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1章个人所得税的税收筹划
? 个人所得税纳税人的税收筹划
– 纳税人的法律界定
? 居民纳税义务人:住所、居住时间
– 负无限纳税义务
? 非居民纳税义务人
纳税人的税收筹划
? 居民纳税义务人与非居民纳税义务人的转
换
– 通过改变居住时间
? 通过人员的住所(居住地)变动降低税收负担
– 迁出某一国,但又不在任何地方取得住所
? 通过人员的流动降低税收负担
– 在任何一个停留时间很短,避免成为纳税人
– 将财产或收入留在低税区,自己到高税负但费用低的
地方去消费
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人与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
企业的选择
? 有限责任制、个人独资、合伙制企业的利弊
– 承担的责任
– 税负
从 2000年 1月 1日起,我国对个人独资企业、合伙制
企业停止征收企业所得税,比照个体工商户
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人承包方式的选择
? 有关计税规定
– 工商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的,按个体工商户所得征收征收个人所
得税
– 工商登记仍为企业的,先征收企业所得税,再根据承包方式对
分配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 对经营成果不拥有所有权,仅按合同规定取得一定所得的,按工资、
薪金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 只向发包方、出租方交纳一定费用后经营成果可以自由支配的,按
5%-35%五级超额累进税率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征收个人所
得税
– 对实际经营期不满 1 年的,个体工商户应将其换算成全年所得,
确定税率;承包所得以其实际承包、承租经营的月数作为一个
纳税年度计算纳税
例
– 张先生承包一企业,承包期间为 2001年 3月 1日至
2001年 12月 31日,2001年 3月 1日至 2001年 12月 31日,
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5000元,上交租赁费 50000元,
实现会计利润 53000元(已扣除租赁费,未扣除折
旧费),张先生未领取工资。已知该省规定的业主
费用扣除标准为每月 800元。
– 方案一:将原企业的工商登记改变为个体工商户
– 方案二:仍使用原企业的营业执照
如何选择呢?
方案一
改变为工商户,其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本年度应纳税所得额 =53000-800*10=45000(元)
换算成全年的所得额,45000/10*12=54000(元)
按全年所得计算的应纳税额 =54000*35%-6750=12150
(元)
实际应纳税额 =12150/12*10=10125(元)
税后利润 =53000-10125=42875(元)
注:全年应税所得超过 50000元的部分,
税 35%,速算扣除数为 6750元
方案二
? 仍使用原企业执照,则按规定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后,
还要就其税后所得再按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缴纳个人
所得税
? 按规定固定资产可以提取折旧,但租赁费不得在税前
扣除
– 应纳税所得额 =53000+50000-5000=98000(元)
– 应纳企业所得税 =98000*27%=26460(元)
– 张先生取得承包收入 =53000-5000-26460=21540(元)
– 应纳个人所得税 =( 21540-800*10) *20%-1250=1458(元)
– 实际税后利润 =21540-1458=20082(元)
将企业拆分
– 由于个体户、个人独资企业实行五级超额累进税率,
可通过将企业拆分,缩小其应税所得的形式实现低
税负。
征税范围
? 工资、薪金所得
?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 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 劳务报酬所得
? 稿酬所得
?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 财产租赁所得
? 财产转让所得
