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对外贸易政策
以上分析了贸易产生的原因与结果。从经济的角度看,不论出口还是进口,自由贸易给双方都带来净收益。通过国际分工和自由贸易,各国的福利水平都得到提高。但在现实中,自由贸易却受到许多国家各种政策的干涉,其中最主要、普遍的是限制进口和鼓励出口。政府为什么要干涉自由贸易、为什么要通过政策限制进口或刺激出口、各种贸易政策的目标和?实施的结果是什么? 以下将对贸易政策进行经济分析,分析政策的各种经济后果。
一、对外贸易政策概念对外贸易政策是一国在一定时期对进口和出口贸易所实行的政策,是一国贸易构成和方向的全部行动的总和。其目的是保护国内市场和国内产业的生产,扩大本国产品的销售,促进国内生产的发展,谋求进口利益,加快国内生活水平的提高。
1.保护贸易政策:
国家对商品进出口积极干预,利用各种措施限制商品进口,保护国内市场及生产,使之免受外国商品竞争;对本国出口商品给以优待和补贴,鼓励扩大出口。
2.自由贸易政策:
国家对商品进出口不加干预,对进口商品不加限制,不设障碍;对出口商品也不给以特权和优待,任其商品在国内和国外市场上自由竞争。
两种政策相互对立、排斥,又相互协调、统一。一国的对外贸易政策往往是两种政策的组合,只是在不同时期根据经济条件、经济目标有不同的侧重。一个国家选择采用何种政策取决于本国的经济实力和经济需要。
从经济发展内在规律和全球经济的大角度来说,自由贸易显然更合乎规律,更有益于整个世界和各国的福利增加。因而,各国应当积极采取自由贸易政策。而保护贸易从长远来看不利于本国和世界贸易的发展。
但是,从各国的局部利益来说,由于世界各国政治、经济发展不平衡,自由贸易给各国带来的利弊、得失有较大差异,发达的国家越是自由贸易,获益越多,而发展中国家在国际分工中处于不利地位。如果实行完全的自由贸易,将给它们带来种种损害或损失。因而,在有些不发达国家实行一定的贸易保护政策是必要的。
不发达国家有必要实行一定的关税保护,但不应排斥自由贸易,应在逐渐提高国家经济实力的同时,逐渐扩大自由贸易的程度和范围,逐渐缩小贸易保护;而发达国家有理由实行自由贸易政策,但不应利用自己的优势地位强迫其它国家实行自由贸易,更不应滥用保护政策导致其它国家受害,最终造成贸易障碍,阻碍国际贸易的发展。
保护政策有其存在的特殊理由:
保护本国经济:强调保护扶植民族基础产业,保全维护农业,防止本国自然资源枯竭。
改善国际收支、增加就业:在国际收支困难或出现大量失业时,会痛感这种保护的必要。
讨价还价:当今各国普遍实行各种程度不同的保护贸易政策,从保护贸易走向自由贸易是相互讨价还价、相互妥协的过程。
发展幼稚工业:防止较发达的外国工业竞争,是发展本国具有潜在优势工业的必要措施。从内部经济规模看:新兴工业在生产初期总是处于少量、效益有限的生产规模,无法与国外大规模发展的低成本产品竞争,只有发展到一定程度,新产品才有竞争能力。
从外部经济规模看:保护新兴工业、新产品发展,对单个企业来说成本高,但保护使劳动力得到训练、有关知识和技能得到传播,整个行业及整个社会成本便会降低。
诸如反倾销、纠正国内市场扭曲、国防论等二、对外贸易政策内容对外贸易政策包括进口政策和出口政策,一般用“奖出限入”概括。进口政策包括关税政策和非关税政策,出口政策包括出口鼓励政策和出口限制政策
(一)关税政策:国际贸易中最古老、最基本的政策关税:指政府对越过关境的货物征收的一种税收。
关税政策:指政府通过关税征收的种类、水平和方法调节对外贸易活动,使其适应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而采取的行为措施。
1.关税分类:正税:
(1)进口税:对进口商品课征的关税,限制外国商品进口、保护国内生产和市场
(2)出口税:对出口商品课征的关税,一般不征收,也有为限制出口、增加财政收入征
(3)过境税:对过境商品课征的关税,历史陈迹,大多数国家为促进服务贸易已经取消进口税按性质可分为最惠国税、普通税、特惠税和普惠税。
最惠国税:适用签订最惠国待遇贸易协定的国家进口商品。
普通税:适用于没有国签订该贸易协定的国家进口商品。最惠国税率大大低于普通税率。
例:美国曾对银首饰的进口规定最惠国税率为 27.5%,而普通税率则高达110%。
特惠税:指某一国家、经济集团对某些特定国家、地区的进口商品的全部、部分地给予低关税、免税待遇的一种优惠税制。
例:1932年的英联邦特惠制、洛美协定(欧盟对非洲、加勒比、太平洋的发展中国家)
普惠税:指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地区某些出口产品,特别是制成品和半制成品,给予普遍优惠的一种关税减免制度。
普惠税源于普惠制,目标是扩大发展中国家工业制成品和半制成品出口,增强竞争能力,增加外汇收入,促进其工业化和经济增长。原则:普遍性、非歧视性、非互惠性。
