力起过积极作用。统计资料表明,中国的外贸总额从1950年的11.3亿美元增加到1978年的206.3亿美元,年均增长率为11%。其中,出口额从5.5亿美元增加到97.4亿美元,年均增长率为10.9%;进口额从5.8亿美元增加到108.9亿美元,年均增长率为11.1%。而且,出口商品结构也不断优化。制成品出口比重从1950年的20%左右上升到46.5%。但是这种封闭型的保护贸易政策同时也带来了许多副作用,即对国内企业保护过度造成企业效率不高,国际竞争能力低下;不能积极参与国际分工;外贸事业发展缓慢。这种制约对外贸易健康发展的政策必须得到改革。 随着国内外形势的变化,尤其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作出对内搞活、对外开放的决策以后,原来内向型的保护政策不能适应已经变化的新情况。在这一背景下,中国调整了外贸政策,由国家统制下的内向型保护贸易政策逐步转变为国家统制下的开放型适度贸易保护政策。 国家统制下的开放型适度保护贸易政策,就是对外贸易活动由国家统一领导、控制和调节,积极参与国际分工和国际交换,使对外贸易高速发展。这一政策的目标是在建立一个既同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机制相适应,又符合国际贸易规范的对外贸易运行机制,在对外开放的基础上,建立主要利用关税措施、例外条款和保障条款等来管理和调节进口,利用产业政策引导进口的保护机制,保护国内产业、维持国内就业和保持国际收支的相对平衡。 从1978年至今,中国的对外贸易政策经历了如下几个调整、改革和创新阶段。1979—1987年是外贸政策的放权过度时期;1988—1990年是外贸政策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时期;1991—1993年是外贸企业经营机制转变时期;1994—2001年是外贸政策的进一步改革阶段;2002年至今是外贸政策的新一轮调整、改革的阶段。 这二十余年来中国实行的开放型的适度保护贸易的政策主要内容: (一)实行有条件的、动态的贸易保护手段,适度保护国内主导和支柱产业。对生产技术条件不同的工业部门,在不同的时期内,采取不同程度的保护措施。对国内有发展潜力的产业和产品,面向国内市场;对国外有发展潜力的产业和产品,面向国际市场进行竞争,实行奖励出口的措施。比如,对幼稚工业轿车产业实施贸易保护政策,同时,积极鼓励有竞争力的家电行业实施“走出去”战略积极参与国际竞争。 (二)出口不仅仅为获取进口所需要的外汇,还研究通过出口促进国民经济的技术改造和产品的结构调整,积极参与国际分工,带动国民经济良性循环和发展。 (三)进口不仅是为了满足国内市场的生产和需要,同时也积极为发展出口服务,为建立和发展面向出口产业引进技术和设备,进口原材料,很好地促进了中国出口商品生产的发展和出口商品结构的调整。 (四)较好的协调了对外贸易中的国别(地区)关系。这二十多年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扩大,中国与更多的国家和地区有了贸易上的往来。因而,相互间为了自身的利益常常发生贸易纠纷,为了更好地实现互利,中国采取了积极灵活的对外贸易政策。 二、中国对外贸易政策的现状和发展趋势 (一)从总体上看,它是从中国整个的国民经济发展的实际,即根据我国的市场经济定位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承诺,同时,结合我国在整个世界经济格局中所处的地位而制定的。它的制定和实施对国内的改革以及对外的开放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对国内的经济以及国外的经济平衡起到了积极的协调作用,使中国在更大、更宽、更高的平台上参与国际分工与合作,使中国整体的国民经济实力和对外开放水平有了新的提高和发展。 (二)根据入世的承诺和中国仍旧是发展中国家的实际,我国制定了相应的进出口商品政策。对不同的进出口商品实行不同的待遇。主要体现在关税的税率、计税价格和课税手续等方面的差异。例如,依世贸组织相关协议规定,中国关税逐步降低到发展中国家水平,到2005年,中国关税总水平将从2000年的15.6%逐步降到10%左右;逐步开放服务贸易,有步骤地允许外商进入中国电信、银行、保险、证券及分销等服务领域。 (三)由于加入WTO,中国可以在更宽领域、更高层次上与不同的国家和地区发生贸易往来。一国的贸易政策不仅仅是其经济利益的体现同时也夹杂着政治以及其他利益,因而,贸易争端和纠纷常常不断。中国可以利用WTO多边争端解决机制,获得稳定、透明、可预见的多边贸易机制的保障,公平、客观、合理地处理和解决与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在贸易与投资方面的纠纷,减少贸易摩擦,营造良好的经贸合作环境,扩大中国处理对外经贸关系的回旋余地。 因而,中国对外贸易的总政策、进出口商品政策以及国别政策上都体现出有管理的、可调节的自由贸易政策。 加入世贸组织后,我国的对外开放一方面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自入世以来,我们获得了一个相对稳定和可预见的国际经济贸易环境,国际市场空间扩大,对外贸易快速增长。 第十章 经济一体化的理论与实践 学习要点和难点:经济一体化的概念;经济一体化的基本形式和特征;关税同盟的静态收益和动态收益;现有的经济一体化组织的差异。 第一节 经济一体化及其基本形式 一、经济一体化 “一方面,两个独立的国民经济之间,如果存在贸易关系就可认为是经济一体化;另一方面,经济一体化又指各国经济之间的完全联合。这里,经济一体化既被定义为一个过程,又被定义为事物的一种状态。作为一个过程,它包含着旨在消除不同国家之间的歧视;作为事物的一种状态,它表示各国民之间不存在各种形式的歧视。” 二、经济一体化的基本形式 经济一体化的基本形式及其特征 ? 相互给予的贸易优惠 成员国之间的自由贸易 共同的对外关税 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 经济政策的协调 统一的经济政策  特 惠 关 税 区 ☆ ? ? ? ? ?  