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化学课程考核办法

分析化学课程考核的评价依据是本课程标准规定的课程目标、教学内容和要求。
1、 要求学生初步具有根据分析的目的,结合学到的各种仪器分析方法的特点、应用范围,选择适宜的分析方法的能力;要求学生掌握常用仪器分析方法的原理和仪器的简单结构。
2、 考试与评分方式
 以百分制评分:其中平时成绩占30%,成绩评定以中期测验及平时作业情况为主(含平时作业,课堂提问、课堂练习、考勤);期末考试成绩占70%,期末考试采用闭卷笔试的方式,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3、 期末考试题型比例与考核目标题型主要有选择题、填空题、判断说明题、问答题和计算题。一般选择题与填空题各占20%-30%,着重考核学生对基本概念与基本理论的理解程度;判断说明题与问答题各占10%-15%,着重考核学生对知识的掌握与学会程度;计算题占20%-30%,着重考核学生对分析化学中的各种计算的掌握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