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战略性贸易政策
一、最优关税率从以前的分析可知,对于贸易小国,任何关税都会给带来社会福利的纯损失,而对于大国来说,关税有可能带来收益。
大国征收关税,降低了国际市场价格从而使国内市场价格涨幅较小,政府税收收入为c+e,社会经济利益净变动是e-(b+d)。如果e小于(b+d),整个国家净损失,e大于(b+d),则整个国家则可以从征收关税中获益。
那么大国是否关税越高收益越大呢?答案则不一定。因为:
高关税固然使进口商品的单位税收额增加,但也造成进口数量减少,总的关税收入不一定增加。如果关税过高,进口量下降严重,关税收入有可能下降。
如果进口缩减得厉害,造成国内价格大幅上升,消费下降,消费者所受的损失也会增加。
因此,只有在适当的税率下,进口国才有可能使净收益达到最大。这个能使本国的经济收益达到最大的适当税率,我们称之为“最优关税率”。
选择原则:税率上的任何微小变动所引起的额外损失不能超过与由此带来的额外收益,在最优点上两者正好相等。
P
205
200
195
190
0 5 10 Q
额外收益:由于能降低继续输入的进口商品的外国价格而获得的利益
0Q1:关税变动后的进口量,P1P2:由于税率变动而引起的国际市场价格变动。税率与价格成反比,税率提高,大国进口量减少,国际市场价格下降,︱P1P2*0Q1︱就是由于提高(或降低)税率而增加(或减少)的由外国出口商间接支付的政府税收收入部分。对本国来说,这是收益的变动,即额外收益额外损失:由于损失了额外的进口量与消费者支付的比外国商品原价高的价格
P2P3是单位商品关税额,Q1Q2是由于税率变动而造成的进口量的变动。如果税率提高,进口量必定减少,两者反向运动,︱P2P3*Q1Q2︱是提高(或降低)关税率而造成的本国社会损失的变动,即额外损失,即由于进口量下降而造成的税收减少。
不管是降低还是提高关税率,在最优税率上,两者的绝对值都必须相等。
最优税率只是对本国利益而言,对于整个世界来说,任何关税都会带来效率的损失。最优税率给进口国带来的收益,实际上是出口国损失的一部分。
另外,最优关税率的设计前提是假设出口国不报复,如果出口国也采取同样方法进行报复,那么通过关税所得利益就会在出口中失去,甚至有得不偿失的可能。
二、战略性贸易政策
20世纪70年代以後,世界贸易格局发生了新的变化:
第三世界国家在世界贸易中崛起,并在纺织、制鞋、钢铁等原来发达国家垄断的行业中呈现出比较优势。
石油输出国家组织了起来,控制供给并提高价格,主宰了国际石油市场。
传统的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出口工业制造品、发展中国家出口初级产品的情况逐渐改变,代之以工业国家之间的双向贸易和制成品之间的贸易成为世界贸易的主要部分。
贸易结构的改变,不仅发展中国家,连发达国家也面临着工业制成品市场的剧烈竞争。在新的形势下,贸易保护主义在理论与政策上都有了新发展,被称为“新贸易保护主义”。
理论上说,新贸易保护主义是建立在“规模经济贸易学说”上的。与传统贸易理论相比,规模经济贸易学说有两点新的认识:
工业产品的世界市场不是完全竞争的,产品的差异性,使得各国企业都有可能在某些工业产品上有一定的垄断或垄断性竞争力量,占领部分市场,取得利润;
许多工业产品的生产具有规模经济,生产越多,产品的单位成本越低。
与这两点新认识相应,贸易保护政策有了新的依据。第一,怎样利用关税来分享外国企业的垄断性利润,提高国民福利;第二,怎样通过贸易保护来帮助本国企业取得一定的市场份额,从而达到一定的生产规模,使企业成本下降,在国际竞争中获胜。
1.分享外国企业的垄断利润
(1)前提条件及背景通常,商品的国际市场是由少数几家大企业控制的“寡头市场”,如飞机市场主要是美国波音和欧洲空中客车两家;电脑市场中美国的IBM占有很大份额。
对每个具体国家来说,某些进口商品更只来自于少数公司。这些公司在进口国市场上拥有一定垄断地位。
与完全竞争市场中的企业不同,垄断企业、寡头企业的商品价格不是市场给定的,而是这些企业根据市场需求制定的。垄断企业或寡头企业能够利用他们在市场上的地位将产品价格定在高于其边际成本的水平上,并获得超过平均水平的利润。
垄断利润通过提高价格从消费者身上赚取的。在国际贸易中由进口国消费者支付。
(2)模型分析新贸易保护主义的理论认为,政府应该通过关税保护措施来分享这些外国垄断或寡头企业的利润,弥补国民利益的损失。非完全竞争的市场上,进口国有可能通过征收关税分享利润,提高国民福利水平。
P
P’
P
MC+T
MR D MC
0 Q1Q2 Q
进口产品由少数几家外国企业提供,这些外国企业在进口国市场上有一定垄断力量。为追求最大利润,垄断企业在进口国的销量为OQ2,价格为P。