2.关税分类:附加税 指根据某种目的在正税基础上额外加征的进口税
(1)反补贴税:对直接或间接接受任何机构的现金、非现金补贴的外国商品征收的附加税
(2)反倾销税:对实施商品倾销的进口商品征收的附加税
(3)报复关税:对特定国家的不公平贸易行为临时加征的附加税
3.征收办法:从价税、从量税、混合税、选择税
(二)非关税政策指一国政府采取除关税以外的各种办法(法律、行政规定),对本国的对外贸易进行调节、管理和控制的一切政策的总和。作为贸易保护的主要手段始于20世纪70年代。
1.特点:隐蔽性、灵活性、坚固性
2.分类:直接措施、间接措施
(1)进口配额:
绝对配额:一定时期内,进口国对某种商品的进口数量或金额规定一个最高数额,数额
之内允许进口,超过数额则不准进口。具体做法:全球配额、国别配额。
全球配额:政府笼统规定一定时期商品进口最高限额,不作国别或地区分配,达到限额
便不能正常进口。该种配额强化出口商的竞争,便于进口商选择对自己有利
的出口商。
国别配额:政府一定时期进口总配额按国别和地区进行分配,进口国从该国进口商品的
最高数量以此为限。国别配额是一种差别待遇。
关税配额:政府在一定时期内对某种商品的进口的绝对数量不加限制,只对优惠关税额
度加以规定。配额内进口商品给予免税、优惠关税待遇,配额外进口商品按
正常关税计征。关税配额以经济手段调节进口水平,绝对配额以行政手段控
制进口绝对量。
(2)自动出口限制:
出口国在进口国的要求和压力下“自动”规定对该国出口某种商品的最高限额。始于
20世纪30年代日本对美国出口的纺织品。有协议和非协议性两种。
自限协议内容包括:商品种类、数量、留用额、预用额的最高限额及权限。
(3)进口许可:
指商品进口必须得到政府指定部门的批准才能实际进口的制度。
例:意大利1990年对中国的面粉实行无定额许可证。
(4)外汇管制:
政府通过对国际结算和外汇买卖实行限制以平衡国际收支、维护本国货币的制度。
分行政管制和成本管制。例:目前有30多个国家实行多种汇率制度。
(5)歧视性政府采购:
国家通过法令和其他手段、途径规定本国副机构采购时必须优先购买本国产品。
20世纪30年代凯恩斯宏观经济思想影响,各国政府在经济中的影响与作用越来越重要。政府采购成为一国消费重要组成部分,成为影响国际贸易的因素,并用来作为贸易保护工具。
例:美国一年的政府采购都超过$1万亿,占当年GDP的20%。国产飞机30%由美国政府购买。
优先购买本国产品与服务:不少国家通过制定法令,规定政府机构要优先购买本国产品。
例:美国1933年通过“购买美国货法案”,规定联邦政府必须购买美国产品,除非该商品价格超过国际市场同类品6%,国防部采购标准一度达到50%。
例:许多国家规定公务员必须乘坐本国航班,即使没有法令规定,但在财务制度进行限制。
强调产品与服务中的国产化程度:政府不得不使用外国产品和服务时,会要求零部件国产化程度、当地产品含量、本国提供服务的比例等。
偏向国内企业的招标:政府出资的工程招标中采用偏向国内企业。虽然没有明文规定外国企业不能投标,但通过苛刻的歧视性标准和不透明的程序使得外国企业无法中标。
(6)苛刻的技术、社会标准:
技术标准与社会标准属于国内政策,对于开放经济来说,这些政策也会影响国际贸易,在宏观上起到阻碍自由贸易的作用。
技术标准:
背景:技术进步,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们对各类商品质量、安全要求越来越高。
产品技术标准和认证制度非常重要。有的产品技术标准是通过政府授权强制实行,具有法律约束力。目的是保证安全、保护整体利益,如环境、食品、药品标准等。但有些则是专门针对某些国家的出口产品制定的,目的旨在减少进口,保护国内进口工业。
内容:安全规定、卫生检疫规定、包装标签规定等。
安全规定主要针对汽车、电器设备、玩具等;卫生检疫规定主要针对食品,饮料,药品和化妆品等,对所含有的各种化学成分严格限制;包装标签指对进口商品包装规格、包装材料、包装标签有一定要求。
例:法国瓷砖、意大利空心粉、日本滑雪板、中国进口美国七个州的小麦社会标准:
社会标准反映一国社会价值,各国经济发展水平差异及政治文化历史不同,标准也不同。
发达国家劳工的工资和福利待遇高于发展中国家。许多国家都有禁止童工、法定休息日、最低工资等法律。另外一些国家则没有。许多国家不准进口童工制作的产品,保护儿童权益;不准进口监狱犯人生产的产品,以保护国内同类产业,犯人的强制劳动,国内企业无法竞争。
1999年西雅图WTO第三届部长会议,美国坚持将劳工标准和环保标准纳入WTO新一轮谈判,遭到了大多数发展中国家的反对,认为是发达国家的贸易保护措施、使用奴隶和强迫劳动不道德,产品应禁止出口,但不应该因此要求提高发展中国家的劳工标准。
(7)繁琐、复杂的海关手续:
一些国家名义上没有进口限制,但进口海关手续非常繁琐复杂,即使不用审批,也要层层填表、盖章、故意拖迟时间,降低过关效率。