?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 偶然所得
计税依据的法律规定
? 费用减除标准
? 附加减除费用适用的范围和标准
? 每次收入的确定
– 属于同一事项连续取得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
收入为一次
– 同一作品连载取得收入的,以连载完成后取得的收
入为一次
– 个人通过民政部门等的公益性捐赠,30%以内的部
门可以扣除
税率的法律规定
?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5%-45%的超额累
进税率
? 个体工商户、承包所得适用 5%-35%的超
额累进税率
? 稿酬所得,20%,减征 70%
? 劳务报酬 20%,并实行加成规定
? 其它所得,税率为 20%
工资、薪金所得的税收筹划
? 工资、薪金福利化
– 企业提供住所
– 提供假期旅游津贴
– 提供福利设施
? 纳税项目转换与选择的筹划
– 劳务报酬转换成工资
– 工资转换为劳务报酬
例
? 刘先生从企业取得收入设计收入 50800元。
? 方案一:有稳定的雇佣关系 -按工资税目纳税
– 应纳税额 =( 50800-800) *30%-3375=11625(元)
? 方案二:不存在雇佣关系 -按劳务报酬税目纳税
– 应纳税额 50800*(1-20%)*30%-2000=10192(元 )
分摊法
? 一次性奖金分摊发放法
? 工资分摊发放法
劳务报酬所得节税筹划
? 分项计算筹划法
? 支付次数筹划法
– 如董事费收入
? 费用转移筹划法
– 由对方提供一定的福利,报销一定的费用
稿酬所得的筹划
? 费用由出版社负担
– 由对方提供尽可能多的设备或服务
? 免征额最大化
利息、股息和红利所得的筹划
? 教育储蓄存款
? 住房公积金
? 医疗保险金
? 基本养老保险金
? 失业保险金
所得再投资筹划法
? 企业利润不分配
投资方式筹划法
? 储蓄
? 教育基金储蓄
? 国债
? 股票
? 保险
? 外汇
个体工商户所得的纳税筹划
? 增加费用支出
? 分散、推后收益实现
– 合理使用存货计价方法
– 费用合理分摊
– 合理安排预缴税款
合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
? 优惠政策的有关规定
– 免税项目
? 部以上单位发放的奖金
? 国债利息
? 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放的补贴、冿贴
? 福利费、抚恤费、救济金
? 保险赔款
? 军人转业费、复员费
? 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缴付的基金
– 暂免征税项目
? 外籍个人以非现金形式或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住
房补贴、伙食补贴、洗衣费、境内外出差补贴等
? 个人举报、协查各种违法、犯罪行为而获得的奖
金
? 代扣代缴手续费
? 个人转让自用达 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惟一用房所
得
? 离退休工资
合理利用优惠政策
? 起征点的安排
? 境外已纳税额的扣除
第 12章 关税及其它税种的税收
筹划
? 合理控制完税价格
? 充分利用原产地标准
– 最惠国税率
– 协定税率
– 特惠税率
– 普通税率
? 利用保税制度
– 保护区内投资设厂
? 避免征收反倾销税
– 提高产品附加值,取消片面低价政策
– 分散出口市场
– 在出口地设厂
土地增值税的税收筹划
? 利用房地产转移方式进行筹划
– 将房地产出租、投资入股的均可免征
? 控制增值额
– 将可以单独分开处理的部分从整个房地产中分离
– 扩大成本费用列支比例
? 如利息支出
– 利用税收优惠
? 房地产业建造普通民用住宅,增值率在 20%以下的,免征
例
? 一家房地产企业有可供销售的 10 000平方
米的商品房。
– 方案一:每平方米售价 1000元,不含装修费,
扣除额为 835万元(含 20%的加计费用)
– 方案二:每平方米售价 1070元,含装修费 70
元,扣除额为 838万元(含 20%的加计费用)
该选哪一种方案呢?
税率
级数 增值额与扣除项目
金额的比率( %)
税率 % 速算扣
除率 %
1 不超过 50%的部分 30 0
2 50%-100%的部分 40 5
3 100-200%的部分 50 15
4 超过 200%的部分 60 35
计算公式
? 应纳土地增值税 =增值额 *税率 -扣除项目
金额 *速算扣除率
思考
? 某房地产开发企业有 10000平方米的商品
房销售。
– 方案一:不装修,每平方米售价 4000元,开
发成本、税费金额为 3000万元。
– 方案二:精装修,每平方米 6000元,扣开发
成本、税费金额为 4000万元。
请选择!