自 由 贸 易 区 ☆ ☆ ? ? ? ?  关 税 同 盟 ☆ ☆ ☆ ? ? ?  共 同 市 场 ☆ ☆ ☆ ☆ ? ?  经 济 同 盟 ☆ ☆ ☆ ☆ ☆ ?  完全经济一体化 ☆ ☆ ☆ ☆ ☆ ☆  第二节 关税同盟理论 一、关税同盟的静态收益 (一)贸易创造 贸易创造(trade creation)是指在关税同盟内部取消成员国之间的关税后,国内生产成本高的商品被成员国中生产成本低的商品所取代,来自成员国的低价进口商品替代了昂贵的国内生产的商品,成员国之间的贸易被创造出来。 (二)贸易转移 贸易转移(trade diversion)是指在关税同盟中的成员国改变其贸易方向,将与非成员国进行的贸易转向与同盟内其他成员国来进行。 二、关税同盟的动态收益和风险 参与关税同盟的各成员国,除了能获得静态收益之外,它们的经济结构和经济运行情况也会发生很大的变化。关税同盟会产生许多动态效果,如市场竞争的加剧、对技术创新的激励、对投资的激励和规模经济等。 竞争的加剧和技术创新会进一步刺激投资的增加,这对于充分利用新创造的市场是很有必要的。一些成员国也可能面临来自同盟外其他国家投资的极大增长。成员国内已存在的外资企业,为了充分利用新创造的市场,就可能会扩大投资或进行重组。此外,那些过去只是单纯依靠向盟国出口产品的外资企业,现在也会决定在盟国中建厂——正如我们在前面讨论的贸易转移效应所显示的,关税同盟成立后,非成员国的厂商毕竟是受到歧视的。 最后,关税同盟的建立形成了一个大市场之后,生产能力会得到更为充分的利用,企业也可以通过边做边学(learning by doing)积累发展所需的经验和技能,同时也可以培养出更多的熟练工人,管理上的技巧也会得到提高。在这些因素的作用下,专业化程度将更高,从而可以降低产品的生产成本。 第三节 经济一体化的实践 一、欧洲的经济一体化 (一)欧盟的历史沿革 欧洲经济一体化大事记 时 间 事 件  1950年5月9日 提出欧洲国家煤和钢的资源供应共同规划;确立了创立“欧洲联邦”的战略目标。  1951年5月 欧洲煤钢共同体(ECSC)成立。  1952年5月27日 签署《欧洲防御联盟条约》,该条约在法国未得通过。  1957年3月25日 签订了《欧洲经济共同体条约》和《欧洲原子能共同体条约》,统称为《罗马条约》。  1958年1月1日 欧洲经济共同体正式成立。  1959年1月1日 首次降低关税10%。  1962年1月30日 共同农业政策生效。  1967年7月1日 欧洲煤钢联营、欧洲经济共同体和欧洲原子能委员会合为一体。  1968年7月1日 关税同盟生效,取消了欧盟内部工业产品流通关税,制定了共同对外关税税则。  1968年7月29日 欧盟内部劳务自由流通。  1972年3月 创立“洞中之蛇”汇率制度,使各国货币浮动幅度降至2.25%。  1973年1月 丹麦、英国和爱尔兰加入欧洲经济共同体,使共同体扩为9国。  1975年2月28日 签署洛美公约,同44个非洲、加勒比和太平洋国家建立联系。  1978年4月3日 同中国签署《贸易协定》。  1978年 欧洲煤钢联营、欧洲经济共同体和欧洲原子能委员会合为欧洲共体(EC)。  1979年3月13日 埃居体系取代货币蛇型浮动体系;欧洲货币单位(埃居)成为欧洲记账单位。  1981年1月1日 希腊加入欧共体。  1986年1月1日 西班牙和葡萄牙加入欧共体。  1986年2月 签署《单一欧洲法案》。  1987年7月1日 《单一欧洲法案》生效,规定在欧洲委员会中实行投票加权的表决规则,不再实行全体一致原则。  1990年7月1日 资本流动自由化,经济货币联盟第一阶段开始实施。  1992年2月7日 签订《马斯特里赫特条约》  1993年1月1日 欧共体实现单一大市场。  1993年11月1日 《马约》正式生效,欧共体改称欧洲联盟(EU)。  1994年1月1日 经济货币联盟第二阶段开始实施;欧洲货币局建立。  1995年1月1日 奥地利、瑞典和芬兰加入欧盟。  1995年12月 确定欧洲单一货币第三阶段于1999年1月1日开始启动。货币的名称为“欧元”(EURO)。  1997年6月 签署稳定与增长公约、第二汇率机制。  1998年6月 欧洲中央银行成立。  1999年1月 欧元诞生  2000年1月15日 准备接受保加利亚、罗马尼亚、斯洛文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和马耳他等国加入欧盟。  2001年1月2日 希腊成为欧元区的第12个成员国。  2002年1月1日 欧元开始流通。  2002年12月13日 欧盟哥本哈根会议决定在2004年5月1日前,接受波兰、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拉脱维亚、斯洛文尼亚、爱沙尼亚、塞浦路斯、立陶宛和马耳他等十国为欧盟的正式成员国。  (二)欧盟东扩与欧洲一体化 欧盟的东扩计划大体上经历了3个阶段: 先期准备阶段(90年代上半期)。主要是与中东欧国家签署联系国协定(也称欧洲协定),制定入盟标准和实行先期准备战略。波兰和匈牙利于1991年,捷克、斯洛伐克、罗马尼亚、保加利亚于1993年,波罗的海三国于1995年,斯洛文尼亚于1996年分别与欧盟签署了联系国协定。联系国协定以法律形式确定了欧盟与联系国的政治经济关系,目的是使联系国逐步融入共同体中。联系国协定的目标是在2002年前实现工业品的自由贸易并为其他部门的经济合作奠定基础。 制定入盟谈判时间表阶段。1995年,马德里首脑会议提出入盟谈判应在政府间会议结束半年后开始。1996年,佛罗伦萨首脑会议认可了上述提议。在1997年6月的阿姆斯特丹会议上,首脑们指示理事会审查即将于7月推出的欧盟委员会对各申请国的意见。1997年7月欧盟委员会发表《2000年议程》。该议程分为三个部分,即共同体政策的前景、欧盟2000~2006年的财政框架以及欧盟东扩问题。在《2000年议程》中,欧盟委员会认为,依据哥本哈根标准,欧盟应首先接纳波兰、匈牙利、捷克、斯洛文尼亚、爱沙尼亚和塞浦路斯六国为成员国。