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一、“三废”污染防治原则
1、按国务院有关文件和当地环保部门的要求,新建、扩建和改建项目必须执行“三同时”政策,即“三废”治理措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运行。因此,要求厂方在本次技改过程中落实环保资金和措施,抓紧时间解决此项问题。
2、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当地环保部门的要求和引水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该厂必须执行《综合污水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一级标准。
3、严格贯彻污染预防原则,积极采取适用的清洁生产措施,从源头削减污染物的产生,以减少对人类和环境的风险性。
二、建设期污染防治对策
1、生态保护措施
该项目施工所产生的生态环境问题主要包括挤占农田,改变土地利用方式,水土流失等方面。造成施工期内地表裸露,农作物及植物破坏,沿程堆存的土方若不及时回填,易造成两侧土壤剖面结构破坏,及遇降水造成水土流失,并影响附近水体环境和自然环境
要解决项目可能带来的上述生态环境问题,应加快建设步伐,尽量缩短建设施工期。在管线施工中,应采取完工一段,恢复一段的方式,及时使土方回填并恢复植被,弃土要妥善处置、综合利用、减少农田的挤占,防止水土流失,保护水源工程及沿线的生态环境和自然景观。
2、大气污染防治对策
该项目建设期间,在管沟开挖,土方回填、堆存、运输,材料运输、装卸,构筑物砌建,及施工爆破等过程中均有扬尘产生,在天气干燥时有风时尤为严重。由于该项目管道铺设距离长,管径大,共产生的数万方土方量,除大部分回填外,尚有部分土方将成弃土,这些土方的迁移运输量将是相当大的,加上水泥、管材等材料的运输,车辆行驶引起的道路扬尘是本项目建设期的主要大气污染源。
对此,可在施工场地、运输通道采取洒水抑尘措施,每天洒水4-5次,即可减少扬尘70%左右。对于土方应及时回填,并尽可能回复植被,易起尘的建材如石灰、水泥等应尽可能堆存在室内,妥善管理,防治扬尘的产生。
3、噪声污染防治对策
该项目建设期噪声环境影响较大的主要是城区内的管网施工过程中各种设备、机械工作噪声,为此,应尽可能缩短施工期,合理安排白天作业时序,严格控制夜间作业,若需在夜间作业的,应报当地环保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并告示居民,尽量减少施工噪声对城区居民生活的影响,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和保养,保证其良好的工作状态,以降低噪声源强。
4、其它
(1)对于施工人员集中点产生的生活污水如粪便、食堂、洗涤下水等可设置临时化粪池作处理后排入附近农田作灌溉用水,严禁未经处理直接排入附近水体。
(2)对于施工期产生建筑垃圾、弃土等固体废弃物,应尽可能回填利用,或作制砖原料;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应及时收集,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严禁随意倾倒。
三、营运期污染防治对策
1、废水治理措施
(1) 滤池反冲洗水和沉淀池排水排入澄清池(废水池),经该小废水池沉淀处理,其中上清液可以回用作为反冲洗水,其余达标后再排放。沉淀污泥同沉淀池中排出的污泥全并在一起进行处理。沉淀池污泥的处理,建议对沉淀污泥收集后,先进行浓缩处理,然后采用压滤机进行干化处理,干污泥可作为制砖材料。这样该水厂就可以减少生产污水的排放。具体工艺见图10-1。
(2) 本项目污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一级排放标准,因此必须对生活污水进行处理,达标后排放,具体工艺可见图10-2。
2、氯气风险评价及控制措施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使用的氯气属于有毒有害物质,该物质在运输、使用、贮存过程中存在一定的事故风险隐患。
(1)危害的识别
由于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涉及的氯气为有毒有害物质,而且设备的管道、弯曲连接、过滤器、阀门、压力容器、泵、贮存罐、运输容器等均有可能产生氯气的释放与泄漏,导致毒害,因此应该进行环境风险定性分析。
该项目事故风险类型为:毒物泄漏、恶臭刺激。
(2)氯气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环境影响分析表明,事故性排放将给周围环境带来严重不利影响。
为使环境风险减小到最低限度,必须加强劳动、安全、卫生、和环境的管理。可以从人、物、环境和管理四个方面寻找影响事故的原因(见图10-3),制定完备、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尽可能降低本项目环境风险事故发生的概率,减少事故的损失和危害。
a. 运输过程中的事故防范措施
液氯属危险物品,在运输过程中应特别小心谨慎、确保安全。装运应做到定人、定车,如在运输过程中发现泄露,应积极主动采取措施处理,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在切断漏源后应将情况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报告,如处理不了,应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请求支援。
b. 使用过程中的安全防范措施
应加强加氯系统的设备定期检查,检查输氯管道、阀门和垫片等,定期进行检漏试验,防止设备的破损老化引起的泄漏。加强对操作人员的培训,提高操作技能,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安装液氯钢瓶时,瓶上两个阀门的联线应垂直于地面,上为氯气阀,下为液氯阀,向蒸发器输出液氯的管道与下面的阀门联接。在多个氯瓶集中供氯时,要保持每个氯瓶温度相同,避免高温容器的气体进入低
温容器而导致局增压,蒸发器的电气元件和管路附件质量要求高,因此应定期检修和提高管理水平。