例:法国1982年规定,所有日本进口录像机须通过鲍埃悌尔斯(Poitiers)海关,只有非常窄的一间屋子,其目的不言而喻,日本录像机月出口由6000减少至600台
(8)进口押金制度:进口商必须冻结一部分资金在指定银行方能进口(鲍埃悌尔斯)
(9)基因壁垒、绿色壁垒:按发达国家的生产、技术水平制定强制标准
(三)出口鼓励措施
1.财政政策
(1)出口补贴:政府对本国出口商给予财政津贴,提高国际市场的竞争力。
直接的现金补贴:如美国和欧盟对农产品的价格支持间接的费用减免:如减免运输、保险费用,缓交各种税费
(2)出口退税:政府将出口商品的原料进口税、国内税全部或者部分退还
(3)出口奖励:对出口商按出口业绩予以各种形式的奖励
(4)出口减税:政府对出口商品的生产和经营减免各种国内税、出口税
2.信贷政策
(1)出口信贷:买方信贷、卖方信贷本国政府对本国出口商、外国进口商、进口国银行提供贷款支持本国商品对外出口。
(2)出口信贷国家担保:
由政府专门的保险机构承保一般保险公司不承保的出口风险项目。涉及政治风险和经济风险,如政变、战争、禁运、银行倒闭、拒付、汇率异常变动等。
3.倾销政策
(1)商品倾销:
指出口商以低于国际市场、国内、成本价格,集中或者持续地大量向国外抛售商品的行为,打击竞争对手、占领国外市场。分持续性、间歇性、临时性倾销。
可以使出口商维持国外市场的垄断地位、解决国内解决矛盾、控制进口国的政治、经济。
例:美国从20世纪30年代实施的农业政策,以国内一半价格向长期国外倾销,损失由联邦财政补偿,近年农产品出口一直保持1亿吨以上,占世界总量的50%。
(2)外汇倾销:
出口国政府通过本国货币对外贬值以扩大出口的方法。对促进对外贸易有双重效果,但是对内贬值程度要大于对外贬值,对方不贬值。
例:1973美圆贬值10%,1974年贸易逆差53.4亿、1975年贸易顺差90.5亿;1978年美圆汇率降低,出口增长从1977年的5.1%到1979年的26.6%
4.资本政策指出口国政府提高资本输出带动本国商品的出口、贸易的发展。资本输出分生产资本和借贷资本的输出。
资本输出时附带购买本国商品的条件国际直接投资伴随本国设备、材料、零配件的出口
5.特区政策指政府通过建立经济特区促进本国出口贸易的发展。本国政府在关境外划出范围,实行特殊的出口优惠政策:降低地价、减免关税、放宽海关管制和外汇管制、提供各种服务等优惠方法,吸引外国商人,发展转口贸易,或鼓励和吸引外资,引进先进技术,发展加工制造业,以达到开拓出口货物、增加外汇收入、促进本国或本地区经济发展的目的。
目前,世界各国设置的经济特区主要分为三种:
(1)自由贸易区:原则是关税减免、活动自由、特殊商品受限,
对进出口商品全部或大部分免征关税,并且准许在港内或区内进行商品自由储存、展览、加工和制造等业务活动。
(2)出口加工区:专门为加工、制造、装配出口产品的特定区域生产的产品全部出口或大部分供出口,引进先进技术与设备,增加就业以及外汇收入。
(3)保税区:功能类似自由贸易区,由海关批准并设置外国商品存入保税区内,可以暂时不缴纳进口税,如再出口,不缴纳出口税。运入区内的商品可进行储存、改装、分类、混合、展览、加工和制造等,主要是为了发展转口贸易,增加各种费用收入,并给予贸易商经营上的便利。
6.组织政策指政府机构、行业组织为鼓励出口而制定和采取的各种服务措施。包括提供信息、举办贸易博览会和展销会、高层协调会议、驻外商务代表。
(四)出口限制措施
1.管制目的:经济的、政治的。
经济:保持国际收支平衡、保护国内资源、维持国内市场稳定、对方压力。
许多国家对本国比较稀缺而又比较重要的商品常常会实行出口限制以保证国内的需要。
政治:遏止敌国发展、经济制裁、控制进口国政局向敌对国家、不友好国家出口往往受到政府的限制,被限制商品一般包括武器、军事设备、先进技术、重要战略物资等。实行贸易制裁时,被限制出口商品种类更多。
例:1917年美国国会通过《对敌对国家贸易法案》,1949年《出口管制法案》。1949年11月美国主导西方国家成立了“输出管制统筹委员会”(巴黎统筹委员会),负责对社会主义国家的出口管制问题。
军事:保持战略领先地位、国防安全需要 文化:弘扬民族文化、保护文化历史传统
2.管制对象:战略物资、先进技术、紧缺原料、历史文物、艺术珍品、垄断商品
3.管制方式:单边管制、多边管制
4.管制方法:国家专营、出口税、出口许可证、出口配额、出口禁运
三、对外贸易政策的影响分析
1.关税政策
(1)关税对国内生产量、消费量、贸易量的影响由于征收进口关税,外国商品无法自由进入本国国内市场,势必影响国内价格、生产量和消费量。关税对本国经济的影响大小取决于该国国内供求状况和该国在国际市场的地位。
小国征收关税的影响自由贸易:中国小麦价格等于国际市场价格P,国内生产量Q1,消费量Q4,进口量Q1Q4。
政府征收关税,进口小麦价格上升P’,需求量减少至Q3。中国是小国,国际价格不变。