资源税的筹划
? 利用综合回收率和选矿比
? 征免税产品分别核算
房产税的筹划
? 利用税收优惠
– 大修停用半年以上的可以免税
? 合理确定房产原值
– 附属设备单独计算价值
– 房产修理费用的筹划
– 房产投资方式的筹划
? 投资
? 出租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筹划
? 利用改造废弃土地
? 利用土地级别的不同进行筹划
? 将免税用地部分分开核算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税收筹划
? 利用委托加工进行筹划
? 利用进口货物进行筹划
印花税的税收筹划
? 充分利用优惠政策
? 分项核算
? 利用不确定金额和保守金额以实现递延
纳税
车船使用税的筹划
利用税率临界点
载重量不超过 1吨的渔船免税
利用特殊规定
机动车挂车,按机动载货汽车税额的 7折征税
主要从事运输业务的拖拉机,按拖拉机所挂拖车
的净吨位计算,按机动载货汽车税额的 5折计税
对客货两用车,载人部分按乘人汽车税额减半征
税,载货部分按机动载货汽车税额征税
减免税车辆分开核算
契税的筹划
利用房屋交换进行筹划
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
? 个人所得税纳税人的税收筹划
– 纳税人的法律界定
? 居民纳税义务人:住所、居住时间
– 负无限纳税义务
? 非居民纳税义务人
纳税人的税收筹划
? 居民纳税义务人与非居民纳税义务人的转
换
– 通过改变居住时间
? 通过人员的住所(居住地)变动降低税收负担
– 迁出某一国,但又不在任何地方取得住所
? 通过人员的流动降低税收负担
– 在任何一个停留时间很短,避免成为纳税人
– 将财产或收入留在低税区,自己到高税负但费用低的
地方去消费
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人与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
企业的选择
? 有限责任制、个人独资、合伙制企业的利弊
– 承担的责任
– 税负
从 2000年 1月 1日起,我国对个人独资企业、合伙制
企业停止征收企业所得税,比照个体工商户
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人承包方式的选择
? 有关计税规定
– 工商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的,按个体工商户所得征收征收个人所
得税
– 工商登记仍为企业的,先征收企业所得税,再根据承包方式对
分配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 对经营成果不拥有所有权,仅按合同规定取得一定所得的,按工资、
薪金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 只向发包方、出租方交纳一定费用后经营成果可以自由支配的,按
5%-35%五级超额累进税率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征收个人所
得税
– 对实际经营期不满 1 年的,个体工商户应将其换算成全年所得,
确定税率;承包所得以其实际承包、承租经营的月数作为一个
纳税年度计算纳税
例
– 张先生承包一企业,承包期间为 2001年 3月 1日至
2001年 12月 31日,2001年 3月 1日至 2001年 12月 31日,
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5000元,上交租赁费 50000元,
实现会计利润 53000元(已扣除租赁费,未扣除折
旧费),张先生未领取工资。已知该省规定的业主
费用扣除标准为每月 800元。
– 方案一:将原企业的工商登记改变为个体工商户
– 方案二:仍使用原企业的营业执照
如何选择呢?
方案一
改变为工商户,其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本年度应纳税所得额 =53000-800*10=45000(元)
换算成全年的所得额,45000/10*12=54000(元)
按全年所得计算的应纳税额 =54000*35%-6750=12150
(元)
实际应纳税额 =12150/12*10=10125(元)
税后利润 =53000-10125=42875(元)
注:全年应税所得超过 50000元的部分,
税 35%,速算扣除数为 6750元
方案二
? 仍使用原企业执照,则按规定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后,
还要就其税后所得再按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缴纳个人
所得税
? 按规定固定资产可以提取折旧,但租赁费不得在税前
扣除
– 应纳税所得额 =53000+50000-5000=98000(元)
– 应纳企业所得税 =98000*27%=26460(元)
– 张先生取得承包收入 =53000-5000-26460=21540(元)
– 应纳个人所得税 =( 21540-800*10) *20%-1250=1458(元)
– 实际税后利润 =21540-1458=20082(元)
将企业拆分
– 由于个体户、个人独资企业实行五级超额累进税率,
可通过将企业拆分,缩小其应税所得的形式实现低
税负。
征税范围
? 工资、薪金所得
?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 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 劳务报酬所得
? 稿酬所得
?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 财产租赁所得
? 财产转让所得
?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 偶然所得
