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讲遵守社会公德 维护公共秩序问题:如何从社会公德、法律的角度分析张某的观点歌迷张某每逢周末,
都要邀请朋友来家唱卡拉 OK和跳舞至深夜,高兴时常大喊大叫。邻居无法正常休息,多次与他交涉无效,张某认为这是个人自由,他人无权干涉。
第一节 第一节 公共生活与公共秩序第二节 公共生活中的道德规范第三节 公共生活中的法律规范第一节 公共生活与公共秩序公共生活及其特点公共生活需要公共秩序维护公共秩序的基本手段一、公共生活及其特点
公共生活是相对于私人生活而言的,私人生活往往以家庭内部活动和个人活动为主要领域。
在公共生活中,一个人的行为,必定与他人发生直接或间接的关系,从而超越了私人生活的局限,具有鲜明的开放性和透明性,
对他人和社会的影响更为直接和广泛。
活动范围广泛性,
交往对象复杂性,
活动方式多样性,
当代社会公共生活的特征二、公共生活需要公共秩序公共秩序是由一定规则维系的人们公共生活的一种有序化状态,主要包括公工作秩序、教学秩序、营业秩序、交通秩序、娱乐秩序、
网络秩序等。
生产秩序教学秩序 工作秩序公共场所秩序营业秩序交通秩序公共秩序的内容公共生活需要共同的准则列宁曾经说过,即使在阶级对抗的社会里,也存在着,多少世纪以来人们就知道的、千百年来在一切行为守则上反复谈到的、起码的公共生活规则。,
——,列宁选集,第
3卷,人民出版社 1995年版,
第 191页。
做任何事情都要有规矩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宪法,第 51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
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公共秩序与个人权利限制:
一般说来,权利的界限有二:
第一,基本权利的行使不得侵犯其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基本权利的行使不得侵犯公共利益。
合起来称之为“权利不得滥用”的原则。
维护公共秩序对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重要意义有序的公共生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条件有序的公共生活是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必要前提有序的公共生活是提高社会成员生活质量的基本保证有序的公共生活是国家现代化和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三、维护公共秩序的基本手段道德规范法律规范道德规范和法律规范联系目标一致相辅相成互为补充区别道德规范的调整范围更为广泛道德规范通过对内心调整,影响外部行为,
法律主要指向外部行为道德规范不具有国家强制性。
法律规范强调权利保护,权利义务一致性 。
,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
道德是高要求,法律是低要求。
恶法非法?恶法亦法。
主要观点:
法与道德的难题
被告是一名德国军官的妻子。 1944年,
她为了脱离其丈夫,竟向纳粹当局密告其夫在休假时曾经诋毁希特勒和当局的言论。结果,根据 1934年纳粹政权的一项法令(该法令规定凡发表不利于第三帝国的言论的都是非法的),
其夫被判处死刑。
1949年,这位妇女在联邦德国法院被指控犯有 1871年,德国刑法典,规定的非法剥夺他人自由的罪行。这位妇女辩护说,她向当局报告其夫的行为是依法进行的,
她并没有犯罪。她的丈夫是根据当时的法令被判刑的。
法与道德的难题
但联邦德国的法院坚持认为,被告所依据的法令,由于违反了基本道德原则,因而是无效的。另外被告并不是心怀义务去告发,
而是为了个人卑鄙的目的,被告的行为违反了一切正直的人的良知和正义感。法院最后以这些论点为理由判被告徒刑。
区分“道德恶”与违法第二节 公共生活中的道德规范社会公德及其特点社会公德的主要内容社会公德的实践与养成网络生活中的道德要求一、社会公德及其特点
社会公德是指在社会交往和公共生活中公民应该遵守的道德准则。
社会公德“涵盖了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
成为整个社会道德体系的基础层次。
基本特征继承性基础性广泛性简明性二、社会公德的主要内容
,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中提出的二十个字是社会公德的主要内容。
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文明礼貌注重个人形象,讲求必要礼节。在人际交往中,
衣着整洁,举止文雅,说话和气,用语得当,守时守约。尊重他人、宽以待人、相互礼让。遵守公共场所的各种规定,不影响、
不妨碍他人的正常活动。
说普通话,
迎四方客;
用文明语,
送一片真情助人为乐发扬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精神,将心比心,
推己及人,多为他人着想。关心老弱病残、鳏寡孤独,热心社会公益事业。
天空没有星子照耀,
她会黯然无光;人间没有温情搀扶,她会萧萧落木 。
以主人翁的态度对待国家和集体财产,
珍重社会共同劳动成果。正确使用城乡道路、水电、通讯、交通、环卫、消防等公用设施。保护名胜古迹、历史文物。
爱护公物公共场所,测试美德不设监考,祝您合格要强化可持续发展观念,珍惜自然资源,
保护生态环境。要爱护花草树木、野生动物、人文景观,注意节约用水。要防治废渣、废水、废气和噪音污染。要维护公共卫生,不随地吐痰、
乱扔垃圾。
保护环境草木绿,花儿笑,空气清新环境好来时给你一阵芳香,走时还我一身洁净遵纪守法要增强法律识,学法、用法。要维护宪法和法律威,执行法规、法令和各项行政规章。要遵守市民守则、乡规。
三、社会公德的实践和养成历史回顾
50年代,五爱,
60年代 学雷锋
80年代,五讲四美三热爱,
90年代后,讲文明树新风,,
,希望工程,
,手拉手,
,保护母亲河,等活动文明素质有很大提高
(一)我国当前社会公德的基本现状调查称北京市民文明指数上升
2008年 2月 1日,首都文明办发布的,市民公共行为文明指数,显示,2007年北京市民公共行为文明指数 73.38,比 2006年的 69.06提高 4.32个分值。等车拥挤现象的发生率下降了 10个百分点。
市民公共行为文明指数包括公共卫生、公共秩序、公共交往、公共观赏、公共参与等五个方面。市民公共场所文明行为观测数据显示,各种不文明现象均有大幅度下降。
乱扔垃圾的发生率由 2006年的 5.3%下降到 2007年的 2.86%;
随地吐痰的发生率由 2006年的 4.9%下降到 2007年的 2.54%。在公共秩序方面,等车拥挤现象的发生率由 2006年的 15%下降到 2007
年的 5%,下降了 10个百分点,比 2005年的 38%下降了 33个百分点。
存在的问题中国公民 国内旅游 常见不文明行为
1、随处抛丢垃圾、弃物,随地吐痰、口香糖,污染公共环境;
2、在非吸烟区吸烟,打喷嚏不掩口鼻,危害他人健康;
3、坐公交车、乘电梯、购物、买票、参观、就餐时争抢拥挤、
插队加塞,不谦让老幼病残孕;
4、在公共交通工具、宾馆饭店、剧场影院等公共场所高声接打电话、猜拳行令、喧哗吵闹;
5、在景观文物上乱刻乱划,踩踏禁行绿地,攀爬摘折花木;
6、不听劝阻喂食、投打动物,危害动物安全;
7、打赤膊、袒胸敞怀,在房间外穿睡衣活动,穿着不合时宜;
8、讲黄色段子、宣扬封建迷信、热衷低级趣味;
9、强拉外宾合影,违反规定拍照、录像;
10、吃自助餐时多拿多占,离开宾馆饭店时取走非赠品,贪占小便宜。
请看:公共生活中部分不文明行为中国公民出国 (境 )旅游常见不文明行为
1、随处抛丢垃圾、废弃物,随地吐痰、吐口香糖,上厕所不冲水,不讲卫生留脏迹;
2、无视禁烟标志想吸就吸,污染公共空间,危害他人健康;
3、乘坐 公共交通工具时争抢拥挤,购物、参观时插队加塞,
排队等候时跨越黄线;
4、在飞机、餐厅、宾馆、景点等公共场所高声接打电话、呼朋唤友、扎堆吵闹;
5、在教堂、寺庙等宗教场所嬉戏、玩笑,不尊重当地居民风俗;
中国公民出国 (境 )旅游常见不文明行为
6、大庭广众之下脱去鞋袜、赤膊袒胸,把裤腿卷到膝盖以上、
翘,二郎腿,,酒足饭饱后毫不掩饰地剔牙,卧室以外穿睡衣或衣冠不整,有碍观瞻。
7、说话脏字,举止粗鲁,遇到不顺心的事大发脾气,恶语相向,缺乏基本社交修养;
8、在不打折扣的店铺讨价还价,强行拉外国人拍照、合影;
