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讲 我国古代人事选拔制度秦汉魏晋南北朝的选官制度:察举制;征辟制;九品中正制隋唐至明清的科举制度第一节 秦汉、魏晋南北朝的选官制度
自夏商奴隶社会产生以来至明清封建社会晚期,历代统治者都十分重视对各级官吏的选任,并产生了多种选拔官吏的途径和方法,简言之主要有:世袭制、荐举制、任子制、纳赀制、恩荫制、军功制,
吏进制以及科学制等等,其中尤以世袭、荐举和科举制影响最为深远。
从西汉开始,选官制度又呈现出斑斓多采的局面,
有察举、辟除、征召、任子、纳赀等多种,其中又以察举、征辟为富有特色。西汉的察举、征辟以及魏晋后实行的九品中正制,都带有了浓厚的个人意志。西汉、魏晋南北朝时期的选官制度核心是荐举。
一、察举制
察举,通俗的解释是察廉举孝。根据皇帝诏令所规定的科目,由中央或地方有一定级别的官吏,根据考察,将士人或下级官吏推荐给中央政府,由中央政府授予一定官职或予以提升。可以包容在察举科目名下的,主要有四种形式:
(一)贤良方正(文学)。贤良方正常与能直言极谏者并提。所文文学,在当时是指儒家经典之学。
(二)孝廉。关于孝廉,颜师古注云:“孝谓善事父母者,廉谓清洁有廉者”。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孝子廉吏。
(三)特科特举。皇帝为处理、解决特殊问题或需要特殊人才而设的临时科目。主要有,1.茂才异等。凡超群逸伦、智略出众的优秀人士均在被举之列。 2,明经。即通晓经学之士。
“遣子黄金满籯,不如一经。” 3,明法。亦即通晓法律。 4,
有道。泛指天文、医学、神仙术、命相、占卜等。 5,治剧,
治剧就是能够治理麻烦的郡县。 6,勇猛知兵法,察举勇猛之士多发生在“灾变不息,盗贼众多”之时。 7,明阴阳灾异。
只好乞灵于术数迷信。
(四)太学博士弟子
国家在京师创建太学。太学中讲授者称五经博士,学生称博士弟子。博士弟子与贤良方正、孝廉视作察举中三大科目。
博士弟子入仕要经过考试,有射策之法。所谓射策,是将难问疑义,写于策上,列而置之。
二、征辟制
征,征召,是皇帝采取特征与聘召的方式,选拔社会上的名士贤才到朝廷或备顾问,或委任政事的一种制度。辟,辟除,
是中央或地方官吏可自行任用属员的一种制度。征辟与察举的不同点在于:察举是举主对举者只有推荐权,而无去留权;
而征辟是公卿对自己所举之人有权去留、任免。前者任用权在上,后者任用权在下,这是察举与征辟的最大区别。
(一)征召。一般来说,征召只是皇帝对社会上个别名流、
贤达采用的临时选官方法,因此在方法、程序及授职等方面都无一定常规。①被征召者大都为社会有名望的品学兼优之士。②被征召者礼遇隆重。③“安车蒲轮”。
(二)辟除。辟除,亦称辟举、辟召,是中央和地方长官可自行任用属员的一种作官制度。汉制规定,公府上自丞相
(或司徒)、御史大夫(或司空)、太尉(或司马)、九卿及州郡长官等,都可自行聘用其属员。
三、任子、纳赀及其它
(一)任子。
为了使官僚子弟不按才学、能力、仅凭门弟和父兄职位跻身于政治舞台,汉代颁布“任子令”:“吏二千石以上视事满三年,得任同产若子一人为郎,为以德选”。北宋的恩荫最滥,凡遇有吉庆大典,所有高级官吏子弟乃至亲戚门客皆可加官进级。
(二)纳赀。纳,捐纳;赀,赀选,即赀钱财换取官职的一种做官制度。亦称卖官鬻爵。
卖官鬻爵制至东汉末年更滥。桓、灵期间社会危机加深,财政虚耗,公开标价卖官。
出钱为官的制度,必然引起地主对人民的搜刮和官吏的贪赃枉法,给人民带来痛苦的灾难,同时造成吏治的败坏。
(三)其他
汉代选官制度除上述诸途外,还有其“杂途”。
1.郎选。亦称郎补,即通过“郎”的途径而入官,
具有候补官性质。
2.以吏补官。由下级小吏晋升为官的。
3.上书拜官。自荐上书而授官的不乏其人。西汉上书拜官的有朱买臣、东方朔、主父偃、徐乐、严安、
终军等人。他们中不少人的上书为武帝所赏识而授官,
如主父偃的“推恩令”,徐乐提出的“天下之患在于土崩,不在瓦解”的看法,都受到武帝赞赏,以致对他们发出了“相见恨晚”的感叹。