进口国政府征收关税T,外国企业边际成本提高(MC+T)。为弥补损失,外国企业提高商品价格至P’,销量为OQ1。
垄断企业的垄断利润减少,被进口国的关税分走一部分,同时消费者剩余也减少。只要本国通过关税获得的部分国外垄断企业的利润大于消费者损失,整个国家就会受益。
对本国的消费者而言则是雪上加霜,关税使本来已经很高的垄断价格变得更高,除非政府将关税收入一部分用于补贴消费者,否则消费者会由于保护受到更大的伤害。
表面上,进口国政府的关税收入来自外国企业的垄断利润,实际上这些税收中的很大一部分是本国消费者支付的。
2.“战略性”贸易保护政策由于国际市场的不完全竞争性质和规模经济的存在,市场份额对各国企业变得更加重要,市场竞争变成少数企业间的“博弈”(Game),谁能占领市场,谁就能获得超额利润。
新贸易保护主义主张通过政府补贴等方式帮助本国企业在国际竞争中获胜,企业获胜后所得的利润会大大超过政府所支付的补贴。主要贡献者是加拿大经济学家斯潘塞和布朗德。
(1)模型分析以美国波音公司与欧洲空中客车公司为例,两家公司是飞机制造业中最主要的公司。设:
假定两家公司生产技术和能力相近,都有能力生产500座的大型客机,生产具有规模经济,生产越多成本越低,生产量越小成本越高,且会有亏损。
由于市场需求有限,如果两家公司都生产,都会亏本。如果都不生产,则都不会亏本,但也都没有利润。只有在一家生产而另一家不生产的情况下,生产的那家才会有足够的生产量获得利润。
空中客车公司
生产
不生产
波音公司
生产
-5万,-5万
100万,0
不生产
0,100万
0,0
利润、亏损用正负数表示。谁先进入谁生产,另一公司不再进入。因此有两种博弈均衡:
如果波音先进入,空中客车只有亏损生产和不生产不亏损两种选择,理性选择是不生产。
如果空中客车率先进入,波音也同样有两个选择,结果也是放弃市场(左下框)。
(2)补贴假设欧洲政府采取战略性贸易政策,补贴空中客车公司10万美元进行生产,使两家公司的利润、亏损情况发生变化。
空中客车公司
生产
不生产
波音公司
生产
-5万,5万
100万,0
不生产
0,110万
0,0
如果只有空中客车生产,总利润达到110万。即使两家都生产,空中客车公司减亏后,仍有5万美元的赢利。相反波音公司没有补贴,其利润与亏损没有变化。
补贴情况下,空中客车只要生产,就有利润,而不管波音生不生产。对空中客车来说,不生产的选择已经被排除。
波音公司只剩下两种可能:一种是不生产,让空中客车生产,没有利润也不亏损;另一种是硬挤进去生产,但空中客车也不会退出,结果两家都生产并承担5万元亏损。
波音公司没有获利的可能,理性选择是退出竞争。结果空中客车独占市场,获得 110万元的利润。对空中客车公司或者欧洲政府来说,这种结果极具吸引力:政府只支付了10万元的补助,却换来了 110万元的收益,净得利 100万。
从上例可知,政府的保护政策可以使本国企业在国际竞争中获得占领市场的战略性优势并使整个国家受益。新保护主义常常以此来说明保护政策在现代国际竞争中的重要性。
(2)实践中的问题但是,该理论在实施中也同样受到各种实际情况的挑战。
外国政府可能会采取同样的措施:上例中如果美国政府也对波音公司进行补贴,结果是两家都生产。虽然两家公司在政府补贴下仍能获利,但各国政府的支出大于企业所得利益,整个经济是净损失。
信息的准确性问题:即使美国政府不补贴波音公司,欧洲政府仍然存在信息不完全和盲目保护、不能达到预期效果的问题。
空中客车公司
生产
不生产
波音公司
生产
5万,-5万
125万,0
不生产
0,100万
0,0
假如波音公司与空中客车在生产技术、经营管理上有差别,空中客车的生产成本要高。如果两家都生产,空中客车亏损5万,波音公司赢利5万。
在没有补贴时,波音公司不论怎样都会生产而空中客车不会生产,波音公司独占市场。
如果欧洲政府不了解情况,仍然给空中客车补贴10万,企图借此将波音挤出市场,结果却不能如愿:
虽然空中客车挤进市场开始生产,但波音公司不会退出市场,只是少赚利润而已。
空中客车无法独占市场,只能得到5万利润,减去补贴,整个国家仍然亏损。
空中客车公司
生产
不生产
波音公司
生产
5万,5万
125万,0
不生产
0,110万
0,0
无论欧洲政府补贴多少,这一结果不会改变。由此可见,战略性贸易保护政策在实践中仍有许多困难。
3.国内市场失灵论探讨自由贸易给社会福利带来的种种变化时,一般假设市场是有效的。讨论汽车市场时,需求曲线不仅表示个人购买者多购买一辆汽车的边际效益,也表示整个社会多消费一辆汽车的净收益。供给曲线不仅表示生产者在国内多生产一辆汽车的边际成本,也表示整个社会的边际成本。即假设没有关税时,没有任何扭曲,任何活动的个人利益和社会效益间没有不同,而关税或其他保护性措施给经济带来了扭曲。