1997年12月,欧盟卢森堡首脑会议批准了欧盟委员会的建议,决定首先同上述6国进行入盟谈判,而对剩下的5个国家即斯洛伐克、罗马尼亚、保加利亚、立陶宛、拉脱维亚则视其进展而定。会议还拒绝了土耳其的候选国资格。 正式入盟谈判阶段。1998年3月12日.在伦敦召开了欧洲大会,欧盟成员国以及申请加入欧盟国家的政府首脑参加了会议,土耳其拒绝与会。欧洲大会是与会者讨论共同外交和安全政策、司法和内政事务以及经济合作的一个论坛,旨在配合欧盟东扩进程。3月30日,欧盟各国外交部长和中东欧首批6国外交部长聚会布鲁塞尔,正式开始了入盟谈判进程。科素沃战争后欧盟明显加快了东扩步伐,同时决定对东扩战略进行调整。1999年12月,在欧盟赫尔辛基首脑会议上,欧盟宣布将于2000年同6个新候选国,即斯洛伐克、罗马尼亚、保加利亚、立陶宛、拉脱维亚和马耳他开始人盟谈判,同时宣布给予土耳其入盟候选国资格,但暂不与之谈判。2000年2月14日,欧盟外长理事会正式开始了同新6国的入盟谈判。2002年12月中旬,欧盟哥本哈根首脑会议决定2004年5月1日将正式接纳波兰、匈牙利、捷克、斯洛文尼亚、爱沙尼亚、塞浦路斯、斯洛伐克、立陶宛、拉脱维亚和马耳他等10个国家加入欧盟,会议还对罗马尼亚、保加利亚的入盟时间及土耳其的入盟谈判问题作了较为明确的规定。2003年4月16日欧盟雅典非正式首脑会议期间,欧盟15国与上述10个申请国签订了加入条约。 东扩是欧盟世纪之交的重大事件之一,它不仅对欧盟未来的发展将产生深远影响,也将对整个全球的政治与经济格局产生重大影响。欧共体成立之初,就已经表达了将一体化扩展到整个欧洲的愿望。《罗马条约》第一句话就是:“矢志为欧洲各国人民间日益紧密联盟奠定基础”,并“决心以共同行动消除分裂欧洲的障碍,确保其国家的经济与社会进步”。就是说,欧盟将最终成为欧洲一体化的代言人。但是,在欧盟内部,民族、国家的边界在相当长的时期内是不可能消失的;在欧盟的统一体外,还有其他利益集团的存在,外部的不平衡与不协调同样会影响内部均衡。这些都决定了东扩之后,欧盟的一体化之路不会一帆风顺。 三)欧盟对世界经济的影响及其发展前景 欧盟的建立对世界经济的发展具有深远影响。一方面,它会产生“聚集效应”,如今它不仅吸引了西欧的众多国家参与,而且吸引了许多中东欧转型国家。这从经济上来看,主要是因为我们前面介绍的关税同盟效应;从政治上看,欧盟在国际事务中的政治影响远非单个成员国所能及。另一方面,它会产生“扩散效应”。这并非要求所有国家完全与欧盟一样,而是从一体化经济学角度来说,内部不同程度和不同范围的自由贸易会取得不同程度的贸易创造、贸易转移、规模经济、投资刺激等效应。欧盟的建立对于欧洲经济发展是有利的,这可从表11-3中的数据反映出来,但对非成员国向欧盟国家的商品和劳务出口、直接或间接投资就可能产生十分不利的影响。而且,由于欧盟内部生产要素、商品的自由流动所导致的生产的调节,也会出现各个集团利益的重新分配,从而使一部分企业和个人遭受损失。但从长远来看,欧盟同非成员国之间的贸易将很可能随着其经济实力的增强而扩大,内部也会采取有利措施来调节利益的分配。可以预言,随着欧盟经济一体化和政治一体化的发展,欧盟将在经济上持续走强并在国际事务中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不断地向建立“大欧洲自由贸易区”迈进。 二、北美自由贸易区 (一)北美自由贸易区的产生过程 1989年1月1日,两国签署《加—美自由贸易协定》 (Canada-U.S. Free Trade Agreement)。1990年,墨西哥正式提出就北美自由贸易协定举行谈判。在经过了连续14个月的紧张谈判,美、加、墨三国外贸部长终于在1992年8月12日达成了《北美洲自由贸易协定》。1994年1月1日起,把美、加、墨三国经济更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区域性经济一体化组织终于正式诞生了。 (二)《北美自由贸易协定》的内容 (1)降低与取消关税。(2)开放金融保险市场。(3)放宽对外国投资的限制。(4)公平招标。(5)保护知识产权。 (三) 对北美自由贸易区的评价 首先,北美自由贸易区增进了地区合作,最突出的表现就是缓解了1994年底爆发的墨西哥金融危机。其次,北美自由贸易区促进了三国贸易投资的扩大。随着各成员国关税和非关税壁垒的逐步取消,自由贸易区内的规模日益扩大,区内贸易占各成员国总贸易的比重均有所提高。最后,北美自由贸易区促进了三国农业政策的调整。 三、亚太经合组织 亚太经合组织(Asia-Pacific Economic Cooperation,APEC)已拥有21个成员国,包括:中国、日本、韩国、中国台北、中国香港、泰国、越南、文莱、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新加坡、菲律宾、澳大利亚、新西兰、巴布亚新几内亚、美国、加拿大、墨西哥、俄罗斯、智利、秘鲁。从规模上看,它是全球最大的区域性经济一体化组织。 (一)亚太经济合作组织的产生和发展 (1)探索阶段(1989~1992年)。它是APEC寻找自身发展方向、道路和方式的阶段。在这一阶段里,除了APEC成立大会外,还包括1990年11月新加坡举行的第二届部长级会议、1991年11月汉城举行的第三届部长级会议和1992年11月曼谷举行的第四届部长级会议。(2)发展阶段(1993~1996年)。在这一阶段里,APEC成员数不断增加,先后接纳墨西哥、巴布亚新几内亚和智利为新成员,使APEC成员由15国增至18国; APEC朝着机制化方向迅速发展,拥有了秘书处、委员会、工作小组、专家组及各种专业部长会议、部长级会议和领导人非正式会议;APEC的行动计划获得通过,并已得到了实施。(3)调整阶段(1997~至今)。亚洲金融危机的爆发引发了APEC内部的各种矛盾,原有的一些内在缺陷暴露了出来,贸易投资自由化陷于停滞,经济和技术合作也缺乏实质性的行动。由于成员国在许多重大问题上的分歧难以化解,APEC内部的离心倾向加剧,各国对APEC的功效开始有所质疑。面对这些新情况,APEC就只能不断的进行调整,以保证组织能够正常运行。 (二)对亚太经济合作组织的评价 亚太经济合作组织自成立以来,已走过了近15年的历程。