消费者转向购买国内小麦,出现短缺。结果造成国产小麦价格上涨刺激国内生产扩大。当国产小麦生产成本、市场价格等于进口小麦税后价格P’时,国内生产扩张停止。
新市场均衡国产小麦与进口小麦的价格等于国际价格加关税P’。国产小麦增加到Q2。
大国征收关税的影响如果中国是国际小麦市场主要进口国即:“大国”,对小麦征收关税不仅会影响国内的生产和消费,还会影响国际小麦市场的价格。
关税使进口小麦价格提高P’,中国进口量减少为Q3、进口需求下跌时,国际市场均衡价格下跌。但中国国内小麦价格加上关税后P’仍比自由贸易时的价格高。国内小麦生产扩大至Q2,消费水平降低,进口数量减少。
无论是大国还是小国,无论是否有能力影响国际市场价格,征收关税的结果都会导致产品国内价格上升,国内生产增加,进口减少,消费缩减,只是在影响的程度上会因大国和小国的地位不同而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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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税的经济利益分析通过“生产者剩余”和“消费者剩余”来衡量利益。
征收关税使小麦价格上升为P’,生产者增加剩余(利益)a。
政府征收关税得到收入,总额等于商品税额乘以进口总量,即c部分。
消费者剩余由于价格上升、消费量下降而缩减。消费者损失为a+b+c+d部分。
福利损失b+d。b 是由于生产扭曲造成的无谓损失,d是消费扭曲造成的无谓损失。
a和c分别是生产者和政府的收益,该部分收益并非通过提高效率或从国外出口商那里得来,而是本国消费者的转移支付。
大国征收关税,降低了国际市场价格从而使国内市场价格涨幅较小.政府税收收入为c+e,社会经济利益净变动是e-(b+d)。如果e小于(b+d),整个国家净损失,e大于(b+d),则整个国家则可以从征收关税中获益。
小国征收关税造成社会经济净损失、大国征税有可能提高国民收益原因:大国在国际市场上有左右价格的能力,通过减少进口,大国可以迫使出口国降低价格,实际上迫使出口国也承担一部分税赋。e是出口国间接支付,如果该收入大于因关税造成的经济损失,则进口国就可能在总体上得益。
国际价格不因小国进口减少而下降,关税负担完全由本国消费者承受,总体上是损失。
(3)有效保护率(Effective Rate of Protection)
关税使进口商品价格提高,进口减少,国内同类商品产量增加。所以关税起到保护国内市场的作用。一般来说,关税税率越高,对国内该行业的保护越大。
任何行业中的企业,既受到该行业最终产品进口征收关税的影响,也受到对其原材料、中间投入征收关税的影响。如汽车企业会由于对钢材、橡胶征税而增加成本受到损害。反之,也会因为钢材、橡胶免关税而获益。因此,分析对某种行业的实际保护程度不仅要看该行业最终产品的名义关税率,还要了解该行业的结构及对其中间投入产品的保护程度。
RP=(V’-V)/V V=Pw-Pt RP=(500-200)/200=150% RP=(100-200)/200=50%
例:自由贸易时本国汽车价格$1000,成本$800,增值$200。设对汽车征收50%关税,对零部件、原材料只征收25%关税。结果汽车售价涨至$1500美元,成本只涨到$1000美元,增值提高到$500。有效保护率达到150%,本国汽车业得到了比名义保护率更高的保护。如果进口零部件、原材料的关税率为75%,汽车成本升至$1400美元,增值只有$100。比自由贸易时增加值反而减少。有效保护率是-50%。
由此可见,如果对一个行业中的原材料或中间投入的关税低于对最终产品的关税,对该行业的有效保护率会超过名义保护率。反之,如果原材料和中间投入的关税高于最终产品的关税,对该行业的有效保护率低于名义保护率,甚至出现负保护。
2.非关税政策
各国在限制外国商品进口、保护本国市场方面,除征收关税外,还有许多非关税措施,其中最流行是是进口配额。目的与征收关税一样,所不同的是进口配额是直接进行数量控制而不是通过提高进口商品价格间接减少进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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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P时,中国国内小麦生产量Q1,消费量Q4。实行进口配额,只允许进口Q3Q4。小麦供应从原来的无限变为有限供给,消费者的需求分割为两部分。消费Q3Q4后,其余需求只能由本国小麦满足。对本国小麦需求大于供给,出现短缺,引起国内小麦价格上涨。一方面国内生产随价格上涨而不断增加,另一方面,国内需求由于价格上升而减少,短缺逐渐消失,当国内生产量与对本国小麦的需求量相等时,市场在P’达到新的均衡。