9、涉足色情场所、参加赌博活动;
10、不消费却长时间占据消费区域,吃自助餐时多拿浪费等,
贪占小便宜。
(二)在实践中增强社会公德意识践行社会公德意识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正确使用网络工具健康进行网络交往养成网络自律精神自觉避免沉迷网络四、网络中的道德要求
网络暴力盛行 -网络暴力游戏;网络诋毁、铜须门事件、虐猫事件
网络色情泛滥-,裸聊,
网络欺诈猖獗-,网络钓鱼,
网络恶搞不断-无极第三节 公共生活中的法律规范公共生活与法律规范公共生活中的相关法律规范
(一)指引作用
(二)预测作用
(三)评价作用
(四)强制作用
(五)教育作用一、公共生活与法律规范二、公共生活中的相关法律规范
(一)治安管理处罚法
(二)集会游行示威法
(三)环境保护法
(四)道路交通安全法
(五)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
2005年 8月 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2006年 3月 1日起实施。共 6章 119
条。
(一)治安管理处罚法
1、概述
一方面规范社会成员的行为,实现自身的合法权益,
不侵害他人的权益。
另一方面规范行政机关行政执法行为,保障人权。
目 录第一章 总 则第二章 处罚的种类和适用第三章 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和处罚第四章 处罚程序第五章 执法监督第六章 附 则共 6章 119条。
2、立法目的和基本原则目的:
第一条 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规范和保障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治安管理职责,制定本法。
原则:
第五条 治安管理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实施治安管理处罚,应当公开、公正,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
办理治安案件应当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3、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及处罚种类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种类:
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行为妨害社会管理的行为等情节轻微尚不够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种类:
第十条 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分为:
(一)警告;
(二)罚款;
(三)行政拘留;
(四)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
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
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第二十四条规定:扰乱文化、
体育等大型群众性活动秩序的,
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因扰乱体育比赛秩序被处以拘留处罚的,可以同时责令其十二个月内不得进入体育场馆观看同类比赛;违反规定进入体育场馆的,强行带离现场 。,足球流氓”被“禁入”
案例案例 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今年春天的一天下午,某单位正在开联欢会,这时张某等 5名青年,有的手持匕首,有的持有木棍闯进来,单位负责人问他们是干什么的,回答说:,来看热闹的,,几分钟后,接到报警的派出所民警将这几个青年带走了,后上述青年被分别处以 5日行政拘留。
案例 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行为某高校学生李某等 4名男同学一天外出,
与社会小青年王某发生角,并一起殴打王,
致使王身上多处软组织挫伤。李某等人的行为已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条款,故被公安机关分别处以 5--8日治安拘留,并处
100—300元的罚款。
案例 妨害社会管理的行为王某正在学习驾车,一次和朋友出去,
朋友把车停在超市门口进去买东西,车未熄火。
王某一时兴起,把朋友的车开到街上,差点撞上行人,被巡逻的警察捉住。被行政拘留 5天,
并罚款 500元。这种行为,违反了机动车辆的管理规定,有可能造成道路交通事故,严重威胁交通安全,妨害交通管理秩序。
第七十五条规定: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
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驱使动物伤害他人的,依照本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宠物惹祸主人要受罚处罚程序调查程序 决定和执行 程序 听证程序 救济程序
4、处罚程序调查程序告知权利表明身份回避
(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二)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
公安机关询问查证原则上不得超过 8小时;
情况复杂,询问查证时间不得超过 24小时
5、执法监督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应当依法、公正、严格、
高效办理治安案件,文明执法,不得徇私舞弊。
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办理治安案件,应当自觉接受社会和公民的监督。
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办理治安案件,不严格执法或者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收到检举、控告的机关,应当依据职责及时处理。
(一)刑讯逼供、体罚、虐待、侮辱他人的;
(二)超过询问查证的时间限制人身自由的;
(三)不执行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制度或者不按规定将罚没的财物上缴国库或者依法处理的;
(四)私分、侵占、挪用、故意损毁收缴、扣押的财物的;
(五)违反规定使用或者不及时返还被侵害人财物的;
明确规定人民警察办理治安案件不得违反的 11条规定
(六)违反规定不及时退还保证金的;
(七)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八)当场收缴罚款不出具罚款收据或者不如实填写罚款数额的;
(九)接到要求制止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报警后,不及时出警的;
(十)在查处违反治安管理活动时,为违法犯罪行为人通风报信的;
(十一)有徇私舞弊、滥用职权,不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的其他情形的。
明确规定人民警察办理治安案件不得违反的 11条规定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集会游行示威的申请和许可第三章 集会游行示威的举行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五章 附则共五章 36条
(二)集会游行示威法
1、概述
1989年 10月第七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立法目的:
为了保障公民依法行使集会、游行、
示威的权利,维护社会安定和公共秩序,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2、立法目的和基本原则原则:
1、政府依法保障原则
2、权利义务一致原则
3、和平进行原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举行集会、游行、示威,均适用本法。
3、适用范围本法所称游行,是指在公共道路、露天公共场所列队行进、表达共同意愿的活动 。
本法所称集会,是指聚集于露天公共场所,
发表意见、表达意愿的活动。
本法所称示威,是指在露天公共场所或者公共道路上以集会、游行、静坐等方式,
表达要求、抗议或者支持、声援等共同意愿的活动。
,集法,,
第 7条 举行集会、游行、示威,必须依照本法规定向主管机关提出申请并获得许可。
第 8条 举行集会、游行、示威,必须有负责人。
4、集会游行示威的申请和许可第 12条 申请举行的集会、游行、示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许可:
(一)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三)煽动民族分裂的;
(四)有充分根据认定申请举行的集会、
游行、示威将直接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
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要承担法律责任日前,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吴品禄、杨郁菡非法集会、游行、示威一案作出一审宣判,两被告人各被判处有期徒刑 1年 6个月。据悉,此类案件的审判在浙江尚属首例,在全国也甚为罕见。
2004年 3月 22日上午 8时许,以旧村改造等问题为由,
吴品禄、杨郁菡在未向公安机关申请并获许可的情况下,带领本村村民一百余人举着横幅,一路敲锣、喊口号,到街道办事处集会。吴品禄、杨郁菡等人,对公安民警停止集会的劝阻不予理睬,对未经审批集会必须解散的命令拒不服从,在街道办事处大院内敲锣、
喊口号持续时间长达三个小时,造成该办事处当日上午无法正常办公。
案例当日下午 1时,吴品禄、杨郁菡组织村民二百余人在村口集中,一路举着横幅、敲着铜锣,沿街游行,到金华市人民政府机关南大门前示威。吴品禄、杨郁菡带头组织静坐、喊口号,将南大门堵塞。有关人员规劝吴品禄、杨郁菡离开南大门,另派代表反映问题,不要拦在南大门影响办公秩序。杨郁菡说:,我们不是来上访的,我们是来游行示威的,,并继续在南大门静坐、喊口号,持续时间长达三个小时,致使当日下午市政府机关工作无法正常进行,严重影响了政府机关的正常办公秩序。
法院审理认为,集会、游行、示威是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但这项权利的行使应当符合集会游行示威法的规定,任何公民在行使这项权利的时候,如果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就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
依法举行的集会、游行、示威,任何人不得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非法手段进行扰乱、冲击和破坏。
5,集会游行示威的举行应按照许可的目的、方式、标语、口号、起止时间、地点、路线及其他事项进行。
主管机关保障集会、游行、示威的顺利进行
(三)环境保护法
1、概述
1989年12月2
6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届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共 6章 47条第一章 总 则第二章 环境监督管理第三章 保护和改善环境第四章 防治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六章 附 则
2、立法目的和基本原则目的:
为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制定本法。
基本原则
一、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原则。
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整治原则。
三、谁污染谁治理,
谁开发谁保护。
,环保法,将环境界定为影响人类社会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
矿藏、森林、草原、野生动物、自然古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农村等。
3、环境保护范围
第三条 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
第六条 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和破坏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
杨军武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案
杨军武独资开办的运城市天马文化用纸厂(以下简称天马纸厂)将含有挥发酚等有毒有害物质的污水排入引黄干渠,随干渠内的供水流入樊村水库,污染了水体,致使本市北城供水系统被污染,供水中断三天,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
案例
法院:被告人杨军武犯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并处罚金 5万元人民币。被告人杨军武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引黄管理局经济损失 24.6万元
(含已付的 3万元);赔偿水库管委会经济损失 37495元(含已付的 3万元);赔偿供水公司经济损失 75320元。
保护环境,从我做起
树木拥有绿色,地球才有脉搏。
地球是我家,绿化靠大家。
一花一草皆生命,一枝一叶总关情。
小草有生命,足下多留“青”。
小草对您微微笑,请您把路绕一绕。
4、环境管理基本制度
( 1)环境规划制度
( 2)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度
( 3)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 4),三同时,制度
( 5)限期治理制度
( 6)排污申报登记制度与排污许可证制度
( 7)征收排污收费和超标收费的,双收费,
(,排污费,,,超标排污费,)制度
( 8)现场检查制 度
道路交通安全,涉及到千家万户,事关每一个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一幅幅惨不忍睹的图片,
令人震撼;一幕幕血淋淋的场景,警示着人们关爱生命。虽然每一起交通事故的悲剧各不相同,但原因却均是无视交通法规,忽视交通安全。
(四),道路交通安全法,
2003年 10月 28
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2004年 5月 1日实施。
1、概况
共 8章 124条。
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车辆和驾驶人第三章道路通行条件第四章道路通行规定第五章交通事故处理第六章执法监督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主要内容
(一 ) 道路通行规则
(二 ) 交通事故处理规则
(三 ) 对严重违法行为的处罚
目的:
第一条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
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提高通行效率,
制定本法。
2、立法目的和基本原则
原则:
一是依法管理原则
二是以人为本,与民为便原则我国每年交通事故死亡人数约 11万,
居世界第一。道路交通事故在我国安全生产事故中占 80%以上。据统计数据表明,每 5分钟就有一人丧身车轮,每 1分钟都会有一人因为交通事故而伤残。每年因交通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达数百亿元。
你知道吗?