经过各成员国的共同努力,APEC取得较大发展,特别是最近几年更是进展神速,且较为顺利。它在促进成员方贸易投资自由化和经济合作方面,尤其是实施单边行动计划方面取得了较大成绩,使得各成员方在区域内的贸易依存度日益增大。 然而,由于亚太经济合作组织所固有的特点:成员庞杂、具有复合型结构特征、具有非机制性和非约束性的运行特征等,使得亚太经济合作组织的作用的发挥受到了限制。首先,在迄今为止的世界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中,APEC可谓是成员最多的,但其成员的经济发展水平却存在极大差异。其次,APEC无固定的组织机构,自身的运行主要靠会议和协商,沿用世贸组织规则,缺乏制度基础;APEC强调非约束性,任何贸易投资自由化和经济技术合作计划的提出都来自于各个成员国的自愿,这些计划的实施也依靠各个成员国的自愿行动。最后,APEC具有“大组织中有小组织”的复合型结构。一般而言,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都是单一的组织结构,在一个统一的组织下面就再没有次级组织。但由于文化、宗教、民族等的多样性,价值观或意识形态不同的政治制度的差别,APEC下面还存在由若干成员组成的“小集团”,即次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主要有:东盟自由贸易区、北美自由贸易区和澳新自由贸易区等,以及正在实现中的“10+1”(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10+3”(中日韩与东盟自由贸易区)和未来可能形成的东亚自由贸易区等。 四、东盟与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 (一)东盟 东南亚国家联盟,简称东盟(Association of Southeast Asian Nations,ASEAN),其前身是马来西亚、菲律宾和泰国于1961年月31日在曼谷成立的东南亚联盟。1967年8月,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和泰国的外交部长在曼谷举行会议,正式宣布成立了东南亚国家联盟,从而取代原先的东南亚联盟,并由以前的军事结盟转向经济合作。这样,东南亚国家联盟就转变成为了一个次区域性的经济合作组织。之后,文莱(1984年)、越南(1995年)、老挝和缅甸(1997年)、柬埔寨(1999年)先后加入东盟。目前,东盟成员国包括:菲律宾、马来西亚、泰国、新加坡、文莱、印度尼西亚、越南、缅甸、老挝和柬埔寨等10国。 (二)东盟自由贸易区 2003年10月,在印度尼西亚的巴厘岛举行的东盟和中、日、韩领导人会议上,东盟发表了具有历史性意义的《巴厘宣言》,宣言声明:10个成员国决心在2020年建立东盟经济共同体,到那时,东盟将不仅是一个单一市场及生产基地,货物、服务、投资和资金将在此区域内自由流动,而且在政治、经济和安全等各个领域也进行了统合。与此同时,中、日、韩三国领导人签署了《中日韩推进三方合作联合宣言》,确立了推动东北亚经济合作的基本框架。中国正式加入《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向建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迈出了重要的一步。 (三)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 面对世界范围内风起云涌的区域一体化浪潮,东亚各国开始奋起直追。其中最为世人瞩目的举动,就是在2001年末东盟—中国峰会上所宣布的10年内建成“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 (China-ASEAN Free Trade Agreement,CAFTA)。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构想首先是在2000年新加坡举行的第四次中国与东盟领导人会议上被提出的。2001年3月,双方正式成立联合专家小组,对自由贸易区的可行性、经济效应及中国入世的影响进行了研究。专家小组认为:中国和东盟的贸易结构具有很强的互补性,而双方的贸易额占各自对外贸易额的比重都较小,表明双方之间的贸易潜力很大;如果成立自由贸易区的话,则会产生较大的贸易创造效应,使双方受益。此后,双方进行了一系列的磋商,在2001年11月文莱举行的第五次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上,双方正式达成了在10年内建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协议。紧接着,双方于2002年11月4日在柬埔寨首都金边签署《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确定了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基本构架。根据该协议,自由贸易区将包括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和经济合作等内容,其中关于货物贸易的谈判将从2003年初开始,2004年6月30日前结束;关于服务贸易和投资的谈判将从2003年开始,并将尽快结束;在经济合作上,双方商定将以农业、信息通讯技术、人力资源开发、投资促进和湄公河流域开发为重点,并逐步向其他领域扩展。在此基础上,2003年10月1日起,中国和泰国开始执行蔬菜和水果零关税协议。另外,从2004年1月1日起,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总体框架下的“早期收获”方案开始实施,谷物、乳品、蛋、饮料等产品将率先降低关税;从2005年1月1日起,包括钢材、机械配件、棉织品、肥料、化工品等将开始降低关税。 问题: (1)双方的贸易结构过度依赖外部市场。 (2)东盟缺乏强有力的统一领导。 (3)东盟成员国发展水平差异较大。 第十一章 国际贸易与发展中国家 学习要点和难点:掌握贸易与发展的关系,重点掌握发展中国家的三种贸易战略及各自的利弊。 第一节 国际贸易在经济发展中的地位 一、“发动机”还是“侍女” 亚当·斯密。国际贸易可以为一国的剩余产品找到出路,为过剩的生产能力提供一个更广阔的市场。李嘉图从贸易对一国利润率的影响来说明贸易与经济增长的关系;约翰·穆勒则进一步指出,对外贸易不仅可以使一国更有效地利用世界的生产力,还能扩大生产分工和推动技术进步;马歇尔认为,“巨大的贸易额一向是工业高度发达的表现,”反映了一国的力量和繁荣。罗伯特逊(D. H. Robertson)对上述思想加以概括,提出“对外贸易是经济增长的发动机”这一命题。 普雷维什(R. Prebisch)认为,国际贸易非但不是经济增长的“发动机”,反而是发展中国家经济不发达的重要原因,并提出了进口替代的发展战略。另一位发展经济学家刘易斯(W. A. Lewis)强调,贸易的“发动机”作用要予以保留,但更重要的是要推动发展中国家之间的贸易。克拉维斯(Irwin B. Kravis)则彻底否定了“发动机”学说,认为19世纪以来经济取得成功的国家都不是以出口导向型增长为特征的,而经济发展不成功的国家,在19世纪倒有过相当大的出口增长。他认为国际贸易不是经济发展的发动机,而仅仅是经济发展的“侍女”,国际贸易伴随着经济发展而出现。 二、国际贸易给发展中国家带来的利益 1.静态收益。 2.要素供给。 3.规模经济。 4.剩余资源。 5.经济刺激。 6.结构效应。 三、发展中国家在国际贸易中的不利地位 发展中国家的出口商品主要是原材料、农产品等初级产品。需求的收入弹性小。 国际贸易商品结构的不合理使发展中国家对发达国家的依附性在不断增强。另一方面,发展中国家出口的初级产品的价格和发达国家出口的工业制成品的价格相比,一直存在相对下降的趋势。因此发展中国家的贸易条件持续地恶化。这种现象被称为“普雷维什—辛格假说”(Prebisch-Singer Hypothesis)。 第二节 发展中国家的对外贸易战略 一、初级产品出口战略 “剩余的出路”(vent for surplus)。在现有生产要素得到更充分利用的同时,天赋要素也会扩大。初级产品潜在市场的扩展可以吸引外国投资的增加,也将扩大国内的储蓄和熟练劳动力的供给。这种天赋要素的扩大相当于发展中国家的生产可能性曲线向外移动。 扩大初级产品出口还会带来一些连锁影响。 弊端 首先,发达国家对初级产品的需求增长缓慢。 其次,以初级产品出口为主的国家面临着贸易条件恶化的不利局面。 第三,初级产品出口获得的收入是不稳定的。 最后,初级产品出口带来的连锁影响是很微弱的。 二、进口替代战略 所谓进口替代,就是通过限制产品的进口,鼓励本国发展自己的产业,从而实现工业化。 三大支柱:保护性关税、进口配额和币值高估。 这种战略在现实中收到了一定的成效。它极大地促进了发展中国家民族工业的建立和发展,加快了这些国家的工业化步伐,减少了对发达国家的依赖,维护了发展中国家的独立自主。今天的所谓“新兴工业化国家”大多是在进口替代战略的保护下发展起来的。 弊端: 首先,该战略使发展中国家官僚机构过于臃肿,效率低下,腐败现象非常普遍。 其次,进口替代战略加深了发展中国家的市场扭曲。。 第三,进口替代战略往往会导致发展中国家出现严重的外汇短缺危机。 最后,进口替代战略对国内产业的保护时间如果过长,在缺乏竞争的情况下,会导致生产成本提高和生产效率下降。此外,该战略需要从发达国家进口先进的设备和大量中间产品,因此发展中国家并未因为进口替代战略而摆脱对发达国家的依赖。 三、出口导向战略 实施出口导向战略要在以下诸方面创造有利于出口的条件: 1.汇率。要鼓励出口,就需要发展中国家不断地、周期性地使本币贬值。这种贬值不仅是为了实现平衡的、市场出清状态的汇率,而且也是为了让货币价值与国内上升的产品价格和成本相适应。但是,采取货币贬值措施必须考虑进出口的需求弹性问题。只要在进出口需求弹性之和大于1时,贬值才会有利于出口。这就是“马歇尔—勒纳条件”。 2.补贴。政府在推行出口导向战略的过程中有必要对某些出口产品提供补贴。可供政府采用的补贴措施很多,主要有直接现金补贴、免税、出口退税、降低利率等。通过补贴,诱使生产者在扩大出口能力方面进行投资。 3.开放。要使本国的生产者进入国际市场,本国也应当部分或者全部开放国内市场,使国外的生产者有利可图。这就意味着政府要降低关税、减少数量限制。 4.政府扶持。政府要帮助弱小的出口商寻找海外市场,向企业提供市场信息,将基础设施的建设放在优先地位,消除政府自己设置的某些障碍等。 出口导向战略的实施过程中有三个较明显的层次:第一层次类似于前面讨论过的初级产品出口;第二层次是发展初级加工产品和一般消费品生产,这些产品一般都属于劳动密集型产品,国外需求弹性较大,因而在发展初期容易起步;第三层次是发展深加工产品和高档耐用消费品这些资本密集型或者技术密集型的产品。 出口导向战略应该说是以进口替代战略为基础,因为正是进口替代战略下的保护措施使发展中国家具备了一定的工业基础,才有可能发展外向型产业。巴西、阿根廷、亚洲“四小龙”等成功的经济正是在出口导向战略的推动下实现了工业化。但是,这一战略也有它的弊端: 首先,这一战略受到外部环境的制约。 其次,如果出口产业严重依赖补贴等政府资助,会造成生产效率低下,实际换汇成本高昂。 第三,如果过于强调出口行业的发展,往往会导致其他产业所需的资源流向出口行业,使其他产业投入不足,导致经济结构失衡。 第四,如果出口产品的市场单一的话,就会使发展中国家对国外的依赖加强。一旦国际市场出现大的波动,就可能对发展中国家经济造成很大的破坏。 最后,由进口替代战略向出口导向战略转变,可能要付出政治上的代价。 *第三节 小型开放经济的国际贸易 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在很多方面都有明显的区别。比如,发展中国家国内存在着大量与国际贸易无关的“非贸易品”(non-traded goods)。尽管发达国家国内也有这种非贸易品,但由于其比重小,因此传统国际贸易模型不考虑这个因素。发展中国家不一样,非贸易品在国民经济中占的比重很大。