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城市环境经济本章将简要介绍城市生态系统的过程及特征,阐述环境经济学的基本概念和方法,
并在此基础上重点讨论城市地域的自然系统承载力,水环境经济,能源经济,环境经济政策等城市环境经济研究的主要方面和关键问题 。
第一节 环境经济问题及其相关概念
用经济学的理论和观点来探索城市这一特定的空间范围的生态环境问题,是城市环境经济研究的特点之所在 。
长期以来,人们没有把环境和自然资源的保护列入经济学的范畴 。 随着环境污染问题的的日趋严重,迫使人们不得不从经济代价的角度考虑环境问题,从而提出了,
污染代价,,,环境质量的价值,,,资源价值,等经济概念,并被经济学家广为接受 。
1979年,联合国环境发展署的专家们提出了,生态发展,的概念,强调经济发展既要满足人类的基本要求,
又不能超出地球环境允许的极限 。 这种,生态发展,的概念,在 80年代末又被进一步地充实完善成为,可持续发展,的概念和理论,并成为世界各国广泛接受和普遍认同的环境观念和发展观念 。
当前,环境经济问题的研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环境与经济发展的规律性联系
经济发展的过程,是把资源转化向纵深发展的过程 。
即由主要依靠体力使用简单生产工具,只能转化少数资源且转化率低的生产方式,发展到主要依靠智力使用复杂的生产工具,高效率转化大量资源的现代化生产方式 。 但是,宇宙的物质和能量是守恒的,即不能增加,也不能消灭 。 因而,人类社会的经济发展,只能以资源为基础,在能量和物质的转换上面下功夫 。
这一前提表明,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是统一的,又是矛盾的,它们相互依赖,相互促进又相互制约 。
2、环境与社会发展的规律性联系
环境与社会发展关系的内容很多。如政治关系、
法律关系、文化关系、伦理道德关系等等。其中
,起决定作用的是环境与政治的关系,即自然环境对一个社会政治经济管理体制之间的关系。一般而言,自然环境对一个社会行政和经济管理体制的影响并不明显,而社会体制对环境却有着巨大的影响作用。
3、生态环境系统的容量与人口和经济增量之间的协调关系
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表明,人类生态环境系统是发展变化的,其容量与人类生产和生活活动的技术经济水平,
内容,方式密切相关,容量是相对的,可调节的,但不是无限增长的 。 在一定的利用方式和技术经济水平下,
就群体讲,当个体增长达到一定的数目,就与环境形成一定的稳定关系,即建立了相对的平衡,破坏这种相对稳定,就会导致系统的崩溃 。
生态环境系统的容量与人口和经济增量之间的关系,除了单纯的数量关系之外,起决定作用的是质量关系。自然系统中非再生资源的数量是固定的,可再生资源的数量也有其严格的自然生长规律。因此,人类利用自然系统的效率、结构、替代技术等质量因素,是决定生态系统在容纳人类活动的同时保持应有的环境质量的主导力量。
第二节 城市生态系统及其建设一,城市生态系统的构成及其特征
城市生态系统是一个由复杂的自然因素和社会因素构成的,具有其内在联系和相互制约关系的综合体,其内部构成包括生物物质和非生物物质两种形态,具体可分为三类要素:
( 1) 城市人口系统;
( 2) 城市生物系统;
( 3) 城市非生物系统 。
二、城市生态环境问题
1,固体和危险废弃物污染 。
2,大气污染 。
3,水污染与缺水 。
4,温室效应和城市热岛效应 。
5,噪音和声环境污染 。
三、城市生态系统的建设
城市生态系统建设,是以一种综合的观点、积极的姿态来实施对城市生态系统的利用、改造和维护,其目的是推动城市生态系统良性循环的持续发展。城市生态系统建设的内容,既包括对城市自然资源和自然环境的合理的利用和保护,更重要的是要针对城市生态系统的缺陷和已经遭受到的破坏,通过一系列的综合手段进行积极的治理和建设,弥补缺陷、纠正偏差
、恢复和重建城市生态系统的平衡 。
城市生态系统建设主要由以下三个方面构成:
1,加强城市总体规划的生态观念,确立有利于城市生态系统平衡的总体布局和土地利用格局 。
在总体规划的层面上,加强城市生态系统的建设需要把握以下原则:
( 1) 合理配置土地及各种自然资源,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
( 2) 协调城市内部的功能划分,实现城市功能组织的有序化 。
( 3) 市域范围内的大型基础设施统筹规划,共建共享 。
2,坚持,三同时,的建设方针,加强环境执法管理 。
鉴于发达国家的教训,早在 70年代,我国就在,关于保护和改善环境的若干规定,中明确指出,,一切新建,扩建和改建的企业,防止污染的项目,必须和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这一方针,被概括为,三同时,的建设方针 。
3、加强以绿地系统为中心的城市生态工程的规划与建设

城市绿地系统的规划建设包括防护绿地和城市公共绿地两个层次 。
防护绿地主要是为了涵养城市水土,防止风沙危害,隔离污染源等目的而建设的人工绿化工程,是维护城市环境质量的重要手段 。
城市公共绿地是以为居民提供充足舒适的日常休闲和户外活动空间和场所为主要目的的,它同时也是美化城市景观