计税依据的法律规定
? 费用减除标准
? 附加减除费用适用的范围和标准
? 每次收入的确定
– 属于同一事项连续取得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
收入为一次
– 同一作品连载取得收入的,以连载完成后取得的收
入为一次
– 个人通过民政部门等的公益性捐赠,30%以内的部
门可以扣除
税率的法律规定
?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5%-45%的超额累
进税率
? 个体工商户、承包所得适用 5%-35%的超
额累进税率
? 稿酬所得,20%,减征 70%
? 劳务报酬 20%,并实行加成规定
? 其它所得,税率为 20%
工资、薪金所得的税收筹划
? 工资、薪金福利化
– 企业提供住所
– 提供假期旅游津贴
– 提供福利设施
? 纳税项目转换与选择的筹划
– 劳务报酬转换成工资
– 工资转换为劳务报酬
例
? 刘先生从企业取得收入设计收入 50800元。
? 方案一:有稳定的雇佣关系 -按工资税目纳税
– 应纳税额 =( 50800-800) *30%-3375=11625(元)
? 方案二:不存在雇佣关系 -按劳务报酬税目纳税
– 应纳税额 50800*(1-20%)*30%-2000=10192(元 )
分摊法
? 一次性奖金分摊发放法
? 工资分摊发放法
劳务报酬所得节税筹划
? 分项计算筹划法
? 支付次数筹划法
– 如董事费收入
? 费用转移筹划法
– 由对方提供一定的福利,报销一定的费用
稿酬所得的筹划
? 费用由出版社负担
– 由对方提供尽可能多的设备或服务
? 免征额最大化
利息、股息和红利所得的筹划
? 教育储蓄存款
? 住房公积金
? 医疗保险金
? 基本养老保险金
? 失业保险金
所得再投资筹划法
? 企业利润不分配
投资方式筹划法
? 储蓄
? 教育基金储蓄
? 国债
? 股票
? 保险
? 外汇
个体工商户所得的纳税筹划
? 增加费用支出
? 分散、推后收益实现
– 合理使用存货计价方法
– 费用合理分摊
– 合理安排预缴税款
合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
? 优惠政策的有关规定
– 免税项目
? 部以上单位发放的奖金
? 国债利息
? 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放的补贴、冿贴
? 福利费、抚恤费、救济金
? 保险赔款
? 军人转业费、复员费
? 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缴付的基金
– 暂免征税项目
? 外籍个人以非现金形式或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住
房补贴、伙食补贴、洗衣费、境内外出差补贴等
? 个人举报、协查各种违法、犯罪行为而获得的奖
金
? 代扣代缴手续费
? 个人转让自用达 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惟一用房所
得
? 离退休工资
合理利用优惠政策
? 起征点的安排
? 境外已纳税额的扣除
第 12章 关税及其它税种的税收
筹划
? 合理控制完税价格
? 充分利用原产地标准
– 最惠国税率
– 协定税率
– 特惠税率
– 普通税率
? 利用保税制度
– 保护区内投资设厂
? 避免征收反倾销税
– 提高产品附加值,取消片面低价政策
– 分散出口市场
– 在出口地设厂
土地增值税的税收筹划
? 利用房地产转移方式进行筹划
– 将房地产出租、投资入股的均可免征
? 控制增值额
– 将可以单独分开处理的部分从整个房地产中分离
– 扩大成本费用列支比例
? 如利息支出
– 利用税收优惠
? 房地产业建造普通民用住宅,增值率在 20%以下的,免征
例
? 一家房地产企业有可供销售的 10 000平方
米的商品房。
– 方案一:每平方米售价 1000元,不含装修费,
扣除额为 835万元(含 20%的加计费用)
– 方案二:每平方米售价 1070元,含装修费 70
元,扣除额为 838万元(含 20%的加计费用)
该选哪一种方案呢?
税率
级数 增值额与扣除项目
金额的比率( %)
税率 % 速算扣
除率 %
1 不超过 50%的部分 30 0
2 50%-100%的部分 40 5
3 100-200%的部分 50 15
4 超过 200%的部分 60 35
计算公式
? 应纳土地增值税 =增值额 *税率 -扣除项目
金额 *速算扣除率
思考
? 某房地产开发企业有 10000平方米的商品
房销售。
– 方案一:不装修,每平方米售价 4000元,开
发成本、税费金额为 3000万元。
– 方案二:精装修,每平方米 6000元,扣开发
成本、税费金额为 4000万元。
请选择!
资源税的筹划
? 利用综合回收率和选矿比
? 征免税产品分别核算
房产税的筹划
? 利用税收优惠
– 大修停用半年以上的可以免税
? 合理确定房产原值
– 附属设备单独计算价值
– 房产修理费用的筹划
– 房产投资方式的筹划
? 投资
? 出租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筹划
? 利用改造废弃土地
? 利用土地级别的不同进行筹划
? 将免税用地部分分开核算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税收筹划
? 利用委托加工进行筹划
? 利用进口货物进行筹划
印花税的税收筹划
? 充分利用优惠政策
? 分项核算
? 利用不确定金额和保守金额以实现递延
纳税
车船使用税的筹划
利用税率临界点
载重量不超过 1吨的渔船免税
利用特殊规定
机动车挂车,按机动载货汽车税额的 7折征税
主要从事运输业务的拖拉机,按拖拉机所挂拖车
的净吨位计算,按机动载货汽车税额的 5折计税
对客货两用车,载人部分按乘人汽车税额减半征
税,载货部分按机动载货汽车税额征税
减免税车辆分开核算
契税的筹划
利用房屋交换进行筹划
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