另外,发展中国家虽然大多是开放经济,但它们的贸易量很小,也就是说不能决定或者影响出口商品的国际市场价格。这样的发展中国家我们称之为“小型开放经济”(small open economies)。 一、考虑非贸易品的国际贸易模型 小型开放经济的贸易均衡是由可贸易品的国内生产与需求来确定的。如果本国的生产已经能够满足需求,则不会存在国际贸易。 二、相对价格变化对可贸易品和非贸易品的影响 如果可贸易品与非贸易品的相对价格因为某些原因而发生了变化,那么原来的均衡就会被打破。这种变化表现在两方面:贸易平衡会发生变化,非贸易品市场均衡会发生变化。 (二)相对价格变化对非贸易品市场均衡的影响 汇率调整虽然可能消除贸易逆差,实现贸易平衡,但我们也看到,当因汇率调整而使相对价格发生变化后,国内对非贸易品的需求会比汇率调整之前大。也就是说,实现贸易平衡的同时,国内非贸易品市场的不平衡越发严重了。小型开放经济中的政府不应该牺牲国内平衡而实现国际平衡,因此必须对国内非贸易品市场的不平衡进行调整。 小型开放经济的贸易模型为我们提供了研究发展中国家国际贸易的另一条思路,那就是必须考虑二元结构下国际贸易与国内经济均衡的关系。这种思路在传统的国际贸易理论中是不多见的。此外,这一模型提出的国际收支与汇率的关系,国际收支与国内经济平衡的关系等问题,都值得发展中国家深思。 ? 第十二章 世界贸易组织(WTO) 学习要点和难点:掌握世界贸易组织的主要职能和规则及宗旨;掌握世界贸易组织的运行机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熟悉包括我国在内的世界贸易组织成员的权利和义务;研讨我国怎样在世界贸易组织规则完善过程中发挥作用并运用其规则保障我国企业和公民权益等重大问题。 第一节 从关贸总协定到世界贸易组织 世界贸易组织(World Trade Organization , WTO)成立于1995年1月1日,其前身是关税与贸易总协定(General Agreement on Tariff and Trade, GATT)。与世界银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一起,成为世界经济发展的三大支柱。 “布雷顿森林会议”。 联合国经社理事会于1946年2月通过了关于召开世界贸易和就业会议的决议并成立了筹备委员会,该筹备委员会于1946年10月和1947年4月两次举行会议,审议并通过了由美国提出的国际贸易组织宪章草案。1947年11月至1948年3月,联合国世界贸易与就业会议在哈瓦那举行,会议讨论并通过了《国际贸易组织宪章(草案)》(即《哈瓦那宪章》。1947年10月30日,关贸总协定的23个发起国在日内瓦签订了一项“临时适用议定书”,决定在国际贸易组织正式成立之前作为一种临时性的安排,关贸总协定从1948年1月1日起开始临时适用,所有成员国在国际贸易中需遵守关贸总协定的原则和规则。关贸总协定的23个发起国即最早的缔约国是:澳大利亚、比利时、巴西、缅甸、加拿大、锡兰、中国、智利、古巴、捷克斯洛伐克、法国、印度、黎巴嫩、卢森堡、荷兰、新西兰、挪威、巴基斯坦、南罗得西亚、叙利亚、南非、英国和美国。 第二节 世界贸易组织的职能、规则及宗旨 世界贸易组织的主要职能是: 一、建立和逐步完善各类多边贸易协定。在执行这一职能过程中,世界贸易组织继承了关贸总协定所形成的基本原则和规则,建立并逐步完善各类多边贸易协定,并使这些协定更具有约束力。例如,根据乌拉圭回合的决议,所有世界贸易组织的成员都必须以“一揽子方式”参加乌拉圭回合的决议,而不是象东京回合那样,可以自由选择参加。 二、监督实施各类多边贸易协定。世界贸易组织在现阶段全面监督实施乌拉圭回合达成的45个协议,包括经修改补充的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简称1994年关贸总协定)和在东京回合达成经乌拉圭回合修改的海关估价协议、补贴和反补贴税协议、进口许可证协议、贸易的技术壁垒协议、反倾销守则以及航空器贸易协议、国际奶制品协议和牛肉协议。 三、帮助成员国解决贸易争端。在解决贸易争端方面,世界贸易组织将通过建立一套较为有效较为完善的机制,采取必要的法律措施,在组织有关方面进行磋商的基础上,公正地作出裁决并严格监督裁决的实施。 四、对成员国的贸易政策定期进行审议。乌拉圭回合关于建立世界贸易组织的决议规定,世界贸易组织将对所有成员国的贸易政策定期进行审议,其中,贸易额在世界排名前4名的成员,每两年审议一次,排名第5至20名的成员,每4年审议一次,第20名以后的,每6年审议一次。这一贸易政策审议制度,有利于加强世界贸易组织的权威性,有利于提高各成员贸易政策的透明度,有利于尽可能减少贸易政策对国际贸易的阻碍。 五、继续作为国际贸易的信息、咨询和培训中心。关贸总协定于1965年创办了国际贸易中心,从1967年起改为与联合国贸易与发展委员会合办。国际贸易中心主要负责国际贸易的统计、信息的收集整理,提供咨询服务,培训外贸人才等等。国际贸易中心定期出版物为《国际贸易》(International Trade)。世界贸易组织成立后,继续作为国际贸易的信息、咨询和培训中心,为成员提供信息、咨询和培训服务。 世界贸易组织的规则有很多,有些规则是非常具体的规则,但其最基本的规则大致可归纳为以下八个方面: 一、最惠国待遇规则 简而言之,最惠国待遇规则是指:一个成员现在或将来所给予任何第三国的一切利益、优待、特权或豁免,也应同样地无条件地给予所有其他成员。 二、国民待遇规则 世界贸易组织成员的“内地税和其他内地费用,影响产品的国内销售、兜售、购买、运输、分配或使用的全部法令、条例和规定,以及对产品的混合、加工或使用须符合特定数量或比例要求的国内数量限制条例,在对进口产品或国产品实施时,不应用来对国内生产提供保护。” 三、关税减让与关税保护规则 通过谈判,实施平等互利的关税减让;经过谈判所形成的关税减让表,任何成员不得单方面修改,必须按照一定程序,在有关成员之间进行磋商并达成一致意见之后,才能作出修改,这就是关税减让规则。 四、取消数量限制规则 世界贸易组织规定,任何成员在国际贸易中除征税或征收其他费用以外,不得设立或维持配额、进出口许可证或其他数量限制措施以限制或禁止其他成员的产品的输入,或限制向其他成员输出或销售出口产品。 