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讲 证据制度的历史沿革 一、外国证据制度沿革 证据制度:运用、判断、认定证据的制度 (一)神示证据制度 1、含义 2、神示证据制度存在的历史条件 (1)客观上,生产力发展水平低下,受认识能力的限制 (2)主观上,人们普遍崇拜神、畏惧神 3、神示证据制度中的主要证明方法 (1)神誓法。 (2)神判法。又称为神明裁判法。 (3)决斗法。 4、评价 (1)不合理性。唯心主义 (2)相对合理性。一是提高司法判决的权威性,维护社会稳定。二是对查明案件的真实情况也有一定的积极作用。 (二)法定证据制度 1、概念。又称形式证据制度 2、特点。 (1)法律预先规定了各种证据的证明力和判断证据的规则。 (2)法律规定证据证明力的根据是证据的形式而不是证据的具体内容。 (3)刑讯逼供为取得口供的合法方式。 (4)证据证明力的大小与封建等级特权有关。 (5)法官对证据的运用没有自由裁量权。 3、评价 (1)进步意义。一是限制法官的司法专横。二是与神示证据制度相比,更多地体现了人类的理性和智慧。 (2)局限性。一是制约了法官的主观能动性。二是刑讯逼供盛行 (三)自由心证证据制度 1、概念。 2、特点 (1)法官享有自由判断、运用证据的权力。(理性、良心) (2)法官认定案情是根据自己的内心确信,而不是法律的硬性规定。 3、评价 (1)进步性。一是推动诉讼的民主化。二是充分发挥裁判者的主观能动性 (2)局限性。存在法官滥用自由裁量权的危险。 为尽可能减少其弊端,主要需要采用两种方法:一是法官的素质保障。二是证据规则、程序的限制。 (四)当代证据制度 总体上,都是相对的自由心证制度。 但两大法系存在一定的区别。英美法系可称为采证上的法定证据制度,证据判断上的自由心证主义。大陆法系法官自由的程度更高。总之,当代社会已不存在绝对的法定证据制度和自由心证制度 二、中国证据制度沿革 (一)中国古代证据制度的特点 1、不存在典型的神示证据制度。 2、不存在典型的法定证据制度。“断罪必取输服供词”“罪从供定”“据众证定罪” 3、口供至上。无供不录案、无供不定罪。 4、刑讯逼供盛行。 (1)依法刑讯 (2)法外用刑普遍。 5、强调以五声听狱讼。辞、色、气、耳、目听。 (二)中国当代证据制度中存在的问题 1、在证据制度的理论基础上,过分强调辨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论原理,而忽视了程序正义理论。 2、在证据立法上,缺乏系统的有关证据的法律、法规和判例。 3、司法实践中,受中国封建社会传统证据制度的影响较深。一是有罪推定(被告人举证、疑罪从有、轻、挂),二是口供至上、刑讯逼供严重,三是程序虚无。 4、当代证据制度本质上是法官几乎不受约束的自由心证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