进口配额对本国生产、消费、价格的影响与减少同样数量进口的关税相似,只是关税是通过提高进口商品价格来减少进口、增加国内生产,而配额则相反,先减少进口,造成价格上涨从而增加国内生产。
配额对国内各集团和整个社会的经济利益的影响与关税略有不同,主要反映在政府税收。关税给政府带来收益,而配额利益不一定归政府:“经济租”(Economic Rent),其归属完全取决于政府怎样分配这些进口限额。
分配方式不同,所产生的福利变动都是不同的。
(1)政府直接颁发进口许可证给进口商。
政府颁发许可证,谁拿到就可以从进口中获利。进口商得到后,支付国际市场价格在国内市场按高价出售,所得利润等于政府税收c。消费者(企业)得到后,用低价购买商品而获益。c从政府转到了国内的进口商或一部分消费者手里。
(2)政府根据进口商或消费者的申请颁发许可证。
政府在申请基础上审批颁发,申请过程(寻租行为)必然付出一定代价。c归拿到许可证的进口商或消费者,减去所用花费,利益小于c。整个社会的利益少于关税时的情况。
(3)政府公开拍卖许可证。
谁出高价谁就可以拿到许可证。进口商愿出的最高价不会超过进口所能获得的利润c。拍卖竞争会把价格抬到最高,从而使许可证价值等于c。进口商所付的正好等于政府所收的。c由政府和进口商共分。利益分配与关税更为相似,整个社会的利益变动也与关税一样。
不管政府怎样分配进口配额,整个社会利益变动至多与关税相似,不会比关税更好。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却有许多政府对一些商品不用关税却用配额,其主要原因是:
配额可以比关税更有效地控制进口:
实现保护国内产业、改善国际收支的目标。关税间接的,配额是直接的。如果本国进口需求有弹性,关税时外国厂商可以通过降价保持竞争力,进口不会减少很多。配额可以直接控制进口量,确定地保证本国企业市场份额。
配额比关税灵活:
政府通过发放进口许可证可以随时调节进口数量。在调节关税方面却不那么容易。除非某种例外条款允许,政府是不能随意提高关税的。
实行配额给政府更多的权力:
这种权力不仅表现在对贸易的控制,也体现在对企业的控制。政府官员利用分配配额的权力得到好处;企业通过游说等活动谋取许可证特权。
国际贸易自由化的压力:
关税是最古老、明显的贸易保护制度,在国际贸易谈判中最令人注目。GATT最初十几年的谈判中,主题就是降低关税税率。从1947年到1994年,发达国家平均关税从35%降到4%,发展中国家降到10%。关税只能降不能升,利用关税保护在现实中使用越来越困难。非关税壁垒的限制开始较晚,且实施中有许多灵活方式。当然,随着世贸组织中多边谈判的进展,配额也正被作为陈旧的保护手段而逐渐淘汰。
3.出口鼓励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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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补贴:国内价格上涨,出口工业生产增加,国内消费减少,出口量增加。
因为出口补贴使出口比在国内销售更有利可图,政府没有限制出口数量。因此企业会尽量出口,除非在国内市场销售能获得同样的收入。由于补贴只是对出口商品,想在国内市场获得同样的收入,只有提价。价格上涨则消费减少。即国内消费者必须付出与生产者出口所得到的同样价格,才能确保一部分商品留在国内市场而不是全部出口。
消费者剩余减少a+b,生产者剩余增加a+b+c,政府的出口补贴增加b+c+d,则社会福利净损失a+b+c-(a+b)-(b+c+d)=-(b+d)。
出口补贴对出口国没有好处,但仍有许多国家对出口产品进行各种补贴,因为出于占领国际市场的考虑,通过补贴提高出口产品竞争力,占据国际市场份额,可以获得更多的回报。
4.出口限制措施:
出口关税:国内价格下降,生产减少,国内消费增加政府对出口产品征收关税,出口商交付关税后的所得降低,而在国内市场仍能卖高价,出口商将原来准备出口产品在国内市场销售,造成国内市场价格下降。
价格下降会增加需求量并减少生产量,只有当国内价格等于国际价格减去出口税,市场才会重新达到均衡。
消费者剩余增加a,政府增加税收收入c,生产者剩余减少a+b+c+d,则社会福利净损失a+c-(a+b+c+d)=-(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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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贸易制裁
(1)历史:
最早追溯15世纪,频繁使用自二战之后。使用最多的是美国,20世纪50年代至80年代,全球96次有66次是美国发起,50-60年代对中国经济封锁、1960年对古巴禁运、70-80年代对柬、越、乌、利、伊、前苏、波、尼、伊、巴贸易制裁。90年代伊、海、南禁运。
(2)目的:
通过削减进出口造成被制裁国的经济损失从而迫其作出某种改变。有政治也有经济原因。如巴西拒绝进口美国电脑产品、欧盟农产品补助保护政策,美国进行的贸易制裁。
(3)影响因素:
贸易制裁是否失败,很大程度取决于被制裁国对国际贸易、尤其对制裁国的依赖性如何。一般来说,对进口和出口弹性都较高的国家实行贸易制裁的成功率较低。
贸易在整个国民生产中的比重。
比重很小,则弹性较大。国内市场大,回旋余地大,自给自足程度高,外贸供求弹性高,对大国进行制裁成功率低;而大国对小国进行制裁成功的可能性就大。
进出口商品的性质。
有时商品对某些国家特别重要,如日本对石油的需求。生活必需品的需求弹性相对低,耐用消费品(尤其是奢侈品)进口需求弹性较高。对奢侈品出口禁运作用不大,对生活必需品禁运又容易伤害普通人民,道义上不易获得支持。
制裁的完全性。
如果只有少数几个国家参与制裁,即使被制裁国的贸易弹性很低,对其伤害也不会很大,因为制裁国撤出后一部分空间会立即被非制裁国填补上。只有全部或大多数国家都参与,才能重创被制裁国、增加成功的可能性。如1990年伊拉克入侵科威特时的情况。
(4)中国与美国的贸易制裁中国是美国三大贸易伙伴之一,纺织品、鞋类、玩具、电器在美市场份额较大,导致美国同类行业市场份额减少、利润降低、生产萎缩。加上对中国知识产权问题的不满,1996年5月克林顿政府宣布对中国进行有史以来最大宗的贸易制裁。不了了之的原因:
中国贸易弹性较大,贸易伙伴还有欧盟、日本和其它发展中国家,中国提出反制裁,发生贸易战,“鹬蚌相争、渔翁得利”,欧盟和日本采取旁观态度,对己有利。
中国向美出口产品,如家用电器、衣服、鞋子、玩具等,品种繁多,可达几十万种,大部分是港台、外企独资、合资的劳动密集型产品,容易转产,制裁带来的损害不大。
中国的报复性制裁会使美出口的高精尖科技产品、飞机、小麦因国内市场无法吸收而引起滞销。制裁后两国失业率都升高,而中国无须支付失业保险,政府不会受到很大压力。
双方互相制裁,则美国的大公司会对美国总统、国会施加很大的压力。因此,每年美中贸易战都一度度白热化,又一次次不了了之。中国政府最后也有些妥协,签定知识产权协定。
四、贸易保护的传统依据
1.保护幼稚工业论:在发展中国家中最流行。
(1)主要观点:
许多工业在发展中国家刚刚起步,处于新生阶段,象初生婴儿,同类工业在发达国家已是兵强马壮,实力雄厚。如果自由贸易、自由竞争,幼稚工业会被打垮、扼杀,永远没有成长起来的希望。如果政府对新建工业实行一段时间的保护,等“新生儿”长大后再取消保护,那么不但不怕竞争,还可与先进国家的同类工业匹敌。
该理论历史悠久,流行广泛。可追溯到18世纪美国经济学家汉密尔顿,1791年《制造业的报告》。全面阐述和发展这一理论的是19世纪德国经济学家李斯特。李从当时德国相对落后的状况出发,提出要以禁止进口和征收高关税的办法对新兴工业进行保护,以免被当时先进的英法工业挤垮。李斯特理论一直被广泛引用,成为落后国家保护其工业的主要论据。这一理论在中国很流行,有时还加上一些非经济的色彩,称为保护“民族工业”。
(2)保护幼稚工业获利的条件:
被保护的“新生儿”必须有长大的潜力,即必须有潜在的、通过成长能发挥的比较优势;
保护只是短期的,为保护所付出的代价是短暂的、有限的;
被保护的“新生儿”长大后给社会带来的收益足以弥补社会付出的“抚养费”。
所以并不是所有的幼稚工业或民族工业都应该保护的,只有那些确有潜力的工业才应得到保护。但现实中,许多受到保护的工业并不符合这一点,保护的目的并没有达到。美国经济学家陶西格19世纪末考察当时受保护的美国新兴铁器制造业,发现该行业生产方式20年没有变化,市场份额没有任何扩大,保护并没有使其“长大”。
(3)实践困难:
选择被保护对象问题:实际选择中取决于各种政治经济力量的对比。许多发展中国家政府选择保护目标不从经济利益出发,而是政治或其他利益,另外,由于人们不可能掌握全部信息,决策中就有可能出现错误。技术上的错误判断使结果不能达到预期目标。
保护手段问题:对象选对但手段用错,结果仍然达不到目的。一般来说,产业政策优于关税等贸易政策。生产补贴对社会造成损失较小,并起到监督企业、加速其成长的作用。而关税等贸易政策下,企业收益来自无数消费者,企业无所顾忌,没有提高效率的压力。
采用关税,政府有收入,使用产业政策,政府失去税收还要增加支出。从政府角度来说,利用关税保护对其更有利,选错手段是不可避免的事。
保护幼稚工业论理论上虽然成立,实施中往往弊大于利。代价昂贵而保护结果不甚理想。
2.保护就业论历史不悠久,但流行范围同样广泛,且主要在西方发达国家。每当经济不景气,失业率上升,西方国家一些政治家、工会领袖就把原因归罪于来自外国、尤其是发展中国家的竞争,主张以限制进口来保障本国工业生产和就业。这是80年代西方贸易保护主义加强重要原因。