然而,经济中有许多市场不能完全反映的利益和成本,即经济学家常常提及的“外部性”。存在“外部性”的时候,市场是“失灵”的。如:
污染:造成污染的企业不用对污染所造成的社会成本作出补偿,污染的社会实际成本高于企业成本。对于这种问题的解决不能靠市场。
劳动力在某些情况下可能失业或者半失业;
资本市场或劳动力市场存在缺陷使得资源并不能向高回报部门迅速转移;
新兴行业可能出现技术外溢。
市场失灵时,生产者剩余不能反映完全的收益。于是有经济学家提出,国内市场失灵时,通过保护扩大某产品的市场可能会产生边际社会收益。
模型分析:
图示为国内商品市场。关税给该国带来净损失(b+d):生产扭曲使该国资源配置不合理损失b,消费扭曲抑制汽车的购买量,带来了消费者剩余的损失d。
如果考虑外部效应,e为国内增加生产带来的社会利益,价格因为关税而提高,鼓励了本国企业生产更多的产品汽车,国内生产增加,给国家带来了面积为e的额外收益。
整个社会收益,净结果取决于面积g和面积b+d。国民净获益为g-b-d。可能为正也可能为负。当关税率低到一定程度,g超过b+d,即存在使社会福利最大化的关税率,它使社会福利总水平超过自由贸易时的水平。
P D S
a b c d
0 Q
边际社会效益曲线
e
0 Q
从理论上说,如果扩大本国汽车生产会产生额外的社会利益的话,政府应当通过政策来保护本国生产。但在实际操作中仍然存在着两个问题:
怎样确定社会利益从而选择好确有“正外部性”的行业进行保护:选择过程既有政治因素又有利益集团的影响,最终的选择可能取决于各个利益集团在决策层中的政治势力。
采用什么手段进行保护:对于同一目标(提高本国生产),政府既可以用贸易政策(关税或配额),也可以用产业政策(生产补贴)。如果政策直接补贴生产,不仅同样达到对国内生产的刺激,而且可以避免对消费的扭曲。
三、中国对外贸易体制
1.我国对外贸易体制的建立和发展。
建国以后,我们建立了社会主义国营外贸企业,实行对外贸易统制,采用保护贸易政策,对私营外贸企业采取了利用、限制和改造政策,建立了集中统一的对外贸易体制。
(1)外贸行政管理机构和国营外贸机构的建立
1949年设立中央贸易部,统管国内贸易和对外贸易。下设国外贸易司,主管对苏联、东欧及其他社会主义国家贸易,中国进出口公司主管对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和其他国家贸易,畜产、油脂、茶叶、蚕丝、矿产等专业进出口贸易公司经营外贸收购与出口业务。实行严格的许可证制度控制对外贸易。
1952年成立对外贸易部,专门领导和管理全国的对外贸易,成立12个外贸专业公司:技术、机械、五矿、化工、设备、粮油食品、纺织、轻工、工艺美术、土畜、医药和包装。1954年各省、区、市成立对外贸易局,受外贸部和地方双重领导。
(2)高度集中的外贸计划体制建国初期实行全面许可证制度,所有进出口商品划分为四类:准许进口类、统购统销进出口类、禁止进出口类商品、特许进出口类商品。建立由外贸部统一领导、统一管理,外贸各专业公司统一经营,实行指令性计划和统负盈亏的高度集中的对外贸易体制。
进、出口总水平由国家计委决定,进口计划由国家计委为主,外贸部参与编制。出口计划根据“以出定进、进出平衡”,无国际收支赤字,无外债的原则。财务管理由外贸部集中统一核算盈亏,由财政部统收统支。各外贸公司无需自负盈亏。外贸企业的进出口业务实行出口收购和进口拨交。总公司根据出口计划,“买断”商品,与国外成交。
2.对外贸易体制的改革
(1)“放权”阶段的初步改革(1979~1986)
外贸经营权的分散和下放:
原来由外贸部所属外贸专业公司经营的一些进出口商品,分散到有关部门所属的进出口公司经营。创办独资、合资企业。生产企业可以直接面对国际市场的需求,积极为自己的产品开拓国外市场。“三资”企业拥有产品自营出口、原材料进口经营权。
进、出口商品的分级管理、分类经营:
在我国商品结构中占重要地位,国际市场上竞争激烈的少数大宗产品,如石油、煤炭等,由外贸部所属各外贸专业公司统一经营。
各地各部门交叉经营在国际市场竞争比较激烈、国外有配额、限额的商品,由外贸专业总公司协调,由经营的省、市、自治区自行对外成交。
中央不予管理,完全由地方经营出口的商品,由各地外贸管理机构进行管理。
开展多种形式的工贸结合:
克服原来计划经济体制产、销脱节的弊病,进行多种形式的工贸结合外贸计划体制的改革:
指导思想是逐步缩小指令性计划范围,减少国家统一经营进出口的商品种类,扩大指导性计划和市场调节的范围,实行分级管理,不断扩大地方在进出口计划安排上的自主权。
外贸财务体制的改革:
提高外贸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外贸企业财务与主管部门脱钩,讲求经济效益、外汇留成试办“经济特区”:
1979年7月,对广东、福建对外经济活动实行“特殊政策、灵活措施”,增加“自主权”。1980年8月,设立深圳、珠海、汕头、厦门经济特区。特区经济以市场调节为主,生产、销售面向国外市场,
特区经济的高速度、高效益发展推动了全国对外开放的步伐:1984年批准开放沿海14个城市,1985年三角洲经济开放区;1986年,中国最大的经济特区海南
(2)外贸体制改革的深化(1987~1993)
全面推行对外贸易承包经营责任制:
1988年外贸系统全面推行承包经营责任制,承包落实到外贸经营企业和出口生产企业,盈亏由承包单位自负。完成指标的外汇收入大部上缴中央,小部留地方、企业。
取消原有的外汇控制指标,留成外汇自主支配。重要城市建立外汇调剂中心。地方、部门、国营、集体、外企均可在其中买卖外汇。
进一步改革外贸行政管理体制:
外经贸部的管理职能,由直接控制为主转向间接控制为主。综合运用法律手段、经济手段去引导企业行为,调节市场供求。
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我国外贸的战略、方针政策、法规条例,对外贸进行宏观管理。
缩小进出口商品指令性计划的范围,扩大了指导性计划和市场调节的范围。
全面实行出口退税制度:
深化外贸财务体制的改革:
外贸企业对增盈资金有了更多的支配权。1987年起实行出口奖励办法。
深化改革进出口经营体制,积极推行进出口代理制:
3.我国对外贸易体制改革新阶段进一步改革对外经济贸易体制,建立适应国际经济通行规则的运行机制。按照现代企业制度改组国有对外经贸企业,发展一批国际化、实业化、集团化的综合贸易公司,提高国家运用经济手段调控对外经济活动的能力。
(1)改革外汇管理体制,取消双重汇率
1994年元旦起实现双重汇率并轨,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单一人民币浮动汇率。中央银行根据国民经济发展情况、价格指数变化、顺差逆差、外汇供求对汇率进行调节。
并轨后取消各类外汇留成,实行结售汇制度,即外贸企业的外汇收入当日必须结汇给商业银行,进口所需外汇则向商业银行购买。
(2)建立政策性进出口银行取消指令性出口计划后,信贷和利率就成为完成指导性外贸计划的重要手段。
发达国家多设鼓励出口的政策性银行,以优惠信贷条件鼓励本国企业的产品出口。
1994年成立中国进出口银行,国家对出口支持,对本国机电产品、大型机械成套设备等资本货物的出口提供信贷或风险担保。
(3)建立健全协调服务机制市场机制条件下,行业组织在促进行业发展上有重要作用。需要明确政府的行政管理职能和行业组织(中国国际商会)的协调指导、咨询服务职能。
商会工作:为会员提供信息和咨询服务、向政府反映会员的要求和意见、对政府制定政策提出建议、组织商品配额招标、组织国外反倾销起诉的应诉、安排国内外展览会;对违反协调规定的会员进行经济惩罚。
(4)积极推行外贸代理制外贸代理制使生产企业和外贸企业优势互补。外贸企业致力于市场服务,生产企业致力于生产,同时与市场维持有机联系。目前推行情况不太理想,主要由于法规不完善、代理双方权利义务不对等、市场环境不完善、人们思想观念不适应等。但外贸代理制是发达市场经济的普遍现象,是我国外贸经营方式的发展方向之一。
(5)深化外贸企业产权制度的改革建立产权明晰、责权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使外贸企业真正成为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经济实体。如股份制
(6)加快外贸企业的国际化、集团化、实业化过程国际化:进行国际化经营,积极开拓海外业务,开展跨国经营,扩大我国出口商品在国际市场上的占有率等等。
集团化:组建开发、生产、经营一体化的贸易集团,增强进出口代理能力;以大型自营进出口生产企业为主体,组建具有国际贸易功能的大型企业集团。
实业化:外贸企业通过购买或新办企业,逐步由流通领域向生产领域渗透,由单纯的贸易型企业向贸易与生产实业相结合的方向发展。
(7)进一步开放中国市场几次大幅度降低进口关税率,进口关税总水平由35.9%降至17%,取消一些税目的进口许可证、进口配额。
允许外资银行、保险公司、会计、律师师事务所等进入中国市场。
完善出口商品配额分配机制,打破,终身制”,建立优胜劣汰机制,配额向出口效益好、产品附加值高、经济实力强的企业倾斜。
减少出口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种类,为进出口企业创造尽可能宽松的经营环境。
