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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存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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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提要
本章介绍存货的会计处理 。 存货是企业的一项重要资产,对存货的正确核算关系到企业资产的计价和收益的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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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提要
本章的主要内容包括:
( 一 ) 存货的定义和确认条件 。
( 二 ) 存货的取得和发出计量 。
( 三 ) 原材料的取得,发出和结存的有关核算 。
( 四 ) 周转材料的取得,发出和结存的核算 。
( 五 ) 存货的期末计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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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存货的定义和确认条件
一,存货的概念与分类
( 一 ) 存货的概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号 —— 存货,的规定,
存货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中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资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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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存货的定义和确认条件
二,存货的确认条件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号 —— 存货,的规定,
存货在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时,才能加以确认:
1.与该存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存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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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存货的定义和确认条件
三,存货的范围
企业的存货都是为了进行正常生产经营而储存的资产,如果不是为了生产经营而储存的资产,
则不能列为企业的存货 。 存货的归属不能以其存放地点为依据,而应当以所有权为划分标准,
只要在盘存日法定所有权属于企业的全部存货,
不论其存放在何处,均视为该企业的存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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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存货的取得和发出计量
一,存货的入账价值 ▲
( 一 ) 存货成本的构成内容
企业存货的取得,主要是通过外购和自制两个途径 。 从理论上讲,企业无论以何种途径取得的存货,凡与取得存货有关的支出,都应计入存货的实际成本中 。,企业会计准则第 1号 —
— 存货,规定:存货应当按照历史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 存货的成本一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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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存货的取得和发出计量
二,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
( 一 ) 实际成本法下发出存货成本的确定 。
,企业会计准则第 1号 — 存货,规定,企业应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或个别计价法确定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 。 如果按照计划成本核算的,应当按期结转其应负担的成本差异,将计划成本调整为实际成本 。 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在领用后,应当采用一次摊销或,五五,摊销等方法进行摊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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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存货的取得和发出计量
( 二 ) 计划成本法下的发出存货成本的确定
计划成本法是指存货的收入,发出和结存均采用计划成本法进行日常核算,同时将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的差额另行设臵有关成本差异账户反映,期末计算发出存货和结存存货应分摊的成本差异,将发出存货和结存存货由计划成本调整为实际成本的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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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原材料
一,原材料的分类
制造业企业的原材料按其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不同作用,一般可分为:
1,原料及主要材料 。 2,外购半成品 。 3,辅助材料 。 4,燃料 。 5,修理用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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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原材料
二,原材料按实际成本计价的账务处理 ▲
原材料是企业存货的重要组成部分 。 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经营的特点及管理要求,对原材料采用不同的方法进行核算 。 在我国的会计实务中,可以实际成本法也可以采用计划成本法核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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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原材料
( 一 ) 取得原材料的核算
( 二 ) 发出原材料的核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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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原材料
二,原材料按计划成本法核算
为了简化存货的核算,企业可以采用计划成本法对存货的收入,发出及结存进行日常核算 。
计划成本是指在正常的市场条件下,企业取得存货应当支付的合理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其组成内容与实际成本完全一致 。 计划成本一般由会计部门会同采购等部门共同制定,制定的计划成本应尽可能接近实际,以利于发挥计划成本的考核和控制功能,
除特殊情况外,计划成本一经确定,在年度内一般不作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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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原材料
( 一 ) 取得原材料的核算
( 二 ) 发出原材料的核算
发出材料的实际成本如果高于计划成本,则借记,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
等有关成本费用科目,贷记,材料成本差异,
科目;实际成本小于计划成本时,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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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周转材料
周转材料通常是指企业使用的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等物资,建筑施工企业主要包括钢模板,
木模板,脚手架等 。
,周转材料,账户可按周转材料的种类,分
,在库,,,在用,和,摊销,几个明细科目进行核算 。 企业周转材料中的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可以单独设臵,包装物,,,低值易耗品,账户进行相应的核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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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周转材料
一,包装物的核算
包装物是指为了包装本企业产品而储备的各种包装容易,如桶,箱,瓶,坛,袋等 。
包装物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 生产过程中用于包装产品作为产品组成部分的包装物;
( 2) 随同产品出售而不单独计价的包装物;
( 3) 随同产品出售且单独计价的包装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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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周转材料
二,低值易耗品的核算
低值易耗品是指单位价值较低,使用年限较短,
不能作为固定资产核算的各种物品,价值不高或易损的设备 。 如工具,管理用具,玻璃器皿,
劳动用具以及在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周转使用的包装物等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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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存货的期末计量
会计期末,为了客观地反映企业期末存货的实际价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号 —— 存货,
规定,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 。 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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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存货的期末计量
一,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的含义
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是指对期末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两者之中较低者计价的方法,
即当成本低于可变现净值时,存货按成本计价;
当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存货按可变现净值计价 。 成本是指存货的历史成本,即以历史成本为基础的存货计价方法计算的期末存货价值;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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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存货的期末计量
二,可变现净值的确定
确定可变现净值的确凿证据,是指对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有直接影响的可靠证据,包括产品的市场销售价格,与企业产品相同或相似产品的市场销售价格,供货方提供的有关资料,
销售方提供的有关资料,生产成本等资料等证据 。 企业持有存货的目的,一是持有以备出售的存货;二是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存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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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存货的期末计量
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的比较
1,按存货项目比较
2,按存货类别比较
3,按全部存货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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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存货的期末计量
四,存货期末计价的账务处理 ▲★
( 一 ) 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企业应当定期对存货进行全面检查,如果由于存货毁损,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使存货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应按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部分,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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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存货的期末计量
( 二 ) 存货跌价准备的账务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第 1号 —— 存货,规定: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当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 。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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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存货的期末计量
需要注意的是,在企业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之后,如果其中有部分存货已经销售,则企业在结转销售成本时,应同时结转对其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对于发出的材料等存货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也应将其已计提的跌价准备;对于因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转出的存货,应同时结转已计提的跌价准备,
但不冲减当期的管理费用,按债务重组和非货币性交易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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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存货的清查
企业在进行存货的日常收发及保管过程中,因种种原因可能造成存货实际结存数量与账面结存数量不符,有时会因非常事项而造成存货毁损 。 为了确保账实相符,企业应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存货盘点,发生存货盘盈,盘亏及毁损时,
应及时查明原因,并进行账务处理,以保证账实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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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存货的清查
一,存货盘盈的核算
存货盘盈一般是由于收发计量或核算上的差错造成的,故应冲减管理费用,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 — 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贷记
,管理费用,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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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存货的清查
二,存货盘亏的核算
属于自然损耗造成的定额内损耗,应借记,管理费用,科目;属于过失人责任造成的损失,
应扣除其残料价值,借记,原材料,,,其他应收款,科目;应向保险公司收取的赔偿金,
借记,其他应收款 — 保险公司,科目;剩余净损失或未参加保险部分的损失,借记,营业外支出 — 非常损失,科目;若损失中有一般经营损失部分,借记,管理费用,科目 。 按盘亏和毁损的数额,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 — 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