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声和固废环境影响评价 一、声环境影响评价 (一) 声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1、庆元县声环境现状调查 在县城噪声功能区划分以前,由于缺乏科学的规划和有效的管理,噪声污染较为严重,群众反映强烈。1999年庆元县对县城进行了噪声功能区的划分,将县城划分为9个功能区,其中1类适用区2个,2类适用区4个,3类适用区2个,4类适用区1个。并在2002年完成了噪声达标区的创建工作,通过各部门的配合协作,采取有效措施,各功能区均能达到标准要求。详见表7-1。 表 7-1 声环境质量结果统计表 功能类别 年份 Leq(dBA) 标准(dBA) 评价结果  1 1998 — 55 —   1999 52.3  达标   2000 53.4  达标   2001 50.7  达标   2002 46.8  达标  2 1998 — 60 —   1999 57.6  达标   2000 58.4  达标   2001 58.1  达标   2002 57.3  达标  3 1998 — 65 —   1999 65.3  未达标   2000 64.1  达标   2001 62.5  达标   2002 63.9  达标  4 1998 — 70 —   1999 76.1  未达标   2000 72.6  未达标   2001 67.9  达标   2002 68.2  达标  2、建设项目声环境本底调查 建设项目附近基本上是山地和农田,为了解拟选厂址和声环境本底状况,在现场进行了实地调查监测,监测结果见表7-2。 表7-2 声环境本底调查结果(昼间) 测点 等效声级Leq(dB(A)) 测点 等效声级Leq(dB(A))  厂东1 53.1 厂南1 53.1  厂东2 53.5 厂南2 53.2  厂西1 52.7 厂北1 56.8  厂西2 56.6 厂北2 54.5  从声环境现状监测结果看,建设区域的环境噪声本底值符合《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Ⅱ类标准,声环境质量较好。 (二) 声环境质量预测分析 本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主要产生于建设阶段的施工噪声和建成后投入正常运行时期的水泵房内的机械动力噪声。建设阶段噪声主要来自建设施工时灌注铅孔打桩噪声和运送建筑材料、建筑土石方时的交通噪声,虽然噪声较高,但由于施工期较短,再加上夜间禁止施工,估计本项目建设阶段的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根据工程分析和对同类自来水厂厂房内的噪声监测结果分析,本项目新建的水厂厂房内的平均声级的预测值,为了本次工程预测分析的安全性,以自来水厂水泵房内的实测最大值作为新建水厂泵房内的平均值,即88.5dB。由于本项目的特殊性,项目位于白象山山腰,可以充分利用水库水位的位能,保证重力流输水至水厂,所以取水过程中基本不需要水泵。另外,水厂内水泵等设备都安装在机房内,对外界影响相对减小。 综上所述,本项目水厂在建设时期和正式投入运行阶段,只要达到上述条件要求,本项目的噪声对水厂周围环境影响将不会很明显。 二、固废影响评价 1、建设期固废影响评价 建设期主要会产生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 施工场地应设置临时垃圾收集点,由城市环卫部门集中处理。严禁施工人员将生活垃圾倒入附近河流,以影响河流的水质和景观。 建设部门和施工单位应加强管理,严禁施工废弃物料、建筑垃圾等排入附近水体;对废建材要尽量回收利用,弃土、弃渣尽可能用于填塘、筑路,确实不能利用的废弃物可与生活垃圾一起送往环卫部门集中处理。 采用上述措施后,施工期固体废弃物对周围环境基本不会产生大的影响。 2、营运期固废环境影响评价 本项目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与生产废水处理站所产生的污泥。生活垃圾按每人每天1.2kg计,则现有职工产生的生活垃圾28.91t/a,扩建项目职工产生生活垃圾19.71t/a。生产废水处理站现有日产生湿污泥(以含水率95%计)按2.5吨计算,则现有日产生湿污泥912.5t/a;扩建项目完成后日产生湿污泥按10吨计算,则扩建后日产生湿污泥3650t/a。 对于本项目生产废水处理站所产生的污泥,由于其含水率较高,应首先对其进行脱水,然后在对泥饼进行适当处理。该污泥不是有毒危险固废,仅为一般有害固废,从原水当地的水质检测结果可以分析,该污泥的重金属污染物含量较小,经脱水处理后可以农用,也可以和生活垃圾一起外运填埋处理。在此情况下,固废的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