五、透明度规则 世界贸易组织规定,各成员有效实施的关于贸易和投资等的法令、条例与司法判例及行政决定,都应迅速公布,以使各国政府及贸易商熟悉它们。一成员国政府或政府机构与另一成员国政府与政府机构之间缔结的影响国际贸易政策的现行协定,也必须公布。 六、促进公平贸易规则 公平贸易规则主要体现在反对倾销和出口补贴等方面。世界贸易组织对倾销、反倾销、补贴、反补贴都作出了祥细的界定,其中,规定各成员不得搞非法补贴和倾销,但特别强调成员不得利用反倾销、反补贴措施阻碍国际贸易的正常开展。 七、例外、豁免和紧急保障规则 成员在国际贸易中如因意外情况或因承担世界贸易组织的义务(包括关税减让在内)而产生的影响,使某一产品输入到这一成员国领土的数量大为增加,对这一领土内相同产品或它直接竞争产品的国内生产者造成重大的损害或产生重大的威胁时,这一成员国在防止或纠正这种损害所必需的程度和时间内,可以对上述产品全部或部分地暂停实施其所承担的义务,但是,在采取行动以前,应尽可能提前书面通知世界贸易组织。在实施所有的例外、豁免和紧急保障措施时,成员必需遵循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规则,不得对不同的国家和地区,对本国公民、企业与外国的公民、企业实行差别对待。 八、对发展中国家实行特殊优惠待遇的规则 发展中国家可以比发达国家保持更高的关税税率,可以在关税减让和非关税壁垒的取消等方面有更长的过渡期等等。但是,发展中国家在实施过程中,必须遵守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规则,按照一定程序实施,并尽可能与有关成员进行协商,以减少对国际贸易的阻碍。同时,要求发达国家对来自发展中国家的产品给予普遍的、无歧视的、非互惠的优惠关税待遇即普惠制待遇。 宗旨:“本协定各参加方,认识到在处理它们在贸易和经济领域的关系时,应以提高生活水平、保证充分就业、保证实际收入和有效需求的大幅稳定增长以及扩大货物和服务的生产和贸易为目的,同时应依照可持续发展的目标,考虑对世界资源的最佳利用,寻求既保护和维护环境,又以与它们各自在不同经济发展水平的需要和关注相一致的方式,加强为此采取的措施。” 第三节 世界贸易组织的主要机构及运行机制 一、世界贸易组织的决策机制 世界贸易组织的最高权力机构为部长级会议,由各成员国代表组成,每两年至少开会一次,对世界贸易组织的主要事务包括对多边贸易协定的制定、修改和实施行使决策权。在部长级会议闭会期间,由总理事会执行其职能,总理事会由所有成员国代表组成。世界贸易组织的日常工作机构为秘书处,由部长级会议任命一名总干事担任秘书长,再由总干事按一定规则任命秘书处的工作人员。世界贸易组织力求以一致同意的方式做出决策。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即以每一成员一票的方法投票表决,根据不同决策内容,以规定的多数票如四分之三或三分之二的多数票表决通过。 二、政策审议机制 贯穿于世界贸易组织全部工作中的一项非常重要的活动就是监督各成员国的贸易政策。这项工作的中心就是贸易政策审议机制。贸易政策审议机制的目标是:通过定期的评估,对各成员国贸易政策及其对世界贸易体制的影响作出客观评价,提高贸易政策与措施的透明度,加强公众和政府对贸易政策的监督,通过政策审议,促进各成员国更严格地遵守世界贸易组织的规则和纪律,履行各自承诺的义务。审议由与总理事会平行的“贸易政策审议机构”负责。该机构根据各成员国政府提供审议的政策声明和世界贸易组织秘书处独立准备的详细报告,按照该机构的程序进行审议,并将结果公布于众。 三、贸易争端解决机制 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构负责处理成员之间发生的贸易争端,目前其职权范围为帮助成员解决乌拉圭回合最后文件所包括的所有协议而产生的争端。争端解决机构有权成立专家组,采纳专家组意见按解决争端的程序作出裁决。世界贸易组织的《争端解决规则和程序谅解》文件指出,“世界贸易组织的争端解决机制对于保证多边贸易体制的可预见性和安全性来说是至关重要的因素”。世界贸易组织的各成员承诺在发现有违反贸易规则的行为时,不采取单边行动,而是通过多边寻求解决办法,遵守规则及由贸易争端解决机构所作出的裁决。 第四节 世界贸易组织成员的义务和权利 一、参加世界贸易组织的决策,遵守世界贸易组织的各项规则,并可利用争端解决机制解决贸易争端。 二、给予其他成员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同时,享有其他成员所给予的同等待遇。 三、削减关税也享有其他成员消减关税的待遇。 四、逐步取消非关税措施,也享有其他成员取消非关税壁垒的待遇。 五、取消被禁止的出口补贴,也享有其他成员取消补贴的利得。 六、开放服务业市场,也享有其他成员开放市场的待遇。 七、保护知识产权,也享有其他成员保护知识产权的待遇。 八、完善外资政策,也享有其他成员优惠的外资待遇。 九、提高经贸政策的透明度,也享有了解其他成员经贸政策的权利。 十、发展中国家可以享受“普惠制”待遇及其他给予发展中国家的特殊优惠待遇。 第五节 中国与世界贸易组织 一、中国与关贸总协定和世界贸易组织的关系 1949年4~10月,中国政府派代表参加了在法国安纳西举行的第二轮多边贸易谈判。 1949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1950年台湾当局宣布退出关贸总协定。1965年,台湾以观察员身份参加总协定的活动。 197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的合法席位得到恢复,总协定取消了台湾的观察员资格。 1980年,中国政府恢复与总协定的接触,派员参加了总协定举办的培训班。 1981年,中国政府派代表列席了关贸总协定纺织品委员会组织的第三次国际纺织品贸易协议谈判。 1982年,中国政府派出代表团以观察员身份列席关贸总协定第38届缔约方全体大会。