( 1)机动车通行规则:
在机动车道上右侧行驶;
不得超速;
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或交警指挥;
没有信号或标志的,应减速慢性,避让行人。
3、道路通行规则非机动通行规则:
在非机动车道右侧行驶;
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靠右侧行驶;
按规定停靠。
行人行走规则:
在人行道内靠右行走,
没人行道靠右侧路边行走;
走人行横道过道路;
按信号灯指示通过;
没有信号灯,确保安全的情况下通行;
发生交通事故后的处理:
停车保护现场;
有人身伤亡,立即抢救,
报告有关部门;
没有人身伤亡,且事实无争议,先撤离,再赔偿,
或报告有关部门等。
4、交通事故处理规则不得肇事逃逸不得故意阻塞交通不得见死不救
发生交通事故后的赔偿:
首先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
超过责任险限额部分:
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的,由过错方承担;均有过错,按比例分担;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
但非机动车、
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
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如果是故意,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碰瓷,,,撞猴子,
违章事故永远没有赢家我国开始实施的新,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与行人相撞,
机动车驾驶人员必须承担责任。
司机刘寰驾驶奥拓车在北京南二环路上撞死了横穿马路的行人曹志秀,曹志秀家属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赔偿经济损失 189618元,精神损失费 5万,这起案件是新交法实施后首例,撞了不白撞,案,因此引起社会极大关注。
北京市宣武法院对这个案子进行了一审判决,判决司机和死者各负 50%的责任。
法院一审判决,曹志秀在出行时横穿二环主路的机动车道,以致发生交通事故并死亡,是引发这次交通事故的直接原因,而机动车司机刘寰发现曹志秀时没有立即采取有效的措施处理情况,也未做到安全驾驶,因此二人应对事故负同等责任。判决刘寰赔偿 16万 2142元。
这个案例,是新交法实施后,全国因行人违章被撞致死引发的交通事故赔偿第一案。对于行人和司机各负 50%责任的结果,专家认为,
这对司机和行人都有一定的警示作用。
案例
5、对严重违法行为的处罚
7种严重的违法行为拘留处罚:
1、醉酒后驾车
2、没有机动车驾驶证或者驾驶证被吊销、配扣留者驾车
3、肇事逃逸尚未构成犯罪的;
4、强迫驾驶人违反交通安全法规,造成交通事故
5、违反交通管制,强行通行,不听劝阻
6、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
7、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造成交通拥堵或较大财产损失的
司机一杯酒,亲人两行泪喝进去几滴美酒,流出来无数血泪带上平安上路,载着幸福回家高高兴兴出门去,平平安安回家来手握方向盘,时刻想安全司机朋友请牢记
2000年 12月 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
五,,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
1、概况立法目的:
为了兴利除弊,促进我国互联网的健康发展,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
2、立法目的和基本原则
基本原则:
一是促进网络发展与加强监督相结合的原则;
二是信息自由与社会公共利益有机结合的原则;
三是与现代网络发展相适应、与传统法律规法相协调的原则
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
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
违法国家规定,擅自中断网络通讯服务
3、保障互联网的运行安全熊猫烧香案李俊、王磊、张顺、雷磊 2006
年 10月开始制作计算机病毒,熊猫烧香,,其后在互联网上叫卖,获利 20多万元。该病毒迅速在互联网上传播,影响了山西、河北、辽宁、
广东、湖北、北京、上海、天津等省市的众多单位和个人的计算机系统的正常运行,给用户造成巨大的损失。后被公安机关抓获,主犯李俊获刑四年。
利用网络造谣、诽谤或者发表、传播有害信息;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
分裂国家;破坏民族团结;窃取国家机密;进行邪教活动等
4、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利用互联网销售伪劣产品;
破坏他人商业信誉;
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传播扰乱金融秩序;
传播淫秽品
5、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管理秩序木马盗号
6、保护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利侮辱、诽谤他人截获、篡改、删除他人邮件盗窃、诈骗、敲诈
2002年,全年共发现了 57977次明显的数字攻击,这是有数字记录以来攻击次数最多的一年。 并且,黑客攻击事件仍在以每年 64%的速度增加 ! 徐某,河北省唐山某钢铁公司设备机动处机加工分厂的一名普通工人,然而这个刚刚 28岁的普通青年因为开发了 BKDR-VB.CQ木马程序
(文件名,ipxsrv.exe)构造,僵尸网络 (Bot.net)”,并利用其实施攻击,很可能成为中国网络发展史上第一个因为黑客及网络入侵而判刑的人。我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 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
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
后果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目前,我国已经出现了各种以互联网为工具的新型违法犯罪,如在互联网上建立淫秽网站,开办赌博网站,传播有害信息。 2004年,在我国也出现了假冒中国银行和中国工商银行网站骗取客户信用卡号和密码的重大网络诈骗案件。来自公安部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局的数据表明,我国计算机违法犯罪案件正在逐年猛增,1999年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计算机违法犯罪案件仅为 400余起; 2000年剧增为 2700余起; 2002年更涨到 4500余起,比上年上升 70%。而在其中,90%以上的计算机违法犯罪牵涉到网络。 2004年则达到 13000多起,诈骗、敲诈、窃取等形式的网络犯罪涉案金额从数万元发展到数百万元,其造成的巨额经济损失难以估量。
思考题
1、社会公德的基本内容是什么?
2、环境保护的原则和制度有哪些?
3、发生交通事故应采取哪些措施?
4、遵守网络道德规范有何意义?大学生应如何遵守?