一、最优关税率从以前的分析可知,对于贸易小国,任何关税都会给带来社会福利的纯损失,而对于大国来说,关税有可能带来收益。
大国征收关税,降低了国际市场价格从而使国内市场价格涨幅较小,政府税收收入为c+e,社会经济利益净变动是e-(b+d)。如果e小于(b+d),整个国家净损失,e大于(b+d),则整个国家则可以从征收关税中获益。
那么大国是否关税越高收益越大呢?答案则不一定。因为:
高关税固然使进口商品的单位税收额增加,但也造成进口数量减少,总的关税收入不一定增加。如果关税过高,进口量下降严重,关税收入有可能下降。
如果进口缩减得厉害,造成国内价格大幅上升,消费下降,消费者所受的损失也会增加。
因此,只有在适当的税率下,进口国才有可能使净收益达到最大。这个能使本国的经济收益达到最大的适当税率,我们称之为“最优关税率”。
选择原则:税率上的任何微小变动所引起的额外损失不能超过与由此带来的额外收益,在最优点上两者正好相等。
P
205
200
195
190
0 5 10 Q
额外收益:由于能降低继续输入的进口商品的外国价格而获得的利益
0Q1:关税变动后的进口量,P1P2:由于税率变动而引起的国际市场价格变动。税率与价格成反比,税率提高,大国进口量减少,国际市场价格下降,︱P1P2*0Q1︱就是由于提高(或降低)税率而增加(或减少)的由外国出口商间接支付的政府税收收入部分。对本国来说,这是收益的变动,即额外收益额外损失:由于损失了额外的进口量与消费者支付的比外国商品原价高的价格
P2P3是单位商品关税额,Q1Q2是由于税率变动而造成的进口量的变动。如果税率提高,进口量必定减少,两者反向运动,︱P2P3*Q1Q2︱是提高(或降低)关税率而造成的本国社会损失的变动,即额外损失,即由于进口量下降而造成的税收减少。
不管是降低还是提高关税率,在最优税率上,两者的绝对值都必须相等。
最优税率只是对本国利益而言,对于整个世界来说,任何关税都会带来效率的损失。最优税率给进口国带来的收益,实际上是出口国损失的一部分。
另外,最优关税率的设计前提是假设出口国不报复,如果出口国也采取同样方法进行报复,那么通过关税所得利益就会在出口中失去,甚至有得不偿失的可能。
二、战略性贸易政策
20世纪70年代以後,世界贸易格局发生了新的变化:
第三世界国家在世界贸易中崛起,并在纺织、制鞋、钢铁等原来发达国家垄断的行业中呈现出比较优势。
石油输出国家组织了起来,控制供给并提高价格,主宰了国际石油市场。
传统的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出口工业制造品、发展中国家出口初级产品的情况逐渐改变,代之以工业国家之间的双向贸易和制成品之间的贸易成为世界贸易的主要部分。
贸易结构的改变,不仅发展中国家,连发达国家也面临着工业制成品市场的剧烈竞争。在新的形势下,贸易保护主义在理论与政策上都有了新发展,被称为“新贸易保护主义”。
理论上说,新贸易保护主义是建立在“规模经济贸易学说”上的。与传统贸易理论相比,规模经济贸易学说有两点新的认识:
工业产品的世界市场不是完全竞争的,产品的差异性,使得各国企业都有可能在某些工业产品上有一定的垄断或垄断性竞争力量,占领部分市场,取得利润;
许多工业产品的生产具有规模经济,生产越多,产品的单位成本越低。
与这两点新认识相应,贸易保护政策有了新的依据。第一,怎样利用关税来分享外国企业的垄断性利润,提高国民福利;第二,怎样通过贸易保护来帮助本国企业取得一定的市场份额,从而达到一定的生产规模,使企业成本下降,在国际竞争中获胜。
1.分享外国企业的垄断利润
(1)前提条件及背景通常,商品的国际市场是由少数几家大企业控制的“寡头市场”,如飞机市场主要是美国波音和欧洲空中客车两家;电脑市场中美国的IBM占有很大份额。
对每个具体国家来说,某些进口商品更只来自于少数公司。这些公司在进口国市场上拥有一定垄断地位。
与完全竞争市场中的企业不同,垄断企业、寡头企业的商品价格不是市场给定的,而是这些企业根据市场需求制定的。垄断企业或寡头企业能够利用他们在市场上的地位将产品价格定在高于其边际成本的水平上,并获得超过平均水平的利润。
垄断利润通过提高价格从消费者身上赚取的。在国际贸易中由进口国消费者支付。
(2)模型分析新贸易保护主义的理论认为,政府应该通过关税保护措施来分享这些外国垄断或寡头企业的利润,弥补国民利益的损失。非完全竞争的市场上,进口国有可能通过征收关税分享利润,提高国民福利水平。
P
P’
P
MC+T
MR D MC
0 Q1Q2 Q
进口产品由少数几家外国企业提供,这些外国企业在进口国市场上有一定垄断力量。为追求最大利润,垄断企业在进口国的销量为OQ2,价格为P。