同年,中国政府确定了重返关贸总协定三原则:(1)以恢复方式加入而非重新加入;(2) 以关税减让方式而不是以承担进口义务方式加入;(3) 以发展中国家地位享受相应的待遇并承担与我国经贸水平相适应的义务。 1984年,中国政府正式签署国际纺织品协议并成为总协定纺织品贸易委员会成员。 1986年7月,中国政府向关贸总协定正式提出了关于恢复在关贸总协定缔约国地位的申请,申请中阐明了中国重返关贸总协定的三原则。 1986年9月,中国政府代表团列席了在乌拉圭举行的总协定部长级会议,全面参加了“乌拉圭回合”谈判。 1987年2月,中国政府向总协定递交了《中国对外贸易制度备忘录》,由总协定秘书处将该备忘录提交各缔约方。 1987年6月,关贸总协定“中国缔约方地位工作组”成立,负责审议中国恢复缔约方地位的有关问题及起草中国复关的议定书。此后,中国政府派代表团多次参加总协定中国工作组召开的会议,对有关中国外贸制度等问题进行口头的或书面的答疑,并向各缔约国发出进行关税减让谈判的邀请,同一些国家进行了双边磋商。 1989年,中国复关问题被搁置,一些发达国家对中国实施了经济制裁。 1991年10月,中国政府向关贸总协定提交了一份补充备忘录,关于中国复关问题的谈判继续进行。 1992年2月起,中国复关的工作已进入起草议定书和进行关税、非关税减让谈判的实质性阶段。 1995年7月起,中国成为世界贸易组织观察员。 2001年11月,在世界贸易组织举行的部长级会议即多哈会议上,各成员一致同意接纳中国为世界贸易组织成员。 二、中国作为世界贸易组织成员的权利和义务 对中国来说,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有利也有弊,但从总体上看,利大与弊。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后,中国有权参与拟定国际贸易的指导原则和规则,参与多边贸易协定条款的修订及其他决策;有权享受世界贸易组织所赋予的各种待遇,特别是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以及给予发展中国家的特别优惠待遇;有权通过世界贸易组织的有关机构解决贸易争端,维护我国的经济贸易权益不受损害;有权获得世界贸易组织对我国经贸人才进行培训,并取得国际贸易信息和咨询服务。当然,权利与义务是对等的,我国作为世界贸易组织的成员,必须全面执行世界贸易组织的原则和规则,承担规定的各项义务,如给予其他成员以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承担关税减让义务,提供我国经济贸易的法律法规和统计资料,如果调整经贸法规或政策影响其他成员的利益,必须事先与有关国家协商,以及定期交纳会费,等等。 三、一国四席:香港、澳门、台湾与世界贸易组织 1995年世界贸易组织成立,香港特别行政区即以“中国香港”的名义在1997年成为世界贸易组织的正式成员。 自1999年12月20日起,澳门特别行政区将以“中国澳门”的名义继续被视为总协定的一个缔约方。1995年世界贸易组织成立,澳门特别行政区即以“中国澳门”的名义在1999年成为世界贸易组织的正式成员。 台湾在2001年11月举行的世界贸易组织多哈会议上,以“中国台湾、澎湖、金门、马祖独立关税区”的名义成为世界贸易组织正式成员。 第六节 世界贸易组织的发展与多哈回合谈判 一、实施乌拉圭回合协定 世界贸易组织在实施乌拉圭回合协定方面,举行了对若干协定的补充协议的谈判,以便使各项协定能得到贯彻实施。例如,在农产品和服务贸易两个关键领域,通过谈判已达成几个重要的协议:1995年7月28日签署了自然人流动协议;1997年2月15日由69个成员达成基础电信服务协议,并于1998年2月15日生效;1997年3月26日由43个成员达成减让信息技术产品关税协议;1997年12月12日由70个成员达成一项多边金融协议,同意开放各自的金融服务业,这一协议包括95%以上的有关银行、保险、证券和金融信息等方面的内容,于1999年3月1日生效。 二、加强与其他国际组织的合作 世界贸易组织成立以后,加强了与其他国际组织的合作。例如,1997年10月,世界贸易组织同联合国贸易与发展会议、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一起举行了高层会议,探讨帮助解决最不发达国家的市场准入、与贸易有关的技术援助、训练和智力建设等问题,以促进最不发达国家的贸易发展。 三、举行部长级会议 1996年12月,世界贸易组织在新加坡召开了首届部长级会议。 1999年11月底,在美国的西雅图举行了世界贸易组织第三届部长级会议。 2001年11月,在卡塔尔首都多哈举行了世界贸易组织第四次部长级会议,并启动了新一轮多边贸易谈判,这次谈判简称“多哈回合”。 2003年9月,世界贸易组织第五届部长级会议在墨西哥小城坎昆举行。 2005年12月,在香港举行部长级会议。 四、多哈回合谈判 由多哈部长级会议发起的新一轮多边贸易谈判主要围绕8个领域展开,即农业、非农产品市场准入、服务、知识产权、规则、争端解决、贸易与环境以及贸易和发展问题。其中,农业谈判包括出口竞争、国内支持和市场准入三个方面;非农产品市场准入谈判主要涉及关税和非关税壁垒;服务贸易谈判涉及服务贸易评估、自主开放措施的奖励模式、《服务贸易总协定》规则、有关国内规章管理的多边纪律、最不发达国家特殊待遇模式及市场准入等;知识产权谈判包括公共健康、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与生物多样性公约的关系以及地理标识保护等问题;规则谈判主要涉及反倾销、补贴与反补贴和区域贸易协定等有关现有协定条款的澄清和改善;争端解决谈判主要涉及对《关于争端解决规则与程序的谅解》的改进和澄清;贸易与环境问题谈判包括现有世贸组织规则与多边环境协定的关系、多边环境协定秘书处与世贸组织相关机构信息交流以及减少并取消环境产品和服务的关税及非关税措施三个方面;贸易与发展问题主要包括对现有世界贸易组织协议特殊和差别待遇条款的审议和改进,以使其更加准确、有效和具有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