推荐文献
1,,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
2,,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6,,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
谢谢各位!
都要邀请朋友来家唱卡拉 OK和跳舞至深夜,高兴时常大喊大叫。邻居无法正常休息,多次与他交涉无效,张某认为这是个人自由,他人无权干涉。
第一节 第一节 公共生活与公共秩序第二节 公共生活中的道德规范第三节 公共生活中的法律规范第一节 公共生活与公共秩序公共生活及其特点公共生活需要公共秩序维护公共秩序的基本手段一、公共生活及其特点
公共生活是相对于私人生活而言的,私人生活往往以家庭内部活动和个人活动为主要领域。
在公共生活中,一个人的行为,必定与他人发生直接或间接的关系,从而超越了私人生活的局限,具有鲜明的开放性和透明性,
对他人和社会的影响更为直接和广泛。
活动范围广泛性,
交往对象复杂性,
活动方式多样性,
当代社会公共生活的特征二、公共生活需要公共秩序公共秩序是由一定规则维系的人们公共生活的一种有序化状态,主要包括公工作秩序、教学秩序、营业秩序、交通秩序、娱乐秩序、
网络秩序等。
生产秩序教学秩序 工作秩序公共场所秩序营业秩序交通秩序公共秩序的内容公共生活需要共同的准则列宁曾经说过,即使在阶级对抗的社会里,也存在着,多少世纪以来人们就知道的、千百年来在一切行为守则上反复谈到的、起码的公共生活规则。,
——,列宁选集,第
3卷,人民出版社 1995年版,
第 191页。
做任何事情都要有规矩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宪法,第 51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
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公共秩序与个人权利限制:
一般说来,权利的界限有二:
第一,基本权利的行使不得侵犯其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基本权利的行使不得侵犯公共利益。
合起来称之为“权利不得滥用”的原则。
维护公共秩序对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重要意义有序的公共生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条件有序的公共生活是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必要前提有序的公共生活是提高社会成员生活质量的基本保证有序的公共生活是国家现代化和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三、维护公共秩序的基本手段道德规范法律规范道德规范和法律规范联系目标一致相辅相成互为补充区别道德规范的调整范围更为广泛道德规范通过对内心调整,影响外部行为,
法律主要指向外部行为道德规范不具有国家强制性。
法律规范强调权利保护,权利义务一致性 。
,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
道德是高要求,法律是低要求。
恶法非法?恶法亦法。
主要观点:
法与道德的难题
被告是一名德国军官的妻子。 1944年,
她为了脱离其丈夫,竟向纳粹当局密告其夫在休假时曾经诋毁希特勒和当局的言论。结果,根据 1934年纳粹政权的一项法令(该法令规定凡发表不利于第三帝国的言论的都是非法的),
其夫被判处死刑。
1949年,这位妇女在联邦德国法院被指控犯有 1871年,德国刑法典,规定的非法剥夺他人自由的罪行。这位妇女辩护说,她向当局报告其夫的行为是依法进行的,
她并没有犯罪。她的丈夫是根据当时的法令被判刑的。
法与道德的难题
但联邦德国的法院坚持认为,被告所依据的法令,由于违反了基本道德原则,因而是无效的。另外被告并不是心怀义务去告发,
而是为了个人卑鄙的目的,被告的行为违反了一切正直的人的良知和正义感。法院最后以这些论点为理由判被告徒刑。
区分“道德恶”与违法第二节 公共生活中的道德规范社会公德及其特点社会公德的主要内容社会公德的实践与养成网络生活中的道德要求一、社会公德及其特点
社会公德是指在社会交往和公共生活中公民应该遵守的道德准则。
社会公德“涵盖了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
成为整个社会道德体系的基础层次。
基本特征继承性基础性广泛性简明性二、社会公德的主要内容
,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中提出的二十个字是社会公德的主要内容。
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文明礼貌注重个人形象,讲求必要礼节。在人际交往中,
衣着整洁,举止文雅,说话和气,用语得当,守时守约。尊重他人、宽以待人、相互礼让。遵守公共场所的各种规定,不影响、
不妨碍他人的正常活动。
说普通话,
迎四方客;
用文明语,
送一片真情助人为乐发扬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精神,将心比心,
推己及人,多为他人着想。关心老弱病残、鳏寡孤独,热心社会公益事业。
天空没有星子照耀,
她会黯然无光;人间没有温情搀扶,她会萧萧落木 。
以主人翁的态度对待国家和集体财产,
珍重社会共同劳动成果。正确使用城乡道路、水电、通讯、交通、环卫、消防等公用设施。保护名胜古迹、历史文物。
爱护公物公共场所,测试美德不设监考,祝您合格要强化可持续发展观念,珍惜自然资源,
保护生态环境。要爱护花草树木、野生动物、人文景观,注意节约用水。要防治废渣、废水、废气和噪音污染。要维护公共卫生,不随地吐痰、
乱扔垃圾。
保护环境草木绿,花儿笑,空气清新环境好来时给你一阵芳香,走时还我一身洁净遵纪守法要增强法律识,学法、用法。要维护宪法和法律威,执行法规、法令和各项行政规章。要遵守市民守则、乡规。
三、社会公德的实践和养成历史回顾
50年代,五爱,
60年代 学雷锋
80年代,五讲四美三热爱,
90年代后,讲文明树新风,,
,希望工程,
,手拉手,
,保护母亲河,等活动文明素质有很大提高
(一)我国当前社会公德的基本现状调查称北京市民文明指数上升
2008年 2月 1日,首都文明办发布的,市民公共行为文明指数,显示,2007年北京市民公共行为文明指数 73.38,比 2006年的 69.06提高 4.32个分值。等车拥挤现象的发生率下降了 10个百分点。
市民公共行为文明指数包括公共卫生、公共秩序、公共交往、公共观赏、公共参与等五个方面。市民公共场所文明行为观测数据显示,各种不文明现象均有大幅度下降。
乱扔垃圾的发生率由 2006年的 5.3%下降到 2007年的 2.86%;
随地吐痰的发生率由 2006年的 4.9%下降到 2007年的 2.54%。在公共秩序方面,等车拥挤现象的发生率由 2006年的 15%下降到 2007
年的 5%,下降了 10个百分点,比 2005年的 38%下降了 33个百分点。
存在的问题中国公民 国内旅游 常见不文明行为
1、随处抛丢垃圾、弃物,随地吐痰、口香糖,污染公共环境;
2、在非吸烟区吸烟,打喷嚏不掩口鼻,危害他人健康;
3、坐公交车、乘电梯、购物、买票、参观、就餐时争抢拥挤、
插队加塞,不谦让老幼病残孕;
4、在公共交通工具、宾馆饭店、剧场影院等公共场所高声接打电话、猜拳行令、喧哗吵闹;
5、在景观文物上乱刻乱划,踩踏禁行绿地,攀爬摘折花木;
6、不听劝阻喂食、投打动物,危害动物安全;
7、打赤膊、袒胸敞怀,在房间外穿睡衣活动,穿着不合时宜;
8、讲黄色段子、宣扬封建迷信、热衷低级趣味;
9、强拉外宾合影,违反规定拍照、录像;
10、吃自助餐时多拿多占,离开宾馆饭店时取走非赠品,贪占小便宜。
请看:公共生活中部分不文明行为中国公民出国 (境 )旅游常见不文明行为
1、随处抛丢垃圾、废弃物,随地吐痰、吐口香糖,上厕所不冲水,不讲卫生留脏迹;
2、无视禁烟标志想吸就吸,污染公共空间,危害他人健康;
3、乘坐 公共交通工具时争抢拥挤,购物、参观时插队加塞,
排队等候时跨越黄线;
4、在飞机、餐厅、宾馆、景点等公共场所高声接打电话、呼朋唤友、扎堆吵闹;
5、在教堂、寺庙等宗教场所嬉戏、玩笑,不尊重当地居民风俗;
中国公民出国 (境 )旅游常见不文明行为
6、大庭广众之下脱去鞋袜、赤膊袒胸,把裤腿卷到膝盖以上、
翘,二郎腿,,酒足饭饱后毫不掩饰地剔牙,卧室以外穿睡衣或衣冠不整,有碍观瞻。
