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用水量计算
在给水工程系统设计时,一般需计算最高日设计用水量设计用水量。现以城市为例说明如下。
一、最高日设计水量计算
城市最高日设计用水量一般包括以下几项:
(一)生活用水量计算
1.综合生活用水量Q1计算消防用水量、平均及最高时综合生活用水量包括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Q1,和公共建筑用水量Q:”,其中
(1)居民生活用水量Q1,可按下式计算:
式中 g:——设计期限内采用的最高日居民生活用水定额,L/(人·d),参见附录2—1;
从——设计期限内规划人口,人。
(2)公共建筑用水量域,可按下式计算:
式中 乙——某类公共建筑最高日用水定额,按附录2—3采用;
N。——对应用水定额用水单位的数量(人、床位等)。
所以,Q1=Q,1+磁(m’/d)
综合生活用水量Q1也可直接按下式计算,乱,,
式中 g:——设计期限内采用的最高日综合生活用水定额,L/(人·d),参见附录2—2;
N:——设计期限内规划人口,人。
使用式(2—3)、(2—5,)时,须注意两个问题:1)最高日用水定额应参照具有代表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