四、九品中正制
(一)察举制的败坏。
,举秀才,不知书;察孝廉,别父居。寒清素白浊如泥,高第良将怯如鸡”。
(二)九品正中制内容
汉献帝延康元年( 220年),曹丕接受吏部尚书陈群建议,
实行九品中正制。,通典 ·选举典,载:“吏部尚书陈君以天朝选用,不尽人才,乃立九品官人之法,州郡皆置中正,
以定其选,择非郡之贤有识鉴者为之,区别人物,第其高下”。
对人才选评的依据,主要有三项:一为“薄伐,即家世出身,
二为“状”,即行为才德的评状,包括任官时的政绩,三为“品”,即人品的等第。中正的职责是提供士人这三项资料,并列入记录,以备朝廷参考。
(三)九品中正制评价
1,选官权由地方收归中央。 2,人分九等在人才学分类上是一创新。 3,选才标准趋于周密。
至东晋中后期弊端丛生,才成为加强门阀统治的一个工具。其主要弊端是,1,中正权重,品评随意。
“令之中正,定九品,高下任意,荣辱在手,操人主威福,夺灭朝权势,爱恶随心,情伪由己”。 2,
世族门阀,控制选举。结果必然是“上品无寒门,
下品无势族”,“高门华阀,有世及之荣;庶姓寒人,无寸进之路,选举之弊,至此而极”。
第二节 隋唐至明清的科举制度
科举制度是我国封建社会中、后期主要的选官制度,
它创建于隋朝开皇七年( 587),经历唐的兴盛、
宋的改革和发展、明的强化,至清末光绪三十一年
( 1905)废,绵延一千三百余年。科举制不仅对我国封建社会后期的政治、经济、思想和文化产生深远的影响,而且对欧美近代文官制度的建立也起过一定的促进作用。
一、科举制的创建 —— 隋朝
开皇七年( 587),隋文帝下令诸州每年选取贡士三人,加以考试,成绩优异者称为秀才。隋炀帝又命文武官五品以上,按十科举人,更设立进士科,
试以诗赋。
二、科举制的兴盛 —— 唐朝
(一)科目和考生来源。
科举应包括文举与武举两种。文举又分制举与贡举。
制举根据皇帝诏令临时举行,科目繁多,无一定标准。一般也以贡举作为科举的主要内容。贡举科目主要有:秀才、明经、进士、明法、明算、明书、
道举和童子科等。在这些科目中,秀才科最贵,进士科影响最大。
科举考生来源较广是其特点之一。凡官吏士庶人等只要出身清白,不属于工商杂类,均可应考。
(二)考试内容及任用
科举诸科考试因科目不同而内容不同。秀才科考方略策,明经科考,诗,,,书,,,易,,,礼,,,春秋,等儒家经书和时务策,进士科考帖经、诗赋和策论,明法科考律令,
明书科考文字学,明算科考数学历法,道举科考玄学,童子科专为十岁以下幼童所设,考经书。
省试合格者称“登科”或“及第”,取得进士头衔。进士只具备了做官的资格,授官职还须经吏部的铨选,称“释褐试”。吏部选士任官的标准有四:“一曰身,二曰言,三曰书,四曰判”。“身”,指“体貌丰伟”,即仪表外貌;
“言”,讲究“言词辩正”,即言词谈吐;“书”,指“楷法遒美”,书法优美;“判”,即“文理优长”,要求案例的审判和判词的写作。此外,又规定“四事皆可取,则先德行。德均以才,才均以劳”。也就是身、言、书、判四事通过后,还要看品德,品德一样看才能,才能相同再看办事态度。身、言、书、判和德、才、劳相结合的选才标准和考试方法,不可不谓是当时世界较先进的选官方法。经“释褐试”
考试合格的称“入第”,即可授官。
唐代科举制度也存在不少弊病。营私舞弊。致使一些不学无术之徒登堂入室;而考中者,在“同年”之间以及与,座主”
之间互结朋党,干扰政事。
(三)武举
肇始于武周时代。武则天时为了扩大统治阶级基础。专门对身怀武艺的习武之人设立了这种考试制度。考试基本上以骑、射、弓、
马、武术为主,有时还要试以策论等文字考试。武进士中第者也与文进士一样分状元、
榜眼、探花等名次。
三、科举制的发展 —— 宋朝
宋朝科举的特点是:
(一)科目趋于单一,考试增加殿试
故王安石变法时,改革科举科目,除进士科外,尽罢诸科。
而进士科为科举之主流则始于宋。
唐代的考试是地方的州试和中央的省试两级。宋太祖时又在此基础上增加殿试 —— 皇帝御殿亲试,变两级为三级,并日后成为定制。殿试产生的原因一为防止考生与考官结成朋党,