7、说话脏字,举止粗鲁,遇到不顺心的事大发脾气,恶语相向,缺乏基本社交修养;
8、在不打折扣的店铺讨价还价,强行拉外国人拍照、合影;
9、涉足色情场所、参加赌博活动;
10、不消费却长时间占据消费区域,吃自助餐时多拿浪费等,
贪占小便宜。
(二)在实践中增强社会公德意识践行社会公德意识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正确使用网络工具健康进行网络交往养成网络自律精神自觉避免沉迷网络四、网络中的道德要求
网络暴力盛行 -网络暴力游戏;网络诋毁、铜须门事件、虐猫事件
网络色情泛滥-,裸聊,
网络欺诈猖獗-,网络钓鱼,
网络恶搞不断-无极第三节 公共生活中的法律规范公共生活与法律规范公共生活中的相关法律规范
(一)指引作用
(二)预测作用
(三)评价作用
(四)强制作用
(五)教育作用一、公共生活与法律规范二、公共生活中的相关法律规范
(一)治安管理处罚法
(二)集会游行示威法
(三)环境保护法
(四)道路交通安全法
(五)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
2005年 8月 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2006年 3月 1日起实施。共 6章 119
条。
(一)治安管理处罚法
1、概述
一方面规范社会成员的行为,实现自身的合法权益,
不侵害他人的权益。
另一方面规范行政机关行政执法行为,保障人权。
目 录第一章 总 则第二章 处罚的种类和适用第三章 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和处罚第四章 处罚程序第五章 执法监督第六章 附 则共 6章 119条。
2、立法目的和基本原则目的:
第一条 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规范和保障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治安管理职责,制定本法。
原则:
第五条 治安管理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实施治安管理处罚,应当公开、公正,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
办理治安案件应当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3、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及处罚种类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种类:
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行为妨害社会管理的行为等情节轻微尚不够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种类:
第十条 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分为:
(一)警告;
(二)罚款;
(三)行政拘留;
(四)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
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
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第二十四条规定:扰乱文化、
体育等大型群众性活动秩序的,
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因扰乱体育比赛秩序被处以拘留处罚的,可以同时责令其十二个月内不得进入体育场馆观看同类比赛;违反规定进入体育场馆的,强行带离现场 。,足球流氓”被“禁入”
案例案例 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今年春天的一天下午,某单位正在开联欢会,这时张某等 5名青年,有的手持匕首,有的持有木棍闯进来,单位负责人问他们是干什么的,回答说:,来看热闹的,,几分钟后,接到报警的派出所民警将这几个青年带走了,后上述青年被分别处以 5日行政拘留。
案例 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行为某高校学生李某等 4名男同学一天外出,
与社会小青年王某发生角,并一起殴打王,
致使王身上多处软组织挫伤。李某等人的行为已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条款,故被公安机关分别处以 5--8日治安拘留,并处
100—300元的罚款。
案例 妨害社会管理的行为王某正在学习驾车,一次和朋友出去,
朋友把车停在超市门口进去买东西,车未熄火。
王某一时兴起,把朋友的车开到街上,差点撞上行人,被巡逻的警察捉住。被行政拘留 5天,
并罚款 500元。这种行为,违反了机动车辆的管理规定,有可能造成道路交通事故,严重威胁交通安全,妨害交通管理秩序。
第七十五条规定: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
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驱使动物伤害他人的,依照本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宠物惹祸主人要受罚处罚程序调查程序 决定和执行 程序 听证程序 救济程序
4、处罚程序调查程序告知权利表明身份回避
(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二)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
公安机关询问查证原则上不得超过 8小时;
情况复杂,询问查证时间不得超过 24小时
5、执法监督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应当依法、公正、严格、
高效办理治安案件,文明执法,不得徇私舞弊。
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办理治安案件,应当自觉接受社会和公民的监督。
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办理治安案件,不严格执法或者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收到检举、控告的机关,应当依据职责及时处理。
(一)刑讯逼供、体罚、虐待、侮辱他人的;
(二)超过询问查证的时间限制人身自由的;
(三)不执行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制度或者不按规定将罚没的财物上缴国库或者依法处理的;
(四)私分、侵占、挪用、故意损毁收缴、扣押的财物的;
(五)违反规定使用或者不及时返还被侵害人财物的;
明确规定人民警察办理治安案件不得违反的 11条规定
(六)违反规定不及时退还保证金的;
(七)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八)当场收缴罚款不出具罚款收据或者不如实填写罚款数额的;
(九)接到要求制止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报警后,不及时出警的;
(十)在查处违反治安管理活动时,为违法犯罪行为人通风报信的;
(十一)有徇私舞弊、滥用职权,不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的其他情形的。
明确规定人民警察办理治安案件不得违反的 11条规定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集会游行示威的申请和许可第三章 集会游行示威的举行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五章 附则共五章 36条
(二)集会游行示威法
1、概述
1989年 10月第七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立法目的:
为了保障公民依法行使集会、游行、
示威的权利,维护社会安定和公共秩序,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2、立法目的和基本原则原则:
1、政府依法保障原则
2、权利义务一致原则
3、和平进行原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举行集会、游行、示威,均适用本法。
3、适用范围本法所称游行,是指在公共道路、露天公共场所列队行进、表达共同意愿的活动 。
本法所称集会,是指聚集于露天公共场所,
发表意见、表达意愿的活动。
本法所称示威,是指在露天公共场所或者公共道路上以集会、游行、静坐等方式,
表达要求、抗议或者支持、声援等共同意愿的活动。
,集法,,
第 7条 举行集会、游行、示威,必须依照本法规定向主管机关提出申请并获得许可。
第 8条 举行集会、游行、示威,必须有负责人。
4、集会游行示威的申请和许可第 12条 申请举行的集会、游行、示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许可:
(一)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三)煽动民族分裂的;
(四)有充分根据认定申请举行的集会、
游行、示威将直接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
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要承担法律责任日前,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吴品禄、杨郁菡非法集会、游行、示威一案作出一审宣判,两被告人各被判处有期徒刑 1年 6个月。据悉,此类案件的审判在浙江尚属首例,在全国也甚为罕见。
2004年 3月 22日上午 8时许,以旧村改造等问题为由,
吴品禄、杨郁菡在未向公安机关申请并获许可的情况下,带领本村村民一百余人举着横幅,一路敲锣、喊口号,到街道办事处集会。吴品禄、杨郁菡等人,对公安民警停止集会的劝阻不予理睬,对未经审批集会必须解散的命令拒不服从,在街道办事处大院内敲锣、
喊口号持续时间长达三个小时,造成该办事处当日上午无法正常办公。
案例当日下午 1时,吴品禄、杨郁菡组织村民二百余人在村口集中,一路举着横幅、敲着铜锣,沿街游行,到金华市人民政府机关南大门前示威。吴品禄、杨郁菡带头组织静坐、喊口号,将南大门堵塞。有关人员规劝吴品禄、杨郁菡离开南大门,另派代表反映问题,不要拦在南大门影响办公秩序。杨郁菡说:,我们不是来上访的,我们是来游行示威的,,并继续在南大门静坐、喊口号,持续时间长达三个小时,致使当日下午市政府机关工作无法正常进行,严重影响了政府机关的正常办公秩序。
法院审理认为,集会、游行、示威是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但这项权利的行使应当符合集会游行示威法的规定,任何公民在行使这项权利的时候,如果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就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
依法举行的集会、游行、示威,任何人不得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非法手段进行扰乱、冲击和破坏。
5,集会游行示威的举行应按照许可的目的、方式、标语、口号、起止时间、地点、路线及其他事项进行。
主管机关保障集会、游行、示威的顺利进行
(三)环境保护法
1、概述
1989年12月2
6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届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共 6章 47条第一章 总 则第二章 环境监督管理第三章 保护和改善环境第四章 防治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六章 附 则
2、立法目的和基本原则目的:
为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制定本法。
基本原则
一、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原则。
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整治原则。
三、谁污染谁治理,
谁开发谁保护。
,环保法,将环境界定为影响人类社会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
矿藏、森林、草原、野生动物、自然古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农村等。
3、环境保护范围
第三条 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
第六条 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和破坏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
杨军武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案
杨军武独资开办的运城市天马文化用纸厂(以下简称天马纸厂)将含有挥发酚等有毒有害物质的污水排入引黄干渠,随干渠内的供水流入樊村水库,污染了水体,致使本市北城供水系统被污染,供水中断三天,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
案例
法院:被告人杨军武犯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并处罚金 5万元人民币。被告人杨军武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引黄管理局经济损失 24.6万元
(含已付的 3万元);赔偿水库管委会经济损失 37495元(含已付的 3万元);赔偿供水公司经济损失 75320元。
保护环境,从我做起
树木拥有绿色,地球才有脉搏。
地球是我家,绿化靠大家。
一花一草皆生命,一枝一叶总关情。
小草有生命,足下多留“青”。
小草对您微微笑,请您把路绕一绕。
4、环境管理基本制度
( 1)环境规划制度
( 2)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度
( 3)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 4),三同时,制度
( 5)限期治理制度
( 6)排污申报登记制度与排污许可证制度
( 7)征收排污收费和超标收费的,双收费,
(,排污费,,,超标排污费,)制度
( 8)现场检查制 度
道路交通安全,涉及到千家万户,事关每一个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一幅幅惨不忍睹的图片,
令人震撼;一幕幕血淋淋的场景,警示着人们关爱生命。虽然每一起交通事故的悲剧各不相同,但原因却均是无视交通法规,忽视交通安全。
(四),道路交通安全法,
2003年 10月 28
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2004年 5月 1日实施。
1、概况
共 8章 124条。
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车辆和驾驶人第三章道路通行条件第四章道路通行规定第五章交通事故处理第六章执法监督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主要内容
(一 ) 道路通行规则
(二 ) 交通事故处理规则
(三 ) 对严重违法行为的处罚
目的:
第一条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
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提高通行效率,
制定本法。
2、立法目的和基本原则
原则:
一是依法管理原则
二是以人为本,与民为便原则我国每年交通事故死亡人数约 11万,
居世界第一。道路交通事故在我国安全生产事故中占 80%以上。据统计数据表明,每 5分钟就有一人丧身车轮,每 1分钟都会有一人因为交通事故而伤残。每年因交通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达数百亿元。
你知道吗?