加氯车间应配制漏氯报警装置、抢修用品箱及防毒面具(包括2~3套自带氧的防毒面具)等,配备机械强制通风设备和氯气喷淋处理装置,以保证事故发生后及时报警、抢修、通风及氯气的处理。
此外,自来水厂在总体布局上应把加氯间的位置尽可能安排在离厂内行政区、生活区和厂外居民点的卫生防护距离以远的地方,以降低氯气泄漏对厂内职工和其它人群可能造成的危害。
c. 事故性排放的应急处理。
液氯储库的液氯储量应合理,加氯系统需设置强制通风装置(换气量在12次/小时以上),排气口应设置于低位。
应对加氯车间操作管理人员进行事故性排放应急处理的培训,定期检修应急设备,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一旦事故发生及时疏散人员,启动机械通风设备和氯气喷淋处理系统,使车间内的含氯气体经通风后进入喷淋处理系统后排放,喷淋水应进行单独处理,经中和沉淀后排放。同时应设置应急石灰水池,用以处理泄漏的氯气刚瓶,以减少氯气的二次逸散量。抢修人员立即进入车间,对泄漏的部位进行抢修,使事故排放的危害降到最低程度。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 鼓风机房的噪声、通过减隔音及消音措施后,将有效的减少噪声,使其达到《工业企业噪声卫生标准》。在生产区除一般值班人员外,基本无其它人员活动,另外厂区附近无生活区,不会对周围的工作、生活造成影响。
(2) 加强绿化,加强鼓风机房周围的绿化,利用较高大的绿篱减弱噪声的传播。
4、厂区绿化
(1)保证厂区绿化覆盖率
应充分利用厂区内的空地,如建筑物的前坪、办公楼进门附近、滤池或泵房的门前空地,植树种花、建设花坛、绿带,形面由花坛、绿带、行道树组成的绿化系统,使绿化面积占厂区总面积的40%以上。
(2)绿化树种的选择及配置
绿化既可以美化厂区,又能起到减噪净化空气的作用。因此,在加氯车间附近应选择对氯气抗性强的如紫杉、铁杉、沙枣、冬青木灌木的合理配置以减弱噪声对外界的影响。而在净水构筑物附近则不宜选择高大乔木,而应栽植小乔木或灌木,如侧柏、夹竹桃、大叶黄枫等,以免落叶掉入水池中。
四、水源保护措施和对策
1、设立水源保护区
根据《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生活应用水水源必须设置卫生防护地带。建议将整个兰溪桥水库库区、水库主要源流上游200m的水库、库区周围500m范围的陆域和水库源流上游200m溪流两岸200m的陆域划定为集中式生活应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将水库源流上游200m~1500m的溪流及两岸200m范围划定为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
2、兰溪桥水库水源保护
在兰溪桥水库生活饮用水源保护区内,要坚决贯彻执行国家环保局、卫生局、建设部、水利部、地质矿产部颁发的《饮用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
按饮用水一级保护区的要求,采取如下保护措施:
(1)抓好饮用水源达标工作,对库水进行定期监测检验,对超标项目,应立即采用有效的整改措施,以保证应用水源达标。
(2)在库区范围内,以及整个水库集雨区的范围之内,实施饮用水保护规定:禁止新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禁止在库区内种植作物和人工养殖经营;禁止向兰溪桥水库水域排放污水;禁止在水库沿岸存放废渣、垃圾、粪便及其他废弃物;水库内禁止游泳、网箱养殖和其他可能污染水源的活动。
并将有关规定由政府有关管理部门颁布,对库区附近及其他群众进行广泛宣传,并落实措施,督促执行。
(3)整治输水河道,减少库水输运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污染。
(4)为减轻地面水系的富营养化污染,应启动禁磷工程,逐步做到在全市范围内禁止销售和使用含磷洗涤用品。
(5)水库湖面水域不开发旅游项目,不行驶以燃油为动力的船只,巡视监督必须的船只,采用瓶船或手划船。
(6)加强和巩固库区的绿化,以减少水土流失。禁止库区内的居民使用含磷洗衣粉,农田要用有机肥。如果有条件,可以考虑搬迁部分山民。
五、环保投资
根据国家规定,所有企业在建设项目上马时,必须实行“三同时”原则,即建设项目与环境保护设施必须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运行。该项目环保投资主要为自来水厂废水处置工程(包括污泥处置)、绿化工程、氯气事故性泄漏应急措施及噪声控制等方面,该项目环保总投资130万元,占总投资的2.3%。具体环保投资见表10-1。
表10-1 环保投资一览表
项目
处理处置措施
估算投资(万元)
废水处理工程
清污分流,生产废水与生活污水实行分质治理,达标排放
50
氯气泄漏应急措施
主要用于增设自动水喷淋系统、应急石灰水池和报警系统等
50
厂区绿化
24
噪声治理
车间隔音
3
其他
自带氧气防毒面具等
3
合计
130
六、总量控制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关于核定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有关问题的通知》,对新建或改扩建项目所排污染物应加强管理,采用清洁生产工艺和设备,把新增污染物排放量控制到最低限度,以保证实现地方人民政府有关总量控制的要求。
污染物总量变化情况
表10-2 新老项目废水污染物排放量增减表(t/a)
控制项目
原有排放量
扩建部分产生量
扩建部分处理削减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排放增减量
排放总量
废水
11.61万
53.17万
47.63万
11.61万
-6.07万
5.54万
CODCr
11.03
46.03
40.49
11.03
-5.49
5.54
SS
30.65
157.04
153.17
30.65
-26.78
3.87
2、总量控制建议
建议将生产性废水池中的上清液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即可节约水资源,又能减少废水的排放量。此外,由于扩建后水厂职工人数的减少,生活废水的排放量也随之减少,经生化处理后达标排放,能够满足总量控制的要求。总量控制的建议值为废水5.54万t/a,CODCr为5.54 t/a,SS为3.87 t/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