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二 饲料水分的测定(GB6435-86)
一、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测定配合饲料和单一饲料中水分含量,但用作饲料的奶制品,动物和植物油脂,矿物质除外。
二、原理
饲料样品在105℃±2℃烘箱内在大气压下烘干,直至恒重,逸失的重量为水分。
三、仪器设备
粉碎机、分样筛、分析天平、烘箱、称样器、干燥器。
四、试样的选取和制备
1、选取具有代表性的饲料样品。
2、用四分法将原始样品缩至30g,粉碎过40目筛。
五、测定步骤
洁净称样皿,在105℃±2℃烘箱中烘1h(以温度到105℃开始计时),取出,盖好称样皿盖,在干燥器中冷却30min称重。
再同样烘干1h,冷却称重,直至两次称重之重量差小于0.002g。
六、测定结果的计算
水分=
W1:105℃烘干前试样及称样器重g
W2:105℃烘干后试样及称样器重g
W0:已恒重的称样器重g