进口国政府征收关税T,外国企业边际成本提高(MC+T)。为弥补损失,外国企业提高商品价格至P’,销量为OQ1。
垄断企业的垄断利润减少,被进口国的关税分走一部分,同时消费者剩余也减少。只要本国通过关税获得的部分国外垄断企业的利润大于消费者损失,整个国家就会受益。
对本国的消费者而言则是雪上加霜,关税使本来已经很高的垄断价格变得更高,除非政府将关税收入一部分用于补贴消费者,否则消费者会由于保护受到更大的伤害。
表面上,进口国政府的关税收入来自外国企业的垄断利润,实际上这些税收中的很大一部分是本国消费者支付的。
2.“战略性”贸易保护政策由于国际市场的不完全竞争性质和规模经济的存在,市场份额对各国企业变得更加重要,市场竞争变成少数企业间的“博弈”(Game),谁能占领市场,谁就能获得超额利润。
新贸易保护主义主张通过政府补贴等方式帮助本国企业在国际竞争中获胜,企业获胜后所得的利润会大大超过政府所支付的补贴。主要贡献者是加拿大经济学家斯潘塞和布朗德。
(1)模型分析以美国波音公司与欧洲空中客车公司为例,两家公司是飞机制造业中最主要的公司。设:
假定两家公司生产技术和能力相近,都有能力生产500座的大型客机,生产具有规模经济,生产越多成本越低,生产量越小成本越高,且会有亏损。
由于市场需求有限,如果两家公司都生产,都会亏本。如果都不生产,则都不会亏本,但也都没有利润。只有在一家生产而另一家不生产的情况下,生产的那家才会有足够的生产量获得利润。
空中客车公司
生产
不生产
波音公司
生产
-5万,-5万
100万,0
不生产
0,100万
0,0
利润、亏损用正负数表示。谁先进入谁生产,另一公司不再进入。因此有两种博弈均衡:
如果波音先进入,空中客车只有亏损生产和不生产不亏损两种选择,理性选择是不生产。
如果空中客车率先进入,波音也同样有两个选择,结果也是放弃市场(左下框)。
(2)补贴假设欧洲政府采取战略性贸易政策,补贴空中客车公司10万美元进行生产,使两家公司的利润、亏损情况发生变化。
空中客车公司
生产
不生产
波音公司
生产
-5万,5万
100万,0
不生产
0,110万
0,0
如果只有空中客车生产,总利润达到110万。即使两家都生产,空中客车公司减亏后,仍有5万美元的赢利。相反波音公司没有补贴,其利润与亏损没有变化。
补贴情况下,空中客车只要生产,就有利润,而不管波音生不生产。对空中客车来说,不生产的选择已经被排除。
波音公司只剩下两种可能:一种是不生产,让空中客车生产,没有利润也不亏损;另一种是硬挤进去生产,但空中客车也不会退出,结果两家都生产并承担5万元亏损。
波音公司没有获利的可能,理性选择是退出竞争。结果空中客车独占市场,获得 110万元的利润。对空中客车公司或者欧洲政府来说,这种结果极具吸引力:政府只支付了10万元的补助,却换来了 110万元的收益,净得利 100万。
从上例可知,政府的保护政策可以使本国企业在国际竞争中获得占领市场的战略性优势并使整个国家受益。新保护主义常常以此来说明保护政策在现代国际竞争中的重要性。
(2)实践中的问题但是,该理论在实施中也同样受到各种实际情况的挑战。
外国政府可能会采取同样的措施:上例中如果美国政府也对波音公司进行补贴,结果是两家都生产。虽然两家公司在政府补贴下仍能获利,但各国政府的支出大于企业所得利益,整个经济是净损失。
信息的准确性问题:即使美国政府不补贴波音公司,欧洲政府仍然存在信息不完全和盲目保护、不能达到预期效果的问题。
空中客车公司
生产
不生产
波音公司
生产
5万,-5万
125万,0
不生产
0,100万
0,0
假如波音公司与空中客车在生产技术、经营管理上有差别,空中客车的生产成本要高。如果两家都生产,空中客车亏损5万,波音公司赢利5万。
在没有补贴时,波音公司不论怎样都会生产而空中客车不会生产,波音公司独占市场。
如果欧洲政府不了解情况,仍然给空中客车补贴10万,企图借此将波音挤出市场,结果却不能如愿:
虽然空中客车挤进市场开始生产,但波音公司不会退出市场,只是少赚利润而已。
空中客车无法独占市场,只能得到5万利润,减去补贴,整个国家仍然亏损。
空中客车公司
生产
不生产
波音公司
生产
5万,5万
125万,0
不生产
0,110万
0,0
无论欧洲政府补贴多少,这一结果不会改变。由此可见,战略性贸易保护政策在实践中仍有许多困难。
3.国内市场失灵论探讨自由贸易给社会福利带来的种种变化时,一般假设市场是有效的。讨论汽车市场时,需求曲线不仅表示个人购买者多购买一辆汽车的边际效益,也表示整个社会多消费一辆汽车的净收益。供给曲线不仅表示生产者在国内多生产一辆汽车的边际成本,也表示整个社会的边际成本。即假设没有关税时,没有任何扭曲,任何活动的个人利益和社会效益间没有不同,而关税或其他保护性措施给经济带来了扭曲。