( 1)机动车通行规则:
在机动车道上右侧行驶;
不得超速;
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或交警指挥;
没有信号或标志的,应减速慢性,避让行人。
3、道路通行规则非机动通行规则:
在非机动车道右侧行驶;
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靠右侧行驶;
按规定停靠。
行人行走规则:
在人行道内靠右行走,
没人行道靠右侧路边行走;
走人行横道过道路;
按信号灯指示通过;
没有信号灯,确保安全的情况下通行;
发生交通事故后的处理:
停车保护现场;
有人身伤亡,立即抢救,
报告有关部门;
没有人身伤亡,且事实无争议,先撤离,再赔偿,
或报告有关部门等。
4、交通事故处理规则不得肇事逃逸不得故意阻塞交通不得见死不救
发生交通事故后的赔偿:
首先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
超过责任险限额部分:
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的,由过错方承担;均有过错,按比例分担;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
但非机动车、
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
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如果是故意,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碰瓷,,,撞猴子,
违章事故永远没有赢家我国开始实施的新,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与行人相撞,
机动车驾驶人员必须承担责任。
司机刘寰驾驶奥拓车在北京南二环路上撞死了横穿马路的行人曹志秀,曹志秀家属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赔偿经济损失 189618元,精神损失费 5万,这起案件是新交法实施后首例,撞了不白撞,案,因此引起社会极大关注。
北京市宣武法院对这个案子进行了一审判决,判决司机和死者各负 50%的责任。
法院一审判决,曹志秀在出行时横穿二环主路的机动车道,以致发生交通事故并死亡,是引发这次交通事故的直接原因,而机动车司机刘寰发现曹志秀时没有立即采取有效的措施处理情况,也未做到安全驾驶,因此二人应对事故负同等责任。判决刘寰赔偿 16万 2142元。
这个案例,是新交法实施后,全国因行人违章被撞致死引发的交通事故赔偿第一案。对于行人和司机各负 50%责任的结果,专家认为,
这对司机和行人都有一定的警示作用。
案例
5、对严重违法行为的处罚
7种严重的违法行为拘留处罚:
1、醉酒后驾车
2、没有机动车驾驶证或者驾驶证被吊销、配扣留者驾车
3、肇事逃逸尚未构成犯罪的;
4、强迫驾驶人违反交通安全法规,造成交通事故
5、违反交通管制,强行通行,不听劝阻
6、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
7、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造成交通拥堵或较大财产损失的
司机一杯酒,亲人两行泪喝进去几滴美酒,流出来无数血泪带上平安上路,载着幸福回家高高兴兴出门去,平平安安回家来手握方向盘,时刻想安全司机朋友请牢记
2000年 12月 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
五,,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
1、概况立法目的:
为了兴利除弊,促进我国互联网的健康发展,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
2、立法目的和基本原则
基本原则:
一是促进网络发展与加强监督相结合的原则;
二是信息自由与社会公共利益有机结合的原则;
三是与现代网络发展相适应、与传统法律规法相协调的原则
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
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
违法国家规定,擅自中断网络通讯服务
3、保障互联网的运行安全熊猫烧香案李俊、王磊、张顺、雷磊 2006
年 10月开始制作计算机病毒,熊猫烧香,,其后在互联网上叫卖,获利 20多万元。该病毒迅速在互联网上传播,影响了山西、河北、辽宁、
广东、湖北、北京、上海、天津等省市的众多单位和个人的计算机系统的正常运行,给用户造成巨大的损失。后被公安机关抓获,主犯李俊获刑四年。
利用网络造谣、诽谤或者发表、传播有害信息;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
分裂国家;破坏民族团结;窃取国家机密;进行邪教活动等
4、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利用互联网销售伪劣产品;
破坏他人商业信誉;
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传播扰乱金融秩序;
传播淫秽品
5、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管理秩序木马盗号
6、保护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利侮辱、诽谤他人截获、篡改、删除他人邮件盗窃、诈骗、敲诈
2002年,全年共发现了 57977次明显的数字攻击,这是有数字记录以来攻击次数最多的一年。 并且,黑客攻击事件仍在以每年 64%的速度增加 ! 徐某,河北省唐山某钢铁公司设备机动处机加工分厂的一名普通工人,然而这个刚刚 28岁的普通青年因为开发了 BKDR-VB.CQ木马程序
(文件名,ipxsrv.exe)构造,僵尸网络 (Bot.net)”,并利用其实施攻击,很可能成为中国网络发展史上第一个因为黑客及网络入侵而判刑的人。我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 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
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
后果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目前,我国已经出现了各种以互联网为工具的新型违法犯罪,如在互联网上建立淫秽网站,开办赌博网站,传播有害信息。 2004年,在我国也出现了假冒中国银行和中国工商银行网站骗取客户信用卡号和密码的重大网络诈骗案件。来自公安部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局的数据表明,我国计算机违法犯罪案件正在逐年猛增,1999年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计算机违法犯罪案件仅为 400余起; 2000年剧增为 2700余起; 2002年更涨到 4500余起,比上年上升 70%。而在其中,90%以上的计算机违法犯罪牵涉到网络。 2004年则达到 13000多起,诈骗、敲诈、窃取等形式的网络犯罪涉案金额从数万元发展到数百万元,其造成的巨额经济损失难以估量。
思考题
1、社会公德的基本内容是什么?
2、环境保护的原则和制度有哪些?
3、发生交通事故应采取哪些措施?
4、遵守网络道德规范有何意义?大学生应如何遵守?
推荐文献
1,,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
2,,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6,,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
谢谢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