二是为笼络官员,收权中央。殿试后凡考生都是“天子门生”。殿试由皇帝亲自试题,中第者根据成绩分为三甲五等:
一、二等为一甲,赐进士及第,三等为二甲,赐进士出身,
四、五等为三甲,赐同进士出身。一甲的第一、二、三名,
分别称为状元、榜眼、探花,并能得到天子赐宴、赐诗、赐物等隆重礼遇。
宋代的授官取消了唐代吏部的“释褐度”。凡通过省试、殿试的进士都可直接授官。考试在科举中的地位进一步确立,
更能吸引人孜孜苦读,以求闻达。
(二)考试内容变化 录取名额增加
到北宋末年,甚至僧人也可应试,只要怀有奇才异行均可录取。( 1000年),录取进士四百零九人,诸科四百三十余人,
可见宗代取士之多。
(三)考试规章日趋严密
1.对主考官的限制。 2,对官僚子弟的限制。宋真宗时又建
“别头试”制。它规定凡考官子弟、亲戚赴考试时要另设考场,另派官员进行监考,以防止利用职权互相包庇、徇私枉法。
3.考试、考场规则。考生不得擅挟任何书籍进场,对主场官实行“锁院”制:考官在考试期间不得与家属、亲友会面。
对考卷又实行“糊名”、“誊录”制。
唐宋科举制的进步主要表现在:其一,打破了魏晋以来盛行一时的以门第出身作为选拔官吏的标准。
使庶族地主阶级的每一个成员,都有进入政府任官的机会,甚至进入最高领导阶层。“金榜题名”成为士人为之终身奋斗的目标。其二,设置较多的科目,吸引各个档次各种类型的士人入仕为官。其三,
造就了一个拥有极大权力的新兴官僚集团。用上述方法录用的文官,大多为博闻强记,才德兼备之人。
他们大量地补充了各级政府部门,大大地提高了政府的行政能力。
四、科举制的强化和衰落 —— 明清
明清基本特点是:学校与科举结合,制度更加严密,
对人才的选拔更趋保守、僵化以至催残,这些都是处于封建社会晚期地主阶级腐朽性的反映。
(一)学校储才,以待科举
朱元璋说:“联恒请治国之要,教化在先,教化之道,学校为本。今亲师虽有太学,而天下学校未兴,
宜令郡县皆立学校”。从此,除中央有国学外,地方建有府、州、县学府。
生员在校的主要任务是准备科试,继而参加乡试,
走上做官的仕途;或入国子监学习,取得做官的资格。
士人入学不是为读书而读书,只是为了博取功名利禄,故学校只能成为科学考试的附庸。
(二)立制周密,级次增加
1.院试。这是地方的基层考试,也是科举预备考。它又分童试和院试。童试合格后再参加由皇帝派往各地的提学官主持的院试。院试三年两次,在童生中考选出秀才来,及格者才具备参加乡试的资格。
2.乡试。省一级的考试。每三年举行一次,即子、午、卯、
酉年的八月在各省省会举行,故亦称“秋闱”,考试分三场。
三考中试者称“举人”,故亦可称为“老爷”。乡试的 第一名称“解元”。
3.会试。各省举人参加中央一级的考试,由礼部主持。会试于乡试次年的春天在京师举行。会试及格者称“贡士”
(亦称“进士”)第一名称“会元”。会试录取者都可参加最高层殿试的考试,并都取得做官的资格。
4.殿试。会试的次月举行殿试(亦称“廷试”),由皇帝亲自主持,也是科举的最高一级考试。殿试只考一道时务策,
殿试不裁淘人员,只排出名次。考后由皇帝亲自御批一甲三名名次,即状元、榜眼、探花。如果兼有解元、会员、状会三个头衔,被称为“连中三元”,十分荣耀。
(三)八股取士,窒息人才
首先,考试内容重经义,不切实用。即所谓“代圣贤立言”。
只能鹦鹉学舌而无创新。
其次,考试形式八股化,窒息人才。士子为求仕途不得不把一生精力用于苦读儒经,练习毫无价值的八股文体,使他们头脑僵化,思想腐迂,脱离实际。
第三,考题割裂经义、偏、难、奇、奥。如有次八股考试有命题为“大草”,考生不解题意,无从入手。原来此题出自
,大学,中“天地之大,草木生焉”,取句中前半句的尾字与后半句的头字。如此荒唐而又无聊的割裂命题,足以反映出科举制度至此已衰落与腐败。光绪三十一年( 1905年)清廷下令“停科举以广学校”,行之千余年的科举考试制度宣告废除,代之而起的是新式学校的兴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