然而,经济中有许多市场不能完全反映的利益和成本,即经济学家常常提及的“外部性”。存在“外部性”的时候,市场是“失灵”的。如:
污染:造成污染的企业不用对污染所造成的社会成本作出补偿,污染的社会实际成本高于企业成本。对于这种问题的解决不能靠市场。
劳动力在某些情况下可能失业或者半失业;
资本市场或劳动力市场存在缺陷使得资源并不能向高回报部门迅速转移;
新兴行业可能出现技术外溢。
市场失灵时,生产者剩余不能反映完全的收益。于是有经济学家提出,国内市场失灵时,通过保护扩大某产品的市场可能会产生边际社会收益。
模型分析:
图示为国内商品市场。关税给该国带来净损失(b+d):生产扭曲使该国资源配置不合理损失b,消费扭曲抑制汽车的购买量,带来了消费者剩余的损失d。
如果考虑外部效应,e为国内增加生产带来的社会利益,价格因为关税而提高,鼓励了本国企业生产更多的产品汽车,国内生产增加,给国家带来了面积为e的额外收益。
整个社会收益,净结果取决于面积g和面积b+d。国民净获益为g-b-d。可能为正也可能为负。当关税率低到一定程度,g超过b+d,即存在使社会福利最大化的关税率,它使社会福利总水平超过自由贸易时的水平。
P D S
a b c d
0 Q
边际社会效益曲线
e
0 Q
从理论上说,如果扩大本国汽车生产会产生额外的社会利益的话,政府应当通过政策来保护本国生产。但在实际操作中仍然存在着两个问题:
怎样确定社会利益从而选择好确有“正外部性”的行业进行保护:选择过程既有政治因素又有利益集团的影响,最终的选择可能取决于各个利益集团在决策层中的政治势力。
采用什么手段进行保护:对于同一目标(提高本国生产),政府既可以用贸易政策(关税或配额),也可以用产业政策(生产补贴)。如果政策直接补贴生产,不仅同样达到对国内生产的刺激,而且可以避免对消费的扭曲。
三、中国对外贸易体制
1.我国对外贸易体制的建立和发展。
建国以后,我们建立了社会主义国营外贸企业,实行对外贸易统制,采用保护贸易政策,对私营外贸企业采取了利用、限制和改造政策,建立了集中统一的对外贸易体制。
(1)外贸行政管理机构和国营外贸机构的建立
1949年设立中央贸易部,统管国内贸易和对外贸易。下设国外贸易司,主管对苏联、东欧及其他社会主义国家贸易,中国进出口公司主管对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和其他国家贸易,畜产、油脂、茶叶、蚕丝、矿产等专业进出口贸易公司经营外贸收购与出口业务。实行严格的许可证制度控制对外贸易。
1952年成立对外贸易部,专门领导和管理全国的对外贸易,成立12个外贸专业公司:技术、机械、五矿、化工、设备、粮油食品、纺织、轻工、工艺美术、土畜、医药和包装。1954年各省、区、市成立对外贸易局,受外贸部和地方双重领导。
(2)高度集中的外贸计划体制建国初期实行全面许可证制度,所有进出口商品划分为四类:准许进口类、统购统销进出口类、禁止进出口类商品、特许进出口类商品。建立由外贸部统一领导、统一管理,外贸各专业公司统一经营,实行指令性计划和统负盈亏的高度集中的对外贸易体制。
进、出口总水平由国家计委决定,进口计划由国家计委为主,外贸部参与编制。出口计划根据“以出定进、进出平衡”,无国际收支赤字,无外债的原则。财务管理由外贸部集中统一核算盈亏,由财政部统收统支。各外贸公司无需自负盈亏。外贸企业的进出口业务实行出口收购和进口拨交。总公司根据出口计划,“买断”商品,与国外成交。
2.对外贸易体制的改革
(1)“放权”阶段的初步改革(1979~1986)
外贸经营权的分散和下放:
原来由外贸部所属外贸专业公司经营的一些进出口商品,分散到有关部门所属的进出口公司经营。创办独资、合资企业。生产企业可以直接面对国际市场的需求,积极为自己的产品开拓国外市场。“三资”企业拥有产品自营出口、原材料进口经营权。
进、出口商品的分级管理、分类经营:
在我国商品结构中占重要地位,国际市场上竞争激烈的少数大宗产品,如石油、煤炭等,由外贸部所属各外贸专业公司统一经营。
各地各部门交叉经营在国际市场竞争比较激烈、国外有配额、限额的商品,由外贸专业总公司协调,由经营的省、市、自治区自行对外成交。
中央不予管理,完全由地方经营出口的商品,由各地外贸管理机构进行管理。
开展多种形式的工贸结合:
克服原来计划经济体制产、销脱节的弊病,进行多种形式的工贸结合外贸计划体制的改革:
指导思想是逐步缩小指令性计划范围,减少国家统一经营进出口的商品种类,扩大指导性计划和市场调节的范围,实行分级管理,不断扩大地方在进出口计划安排上的自主权。
外贸财务体制的改革:
提高外贸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外贸企业财务与主管部门脱钩,讲求经济效益、外汇留成试办“经济特区”:
1979年7月,对广东、福建对外经济活动实行“特殊政策、灵活措施”,增加“自主权”。1980年8月,设立深圳、珠海、汕头、厦门经济特区。特区经济以市场调节为主,生产、销售面向国外市场,
特区经济的高速度、高效益发展推动了全国对外开放的步伐:1984年批准开放沿海14个城市,1985年三角洲经济开放区;1986年,中国最大的经济特区海南
(2)外贸体制改革的深化(1987~1993)
全面推行对外贸易承包经营责任制:
1988年外贸系统全面推行承包经营责任制,承包落实到外贸经营企业和出口生产企业,盈亏由承包单位自负。完成指标的外汇收入大部上缴中央,小部留地方、企业。
取消原有的外汇控制指标,留成外汇自主支配。重要城市建立外汇调剂中心。地方、部门、国营、集体、外企均可在其中买卖外汇。
进一步改革外贸行政管理体制:
外经贸部的管理职能,由直接控制为主转向间接控制为主。综合运用法律手段、经济手段去引导企业行为,调节市场供求。
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我国外贸的战略、方针政策、法规条例,对外贸进行宏观管理。
缩小进出口商品指令性计划的范围,扩大了指导性计划和市场调节的范围。
全面实行出口退税制度:
深化外贸财务体制的改革:
外贸企业对增盈资金有了更多的支配权。1987年起实行出口奖励办法。
深化改革进出口经营体制,积极推行进出口代理制:
3.我国对外贸易体制改革新阶段进一步改革对外经济贸易体制,建立适应国际经济通行规则的运行机制。按照现代企业制度改组国有对外经贸企业,发展一批国际化、实业化、集团化的综合贸易公司,提高国家运用经济手段调控对外经济活动的能力。
(1)改革外汇管理体制,取消双重汇率
1994年元旦起实现双重汇率并轨,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单一人民币浮动汇率。中央银行根据国民经济发展情况、价格指数变化、顺差逆差、外汇供求对汇率进行调节。
并轨后取消各类外汇留成,实行结售汇制度,即外贸企业的外汇收入当日必须结汇给商业银行,进口所需外汇则向商业银行购买。
(2)建立政策性进出口银行取消指令性出口计划后,信贷和利率就成为完成指导性外贸计划的重要手段。
发达国家多设鼓励出口的政策性银行,以优惠信贷条件鼓励本国企业的产品出口。
1994年成立中国进出口银行,国家对出口支持,对本国机电产品、大型机械成套设备等资本货物的出口提供信贷或风险担保。
(3)建立健全协调服务机制市场机制条件下,行业组织在促进行业发展上有重要作用。需要明确政府的行政管理职能和行业组织(中国国际商会)的协调指导、咨询服务职能。
商会工作:为会员提供信息和咨询服务、向政府反映会员的要求和意见、对政府制定政策提出建议、组织商品配额招标、组织国外反倾销起诉的应诉、安排国内外展览会;对违反协调规定的会员进行经济惩罚。
(4)积极推行外贸代理制外贸代理制使生产企业和外贸企业优势互补。外贸企业致力于市场服务,生产企业致力于生产,同时与市场维持有机联系。目前推行情况不太理想,主要由于法规不完善、代理双方权利义务不对等、市场环境不完善、人们思想观念不适应等。但外贸代理制是发达市场经济的普遍现象,是我国外贸经营方式的发展方向之一。
(5)深化外贸企业产权制度的改革建立产权明晰、责权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使外贸企业真正成为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经济实体。如股份制
(6)加快外贸企业的国际化、集团化、实业化过程国际化:进行国际化经营,积极开拓海外业务,开展跨国经营,扩大我国出口商品在国际市场上的占有率等等。
集团化:组建开发、生产、经营一体化的贸易集团,增强进出口代理能力;以大型自营进出口生产企业为主体,组建具有国际贸易功能的大型企业集团。
实业化:外贸企业通过购买或新办企业,逐步由流通领域向生产领域渗透,由单纯的贸易型企业向贸易与生产实业相结合的方向发展。
(7)进一步开放中国市场几次大幅度降低进口关税率,进口关税总水平由35.9%降至17%,取消一些税目的进口许可证、进口配额。
允许外资银行、保险公司、会计、律师师事务所等进入中国市场。
完善出口商品配额分配机制,打破,终身制”,建立优胜劣汰机制,配额向出口效益好、产品附加值高、经济实力强的企业倾斜。
减少出口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种类,为进出口企业创造尽可能宽松的经营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