微观上,某个行业得到保护,生产增加,工人就业得到增加。宏观上,保护就业论建立在凯恩斯主义经济学说基础上。
英国经济学家凯恩斯在1929年至1933年的西方大萧条中看到了古典经济学完全依赖市场机制、只重视供给的不足,认为一国的生产和就业主要取决于对本国产品的有效需求。
有效需求增加,带动生产、就业增加,反之出现生产过剩、经济衰退,造成失业增加。要达到充足就业,就要对商品有足够的有效需求。
有效需求由消费、投资、政府开支和净出口组成。出口增加有效需求,进口减少有效需求。增加出口,减少进口 ( 增加有效需求( 增加国民生产和就业水平凯恩斯还指出这种关系是成倍的。即进口增加1元,国民生产水平的下降会超过1元,对就业的影响则更大;减少1元进口,国民生产增加超过1元,创造更多的工作机会。
保护就业论者就是根据凯恩斯的宏观经济理论提出贸易保护的,他们相信,通过限制进口扩大出口的贸易保护政策,可以提高整个国家的就业水平。
国际贸易是双方的事,一国不可能只出口不进口。希望通过扩大出口减少进口保护就业在现实中会遇到困难。
别国对这种做法不会毫无反应。别人也要考虑别人的就业问题。你限制进口,伤害了别国的出口,为保护自己的利益,别国也会以限制进口作为回报,你的出口也会减少。
即使别国不进行报复,长期、大量的贸易逆差必然影响别国经济发展和国际支付能力,别国经济实力下降反过来影响本国的出口商品的购买力,其结果也影响到你的出口。
3.改善国际收支论改善国际收支论认为,实行贸易保护可以减少进口,从而减少外汇支出,增加外汇储备。
理论上没有问题,少进口少花外汇,可以减少赤字或增加储备,但实施却有两个问题:
别国反应及该反应对本国出口的影响:贸易是双方的,一国实行保护,别国跟进,不管是有意报复还是进口能力下降,都会反过来影响本国的出口,虽然少买了东西省了钱,但也少出口少赚了钱。国际收支也许没改善多少,本国消费者和出口行业为之付出代价。
更好的办法是平衡收支,不仅“节流”,更注重“开源”。提高出口产业劳动生产率,挖掘更多出口潜力多赚外汇,才是积极的、代价较少的改善国际收支的办法。
该理论在发展中国家很普遍。1979年东京回合到80年代末,发展中国家向GATT通报进口限制85%都以平衡国际收支为理由,因为发展中国家普遍出口能力低,外债严重有关。在出口能力强的亚洲国家也比较流行,与中国、亚洲文化有关,中国人比较注重储蓄,不太愿意举债。反映在贸易政策上就是追求贸易顺差。
评价:
通过贸易保护手段来达到出超、增加外汇储备,所付出的代价不小、消费者作出的牺牲会超过出超所得。贸易保护带来的损失前已分析。
追求出超的目标本身有问题,出超越多并不表示一国福利水平越高,只表明一国消费水平低于生产水平,生产出来的一部分产品出口到外国去了。出超越多,本国当前消费越少,当前福利水平越低。出超增加了外汇储备,积攒了今后的消费能力,相当于储蓄。
贸易保护得来的出超还会引起与入超国的矛盾和纠纷。近年中美关系不顺的原因之一就是美国指责美对华贸易出现巨额逆差。
4.保护公平竞争论保护公平竞争论以受害者的姿态出现进行贸易保护,保护的目的似乎是为了更好地保证国际上的公平竞争,以推动真正的自由贸易。
定义:一般来说,凡是由政府通过某些政策直接地间接地帮助企业在国外市场上竞争,并造成对国外同类企业的伤害,即被看成是不公平竞争。近年来,不公平竞争的定义扩大到不对等开放市场,西方国家指责发展中国家、中央计划经济国家的市场开放不够,没有按市场经济原则实行自由竞争。
内容:出口补贴、低价倾销、犯人或童工生产产品出口、对外国知识产权不加保护等例:以此为理由的最主要是美国。理论上“理直气壮”,法律上有对不公平贸易行为作出报复的明文规定。1974年通过“贸易法案”中的301条款明确授权政府运用限制进口等贸易保护措施来反对任何外国不公平的贸易行为,以保护本国企业的利益。1988年,特别 301条款”将不公平案起诉权从总统下放到美国贸易代表,要求贸易代表每年4月30日将“不公平贸易国家”的名单递交国会,列入报复对象。
首登黑名单的日本、印度和巴西。日本禁止公共单位购买美国卫星和超级电脑、印度不让美国投资其保险业、巴西对几乎所有进口商品都实行许可证制度;中国大陆1991年首登 301名单,后同意保护美在华专利、版权得以撤销。台湾1992年接替大陆黑榜留名。
主要手段:反补贴税、反倾销税、其它惩罚性关税、进口限额、贸易制裁等。
评价:理论上有助于限制不公平竞争,促进自由贸易,但实施中不一定能达到预期效果。
可能被国内厂商用来作为反对进口的借口:一些国家的某些行业劳动生产率低下,面对国际竞争不求改进,则怪罪于外国商品。通过贸易保护来促进公平竞争,有可能造成更不公平的竞争。而本国的消费者则为此会付出很高的代价。
例:1993年4 月墨西哥对中国鞋类“不公平”指控,该国制鞋多为家庭手工业,技术落后。
同样可能遭到对方的反指控、反报复,明知反报复损失更大,但为维护国家尊严、独立性、某种政治利益,仍然会采取反报复的行为。