、营造城市特色的主要手段之一。
第三节 城市环境经济研究的主要方面一,城市地域自然系统承载力
城市地域自然系统承载力是指在一定的区域空间,一定的价值标准下,自然系统所能承载容纳的城市各项社会经济活动的总体规模 。
自然系统的承载力是一个与区域空间大小和价值标准高低相关联的动态变量。以城市建成区、城市规划区范围、城市行政辖区等不同的空间范围来衡量自然系统的承载力,结果必然大不相同;同样,
以不同的单位需求量或消耗量来衡量自然系统的承载力,也会得出不同的结论。应该特别指出的是,
衡量自然系统承载力的价值标准不仅仅包括人均占地、人均耗水、单位产值能源消耗或污染量等物质方面的指标,还包括生活舒适程度、各阶层社会需求的满足等精神文化方面的评判标准。从这个意义上讲,自然系统的承载力不应是一个:“极限”的概念,而应是一个“合理”的概念。“极限”的衡量只能作为分析自然系统承载力时的一种辅助方法
,而决不能简单地以此作为规划的目标。
技术的进步是决定自然系统承载动态变化的最为活跃的因素。在较短的时间段里,由于科学技术条件和生产力水平的相对稳定,自然系统的承载力也是相对固定的,这就是人们常常能感受到的自然系统承载力的有限性。但在一个长期的时间跨度中,随着科学技术水平的提高,经济增长方式发生着根本性的转变,利用自然的效率和保护自然投入的力度在不断增长,这些均在一定程度上恢复甚至扩大了自然系统的承载力。由于技术进步的无限性,可以说,在合理的利用方式下自然系统的承载力又是无限的。
二、城市水环境经济
目前我国水环境经济的主要问题,
一是总体上水资源人均拥有量低;
二是水资源利用效率低 。
要从保护和节约水资源入手,综合整治城市水源和水系的污染 。
第一,对城市地域的水资源应制定统一的开发
,利用,保护的规划,对城市的饮用水源,必须划定严格的保护区 。
第二,在满足合理用水需求的前提下,继续开展城市节水,提高城市用水效率 。
第三,增加对污水处理事业的投入,提高城市污水处理率和处理达标率 。
第四,结合城市地域范围的国土规划和国土整治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整治好城市河道,湖泊等地表水体,提高抵御洪涝灾害的能力,美化城市环境,创建优美的城市景观 。
三、城市能源经济
城市能源结构和能源利用效率是影响和决定城市大气环境质量的最为重要的人为因素之一 。 应逐渐采用清洁的燃料并改进管理的效率;并逐步改变初级能源的来源构成 。
四、城市环境经济政策
城市环境经济政策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环境经济政策基本上等同于环境经济管理的概念,而狭义的环境经济政策则主要指对于城市环境管理的经济原则和手段措施 。
,污染者付费原则,是各国制定环境经济政策的一项重要的经济理论依据 。 污染者付费原则简称 PPP原则 PPP原则指出,造成污染的个人或团体 ( 污染者 ) 必须自己承担削减污染措施的费用,而削减污染的措施则由公共机构决定
,并且采取这种措后能保持环境处于一种可接受的状态 。
PPP原则为采用经济手段治理环境污染明确了基本的筹资思路,迅速为各国的环境经济政策所采纳,
并逐渐演化形成以下五种类型的经济手段:
1,污染收费
污染收费就是与环境污染相关的活动者,为其所产生的污染所支付的价格,并对它们获取潜在的环境物品和劳务而支付的费用 。 污染收费是目前应用最广的一种经济手段,具体方式可分为排污收费,产品收费,消费者收费等多种形式 。
2,押金制度
押金制度是指对潜在污染的产品增加一项额外费用,当该产品使用后的残余物回送到指定的收集系统或污染处理达到规定标准时,就把押金退还给生产者或消费者 。
3,交易制度
交易制度是指企业或个人为实际的或潜在的,污染权,或工业废气物买卖交易建立人工市场,从而使污染控制在政府规定的环境目标之内或排放总量目标之下的一种市场交易手段,包括排放额交易,市场干预和责任保险等形式 。
4,经济处罚
经济处罚是指对违规者通过扣留预付款或征收补交款给予惩罚,是对行政法律处罚手段的一种补充,主要有罚款和履行保证金两种形式 。
5,财政补贴
财政补贴是指环境治理上提供的各种财政补助形式,一般是指对执行环境标准中面临困难的企业或行业进行的财政支持与鼓励 。 它可以理解为政府为购买有关环境物品和劳务向企业支付的价格,主要形式有补助金,长期低息贷款,税收减免等 。
五、城市环境经济管理
环境经济管理是指人类在生产、生活与社会活动中,对自身的危害实施控制,
并转为向有利的方向发展的过程。
现阶段我国城市环境经济管理的主要任务包括:
1,制定环境政策 。 包括经济政策,技术政策,产业政策以及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政策,环境资源的综合利用政策等等 。
2,拟定环境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条例 。 包括各种环境标准如环境质量标准,,三废,排放标准,污染警报标准等,以及各种收费,奖励和惩罚标准 。
3,编制城市环境规划,审查,批准和确定城市环境规划方案或各专项环境治理方案,监督规划方案的实施 。
4,改革和健全城市环境管理体制与具体的管理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