5.改善贸易条件贸易保护限制进口、减少需求,可以降低进口商品的价格,从而使贸易条件得到改善,使整个国家获利。最终目的是想从中获利,获利手段是迫使别国降价,从别人的口袋里捞出一部分钱来充为己有。西方人称为“向邻居乞讨”。考虑:
能否成功:取决于该国对国际市场的影响力,因为只有大国才会对市场价格有影响力,才能通过限制进口来降低进口价格。贸易小国地位无足轻重,无法影响国际市场价格,无论怎么保护、哪怕完全不进口,进口产品的国际价格也不会下降。
是否有效:即使是贸易大国为了改善贸易条件而实行保护,也很容易引起别国相应的报复措施。最终结果:贸易条件没有得到改善,贸易量却因此下降。进口商品消费者受损,出口商品生产者也没有好处。
当然,现实中这种报复也可能不发生,因为贸易往往是多边的。但是无论别国报复与否,为改善贸易条件进行贸易保护会造成国际市场的价格扭曲,不利于资源的有效利用。
6.增加政府收入通过关税来增加政府收入,与其说政策理论,不如说是利益行为。不管消费者和整个社会付出的代价如何,政府征收的关税是实实在乎的收入,这也是政府实行贸易保护的动力。
征收关税比增加国内各种税要容易。国内税阻力大,关税在外国商品进入本国市场前就征收了,商品价格上涨似乎不是政府的原因。最终消费者支付了关税,但对这种间接的支付感觉并不灵敏,反对的声浪不大。对那些靠选民投票的政治家们说很重要。
如果是进口大国的话,还可以将一部分税赋转嫁到外国生产者或出口商身上;而且税率恰当时,进口国的总福利水平还会得到提高。前提条件必须是举足轻重的进口大国。
7.贸易保护的非经济因素政治、文化、社会的因素,诸如民族自尊、社会公平、国家安全等。
(1)民族自尊进口商品不仅仅是一种与国内产品无差别的消费品,进口商品的品种、质量常常反映了别国的文化和经济发展水平。且进口的商品上都往往带有“某某国制造”的标签,以示与本国商品的区别。
一般来说,进口货总比国产货更“物美”一些,同质产品更“价廉”一些,否则也不会进口,尤其是发展中国家进口的先进工业商品,许多是本国不能制造的。
消费者“赞洋崇洋”时,政府往往会觉得有损民族自尊心和自信心。为了增加民族自豪感,政府一方面会从政治上把使用国货作为爱国主义来宣传,一方面企图通过贸易保护政策来减少外来冲击、发展民族工业。
“爱国主义”和“民族自尊”的贸易保护理论在中国大有市场。闭关锁国的年月,许多东西都提倡自己设计,自己制造,正常的贸易被排斥,甚至把是否购买外国船只来增强运输能力的问题也上升到是不是卖国主义的政治问题。这种企图通过保护来振兴民族工业、实现民族自尊的做法往往是不成功的,其结果可能使国家更落后,离现代科技发展越远,民族也更没有资本来“自尊自主”。
(2)社会公平社会公平主要指的是社会各阶层或各种生产要素在收入上的相对平衡。不少国家利用贸易保护来调节国内各阶层的收入水平,以减少社会矛盾和冲突。
典型例子:发达国家对农产品的保护。
在发达国家工业化的过程中,资本的加速积累和土地的相对稀缺,使工业产品的生产成品下降,农产品生产的成品相对上升。
发达国家逐渐失去用相对成本来衡量的农产品的比较优势,如果坚持自由贸易,农民势必竞争不过其它生产成本较低的国家,农民收入即使不下降,也跟不上其他行业的收入。
为了保证农民和地主的收入能跟上社会平均水平的发展,不少国家(主要是发达国家和新兴工业化地区)就通过限制进口、价格支持、出口补贴等各种保护手段将社会其他行业的一部分收入转移到农民和地主手中,以达到一定的社会公平。
(3)国家安全贸易保护主义有时还以国家安全为依据,主张限制进口,以保持独立自主的经济。
国家安全论认为,自由贸易会增强本国对外国的经济依赖性。这种情况可能会危害到国家安全,一旦战争爆发或国家之间关系紧张,贸易停止,供应中断,过于依赖对外贸易的经济会出现危机,在战争中可能会不战自败。
历史:该思想由来以久,可以追溯至17世纪英国的重商主义,当时的贸易保持主义就以国家安全为依据,主张限制使用外国海运服务和购买外国商船。
本世纪以来战争连续不断,二次世界大战后又经历了长期的东西方“冷战”,国家安全论也就经久不衰。
内容:认为有关国家安全的重要战略物资必须以自己生产为主,不能依靠进口。在这些行业面临国际市场竞争时,政府应加以保护。
这些重要商品包括粮食、石油等重要原、燃料。对某些不友好国家的出口也要控制,任何有可能加强敌方实力、威胁自身安全的商品都严加控制。
典型案例:
战后西方国家为针对社会主义阵营而设立的“输出管制统筹委员会”就是以国家安全为目标控制贸易的。80年代,日本某公司由于销售给前苏联一批被认为涉及到军事科技的电子技术而受到委员会的惩罚。
在中国也一直很流行,“深挖洞,广积粮”、“备战备荒”的口号泛滥的60、70年代,国家安全成了排斥贸易的重要依据。
台湾在审视与大陆外贸关系时也一再警告台湾商人不可参与太深,认为过于依赖大陆市场可能会有损台湾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